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档案管理范文

2023-09-18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1篇

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金融需求旺盛,然而当前的农村金融供给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做大做强并带动农业生产组织的变革,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路径。文章在深入了解农村农业经营体系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政策建议: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构建农村产权融资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立农村多元化融资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关键词】三权分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逐步深入以及鼓励性政策的推行,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国家对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高度重视。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做大做强并带动农业生产组织的变革,是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的基本路径。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金融需求旺盛,然而当前的农村金融供给不能很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传统农业经济主体在各方面的诸多差距也使得其需要更多的适应性环境,来实现其自身的金融需求。为此,加快构建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体系至关重要。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逻辑框架

任何体系、制度的完善、构建都需要一定的目标与逻辑框架。只有根据一定的逻辑顺序,逐步开展,才不会杂乱无章,毫无思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出现与发展本身就是由传统农业经营形式演变而来的,是从属于农村经济制度发展规律的。其次,创新是基于发展之上的创新,是基于制度基础上的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方面的创新同样具有制度属性。从目前来看,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不断丰富,发展态势渐好,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并收到良好反应。但不得不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新事物,还受到多方面的制约与阻碍。因此,针对新事物的发展就应当具有新眼光,对其判定也应当具有新的经济制度,以此,来找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问题,发现本质,对症治药。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的政策建议

2.1 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2.1.1 加强政策激励作用,提供政策支持。

支农再贷款是央行对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再贷款,起初是作为货币政策的工具,旨在支持农村信用社改进支农信贷服务,壮大支农资金实力,促进“三农”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随着社会进步,支农再贷款已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人民银行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的重要工具。成本低、收入稳定的特征也使其成为可以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匹配的重要工具。从结果来看,二者的挂钩是互惠互利的。用再贴现政策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这不仅为农业经济金融机构提供了流动性支持,使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获取更多资金支持,更优化了信贷结构,加快了票据融资业务发展,促进了国家产业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

2.1.2 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共同推进

国家银行应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策性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另外,商业银行适当下移经营重心,并不断增强经营触角,实现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优化升级,方便农村经营主体的资金流动。除此之外,加快研发新型农业金融产品,开创具有代表性、独特性的农村金融管理结构。

2.1.3 创新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积极对待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鼓励民间资本的流动,成立专门性的民营银行管理相关事宜,或者组织建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实现资金、技术与信息的合作与交流。对待村镇银行股权可实行适当变动,优化结构,引入民营资本,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多的参股入股的机会与平台。成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给刚刚起步的新型农营主体在基础建设上的支持,改善融资结构。除此之外,还应积极设立其他金融机构,一定程度上降低新型农业经济主体的投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

2.2 构建农村产权融资体系

2.2.1 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肃清企图投机取巧、违法乱纪的行为,修订《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保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的权益,更保证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强县乡政府对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予以足够的空间又不能放任自流,加强监管是保持农村金融市场健康良好发展的关键,必不可少。另外,无论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配套设施,还是基础化建设包括社会保障体系及户籍管理制度等等都要健全,推动农村经营产业的优化转型,加快城镇化进程,密切农村与城市经营企业的联系与交流,畅通就业渠道,提供融资信息,增强社会保障。

2.2.2 为保持公平、公正,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公示制度。

产权明晰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和前提。土地产权是土地制度与政策的一个核心问题,土地归属了决定土地制度的基本社会性质。随着经济发展,农村产权清晰也是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犯、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提高融资效率的工具。

2.2.3 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

阻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利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融资问题。因此,应当加快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拓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为农村金融改革不断注入新活力。无论是土地经营管理权,还是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业知识产权、大型农机具等等都可以作为抵押纳入贷款范围,切实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范围。

2.3 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要想获取长远发展,在传统金融模式以及挺多的经济模式的压力下脱颖而出就要适应时代发展,顺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融资需求,创新发展理念,拓展发展路径,完善金融体系。

2.3.1 创新特色金融产品

经营主体不同,需求不同,面对多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需求,就要采取针对性的服务模式,提供给经营主体差异化、专属性的产品。举例来说,针对从事粮食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要进行农机具、农产品抵押或者补给等业务,使经营主体在各阶段都能及时获取到资金来源。对于畜禽养殖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同样需要资金的及时补充,可从厂房、畜禽产品的抵押方面出发。而对于金融体系相对完善而复杂的经营主体来说,产业化链长、管理难度大、中间环节多,需要大力推广以龙头企业带动下游产业,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供应链模式,从而实现企业上下合力,共同发展。

2.3.2 合理设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期限及规模

加快建立专项管理办法,合理设定经营主体的融资期限及规模要点,针对经营主体不同情况的需求应更具有针对性,符合其需求额度大、期限长、频率高的融资需求特点。具体来说,可以利用不同形式的贷款方式来减少还贷期限与生产经营周期难以对应而导致融资困难又违约的艰难局面的出现。

2.3.3 积极研发、创新结构性金融服务产品。

积极面对市场化趋势,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做出科学决策,加快构建金融企业的利率定价体系建设,进行梯次授信,下发层次化任务,差异化贷款利率,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风险,保障其多方面需求。

2.4 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

2.4.1 加快农村现代支付方式的发展

目前很多农村还没有自助银行,更不用说网银、手机银行的推广,这就在各方面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为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周转与流动,应当大力建设基础服务体系,推广新型支付业务,使农村也能具有更加便捷、立体的支付结算服务。

2.4.2 优化农村支付环

统筹管理,及时办理新型农业主体的贷款事宜,推广银联“福农通”业务,让他们了解到国家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通过这种非现今支付形式的利用,既有效改善收入假币、残币的风险,又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助农取款服务同样是解决农村地区金融网点少、金融服务推广难等一系列问题的有效办法。尤其是那些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长期以来金融服务严重缺位,金融基础设施薄弱,而通过农村超市等金融服务站,则可以极大提高农村支付服务规模。

2.4.3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

积极进行信用村建设,对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贷款进行信用评级,发放信用证,不断加大对经营主体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促进农户增收。通过正向激励或者逆向惩戒的方式来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遵守信用制度,参与信用等级评定并记录。

2.4.4 加强外界沟通,充分运用网络的强大功能,建立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以其信息量大、信息传播快、更新及时、存储提取方便快捷的诸多优点被各行各业应用,因此,其强大的生命力为新型农村金融模式也带来更多的机会,更加广阔的平台。具体说来,可以通过电子商务、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来筹集资金、技术、信息,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奠定基础。

2.5 建立农村多元化融资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前面运用市场调节的作用。通过市场调节,能够及时掌握产品的供求关系的变化,传递市场信息,实现资源配置。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如果不能准确把握市场动态,新型农业经营的产品将很难抵抗其他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

2.5.1 加快发展农村资本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

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也重点提到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拓展农村资本市场,就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入市场,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中小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为他们缓解融资难题,获取到最大效益。政府可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的政策倾斜,使他们能够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需要的相应条件。

2.5.2 拓展农村期货市场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迅速,交易的商品期货品种越来越多,其中农产品也占据了一大部分。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和融资投资及价格发现功能得到了很好发挥。进入农产品期货市场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其一,通过农产品期货公司的设立,将诸多农产品信息汇聚,创新交易品种,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的信息流动与获取,使得产品销售渠道更加多样。其二,通过期货市场的知名度与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产品共同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参与度,在套期保值下,减少价格起伏,回避市场风险,从而根据市场需要制定生产销售计划,达到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2.5.3 实现各类资本的聚合

这就要求新型农业主体积极进入市场,寻求最佳的社会资本供给。在遵守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相应对策,实现科学化的生产经营,运用资本汇集的效应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长远发展。

2.6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6.1 系统化管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要想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的风险,就要提高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水平,实现金融供给双方的同步进行。企业要切实明确产权框架,规范企业管理,加强经营监管力度,对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相关的法律条文及有关规定要做到明确而严谨规范。

2.6.2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通过保险,在投保的同时,就能获得保障金,极大的降低了农业生产的风险。而保险制度的完善,也使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获得基本的经济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分散风险的方式来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压力。

2.6.3 建立财税扶持政策体系

国家相关机构出台针对性的风险补偿政策,增加补贴额度,从各方面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从而更专心的投入到农村经营体系中。

2.6.4 完善农村担保体系

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基础设施及服务体系都不够健全,商业性担保公司数量少,发展状况并不乐观。因此,可以鼓励农村政策性担保公司点的积极设立,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有资金可贷,缓解燃眉之急。

2.6.5 建立融资综合保障模式

就目前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前景长远,但同时也会由于融资困难而难以前行。因此,实现银行、保险、财政、监管等等各种融资方式相结合,将大大缓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蕾,杨兆廷.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主要任务及侧重点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6(02).

[2]焦鹏飞,李茜.培育绿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研究述评[J].中国农业信息, 2015(20).

[3]杨蕾,杨兆廷.农村金融供給侧改革的必要、内涵及创新机制[J].商業经济研究,2016(19).

[4]陆利军.财政支持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优化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6(03).

[5]王喜梅,陈学明,覃清蓉.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5(13).

[6]吴文玲.创新三农信贷产品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J].农银学刊,2015(02).

作者简介

王泽鑫,现为河北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2014级金融学本科生。

马子豪,现为河北金融学院国际教育学院2015级会计学本科生。

高旺,现为河北金融学院经济贸易系2013级经济学本科生。

通讯作者简介

杨蕾,博士学位。现为河北金融学院副教授, 河北金融学院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工作人员。

作者单位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省保定市 071051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2篇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筑牢廉洁风险思想防线

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是做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有力保障。开展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思想认识是前提。要消除后勤保障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无用论”、“无关论”、“抵触论”、“形式论”等思想误区,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要坚持预防为先,加强对员工的正面宣传、案例警示和岗位廉洁教育,着力强化道德操守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引导大家充分认识廉洁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增强参与廉洁风险防控的主动性、积极性。要积极营造廉洁环境和氛围,大力弘扬和倡导廉洁文化,把廉洁文化有机融入后勤保障工作具体实践,创新形式和内容,丰富载体和举措,严格标准和要求,明确权力和义务,深入开展各种形式、富有实效、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大兴勤俭节约、求真务实之风,大兴创新创造、挖掘潜力之风,以廉洁文化引领后勤保障工作健康和谐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大局。

同时注重发挥后勤部门领导的表率作用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真正做到自觉遵纪守法,自觉远离腐败,不法之物不拿、不义之财不取、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法制观念、道德观念和从业观念,使得廉洁从业意识内化为从业人员的思想准则和道德准绳,外化为深入践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和廉洁从业规定的自觉行动。

二、建立健全制度,深入排查应对廉洁风险

全面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努力实现后勤保障工作的“制度全覆盖”。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物品采购、会务接待、车辆使用、财务报销等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后勤保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进一步厘清后勤保障工作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管理责任制,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夯实基础。

深入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根据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认真查找每个岗位在权力行使中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评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及时纠正整改存在的各种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稳步建立起可操作性强、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机制。

在廉洁风险点排查工作中,要制定严格的排查制度和具体的标准要求,加强引导,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实行全员参与、全面梳理、全力开展,确保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不出现任何盲点漏点、不回避任何矛盾问题,进一步提升廉洁风险排查的覆盖率和辐射面,深入拓展排查的深度和力度,着力加强对风险隐患的整改,对已经出现的风险迅速进行遏制和化解,把潜在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要坚持源头防腐、防微杜渐,加强对思想、行为的引导,从小节、细节抓起,牢固树立崇尚廉洁、践行廉洁的价值取向和廉荣腐耻的荣辱观,把廉洁从业作为检验后勤保障人员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尺。通过教育和引导、监督和制约、他律和自律,促进廉洁风险防控理念深入于心、落实于行,更好地得到贯彻执行。要在深入探索实践中进一步凸显廉洁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强和改进廉洁风险排查的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员工异常行为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予以关注和帮助,及时进行劝诫和纠正,前瞻性地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异常行为转化为廉洁风险,真正做到防微杜渐,确保廉洁风险防得有力、控得到位。

三、加强内部管理,着力防范化解廉洁风险

在物品采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重点围绕查找出的廉洁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加强内部管理,从严防范廉洁风险。根据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职责权限,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可能引发腐败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进行风险预警,及时有效化解风险。

一是物品采购方面,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和流程,实行市场询比价、公开招标、引入品牌竞争以及针对具体项目中标供应商的再招标,同时做好各类采购资料、会议纪要收集及编制工作,保证采购工作依法合规、有据可查。二是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对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各类资产领用、维修及报废处置程序,定期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动态掌握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三是办公用品使用保管方面,规范领用手续,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注重利用科技管理系统对各类办公用品进行收发存登记,按月进行库存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四是物业管理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支出的日常监督,按月对物业管理公司财务支出计划及实际列支进行审核、审查,保证各项开支的用途及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杜绝不合理开支。五是财务报销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及审批权限,对日常经费报销管理、岗位履职、制度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报销流程依法合规,财务岗位职责清晰、权限明确。六是公务用车方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确保车辆安全,杜绝超规格、超权限和人情用车等现象。

四、做好成本管控,不断提高后勤保障效益

深入推进后勤保障部门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就是要重点搞好资产资金的科学配置和高效使用。坚持把强化成本管理当作大事来抓,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成本管控格局,加大挖潜增效力度,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持续推进创建节约型后勤,把有限的钱财和物质用在刀刃上,努力实现“赢在节俭”。

一是降低能耗。进一步明确公用物业节水、节电、节油及节气等相关管理内容和措施。非工作时间减少电梯使用及关闭相关用电设备设施;在照明开关、电梯、水龙头、卫生间、复印机等处张贴节能提示性标志。公务车辆建立单车能耗管理台帐,对每辆车的油耗、维修及保养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定期公示。

二是节俭办会。在各类会务安排和服务工作中,合理制定会务预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员工食堂管理,积极关注用餐情况,适时增减饭菜,有效避免铺张浪费。三是控制支出。严格控制各类办公经费支出,从严从紧购置办公设备,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领用,提倡双面用纸,注重信封、复印纸再利用。

加强和改进商业银行后勤保障工作,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预防、从制度上控制、从实践中化解廉洁风险的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不断提升后勤保障工作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进一步凸显了后勤保障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商业银行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后勤保障基础。□

(作者单位:徽商银行)

责编:刘冰石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3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 第三章 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八章 附则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4篇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5篇

各管辖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总行营业部:

自银行结算办法改革、商业汇票推广以来,我行系统基本上能认真按新结算办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为促进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近一个时期,一些行处接连发生银行承兑汇票被盗、违章签发、贴现,以及内外勾结骗取资金等案件,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这些案件发生的原因绝大部分是银行内部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操作,无视制度法规所致。总行针对这些情况在今年全国会计出纳工作会议上讨论制定了《关于整顿结算秩序、严肃结算纪律的意见》并已以中银财(1991)293号文下发各行。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是约期付款,实际上是一种授信行为,承兑银行承担了最终无条件付款的责任。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诈骗资金是当前通过结算作案的新动向,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确保信贷、结算资金的安全,根据人行银发(1991)258号文《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银行承兑汇票凭证的管理。

1.银行承兑汇票是重要空白结算凭证,要专人管理,应与印、押、压数机分管。 2.银行承兑换汇票纳入“289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建立登记簿,每本以人民币一元为计帐单位,并记载凭证起讫号码。

3.业务部门在营业期间领用银行承兑汇票凭证时,应填写领用单,向保管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并建立凭证使用登记簿,将领入、使用和库存逐项登记,记载起讫号码。经办人领用凭证时要在登记簿上签收,做到手续清楚责任明确。对填错的凭证要加盖“作废”戳记,连同销讫作废的的汇票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每天营业终了,未用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凭证应入库(柜)保管。

4.空白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保管的重要凭证,在未经审查批准签发前,不得出售给企业,已经售出的要立即收回。

二、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的管理。

1.银行承兑的票据必须是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之间为商品交易而签发的商业汇票。严禁承兑无商品交易的商业汇票。严禁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拆借、贷款抵押和套取银行贴现资金。

2.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与贴现,在全国范围只限于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机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只限于参加省辖联行往来机构办理,其他机构一律不得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

3.加强对汇票承兑的审批,各级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均应视为流动资金贷款,为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严格控制在到期支付能力的范围内,其承兑金额限制在本行资金承受能力及对企业贷款额度内。每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由经办审查承兑,每笔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报上一级行审批,100万元以上的需报管辖分行批准。一般情况下,每张汇票承兑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0万元。

4.在办理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时,信贷部门要认审查汇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汇票记载内容,并查验购销合同,必要时应要求承兑或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经鉴证部门鉴证的购销合同,并严格按贷款程序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

5.商业汇票承兑申请人、贴现申请人必须是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帐户的法人。如承兑申请人在我行开立临时存款帐户,并已交存足额票款保证金,经信贷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将承兑协议及汇票交帐务部门,凭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6.帐务部门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前应对汇票和银行承兑协议书中之(1)汇票的签发日期;(2)收款人全称、帐号、开户银行、行号;(3)承兑申请人全称、帐号、开户银行、行号;(4)汇票到期日;(5)承兑申请人签章;(6)交易合同号码及有无信贷部门签章,承兑金融有无超权限等项内容审核无误后,在第

一、

二、三联汇票上注明承兑协议编号,由经办人员用总行统一制做压数机在“汇票金额”栏小写金额下端压印汇票金额并在经办栏加盖个人名章后交复核人员,审核无误后,加盖全国联行专用章或省辖联行专用章及私章,将第

二、三联汇票连同一联承兑协议交给承兑申请人。同时按承兑协议规定承兑人收取手续费。然后根据第一联汇票填制二联借贷方传票、凭以登记“应收承兑汇票款”和“承兑汇票”科目帐,将第一联汇票和承兑协议副本专夹保管,定期核对帐卡。

7.银行承兑和贴现的商业汇票,必须内容完整,不得承兑和贴现空白或内容不完整的汇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其责任由有关当事人共同承担。

8.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除了认真审核票据外,还应加强与承兑行的联系,并查验发运单证,避免套取银行资金。对贴现其他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时,要从严掌握,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向上级行申报,获准后,方可办理。

9.收款人开户银行如收到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汇票不应贴现的通知,不得对贴现申请人办理贴现。

10.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到期情况,督促企业备足资金,在汇票到期日向承兑申请人收取票款。承兑申请人帐户无款或不足支付时,应转入该承兑申请人的逾期贷款户,每日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承兑银行对已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负有到期无条件付款的责任,不得以交易纠纷和本身承兑的责任拒付票款。对于持票人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的,承兑银行可予以抗辩,但对经背书转让汇票的其他债权人的追索不得提出抗辩。

四、银行若违反规定承兑和贴现商业汇票,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的处罚规定》,责任银行和有关当事人应受到处罚。造成资金损失的,应按照各自的责任承担损失。承兑银行对因交易纠纷,承兑或贴现的票据纠纷,应按照《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涉及与其他专业银行的纠纷,应上报人民银行请求仲裁。

各行收此文后,立即组织一次检查,对已承兑、贴现的商业汇票进行一次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全部收回,对已开出的承兑汇票,如可能造成资金损失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以减少损失,对已发生的案件应加紧查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银行档案管理范文第6篇

一、存在的问题

1、金融机构和企业认识不足,配合不力。一是金融机构认识存在 误差。在过去信贷征信管理检查中我们发现,部分金融机构认为信贷征信建设是人民银行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既然是服务,就存在可搞可不搞的自愿性;有些金融机构甚至认为人民银行搞信贷

征信管理是为了约束和监督他们,心理存在抵触情绪。二是企业、个人认识不足。由于过去对信贷征信管理宣传不力,致使企业、个人对这项工程了解不够,有的甚至误认为参加信贷征信管理会将自己企业信息和商业机密泄露出去,从而导致企业和个人配合少,被动应付多。个别企业甚至拒绝办理贷款卡和参加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建设,导致了人行在征信管理中“热脸贴到了冷屁股”。

2、管理手段缺乏,职责履行难到位。目前人民银行对征信日常业务管理的主要手段是两个制度和两大系统。即《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两大系统分别对应《银行信贷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但仅凭这两个管理办法使人民银行在履行监管职责时明显感到管理手段缺乏而“心有余而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惩处手段缺失。在两个制度中的“罚则”中,只对金融机构法律责任进行限定,但对

征信管理的主要对象--企业和个人没有约束条款,导致企业和个人对贷款卡的管理不重视,贷款卡遗失、不参加年审的现象层出不穷。二是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上述的《两个办法》在各地方均没有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基层行在实际操作中感到无所适从。

3、系统功能缺陷,难以满足信贷业务运作需要。一是信贷咨询系统企业信息兼容性和交错性不强。由于系统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区分借款人的唯一标准,而技术监督局对同一企业的代码经常更换,导致部分企业在系统数据库拥有多个代码,而系统对此缺乏兼容性和交错性,无法把前一个代码下的信息转入新的代码中,造成同一企业的信息被分割。二是系统中没有票据贴现录入程序,不能满足目前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三是目前系统由于数据库质量的瓶颈制约,未能对重点行业、信贷大户、集团企业的信贷风险和贷款结构变化进行专

题分析,系统效能发挥不高。

4、企业素质差,难以满足系统创建要求。目前尤其在落后地区,企业自身素质较差,很大部分是国家限制发展的“三高两低”式企业,享受不了银行信贷的支持,银企关系冷淡,对征信体系建设前景不看好,信心不足;有些企业虽然冠以“公司”之名,实为家庭式作坊,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数据不全,满足不了系统信息建设的需要。

二、对策建议

1、健全机构、完善体制。一是基层建立专门征信机构,将征信管理从人行和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独立出来,专职专人,明确责任。二是应建立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之间协调机制。成立包括政府、工商、技术监督局和各金融机构的联合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辖内征信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协调,实行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基层商业银行要在目前征信管理组织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内控制度,将征信工作落实到专

人。

2、配强队伍,提高素质。队伍建设是搞好征信业的保障。基层各金融机构要在现有的条件下,要整合人力资源,科学安排征信人员;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现场检查、以会代训等方式,积极开展各种征信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每年根据需要招聘一批品质好、能力强的大学毕业生,充实征信队伍,提升征信管理水平。

3、强化手段,促进管理。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尽快建立《征信管理法》、《信息披露》等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完善《信贷咨询办法》和《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增添对企业和个人违规的处罚办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征信工作的顺利发展。二要创新管理手段。人民银行可通过整合内部行政许可职能,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如在贷款卡管理方面,可与银行帐户管理两项职能有机结合起来管理,既能提高人行工作效率,又能

促进和引导金融机构自律。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要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率,并把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结合,减少检查成本,提高工作质量。四要加大处罚力度。定期对辖内金融机构征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违反管理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制度加大对企业和个人的处罚,促进规范管理,树立人民银行的权威。

4、优化系统,促进利用。首先,人民银行要根据目前征信系统管理软件使用情况,结合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特点,不 断更新系统,以适用业务的发展;其次,及时督促商业银行及时报送数据,确保银行咨询系统、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提高银行咨询系统的使用率。再次,要清理各系统中过时数据、已经多年未用的死贷款卡户,优化系统,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减轻系统管理人员工作量。

5、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利用各种媒

上一篇:松柏本孤直范文下一篇:广场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