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相关资料范文

2023-09-22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1篇

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行使。 公安机关

3、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 )。 加重处罚

4、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

)以下的罚款。 30000元

5、对超限行为的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治超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人。 2人

6、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2日

7、治超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 )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省级

8、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 )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10%

9、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 )。 不得使用

10、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 )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3次

1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十五日

12、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加处罚款。 3%

13、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 )权利。 平等

14、公路管理机构对批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应签发( )。超限运输通行证

15、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 )进行处理。 固定超限检测站点

16、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 )罚款的行政处罚。 两次以上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于( ) 起实行。 2001年12月1日

18、承运人擅自涂改、伪造、租借、转让超限运输通行证的,可以依法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错 )

19、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低于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错 )

20、空载行驶的货车,治超站点不得要求其进站检测。(

)

21、行政机关可以自行处理罚没或暂扣财物。( 错 )

2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当事人履行。( 错 )

23、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 ( 对 )

24、车辆在公路上超限运输是违法行为。( 对 )

25、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对 )

26、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可以不卸货,可收取公路补偿费或罚款

。( 错 )

27、对车货总重超过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处3万元罚款。( 错 )

28、违反《公路法》有关规定,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 )

29、对超限车辆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 )。事实、理由及依据

30、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 )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

31、( )主管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

32、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认定,应当经过( )的有关计量检测设备检测。 依法检定合格

33、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 )负责制。 站长

34、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2日

35、公路超限检测站按照布局和作用,分为( )。 Ⅰ类检测站 Ⅱ类检测站

36、《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自(

)起施行。2011年8月1日

3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自(

)起施行。2011年7月1日

38、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 )意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9、固定超限检测站的设置应有( )来进行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4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对

41、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有义务接受监督检查。 对

42、对可卸载的超限车辆,应当按规定先卸载,消除违法状态,再进行 行政处罚。 对

43、路政管理工作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的原则。 对

44、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设立固定超限检测站点。 错

45、超限运输车辆通过桥梁时,时速不得低于5公里,且应匀速居中行驶,严禁在桥上制动或变速。 错

46、卸载的货物超过规定保管期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可以按规定予以变卖。 对

47、公路管理机构在接到承运人超限运输的书面申请后,应在30日内进行审查并提出书面答复意见。 错

48、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日内提出。 三日

49、路产损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赔偿数额较小,且当事人无争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对

50、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坏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对

5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加强公路保护、 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52、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什么原则? 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53、违法行为在多长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二年

54、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答:二十日

55、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日内处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答:十日

56、《公路法》中所称的公路,包括 。

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57、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 。

答: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

58、公路按技术等级分为 。

答: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

59、公路规划分为 、省道规划、县道规划、乡道规划、 。

答:国道规划、专用公路规划

60、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 、 ,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 ,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

答:施工标志、安全标志、临时道路

61、违反《公路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 以下的罚款。

答:30000元

62、违反《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 以下罚款。

答:50000元

63、违反《公路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 以下的罚款。

答:30000元

64、《公路法》规定:在大型中型公路桥梁周围 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 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不得从事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的活动。

答:200米, 100米

6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擅自 、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答:损坏、移动

66、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舞弊的,由监察部门、主管机关给予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进行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行政处分,赔偿

67、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当场处以罚款的数额为 。

答:50元

6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9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审议通过。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答:2001年9月28日,2001年12月1日

6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9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 、 或者非法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答:破坏 、 损坏 、 非法占用

7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规定: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 10

准 。 、 以及 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答: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 、 互通立交 、平面交叉道口

71、《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1条规定: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 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 ,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答:500米 、公路桥梁安全要求

7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5条规定:禁止 、 、 、 公

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 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答:损坏 、 擅自移动、涂改、遮挡、

7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 的同意。

答:20 日、公安机关交通主管部门

7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3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 、 、 、 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答:限载 、 限高 、 限宽 、 限长

75、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8条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 、 和

行驶,并悬挂 。 答:时间、路线、速度、明显标志

76、《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51条规定:公路养护作业需要封闭公路的,或者占用半幅公路进行作业,作业路段长度在2公里以上,并且作业期限超过30日的,除紧急情况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应当在作业开始之日前 日向社会公告,明确绕行路线,并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 。

答:5 日、修建临时道路

77、《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52条规定:公路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

应当穿着的统一的 。公路养护车辆、机械设备作业时,应当

设置明显的 ,开启 。

答:安全标志服、作业标志、危险报警闪光灯

78、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 行使。

答:公安机关

79、《路政管理条例》第43条规定 :

、 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当事人拒不履行公路行政处罚决定 、 依法强行拆除受到阻挠

8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 或者 。

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81、 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答:法律

8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在听证的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答:7日

83、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 决定。

答: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84、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 答:对当时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的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85、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 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答:管理公共事务

86、经国务院批准, 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

87、关于行政许可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行政许可决定最长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B、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应当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C、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D、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每个行政机关办理的时间均不得超过四十五日

答:C

88、关于行政许可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要求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应当承担听证费用。B、听证举行前,行政机关应当一律对外公告。C、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可以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应当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

和质证。D、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答:C

89、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正确的说法是 。

答: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90、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 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答:平等

91、吨位丈量的目的是核对总吨位和净吨位。

92、船舶应按载客人数的5%增配儿童救生衣,且不得少于1件。

93、船舶名称经核定后 24 个月内未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经核定的船舶名称自动失效。

94、检验可在检验到期日前后一个月内进行

95、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的实施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

或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长20米及以上的船舶。

96、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97、船舶识别号在船体上的永久性标记字符采用宋体。船长20 米及以上的船舶,船舶识别号字符高度为10 厘米;船长20 米以下的船舶,字符高度为5 厘米。字符间距均不大于2.5厘米。

98、从事船舶及船用产品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认可的焊工合格证书方可从事与其证书相应种类和等级的焊接作业。

99、总功率为 40 kW及以上的舷外挂机,应在船首设置手轮操纵台。

100、钢制客船 30 年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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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油箱柜下面应设置滴油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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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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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现有船舶,船舶检验机构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规定的信息系统取得船舶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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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1年1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似建造阶段的船舶,船舶建造人应在船舶下水前向船舶建造检验机构申请船舶识别号标记检验,并提交船舶标识电子标签供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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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7内河小型船舶法定检验技术工作》的适用范围为 5-20米以下的内河小型船舶,对船长20m及以上的内河航行船舶,应符合《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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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于什么时间施行?

答: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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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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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适任证书》由什么结构统一印制? 答:国家海事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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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担任驾驶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什么确定?

答:船舶总吨位。

110、担任轮机部职务船员的《适任证书》类别按照什么确定?

答: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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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超过几年? 答: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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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自什么时间施行?

答: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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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对象分为哪两类? 答:海船船员培训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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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船员培训按照培训内容分为哪三类?

答: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类。 1

15、任何国家机关以及船员培训和考试的主管部门能不能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船员培训?

答: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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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渡口的设置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选址应当在水流平缓、水深足够、坡岸稳定、视野开阔、适宜船舶停靠的地点,并远离危险物品生产、堆放场所;

(二)具备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的安全设施; (三)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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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海事管理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内河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落实。

3、特大内河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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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公务船舶”的含义?

答:系指用于政府行政管理目的的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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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渔业船舶”的含义?

答?系指从事渔业生产的船舶以及属于水产系统为渔业生 产服务的船舶。

120、什么叫“顺航道行驶”?

答:船舶顺着航道方向行驶,包括顺着直航道和弯曲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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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什么叫“横越”?

答:船舶由航道一侧横向或接近横向驶向另一侧,或横向驶过顺航道行驶船舶船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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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什么叫“对驶相遇”?

答:顺航道行驶两船来往相遇,包括对遇或接近对遇,互以左舷或右舷相遇,在弯曲航道相遇。不包括两横越船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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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航行了望包括哪几类?

答:航行了望包括视觉了望和听觉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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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什么是视觉了望?

指用肉眼及望远镜、雷达,以及其它助航及导航仪器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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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什么是听觉了望?

听觉了望包括直接听声号、呼叫声和监听无线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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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党的七大确定的我们党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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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毛泽东在同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中提出了什么著名

论断?

答:“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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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哪三大战役的胜利奠定了全国胜利的巩固基础? 答: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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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49年3月,我们党在什么地方召开了七届二中全会,会

议重点讨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问题? 答:西柏坡。

130、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28年的英勇斗争,终于推翻了哪三座大山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答: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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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取得了什么革命的

胜利?

答:新民主主义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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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国共产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什么? 答:脱离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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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哪一年开始在我国实行? 答: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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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答:19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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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基本确立的主要标志是什么? 答: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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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哪两种?

答: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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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党在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地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

革命纲领?

答: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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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党的三大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来实现国共合作? 答: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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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党在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工农联盟问题?

答: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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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在中国革命的紧急关头,中共中央召开的八七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教训,讨论了党的工作任务。这次会议确立了什么方针?

答: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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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关于中国共产党和红军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是什么?

答:古田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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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937年8月,党在陕北召开的什么会议正确地制定了党的全面抗战路线,规定了党在抗日时期的政治纲领、基本任务和各项政策?

答:洛川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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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在党的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

答:党的六届七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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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945年4月~6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毛泽东在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题目叫什么?

答:《论联合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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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抗战胜利后,我党公开颁布的第一个关于土地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什么?

答:《中国土地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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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我们党领导中国革命有哪三项基本经验? 答:武装斗争,统一战线,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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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中央哪一年作出了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重要决定?

答:198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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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是新疆的首创,这一活动最早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答: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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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新疆第一个被命名为民族团结模范县的是哪个县? 答:泽普县。

150、1983年,为了重新打开新疆同周边国家贸易往来的大门,经国家批准,新疆哪几个对苏贸易口岸在关闭20年后重新 开放?

答:霍尔果斯、吐尔尕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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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哪一年实行计划单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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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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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新疆的第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叫什么? 答: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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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早在西汉之前,新疆就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当时新疆出产的什么物品被大量运往中原地区?

答: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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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元朝统一全国后,加强了对西域的管辖,在西域采取了和哪里一样的行政建制?

答: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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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0世纪30年代,共产国际、苏联派遣了许多在苏联学习工作的中共党人到新疆帮助盛世才工作,他们是以何身份来开

展工作的? 答:联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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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解放前,新疆迪化出现了一些地下革命进步组织,其中由失去组织联系的原中共党员创建的地下进步组织名称是什么?

答:先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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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947年12月5日,新疆三区革命哪一位领导人秘密前往南京中共代表团驻地,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

答:阿不都克里木〃阿巴索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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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最早传入新疆的外来宗教是什么? 答:祆教和拜火教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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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西汉王朝为了同伊犁河流域的乌孙建立密切关系,先后将哪两位公主嫁给乌孙王?

答:细君、解忧。

160、古代突厥民族的兴起,对西域和中亚地区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答:突厥语言成为西域和中亚一部分地区的通行语言,并开始了当地的突厥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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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史之乱”爆发后,我国哪一个少数民族继唐朝之后统治了西域?

答:吐蕃(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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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鹘汗国以什么宗教为国教? 答:摩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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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金灭辽后,辽朝皇族的谁率部众从中原来到西域,建立了西辽王朝,使中原文化在西域和中亚地区进一步发扬光大。

答:耶律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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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元15至16世纪,居住在叶尼塞河上游地区的哪个民族开

始大批进入新疆? 答:柯尔克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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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清代新疆的蒙古族由厄鲁特、和硕特、土尔扈特部组成。除此外,清政府还先后两次将张家口外的蒙古族哪个部落的八旗官兵调至新疆驻防?

答:察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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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了把宗教活动纳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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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疆在宗教界开展的“双五好”评选活动得到中央肯定并向全国推广,请问是哪“双五好”?

答:“五好寺院”、“五好宗教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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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国第一个传播马克思主义并主张向俄国十月革命学习的先进分子是谁?

答:李大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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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请问,党的一大是在什么地方召开的?

答:上海和浙江嘉兴。

170、哪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

答: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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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唯一一次在国外召开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哪一次?

答:第六次,在苏联莫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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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伐战争中,国民革命军第四军赢得“铁军”的称号,其中哪一位共产党人领导的独立团功劳最大?

答:叶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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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伐开始后,我党在上海发动和组织了几次武装起义? 答: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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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25年爆发的什么运动,标志着大革命高潮的到来? 答:五卅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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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共产党发动的哪一次武装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答:南昌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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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是由我党领导的哪一个革命根据地创建的?

答: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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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召开的哪一次会议,挽救了党,挽救了红军,挽救了中国革命,它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开始走向成熟。答:遵义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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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观”指什么?

答:“三观”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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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德”指什么?

答:“四德”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180、:“三义”指什么?

答:“三义”指: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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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有”公民指什么?

答:指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简称“四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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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自”指什么? 答:自重、自信、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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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尊重”指什么?

答: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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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个高度认同”指什么?

答:指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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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个互相”指什么?

答:是指各族干部群众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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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五爱”是指什么?

答“五爱”指: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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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民20字基本道德规范指什么?

答:指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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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会公德“二十字”指什么?

答:指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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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职业道德“二十字”指什么?

答: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190、家庭美德“二十字”指什么?

答: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

19

1、新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自何年何月何日起实施? ( b )

A、2008年10月1日 B、2009年1月1日 C、2008年1月1日 D、2009年7月1日

19

2、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8年5月5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实施时间是( a )

A、2008年8月1日 B、2009年8月1日 C、2008年10月1日 D、2008年7月1日

31

19

3、根据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列关于水路运输企业审批权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BCD )

A、各部门、各单位要求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或者以运输船舶经营沿海、内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际运输的,应当申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B、 各部门、各单位要求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或者以运输船舶经营省内地(市)间运输的,应当申报省交通运输厅(局)或者其授权的航运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地(市)内运输的,应当申报所在地的地(市)交通运输局或者其授权的航运管理部门批准;

C、 个体(联户)船舶经营省际、省内地(市)间运输的,应当申报所在地的省交通运输厅(局)或者其授权的航运管理部门批准;经营地(市)内运输的,应当申报所在地的地(市)交通运输局或者其授权的航运管理部门批准;

D、“三资企业”要求经营我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的旅客和货物运输的,应当申报交通运输部批准。

19

4、水路运输企业、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求停业,应当向( c )办理注销手续。

A、原审批机关 B、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C、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9

5、水路运输计划,实行( c )的原则。

A、分级综合平衡 B、市场调节相结合 C、分级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相结合

32

19

6、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运费的,没收违反规定收取的部分,并处( a )的罚款。

A、2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19

7、垄断货源,强行代办服务的,处( b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A、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9

8、自然人经营单船( a )的内河普通货船运输应当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A、600总吨以下 B、600总吨以上 C、600总吨

19

9、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应当至少配备( a )名经营专职管理人员,并配备满足下列数量要求的海务、机务专职管理人员。

A、1 B、2 C、3

200、( c )应当依法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资质进行监督检查。

A、省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C、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33

20

1、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请解释什么是公务员责令辞职?

(责令辞职: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20

2、《公务员法》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哪五个方面内容?

(德、能、勤、绩、廉)

20

3、《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党员署真实名检举的,应如何处理?

(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20

4、党员是否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20

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应如何处理?

(对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4

20

6、《党纪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20

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包庇恐怖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主要成员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0

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询问提出的形式是什么? (询问可口头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提出。有关部门应当作出说明)

20

9、《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1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诬告陷害他人,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

21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应给予什么党纪处分?

35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12、《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的,应给予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什么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给予主要负责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什么处分?

(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1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15、《公务员法》规定,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录用公务员? (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16、《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的处分时,怎样确定给予其处分?

36

(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217、《党内监督条例》规定,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如何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1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219、《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的方式有哪些? (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220、《党纪处分条例》对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直接责任者是怎样表述的?

37

(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2

2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在一定时期内的提升职务和任职上有哪些规定?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

22、党员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汽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汽车进行豪华装修的如何处理?

(依照《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处理。即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2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上述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2

24、《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如何处理?

38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25、《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的,应如何处理?

(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2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包庇犯罪分子,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

27、《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要坚持哪些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

28、《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不得辞去公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9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2

29、《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对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什么处分?

( 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分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230、《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灾害事故面前未采取必要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什么处分?

(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

31、《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2

32、《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40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2

33、《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2

34、《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

(一)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

(四)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

2

35、各级党委(党组)要通过贯彻哪些监督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

41

(

(一)、民主生活会;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

(三)、巡视;

(四)、谈话和诫勉;

(五)、述职述廉;

(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七)考察考核)

2

36、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要求有哪些?

(

(一)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

(二)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

(三)、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

(四)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

2

37、如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2

38、 为什么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

(一)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

(二)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

(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

2

39、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42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240、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应该怎样处理? (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41、如何发挥监督作用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2

42、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是什么。

(

(一)标本兼治;

(二)综合治理;

(三)惩防并举;

(四)注重预防)

2

43、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应该如何处理? (

(一)批评教育;

(二)组织处理;

(三)纪律处分;

(四)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44、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原则有哪些?

43

(

(一)内容科学;

(二)、程序严密;

(三)配套完备;

(四)有效管用)

2

45、《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考核干部的哪几个环节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

(一)民主推荐;

(二)民主测评;

(三)组织考察;

(四)选举)

2

46、 如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

(

1、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

2、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4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哪些馈赠?(

(一)礼金;

(二)各种有价证券;

(三)各种支付凭证)

2

4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开展哪些活动?(

(一)参与高消费娱乐;

(二)参与健身活动;

(三)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44

2

49、《廉政准则》规定,哪些项目不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

(一)购买商业保险;

(二)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250、党员领导干部不准妨碍涉及哪些人案件的调查处理? (

(一)配偶

(二)子女及其配偶;

(三)其他亲属;

(四)身边工作人员)

1、路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路政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的原则。

2、什么是超限运输车辆?

答:车辆超限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车货总质量或者装载总尺寸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车辆。

3、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45

4、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这个说法对吗?又补充的吗? 答:还有亮证执法

5、超高、超长、超宽车辆在需要本省内公路上行驶的,可在货源地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本省内沿线交通执法人员应当予以放行,不得以超限运输为由对其进行处罚。(

错 )

6、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当事人履行。错

7、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BCD )

A、不得使用 B、必要时可以使用 C、依照法定程序拍卖 D、可作为业务用车

8、超限运输证应当随车携带,禁止哪些使用行为? 答:不得涂改、伪造、租借、转让、不得超限使用。

9、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非法运输车辆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在接受公路部门处罚后可以予以放行。 错

10、《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亮点是什么?

46

答: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公路交通网络的公共服务能力;二是从法律制度层面建立了车辆超限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建立健全了公路突发事件应对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国家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1、《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方式有: ( A、B、C、D A 直接送达

B 委托送达 C 邮寄送达

D公告送达

12、下列公路上不得进行超限运输:(BC

) A.三级公路

B.四级公路

C.技术状况低于三类的桥梁

D.二类桥梁

13、对故意堵塞超限检测站、冲卡、驳载等违法行为《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如何处罚的?

答: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

47

(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14、被处罚人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15、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之间的关系? 答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16、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错误的是(B)。 A、直接送达;B、电话送达;C、邮寄送达;D、公告送达。

17、交通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 A B D )。 A、一般程序 B、简易程序 C、复议程序 D、听证程序

18、对超限车辆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 C )的权利。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举行听证

48

19、路政管理机构有权管理的超限运输,包括:(ABCD) A、超重 B、超高 C、超宽 D、超长

20、当事人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组织听证的(A)。 A、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B、可再次通知当事人 C、取消上述权利 D、程序不合法

21、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答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2、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ABCD ) A、依法严管 B、标本兼治

C、立足源头 D、长效治理

2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3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 限载 、 限高 、 限宽 、 限长 标准的车辆,不得在( )行驶。 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

2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38条规定: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 时间 、 路线 和 速度 行驶,并悬挂( )。 明显标志

49

25、下列各项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C、河南省公路条例 D、路政管理规定

26、《行政强制法》自 开始实施。 答: 2012年1月1日

27、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由 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答:省级

28、路政管理规定,违反有关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何种责任?

答:刑事责任

29、《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宣告后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 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答:七日

30、《交通行政执法证》由

(

)统一颁发、审验,严禁伪造、涂改、转让、出借。

答:省交通运输厅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2篇

乙方:山东泰丰清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落实甲方建立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04)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2007)的要求,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资源的浪费,确保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符合甲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现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此协议书,以期实现甲方厂区良好地环境绩效及乙方作业的职业健康安全。

一、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原材料及有关物资的供应方、工程承包方、废弃物收购商、回收处理商、物流公司、服务商及个体供应商人员和车辆。

二、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环境卫生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并可要求乙方负责人员对相关事宜作出解释。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资质和乙方特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从事该特种工作的上岗证。

3.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污染环境、违章作业、危险作业等违法生产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4.甲方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限期整改意见。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管理范围内的访问和交流等可能影响甲方生产环境和安全的活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依法自主开展环境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到双方的重大环境和安全生产问题。

3.乙方有权要求被告知甲方的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

四、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为乙方介绍项目的现场和周围环境,以及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3.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入厂教育。

4.有责任将重大环境因素和高风险危险源告知乙方。

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环境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环保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环保措施,建立健全环境控制制度,主要包括:

1/

3(1)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必要时应在开工15天以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产生的环境噪声污染防范措施情况。

(2)施工方案优先考虑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无危害或少危害的生产工艺、生产与施工设备、先进的施工方法等,不得采用国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的生产工艺与施工设备。

(3)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破坏。

(4)防止粉尘、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5)合理处理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修整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环境。

(6)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放置所属工厂指定场所,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规定将废物合理处理。按照工作岗位的工作区域确定环境管理责任人,明确管理责任。

2.回收废旧物资的部门,应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资质,回收物品处理时,避免二次污染。

3.储运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运输法规,保证运输车辆状况良好,车辆排放的废气、噪声及车辆冲洗废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扰乱厂区附近居民的生活。

4.所提供的产品及产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服务应满足(或设法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安全与环境性能,并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

(二)安全管理方面的义务

1.相关方(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项目施工方必须具备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能力及相关资质。

(2)项目施工时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教育自己的员工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甲方告知的制度及乙方自己的制度)。

(3)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乙方自备),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确保在指定地点作业。

2.进入厂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必须主动接受公司的安全、防火教育和交底。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有公司内业务负责人员陪同,并按照生产现场人行路线行走。

5.进入生产现场,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坦胸露背、穿凉鞋、拖鞋。

6.不能与同行人员打闹,酒后不能进入作业场所。

7.不准随意移动作业区内的各类设备及工具。

8.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要具备运输资质,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避免运输途中产生泄漏,在搬运、装卸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野蛮装卸。

9.经批准进入厂区的应注意观看各类警示标识,遵守警示标识的指令。不准在吊物下通过或停留。

10.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内减速慢行,车辆右行,并按公司规定的线路行驶,不能并行,不得高声鸣笛。

11.厂区内禁止游动吸烟,停车时或行驶中的各种车辆驾驶室内禁止吸烟。

12.厂区内临时用电、动火必须经甲方批准。

(三)其他义务

1.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相关检查,并对甲方要求其解释的事项作出口头或书面解释。

2.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改进方案和建议积极响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问题。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应最大限度保护好环境,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满足甲方对乙方提出改进的要求。

4.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建立处理事故的应急部门,并承担因事故所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如果因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违反本协议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以上对甲方的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要求由乙方的__________(具体负责人员)负责解释协调,甲方可随时与其沟通联系。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补充或调整。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应以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书面形式体现。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尽职尽责地遵守环境安全及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并且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________。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八、其他

1.本协议是双方最终合意的结果,若之前口头或书面与本协议内容不符的,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执行。

2.双方再次确认本协议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充分理解、认可上述协议条款。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3篇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额和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急剧增长,电子商务蓬勃发展,许多消费者都选择电子商务购物这一交易模式。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没有出台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相关法律,并且消费者保护隐私权意识也较为淡薄,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主体侵犯消费者隐私权现象屡见不鲜。本文旨在建构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体系,防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权;保护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刘廷民,西安邮电学院管理工程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电子商务法。(陕西西安710061)

截至2010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42亿户。无论是从电子商务交易额,还是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人数来说,近几年都急剧攀升。但同时,由于相关立法的滞后和消费者隐私权保护观念的缺乏,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非常值得关注,值得研究。

一、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界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本文所指的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是指以电子及电子技术为手段,在因特网上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

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的概念和理论,产生于美国。在近现代的民法法典化进程中,原本没有隐私权的概念。在以判例法为基本法律形式的英美法中,也没有隐私的概念。自1890年隐私权概念被第一次提出以来,已有100多年。关于隐私权的概念各国不太一致,在英美法系,学者对隐私权所下的定义的代表性观点主要有:美国《布莱克法律辞典》认为隐私权是私生活不受干涉的权利,或个人私事未经允许不得公开的权利;路易斯·布兰代斯和塞缪尔·沃伦在其著名的文章《论隐私权》中认为,隐私权是个人在通常情况下决定他的思想、观点和情感在多大程度上与别人交流的权利。在大陆法系,学者对隐私权所下的定义主要有:日本《新版新法律学辞典》认为私生活权是保护免遭他人侵犯的私生活和私事的秘密的权利。我国关于隐私权比较典型概念是指公民个人和死者所享有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悉和公开、个人生活不受外界非法侵扰、个人私事的决定不受非法干涉的一种独立的人格权。

电子商务交易是消费者利用电子或电子技术等手段,通过因特网进行交易的一种行为,交易程序主要包括电子商务运作前期的准备工作;贸易洽谈及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合同的正式履行及违约责任处理。消费者要完成电子商务交易,消费者都要入网、访问或点击相关网站、注册并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购买商品种类和数量及物流等相关信息,整个过程都涉及消费者隐私,也就必然涉及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问题。可见,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是指消费者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享受的个人信息(IP、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职业等)不被非法获悉和公开,个人生活不受外界非法侵扰、个人私事的决定不受非法干涉的一种独立的人格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主要包括个人数据信息(IP地址、姓名、性别、职业、电话号码、QQ号和E-MAIL等)、个人网络私事(上网习惯、网购习惯和其他等)和个人网络领域(计算机内存储的信息、个人网络空间等)。

可见,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主要是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的保护、消费者个人网络私事的保护和消费者个人网络领域的保护。

二、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侵权的主体和具体形式

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有可能涉及消费者隐私的主体主要有: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网站服务商、网络即时交易平台、网络销售方、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企业、恶意软件发布者和黑客等。以上主体都有可能成为侵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主体,因为他们都或多或少地掌握消费者的信息,一旦他们非法利用或是披露,就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消费者的相关信息可以说是一种重要资源,市场价值巨大。由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侵犯消费者主体的不同,侵权形式不尽一致,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第一,非法搜集、分析、利用、披露、出售消费者个人数据信息。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完成交易,必须要开通网络获取IP,访问、点击相关网站、网页,并进行注册,与网络销售方进行谈判,谈妥后支付货款,填写收货信息等行为。交易过程中消费者每一个行为都要涉及个人信息。同时,这些行为也为相关交易主体提供第一手消费者信息,现实中就出现非法收集消费者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分析利用或不当披露,或是出售消费者相关信息以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非法发送垃圾邮件和信息、盗取、监看他人的电子邮件、QQ和个人网络空间、非法侵入消费者的计算机等形式侵犯消费者个人网络空间。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主体获取消费者电话号码后经常电话推销相关产品或是进行诈骗活动,有的盗取消费者电子邮件或QQ密码,非法登录、偷看消费者QQ号、电子邮件和个人网络空间,甚至非法侵入消费者计算机盗取数据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空间。

第三,监听、窥探和跟踪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对消费者个人网络活动进行侵害。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主体利用相关电子技术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进行电子监听、窥探和跟踪,以获取消费者的网络信息,然后非法利用或是用作商业用途。这些行为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隐私。

三、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的体系建构

(一)强化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立法。我国宪法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关于公民人格尊严、私人住宅、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规定为其他部门法及司法解释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留下了广阔的空间。民法、刑法、诉讼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残疾人保护法》、《统计法》、《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单行法规中都有关于隐私权保护的零散规定。目前我国没有《民法典》,而现行的《民法通则》没有作出保护隐私权的明文规定,只有最高法院在有关的司法解释中对名誉权的保护作了扩张性解释,将侵犯隐私权视为侵犯名誉权来予以对待。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对网络侵权规定如下: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些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

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但是这些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简单,操作性不强,对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屡被侵犯的现实显得严重滞后,这对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十分不利,因而迫切需要强化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相关立法。在立法时应该参考国外成熟、先进的对于隐私权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行强化和完善。

第一,在今后出台的《民法典》中要对隐私权作出专门的、明确的规定,从根本上确立其地位。由于现实生活中的隐私权与网络空间中的隐私权有所差别,因此,可在将来的民法典内规定公民有网络隐私权类似的概括条款,并规定公民网络隐私权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二,制定专门保护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的法律。在信息化时代,人们生活节奏加快,特别是在经济通胀的背景下,电子商务交易额和参与交易的消费者将急剧增长,迫切需要制定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相关法律。可以制定隐私权保护的特别法即《数据保护法》或《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特别法中应规定以下内容: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的含义、权力内容以及其法律地位等进行规定;对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个人数据的收集、披露、公开、传播等行为进行规范;明确电子商务数据拥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侵权救济和相关责任。

第三,在《刑法》中规定侵犯电子商务交易中隐私权的刑事责任。由于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所有隐私很可能都被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主体掌握并非法利用或是非法披露,这将让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消费者处于尴尬境界,可能严重影响相关消费者的生活、工作等。必须对严重侵犯电子商务交易中隐私权的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这才能更好地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

(二)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参与主体的相关协会,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行业自律。可以借鉴国外好的经验和成果,电子商务参与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关行业协会,通过协会制定规章或章程,并在规章或章程中规定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要求行业协会,其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要自觉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通过行业协会可以大大提高电子商务交易相关主体及人员保护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的自觉性,同时可以增加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信任感,最终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行业的繁荣。

(三)引导和培养公众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隐私权保护的意识。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屡屡被侵害,这和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保护自己隐私权的意识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在网络世界中,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主要是自己无意中泄露的,例如,随便点击不明网页,不明软件,随意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等等。可见引导和培养公众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保护个人隐私权是非常重要的,这可从源头上杜绝消费者隐私权被非法利用或收集等。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意识,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以防止个人隐私权被侵犯。这些措施主要包括:第一,了解隐私权相关法律法规和电子商务行业隐私权的政策;第二,大力宣传和教育公众不要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随意泄露个人资料;第三,养成良好的网络消费习惯;第四,经常查看自己计算机系统安全状况,防止被攻击等。

(四)运用先进电子装备和电子技术从技术上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隐私权。电子商务交易是利用电子和电子技术手段通过因特网进行交易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的保护离不开电子技术和电子装备。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可以配置先进的电子装备和电子技术防止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被跟踪、被窥探,从技术上可以防止消费者隐私权被恶意收集或是任意侵权。

可见,由于电子商务交易额和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消费者年年倍增。目前我国尚未有保护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相关法律,加之我国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消费者缺乏自我隐私权保护意识,导致现实中电子商务交易过程隐私权被侵害事件屡见不鲜。要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尽快制定保护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的相关立法,鼓励电子商务参与者保护消费者隐私权的行业自律,提高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技术上防止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信息被非法收集、非法泄露等。只有这样,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才能实现。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4篇

一、全国人大制定的会计法律《会计法》。

《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会计管理权限、会计责任主体、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并对会计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国务院制定的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于2000年6月21日发布的,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它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

《总会计师条例》,于1990年12月31日发布的,它主要规定了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是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报告的会计准则,是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共同遵守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它是由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表准则组成,是对会计核算要求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具有覆盖面广、概括性强等特点。

三、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 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以及财政部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1.《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了统一的、适用于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会计制度》。它适用于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和金融保险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企业。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金融企业,包括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该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8月18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

5.《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于2001年2月20日发布并开始施行,是财政部为了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工作,保障财政部门有效实施会计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合法权益,根据《会计法》、《行政处罚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它适用于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执行《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于1996年6月1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的。它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其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会计工作交接、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会计凭证规则、会计账簿规则、财务报告规则、会计监督的内容和要求、建立和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等。

7.《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它是财政部为了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制定的一套会计监督管理制度, 运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其制定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差错防弊,从而保证其他会计法规的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8.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其他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998年8月21日发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年1月22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等。

四、地方人大制定的 地方性会计法规 ·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管理的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实施的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也属于地方性会计法规

(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注]。

(2)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3)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医院财务制度。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4)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

(5)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7)会计核算方法。

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

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补充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8)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关于将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邮电通信企业市话初装基金会计处理规定。

邮电通信企业邮电附加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企业代国家储备棉花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关于企业资产评估等有关会计处理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保障基金会计处理办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补充规定。

企业基建业务会计处理办法。

企业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地质勘察单位探矿权采矿权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就业机构就业经费会计处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解答。

车辆购置税会计处理规定。

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处理规定。

保险公司个人抵押贷款保险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

关于新增粮食财务挂账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会计处理问题的通知。

关于下发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收入联营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改变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会计处理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执行《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问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9)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规定。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有关准则问题解答。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问题解答。

国有企业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程序及报送材料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10)其他会计制度。

财政部关于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事业支出核算内容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保险公司投资联结产品等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会计法》加强会计监督的意见。

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关于对契税会计处理办法请示的复函。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章程。

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关于短期投资收益核算问题的复函。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5篇

第一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职责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第五条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的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执行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状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须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行业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十五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财务收支情况,并详细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执行制度情况的管理

1.结合总公司下发的经济指标上报下属各块经营者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由董事长决定处理措施

法律相关资料范文第6篇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依法治国方略的指导下,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在安全生产方面,随着《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如《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主要有各省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如《山西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山西省煤炭法实施办法》、《山西省劳动安全纠察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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