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范文

2023-09-17

环境监察范文第1篇

摘要:环境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源和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保护环境,减轻环境污染,遏制生态恶化趋势,也成为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笔者从环境监察实行的必要性出发,就环境监察在节能减排中的作用做出了浅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实行内容。

关键词:环境监察;节能减排;作用

1 环境监察实行的必要性

对于我国来说,环境的形势十分严峻,造成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多的原因有很多,而国内许多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出现与环评阶段项目建设内容不符,环保措施和设施“三同时”落实不到位以及环保设施未能有效运行,造成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这些都造成污染物的减排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使得节能减排工作存在很多困难。基于这种现状,我们必须认识到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环境监察的实施将使得项目环境管理由事后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整个监察工作贯穿于项目设计、施工、试生产三个阶段,既为环境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也服务于企业,填补了项目审批到验收之间的技术空白,是对现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利补充。

2 环境监察对节能减排的重要作用

引入环境监察,可以使环境管理的工作贯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的始终,除了监视地表水自动监测数据、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现场视频信号巡视等。还可以起到良好的预警作用,根据值班电话、自动监测数据和现场视频信号等发现环境异常情况,及时向环境管理部门报告。另外,通过自动监控设施运行单位的日常管理,环境监测部门定期对自动监控设备的数据进行手工比对,根据监测和环保部门的定期考核情况,审核与判别自动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和逻辑性,确定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将以前存在的事后管理变为过程管理,从环境达标监察和环保工程监察两方面入手,确保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周围环境、污染物排放等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它也使政府强制性管理变为政府监督与建设单位自律和第三方服务相结合的管理,这既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需要,也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必经之路。因此环境监察做得好,污染物的排放就少,这样就达到了节能减排的作用。

3 环境监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1 主要目标

环境监察就是要按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其批复意见、设计文件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开展项目的环境监察工作,依据环评报告书和设计文件中提出来的工艺、总图布置、各项环保措施等,认真监督、管理、检查项目的工艺、总图布置与设备的复合性、各个环保措施的效果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实际落实情况,对项目中存在的那些不合环境要求的,环境监察务必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业主,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对于那些拒绝整改的业主,要上报相关的环保部门使其整改,确保处理和解决好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促使环保的“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为环保的行政管理单位提供可靠的验收依据,本着对社会民众负责的态度,确保项目可以按时顺利进行,确保项目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要求。

3.2 主要任务

(1)依据我国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对施工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落实的进度、可行性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施工前编制工好程环境监察工作的方案;

(2)积极协助业主根据项目的环境影响的评价报告书以及相关的批复要求,认真完成项目的“三同时”的工作要求;

(3)认真检查、监督项目的工艺、设备、设计图以及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环境监察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对于那些拒绝整改的业主,要上报环相关的保部门使其整改,确保我们的生态环境健康,确保环境污染可以做到积极地预防和治理;

(4)在项目进行的过程中环境监察要本着对业主认真负责的态度,如果工艺、设备等发生了重大变更或者出现了一定的环境问题时,环境监察单位应该积极的配合业主与相关环保部门进行沟通,使得业主能够严格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来达到环保竣工验收的条件;

(5)如果在施工中出现环评报告数据不准确,出现设计文件没有包含具体的保护措施,环境监察单位应该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积极协助设计单位和业主提出一定的善后保护措施;

(6)在工作中,环境监察单位一定要本着为环保行政管理单位提供验收的依据,对社会大众负责任,达到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积极的行动做好本职工作;

(7)认真做好环境监察工作的相关信息管理;

(8)环境监察应该采用巡检和旁站相结合的方法,对施工期间的各项环保设施认真的进行处理。

环境监察工作从根本上改变了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管理只注重审批和验收的哑铃型管理模式,实现了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管理,是环境管理的一次质的飞跃,因此在节能减排的工作背景下,我们必须完善并执行环境监察制度。

参考文献

[1] 程胜高,戴明新,安琪.工程环境监察发展生态及其与环境评价关系[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9:63-65.

[2] 朱静.中国环境监察的问题分析和对策讨论[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1,11:20-23.

作者简介:宋惠玲,女,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工程助理工程师;秦立栋,男,就职于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李永庆,男,就职于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环境监察范文第2篇

(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性。

(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

(3)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

(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

2基坑施工

(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2 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标志。

3脚手架

(1)须有脚手架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搭前进行交底,搭后组织验收。

(2)钢管脚手架应用统一管径,扣件连接,严禁钢木混用、铁丝绑扎。

(3)立杆应有垫木或底座基础,并有排水系统。

(4)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应大于1.5m,立杆应有纵横扫地杆。

(5)架子高度在7m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m,水平每隔7m,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6)剪力撑: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不大于60°,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cm。

(7)外脚手架距电力架空线间距:电压≤1kV为4m,1—10kV为6m。

(8)脚手板应满铺,板厚在5cm以上,探头板应捆牢。

(9)工作层外侧应有18cm高的挡脚板,要绑1m高的防护栏杆,下设安全网,架体外侧应挂设防护

(10)脚手架应设置登高斜道,斜道上应设有防滑装置。

(11)架体出入口和紧临架体的通道,应在其上设置防护棚。

(12)卸料平台不准与脚手架连接,并有限定荷载标牌。

(13)钢管脚手架四角应设置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装置。

4模板及支撑体系

(1)模板工程应有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2)对大跨度、大高度、大荷载模板及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附有支撑系统验算计算书。

(3)支撑立柱应垂直、稳定、下有垫木,立柱间距、水平支撑、纵横剪刀撑间距应符合方案要求。

(4)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方木宜用100×100mm,不得有腐朽或疖瘤占断面的1/3以上。

(5)制模施工是在2m以上高处时,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可靠的作业环境。

(6)制模作业面上的孔洞和临边应有完善的防护设施。

(7)模板及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应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5施工用电

(1)施工用电现场布置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用电平面布置规定进行。

(2)施工用电干、支线架设高度应符合:架空线高度大于4m,电缆高度大于2.5m(或埋地大于0.2m)。

(3)架线电杆、横担、绝缘子,电杆埋深等应符合规定。

(4)严禁使用老化、破皮、漏电的电线和电缆。

(5)施工照明应有专用回路,灯具金属外壳接零,室内灯高大于2.5m,室外灯高大于3m,行灯使用安全电压。

(6)施工用电变配电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室应有示警牌、配备灭火器、绝缘垫、绝缘手套等用品。

(7)配电箱内有标记,下引出线整齐,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8)动力开关箱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箱。

(9)用电开关箱应统一编号,安装位置适当,周围无杂物,箱体下边高出地面60cm,箱内闸具齐全,熔断丝匹配。

(10)用电设备,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11)施工用电统一管理,用电必须办理手续,严禁擅自乱接乱拉临时用电。

(12)施工用电管理人员和接电、送电、架线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6“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2m以上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在建工程外侧应采用合格安全网封闭;卸料平台两侧栏杆自上而下加挂立网;每两层楼面四周挂

平网;操作层下≤10m有平网;洞口边长>1.5m四周有防护栏杆,洞口下挂平网;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一道平网。

(4)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应有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阳台、洞口、通道、楼梯、楼层、屋面等临边有护栏(上栏杆1—1.5m,下栏杆0.5~0.6m)。

(6)通道及出入口上有防护棚。

7龙门架及井架

(1)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2)吊盘有安全门,二侧有挡板。并办理准用手续和产品备案。

(3)吊盘停靠装置牢固可靠,并有超高限位装置。

(4)钢丝绳完好,预防断丝、磨损、锈腐、拖地,过路应有保护。

(5)缆风绳竖向每20 m设一组,钢丝绳≥ф9.3mm,45°一60°角地锚。

(6)卷扬机要有地锚,固定可靠,绳筒保险装置有效,并搭卷扬机操作棚。

(7)架体垂直,连接牢固可靠,外包密目安全网。

(8)架体应有避雷装置。

8塔吊

(1)塔吊安装与拆卸必须使用具有安(拆)资质、安全许可证的单位和专业安装人员。

(2)塔吊验收须经有法定检测资质机构检验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后方可使用。

(3)塔吊安装与拆卸应有方案,并经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4)力矩、重量限制器,回转、变幅、行走、超高限位器以及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等均有效、可靠。

(5)塔吊与塔吊、塔吊与建筑物、塔吊与架空线路之间必须符合安全距离。

(6)塔吊应有接地、接零、漏电保护装置。

(7)塔吊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

(8)塔吊工作时应有上下指挥和规定的旗语。

9室外施工电梯

(1)施工电梯装拆应有专项方案,应由专业安装人员装拆。

(2)施工电梯须经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并颁发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3)电梯吊箱超高限位器有效、可靠,严禁超重运载。

(4)电梯底层四周设置防护围网,底层出入口上部应搭设防护棚。

(5)电梯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6)电梯操作室与各楼层须设置信号联系装置。

10各类施工机械

(1)打桩机。出厂证、准用证有效;设备完好,配置齐全,不准带病作业;超高限位装置有效可靠;作业区上空无高压线;电源线路无破损,有专用电开关箱;机上控制系统有效可靠;钢丝绳防锈、润滑良好;操作人员持证作业;机上挂有安全操作规程。

(2)木工机械(平刨机、圆盘锯)。安装验收手续;平刨机护手安全装置;园盘锯防护挡板、锯盘护罩;传动防护罩;每台机械有专用开关电箱,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3)钢筋机械(剪切机、成型机、冷拉、调直机、对焊机)。安装验收手续;传动部分有防护罩;搭设防护棚;冷拉、对焊作业区设有防护;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4)混凝土、砂浆搅拌机。安装验收手续;操作手柄保险装置;料斗保险挂钩;传动部分防护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及接地,漏电保护;搭设防护棚;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

(5)电焊机。设备检验完好;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焊把线接头不超过三处;线路绝缘良好,不得有破皮、漏电现象;焊机配有防雨罩;设有专用开关电箱;外壳有可靠接地、防漏措施。

(6)潜水泵及手持电动工具。设备工具检验完好,绝缘良好,设有专用开关电箱,有接零装置,漏电保护器。

11结束语

环境监察范文第3篇

1 环境监察的职能

根据《环境监察办法》的要求,在实践过程中必须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基础,结合教育和惩戒活动的具体要求,采用有效的监察形式。环境监察需要具备执法和守法的原则,各项程序要符合环境监测的系统要求。执法活动要和调查方式结合在一起,针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处理生态环境和相关污染事件,进而满足排污系统的整体化要求。环境监察要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的相关法律,采用现场监督的形式,对各项决算体系进行有效的分析。负责排污的部门要以系统的编制系统为主,对统计报表和相关数据进行有效的统计。参与污染治理项目的计划形式比较特殊,工作人员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做好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落实管理任务。

2 环境监测的职能

环境监测指的是检测影响人类和环境的各种物质的含量和排放量,掌握环境质量水平。基于环境监测的特殊性,在监测过程中要根据污染物的差异性,采用物理、生物及化学方式对环境质量进行检测。环境监测要符合优先检查和可靠性的原则,满足实际监测机制的需求。环境监测的职能比较特殊,在实践中要制定有效的组织形式和发展计划,组建直属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环境监测系统的具体化要求,构建有效的组织活动形式。根据编制环境监测报告的特殊性,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环境报告和监测信息,以环境网络为基础,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保证运行形式的有效性。在分析和评价环境质量的过程中,必须掌握相应污染物和污染源的分布特征,根据污染物种类和具体成分的变化,分析和预测环境质量。同时在后续发展中要为指导环境提供检查和活动依据,发挥职能控制机制的最大化作用。

3 如何协调环境监测和监察的关系

基于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的特殊性,在实践过程中受到环境行政部门的影响,要对行政范围进行有效的分析,根据不同属性的辨证关系,保证监察和监测机制的协调性。以下将对如何协调环境监测和监察的关系进行分析。

(1)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有效监测数据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相辅相成,存在必然的联系。由于辨证体监察方式比较特殊,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为后续监察体系的制定奠定基础。在监测环节必须对各类进行有效的审核,掌握信息数据的特点。在实践中信息本身需要具备有效性、完整性和代表性的特点,从侧面反映出监察体系的作用。如果环境监测数据信息无法得到保证,必然导致环境监察和执法成为无源之水,难以准确的执行法律法规。基于环境监察的特殊性,只有对各类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才能推动自身工作的顺利开展。环境监察是一项复杂的任务,在后续管理中要以监测职能为基础,从当前监测现状入手,按照实际发展格局的要求,将监测职能落到实处[1]。

(2)环境监测为环境监察提供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预防工作对环境监测体系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证环境监测体系的有序运行,必须提前规划任务,掌握环境监测和监察的具体化要求。此外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机制有一定的了解,对监督设备进行有效的检查,根据运行情况的要求,控制污染情况。要想获得相关结论,要利用环境监测部门的监测报告,对企业发展形势和污染指标进行有效的分析,结合排污的具体标准,对职能形式进行有效的分析。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如果做不到协调发展,则会导致环境监察无章可循,增加环境监测的难度。因此在了解环境监测的基础上必须提供有效的指导方式,保证环保工作的有序进行,进而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基础[2]。

(3)建立高素质的环境监察和监测队伍根据现有环境监测机制的要求,在实践中要以环保机制为基础,不断对管理队伍进行充实,发挥现有监督体系的最大化作用。环境监察工作人员要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掌握环境科学及现代化技术形式。环境监察人员除了具备专业知识之外,要不断提升自身工作经验,增加对环境监测和监察职能的了解。在当前环境监测过程中要以工作需求为基础,在实践中有选择性的吸纳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培养出高素质管理队伍,进而保证环境监察和监测机制的有效性[3]。

4 结语

基于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的特殊性,在实践中需要两者发挥不同职能体系的最大作用。此外环境监察要适应监测体系的要求,在短时间内获得准确可靠的数据资料。只有掌握环境监测的具体化要求,才能促进两者间的协调发展,进而推动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摘要: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具体管理中必须对管理职能有一定的了解,以确保环境监督的有效性。在本次研究中将以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职能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探究两者间的协调关系。

关键词:环境监测,环境监察,职能范围

参考文献

[1] 傅斌,张志宇,王爱华.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关系及协调运行[J].化学工程与装备,2011,07:237-239.

[2] 王文,李丹梅.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137-138.

环境监察范文第4篇

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0.5分)

1、行政处罚法规定,作为例外,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行政处罚罚款。但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A.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的 B.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不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 D.不适用听证程序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不属于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挑唆实施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 ) 。 A.三日内提出

B.五日内提出 C.七日内提出

D.十日内提出

4、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检查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A、工作证 B、身份证 C、表明自己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身份证明

5、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尚未构成犯罪的,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 A、不再承担民事责任 B、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C、行政处罚与民事责任折抵

6、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

A、主动消除危害的 B、有立功表现的 C、违法事实不清的

7、行政机关对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应当在()。 A、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B、1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C、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8、除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罚款也可以由()。

A、当事人直接交到指定的银行

B、当事人直接交到指定的行政机关

C、经行政机关领导批准,由执法人员收缴

9、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

A、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B、不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C、必须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10、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3 B、7 C、15

11、下列行为中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是()。

A、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两个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依据各部门的法律规范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

B、被处罚人继续实施违法行为,再次受到罚款的处罚

C、行政机关撤销原不当的行政处罚,作出新的处罚决定

12、违法行为在()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二年 B、一年 C、半年

13、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

A、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B、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

C、行政处罚无效

14、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

A、行政处罚决定不受影响

B、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C、行政处罚决定不受影响,但要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

15、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属于()。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转交送达

16、对于案情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决定()。

A、由执法人员决定

B、由行政负责人决定

C、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1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A、执法人员可以查封保存

B、执法人员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C、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

18、在填写处罚决定书时,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

A、必须写全称 B、不必写全称 C、既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

1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进行申辩的()。

A、行政机关可以适当从重处罚 B、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C、行政机关可以置之不理

20、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年龄是()。

A、不满14周岁 B、不满16周岁 C、不满18周岁

21、《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于()起施行。 A.2007年4月9日

B.2007年7月12日 C.2008年8月16日

D.2008年12月11日

22、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小时内上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A.2小时、2小时

B.1小时、2小时 C.2小时、6小时

D.6小时、12小时

23、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伤亡人数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A.10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24、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日。

A.60日、60日

B.30日、60日

C.60日、90日

D.90日、90日

25、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适当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日。

A.15日、30日、60日

B.30日、60日、60日

C.15日、30日、30日

D.30日、60日、90日

26、《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并每班井下必须确保至少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 A.15次、20次

B.10次、15次 C.8次、10次

D.10次、20次

27、矿井水害防治的原则是()。

A.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B.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C.防、堵、疏、排、截

D.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28、《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07〕95号)规定,矿井设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员不得少于( )人。 A.3

B.4

C.5

D.7

29、《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22号)规定,各类小煤矿必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人,瓦斯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人。 A.

3、

5 B.

5、6

C.

1、

3D.

2、5 30、《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22号)规定,要严格限定下井作业人数,其中核定能力小于6万吨/年的矿井,井下同时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

)人;核定能力6--15万吨/年(含15万吨/年)的矿井,井下同时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

)人;核定能力15--30万吨/年(含30万吨/年)的矿井,井下同时作业的人员不得超过(

)人。

A.20、30、60

B.30、60、90

C.

10、20、60

D.

10、20、45

3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或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8万元以下

32、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在协议中减轻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对从业人员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罚款。 A、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

33、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严禁爆破。

A、0.5% B、1.0% C、 1.5%

34、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时,必须制订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A、3%

B、4% C、5%

D、1.5%

35、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A、1

B、2

C、3

36、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爆破。

A、瞬发

B、毫秒

C、光面

D、定向

37、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体积超过0.5m3空间的现象。

A、1.0% B、1.5% C、2.0%

D、2.5%

38、检漏继电器应安设在馈电开关的()侧。

A、负荷

B、电源

C、动作机械

39、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

A、0.5%

B、1.0%

C、1.5% 40、矿井风流中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是(

)。

A、0.00025%

B、0.0024%

C、0.0005%

二、判断题(共35题,每题1分)

1、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应当是一个单位。(×)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认识的,应当回避调查或者检查。(×)

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必须停止执行。(×)

6、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

7、行政机关在作出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8、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只能书面申请,不能口头申请。(×)

9、财政部门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返还部份罚款,用作办案经费。(×)

10、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同时还必须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11、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统计直接经济损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为省属以下煤矿企业的,其直接经济损失经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后书面报组织事故调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事故发生单位为省属以上(含省属)煤矿企业的,其直接经济损失经企业集团公司或者企业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书面报组织事故调查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2、事故抢险救援时间超过30日的,应当在抢险救援结束后重新核定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与原报告不一致的,按照重新核定的事故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

13、因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事故,应当由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调查的,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4、事故抢险救灾超过60日,无法进行事故现场勘察的,事故调查时限从具备现场勘察条件之日起计算。瞒报事故的调查时限从查实之日起计算。(√)

15、事故调查中需要对重大技术问题、重要物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或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16、高瓦斯、突出矿井,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17、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若工作面距离过长,可以使用3台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掘进工作面供风,以保证工作面正常用风。(×)

18、突出煤层的突出区域、突出威胁区,在采取措施并认真落实后,可以采用放顶煤开采法。(×)

19、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采用放顶煤采煤法时,必须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燃发火的设计。(√)

20、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必须编制防治突出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

21、突出矿井在采取安全措施后,井下大巷可以使用架线式电机车运输。(×)

22、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未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23、所有煤矿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安装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4、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一次,保证系统准确可靠。(√)

25、新核准或批准的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矿井中高瓦斯和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必须布置专用回风井。(√)

26、根据《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目前未采用壁式采煤方法的生产矿井要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抓紧进行技术改造,并且在2008年底以前实现壁式开采。(×)

27、根据《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采煤工作面采用木支护的生产矿井,要抓紧进行整改,并且必须在2008年底之前淘汰木支护。(√)

28、根据《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要求,新开工的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采煤工作面禁止采用木支护,并且在2009年底之前淘汰金属摩擦支柱支护。(√)

29、《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意见》(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要求,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不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不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30、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政发〔2005〕10号)规定,年产30万吨以下的煤矿要有负责安全工作的副职,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从业人数的3%,最低不得少于7人。(√)

3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

32、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33、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存在谎报、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34、矿井瓦斯抽放工作由各级总工程师负全面技术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抽放瓦斯工作、解决所需设备、器材和资金;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抽放瓦斯工作长远规划、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抽放瓦斯工作面的衔接,做到“掘、抽、采”平衡;局、矿行政正、副职负责落实和检查所分管的有关抽放瓦斯工作;局、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抽放瓦斯工作负责;抽放瓦斯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局、矿财务、供应计划和生产环节计划。(√)

35、应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必须把矿井瓦斯抽放纳入到采掘工作面、采区、矿井设计中,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对瓦斯抽放工程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三、多项选择题(共45题,每题1分)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应当不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机关不得给予处罚的情形?()

A.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D.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

2、下列选项中关于行政处罚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行政处罚不成立

B.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C.行政处罚无法定依据的,该处罚无效

D.行政主体不遵守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的,该处罚无效

3、《行政处罚法》中体现处罚公开原则的制度是()

A.表明身份制度

B.裁执分离制度

C.听证制度

D.听取意见制度

E.告知制度

4、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对行政许可申请人和被许可人适用行政处罚()。

A、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申请行政许可的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C、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

D、拒绝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处罚有(

)

A.吊销营业执照

B.行政拘留

C.大额罚款

D.责令停产停业

E.劳动教养

6、除法律规定终局的行政复议外,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A.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B.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7、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无效的条件是()。

A、没有法定依据 B、未举行听证 C、未出示证件 D、不遵守法定程序

8、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可以给予()。

A、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B、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警告、罚款

D、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9、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直接送达 B、留置送达 C、邮寄送达 D、委托送达

10、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A、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B、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C、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D、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1、既不能设定行政处罚也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

A、军事机关 B、审判机关 C、检察机关 D、政党机关

1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哪几种情形,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B、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的

C、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D、违反行政处罚法第18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1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

A、申请行政复议

B、提起行政诉讼

C、提起民事诉讼

D、申请仲裁

14、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相当。

A、事实 B、情节 C、社会危害程度 D、性质

15、人民法院不受理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B、行政规章

C、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决定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16、行政处罚案件的检查措施包括()

A、抽样取证

B、证据登记保存

C、进行鉴定

D、勘验物证

17、下列关于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B、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C、委托方是行政机关,受委托一方可以是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组织;

D、委托方和受托方必须都是行政机关。

18、具备()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A、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

B、行政机关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

C、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D、行政机关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19、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与该组织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相关联

B、具备熟悉与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的正式工作人员

C、具备实施被授权实施的行政许可所必需的技术、装备条件等

D、能对实施被授权实施行政许可引起的法律后果独立地承担责任 20、煤矿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A、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含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

B、善后处理费用,含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赔偿费用;

C、财产损失价值,含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D、事故罚款

21、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B、事故类别,事故的简要经过,入井人数、生还人数和生产状态等;

C、事故已经造成伤亡人数、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D、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22、煤矿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经国务院授权由()组成事故调查组。 A、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B、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C、监察部等有关部门

D、全国总工会

E、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F、最高人民检察院

G、有关专家

23、煤矿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调查由()组成事故调查组。

A、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B、有关地方人民政府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D、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E、行业主管部门

F、监察机关

G、公安机关

H、工会

I、人民检察院 J、有关专家

24、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A、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B、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和事故类别; 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D、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事故性质;

E、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F、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5、事故调查组履行的主要职责有()。 A、查明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B、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类别、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隐瞒事故的,应当查明隐瞒过程和事故真相;

C、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D、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E、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F、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6、事故调查组组长履行的职责有()。 A、主持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B、明确事故调查组各小组的职责,确定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分工; C、协调决定事故调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D、批准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E、审核事故涉嫌犯罪事实证据材料,批准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7、辽宁沈阳瓦斯治理现场会议提出的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是()。 A、通风可靠

B、抽采达标

C、监控有效

D、管理到位 E、先抽后采

F、监测监控

G、以风定产

28、()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系统。

A、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B、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 m3/min; C、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D、年产量100-150万吨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min; E、年产量60-100万吨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min; F、年产量40-60万吨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 m3/min;

G、年产量等于或小于40万吨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 m3/min。

29、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执行的“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有()。 A、突出危险性预测

B、防治突出措施 C、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

D、安全防护措施 30、《煤矿瓦斯抽采指标》规定,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达到()。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Q,抽采率为Z。

A、5m3/min大于等于Q小于10m3/min,Z大于等于20%; B、1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20m3/min,Z大于等于30%; C、2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40m3/min,Z大于等于40%; D、4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70m3/min,Z大于等于50%; E、7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100m3/min,Z大于等于60%; F、Q大于等于100m3/min,Z大于等于70%。

31、《煤矿瓦斯抽采指标》规定,矿井瓦斯抽采率应达到()。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Q,抽采率为Z。 A、Q小于20m3/min,Z大于等于25%;

B、2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40m3/min,Z大于等于35%; C、4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80m3/min,Z大于等于40%; D、8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160m3/min,Z大于等于45%; E、16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300m3/min,Z大于等于50%; F、300m3/min大于等于Q小于500m3/min,Z大于等于55%; G、Q大于等于500m3/min,Z大于等于60%。

32、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是指()。 A、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B、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

C、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D、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 E、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33、瓦斯超限作业是指()。 A、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

B、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C、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D、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转不正常的。

34、“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措施”是指()。 A、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B、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系统,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 C、未采取“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的; D、未按照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35、“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指()。 A、1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或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而未建立抽放系统的;

B、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第

(二)项规定而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的;

C、未配备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管理、使用和维护的;

D、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36、“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是指()。 A、矿井总风量不足;

B、主井、回风井同时出煤的;

C、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能力不匹配的; D、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E、没有按正规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

F、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G、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H、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I、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安装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37、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A、未按规定缴存和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 B、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C、未保证国家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D、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

38、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规定处以罚款: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39、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0、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有下列()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申报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中组织审查验收的;

B、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规定采取措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

C、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组织、参与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的;

D、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E、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报告、应急救援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41、一炮三检制是指(

)检查放炮地点20m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A、装药前

B、放炮前

C、放炮后

D、打眼前

4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应采用三专供电是指( )。 A、专用变压器

B、专用人员

C、专用电缆

D、专用开关

43、机电设备保护接地的作用有( )。 A、减少人身触电电流 B、减少接地电流

C、减少产生接地电火花的能量

D、减少人的触电时间

44、电动机综合保护具有 ( )保护等功能。 A、过载反时限 B、断相不平衡 C、短路速动

D、漏电闭锁

E、接地

45、()可造成电动机过负荷。

A .电源电压过低

环境监察范文第5篇

1 对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概述

1.1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被认为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其监测的数据涵盖了湿度、空气、辐射等多方面内容。在工作中由于所针对的对象存在差异, 导致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等千差万别, 在开展相应的管理工作后, 能获取大量的基础性数据, 为开展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大量的基础性数据, 对环境治理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产生重要影响。

而在当前环境管理工作中, 环境监察是环境管理工作的提高与升华, 在工作中重视对“现场”、“处理”两方面的控制。在环境管理中要注意的是, 环境监察不同与一般的环境管理, 而是更多的强调对整个社会的环境污染现象进行监督、现场控制、处罚等, 是一种直接的、具体的环境保护执法行为。

1.2 两者的关系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都是在环境管理的统一标准下开展工作的, 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其中, 环境监测工作作为一种基础性工作项目, 可以为环境监察提供大量的基础数据, 保证环境监察人员能快速获取目标地区的环境资料, 并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方案。而环境监察工作的实施也为环境监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促使环境监测工作向高数据质量方向发展, 使所收集的环境资料内容更具有针对性。

2 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策略分析

2.1 建立完整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联动机制

对相关单位而言, 为充分发挥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功能, 需要在充分了解两者工作内容、工作方向的基础上, 建立一个全面的联动机制, 保证两者的功能都能得到有效发挥。

首先, 要确定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能范围, 保证两者相关工作人员都能对自身的本职工作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在建立联动机制中, 要基于两者运行要求, 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作用, 要求管理人员定期召开会议, 阐述下一阶段环境监测/监察工作的工作方向, 并在此基础上, 明确不同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 避免出现工作脱节现象。同时, 要重视对环境管理信息共享的研究。可以借助管理单位网络平台为媒介, 定时发布有关本地区环境管理的有效策略, 并在环境管理的基础上, 要求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人员对环境管理问题进行讨论, 并总结的环境管理思路, 并用于指导未来工作。最后对于环境监察部门而言, 需要将环境监测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针对性整理, 并整理反馈资料, 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环境管理平台上, 有助于安排后续工作。若条件允许, 可以要求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部门定期开展学术交流会, 保证工作透明度, 为强化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奠定基础。

2.2 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信息通报模式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信息通报模式是保证两者工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保证工作质量, 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信息通报模式, 及时向上级汇报, 以报表、文章的形式向上级总结本阶段环境管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并重点表明本机构在环境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还需要将基础性的信息数据一起上交到上级部门, 确保上级部门能针对本地区的环境问题进行统筹安排。

总体而言,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的通报信息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能真实反映当前社会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提高环境管理效果奠定基础。

2.3 建立操作性较强的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运行模式。

为保证运行模式的操作性, 要求相关单位在未来工作中能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工作责任, 并在了解岗位任务的基础上, 进行全面的信息协助与管理机制。例如, 在工作中要明确环境监察工作的工作内容, 能针对具体的环境管理问题进行监察, 并在当前环境监测数据的基础上, 全面明确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内容, 以实现人力与物力的高效利用。

同时, 考虑到人是开展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要素, 这就要求相关单位在建立环境管理运行模式的基础上, 做好工作人员的再教育工作。例如, 在日常管理中, 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人员的再教育工作, 鼓励环境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再教育, 并通过多读书、多讨论的方法强化自身工作能力;同时, 针对新员工较多的现象, 在再教育工作中, 要积极发挥老员工的作用, 鼓励老员工通过分享自身的工作经验, 提高新员工见识, 有助于新员工更好的投入工作, 保证工作质量。

3 结语

主要讨论了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相关问题, 并对其运行机制建设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总体而言, 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作为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运行能力对环境管理的影响越来越明显, 这就要求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能正确认识到本地区环境管理的现状, 并能根据运行要求构建相应的运行模式, 以强化环境管理能力。

摘要: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作为环境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管理能力对我国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因此需要重视分析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的关系, 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 保证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运行机制

参考文献

[1] 王文.加强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运行机制建设的几点建议[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工程技术) , 2010 (18) :137~138.

环境监察范文第6篇

近年来, 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普遍以日常监督执法为主要工作基础, 通过集中式的执法检查活动的方式, 借助公众和舆论监督的支持, 有效的推动者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但是就环境监察执法的现状而言, 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以往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造成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中国近年来的经济逐年呈直线式增长, 与其大量消耗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前期经济增长的方式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就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二是企业环境保护意识不高, 只为了追求片面的眼前利益, 故意偷偷排放废水、废气等污染源, 致使周边的环境恶化, 屡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甚至威胁到居民的人身安全。

三是在环境监察执法的过程中, 不法分子以身试法, 铤而走险, 以暴力抗击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进行。

四是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在这几年来, 群众对于环境问题的关注逐步提高, 在群众信访、上方的八大热点中, 环境保护问题就成为了其中一大热点。

二、当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 缺乏技术规范

我国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在执法的过程中, 要科学执法, 规范执法。而在当前的环境执法工作的进行当中, 屡次出现对于同一行为实施多种行政方式的现象。尤其是具有流动性作业的施工单位, 由于政府没有明确的执法标准, 致使各地区各自决定本区域的行政执法程度和方式, 而造成行政执法的混乱。比如对于建筑工地噪声的超标排污费的征收, 有的地区只是征收夜间的, 有的地区白天、夜间都征收, 甚至加倍征收, 导致执法混乱。

( 二) 行政处罚不规范

当前, 各地区针对环境保护监察执法办案过程中, 均普遍存在着不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案的情形。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 碰到上级领导打招呼、批条子时, 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法。还有对于某一具体的行政处罚不经集体讨论决定, 仅靠部分领导的主观臆断就去实施。而这些情形已经严重影响了环境监察执法的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 三) 地方经济保护主义的荼毒

个别地方之前靠粗放型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但是随后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严重阻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获取。因此, 个别地区为了经济利益的获取, 盲目引进重污染的项目, 一味的破坏环境, 严重危害了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环境执法工作当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 一) 不断完善环境立法体制, 强化环保法制意识

针对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 尽快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一是在立法上要主动明确各级政府和经济、工商、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的环境监察责任, 在主观上调动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逐步建立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二是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当中, 应当赋予环保部门必要的强制执法手段以有力的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 如查封、扣押、没收等实际权利, 从而树立严肃的执法形象。

( 二) 加强环保政绩考核, 促使政府切实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开展

各级政府要对于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质量负责, 更应该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执法。一是要主动加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教育法制教育, 通过领导带头学习, 主动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树立正确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二是要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环境保护审计制度, 实行环境责任追究制, 切实把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

( 三)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光靠政府的外部监督和企业内部的自律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开展是远远不够的, 公众要积极参与到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当中。因此, 我们要积极推进公众对于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 通过政府广开途径, 比如聘任环保监督员, 建立环境问题制度和环境保护问卷调查制度, 不断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确保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结语

要让广大人名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呼吸商新鲜的空气。这是对于我国环境保护提出的新要求。我们首先要正视由于粗放型经济发展给环境带来的损害, 针对当前环境监察工作当中存在的技术规范的缺乏、行政处罚的不规范和地方经济保护主义等问题, 积极展开环境监察执法的立法工作, 充分发挥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能, 努力通过政府、企业和公民三方面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我国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有效展开。

摘要:当前,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 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方面有了巨大的成就。同时, 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深, 导致我国依然走上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为了尽早摆脱经济发展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发展模式, 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本文通过阐述当前环境污染的现状以及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针对其问题提出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做法和建议, 以更好的指导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现状,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张昊.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工作问题和效能提升策略研究[J].科技与企业, 2014 (31) :94-94.

[2] 杨杰.关于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有效途径的探索[J].科学与财富, 2013 (3) :229-229.

[3] 曹光辉.强化环保执行力[N].中国环境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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