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

2024-06-25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1篇

1.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或城市群中, 在建筑实体之间存在的具有形态与特征的开放的空间体。它包括围合、界定、比例等要素。

2.城市公共空间在历史的变化发展中。因城市功能的发展, 市民生活内容的变化而产生发展变化。

3.城市公共空间是一个公共场所, 它为城市的健康生活提供了不同于户内私密空间的开放的空间环境, 是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活动的开放场所。

4.城市公共空间负担着城市的复杂活动, 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多种功能, 是城市生态及城市生活的重要载体。

5.城市公共空间是公共空间与城市的复合, 它受城市多种因素的制约, 要担当起承载城市活动, 执行城市功能, 体现城市形象, 反映城市问题等责任。

6.城市公共空间具有与生态、文化、美学、及其他各种与可持续发展的土地使用方式相一致的多种目标。

了解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理论问题后, 我们来看看城市公共空间的历史发展情况。在中世纪的时候, 城市空间表现出典型的封闭形态, 狭窄、蜿蜒, 以人的尺度为基础。这使得任何各种活动聚集到街道和广场上, 并鼓励步行交通和在户外逗留。在外人看来神秘莫测, 而对本城居民来说, 这样的城市空间却是熟悉、实用和现实的, 给他们亲切愉快之感, 并且与气候和场地条件相适应, 满足有限的交通, 更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公共场所。

文艺复兴时期的城市空间组织主要为形式主义的构成形态。宏伟的林荫大道和广场, 城市空间尺度加大, 普遍表现出更大的清晰度和透明感, 布局讲究严谨的几何构图, 体现着对社会和自然的有力控制。在这样的城市中, 人们觉得激动和振奋, 同时又感叹自我的渺小和无力, 然而这些原则的大规模的应用, 却带来了城市空间中作为富有活力的社会交往脉络的公共场所的退化。

18-19世纪的产业革命开始了机器工业化时代, 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彻底改变了城市的面貌。这个时候的城市降到了最基本和实用的水平, 城市的布局大多是最简单和毫无个性的方格网, 廉价的住宅是沿着这些格栅排列起来的千篇一律的建筑单位。这样发展起来的城市, 根本无暇顾及城市公共开放空间与城市市民的公共生活, 使得公共场所进一步退化了。

而现在的大都市, 随着大规模的旧城改造、高度商业化的运作、大拆大建的开发方式, 造成传统空间形式、生活肌理以及历史文脉的割裂以致丧失。市中心挤满了高层建筑, 原有的多样化空间不复存在;传统商业街逐渐被大体量的现代商厦取代;尺度宜人的道路、商市, 富于个性趣味、细部可观赏性可感受性以及与行人交流作用的街市界面不断消失;具有悠游步行情趣、往昔浓荫蔽日的林荫道以及人性的公共空间已难以寻觅。

城市是因为人的聚居才成其为城市的, 今天已成为人类的主要居住形态。关心人, 为人服务是城市的基本任务。正如路易·康所说:“思索有意义的空间, 并创造一个好的环境, 这就是你的创造。”如何处理建筑环境与人们心理效应之间的关系也成为了现代城市设计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而下面我们就要讨论一下空间对人的行为的影响, 并且如何来处理这些的问题, 即怎么来做的问题。

也许你会发现这样一些现象, 如果人们在一片一览无余的土地上设置一个笔直的突出物, 它就会成为引起高度兴趣的要素和可视区域的方向标识点。我们会被吸引过去, 围着它聚集起来, 并在其基面上休息。此微小的自然现象反映了人类固有的自我防卫的倾向。一个竖向平面或墙则能提供这种保护且意味着庇护。两个相交叉的竖直面增强了防御感。它们提供了一个人们可以退入的角落, 从那里可了望整个区域, 看是否有侵袭者或猎物。垂直面的增加可界定出更多的角落和空间, 它们进一步通过增加顶面覆盖来增加空间的控制。任何空间的垂直因素都能诱导人, 使人掉转方向、引人前进、使人停留、可为人接受且容纳场地所要求的规划要求。这类空间的尺度、形状和围合度是通过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界定空间的平面体现的。

而一个旋转的挂有座位的阜氏大转轮可把人吸引至近旁, 同时它也是游乐公园的象征。一棵斜坡上的古山毛榉树、图书馆的钟楼或游乐场地上庆典用的旗杆, 都可“解释”和引导一个人穿过校园。正如一个人可在一个接一个果岭的引导下, 在高尔夫球场上转悠。在广场的长椅边设置一棵树、一个石制喷水池、或一个装饰屏障, 人们会感到惬意, 只有偶尔才会感到广场这个巨大的空间尺度。一个突出于车行道的门廊好像就是在说“请进”, 蜿蜒的路边石在说“请跟我来”, 入口平台在说“到这里来休息吧”。

通过上面这些例子, 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人们总是会为那些适合我们自己需要的空间所吸引, 对于那些看来与我们想象中不相适合的空间, 我们会排斥它们, 或者至少我们对其不感兴趣。

某些空间是可以人为控制的, 人手臂的可及范围或轿车的转弯半径就能决定其尺度。而另一些空间则控制我们。弗吉尼亚的兰岭公园大道把我们有意识地带到悬崖边。另外在一些狭长的走廊中, 人类会如一只在茫茫天穹下的蚂蚁一样惊惶于自己的渺小。

因而结合人的心理受环境的影响的特点, 当我们在进行城市公共空间的环境设计时, 如果我们想创造一个有效的空间, 必须对其有明确的围合, 而且围合的尺度、形状、特征决定了空间的特质。开放、虚空和仅仅宽阔是不够的, 它可能导致空泛无物。

室外的空间的范围可以是无限的, 只受地平线的限制;或者他们也可以是有限的如两棵雪松之间的空间。塑造外部空间时, 设计者不像在建筑或工程设计中那样, 要受材料、形式和尺度的限制, 而可采用所有的人造材料及自然材料。海滨空间可回归自然, 有着贝壳遍布的海滩, 被冲击得纠缠交错的野生海葡萄藤、起伏的浪涛和灿烂的天空。景观路上由公寓大楼框出的复杂的城市公园空间、可进一步由切割石板拼花的铺装路、修剪过的紫杉、桶值的夹竹桃、旋转的黄铜喷水池、光滑的瓷砖和波光粼粼的水面等限定。而所有的外部空间, 无论是限定还是自由的, 都是由三个空间要素构成:底面、顶面和垂直的空间分隔面。

在这三个要素之中, 垂直面是最显眼且最易于控制的, 对人的影响也是最大的一个因素, 因此在创造外部空间的过程中具有最重要的作用。垂直要素是空间的分隔者、屏障、挡板和背景。垂直面容纳和连接着有用地区域, 可紧紧地控制围合它们, 如使用砌石墙体, 或更松散地用植被界定室外空间。

综上所述, 人类创造一个环境, 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人能够健康、快乐、舒适而又安全地生活。环境是人们情绪与情感的调节器, 是一种“创造与被创造的关系”, 人创造了环境, 环境对人又以潜移默化和暗示的心理效应的作用而又反施于人, 使人在环境的熏陶下被塑造。所以, 当我们在进行城市公共空间设计的时候, 我们所设计的环境必须能正确的诱导对人进行作用, 使人从环境中得到有益的启迪、富有想象地参与、民族的认同, 而从中获得满足。

摘要:本文首先从城市公共空间的本质入手, 介绍了城市公共空间的理论及其发展历史, 再逐一分析空间对人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城市公共空间的互动特性的研究, 揭示公共空间与城市、人、环境、以及自身的关系, 从而塑造充满互动性、关联性、充满活力的自上而下城市公共空间网络体系。

关键词:公共开放空间,空间形态,行为

参考文献

[1] [澳]乔恩·兰著.黄阿宁译.城市设计.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6

[2] [美]凯文·林奇著.方益萍何晓军译.城市意象.北京:华夏出版社, 2001

[3] [日]芦原义信著.尹培桐译.外部空间设计.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1985

[4] 刘凯敏.躯体觉与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计——以武汉市公共空间环境问题研究为例.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文.2005.11.3

[5] 黄春华.城市功能、结构与空间形态学研究之一基于功能与行为特征的城市道路节点空间形态讨论.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文.2003.04.28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2篇

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为了追求自己最大化利益, 违背自然规律、肆意破坏自然, 对环境和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和巨大的浪费, 人与自然关系变得严重的失调。

当环境污染得寸进尺而不被惩罚和重视的时候, 它像病毒一样的扩散, 制造污染的源头继而变本加厉, 恶性循环螺旋上升。在这个环境恶化的过程中, 我们共同在承担后果。当不同类型的流感在新闻报道里频繁出现, 当癌症和病痛发生在我们周围, 当雾霾笼罩在我们的上空, 当地震, 泥石流, 干旱, 传染病肆意的充斥在这颗星球上, 我们不得不思考人类的未来。

二、“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伴随着人类发展以来, 我们从崇拜自然、利用自然, 到征服自然。直到“人类中心主义”主义的出现, 人类仿佛是找到了强有力的支撑。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类作为自然进化的最高产物, 是自然价值的主体, 人类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需求和视角来认识自然, 可以随心所欲的改造自然;它强调人类在自然界中处于主体地位, 认为人是自然界的最高价值和绝对价值, 一切自然存在都应当为人类所利用和服务。诚然, “人类中心主义”在反对和破除封建神权观念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人与自认的关系上的片面性助长了人类无限度掠夺自然, 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 “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愈受挑战。

三、当代中国消费异化与环境恶化

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 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做出来卓越贡献。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取向下, 消费主义一路高歌猛进。消费欲望的满足和扩张逐渐成为了富强、民主、文明、自由、繁荣等一切美好价值的代名词。尽管当前我国的消费水平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当前中国社会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消费问题:

(一) 浪费性消费。

奢侈铺张性消费现象严重, 过度包装、逢年过节铺张浪费、请客送礼过度追求面子, 不惜造成资源的浪费。

(二) 非法性消费。

各种有关吸毒的消息总能见诸报端, 吸毒仿佛已然成为一种时尚;“嫖娼”、“包二奶”屡见不鲜;赌博、公款吃喝更是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三) 追求物质消费而忽视精神消费。

物质繁荣所带来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我们有目共睹, 纷繁的网上舆论场, 拜金主义喧嚣尘上, 各式各样的“炫富”充斥着我们的眼球;名牌、名车、豪宅是炫耀自身的地位和阶层的象征。

消费固然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GDP的增长, 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资源的大量耗费和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中心主义”下的发展和消费方式显然不能再为人类带来任何福利, 要解决消费与环境问题, 人类必须重新思考“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四、重塑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和环境观

在1960年, 美国著名的生物学家卡逊《寂静的春天》的问世引起了人类对环境问题的关注。今年的3月初, 柴静的一部《穹顶之下》纪录片也在网络上引起了一片哗然, 人类开始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

笔者认为环境问题根源于不合理的消费行为, 消费问题是环境问题的核心。诚然, 人口的膨胀、科技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及与之相关的政府低效或无效的管理是造成环境破坏和资源危机的直接原因, 但是, 更深层原因却是受消费欲望驱使的不当消费行为, 这是造成资源危机和环境恶化更长久、更本质的原因。因为无论是人口的膨胀、技术的更新还是生产的进步, 都与人类的消费息息相关。而解决消费问题的最根本方法就在于摒弃传统消费观念, 改变不良消费行为, 塑造科学合理的消费模式, 去除“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五、人类必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为了人类能够长久发展, 我们必须采取行动:首先, 改变观念, 去除“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以尊重和保护自然, 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同时, 政府要健全环境经济政策, 出台相关的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规制。探索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价格, 鼓励循环经济、清洁生产, 推动实行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最后,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提高全民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意识, 环境治理离不开每个人, 环境问题也不应该是少数的环保主义者个人的战斗, 改变消费方式, 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和环境观, 每个人都应该身体力行!

摘要:二十世纪中叶以来, 随着不断加快的工业文明进程, 人类拥有了急剧增长的物质力量, 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引导下, 人类掠夺式的开发自然资源, 植被破坏、土地荒漠化、大气、水环境不断恶化;资源枯竭、雾霾侵袭等一系列环境问题不断侵袭着我们的生活。在消费主义的煽动之下, 大量生产、大量消费, 政府所推崇、鼓励的扩大消费逐渐被人们异化,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已经被人类破坏殆尽。为了人类长远的发展, 我们应该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实现从过去“征服自然”向“保护自然”的转变, 理性认识消费与环境的关系, 去除“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取向, 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为子孙后代创造一个美丽的未来。

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环境问题,消费主义

参考文献

[1] 秦鹏.生态消费法研究[D].重庆大学, 2006 (4) .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3篇

【摘要】生态治理是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当前我国资源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求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开展生态治理。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把生态治理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既有利于推动生态法治化进程,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基本保障。

【关键词】生态治理 生态文明 依法治国

当前,我国资源能源日趋紧张、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以及生态系统逐年退化的严峻形势表明,建设生态文明首先要加大生态治理力度。生态治理作为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必须以法治为保障,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这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基本保障。

开展生态治理必须做到科学立法

完备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治理的必要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以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这对于加强生态立法、依法开展生态治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生态治理的主要对象是生态领域,涉及的却是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加强生态治理必须建立健全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治理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为生态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生态治理方面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早在1978年,中共中央在批转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工作汇报时即指出,环境保护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乃至生态治理等工作逐渐得到有效开展。我国既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生态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较为完备的生态治理立法体系,不仅是中国环境事业法制化的根本体现,在实践层面上,也大大促进了生态治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从而使生态治理得以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下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尽管我国有关生态治理的立法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仍然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第一,立法理念上,仍然存在事后弥补型的立法观念,并且对于生态的优先地位认识不够。这是环境法治建设工作中最为基础的一环,因此,需要予以改进。第二,基本法缺失,对于生态治理进行系统保障的基本法律尚未出现,更多的是各个领域的零散性法律,这就容易导致法出多方,执行困难。第三,配套法律不健全,尚未形成完善的生态治理法治体系。

针对目前我国生态治理的立法现状,以及对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予以保障的现实需要,未来,这方面的工作还需大力加强。在原有法制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完善涉及生态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以往的环境保护法律多为事后弥补式法律,今后,环境治理立法应更多地向预防式立法方向转变,积极推动人口资源环境以及生态和防灾减灾等方面实现立法,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生态治理的立法事业。

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包括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尤其指出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事实上,这就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即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以及行政手段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这也是开展生态治理的基本策略。建议将生态文明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高度,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推进环境权益入宪,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为解决环境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依据。只有转变思路和工作方法、以先进的环境立法指导思想开展环境法律体系建设,才能为生态治理提供正当的、合法的、科学的、有效的保障。

为了进一步完善治理领域的立法工作,我们还必须科学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的工业革命,既有过严重污染的历史时刻,也有着环境立法和治理生态的宝贵经验。在环境法治工作方面,国外的经验曾为我国环境立法提供过有益的启示,例如,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中就曾经借鉴了一些发达国家的有关立法经验。因此,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我国的资源环境立法是可以汲取国外的有益经验的。

开展生态治理必须做到严格执法

生态治理必须严格执行我国目前已经颁布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决不能在生态治理的过程中徇私枉法,侵害公众环境利益。

目前,在实际的生态治理执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甚至错误,执法程序不规范甚至违法。这是影响环境执法不规范、生态治理效果不显著的根本原因之一。第二,自由裁量权存在滥用现象。例如对一些开发园区或企业的监管不力,使之长时间处于监管失控的状态。第三,经济主体或公民对于环保行政执法认识不够,或有意逃避,甚至阻碍环境执法,从而导致一些环境执法操作困难。这些问题如果不正视、不纠正,开展环境保护、实施生态治理就无从谈起。因此,开展生态治理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

生态治理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这些问题,既有制度因素,也有实践因素。针对当前生态治理执法领域出现的问题,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第一,要确立和推行各级领导干部考核新指标。加强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破坏资源环境的行为。将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建立重大资源事件和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提升领导干部保护资源环境的理念,促进生态治理工作严肃开展。第二,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打击侵犯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违法行为。以往环境执法力度较低,对违规排污企业的法律震慑力不强。2013年,环保部对华北地区工业企业进行废水去向和污染物达标情况排查,有88家企业被处以罚款,罚款总额613万余元,平均下来,每家企业罚款还不到7万元。这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状,让排污企业肆无忌惮,在破坏生态环境的同时,不断侵害着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自1996年以来,我国环境群体性事件逐年递增,“十一五”期间,信访当中涉及环境诉求类的高达几十万件。环境群体性事件爆发的表层原因较为复杂,如,公民觉醒的环保意识与淡薄的法律意识的相互交织、公民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地方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与危机应对机制的不完善等等;深层原因在于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对于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尤其是生命健康的侵害。如何有效减少环境群体性事件,除了地方政府转变发展观、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以及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等以外,还要在法治层面下功夫。就是要加强环境执法的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建设长效机制。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亦强调要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2014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新的环保法。此外,在这方面,还应建立相关部门间协调平台,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建设。促进各项专项生态治理法律尤其是《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的应用。对于违反资源环境保护、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等务必进行严厉惩治,加强这一领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第三,加强生态治理进程中的执法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和司法部门要加强对于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责任制。尤其要加强对于环境执法活动的监督工作,排除对环境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环境执法腐败现象,使生态建设在有效的监督机制下开展,从而维护生态治理严格执法的客观环境。

只有加大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效度,才能真正落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开展生态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开展生态治理必须做到公正司法

公正是法治的基础和生命线。开展生态治理,必须推动生态治理司法的严格性和公正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让人民群众在环境法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实现生态治理的公正司法,必须加强和规范针对环境刑事犯罪的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以往在环境执法领域处罚畸轻畸重、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情况,在滋生司法腐败的同时,致使很多单位(个人)敢于铤而走险,忽略生态和公众利益,超标排污、在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违规采矿并破坏资源以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案例频现。因此,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提高处罚标准、明确违法情形、规范处罚幅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环境的各种行为。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规定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做了进一步完善,不仅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而且降低了入罪的门槛。为了确保法律的准确统一适用,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界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并明确了从重处罚的情形,从而有利于在依法惩处环境污染刑事犯罪的过程中,实现司法的准确和公正。

实现生态治理的公正司法,还要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公众参与,为民众维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通过建立专门的环境诉讼机制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大环境诉讼的受案范围,加强对于公民环境权益的司法救济。环境权益是涉及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利益,因此,必须在执法、司法以及社会治理等各个层面协同推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14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建立环境污染受害者公益诉讼制度,有利于保护其合法环境权益。同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并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其中规定,对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具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重大风险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依据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由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涉及人民群众的根本环境权益,因此,必须予以合法合理解决,避免行政权力过多干预,保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只有公正司法,加强环境法治的司法建设,才能在杜绝资源环境领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利益,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开展生态治理必须做到全民守法

有法不依,则生态治理难见成效。在不断完善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守法、知法理念,促进生态治理主体与相关经济运行主体和公众依法行事,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的环境权益。

就政府来说,必须依法开展生态治理,为全民守法营造积极的客观环境。政府作为生态治理的主体,要积极维护生态治理的法律环境。同时,要正确处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正确认识行政命令与经济手段的关系,尽管生态治理需要政府的科学规划与规制,但是,政府仍应扮演好其“敲钟人”的角色,应以市场经济手段为主,行政命令为辅,促进相关主体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下自觉、有序地运行,形成经济发展、社会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氛围。第二,积极贯彻《行政许可法》,在法制轨道内行使行政权力,避免权力滥用。领导干部要在学法、知法、守法方面起表率作用,决不能知法犯法,甚至阻挠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政府应带头贯彻执行相关法律,在相关领域,如办公空调、用车、办公设备等,要本着节能减排的原则进行使用。此外,在政府采购方面,要积极推行绿色采购,避免重复性采购、浪费资源等现象的发生,在节能减排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第三,积极营造守法环境,着力解决当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难题,严肃查处破坏资源环境者的行为,保障守法者利益。只有在法律体系内依法行政,才能为生态治理提供稳定的政治保障。

就经济运行主体来说,必须依法开展经济活动,为生态治理提供良好的经济环境。法律是促使外部问题内部化的最佳途径,严格依法行使可以避免环境问题外部化的出现。经济主体同生态环境关系密切,后者为前者提供各种资源以及新陈代谢的场所,前者的行为直接影响后者的质量。经济主体是生态治理的关键,对生态治理的成果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因此,经济主体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运行,依法开展经济活动;贯彻生态理性于经济活动之中,积极进行技术革新,开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新技术并应用于经济活动当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知法守法是根本,也是经济主体开展活动、实现持久发展的保障。目前,尤其是要防范由于经济运行主体违法经营带来的环境污染所引发的环境群体性事件,政府不能充当违法经济主体的保护伞。

就公民个人来说,必须知法守法,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生态治理的社会环境。一方面,公众知法守法,有利于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氛围,对于法律秩序的形成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我国资源人均占有量极低,公民的资源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对于生态治理来说极其重要,这是公德层面的;如果公民能够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在法律层面上做到人人自律、人人守法,则生态治理就具有了良好的民间基础。另一方面,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对于政府生态治理意识的培养、生态建设能力的提高也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促进公众守法意识以及环境保护理念的树立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就需要将相关法律纳入到普法教育和素质教育中,提高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法律意识。教育主体应是多元的,教育内容应是立体的,教育方式应是现代化的,从而为生态治理提供良好的社会土壤。

全社会都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是生态治理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只有政府、企业和社会(个人)都能够做到知法守法,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有意识地维护生态环境,生态治理才能够顺利、有序地进行。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对于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发展目标具有引领和规范作用。可以看出,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依法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代。这要求我们在开展生态治理的过程当中,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依法治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从而不断增强生态治理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谋求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生态共享问题研究”成果,项目编号:FRF-BR-14-017A)

责编 /王坤娜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4篇

科学普及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基础科学的普及和与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科学的普及。我以从事经济生态学研究与科普工作30年的体会,认识到科普如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促使科普永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1经验

我原来是搞植物学和微生物学教学工作,因此,所写的科普文章和著作都是有关基础生物学的内容,虽然对大、中学生和老师在这方面的提高有一定作用,但是对整个科普事业作用不是太大。

自从1980年开始,我和我校周纪纶教授一起在国内创建经济生态学新学科,我们不仅在校内外开设经济生态学课程,并且研究内容既有理论探讨,也有紧密联系生产实践的内容,并将这些内容以录像片形式进行宣传。这个录像片曾在校内外放映50多次(以校外为主)。我们的研究成果不仅在学报级杂志发表,而且很多成果在科普杂志发表,由于我比较重视科普工作,所以在我参与撰写的30多本著作中大约有1/3属于科普读物,即使在我撰写的教科书和专著中,我也尽可能注意到普及性。

2问题

2.1 如何引起各级政府领导重视科普工作

在我国实行的政治体制下,如何促使各级领导重视,而且需要有实际行动。我认为基础学科应由中央教育部门和科研部门订出规划将科普工作纳入规划和具体计划,对于地方各级领导,则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选择有关项目进行科普工作,用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2.2 提高科普成果的评价与价值

从当前情况看,一个科普成果的投入和产出的价值差别太大,前一时期科普成果不能作为评职称参考,这样会影响作者参与。

2.3 改革基础教育发展方向和内容

当前教育方向指引的是应试教育。中、小学生很少有时间看科普读物和参与科普活动。所以,必须真正改革教育内容,促使教师利用科普手段,使学生有时间和兴趣参与科普活动。

2.4 增加科普手段,提高科普成果质量

当前国内一些科技馆、水产展览馆等收费昂贵,严重影响中下层居民子女参与,政府应介入。

科普内容与成果如何适应读者的年龄,文化水平和兴趣是国内科普读物存在的重要问题,有些院士写的读物读者并不欢迎。一方面要动员科研人员关心科普,另外,也可学习国外,培养科普读物专职写手,关键是政府在这方面要有资金和出版渠道的支持,培养有关人员的兴趣和写作能力。

本人曾编写《图解现代生态学入门》,虽然出版社和作者曾花很多精力,但是由于读者对象未选准,也因为发行渠道不通畅,因此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一本《国际大都市的生态环境》因为内容紧扣近来国内外形势,并且读者对象较为广泛,所以较为读者欢迎,但是由于书价较为低廉,未能受到出版社重视,至今未能出版第二版。

2.5 经济生态环境问题迫切需要科学普及

我国近30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取得很大成就;但是与此相应的,生态环境受到很大损害,关键是经济与生态矛盾严重,未能取得协调发展。因此,除制定国家政策外,还需要在全民(尤其在地方政府领导和企业家中)普及经济生态双赢理念和科技知识,不仅要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更要总结与普及切实可行的经济生态持续发展的经验,使有关单位与人员感到有例可循。

3展望

近年来,我国的科普工作有很大发展,单从少儿读物看,种类和数量也很多,但是缺少规划。所以从全国看如何做到民间和政府相结合,对科普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调查和规划看来还是当务之急。

作为上海科普作家协会的成员,我要提出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会的工作,尤其向(文学)作家协会学习,加强与政府、企业的联系,学习作家协会一些运行机制,如是否有可能设立一些专职写作人员(一定时间),或者对退休专家在经济和出版渠道方面予以支持,籍此创造一些适应读者需要的精品(关键是要与政府和企业家的支持)。

科普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民间力量共同努力。在规划、协调、经费、法规、手段等方面统筹兼顾。特别要提一下,现在青少年对网络方面的活动十分有兴趣,在这方面创造一些经验应列为重要内容。

在总结科研成果同时,拍摄一些有科普作用的录像片,能起很大科普作用;另外从当前放映的电视和电影也有宣传科普的苗子,如何加紧这方面工作,尤其是否可赶上当前电视热点:介绍青春婚姻和历史讲座,将科普宣传列为第三个热点,甚至超过前二者,有待各方面努力。

参考文献:

[1] 劳伦斯.什么是生态学[M].南京: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

[2] 服部勉著.谭慧慈,吴人坚译.微生物生态入门[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

[3] 吴人坚.生态经济持续发展的抉择[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3.

[4] 吴人坚.生态城市建设的管理和途径[M].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5] 周纪纶,吴人坚.城市的迷惑与醒悟[M]. 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0.

[6] 吴人坚,朱德明.周解现代生态学入门[M].上海:上海科学普及出版社,2005.

[7] 吴人坚,陈立民.国际大都市的生态环境[M]. 上海:上海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8] 吴人坚.区域发展生态学与中国案例研究[M]. 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吴人坚,上海复旦大学生态与进化生物学系和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5篇

摘要: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理论的产生,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的构建,以及澳大利亚全民、全社会、全方位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模式和开放性、全面性、多样性、整合性、实践性的教学模式。

关键词:环境;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模式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生态环境质量最好的国家之一,被誉为全球最适宜居住的国家。澳大利亚幅员辽阔,人烟稀少,植被丰富,具有良好生态环境的客观基础,但主要原因是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作为国策,视为立国生存之本,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作为经济发展的方向标,建立有较完整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法律法规和严格的监督保障机制。更为重要的是构建有较完整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在全社会、全方位长期坚持不懈地开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与宣传,从而使澳大利亚从政府到企业、机构、社区、学校及公民具有良好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意识,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融入工作与行为以及各类活动中,形成了“人人参与、全社会参与,重环境教育实践”的特色,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澳大利亚人民行为的自觉。

一、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理论的产生

“可持续发展是这样一种发展,它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可持续发展与人口、环境、资源、经济等紧密联系,可持续发展概念与理论一经提出即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成为全球最为广泛关注的问题,可持续发展研究与发展方兴未艾。

1992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二十一世纪议程》,正式提出了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尤为重要的是《21世纪议程》提出:“教育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和发展问题的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此,世界环境教育发生了重要转向,由以前强调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成为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环境教育。1995年希腊雅典环境教育会议,重点讨论,如何将环境教育重新定向到可持续发展方向;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希腊塞萨洛尼召开了名为“环境与社会国际会议——教育和公众意识为可持续未来服务”的会议,并发表《塞萨洛尼宣言》,指出环境教育是为了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二、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构建

澳大利亚政府分三个层次:联邦政府(Commo- nwealth Government)、州政府(State Government)、地方政府(Local Government),根据澳大利亚联邦宪法,教育事务由各州、领地政府负责管理,联邦政府没有法律上的义务。各州、领地政府对教育的责任包括对初级和中等教育的行政管理和拨款,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行政管理和拨款。联邦政府通过联邦拨款、设立专门教育项目等手段,通过已经设立的“联邦教育培训和就业部长会议”等多个全国性教育机构等机制,介入对教育事务的管理,如负责高等教育的拨款,对学校、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补充经费,加强对土著居民、岛屿居民、移民的教育和培训,开展国与国间的合作与交流等等。除了重要的拨款功能以外,联邦政府也在促进全澳教育和培训的公平性、一致性和连续性方面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全球环境教育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澳大利亚的环境教育是世界上发展较早也较完善的国家之一,1970年澳大利亚科学院召开教育与环境危机会议,1979年成立澳大利亚环境教育协会;1983年,澳洲联邦国家事务及环境部设立环境科,1987年,课程设置中心鼓励各州制定环境教育政策。20世纪90年代澳大利亚确立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基本方向。1995年环境领土厅及环境教育协会召开全国环境教育研讨会,1999年联邦政府发布环境教育文件:今天改变明天。20世纪90年代末,《阿德莱德直言》提出了环境教育的目标:“学校应全面、充分地发展所有学生的智慧和能力,当学生离开学校后,能关注和理解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并形成有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知识和技能。”2000年,澳大利亚环境与遗产部又出台了《为了可持续未来的环境教育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在整个国家水平上实施环境教育。2005年7月,即“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年)国际实施计划”的第一年,澳大利亚环境与遗产部颁布了《为了可持续未来的教育——澳大利亚学校环境教育国家声明》,为学校环境教育提供了前景、目标和实施框架。2009年4月澳大利亚政府颁布了《可持续地生活——澳大利亚政府可持续发展教育国家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是澳大利亚全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的纲领性文件,其目的是使所有澳大利亚人具备可持续地生活所需的知识、技能、价值观和动机、行动。它为澳大利亚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提供了框架,并提出了四大行动策略。

新南威尔士州是澳大利亚经济、教育最发达的州,其多年来视环境为生命的价值观使其在环境教育上一直走在全国发展的前列。新南威尔士州的环境教育有很长的发展历史,20世纪60年代始在州环境教育协会等的支持下,成立了许多环境教育组织以促进环境教育的发展,建立了许多环境教育中心和动物园教育中心,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环境教育的进展而逐渐形成并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小学环境教育开始日趋有序,1989年发布了新州幼儿园至12年级环境教育课程声明,要求州内所有公立学校必须使用该声明作为指导文件进行环境教育。正式把环境教育内容纳入到学校的课程中,并作为学校教育的关键领域之一。在总结这个课程政策实施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并从国内外环境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最新进展出发,2001年7月,教育和培训部颁布了《学校环境教育政策》,并使《政策》在实践中完全取代1989年的《环境教育课程声明》,规定各学校必须制定学校环境教育管理计划,并必须作为学校总体管理计划的一部分,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对学校环境教育的指导理念和具体实践进行重要改革和发展。

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是在政府主导下构建,并紧随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发展而发展的。

三、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

在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渗透在中小学、高校及校外教育中,是政府主导下全民、全方位的、全社会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体系。州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政府负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政策,推广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项目,指导监督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实施。

在澳大利亚,各中小学在州“环境教育课程声明”政策文件指导下,制定学校环境教育管理计划,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作为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州从学前教育阶段就开设社会与环境教育课程(SOSE),并将其作为澳大利亚八大核心学习领域之一。在小学和中学,各科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都渗透有关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如将水资源、能源、生物多样性、废物处理、管理自然资源等有关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容融合渗透在科学、历史、地理、英语、数学、艺术等课程中。根据不同年龄、不同人群设计不同的可持续发展学习内容,提出不同要求。如幼儿园——我的小小世界天气、一年级——水的来源,二年级校园考察,三年级——种植物,四年级——设计挑战:改良节水设计,五年级——野外实地考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六年级——节能计划。地方政府通过拨款和奖励鼓励可持续性学校建设,开展可持续性学校活动,成立地方环境与可持续性学校网,培训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师资,组织学生参加州政府环保会议等等。

澳大利亚各高校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内容课程纳入学生必选课或选修课程中,如悉尼大学在农业、食品及自然资源学院,建筑、设计及规划学院,工程及信息学院,科学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商学院,科学历史及哲学学院等18个院系都开设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相关课程,不仅在本科层次而且许多专业在研究生课程中也涉及了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课程,悉尼大学还设有可持续发展硕士学位。此外,还有麦考瑞大学、墨尔本大学、迪肯大学都设有环境与科学工程院系,都开设有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相关课程。在澳洲教师及科研人员开展各类项目科研,都必须进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论证,说明项目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及影响,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及影响对科研项目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四、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与教学模式

1999年澳大利亚召开的环境教育国际会议,发布了《今天塑造明天:为了可持续未来的环境教育》官方报告,提出了环境教育的实践性、整和性、参与性等原则,并利用多样化的学习环境和整和性的学校教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尤其强调学习者的实践活动和直接经验在实现环境教育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2000年,澳大利亚环境与遗产部出台的《为了可持续未来的环境教育国家行动计划》,要求在整个国家水平上实施环境教育国际会议所提出的原则。在以上世界和国家环境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教育部发现,以往的环境教育政策过于强调培养学生对自己环境的责任感,全球意识未受到重视,而且把环境教育只局限于课程教学中。为此,他们进行进一步修正,强调以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观为指导原则,更加突出环境教育目标和理念的开放性、全面性,方法途径的多样性、整合性,强化实施过程的实践性。

中小学通过校内堆肥、观察昆虫、无脊动物蚯蚓的养殖、蔬菜种植、本校的水、电用量等观察、实践、调查等实践,使学生带着问题开展调查式学习,学生教学生、孩子教孩子、成立学习探究小组、高中生带领小学生、校级合作等多种学习模式,“教给他们熟悉的事件、人们和环境”;“就力所能及的爱护环境的方式提出建议和方法,并且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通过校内节水、节电调研分析及建议,使学生“识别、探究、说明和讨论影响到自己及其自己所生活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各种因素”;研究“人们如何关注本地区,包括他们采取的各种行动及其有关考虑,如关于公共场所的规定、垃圾控制、物质的再利用和重复使用以便减少对于环境的影响”;学习“各个地方自然环境的性质怎样影响着人们的活动,而自然环境又怎样受到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其活动的影响”;“探究和参与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计划,如社区内纸张的重复使用或者在家庭和学校节约用水”等等,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关心人类,关心社会与自然。从幼儿教育起,逐步树立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世界观,要求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树立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系统观、未来观,认识“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生命形式都通过生态系统结合为一体,并依赖生态系统得以更好的生存”、“社会就及经济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全世界人类都通过社会系统联系在一起,并依赖这个社会系统得以更好的生存”。要求不仅要建立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更要从全球出发,考虑未来,积极采取行动,为创建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不断提高人们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行为能力。

澳大利亚在强化学校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同时,注重整和整个社会资源开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行业、企业、社区、非政府组织都积极参与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建设,积极投入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工作并作为应尽职责,在每个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水处理厂以及社区都建立环境教育基地,配备相关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干事,通过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如无脊椎动物的认识、植物的识别、废品回收、雨水收集利用、社区植树、灌木林修复等实践,让人们直接参与环境保护过程,认识生物多样性,强化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意识,激发对环保的情感和责任感,使学生、青年、广大民众以实际行动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如自觉参与植树、清理垃圾、拯救动物,居民房屋前后的花园和草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和要求自我负责栽植和管护。全民、全社会、全方位开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推进了澳大利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澳大利亚全民、全社会、全方位开展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基本做法与成功经验给我们以启发与借鉴,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一定要坚持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必须从基础教育开始,开展持久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要增强全民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忧患意识,加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宣传和示范,强化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全球意识、合作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创造生态及社会都更加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张华,张悦.澳大利亚环境教育对中国的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0,26(8):130-131.

[2] 丛立新.澳大利亚“社会与环境教育”课程评价[J].比较教育研究,2004,25(1):22-26.

[3] 祝怀新,李玉静.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学校环境教育的政策和实践[J].环境教育,2006,(1):41-44.

[4] 卢越,赵崴.可持续发展教育的国际发展导论[J].理论观察,2009,55(1):122-123.

社会环境与消费行为范文第6篇

一、目前农村环境问题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城镇化过程中随意排放的废弃物, 使农村的生态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土地资源破坏严重, 水资源紧缺, 生态资源浪费, 恶劣的环境状态已经使农村的面貌遭到严重地破坏, 生物多样性也面临威胁。农业产品的不当使用和乡村工业化的粗放式发展, 严重破坏了我们的居住环境, 更使我们饮用的地下水受到严重影响, 逐渐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因为环境资源产权的归属不明确, 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公共产品, 它的社会性表明任何人都有权利使用, 仅靠道德规范很难对其进行约束。目前在农村我们仅有的垃圾处理方式仍然很落后, 使得农村的消费指数与污染指数成反比。这种比例是不合理的, 它要求我们的政府及时对乡村地区做出调整。

二、在保护农村环境与发展经济中做出选择

环境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 也是经济发展的结果。环境问题是经济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我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集中在农村, 环境整体受污染的面积往往也比城市大, 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 往往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取得短期的收益。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 在发展的前提下兼顾环境保护, 才能更好地协调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 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给环境、自然留下更多的修复空间, 将使各种自然资源得到更充分和持久的利用, 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当我们置环境保护于不顾而片面发展经济时, 脆弱的生态环境极有可能变为不可逆转, 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先污染后治理, 不但成本高, 效果也不理想, 从源头防治污染问题, 才能有望在将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如何处理农村环境治理问题分析

首先, 我们必须用经济政策加以调整。经济政策是我们治理环境问题的首要手段, 由于环境治理具有滞后性, 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是往往在环境产生严重的后果后才去弥补。由此可见, 只有事先用经济手段加以调整的前提下, 才能使我们的环境效益最大化, 进一步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我们的社会一直致力于发展城市经济, 整治城市环境, 却对农村的环境状况造成了严重破坏。我们忽略了农村人文环境的发展也可以促进城市经济, 毕竟只靠城市经济带动农村经济是的发展过程相对缓慢, 我们可以在改善农村环境的基础上, 建设有特色的人文景观, 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统筹城乡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在此基础上, 可尝试许可实施农村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制, 由农民自身化分区域管理, 政府采取一定的灵活措施, 在资金上支持建设农村地区环境保护的监管、科研机构, 让经济政策效用最大化。

其次, 法律手段也必不可缺。法律手段, 指的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不同主体的行为做出的一系列禁止性规范。一方面, 我国虽然制定和颁布了环保法, 但要起到现实性的作用, 必须制定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加以完善。另一方面, 我国近年来才开始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法律规范的体系, 未结合地方实际做出针对性立法, 这是我们的立法工作人员需要加强的地方。为了鼓励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2014 年《新环境保护法》的通过, 明确了我国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整治职责, 也对提供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提出了要求, 为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和建设城乡环保服务一体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说明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做到了与时俱进。除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环境法制中的先进制度, 引入他们的调整手段外, 立足于我国环境保护实际的一些法律手段和措施也正处在不断创新之中, 其最终确立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实践。

第三, 把关于环境保护的宣传、法律规范渗透到农民的实际生活。农民法制观念淡薄, 只有当环境损害积累并增大到一定程度时, 才会产生环保意识, 并且这种意识往往与个人利益相关联。农民整体的思想素质较低, 虽然土地的使用权掌握在农民手中, 由于知识水平有限, 他们不知道如何更有效地利用自己的土地。大多数农民只顾眼于自己短期的利益和便捷, 未考虑到保护环境的持久效益。而我们乡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意识, 为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埋下了隐患。我国地方各行政工作人员应该深入宣传环境保护知识, 组织有关专家亲身示范农业用品的使用方法, 做到环保知识下乡, 进村, 落地。可到现在为止, 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很少有机会接触到专业的知识和培训。

农村基础设施薄弱, 只有真正做到产业结构越来越合理, 生态循环越来越平衡, 我们的经济效益才会越来越高。虽然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样貌对于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村环境问题也关系到实现我国社会新农村的建设的要求。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以经济技术为依托, 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才能不断促进我国农村的健康发展, 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摘要: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但农村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成为我们每个人不可忽视的问题。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 我们在了解农村普遍的环境问题的基础之上, 对农村环境现状进行分析, 提出可行性的治理方法。

关键词:环境现状,选择,治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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