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

2024-07-04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1篇

一、 地基验槽记录

二、 预检工程记录

三、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 地基钎探记录

五、 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 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一、 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二、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三、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四、 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五、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六、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 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

建筑施工资料 主体验收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项验收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强度试块评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浆)报告、实体强度(混凝土以及砌体)检验报告、钢筋保护层检验报报、混凝土板厚度检测合格、主体施工总结 监理方:主体监理总结、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主体结构验收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2篇

一、 地基验槽记录

二、 预检工程记录

三、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 地基钎探记录

五、 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 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一、 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二、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三、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四、 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五、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六、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 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

建筑施工资料 主体验收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项验收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强度试块评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浆)报告、实体强度(混凝土以及砌体)检验报告、钢筋保护层检验报报、混凝土板厚度检测合格、主体施工总结 监理方:主体监理总结、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主体结构验收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3篇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许可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城乡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9、消防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0、环保部门认可准许使用文件;

11、验收入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1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1)地基验收入记录及桩基检测认证报告;

2)基础、主体等关键部位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3、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4、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许可证;

15、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6、商品住宅《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7、其它有关资料。

工程竣工报验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抽查记录

开工申请报告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混凝土配合比申请单

砂浆配合比申请单

原材料检验报告及试验报告

结构实体质量检测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地基与基础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主体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装饰装修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筑屋面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给水排水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建筑电气分部(检查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A册:质量计划资料;(开工、复工、竣工报告、强制性条文,验收表、设计变更通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等)

B册:施工质量管理资料;(施工隐蔽、检查记录、技术交底)

C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材料出厂证明文件及复试检测报告)

D册: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需资料

(500—3000㎡办理房产证)

一、工程建设前期法定资料

1、立项批复

2、公安消防审核意见书

3、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证、红线图

5、施工审查图纸一套

6、图纸审图合格证书

7、施工合同

8、桩分包合同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0、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11、施工安全监督登记表

12、工程监督登记号(质监站提供)

13、监理资料及监理合同(3000㎡以上需提供)

14、勘察报告、勘察合同、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15、设计合同、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16、图纸会审记录

二、基础工程(包含桩基础)

1、原材料送检

○1钢筋原材料送检

○2水泥、砂、石送检

○3钢筋工艺性双面焊送检及基础部位焊接送检

2、桩大、小应变检测(包括管桩、压桩、钻桩)

3、砼配合比

4、每根桩砼试压件28天送检(只限钻桩提供)

5、桩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管桩、压桩需提供)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4篇

一、 地基验槽记录

二、 预检工程记录

三、 工程定位测量及复测记录

四、 地基钎探记录

五、 基础混凝土浇灌申请书

六、 基础混凝土开盘鉴定

七、 基础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八、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九、 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土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一、 回填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二、 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三、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四、 砌体基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五、 模板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十

六、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监理预验(包括现场实体建筑物和资料整理)→合格后,通知质检站设计院勘察单位验收时间→正式举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几方共同签字认可 基础分部(桩基子分部)验收表,此验收表要甲方监理设计院勘察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盖章认可的. 另外别忘记准备验收签到表

]

建筑施工资料 主体验收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方: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各分项验收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主体强度试块评定(包括混凝土以及砂浆)报告、实体强度(混凝土以及砌体)检验报告、钢筋保护层检验报报、混凝土板厚度检测合格、主体施工总结 监理方:主体监理总结、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主体结构验收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主体分部验收前,墙面上的施工孔洞须按规定镶堵密实,并作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

2、混凝土结构工程模板应拆除并对其表面清理干净,混凝土结构存在缺陷处应整改完成。

3、楼层标高控制线应清楚弹出墨线,并做醒目标志。

4、工程技术资料存在的问题均已悉数整改完成。

5、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的主体分部工程施工的内容已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应符合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安装工程中各类管道预埋结束,位置尺寸准确,相应测试工作已完成,其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7、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可完成样板间或样板单元的室内粉刷。

8、主体分部工程施工中,质监站发出整改(停工)通知书要求整改的质量问题都已整改完成,完成报告书已送质监站归档。

三、主体分部工程监督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

(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 (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 (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见证取样送检资料及结构实体检测报告。

2、抽查结构混凝土及承重砌体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

3、实体质量检查要辅以必要的监督检测。

4、对主体分部工程外观的观感质量检查。

5、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质量制度履行情况。

四、不符合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验收程序、不具备 验收条件的情况应责令重新组织验收。

2、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时,应签发书面整改通知书或局部停工通知书,待问题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3、验收监督过程中,发现工程施工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质量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情况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4、主体分部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责任方擅自进行上部施工的,应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责令整改,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参建责任方签署的主休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在签字盖章后3个工作日内由项目监理人员报送质监站存档。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质监员应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及验收方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

2、质量员在监督竣工验收过程中,应对工程资料和实物质量监督抽查。

3、验收组成员按验收方案对工程验收并形成一致意见时,质监员结合监督抽查情况与验收组意见,提出验收的监督意见,并将验收过程的真实情况记录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上,相关质量责任人签收。

4、质监员在监督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参建各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在整改完成后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四、不符合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处理办法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5篇

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复印件………………………………………

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见附件1

四、开采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五、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

六、施工期间伤亡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

七、单项工程质量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八、水土保持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九、消防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环境保护试运转验收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

一、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报告复印件……………… 十

二、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见附件2 十

三、上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

四、建井地质报告……………………………………………………见附件3 十

五、生产联合试运转报告……………………………………………见附件4 十

六、生产联合试运转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十

七、安全设施设计竣工验收自检报告…………………………………… 十

八、安全验收评价报告………………………………………………见附件5 十

九、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整改报告文件复印件…………………………… 二

十、矿井安委会管理组织机构文件复印件………………………………

二十一、矿井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复印件… 二十

二、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统计表………………… 二十

三、矿井救护协议书复印件…………………………………………… 二十

四、矿井辅助救护队文件复印件………………………………………

二十五、矿井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机避灾路线图、供电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等………………………………………………见附件6 二十

安全验收需要资料范文第6篇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3、土地使用证;

4、规划许可证;

5、环评封面及备案文件(封面要有编制单位盖章的;如果涉及到引用环评内容的)

6、安全预评价封面及备案文件;

7、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封面及备案文件;(要检查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

8、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

9、工程交工验收报告(需要四方盖章的)

10、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满足要求的报告(全面的验收报告);

11、消防验收报告或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12、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利旧设备要有检验报告,新出厂设备要有出厂检验报告)

13、其他强制检验设备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包括安全阀、压力表等);

14、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现在不知道还要求不要求)(按道理说,防雷设施时需要有验收报告的);

15、试生产报告(关于试生产期间事故、安全设施运行防护情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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