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评价范文

2023-09-20

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1篇

编号:2010年号

签发日期:2010年月日

接受人全称:

单位名称因投标项目名称需要,委托我行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在我行开立有基本结算账户。自xx-xx年2月18日开始,到xx-xx年2月18月止,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无逾期(垫款)和欠息纪录,资金结算方面无不良纪录,执行结算纪律良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客户部

编号:年号

签发日期:年月日

资信证明是由银行出具的文件,用来证明**公司或个人银行账户资金来往正常,在银行没有不良记录的文件。

由于是银行出具的文件,可信度较高。

资信证明,目前尚无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定义。理论普遍认为,资信证明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足以证明他人资产、信用状况的各种文件、凭证等。此类证明文件不论以何种名义、形式出具,核心是证明他人拥有某项资产、债权或具有何种程度经济实力等等。

(证明书接受人):

(被证明人)因(资信证明用途)委托我行(部)对其资信状况出具证明书,经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开立有结算帐户。自年月日开始,到年月日止,(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办理的各项信贷业务(有/无)逾期(垫款)和欠息记录,资金结算方面(有/无)不良记录,执行结算纪律情况(良好/不好)。

证明人声明:

1.我行(部)只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内,被证明人在我行(部)偿还贷款及利息、资金结算和执行结算纪律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我行(部)对本证明书所指明期间之前或之后上述情况发生的任何变化不承担责任。

2.本证明书只用于前款特定用途,不得转让,不得作为担保、融资等其他事项的证明。

3.本证明书为正本,只限送往证明接受人,涂改、复印无效。我行(部)对被证明人、证明书接受人运用本资信证明书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本证明书经我行(部)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5.本证明书包括中英文版本各一份,两种文字有抵触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本证明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本证明书的解释权归我行(部)所有。

中国建设银行行(部)(章)

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2篇

(一)手续费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按照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手续费收入额?是否全额入帐,并申报纳税?收取的凭单工本费是否计入收入总额?代发行国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是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向客户收取的业务手续费、代理保险等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是否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

(四)款第八项。

督导要点:

(1)了解手续费的性质; (2)了解手续费收取的依据;

(3)掌握手续费收取的金额,是否合理,有无不入帐情况;

(4)如有必要,抽查被收取对象,其支付的手续费是否与企业取得的手续费一致;

(5)查看“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会计科目,核实是否将上述收入全部结转当期损益。

(二)转让财产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是否发生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行为?金额是多少?是否按照税收政策规定计算收入,申报纳税?取得的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转让财产收入,是否按照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定收入额?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股权转让所得的确认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三)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督导要点:

(1)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转让财产的行为;有无转让合同或协议; 合同协议中的金额与账载金额是否相符;

(2)财产转让所得的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财产转让所得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申报的金额是否正确。

(三)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项目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对外投资的行为?投资金额为多少?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多少?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在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对会计上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投资收益与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存在的差异,是否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按照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定收入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八十二条;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督导要点:

(1)企业是否存在对外投资的行为,有无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金额与企业账载金额是否一致;

(2)企业取得投资收益确定所得的时间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有无存在不计或少计投资收益的情况。如有必要,可根据投资合同协议到被投资企业进行调查了解;

(3)通过“交易行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等科目核查。在债券投资类别上,严格区分国债和其他债券的范围,仔细核对其取得的应税债券利息是否纳税; (4)免税的利息收入是否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没有备案的不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四)利息收入项目

1、逾期利息收入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逾期贷款,逾期贷款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5日期间的应收利息金额是多少?有没有贷款合同?在会计处理方面是如何核算的?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方面是如何处理的?2010年12月5日以后,发生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是如何处理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确认问题的公告》(适用于2010年12月5日之后)。

督导要点:

(1)确认企业税收自查的逾期贷款利息金额是否正确;有没有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2)根据企业提供的逾期贷款合同,按照贷款额度抽取不少于五户进行实地查实,了解贷款逾期的真实性和逾期利息的真实性。贷款企业支付利息的会计处理金额与企业应收取的利息金额是否一致;

(3)通过核对贷款台账、贷款合同,并结合“应收利息”、“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记录情况,核实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全额并入收入计税。核对季度业务报表,核实是否将规定期限以内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根据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发生额,核对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贷方发生额,核实收回逾期贷款的利息是否并入收入计税。有无将贷款利息长期挂在“应付帐款”等科目,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问题。

2、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有没有贷款合同?农户的确定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每笔小额贷款的金额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是如何处理的?是否对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单独核算?是否与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了此项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财税[2010]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督导要点:

(1)企业是否对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单独核算;是否享受了税收优惠;是否已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确认企业在享受减计收入税收优惠的同时,是否还享受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小额贷款合同,按照贷款额度抽取不少于五户进行实地查实,了解小额贷款的真实性,农户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额度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等;重点核实贷款是否属于文件对农户概念的界定、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是否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金融机构是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等;

(4)通过核对贷款台账、贷款合同,并结合“应收利息”、“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记录情况,核实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全额并入收入计税。核对季度业务报表,核实是否将规定期限以内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根据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发生额,核对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贷方发生额,核实收回逾期贷款的利息是否并入收入计税。有无将贷款利息长期挂在“应付帐款”等科目,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问题。

3、央行专项票据利息收入 自查要点:

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应收利息是否按季预提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督导要点:

通过核对贷款台账、贷款合同,并结合“应收利息”、“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科目及其明细科目记录情况,核实利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全额并入收入计税。核对季度业务报表,核实是否将规定期限以内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根据中长期贷款、逾期贷款发生额,核对表外应收未收利息贷方发生额,核实收回逾期贷款的利息是否并入收入计税。有无将贷款利息长期挂在“应付帐款”等科目,不按规定及时结转收入问题。

(五)租金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对外出租固定资产等财产的行为?有无租赁合同或协议?取得的租金收入,是否按照税法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全额确认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督导要点:

(1)了解企业是否存在对外出租财产的行为;

(2)根据租赁合同或协议,确认取得的租金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3)查看“其他应付款”等往来项目,核实是否存在上述业务长期挂往来、未结转损益问题。

(六)接受捐赠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接受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行为?如有,是否按税法规定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是否按税法规定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自2010年11月27日施行)。

督导要点:

(1)调查企业是否存在该项行为; (2)按照合同协议调查落实金额是否相符;

(3)查看“其他应付款”等往来项目,核实是否存在上述业务长期挂往来、未结转损益问题。

(七)其他收入项目

1、资产溢余收入(如现金长款收入、存货盘盈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等)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资产溢余收入?在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按税法规定确认收入?非现金资产溢余,是否按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确定收入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

督导要点:

(1)调查企业是否存在上述行为;

(2)根据相关合同协议落实企业申报确认的收入是否正确;

(3)查看“其他应付款”等往来项目,核实是否存在上述业务长期挂往来、未结转损益问题。

2、各种补贴收入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取得各种补贴收入(如:政府补贴、财政补助或补贴、贷款贴息、保值储蓄补贴、股金分红补贴及助学贷款贴息、专项补贴的行为?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属于征税收入的范畴?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为不征税收入外,是否按税法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

(一)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财税〔2009〕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督导要点:

(1)根据税收政策确定企业取得各种补贴收入是否属于征税收入范畴;企业是否按税收政策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到相关部门落实企业取得的补贴收入是否全额入帐;

(3)查看“其他应付款”等往来项目,核实是否存在上述业务长期挂往来、未结转损益问题;查看“盈余公积”、“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等会计科目,核对取得的补贴收入金额,并与纳税申报情况比对,核实是否将补贴收入申报纳税。

3、其他收入 自查要点:

收取的职工考核罚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年末余额是否未做纳税调整未计入应税所得额?取得的各种违约金收入,是否未按税法规定确认当期收入?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性原因,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而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和处置相关资产收入,是否未按税法规定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国税函[2009]第1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落实企业收取的违约金的性质并确认违约金收入是否全额入帐并申报纳税;

(2)落实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补偿收入和处置相关资产收入是否全额入帐并申报纳税; (3)查看“其他应付款”等往来项目,核实是否存在上述业务长期挂往来、未结转损益问题。

(八)不征税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是否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是否单独进行核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财税〔2009〕8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落实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是否有拨付文件,是否单独核算;

(2)落实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是如何处理的,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九)免税收入项目 自查要点:

已作为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利息收入,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条件?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是否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税函[2010]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号);《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号)。

督导要点:

(1)落实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2)落实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是如何处理的,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

(3)查看认购债券业务台账、债券投资帐面记录、购买国债、金融债券、其他债券的原始凭证等资料,计算国债投资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并与纳税申报情况比对,核实免税国债利息收入申报是否正确;

(十)抵债资产处置项目 自查要点:

抵债资产当期发生额、结存额,是否有表外核算的抵债资产?持有抵债资产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抵债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 是否按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参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条)

督导要点:

(1)查看抵债资产当期发生额、结存额,是否有表外核算的抵债资产; (2)查看持有抵债资产期间取得的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3)抵债资产的处置收益(损失) 是否按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若处置的抵债资产为土地、房屋的,应依据转让协议、法院判决书、拍卖清单等资料,确认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扣除类

(一)无关的或不合理的支出

1、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自查要点:

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是否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在税前扣除进行了扣除?税前扣除项目中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例如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以及保险费等。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条第

(八)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督导要点:

(1)了解企业是否存在税前列支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成本费用支出和不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的行为;查看“管理费用”明细帐,有无存在应由个人承担的汽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以及保险费等费用在税前列支;

(2)了解上述支出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

(3)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是否进行了调整;调整的金额是否正确。

2、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以“无抬头发票”、“抬头名称不是本企业发票”、“抬头为个人的发票”、“以前发票”、“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 、“非法代开发票”、“假发票”、“伪造或作废的发票” 、“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开票单位与加盖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名称不符的发票”及白条为依据列支成本、费用的问题?金额是多少?是否进行了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国函〔1993〕1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国税发〔1993〕1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国税发〔2008〕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国税发〔2008〕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第二条第

(三)款第3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督导要点:

(1)了解企业是如何对此项内容进行自查的,企业的自查方法是否能够将此问题查深、查透; (2)组织人员核对一个纳税,落实企业自查是否彻底。

3、其他支出 自查要点: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税收滞纳金支出、赞助支出、罚金、罚款支出或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以及贿赂等非法支出,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督导要点:

企业是否发生上述支出并进行了纳税调整;企业对上述支出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否正确。

(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自查要点:

是否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是否与代办机构和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手续费的支付对象是非个人的,是否通过转账方式支付?手续费的支付比例是否超过了税收政策规定的5%?手续费是否按规定支付,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内部职工领取等情况?

政策依据: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督导要点:

(1)根据税收政策分析,企业税前扣除的手续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2)核实代办储蓄存款年平均余额、利息收入等情况,计算手续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从相关管理部门取得各协储员花名册,与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明细进行核对。抽取部分支付名单进行实地核实。将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明细、代办收贷手续费支出明细领取人与职工花名册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企业职工领取的情况。

注:手续费支出指信用社在办理金融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支出,包括代办储蓄手续费支出、代办收贷手续费支出、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支出等。

(三)准备金支出 自查要点: 提取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资产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是否提取了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除?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要求的条件?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是否按照税收政策规定的比例和公式计算?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进行风险分类后的比例计算提取并税前扣除的?经税务机关审批扣除的贷款损失,是否先冲减了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

(七)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财税〔2009〕64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9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效);《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执行)。

督导要点:

(1)核实呆帐准备金计提金额及税前申报扣除金额是否准确;

(2)自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中分别抽取不得少于五份贷款合同进行核实,查看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各项标准及要求。

(四)管理(服务)费支出项目 自查要点:

2009年1月1日起,是否按照经省级国家税务局确认的分摊方案列支省联社的管理(服务)费用?2008按照以前办法由省联社向基层社收取的管理费,是否在2009汇算清缴时对该收取的管理费与按照规定计算的可由基层社分摊的费用扣除额的差额进行纳税调整?除上述经确认的分摊费用外,是否还存在分摊列支省联社、市联社其他费用的行为?金额是多少? 政策依据:国税函[2010]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116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国税函[2010]180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2009上缴服务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0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函[2011]51号)。

督导要点:

(1)根据省局的批复,确定企业应分摊的省联社费用是否正确;是否按照应分摊的金额上缴;是否每年的管理(服务)费均根据省局批文列支;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

(2)根据企业会计处理的列支科目,调查其明细帐中是否有为省联社、市联社列支其他费用的行为;如有,是否有省局、市局的批复文件,是否应进行纳税调整。

(五)计算机网络中心建设费和运转费的支出 自查要点:

列支的省联社、市联社的计算机网络中心建设费和运转费,是否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批复的文件?是否超过了批复文件中列明的数额?列支的计算机网络中心建设费和运转费中包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否仍计提折旧并在税前申报扣除?

政策依据:鲁国税函〔2010〕181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购建计算机网络系统及办公场所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购建计算机网络中心、金库库房及办公场所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878号);《关于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0收取服务费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闽国税函[2011]51号)等。

督导要点:

(1)列支的省联社、市联社的计算机网络中心建设费和运转费是否均有省局的批复文件;是否按照省局批复文件上的金额税前列支并上缴;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计算机网络中心建设费和运转费所包含的项目有哪些?其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是否仍在税前计提折旧或摊销;

(2)根据企业会计处理的列支科目,调查其明细帐中是否有为省联社、市联社列支其他费用的行为;如有,是否有省局、市局的批复文件,是否应进行纳税调整;

(3)通过相关审批文件掌握计算机网络运转费用批准的上划额度,与信用社实际上划的金额进行比较,核实是否超标。

(六)工资薪金支出项目

1、工资薪金支出 自查要点:

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的支付对象,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合理性?其总额中是否包括了应列入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因税法按实际支付制与会计按权责发生制不同而产生的差异,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核实企业领取工资的人数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虚列人员虚列工资的行为,通过劳资部门提供的职工花名册以及综合部提供的临时工花名册核实职工人数,与领取工资的人数比较是否相符。

(2)核实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工资薪金确认的五项原则;工资薪金总和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范围,是否包括应列入职工福利费范围的项目;

(3)年末有无尚未发放的工资余额,是如何进行税务处理的。

2、专项奖金支出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根据信用社盈利与否,按规定比例计算提取专项奖金的行为?提取发放的专项奖金是否超标准在企业所得税前申报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十七条;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企业提取专项奖金是否有文件依据,是否属于税收政策规定的工资范畴;根据企业提取专项奖金的文件或相关依据,确认其计提基数、比例及计提金额是否正确,有无超标准申报扣除;

(2)专项奖金是否全部发放给其职工,有无余额,余额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七)职工福利费 自查要点:

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有无列支应由个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的行为?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是否先冲减2008年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范围)14%限额内税前扣除?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否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是否按本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范围)14%限额的实际发生数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根据企业“应付福利费”明细帐,落实其列支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有无其他费用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取暖及防暑降温费是如何列支的;

(2)年末有无余额,是如何处理的;2008年以前有无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是如何处理的;对照纳税申报表落实企业职工福利费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八)工会经费 自查要点:

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是否有《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否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范围)2%的限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国税函〔2000〕6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督导要点:

通过原始凭证核实工会经费是否取得工会的专用收据。

(九)职工教育经费 自查要点:

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范围?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是否先冲减2008年以前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不足部分是否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范围)2.5%限额内税前扣除?是否按本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该“工资薪金总额”为税法规定的范围)2.5%限额的实际发生数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国税函〔200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第四条;财税〔200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

(四)项。

督导要点:

(1)根据企业“管理费用”明细帐,落实其列支范围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有无其他费用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如:职工学历教育的学费等。 (2)年末有无余额,是如何处理的;2008年以前有无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是如何处理的;对照纳税申报表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十)各类基本保险 自查要点:

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是否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督导要点:

(1)核实企业计算上述基本保险的基数和人数是否准确,与领取工资的人数是否相符,根据其各项保险的计提基数与其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落实是否存在问题;

(2)通过劳资部门提供的职工花名册以及综合部提供的临时工花名册核实企业自查的各项数据是否正确;

(3)上述保险费是否真正缴纳,查看其资金缴纳的原始票据、记账凭证及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凭据;

(4)上述基本保险年末是否有余额。

(十一)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自查要点:

支付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对象,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是指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为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是否根据税法规定分别按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税前扣除?(工资总额为税法规定的工资总额)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财税〔2009〕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 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核实企业计算缴纳上述补充保险的人员是否为企业的全体员工,是否只为其中一部分人缴纳了补充保险;

(2)计算基数和人数是否准确,与领取工资的人数是否相符,根据其各项保险的计提基数与其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落实是否存在问题;

(2)通过劳资部门提供的职工花名册以及综合部提供的临时工花名册核实企业自查的各项数据是否正确;

(3)上述保险费是否真正缴纳,查看其资金缴纳的原始票据、记账凭证及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款凭据;

(5)上述基本保险年末是否有余额。

(十二)商业保险 自查要点:

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是否存在为职工支付缴纳商业保险费而在税前扣除的行为?是否存在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人员或资产缴纳商业保险费的行为?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督导要点:

通过查看原始凭证,核实是否存在不属于本单位的资产投保的情况,是否存在为单位职工参加其他商业保险的问题。如为私家车购买保险等

(十三)住房公积金 自查要点:

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标准?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建金管[2005] 5号《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与税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法为准)

督导要点:

(1)计算基数和人数是否准确,与领取工资的人数是否相符,根据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基数与其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进行比对,落实是否存在问题;其计提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是否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最高限额;

注:建金管[2005] 5号《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住房公积金是否真正缴纳,查看其资金缴纳的原始票据、记账凭证及相关部门开具的收款凭据;

(3)住房公积金年末是否有余额。

(十四)业务招待费 自查要点:

是否存在将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未准确归集,计入差旅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而未进行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业务招待费,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是否按发生额的60%扣除,并且未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国税函〔2009〕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督导要点:

(1)查看企业“管理费用”科目及相关原始凭证,落实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是否有计入其他费用的行为;

(2)根据企业纳税申报表及营业收入等账薄资料,落实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是否正确。

(十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自查要点: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中,是否存在具有不得税前扣除的赞助费支出?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在实行新税法后,是否将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发生的不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

(六)款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督导要点:

(1)通过损益表提供的营业收入本年累计数按照15%的比例计算扣除限额,比较损益表提供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本年累计数与计算的扣除限额,如果实际发生数超出扣除限额,应进一步与已申报调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进行比较,核实是否进行调整或足额调整;

(2)查看原始凭证,核实是否有不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列支的费用;

(3)2008年以前余额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十六)租赁支出 自查要点:

企业是否按规定正确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是否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是否按照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

督导要点:

查看相关资产的租赁合同,结合实地调查核实费用发生的真实性。

(十七)利息支出 自查要点:

利息支出的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对于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已计的应付利息是否进行了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督导要点:

查看损益表,业务状况表,成本核算表,利息支出、应付利息甲种分户帐,计提应付利息的相关凭证等资料,按照利息水平限定条件计算确定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根据提前支取的1年以上定期存款的帐务处理过程,确定已计应付利息的调整金额。

(十八)捐赠支出 自查要点:

对外捐赠支出,不符合或者不属于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符合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其他规定可全额扣除外,对于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是否进行了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会计利润。)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五)项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国发〔2008〕21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第二条第

(三)项;财税〔2008〕104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第

(二)项;财税〔2005〕18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

(二)项;财税〔2008〕16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5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布2008 2009第一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10]45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督导要点:

根据捐赠合同协议及接受捐赠者出具的凭证单据与企业的会计处理核实,确认企业申报调整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有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十九)贷款损失 自查要点: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贷款损失,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的贷款损失,在税务机关同意扣除后,是否先是冲减了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

政策依据: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五条第一至十二款;财税〔2009〕64号《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五条;《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督导要点:

核实确定企业发生贷款损失的各项证据资料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贷款损失扣除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二十)其他资产损失 自查要点: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按照税收政策规定扣除?

政策依据:财税[2009]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督导要点:

核实确定企业发生各项损失的证据资料是否符合税收政策规定;各项损失扣除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申报扣除的财产损失获得恢复或补偿是否在实际取得补偿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十一)固定资产折旧 自查要点: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是否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条件?是否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是否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各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是否在国家规定限额之内?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第二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四、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督导要点:

(1)查看固定资产台帐和卡片,核实每项固定资产的购置时间、入账价值、折旧年限、折旧率,是否存在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续提、补提折旧的情况。

(2)通过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计算的当期折旧额、净值,核实计提折旧是否保留残值。 (3)通过固定资产台帐与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的核对,核实是否存在不属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情况。

(4)通过固定资产卡片反映的固定资产价值变化情况与固定资产折旧明细表核对,核实是否存在评估增值提取折旧税前扣除的情况。

(5) 通过企业的会计报表核实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之和占净资产的比重,是否未超过规定的40%。

(二十二)无形资产摊销 自查要点:

税前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是否与税法规定标准确认的无形资产一致?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财税【2009】5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号。

督导要点:

根据企业的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核实是否存在税前扣除无形资产摊销费的行为?如存在,应根据税法落实企业无形资产的确认、计税基础、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发生不良资产置换土地情况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摊销价值和年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自查要点: 税前摊销扣除的长期待摊费用范围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条件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摊销期限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

督导要点:

根据企业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资料落实企业是否存在该项行为,如存在,应核实企业的税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二十四)员工服饰问题 自查要点:

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三、资产重组类

(一)不良资产处置 自查要点:

确认处理的不良贷款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是否发生不良资产置换行为,有无书面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书?不良资产置换是否发生损益,税务处理是否正确?置入的抵债资产是如何处理的,税务处理是否正确?

政策依据:财税〔2009〕5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金融企业相关制度规定。 督导要点:

(1)抽取部分不良贷款合同,要求企业提供不良贷款的认定依据(包括文件、资料等),核实企业不良贷款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2)对于发生不良资产置换行为的,要求企业提供书面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书以及发票等法律证据,以核实其行为的真实性,并确认置换的计税基础是否正确,资产置换时有无产生损益;

(3)企业置入资产是如何处理的,是自己使用还是对外出租,有无产生经济效益,有无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例如,取得使用权的置入土地,是闲置,还是出租或是自己使用,应将情况落实清楚。附件参见“

一、收入类第

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3篇

摘 要: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创新主体协调发挥以实现经济利润的能 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可分成8个方面:研究开发能力、产品效果能力、营销能力、生产能 力、创新意识、投入能力、财务能力和技术进步能力,通过8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 建立了评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指标体系并提出评价方法。

关键词: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层次分析法

企业的技术创新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方法是系统、全面描述和评价社会经济现象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对若干重大领域运用评价指标体系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估,在一些国家已经形成制度。 因此,建立评价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理论和指导 企业技术创新实践具有现实意义。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企业技术创新过程涉及的因素和对象十分复杂,因此,技术创新能力实际 上是企业整体的系统能力,并且是以产品创新能力、生产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技术创新能力 为主体,协调发挥以实现经济利润的能力。

(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根据企业技术创新内容的广泛性,创新过程的复杂性,以及创新影响的时滞性,对企业技术 创新能力的评价既要考虑企业获利状况等现实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企业产品竞争力增强和 市场状态改善等潜在的经济效益,还要考虑企业自身内在的创新能力提高与创新管理经验积 累等无形的经济效益。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坚持以效益标准、竞争标准和发展标 准为准则,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分成8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目标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A;准则层:效益标准B、竞争标准 B2和发展 标准B3;指标层:(1)创新意识C1,包括领导层月研究技术创新的次数C11、技 术创新规划和计划 的规定C12、技术创新的预测和评估C13、与国内外合作研究的次数和能力C14、现代化管理能力C15、技术创新的奖励机制或 条例C16和职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参与能力C17;(2)研究开发能力C2,包括研究开发投入强度C21、 研究开发人员构成C22、研究开发成果水平C23、研究开发成功率C24、 消化吸收能力C25和拥有专利数或成 果获奖数C26;(3)技术进步能力C3,包括技术进步水平C31、技术进 步速度C32、技术进步贡献率C33和劳 动生产率C34;(4)生产能力C4,包括生产设备水平C41、生产人员构 成C42、产品生产周期C43、 原料利用率C44、能源利用率C45和主要设备有效利用率C46;(5)投入 能力C5,包括外界对企业的科技经费投入C51、企业自身投入资金C52和生产资源的投入强度C53 ;(6)营销能力C6包括营销强 度C61、产品的竞争强度C62、销售组织网络C63和销售服务状况C64;(7)财务能力C7,包括承担财务风险 的能力C71、融资能力C72、投资回收率C73、销售收入成本率C74 和资金利税率C75;(8)产品效果能力C8,包 括从事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数C81、产品更新率C82、新产品开发费用和周期C83、产品市场占有率C84、新 产品收益率C85、新产品产值率C86、新产品销售率C87、新产品利税率C 88和名优产品产值率C89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说明

1.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是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这种意识是指自上而下,从领导到一般员工所 拥有的创新思想,创新理念;由此,时刻有的一种使命感、生存感、危机感和紧迫感。尤其是企业的领导决 策层的创新意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技术创新意识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需要在长期的 改革开放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特别是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和信息化的今天,创新意识对企业 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里均是定性指标。

2.R&D能力

C21指标可以用\"研究经费/销售收入\"来计算。C22指标用来反映R&D人员的素 质,可以用职称、学历来衡量,可用\"科学家与工程师之和/R&D总人数\"来计算。C23指标反映研 究开发 成果所达到的层次,不妨把它划分为4个层次:国外、国内、省内和企业水平,可以分别计 算各层次水平所占的比例。C24指标反映R&D机构的研究能力,可以用\"研究的成功次 数/研 究总次数\"来计算。C25指标反映企业非自主创新率、接受创新扩散的能力,可以用 强、中、弱三个档次来评价。C26指标反映的其实是企业的技术积累能力。

3.技术进步能力

C31指标是描述某一时刻的技术状况的指标。C32指标是不同时刻技术水平的变 化快慢情况。C33指标是指技术进步对产值增长速度的贡献,可用\"技术进步速度/产 值增长速度\"来计算。C34指标反映工人生产产品的效率,可用\"产品产值/工人人数 \"来衡量。

4.生产能力

C41指标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可以将其分为4个档次:20世纪90年代水平、80年代水 平、 70年代水平和20世纪60年代水平以下,然后在分别计算各年代水平的生产设备占总设备的比 例。C42指标反映生产人员的素质,包括生产技术干部和技术工人,前者可按职称( 高级、 中级和初级)来评价,后者可按技术等级(一级、二级和其他)来评价。C43指标反 映从初 始原料投入到产品完成所需要的时间,可用产品生产周期占同类产品的平均产品生产周期或 估计周期来评价。C44指标反映原料被转化的程度,可用\"产成品理论所需原料投入/ 实际 原料投入\"来衡量。C45指标反映能源使用效率,可用\"产成品理论所需能源/为生产 该产品 而实际耗费的能源\"来计算。C46指标反映主要设备的有效利用程度,可用\"平均有 效利用率或平均作业率\"来评价。

5.投入能力

C51指标反映外界环境(主要是政府)对企业的科技经费(包括设备投入价值)的投 入情况 ,可用\"外界对企业投入的科技经费/企业投入的总科技经费\"来计算。C52指标反映 企业 自身投入的能力,包括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其它。C53指标可用\"生产成本/新 产品的总价值\"来计算。

6.营销能力

C61指标可用\"营销费用/产品的销售收入\"来计算。C62指标反映营销及被市 场接受的难 度,用\"强、中、弱\"来评价。C63指标反映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是否畅通,用\"好 、 中、差\"来评价。C64指标反映企业现有销售服务的适应性,用\"好、中、差\"来评 价。

7.财务能力

C71指标反映企业所能提供的技术创新的规模、强度,用\"强、中、弱\"来评价。C72指标 包括自筹能力和借贷能力。可分别用\"自筹资金/所筹总资金\"和\"借贷资金/所筹总资金\" 来计算。C7指标反映技术创新的投资回收效率,可用\"当年回收资金/当年投入资金 \"来 计算。C74指标可用\"成本/销售收入\"来计算。C75指标可用\"产品利税/所投 资金\"来计算。

8.产品效果能力

C81指标可用\"从事产品开发的人员/企业职工总人数\"来计算。C82指标反映 新产品在企 业总产品中所占的份额,可用\"新产品数/产品总数\"来计算。C83指标反映产品研究 、开发 所需要的时间和费用,可用\"新产品开发的周期/占同类产品的开发周期或估计周期\"来评 价。C84指标反映企业创新产品的商业化程度,可计算其市场占有份额。C85指 标反映的实 际上是产品的附加值大小,可以用\"新产品净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来衡量。C86、 C87、 C88指标反映新产品在企业总产品中的所占份额,可分别用\"新产品的产值/企业产品 生产总 值\"、\"新产品销售收入/企业产品销售总值\"、\"新产品利税/企业产品的总利税\"来计算 。C89指标反映企业产品的品牌状况,名优产品可指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产品。 可用\"名优产品产值/企业总产值\"来计算。

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方法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实用的多维决策方法,它可以把不能量化的因素给予量化 ,把复杂的决策 问题表示为一个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利用人们的判断对决策方案进行排序;它可以把定性 和定量结合起来,具有实用性、系统性和简洁性等优点,特别适合在经济系统中应用。本文 即采用层次分析法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在评价指标体系结构中目标层就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准则层包括3个方面:效益标准、竞 争标准和发展标准,一级指标层包括8个方面:创新意识、研究开发能力、技术进步能力、 生产能力、投入能力、营销能力、财务能力和产品效果能力。首先,利用专家打分的方法, 构造判别矩阵,计算层次单排序和层次总排序,从而给出一级指标的权重αi=(i=1,2…,8)。其次,根据企业 的实际情况,由专家给出二级指标的实际得分值,利用加权平均的方法算出一级指标的实际 得分值bi=(i=1,2…,8)。然后,由式∑[DD(]8[]i=1a1b1算出企业技术创新 能力的实得分值。

三、实证分析

根据对某企业实地调研的数据和资料,利用上面建立的指标和方法,对该企业 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如下实证分析。

根据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方法,建立该企业的层次分析模型如图1。再根据构造的判别 矩阵,得出层次单排序、总排序和一致性检验,如表1。然后,根据对该企业调查的实际情 况,按照10分制,由专家给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各项指标的实际得分值后,加权平均算得C1、C2、C3、C4、C5、C6、C7、C8实际得分值分别为6、3、4、7、3、7 、3和6分。由此得出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综合评判结果如表2。

由表2可以看出某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总得分为4.8243分,换算成100制即为48.243分,其中, 较为好的指标分别是生产能力(占21.50%)、创新意识(占18.59%)、营销能力(占13.0 9%)、研究开发能力(12.59%)、产品效果能力(占12.01%)和技术进步能力(占11.76% ),较差的是财务能力(占4.57%)和投入能力(占5.90%)。

参考文献:

[1]吴林海.中国科技园区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J].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4).

[2]王莲花,李战国,赵铭钦,等.卷烟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方法的研究[J]. 河南农业大学学报,2001,(3).

[3]刘思峰,党耀国,李炳军,等.河南各时期技术进步贡献率测度[J].河南农 业大学学报,1998,(3).

[4]沈继红,施久玉,高振滨,等.数学建模[M].哈尔滨: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 社,1996.

Study on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city in Enterprises

WANG Lian - hua

(Basic Science College, 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zheng zhou 450002, China)

Key words: enterprises;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capacity; AHP .

(责任编辑:书明责任校对:育川)

收稿日期: 2002-11-20

作者简介: 王莲花(1964-),女,河南宁陵人,河南农业大学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应用数学和经 济管理研究工作。

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4篇

[摘要]从客观上来说,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能够为企业的高层管理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市场信息资源,更深一步地揭示企业的市场价值。文章通过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中的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结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实际情况,对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以期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

[DOI]1013939/jcnkizgsc201717253

隨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的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财务管理水平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在我国现阶段的发展中,针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研究却很少,导致在财务管理的指标设计和评价的方式方法这些方面都是空白。平衡计分卡在管理方法和管理思想方面相对是比较全面,因此,在对财务管理业绩指标进行设计时,可以以平衡计分卡的思想和原理作为基础,提高指标的科学性。

1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中的问题

首先,现行的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对国有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在现阶段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中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和其他部门的利益体现的很少,其体系的设置只是站在企业的角度。这样的评价体系不能够促进国有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发挥,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其次,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业绩评价需要拥有大量的知识,有着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有着很大的难度。一方面应当对客观的事实进行分析;另一方面还需要进行主观的判断。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应当建立和完善业绩评价体系,促进能够有效地反映出国有企业的财务情况。最后,国有企业的内部约束和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由于我国政治体制以及经济体制的因素影响,导致我国国有企业内部权利制衡机制不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很容易出现权利集中化这一现象。此外,由于还存在一些委托与代理的问题,委托人并不能够很好地监督代理人的日常行为,很容易形成代理人为了获得利益,而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造成一定的影响。

2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策略

21对现行的业绩评价体系进行革新和完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行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已经不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国有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必须针对现行的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革新和完善。在革新和完善的过程中,可以把层次分析法和平衡计分卡作为基础,构建一个健全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构架,确定各个评价指标以及明确业绩评价的实施过程。

首先,所有的指标应有其明确的标准值。业绩评价的标准值是通过经验总结而得。例如,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者岗位轮换的频次是多少以及各层次的学历比例这需要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的时代来判断的;财务部门对于国有企业内部其他各个部门提供的财务服务和保障的满意度的评价,是根据经验进行判断的;如果想要对企业的内部进行自我评价,应当对企业内部的各项业绩评价指标的标准值依据经验得出或者使用行业的平均值。其次,确定财务部门管理各个指标得分值和相对值。结合企业的真实情况给予各个指标项对应的值,能够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可以和相同行业的企业进行对比,针对具体单位的各项财务管理业绩指标的实际值和标准值进行比较,获取相对得分值。通过相对值和权重的相乘加总,可以得到相对应类别的值,再把各个类别的值进行加总,得出某一个财务管理部门的总得分,通过这样就能够针对一个行业的财务管理部门进行排序对比。最后,对评价指标进行明细的设计。在确定最后的工作流程后,应当对其评价的指标进行逐一设计。不仅确定一级评价指标(成本计算的流程、借款报销的流程、会计核算的流程、预算工作的流程),还应当设计出相应的二级、三级的指标。

会计核算的流程中,关于二级评价指标的设计应当严格地依据会计核算流程的设计原则,内容包含归档、编制报表、入账、会计凭证填制、审核、传递、记账等各个项目的评价指标。此外应当注意的是,三级评级指标是在二级评价指标的要求中进行更加详细的划分。预算工作流程需要对国有企业下属的各个部门进行考查,在其预算编制的过程中是否履行了部门的职责,是否严格地按照预算的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预算。因此,预算工作流程一级指标通常情况下可以分为三类、二级指标,下属的各个部门是否严格的依据零基预算的要求来修订部门分项预算,是否严格的编制建议方案,是否规范了财务管理部门组织编制的预算工作的程序。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其成本发生的次序、成本的动因、产品的种类等有着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在成本计算的流程过程中应当考虑到不同行业或者企业的具体情况。借款报销的流程应当分为借款过程控制和借款审批两个大的明细指标。

22加强权力制衡,完善和健全内部约束和监督机制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国有企业的内容很容易出现集权管理的现象。因此,国有企業应当加强权利的制衡,完善和健全内部的约束和监督机制,针对于高层管理的管理权力应从多个方面进行约束和牵制。另外,制度落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制度的制定很容易,但是落实起来很难,再好的制度如果没能够很好地落实那终将不能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应当结合我国国有企业的自身的实际情况,把制度的落实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寻找和革新新的方式、方法,制定可行性的措施,确确实实地把现实中的实际问题进行解决,使得墙上的各种制度和纸上的各种条款落实到实处。

23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应当集合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指标的设定应当能够体现出广大群众和社会其他部门的利益,依据此项标准对国有企业是否履行了社会责任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价。国企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有:国有企业对社会的贡献度;国有企业在运营的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破坏程度以及保护措施;客户的满意程度。

24对于会计代理、选聘和委派的制度进行严格的执行

在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想要达到预防财务管理中的漏洞,智力腐败的现象和行为,应当促进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水平的提升,加快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的速度,建立全面的现代化国有企业管理的约束和监管机制。然而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严格的执行会计代理、选聘和委派制度,并且逐步地实现会计电算化工作,能够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另外,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强化对集体资产和财产的保护,防止资金的托用和平调,确保资金的所有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没有发生变化。同时严格地去执行财务的制度,保证资金能够规范地使用,使国有企业各项目专项资金、公用经费能够按照其用途进行科学地使用,没有资金滞留、挪用以及挤占现象的发生。发挥账务核算制度的重要作用,对于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务的预算进行执行,及时地进行报账、对账、领表以及报表。严格按照收费的标准进行执行收费的审批制度和公示制度。财务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的各项内容管理规范合理,档案资料齐全;没有乱收费和乱支出的现象发生,能够经得起各级的审查。

25确定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的维度

一是服务对象的维度。财务管理部门清楚的明白所要服务的对象,应当提供何种价值的服务,这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的制定有著密切的关系。二是内部的流程维度。财务管理的内部流程维度的评价指标是根据服务对象维度的相关指标所制定的,需要建立众多的内部控制机制和核算机制、资金管理机制等。三是学习和成长的维度。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成长,促进财务管理部门的改进和创造更多的价值,只要体现在创新财务管理方式和手段的能力、准确地定位财务目标的能力以及内部人员的创新能力。

3结论

随着国有经济的发展,财务管理在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日益增强,由于目前针对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级的研究较少,财务管理业绩评价缺少有效的依據。因此,在国有企业的实践过程中,结合平衡计分卡和层次分析法的原理和内容,完善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要求,促进国有企业和社会责任的结合,构建科学合理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体系,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少良,李少猛,张艳业绩评价下的企业财务管理探析[J].经营管理者,2014(36):136

[2]修海涛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J].现代商业,2013(30):245-246

[3]陈艺恒企业财务管理业绩评价方法探讨[J].现代商业,2011(30:)226,225

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5篇

骏伯人力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

企业AAA信用等级

2010年4月13日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工作年会暨人力资源发展论坛在中山珠岛宾馆隆重召开,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华福周女士、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副主任宋晓梧先生、国际劳动组织北京局局长霍百安女士、中国劳动学会秘书长韩兵、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凤岐先生、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梁满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咨询中心主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秘书长陈俊传先生、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先生等领导和嘉宾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了《2009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公告》,授予中山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为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联系人:蔡小姐

咨询热线:130055533970760-23881633 (周六.日请打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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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用评价范文第6篇

6、探讨城镇化过程中突出问题解决之道、研究统筹城乡发展金融支持、讨论相关金融监管及政策支持等问题。省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宋文瑄出席论坛并做了题为《科学履行省联社职责 推动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主题发言。 宋理事长在发言中说山东省联社自2004年6月成立以来根据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立足山东实际理清思路积极创新科学管理高效服务有力推动了全省农信社改革与发展。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农信社存贷款规模分别达到6762亿元和5118亿元是2003年末的3.3倍和3倍账面利润从2003年的1亿元提高到2009年的50亿元整体发展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的台阶走上了稳步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在工作中省联社主要做到了四个科学把握突出了四项重点。 一是科学把握政策要求找准职责定位。在实践中山东省联社大胆探索不断总结进一步厘清了�6�5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6�6四项职能的具体内涵明确了职责边界。 �6�5管理�6�6就是管宏观和大局、管经营方向、管队伍建设、管风险防控引领农信社贯彻落实好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监管要求实现依法合规经营、持续稳健康发展�6�5指导�6�6就是引导推动农信社围绕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要求改革产权制度、组织形式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加快经营机制转换推进业务和内控全面发展�6�5协调�6�6主要是协调农信社法人之间、农信社与政府、部门、企业及其他社会经

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6�5服务�6�6就是在产品创新、科技研发、网络建设、信息咨询、资金调剂、支付清算、人员培训等方面搭建统一的平台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解决单个法人社�6�5干不了、干不好�6�6的困难和问题。四个�6�5厘清�6�6为科学有效履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科学把握改革导向明确履职目标。深化改革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农信社的稳定健康发展在于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是否有利于服务�6�5三农�6�6是否有利于农信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既是省联社履职的目标也是衡量省联社履职的基本标准。围绕提高�6�5三农�6�6服务水平山东省联社引导全省农信社坚持服务�6�5三农�6�6的经营宗旨确立�6�5面向„ 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6�6的市场定位�6�5跟着农民走围着市场转�6�6积极创新适应�6�5三农�6�6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 2 促进持续稳健发展山东省联社引导全省农信社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加快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改革创新步伐提高�6�5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6�6的能力指导全省农信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速度、规模与质量、效益等各方面关系促进发展质量的全面提升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是科学把握基层实际突出履职重点。基于目前农信社法人治理、发展能力等方面的差距省联社在不干预县级法人具体经营管理的同时将�6�5管方向、管制度、管队伍、管自律、管风险、管平台搭建�6�6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提高履职的针对性、有效性。一是管方向。在银行化、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建

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大方向是主流。服务�6�5三农�6�6是宗旨是基本社会责任。省联社要确保全省农信社任何时候都�6�5不偏向、不出轨�6�6。二是管制度。�6�5无规矩不成方圆�6�6建章立制是农信社稳健发展的根基。省联社要制定基本行业制度指导县级法人完善自身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三是管队伍。制度靠干部员工贯彻落实事业靠干部员工拼搏创造。省联社要管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员工素质为农信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支持。四是管自律。自律是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的前提和保证。省联社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的同时不事事干预包办代替注重发挥县级法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稳步提高县级法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五是管风险。风险管理能力是省政府衡量省联社履职水平的首要指标。省联社要把风险防范作为履职的重中之重指导农信社全面加强风险管控。六是管平台搭建。农信社实现跨越式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支撑平台。省联社要在资金结算、资金调剂、产品开发、计算机网络、信息咨询、行业形象宣传等方面为农信社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 四是科学把握市场规则提高履职水平。山东省联社注重坚持�6�5五项原则�6�6一是差别化原则。各县级法人组织形式不同经营状况、管理能力、风险水平等各异。省联社在履职中要坚持因社制宜、分类管理不能简单划一不搞�6�5一刀切�6�6。二是合规性原则。省联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职责做到依法合规尽责履职。三是规范化原则。根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科学制定履职规程做到履职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四是非行政化原则。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变

为以制度化、市场化手段为主从直接具体的管理转变为间接的行业性管理通过政策引导、制度约束、业务指导、示范推动等途径实现行业管理目标。五是寓管理于服务的原则。防止和克服以管理代替服务、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现代管理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高效的服务实施有效的管理。 3 宋理事长在发言中指出六年来山东省联社科学履行职责着重在�6�5引领方向建章立制真抓实干高效服务�6�6四个方面发挥作用有力地推动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取得了�6�5六大成效�6�6。一是改革发展方向得以全面确立。省联社积极引领全省农信社明确股份制、银行化的改革发展方向制定符合农信社现阶段实际的法人治理指导意见率先制定了监事会运行细则组织开展�6�5机制创新年�6�6活动加快经营机制转换。立足山东农信社实际前瞻性地提出�6�5一二三四六�6�6的发展思路争创一流金融机构的奋斗目标确立稳健经营、稳步发展的经营理念明确风险防范优先、注重经济效益和持续协调发展三项原则坚持面向�6�5三农�6�

6、社区、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加强信用工程、制度规范、电子网络、督查体系、员工队伍和企业文化六大建设。在上述措施推动下全省共有34家次县级法人获得山东省�6�5良好银行�6�6称号。二是服务�6�5三农�6�6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扎实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推行贷款证和贷款上柜台。目前贷款证贷款占农户贷款的73农户贷款需求满足率达74。推行�6�5三包一挂�6�6贷款管理模式开展支持万家小企业、百千万农村青年和妇女创业等行动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消

费贷款和社团贷款等业务扩大服务范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截至9月底涉农贷款余额达3918亿元新增涉农贷款占全省金融机构总额的95以上涉农贷款余额、新增额和农户贷款余额、新增额等指标连续多年居全国同行业第一位。三是创新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在全国率先开发推广了�6�5齐鲁惠农一本通�6�6业务将财政各项涉农补贴通过农信网络直接发放到户被财政部、农业部列入�6�5十一五�6�6规划在多个省份推广。开发了锦绣前程校园卡、齐鲁乡情卡、城市一卡通有效发卡量达到1300万张。开发了大联保体贷款业务探索贷款发放、管理、担保新机制。开发外派劳务贷款解决了劳务输出人员出国前期费用问题。创新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得到教育部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发推广农户、个体工商户、住房、汽车等消费贷款业务探索推行经营权抵押、担保基金担保、建立信用共同体等担保方式扩大了贷款营销范围。四是风险全面防控机制初步建立。以管控风险为核心制定发布行业制度办法500余项。深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制定风险管理机制建设3-5年规划实施业务条线案件防控机制和�6�5一岗双责�6�6制度有效提高了案件防范水平。实施审计问责制、�6�5查处分离�6�6等工作模式提高了制度执行力。实行大额贷款咨询、定期通报、风险提示、约见谈话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了大额贷款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和分类指导从严控制财务开支和固定资产购建。推行柜员制、会计主管委派制和事后监督系统逐步实现了对高风险业务的有效控制。创新市场化处臵和政 4 府贷款收购、优质资产臵换方式六年来不良贷款余额净下降518亿元。五是队伍素

质整体提高。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坚持逢进必考拓宽进人渠道建立内部退养、协议离岗和规范临时用工等多途径退出渠道专科以上学历员工比重由2003年的34提高到67。启动�6�5百千万人才工程�6�6三年内培养选拔百名高级专业人才、千名高级管理人才万名专业技能人才。强化高管人员管理六年提拔交流市县高管人员1328人通过转聘调研员、免职等方式调离领导岗位158人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占比由56提高到75。六是改革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在深化改革、资金组织、税费减免、不良资产处臵等方面出台扶持政策。六年来各级政府帮助农信社整体处臵不良资产313亿元减免各项税费65亿元。牵头与其他金融机构、拍卖机构合作搭建中间业务、理财业务、国际业务和不良资产集中处臵平台开发上线�6�5新一代�6�6银行信息系统加入了银联、人民银行的各种清算渠道构建了遍布城乡、连通全国的支付结算体系。六年累计办理资金清算业务2.55亿笔、金额36.8万亿元。省联社灵活有效做好资金调剂业务六年累计为109家县级联社调剂资金1500亿元缓解了部分地区支农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利率调整直接为县级联社让利6.1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困难社发展。 宋理事长在发言时最后指出经过六年的改革发展山东省农信社从一个弱小分散、经营落后、管理粗放、产品单

一、风险突出的银行机构一跃成为全省存贷款规模最大、营业网点覆盖面最广、产品功能日益健全、服务日益完善、风险可管可控的现代化金融机构实现了由草根金融向正规化、股份制的现代银行转变。山东农信也成为�6�5山东60年60品牌�6�6。总

的来看山东省联社较好地发挥了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能。但是受体制、政策、环境以及队伍素质、经营理念等因素影响省联社在履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问题和不足需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创新履职思路、方式、途径采取科学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省联社履职推动农信社持续健康发展。 严把“四道”关口 提高客户经理素质 桓台县农村信用联社重视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从选拔、教育、考核、监督等四个方面强化管理有效提高了客户经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好“用人关”严防道德风险。联社在选拔任用客户经理过程中既注重考察其市场营销和维护客户关系的能力更注重考察其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对信用社事业的忠诚度等。通过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使用思想道德素质优良、职业形象和专业素质 5 良好的员工担任客户经理从源头上防范因用人不当造成的风险隐患。目前共聘任客户经理110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98名。 把好“教育关”提高队伍素质。一是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纪、案例警示、合规意识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客户经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案件中汲取教训增强法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和合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是组织客户经理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培训根据客户经理应具备的条件和业务不断变化发展的需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业务培训为客户经理搭建一个相互交流、共同成长的平台进一步提高营销服务水平。三是深入学习《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各类规章制度使其知悉违规操作行为表现形式、相应处罚标准等内容确保依法合规办理信贷业务。

把好“考核关”提高履职水平。一方面加强客户经理业绩评价进一步完善客户经理绩效考核机制把客户经理遵守各项制度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客户经理的工资、绩效收入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的控制和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紧密结合起来切实调动和发挥客户经理合规操作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结合专业部门的定量考核和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内控部门的定性考核意见对客户经理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等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把好“监督关”防范信贷风险。一是严格按照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的有关规定对在同一服务区域范围内从事贷款工作满三年和需要交流的客户经理实行定期轮岗。二是加强客户经理履职行为的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三是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对贷款客户实行定期走访制度通过走访客户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对客户经理进行提醒。发现不符合任职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客户经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四字要诀”规范服务 全面提升农信社形象 为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规范提高金融服务水平5月份以来山东东平农村合作银行严格按照银监局和省联社的要求扎实开展了“维护市场秩序、优质文明服务月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组织领导求“快”。该行一是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部署落实、宣传发动等工作各支行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二是研究制定了《维护市场秩序、优质文明服务月活动实施细则》明确了活动指导思想、具体要求、活动安排等落实了工作职责强化了问责追究。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疏通了发现、梳理、解决问题的渠

道。通过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点6个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活动氛围。 6 上下联动宣传求“精”。该行在第一时间部署召开了“维护市场秩序、优质文明服务月”活动动员大会通过层层动员调动起全员的工作积极性并激发了客户的参与热情。为促进干部员工全面掌握银行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合规经营该行制定了活动月学习方案规定每个工作日下午600-700为集中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规定强化员工素质。同时该行加大宣传力度先后印发活动月宣传海报及宣传册20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8条张贴服务承诺60余处城区内网点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宣传使该项活动深入人心。 结合业务发展求“效”。该行紧紧把握当前业务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四个结合”切实做到维护市场秩序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与加强行业自律相结合。牢固树立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和公平竞争的正气严格执行各项银行监管法规和省联社泰安办事处制度要求遵守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狠抓合规文化建设。二是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相结合。制定了适宜的市场营销策略明确市场定位、细分目标市场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服务投入拓宽服务渠道改善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以更加细致周到的金融服务来拓展业务。三是与树立正确的经营模式相结合。积极推行集约化、精细化发展严格按照资金实力、信贷投放计划和监管要求科学把握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努力实现资产负债结构的合理匹配和均衡增长。四是与“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相结合。加大

普及金融知识工作的力度通过报纸、营业场所媒介及各类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和广大金融消费者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客观公正地介绍各类金融产品。通过金融知识的普及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现代金融常识和行业规范要求共同敦促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创建更加优良的金融环境。 加强监督问责求“严”。为确保活动月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实处该行领导小组采取网点巡视、电话询问、调阅监控录像等措施全面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实行日通报制度对活动月发现的问题该行及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至各网点主动曝光以促进问题的及时有效整改。该行面向社会群众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监督指示牌因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服务不到位遭投诉的员工经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查实后严格问责实行逐级负责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至经济处罚等处分且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防范五类风险 做好仓单质押业务 7 博兴合行为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缓解中小企业因库存商品积压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针对当地贸易公司占比大、部分企业资金流动性强、固定资产占比低且不易变现的现状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为山东金太阳矿业有限公司成功办理第一笔700万元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博兴合行重点从五个方面防范风险确保新业务稳步推进。

一、严控仓物风险。仓单项下质押物的正确选择是仓单质押贷款控制的首要风险关系到质押物的变现偿债能力。经过调查研究该笔质押贷款选择在陶瓷业适用广泛、近期价格处于上涨趋势且质量稳定、易于保管和处置的工业基础原料锆英砂作为质押物将仓物风险降至最低。随着业务范围的推广

将选择具有类似特征的钢材、棉花、化工产品等基础原料和待销售名牌家电作为质押物扩大质押范围。

二、严控“三单”风险。为防范化解风险要求仓单质押必须具备“三单”即仓单、质检单和保险单。仓单由经过考查具有仓储资质和监管经验的京博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保管人员和合行监管人员及借款企业共同签订质检由国家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山东工业陶瓷研究设计院进行检验且有合行人员参与抽样仓物则参加了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财产保险列明第一受益人为合行。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考虑到户外仓储的可能同时增加了盗窃险必要时增加反担保措施要求贷款企业或个人增加保证担保或将资产抵押给仓储公司将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严控贷款期限和质押比率风险。仓单质押贷款期限严格控制在仓单有效期内且不超六个月该笔贷款的仓单有效期和贷款期限均为五个月贷款到期日不超仓单到期日有效防止了随着时间推移产品价格波动和质量发生大幅变化引起的风险。同时规定如分期提货贷款到期日不超过提单分期提货的日期。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确定贷款质押率为66.7控制在最高不得超过70的范围之内增强了质物的偿债能力。

四、严控协议、合同签订风险。按照博兴合行仓单质押贷款具体操作方案取得“三单”后与出质人、监管人共同研究、完善并签订了“三方协议”——仓单质押监管协议及质押借款合同、仓单质押借款合同。在整个协议、合同签订过程中确保三方到场有关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完善相关手续控制风险发生。

五、严控仓物保管、价格波动风险。在建立驻企客户经理制度的基础上合行对质押的仓储物质和管理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实地

检查并及时登记《质押仓单项下货物检查表》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暴露、整改仓储公司则采取远程监控和现场监控相结合方式确 8 保了仓物安全。同时建立了仓物价格跟踪制度设立仓物价格波动登记表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跟踪和预测确保市场价格波动不跌于质押生效时价格的5否则要求借款人追加保证金或追加新的质押物。 由于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可采取包括流动资金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综合授信、银行付款保函等多个品种的多种融资形式具有快捷、简单、高效、灵活特点且资金流伴随着物流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其风险较易控制。此项业务的成功开办在缓解县域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同时有效促进了仓储公司企业的快速发展增强了博兴合行的市场竞争能力真正实现了合行、仓储公司和企业的“三赢”。 如何提高现场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目前农村信用社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审计监督职责越来越重要任务越来越艰巨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时效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如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审计任务成为摆在审计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重要课 未雨绸缪做好审计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做好知识上的准备。审计人员要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和新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自已的各类知识储备“高人一筹”才能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和分析问题最终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在每一个审计项目开始前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了解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被审计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运行方式和操作规程遇到新问题便可迎刃而解。二是做好工作上的准备。一方面要做好审计前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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