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坏境综合实施方案范文

2024-08-03

学校坏境综合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综合实践活动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二、评定的组织管理机构:

为了保证学校评定工作的有序实施,学校机构健全了评定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成员组成广泛,具有代表性。校长郑会平任主任,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主任,成员有副校长2人、中层领导5人、年级主任3人、教师代表3人、家长代表和社会人士各1人,共16人。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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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任免评定小组成员,组织监督评定工作,认定仲裁评定结果。

(2)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工作暨指导小组”。 校长郑会平任组长,副校长熊宗炳、李长军任副组长,成员7人,负责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日常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3)学校成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监督小组”。组长由龚建春担任,李敏和贾庆东老师任成员,负责评定纪律监督。

(4)学校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定小组。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工作,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班5人。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完成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并把它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内容,记入教师档案。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学校评定委员会下设工作暨指导小组、监督小组,分别负责评定工作的指导、日常事务的处理和评定纪律监督。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评定委员会及下设机构成员向社会及全校公示,班级评定小组成员向班级的学生公布,一周之内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

意某个教师作为评定者,将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替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者、学生本人、学校、评定委员会成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信用记录,并将参与评定的有关教师的信用记录和表现与评选和考核挂钩。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六、内容方法

1、评定内容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把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内容整合为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6)综合实践活动。这六个方面内容及其细化表现作为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依据。

2、评定程序

(1)学校成立评定委员会,每个班级成立班级互评小组。

(2)以班级为基本单位进行评定。由学校评定委员会确定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工作由评定小组组织开展。

(3)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的前一个月,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评定小组,向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无记名投票征求意见,如果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定者,则需要做相应的替换。

(4)评定工作之前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说明评定的内容、方法、步骤、纪律,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

(5)评定的程序先由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在此基础上由班级评定小组给予综合的评定,把学生每学年综合评定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并在班内公示。

(6)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评定委员会备案。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纪录备查。评定结果一式叁份,学校存档、社会事务办、招生办各一份。

3、评定办法

(1)评定的依据:评定的信息来源于学生的成长记录和日常表现,学生的平时学业成绩,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学生的自我评价,同学互评,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等。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定小组应参考学生本人、学生同伴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有相关成长记录材料和书面理由为依据,以备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评定小组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当将日常的事实记录作为评定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如果集体讨论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

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经过更为广泛和深入的调研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2)评定的表达: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1)等级表达。评定者应从6个评定项目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评定给出一个等级。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

(2)评语表述。应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鼓励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含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指明努力的方向。

(3)评定的比例:原则上各班级评为A级的比例占班级人数25%,并且评为A的学生成绩必须是班级学业成绩(期中、期末成绩)前40%的学生,各班级要严格控制这个比例。对学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等级的评定要非常慎重,原则上学生只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严重违反学校纪律才能被评为D级,被评为D级的学生其材料必须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清楚明白地说明理由。同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

(4)评定结果:

① 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的结果来确定学生的评定结果。

② 为能更好地衡量、评价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根据学生在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评定的成绩来确定该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的总评成绩。

③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总评成绩为优秀的同学,严格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A级同学的名单,名额比例为25%。如若出现分值相同,同进A级又超过25%的情况,将参考这些同学提供的相关证据与材料裁定。25%以外的,总评成绩优秀的同学和总评成绩良的同学确定为B级。总评成绩为合格的定为C级,不合格的定为D级。

(5)评定的记载:期末学业成绩评定和学年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一并汇入《珙县中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七、其他

本方案本学年起执行,如与上级今后出台的评价方案有出入,以上级的方案为主,学校方案另行修订。

本方案的解释权属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珙县上罗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

学校坏境综合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及周边环境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及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县综治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泛发动群众,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努力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教育系统政治稳定,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校园及周边地区文化市场环境。整治非法、违章经营的出租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娱乐场所和音像制品店。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学生进入网吧、游戏机室和针对学生出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净化学校及周边文化环境。

(二)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重点整治校门口游贩摆摊设点、交通拥挤混乱现象;“三无”(无牌无证无照)车辆校外运载学生现象;严禁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坚决打击“黑校车”、“摩的”揽客营运等行为,规范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三)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重点整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等其它各类安全隐患。

(四)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重点整治学校食堂卫生、校内外小商店、食品摊点和各类非法经营无牌无证摊点。

(五)学校周边教学环境。重点整治学校周边乱搭滥建,侵占校园面积、排污、居民随意进出校园等问题,还学校一片净土。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公安、交通、文化、土地、工商、执法等部门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对县城中小学、幼儿园进行集中整治,并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整治指导。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当地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学校、工商所、文化站、卫生防疫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专项整治活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每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上半年:3月20日-3月31日;下半年:9月20日-9月30日)。针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宣传声势。

第二阶段:整治阶段(上半年:4月10日-5月10日;下半年:10月20日-11月20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排除安全隐患,消除不稳定因素。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巩固成果阶段(上半年:5月20日-5月30日;下半年:12月6日-12月10日)。认真总结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不到位、整治后又出现反复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2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和防范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安监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公安、交通、城建、文化、土地、工商、执法等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实施。

(二)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预防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彻底清理校园及周边环境,以预防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和热点、难点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有关部门具体抓、全社会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县综治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地学校及周边治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

(四)制订集中重点整治方案。各成员单位根据台帐,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什么部门主管就哪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制订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重点,确定整治方法步骤和措施。

(五)真抓实干,密切配合,抓出成效。一是要按照工作要求,狠抓落实。要按照责任分工的方式根据项目台帐,以台帐为目标、采取整治一个、交帐一个、结帐一个的方式,实行学校及周边治安目标管理。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各部门要具体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实实在在化解矛盾,解

3决问题。二是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定期召开联席会,通过各职能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三是执法即时联动制。当有关部门单独执法有困难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求联合行动。各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不要推诿、扯皮,确保实效。四是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工作不到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整治后又出现反复、久治不愈的问题,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实行挂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

(六)逐步完善机制,在建立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防止反弹。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突击抓与经常抓相结合;抓重点工作与抓基本工作相结合;教育部门抓与相关职能部门抓相结合。在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严格依法执法,不能以罚代法,更不得徇私枉法,同时要讲究方法,文明执法。要通过开展警校共建、校地联建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巩固集中整治成果。

(七)加强检查,严格考评。集中整治期间,县综治办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整治行动的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组织和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工作情况将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重要内容,并对各单位组织和参与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整治工作的进展、效果等情况进行通报。

(八)各乡镇(区)要对辖区学校及周边治安工作负总责。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管理范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乡镇(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方案,

4并认真组织实施,维护好学校治安秩序和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责任分工

文化局:要依法加大对学校周边影像制品店、网吧、歌舞厅、游戏厅、录相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对违规开办、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违规经营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录相室,电子游艺室等娱乐场所的业主,按条例规定上限处罚,严重违章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学校周边的酒吧、歌舞厅、录像厅、台球室、电子游戏厅等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排查,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网吧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

公安局: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学校周边出租房屋以及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的清理整顿,加强学校治安、消防安全及禁毒工作的检查指导。交警大队要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的整治,在重点部位、主要时段设立警示标志。严厉打击农用车、报废车、摩的、“黑车”载运学生的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巡警要对学校学生上学放学及晚自习的主要时段、主要路段和僻静易发生案件的重点街巷和路口等进行巡逻,保障广大师生往返学校途中的安全。消防部门要组织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重点消防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建设局:全面清理查处学校周边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消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对学校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教学秩序和治安环境的行业场所进行清理整治,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学校及周边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的整治,确保学校门口道路畅通无阻。对在学校内施工的建设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

5定,督促做好防护设施,设置隔离带,明确责任,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工商局:对学校及周边个体商店、违章占道经营摊点和流动摊贩进行清理,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的打击力度,严禁非法传销等活动进入学校,要依法规范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和场所的管理,对非法或违法经营的,要坚决取缔和查处。加大对“黑网吧”的查处力度,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卫生局:根据《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学生食堂的内外环境、生活用水、专用洗刷、消毒、用餐及储存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指导饮管人员把好食品采购关,认真贯彻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杜绝发生食品中毒事件;要根据不同季节传染病流行特点,确定疾病预防工作重点,指导学校建立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对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和查处,严防中毒事故的发生。

司法局:配合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配合学校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落实学校法制教育的措施。

环保局: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管,严禁学校及周边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广电局:要充分发挥好媒体宣传的作用,制作和播放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电视节目,丰富青少年的文化生活,保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教育局:积极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搞好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对学校内部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要加强学校内部的治安安全管理工作,填堵管理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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