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须知范文

2024-02-01

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1篇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 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 1 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办理迁出登记

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2章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 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第3章 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第十二条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第十三条 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迁移条件: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迁入的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贷款银行的贷款证明;分期付款购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购房证明;

3.夫妻投靠迁入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与父母同住的,须提供其父母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办理本市小城镇户口的,还须提供进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申请表》的复印件(此批件由办理小城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办民警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仅供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使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其他投靠迁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附: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录

14个卫星城:

通州区通州镇卫星城,大兴区亦庄卫星城、黄村卫星城,房山区燕房卫星城、良乡卫星城,门头沟区门城卫星城,昌平区昌平镇卫星城(南口、埝头)、沙河卫星城,延庆县延庆镇卫星城,怀柔区怀柔镇卫星城(雁栖、庙城、北房),密云县密云镇卫星城、平谷区平谷镇卫星城,顺义区顺义镇卫星城(牛栏山、马坡),丰台区长辛店卫星城。

33个中心镇:

海淀区温泉镇,丰台区王佐乡,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第十四条 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2篇

【留学生落户北京条件】北京户口迁入条件 申请人才引进

主要资格条件

凡在北京市以下单位: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或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5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可以申请人才引进。

已婚应届研究生留京的特殊政策

依据《北京市人事局接收家庭有实际困难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的精神,如在京一方在市属单位工作,毕业生本人也在市属单位落实了工作,可由接收单位按照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一般程序上报,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进京过程中可予以优先照顾。

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北京市属单位)

如果具备北京户籍的一方在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按照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文件办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单位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外省市户口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海归求职网()-专注留学生海归求职培训辅导服务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无业;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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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3篇

2015年12月15日 购房入户所需材料(所购房面积在50平米以上才符合条件):

1、 申请人原地派出所证明(如带亲属入户须证明关系),原户口所在地计生办证明。

2、 龙丰计生办证明;

3、 写一份申请入记报告; 另外还需复印件(A4纸打印,另外须验原件):

1、申请人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书,银行按揭合同书,购房税务发票;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未满16周岁的小孩出生证等。

下面办计生证明(这个最可恶,我第一次听到时杀人的心都有,感到这是啥政府,天天说减流程,减个屁!!气还是气,在没有能力改变时,只能被压迫,所以还得照办呀!!) 计生证办理流程(老家是江西省):

(1)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领:个人计生证明表

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男方户口所在地村办:在计生证明表上盖章

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另开一份计生证明或在前面一份上盖章

证件:同上 (4)惠州计生办(龙丰计生办):惠州计生证明

证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小孩出生证明、

计生证明(前面办的,男女双方的都要有)、近期验孕证明(可当场验,但收费)、上户人1寸彩照

总结出要跑的办事地点:

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男方户口所在地村委——男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女方计生办——惠州迁入地计生办——惠州迁入地派出所——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惠州迁入地派出所

以上为我请假一天弄清楚的流程,现发出来给有需要的人分享一下,

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4篇

二,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5篇

看很多朋友到处在问如果迁深圳户口的问题,趁自己刚办还记得流程,把它记下来,以后有人问还可以看看

2018年过完年,我和老公就在想着大宝明年要上小一了,户口还没迁过来,到时上公办学校有没有问题。

其时2013年我们就开始想着要迁户口,因为孩子爸公司有指标,但是要跟公司签约六年,我们就考虑到时要换公司很麻烦(其实到现在也没换)一直拖到2017年,我们到处问附近上小学的家长们,看现在的学位到底紧不紧张,偶然一次问了一个宝妈,她家老大上小一,条件符合但是被分到民办小学(也没要学费),回家我就立马跟孩子爸说要迁户口,以防万一。就这样,孩子爸开始考试(学历不高分不够要考证),等到下半年证考了,提交申请预审都通过了,准备纸质材料(因为没经验,其实在预审的时候就可以去准备一些纸质材料,节约时间),这些搞完都到11月份了,孩子爸公司的人事老是不着急,说公司要搞年会了,很忙,等有时间再弄,这样一拖就12月了,结果去提交纸质材料,人家说他们公司的人事关系不在这个地方(他们公司搬过办公地方),两个地方踢来踢去,都不受理他们公司的户口问题。

就这样莫名其妙,什么都准备好了确迁不了户口,2017年一到政策又变了(关注的朋友应该知道),突然孩子爸的分数又不够了,去年考的那个证不积分了,一肚子火呀,考证花了那么多时间,又搞纸质材料又体检,突然什么都办不了了

孩子爸彻底烦了,搞这个都弄了一年多,他说不考了,不迁了,2017年过完年,我就天天在网上搜个人怎么积分入户,发现个人积分入户比以前简单很多了。

唠叨太多了语文是体育老湿教的,没办法,记流水账

我记得我是2月底测评的,超过一百分。

这个里面有官方的个人积分入户的详细流程 (可以了解一下,能少走弯路)

然后我就找代理机构,我也是在上面的网址里面找到正规的代理机构,正规的花钱少。

大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一个合适的代理机构,我当时选的就是离家近的龙华分部在深圳北站(到时要跑很多次的,选近的方便)

3月5日我把测评的结果提交到龙华分部,6日我就带着所有的证件原件去了,当时验了所有的原件,然后就是签协议,交了480米米,有发票。另外那里也可以验学历报告,因为纸质材料里要准备学历验证报告(如果不需要学历分数的话就没有这一项),验一个120米米,我当时学历和学位都验了(其实没必要,不要学位分数就不要验这个,浪费钱),我当时不知道,以为全部要验证,一张纸就一百多块

协议签了,学历也拿去验了,接着就是等结果

3月31日预审通过,4月1日学历验证报告出来

预审期间,我还去办了计划生育证明,去医院体检(节约时间哈)

来说说办计划生育证明这个肯定困惑不少家长,当初我也是一样哈

说话3月6日我一大早就带着所有证件去代理机构,上午就把在代理机构要办的事全部搞定(尽量早点去,要验原件还要签字搞什么的,另外大家要验学历什么的,最好先在家这边把复印件准备好,那里复印都是三块五块,贵死了,我没经验,在那里复印都花了好多钱,这些钱宝妈宝爸们可以省下来,像那些户口本复印都有要求的,具体的大家可以私下问我,因为我是提前复印好的结果人家说我复印的乱七八糟,没按他的要求又重复,五元一张)下午就直接去了龙岗区政府办了计划生育证明,十个工作日之后拿结果。

下面怎么办计划生育证明的还是从我老公办的说吧

某一天跑去街道办综合大楼,去办那个计划生育证明,所有的证件都带上

一咨询,人家说我没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先去户口所在地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以让家里的人代办寄过来),还说我有两个小孩的他们这里不管,让我先去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好了再去他那里登记信息。

我就打电话给我老妈,让她帮我在家里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直接找村妇女主任,关系好很容易,只要准备照片和钱就行了

等了几天拿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我又去街道办综合大楼,然后问我有没有查环查孕,没有的就要查,查完之后把信息登记进去,让我等三天再去街道二办

接下来就是去街道二办,好不容易找到了,NND,街道二办的人说他这里也不管2个小孩的,让我直接去区里,这不是逗我玩么

拿政府的人没办法,他说去哪我又得去哪,一路都没停,在街道二办拿了区里的地址又去找

到龙岗区政府那里都四点多了,进去马上问人在哪办,跑到二楼拿号,那个窗口人很少不用排队,把那些证件看一遍,然后就给一个回执单,十个工作日之后去拿

北京户口须知范文第6篇

1毕业后直接进国家各部委。这些单位人事归国家人事部直接管理,不受北京市进京指标的数额限制; 2让自己成为留京单列对象。目前,留京单列对象主要包括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本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中所涵盖的13个专业; 3尽快打入中关村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是进入“进京指标”相对宽裕的国企,然后跳槽。当然,想进入国家部委那种单位,成绩优秀是远远不够的,要有相当硬的“路子”。而后二者代价也相当昂贵,为了防止跳槽,很多企业规定了5年、8年、甚至10年的合同期限和高额的违约金。而且一般来说,既然给你解决了户口,你就不要再想拿到较高的工资,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先户口、后单位”,“先工作、后择业”的就业思路是比较稳妥可行的道路。但对公司的前景和自己在公司的意义都没有把握的同学,签约还是要慎重一些。

还有一条灰色道路——买一个进京指标,从而获得北京户口。由于享受“进京指标”的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市场化程度不高、规模有限但又需要新鲜血液,在单位本身的体制与管理机制不足以吸引人才的情况下,企业只能沦为提供北京户口的跳板。于是,很多企业开始“认命”,把指标变成商品。每年3月到6月,高校BBS上都会有大量贩卖进京指标的广告。通常3月便宜点,因为此时各企业还处在向人事局申报指标的阶段。4月底、5月初是交易高峰期,价格也随之增长。北京市紧缺的13个专业市价一般是“本科生3万、硕士生2万”,其它专业价格则高一些,特别是体育和艺术类专业。此外还有一种发生在用人单位之间的交易。当一家无进京指标的用人单位急需引进人才时,学生和用人单位在签署合同之前就已达成协议,双方各出一部分钱,由用人单位出面去购买进京指标。

如果不是应届毕业生则麻烦的多,但仍有多种途经可供选择。首先,可以办《北京市工作寄住证》,拿到此证可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北京市市民待遇。持《工作居住证》满3年,经聘用单位考核推荐,可申请办理北京户口。但要拿到这证或者你的职称要很高,或者你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在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即使拿到证,要想续签也是困难重重。根据北京市人事局2006年7月4日发布的通知,续签“绿卡”需要提供在京持证期间缴纳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三年共计36份,缺一不可。凡是收入不满1600元,没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就开不了完税证明,而绿卡持有者如果不能提供完税证明,到期的北京绿卡就不能续签。更糟糕的是,早年对于续签没有任何特别的要求。此外,就算你满足了所有条件,办好了所有手续,你申请办理户口依然会被无限期的托下去。因为要办转户申请,必须通过一项人才素质测评,测评体系现在还没有出台。这项政策此前也是没有提及的,什么时候能够出台也没有准确说法。很多家庭当初认为很快就能拿到北京户口,于是把孩子也接了过来。但细则迟迟不能出台使得许多孩子参加高考时报不上名,不得不回老家参加考试。

第二个办法是投资。根据《北京市促进私营个体经济发展条例》,私营企业可以办进京户口,这个办法以私营企业主的纳税额、在京经营时间、吸纳北京市本地务工人员的数量等为标准,保守估计折合人民币800多万。通常达到这个标准的人也用不着北京户口了。

相对便宜点的办法是利用北京市小城镇政策,只要在北京郊区的平原地区试点小城镇投资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在山区以及其他边远地区试点城镇投资25万元人民币以上兴办实业的个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小城镇户口,每户不应超过4人。规定还要求,除在试点城镇投资外,还必须在试点城镇购买商品房或拥有经批准合法自建的住房。有些地方的政策是让你先存50万,放在银行里5年不能动,就算你投资了。他们提供的房子都是20万到30万左右。但这个房子实际价值连一半都不值,不是为了办户口谁也不会买。房子买了还要交一些费用给镇政府和公安局。算下来三口之家大概要花100万。很多为了能让孩子在北京参加高考的家长都采取了这种方法,使得北京周边小城镇的房子一下子火了起来。

第三个办法是靠亲属,或者符合一些政策。比如父母中有一方曾是知青,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父母由北京到青藏高原地区工作、父母从事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的等等。但条件限制都相当严格。值得一提的是2003年 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只要父母有一方在北京,就可以随父或随母登记北京户口,但必须有北京的住房证明。所以很多人不得不在郊区买房,把市里的户口迁到郊区,再把孩子户口转进来。也可利用解决夫妻分居的政策,曲线解决孩子的户口,但门槛也不低。此外考博也是一条出路,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博士生毕业可以直接解决配偶的户口调京。

第四个办法是结婚,夫妻双方有一方在京拥有常住户口的应届毕业生是可以办理北京户口的。不是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只要娶或者嫁一个北京人,只要对方有房产,户口马上能够转到男/女方家里,5年/8年后自动转正。2005年还有一条“嫁给北京兵户口可进京”的新政策,规定北京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与外省市人员结婚生子的,配偶、孩子户口可进京。但这些规定,每一条都能让人倒吸一口凉气。

第五个办法是有偿户口对调,这种做法不合法,但颇有市场。具体操作手法不明。

第六个办法就完全凭运气了。见义勇为运气好的话是可以拿到北京户口的。1997年,在宣武区东滨河路某银行,保安员杨晓东勇斗持枪抢劫银行歹徒,挽回国家财产100万元,被批准户口进京;2001年,保安员、北京市劳动模范马京敏,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户口被批准进京。2005年,隶属内保局的保安员王洪娥因见义勇为而获得北京市户口。这种几率比中五百万还小。

怎样解决北京户口 解决北京户口8大途径

进京指标(应届生户口指标)是指由北京市的用人单位向北京市人事局申请的招聘非京籍生源应届毕业生的用人指标。进京指标多分配给国企和行政事业单位,其次是高科技单位,最需要人才的非公经济,如民企和私企却几乎没有进京指标,所以指标分配一直„不均‟

2001年,北京市出台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办法》,其中规定对以电子、信息为主的高科技单位的进京指标发布没有限制,他们可以根据自己不同需求,向国家申请进京指标,也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一定要提前做计划报批。北京海淀区人社局人士表示,“一些人才和企业之间实际上只是名义上的挂靠,没有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而户口、档案却在„空转‟。”

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里明确写道,“优先解决好符合首都发展需要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的落户需求”。2010年8月,北京市发布了《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提出到2020年,首都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成为世界一流的“人才之都”——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42%,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260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5%,人才贡献率达到60%。

解决北京户口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部分)、进入大型央企的重要岗位、随军等,由国家人事部解决户口问题。

2、应聘有进京指标的国企、高科技单位、高校等单位的部分岗位,由工作单位向北京市人社局申请解决户口问题。

3、考取能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社工岗位,并完成工作年限要求。

4、出国留学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归国两年内找到接收单位,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办理集体户口。

5、在京工作的博士后可不受指标限制落户北京(随迁家属需办理手续),由国家人事部办理集体户口。

6、夫妻投靠办理

7、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户,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父或母户口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8、符合“千人计划”、“留学生归国创业计划”、招商引资计划等北京市所规定的“特殊人才”的落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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