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

2024-06-18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1篇

施工工法

二零一三年一月

山西华通蓝天环保有限公司

一、背景 1.工程概况

山西华通蓝天环保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环保节能工程施工的科技型企业。2011年6月,蓝天公司设计完成了《内蒙古鑫诺蒙西物流有限公司站台喷淋系统技术方案》并于2011年8月与鑫诺蒙西物流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本工程设计和施工的总体思路就是将具有足够压力的水喷洒到场地的上空,对空气中的含尘气体进行沥滤和洗涤,同时将水均匀地喷洒到煤堆表面,加湿原煤(料) ,起到降尘、防尘、降温的作用。一般喷射覆盖率能达100%。降尘效率>98%。喷淋系统一般由供水、控制、管路和喷枪等部分构成。蒙西鑫诺站台呈南北方向布置,南北长1680m,东西平均宽度140m。1#站台面积约为48000㎡,2#站台92000㎡,3#站台95000㎡。煤堆高度约6m,故该工程布置于站台东西两侧。站台东侧布置喷枪11支,站台西侧布置22支,一共是2个分系统33支喷枪。

2.课题的提出

目前,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对节能环保的进一步严格要求。扬尘污染及能源消耗题目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及企业管理的重点。煤场煤堆的扬尘是主要粉尘污染源之一。怎么样高效快捷地防治粉尘污染,一直是困扰好多生产单位和环保企业的难题。在本工程中采用手自一体化喷淋降尘施工方法,以达到在粉尘发源地自动喷水除尘,是治理粉尘污染的“治本”的好方法。本工法采用国际先进的喷雾重力降尘技术,具有降尘快,效率高,节水、节能等优点,而且操作方便,

可实现就地手动、就地程序自动操作功能。

3.国内外现状

目前,各种露天储煤场造成的扬尘污染已成为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储存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主要污染源。扬尘污染不但造成煤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使驻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场内生产环境恶化。对于这种露天场所,传统湿法除尘方式是人工喷水、洒水控制扬尘,不但效果不理想,而且也是浪费水资源和劳动力。

4.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内蒙古鑫诺蒙西物流有限公司地处内蒙古乌海市郊区,行政上属鄂尔多斯市管辖。乌海市属显著的大陆性气候 ,气候干燥、风沙大是乌海市的主要气候特点。乌海市年平均降水量仅150mm左右,而全年的蒸发量平均达3380mm左右,是年平均降水量的21倍。降水量少、蒸发量大造成乌海市气候异常干燥,80%的年份是干旱年。冬季风力一般都在5级以上,且风向极不稳定。为保证喷淋系统快捷、高效,减少煤粉损失,创造绿色环保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在施工中须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喷淋系统的高效能;

(2)喷淋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和实施的简易性; (3)喷淋系统对水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节省; (4)喷淋系统的自动控制和劳动力的节约; (5)喷淋系统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二、工作情况

1.主要研究过程及方法

(1)主要研究过程:首先根据施工现场地形特点和气象资料以及业主和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方案的筛选中,对喷淋系统不同的降尘除尘原理进行论证和分析;对喷淋系统的规模和设备材料进行精心设计和优化选择;对手自一体化喷淋系统施工方法成功先例进行系统的总结和归纳。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结合手自一体化喷淋施工技术从设备选型到安装各个环节严格控制,细化施工工艺,对实验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严格施工各工序的质量检测。 (2)主要研究方法:在本工法的实践过程中,主要运用的研究方法是,类似工程的经验类比法,对喷淋系统组成结构设计进行优化,对喷枪设备进行实验与优化,对试验数据进行验算与分析 ;还有就是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试验方法,控制施工中的工艺质量。

2.主要研究成果

(1)本工法中喷淋系统的核心技术采用国际先进的喷雾重力降尘技术,实践证明,粉尘可以通过水被粘结而聚结增大,但那些最细小的粉尘只有当水滴很小(如水雾)才会聚结成团。如果水雾颗粒直径大于粉尘颗粒,那么粉尘仅仅跟随水雾颗粒周围的气流运动,水雾颗粒和粉尘颗粒接触很少或者根本没有接触从而达不到抑尘作用。水雾颗粒越小,聚结的可能性越大,随着聚结的粉尘团变大加重,从而很容易降落。抑尘效率达到98%以上。

(2)喷淋系统控制中枢采用进口工业可编程控制器( PLC),该系列PLC机有若干种类型扩展基本单元,可根据实际输入、输出点进行

本地扩展或远程扩展。本机为工业控制机,对工作环境没有特殊要求,在一般无腐蚀性气体及无可见粉尘的环境均可正常工作。整个控制系统可靠,经济合理。

(3)喷淋系统对水质的要求不高,可以利用经净化处理的矿井排水、经净化处理的中水,充分节约水资源。水雾喷淋的根本目的是保持煤炭表层达到一定的含水量及对空气中的扬尘进行压降,相当于4~6mm降雨量。

(4)控制方式采用就地程序控制和就地手动控制相结合的集中控制方式,控制面板上设置就地程序控制/就地手动控制选择按钮,操作人员可根据实际的运行环境选择相应的控制方式;程序控制通过进口可编程控制器( PLC )实现,所有喷枪喷淋的组合方式、喷淋时间、喷淋顺序均有PLC程序设定,实现自动控制的同时大大节省了劳动力。

(5)针对喷淋系统的除尘效果和使用质量方面,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①喷淋系统采用专业公司的大型喷枪,高压水流经由特别设计的喷嘴,形成数十米半径的均匀水雾覆盖到堆场表面,保证理想的除尘效果。

②采用进口的西门子PLC(可编程控制器)作为控制中枢,专业,可靠。

③根据鑫诺蒙西公司的实际情况,利用相邻电厂的中水,环保而节约水资源。

④专用的喷淋蓄水池内采用超声波液位仪控制水池进水。 ⑤北方地区冬季风力较大且干燥、寒冷,采取保温和加温措施保证冬季照常使用水雾喷淋系统。

三、关键技术及创新点

1.关键技术

手自一体化水雾喷淋系统施工工法在鑫诺蒙西物流有限公司站台水雾喷淋降尘项目施工中得到了成功的运用,取得了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工法有效地改善了以往普通施工的缺陷,而且大大提高了降尘效果、系统控制、节能省水等喷淋使用性能,对原有的降尘原理进行了颠覆性的优化,采用先进的喷雾重力降尘技术,通过一系列设备选型以及喷淋系统各组成部分配合运行的严密试验,在保证(提高)降尘、除尘效果的前提下,减小了资源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取得了以下主要的关键技术:

(1)喷淋系统的手自一体化控制技术

喷淋系统采用程控和手动二种操作方式,程控操作时,以1支或相邻(相对)的2支喷枪为一组,每次开启一组电磁阀,使喷枪向煤场喷水雾,每组喷枪喷洒时间为1~ 2 min。一组喷枪喷完后,自动开启下一组,顺序进行,直至整个煤场喷洒一遍。手动操作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任意开启单组喷枪进行喷洒。喷水次数和时间可任意设定,根据春夏季和秋冬季气候特点的不同,还可设定冬夏季喷洒程序,满足冬夏的不同喷洒需求。

(2)喷雾重力降尘技术在喷淋系统的运用。只有水雾才能使细小

的扬尘凝结降落,普通的喷水达不到彻底除尘的效果。 (3)喷淋系统保温和加温措施

(4)手自一体化水雾喷淋降尘系统的质量控制技术 2.创新点

(1)PC机在现代工业自动控制中已广泛采用,但在此类环保项目中还属创新,其主要特点在于: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气候条件、不同的环境因素,通过程序的编制,选择与其匹配的程序运行,既达到降尘的目的又可节约能源。

(2)水雾重力除尘技术在喷淋系统中的运用,突破传统的喷水、洒水降尘的方式,更高效,更彻底。

(3)喷淋系统的保温和加温措施。采用电热带缠绕喷枪、电磁阀的裸露部分,在控制柜设置电热选择开关,在不冻期可选择不加热。

四、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1)采用手自一体化水雾喷淋施工技术与传统降尘方式相比,降尘效果的提高,使煤尘系数降低也非常明显,装卸产污系数降低6Kg/t,堆放扬尘产污系数降低2Kg/t。储煤场全年节约原煤0.8%左右。以一个年吞吐量一百万吨的煤场为例,每年减少煤粉损失近8000吨,直接经济效益就是400万。

(2)手自一体化水雾喷淋施工技术的应用提高了除尘生产效率,吨煤人工消耗由传统的0.001工日降低为0.0006工日,降低率为40%。吨煤消耗水资源由传统的0.01t降低为0.005t,降低率为

50%。同样以一个年吞吐量一百万吨的煤场为例,每年减少水资源消耗5000吨,人工消耗400工日,直接经济效益就是70000元。

2.社会效益

(1)本工法根据水雾重力除尘技术抑尘原理进行设计,在保证系统可靠和降尘效果的前提下,简单易行。为类似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技术指标,新颖先进的工法促进喷淋降尘工程施工技术进步,社会和环境效益明显。

(2)一个年吞吐量一百万吨的煤场应用本工法进行喷淋系统建设,每年减少扬尘污染就要达到8000吨,改善了生产作业环境和周边的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极其明显。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2篇

附件三: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甲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签约日期

及地点2016年07月日深圳市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甲方(发包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为保障承包方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承包方强化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及建设工程期限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根据广轻院相关图纸、绿化图纸进行二次设计、施工等,如下: 1.厂区景观:综合楼前广场、喷泉、旗台、停车场(简易钢结构)等内容 1.1 厂区综合楼前广场,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广场进行二次设计,综合楼前广场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得低于0.96,广场砖铺设(广场砖厚度≧50mm,颜色为芝麻灰);

1.2 喷泉,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喷泉进行二次设计,由全厂给水管主管路接至喷泉位置的管线,喷泉设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保证喷泉的正式投用;

1.3 旗台:根据根据广轻院的总平图对旗台进行二次设计及施工,此旗台为三杆旗台,旗台基座要求砼结构、三根不锈钢旗杆(高度参见国际标准),旗台基座外贴砖并镶企业标志及名称等;

1.4 停车场(简易钢结构),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的二次设计,地面采用C10砼厚度为100mm的地面硬化并根据车位宽度用黄、白相间的油漆进行划线(非机动车不用划线),采用和方钢立杆及彩钢板组合的简易钢结构等。 2. 绿化喷淋,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绿化图纸、全厂给水管线图纸对喷淋装置系统进行二次设计、施工及后期维护等。

3. 景观道路,包括但不限于:厂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厂区道路通至各个建(构)筑物出入口的砼引道等

3.1 厂区道路两侧人行道,包括但不限于: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低于0.96),主道路(双坡面,宽度≧9m)两侧人行道宽度为1.5m,次道路(单坡面,宽度≦6m)两侧人行道宽度为0.75m,人行道砖铺设等; 3.2 厂区道路通至各个建(构)筑物出入口的砼引道,包括但不限于厚度≧1.5m的外购土方回填及碾压(压实系数不低于0.96),路基及面层详见道路做法。

4. 设计变更(含甲方任务单)六万元以内的费用不对总价进行调整。

建设工程项目期限:按合同工期执行 第二条发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承包方(施工单位)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和安全生产。

二.不定期对承包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督促承包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有权对不能按期整改的承包方进行处罚。

四.每月末按国家有关标准对承包方进行考核,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安全文明施工合格与不合格的依据。

五.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有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听取承包方通报情况,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编写会议记录,并通报各单位。

六.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设施不合格的,承包方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承包方限期整改完成。

七.发包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承包方及时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八.督促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承包方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

九.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及时如实向业主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十.协助承包方解决发生的紧急问题。

十一.督促承包方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检查承包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三条承包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工程开工前提供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经确认符合条件后,原件退还承包方,复印件由发包方存档。

三.承包方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进行生产作业。承包方在本工程使用的特种作业机械必须有国家强制部门颁发的有效使用证书,承包方自制的起重吊装设施必须有力学计算书,现场制作工艺符合有关规范, 承包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方在本工程雇佣的员工必须身体健康,符合工程作业要求。

四.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并接受发包方和当地和电力建设管理部门的检查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

五. 承包方应设置安全生产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现场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发包方批准并监督实施。

七. 向发包方提交承包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八. 承包方在开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报发包方现场项目经理确认后备案。

九. 定期检查和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禁出现违章作业的行为。

十. 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十一. 保证对具体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配备齐全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二.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对工程现场实行日常性监督,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十三.承包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持证上岗,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包括交通、施工、运输、现场作业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涉及特种作业时,承包方应提供相应特种作业人员的工种名单并提交特种作业证原件交承包方核对,严禁无证上岗。

十五.承包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向发包方交纳壹拾伍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在第一次进度款中扣除,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日期,如竣工日期顺延,则该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保证金相应顺延)。建设工程结束后,如承包方未违反协议规定,该保证金会予以退还;否则发包方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从合同应付款项中扣除安全施工保证金。

十六.承包方建设工程人员如出现拒不接受监督改正以及强令冒险作业,发包方有权终止履行建设工程协议,直至解除与承包方的建设工程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十七.工程施工期间承包方应严格遵守业主方厂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本工程的安监、质监、业主、监理各方以及其它政府职能部门在综合管理中(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所下达的经济处罚,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发包方将对承包方处于同等金额的罚金。如承包方不按期支付罚金的,发包方将从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十八.发生安全事故,承包方及时如实向发包方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十九.对施工现场周围设立防护栏,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作业过程还需增设专人进行监护。

二十.发包方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承包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二十一.承包方在交通运输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自身和其他车辆、行人、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二十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二十三.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对施工场地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发包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

二十四.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 二十五.承包方应加强治安保卫工作,避免其员工出现任何妨害治安行为。确保工地的治安稳定,人员和财产安全不受到损害。如造成自身伤害和伤害他人的,承包方负责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二十六.违章操作、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1.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若由于未遵守有关安全规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定,每发生一次违章操作,发包方视恶劣影响程度,对承包方处于伍佰元人民币的罚款。

2.承包方未按期整改安全隐患,发包方对承包方处以伍佰元人民币的罚款。 3.承包方由于未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定、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承包方须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每发生一次,发包方视事故后果对承包方另处以壹仟元至壹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4.承包方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违反一次处以伍佰元人民币以上的罚款。

5.如因承包方责任给发包方造成工程或声誉影响,发包方视影响程度,另处以贰仟元至壹万元的罚款。

6.承包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包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发包方代表。同时承包方要积极组织抢救,发包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十七.承包方按有关规定为本工程工作的所有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十八.急救和防火

1.承包方应为业主或业主的人员包括任命人员或发包方,提供现场急救便利; 2.承包方必须根据项目各阶段的要求,现场设置防火措施,直至业主宣布进行项目临时验收。承包方应雇佣训练有素的人员并适当配置装备。

二十九.承包人每月底之前将相关的安全资料报发包方存档。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违约责任

(一)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应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甲方关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关于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例和规定。

2、乙方应建立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包括主管安全的领导,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环保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内容要详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及甲方的安环部门签署意见后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方可实施、办理开工报告;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按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环保要求施工。

4、乙方应认真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安全环保知识教育,增强员工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湖北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消防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检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

6、乙方应对其所施工的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进行自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需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调解决。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事故等制度,需要动火作业的应到作业区域的单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固定动火点除外)。乙方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等保暖措施时,应提前取得甲方的同意,落实防火灾危险、防中毒措施,并派专人值班。

8、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险及薪资发放制度,定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拨付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作出诚信考核或合同违约处理,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未按《湖北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措施组织施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处,并限期改正;乙方因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被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0 元/次,并限期改正。

2、安全检查时每发现一处安全隐患,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00元/次;安全隐患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成,乙方应在300元基础上另外再行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乙方不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整改要求,应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同时甲方可签发停工令要求乙方停工整顿。

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拴安全带或不正确拴挂安全带、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人次,乙方均应承担违约金200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元/人次。

4、乙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人/次以上者(含死亡1人)、重大机械(设备)、重大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0元~30000元/次,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5、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人/次、一般机械(设备)、火灾、交通事故,乙方应承担违约金3000元~5000元,具体数额由甲方确定。

6、隐瞒安全事故不报,发现后,乙方应按同类型事件违约金的标准加倍承担违约金。

7、未及时完成所承担厂区道路的保洁工作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

8、每道工序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当天各类材料和工具未及时回收,或上一道工序施工完毕时未及时将区域内材料、设备、建渣清理干净,将责令改正,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

9、乙方施工临建不修建在甲方指定位置,设备材料堆放不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而影响其它项目施工的,除责令改正外,乙方应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

10、凡在甲方厂区施工用火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乙方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票证等手续,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人民币,如因此发生事故后果,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直到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11、乙方施工机具及设备、材料等,不得占用路面。施工中所设的绳索、线缆不准妨碍交通,更严禁绑扎在生产装置、设备及其他建筑物上。

12、乙方自有或外借租赁的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严格遵守甲方内部交通及厂区车辆停放的有关规定。

13、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环保的各种制度和管理规定,违者由乙方比照甲方内部处罚规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以保证施工中的安全、环保。

14、乙方施工人员的在甲方厂区内的活动范围,仅只限于作业区及指定区域,不得随意活动,严禁触动甲方机器设备,违者比照甲方内部处罚规定的二倍金额仙桃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区景观、绿化喷淋及景观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HBXT-TJ

由乙方承担违约金。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必须经甲方项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排放,违者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1000—2000元违约金。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现场卫生,不准乱排、乱放;施工中产生的废物料必须按要求回收或存放到指定场所,违此,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

16、在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的工程项目施工前,乙方必须采取降尘消音措施,并在事前2日报经甲方安全环保部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违者乙方每次向甲方承担200—500元违约金。

17、对违反甲方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甲方有权实行乙方承担违约金或一并停止当事人工作的处理。甲方有权从合同节点款中扣除,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

18、乙方要加强对自有人员的管理,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及有关管理制度的给予处罚。

19、乙方人员在进入甲方区域后,由于作业不当引发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及其它安全环保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甲方:仙桃绿色东方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3篇

SZDB/Z

SZDB/Z 20—2009

SZDB/Z XXXX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 施工方案编制规范

XXXXX发布 XXXX实施 2009-05-19发布 2009-09-01实施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SZDB/Z 20—2009

目 录

前 言·····································································Ⅱ 1 范围···································································1 2 术语和定义·····························································1 3 编制要求 ····························································· 2 4 内容要素······························································ 2 4.1 编制依据····························································· 2 4.2 工程概况····························································· 3 4.3 施工规划 ·····························································3 4.4 施工准备 ·····························································3 4.5 施工方法 ·····························································5 4.6 质量检验 ·····························································5 4.7 安全管理 ·····························································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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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施工方案是保证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确保施工进度、控制施工成本、指导施工工艺具体实施的技术性文件。鉴于目前电梯施工方案内容形式各异,编制质量参差不齐,为规范施工方案的编制形式和内容,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单位: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程学源、刘玉歆、梁广炽、刘佳、汪青根、刘锡奎、林铄众、庄小雄、王定成。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SZDB/Z 20—2009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规范

1 范围

1.1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规定了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要求和内容要素。 1.2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曳引式电梯(含杂物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安装、改造、大修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

1.3 编制单位可在本规范基础上结合工程实际增加相应内容。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电梯安装工程

在建筑物或构架内将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电梯产品装配成整机至交付使用的施工过程。包括吊装、安装、调试、检验、移交等过程。 2.2 电梯改造、大修工程

指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的规定,对已在政府部门注册的电梯进行更新、调整部件或者改变主要参数的施工过程。 2.3 施工方案

指以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为对象进行施工方法分析,并对施工过程中所需人员、材料、设备、工艺进行详细部署,从而保证质量并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文件。 2.4 电梯施工单位

在工地或者使用现场进行电梯安装、改造、大修工程施工的单位。 2.5 技术交底

主要针对某个工程的概况、施工内容、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点、安全控制点、验收要求等方面对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进行的书面性交底材料。 2.6 成品保护

指成品在施工前、施工时、施工后所进行的必要防护,如防止火、水、污染、坠落、撞击、倒塌等,避免成品遭到破坏。成品不仅指竣工后的整台电梯,也指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所安装的电梯部件。 3 编制要求

1 SZDB/Z 20—2009

3.1 编制原则

3.1.1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技术经济政策的要求。 3.1.2 内容应涵盖施工全过程,并应体现科学性、先进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1.3 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保证质量、易于操作、便于施工、确保进度、降低成本。 3.1.4 积极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 3.2 文件格式要求

3.2.1 施工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上需标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施工单位、编制单位、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和编制、审核、批准的日期。配套工艺文件、标准规范等应分册装订。 3.2.2 施工方案需详细编制一个总目录,列出施工方案及配套文件的名称。 3.3 编制程序

3.3.1施工方案应由具有2年以上电梯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编制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2 施工方案应由具有3年以上电梯施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应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3.3 施工方案须经电梯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3.3.4 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方案需要进行修改,须重新经过审核与批准。 4 内容要素 4.1 编制依据

4.1.1 施工方案应列明施工所依据的有关文件。包括:

a)含有技术条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或销售、安装、改造、大修合同;

b)与电梯相关的建筑施工图纸及其编号、批准日期。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物电梯布置图、电梯井道图、标明电梯层站标高的图纸等。

4.1.2 施工方案应列明施工所涉及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名称及其编号。

4.1.3 施工方案应列明施工所涉及的工艺文件的名称、编号、制定单位和实施日期。工艺文件一般包括:

a) 安装工艺手册; b) 调试手册; c) 维修保养手册;

d) 机房布置图、井道布置图; e) 部件安装图; f) 电气图;

g) 液压系统原理图(如有); h) 设备仪器作业指导书; i) 安全手册; j) 检验手册; k) 其它。

4.1.4 施工方案应列明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相关业绩以及具有代表性的工程案例。

SZDB/Z 20—2009 4.2 工程概况

施工方案应对下列情况进行说明:

a)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电梯购买单位或使用单位、施工合同编号、电梯数量、内部编号及改造大修的电梯注册编号、计划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

b)电梯基本参数。包括类型、型号、速度、层站数、额定载重量、提升高度、倾角、梯级宽度、主机和控制柜布置方式及改造前后的参数变化等;

c)井道和机房型式与尺寸; d)工程特殊情况。 4.3 施工规划 4.3.1 组织架构

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管理架构,列明项目安全管理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名单。可采用框图形式表示。 4.3.2 工程目标

施工方案应明确下列目标,并应量化: a) 质量目标;

b) 工期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分段目标,目标应具体分解到每台电梯; c) 文明施工目标。包括奖惩指标;

d) 安全目标。包括人员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卫生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等指标; 4.3.3 施工协调管理

施工方案中应列明与相关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施工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的联系方式和沟通方法。 4.4 施工准备 4.4.1 工作流程

施工方案应明确施工准备的工作流程。可采用流程图表示。 4.4.2 工作内容

4.4.2.1 施工方案应列明安装工程、改造和大修工程前期准备的工作内容。 4.4.2.1 安装工程:

a) 机房和井道建筑工程勘查验收; b) 现场施工人员安置;

c) 脚手架按相关规范搭设和验收; d) 施工用电架设;

e) 电梯设备到达工地及保管情况; f) 土建总体进度及施工管理情况; g) 现场总包单位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h) 确认具备向政府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告知的必要材料。 4.4.2.2 改造和大修工程: a) 确认具备向政府部门办理电梯施工告知的必要材料; b) 使用单位对现场施工时间的特殊要求;

3 SZDB/Z 20—2009

c) 施工对周围环境、设施影响的评估及采取的措施。 4.4.3 技术准备

4.4.3.1 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技术准备:

a) 了解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了解相关单位需履行的法律义务,包括购买合格的产品、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及施工告知手续的办理等;

b) 熟悉图纸,按电梯的型式、规格准备相应标准、工艺文件、自检规程等; c) 办理施工人员用工手续,备齐相应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d) 备齐施工所需计量、测量器具;

e) 制定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材料进场管理措施、工程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施工操作管理措施、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措施等;

f) 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包括组织管理措施、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井道门洞防坠落安全措施、现场消防管理措施、施工机具管理措施等;

g) 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卫生管理措施、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措施等。

4.4.3.2 施工方案应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人员进场前对包括吊装人员在内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记录存档。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工程概况; b) 工程目标;

c) 施工技术、材料、机具、人员及作业条件准备; d) 执行工艺; e) 检验标准; f) 成品保护; g) 安全措施; h) 文明施工措施;

i) 本工程具有的特殊工艺或其它施工要求。

4.4.3.3 如果采用井道无脚手架施工代替传统的井道搭设脚手架施工的工艺,施工方案还应有对参与井道内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无脚手架施工工艺技术交底的要求。 4.4.4 施工进度计划

4.4.4.1 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4.4.2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考虑到,应反映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移交给用户为止的全部施工过程的施工顺序、施工持续时间、工序相互衔接和穿插的情况,包括工程中每一台电梯的施工时间、进度、完工日期及各电梯工程小组之间的衔接、穿插、平行搭接等关系。 4.4.4.3 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施工所需辅助材料名称、数量及其进场时间。 4.4.4.4 应明确施工主要机具名称、数量及使用时间。可用计划表表示。

4.4.4.5 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工程各工种配置情况、数量及其进场时间。可用表格表示。 4.4.4.6 施工进度计划应能反映出电梯工程与土建工程进程的配合关系。

4.4.4.7 施工进度计划应明确保证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技术、劳动力、材料、机具及管理等各项措施。

SZDB/Z 20—2009 4.5 施工方法

4.5.1 施工方案应明确电梯安装、改造或大修工程的施工工序,可用流程图表示。 4.5.2 工程项目如果存在不同制造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牌电梯,或同一制造厂家生产的不同类型的电梯,施工方案应对不同电梯采用的不同施工方法有详细的叙述。 4.5.3 施工方法应涵盖下述内容: 4.5.3.1 安装施工:

a) 设备吊装; b) 设备安装; c) 调试; d) 检验。

4.5.3.2 改造或大修施工方法需涵盖电梯从停止使用到验收检验合格的全过程。 4.5.4 施工方法的表述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a) 安装、大修应按电梯制造厂家现行的安装、维修工艺文件执行; b) 改造应按施工单位现行的改造工艺文件执行;

c) 按照施工工序,对施工过程中所有设备的安装、改造或大修方法进行表述; d) 工艺文件应说明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批准人及实施日期。

4.5.5 对于不能按照电梯制造厂家安装工艺执行的特殊工序,应制定专项施工措施。如大型主机的吊装措施等。

4.5.6 施工方案应该明确电梯安装、改造或大修各个阶段所需具备的作业条件。 4.6 质量检验

4.6.1 施工方案应明确质量检验应该涵盖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4.6.1.1 电梯安装工程:

a) 井道土建工程验收; b) 脚手架验收; c) 安装过程检验; d) 关键工序检验; e) 完工自检; f) 调试; g) 交接验收; h) 政府监督检验。 4.6.1.2 改造或大修工程:

a) 脚手架验收;(需要搭设井道脚手架的); b) 更换或者增加部件的安全性能、功能的检验; c) 调试前自检; d) 调试; e) 交接验收; f) 政府监督检验。

4.6.2 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执行的检验要求、架构以及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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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中各项检验执行的检验标准、方法以及实施检验的单位、部门。 4.6.4 工程项目如果存在不同制造厂家生产的不同品牌电梯,或同一制造厂家生产的不同类型的电梯,施工方案均需对不同电梯采用的不同检验方法有详细的叙述。 4.7 安全管理

4.7.1 施工方案应明确工程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及该工程的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和安全检查人。

4.7.2 施工方案应明确采用的各种安全措施,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4篇

循环水泵房设计图纸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

二、工程概况

循环水泵房位于1号冷却塔东南,建筑面积255.6平方米,由水池、泵房组成。水池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长宽为19.5×3.85米,底标高▼-5.500米,泵房长宽为24×9米,西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底标高▼-3.25米,上部为砖混结构,建筑标高▼6.2米,室内为混凝土地面,内墙面顶棚为白色涂料,外墙面刷乳胶漆,屋面为卷材防水屋面。

三、施工安排

水池、水泵房土方工程完成后,先施工水池结构部分,第一次施工至▼-3.00(距管低标高300毫米处),第二次到顶,之后再施工泵房砂石垫层及其基础结构部分(第一次施工至▼-2.00,第二次施工至±0.00米,之后施工加药间、配电室砂石垫层条形基础)回填土方,完成上部砖混结构部分。

四、施工方法

1.土方工程

采用大开挖的方式,挖土机机械为1.2立方米反铲挖土机一台,三台5吨自卸汽车,土方运至甲方指定区域。

挖土过程中,使用水准仪监控挖土过程,并派专人清理余土,为防止超挖河雨水浸泡地基,地基土预留50毫米厚由人工挖除。

2.砂石垫层

使用300型装载机将砂石按照配比配料,并充分搅拌均匀,之后用50吨自卸车运至施工区域,300型装载机负责铺摊,每层厚度控制在500毫米,泵房区域砂石由18吨压路机完成,水池区域砂石由平板振动器完成。砂石垫层施工期间,要控制砂石含水率,确保压实质量。

3.钢筋工程

3.1钢筋进场后,要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钢筋外观质量,发现质量缺陷的,要及时找有关部门解决处理,同时对进场钢筋取样,送检,待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料施工

3.2按照图纸、国家规范、标准进行配料(搭接长度、锚固长度、焊接位置、同一截面接头百分率等)

3.3按照先长后短的原则进行下料,成形的料要及时编号,堆放要有明确的标示,以利于查找。

3.4形状弯折的钢筋要按照1:1大样尺寸下料,并要时常进行检查,努力提高下料精度.

3.5绑扎前要认证验线,明确各轴线间关系,绑扎时要认证布放每一根钢筋,确保成形的钢筋间距准确,纵横向平直,不出现弯曲现象。

3.6认真布置垫块,确保钢筋保护层满足设计要求。

3.7底板钢筋绑扎时的钢筋马凳撑腿底部,中部要加焊Ø60×4钢

板片以防止损伤下部卷材和增强抗渗效果。马凳布置间距以支撑上部钢筋不弯曲为原则。

3.8池壁钢筋绑扎时,要及时进行分段加固,防止钢筋侧向、纵向倒伏变确保成型的钢筋骨架横向筋水平、纵向筋垂直。

3.9柱子钢筋帮绑扎时,按轴线进行绑扎、校正、加固,确保浇筑混凝土时不位移。

3.10梁钢筋绑扎时拉通线校正,确保成型的钢筋骨架无弯曲现象。

4.摸板工程

4.1认真挑选模板、架杆、扣件,做好涂刷摸板脱离剂的工作。

4.2支设摸板时,加垫海绵条;校正时,拉通线、挂线坠,提高摸板拼接处的密封性及其纵向平直度、上下垂直度,确保截面尺寸准确

4.4设备基础预留孔采用150×150的方木留置,并用长木将其加固于外侧模板上。

4.5挑檐板使用水塔专用模板,下部支撑采用双排架,立杆纵向1500,横向1200,并隔6米及在墙壁端部设剪刀撑

4.6现浇板采用定型钢模板,下部搭设满堂红脚手架,布置间距为1500,水平杆1200,并设置扫地杆,对于WL-1梁支撑要适当加密,纵向1000,横向宽出梁200,为确保支撑系统整体强度及稳定性在WL-1梁中部设置剪刀撑。

4.8为有效防止屋面混凝土浇筑时梁下沉,梁跨中应起拱,起拱高度为梁长的2‰。

5.混凝土工程

5.1混凝土搅拌采用一台ZL350型搅拌机,混凝土输送采用8-20吨汽车吊,振动采用插入式振动棒、平板振动器。

5.2底板混凝土浇筑采用从一端开始向另一端进行的方法,施工时要兼顾池壁,确保施工缝留置准确,符合施工要求

5.3设备基础混凝土随底板混凝土一次浇筑完成,施工时按照每层250-300mm的浇筑方法从下到上逐步完成。

5.4池壁混凝土浇筑采用斜面分层浇筑的方法,从一点起开始浇筑到顶后,分两头浇筑

5.5混凝土的振捣

振动棒的插点按照间距≤200mm进行操作,振捣是采取快插慢拔的方法,直至表面混凝土不再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为止,同时为了确保上下层混凝土很好的结合,振动棒必须插至下层混凝土内50mm左右,对于振捣过的混凝土要及时标识,防止出现漏振,严禁紧贴钢筋、模板、预留管振捣。

为了确保混凝土振捣密实,必须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时间间隔不得超过90分钟

5.6混凝土施工缝

水池、泵房混凝土施工缝分别留置在▼-3.00及▼-2.00,并周全预埋-4×400钢板止水带,表面混凝土必须认证振捣,以达到平整、密实、表面不漏石子的要求。

第二次混凝土施工前要将钢筋模板表面粘有的混凝土清理干净,同时使用凿子将施工缝处混凝土凿毛,之后用清水冲刷干净施工缝处集聚的残留物,确保表面清洁。混凝土浇筑时先预铺一层30-50mm厚去石子的砂浆,然后再进行混凝土的浇筑工作。

5.7混凝土施工完成后要及时覆盖,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6.预埋套管安装

混凝土垫层混凝土施工完成后,用醒目的标志将套管轴线位置标示清楚,套管中心标高用水准仪进行测量,套管安装完成后要做好数据复查工作。

7.砌体工程

7.1砌体拉接筋采用“植筋法”操作,即在砌砖的柱面上钻孔,再采用高效灌浆剂植入墙体拉接筋,48小时后方可进行砌体施工。

7.2使用的砖砌体要提前用水湿润,严禁干砖上墙。

7.3按照砂浆配比要求计量砂、水泥、白灰膏的掺量

7.4砌筑时先弹出基准线将基层找平,再立皮数杆,按照“三一”砌筑法施工。操作时,砖墙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厚度应控制在8∽12mm,灰浆饱满度在80%以上。

7.5认真选砖,对于缺棱、掉角,尺寸偏差大的不的用于工程中。

8.屋面工程

采用排气屋面,排气管为Ø48钢管以间距6000mm布置。

施工前,认真清理基层表面,确保砂浆找平层平整、密实、不空鼓;1:8水泥膨胀珍珠岩按要求计量、搅拌,铺设前先做灰饼定好坡度,再大面积施工;绑扎的钢丝网达到横平、竖直间距符合要求的标准,并在上部砂浆找平层6×6m分格处断开;卷材铺贴采用满粘法,长短边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按照由抵到高的顺序施工。

9.装饰工程 9.1墙面抹灰前先用托线板检查墙面平整度、垂直度,并在墙面上做标准灰饼,然后挂线以间9.2抹灰分两次完成。第一次打底、搓毛,第二次罩面压光。 9.3乳胶漆、涂料施工要分别以一面墙、一个房间为单位进行,确保不漏刷、不透底、颜色均距1500mm,增补 若干个灰饼,之后再开始抹灰。 匀一致。施工前,先用腻子刮抹墙面,之后用砂纸打磨,确保表面平整、密实、光洁

9.4门窗按尺寸要求制作,安装时要认真校正水平度、垂直度力求门、窗扇开启自如。涂刷油漆时,要做到颜色均匀一致,不污染玻璃、墙面。

9.5楼地面施工前,先弹出基准线,以此控制各层标高,达到面层平整的要求

五.雨季施工详见〈〈雨期施工措施〉〉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5篇

这个是需要的,因为自喷系统的主要设计宗旨是在人流量较大,疏散困难的地方,尽最大可能防止火灾发生。这种专门的商网是必须设的。

你说的这种不是住宅楼,应该是商住楼的范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6.2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你说的这种住宅是高层建筑,在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础上应该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肯定需要安装喷淋系统。

首先你应该确定一下这个建筑的一层是否就是商业服务网点,高规条文解释,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的商业服务用房,层数不能超过两层,并且建筑面积是指的是这种小型的商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而不是每个都不超过三百平方,所以你要确定是否你的建筑满足这个条件,而按照你的说法,个人判断很可能是属于商住楼范畴,那么17楼那里有明确的解释,设吧! 没办法,消防这东西,能设就设,安全系数越高越好啊!

不用的,建筑属性还是住宅,商业也是网点,又不大于300平,还要看当地消防部门如何认定

消防中的规定,对于商业区,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或建筑面积超过9000m2的百货商场、展览大厅就要设,你这个应该可以不设,因为你的商业区在一楼,消防时易于灭火和疏散,但有钱的话,最好就是设咯

这个虽然是小于300平米的独立的商业网点,但必须考虑其疏散距离有没有超过20m?超过了,还是要设的。具体可参照江苏省省内防火规范相关规定。

这栋楼属于《高规》7.6.2条规定中的普通住宅,可以不设喷淋,但是江苏省有关于连家店的设计要求,如果连家店总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则还是要设。

那些建筑需要做自动喷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5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8.5.1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者以及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 大于等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大于等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占地面积大于1500m2的木器厂房;占地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单层、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厂房;高层丙类厂房;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丙类地下厂房;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m2 的火柴仓库;邮政楼中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空邮袋库;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冷库除外);

3 特等、甲等或超过1500 个座位的其它等级的剧院;超过2000 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 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 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4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 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展览建筑、商店、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手术部;建筑面积大于500m2 的地下商店;

5 设置有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 的办公楼等;

6 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或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 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游泳场所除外);

7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 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

7.6 灭火设备

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7.6.4 高层建筑中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空调机房、公共餐厅、公共厨房以及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千赫多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房间等,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的探讨作者:陈芬

内容提要:根据近几年规范的修改,就日常设计、审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程宏伟总工等同行进行了探讨,提出以下一些看法。

近几年来《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作了大量的修改,新增了《住宅建筑规范》等规范,以下就设计、审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工程问题,应如何掌握规范条文合理设计进行探讨,提出本人的一些看法,若有不妥之处,请给予指正。

一、建筑给排水设计

1、生活水池溢流管直接排入室外污水检查井或雨水检查井。

这样设计违反了GB50015-2003第3.2.4条,生活水池溢流管应间接排水,不可直接排入污水检查井,以防污水污染生活水池水质。雨水检查井在实际使用中可能接入污水,故生活水池溢流管也不可直接排入雨水检查井,应间接排入雨水检查井。,生活水池最好不要直接埋地,若条件不许可必须埋地敷设时,溢流口宜设在水池进人孔处且应高出地面。

2、游泳池补水箱是否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3.2.10条“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第3.9.3条“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的初次充水和使用过程中的补充水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所以游泳池补水箱应当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以保证其水质符合要求。

3、水龙头设置高度问题:

根据《建规》第3.2.4条,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回流而受污染。建议龙头以下高度: ⑴家用洗衣机的取水水咀,宜高出地面1.0~1.2m。 ⑵公共厕所的连接冲洗软管的水咀,宜高出地面1.2m。

⑶医院太平间或殡仪馆类似房间的连接冲洗软管的水咀,宜高出地面1.2m。 ⑷绿化洒水的洒水栓应高出地面至少400㎜。

⑸带有软管的浴盆混合水咀,宜高出浴盆溢流边缘400㎜。应注意99S304标准图均未达到此要求。 ⑹垃圾间给水龙头,宜高出地面1.2m。

4、住宅用水点压力要求 ⑴根据《住建规》第8.2.4条,要求住宅用水点的压力为0.05MPa~0.35MPa,注意这里是指动压,而不是静压。

⑵对于变频给水系统,给水用水点的压力不可超0.6MPa。

5、电动阀水位问题:

设电动阀进水的消防水箱,应注明电动阀开、关水位。

6、存水弯水封深度值:

所有排水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该条应在说明中加以说明。

二、低层建设室内消火栓设计

1、连排式住宅车库消火栓的设置

2~5层连排式住宅(一梯一户),每户之间均设有防火隔墙,每户底层设一个车库,车库数超过5个,但每个车库有一定的间距,要不要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呢?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7.1.2条,车位大于5部的汽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按现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低规》可不设室内消火系统。本人认为该车库是为上部住宅用户配备使用的车库,且每个车库之间有一定的防火间距,火灾危险性可等同于住宅,故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建议室外消火栓加密布置。

2、低层建筑,一层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根据现行《低规》,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按住宅设计应为二股2.5L/S,按车库设计应为1股5L/S。由于车库是住宅用户使用的一部分,本人认为可不按“其它民用建筑”类别设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若一层车库的停车位小于等于5部,且其住宅楼总层数小于8层则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如果一层车库的停车位超过5部,住宅楼总层数小于8层,由于一层车库必须设室内消火栓系统,故住宅各层均应设室内消火栓。如果是8层及8层以上住宅楼,一层车库的停车位小于等于5部,由于住宅部分应设室内消火栓,故一层车库也应设室内消火栓。并且建议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最好按10L/S设计。

3、室内消火栓系统仅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屋顶十分钟消防水箱,未设消防 水泵及消防水池、或市政给水管、或高位消防水池。

这样设计无法保证火灾设计延续时间内消火栓栓口的出流量及栓口压力能满足灭火要求,不符合现行《低规》要求。应当是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4、殡仪馆消防用水量如何确定?

殡仪馆人流量等与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楼相似,火灾危险性也相似,故可按“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楼”类别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

5、消火栓系统环状管用未设二条进水管

这种设计违反《低规》第8.4.2.1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版,曾将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改成室内…,一字之差造成了相当多建筑室内消火栓环状管网未设二条进水管,众所周知环状管网的作用就是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的用水量,只设一条进水管,环状管网的作用无法圆满实现。现行《低规》第8.4.2.1条条文已改为:“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其消防给水管道应连成环状,且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或消防水泵连接。当其中1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6、室外消防水量已存入消防水池内,且消防水池也做了符合要求的取水口,室外消火栓是不是可以不做?

根据《低规》第8.1.2条规定“在城市、居住区、工厂、仓库等的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城市、居住区应设市政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储罐(区)、堆场应设室外消火栓。民用建筑、厂房(仓库)应设室内消火栓,并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规定。消防用水可由城市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上述规范条文非常清楚的回答了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设了消防水池,不能取代室外消火栓。除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才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⑴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建筑物体积小于等于3000m3的戊类厂房(《低规》第8.1.2条) ⑵居住区人数不超过500人且建筑物层数不超过两层的居住区(《低规》第8.1.2条) ⑶耐火等级为

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汽车》第7.12.1条) ⑷Ⅳ类修车库(《汽车》第7.1.2.2条)(≤2车位)

⑸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汽车》第7.1.2.3条)。当建筑物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范围以内,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低规》第8.2.8.4条)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7、室外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大于150m时可采取下列作法:

⑴在150m范围内设消防水池取水口,若是消防水池直接接出的,取水口与消防水池最大距离为40m。 ⑵设消防泵将室外消防水增压至作为取水用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用室外消火栓处应设消防水泵启动按纽。

⑶设消防泵将室外消防用水增压到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管道与市政管连接处应设管道倒流防止器。

8、厂房各部位火灾危险等级不同,如何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

厂房各部位火灾危险等级不同,可按《低规》第3.1.2条进行设计。即⑴当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到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⑵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级20%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例如:戊类厂房,在一层设了占一层面积4.8%的丙类车间,该厂房可按戊类厂房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

9、体育场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如何确定?

体育场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可不按体育馆的要求设计,可按“其他民用建筑”类别选用。也就是说,体育场建筑体积大于等于10000m3的,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其用水量采用15L/S,体育场体积小于10000m3的,则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还要注意一个问题,若看台下方设器材室,且器材室面积占体育场建筑面积小于5%时,可不设室内消火栓系统,若器材室面积占体育场建筑面大于等于5%时,则应按仓库危险等级设计消防。

10、室外消防水量25L/S,5~40m范围内设有二个市政室外消火栓,可否不设室外消火栓? 根据《低规》第8.2.8.4条规定,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方可不设室外消火栓,所以应设1~2个室外消火栓。

11、底层民用建筑,商业网点体积大于5000m3的,是否应设室内消火栓? 根据《低规》第8.4.1条规定,应设室内消火栓。

三、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

1、一层为车库,二层以上为住宅,室内消火栓系统是按住宅楼设计?还是按综合楼设计?

本人认为一层车库为住宅楼附属用房,可不按综合楼设计,应按车库或住宅设计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且应取二者的较大值。

2、设置了多层杂物间,如何确定其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

⑴一层、二层为杂物间,三~九层为住宅,应按低层住宅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

⑵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层为杂物间,三~十二层为住宅,应按二类商住楼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 ⑶一层、二层为杂物间,三~十一层为住宅,至少应按二类高层商住楼设计室内消火栓系统。

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GB50045-95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中的条文是否还是强条?

根据《高规》2005年版“中华人民其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61号,《高规》2005年版仅对条文修改部分列入强制性条文,采用黑体字表示。没有修改的强条同2002年版的规定仍为强制性条文。与给水排水专业有关的《高规》中这样的条文有第4.1.5.3条、第4.3.6条、第5.1.5.3条、第5.2.4条、第5.2.7条、第5.5.1条、第6.1.13.6条、第7.1.1条、第7.1.2条、第7.1.3条、第7.2.1条、第7.2.2条、第7.2.4条、第7.3.1条、第7.3.2条、第7.3.4条、第7.3.5条、第7.4.1条、第7.4.7条、第7.4.7.5条、第7.5.3条、第7.5.4条、第7.6.7条、第7.6.8条,共24条条文。

4、底层层高6m,设有50%夹层的二~九层住宅,是按《高规》还是按《低规》设计消火栓系统? 根据《低规》第1.0.2条注2应按《高规》设计消火栓系统。

5、一层、二层设有供住宅使用的物业、变配电室、弱电间等,是按住宅还是按“其它民用建筑”(低层建筑)、综合楼(高层建筑)来设计消防?

不管是低层建筑,还是高层建筑,由于物业等是供上部住宅使用,火灾危险等级基本上等同于住宅,故可按住宅设计消防。

6、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可否算一股充实水柱?

根据“全国给排水设计统一措施”,消防电梯前室消火栓可引出使用。

7、自己单位使用的多功能厅算不算歌舞娱乐场所? 办公楼内设置的多功能厅不算歌舞娱乐场所。

8、高层民用建筑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

⑴高层民用建筑消火栓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1.00MPa。

⑵当大于1.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现一般采用减压阀组)。 ⑶设有气压罐的消火栓系统最大静水压力为消防气压罐最大压力值。 ⑷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0.5MPa时,应采取减压措施。

四、喷淋系统设计

1、高层建筑一层商业网点是否应设喷淋系统?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7.6.2条,一类高层建筑商业网点必须设喷淋系统。根据第7.6.3条,二类高层住宅建筑商业网点可不设喷淋系统,二类高层建筑除住宅外的其它建筑商业网点均应设喷头,比如二类高层综合楼、二类高层办公楼的一层商业网点应设喷头。

2、高层住宅建筑,一层车库是否应设喷淋系统?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6.3.4条,一类、二类高层住宅建筑一层车库均应设喷淋系统。

3、喷头上下设置,如吊顶内增设喷头,该支管管径按8个喷头计还是按16个喷头计? 根据火灾次数为1次的原理,应按8个喷头设计管径。

4、设有二层商业网点,且每层面积大于1500㎡是否应设喷头? 不管是《高规》还是《低规》均要求上述场所应设喷头。

5、医院产房、手术室该不该设喷头?

由于考虑到设喷头喷水,会危及到病人的生命,故医院产房、手术室不应设喷头。

6、一类高层建筑封闭阳台是否应设喷头? 根据《高规》第7.6.2条规定,应设喷头。

7、一类高层架空层、管道层是否要设喷头? 根据《高规》第7.6.2条规定,应设喷头。

8、一类、二类高层建筑住宅部位是否应设喷淋系统?

根据《高规》第7.6.2条、第7.6.3条住宅部位可不设喷淋系统,但若住宅有走道,且为一类、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住宅走道部位应设喷头。

9、喷头感应温度选择 ⑴一般场所均采用68oC。 ⑵厨房喷头采用93 oC。 ⑶钢屋架喷头采用127 oC~141 oC。 ⑷玻璃顶喷头采用141 oC。

10、病房可否设成边墙型喷头? 可以的。

11、高层建筑地下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是否应设喷淋系统? ⑴一类高层建筑地下自行车库及设备用房应设喷淋系统。

⑵自行车库为戊类库房,二类高层民用建筑自行车库可不设喷淋系统。

⑶二层高层地下设备用房除空调机房内应设喷淋系统外,其余设备用房可不设喷淋系统。

五、人防给排水设计

1、人防排水设施设置

⑴所有密闭通道、防毒通道均应设防爆地漏或集水坑等排水设施。不管其为第几通道,排水出户管和防爆波地漏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人防》第3.7.2条)。

⑵扩散室应设地漏或集水坑(《人防》第3.4.7.3条)。

⑶防空地下室战时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除尘室、滤毒室、洗消间、简易洗消间应设置洗消污水集水坑、地漏或清扫口。洗消污水集水坑可按平时不使用,战时使用手动排水设备(或移动式电动排水设备设计)。坑深不宜小于0.60m,容积不宜小于0.5m3(《人防》第3.4.10条)。注意一点洗消污水集水坑排水出户管应设计到位(《人防》第3.7.2条、第6.4.5条)。

⑷人防柴油发电机房的适当位置宜设置拖布池(《人防》第6.5.6条)。

⑸占时生活污水集池的有效容积应包括调节容积和贮备容积。调节容积不宜小于最大一台水泵5min的出水量,且污水泵每小时启动次数不宜超过6次;贮备容积必须大于隔绝防护时间内产生的全部污水量的1.25倍(《人防》第6.3.5条)。

例如:6级人防按隔绝防护时间按3h计,则V贮=7×人数×3×1.25/1000×24=0.0010940·人数(m3)。 V调=Qb×5/60=0.0833Qb V污水池=V贮+V调

按污水泵Q=20m3/h,人防人数800人计,则污水池容积为2.55m3。按污水泵Q=15m3/h,人防人数800人计,则污水池容积为2.125m3。污水泵流量越大,则污水池容积越大。

⑹《人防》第6.3.10条,生活污水集水池宜设于清洁区内厕所、盥洗室的下部,注意是厕所,而不是干厕。

2、人防给水的设计

⑴在防空地下室的清洁区内,每个防护单元均应设置生活用水、饮用水贮水池(箱)。贮水池(箱)的有效容积应根据防空地下室战时的掩蔽人员数量、战时用水量标准及贮水时间计算确定(《人防》第6.2.6条)。洗消用水一般可按10m3确定(《人防》第6.4.5.4条)。

⑵饮用水的贮水施池(箱)宜单独设置。若与生活用水贮存在同一贮水池(箱)中,应有饮用水不被挪用的措施(《人防》第6.2.9条)。一般来说二个水池应分开设置。

⑶生活用水、饮用水、洗消用水的供给,可采用气压给水装置、变频给水设备或高位水池(箱)。战时电源无保证的防空地下室,应有保证战时供水的措施(《人防》第6.2.10条)。现在六级人防饮用水一般是在饮用水箱中上设取水龙头,未加压。而生活用水、洗消用水设有增压设施。供墙面及地面使用的冲洗栓或冲洗龙头,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5m,供水压力不宜小于0.2MPa,供水管径不得小于20㎜。

⑷战时使用的给水引入管应在工程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人防》第3.7.2条)。

3、人防密闭措施设计

⑴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人防》第3.2.13条)。

⑵管径不大于DN150㎜的管道穿防空地下室的顶板、外墙、密闭隔墙及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人防》第6.1.2.1条)。 ⑶管径不大于DN150㎜管道穿过乙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或穿过核5级、核6级和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刚性防水套管(《人防》第6.1.2.1条)。

⑷管径大于DN150㎜管道穿人防围护结构时,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人防》第6..1.2.2条)。

⑸管径不大于DN150㎜管道穿核4级、核4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临空墙时,在其穿墙(穿板)处应设置外侧加防护挡板的刚性防水套管(《人防》第6..1.2.2条)。

⑹需设防水套管之处应标注,否则施工可能遗漏。

⑺当给水管道从人防出入口引入时,应在防护密闭门的内侧设置防护阀门(《人防》第6.2.13.1条)。 ⑻当人防给水管从人防围结构引入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的内侧设置防护阀门(《人防》第6.2.13.1条)。

⑼当人防给水管穿过防护单元之间的防护密闭隔墙时,应在防护密闭隔墙两侧的管道上设置防护阀门(《人防》第6.2.13.1条)。

⑽防护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MPa(《人防》第6.2.13.2条)。

⑾防护阀门应采用阀芯为不锈钢或铜材质的闸阀或截止阀。注意不可用蝶阀(《人防》第6.2.13.3条)。 ⑿通气管在穿过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芯闸阀(《人防》第6.3.8.5条)。

⒀污水管道在穿人防围护结构时,应在人防围护结构内侧设置公称压力不小于1.0MPa的铜芯闸阀(《人防》第6.3.12条)。

六、存在下列问题有待解决

1、一层为商业网点、二~十一层为单身公寓,是按住宅设计消防系统还是按综合楼?还是按普通旅馆等级设计?还是按高级住宅设计?

建议高层公寓按高级住宅设计消火栓系统。

2、楼梯间、卫生间消火栓保护不足2支水枪,可否放宽。

3、一层为汽车库,二~九层住宅,是按住宅还是按“其它民用建筑”类别设计消火系统?

4、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的塔式住宅,消火栓系统可否立体上为枝状,一层平面设消火栓环网?

5、住宅厨房排水立管与卫生间排水立管可否在一层汇合后排出?

喷淋安装施工方案范文第6篇

一、车库的防火分类

二、车库的消火栓系统设计:

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一般天然水源不适用于自动喷淋系统。)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

一、二级且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汽车库;Ⅳ类修车库;停车数不超过5辆的停车场。

2、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最不利点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当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低压给水系统时,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0.1MPa(从室外地面算起)。

3、车库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Ⅰ、Ⅱ类车库20L/s;Ⅲ类车库15L/s;Ⅳ类车库10L/s。

4、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宜沿停车场周边设置,且距离最近一排汽车不宜小于7m,距加油站或油库不宜小于15m。

5、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及以内的车库,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6、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其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下列要求:

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且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Ⅳ类汽车库及Ⅲ、Ⅳ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且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7、室内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同层相邻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50m,但高层汽车库和地下汽车库的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30m。汽车库、修车库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时,室内消防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并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管道相连接。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如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同一层内不应超过5个。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护按钮的设施,消火栓位置的设置除应满足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达到室内任何部位外,还应满足处于明显易于取用地点的条件。

在实际工程中,消火栓位置有几种方式:

一种是将消火栓设置在车库的边墙上,另一种是将消火栓设置在车库内的结构柱上。这两种方式都有其缺点,设置在车库的边墙上,消火栓的取用需通过停泊的汽车,不便于使用;设置在车库内的结构柱上,无论是朝车道方向还是朝停车位方向,都将妨碍汽车的行驶及停泊,容易刮碰。可以将消火栓沿停车位方向设置在柱旁。消火栓箱的固定可采用设钢支架或托架,或由建筑专业加设一段短墙,将消火栓箱暗藏于墙内。

8、四层以上多层汽车库和高层汽车库及地下汽车库,其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设水泵接合器。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应按10~15L/s计算。其周围15~40m范围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

9、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应设屋顶消防水箱,其水箱容量应能储存10min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当计算消防用水量超过18m3时仍可按18m3确定。

10、采用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时,其容量应满足2.00h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量总量的要求,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1.00h计算,泡沫灭火系统可按火灾延续时间0.50h计算。

11、带人防功能的地下车库:

地下停车库有种类型,为人民防空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库;对于这种类型的地下停车库,消火栓系统的布置通常有两种方式:

(1)、地下车库消火栓由上层消火栓立管穿人防顶板至车库后接出,在人防顶板内侧设防爆波阀门,战时将阀门关闭,此阀门可用工作压力大于1.0MPa的闸阀或蝶阀替代;

(2)人防地下车库消火栓系统单独成环,引入管由人防侧墙接入,在人防侧墙内设防爆波阀门。

(1)的缺点是增加了消防管道上的阀门,消防系统的安全度降低。对于高层建筑的地下车库,消火栓减压只能通过减压孔板进行。(2)的缺点是增加了消防管道管材的用量,但阀门的数量减少,对于高层建筑的地下车库,可统一设减压阀减压,也可通过减压孔板进行。消防系统的安全度较(1)高,经济上也节省。

三、车库的自动喷淋系统设计:

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停车数超过10辆的地下汽车库、机械式立体汽车库或复式汽车库以及采用垂直升降梯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危险等级可按中危险II级确定。

2、汽车库、修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其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通常每个车位上1个,机械式停车库每个平面车位上2个);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复式汽车库的喷头除在屋面板或楼板下按停车位的上方布置外,还应按停车的托板位置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3、Ⅰ类地下汽车库、Ⅰ类修车库宜设置泡沫喷淋灭火系统

(1)泡沫喷淋系统的设计、泡沫液的选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2)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机械式立体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3)设置泡沫喷淋、高倍数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的汽车库、修车库可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在设计中,为使车库喷头布置合理,将结构梁插入建筑图中并以灰示,可提高喷头布置的准确性,解决施工中经常发生的喷头与梁相碰的矛盾

5、车道出入口如无防火卷帘时,坡道处必须设置喷淋,应注意管道的防冻,可以采用干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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