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

2023-12-30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1篇

关键词 新型城镇化 行政区划 制度变革 流程优化

导读:新型城镇化更多是一个制度变革的过程,行政区划作为与城镇化进程密切相关的一项基础性、框架性制度,必须在政区空间框架、政区建制转换、政区组织方式、政区调整方式、政区层级体制五个方面做出调整,以顺应并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十八大报告和210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对中国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进行了全新的阐述,全国城镇化发展规划也即将出台。面对全球经济环境深刻变化的新背景,中国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的新阶段和中国经济增长放缓的新趋势,中央聚焦新型城镇化战略具有重要的深远意义。从改革的角度而言,本轮推进新型城镇化主要涉及六个方面的内容,即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住房政策完善、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行政区划改革。

行政区划作为国家统治集团意志及政治、经济、军事、民族、习俗等各种要素在地域空间上的客观反映,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并且是一项基础性、框架性、综合性的制度安排①。研究新型城镇化与行政区划改革的关系,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方面,行政区划作为上层建筑必须依据新型城镇化引发的各要素空间重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必须考虑更为适度的政区空间规模,而不是越大越好;城乡统筹的城镇化要求政区建制转变(村改居、乡改镇、县改区等)不能一蹴而就;注重生态环境的城镇化要求政区空间结构更加合理。另一方面,行政区划制度的基础性使得其与户籍、土地、财税等制度都有着或直接或间接的制度关联。例如,城乡户籍的差别和城乡土地的差别就主要依据城市型政区和农村型政区来进行划分的,而财税分配体制主要依据政区体制中的行政层级进行操作的(例如省直管县),其他例如行政审批制度、社会保障体制、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管理程序等都与政区体制密切相关。本文将沿着这两条分析理论,从五个方面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政区体制改革的趋势特点做一初步探讨。

一、政区空间框架:从以产为本到以人为本

政区空间是行政区划体制中的核心要素,行政区划的首要任务就是对地域进行大小和形态的划分,所谓“体国经野”、“山川形便、犬牙交错”等区划名词多指政区空间的划分及形态。就城镇化对行政区划的影响而言,我们首先要从城镇化的根本动力——产业发展出发做分析。作为政府主导下的产业发展,从政府需求出发,产业结构特征易于呈现以大工程、大项目、大产业为特征的重化工业形态,并且随着产业链条的拉长,产业上下游所需的产业体系也越来越庞大,而在“行政区经济”思维下,政府从配置资源的便利性出发,往往通过政区合并,以特大型区域的政区空间框架推进开发建设。

例如目前六大国家级新区——浦东新区(面积1210平方公里)、滨海新区(面积2270平方公里)、两江新区(面积1200平方公里)、舟山新区(陆域面积1440平方公里)、兰州新区(面积806平方公里)、南沙新区(面积803平方公里),都是方圆近一千公里,甚至超过2000公里的特大型區域构架。此外,深圳特区的扩容(1948平方公里)、南京市的“四区合二、两县改区”、苏州市的“三区合一、一市改区”、合肥市“拆巢湖并入合肥”以及北京东城区、西城区,上海黄浦区等区划调整,加上新世纪初大规模的乡镇撤并、县市改区,等等,都预示着政区空间不断扩大的趋势。

尽管每个扩大政区空间的区划调整案例都有其个性原因,但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下,为产业空间搭框架、为配置资源做前提、为区域排名打基础是政区空间扩张的一个重要动因,即“以产为本”的政区空间调整。然而,从新型城镇化的特点而言,以人为本、产城互动、节约集约、高质量、提水平等是其关键词,这些关键词显然与“以产为本”的指导思想有所不同。工业化、城镇化都是手段,不是目标,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福利改善才是目标,与政府需求主导下的产业呈现重化工业不同,百姓需求主导下的产业发展将以服务业为主导,并且从政府提供优质社会服务角度出发,适域偏小的空间规模(例如在基层构建15分钟服务圈、在开发区推进产城融合和开发区与行政区的融合等)才是新型城镇化要求下“以人为本”的合理政区空间。

当然,从制度关联的角度而言,如果政府不是以政区为单元安排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财政资金等,而是按照各社会服务内容的内在合理规模安排服务单元(如美国存在的大量与政区不重叠的特别区②),政区空间的大小也不甚重要,然而,在目前中国行政管理体制下,还难以实现这一假设。因此,淡化“以产为本”的政区空间调整,强化“以人为本”的适域空间划分是未来行政区划体制顺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的改革趋势。

二、政区建制转换:从以城为主到城乡统筹

政区行政建制的转换是随着地域性质和管理特点发生量变到质变后,政区的专名发生变化,以实现区域管理发生根本变化的调整,从新型城镇化的角度而言,从农村型政区向城市型政区转变是我们讨论的重点(建制变化还包括行政升格和降格的调整以及政治更迭后的变化,例如古代的县升郡、郡改州等)。尽管中国城市有4000多年历史,但在市制产生之前,国家对城市的行政管理并没有设立单独的建制,而是实行城乡一体化的行政区划建制。直到1908年,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第一次创立城镇的规划,划城镇建制独立于乡村而实行城乡分治,拉开了近代城市建制的序幕③。

随着改革开放后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通过村改居、乡改镇、镇改街道、县改市、市改区等城乡建制转换,中国的城市型政区数量也不断增长。例如,上海浦东区域在大规模开发建设和城市化的推进下,由1984年的4镇27乡,通过乡改镇、镇改街道以及乡镇撤并,1996年进入“无乡时代”,2006年街道数量首次超过镇(原浦东)。此外,我国最稳定的县建制也在不断的县改市、县改区中数量锐减,县建制由1981年的2001个锐减到2011年的1456个④。原本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市型政区大量增加也是情理之中的趋势,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国城乡土地和城乡户籍制度的不合理,“假性城市化”、“虚拟城市化”、“过度城市化”、“半城市化”的问题相互交织、矛盾凸显。例如,由于土地利用制度和财政体制的滞后,作为中国最稳定的县域经济,在市管县体制下常常被过快甚至盲目地“改区”,导致大量优质农用地被低价征用、农民被强行“动迁”、城市生态系统被破坏等大量问题。由于户籍制度的滞后,2011年,我国虽然城市化率超过50%,达到51.3%,然而,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36%,大量农民工将宝贵的“青春”献给了城市,但最需要资源支持的幼年和老年则在农村度过,新时期城乡土地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双重“剪刀差”绝不亚于解放初期农产品“剪刀差”,城乡的这种不公令人心酸。

因此,新型城镇化的提出就是要走出一条不牺牲农民利益、不阻碍农业发展、不破坏农村生态的城镇化道路,实现城乡、工农双赢的城镇化目标。需要指出的是,新型城镇化所提出的“城乡一体化”目标并不是“城乡一样化”,农村完全可以在保持农业(现代农业)、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现代农业工人)的基础上充分享受现代文明成果。对于行政区划而言,国家应尽早出台“县市改区”标准,修订滞后的设市设镇标准,出台新的《街道办事处条例》(2009年原法规已被全国人大废止),并对“同地不同权不同价”的城乡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改革,对阻碍人口城市化的城乡户籍制度进行改革。此外,在地方层面,深化镇管社區⑤、推进城中村改造,还可借鉴澳大利亚近年推出的 Rural City (农业型城市)管理体制,就是以特殊的市建制来管理一片农业区域。这些城市人口规模小,一般几万人口,地域面积则几千平方公里,从事的职业也多是与现代农业有关,但农民收入较高,且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都与城市无异⑥。

三、政区调整方式:从自上而下到上下联动

区划调整作为一项调节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政策工具,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阶段,也必须适时地进行区划调整,以解决“城市规模效应不足”、“脚大鞋小”等城镇发展问题。特别在我国城镇化进程进入40%~70%的快速发展阶段,区划调整的要求也将更加迫切。然而,区划调整作为一项行政改革工具,其天然地呈现自上而下的特点。这一特点也将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在区划调整有利于上级“强势政府”利益的时候,区划调整则出现过度使用的情况;二是当下级“弱势政府”试图通过区划调整以解决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时候,则区划调整往往出现滞后使用的情况。

对于前者,作为一项制度成本较高的改革工具,过度使用区划调整造成的危害是人事安排、规划脱节、管理磨合、农业发展受阻、土地粗放利用等诸多后遗症,例如大规模的县市改区⑦。对于后者,不合理的政区设置导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受阻、政府管理服务资源不足等问题,例如浙江不断呼吁的镇改市(2012年底,浙江省提出拟对全省27个重点镇在强镇扩权基础上实行撤镇设市⑧)。

因此,为适应新型城镇化推进的需要,有必要出台全国性或区域性的行政区划发展规划,通过与基层管理者、企业家、居民、专家等的充分调研座谈,上下联动、统筹考虑、着眼未来,制定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政区调整的目标、原则、措施和政策。

四、政区组织方式:从各自为政到府际合作

新型城镇化要求“构建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形成梯度合理、分工明确、联系紧密的城镇体系是减少劳动力转移成本、降低城镇建设成本、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的必要途径。在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过程中,从世界城市发展历程看,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镇之间的距离将越来越小,城市布局越来越密集,城镇之间的相互影响也越来越密切,由此形成城市群的发展格局,在我国,目前也已形成长三角、珠三角、渤三角等城市群。城市群是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多个城镇在临近区域集聚,也使得城镇之间的竞合关系更加密切。

一方面,由于地理临近城市群确有很多跨界合作的需求,包括交通、医保、环境保护、产业协作等;另一方面,囿于我国特有的“行政区经济”⑨运行特点,城市群之间往往出现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甚至恶性竞争、以邻为壑等负面问题⑩。面对以上双重困境,有些专家或地方政府则考虑选择区划调整这一方式,试图“一并了之”或“一撤了之”,例如成立上海省!。然而,这一方式不仅制度成本高昂,而且往往“治标不治本”,只是解决了局部的恶性竞争,在更大的范围内恶性竞争仍可能发生,同时,简单的政区撤并也使得政区之间良性竞争带来的效率提升被丧失了。

因此,根据国外城市群发展的经验,维持政区组织体系的相对稳定,通过积极开展府际合作解决政区间的跨界发展需求问题,是推动城市群经济社会一体化,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更优选择。从具体措施看,包括实施联市制@、建立区域协调委员会#、组建各类跨界功能合作组织等。

五、政区层级体制:从多层多级到扁平高效

新型城镇化也是一个区域管理成本不断降低的城镇化过程。我国是世界上行政管理层级最多的国家,一般有中央——省级——地级——县级——乡镇——村居六个层次,层级过多不仅不利于政令和信息的上传下达,还使得行政成本高昂$。尽管在城镇体系中,我们强调城镇之间要有梯度层次,然而,不能以城镇的发展能级来配置管理的行政层级;因为,城镇的层级体系有其客观性,而人为地对城镇设定等级,容易固化小城镇的发展,不利于一些特色镇和农村社区的发展,这也是近年来国家强调推动“省直管县”改革的重要原因。

因此,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应积极推进行政层级体制的改革,包括深化“市管县”、“强镇扩权”、“省直管县”等改革,探索“县下辖市”%(我国台湾地区目前的模式)、“市镇分等不分级”^等改革,配套强化政府信息化管理、政府审批流程优化等改革,真正实现管理层级的扁平高效。

注释:

①刘君德、靳润成、周克瑜:《中国政区地理》,北京·科学出版社,1999年。

②卢璐:《美国特别区政府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论文。

③戴均良:《中国市制》,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00年版。

④行政区划网http://www.xzqh.org/html/,2013年。

⑤浦东率先推行的“镇管社区”是指在保持镇这一行政建制不变的前提下,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社区共治为方向,以基层自治为基础,在镇与居(村)之间搭建覆盖各居住区的综合性管理平台、网络化服务平台和协商式共治平台,从而形成公共管理服务有效下沉、社区自治共治逐步发育的一种社区管理模式。

⑥熊竞:《我国特大城市郊区(域)行政区划体制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博士论文。

⑦张蕾、张京祥:《撤县设区的区划兼并效应再思考——以镇江市丹徒区为例》,《城市问题》,2007年第1期;李开宇、魏清泉等:《从区的视角对“撤市设区”的绩效研究—以广州市番禺区为例》,《人文地理》,2007年第2期。

⑧王中亮:《浙江争取试点撤镇设市 27个中心镇跃身小城市将提速》,人民网,http://zj.people.com.cn/n/2012/1227/c186806-17924173.html (2012年12月27日)。

⑨刘君德:《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⑩刘君德:《长江三角洲地区空间经济的制度性矛盾与整合研究》,《杭州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1期。

!姚玫玫、赖诗攀:《我国省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方案设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06年第3 期。

@曾万涛:《中国城市群联市制研究:以长株潭为例》,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刘君德:《中国大陆行政区经济运行下的大区域合作发展机制研究——兼谈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十大关系》,香港大学主办、泛珠三角洲区域与合作论坛会议论文。

$根据1997年12月17日《工人日报》发表的文章,中国历史上的官民比例,汉代为1∶7945,唐代为1∶3927,清代为1∶911,1991年为1∶30。

%刘君德:《县下辖市:尝试一种新的政区制度》,《决策》,2005年第4期。

^马春笋:《县分等与历代行政管理体制建设》,《中国行政管理》,1995年第7期。

■责任编辑:王 缙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2篇

乡镇人民政府在我国的宪法规定中, 是最低一级的地方基层政府建制, 徘徊在县政与村治之间, 能够较为清晰地体现出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分权关系。在过去的一百多年中, 我国出现过四种乡镇行政管理模式:清朝末期与民国时期的乡镇自治模式;中国共产党建立的议行合一;政社合一;乡政村治的二元治理体系。

现如今, 世界各国都将乡镇一级行政管理作为一种地方基层行政管理体系, 为国家管理基层社会事务以及为基层民众提供公共服务。在美国, 有许许多多的乡镇及地区, 都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基层政府组织, 但是所管辖的却与面积大小相差悬殊, 人口也十分不均, 有些地区人口能达到几万人, 有的地区人口却不到三百人。当前, 我国的农业人口仍然占我国总人口的绝大部分, 所以不能过早撤销乡镇基层行政建制, 否则会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所以,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依据公共行政的管理原则, 首先要重新明确我国乡镇政府的基本职能以及重要地位, 在不清楚乡镇一级政府的具体职能的情况下, 盲目的进行乡镇行政管理改革必然会劳民伤财。过去随着乡镇建制规模的不断扩大, 基层社会的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 乡镇行政管理机构中需要农民来养活的人员大约有一千三百多万人, 平均每一个干部都需要68个农民来养活。其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 我国的行政体系分为五个阶级, 最低一级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量是十分巨大的, 以至于乡镇政府变成了上级硬性下达任务的辅助型行政机构。所以, 我国下一步要进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在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党政治与政府政治之间的相互交叉, 国家行政权与村民自治之间的相互渗透, 将条条块块进行统一的领导分割, 乡镇行政管理对于事物的管理权力与财务的管理权力互相脱节, 等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但不管怎样进行什么样的改革, 乡镇行政管理都是我国政权结构中最基础层级, 必须依法保证其完整的行政地区, 适度的人口规模, 有序的管理层级, 科学的职能定位, 合理的机构设置, 约束人员编制, 固定的政权名称以及规范的政府运作程序。这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前提与制度保障。

2 加强党的领导, 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国家的政治经济状况与民主文化状况, 以及不固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 共同决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政党制度。现阶段我国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遇到的最难的问题就是, 不知道怎样处理党政关系与党群关系。在乡镇管理中的一个重大原则是党管农村原则。党的乡镇基层组织是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 是各个组织工作、活动的领导核心。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强党的领导是关键, 要将党委与村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提高乡镇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一步一步地, 有秩序的进行基层民主的扩大。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两个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不让村民工作放任自流;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实际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权与基层民主的扩大一点都不矛盾。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不断改进党对乡镇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方式与方法。乡镇基层党组织要能够尊重村民自治的核心价值, 统筹协调各个组织的利益, 将各种社会政治力量进行有机整合, 提升党组织在群众心中的凝聚力, 是目前我国构建现代乡镇管理体制的重要政治制度保障与组织基础。

结束语

新时期乡镇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要将重心转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上, 形成对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有积极意义的机制。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是一项复杂工程, 具有长期性和庞大性。乡镇政府既组织、引导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 又要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 因此构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相信不远的将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 一定会构建出科学合理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

摘要:目前, 经过全面深化改革使我国的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但是很多地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在关于简政放权的内容改革, 并未建立规范、协调、高效的基层乡镇行政管理运行机制。本文针对在接下来如何构建现代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探讨, 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构建,现代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探讨

参考文献

[1] 陈亮.政府效能建设研究[D].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2014.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3篇

关键词:乡镇 依法行政 综合行政执法

乡镇行政执法是国家基层行政机关在基层管理活动中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履行行政职责。乡镇行政执法作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最基本的环节,乡镇行政执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中心环节是行政执法 ,而乡镇行政执法又是行政执法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群众的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关系到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方面的管理活动能否顺利进行。

一、L县乡镇行政执法现状

2021年7月15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正式施行,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推动“放管服”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解决过去“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行政执法弊病。

以L县为例,全县下辖1个街道、10个镇、15个乡,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处罚权有效承接。一是要求乡镇必须坚持“职权法定”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内外部行政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学习培训的课时不得少于40課时,新从事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规范乡镇行政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过程公开。五是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二、L县乡镇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L县乡镇行政执法机构的乡镇政府全覆盖设立,乡镇行政执法基本制度建设发展迅速。但由于乡镇行政执法处于发展初期,配套保障政策尚未建立,乡镇行政执法活动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乡镇行政执法在下放行政职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保障、行政执法文书等方面存在现实问题。

(一)下放行政职权方面

1.下放行政执法事项过多。L县首批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多达59项,其中乡镇直接办结事项3项,授权事项47项,委托事项9项,共涉及城管局、市监局、环保局、交通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等较多县直部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处于设立初期,短期内无法对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有效承接,部分下放职权将会流于形式,无法形成强有力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

2.部分下沉职权专业性太强。尤其是食品安全、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生产监管等要求具有大量的从业知识及经验,乡镇综合执法队的基层执法人员无法通过短期培训熟练掌握各种操作规范,很难应对实际执法问题和操作相应执法程序。

(二)行政执法人员保障方面

1.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严重不足。L县各乡镇总编制控制在40-60人之间,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人民政府,我国行政管理的最基本单元。乡镇工作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多、任务重。L县乡镇行政执法队编制为7-10个,全县统筹调配使用,其中3万人以下乡镇7个编制,3-5万人8个编制,5-10万人10个编制。以M乡为例,综合执法队伍应有编制10人,实有人员为2人,而且这2人都兼任其他站所业务。其中1人为自收自支编制,无法办理执法证,按照《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M乡开展相关行政执法业务的基本条件都不具备。

2.乡镇行政执法装备保障不足。以N乡为例,乡镇行政执法车辆和制服未配备,执法记录仪仅有2台,无法应对多点位同时执法等紧急情况。

(三)行政执法文书方面

乡镇行政执法文书过于繁冗。以L县为例,在2020年版的基础上,2021年版制作、修订的文书样式共8类64个,具体包括:立案1个、调查取证20个、事先告知9个、审核决定5个、送达执行15个、结案2个、其他环节9个及立卷归档3个。乡镇行政执法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的小额处罚案件,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情况下,完全可以统一乡镇行政执法文书,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两免其苦”,避免陷于执法文书“旋涡”之中。

三、解决L县乡镇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加快下放行政职权改革,建立联席工作交流制度

1.下放行政职权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推进下放行政职权改革,应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大量的调查和分析研究,并邀请社会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参与充分论证,必须按照国家行政管理的要求办事,而不应当局限于狭义经验或为了追求政绩而违背科学精神“乱折腾”。如在下放行政职权方面,必须是乡镇管理迫切、急需的行政职权,不能搞盲目的求广求多,而应当按照科学行政管理的要求,着眼于实际需要和提高行政效能,注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整体运行的质量。人的精力时间是有限的,首批下放行政执法事项多达59项,要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短时间内熟悉、掌握并运用,明显有悖于科学合理原则。应当采取“小步快走”的方法下放职权,将下放职权事项按照急需程度进行分类,分成多批次下放。每1批次下放8-10项,将每1项下放事项执法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每1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每批次主要掌握2项,提高行政执法深度,避免行政执法浅尝辄止、浮于表面。

2.下放专业性强的行政职权必须建立联席工作交流制度,增强执法合力。综合行政执法是工作基本要求,县乡联合执法是行政执法的有力补充,县级政府要着眼于建立科学、合理、有效联席工作交流制度,加强县直部门和乡镇行政执法队伍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通过建立周联席工作会议制度,解答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在县乡部门间形成科学有效互补,增强执法合力,从而解决目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二)打造合格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做好乡镇行政执法保障工作

1.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法律知识素养,并且具备业务专业知识。因此,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应做到:一是要严把入口关,按照政策配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保证执法队伍成员编制均为行政编和全额事业编,对于行政执法人员有缺口的乡镇,坚持“逢进必考”的选拔原则,挑选优秀的人才进入乡镇行政执法队伍。二是敞开出口关,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应当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对考核不合格的,停职学习,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转岗,退出行政执法队伍,促使乡镇行政执法队伍永葆生机和活力。三是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既要包括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知识 ,还要包括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和一般原理,从而提升乡镇行政 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理论水准 。乡镇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设为1年,证件的申领和换发,要按照规定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统一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發证。四是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要高于同级别其他所、站工作人员,并按照实际下村天数足额报销下村补贴,让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2.做好乡镇行政执法装备保障工作。一是县政府按照每个乡镇至少一辆的标准统一集中采购乡镇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由于L县地形以山地为主,地势崎岖,应当采购底盘高越野性能较好的车辆。二是保证乡镇行政执法车辆专车专用,车辆统一安装北斗导航系统,并接入公车使用平台。三是对乡镇行政执法车安装车载取证设备,简化执法流程,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四是按照2020年12月《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统一为乡镇行政执法队员配发制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清晰表明身份并传达其执法的严肃性。五是按照每2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1台执法记录仪的标准增配,方便执法取证,提高执法效率。六是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便携式打印机,让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在现场打印执法文书,提高执法成效。

(三)统一乡镇行政执法文书,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水平

统一乡镇行政执法文书,是乡镇综合执法法治化的重要保障。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载体,使用规范的乡镇行政执法文书是实施依法行政的前提。统一规范的行政执法文书,既体现了按章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法律规定,也体现了司法公开、透明和规范的行政执法理念。一是以乡镇行政执法流程作为分类标准,将乡镇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外部文书和内部文书,涵盖执法立案、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和处理、处罚告知、处罚决定、执行、案卷归档等执法阶段的主要行政执法文书类型。 二是尽可能简化乡镇行政执法文书篇幅长度,减少执法人员填写内容,设置可选项内容,方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快速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三是尽可能贴近乡镇政府基层管理的工作实际,结合不同行政执法事项的差异性,满足乡镇行政执法复杂性和专业性需求。

1.统一乡镇行政执法的外部文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乡镇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透明性,提高乡镇行政执法水平。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而言,统一的外部文书有利于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快速了解和掌握各类行政执法文书的要点,有利于快速、便捷、规范制发行政执法文书,有利于提高乡镇行政执法办案效率。对行政相对人而言,统一的外部文书有助于行政相对人了解乡镇行政执法的主要流程,知道自己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有助于保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2.统一乡镇行政执法的内部文书,有助于加强对乡镇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管理。乡镇行政执法的内部文书对内使用,不需送达行政管理相对人。但是在干部考核和行政责任追究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对统一乡镇行政执法的内部文书的督查,可以迅速查找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参考文献

[1]刘书祥,李国旗.我国综合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践[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7:40.

[2]姜明安.论行政执法[J].行政法学研究,2003,(4):8-10.

[3]刘国乾.效能导向的综合执法改革原理与操作[J].法学家,2020(6):133.

[4]陈柏峰.乡镇行政执法权的配置:现状与改革[J].求索,2020(1):100.

作者简介

1.柴坤(1990.10-)男,汉,山东新泰市,中级经济师,本科,行政法;

2.刘志华(1974.4-)女,汉,河北承德市,副教授,本科,行政管理。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4篇

摘要: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的高低、人员素质都直接影响兰州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决策目标的实现。当前兰州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改善政府治理,改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力度,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已经严重妨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对兰州市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从行政效能的基本内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兰州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建议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的行为规范不规范、服务到位不到位、办事效率高不高、行政成本低不低,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核心价值的效能政府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地方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取决于各层级政府、各政府部门功能发挥的协调与效率,它需要层级政府之间、行政部门之间、行政人员之间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需要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乡镇人民政府是最基层的政府组织,是国家三农政策的最终执行者,兰州市的61个乡镇做为130万农民群众的直接服务机构,其政府形象、行政效率、人员素质都直接影响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和各项决策目标的实现。兰州乡镇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对于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进程,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1 政府行政效能建设的涵义

行政效能建设是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全面提升国家行政及其公务员行政管理活动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的工作。行政效能是行政效率、社会效益、民主政治、法治行政等因素的综合反映,体现在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中,是对全部行政管理活动的整体要求。行政效能的提高,必须以一定的民主为基础,符合法治行政原理的基本要求,在保证决策科学合理,并能够带来良好社会效益的前提下,通过提高行政效率来实现。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已是兰州市政府提高执行力、公信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当前兰州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改善政府治理,改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力度,通过行政机构的整合减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制等措施来提高行政效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其强调在民主、法治的平台上,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这是兰州公共行政改革的重要一步,对于实现立法民主、司法公正、行政高效的理想政府机构具有重要意义。在此过程中,兰州市政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辖区下的乡镇基层政府效能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2 当前兰州乡镇基层政府效能建设的主要问题

加强兰州乡镇基层政府行政效能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创造规范高效的政务环境、推进镇域经济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改进干部作风、顺应群众期盼的迫切要求。一年来,兰州市政府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乡镇基层政府干部理论政治素养和岗位业务能力较大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整体形象较大提升,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2.1 乡镇管理体制制约效能建设的整体提升

乡镇管理体制与当前效能建设存在一定冲突,特别是在某些具体事务的处理中处于矛盾状态,只有义务,没有职权,一旦管理就涉嫌越位,撒手不管又意味着不作为。乡镇政府是国家机构中最基层的政府机关,服务对象是本辖区内所有群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负有“两执行、一管理、二保护、三保障、一办理”的职能,这使得基层乡镇政府必须成为“全能型”政府,才能真正履行职责。然而当前乡镇的“权、责、利”关系并不对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特别是一些阶段性、临时性、突击性任务比较多,乡镇干部经常是“跑断腿,磨破嘴”。乡镇政府中农林、水利、计生、社保、建管等具有服务性质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的部门大多受上级职能部门直接管理,致使乡镇政府一方面要竭力完成上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交办的各种指标任务,另一方面又没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支配权限,本职工作难以完成,乡镇政府面临责任重、任务紧、执行难等多重困难。特别是欠发达的、依靠财政维持的乡镇,各个上级部门都是“大爷”,谁也不能得罪,摊派下来的众多责任目标不得不想尽办法去完成,本职工作开展面临经费、人力资源等诸多困难,经济发展更加举步维艰。

2.2 乡镇经济体制使效能建设效果不突出

现在乡镇的经济体制只能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无法保证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投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想要为民办点好事、实事,就得“跑”项目“要”钱,致使效能建设成果不突出。拿新农村建设来说,要求乡镇政府要强化服务理念,下移工作重心,创新服务模式,增强对“三农”的公共服务功能,发挥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把乡镇政府建设成为直接面对老百姓提供公共产品、社会治安等服务的实体性政府。但由于存在着中介组织不健全、资金和技术缺乏、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往往感受不到政府的帮助和引导,勿论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这就要求我们乡镇基层政府必须抢时间、赶速度,千方百计抓住稍纵即逝的发展机会,力争改变不发达面貌,实現社会公众的最大利益。

2.3 效能建设在干部作风建设上治标未能治本

一是干部思想不解放,创新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几十年,已习惯于传统思维想问题、办事情,不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主观能动性较差,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本领弱化。二是学习深度不够,自觉性不高。在效能建设中,组织了经常性的各种学习,但形式单一,深度和广度不够,乡镇干部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很少,视野不开阔,知识更新慢。学习自觉性不高,有的干部不能很好的结合实际去学习,面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驾驭能力不很强,难以更好的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尤其乡镇基层政府面对的是社会最底层的贫弱农民,开放的环境使他们有一定的信息获取空间,但他们自我发展能力不高,信息渠道相对狭窄,又缺乏一定判断力,很可能只能获取到残缺不全的信息,对国家政策、政府行政方式产生误解,加之他们社会地位不高,在办事过程中可能受到过某些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恶劣对待,使这些底层农民对政府和公务员更加不信任。三是创业精神和进取意识不强。有的干部在农村工作中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清,对农村出现的新问题缺乏深层次思想,工作方法肤浅,处理问题能力不够强。有的干部认为无权、无钱,就无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不能很好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上这些现象和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在公众中留下的印象却是极其恶劣的,短时间内很难消除。群众认为本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屡屡出现行为失范、品质失德的现象,对他们不再信任,以至于群众反映问题往往直接找乡镇主要领导,或者根本跳过乡镇政府,直接找到县级人大、信访等部门,还有群体性事件中参与群众已经不局限在直接利益关系人,有的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众也愿意参与其中,以此发泄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愤怒和无奈。这些不但降低了行政效能,而且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应进一步增强行政效能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3 进一步提高兰州乡镇政府行政效能的对策

政府行政效能建设在不断推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干部群众对高效办公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工作千头万绪,承载着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计划生育、义务教育达标等“一票否决”的巨大压力和各级各类检查评比,同时肩负着服务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要真正适应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展效能建设,转变服务理念,改进工作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水平,才可从容应对各种困难和问题,适应新的形势发展。

3.1 以权责统一为目标简化乡镇政府的职能职责

乡镇政府职能应该进一步简化,形成权责统一的职能设置,强化包括发展经济、提供服务、维护稳定、建设基层民主在内的四项基本职能,更加强调解决“三农”问题,一是制定科学发展规划,引导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二是向农民提供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三是及时了解民情,解决民困,化解社会矛盾,竭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加强乡镇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3.2 强化思想意识,转变工作作风

(1)强化发展意识。要按照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一人一技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增强解放思想意识。坚决克服各种形式的消极畏难情绪,激发干部敢试、敢干、敢创一流的超越精神,为突破发展注入活力、增添动力、凝聚合力。要在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发展重点、发展途径的选择上有所飞跃,突出主攻方向、突出产业重点。要多元发展、重点发展、规模化发展、产业化发展。只有在思想上不断强化发展的观念,才能带来思想的新一轮大解放,观念的新一轮大更新,力促乡镇工作的大调整,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2)强化“小政府,大服务”意识。乡镇效能建设主要是服务,主要是落实,主要是到位。具体说,要搞好五个服务。一要搞好政策服务。二要提供技术服务。三要提供信息服务。四要提供便民服务,推行延伸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等服务形式。五要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维权服务。

(3)强化守位意识。使乡镇明确该管啥,不该管啥,切实守好位,尽好责。比如要强化信访秩序的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的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大农保服务,加大农合服务,加大救灾救济服务等。

3.3 加强乡镇干部素质教育

(1)加强乡镇干部为农民服务意识教育。积极主动为民服务,把群众利益始终放在首位,想群眾所盼,解群众所忧,谋群众所需;始终把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作为决策第一信号和依据;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进行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教育,引导乡镇干部转变思想,开拓进取,拓宽视野,敢闯敢干。

(2)增强服务功能,强化干部培训。围绕农村政策,先进实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以短、专、快的专题培训为重要形式,大力开展乡镇干部技能转型培训。增强针对性,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什么人才少,就培训什么人才”。切实提高乡镇干部指导农民致富的服务本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3.4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完善行政效能监察机制

建立透明规范的运行机制,通过建立相应制度,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解决权责混乱、效率低下、管理无序、奖惩不明等问题。构建乡(镇)、村两级公共服务平台,将服务延伸到乡镇的每个角落,切实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建立严密完善的制度体系,优化办事流程,形成行为规范、有章可循的“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高效便捷的办事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压缩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加强电子信息系统在行政效能建设中的运用,通过电子监察,实现对行政机关及行政审批窗口的全方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在效能建设中要主动贴近服务,延伸服务领域。出台党员标杆管理考核细则、建立乡村党员公益服务日制度、村务质询监督制度等,着力构建“干部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长效工作机制。

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行政机关,它是党的农村政策的贯彻、执行者,担负着领导和组织农村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任,其行政效能的提高直接体现在农民收入增加,财政增强,发展后劲增大和群众生活质量提高上。因而,提高乡镇政府的行政效能对于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陈群祥.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思考[J].江东论坛,2006,(4).

[2]付庆一.行政效能建设是政府改革的重要实践[J].四川政报,2008,(2).

[3]白雪.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思考[J].大连干部学刊,2007,(6).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5篇

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超常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市上的要求,结合全镇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整体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高法制意识为了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干部群众法制意识,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传单、专题学习等形式大力开展了法律宣传,向全镇人民宣传、普及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强化了普法力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镇党委、政府利用每周二的政治学习及镇、村、组三级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各级干部学习了今年新颁布的《农业法》,退耕还林还草期间大力宣传《森林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计划生育法》、《土地承包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张帖标语等形式,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甘肃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等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镇民政办利用集市日,用广播及宣传材料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甘肃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兵役法》等进行了大力宣传;镇计生站利用集市日与计生干部下队的机会,深入开展《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散发传单、张贴标语160余份,出黑板报2期,举办培训班6期,参加326人次,组织镇、村、组干部和广大育龄群众共1300人参加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答卷,做到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长抓不懈,计划生育工作警钟长鸣;镇土管所对《土地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累

计播放广播10小时,张贴标语160幅,横幅2幅;镇兽医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畜禽防疫,大力开展《防疫法》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500余份,使《防疫法》得到了广泛普及;镇农机站除在集市日进行宣传外,还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甘肃省拖拉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镇农经站、财税所通过每月20日召开的会计例会,统一设置了涉农价格收费公示栏7块,发放农民交费明白卡2027本,进一步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镇水利站在3月22日的第十一届“世界水日”和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第十六届“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大规模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新颁布的《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张贴标语、散发宣传材料10000余份,并采取现场咨询的方式,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和全民节水、防洪抢险的意

识;镇综治委在禁毒日,先后共张挂大型宣传标语2副,张贴小标语200余份,广播宣传40余小时,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确保了我镇“无毒镇”、“无毒村”、“无毒单位”的成果。

二、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为了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具体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在镇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我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健全了制度,明确了责任,镇党委、政府继续严格执行《科级干部管理制度》、《文殊镇村务公开管理办法》、《文殊镇综合管理制度》,明确目标措施,并根据各部门业务特点,分别建立了各部门工作人员守则,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公开督促,以制度管人,其次是实行目标考核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年初,镇上与各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年中进行阶段性检查,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

1、•镇

政府按照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农业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和行业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了对贩运、倒换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机具等农资行为的管理监督,杜绝了劣质农资流入我镇,以保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做好田间纠纷的依法处理及加强田间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农田水利设施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节水工程,强化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三是加强林木管护,严格林木伐放许可制度,严厉打

乡镇行政体制改革范文第6篇

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纪行政,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

有责必问的原则;逐级问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从严治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

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

(一)问责事项

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医院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2.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医院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即:对医院和卫生厅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二)问责方式

1、(1)诫勉谈话;(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

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

(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并用。以上问责方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别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应从重处理。

(三)问责程序

反映情况存在的,由纪检监察室初步核实并向医院领导班子提出书面建议,由医院领导班子或者纪委书记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成医院调查组进行调查。

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室按照干部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向院领导班子提请暂停其职务的建议。

调查时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行政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调查工作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向医院领导班子提交书面调查

报告。情况复杂的,经过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调查报告应当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调查终结后,由医院作出行政问责决定。 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被问责人。 被问责的行政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领导班子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医院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1、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2、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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