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

2023-09-16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环境监测

[DOI]1013939/jcnkizgsc201930113

目前,我国仍属于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为了使这一距离拉近,我国在建设项目上投入了大量资金、时间以及精力。项目建设的规模是很大的,需要的投资也很大,且这些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近几年,我国人民对环境影响与经济评价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了更好地使两者结合起来,需要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这种评价的范围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然后再将经济评价结果与项目建设的经济联系在一起进行分析、测算、预估,才能使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

1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概念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就是检测一些已经发生的事对环境方面带来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影响经济评价方面的影响,包括一些项目或者工程的建造、一些园林的开采规划建造等的实际费用,并对这些事带来的后果进行评估和预测,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和建立完善的制度,这一过程被定义为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它的主要作用就是预防环境变化给经济价值带来不必要的影响,或者说在环境恶劣后对环境进行补救,以保证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换句话说,它就是为保护经济价值而存在的。它的主要侧重点就是对经济价值现状进行分析、评价,对未来进行规划、预估。在这一过程中,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2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中存在的挑战

21环境监测存在的问题

(1)人们对环境监测的认识不够。环境保护关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也关乎人类的生存,而有些城市只注重当地的经济发展,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导致当地的空气污染指数偏高,人们身体状况也因受环境影响多发病。这些结果出现的根本原因就是当地政府忽视了环境保护这一环节,他们没有很完善的环境监测机构,不能对环境状况进行预估和分析,不能对出现的环境问题做及时处理,这样没出现的环境状况在进一步恶化,出现的环境状况更进一步发展,久而久之,环境就会越来越差。即使是有环境监测这一机构的地方,如果不能将这一监测环节的机制完善,也很难在面对环境恶化时给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2)制度不完善。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环境监测不止是一个工作点,而是一个工作系统,而系统就需要有一个完整的制度,只有系统中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工作,才能使工作顺利进行。我国很多环境监测机构的制度都不完善,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是技术人员的问题,技术人员工龄低,技术也不专业,对操作流程不熟悉,再加上没有上进心,不爱钻研,也不按照公司制度上岗,这就会拖延工作进度,而且也会使检测数据不准确。还有些是设备上的问题,一些采购人员为了从中获利,在采购设备时都会选择性能低且价格便宜的,这样就会导致在监测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情况,这些设备被闲置或是损毁,这对于监测机构来说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损失。

22环境影响经济评价与收费管理问题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已被列入国家管理范围,这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对环保手续进行造假而设定的。有些商家建造的項目会对环境造成很大的影响,而我国实行的政策是未达标的项目要作废,故而这些企业就想方设法寻找一些假数据来避开国家的审查。例如,会给环保监测局的相关人员送礼,或者给他们股份让其从中获利,这样就会使真实数据被修改。此外,环保影响评价工作的收费制度也不严谨,市场上的收费价格差距很大,很多环保影响评价工作企业不按照规章制度统一收费,而一味地压低价格,这就导致市场环保影响评价工作竞争激烈。此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的资质管理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一些环境保护工作局中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工作制度松散,导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严重降低。

3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建议

31建立完善的环境影响经济评价体系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是一项很特殊的工作,对它的评估方法也很特殊,与以往对资产的评估有很大区别,在评价过程中,既要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可靠,还要保证结果的统一规范。因为它涉及整个国家的权益,所以国家要对这门评价技术进行相应的指导,努力将这一评价工作做好,使评价得到的结果具有真实性、可比性、统一性,最主要的是要有权威性。只有将评价体系最大程度地改善与拓展,才能利用现有的评价技术实现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价值。

32建设一支高质量的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队伍

每个工作的执行都需要一定的操作人员,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也同样需要。如果从事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素质低下,那么它会直接影响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结果。据统计发现,在我国现有的一部分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工作人员中,他们大多对经济评价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不全面,在对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工作过程中,也只是凭自己的感觉来进行评价,这样就会导致评估质量下降,而按照我国在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规定中,明确指出要有一支高技术、高素养的工作团队,要能很好地掌握有关这方面的技术,以此来保证评价工作的高效、高质。

33建立常用的评估参数体系

在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工作中,评估参数体系的建立对评估工作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它是这一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参数的来源,一般是在对这一评价工作的实践过程中得到的。

目前社会上对这一评估参数的需求力度还是挺大的,因此编制一套符合实际情况的评估参数系统对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来说,已经是迫不及待的了,因为单靠几个人的力量是不可能将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做好的,不仅是国家要意识到这个问题,工作人员更应意识到这个问题。

所以,国家要带领相应的工作人员共同商讨,给出有关环境影响经济评价的合理参数,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完成评价任务。

34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经济评价方法的研究

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可以说是经济学方面的一个基础工作,在我国,由于近几年发展速度较为迅速,国民经济总体上升,因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较为严重,人们对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的关注度也较高,所以我国在这方面也从未停止过探索的脚步,虽有不少研究人员觉得加强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可以从它的理念、价值方面进行,但是却不能满足实际工作中的需要。所以,为了使这一评价工作的质量提高,还需要从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的方法上研究,以此来保证评价工作的质量。

4结论

总之,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社会界广泛关注的事情,它与我国各个方面都联系密切,尤其是在建设项目方面,所以为了使建设项目与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衔接在一起这一期望达成,找到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将环境影响经济评价工作的质量提高,对于建设项目来说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1]殷俊浅谈环境监测工作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应用[J].科技与企业,2013(5)

[2]武卉蕊环境监测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分析[J].科技致富向导,2012(35)

[3]吴学兵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监测工作相关问题的探析[J].科技资讯,2012(1):144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 有鉴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在理论与操作层面上的不足,本文借鉴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几点对改进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建议,从而力图使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更加健全和进一步向前发展。

[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范围 替代方案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实施,要求在更高、更广泛的层次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本文试从分析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在理论及操作层面的不足入手,结合国外先进制度,提出相应的对策来完善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评价范围仍然偏窄,应增加对政策、法规等宏观性、战略性行为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法》在制订过程中,立法机关充分考虑了以往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解决了环评法规适用范围过窄和适用性差的问题。此前,评价对象侧重于开发建设活动,新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第二章,规定了环评范围由单纯地评价建设项目扩大到评价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

但《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立法思想还不够解放,缺乏对政策、立法等宏观活动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不能不说是遗憾。现实中,有不少环境问题是由宏观政策和法规失误产生的,如自然资源价格低廉引导掠夺性开发和浪费性需求,带来的就不只是一两个项目的所谓“点”上的环境问题,而是对全局产生影响的面上的环境问题。

在美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联邦政府的立法建议和其他的对人类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重大联邦行为[1] 。俄罗斯的国家生态鉴定的对象则更为广泛,不仅包括联邦政府的行为,还包括联邦主体的行为;不仅包括政府行为,还包括立法行为;除了国家行为外,还有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不仅涉及一般法律文件草案,还有技术规范草案,只要行为可能对自然环境产生消极影响,就属于国家生态鉴定的范围。

对政策、立法等活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对决策科学化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超越少数政策制定者的认识局限,全面地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可以及时对某项政策、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甚至终止,以便防止在政策上产生失误和误导。

建议对政策、立法、生态等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完成此层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需要极其雄厚的技术力量和历史积累的大量数据,因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较为合适,所需资金应由财政拨款支付,评价结果应反馈到决策机构(包括人大、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并由该机构对原决策做更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修正。

二、借鉴美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引进替代方案机制

《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重视对替代方案项目的分析、评价和筛选,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必须有“拟议行为的各种替代方案”,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选择对环境不利影响最少的方案。 [2]根据美国《关于实施国家环境政策法程序的条例》的规定,美国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就是包括建议行动在内的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详细说明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是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内容,它包括建议行动(the proposed action)和替代行动(the alternatives)两类。替代行动就是指可以替代建议行动并实现其预期目的的方案。替代方案又可以分为基本替代方案(primary alternative)、二等替代方案(secondary alternative)和推迟行动三种。基本替代方案是指以根本不同的方式实现建议行动的目的、可以完全代替建议行动的方案,包括不行动(no action)。二等替代方案是指在不排斥建议行动的前提下,以不同方式实施建议行动。推迟行动是指当建议行动的环境影响在科学上具有不确定性时,应当谨慎地推迟行动。 [3]

国际趋势及国外的经验表明,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是替代方案的分析。每一个重大甚至是很小的发展项目都会带来不良的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所寻求的不是那些没有环境影响的发展项目,而是旨在找出任何情况下在环境和社会经济方面都是最佳的项目选择方案。科学决策应遵循择优原则,该原则要求决策在几个方案中权衡利弊,综合对比,最终确定最佳方案。否则,仅有一个方案,无从比较和优化,难以做出最好的决策。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质内涵,在立法中应规定替代方案环境影响的内容,以体现科学决策的择优原则。

而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考虑替代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法》也只要求环境评价解决规划是否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和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合理。我国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缺乏替代方案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不能为决策者提供充分的、全面的科学信息,阻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推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真正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质内涵,在立法中应加强对有关替代方案的规定,明确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包括替代方案(含无行动方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当要求提供两个以上的方案,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影响评价影响最少的最优方案。这样才能体现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预防为主的思想。

三、审批机构亟需完善,建议设立专门的环境审批机构

在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审批机关在某种意义上是重合的,这容易使政府为了地方、短期的目标而作出不利于环境保护甚至蒙混过关的行为,滋生腐败。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又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缺乏相应的监督和控制机制,这很有可能导致行政审批权力过大而引起的腐败问题。 [4]

面对规划的编制机关和审批机关在某种意义上重合的问题,应该明确具体的编制机关,设立专门的审批机关,使其二者明确分离,防止机构重合带来的权力重合问题,并且注意在其中加强专家和公众的意见[5] 。其次,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应该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管理,建立专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委员会和专家小组,负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查意见必须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以此作为是否批准的依据。从而建立起审(专家小组审查)和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小组意见批复)分离的制度,并且以专家小组的意见作为批复的依据。

四、环评委托缺乏竞争机制,环评经费的支付方式存在问题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多年来一直实行单一的项目委托制,形成了特有的以行政手段、按隶属关系分配任务的“潜规则”。有些评价单位要想在评价领域立住脚,特别是能承接上外省、市的环评项目,往往要采取各种方法和手段寻求有实力的后台,而后台的权力角逐可决定某个评价项目由谁来承担。

在这一方面我国可以参考借鉴日本在环评管理上的做法。在日本,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投标有两种方式,即竞争投标和随意合同。竞争投标又分为一般竞争和指名竞争。 今后我国也可以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委托程序上逐步引入公开招标制。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评价项目,利用公开招标的形式,让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评价单位和国外的环评机构参与竞投, 由国家或地方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环评单位,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另外,在环境影响评价经费的支付方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是项目方委托环评单位进行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经费在《环评大纲》通过后双方协商确定,进行环评之前支付一部分,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再支付余下的部分。这种方式往往会导致绝大多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都是可行的肯定结论,即使是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项目有问题或不可行,虽经提出多种条件,有的条件明知委托方无法达到,环保部门也难以监控,或者是建设项目投产后可能因污染等原因导致赔偿、被罚款等结局,但仍让项目通过。其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常常使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摆脱不了委托方的影响和制约,担心如果通过环评否定了项目,评价费用不能收回。这样的环评,达不到国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真正目的。建立环评资金托管制度。

建议对目前的业主出资、业主自寻环评单位的制度进行改革,建立中立第三方机构,托管环评资金,实行环评竞标制,以免除环评单位“吃人家嘴短”的弊端。同时矫正建设项目业主“环评只能帮忙、不能添乱”的错误心态,激励秉公环评的单位,为环评的正常开展创建宽松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王曦、易鸿祥:《关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立法的战略思考》,《法学评论》,2002年第2期。

[2] US Advisory Commission on Intergovernment relations: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the American System[M].1979,P292.

[3] 王 曦:美国环境法概论[M].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224页。

[4] 李艳芳:《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的思考》,载《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7期。

[5] 李艳芳:《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页。

[作者简介]马品懿(1963— ),女,汉族,河北秦皇岛人,武汉大学环境法硕士,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环境法学。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探讨了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生态需水量的确定、水质评价标准的选择、单个项目与流域规划的关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完善与充实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生态需水量

1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有大幅度提高,水电建设项目几乎遍及全国的所有河流,与此同时,对河流单项水电开发和流域水电梯级开发的环境影响问题的研究也日益增多[1~3]。国家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相关的技术规范与导则。这些规范性文件比较详细、具体地确定了评价标准、原则、内容和方法,对于此类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具有指导性作用,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评价的内容与方法。但在实际的评价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这些问题有的具有普遍性,有的与工程所在地的环境现状有关,比如脱水、减水段与生态需水量的确定,水库水质评价标准的选择,单个项目与流域规划的关系等,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2脱水段与生态需水量的确定

水电站建设建成运行后,或确切地讲,从拦水坝建成、水库开始蓄水时,坝下的河流往往就形成断流或脱水段。断流有永久性断流和间断性断流之分,这取决于水电站的形式,对水能资源的利用方式和程度。但无论怎样,形成水库并使坝下河流造成断流,使自然的河流生态系统发生了改变,必然对脱水段区域生态环境,尤其是对水生生物和周围的陆生生物产生影响,这是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有关专家和学者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通过生态需水量(或称最小生态用水量)来解决脱水对断流河段生态环境的影响。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确定生态需水量的时间,二是确定生态需水量的具体数量。

生态需水量估算的过小,可能起不到维护生态环境平衡的作用,但如果生态需水量过大,则直接导致水能资源利用率的下降,从而影响电站的经济效益。为协调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关系,应对生态需水量作出相关的规定。在项目建设的初期,或确切地说在水资源开发方案的论证阶段就应把生态需水量作为一项主要内容或技术指标给予确定,以便对开发的经济效益作出科学评价,这样符合“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政策精神,同时,也能为投资决策提供更全面的信息、资料。有了初步的生态需水量后,还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时作进一步的论证,以便确定电站的最小下泄流量。

生态需水量是最小下泄流量确定的主要内容与基础,最小下泄流量取值涉及的因素很多,其主要的因素至少包括断流河段所处的生态环境现状,水生陆生生物的种类、数量,断流的长度,断流区间的污染物种类与排放量,河流的天然流量等。有的国家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法国[2],按河流的平均流量分为两档,河流的年平均流量大于80m3/s,取其值的5%作为最小生态需水量,河流流量小于80m3/s,取其值的10%作为最小生态需水量。

生态需水量的确定是一项复杂性的系统工程,尤其应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而对于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要在短时间内进行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目前,国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已印发《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在一定程度上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生生态与水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该“指南”将河道最小下泄流量分为河道外植被生态需水量、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和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水量等方面,而每方面的需水量都有两种以上的计算方法。然而要用这些计算方法计算生态需水量时,就会发现一些适用条件限制了方法的应用,此外,计算公式中的参数往往难以获取,有些甚至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是不可能获取的,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态需水量计算方法的可操作性。再有,对河道外植被生态需水量、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稳定所需水量和维持河流水环境质量的最小稀释净化水量三方面水量是否存在重叠,或是需要相加,或是还要扣除河道蒸发需水量等等,“指南”中都未作必要且详尽的说明,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计算方法的可操作性。

因此,经验的方法似乎更具操作性,对于中小河流,其生态需水量的取值可考虑在99%~95%保证率的流量范围内,并兼顾上述各种因素。上述的取值范围是生态需水量的最低限。生态需水量确定后还要考虑确定最小下泄流量。一般的情况[2]是河流的生态用水与水污染防治用水具有相当程度的重叠,对于未污染或污染程度很轻的河流,前者一般比后者对水量的要求更大,前者能满足的,后者也能满足。但目前水利资源的开发利用率提高迅速,水电站的建设已从以往的远离人群之地而变为越来越靠近人群,因此,出现水污染防治用水大于生态用水的现象也是可能的。这样,确定生态需水量就要以污染防治用水为主。

对于生态需水量和最小下泄流量的确定是很有必要的,但如果过于依赖用计算公式来计算,因所选参数数值确定上的问题可能导致计算结果的偏离,另外,更为主要的是这样精确计算出来的结果并不一定就能代表项目所处河流的生态实际需水量。

3水库水质评价标准的选择

水电工程建成后,原有的河流部分河段将变为水库,这是不可避免的现实。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对水库形成后的水质进行预测评价,要评价就先确定标准,现在的问题是个别水质指标,甚至是主要的指标,如总磷,因水体不同,其数值相差较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确定的河流与湖、库的总磷标准值见表1。

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总磷标准值

大多数地表水执行的标准都在Ⅱ类至Ⅳ类之间,而这几类标准的河流与湖、库的标准值又相差较大,为3倍、4倍。即便是Ⅰ类和Ⅴ类水,河流与湖库的标准值也相差2倍。从表1中就能清楚地看到不同的地表水总磷标准值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进行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之水质现状评价中,因项目建设前水体是河流,采用的评价标准自然也是河流标准,但在水环境影响预测时,考虑到水坝建成后原有的河流将变为水库,因此评价的对象则由项目建成前的河流变为项目建成后的水库,这样采用的标准也就相应地改为湖库标准。经常会碰到的问题是,在水环境现状评价中水质可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水质良好,然而在预测时,尽管忽略了可能造成总磷浓度升高的种种影响因素,水中的总磷浓度依然如故,但水环境已达不到功能区划的要求。如果再按常规程序提出减小影响的对策与措施,则可能与客观实际不符,同时也难以操作。因为不是水质发生了变化,而是在评价标准的选择上前后不一致了。

现在不少水电工程为河床式,库容小、水深浅、库水交换频繁,而且不具备径流调节功能。这类水库的执行标准采用河流标准更为合适。水库的交换频率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α=(多年平均入库径流量)/(总库容)

当α≤10时,水库为稳定分层型;

当α≥20时,水库为混合型;

当10<α< 20时,水库为过渡型。

从上式可知,α越大,表示库水交换越频繁,水库的特征越不明显;反之,α越小,表示水库的特征越明显。即便河流的年径流量会有波动,但变化幅度一般不会超过2.5倍,因此,对于年交换次数大于50,且不具备径流调节功能的水库,选择河流标准评价水质更符合实际情况。

4单个建设项目与流域开发的关系

进行单个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受评价经费、评价时间、流域自然、社会环境和开发规划资料等的限制,其着眼点自然只放在建设项目的影响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明确规定,在水电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应阐述开发项目所在流域或河段的规划,说明开发项目在流域规划中的地位、作用和位置。在水环境的影响预测与评价中,应预测对下一级工程水质的影响。这说明对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已不限于建设项目本身,同时,还应着眼于上、下级的工程,甚至是全流域的开发情况,这无疑可更全面、更科学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河流是流水经过漫长岁月形成的一种地貌类型,并由此而构筑了相对稳定的河流生态系统,尽管相关的技术规范对流域(河段)的内容有一定的要求,但要对整个河流生物多样性和水文状况等进行影响评价,仍然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必须加强、注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时间上能更早地做出全面、系统的评价,以供审批部门决策参考。

河流流域水资源开发都已进行了规划,有的项目已经投入运行,有的正在实施,在这一情况下,不仅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无法反映对河流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即便是河流流域水资源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其评价内容与重点也将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有所不同。因此,对于水利行业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完全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内容要求进行,而应着眼于现状的破坏与影响情况,从而针对性地提出减轻、控制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在规划编制阶段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过程。而实际

情况是在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河流已经建有水电站或建有多个水电站或已按规划建满了水电站。有些环境影响已显露出来,有些将要显露出来,因此,调查现状以及现有的环境问题就是规划影响评价的重点。原本按导则要求进行预测分析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表现出来,预测的内容自然减少了,而现状调查的内容随之增加。其次,原来预测的情况与实际表现出来的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对于现存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可能会受到已建设施的制约,如鱼类洄游通道的设置、生态需水量的下放等可能因工程方面的原因无法实施,对策措施的提出只能依据现有的情况而定,不能脱离实际。

正常的情况应是先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符合规划影响评价的单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在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先导作用无法发挥。那么是不是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就不需要了,或者是没有意义了?其实并非如此。只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着眼点应放在流域的水电项目建设情况上,放在已经产生的生态问题上,在新的现状上对规划的实施做阶段性的回顾分析与评价,也在这新的现状上对将来可能进一步产生的环境问题作了预测评价,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因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虽然滞后,但其作用和意义却仍然存在。

5结语

虽然水利水电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已有专门的技术导则,但并不意味着只要参照导则的内容要求开展评价,就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各项目所处的生态系统不同,环境状况不同,还需注重对工程特性和区域环境特征的综合分析,注重评价时建设项目以及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

对于生态需水量的确定,在没有恰当的参数值选取时不一定完全依赖于《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中推荐的计算公式,因为那样计算出来的结果并不一定就能准确地体现实际的生态需水量,在这种情况下,经验的估算更为便捷,尽管它也不一定能准确地体现实际的生态需水量。而对于水电项目的水质现状评价,应从水库的调节作用来确定是采用河流或者湖库的水质标准。

对于单个水电建设项目与规划的关系,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滞后时,应着重分析单个水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适用性,针对流域已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评价,从而有的放矢地提出减轻、控制和消除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参考文献:

[1] 刘兰芬.河流水电开发的环境效益及主要环境问题研究[EB/OL].中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信息网, http://www.shp.com.cn, 2002.12-03.

[2] 倪晋仁, 崔树彬, 李天宏, 金玲.论河流生态环境需水[J].水利学报, 2002, (9): 7-9.

[3] 崔宗培.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第2卷)[M]. 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0.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4篇

一、环境监测的含义

从宏观方面来分, 环境可以分为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两个部分, 既然后者包括了土壤, 空气, 森林, 河流, 植被, 动物等, 前者则主要是指人类为了生存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 包括文化历史城镇乡村等。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 但是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 忽略了某些问题, 导致自然环境恶化。其中最主要的两个问题是生态破坏, 环境污染。而环境监测工作的目的, 就是解决由于人类社会发展而对自然环境带来的各种影响及问题, 通过相关技术的运用, 对环境进行动态的监控,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善, 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环评监测的职能

环境监测的对象是自然与社会环境两个方面, 借助于物理设备, 运用相关技术, 对环境问题实施精准观测, 并对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作分析, 找出解决的办法。监察工作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 保护环境, 服务社会。通过监测环境质量水平, 收集反应环境质量水平相关信息, 了解区域内各种环境状态, 变化发展的情况, 为评价工作提供支持, 并为后期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三、环境监测的原则

为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性, 工作在开展中必须遵循相关原则, 以此确保能够正确反应规律变化, 并提供可靠的监测数据。工作需要遵循的原则有, 经济适用, 工作开展要尽可能节约成本, 并且保证工作质量, 提升工作效率。实现此目标, 在监测工作开始前, 优选方案, 优化方法, 突出重点。环境问题是各方面因素综合的结果, 为了提升监测效率, 需要对问题进行细分, 对环境影响较大的问题, 优先考虑重点观测。全面布局, 环境问题是社会性的问题, 要确保工作的有效性, 需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 综合监测获得的各方面情况, 制定下一步的实施方案。依据现实情况, 采用不同的技术设备, 针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创新思考, 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协作。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

评价工作的作用在于, 衡量当前的环境状态, 衡量当前各项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作用, 发现人类社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判断, 并给出相应解决措施。

同时通过监测与评价工作的开展, 对现有状况进行分析, 对影响环境各项因素进行分析。工作得以开展是基于监测的数据工, 因此需要监测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 确保环评工作顺利正常开展。现状分析工作要依据针对的项目, 对相关要素指标进行分析, 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合理评估,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预测, 就解决问题的措施给出建议。

对未来发展状况进行预测, 预测工作基于现状评价, 通过对现有数据的分析, 结合该区域内各项因素, 对未来发展作出评价, 并就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 给出相应措施, 未来预测的主要目的, 是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防护。

五、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性

监测工作是评价工作的前提与条件, 人类社会活动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影响的程度如何, 范围有多大。要明确这些问题, 需要通过数据信息进行说明, 而数据信息的来源与监测工作的结果。比如在未来一段时间内, 水污染程度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 大气污染需要控制在一定标准, 噪音污染要保持在合理的标准值范围内。而标准值的确定, 一方面是基于观测数据的结果, 另一方面则是科学分析。当现状与标准二者都具备之后, 就可以在今后发展的过程中对工作进行动态的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体系的全过程包含了环境监测工作, 评价工作开展, 首先要对评价区域内进行监测获得基础的数据, 对数据进行分析, 并与相关指标进行比对, 得出环境工作评价结果。而反应监测只是评价体系的一部分, 为其提供了基础支撑。环境监测工作可以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测。

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时候, 需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单位, 检测整个过程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此来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 准确性, 合理性, 完整性。监测过程中, 要对环保措施应用于实际工作的效果进行考察。对于措施存在的不足之处, 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 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必要情况下, 可以在相关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予以指导。减少后期结果不达标情况的发生, 为不是为了开展监测工作而工作, 同时也能降低工作成本。

结束语

随着社会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 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升, 环境影响评价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 认识到环境监测工作重要性, 区分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法者之间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 采用正确的方法, 确保环境工作科学合理有效开展,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 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两大问题, 一是环境, 二是资源, 人们已经认识到了环保问题的重要性, 并且采取了一定措施。环保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 而环境监测则是环保工作的一种手段, 通过各项技术的运用, 为环保工作提供支持, 本文就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之间的关系作简要阐述。

关键词:环评监测,环境影响,关系

参考文献

[1] 朱仰凤.浅论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J].建材与装饰, 2015 (52) .

[2] 王光辉.浅论环境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关系[J].化工管理, 2016 (26) .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5篇

1.1目的意义

通过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明确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分析论证本项目与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指出现实存在与潜在的环境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目的,同时也为做好新孟河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2目标任务

(1)针对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论。

(2)提出符合当地环境特征的环境对策、环境管理模式及环境监测方案。 2.编制依据

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0年4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2月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12月修正;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2.1-20

11、HJ 2.2-200

8、HJ 19-2011);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新孟河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于2008年8月修正;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国务院令第326号修正 2.2 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 (4)《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3.主要工作内容 3.1工作内容

(1)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收集

a.项目情况系统了解,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工程量和工程布置,工艺设计等。

b.新孟河拓浚工程项目区自然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水系水文、气象条件、植被状况等。

c.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对当地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拆迁情况、对当地植被水系的影响和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d.新孟河拓浚工程目前建成的绿地系统、排水系统,及其效果分析。 (2)通过现场踏勘进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a.主要施工内容(施工期间地表面大部分裸露,对此是否会导致水土流失)

b.项目场址附近主要是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分布,主要污染源调查 c.生物多样性调查,如鸟类、爬虫类、小兽类、两栖类、昆虫类种类及数量 d.本项目运行后排放的污水去向,是否达到对应的排放要求,对周围水体水质有无影响。

e.果岭等植草养护是否施用化肥和喷洒农药、杀虫剂,是否造成面源污染

f.草坪修剪及各类水泵、送排风机采取适当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后是否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不适感(噪音)

g.项目运营后,废气来源

(3)进行建设项目对环境介质(空气环境、水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等)的影响分析与评价

(4)提出合理、实用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对策; (5)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7)编制环评报告书。

注意:公众参与贯穿全过程:征求公众对于钟山新孟河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及重点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完善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4.工作进度安排 分为4个阶段:

(1)资料收集、分析阶段,2012年10月8。

(2)前期研究阶段,2011年10月9。

(3)环境影响分析、评价阶段,2012年10月8日至2010年10月10。 (4)报告书编制阶段,2012年11月以后。 5.保障措施

(1)为确保新孟河拓浚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方参与此次工作的环评技术人员会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文件(包括最新公布、实施的技术导则、环境标准),对涉及评价的行为负起责任,全面履行委托合同要求。

(2)我方环评技术人员会尽快熟悉工程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施工图纸及各有关工程资料),并就对其中技术细节的疑问(涉及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方面)坦诚求教,与贵公司做好适时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3)我方会适时召开环评工作开展的会议,对已完成部分进行阶段性总结,并认真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同时做好书面交底工作,以便工作程序有据可查。

(4)如在某一阶段发现问题,导致工作无法按照预期开展,我方会应灵活调整工作进程,合理利用时间,按要求完成工作。 6.可达性分析

我方在认真研读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与委托方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了此次钟山新孟河拓浚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该工作方案内容紧密结合建设项目特点,且与环评报告书要求相契合。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 综上所述,该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可行性。 二. 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

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在小组的组织下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2.成立技术小组,聘请专家进行指导

技术小组主要负责规划大纲、文本、图件的编制。及时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协助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确定工作管理制度、原则等,参考相关规定,注意征求有关人员意见。

建设一支专家团队,将对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给出解决办法,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方案具有科学专业的依据。 3.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工作人员开展环境法制、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环境管理与政策、环境经济学理论与方法、区域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环境规划与标准、重大国际环境问题与履约等环境战略和理论方面培训,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水平。 4.及时开展工作会议

在各部门的协助下进行工作分析,交流现阶段工作方案的实施进度,提出讨论并解决工作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交流工作心得,根据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对工作计划进行合理的修改,确保工作更有效、更及时的完成。 5.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使工作小组有充足的经济基础,免去后顾之忧,排除经济限制的难题,作出更好的规划。

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政府要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逐步增加投入,强化监管,发挥环保投入主体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把环保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正常支出科目,并逐年有所增加。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利用市场和开放的机制,大力培育和引进多元投资主体,不断拓宽筹融资渠道,扩大投资规模。 6.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对规划区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名的环保意识,增强公众参与。开展环境普法教育和环境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把各级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为环境宣传教育的重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环境宣传教育要向农村扩展,逐步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 7.合理分配任务

环境影响评价论文范文第6篇

(一) 建设项目的意义

(二) 工程概况

1、 黄河水院新校区规划概况

2、 黄河水院新校区环境因素分析

(三) 周边环境现状

1、 自然环境现状

2、 社会环境现状

3、 环境污染现状

(1) 水环境境污染现状

(2) 噪声环境现状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24号)

二、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130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

国务院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08]2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北京百花山等19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名单的通知(国办发[2008]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

三、部门规章与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环境保护部令 第4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2号)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43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 2008年第35号)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行政区域范围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30号)

关于太湖流域执行国家排放标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时间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8年第28号) 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95号)

关于印发《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通知(环发[2008]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08]48号)

关于印发《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中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环发[2008]15号)

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89号)

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7]130号)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环发[2007]1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

关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及相关法律责任适用问题的复函(环函[2008]308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的通知(环办[2008]92号)

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85号)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

四、产业政策与强制淘汰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

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第35号)

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产业[2008年]第15号)

黄磷行业准入条件(产业[2008年]第17号)

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第26号)

印染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第14号)

关于《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和《电解金属锰企业行业准入条件》修订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第13号)

关于停止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2008年第1号

关于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1752号)

关于鼓励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08]98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08]6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485号)

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发改高技[2007]3662号)

关于降低畜牧业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咨询收费加强环评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8号) 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

五、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2008年第1号)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8年第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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