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方案范文

2023-09-19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1篇

请示报告

____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市乡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整合事业站所,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提高乡镇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着力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赋予乡镇履行职能必要的事权和财力,增强乡镇服务能力;坚持精简、统

一、效能和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着力推进职能转变

我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此次乡镇机构改革后,我镇的主要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同时,配合市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有关方面的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工作重点。

(二)行政编制、内设机构和职位职数设置

1、行政编制

______镇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共核定行政编制___名。

2、内设机构

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3、领导职数设置

党委书记___名(兼任镇人大主席)、镇长___名、副书记___名,纪检书记__名、武装部长__名(兼管综治工作)、副镇长____名。

(三)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

将镇所属事业单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乡镇企业管理站整合为一个事业机构,设立______镇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挂林业工作站、农经站、文化广播站、乡镇企业管理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股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___名。内设农业产业化信息、林业、村镇建设规划、财会、农经、统计、科普、文化、义务教育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安监等岗位。

单独设立______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股级建制,全额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___名,内设协理员、服务员等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我镇机构改革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成立了镇机构改革领导组,对本镇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___(党委书记)

副组长:___(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___(党委副书记) ___(纪检书记) ___(副镇长)

___(武装部长)

一般人员定岗工作,在______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和设置的岗位进行,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全员公示,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等程序实行人编对应、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定岗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改革中要处理好机构改革与当前工作关系,既要稳妥推进改革,又要保持当前工作正常进行,做到改革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发[2010]27号)和邢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 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邢机编[2011]17号)精神和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会议要求,结合龙华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和岗位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推动乡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建立精干高效的乡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创新工作机制

(一)转变乡政府职能

把转变职能作为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

农民工作。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将主要职能转变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上来。

(二)理顺关系

一要注意处理好乡政府与上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关系,实行责、权、财相统一。

二要处理好乡政府与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配关系。垂直管理部门设在乡的派驻机构,其干部的任免、考核要征求乡党委、政府的意见。所有设在乡的机构和人员,都要围绕乡整体工作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乡党委、政府的监督。

三要处理好乡政府与市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关系,坚持服务而不决断、指导而不干预、引导而不包办。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产业协会、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市场主体,运用政策引导、扶持发展、市场竞争等办法,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促使他们在引导产业发展、技术服务和组织农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和致富增收,实现乡管理经济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创新乡工作机制

顺应形势需要,结合我乡实际,在政策和法规允许的范

围内,从转变乡机关工作职能、服务发展、满足群众需要出发,坚持转变工作方式,创新乡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规范乡政府行为,办事情要于法有据,工作程序、工作手段要合法合规,规避行政随意性,减少行政干预性,避免违法扰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

二是探索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建立健全全乡日常工作办事制度、群众和企业事情导办或代办制度、信访投诉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干部下访,掌握社情民意和信访动态,了解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快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切实推进乡政府职能的转变。

(四)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执行乡党代会决议;抓好自身建设和所属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领导乡经济建设,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领导本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

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监督、支持和协调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领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农村基层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乡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和领导经济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制订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加强水利建设、土地使用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开展政务公开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节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管理乡财政,执行本级预算;管理和发展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等事业,提高公民素质;加强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管理;管理和发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事业;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私有合法财产;保障经济、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应有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指导加强村委会建设,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提高

其服务工作水平;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与智能配置

(二)领导职数

龙华乡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兼职1名);政府设乡长1名,副乡长2名。行政机构设股级领导职数 名。事业单位设股级领导职数 名,其中,经济综合服务中心(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 名,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名,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名,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名。

乡人大、纪检、武装、群团组织的机构和职数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设置,所需编制在行政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五、人员定岗分流

按照要求晚上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全面落实方案确定的行政和事业编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定岗、聘用工作。对超编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分流,妥善进行安置。

(一)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和非在编人员。

(二)鼓励有条件的公职人员自谋职业。

(三)严禁超编进人、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超编人员。

六、组织实施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3篇

湘政办发[2010]7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农业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订的《关于改革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改革完善乡镇 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

省农业厅 省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包括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改革,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职能

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主要承担以下公共服务职能:

(一)农技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农技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耕地质量及墒情监测;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植物检验检疫;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引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协助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二)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畜禽水产品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畜牧、草原资源保护和管理;优良种畜禽登记,水产苗种生产管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畜牧渔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

(三)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产地环境监管;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二、机构设置

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设置原则上按乡镇设置,有条件的也可按区域设置。可以在整合现有乡镇事业机构的基础上,按相近专业综合设置,即将乡镇农技站和农机站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将乡镇畜牧站和水产站合并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站(与动物防疫站合署办公),或综合设置为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等;可以按行业跨乡镇设置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也可以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向乡镇派设农技推广机构。具体设置由各市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省里规定的乡镇事业站所限额内统一规范。

对于从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分离出去的经营性职能,可由原从事经营服务工作的人员组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并依法办理企业或社团登记,与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完全脱钩,走市场化发展路子。

三、理顺职责

要进一步理顺县级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做好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编制的核定工作;新进人员招录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限额内按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在农业大专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中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现有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人员必须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试考核、竞争上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域内调动乡镇农技人员,负责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和资产管理。在征得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负责人由乡镇任命;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的党群团关系由乡镇管理。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必须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也要完成乡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经济发达、条件成熟的地区也可以创新其他管理模式。具体采用何种管理模式,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四、核定编制

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所需人员编制的核定,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总额控制,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在乡镇事业站所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解决;二是适度精简,纳入全省乡镇机构改革的范围,按照乡镇事业站所精简比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县级调剂,由各县市区根据产业布局和工作需要,具体测算确定,并在本区域内调剂;四是履行程序,在全省乡镇机构改革重新核编工作中统筹安排,按规定程序报批。

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专编专用。各地要将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全民合同制工人纳入竞争上岗范围,不得将县级农口部门及其二级单位无编人员纳入改革占据乡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编制。在一线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专业农业技术人员占总编制的比例不低于80%,各类专业人员之间的比例要合理,每个含种植业的农技推广机构配备1名植保技术人员。

五、经费保障

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建设是县级政府的基本事权。改革后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实行财政全额供养,县级财政要将人员经费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公用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和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省财政按照农村综合改革的统一政策并参照动物防疫体系经费补助办法,对改革后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给予适当补助,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

要落实好现有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现有政策解决好参保缴费问题。从事农技推广的公共服务机构编制内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编制外人员(含临聘人员等)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原来未参保和已参保欠缴的,分别按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相应规定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欠缴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个人欠缴部分由个人补缴。已退休人员,按照原办法处理。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保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

六、安置分流人员

各地要按照人员分流安置政策,采取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中的富余人员。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要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退休人员待遇。对自愿辞去公职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规定,发给经济补偿。对男年满 55 周岁以上(含 55 周岁)、女年满 50 周岁以上(含 50 周岁)的农技推广人员,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提前离岗,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工资待遇,工龄连续计算,不占编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国家退休人员待遇。对领办或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场)或农业科技经济服务实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下派到村组任职的,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方便,帮助协调办理有关证件和手续,3年内保留原身份,人事关系不变,各项社会保险关系仍按原渠道和原办法办理。3年后,自愿辞去公职的,按国办发〔2002〕35号文件办理;愿回原单位的,仍作为原单位职工安排。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把好农技推广人员选人和用人关,选拔乐于奉献和实干的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农业技术推广队伍。要清退临时人员,对原借调人员、返聘人员、临时雇用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退,并切实做好稳定工作。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细化成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推广机构和每位农技推广人员,将农技推广服务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的业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支持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以多种方式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介组织开展合作,形成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运作机制,提高推广服务的效能和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落实。农业、财政、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省农业厅要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和工作的督查,确保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2011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改革任务。

主题词:农业 改革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军区司令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4篇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传工作。

7,中央组织部(加挂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增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联系和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外国专家局等工作部门。

调整职能;为充分发挥“党管干部”的组织作用,发挥党委组织部门在管理重要干部、重要岗位人才的组织优势。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含国有企业干部)公务员招考录用、工作考核、调动安置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普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录用、工作考核、调动安置调整为人力保障部门具体负责。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和管理调整为各级人力保障部门负责。

8、为加强对中央国家机关警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管理。中央警卫局调整为中共中央办公厅直接管理,不再受公安部、武警总部的指导管理,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兼任警卫局局长。

9,中央统战部;加强统一战线的部门联络工作,联系和指导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民族宗教委、全国妇联、中国共青团、全国工商联、全国侨联、对外友协、中国科协、全国老协等工作部门。

9,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更名为中央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为加强中央国家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统筹推进中央国家机关机构的各项改革,加挂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牌子。

10,中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强化干部的培训教育职能,加挂中国干部夜校、中国干部培训交流中心牌子,调整为中共中央直

属事业单位。

11、中央档案馆更名为国家档案馆,并加挂国家档案局、国家史志编撰委员会牌子,调整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事业单位。联系和指导全国的档案及地方志编撰工作。

12、《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不再保留。人民日报》和《求是》杂志由中共中央主办改由新华通讯社主办,为推进党政公开,做好管办分离工作,力争三年内将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创办的报纸期刊实行整合清理,提高对外宣传水平。各省级保留一家人民出版社负责省级机关报纸期刊的编辑发行工作。五年内完成省级及省以下报刊杂志的清理整合及行业改革工作。

改革后的中央中央直属机构为9个;中央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央中央政法委、中共中央研究室、中央编委、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 中共中央直属事业单位1个;中共中央党校。

二、军事机关管理体制调整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国务院对国防工作的领导,明确国防军事工作分工,中央军委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等武装力量,负责军队建设的各项工作,国防宣传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的组织和管理和国防工业工作由国务院负责。原各军区下属的县人民武装部交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二是理顺武装警察部队的管理体制,武警部队中警卫、消防、边防部队移交公安部统一管理,实行地方分级负责。不再由武警总部的指导和管理。其他

武警部队由武警总部统一管理,驻地武警部队的动员和调度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协调。

三,司法机关管理体制调整

工作重点;一是理顺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加强司法机关的经费保障工作。其中,各级人民法院实行省以下的人、财、物垂直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检察院实行工作经费、财产省以下垂直管理,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地方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双重考核。二是着力加强司法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法官、检察官“终身制”,实行系统内晋升和干部交流,不再与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进行交流任用。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各项收费统一缴存省财政指定帐户。司法机关工作经费由省财政统一预算支出。

四,党群团体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对职能相近、职责相同的全国性公益社团组织进行有机整合,通过整合发挥各大社团组织资源优势,强化社会服务,保障其公益性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理顺社团组织管理体制,全国性社团组织接受中央中央、国务院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社团组织的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督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不再由相关行业部门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不再兼任社团行业组织负责人。三是加强全国性社团组织基层力量建设,社会组织活动生在基层,合理确定乡镇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编制,依法落实办公经费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四是推进社团组织的

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继续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分服务性职能交由公益性社团组织负责,五是推进行业协会改革,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管办分离,行业协会成为独立的经济法人实体,通过依靠市场服务和收取会费等方式开展协会服务工作。

1,为加强青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社团建设。将全国青年联合会职能并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挂全国青年联合会牌子,。同时建议修改《中国共青团团章》,将共青团团员的管理范围划定为16至40周岁。不再专设部门;中国青年联合会。

2,为加强商品流通和供销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将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更名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3,组建中国老年人联合会(简称全国老联,加挂全国老龄化工作委员会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牌子);为加强老年人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老龄化管理工作。组建中国老年人联合会,主要承担老龄化工作的日常事务,统筹和协调老年人的计划统计、文体活动、卫生保健、社会养老、权益保障等工作。同时负责关工委和全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老龄协会。

4,组建中国同学会(加挂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牌子); 为加强国内学生及国外留学生的组织动员、校园文化交流、宣传联谊、思想政治教育及开展外国留学生服务工作。整合同学社团资源。将国内有关同学会社团和留学生服务机构职能合并。不再单设部门;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不再保留单位;中国留学生协会、教育部

留学生服务中心。

5,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加挂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牌子);为加强慈善机构组织建设,整合工作力量,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将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慈善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整合组建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因三部门职能相近,均从事社会救助活动,整合后,统一募集社会捐款、开展福利救助、医疗、扶贫、救灾、社会救济、志愿者和青少年服务工作。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部门;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慈善总会。

6、为加强各级工商联组织的个体私营经济服务和对外贸易交流工作,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私营企业协会(中国个协、私协从国家工商总局分离)职能划入全国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加挂中国贸易促进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私营企业协会牌子。

7,为加强对外交流和外交研究工作,中国外交学会职能划入中国对外友好协会,对外友协加挂中国外交学会牌子,因两部门均全国性对外交流服务机构,整合后将极大提高其服务水平。不再单设机构;中国外交学会。

8,为切实加强各级科协在“管理科学基金,服务科技事业”中的职能作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划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理。中国科协加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牌子。中国科协科技普及宣传职能划入科技和教育部。不再单设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

9,组建中国侨胞联合会(加挂中国台联、中国海协牌子);为

加强海外侨胞、归国侨胞、台湾同胞、港澳同胞的宣传发动、组织联谊和经济文化交流工作。整合社团工作力量。将中国侨联、中国台联职能合并组建中国侨胞联合会,不再保留部门;中国海外归侨联谊会、不再单设中国台湾同胞联谊会、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0,组建中国司法协会(简称中国法协);为加强司法研究、学术交流和行业自律工作,在中国法学会基础上组建中国司法协会。中国法协主要负责法律工作者、法学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的宣传发动、组织联谊和学术交流工作。并做好法律服务的行业自律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国法学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

11、为加强工会对职工思想文化建设研究工作,中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学会职能划入全国总工会,全总加挂中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学会牌子,中国职研会不再单设。

12、为加强文联组织建设,发挥文化社团组织在服务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学工作者和新闻工作者中的职能作用。整合部门资源。中国作协、中国记协职能并入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中国文联加挂中国记协牌子,中国作协、记协均为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机构。不再保留部门;中国作家协会。不再单设部门;中国记者协会。

五,国务院组成部门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加大行政管理资源的整合,构建“大农业”“大交通”“大能源”工作格局。形成民族宗教、科技教育、国土建设、农林水利、能源环境、卫生计划生育、监察审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通过整合资源、调整职能,优化管理布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提高办事效率,防止管理缺位。二是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职能,优化职能布局,转变和调整发展改革、人民银行、财政、商务流通等部门的职能职责,优化部门职能,突出重点、提升服务水平。三是调整部委的管理部门,形成发改联系统计、工业信息化联系广电、能源资源联系煤矿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形成科学的行政决策和管理体系。

1,组建国家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宗委);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十分繁重,民族和宗教工作事关国家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委和宗教管理两部门整合后,对加强民族事务管理,保护合法的民族宗教,推进民族和宗教工作的协调发展,提升民族宗教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将国家民委和国家宗教事务局职能并入组建国家民族宗教委。不再保留部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

2,组建科技和教育部(简称科教部、加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牌子);为推进科教兴国战略、整合科技、教育管理两大资源,建立健全产学研一体化科技教育发展模式,将科技部、教育部、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职责、科协科技宣传职能进行整合,成立科技和教育部。不再保留部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国家科教工作领导小组。

3,组建和单设国防部(加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为加强国务院对国防建设的领导,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将国家国防科技

工业局(军工部分划入国防部,民用部分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和中央军委有关征兵、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国防部。为加强各级政府的国防工作对接,各省、地市在国防教育办的基础上组建国防事务办,县级国防教育办职能与人民武装部职能合并,县、乡人民武装部调整为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负责本辖区的征兵、国防宣传教育、国防动员体系建设、民兵日常管理等工作。 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的职责分工;国防部负责国防军事工业、国防动员体系建设、国防征兵、对外国防合作和国防信息发布等工作。中央军委不再负责具体的国防事务工作,其下属的解放军四总部主要负责军队建设各项工作,军用物资储备、武器装备、军队指挥调度职责由中央军委统一行使。

4,不再保留民政部;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职责交由国家人口和卫生委。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低保管理、优抚安置职能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将老龄化工作交由全国老协。将民间组织管理职能划入公安部,将区划地名职能交由国土和城乡建设部。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职能交中央组织部。

5,组建国家监察审计署(加挂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为构建预防、教育和惩治腐败的监管体系,加强经济审计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对接,对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水平。将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家预防腐败局职能合并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审计署,经济审计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相关,经济问题是反映重大违纪违

法问题的核心,整合审计、监察和预防腐败三大部门职能对于预防腐败、加强腐败整治执法具有重要意义。不再保留部门;监察部、国家审计署。

增加和调整职能;为加强减负工作的统一管理,增设减负司,负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教育负担、低收入人群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为加强各类基金的监督管理,增设基金监督审计司。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日常审计工作交由所在地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负责,各级审计机关具体负责对各部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对各部门提交审计资料进行复核和监督。并管理和规范审计服务行业。

调整体制;国家监察审计署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各级监察部门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原监察部和审计署对派驻中央国家各部门和各省机构统一整合后实行垂直管理,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发挥职能监督作用,不再保留和设立乡镇纪委,由县级监察审计机关在乡镇设立监察审计工作站负责乡镇纪检监察和经济审计工作。

6,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为推进土地利用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对加强土地执法,简化城乡建设行政手续,提高工作效能,将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区划地名管理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煤矿安全及能源开采职责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测绘局和国家海洋局由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管理。不再保留部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组建农林水利部(加挂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牌子);为构建“大农业”服务部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涉农部门管理合力,统筹农业农村工作,推进“三农”综合协调服务,加强农业农村工作组织领导。将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的职能整合组建农林水利部。不再保留部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

调整职能;将农资储备供应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职能交由供销总社管理。将农民收入测算职能列入国家统计局。农村能源职责划入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交由国家监察审计署,同时,为加强农药、种子、化肥等农资的统一管理和执法,成立农资监督管理局。农资、农用机具、机械的管理及市场规范由农业和工商、质检部门共同负责调整为农业部门具体负责。为加强对流通领域农产品的统一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和安全监管由原农业部负责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

8,组建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加佳国务院节能减排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牌子);为建立健全“大能源”的管理体制,加快能源发展及安全保障工作,促进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推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协调工作。将国家能源局、电监会、农业部农村能源职能,水利部水电管理职能、国土资源部能源开采开发职责、环境保护部职能进行整合组建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同时,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管理。节能减排、

应对气候变化等协调服务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调整为能源环保部负责,不再保留部门;国家能源局、中国电监会、环境保护部。

9,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加挂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牌子);为整合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资源,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执法。强化人口卫生服务,全面提升全民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分、中医药管理局职能进行合并。将食品监管部分职能划入市场监管总局。不再保留部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增加和调整职能;一是增设公民死亡登记职能,设立人口综合管理司,负责人口生育、结婚、死亡登记和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及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交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调整卫生监督机构职能,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再负责食品和化妆品、医疗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餐饮业、住宿业和保健按摩业、洗浴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调整体制;为加强卫生医疗的专业化建设,合理配备卫生资源,同时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管职责,提升了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一是调整乡镇卫生管理体制,不再保留乡镇卫生院,乡镇级设立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站,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负责卫生保健、爱国卫生运动和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工作。由县级

人民医院,由县级卫生部门管理,业务上接受县人民医院的指导和协调。二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公立卫生资源,理顺各级人民医院的工作关系,开展基层业务帮扶和技术指导工作,县级人民医院由县级卫生部门直接管理,业务上接受地市级人民医院指导,县级保留一家公立医院,地市级保留两家公立医院,省级保留一家公立医院,不再保留同级其他公立医院,地市和省级公立医院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医院的业务工作。

10,组建文化产业部;为构建“大文化”的管理格局。整合文化各部门管理资源,优化管理职能,统筹实行文化产业规划,优化社会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加强文化市场的统一监管。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繁荣,将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划归国家知识产权署管理)、体育总局、文化部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文化产业部。不再保留部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体育总局、文化部。

11,国家铁路局。理顺铁路系统管理体制,组建各省铁路局,移交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厅管理,主要负责省级辖区的铁路规划、建设协调、铁路安全和铁路运营监管工作。各地铁路局与铁路企业分离。成立中国铁路集团总公司(简称中铁集团)。整合现有行政设置和管理资产,设立北京、西安、上海、广州、沈阳、成都六个集团分公司,中铁集团为中央直属企业,列入国务院国资委管理,负责接收全国铁路系统资产和企业人员。

1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国务院宏观调控委员会、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国务院东北振兴办公室牌子);为建立健全数据统

计,编制规划,统筹发展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优化部门职能,国家统计局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归口管理,国家粮食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交由商务部管理。各级发改部门与统计部门整合,各级调查总队仍实行国家统计局垂直管理体制,原有工作职能不变。同时接受各级发改统计部门的工作协调。

调整各级统计部门职能;我国现行统计工作,各部门多头统计现象突出,专业统计部门与行业统计部门间数据缺少对接,造成了统计监督乏力,无法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理顺和规范现行的统计工作职能势在必行;一是合理对行业统计部门与专业统计部门进行分工。各级统计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总核算、各项普查、统计设计管理、统计执法和各部门的统计业务指导工作。不再负责各行业的统计工作。各行业部门承担部门行业内的统计工作,定期向统计部门提供行业统计数据信息。二是把好数据审核关,发布行业数据经各级发改统计部门审核后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数据由各级发改统计部门汇总核算后公布。各级人民政府考核以统计部门公布和核实数据为准。三是重点做好基层数据信息收集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乡镇发改统计工作站,配备专业统计人员,组建村(社区)统计联络员队伍。充实基层统计工作力量。

调整发改委管理职能;一是理顺价格监管体制,明确各部门价格监管管理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价格政策制定、价格调控和价格标准管理工作。价格监督检查交由各涉及行业部门负责。各部门按其工作职责及范围设立价格监督管理机构。负责部门行业的价格监督检

查工作。二是加强和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增设宏观调控协调司,负责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协调和对接宏观调控政策工作。三是进一步减少发展改革部门具体的行政事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不再承担重大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将重点放在谋长远、强调控、抓大局工作上,各部门项目由发展和改革委立项改为由发展和改革委备案。各部门重大产业规划由各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发展和改革委负责规划的设计、汇总、协调和总体把关工作。

13,外交部(加挂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为推进外交事务和侨务管理的有机融合。将国务院侨务办的职能划入外交部,各级人民政府外事办与侨务办公室合并,成立外事侨务办公室,作为侨务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外交部同时指导和规范各省级外事办的工作。

14,中国人民银行;为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加强金融保障,制定金融规划、完善金融体系”的职能作用,一是加强金融体系服务建设,增设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司。二是强化银行、保险、证券和外汇业发展规划职能。增设金融业规划司、三是强化农村金融保障服务的指导管理,增设农村金融司,

调整体制;为加强金融各省服务体系建设、金融业的规划和管理,重新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各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实行中央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省级设立分行,地市设立中心支行,县级设立支行。负责辖区内的货币政策执行,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保障、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日常支付管理工作。

15,司法部(加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法制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融合,优化法制管理部门职能。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作职能划入司法部,各级人民政府法制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合并,司法行政机关加挂政府法制办牌子,为加强基层司法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乡镇司法所调整为乡镇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16,商务部;为发挥商务部在“保障供应、促进流通、扩大消费”和市场监测、运行调节的职能作用。将国家粮食局,国家物资储备局调整为商务部管理。增设国家招商局;作为商务部职能机构,主要承担和协助国内外重大招商活动的引资推介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招商部门做好的政策制定、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发展规划等工作。增设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负责制定和落实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为便于统一和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将反垄断,市场秩序管理职能划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管理。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全面实施和统筹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干部队伍。强化社会保障工作职能职责。将民政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低保管理、优抚安置职能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为加强个人储蓄统计和倡导社会进行互助工作。增设个人储蓄积累和社会互助司,为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规范使用,统筹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全国社保基金会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列为人力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由国家监察审计署负责。不再保留

部门;中国社保基金会、民政部。

18,财政部;增加村级财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职能。增设农村经济监督管理司。加强对财政税收统筹管理和推进改革,强化财政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组建财政政策司。

20,公安部;增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强化社会治安管理职能,为保障公安工作经费,促进公安专业化队伍建设。一是公安部门工作经费,资产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公安机关收费项目和处罚收入一律上交省财政指定帐户管理。用于公安工作经费支出。二是建立健全公安人事管理体制,公安部门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由地方政法委负责考核和任免,党政领导由上公安级机关调配。三是为促进公安队伍的廉洁自律,实行公安干警‘终身制”,省以下的公安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党群机关间干部不再交流任用,交流任用干部由公安系统内部调整。定期实行干警调换和轮岗。

21,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管理国防科技工业局军工部分,不再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为推进“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三网合并融合,理顺”三网“的管理体制,统筹实行”三网“的产业规划和整体发展,将国家广电总局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广播电影电视的管理工作。各级文化部门不再负责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和日常管理工作。原国家广电总局直属单位交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推进广电系统事业单位改革,将中国电影产业集团及电影服务单位转制列为中央直属企业,由国资委管理。

改革后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为19个;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林水利部、国土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和教育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国家监察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文化产业部、交通运输部、能源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民族和宗教委。

六,国务院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做好金融监管和市场监管工作,形成统一的金融和市场监管体系,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机融合,组建金融总局、市场总局和安全保密总局。二是促进旅游发展和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等重点工作,划入相关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保留国家旅游局和知识产权局。三是调整税务和市场监管两大部门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力量建设,落实各级人民政府税收、市场监管工作职责。

1,组建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为理顺金融管理体制,加强金融市场统一监管,整合部门监管全力,提高金融监管水平。将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督会职能合并,组建金融总局,主要因原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督会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执法能力相应不足、且职能分散和存在交叉,组建金融总局,对防止职能缺位,加强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统一监管具有重要的意义。不再保留部门;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为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金融监管责任,金融监管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同时接受各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立金融监管局,地市设立监管

分局,各县市设立办事处。负责本级行政区域的金融监管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金融业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业的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建设、金融市场统计、支付核算工作。国家金融总局负责金融服务行为、金融融资投资、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及相应政策制定、牵头组织并查处金融系统违法行为,保障金融业安全稳定。两部门在工作职能上有机配合,相互反馈重大金融信息,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法制建设。共同维护国家金融行业安全。

2,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认证委员会牌子);为整合市场监管资源,形成市场监管全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将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监管、国家烟草专卖局、商务部市场秩序管理、反垄断职能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增设国家专卖局,负责烟草、盐业等国家专卖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再保留部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烟草专卖局。

调整职能;原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信息发布、监测评枯,事故处理工作交由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工商总局原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更名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司交由商务部管理。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交由国家知识产权署管理。不再负责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

调整体制;市场监管是各级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

层工作力量。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管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组建国家知识产权署(加挂国家专利局、国家版权局牌子) 为加强知识产权统一监管,做好知识产权的统一规划。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将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商标局和新闻出版署版权管理职责划入组建知识产权署,不再保留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

4,国家旅游局;旅游业是我国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也是各地经济建设的主导产业,为加强旅游综合管理、加快旅游发展规划和协调服务。为加强旅游管理,加快旅游景区建设。将建设部门的风景名胜管理职能划入国家旅游局,增设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为促进乡村旅游的开发建设与管理。增设乡村旅游司,为加强旅游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产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增设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司。

5,税务总局;各地方税务机关由省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县以下垂直管理,地方税务局调整为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调整后,有利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加强税收监管,培植地方财源,加强财源建设。统筹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加强国税系统的行政监督和审计管理,落实省级人民政府的国税收监管职责,国税系统调整为省以下垂直管理,同时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协调。

6,组建国家安全保密总局(加挂中央国家安全保密委员会牌子);为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的安全保密工作、促进国家保密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保密委员会、中央密码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安全部

职能整合组建国家安全保密总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各省、地市、县组建安全保密局负责本级行政区的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各级安全保密部门接受地方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双重领导。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

7、组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加强国务院机关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机关事务工作,在国务院机关事务局上组建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保留部门;国务院机关事务局。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为8个;国家金融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安保总局、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机关事务局、国家旅游局、国家知识产权署。

七,国务院办事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和台港澳事务工作的有机整合,提高政策研究和台港澳服务工作水平。二是精简国务院协调机构,改单设机构为牵头部门内设,明确牵头部门工作职责。三是实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减少办事机构,统筹和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建设水平。

1,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加挂国务院参事室牌子);由于原国务院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职能相近或相似,为整合部门研究资源,提高部门的科学决策和调查研究水平和能力。将原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和参事室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同时负责指导各省、部委政策研究机构开展工作。不再保留部门;国

务院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参事室。

3,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为促进台港澳地区的对外交流和经济发展,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台港澳地区协调管理合力,将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港澳事务办职能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港澳事务办公室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不再保留部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4,为精简机构、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不再单设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办公室。两办职能划入农林水利部管理,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由涉及部门承担,由牵头部门负责重大工程的建设协调、部门联络和组织验收工作。确因工作开展需要设立建设协调专门机构的,改为牵头部门内设,经国务院同意后报中央编委备案,工作完成后自然撤销,

5,组建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国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为加强应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整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两大资源,促进应急能力建设和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将国家安监总局职能、国家气象局、国家地震局灾害信息发布、预警职能、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合并。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将煤矿安全监管局交由能源和环境保护部部管理,危险化学品交由公安部管理,安全生产实行分部门行业监管。不再保留部门;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办公厅应急办公室。

国务院应急办主要承担安全生产及各类应急事件的综合协调、指挥调度、计划统计,宣传教育、科技投入、负责各部门安全和应急

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和参与应急事故处理工作。各省,地市设立应急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县及其所属乡镇设立应急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协调和应急管理工作。

改革后的国务院办事机构为6个;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应急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八,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加强对供销服务、新闻媒体工作的领导,将供销总社、档案事业管理、中央新闻媒体明确为直属事业单位,保证其公益服务性质。二是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和重组新华通讯社,扩大中央新闻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提高国家媒体的知名度,繁荣文化事业。三是推进政企分开,加强指导服务,重点做好供销部门、新闻媒体部门举办经济实体改制工作。

1、组建中国供销合作总社;为发挥供销部门在“支援农业,服务农村”的产业支撑作用。为将原供销总社,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和农产品组织供应及储备职能进行整合组建供销总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推进政企公开,理顺供销系统服务职能,原供销系统举办企业和下属企业与各级供销社组织脱钩,与市场挂钩。不再保留部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

2,新华通讯社;为加强中央新闻媒体的优势互补、实行强强联手,扩大中央新闻宣传媒体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将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划入新华通讯社管理,因新华通讯社是国家通讯社,拥有

实力雄厚的新闻信息采编团队,但无主力宣传平台,〈人民日报〉社和〈求是〉杂志社拥有主力宣传平台,但新闻信息采编与新华通讯社比较略弱,两大新闻媒体整合后,将极大提升新闻宣传合力,同时,保留人民网、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名称不变,人民网与新华网作适当分工,对新华通讯社原有创办刊物进行整合,提高宣传服务水平,为加强内部管理,新华通讯社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中央宣传部指导管理。不再保留部门;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

3,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为推进广播电视事业的有机融合,推动中央广播电视宣传阵地建设,将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整合组建中央广播电视台,中国广播网与央视网合并组建中国广播电视网,组建完成后,中央广播电视台将作为我国国家广播电视台,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宣传工作上接受中央宣传部指导,业务上接受工业信息化部的指导管理,承担中央国家重大新闻文化宣传工作。为保持国家广播电视台的良好形象,回归公益事业,推进政企分开,原中央三台与主办经济实体分离,中央广播电视台应减少广告播出,并不得在节目播放过程中任意插播广告,不得以中央台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其广告收入实行专户管理,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4,中国科学院;为加快科学研究事业发展,整合科研资源,推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哲学体系建设和战略研究,将中国社科院并

入中国科学院,调整各级科学研究院管理体制,各省科学院接受中科院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国务院各部委、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科研机构要逐步调整为科技部门管理。不再保留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

改革后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9个;中国供销总社、中国红十字慈善总会、国家档案局、中国气象局、中国地震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

九,国务院部委管理国家局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做好部分部委管理国家局的调整工作,二是加强文物、民航等机构组织建设工作,明确各级部门职责,三是推进烟草、盐业和铁路行业的改革工作,实行政企分离、管办分离。

1,中国民用航天局更名为国家民用航天局,理顺地方民用航空管理体制,组建各省民航管理局,交由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管理,民航局负责各省辖区内的民航规划,项目建设和运营监管工作。

2,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移交能源和环境保护部管理。 3,将烟草专卖与盐业专卖职能整合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烟草集团公司和国家盐业公司行政职能与经营管理职责分离。列入中央企业由国资委管理,专卖监督管理职责移交市场监管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设立专卖管理局主要负责烟草,食盐特许专卖和市场监管工作。

4,国家文物局;为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司,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申报工作。

改革后的部委管理国家局为16个;

国家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5篇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全文如下。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一、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要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党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优化部门职责,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将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职责,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反腐败相关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等。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二)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负责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等。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三)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

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组建中央审计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

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署。

(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为加强党中央对涉及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责,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改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央财经委员会、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4个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分别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五)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组建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教育领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议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等。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教育部。

(六)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统一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建工作,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将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作为党中央派出机构。

主要职责是,统一组织、规划、部署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工作,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指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领导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归口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等。

不再保留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

(七)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校是我们党教育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为全面加强党对干部培训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干部培训工作,统筹部署重大理论研究,统筹指导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将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的职责整合,组建新的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国高中级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开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承担党中央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对全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进行业务指导等。

(八)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党史和文献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加强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统筹党史研究、文献编辑和著作编译资源力量,构建党的理论研究综合体系,促进党的理论研究和党的实践研究相结合,打造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高端平台,将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对外保留中央编译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其主要代表人物,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国共产党历史,编辑编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重要文献、党和国家重要文献、主要领导人著作,征集整理重要党史文献资料等。

不再保留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编译局。

(九)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和机构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管理的体制机制,调整优化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体制,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归口中央组织部管理。

(十)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为更好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干部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公务员管理体制,将国家公务员局并入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对外保留国家公务员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组织部在公务员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公务员局。

(十一)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工作。为加强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十二)中央宣传部统一管理电影工作。为更好发挥电影在宣传思想和文化娱乐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电影管理职责划入中央宣传部。中央宣传部对外加挂国家电影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管理电影行政事务,指导监管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工作,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全国性重大电影活动,承担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的国际合作交流等。

(十三)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为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民族工作放在统战工作大局下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更好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更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等。

(十四)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宗教工作。为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统筹统战和宗教等资源力量,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将国家宗教事务局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家宗教事务局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等。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宗教事务局。

(十五)中央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为加强党对海外统战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广泛地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更好发挥群众团体作用,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并入中央统战部。中央统战部对外保留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牌子。

调整后,中央统战部在侨务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负责拟订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等。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中国侨联行使,发挥中国侨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十六)优化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利益,将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调整为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仍负责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组织、指导通信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对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通信管理局管理体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维持不变。

(十七)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更好统筹外交外事与涉海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将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纳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办公室。

调整后,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各有关方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海洋权益的决策部署,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情报信息,协调应对紧急突发事态,组织研究维护海洋权益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等。

(十八)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再设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调整后,中央政法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和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总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态,协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策建议等。

(十九)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统筹协调政法机关资源力量,强化维稳工作的系统性,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不再设立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承担。

调整后,中央政法委员会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法机关等部门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等。

(二十)将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划归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为更好统筹协调执政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治理邪教工作机制,发挥政法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组织、协调、执行能力,形成工作合力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将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职责交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承担。

机构改革方案范文第6篇

第二条XX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组织指导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

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推进政务、村务公开;

抓好卫生健康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

加强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建设健康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促进乡风文明。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本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党政内设机构

XX乡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政务公开(电子政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绩效考核、人事、编制、老干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治中心)。

主要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信访维稳、法制、禁毒、反邪教等工作;协助、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承担各种自然灾害应对预案的制定和执行;负责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应急处理。

(四)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农业发展工作,落实“三农”政策,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布局;社会经济调查统计、科技、发改、商务、金融和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支出;负责国有(集体)资产的管理、处置和收益收缴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事业单位和村级的财务会计工作、村级“三资”监管;负责科技特派员管理工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教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保障所)。

主要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辖区内政务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精准扶贫等工作,指导基层开展自治;负责指导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教育等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六)乡村建设管理办公室。

主要负责拟订村镇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村镇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公用设施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等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

XX乡综合设置综合执法大队、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相当副科级。

(一)XX县XX乡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负责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

(二)XX县XX乡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党群服务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务性、服务性等工作。

(三)XX县XX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主要负责加强乡村经济发展和服务“三农”等事务性、技术性、服务性的工作。

第五条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核定XX乡党政机关行政编制28名。

核定乡领导职数11名,其中党委委员8名,含书记1名,兼任乡长的副书记和专职副书记各1名,按照有关要求需配备的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政法委员等在党委委员职数内统筹配备。政府班子正副职3-5名。

(二)核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编制6名,其中:队长1名(相当副科级)、副队长2名(相当正股级);

核定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相当副科级)、副主任2名(相当正股级);核定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相当副科级)、副主任2名(相当正股级)。

第六条其他事项

(一)人大、基层人民武装机构和群团机构等根据法律、法规和群团组织章程设置。

(二)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应当按照相关工作机制纳入乡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工作。

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同志任免要听取乡党委意见。对于符合条件的县直部门派驻机构负责人,XX乡可根据工作需要,使其参与乡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县直部门派驻机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人员编制可相应划转到XX乡,未划转的,人员由乡执法机构统筹使用。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X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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