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

2023-12-17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高校教育体系中的基础性课程,其教学目的主要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法制观、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让学生能够自觉履行与承担法律和道德义务,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体验式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将其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可以改进以往单一教学方式的不足,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有效性,有效满足素质教育的目标。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验式教学;运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是大学生道德品质与思想修养提升的重要路径,也是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基本要求。当前高校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仍然传统的教学方法,过于强调理论知识的传授,导致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1]。随着教育体制的深化改革,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应用越来越广,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实现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体验式教学的特征分析

对于体验式教学而言,其主要是指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创设具有一定感情色彩的情景和氛围,以此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到学习活动中,活跃学生思维。通常知识的体验可以强化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而情感的体验则能促使学生对相关知识终身难忘。体验式教学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方法,其特征具体如下:

(一)统一认知行为

体验作为体验式学习中的核心,其能够调动学生的思维与感官,让学生积极参与到“体验”中,使情感与认知存留于记忆深处,正确指导思想及行为,实现行为与认知的完美统一。

(二)强化学生主体地位

在体验式教学过程中,学生作为主动参与者,需要通过教师的引导来体验角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其独立自主思考和探究实践活动,积极发现、感受、评价活动,自主构建认知体系,实现体验学习能力的发展与培养。

(三)学习过程的渐进性

体验式教学是以学生的真实模拟、直观感受与动作操作为主,认识抽象概念与获得思维活动感性材料,让学生在“体验与认识”的循环活动中学习与感悟,实现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转变。

二、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

(一)具体运用

1.讨论式的运用。传统的教学活动中多是通过教师主讲的方式,学生学习兴致不高,只能被动接受所学知识,对所学知识的实用感与重要性不够重视;而讨论式教学的运用可以为学生的交流互动提供平台,让学生在讨论中各抒己见,进一步理解理论知识,强化学生的应用能力、思维能力与观察能力。另外,讨论式教学能够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通过思维的碰撞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但是这需要教师科学设计讨论主题,提炼假设性与争议性的问题,并辅之以生动的材料,让学生在宽松的氛围中进行讨论和学习,提高教学效果。以“基础”第七章的婚恋问题为例,设计“恋爱就是为彼此付出一切”或“大学生恋爱是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等话题,锻炼学生独立思考能力。

2.角色扮演式的运用。采用角色扮演法,可以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在教学活动中设定某种题材或情境,让学生通过角色的扮演来进行模仿,对某种行为实践和角色行为进行体验,实现理论与实踐的结合。这就要求教师在课堂活动中,引导学生参与角色扮演,让学生融入到扮演的角色情境中,科学处理各种矛盾给问题,这样学生进一步理解与掌握知识。

3.案例式的运用。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采用案例式的教学,可以借助典型俺来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3]。案例教学具有直观、具体和生动等特点,通过对生活实际案例的分析与讨论,可以激发学生的探究热情,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与道德修养,实现对知识的内化。

(二)运用策略

1.优化教学方法。在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时,需要优化教学方法,适当运用讨论式、情景式或案例式等教学方法,从而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同时在选择教学手段时,应重视学生的自我能力发挥,积极引导和鼓励学生运用不同的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材料,创设轻松自由的教学环境,提高教学质量。以“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这一章节为例,可以采取情境教学法,有效模拟法庭的情景,对法官书记员的服饰、席卡、无线话筒、椅子、方桌以及场所等进行合理设置,并让学生进行相关的角色扮演。演练结束之后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和总结,并让其他同学加以评价,从而加深学生对我国程序法律制度的了解和掌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科学运用多媒体。计算机辅助教学具有真实性、灵活性、交互性等特点,将其运用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加血中,需要创设科学的多媒体教学情境,宣传课堂氛围。同时教师对不同教学内容进行讲解时,可以配之以相应的音乐,让学生在音乐欣赏中跟上课堂教学节奏,引起情感共鸣[4]。如教师对弘扬民族精神,继承爱国传统的相关内容进行传授时,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来播放歌曲《乡愁》,让学生快速进入学习状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修养性和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在教学中运用体验式教学时,可以结合实际教学情况来使用讨论式、角色扮演式和案例式等方法,科学运用多媒体教学。这样能够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业务能力、道德品质和政治素养,提高德育工作质量,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孙金梅.谈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运用[J].教育探索,2011(12):124-126.

[2]李雪如.体验式教学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运用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J].福建教育学院学报,2012(03):10-13.

[3]章根红,尹红婷,刘伯文.体验式教学法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15):163-164.

[4]汪玲.体验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的运用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08):117-118.

作者简介:

龙贻炯(1983—),男,汉族,贵州大方人,法学学士,教育科科长,助教,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的针对性、吸引力、感染力,增强实效性,实现其育人功能是摆在“基础”课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现状,确立并揭示了本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旨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效果,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 改革 路径

[作者简介]马金岭(1957- ),男,河南唐河人,周口师范学院,副教授,在读博士,主要从事德育教学与研究。(河南 周口 466001)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校公共基础必修课。本课程是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开展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的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高尚的理想情操和养成良好的道德素质,树立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和时代精神的价值标准与行为规范的一门重要课程。其教学任务旨在通过课堂教学以及社会实践,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修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大学生的健全人格。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系统的改革,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合并为“基础”课,这个合并不是两门旧课程内容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体系和内容上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使这门“新”课程在教育中遇到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何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切实提高其教学效果,是“基础”课教学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基础”课教学面临的新问题

(一)“基础”课体系、内容的整合,使任课教师知识结构受到挑战

由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整体系统的改革,“基础”课是在总结以往“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内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依据科学发展观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基础上,将两门旧课程融为一体的崭新课程。针对新课程体系和内容的变化,不仅需要我们在理论认识的层面上达到新境界,也需要我们在实践探索层面上不断出台新举措。从2006年9月起,全国大一新生就开设了“基础”课。从实施情况来看,一方面,我们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深度融合的教材内容以及新课程的性质和要求在理论认识上把握还不够深透,缺乏系统的贯穿与连接,“融合”与“一体化”的工作还未到位;另一方面,教师的知识结构还存在缺陷和不足,相对于新的“基础”课的要求,教师对课程的整体性、系统性和逻辑性把握不准,不能充分体现其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功能。担任“基础”课的教师,要么原来只担任“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他们缺乏“法律基础”的知识和教学经验;要么只担任“法律基础”课,又缺乏“思想道德修养”的知识和教学经验。他们都有着不同的专业知识背景,在教学中授课教师难免会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和专业背景授课,加之两课整合的时间不长,由此带来的教学内容的整合与创新、教学方式的探索与完善等许多新问题都有待教师的进一步交流和学习。由此可见,教师的知识结构针对于“基础”课的教学要求是存在缺陷和不足的。

(二)教学模式单一,方式传统,使“基础”课的育人功能降低

在“基础”课教学中,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协调者和参与者。目前很多院校“基础”课的教学仍存在照本宣科、生硬灌输、理论脱离实际的“填鸭式”“说教式”现象。把大学生视为填充各种美德的袋子,忽略了人性,忽略了大学生的主体性,忽视了道德教育是感知—体验—升华的过程。学生的主体性、参与性被忽视,整个教学过程显得很沉闷,缺乏多样性、灵活性,学生也就缺乏了学习的动力和积极性。特别是在现阶段,面对时代性和实践性已显著增强的课程要求,单一的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方式已经不能把知识激活,更无法指导学生学以致用、转智为德,学生便难以认识和解决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世界观改造中的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基础”课的育人功能和引导功能。

(三)教材理论性、导向性强,使教材实用性、实践性难以凸显

“基础”课教材是该教材编写组全体成员及其他很多专家学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培养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本时代性较强的好教材。教材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追求一种形式上的完美,注重各个概念或判断之间的逻辑联系,主张建立一种完善的教育体系。虽经过2007年、2008年两次教材修订,但在“基础”课教材使用过程中,笔者发现“基础”课教材和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一样,抽象的基本原则、原理阐述太多,文字叙述过于平直,缺乏感染力,缺少事例,显得枯燥。理论性、政治性、导向性注重过多,可操作性、实践性和实际性重视较少。如内容涉及的层面不仅过多过细,如何运用原理去说明和分析现实问题的叙述太少,理论与现实的结合还不紧密,缺乏生动、有说服力的例子,这也就使得教材的吸引力不强,可读性不够,感染力欠缺。学生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去体验、消化、感悟教学内容,影响学生思想道德的内化与外化,易使大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对思想道德修养课产生存疑与排斥心理,直接影响了“基础”课教学有效性的发挥,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考核形式单一,评价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难求客观公平

考试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试不是目的,而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手段和措施。“基础”课考核不仅要考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更要考查学生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借此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据笔者了解,目前多数高校“基础”课考核主要侧重于“千人一卷、千人一面”,无论是闭卷考试还是开卷考查,都是一次考试定结论。考试内容侧重于知识点的死记硬背,客观题占了卷面分值的70%~80%还多。判分标准按知识点答题,按知识点给分,使成绩评定过于死板。这种传统简单的考“智”不考“德”的考核方式,片面强调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认同性”和“服从性”,不仅严重扭曲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育功能和本质,还扼杀了学生的个性及创造性思维与能力的发展,也很难对学生道德和法律素质做出比较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基础”课教学改革的路径思考

(一)调动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增强教学实效性

“基础”课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涵盖学习、交往、职业、婚恋等多个领域,涉及政治、社会、心理、道德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肩负着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教学是富有魅力的创造性活动,在课程整合与教学的改革中,教师因素是左右其成效大小的最重要而又最活跃的要素。不管原来担任“思想道德修养”还是担任“法律基础”课的教师,都需要在原来专业背景的基础上扩充道德修养或法律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胜任基础课的教学。首先,“基础”课教师要重视知识储备和积累,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知识境界”,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教学理论的深刻内涵,把教学实践牢固地建立在深厚的理论根基之上。教师只有具有广博丰厚的知识背景,才能够在教学过程中从多角度、多侧面出发去启发学生、论证问题;才能用准确、广博、丰厚、生动的知识去撞击学生的心灵,使他们心悦诚服。其次,作为“基础”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还要不断地转变教学观念,以人为本,全面掌握和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倾向,把教学视野拓宽到学生思想实际和生活实践之中,体现学科的魅力;用强烈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价值取向感染学生,用心指导学生、帮助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以卓越的人格力量增强课程的吸引力,以增强“基础”课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达到真正育人的目的。最后,学校要高度重视发挥教师的团结合作精神,通过“集体备课”“同行专家说课”的方式资源共享,或由任课教师选择自己上的最精彩的章节,或把经过仔细推敲和润色的教案与课件编辑成册,供教研室成员参考和学习,互帮互学,以求共同进步。

(二)强化教学方法的多样性,体现灵活性

“基础”课教学不同于专业课教学,学生没有学习专业课的那种新鲜感。因此,“基础”课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必须增强灵活性,用活泼多样的方法和形式激发学生的兴趣,使学生积极参与教学,表达观点。只有教师“教而有方”,学生才能“学之有用”。第一,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不同的教学内容安排不同的教学方式,可专题式分析讲授,可讨论式教学,可撰写报告,可口头演讲。由原来的一只粉笔、一本书转到了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上来,打破单一灌输的沉闷状况,丰富教学环节,活跃教学气氛,增强课堂教学的感染力。第二,教师要让教学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把课真正上到学生的心里,善用启发式、参与式、案例式和问题式教学,力求课堂生动活泼,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第三,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手段,发挥媒体教学的优势,激活学生的思维,增强感染力。通过多媒体网络技术、音像资料、影视资料等调动学生的感觉器官,既增强课堂教学的直观性、客观性,同时还延伸了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摆脱过去空洞、抽象、枯燥无味的局面,保障“基础”课育人功能的实现。

(三)加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凸显针对性

精彩的教学不仅要有精彩的教材,而且要有任课教师对教学宗旨、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的深刻领悟和把握,使教学达到较高的境界。“基础”课既是一门理论课,又是一门针对性很强的实践课。这种针对性主要是指教学内容最贴近学生的生活实际,教学内容与学生思想品德行为的实际联系紧密。作为“基础”课教师,更重要的是运用教材有针对性地解决学生思想认识实际,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种种实际问题。通过问题的解决来获得自身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教师坚持“三贴近”原则(即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做到“五个联系”,即联系教材、联系廉洁修身教育、联系校园生活、联系学生思想动态、联系社会热点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让枯燥的理论走进学生的心灵并最终转化为行动的力量,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教学目的。

首先,“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要与学生相结合。教师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解答学生关心的各种问题,使教学能最大限度地贴近学生的思想实际。通过学习,使学生产生一种生动而具体的现实感、贴切感和亲和力。

其次,理论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理论,而应着眼于实际问题,要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进行社会实践。大学生良好的道德习惯和行为的养成及法治意识的形成是一个学习、实践、提高,再学习、再实践、再提高,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复杂过程。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是由知、情、意、行四个要素构成的,其中知是基础,行是关键,并且往往“知易行难”。教师根据教材内容结合时事、社会问题和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做到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便于大学生在生活中体验、消化、吸收,最终内化为素质,如利用第二课堂、主题班会,组织开展时事政治知识竞赛以及其他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思想教育活动;还可以通过开展社会调查、代表性案件开庭旁听、参加生产劳动,开展法律知识咨询活动,以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使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学以致用。

(四)强调考核形式的多元性,重视全面性

考试是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一个重要方面。考试制度和办法对“基础”课教学过程具有导向作用,恰当的考核方法不仅是提高教学效果的手段和措施,而且是提高学生学习效果、考查教学成果的重要手段。笔者认为,“基础”课的考核要坚持两个“不能”,一是不能“唯分数论”,二是不能一张试卷一次考试定结论。考核方式要关注学生的认知问题,也要关注学生的行为问题,要着眼于充分全面地了解学生,也要有效地客观评价学生学习的质和量。在考核环节中,构建综合考核体系,强化“学习过程”的考查,在考核内容上将单一性“知识记忆”改为多元“知识应用和学以致用”性的考核。对学生的成绩评价要科学、客观、全面、公正。个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不仅要看他怎么写和怎么说,更要看怎么做,关键在行动,故“基础”课的成绩评定与其他专业课程有较大的差别。这就需要将课堂考核、实践考核和卷面考核等考核方法以动态的形式灵活运用于各个教学环节,而不仅仅局限于期末考试。这样就使考核呈现出由始至终的、动态的全程性特点。具体进行的考核实行理论考试与道德和法律行为考评相结合,任课教师考评与辅导员、班主任参评及学生互评、自评相结合;将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过程性考核、课堂参与程度的考核、社会实践情况的考核相结合,开卷测试与闭卷测试相结合。只有这样,基础课考核才能形成考核过程多元、考核方式多元、考核内容多元、成绩构成多元的全过程的、全面性的考核体系。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2]陈敏.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1).

[3]李大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实施教学中的矛盾及解决策略[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10).

[4]颜文皎.法治教育与德育整合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思考[J].文史博览(理论),2009(6).

[5]陈敏.论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学有效性缺失及其对策[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1).

[6]陈秉公.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学规律与教学境界[J].江汉论坛,2007(6).

[7]王娟,梁伟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考核体系改革问题探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9(12).

[8]张晓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探讨[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7(6).

[9]魏春艳,于福民.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思考[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启发式教学在中国传统教育教学中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因此,它被广泛地运用于各学科的教学实践之中。本文结合对“启发式教学”的多维理解,结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对其相关应用的教学实践问题进行了客观的思考。思考的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五个部分:启发式教学的内涵、启发式教学资源的构建、启发式教学方法的选择、启发式教学的评估以及启发式的校本教研。

关键词:启发式教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具体实践

启发式教学备受《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任课教师的关注。但是,很多的任课教师却未能把启发式教学思想体现在自己全部教学的过程中。所以,在此有必要结合具体的内容对其启发式教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个重新的审视与说明。

一、启发式教学的再思考

启发式教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但是,在目前的课堂教学实践里,对于什么是启发式教学以及如何进行启发式教学,不同的研究者却有不同的意见。这也就是说,对于启发式教学而言,目前在教学实践中存在一定的误解。对此,有研究者进行过如下的总结与说明: 当前,人们对于启发式教学有一种误解—把启发式教学混同于教学原则、等同于教学方法,这样,既造成理论逻辑的紊乱,也干扰实际的教学活动,阻碍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重新思考启发式教学,使这一古老而常青的教学指导思想在现代教育中焕发出新的活力,发挥启发式教学的“道用”功能,而不是“器用”功能,既有利于弘扬传统教育思想,也有利于教学活动顺利开展。[1]

从另一个层面讲,引文的作者之所以在此强调启发式教学的“道用”与“器用”的区别,其目的就在于说明一个这样的事实“所谓启发式教学”就是要通过教学的启发作用促进教学的发展。因此,启发式教学就是一种教学思想,而非一种特定的教学方法。所以,在这样的教学理念指导下,任课教师可以从多个方面实现自己的启发式教学。从教学资源的构建开始到启发式教学评估为止,几乎所有的教学过程与环节都应该体现启发式的特点。

对启发式教学的思考应该关注两个层面的问题:首先是理论问题。即,在理论的层面上思考启发式教学的具体内涵。有且只有明确了什么是启发式教学,才能探讨启发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具体实践;其次是启发式教学实践的问题。作为一种教学实践,任课教师可以从多个层面上获得教学启发。无论是教学方法的选择,还是教学资源的构建,甚至就连对教学效果的评估,也都会使任课教师思有所得,学有所获。

二、启发式的教学资源

只有拥有启发式的教学资源,才能真正地实现启发式教学。相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而言,其所需要的教学资源可以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在第一个层面上,所谓的教学资源是指任课教师所用教材的建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其基础的教学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社会主义的法制教育,从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夯实知识基础。之所以说其是一门综合性的课程,那是因为从内容构成的层面上分析,这门课程既涉及到理想信念教育,又涉及到法律、法规的教育。因此,教材的编写极为重要。从第二个层面上分析,所谓的教学资源是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内容密切相关的其它教学资源。例如,最新的教学案例等。《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进行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教学媒介,为了使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核心价值观,践行核心价值观,任课教师应该掌握相应的最新教学案例。例如:在壮族的《传扬诗》中,有这样的语句:邻里间“莫为鸡争吵,莫为猪相斗。莫学狗咬人,乡里名声臭。莫为树相争,莫为菜动手。既然做邻居,相敬如朋友。[2]结合这样的诗作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有关和谐内容的教育,无疑能够在丰富学生政治素养的基础上,提升具体的教学效果。

启发式教学资源的构建应该关注两个层面的内容:即,理论教学资源和实例式教学资源。对于前者而言,理论教学资源如一些课程教学的反思、相关的教学理论指导等;对于后者而言,实例式教学资源如一些课堂教学实录,一些微课教学视频等。

三、启发式的教学方法

教学法是实现启发式教学的关键所在。虽然说在现实的教学实践中,任何一种教学方法的运用都能够实现一定的教学目的,但是,只有最恰当的教学方法才能把教学的启发作用发挥到极致。下边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对案例教学法的启发作用进行如下的说明:

如果要实现案例教学法的启发作用,任课教师必须关注两点:首先,教学案例选择的时代性、焦点性。只有选择那些具有时代特点和焦点化的教学案例,才能激发学生讨论案例的积极性;其次,案例讨论的充分性。有且只有把特写的教学案例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才能使精选的案例价值得到客观地挖掘。例如,对于上边提到的那个壮族诗歌而言,作为一种教学案例,它既是引导学生感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这一特定内容的最佳选择,也是引导学生分析民族团结的最好案例。可惜的是,在目前的教学中,一部分任课教师只看到这则案例的前者作用,而忽视了它在民族团结教学层面上的影响。

四、启发式的教学评估

启发式教学与其它教学一样,都需要通过客观的评估反馈相关的教学信息。从而为任课教师的教学改革提供客观的依据。例如,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有一则最能体现商业诚信的普通案例:天津有一位烧饼姐,她的“伟伟烧饼”店已有34年的历史了。但在这34年的从业生涯中,她从未使用过劣质的面粉。因此,“伟伟烧饼”作为一则诚信的案例已被任课教师引入到课堂教学之中。但是,如果学生从这则案例仅仅看到“伟伟烧饼”的商业诚信行为,似乎远远还没有达到教学目的。因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教学内容,有关诚信的教育,既要使学生明确什么是诚信,还要使学生明确如何践行诚信。因此,在具体的教学评估中,评估者应该关注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五、启发式的校本教研

教育具有发展不平衡的特点,这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而言也是如此。因此,对其平衡发展的教学实践就体现出了任课教师有关教学有效性的思考。

而这也就是教学的有效性。对有效教学的追求,使课程资源开发具有更为切实有效的目标;课程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使有效教学得到相应的支撑和扩展。[3]所以,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活动更是实现启发式教育教学的关键所在。

首先,在校本教研实践中,任课教师通过彼此之间的教学观摩,可以获得如何平衡发展的启发。这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任课教师的教学实践之间,也存在着教学不平衡的事实。为了弥补这种教学差距而进行的思考,就是一种启发性教学的表现。启发式教学,不仅要求学生通过教学实践获取一定的启发,而且也要求任课教师在反思教学实践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启发。其次,校本教材的编写是实现启发教学的关键所在。由于每一个院校所面对的学情不同,由于不同的任课教师之间具有不同的学术水平和执教能力,因此,这就需要有一部针对本校学生情况的教材进行教学。再次,校本教研是学校级别的教学资源的构建。通过教学资源的重构,不同的任课教师也可以获取不同的教学启发。例如,不仅壮族的《传扬诗》可以作为教学案例,而且其汉民族传统文学中的《曾子杀猪》也可以作为诚信的案例引导学生感悟诚信的重要性。

启发式教学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实践,应该从两个层面上思考,既要有理论研究的实践,也要有具体的教学实践;对其影响的思考,既有对任课教师的启发,也要对其学生自主学习的启发。所以,本文从以上几个层面对此进行了客观的说明。

参考文献:

[1]许双成,张立昌. “道用”殊途:启发式教学新思考[J]. 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02).

[2]王岚. 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J]. 西南民族大學学报(人文社科版),2015(07).

[3]张廷凯.基于课程资源的有效教学研究[J].课程·教材·教法, 2012(05).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对高校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进行调查,针对目前高校法律公选课中课程设置和课程体系不能满足学生需求、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单一,以及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不能满足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要求等问题,提出明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地位、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扩充师资力量、丰富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建立健全法律公选课的保障制度等对策,为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改革提供现实依据和参考。

【关键词】高校 法律公选课 改进策略 课程设置 法治素养 调查 分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改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迫切需要人民大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大学生是国家之栋梁,他们即将进入社会生产各领域,其法治素养将对社会产生极大影响,因而对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设置高校法律公选课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基于此,本项目通过对广西6所高校(5所为本科院校,1所为成人高校)展开调研、查阅相关文献等了解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广西高校法律公选课改革提供现实依据和参考。

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时,主要涉及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对学生的影响及学生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共收回学生问卷629份,剔除无效问卷后为602份,有效率为95.7%;对教师采用访谈的方式,主要关注学校法律公选课师资情况、开设效果、考核方式及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现将调研结果分析如下。

一、法律公选课开设情况

(一)法律公选课开设少且涉及面窄

在进行调研的6所高校中,只有2所开设了法律公选课,足见广西高校在这方面显得比较薄弱。从开设的课程看,基本集中在民法、刑法、婚姻家庭法、劳动合同法这几门,还有为数不多的行政程序法、宪法学、知识产权保护法,开设种类比较少,涉及面比较窄,难以满足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且教师反映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无论是师资力量的配备,还是开设课程种类、课时规定等并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而是根据现有的法学师资力量开设,有什么专业的法学教师就开设什么样的法律公选课,教务部门只负责排课,所以很少考虑学生的需求和专业背景,随意性比较大。

在没有开设法律公选课的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在学校接触的法律课程只有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但是,这门课的法律教育效果往往不佳。一是这门课把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律教育三者相结合,而法律教育部分只占很小比例。二是这门课的性质决定了法律教育属于法律观念和思想价值的教育,但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法治社会,更需要将思想观念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这门课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三是授课教师的专业背景使得法律知识部分的讲解难免存在只讲概念、法条的现象,难以真正达到法治教育的效果。

(二)师资力量严重不足

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是影响高校法治教育质量和效果的决定因素之一,但调查发现,在开设了法律公选课的高校,只有5-6位法学教师能开设法律公选课,且基本上为兼职(法学专业课和法律公选课同时上),专职上法律公选课的教师很少。不少学生反映“学校法律公选课的师资不够,导致法律公选课的开设不稳定,没有明确的公选课清单,直到要选课的时候才知道开设了哪些公选课”。这2所开设法律公选课的高校其在校生均超过1万人,但是法律公选课教师配备却极少,所以无法满足学生的需求。由此看来,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的实际情况与学生强烈的需求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这些高校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普遍问题。

(三)课时有待增加

课时是课程得以顺利开展和取得理想效果的现实条件和基础,只有课时得到保证,教学计划、目标才能实现。在对学生进行调研时发现,认为法律公选课每周开设1-2节的人数占46%,认为每周3-4节比较合适的占40%,也有部分学生选择了每周开设5-6节,甚至每周7-8节。因此,学生的需求是不同的,这也给了高校一个重要的启示,即在开设法律公选课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学生认为法律公选课的课时不能影响专业课的学习,每周开设2-3节是比较合适的。学生的出发点不无道理,但是法律公选课设置目的与专业学习有根本的区别,专业学习主要面向未来就业,重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技能及专业思维,但是法律公选课不面向具体的职业和专业,其重点在于培养人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最终指向人的发展。这反映了学校开设法律公选课时缺少对法律公选课设置原因与目的进行宣传,没有很好地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和意义,以致让学生感到开设法律公选课会加重学习负担,产生压力。

(四)内容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教学内容的质量直接影响教师授课及学生学习的质量,适合学生的教学内容有助于学生理解知识、激发学生兴趣,否则就可能会使教学受阻,使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调研发现师生均反映现有的教材太过于专业和烦冗,不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无法体现公选课的特征和要求。对于学生而言,自身缺乏相关的专业基础,阅读起来比较吃力。对教师而言,除了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接受水平外,更重要的是要从众多内容中挑选合适的内容进行整合,然后才能开展教学,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但是,目前国内又缺少专门的法律公选课教材,因此编写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公选课教材显得非常迫切。

此外,从调研结果及相关资料看,学校还存在重课堂理论教学、轻课外实践教学的现象,这说明高校法律公选课的设置还不够全面、完善,教学内容无法满足学生需求。

(五)教學方法需要丰富

在法律公选课授课方式的调研中,43%的学生选择“用案例来介绍、讲授,类似于《今日说法》”,这说明学生比较认可案例教学的方式,学生认为这种方式能把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问题中,让他们学会分析、学会互动、学会思考,既有趣又实用。案例教学法是法律公选课中运用得较多且实用的一种教学方法,其优势在于帮助学生理解概念,促使学生明白法律知识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运用。虽然案例教学比较受学生欢迎,但是从调查结果看,除了案例教学法外,学生还希望教师能采取多种教学方法进行授课,尽可能地帮助他们掌握法律知识。有26%的学生希望通过“尽可能介绍实用的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授课,25%的学生则希望“介绍纠纷的解决方法和技巧”。

(六)考核方式及内容形式单一

期末考试依然是高校法律公选课主要的考核方式,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对知识点的理解、案例的分析等传统题型。教师为了不给学生造成学习压力,将考核方式设置为开卷考试,这种方式使学生没有了备考的压力,且通过率高,容易拿学分,也提高了学生学习法律公选课的兴趣。考核方式及内容应以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目标为导向,考核的结果应体现课程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这种方式虽然满足了学生的既想通过考试拿学分又不愿意有压力的需求,但是总体上显得单一,它不能完全体现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与法律公选课培养目标相差甚远。

二、高校法律公选课改进策略

(一)明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取向及地位

作为一种公共课,法律公选课就必然与专业课有本质的区别,它的特点在于通识性,应以通识教育为价值取向。通识教育是相对于专业教育、职业教育而言的,通过知识结构的调整使所有学生都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获得自身的发展,如人格培养、人性发展、增强社会责任等,所以通识教育并不是专业教育之外的一种教育,而是作为一种教育观念存在于各个专业。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理论、法治思维、法治信仰等素养应该成为各个高校每个专业学生需要培养的,设置法律公选课的价值正在于此,它要面对的不是专业问题,而是方向问题,即引导学生走向法治素养之路,走向理性人格之路,启迪学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懂得解决的方向。因此,高校应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法律公选课的意义和地位,把学生法治素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中,把法律公选课提高到与“两课”同等重要的地位。

(二)明确法律公选课的内容体系特征

从调研结果看,目前法律公选课课程存在的问题在于缺乏适合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结合学生诉求及教师意见、建议,同时参阅其他资料,本文认为法律公选课的内容体系应体现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内容精简。内容体系精致简单、不烦琐,没有长篇大论;突出重点、难点,有针对性,详略得当,可要可不要的一律不要。二是语言表达通俗易懂。语言表达是吸引学生阅读、学习非常重要的因素,故其表现形式很关键。法律公选课应尽量避免出现专业性的术语,在介绍概念或解释法条、分析案例时尽可能使用贴近日常生活、贴近学生的认知水平、特征与习惯的通用语,减轻学生阅读负担,增强可读性。三是内容突出实用。法律公选课是提高学生法治素养的一种重要途径,而不是研究法律的途径,所以法律公选课的教材应去学术化,体现实用性,即让学生感到通过阅读教材能学到东西。因此教材中的内容取材于日常生活、面向现实生活、指向现实生活,让学生感到教材与生活息息相关。四是教材灵活丰富。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而言,理论阐述式的教材是枯燥的,他们希望法律公选课教材的内容是简单易懂的,形式是丰富灵活的。比如有法律知识,有案例分析,有问题陈设,还有课后作业延伸等。这样学生可以通过案例学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作业检查自己的学习效果,通过一系列系统的学习与训练,巩固自己的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涵养法治信仰。五是内容涉及面广。高校学生众多,无法一一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但是法律公选课设置应充分考虑该课程本身及学生的需求和专业特点,理想的法律公选课内容体系应该既涵盖基础法律内容体系,也介绍相关具体部门法律,同时还应开设与学生专业相关的法律课程,如市场营销专业开设经济法,经济学类专业开设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此外,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也应该开设,如合同法、婚姻法、劳动法等。

(三)构建完善的法律公选课课程体系

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指望开设一个学期的课程就可以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如何开设、何时开设、开设何种课程、设置多少学分、多少课时等,都应理清理顺,形成教学计划、教学制度,构建完善的法律公选课课程体系。高校法律公选课的课程体系应立足本校、学生实际、社会发展需要等,因地制宜地构建。纵向上,可以着眼于学生的大学生涯,根据学生知识的增长而设置课程,如大一时可以选择基础法律知识,如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作为入门的课程,为接下来选择相对专业的法律公选课做准备。大二时可以选择具体的法律,如合同法、婚姻家庭法、诉讼法等,大三或大四时可以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法律,保证每个学年有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横向上,可以从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维度进行设置,针对不同的维度特征开展教学。纵向与横向有效结合,共同为培养大学生法治素养服务。

(四)扩充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

目前我国高校法律公選课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现实需要。因此,教育部门及高校应十分重视法律公选课师资力量的培养及扩充,千方百计引进人才,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法治教育质量提高保障。如有可能,可以向“两课”管理那样,组建一支法律公选课教师队伍,既有专职(即专门上法律公选课)的也有兼职(兼上法律公选课)的,但以专职法律公选课教师为主。同时,成立相应的教研室,主要研究法律公选课及公共课相关领域的课题,提高法律公选课教师科研学术水平。

法律是一门系统性的课程,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教师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才能胜任法律公选课教学,所以要建立严格的法律公选课教师准入制度。此外,还需要加强法律公选课教师的培训,针对法律公选课的特征及学生实际,完善师资培训制度,拓宽培训渠道,让培训制度化、规范化,为每个法律公选课教师提供学习、成长的机会和发展的空间,尤其对非法学专业教师而言,接受专业化的培训、学习至关重要。

(五)丰富法律公选课的教学手段

案例教学是法律教学中运用得比较多的一种教学方式,其效果明显,学生喜欢,因此,法律公选课应善于运用案例教学进行授课,发挥应有的优势。哈佛大学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也使案例教学法发挥得比较彻底,国内高校可以借鉴。哈佛大学的案例教学法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问题评审型,给出拟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让学生自己去评价;第二种是分析决策型,即给出拟解决的问题,但不给出问题的解决方案,让学生搜集资料和讨论来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第三种是发展理论型,即通过提出一个问题,让学生发现新的理论并不断完善。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较高,它需要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作为基础,因此,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除了案例教学法外,还可以运用其他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如视频教学、“理论+实践”模式、小组讨论形式、启发式等,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公选课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如模擬法庭、社会调查、法院旁听等,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精神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促使其养成良好的法治行为习惯和法治思维方式,在实践中培养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高素质公民。运用丰富的教学手段进行授课,课堂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学生才会有兴趣,学习才会深入。

(六)完善法律公选课的评估方式

公共课的性质决定了法律公选课的考核不能以专业理论考核为主,而应突出考核法律常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法律意识等,凸显普法性考核。在考核评估的形式上不局限在期末考试,应将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也可以改变试题考核的做法,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社会调查等形式也可以成为评估的手段。

(七)建立完善的法律公选课保障制度

要想使法律公选课顺利开展,必须构建及完善学校法律公选课管理制度,保障法律公选课的开展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从经费上予以保障,无论是师资力量的扩充还是开展实践教学、教学科研等均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为保障;二是制定法律公选课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形成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三是建立师资培训制度;四是制定学校公共课选修制度、法律公选课选修指南;五是将大学生法治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六是学校应有常态化的法律公选课宣传制度,帮助、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公选课的真正价值和地位,纠正学生选修的目的是为了拿学分,或者因为不是专业课而不重视公选课。总之学校要重视,学生才能正视。

【参考文献】

[1]张楚廷.高等教育学导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

[2]张艳芳.“案例教学法”加强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修养——以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法律类公选课为例[J].咸宁学院学报,2011(2)

[3]宗玲.高校法律类公选课开设中存在的“背离”现象及思考——以A大学为例[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5)

[4]宗玲.高校法律类公选课开设情况调查及对策分析——以A大学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6(8)

【作者简介】谭海英(1986— ),女,广西桂林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蒋 尉(1975— ),男,广西桂林人,法学硕士,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司法警察系党总支书记、副教授,研究方向:法理学、国际法。

(责编 卢 雯)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在“表达方式”上更加关注教师、学生、教材三者的“对话”。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挖掘教材的“对话”元素,重视“道而弗牵”的引导、“强而弗抑”的生成及“开而弗达”的适当“留白”。基于“共情”能力培养使教师形成互动公平理念,利用互动公平感改变学生在课堂上的沉默行为,从而提高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的“抬头率”和“参与度”,提升教学效能。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对话元素;课程教学

一、关于课程本身的对话

教材是编写者与读者间透过文字进行“对话”的载体。对学生而言,教材与一般读物不同,它不具有“可选择性”,它所承载的信息具有先赋的“正确性”,它的权威不容置疑,被认为具有工具性,是考试的命题库和答案来源。学生与教材之间缺乏“我与你”的深层次对话,仅仅停留在功利的“我与它”的工具关系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大学生“三观”教育的入门课,必须打破学生心中“说教”的认识误区,要贴近大学生生活实际。

(一)思想沟通是前提

沟通的心理准备是认同,只有对话双方处于相互开放的信息场域内,两者间的思想沟通才有可能进行。对话双方只有完成了思想上的沟通,才具备学生与教材对话、与教师对话的前提。与教材对话的前提基础是认可新时代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实践者的身份和地位,并且“积极践行者”的提出比“四有新人”更加具有思想上的推动力。教材通过文字传递,可以讓学生认可“修德与尚法”在思想建设当中的地位,为文字同师生展开对话互通了场域,奠定了对话基础。教材始终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这一课程目标,坚守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课程定位,重点关注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和法律修养,倡导大学生“敏于求知、崇德修身、明辨是非、脚踏实地”“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勤学修德明辨笃实”,既要目标高远、保持定力、不懈奋进,又要脚踏实地、严于律己、精益求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人生的价值准则,勤学以增智、修德以立身、明辨以正心、笃实以为功[1]。

(二)语境对话是基础

课程始终保持以“大学生”为对话对象,而不是泛泛的“公民”和“人们”。“我将怎样度过我的大学四年?”“谁来在思想上给予我教育和引导?”这是所有刚入学的学生思考的问题。教材在《绪论》中适时的和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对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会指导学生“怎样处理好理想与现实、……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的关系”,探讨不同阶段的人生课题。《绪论》中有“学长”对“后生”的引路,娓娓道来的是“学习要求的变化”“生活环境的变化”和“社会活动的变化”,而且为新生提供了应对这些变化的策略:“树立独立生活意识”“明辨善恶”“虚心求教,广泛交往”“在实践中磨炼自己”。《绪论》中的“对话”亲切而自然,这些学习与生活中的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情境代入感极强,不仅能激发起学生探索欲,同时也让学生对课程有了更多的期待。这种期待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切合实际的、真真实实的。

大学生常常认为自己“不惹事”就不会涉足法律的语境。然而在法治社会的当下,“法律基础常识”是每一位公民都应知道、想知道、必须知道的事情,教材的编排没有让法律基础呈现出冰冷深奥和高高在上的姿态,“我们生活在法律规范之中”的对话,传递给学生的第一感觉是“这是我原来不知道的”,教材以浅显的方式把深奥的法律原理和规范表述出来,并且对应大学生的生活实际,遴选了大学生感兴趣、想知道、必须知道的部分。在法律规范的遴选上,教材没有把《刑法》这样以惩治犯罪为重要功能的规范过多地引入教材,有效地规避了教材内容的压迫感,使得作为大学生必修课的“法律基础”的出发点更加积极。

(三)为人赋能是目的

教师摒弃过去课堂上思想理论加法律原理的简单传递,而是加强与学生的交流,为学生“赋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核心价值就是让大学生具备国家与社会所需的公民能力,让他们的精神世界更加强大、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为国家的治国之才提供能力武装。

大学生毕业后终将走上职业的道路,教材从大学生是国家未来栋梁的角度,顺应新时代大学生勇于担当的时代特点,在激发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前提下阐释了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易于学生认同并接受。职业道德的共性是什么?教材给予了回答,即“包括大学生在内的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应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2]。如何做到这些,是否有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这些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是什么?教材把一些问题“留白”给师生来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并对这些道德规范的现实表现进行描述和分析。通过学生的举例论证,不仅可以丰富和提升教材道理论证的力度,而且能够使课堂教学气氛更加活跃,形成以教材为载体的师生对话平台。

二、适当“留白”为对话教学留有空间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的对话特色也为教师对教学内容的二次建构提供了空间。只有教学内容富有挑战性,才能使大学生在获取和创生新知时有成就感。“基础课”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追求前沿”,相反“基础课”必须反映社会现实中的最新问题和思想道德建设的最新成果。教材要适当“留白”,为师生对教材内容进行再次生成提供可能,激励师生围绕教材“对话”,在对话中展现自己的观点,建构对知识的有意义的解释。如果教材没有适当的“留白”,师生与教材之间就没有对话的必要,教学就会陷入“经院式教学”的窠臼,教师只能呆板地复述教材的内容,对教材的内容没有思考和质疑,只有单一的服从,无法对学生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一)“质疑”与“释疑”

“在学术圈子里,交流是通过讨论来维持的”。雅斯贝尔斯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相互告知对方自己的发现,但是,只有当我们的观点受到质疑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交流”[3]。他推崇苏格拉底“反讽式”的对话教学,并提出对话教学的前提是“相信真理会在正确的发问中显现出来”,通过“反讽”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离真理很远,对自己先前所学进行检讨。同时,好的问题也给学生一个检查自己理解力的机会,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课堂活动中,通过问答逐渐使思路明晰。我国《学记》中的“善问者如攻坚木,善待问者如撞钟”也是同样的道理。教师在“质疑”与“释疑”中激发学生对探索求知的责任感,同时也能够帮助自己了解学生是否已经掌握了教学内容以及是否有一些特殊的困惑,随时调节教学节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担负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责任,但不能一味回避对社会上一些负面事件的讨论。当遇到比较尖锐的问题时,教师不能依靠“一言堂”压制学生的不同声音,这样难以让学生信服。教材留有空间,教师也应开放课堂氛围。对学生比较关注的社会问题,教师需要鼓励学生对自己的观点做出解释,并且尽力去理解他人的解释;鼓励学生对其他学生的观点,无论自己同意与否都要坦诚相待,把他人对自己观点的挑战看作是对问题理解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个人攻击。发现问题远比解决问题更艰难但更有意义,只有这样才可能实现学生从“服从”到“认同”的态度转变。

(二)“愤悱”与“启发”

缺乏目的性和特定状态的交谈不是“对话”,结合教材的“对话”特色,在生成性课程的建构中保持学生的“愤悱”状态和教师的教学效能是关键。教师在课堂上常常出现一言堂现象,即教师只顾将自己精心准备的知识内容通过讲授的方式传递给学生,极少把时间留给学生,使得学生无法独立思考、也无法与教师就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在这样的课堂上,由于学生人数多、知识量大,教师很难关注到学生对知识的接受和理解状况,即便是教师再精心准备教案,学生获取的知识也将大打折扣,从而形成低效或是无效教学。

当下,学生在课程中的全盲状态非常严重,在执行课程的过程中学生常常是“无心”的,缺乏对教材内容的深入思考和批判继承。作为公共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虽是“必修课”,但学生缺乏对其“必修”的认识。孔子强调在启发式教学中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要求,即“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论语·述而》)。怎样激起学生“愤悱”状态?教材也需要与时俱进、反映现实问题;教师在诠释教材内容时能提出更有挑战性的问题,不断在学生的现有水平和可能水平之间创设新的“最近发展区”是关键。在讨论“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时,学生都可以针对在“互联网+”大环境下发生的问题展开讨论,在讨论中求同存异,这种讨论形式不仅使学生提高了学习兴趣而且也获得了启发。因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不仅没有“与社会生活不相匹配”,而且是与社会生活联系得最紧密的课程之一。在教学中,教师应提升教学效能感,在传授知识的同时,兼具学生高级思维技巧训练的责任,运用“对话教学”的方式,实现“和而不同”、教学相长的教学目的。

三、适应教材对话特色的课堂转变

“有效教学是充满生命意识的教学,有效教学是经济的教学,有效教学是充满教师智慧的教学”[4],教学要有效果、有效用、有效率。有效果指的是学有所获,有效用指的是学有所用,有效率指的是单位时间内投入少产出多。学习本身是向更高的教育水平的跃进,教师都期望学生能学到更多的知识并以更高级的方式进行思考。教师需适应教材对话特色的转变,逐步引导学生从低水平向高水平迈进,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抬头率”和“参与度”,提升教学效能。

(一)运用“登门槛”效应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机

针对社会上对新一代青年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的诸多负面标签,教材突显了对青年学生高尚情操的认可和坚守。雅斯贝尔斯说:生命的精神交往是大学的基本任务。但是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由于教师忽视了与学生进行交流活动,致使本应是思想火花激烈碰撞的互动交流,却演变成了教師独自演奏的独角戏,学生则置身事外低头玩手机。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行为没能做到让学生产生互动公平感,即尊重、得体、辩护和坦率,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没能感受到被公平对待,这是他们在课堂上保持沉默的主要原因。

“登门槛”效应,也称分段实现目标效应。运用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即强调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是一个逐步成熟的过程,教师要有信心和耐心,通过不断地激励,促成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的小步子式的不断提升。教育过程是一个唤醒学生潜能的过程,教师凭借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去启迪学生的心灵,学生的每一点进步,教师都能够敏锐地发现,并且及时鼓励。让学生可以体尝到进步的喜悦,不断提升自己“最近发展区”的高度,对自己的发展更有信心,从小目标的实现过渡到对大目标的努力,激励大学生通过自我努力实现自身的价值。

(二)“互联网+”开启课内互动新篇章

教师以往在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时,经常要面对讲台下一整间教室的“低头族”。众多学生浸泡在网络海洋中,与各种手持设备交流。因此,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搭建网络平台,丰富师生间的互动形式。以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上单一的主题演讲、师生问答互动已经很难再掀起大学生心中的波澜。教师应该取经于互联网络资源,学习在年轻人心中有分量、能引起共鸣的网络讨论形式与方法、增加互动式辩论元素,为课堂带入多种新鲜的气息。同时,教师要警惕网络的“双刃性”,尤其是信息超载。面对一些社会问题,部分大学生缺乏对问题进行客观分析的能力,人云亦云,情绪容易被网络媒体所左右。此时,教师就不能放任他的偏执,必须引导学生分析问题缘由、梳理事件过程,而不是简单盲目从众、停留在问题表层。可见,利用互联网的教与学本质上还是“我与你”对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强调对网络的利用,但绝不是完全忽视教材的肆意利用,一定是互联网与教材相结合的对话内容。通过对网络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参与法律实践、养成守法习惯、守住法律底线。

(三)关注社会生活理念进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

評判教学是否有效的标准是考查学生在教师教学后是否有进步和发展,教师的“教”只是学生实现发展的工具手段,教学的最终目的是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才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校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与法律意识,目的是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养专业人才及广大后备力量。思想道德的打磨与法律意识的培育不应当禁锢在课堂的方寸之间,更要打破壁垒全面提升大学生课外思政实践的参与度与获得感。2018年版教材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一章中重点分析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之间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和原则。教师在讲授这一部分内容时,可以举一些学生感兴趣的、身边的例子,如教师可以从“困境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境遇入手,让学生展开讨论,分析儿童之“困”的根本原因。在讨论过程中,大家会逐渐把原因聚焦到“家庭监护缺失”或“家庭监护不力”上,针对原因学生也会提出很多应对这一问题的办法,如加强“国家监护”“社会救助”等。与此同时,学生也会进一步反思“家庭为什么会监护不力”?这时教师就可以引入我国离婚率攀升的数据引导学生对“婚姻忠诚”等现实问题的思考,使学生认同家庭、家风建设的意义,树立正确的恋爱、婚姻感,让学生感受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进而在学习教材最后一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时,部分学生就可能把课下查阅的有关《婚姻法》的内容带入课堂讨论中,使两章的内容有效衔接。将《婚姻法》中的法律内容与教材中的“家庭美德”一节的内容有机联系起来,让学生懂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恋爱、婚姻家庭中的道德规范”“树立正确的恋爱观与婚姻观”,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功利化地对待爱情、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不能因失恋而迷失人生方向。随后教师引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学习内容,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内容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起来,使课程更加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84-87.

[2]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5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2.

[3][德]雅斯贝 尔斯.大学之理念[M].邱立波,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100.

[4]王鉴.课堂教学的有效性问题研究[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1).

[责任编辑  李金波]

创新教学法律基础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传统基础护理学教学过程是以教师为主导,按照教材安排章节依次讲授,通过多媒体演示,学生被动学习的教学模式,往往难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利于提高教学效率。因此,我们应该以具备护理职业核心能力作为培养基础,以符合临床实际需求为教学改革目的,以更开阔、更具创造性及灵活性为教学改革原则,弥补传统教学的局限性,促使护理专业学生积极主动学习,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护理职业核心能力及就业竞争力。

【关键词】基础护理学教学改革职业核心能力临床需求

基金项目:院级基金项目编号AZJKY2018003。

基础护理学教学改革背景

随着人们对护理要求的逐渐提高,护理模式也逐渐向“以人为本”转变。近几年,更是以“健康保健”为工作重心,这就对护理职业核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种临床需求,护理学教学改革势在必行[1]。我国于2003年首次提出职业核心能力标准,核心能力主要包括人际交往沟通能力,评估病情干预能力,卫生保健宣讲指导能力,计算机基础熟练操作以及一定的外语应用能力,其中外语能力以英语为最基本语言要求。为优化护理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方案,国内外多个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了长时间摸索及实践。但对如何改革基础护理学教学,以职业核心能力为教学重心,完善教学基础,构建新型基础护理学教学模式还需进一步研究[2]。

培养职业核心能力

自上世纪90年代末,如何完善护理职业能力理论研究、强化情境教学的重要性、灵活性及建构性均引起相关领域专家及資深学者的重点关注。在模拟情境教学中,通过强调教学实践的真实性及灵活性,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学实践性与创造性[3-4]。在培养职业核心能力过程中,专业理论知识、个人修养、技术操作等是非常重要的,缺一不可,而且在长时间的培养过程中,应循序渐进,由基础护理向深入学习、综合运用逐渐转变。

很多因素能够对护理职业核心能力培养质量产生影响,主要包括护理教学设备及课堂环境、教学模式及教学方法、学生主动学习能力及学生个体特点等。而护理职业核心能力通过培养具有批判性思维及良好人文素养的护理专业人员,使其在实际工作中,对护理工作及人际交往能力有清楚的认识。同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通过改革护理工作模式,提高了护理工作效率,节约了一定的医疗人力资源成本,同时还能使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及人文素养[5]。基础护理学是护理专业最基本的主干课程,也是护理专业学生的核心能力及护理习惯养成的开端。所以,必须在基础护理学教学过程中,体现职业核心能力培养的具体步骤及系统化教学内容,强调教学过程中的创造性及灵活性,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使其从被动学习到主动学习逐渐转变。

基础护理学教学改革的方法

1.树立护理人文教学理念,创造护理职业素质培养氛围

目前,护理专业学生多为独生子女,大多存在不够宽容、不能换位思考等缺点。因此,需要在教学过程中宣扬南丁格尔精神,强调博爱、奉献以及人道主义精神,可通过相关专题讲座、图片展等系列活动,使护理专业学生充分理解南丁格尔精神,从而对其护理素质及人文素养产生积极的影响,在此期间需要配合护理职业教育专业学习[6]。

在护理专业校园阶段学习过程中,应注意培养学生综合性人文素质,在社会实践中注重学生护理服务关爱意识的培养。通过对农村、居民社区、敬老院、孤儿院等地区及机构的健康服务,包括健康咨询、护理实践等内容,使学生了解护理工作本身存在的意义及重要性。

不同学年的学生在医院实习的目的也存在一定的差异。(1)第一学年,学生可以在医院多看多听,尽可能多感知日常护理工作中存在的人文效应,培养自身职业热情。(2)第二学年,学生可以结合护理专业课程,进行见习护理,逐渐接触护理工作实质,熟悉护理工作节奏,了解自身与资深护理人员之间的差异,加强护理知识的学习。(3)第三学年,学生通过在医院长时间的实习,熟练护理专业操作技能,培养自身护理核心职业能力,保证护理职业情感教学的完整化。

2.建立情境化教学专业场所,培养护理职业核心能力

由于学习环境与学习效率关系密切,因此,在模拟真实场景的护理教学过程中,通过理论——实践——综合素质的相互印证、学习,全面提升学生的护理专业素质,教学方式包括多媒体教学、情境模拟教学、仿真人体模特教学等,通过不同教学模式,从不同侧面或角度加强护理专业学生基础理论及操作水平的提升。比如模拟护理情境设计,将学生分成不同小组,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如护士、患者、家属、医生等。各小组分别进行情境模拟演习,其他小组可对演习小组的设计方案、演习过程等进行评价,最后由护理专业教师进行总结[7-8]。通过体验不同角色所感所知以及心理特点,强化学生人际交往及沟通能力。同时,学生对护理专业理论知识及操作步骤、流程、注意事项的理解均明显得到提升,能更加适应临床护理工作要求,尤其是某些侵入性护理操作,如静脉穿刺、导尿术等,更需要教师结合多媒体教学方式,对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开阔学生眼界,使学生护理习惯及技术操作更规范、更合理,更加符合临床实际要求。

洪汉霞、苏静[9]在60名护理专业学生中应用案例与情境模拟联合教学法教学,相对于另外60名应用传统教学模式的学生而言,尽管他们期中考试成绩略低,但期末考试成绩优势非常明显,而技术操作水平期中考核及期末考核成绩均高于传统组,其中期末考核成绩差异十分明显。这就表明在护理专业学习中,鲜活的案例分析,灵活的护理实践对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学习效率具有良好的作用。刘荣萍[10]研究成果显示,在24名护士及实习护士的常规查房学习中融入情境模拟教学法,相对于对照组而言,不仅查房质量得到有效提高,而且患者对护理工作的满意度、实习护士考核优秀率也得到明显提高。因此,在医疗机构常规查房教学中融入情境模拟教学法,不仅能够有效调动查房气氛,加强护士及实习护士主动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护理工作质量,还能促使护理团队更具凝聚力。

结语

通过对基础护理学教学的改革,能够成功激发护理专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如PBL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带给护理专业学生全新的学习体验,使其在学习及实践过程中主动思考、提出问题、并自主搜寻答案,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批判能力,从而全面提升职业核心能力及临床适应能力,并进一步增强职业发展潜能,有利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青文、冯华栋、刘雅玲:《理实一体化在基础护理学教学改革中的应用》,《卫生职业教育》2013年第31卷第4期,第125-126页。

[2]林杰:《改革与创新是提高护理实践教学质量的关键》,《卫生职业教育》2014年第32卷第7期,第81-82页。

[3]李彩福、李明今、李春玉:《加强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护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护理实践与研究》2013年第10卷第10期,第107-108页。

[4]沈旭慧:《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护理基础教学改革研究》,《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年第3期,第141-143页。

[5]李丹:《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基础护理实验教学改革》,《数理医药学杂志》2016年第29卷第9期,第1413-1415页。

[6]杜良行:《五年制高职护理专业化学教学实践研究》,学位论文,南京师范大学,2014。

[7]田金霞:《浅谈教师对护理学基础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教育教学论坛》2014年第14期,第38-39页。

[8]黄万琪、程清洲、杜丹丹等:《护理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全科护理》2013年第11卷第4期,第1043-1046页。

[9]洪汉霞、苏静:《案例与情境模拟联合教学法在临床护理教学中的应用效果》,《深圳中西医结合杂志》2016年第26卷第6期,第158-160页。

[10]刘荣萍:《护理教学查房中情境模拟法的应用效果分析》,《中国卫生产业》2015年第16期,第32-34页。

作者单位:安康职业技术学院陕西安康

上一篇:高校内部控制管理论文范文下一篇:校园智能交通管理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