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险范文

2023-09-20

财产险范文第1篇

本人 于 年 月 日将坐落于 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现增加配偶 为共有权人,且共有权人自愿以房地产为抵押物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人夫妻(签章):

年 月 日

财产险范文第2篇

[摘要]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文章通过分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对促进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快速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县域;人身保险;发展

[DOI] 10.13939/j.cnki.zgsc.2020.11.

县域保险是指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近年来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壮大,县域保险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发展县域保险,完善县域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帮助政府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  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

巴彦淖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总面积6.5万平方公里,全市人口近170万人,201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3.1亿元,在内蒙古自治区GDP排名第8位。巴彦淖尔市辖四旗、二县、一区,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对县域经济统计范围和口径的有四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和杭锦后旗)、两县(五原县和磴口县),县域总人口近115万,约占巴彦淖尔市总人口的67.6%,2018年巴彦淖尔市县域经济地区生产总值为557.1亿元,约占巴彦淖尔市地区生产总值的68.5%,无论从人口规模还是从地区生产总值来看,县域经济都是巴彦淖尔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巴彦淖尔市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而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巴彦淖尔市县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通过调查分析,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具有以下特点:

1.1  区域文化观念

巴彦淖尔市各县域普遍区域规模小,以当地居民为主,流动人口较少。居民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较紧密,普遍存在乡土观念重、注重亲情、注重家族的特点,接受外部信息量相对较少,市场相对封闭,传统思想较重。在抵御风险方面,县域居民习惯依靠家族、依靠亲情、依靠人际关系来分担风险,对商业人身保险这种通过商业方式来互济互助、共担风险的模式接受度较差,在文化背景和保险观念上与城市居民有一定的差别,经济文化形态上与城市差别较大。

1.2  县域经济特点

县域经济普遍不及城市发达,大多数县域拥有一些地方性的支柱性产业,但多以工農业为主,县域中小企业普遍赢利水平较低,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程度较城市差。县域职业发展机会较匮乏,年轻人纷纷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寻找事业发展机会,使得县域劳动力平均素质相对较低,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

1.3  县域居民消费行为特点

县域居民普遍对外部信息量接受较少,市场相对封闭,但居民之间的关系或联系较紧密,因而居民间通过人际关系形成的信息交流渠道效率较高而且深受居民信任,当地有什么新鲜事件发生,很容易成为人人皆知的热门事件。所以新产品进入这样的市场,因观念的保守性并不会马上激发人们的消费欲望,反而观望者众,但是一旦有人开始购买,并且产品得到购买者的认可,又会引起从众效应,较易激发一定的消费风潮。

2  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

2.1  保险观念淡薄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关键

由于县域居民的文化素质、区域文化,使得他们相对城市居民思想观念较为保守,虽然也渴望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但对人身保险这种以商业模式来分担人身风险的方式并不容易接受,习惯于养儿防老、攒钱防病,对用自己的血汗钱去购买保险公司对未来的一个承诺这种虚拟产品更是心存疑虑,所以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县域居民的保险观念淡薄。因而解决县域居民观念问题,使他们能真正认识保险、接受保险,是推动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中之重。

2.2  居民收入相对有限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居民收入水平也是直接影响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因素。人身保险是商业保险,必须缴纳一定的保险费,才能得到人身保险的保障,但县域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对有限,这无疑制约了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发展。

但可喜的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都在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收入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精神,尤其是实施意见中提出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提出“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同时,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和支持力度,加快职业化进程,带动广大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巴彦淖尔市近年来在提高居民收入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巴彦淖尔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742元,同比增长8.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7元,同比增长7.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21元,同比增长9.7%。

2.3  缺乏真正适合的险种和适宜的营销手段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各大保险公司在制定经营战略时,通常把主要目标区域放在城市,推出的产品也是主要满足城市人群需求的,而县域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居民消费行为特点决定了他们的需求与城市居民的需求并不一致,各保险公司现有产品并不适合他们的需求,针对县域居民开发的险种少,既使县域居民有意愿购买人身保险,也很难找到适合他们的险种,这也是制约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同理,由于县域的文化特点和居民的消费心理与城市居民差异较大,那么针对县域居民的营销模式也必然要求与城市不同。针对各县域实际,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营销模式是推动县域人身保险市场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3  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策略

3.1  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县域商业人身保险的发展

由于县域居民受限于文化素质和区域文化,思想观念相对保守,对商业保险理念难以很快接受,但他们对政府予以充分的信任。多年来,国家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上投入颇大,在保障城镇居民和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城镇居民和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城镇居民和农民心中值得信赖的依靠。县域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县域人身保险的重要性,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保合一”中,支持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充分发挥商业人寿保险公司的作用,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商业人身保险中健康保险、重疾险有效衔接,为县域居民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保障体系。使城镇居民和农民在使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接触、认识、理解商业人身保险,改变保险观念,为县域商业人身保险的发展打好基础。

使县域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充分认识到发展县域人身保险对县域经济的重要性,在财政税收方面对县域人身保险予以一定的优惠,例如给予县域人身保险进行适当财政补贴,提高保險代理人的个税起征点等。同时把县域人身保险的发展纳入到当地县域经济的总体发展规划中,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使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得到和谐、健康、充分的发展。

3.2  开发真正适合县域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

各保险公司应该根据县域地区的经济特点和居民消费行为特点,在充分调研县域居民在养老、医疗、意外保障等方面的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对市场和产品进行细分,并在充分考虑居县域民缴费能力和缴费习惯的基础上,把握薄利多销的原则,合理制订县域人身保险产品的价格,推出系列保费较低、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县域居民的保险保障需求,让广大的县域居民能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完善县域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但也应看到,因为各个县域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文化、居民收入、人口分布等多方面差异都很大,同时针对各个县域市场开发出针对性、个性化的险种对各保险公司都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3.3   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员工本地化,开展多元化服务

由于县域居民的消费行为特点,设置县域人身保险销售渠道时,要注重利用本地人的人际关系网络。招聘一些文化素质较高、在当地信誉较好的本地人进行培训后上岗,这部分人员一直生活在本地,对当地文化更认同理解,也更易了解本地居民的人身保险消费需求,并容易发挥人际关系优势,方便为广大当地居民提供人身保险服务。同时可选择一些在当地有影响力的人员担任协保员,比如乡干部、治保主任、妇女主任等,利用他们自身在县域居民中的影响力,宣传保险理念和保险产品。尤其发生理赔案例后,要充分利用县域居民间的人际沟通渠道,使居民能真正理解保险理念,认识到投保的益处,推动人身保险业务在县域快速发展。

县域居民社会资源往往限于当地,而当面临外地就医、入学或互联网时代的商业往来时,就需要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如果保险公司能利用自身资源,提供在客户外地就医、入学时予以协助或帮助他们进行互联网商业往来等多方面个性化的客户服务,既提高保险公司的口碑,提升行业形象,满足客户需求,又容易让县域居民接受保险、信赖保险,有效开拓县域商业保险市场。

综上所述,县域人身保险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是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保障,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本文通过分析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的特点及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争取政府支持、开发真正适合县域居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健全客户服务体系、员工本地化、开展多元化服务等对策建议,以推动我国县域人身保险市场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董迎秋,段影.构建与我国县域经济相匹配的县域保险发展模式[J].保险研究,2011(4):81-87.

[2]唐长勇.浅谈县域保险的发展之路[J].现代经济信息,2017(5):324-325.

[3]鄢海云.江西省县域人寿保险发展研究[D].南昌:江西农业大学,2013.

[基金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巴彦淖尔市县域人身保险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NJSY17399)相关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王晓华(1969-),女,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硕士研究生,河套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管理方面的教学与研究。

财产险范文第3篇

摘要:21世纪,全球进入了一个信息网络大发展的时代,在新的信息时代背景下,我国的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各大企业也在各种信息技术的推动下进行了改革与创新,而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工作更成为企业管理者所关注和重视的中心,要想让企业能够在生产和经营中具有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就必须要做好企业的内控管理工作。

关键词:企业、内控管理、财务、风险、防范

引言:

在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风险也越来越多,而企业要想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就必须把企业的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的防范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本文就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对其解决办法和策略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制度不健全

虽然我国的企业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推动下,各项管理水平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就企业的整体形势来看,内控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性,而且一些企业的管理者在利益之心的驱使下,把追求企业的经济效益当作主要目标,而对企业发展中所存在的各项风险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公正的评估。再加上企业内部制度本身不具有全面性,如:综合性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财产保全制度、用人制度、内部报告制度等缺这少那,同时缺乏必要的奖罚考核机制,执行起来就如同一张白纸,久而久之,企业的这些制度就流为一种形式,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而且还会出现财务状况失控、严重脱离实际等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也正是威胁企业健康发展的严重问题,需要认真的去解决和处理。

2、执行与监督力度不够

企业的各项制定的制定就是为了内部管理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但由于制度在制定出来之后,缺乏严格的执行力度,往往使这些制度成为贴在墙上的画,起不到任何风险防范的作用,而且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还会滋生各种不良的因素,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难免使企业出现经营风险上升的情况,尤其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更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这样才能够把各项资金风险及运营管理弊端控制到合理的范围内,为企业的稳定、长效发展服务。

3、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企业管理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对于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的防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当前信息化的社会里,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问题,但因为管理人员思维理念和思想观念的落后,对这些风险的认识及防范意识不足,他们的注意力完全放在经济效益和市场占有上,对企业的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这些隐性问题不加关注,更意识不到财务风险的重要性,再加上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中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不能够严格的执行企业制度,并且还缺乏对市场风险的预测性,这就导致面对风险的到来却束手无策,终会使企业备受经济损失。

二、加强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办法及策略研究

1、创设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环境

企业环境是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更是加强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的一个重要因素,可以说在企业的整体控制和长期发展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为了使企业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得到有效的防范,首先就要创设良好的环境,努力建立健全一套适合企业全体职工发展和财务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这就需要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能够在准确掌握时代脉搏,这样才能正确认识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才能够推动企业平稳发展。其次,要对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内控风险环境进行完善,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这样才能够激发起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才能够提高他们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这种积极向上的環境与氛围中,更有利于企业长期战略的制定,而且在财务风险的防范中,其年度预算、资金周转等等相关的资料信息与数据核算都会变得更具有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奠定基础。最后,虽然我国在信息化的发展中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从当前的现状分析,企业的内控及财务管理方面仍旧存在着制度和体系不健全,信息化不足的现象,这就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难免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诸如财务数据失真、分析不到位等等问题层出不穷,这样的现象不仅使企业的管理者无法真正了解企业的收支情况,而且也不能及时的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不利于风险的评价和认识,肯定会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损失,并且还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

2、加强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评估工作

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为了增加效益、扩张市场往往就会进行盲目性的投资,而这种投资风险的防范则是企业的重中之重,因为如果不能及时制止投资风险的发生,就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而只有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和财务风险防范的评估工作,才能够及时避免这些不利影响。因此,在企业的内控管理中,必须要设立专门的评估及考核部门,而且要配备专业的评估小组及工作人员,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客观,才能够切实改善内控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把财务风险降到最低。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财务工作者不能参与到这些内控管理监督及评估工作当中,避免出现评估的不客观和不准确性。

3、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在新信息时代背景下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从传统的思想理念中解脱出来,不能再把内控管理当作条条框框的制度,而把财务工作当作简单的数据统计、核算和分析过程,而是要让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能够对企业的发展直到监督和管控的作用,而且还要认识到财务管理工作是企业的命脉,要学会用财务数据信息去进行市场分析,并且对企业内部的资金运转状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和了解,这样才能多角度、全方位的做好风险防范。所以,作为企业的管理工作人员,除了要掌握专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之外,还要具备财务会计的基础知识,能够对会计一体化进行充分的了解,这样才能够从信息资料和数据汇总中洞察企业动态和市场变化,为企业的长期战略做好充分的资源分析。另外,企业的管理者也要在进行大量的人才储备,这样才能有效的提升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的力度,为企业的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4、增强信息的沟通性与交互性

当今的社会是网络化的社会,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所以企业在内控管理中一定要发挥信息的沟通与交互作和,这样才能够使多个部门共同发挥相互监督的作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而且加强相关的监督和信息的沟通,还有利于企业管理者及时的掌握企业的各项信息,以便针对现实情况做出及时的反应和判断,提高企业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另外,在信息化的社会里,企业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还能够了解市场变幻,做到财务风险的防患于未然。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需要企业的管理者能够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内控管理工作,加大财务风险的控制与防范,建立一支专业化、复合型的管理队伍,正确认识到财务风险的危害性,带领全体员工加大内控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各项风险的有效防范,促进企业健康、稳定、高效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艳宁.试析如何完善企业内控制度以及防范企业风险[J].会计师,2016,(20):52-53.

[2]马鑫.基于企业内控管理的财务风险防范[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09):128+133.

[3]冯新生.企业内控管理与财务风险防范措施研究[J].商,2016,(17):9.

[4]林玉华.财务内控制度与财务风险防范的探讨[J].财会学习,2015,(16):5-6.

财产险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产保险;保险赔偿;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财产的保险意识也逐渐提升,通过财产保险的投保进一步保全自身财产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的共识,财产保险由公司保险行为,主要是厂房、设备等工业需求逐渐发展为家庭财产保险、农业财产保险,同时拓展为各类的责任保险,包括产品责任、雇主责任等内容。

一、财产保险发展和保险赔偿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2017年保险行业统计数据显示,财险公司共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541.4亿元,同比增长了13.76%,这足以说明当前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速度。我国国内的财产保险发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保险的营业收入大幅提升,这足以说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重要性认知日益提升。

我国财产保险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保险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保险公司的数量和规模逐年扩大但保险的保险赔偿服务不到位,这也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存在纠纷的主要问题,此外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问题时有发生。从目前来看,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兴的保险公司规模日益扩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一些新的财产保险项目不断涌现出来。市场竞争机制下,经营不善和规模较小的保险企业必然存在的破产风险,同时如果小的保险企业可以抓住市场机遇,做好财产保险市场也可以逐渐扩大规模和影响力。因此,保险企业应积极面对保险服务存在的痛点和问题,着力解决保险赔偿服务不到位、虚假退保、虚挂应收保费、虚假赔案等问题。目前财产保险的种类比较多,简单可以分为财产险、货物运输保险、农业保险、工程保险和责任保险等方面内容,重点是家庭财产保险和企业财产的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可以分为基本保障和附加保障等两方面,分为两个类型到期还本和利率联动型。企业的财产保险比较复杂一般是分为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三类。

财产保险的赔付主要有三种方式:比例赔偿、第一危险赔偿和限额责任赔偿。无论哪种方式,财产赔偿主要是保险方对被保险对象由于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的经济赔偿,这也是产生纠纷的主要地方。保险公司与当事人就保险的具体额度、赔偿的具体费用等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认定时就容易出现纠纷,特别是赔偿金额划定没有达到当事人的心理价位时容易出现赔偿的纠纷问题,如一辆价值14万的车,在足额保险合同下,车子完全报废最高赔付只能是14万(不考虑折旧),但当事人认为买车所付出的包含车辆增值税也应由保险赔付,这就说明当事人对划定金额的方式理解存在不同,很容易引发纠纷。

二、财产保险赔偿原则

财产保险赔偿主要是遵循全面赔偿和实际赔偿的原则,具体来说,全面赔偿原则:使被保险人由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通过保险金补偿的方式得到赔偿。实际赔偿原则: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的赔偿不得超过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被保险人不能由于保险人的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补偿原则成为财产保险的重要原则,主要是体现出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根据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对象为预防或降低标的损失需要支付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其总量在标的损失额度之外要另行计算,最多不应高于保险金额的总量。但同时保险法规定由于第三方形成损失而进行支付的费用以及保险公司与保险对象由于查找事故成因形成的费用需要保险公司承担,说明保险公司付出的实际费用可能会高于保险金额。

财产保险赔付补偿应遵循实际损失的原则。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是保险公司的赔付判定依据,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足额补偿或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偿,补偿的具体标准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

对保险合同来讲,保险利益始终是基础前提,是合同的基础原则,因此必须要注重合同的合法性。财产保险赔付过程中,应确保利益的合法性,其主要是通过经济层面的确认,一般来讲,当发生利益损害时,保险公司赔偿的费用应不高于保险的利益,主要是由于部分社会人員投保存在恶意投保的行为,处于骗保的目的,其通常会进行投保双份或投保价值高于财产价值,也就是超额投保的行为,超额投保有善意和恶意,恶意的投保是不合法的,保险公司有权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三、财产保险和保险赔偿科学划定

(一)财产保险价值明确

财产保险价值具体体现为当前财产实际具备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为基准的。保险合同应是各方当事人需要提前约定的金额,也是保险公司履行赔偿责任的法律界限。目前保险价值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形式体现:第一种是预先约定,也就是保险公司在财产保险合同与投保方进行约定,双方根据财产保险价值进行提前的约定并记录在合同当中,这种计赔方式只适用于价格过高而且难以定价的物品,多用于文物、字画等保险当中。目前我国对定值保险还没有具体的规范和要求,但一旦发生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价格进行计赔,计赔的具体价格则是合同约定的价格,而不是实际的价格,采用定制保险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双方争议的出现。预先约定的定制保险具有明显的优势,发生财产损失时,不需要进行保险标的价值进行估价,减少了理赔的环节,同时直接根据合同约定价格进行赔付,而不需要考虑物品的价格变动。另一种是根据事故引发标的具体价值进行处理操作,需要划定保险金额才能确认保险价值,这种保险价值认定属于不定值保险。大部分的保险都属于不定值保险,基于赔偿具体损失的原则,在计赔时主要是根据当下实际市场价格进行计算。不定值保险不需要预先约定价格,而是只列明保险金额,在发生保险损失时,需要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付,赔付的总额不超过合同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当损失的具体价格无法用实际价格进行测算是,可以用其他估价方式进行,包括重置成本折旧等方法。

(二)保险金额划定明确

财产保险合同之中具体的保险金额也就是投保方在制定保险合同过程中就当前保险标的,依据实际保险价值而投保的经费额度,其是保险公司行使赔偿责任或支付保险金的最高限定额度。财产保险发生损失事故以后,财产保险的具体计赔金额要根据实际损失而确定,同时也要确认保险利益等因素,具体的计赔金额应不高于合同规定的最高保险费的限定。在实际操作中,财产保险的保险赔偿需要结合具体的合同形式而确认,需要对比保险金以及现有价值之间的对比关系。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三类,根据合同的不同赔付方式也不同:①足额保险合同。足额保险合同是指合同约定的赔付金额与财产的具体金额是一致的,一旦发生财产的损失,保险赔付的具体金额需要具体损失量进行赔付,根据损失量的确认主要是根据损失价值的公允价值来判断,也就是当事人和保险公司共同认可的价值,如果损失的价格与被保物品价值相同,也就是遭受损失导致被保物品毫无价值,则需要进行全额的计赔。②非足额合同。非足额合同的计赔主要是根据实际损失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进行赔付,非足额合同总的保险金一般低于财产保险具体的价值,因此赔偿的责任主要是在发生保险事故以后需要按照约定的关系比例进行计赔即可。简单来说,一辆公允价值为14万的车子,如果投保只是保了7万,那么实际发生损失时,按照具体价格损失进行比例赔付即可,也就是损失2万,只需要赔付1万即可。③超额合同。超额合同在法律层面是没有依据的,理论上来说,超额合同应不存在,主要是超额合同违背了保险法遵循的补充原则,简单来说,超额合同就是保险金高于财产保险价值的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超额合同中超出价值部分没有法律支持也不需进行赔付。超额合同的出现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恶意投保。恶意投保一般都是存在故意和骗保的行为,在发生价值损失时,当事人要求超额投保计赔,保险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解除合同处理。另一种是善意投保。善意投保在实际价值发生损害时只需要赔付标的现实价值范畴进行负担即可,超出部分不需要赔付,对超额部分需要认定为无效。简单来说,一辆14万的车辆,投保人重复投保,按照每家保险公司14万的方式进行投保,当发生财产损失时,不是按照每家14万,而是两家保险公司平均比例进行赔付,或者当事人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20万,那么实际损失时,最大的赔付额不会超过车辆的总价也就是14万的价格。

四、总结

财产保险赔付应进一步明确财产保险赔偿的原则,防止出现赔偿认定不合理、赔偿不清楚的问题,引发当事人与保险公司的纠纷。随着我国人民對财产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做好财产保险的相关内容,以更好明确双方责任,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确保双方合法利益都得到保护,进一步推动我国财产保险的发展和进步,同时做好具体的案例分析,以更好的提升财产保险和财产保险赔偿的服务。

参考文献:

[1]王佰茹,王宜可.相互保险公司和股份保险公司适用领域研究述评及展望[J].上海保险,2018(10).

[2]钱思雯.从保险利益到保险目的:回归保险合同的本质——兼论保险合同的主观性与客观性[J].商业研究,2018(10).

[3]宋燚.客户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J].中国商论,2018(07).

[4]缪仁康,裴淑红.存货增值税损失保险赔偿问题研究——以存货项目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为例[J]财会月刊,2017(12).

财产险范文第5篇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四川省委、省政府倡导,成都市委、市政府牵头,成都市国资委独资的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发起,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8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第一家总部设在四川成都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股东由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国有大型及骨干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组成,涵盖金融投资、电力、煤炭、交通、港航、化肥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及高科技产业等行业领域。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邓明湘,公司住所为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6号楼8楼。公司将根植成都、立足四川、依托西部、面向全国,秉承“诚信、创新、价值、分享”的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将锦泰保险建成发展特色突出、服务优质高效、品牌形象卓越、价值持续增长、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创新型保险公司。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泰保险”)属成都市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成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三家市属企业投资4.3亿元,约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0%,主要从事: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

公司股东由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国有大型及骨干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组成,涵盖金融投资、电力、煤炭、交通、港航、化肥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及高科技产业等行业领域,资产总额超过3000亿元。

作为一家地方财力控股的法人保险机构,公司的成立是四川省委、省政府及成都市委、市政府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布局的重要组成部份,

2011年1月2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公司11亿元注册资本足额到位。公司首期注册资金在全国近年来新设立的财产保险公司中位居前列,使公司具有较为雄厚的资本实力

截至2011年11月14日,公司实现签单保费10,117 万元,保费突破1亿元大关!

股东分析

公司由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八家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国有大型及骨

干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共同发起设立。股东资产总额超过3000亿元,具有较强的持续注资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力的后续支持。

公司产品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有农产品责任险

产品介绍: 车辆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全车盗抢险,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

意外保险:团体人身意外险,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意险

货运保险:国内水路陆路运输货物保险,海洋货运险。

分支公司

11月7日,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川保监复〔2011〕661号)同意我司所辖双流、都江堰、温江、崇州、新津、邛崃、金堂和青白江等8家成都郊县支公司开业。继前期已经开业的郫县、新都支公司,截至目前,已有10家成都郊县支公司正式开门营业。

11月9日,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川保监复〔2011〕686号)同意我司筹建乐山中心支公司、攀枝花中心支公司、蒲江支公司、龙泉支公司、大邑支公司和彭州支公司。

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川保监复〔2012〕16号)同意我司所辖乐山、凉山中心支公司和龙泉、彭州、大邑支公司开业。截止目前,我司已有2家市州中心支公司、13家成都郊县支公司正式开门营业。

1月11日,中国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川保监复〔2012〕17号)同意我司筹建德阳、广安两家市州支公司。

2011年6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批复(川保监复〔2011〕268号文件)同意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业,2011年6月3日,四川分公司工商注册完成,这标志着我司第一家分支机构正式成立。

公司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二滩水力发电厂2011-2013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及公众责任险合同》,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公司与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1-2012财产险及机器损坏险保险合同》,并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公司与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第一阶段建设工程保险合同》,并开展相关业务

重点项目:

我司近日成功获得九寨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1-2012保险业务的承保资格。在此次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相关部门认真准备承保方案、售后服务等文件,获得了客户的认可,在激烈的竞争中,客户最终将业务交由我公司承保。

积极参与国内多个重点项目的保险业务竞标,先后参与了巴基斯坦1R通讯卫星发射共保及中卫一号、鑫诺3号、鑫诺6号、中星6B和中星9号星群在轨共保,这标志着公司在开业初期即在国内航天保险领域实现突破。此外,公司还凭借全面的保险方案、专业的技术能力和优质的保险服务接连中标二滩水力发电厂、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南大梁(南充—大竹—梁平)高速公路、四川叙永至大村线铁路等多个重大项目的保险业务,累计保额达150多亿元

2011年4月14日,我司收到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1-2013年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公众责任险及货物运输险业务的比选中选通知书。

2011年5月3日上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在成都举行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公司董事长邓明湘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词,公司总经理游红君代表公司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晓燕及营业总部、财产险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11月24日,公司接到成都市采购服务中心中标通知书,标志着公司成功中标“成都市市级及部分区(市)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2-2013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采购项目”,成为该项目包括“老三家”在内的四家定点保险服务商之一。这也充分表明锦泰保险品牌、客户服务在短时间内已经得到了政府、客户和社会的认同。

财产险范文第6篇

你好,本人代表XXXX(以下简称“XX”),现就XX房屋漏水一事,致函如下:

XX年X月X日,因楼上房主疏通维修和整改不到位,所承租的房屋因下水总管被堵致使房屋溢水被淹,导致XX房屋地板、房门、家具、墙面等物品受损,直接损失达XX元。

此次事件不仅造成我方房屋财产损失,且严重影响了XX正常经营活动,为此我方郑重提出以下赔偿要求:

1、赔偿我方房屋地板、房门、家具、墙面等物品财产损失以及维修费用XX元;

2、赔偿我方因房屋漏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而造成的损失XX元;

3、对我方所在的住宅楼的水管道公共部位立即进行有效维修改造,消除房屋漏水的事故隐患,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4、望您积极和我方积极沟通协调解决赔偿事宜,并做好预防措施以防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否则我方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我方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

电话: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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