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假日范文第1篇
1、酒店名称:宾悦假日酒店
2、概况:
该假日酒店位于浙江杭州风景秀丽的西子湖畔,酒店面朝西湖,不但可以一览西湖的三面云山,更是品鉴阴晴雨雾的好地方。西湖风景最宜慢慢细品,尤其是多雨时节,漫步湖滨,但见烟雨蒙蒙,水天一色,西子湖如美人风鬟雾鬓,若隐若现,有一种特别迷人的“朦胧美”。
3、区域位置: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经纬120.2E,30.3N),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东南第一州”。浙江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中心。也是中国最著名的风景旅游城市之一,“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表达了古往今来的人们对于这座美丽城市的由衷赞美。
4、周边环境:
酒店位于美丽的西湖边上,环境优越舒适。 右面是杭州湖滨国际名品步行街。 左面是南山路特色街。
后面是杭州市最繁华的延安路商业区。
设计说明
该假日酒店装修风格时尚,格调高雅,拥有总统套房,豪华套房,单人间,双人标准间。
1、空间布局
一楼主要为餐厅,散座区,接待区,休息区,服务台,总控室,寄存室,商店,厨房。各个区域通过各类形式的玻璃、镂花屏风将空间进行组合。这样不仅可以增加了装饰面,而且又能很好地划分区域,给客人留有相对私密的空间。
二楼与一楼不同,二楼主要为酒吧和KTV包间,我们在中间设计为酒吧,四周都做成KTV包间,让消费者有一个好的舒适的休闲娱乐空间。每个区域都用装饰和灯光营造出让人愉悦的气氛,使客人在身心上得到放松。
三楼、四楼、五楼我们全部设计成客房区域。确保客人的隐私和给客人提供一个舒适安静的环境。房间分总统套房,豪华大床房,豪华双人间,大床房,双人标准间,套房等,供客人们有更好的选择。
2、材质使用
我们知道,在室内环境中,人主要通过触觉和视觉感知实体物质,对不同装饰材料的肌理和质地的心理感受差异较大。材质的合理运用,作为组成空间的物质基础,其美学精神可以用宗白华先生的一句话来概括:“于有限中见到无限,又于无限中回归有限。”各种感官上的刺激所引起的一切意识上的幻想相对于设计本
身来说,是创造了一种精神上的空间环境,强调了心灵的能动性、突出个体的“心”对外物的决定作用。因此,要营造具有特色的、餐厅的采用直接照明和间照明相结合,选用水晶吊灯作为主要的照明方式,以保证在餐厅的装饰体系上一致,配合下射照明,艺术性强、个性化的空间环境,往往需要若干种不同材料组合起来进行装饰,把材料本身具有的质地美和肌理美充分地展现出来。
餐饮环境中每种实体材料都有着与它固有的视觉、感觉特征相吻合的“表情”,不同的肌理有不同的“表情”。我将这些“表情”与文化品位的形成联系在一起,共同表达餐厅环境的氛围。如本案首层中,地面的抛光平整光滑的地砖质地坚固、凝重;卡座区地台纹理清晰的地毯和隔断给人以亲切、柔和、温暖的感觉。 餐厅功能空间的布局应是巧妙有趣,一楼过门厅散座区,它的开放式空间显得宽敞而通透,特意选用的深色调不仅不会显得压抑,反而在灯光的映衬下彰显出空间的内敛与华贵。灯光效果的打造是空间设计的点睛之笔,不同质地的切面上形成投影,增强了空间的灵动氛围。琳琅满目的灯具既保证了进餐所需的光亮,同时也是营造浪漫氛围的主要手段,缔造了一个处处充满情趣的餐饮空间。
3、灯光色彩设计
入口门厅的设计是餐厅室内的第一个部分,采用间接型悬挂式照明灯具,从顶棚上悬挂下来,配合顶棚的装饰设计,给人创造一种愉悦,殷勤好客的气氛。同时以较高的照度在有自然光的入口之间,创造柔和的过渡。
和暗藏式灯带作为补充照明,以增加迷人的情调。
餐厅的灯光设计主要以暖色调为主色设计上主。局部配上暖色的灯光,以刺激食欲,提高人们的兴致,再配上水晶吊灯,皮质椅子坐着,洁白的桌布,在热烈中添了几许恬静。整个设计充分注意到人在餐饮环境中的心理特征,并利用空间组织手段来表达出文化品位的设计意念。局部通过布置陈设品,绿化花卉来点缀和补充对缺乏某种色彩的不足。整个空间流畅简练,空间显得洁净而富有生气。有活力的色彩让人感觉到一种童年般的梦幻。
过道的照明,在顶棚上装设连续的荧光灯,满足顾客容易和迅速的看清门号,配上分段的间接照明,利用其投射的光影效果,创造出迷人的氛围,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
生一种想尝试那种不是很明亮却足够懒散的快乐的欲望。
结 论
成功的度假酒店设计不仅是满足其使用的功能的需要、设计新颖,更重要的是具备其不同的地域性和文化性。
“设计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态度和观念,一种规划(计划)的态度观点。”——莫合力纳吉(Laszlo Moholy-Nagy)。“设
计是包含规划的行动,为了控制它的结果,它是很难的智力工作并要求谨慎的关键的决策。它不重视把外形摆在最优先地位,而是把与之有关的各方面后果结合起来考虑,包括考虑经济、社会、文化效果。”——利特(德国乌尔姆造型学院)。设计从根本意义上讲是社会和文化思想的反映,因此设计艺术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一种对社会的理想。讨论设计艺术的发展趋势,先要看看人们对社会的理想模式,或要求、或幻象、或期望、或责任等。
快乐假日范文第2篇
摘 要 假日旅游已经成为一个特定的旅游现象,一种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但同时也给人们出行的交通、食宿等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巨大的人流量对景区的严重破坏,旅游业界无法为游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形成的各种投诉,这些因素都严重阻碍着假日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以重庆为例,着重分析了重庆假日旅游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假日旅游可持续发展对策。
关键词 假日旅游;可持续发展;“黄金周”;重庆
2008年元旦节起,我国全面实行了新的假日体系,从此“五一黄金周”被分割,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大传统节日被定位法定假日,各有1天假期;春节和国庆节各有3天假期。从此“黄金周”的概念渐渐淡化,小长假成为主流。经过近2 a的试验,新的假日体系的出现并没有从本质上缓解假日旅游压力。重庆市旅游局统计数据表明,2011年国庆黄金周期间,重庆市共接待游客1710.14万人次,同比增长33.26%[1],各大热门旅游景区一度出现了“井喷”的局面。2012年中秋、国庆双节再次出现了旅游大“井喷”,这也再次引起了我们对假日旅游“井喷”的形成原因以及解决途径的思考。
1 重庆假日旅游现状
1.1 重庆假日旅游资源空间分布结构分析
1.1.1 重庆旅游资源简析
在重庆主城区和18个区县共分布着已被开发利用的100多处旅游资源。根据吴必虎2004年的研究,城市假游资源可以分为9种类型[2]。在重庆这些旅游资源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自然风景区、文物古迹类、特色古镇类、温泉休闲类。在重庆百余个旅游景点中,自然风景区占39.6%,文物古迹类占27.7%,特色古镇占21.4%,温泉休闲占11.3%。研究表明,高级别旅游资源与旅游路径决定了区域旅游产业的规模、空间分布和旅游流向[3]。假日旅游“井喷”也基本出现在这些较高级的旅游资源中。因此,要解决重庆假日旅游存在的问题,首先可以对重庆地区几个较高级别的旅游景区旅游资源及其交通空间结构加以分析[4]。
1.1.2 重庆旅游空间集中度分析
市场集中度是通过市场参与者的数量和参与程度来反映市场竞争或垄断程度的概念。 根据研究角度的不同市场集中度可分为卖方集中度和买方集中度;从描述指标上又可分为绝对集中度指标、相对集中度指标等[5]。考虑到旅游业具有“客款同向”和“点线结构”的特点[6],本文将采用买方绝对集中度测算重庆市客流空间集中度。
绝对市场集中度指标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政府进行统计时最广泛使用的指标,是最基本的集中度指标,通常采用特定市场中排名前几位企业的产量等占特定市场整体的比重来表示。 计算公式为:
公式中:N为企业总数;Si为正向排序中第i个企业的份额;n为被选企业数目[7]。
本文选定2012年春节、元旦、五一、国庆期间重庆市40个旅游景区中接待游客总量的前五位(n=5),计算出CRn。元旦、五一、国庆的客流集中度分别为73%、65%、53%,从数据中可以看出,2012年重庆客流集中度均大于50%。按美国经济学家贝恩的市场集中类型6等级划分法来讲,重庆市客流集中程度属于“集中寡占型”(CR在50%~60%),说明重庆市旅游客流空间集中程度偏高,其空间发展结构相当不均衡。一方面,重庆旅游资源的开发空间失调,重庆周边地区及渝东南地区旅游发展相对落后,一些旅游资源没有得到良好的开发利用,无法与周边旅游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另一方面,该结果也表明,重庆市内各旅游产业的发展也不协调。
1.2 重庆假日旅游出游方式结构分析
重庆旅游交通主要以航空、公路、铁路和水路为主,其中公路运输的压力最大。以2014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为例,重庆民航班次达到4 787次,运送旅客51.49万人;铁路共1 480次,运送旅客131.69万人;公路车次11 619次,运送旅客336.04万人。从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到,重庆旅游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其旅游客源也主要在重庆周边,其旅游方式也主要以2 d以内的近郊或周边短途旅游为主。受交通距离、客源市场、旅游品牌效应等因素的影響,重庆假日旅游中,以公路运输为主的都市旅游、城市周边旅游和自驾游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2 假日旅游“井喷”形成的原因
2.1 游客信息不畅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大多数旅游者在出行前并没有对假日期间旅游景区、旅游交通进行全面的了解,没有一个科学的出行计划。很多旅游者只是从单一途径中了解到某个旅游目的地具有较强吸引力,于是便心生向往,“黄金周”或小长假假日期间有闲暇时间,没有做详细的旅游信息收集,便决定前往该旅游目的地。因此,在缺乏对旅游景区的容量、同一时间其他旅游者的出行行为、旅游交通状况、旅游住宿情况等各方面的了解的情况下,大多数游客不约而同前往同一景区,造成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集中度偏高。旅游行业“井喷”也就由此形成。
2.2 游客出行时间集中
由于放假时间较为集中,对于大多数的城市上班族来说,每年能够用在旅游的假期都集中在元旦、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国庆、春节这几个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此外,并没有多余的假期用在旅游上。所以,在这些法定假日期间,大量得到游客同时向旅游目的地涌入。
2.3 旅游产品结构失调
“黄金周”期间,激增的游客量对旅游业来说创造了“日进斗金”的机会。各地方政府在旅游规划中往往忽略了旅游资源评价,造成了旅游规划的不科学,在没有严谨的市场结构分析和科学的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许多旅游项目雷同、重复性建设增多,这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旅游接待设施的结构性失调和巨大的资金浪费。
2.4 旅游业接待能力不足
“黄金周”等假日期间,大量的游客涌入,游客对旅游业的硬件和服务等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这样背景之下,旅游业的接待能力明显没能达到游客的相应需求。硬件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以及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无法满足“黄金周”假日期间旅游业发展的需求。
3 假日旅游“井喷”负面影响分析
据全国假日办统计,2014年春节黄金周期间,全国共接待游客1.76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 014.0亿元。春节黄金周期间,39个重点旅游城市监测的174家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94.4亿元;监测的172家餐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这些数据表明,“黄金周”给旅游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无可否认,“黄金周”给旅游业各方面也带来的冲击也是不可小觑的。
3.1 假日旅游“井喷”对旅游者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
“黄金周”假期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无疑是多方面的,但是首当其冲的便是我们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者。第一,“黄金周”假期期间,景区的超容量运行使得景区旅游资源、视觉空间环境以及人们的审美情绪都会受到严重破坏。游客的旅游体验得不到充分满足[8]。第二,放假时间的过度集中,使得同一时间游客空间集中度过高,导致旅游供需关系出现了短时间内严重失衡的局面,(这也是造成“黄金周”假日旅游“井喷”的一大重要原因。)因此,旅游业基础设施以及配套设施无法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在旅游活动六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中,尤其是“住”和“行”两方面不能得到保障,必然会大大降低旅游者的旅游质量,不仅如此,还有可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第三,“黄金周”旅游带来的游客量的激增,超过旅游业的接待量,因此,旅游业的服务质量急剧下降,许多景区出现了乱收费的现象,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也不如平时。因此,旅游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消费心理也受到严重挫伤,这也会严重影响旅游者的下次出游行为。
3.2 假日旅游“井喷”对旅游资源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
“黄金周”期间,许多著名景点门庭若市。首先,这必然带来的是资源的损耗加速,基础设施的超负荷运行,自然人文环境的严重破坏。旅游资源的保护沦为空谈,更难论及其可持续发展利用。其次,旅游目的地大量的游客涌入,过度拥挤的人流,环境的污染,基础设施的破坏,对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很多的不便,许多旅游景区当地居民对游客也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3.3 假日旅游“井喷”对旅游产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分析
在黄金周期间,旅游业往往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各大旅行社、旅游酒店和旅游景区赚的盆满钵满。例如,在2012年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重庆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 013.79万人次,同比增长17.75%;旅游综合收入61.22亿元,同比增长18.27%[9]。但是假期一过,许多旅游设施处于闲置状态,旅游经营者的经营利润往往是入不敷出,处于亏本经营的状态。
4 “井喷”背景下假日旅游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4.1 政府宏观调控
4.1.1 科学规划假日安排,推行错峰休假的办法
目前,我国的假日安排已经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清明、中秋小长假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对“黄金周”假日旅游有起到缓解的作用。但是,近年的“黄金周”“井喷”现状表明,仅靠调整放假时间并没有起到根本性的作用。事实证明,推行错峰休假将是一个解决游客集中在黄金周假日出行的有效办法。但是,带薪年假大多数只存在于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拥有大部分劳动者的私营企业员工并没有享受到带薪年假,因此,大多数的人只能将旅游活动安排在黄金周假日期间。因此,一些包含大量劳动者的私营企业很有必要在国家规定的假期之外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的福利。这样,一方面能够缓解“黄金周”假日出行的拥挤现状,另一方面能减少游客的旅游成本,提升旅游休闲的舒适度。
4.1.2 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严格行业规范
“黄金周”的出现,使旅游行业出现了非比寻常的短暂繁荣,所以大多数的旅游经营者便借此机会谋取暴利。很多旅游门票、旅游酒店、旅游商品都以高出平时几倍的价格出售。同时,“黄金周”假日旅游期间人流量增多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等问题,都需要相关旅游管理部门进行全方面的干预。因此,在“黄金周”等节假日期间,旅游管理部门通过行业管理和制定相关的行业规范来保障旅游安全,稳定旅游市场的重要作用。
4.1.3 建立旅游网络信息建设,健全旅游预警机制
造成“黄金周”假日旅游“井喷”的原因之一是游客對旅游信息的了解趋同。大部分旅游者会在这样一个难得的“黄金周”假日期间选择同一目的地,以至于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大量集聚。因此,建立一个全面的旅游网络信息渠道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我国旅游业信息的现状如下。一是旅游行业没有形成一个全国性或者地区性的网络,大多数企业都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二是旅游市场缺乏一个代表公共利益的组织或团体来从事旅游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因此,尽快建立一家全国全网性质的旅游信息网络,将全国各地的旅游景区的景区情况、接待容量,各旅游企业的组团情况等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到互联网。同时,还可以通过这些数据分析形成旅游活动的预测系统对旅游景区流量、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天气等进行科学准确的预测,为旅游者提供一个全面的出行参考。
4.2 旅游业的自身完善
4.2.1 注意旅游资源空间结构合理化
研究结果表明,重庆旅游市场客流集中度偏高,旅游资源的空间结构相当不合理。假日旅游期间重庆客流大多分布在一些较高级的旅游景区,而一些冷门景区门可罗雀。要使重庆旅游空间结构合理化,需从以下2个方面来实施。
一方面,在旅游资源开发时避免同类型旅游资源重复开发。许多地区在没有完善的可行性研究之前,盲目开发新的旅游资源,使得旅游业内出现了许多重复性的建设。其实,在假日旅游的“井喷”背景下,新增更多的旅游景区对于缓解旅游业压力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但这样盲目开发,重复建设不仅没能达到缓解旅游压力的作用,反而造成了资源浪费。据了解,重庆范围内出现“井喷”的也仅仅是那几个有较高名气、比较有特色的景点景区。因此,对于全市其他旅游景区而言,加强自身的特色建设也尤为重要。
另一方面,在旅游宣传时要注重旅游地的品牌特色,注重在整个重庆旅游市场范围内进行整体宣传。在重庆相当部分的旅游景区中,其旅游宣传的建立并没有完全处在重庆整个市场下,显得过于独立。
4.2.2 全面提升旅游业的服务质量
要提升旅游业的服务质量,需要从多方面改进。
首先,从旅游硬件设施入手。目前,旅游业的硬件设施尤其是一些区县的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的硬件设施条件没能跟上旅游经济的发展。
其次,“软件”即旅游行业从业者的服务质量。假日旅游期间也是旅游投诉的高峰期。2012年春节期间,重庆市旅游局共接到旅游投诉电话73个。这些大部分是由旅游业运行过程中服务质量低下造成的。在调查中,有30%的游客对旅游从业者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存在不满。因此,旅游业要加大投入改善旅游硬件设施,使其达到与旅游经济发展相匹配的状态。同时,旅游业还要制定统一的旅游服务规范,并落到实处,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进行相关培训,使旅游销售人员、导游、以及饭店和景区的其他旅游服务人员的态度和素质得到大幅度提升。
5 结语
假日旅游现象在中国已经存在十多年。起初,业界只看到了它对我们的国民经济起到了相当大的带动作用,但是在渐渐发展过程中,其弊端和负面影响日渐突出,“黄金周”假日期间旅游供需关系出现了严重失衡的局面,这给旅游业和游客都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和不便。自此,业界学者也做出了相当多的研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发展策略。2008年,我国重新调整了法定假日休假规定。在新的假日制度之下,小长假和“黄金周”并存。但是并没有根本上解决“黄金周”假日旅游“井喷”的问题。前辈们大多是从全国大范围来研究了“黄金周”假日旅游期间的问题,而本文以重庆假日旅游为例,着重分析了重庆假日旅游的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笔者的建议。“黄金周”假日旅游问题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因此,需要我们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现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国家和地方政府、旅游业、游客等多方面共同改进,找出“黄金周”假日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参考文献
[1]人民政府网.2011年国庆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EB/OL].(2011-10-09)[2015-06-17]http://news.imosi.com/news/20111009/30407.shtml
[2]吴必虎.国家和区域旅游规划方法和实例分析[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4:54.
[3]杨新军,马晓龙,霍云霈.旅游目的地区域(TDD)及其空间结构研究[J].地理科学,2004,24(5):432-439.
[4]吳晋峰,包浩生.旅游系统的空间结构模式研究[J].地理科学,2002,22(1):96-101.
[5]张亘稼.市场集中度统计分析初探[J].西安石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41-44.
[6]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24(5):620-626.
[7]曹华盛,胡志毅.区域旅游客流的内部空间结构分析—以重庆市为例[J].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26(3):322.
[8]于洁.旅游体验研究[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2007(9):9-12.
[9]中国政府采购信息网.2012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报告[EB/OL].(2014-02-11)[2015-06-17] http://www.cgpnews.cn/articles/6865
(责任编辑:赵中正)
快乐假日范文第3篇
节假日放假安排规定
元旦:放假
1、
2、3号,放假3天
春节 :起点---腊月29,上班时间:初六,放假7天
清明:放假2天半
端午:放假2天半
中秋:放假2天半
此3项放假前的上午为工作时间。
国庆节 :起点和终点同重庆市政府规定。(按双休劳动作息企业制度制定的)
其它由国家/重庆市政府临时的放假通告,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由总经理酌情安排、书面通知。
公司关于年假/国家放假事宜的规定:
一、员工申请/享受年假条件:
1、不得连续休假:单次年假申请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每次申请年假须间隔30天以上。
2、年假须提前一个星期申请,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可以拒绝批复。
3、申请年假须确保工作交接清楚(书面),保证休假期间不因为该员工的离开影响工作。
4、为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年满1年以上(自签订用工合同),
5、员工休假期间,须保障通信畅通(手机或工作平台),对公司的各种沟通需求必须在16小时之内回复,否则休假做事假处理。
二、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员工,其年薪休假不影响当月的各种考评(包括考勤)。
三、员工年带薪休假天数基数为5天,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年假天数增加1天;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10天。
四、年假/法定节假日考核记录由内勤负责。
五、法定节假日:定义:国家法定节假日而不是政府单位/某些企业事实上的放假天数和时间。法定节假日当天公司放假,社会公布的由调整周六和周日的时间而形成的放假:周日公司放假,周六公司放半天假(春节除外)。此类节假日放假的时间段开始和结束由公司当期决定,书面公告。
快乐假日范文第4篇
—6—
队 队 员 登 记 表
姓名
性别
所在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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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 队 员 登 记 表
小队口号
小队队员 合影
—8—
小队活动登记表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
辅导员
出席情况
活动主题
队员分工
活动内容
活动效果
活动体会 及收获
活动图片 (可另附)
快乐假日范文第5篇
第一章 简 介
一、公司简介
奥博豪森假日酒店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天中山大道南段香山路口,营业面积38000余平方米,由奥博豪森假日酒店集团斥资2.8亿倾力打造,由香港莱诺.菲尔斯酒店方略咨询机构统一管理。酒店是豫南地区规模最大的休闲度假场所,也是一座将低碳生态、滋养身心等功能融于一体、全面满足城市精英人群洗浴、游泳、康体、SPA、美食、休闲、K歌、会友、客房等多元化需求的绿色建筑。酒店在传统欧式简约风格的基础上,运用现代设计语言来表现中式古典审美情趣,恰当的诠释了酒店的异域风情文化特征。设计师“包容古今、融汇中西”的设计理念,贯彻到酒店内部空间的每个区域。酒店在每一个空间细节形式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在整体统一的风格中体现了多元化、多视角的深刻文化内涵,构造了高雅、华贵的现代园林式都市休闲空间。
二、公司管理理念
我们致力于将奥博豪森假日酒店打造成为健康休闲产业的巨型航母。
我们的质量目标是:“提供亲情式的服务。”
酒店为员工提供全面的专业化的培训,为顾客提供专业化的、周到的、全方位的优质服务。酒店的服务要从细微之处着想,从小处着想,实现人性化的超越顾客期望的服务。
最重要的是酒店要尊重同事的才能和个性,酒店把机会、鼓舞和奖励给平凡而普通的员工,使他们尽最大的努力工作。如果能做到这些,如果每个员工将自己视为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将取得无可限量的成就。
第三章 员工规章制度
一、服从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所安排的工作,员工必须依时上班,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早退,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有任何调换当班时间者,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二、仪表
在服务业中,个人仪表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所服务的客人会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因此我们也必须始终全力以赴地遵守以下要求。
1、个人言行举止
1)不可高声谈话、拍手或打响指等。 2)不可粗言秽语。 3)不可与同事争吵。
4)在服务地点尽可能不要整理头发及触摸自己的面孔、鼻或耳。 5)在执行服务性工作时,切勿坐着与客人谈话。
2、外表
1)制服须整齐清洁,熨烫平整,无污渍,钮扣齐全,无开线处。 2)保持皮鞋光亮。穿着其它鞋类的员工应经常清洗。
三、仪容
1、男女员工上班均不允许佩戴首饰和饰物(手表、结婚戒指除外)。 男员工
2、头发整齐,不留鬓角,不留长发,不染颜色突出的头发。
3、天天剃须。
4、避免使用味浓的古龙水,须后水,头油等。、
5、经常修剪指甲并保持清洁。
6、穿着与鞋相称的袜子(如穿着皮鞋者,必须穿黑色或深色袜子。) 女员工
7、头发应经常清洁及保持整齐,不染颜色突出的头发。
8、头发须盘起,只许佩戴深色发饰。
9、画淡妆。
10、当班时请使用味道清淡型香水。
11、指甲须剪短,不涂彩色指甲油。
12、当班时应按部门要求穿着鞋袜。
四、个人卫生
1、每日沐浴,以免身体发出异味。
2、有需要应每日用香体露。
3、早晚刷牙、保持口气清新,并防止牙患。
4、习惯常洗手、如厕后必须洗手。
五、员工优质服务要求:微笑、主动、耐心、周到
1、微笑
微笑能帮助使他人感觉良好,同时使自己感觉愉快。
2、主动
用“姓氏”称呼别人姓名。别人的姓名对他而言是一种美妙的音乐。友好、礼貌、体贴地对待他人,就像每个人都愿意别人这样对他一样。
3、热情
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乐观地讲话,热情地表现。与人交谈,所有人都喜欢被关注。
4、耐心
员工真正想了解别人的时候,就会惊奇地发现,人们是多么地有趣。大度给予别人表场并积极接受别人的批评。理性地接受他人的观点,每一个争论都会有至少三个或更多的观点。
5、周到
设身处地为顾客着想,及时发现客人的需求,注重细节,无微不至地为客人提供超值的服务。
六、员工技能培训的要求:勤学、熟练、坚持、互助、提高
1、勤学
认真听取上司或前辈指导,虚心学习注意观察,做好每一件小事。
2、熟练
如果是生手,多看多做,熟能生巧。做的越多,学到的越多,所学的东西最终都成为您的一技之长。
3、坚持
万事开头难,就象很多人学习英语却是开头容易坚持难。如果能坚持每天听一个小时英语磁带,每天坚持看一个小时英语文章,语言能力将会有突飞猛进的提高。
4、在帮助别人的时候,也在提高着自己。帮助别人,也获得别人的帮助。一起提高,共同进步,提升个人价值,是我们酒店企业文化的最基本价值观。
5、提高
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不断提高员工的能力,不断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的个人价值,不断提高酒店的知名度,最终提高的是酒店的声誉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广阔前景。
七、如果您有疑问
1、任何时候您有与工作有关的烦恼,您应首先与您的直接上级或部门经理讨论解决,您也可以把它反映到行政人事部。
2、如果您以书面形式反映您的苦恼问题,您必须表明身份。
3、所有反映给行政人事部的问题将被保密并认真对侍。
八、拾遗
1、员工在酒店内拾获任何物品,应立即呈交部门主管、行政部或保安部。并在失物招领登记薄上作详细记录。
2、若失物在六个月内未被失主认领,失物则由酒店管理层决定处理方案。
九、酒店财物
1、如员工犯有盗窃财物行为,无论所偷取之物品是属于酒店、客人或其他员工,均会立即被革除职务及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且扣发所有工资以示处罚。
2、员工如因疏忽而导致酒店财物遭受损失,除给予相应处分外,并需员工做相应赔偿。
3、酒店物品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应按财务报损的程序进行报废,任何人不得私自抛弃或处理。
十、客用设施
1、除因工作需要,经理级以下员工都不得使用为客人提供的设施,包括客用沙发、客用卫生间、客用电梯和餐厅。
2、员工一旦被发现未经许可使用客用设施,将受到纪律处分。
3、未事先获得管理层的批准,经理级以下级别员工不得在酒店内任何消费场所消费。
十一、私人访客及电话
1、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在酒店内会见亲友。
2、若非工作需要,员工不得在其他部门逗留。
3、除紧急情况外,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
4、未经部门经理许可,员工在岗时间,严禁携带和使用手机。 十
二、员工培训及发展
酒店为员工提供多项培训课程,包括英文、普通话、礼貌、化装、督导、管理,各
种在职专业知识培训及各种技术技能培训。使员工在工作中取得经验外,还能由培训课程中得到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个人的发展机会。 十
三、奖励
服务杰出、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按规定奖励。 十
四、康乐活动
酒经常举办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康乐或体育活动,如各种棋类比赛,运动会,员工生日晚会等。 十
五、客人投诉
员工须听取客人之投诉,如投诉事件需急切处理,而超越员工本身权限时,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处理。
第四章 转正晋升
八、转正
1、行政人事部在每个月的月中,通知各部门下月需转正的员工名单,使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决定员工的转正、延长试用期或试用不合格解雇。
2、新员工入职培训考试合格上岗1个月,部门根据员工的表现,给需转正并加薪的员工填写《员工培训成效评估反馈表》交行政部审核;给需要延长试用期的员工填写《员工考核报告》交行政部审核,并注明需延长试用期时间。转正时工资有所调整的须报酒店总经理审批。
3、员工有权知道部门在其试用期内给予的考核评价,并在《人事考核/变动表》上
签名。
4、未参加入职培训的员工不予转正,直至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
5、对没有签过警告单的员工,一般情况部门应给予转正。
6、员工通过试用期后成为酒店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
九、晋升(见习)
1、酒店鼓励“从内部提拔”员工以确保酒店工作的连贯性。工作业绩、工作效率和能力是提升的依据。
2、如部门内部没有合适的人选,优先从酒店内部其他部门升调。
3、如酒店内部无法升调的,才从外部招聘。
4、员工签过警告书未取消者不予升职。
5、晋升员工先由部门经理向行政部推荐升职人选,由部门填写《人事考核/变动表》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6、每级职位需试用二个月,试用期间需进行相关的管理技巧培训。试用到期时,经部门同意,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正式任命。
十、调职
1、为了更好地发掘人才,给予酒店在职人员更多的发展空间,当各部门有职位空缺时,可优先考虑酒店内部员工,从内部晋升或其他部门调动。
2、酒店空缺的职位将在员工宣传栏上公布,并鼓励符合标准的员工积极报名应征。
3、员工申请调职时,须经过本部门同意,用人部门面试合格后,报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调职员工必须通过用人部门的试用期,到新部门开始试用起,该员工原劳动合同
自行解除,按新的工作岗位签写的劳动合同(包括三个月试用期)。
5、所有调到新岗位工作的员工按新的工资岗位评定薪级。
6、员工签有过失警告单未取消者,不得调职。
7、申请调职的员工需要在原岗位上工作满半年。 十
一、解雇
根据酒店纪律处分规定,对解雇员工不做任何补偿。 十
二、辞职
1、员工休假期间不可提出辞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工资不予发放。
2、已转正员工若要求辞职,须提前半个月向酒店呈交书面辞职报告,或以半个月的工资代替书面辞呈。辞职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如果员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则视为旷工,三天之后以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工资。 十
四、办理离职
1、辞职员工需填写《辞职申请书》给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同意后签字报行政人事部,经人事部审批之后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2、离职员工最后工作日结束后,到所属部门填写《离职手续清单》。
3、凭《离职手续清单》到所属部门由经理签名确认,证明已完成工作交接。部门出具当月离职《考勤表》(该表需将离职员工当月出勤情况及累计积假情况详细说明,由部门经理签名)。
4、凭《离职手续清单》到仓库退还工作制服,并由仓库负责人签名确认。
5、凭《离职手续清单》到财务部由财务会计审核有无挂帐,由会计签名确认。
6、持《离职手续清单》,将员工证、铭牌、《员工手册》、钥匙、考勤卡、饭卡、《考
勤表》等酒店物品上交行政部。
7、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离职员工,需扣相应金额作为补偿。
8、《离职手续清单》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签名,并结算离职工资,交财务部审核,经财务主管签名认可后交总经理审批。
9、离职结算日期为下月发工资日期,特殊情况除外。
10、 离职员工离开酒店宿舍时交当值宿舍员检查行李,确定无酒店物品后,离职员工方可离开酒店宿舍。
11、 离职员工做满最后工作日后,超过三天未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工资处理,并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
三、离职员工
1、辞职离开酒店的员工,在三个月以内不得被酒店重新录用。
2、被解雇和开除的员工,将永远不能被酒店重新录用。
第五章 员工设施
一、员工证及铭牌
1、员工工作时间必须佩戴铭牌,出入酒店时应主动向保安人员出示员工证。
2、若遗失员工证或铭牌应立即到行政人事部进行补办。
二、制服
1、员工必须保持制服清洁。
2、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外出。
3、因工作需要,经特别批准的员工可在上班时间内穿着制服外出办公。
4、如遗失或损坏制服,员工需负责赔偿。员工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酒店。
三、员工更衣室
1、员工必须保持员工更衣室和衣柜的清洁及整齐。
2、更衣室内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3、衣柜内不得放臵食物及饮品。
4、衣柜内不得放臵易燃及有毒之物品。
5、员工不得私自加锁或换锁,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6、酒店有权选派保安人员和行政人事部工作人员一起随时检查员工衣柜及储物柜。
7、柜内不得藏有任何酒店客用物品。
8、请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储物柜中,储物柜钥匙请妥善保管。如因本人疏忽所造成的财务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四、卡钟
1、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
2、不得代人或托人打卡,违者将受处分。
3、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卡,部门如有需要查卡、核卡。请通过行政人事部办理。
五、员工通道
1、除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可以使用酒店客用设施和通道,其他员工进出酒店、上下班必须由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
2、除非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陪同,否则员工不得使用客用通道。
3、员工下班经过员工通道时,所带物品应主动出示给通道处的保安检查,以确认
无酒店物品。
4、员工进出酒店,必须遵守出入酒店之管理规定。
六、客用设施使用申请
除获得批准外,员工不得使用酒店为客人而设臵的设施,如餐厅、洗手间等。
七、员工餐厅
1、员工餐厅每天为员工供应工作期间膳食。
2、开餐时间是 。
3、当班员工用餐时间由部门经理安排,每个员工用餐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员工应穿着整齐到餐厅用餐,禁止穿着睡衣和拖鞋进入餐厅。
5、员工需排队按顺序取用食品,不准插队。
6、请员工节约需自取之食品和调料,避免浪费。
7、请员工用餐完毕时清理食物的残渣,以保持餐厅的卫生。
8、餐厅内禁止吸烟。
9、未经许可不可随意搬动餐厅内的设施。
10、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损坏公物和浪费食品。
11、严格禁止在饭堂内大声喧哗。
八、宿舍管理
普通员工在入职后可申请宿舍,但须获行政部批准。入住宿舍后必须遵守宿舍规则,违者轻者罚款及处分,较重者取消住宿资格,严重者即时解雇。 宿舍管理制度。
1、所有住宿舍员工必须服从和协助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每位员工配臵床位一个,不得与他人共住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如有需要调换在床位,可向宿舍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换。
3、员工不可带外来人员入住,所有探访人员需在宿舍管理处登记,并在22:00以前
离开酒店,违者给予被探访人员书面警告处分。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一切音响设备的音量大小以不影响他人休息为
原则)。
5、住宿员工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等。
6、有休班人员休息时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发出不必要的声音影响他人休息。
7、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打麻将、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严禁偷窃
和破坏酒店及他人物品,如有违反即时解雇,情况严重者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8、所有酒店设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换,如有损坏酒店物品者需要赔 偿,情形恶劣者予以书面警告。
9、严禁乱涂乱画,严禁在宿舍区随意张贴任何告示、传单、招牌、广告、宣传品等。
10、禁止异性串房和进入宿舍探访。
11、节约能源,关好水龙头。离开宿舍时关闭所有的电器开关。保持高度的消防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禁止在宿舍内使用电熨斗、电热炊具等家电用品。禁止私自拉接电线、插座和电话线。
12、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任何宠物。
13、 自觉维护宿舍内外的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烟头、杂物等,垃圾直接放进垃圾桶内。
14、 房间内由舍长安排宿舍成员每天值日,进行清洁卫生打扫。
15、 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应摆放有序,不可胡乱堆放。
16、 宿舍管理员有责任随时检查和监督各宿舍的卫生情况,请各宿舍员工配合宿舍管理员的工作。
17、 每月由部门安排卫生检查人员,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评比。
18、 行政部有权和保安部随时对员工宿舍进行检查。
19、 请勿将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宿舍中,如因本人疏忽所造成的财物损失,酒店概不负责。
20、 员工带入宿舍的物品如与酒店物品类似,必须报宿舍管理员检查并登记。
21、 离职员工一天之内必须搬离宿舍,否则宿舍管理员有权清理该员工的物品。
22、 所有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的人员一律不能进入酒店及宿舍区,如有发现,被探访人承担责任。
23、 每间宿舍产生舍长一名,由宿舍员工推荐担任。
以上条款请全体员工自学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解雇处理。
入住、调床、退宿程序
1、入住:员工凭《员工入住通知单》由宿舍管理员安排宿舍。尽量将每一间宿舍里安
排同一部门员工,如无法安排时才与其他部门员工合住。
2、调床:(1)因员工流动的原因,为满足尽量按同一部门员工同一宿舍的需要,酒店每半年或根据需要对宿舍住房进行调整,被调动的员工应配合宿舍主管工作。如有实际困难,可向行政部解释。(2)如有员工申请调房或调床必须提前向宿舍管理员申请并登记,宿舍管理员可根据住房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员工凭《离职手续清单》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舍手续。
九、员工宣传栏
有关工作方面的通知和指示,管理层将通过员工布告栏发布。所有员工须每日留心并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告示的张贴由行政部人事管理。未经管理层许可,不得在酒店任何其他场所张贴通知或告示。任何对布告栏的干扰或破坏行为,将视为重大过失。
十、意见征询
欢迎员工主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各种意见或建议,以提高酒店服务或工作生活环境。
第六章 员工福利
一、薪资
1)、公司以合理具竞争力的薪资制度激励每一位员工,薪资实行保密制度。 3)、员工的上月薪资在次月的10日发放,公司在每月付薪日将员工个人薪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或以银行划帐形式转入员工个人名义开设的统一银行账户内,如付薪日遇假期
或休息日,则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除按提成方案领取薪资的员工外,员工薪资均以月薪计算。 5)、薪资计算方法:
二、享受酒店提供三金一险。
二、膳食
酒店为员工提供自助餐式就餐标准。
三、住宿
酒店为员工安排住宿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中央空调、网线、等。
四、制服
酒店为员工提供工装免费洗理、提供私人衣物洗理。
五、休假
1、员工每月两天休假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进行休息。
2、员工的休假在当月应全部休完,不得累积假期。如有员工本月不休假期,可按当天工资给予补助。
3、例假不可累积连休。如需调班,需部门经理同意。
六、旷工
每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签署警告告单。
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再结算工资。
七、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可批准员工请假、补休或法定假3天以内。
2、3天以上假期由部门经理在员工《假期申请单》上签名同意,由行政人事部审
核,报总经理审批。
3、所有无薪假(事假)、年假、婚假、丧假、病假、分娩假、工伤假、提休,由部门经理在员工(假期申请单)上签名同意,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八、部门经理考勤制度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于每月28日之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下月排班表,经汇总批准后发放各部门。
2、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因故需调休,需填写假单,注明调休原因和调休日期,报总经理批准。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调休,但事后需补填假单。
3、连休:经理级管理人员不可以连休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连休,必须书面报告总经理批准。
九、考勤
每月2日前,各部门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门员工及管理人员的考勤表,以便行政部及时核算员工工资。
第七章 人事制度
人事制度阐述了调节酒店与同事之间关系的一系列程序和指导准则,它们制定为酒店整体的人事管理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系统。作为酒店的员工,在您开始工作时要了解您和酒店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一、 纪律执行
1、以下所列的各种规定,是为了保证员工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高标准的服务。员工若
有违反将会影响酒店的正常运行并因此导致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尚未取消的员工,不可调薪,不可调职升职。
2、管理层以事实为根据,将会采取较轻或较重的惩罚措施。
3、若员工所犯过失在本员工手册中未有提及,在给予纪律处分之前,应同行政部共同商量,方可决定如何处分。
4、在处理决定时,所有过失的记载和证据都必须提交行政部。
5、每一项纪律处分都必须向当事员工解释清楚,且允许员工对处分决定发表不同的意见。
二、 纪律处分种类:
1、初次警告:触犯任何A类过失。
2、书面警告:触犯任何B类或再犯任何A类过失。
3、最后警告:发出书面警告后再次触犯任何A类或B类过失。
4、开除:触犯任何C类。
三、 员工犯规经济处分
员工犯规将按以下标准罚款:
犯规种类 处 罚 口头警告:触犯任何A类过失,罚款10元
书面警告:触犯任何B类或再犯任何A类过失,罚款20元
最后警告:发出书面警告后再次触犯任何A类B类过失,罚款30元
开除、解雇:触犯任何C类过失或发出最后警告之后再犯任何A类B类过失。
四、 A类过失
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受口头警告。如初犯者在两个月内不再犯任何过失,可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其警告单。此类过失如下:
1、在酒店内粗言秽语。
2、对上司、同事不礼貌,态度欠佳。
3、上下班不按指定的路线出入酒店。
4、上班时不穿着整齐衣服,仪容仪表未能达到酒店标准。
5、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哗。
6、未经申请使用客人通道和设施。
7、无故迟到和早退。
8、下班后无故逗留在工作场所。
9、上班时间接私人电话。
10、 在禁止吸烟的情况下吸烟。
11、随地吐痰、乱抛垃圾和烟头。
12、在员工饭堂外进食和浪费饭菜食品。
13、服务效率差,引起客人明显不悦。
14、与顾客说话不礼貌,态度轻慢者。
15、随意搬动酒店、员工宿舍、员工饭堂之物品,私自换房。
16、违反安全守则和服务操作程序。
17、进入酒店拒绝出示员工证。
18、在离开酒店时拒绝保安人员检查包裹和物品。
19、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当值时听收音机、看报纸、喧哗和吃东西。
20、擅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员到酒店参观。
21、不执行酒店定期体检的规定。
22、上班佩戴规定以外的饰物。
23、穿工作服离开酒店(因工作需要规定人员除外)。
24、其他违反酒店或部门规定的性质类似之行为。
五、 B类过失
员工如有犯有以下过失,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再犯A类过失者书面警告。发出书面警告后再次触犯任何A类或B类过失做最后警告。若书面警告在三个月内不再犯有任何过失,最后警告在四个月内不再犯有任何过失,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要求撤销其警告单。
1、工作态度,粗暴对待上司、同事或客人。
2、对上司不礼貌,不服从主管或上司工作命令。
3、偷吃酒店、客人之食物。
4、提供虚假资料或报告。
5、接到加班通知,但无故不到岗。
6、故意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安宁。
7、当值时睡觉、串岗,玩忽职守。
8、未经许可驾驶或动用酒店的运输工具、机械设备。
9、未经领导允许,在酒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或举行募捐活动及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10、 要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散布谣言或恶意中伤其他员工或酒店业务。
撤离工作岗位,当班时间会客或将客人带到工作岗位。 涂污房屋设施的墙壁、门窗等。
未经许可擅自张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毁布告栏中的任何告示。 有意怠慢工作、没有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 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不立即上交拾到的物品和金钱。 在酒店与客人过分亲近。 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 违反员工区域之规定的。
私藏酒店的用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
对领导的意见但通过不正当途径发牢骚、煽动不满情绪、使管理者的威信受到损害、管理受阻的。
24、
25、
26、
六、 违反安全守则,造成较轻事故的。 藏匿和毁坏自己或别人的考勤卡的。 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性质类似的行为。 C类过失
员工如有触犯下列过失,将会被立即革除职职务,而无任何经济补偿。
1、伪造单据、文件、意图行骗酒店,以取得金钱上的利益。
2、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
3、赌博或围观赌博。
4、做不道德或淫秽之行为。
5、拒绝执行酒店的规定,不服从上级的命令。
6、蓄意损耗、毁坏酒店或客人财物。
7、在酒店内售卖私人物品。
8、泄露酒店机密资料,以至损害酒店利益。
9、因工作失职使酒店遭受严重损失。
10、恐吓、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士。
11、贪污、索贿、受贿、行贿,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12、以提升或调换工作环境为交换条件,接受或馈赠任何贵重物品。
13、呈报不正确之证明文件,不诚实或欺骗行为。
14、偷盗酒店、顾客或同事之财物。
15、连续旷工三天。
16、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17、服用毒品、兴奋剂、麻醉剂、致幻剂等。
18、聚众闹事、煽动、参与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
19、违反国家法律和酒店财经纪律,给国家和会所带来严重经济损失的。 20、私藏或销售毒品及协助及协助销售毒品。
21、私自携带、藏匿枪支、弹药及其他各种伤人凶器的。
22、私换外币。
23、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
24、一个月内三次故意迟到或早退。
25、其它违反酒店制度、性质与此类相似的行为。
七、 无薪停职
员工达到辞退或开除条件,但需要进行调查核实时,可给予不超过十四天的无薪停职处理。直至调查、核实作出处理决定为止。若员工涉及到刑事案件中,在此情形下酒店可延长停止期到审案结束为止。无薪停职由部门经理填写“警告通知书”报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转行政部执行。
八、 员工投诉
员工如对工作或生活有任何不满之处,可按以下程序投诉:
1、首先向自己的部门经理投诉,经理应仔细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向员工进行相应的解释、调解工作。部门经理应当时或三天内对员工的投诉做出反馈。
2、员工如对部门反应和意见不满意,可向行政人事总监投诉。行政人事总监应仔细聆听员工的意见,并在三天内向员工作答复。
3、员工如对行政人事总监之反应和意见不满意,或对行政人事总监有意见,可直接向总经理投诉。为了保证总经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向总经理提出的投诉意见应用书面形式直接交给或投递总经理。所有书面投诉报告须员工署上真实姓名。总经理之决定为最后决定。
第八章 安全措施
员工须遵守以下由酒店管理当局订立之安全守则:
一、 一般安全守则
员工当值时须注意下列各项:
1、注意是否有工作危险情况,如有发现应立即向主管报告。
2、不得在会所内奔跑。
3、如需推车,请用双手推动,以策安全。
4、如需向高处拿取物品,应利用梯子或椅子。
5、如工作地带湿滑或有油污,应立即抹去以防滑倒。
6、不要用损坏了的机器或用具,免生意外。
7、举起笨重物品时,勿用背脊力,应用双手及脚力。
8、保持各种工具、器械安全、没有损坏,已损坏的不可再用,更不可私自处理。以免发生危险。
二、 听到火警警铃长鸣
1、保持镇静
2、停止正在进行的工作。
3、带领附近的客人前往安全防火出口,撤离现场。
4、关掉所有门窗。
5、关掉煤气及所有的电源。
6、如果您没有指定的灭火任务,请马上由最近的出口离开。
7、到酒店集合地点。
三、 发现火灾
当火警发生时,不论火势大小,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1、保持镇定,不要慌张失措。
2、拨内线电话“ ”或用对讲机清楚地通知总控室火警发生的地点。
3、把安装在消防栓附近的火警钟上的玻璃打碎,按动警钟。
4、在火势较小的情况下,设法就近取用适当的灭火器扑灭火灾,并通知灭火人员到场,尽快离开。
5、切勿用水或泡沫扑灭因电流而产生的火灾。
6、不要收拾自己的东西。
7、切勿搭乘电梯,必须使用楼梯。
8、在充满烟雾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应尽量贴在地面爬行至安全的地方。
9、如果烟已从门下冒出,不能开门。把火警现场的所有门窗关闭,关掉煤气及所有电源。如火势扩大,必须协助引导客人撤离火警现场。
四、 电梯意外措施
如发现有人被困在电梯内,应立即通知前台,由前台工作人员通知当班经理,工程及保安人员到场解救。
五、 意外
1、如客人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主管,如有需要应立即通知医生到场。照顾伤病者或协助将伤病者送往医院。
2、如员工发生意外,应立即通知行政经理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通知医生到场。照顾伤病者或协助将伤病者送往医院。
3、加设标记,警告其他人员切勿走近危险期。
六、 紧急情况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台风、雪灾、水灾期间,当值员工应坚守岗位,在部门经理的带领下,采取必要的紧急应变措施,敬请各位员工鼎力合作,发扬团队精神,使酒
店的营运保持正常进行。休班员工因安全关系未能按时返回岗位,应致电部门经理或值班经理,说明原因及可能返回岗位的时间。
第九章 修订
员工手册发给员工,作为员工日常工作和生活标准,内容结合公司管理需要而制定,酒店管理高层将根据公司合理情况下修订和完善。对本手册有任何疑问,可向行政人事部咨询。本手册为酒店财产,离职时须交还给行政人事部。
此手册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酒店所有
快乐假日范文第6篇
二零零七年 月日
【
皇冠假日酒店管理合同 】
(“业主”)
与
假日酒店(中国)有限公司
(“管理人”)
索引
条目
1、
合同范围.... 3
2、
期限.... 4
3、
饭店的发展.... 4
4、
管理人的职责和饭店的经营.... 9
5、
银行帐户.... 10
6、
经营预算.... 11
7、
会计事宜.... 12
8、
资本重置.... 12
9、
人员.... 13
10、
管理费.... 15
11、
系统费.... 15
12、
采购.... 16
13、
标识及专有权.... 16
14、保险
18
15、
补偿及有关事宜.... 19
16、
饭店损害及损毁与强制收购.... 20
17、
终止.... 21
18、
通知.... 25
19、
关系与授权.... 26
20、
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26
21、
不可抗力.... 27
22、 承继人及受让人.... 27
23、
一般规定.... 30
附件A
场址平面图
附件B
建筑工程进度表
附件C
管理费及定义
附件D
系统费
附件E
业主投保的保险
附件F
管理人投保的保险
管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二零零七年
月
日订立:
(),一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位于() (“业主”),与
假日酒店(中国)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其办公室位于新加坡维多利亚街230号白沙浮商业城13楼13-00号,邮编:188024(“管理人”)。
1、合同范围
1.1
本合同的目的是确定管理人将代表业主管理一家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命名为“
”的饭店的条款和条件 1.2
在本合同整个期限内,业主应维持对下列财产的全部所有权或者其他法律上的专有使用和占用权利:
(a) 位于(
)并在附件A上用黄色标明的场地(“场址”);
(b) 按照附件B“建筑工程进度表”中的要求已经或将在场址上兴建的一座由大约(
)间客房、以及(
)餐厅、大堂、公共区域和商店组成的饭店。最终的设施还会有变化并应在完工(定义见第3.11条)后得到管理人和业主的共同批准;及
(c)
所有在附件C中定义的、用于经营饭店的全部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
本第1.2条(a)款、(b)款和(c)款所提及的一切财产以下合称或单称“饭店”。饭店在附件A所附的场址平面图中用红色详细标明。
1.3
如未事先征得管理人书面同意,业主应确保设立在饭店上的债务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超过饭店市场价值的百分之六十(60%)。业主在征求管理人同意时,应先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可能要求的财务信息和资料,从而使管理人确信,业主能够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义务。
1.4
业主应将一家已全部竣工、符合一切适用法律及符合在可能不时修订的皇冠假日酒店设计及建筑标准手册(“标准手册”)中所述的皇冠假日酒店标准(“皇冠假日酒店标准”)、能够完全正常运营并适于公众占用的饭店交给管理人管理。业主确认,其已收到一份标准手册。业主应提供一切所需的资金以使管理人能够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进行管理和经营。
1.5
管理人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应有唯一和绝对的权利根据本合同及皇冠假日酒店标准负责经营饭店。
2、
期限
2.1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除非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生效日期”)。
2.2
开业日期为管理人首次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向公众开放并开始营业的日期(“开业日期”)。
2.3
本合同自生效日期起生效并自开业日期起将持续[●()]年(“初始期限”)。业主和管理人的愿望是使本合同在初始期限届满之前持续有效,但按照本合同条款终止的情况除外。
2.4
除非任何一方于初始期限届满至少六(6)个月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其欲在初始期限届满时终止本合同,否则,于初始期限届满时,本合同将自动延期[●( )]年(“延期期限”)。
2.5
从开业日期起到初始期限或延期期限届满之日止(以较晚者为准)的期间将被称为本合同的“期限”。期限内的每一年,即第一年为从开业日期起而以其后的第一个十二月三十一日告终的一段期间,此后为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期限届满之日止,均为一个“营业年度”。
3、
饭店的发展
3.1
业主已经获得或者将要获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批准、执照和许可证,以使业主能够建造饭店,使管理人能够经营饭店。业主应在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合理期限内从中国商务部或其授权机构获得其对本合同的批准,否则管理人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3.2
业主保证,其已经制订或将要制订一套全面的融资计划,以确保业主能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3.3
业主应聘用必要的建筑师、工程师、设计师、装修商、园林建筑师及其他专家,使其按照标准手册所规定的标准设计、策划、建造及装备饭店。该等人士的聘佣应征得管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业主应促使上述人士编制有关饭店的全面而又完整的平面图与规格、设计、布局、图纸、财产清单以及装饰与风格方面的主题设计(合称“平面图与规格”)。平面图与规格及其任何变更或修改须经管理人书面同意。
3.4
平面图与规格应包括有关下述内容的完整而又全面的规定:
(a) 安装标准手册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消防设备和系统,其中包括并不限于洒水消防装置、烟雾和热气敏感器、火险报警器、送风排烟系统、应急发电机、火险安全门、应急灯、紧急出口标记、火灾疏散设备、灭火器、闭路电视监测器、中央监控器和控制面板、以及用以连接、控制和操作这些系统的管道、通风管和线路(“消防装置”);及
(b) 标准手册、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则、及管理人技术顾问所要求的关于大楼布局、建筑材料的设计及规格的性能指标,这些措施旨在减少在火灾、地震或其他灾难发生时的生命损失及财产损害(“安全性能设计”)。
3.5
业主应于(
)日或该日之前开始建造饭店,并应按照标准手册、平面图与规格以及“建设工程进度表”完成饭店的建设和装备。倘若出现下述任一情况,则管理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a)
饭店建设的任何阶段未能在 “建筑工程进度表”规定的相应的最后期限完成;或
(b)
业主未能在[ ]之前获得从事饭店业务的、适当的营业执照;或
(c) 饭店未能分别按照本合同第3.11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在()之前作好开业准备。
3.6
业主应在开始建造饭店之前至少四(4)个星期向管理人提供建设与装备进度表,说明整个饭店从开工到完工的每一建设和装备阶段。饭店建设的每一个阶段的工程,都要由管理人合适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在装备客房之前,业主应首先备置一个或多个样板间以供管理人检查。业主承诺,只有在管理人以书面形式验证这些样板间已经达到了皇冠假日酒店标准且无缺陷之后,才可以开始进行客房的装备,并且此后所有的客房装备都应达到样板间的标准。
3.7
业主须于完工(定义见第3.11条)日期前十二(12)个月、六(6)个月和三(3)个月,分别向管理人递交一份书面通知,载明业主预计的完工日期。
业主须于开业日期之前至少一(1)个月,将饭店移交给管理人(由管理人)进行开业前检查、需要的缺陷修改以及现场员工培训。
3.8
开业日期之前,管理人应实施一项开业前计划,其中包括为饭店开业做好经营准备所需的一切计划、日程和活动(“开业前计划”)。开业前计划将包括∶
(a)
人员职位的数目和种类的计划,挑选和培训人员的日程;
(b)
利用业主提供的资金采购最初使用的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
(c)
市场调研、广告、宣传和促销;
(d)
协助业主获得一切必要的营业执照、签证和工作许可证;
(e)
招待未来潜在客户、举办开业典礼;
(f)
筹建财务架构及财务管理系统和筹建行政办公室;及
(g)
安装所有的计算机及通讯系统的计划和日程。
3.9
为了实施开业前计划,管理人应编制一份全面的开业前预算,以描述准备饭店开业所需的一切合理的可预见开支,其金额将不少于( )(“开业前预算”)。双方承认,开业前预算仅仅是一项合理的估计,可能基于未能预见的情况和工期延迟而有所变更。
3.10
开业前计划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将从以业主名义、在管理人认可的银行开立的一个专用帐户中支付,该帐户只有管理人的指定人士才有权从中提款(“开业前帐户”)。业主在开立开业前帐户时应存入一笔数额为()美元的金额,并应在该帐户中保存充足资金,以便按照管理人向业主提交的月报表支付一切开业前的费用和支出。
业主在此担保并承诺,除开业前账户中的资金外,业主还应准备充足的资金以满足开业前预算中已列支的开业前计划的费用和支出。在开业前支出全部付清后,开业前帐户中尚存的余额(如果有的话)须退回业主,而该帐户亦应同时注销。
3.11
在所有下述各项发生后(“完工”),管理人应及时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开业∶
(a)
管理人所作的开业前检查(包括“消防装置”的检测)显示,饭店已做好充分准备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开业,并符合标准手册以及平面图与规格;
(b)
管理人在进行开业前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已由业主补救到令管理
人满意的程度;
(c)
占用和经营饭店所需的一切执照、许可证和批准(包括卖酒执
照和餐厅执照、公安和卫生部门的许可证)均已获得;
(d)
已从一家建筑师事务所(系由业主聘用并经管理人委派的建筑师批准)收到一份资质证明书,证明饭店已全部建设和装备完毕,可供公众使用;
(e)
有关政府部门已就饭店签发了房屋所有权证;及
(f)
附件E和附件F所详述的保险都已投保并获得保单。
3.12
业主同意获得管理人经营饭店所需的一切批准、执照和许可证(“批准”),并在整个期限内使批准持续有效,以使管理人能够按照皇冠假日酒店标准经营饭店、并保证本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完全有效并可以实施。这些批准包括并不限于:
(a)
相关审批机关对本合同的批准;
(b)
管理人的营业执照;
(c)
消防证;
(d)
卖酒执照、卖烟执照、酒吧间及餐厅执照;
(e)
卫生许可证;
(f)
标牌许可证;
(g)
饭店接待执照;
(h)
税务登记证;及
(i)
文化经营许可证。
业主同意在签订本合同之后迅速申请并获得批准。如果法律要求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申请并获得任何这些批准,管理人应由业主承担费用而为之,业主应尽最大可能给予管理人帮助。管理人有权因业主违反本条款而终止本合同。
3.13 如果不论出于任何原因,业主未能在开业日期之前取得任何批准,则下述条款将适用:
(a)
业主应当免除管理人由于业主未能取得任何一项批准而引起的任何索赔、负债、损失和支出(包括法律费用),并使管理人免受任何政府部门所采取或施加的任何决定、行为或惩罚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的伤害;
(b)
即使未能取得任何一项批准,管理人与业主彼此之间应继续受本合同条款的约束。业主不得以未取得任何批准为理由,认为可以无须承担其在本合同对管理人应负之责任;及
(c)
如果在业主取得任一批准之日之前的一段期间,管理人向饭店提供管理服务,则业主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在附件C中定义)、系统费(在附件D中定义)及所有其他应收款项。
4、
管理人的职责和饭店的经营
4.1
开业日期后,在业主遵循第1.4条规定的前提下,管理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标准手册中所述的经营标准,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推销及经营。管理人应确定有关饭店的各项政策和惯例,包括但不限于房价、食品和饮料价格、将房间用于商业目的、免费入住政策、营销与销售政策、人事政策以及工资和报酬。
4.2
管理人应代表业主,根据上文第4.1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经营,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
处理饭店的所有人事事宜;
(b)
选择供应商,并购买在饭店中使用或为饭店而使用的所有食品、饮料、家俱、固定装置、设备、营业用品及其他物品;
(c)
实施饭店保养、翻新、改造和资本重置工作;
(d)
会计和预算事宜;
(e)
与其他IHG系统酒店的国际销售与营销计划相配合,从事饭店的广告和宣传工作;及
(f)
就与饭店经营有关的事宜,代表业主监管诉讼以及聘用律师和审计师。
业主不得干预饭店的日常经营,并承认管理人对饭店的经营活动拥有唯一及排他的控制权。
4.3
经业主要求,管理人应与业主举行会议(从开业日期起每季度一次),管理人和业主应在会上审查和讨论饭店的损益表、营销计划、现金流动、资本支出以及业主和管理人共同关心的与饭店有关的问题。除非业主和管理人另有约定,所有会议应在饭店举行。
4.4
管理人应使业主受益于加入皇冠假日酒店系统(如预订系统,使用皇冠假日酒店商标及全球营销、销售和广告活动)以及综合的饭店管理服务。
5、
银行帐户
5.1
由于经营饭店而收到的一切款项以及管理人因经营饭店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均须通过业主以其名义在管理人同意的银行开立的一个(或多个)银行帐户(“银行帐户”)收取或支付,而管理人的指定人士是该银行账户唯一的授权签字人。
5.2
业主同意在开业日期前开立银行帐户,并至少存入(
)美元(USD)。该金额应为第一个营业年度中业主在银行帐户中保留的最低余额(“最低结余”)。此后,最低结余不得少于上个日历月按本合同确定的饭店经营成本。最低结余将作为经营饭店的流动资金。业主同意应管理人的要求,立即向管理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弥补最低结余之不足。
5.3
饭店的所有收入均须存入银行帐户。管理人,代表业主,应每月按照下列优先次序从银行帐户中支付或计入应付资金:
(a)
所有经营成本(不论是已发生的还是应付的);及
(b)
下列各项业主成本,依照下述优先次序支付∶
(i)
鼓励性管理费;
(ii)
缴付资本重置基金;
(iii)
用以支付所有保险费的金额(按年计算);
(iv)
用以缴纳任何税收、公共应缴款和估定税款金额(按年计算);
(v)
任何租金付款;及
(vi)
基于任何授权抵押的债务偿还额。
5.4
倘若管理人因业主未履行第5.2条所规定的责任而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业主的行为即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而管理人因此无法履行将不被视作违反本合同,业主亦无权终止本合同或向管理人寻求赔偿或其他救济。
6、
经营预算
6.1
在每个完整或不完整的营业年度(视情况而定)开始前至少六十(60)天,管理人应将其准备的该营业年度的经营预算和资本预算(“年度经营预算”)提交业主并经业主批准。倘若业主在管理人提交年度经营预算后二十(20)天内未提出明确的书面异议,则将视为业主已批准该项年度经营预算。管理人每月须向业主提交一份详细的营业报表,载明饭店的经营成果。管理人将不会被视为已就任何一个年度经营预算作出担保、保证或声明,而业主亦承认年度经营预算只是用作计划手段的合理估计。
6.2
如果业主不批准管理人提交的年度经营预算或者提出异议,业主必须逐一注明所反对的收入或支出项目,并以合理的细节说明提出异议的依据。如果业主与管理人未能在有关营业年度开始之前解决年度经营预算中的异议,则在新的年度经营预算获批准之前,将适用上个营业年度该相应收入或支出项目实际达到的数额,但是该总额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个营业年度生活消费指数的增长百分比,以相同的比例予以增加。而倘若该年没有公布该等比率,则增加的比例应为百分之五(5%)。
7、
会计事宜
7.1
管理人将按照当地法律和法规,及按照管理人所适用的、当时生效的“美国饭店及汽车旅馆协会”“统一会计制度”中适用的标准会计原则,及按照管理人会计手册(“会计标准手册”)中适用的会计标准以及管理人惯例登记有关饭店的帐薄和记录。业主聘请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将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帐薄和记录,而有关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7.2
业主聘用的、并经管理人同意的一家国际知名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将对饭店的经营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核证审计。该等审计的报告文本将向双方提供。
8、
资本重置
8.1
在本合同期限内,管理人应于开业日期过后每个日历月的月底,将一笔总额为经调整总收入百分之三(3%)的款项从银行帐户中拨入一个仅由管理人的指定人士作为授权签字人的计息帐户,以设立一项资本重置基金(“资本重置基金”),用以支付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及其他通常项下资本物品的添加、改良和重置,而这些添加、改良和重置是依管理人的判断,为了将饭店按照皇冠假日酒店标准经营、确保饭店得以定期改造和更新,并使饭店符合当地政府的规定和命令(“资本重置”)所必需的。本合同终止后,资本重置基金中尚存的余额(如果有的话)将支付给业主。
8.2
管理人应监督资本预算中批准的、并利用资本重置基金中款项的资本重置的设计和安装。如果资本重置基金不足以支付资本预算中包含的资本重置,则业主应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的三十(30)天内向资本重置基金提供必要的资金,以应付上述资本重置支出。
8.3
如要进行资本预算中没有规定的资本重置,必须获得业主的书面同意。除非业主在管理人提出要求的三十(30)天内向管理人递交明确的书面异议,否则此种资本重置将被视为已获业主同意。如果管理人和业主对未列入预算的资本重置是否有必要意见不一,双方应进行会谈,并本着诚信的态度努力解决任何意见分歧。双方在此都承认,为了使饭店保持安全、具有竞争力的状态,并符合皇冠假日酒店标准,饭店需要定期翻新改造。
8.4
如果一种非法或紧急状态的状况(包括结构状况)存在于饭店或与饭店有关,需要立即进行必要的修补以保护客人或雇员或维持或保护饭店、或维持其保险范围或维持许可和执照的权利(或其他)以确保其继续运营,管理人代表业主在此获授权使用业主的费用采取所有行动及支出所有必要的花费以修补及纠正任何这种状况,而不论在当下的资本预算中对任何这种支出有规定与否。这种事件或状况一经发生,管理人应尽快将这一事件或状况的所有可得到信息通报给业主 (在支出该等费用之前尽其最大可能),并且在发生这种费用之前应采取合理的步骤获得业主的批准。除非支出的项目应被认为是一项资本重置,否则在第8.4条中所述的支出不应从资本重置基金中支付。
8.5
如在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对饭店进行任何性质的修护或添加、改变或纠正被目前或此后生效的任何法律、法令、规则或法规所要求,或奉任何国家或市政府令、部门、机构、政府当局或官员之令而为之,这种修护、添加、改变或纠正应由管理人负责实施,所需费用由业主支付。在实施这种工程时应力争将其对饭店经营的妨碍降至最低。除非支出的项目应被认为是一项资本重置,否则在本第8.5条中所述的支出不应从资本重置金中支付。
9、
人员
9.1
管理人应雇用饭店的总经理及管理人根据其单方面的决定认为饭店需要的其他人员(“直接职员”)。
9.2
除直接职员以外的饭店所有雇员均为业主之雇员。管理人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拥有绝对和独有的权利去判断所有饭店员工是否合适和合格。管理人应以业主的名义,代表业主挑选、培训、指导所有饭店员工,并有权确定他们的报酬及其他雇用条件。凡饭店员工提出的、因其受雇于饭店或被终止雇佣所引起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如果管理人因此发生任何费用、损失、责任或支出,业主应赔偿管理人并使其免受损害。双方皆同意业主应独自负责由雇员和直接职员引起的与饭店业务有关的一切支出。
9.3
凡与饭店员工(包括直接职员)有关的所有报酬、福利、奖金和其他支出、负债、费用(包括任何外籍人员费用)及索赔,于开业日期前应被列为开业前支出,于开业日期后则被列为经营成本。
9.4
管理人应支付那些非正式受雇于饭店(但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职责)的管理人雇员的工资或其他报酬。但是,如果这些雇员是应饭店的要求访问饭店的,他们的来访应由饭店按照他们目前每日的取费标准支付费用并支付这些雇员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差旅及食宿费用,这些费用在期限内在因下列事由而产生的情况下,则须作为饭店的经营成本支付:
(a)
饭店适当的建造、改造、装备和供应;
(b)
在饭店雇用和培训雇员;
(c)
维护饭店保持良好的条件和外观,包括其中的一切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
(d)
维持适当的操作程序和惯例;
(e)
备存准确的会计帐薄和记录;及
(f)
在其他方面履行管理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行使权利。
9.5
业主同意当收到管理人提交的必需的资料后,立即为饭店准备雇佣的所有外籍人员申请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签证。
10、
管理费
10.1
业主已经向管理人支付了一笔数额为( )美元的饭店前期筹备管理费。
10.2
在本合同期限内,作为管理人管理饭店的对价,业主应向管理人支付下述费用:
(a)
根据附件C计算的基本管理费;及
(b)
根据附件C计算的鼓励性管理费。
上述两项费用统称“管理费”。
10.3
如果饭店的年度帐目显示某个营业年度向管理人多付了基本管理费或鼓励性管理费,则管理人应在收到年度帐目的三十(30)天内将多收的款项退还到银行帐户。而如果年度帐目显示某个营业年度实际向管理人少付了管理费,管理人应在收到年度帐目的三十(30)天内从银行帐户扣除少付的金额。
10.4
任一月份管理人应得的管理费将于下月十(10)号之前支付。管理人应从银行帐户中拨款支付自己的管理费。所有管理费均以美元支付。
10.5
管理人仅仅负责就管理费支付所得税或预提税。所有应支付给管理人的款项都是扣除任何其他税款、费用或关税后的净收入。如果以后就本文项下管理人应得的管理费开始征收任何应由最终消费者承担、而代替政府收缴,并直接支付给有关征税部门的增值税(“增值税”), 该增值税及其他税款、费用或关税应由业主在到期时立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务部门支付,并立即向管理人提供支付这些款项的凭据。在遵循当时的相关税法规定的前提下,所有应当支付给管理人的应付款应是已经扣除增值税。
11、
系统费
11.1
从开业日期开始,业主应按月向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支付附件D所描述的系统费。
11.2
管理人任一月份应得的系统费将于下月十(10)日之前向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支付。管理人应从银行帐户中拨款向自己或关联公司支付系统费。所有系统费均以美元支付。
11.3
管理人不负责缴纳就系统费征收的任何税收(如果有的话)。所有应当支付给管理人的款项都应是已经扣除了增值税和任何其他税款、费用或关税。该增值税和其他税款、费用或关税应按照上文第10.5条的规定处理和支付。
12、
采购
12.1
业主授权管理人,根据其独自的判断从管理人的关联公司购买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营业设备及营业用品、电信服务以及其他物品和服务,该价格相等于:
(a) 向当时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的或经营的其他饭店收取的价钱;加上
(b) 适用的运费、搬运及储存费用和销售税;
但是,提供给业主的上述价格及条款不得高于管理人能够在公开的市场上从独立第三方就同样的质量、数量得到的有竞争力的同类商品和/或服务的条件。
12.2
本授权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业主可以收回这种采购的许可,或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也可选择不做该等销售或不向业主提供该等服务(以先发生者为准)。
13、
标识及专有权
13.1 业主根据当地的规定及法规,同意按照由管理人独自决定的皇冠假日酒店标准建立并安装所有必要的饭店内部、外部标识。用于购买、租赁、建造及安装所要求的标识的所有费用应计入业主成本。在饭店开业前或期限内,未经管理人同意,业主不得在饭店的内墙或外墙、外表或屋顶安装任何标识。
13.2
业主认可“Crowne Plaza”“皇冠假日酒店”及一切相关的名称、商标、服务商标、著作权和标识(合称“标志”)系Six Continents Hotels, Inc.(“SCHI”,一家特拉华州公司)的独家财产。业主同意在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名称和标志。业主不得对SCHI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现在或将来可能拥有的标志、系统或者任何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提出异议。一经管理人或SCHI要求, 业主应采取一切必要或可取的措施来防止第三方擅自使用标志。
13.3
业主不得在任何合伙、公司、经济实体、标志牌(无论是打印或电子媒介或材料)、符号或标语的名称中使用“Crowne Plaza”、“皇冠假日酒店”或任何其他标志,或者标志的任何组合或变形或翻译的名称或其首字母简写。
13.4
未经管理人事先书面同意,业主不得在公开发售证券或其他类似的融资场合中直接或间接地提及“Crowne Plaza”、“皇冠假日酒店”或任何其他标志或这些标志的任何组合或变形或翻译。
13.5
管理人、SCHI或其关联公司将拥有单独的权利和责任提起和处理与第三方使用标志有关的各项争议。业主同意在所有这种争议中给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以充分的合作。
13.6
无论是由于管理人违约或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将不得将饭店或其任何部分作为皇冠假日酒店予以经营,亦不得在命名或者提及饭店的任何时候使用标志的任何变形,并且管理人或其指定人士可以进入饭店并可以清除现在或此后与标志相关的所有标识、陈设品、印刷品、徽章、标语或其他明显的特征。
13.7
如果本合同将要终止,管理人有权、并在此获得授权从饭店清除所有与标志有关的标牌、陈设品、印刷资料、徽标、广告语或其他显著标识和提及标志之处,或者任何其他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享有专有权益的其他名称(这一过程在本合同中称为“饭店撤牌”), 而所需费用由业主承担。
13.8
为了保证饭店撤牌的适当进行,管理人有权继续驻留饭店,或如管理人不再驻留饭店,则有权进入饭店进行清除工作直到饭店撤牌工作完成并达到管理人满意的程度为止。
14、保险
14.1
业主同意以其名义投保和维持附件E所述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指名管理人、IHG及业主的任何融资方为“附加被保险人”,所需费用列为业主成本。
14.2
管理人同意以业主名义投保和维持附件F所述的保险,并在保单上指名管理人及IHG为“附加被保险人”,而所需费用列为经营成本。
14.3
无论是管理人还是业主,均不得就其由于拥有、经营和保养饭店而引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而导致或遭受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或支出(包括法律费用)向对方或其董事、雇员或代理人提出索赔。但在按照本第14条要求而投保的保险范围之外的责任或者在本合同的任何赔偿条款项下另有规定者除外。
14.4 本附件中所要求的保险将由享有良好声誉并具有可靠经济责任能力的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予以承保。
上述所有保险单将明确批注,除非向业主和管理人发送不少于三十(30)天的事先书面通知,否则不得取消或实质性变更保险单。
管理人及业主有权要求获得一份保险证书,以证明上述保险要求已经得到满足。
责任保险保单应该包括或者应该背书有区分被保险人(或交叉保险)的标准格式,以规定根据该保单每一个被保险人有权对其他人主张权利,就如同单独的保单被发给了每个被保险人一样。
业主承认管理人未对附件E及附件F中所述的保险的充分性作出陈述及担保。
所有业主投保的保险下的权利主张及/或费用以及抗辩这些主张所发生的费用的扣除及保留都应该是业主成本。
15、
补偿及有关事宜
15.1(a)
在遵循本合同第15.1(c)条款规定的前提下,在管理人、其代理人、雇员或独立承包商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而在饭店之内及与饭店有关或其他地方造成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引起的任何责任,不论管理人、其代理人、雇员或独立承包商是否被指称负有过失之责,业主应补偿管理人及其关联公司并使其免受损害。
(b)
经要求业主应补偿管理人因任何原因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金额或其他财产,无论管理人所付的款项是计入经营成本或业主成本或由管理人或任何其他一方发生或承担的任何其他费用、花费或债务,或因影响或因为饭店的状况或使用、或管理人、管理人的雇员、管理人的代理人或管理人的独立承包商、业主、业主的雇员、业主的代理、业主的独立承包商的作为或不作为,或因或根据与雇员或业主以前雇员的雇佣工时、工作条件、工资和/或赔偿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合约或仲裁裁决而引起的或基于其的,或由于任何其他与饭店有关的原因而导致对管理人或业主(共同或个别地)进行、提起或维持的任何索赔、民事或刑事诉讼、诉讼程序、起诉或公诉而需支付的判决费、和解费或费用。
(c)
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根据本合同第20条由一位仲裁员最终裁决是因管理人的违法行为或故意、或其总经理或由管理人在饭店直接雇佣的其他人所做出的并依法由管理人承担责任的违法行为或故意而造成的任何责任,业主将不负责赔偿管理人并且不负责使其免受损害。
15.2
业主应自负费用迅速并仔细认真地就共同或个别地对管理人或业主、由第15.1(a)或第15.1(b)条款中的任何事项引起或与之相关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行为或诉讼进行应诉,使管理人免受损害,并且全额补偿管理人由此在任何裁决、责任承担、损失或和解中所遭受的损失。
15.3
尽管有第15.2条款的规定,根据第4.2条,管理人经与业主协商可以就共同或个别地针对管理人或业主提起的、有关饭店经营的任何索赔、或法律诉讼进行应诉,所发生的费用将计入经营成本。
15.4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业主在此放弃任何及所有代位求偿权、追索权或诉因,并且业主同意免除管理人造成损失或伤害的责任,如果这种损失或伤害从在其发生之时有效并可收取的生效保险中得到补偿(或如果业主投取了本合同中要求的保险,这种损失或伤害应已经得到补偿)。上述弃权应补充、但不限制或不减损在本合同中包含的任何其他弃权或免责。上述弃权条款的书面通知应送至业主的保险公司,并且如需要的话,保险单应被正确背书以防因这种弃权而使所述保单失效。业主应已经在商业财产保险、商业一般责任保险以及本合同条款所要求的所有其他形式的保险的所有保险单中列明:保险公司放弃对管理人就与已经投保的任何损失或伤害有关的所有代位求偿权。因这种弃权而额外支出的任何保险费应由业主支付,并计入经营成本。
16、
饭店损害及损毁与强制收购
16.1
在发生使饭店遭受重大损害的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后六十(60)天内,管理人有权(但非义务)在此期间向业主送达通知,而终止本合同。如果管理人不终止本合同,则业主应立即修复饭店的受损部分,从而使饭店成为一个完整而又令人满意的饭店建筑体,并且其类型和级别均与火灾或其他意外事故发生前相同。如果业主不愿修复饭店,则业主有权终止本合同,但是,业主必须向管理人支付一笔款项,其金额相等于在本合同若未终止的情况下,按照最近作出的年度经营预算中的预测,在期限所余的时间内管理人本应得到的管理费总额。
16.2
如果饭店在任何政府没收、依法征用、强制收购或类似程序中被征收,本合同将自被征收或被依法征用之日起自动终止。而饭店被征收或依法征用的任何补偿,应按照业主和管理人各自的权益公平合理地进行分配。如果饭店只有部分被征收,而且管理人和业主合理、谨慎地认为,该等征收并不影响将饭店其余部分作为与征收前的饭店实质上相似的饭店来经营,则本合同将不终止。任何补偿将被全部或部分用于使饭店成为一个其类型和级别均与被征收或依法征用之前相同的、完整而又令人满意的建筑体。
17、
终止
17.1
在遵守第21条规定的条件下,如果发生下文所述的任何一种或多种事件,其将构成本合同项下的一个违约事件:
(a)
一方实质性地违反、违犯或不遵守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将履行的任何承诺、义务或协议,在另一方向该违约方(及向任何授权抵押中的一个或多个抵押权人,如业主为违约方的话)发出关于这种违约、违犯或不遵守的书面通知后,该违约方(或该抵押权人,如业主为违约方的话)在收到这个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没有补救或纠正这种违约、违犯或不遵守。如果违约、违犯或不遵守非因付款问题,并且这种违约、违犯或不遵守的性质在这三十(30)天之内不能合理地被纠正,只要违约方在这三十(30)天期限内开始补救这种违约并且致力于勤勉地、连续地将补救工作完成,那么违约方将不被视为违约,并且也不被视为已经发生了一起违约事件;或
(b)
如果
(i)
一方将自愿或不自愿地被解散;申请或同意对其全部资产或其主要实体资产指派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受托人或财产清算人;提交一份自愿破产请求书(或对在提交后六十(60)天内不应被驳回的任何该等请求,已经提起异议)或自愿受益于救济债务人的任何适用的法律;以书面形式承认其没有能力支付其到期应支付的债务;为债权人利益进行共同分配(指债务人自动将其全部财产移交给一个受托人处理以满足他的所有债权人的要求);提交一份请求书(或对在提交后六十(60)天内不应被驳回的任何该等请求,已经提起异议)或一份答辩书以寻求重组或与债权人达成调停或利用破产法或提交一份答辩书承认在就任何破产、重组或破产诉讼中针对其的任何申请书中的实质性指控;或
(ii)
将由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依一方任何一个或多个债权人的申请而作出的一个指令、判决或裁定,宣告该方破产或无力清偿债务或批准就寻求重组或对其全部资产或主要实体资产指派一个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受托人或财产清算人的一份申请书,并且该指令、判决或裁定应为终局的;或
(iii)
一方将由另一个公司或实体直接或间接所有或控制,并且将发生本第(b)(i)或(ii)款中所述的、与拥有或控制该方的任何公司或实体有关的一个事件;或
(iv)
如果业主将饭店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有权转让以替代设定在饭店上的任何担保权益的赎回权,或如果为取消任何设定在饭店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担保权益的赎回权而对业主提起诉讼,并且在此后六十(60)天内该起诉未被撤销或驳回。
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并且在上述的补救期内补救未获成功,本合同可由守约方选择终止。守约方可以根据第17.1条在该违约事件补救之前的任何时候向违约方发出终止通知,并且该终止将自终止通知中写明的日期开始生效,该终止日期应不少于自通知日期后三十(30)天,但不超过六十(60)天。
17.2 (a)如果在管理人的代表对饭店进行的最近一次质量评估检查之后,管理人提供给业主的质量评估报告显示饭店所得的是总评不及格的成绩,而且此后业主没有提供所有资金、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争取在质量评估报告所载的日期之前纠正在该等报告的缺陷概述条款中所列明的缺陷,而导致在后续的质量评估检查中,饭店再次得到总评“不及格”的成绩,那么,管理人可在提前给予业主三十(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b) 如果:
(i)
应支付给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的所有费用未能按时全额以可兑换货币支付;或
(ii)
在连续两个月的期间内,管理人因任何原因不能以美元收到管理费、系统费或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给管理人的任何其他款项并且无法将这些款项汇至管理人注册成立所在的国家;
则管理人可在事先给予业主十(1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17.3(a)
业主无权自本合同终止之时及之后使用系统或标志或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经营饭店。继而,业主没有任何权利自该终止的生效日期之时及之后使用或处置带有或组成管理人任何标志的任何家俱及设备、营业设备及营业用品,但根据第17.3条中的条件及规定行使的情况除外。双方特别理解及同意:除非业主得到明确的书面授权(无论是根据管理人、SCHI或其他机构的许可,但不包括根据本合同)在终止的生效日期之时或之后可以使用带有管理人或SCHI的任何标志的财产,否则业主在终止的生效日期之时或之后不可以使用任何该等财产,业主也不可以将该等财产处置给任何人士或任何实体,除非该人士或实体获管理人明确的书面授权(无论是根据管理人、SCHI或其他机构的许可)可以使用带有或组成管理人的任何标志的财产。
(b)
如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被业主或管理人终止,那么业主将立即向管理人支付本合同项下截止至终止生效日期的所有到期及所欠的款项。
(c)
对任何一个违约事件的弃权将不被解释为对任何其他违约事件的弃权。
(d)
本合同的条款不应被视为是削弱任何一方在本合同被违反或终止时为获得损害赔偿、禁止令、特别履行令或其他救济而行使任何权利或补救的权利。
17.4 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期满或终止,业主及管理人应进行:
(a)
在该期满或终止之生效日期,管理人应按照本合同第7.1条中所要求的经营报告的形式准备并向业主提交一份截止至该期满或终止生效日期的饭店运营的最终会计报告。
(b)
该最终会计报告一经批准,业主应根据该最终会计报告向管理人支付拖欠管理人的所有款项,银行账户中所余任何款项应支付给业主。
(c) 在该期满或终止之生效日期,管理人应向业主移交饭店的所有帐薄和记录,但管理人可以保留任何所递交文件之复印件。尽管有以上所述,管理人不得被要求向业主递交由管理人专有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包括软件、数据、手册及技术资料)。自管理人向业主递交该种帐薄及记录(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单及采购发票)之时及之后,业主应独自承担:
(i)
继续维持该帐薄及记录;
(ii)
解答任何质询并进行该帐薄及记录的任何审计(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使用、总票据、酒店入住、物业、预提税或与此类似的税的审计);及
(iii)
支付与该审计相关的任何及所有的花销(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罚金及利息)。
管理人同意在必要的或适当的范围内就解答任何这种质询或进行任何这种审计与业主合理地合作,但管理人不承担为此发生的任何费用。对于管理人、管理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其各自的职员、董事、代理商或代表因与第17.4(c)条中所述的任何质询或审计有关所发生的或对其威胁的任何及所有损失、费用、责任、伤害、索赔或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及诉讼费),业主同意赔偿管理人并使其免受伤害。
(d) 在该期满或终止之生效日期,管理人应将饭店,以及任何及所有钥匙或其他(类似)进出物件返还给业主,但条件是业主在该返还之前或该返还的同时从饭店清除掉在家俱和设备、营业设备或其他个人财物上的任何标志或带有标志的组合。
(e)
管理人对于需要协助业主将任何及所有饭店执照及许可转让给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人士之事宜应与业主合理地合作,但管理人对于这种合作不承担任何费用。第17.4条中的规定在本合同期限期满或合同终止之后,仍然有效。
17.5
如果业主故意违约而导致管理人提前终止本合同,业主必须向管理人支付一笔款项,其金额相等于在本合同若未终止的情况下,按照最近作出的年度经营预算中的预测,在期限所余的时间内管理人本应得到的管理费总额。
18、
通知
18.1
本合同规定的一切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当面送达或者用挂号信邮寄至下述地址:
业主∶[业主名称]
[地址]
收件人:
传真号码:
管理人∶
假日酒店(中国)有限公司
新加坡维多利亚街230号
白沙浮商业城13楼13-00号
邮政编码:188024
收件人:首席执行官
抄送:
首席法律顾问
传真号码:(65)6395 6000
按照本第18条规定发送的通知将被视为已于下述最早的一个日期送达(a) 传真发送确认之日;(b) 当面送达之日;或(c)
以挂号信发送后的第五个营业日。任何一方均可以本条规定发出通知的方式变更上述地址和传真号码。
19、
关系与授权
19.1
管理人和业主不得被理解为合营者或合伙关系,在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外,任何一方都无权约束他方。
19.2
管理人获授权以业主的名义并为业主诚信地订立、签订和履行管理人为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认为必要的任何合同。
20、
适用法律与争议的解决
20.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双方承认,本合同是由商业实体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自由谈判签订的。
20.2
由于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首先将由业主和管理人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上述努力并未解决问题,则上述争议、纠纷或索赔将提交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心”),按照仲裁中心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该“仲裁规则”通过在此提及而构成本条款之一部分。仲裁庭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一名仲裁员组成,如果在三十天内双方仍未就仲裁员的指定达成共识,则该独立仲裁员应由仲裁中心主席指定。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仲裁地点为新加坡的仲裁中心,仲裁的正式语言为英语。仲裁员在裁决时,应受本合同条款和规定的约束。仲裁员的决定和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按照《联合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或任何适用的国内法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得以强制执行。
20.3
上文第20.2条的规定并不妨碍管理人为防止擅自使用标志之目的,或者在本合同发生任何争议期间当管理人和(或)直接职员面临被逐出饭店的威胁时,为继续留在饭店之目的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申请获得禁令性补救。在发生任何纠纷、索赔、分歧或争议(包括对于本合同有效性的争议)期间,管理人将能够根据本合同以管理人的身份继续留在饭店。
21、
不可抗力
21.1
如在初始期限及任一延期期限内的任何时候,因发生管理人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事件,诸如但不限于:战争、发生在中国之内或以外对( )的旅游和酒店行业有实质影响的恐怖活动或者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的传染病、武装**、内乱及**、劳工骚乱或自然灾害,为保护客人和/或饭店雇员的健康、安全及康乐,或保护饭店本身,管理人合理地认为有必要停止或改变饭店的运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可以关闭及停止或改变全部或部分饭店的经营,在管理人认为这种状况对饭店、其客人及雇员没有危险之时,饭店可以重新开始及开业或恢复运营。
21.2
双方进一步理解及同意,对于由一方在本合同的初始期限及任何一个延期期限中应履行的任何义务(但付款除外),该方对因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指的是诸如罢工、封闭工厂、瘫痪性事件、意外事故、任何政府机构的命令或法规、供给匮乏或短缺(经合理的努力寻求获得必要的供给、部件或人员以履行这种义务但未获得成功)、战争、自然灾害、民众骚乱或其他突发事件,但双方不能免除支付到期款项的义务。在这些不可抗力发生时应要履行这种义务的时间将延长相等于由此造成延误的一段期间。
22、 承继人及受让人
22.1
管理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利益转让给管理人的任何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不需得到业主的同意,但条件是任何这种受让人同意受本合同条款与条件的约束。管理人应有权因合并或根据法律规定将本合同及管理人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一个承继人,但条件是该承继人获得了管理人所有的使用“皇冠假日酒店”品牌及标志的权利,以及享有皇冠假日酒店标准、标准手册及预订系统的利益的权利。
22.2
业主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以及业主在饭店中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一个抵押权人,其为一家公众认可的、提供酒店贷款的机构,并且以其自己的名义(不管是否与其他方联合贷款)作为本条款所述类型的抵押(一个“授权抵押”)的抵押权人。一个授权抵押应是设定在构成饭店资产上的绝对优先受偿的抵押、质押或财产留置权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利益,其中,该授权抵押规定包括:
(i)
该抵押、质押、财产留置权或担保利益应包括在类似的优先留置权交易中合理的及惯用的条款;
(ii)
留置权不得是重复附加的,或义务不得是与任何其他义务交叉不履行的;
(iii)
如因对该抵押、质押、财产留置权或担保利益的违约或取消抵押回赎权而发生的没收或终止事件,本合同将不受该事件的影响;
(iv)
如发生违约、取消抵押回赎权或对本合同中的抵押权人进行任何可得到的补救,本合同及管理人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其中包括管理人将饭店作为一家皇冠假日酒店来管理及经营的权利)应不受干扰;及
(v)
在首次设定留置时,偿还义务(假定当前偿付利息和摊销的时间表不超过20年)不要求债息超过在前三个营业年度(该营业年度的经营结果已知)、可由饭店分配给业主的偿付债息的平均净现金流量的[
]倍。
以上所述应适用于原始筹资和任何再次筹资。
22.3(a)
如未事先得到管理人的书面同意,业主不得将业主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益直接或间接地或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允许转让),并不得将其在饭店的任何权利/或权益分割(或寻求分割)、出售、转让或转移给管理人的竞争对手或管理人单方面认为财务欠佳之人士、或不得许可对业主的多数股权及利润分成权益进行变更(但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除外)。如得到了这种同意,业主应要求,作为完成任何转让的一个条件,受让人、购买人或被让与人接受业主对本合同的转让。
(b) 如在本合同生效日期后的任何时候,未征得管理人的事先书面同意而发生任一下列事件:
(i) 将变更业主的多数股权或利润分成权益(根据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情况除外);
(ii) 业主或任何其他方将其或他们在饭店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权益或业主在本合同中的任何权益分割(或寻求分割)、出售、转让或让与管理人的竞争对手或管理人单方面认为财务状况欠佳之人士;
(iii)
在饭店或其任何部分或其权益上设定除授权抵押之外的任何抵押、质押、财产留置权或类似担保利益;
管理人可选择终止本合同(该终止将在管理人以书面形式将其选择终止的通知发给业主后的十(10)天后生效)。
22.4
本合同中的条款、规定、合约、承诺、同意、义务及条件是具有约束力的,并且将适用于本合同双方的权利承继人和受让人,对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同在每种情况下本合同的一方被指明或提及,但下列情况除外,即由业主或通过业主在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之下而进行的转让、让与、出售、质押、财产留置、抵押、租赁或转租(视情况而定),将不赋予受让人、被让与人、购买方、承受抵押人、抵押权人、承租人、分承租人或占有人任何权利。
23、
一般规定
23.1
业主应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的司法或其他行动并履行与其作为饭店所有人有关的一切义务。除按第22条转让的情况之外,业主保证将在本合同经营期内,保持对饭店的全部所有权和/或其他独家使用和占用饭店的法定权利。
23.2
如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后的任何时候,业主从第三方收到其可接受的善意要约要购买饭店,则业主应向管理人递交一份经核证无误的该要约副本,连同所涉及的全部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验证的资产负债表和营业损益表)以及管理人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资料。管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可在收到该要约、上述财务资料及其他资料的六十(60)天内,选择按照该要约的条件购买饭店。如果管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均未在上述六十(60)天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选择购买饭店,则业主可以按照该要约自由地出售饭店,但是,此项交易必须按照要约中所载的同等条件成交,而且第22条的规定必须得到严格遵守。
23.3
每条的标题只为方便而设。
23.4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则该无效性或不可强制执行性将不影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或规定的效力及可执行性。但是,如果业主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任何实质部分被宣布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或者管理人的义务在未给予管理人以满意的补偿的情况下有实质性的增加,则管理人将可以选择在给予业主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
23.5
所有应支付给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的管理费、系统费和其他到期款项都应以美元(或管理人同意的其他可兑换货币)的形式支付,并且所有的兑换率都按照款项到期应付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兑换率计算。
23.6
管理人或业主应向对方支付、但到期尚未支付的任何款项,均将从到期之日起,按照每月百分之一点五(1.5%)的利息计算复利。但本合同的规定并不要求任何一方支付比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高利率更高的利率。
23.7
业主陈述和保证,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组建、存在并合乎该法各项规定,代表其签署本合同之人获授全权在本合同上签字。业主已由其法律顾问审查本合同,并且陈述和保证,业主完全理解、懂得和知悉本合同项下业主和管理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且本合同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充分有效并可强制执行。
23.8
按照本合同所应给予的任何同意、许可或批准不得无理拒绝发出。
23.9
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和附件中所定义的词语,在本合同和附件中,自始至终具有相同的含义。
23.10 业主在此陈述,在签订本合同时,业主并未依赖于任何收益预测、关于饭店将来可能获得成功的陈述或者由管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所编制的其他类似材料。且业主认识到,管理人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子公司未就饭店的成本或将来在经济方面的效益作出或暗示任何担保。
23.11业主和管理人应签署和交付一切适当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文件,并为使本合同不但在他们之间而且对于第三方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而采取任何其他必要的行动,包括如果任何法规、法令、条例或规定要求非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的任何个人和实体到有关政府机关登记和备案,则业主应该到合适的政府部门办理该等登记和备案。为使管理人能按本合同规定经营饭店,业主应对第三方采取任何必要的行动。
23.12
本合同替代此前关于管理人管理饭店的一切协议、谅解和谈判。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全部和唯一的协议,除非由双方以书面形式另签协议,否则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23.13
本合同无意而且也不会以任何方式限制任何一方在任何地方发展其他饭店和与他人做生意的自由。
23.14
双方已签署本合同的英文本和中文本,两种文本均具有法律效力。由于本合同先以英文写成,然后译成中文,因此双方同意,如果两种文本有不一致之处,或者就本合同某一条款的含义或解释有不一致的地方,则双方应采用英文文本来确定最终含义或解释。
双方已促使其正式授权代表于文首书明的日期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业主:
下述人士见证,【
】
的法人代表
按照公
司章程在此签署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法人代表
管理人:
下述人士见证,由假日酒店(中国)
有限公司的正式授权代理人黄德利先
生【根据 年 月 日的
授权委托书】在此签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
)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黄德利
正式授权代理人
附件A
场
址
附件B
建筑工程进度表
业主应按皇冠假日酒店标准,按照以下最后期限(时间因素至关重要)完成饭店建设和完工的每一阶段:
(a)
【在第3.5条开工日期后的三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场址的组织安排和修整工作,包括清除草木和现有的建筑物,建造围栅、围墙、标志牌、便道、工地储存区和工地办公室;
(b)
【在开工日期后的六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下部结构,包括场址开挖和土工修整(整平),建筑物放样,建造地基和回填到地基高度;
(c)
【在开工日期后的十八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上部结构,包括建筑物的主混凝土构架、墙、板、屋顶和圬工(包括充填),以及机电工程的初装,如管道工程和布线等;
(d)
【在开工日期后的二十四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建筑装备,包括建筑物各固定部分的总体装配(诸如窗、门、磁砖、浴缸、大理石、扶手之类),以及机电工程的二次安装、电缆的铺设和喷水装置的安装;
(e)
【在开工日期后的三十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室内设计、装备和修饰工程,包括在墙壁和天花板上喷漆、灌浆、装饰和安装固定装置,所有固定的室内设计项目(诸如墙底板、衣橱、柜子、标志牌之类)的安装,以及机电工程的最后安装和接线;
(f)
【在开工日期后的三十三个日历月内,】不晚于.................完成、装备和安装饭店的家俱、固定装置与设备,包括所有其余装饰品和地毯之类的安装和铺设,所有活动的室内设计陈设品(如椅子、床等)的安置,所有设备和服务(包括营业设备)的测试和调试,以及营业用品的提供;及
(g)
到.................... 【在开工日期后的三十四个日历月内】,饭店按照本合同第3.11条及其他条款做好开业准备。
附件C
管
理
费 及 定 义
“经调整总收入”指总收入减去饭店实际收到并纳入总收入的下列收入∶
(a)
计入客户帐单中的由管理人决定的支付给饭店雇员并由其保留的任何小费或服务费;
(b)
向客户、客人或主顾所作出的减免款或退款;
(c)
业主因商品丢失或毁损而收到的任何款额和抵免额;
(d)
向客户征收的、并由客户支付的任何建设税、教育税或旅游税;
(e)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陈设品、设备或其他资本资产所得的任何收益;
(f)
就资本重置基金所收取的任何利息;
(g)
任何依法征用的补偿;
(h)
火险及扩大责任范围保险方面的收益;
(i)
在饭店融资或再度融资方面的收益;
(j)
银行账户中产生的任何利息;及
(k)
任何向客人征收、但系由饭店代表中国电话/电信局向客人收取后再支
付给电话/电信局的、与通信有关的各种收费和费用。
“关联公司”或“关联企业”指被本合同任何一方所有、或直接或间接控制、或与本合同一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一方、组织或实体。
“基本管理费”指相等于本合同期限内任一完整的或不完整的月份中经调整总收入的百分之
(
%)的费用。基本管理费将按每个月的经调整总收入逐月计算和支付。
“总营业毛利润”指任何月份的经调整总收入超出该月份经营成本的数额(如果有的话)。任何在计算经调整总收入时扣除的服务费或相似性质的费用,或那些实际上并未包括在总收入内的服务费或相似性质的费用,都应当在计算总营业毛利润时重新加入。
“总收入”指直接或间接从饭店方面或从饭店的使用或经营方面取得的各种收入和所得的总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间营业总额,食品和饮料销售收入,洗衣收入,电话、电报、电传和传真收入,来自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的其他所得、租金或其他款项(而非该承租人、分承租人和出租区域承包商的总收入),以及业务中断保险、使用保险、占用保险或类似保险的保险赔款。
“租房总收入”指与下列行为有关和/或因下列行为而产生的全部收入:
(a)
由于出租客房所产生的全部收入;及
(b)
有租金保证之订房的收入,即使客人预订客房而没有实际入住房间(在饭店业务中有时称为“有租金保证的未入住”),以及出租日用客房、移动式折叠床和童床所产生的全部收入;及
(c)
支付给旅行社或信用卡公司的任何费用或佣金、管理费或特许经营费以及客人支付的与房费有关的任何款项(诸如“服务费”或与之类似的该费用,而未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雇员或用于员工福利),而无论业主如何计算;但
(d)
不包括应收而未收到帐目中的坏账、小费、销售及房屋税、会议及宴会厅出租收入、接送客人收入、早餐收入,及因出租商用区域而产生的收入,以及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雇员或用于员工福利的“服务费”或与之类似的该费用。
“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指所有的家具、陈设品、饭店系统、饭店设备、固定装置、仪器、交通工具和其他在饭店经营中使用的、在储存室中备用的、或需要的而用于饭店经营的资产,但不包括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
“鼓励性管理费”指相等于本合同期限内任一完整的或不完整的月份中总营业毛利润的百分之 (
%)的费用。鼓励性管理费将按每月的总营业毛利润逐月计算和支付,但总计不得超过该营业年度的总营业毛利润的百分之
(
%)。
管理人的竞争对手是指以下任何实体(连同其关联公司):(1)国际性的连锁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及/或(2)在中国注册的、二十家或二十家以上中国境内酒店的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就此定义而言,“酒店”应指任何有品牌的或没有品牌的酒店,无论该酒店在任何细分市场经营。为避免歧异,管理人的竞争对手不包括仅仅是酒店业主的任何实体。
“经营成本” 指饭店经营的全部费用和支出,包括:
(a)
基本管理费;
(b)
应向管理人支付的系统费以及所欠管理人的全部应偿还支出;
(c)
就饭店经营而征收的营业税;
(d)
营业设备、营业用品、工资、薪金、雇员附加福利、报酬、广告宣传费用、人员培训费用、公用设施和能源费用、经营执照和许可证的费用、地面及园林保养维护费用;
(e)
按照本合同第9.4条所发生的差旅费和生活费;
(f)
为保养和维修饭店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和维修而发生的一切支出;
(g)
附件F所述保险的保险费;
但不包括业主成本。
“营业设备”指在饭店餐厅、厨房、工程及客房区域使用的,或仓库中储存的供饭店使用或与饭店经营有关的所有非资金项目,诸如瓷器、玻璃器皿、亚麻制品、银器、各种服务设备、毛巾、制服、工具、器具、设备及附属品以及充足的备件。
“营业用品”指在饭店使用,或仓库中储存的供饭店经营所使用的消耗品,其中包括食品、饮料、燃料、肥皂、清洁材料、火柴、文具、卫生纸、厨房用品、纸制品、菜单以及其他类似的消耗品。
“业主成本”包括:
(a)
饭店及其家俱、固定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
饭店所负担的债务;
(c)
所有税收和摊派税款,不包括就管理人的管理费所征收的所得税或预提税及作为经营成本处理的营业税;
(d)
开业前支出或任何其他非现金费用的摊销;
(e)
资本重置的支出;
(f)
与饭店所有权有关的审计、法律及其他专业或特殊费用;
(g)
除附件F所述以外的其他保险的保险费;
(h)
鼓励性管理费;
(i)
任何租金付款;
(j)
任何融资费用;及
(k)
按照公认会计原则通常不作为经营成本处理的其他费用或支出。
“一方”指业主和管理人中的一方,合称“各方”,依据文意包括其各自的承继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质量评估检查”指管理人或管理人的关联公司在亚太地区的每一家酒店(包括饭店)进行的年度检查,其内容包括就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标准、消防标准和宾客服务调查结果,对饭店进行类比于亚太地区的其他酒店的标准检查。
“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指在期限内“纽约市酒店联合会有限公司”出版的同名书籍的最新版本(目前为2006年出版的第十版)。
“预订系统”指由InterContinental Hotels Group (“IHG”)为所有皇冠假日酒店运营或许可的酒店预订系统。
尽管本合同中有任何相反之规定,当饭店的帐薄需按本地法律的要求记帐时,为计算本合同项下所应付给管理人的款项之目的,经调整总收入、经营成本和总经营毛利润仅按本附件C和会计标准手册计算。
附件D
系 统 费
“系统费”指管理人和/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给“皇冠假日酒店”品牌的酒店、并按照现行标准收取的系统服务费用,这些费用在期限内可不时调整或增加。
目前将作为饭店经营成本支付的系统费如下∶
(a)
系统基金进款-按照租房总收入百分之四(4%)计算;
(b)
频繁旅行专用营销进款-如果客人入住饭店的客房,并按照系统频繁旅行计划的规定,获得了频繁旅行鼓励积分或频繁飞行里程(与频繁飞行联盟计划有关)积分,则将收取该客人每一晚所支付的总收入的百分之五(5%)作为专用营销进款。“频繁旅行”计划是一个旨在鼓励由于入住我们系统品牌的酒店而获得积分的忠诚成员的计划,这些积分可以用来兑换相应的奖品;
(c)
雇员培训费—为所有用来支付培训系统和培训课程的、应报销的成本费用;
(d)
员工意见调查费—因作饭店员工意见调查而发生的所有可返还费用(现称“员工满意调查”);
(e)
旅行社佣金计划—指与饭店有关的根据旅行社佣金项目支付的应返还佣金;
(f) 质量评估费—适用于中国或亚太区IHG系统酒店、由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组成的质量评估团就“饭店” 产品及服务进行审核而发生的应补偿费用;及
(g) 宾客服务跟踪系统—适用于中国或亚太区IHG系统酒店用于提供“质量控制项目”的应补偿费用。
管理人和/或其关联公司不会从系统费中赚取收入和利润。如与系统服务相关的费用增加或降低,管理人和/或其关联公司保留据此变更该费用的权利。系统运营者根据其自己的判断可以选择引进其他系统服务或改变或终止现有的项目,将要实施的这种选择主要是为“皇冠假日酒店”品牌的酒店及度假村的业主的利益,前提是对现有系统服务的任何变更及任何增加的系统服务的收费对于大多数亚太区皇冠假日酒店及度假村应为自动可收取费用,并且该变更或引进实质上以同样的方式适用于亚太区的基本上所有皇冠假日酒店和度假村。
附件E
业主投保的保险
业主同意,作为业主成本,在本合同整个期限内投保和维持下述保险(可不时进行合理调整)∶
保险类别
保险金额
承建者风险
饭店初建以及后来改造期间的一切风险
财产的全部价值
商业财产保险
综合险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
闪电、暴风、冰雹、烟雾、内乱、**、
故意破坏、喷淋泄漏、锅炉、机械故障、
洪水及地震。
以替代成本为基础计算的、在本合
同期限内定期调整的饭店(建筑物
及内容)价值。
业务中断保险
前文“商业财产保险”项下所投保的各项危
险的总括保险。本险别须至少承保管理
人在基本管理费、鼓励性管理费和系统费
方面的损失。业务中断保险须至少有二十四
(24)个月的赔偿期,但是业主有独立的
判断权是否要投保其他额外的保险及该额外
保险的性质。
可保险的毛利润,包括根据酒店
预期收入计算的24个月的赔偿期
内的管理人在基本管理费、鼓励
性管理费和系统费。
附件“F”
管理人投保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