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

2023-09-23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1篇

一、为做好本次的宣传和演练工作,我校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由校长何建生任组长,王英任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

二、由校长主持召开的全体教师参加的安全会议,会议要求各位老师要认真对待此次的宣传和演练工作,会议要求各班班主任要把本班学生在演练时,保证他们的安全,不能因演练而让学生受到伤害。

三、在进行两次模拟演练时,学校全体师生能够认真对待,没有违反纪律的现象发生,演练结束后,学后尽情谈论此次演练的收获。

四、学生到安全区后,各班迅速清点学生是否全部到达安全区。

五、演练时,学生能够在规定动的时间内迅速离开危险的地带到安全区。

六、演练结束后,全校师生在校长 的主持下召开会议,总结演练时取得的成绩,表扬做得好的班级和个人,最后校长向大家提出希望,希望全体师生时时事事处处,都要注意安全。

湾子中心小学

2013年5月10日

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总结

湾子中心小学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2篇

防灾减灾工抢险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置洪涝灾害和干旱带来的险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并使学校职责明确、任务清楚、责任落实,真正做到防汛抗灾抢险工作井然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在本预案启动以后,为更好地组织、协调本校的防汛抗灾抢险工作,分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防汛抗灾抢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房麦存 副组长:王殿东 池建斌

成 员:池抗战 赵大平 程宏勋 梁满盈

杜占虎 杜云峰 曹宏录

(二)领导分工

组长房麦存负责学校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和部署人员的工作任务、协调等工作;

池建斌协助组长房麦存抓好防灾减灾抢险后勤保障工作;

王殿东负责联系本校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联系队员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职工职责分工

(一)后勤保障组

组长:池建斌

成员:池抗战 程宏勋 杜占虎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生活保障、车辆调度、环境卫生、文字资料上报等有关保障工作。

(二)防汛抗旱突击抢险组 组长:王殿东

成员:梁满盈 杜云峰 曹宏录 赵大平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工作、保证在第一时间应急调配等各项措施,对以上安全进行突击抢险,保证学校财产和人身安全。

三、工作预案启动和响应

当发生灾情后,抢险大队立即召开会议,全体职工各就各位,同时启动预案。

四、工作预案处理程序

1、本工作预案启动后,学校应立即向处上级报告,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相关情况。

2、根据出险情况,派员赶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参与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3、险情发生过后,应及时应对处置进行检查总结,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工作预案实施

1、工作预案启动后,组长做全面动员,围绕险情全力

处置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2、组长根据抢险救灾工作分工,带领各自分管工作机构和人员进入岗位,落实工作人员,检查工作准备情况,履行本工作预案的工作职责。

3、教职工要及时了解险情,掌握信息,组织人员核实灾情和险情,掌握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提出抗台救灾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工作预案保障措施

1、平时要组织教职工开展预案演练。

2、对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中工作表现突出,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高渠学校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3篇

来源:庆云县

为全面整合我县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

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制定本机制。

一、建立健全县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各有关部门开展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健全组织机构,完善预警联动机制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2.掌握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突发事件情况,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联合演练。

3.协调专业、专家、志愿者、企(事)业应急救援队伍,将其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训练、调度、救援体系。

4.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及管理。

5.组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配备和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和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制度,统筹各类应急物资日常准备和应急状态时的生产、调配、供应,并建立全县范围内的应急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6.整合应急指挥资源,建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整合应急物资储备资源,建立便捷、快速的保障渠道,防止应急物资资源储备浪费。

7.组织应急知识普及、宣传教育活动。

8.及时收集、核实、上报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指挥相关力量进行处置。

9.依照相关规定,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二)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履行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职责。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办主任兼任。总指挥长由分管应急救援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长担任),指挥长由相关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及县应急办、安监、公安、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和突发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承担应急救援职责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7〕53号)、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德政办发〔2011〕2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08〕2号),在对全县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以县消防大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县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住建局、规划办、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环保局、财政局、文广新局、教育局、卫生局(红十字会)、食品药品监管局、科技局、旅游局、人社局、民政局、安监局、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公安局、人武部、武警中队、团县委、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质监局、气象局、电业公司、漳卫南运河庆云河务局。

(二)县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方案、操作手册、制度,明确人员职责。

2.加强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训练,不断提高相应的应急救援技术、技能。

3.督促检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按要求落实值班备勤制度。

4.落实上级关于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措施;参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统一组织的联合训练、演练和应急救援。

5.及时调整应急救援联动单位通讯录,定期更换本单位应急救援物资,充实应急救援人员和力量。

6.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在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电话:3321062),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成员单位参与应急救援。

7.接到应急救援的命令后,指挥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完成所分配的处置任务。

8.突发事件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原因、基本情况、施救措施及结果,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安排,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县领导准备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

(三)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督促县电视台、庆云报等新闻媒体做好经常性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工作;接到气象、科技等部门的预警信息后,安排新闻媒体按要求及时发布;发生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新闻媒体赶赴现场,开展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大力宣传报道应急救援英雄模范人物事迹;负责对来庆记者的接待联系和陪同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在事故现场附近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上级领导、有关部门工作小组、救援专家等来庆人员的接待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处理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视事故情况向市政府汇报,请求有 关县(市)政府帮助做好伤亡人员的救治及善后工作;协调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的涉外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应急办:负责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县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综合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报送县领导,上报市政府,向社会公布;组织协调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联动成员单位和应急专家参与救援。

县发改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信局:协调邮政、电业等骨干企业开展抢险救灾;组织安排应急物资的生产运输;督促协调各通信公司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发布部门提供的气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息。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事故现场需转移的受困人员的临时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规划办:参与震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评估鉴定,开展震后工程调查,指导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调集施工工程车辆和大型机械到现场参与抢险救援;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设计资料,对事故现场损毁建筑物进行必要的遮掩保护。负责指挥供热、供气经营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定期检查隐患,避免事故灾害发生;及时上报供热、供气突发事件信息;负责联系供热、供气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组织城区防汛、除冰扫雪工作;负责组织因灾被损毁的城市道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抢险、排险和修复工作;协助相关部门执行交通管制和现场秩序维护。

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应急救援运输队伍(运输救灾物资卡车10辆、运送救援人员客车5辆,建立数据库,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征用);修复被毁损的干线公路、桥梁、涵洞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干线公路畅通;协调、组织营运车辆,运送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和救灾物资等。

县国土资源局:组织技术力量、有关专家迅速做好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灾情监测和评估,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对策;做好恢复重建中用地规划和供地保障工作。

县人防办:利用人民防空指挥、信息系统,为防灾救灾提供指挥场所和指挥手段;利用人防工程及疏散体系,为居民提供应急避难场所;利用人防专业队伍,参与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利用防空警报系统,发布灾情警报信号;利用人民防空宣传教育体系,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县环保局:承担灾害和事故救援现场对环境的监测工作;发生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件的火灾等次生灾害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和专业人员支持;发生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后,为现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危化物品和放射性物品泄漏、燃烧、爆炸事故等抢险救援任务完成后,协同消防大队对现场进行洗消和清理,清除环境危害隐患。根据实际,储备洗消和清理危化物品的特种救援物资。

县财政局:安排县级灾害事故救济支出预算;会同县民政局申请救灾应急资金,管理、分配、拨付救灾资金;对救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大型赛事或大众文体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制定预案,组织演练。

县教育局: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应急逃生知识,经常组织中小学生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中小学生自救、互救能力;收集、汇总因灾害事故导致的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处置,同学校一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

县卫生局(红十字会):组织救治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员,安置好遇难人员;发挥应急信息快捷的优势,保持与县应急指挥中心的联动机制,为组织救援赢得时间;做好灾区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及时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社会捐款、捐物,申请市红十字会援助,支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科技局:向社会普及地震灾害逃生知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及时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研究利用人防等警报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将预警信息报送县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发布;参与地震灾害现场救援,组织地震现场监视;组织有关部门对次生灾害进行预测,提供震情发展趋势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现场灾害调查、损失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并协调市地震灾害评定委员会审定灾害损失评估结果。

县旅游局: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妥善疏散滞留游客,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县人社局:表彰在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县民政局:建立应急物资数据库,与经销商签订合同,足额储备,定期更新,保证供应;准确掌握社会应急物资的存有状况,及时征用;组织、协调抗灾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并统一发布灾情;指导灾区实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实施救灾捐款、捐物;开展应急救助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储备、调拨救灾物资。

县安监局: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预防事故发生;参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处置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为现场处置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并调集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到场;执行现场处置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同各救援单位完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任务;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原因调查;指导灾区企业做 好恢复生产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农业局:对农作物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开展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县畜牧局:组织处置动物灾害事件,制定预案,组织演练;组织实施动物疫情的综合防控措施,依法提出对有关区域实施封锁的建议,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等。

县林业局: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治理。

县水务局:成立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演练,备足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搞好水源调度;组织实施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负责指挥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做好抢险物资保障工作;及时上报供水突发事件信息;负责联系供水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意见。

县公安局:组织公安干警参与灾区紧急救援;指导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控制可疑人员;指导做好灾区党政机关、重点要害部位、救灾物资等安全保卫工作。

县人武部: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指挥辖区内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

县武警中队:根据现场指挥部的决策,进行救援现场的警戒、疏散群众和抢救物资;协助执行道路交通管制或者现场管制;对聚众妨碍救援行动和救援现场秩序、危害救援力量、物资和对象安全的,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驱散。

团县委:建立50人的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按照县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志愿者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县消防大队: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县交警大队: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严格执法管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避免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灾害事故时,迅速掌握事故和灾害情况,全力抢救人员,维护现场交通,疏散事故区人员和车辆,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救援;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制定交通管制,维护救援现场秩序,确保安全;调集事故清障车辆,清理事故现场,利用先进装备,提高救援速度和水平。

县质监局:负责调查处理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和相关技术鉴定。

县气象局:准确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或预警信息,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办)、县应急办及有关单位、新闻媒体、通信公司通报,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正,研究制定公众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时,向现场处置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和参考。

县电业公司:定期检查电力基础设施,排查企业、居民用电安全隐患,及时维修,避免事故灾害发生;突发事件发生后,承担电力基础设施维护、事故应急抢修;发生电力火灾事故后,为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抢险队伍支持;在可能引发电击事故的火灾、建筑倒塌、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随时排除险情,确保电力设施、设备安全;完成应急救援现场断电、紧急供电任务;组织调度全县电力专业技术力量协助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实施紧急处置;协助消防部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漳卫南运河庆云河务局:对漳卫新河进行监测预报,掌握防汛动态,对重大险情抢护、蓄滞洪区运用等提出建议意见,参与漳卫新河防汛和抢险。

三、应急救援工作制度

(一)应急救援联络员工作制度。

1.县应急办和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书面报县应急办备案。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县应急办。

3.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收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反馈应急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应急救援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县应急办会同有关单位对各乡镇(街道办)、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和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应急工作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县应急办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报县政府。

(三)应急救援值班工作制度。

1.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专门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县应急办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救援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县应急办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有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并备案。

四、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体系

发生突发事件后,根据事故类型和事故等级迅速成立现场总指挥部。

总指挥:现场最高政府首长。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 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各应急救援联动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职责: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处置方案,根据需要调集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

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应急救援组。

组长:县消防大队负责人。

成员:县消防大队、事故主管单位负责人,参与控制险情、处置事故联动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等。

职责:迅速掌握现场险情、灾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和方案,全面贯彻落实现场总指挥部的决策,有效控制现场局势和险情,防止事态和险情扩大及次生灾害的发生;做好不可避免的次生灾害的预防和救援;将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调集到现场的应急救援专家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

职责:对现场险情、灾情和突发事件的性质进行全面分析,确定科学合理的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安全、科学处置突发事件,针对现场出现的突发事件随时进行研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险情进一步恶化,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发生。

(三)应急救援现场警戒组。

组长: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成员: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人,调集到现场的交警、驻军、派出所等警力。

职责:维护城区主要道路、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交通秩序,确保参战各单位力量及时、迅速、安全到达现场;按现场指挥部命令,在事故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救援宣传报道组。

组长: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

成员: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县文广新局负责人。

职责:组织新闻媒体赶赴现场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五)应急救援后勤保障组。

组长: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分管负责人。

成员:各参与救援单位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

职责:按照现场总指挥的命令,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物资。保证现场救援单位和人员的饮食及各项物资供应,并及时向现场调运。

(六)应急救援善后工作组。

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突发事件主管单位、县法制办、民政局、各社会保险单位负责人。

职责:完成突发事件中受伤、死亡人员及受灾群众的妥善安置和善后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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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县人民政府主办 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4篇

一、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环境安全

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是环保工作的最基本内容和最底线保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投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推进。特别是今年,面对邳苍分洪道砷污染事件的严峻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截止目前,共排查企业10941家,存有环境风险隐患企业2856家,关闭取缔615家,限期治理442家,初步建立了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二、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隐患数据库。在开展的环境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反复查、查反复,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切实做到排查整治“乡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全面掌握环境风险隐患信息,建立隐患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措施,切实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改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按照整改标准彻底进行治理。结合“12369”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管检查,对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发现一个、彻底整治一个。及时组织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活动,落实后督察措施,确保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实行隐患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实行“排查—评估—审定—治理—验收—监管”的环境风险隐患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涉重金属和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日常监管和后督查,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隐患突出而又不能有效整改的,要报请当地政府实行停产整治或予以关闭。

三、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河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能力建设,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各县环境监测站都具备了29项基本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市环境监测站具备了100项以上水质指标的监测能力,要进一步优化监测方案,合理布置监测点位,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物质三道监控防线的监测预警。督促所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开展企业排污监测,建立企业环境监测制度,实行企业排污超标预警机制。在增设的两条有毒有害物质监控防线上,认真执行每月监测三次的要求,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充分发挥在线监测作用,进一步扩大在线监控范围,将具备安装在线监控条件的企业逐步纳入在线监控,并与监控中心联网运行。严格执行数据会审制度和监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分析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出境河流断面的实时监控数据,异常问题要立即研究落实整改方案,出现严重持续超标的、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立即上报。另外,冬季灰霾天气多发,容易对环境质量造成严重影响,要加强大气环境风险源集中区域的大气环境监测,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警网络,一旦出现连续污染情况及时启动大气污染预警,采取特殊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

四、推进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重点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继续严格控制和限期淘汰高(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耗能、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及生产工艺。凡是存在严重环境风险而又不能有效落实管控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已经审批的不得投入试生产,必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方可投入生产。还要把环境风险评估与落实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将企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特征污染物监测能力作为环评验收的基础条件,具备相关要求方可通过验收。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环境监察“三级联动”制度,出现在线监控超标、违法排污等行为环境监察机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报送,与省厅搞好衔接。要对号称“零排放”、“废水循环利用”的类似罗庄天正氨基酸厂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深入地查一查是否存在暗管偷排等违法排污行为。充分利用“12369”等群众信访渠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严厉打击土小污染企业。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尽快修订和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合作,制定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

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企业找准环境风险环节,完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和水、大气、辐射等环境应急预案。实行预案动态管理,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规范预案编制、修订和执行工作,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研究制定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环境应急指挥调度、应急监测、应急处置、应急防护等相关内容,不断加强环境

应急能力建设。要积极协调,增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增配人员,开展和参与环境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和环境应急综合应对能力,不断加强环境应急队伍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制机制,认真筹备参加全市跨区环境应急演练活动,配齐配强环境应急设备,在演练中提高应急水平、在实战中增强处置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全面整合全镇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应对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使各单位与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减少突发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机制。

(二)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将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2.

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从生产、流通、储藏到消防等环节,要建立和健全完善的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

统一领导。镇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安全事故处置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开展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

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工作。

二、建立健全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一)应急组织机构

1.

应急领导小组:

镇政府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镇长

副组长:XX镇党委委员

XX镇党委委员

XX镇党委委员

XX镇党委委员

XX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成员单位: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卫生院、国土所、各村两委。

成员单位按职能组成警戒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朱献虎兼任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1.

研究确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预案。

2.

统一协调全镇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

3.

组织指挥对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4.

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

5.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的进展情况。

(三)救援联动工作职责:

1.

警戒组:由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保护和控制。

2.

救护组:由民政办、卫生院负责,组织人员对事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和技术支持。

3.

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国土所负责,保障应急救援资金、物资、运输到位工作和护理工作。

4.

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卫生院负责,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

5.

善后组:由党政办、财政所、卫生院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四)应急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

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3.

研究、协调、解决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问题。

4.

向县政府、县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

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警和预警机制

(一)建立监测系统

镇、村、组三级建立安全管理网络,构建镇域内信息沟通网络单位。实现与市场、卫生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形成统一、科学的预警体系。

(二)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安全事故发生单位报告:安全事故发生以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按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镇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都有权利对安全事故进行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疏报或阻碍他人报告。

3.

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部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相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和处理程序

(一)应急保障

1.

信息保障:镇政府建立安全事故信息平台,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2.

人员保障: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镇政府应当负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需要的医务、公安、交通等人员保障。

3.

物质保障:镇政府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必要时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二)应急处理程序

1.

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2.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时,值班人员应详细询问事故发生的情况,并认真填写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同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防灾减灾应急联动机制范文第6篇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和完善我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对我校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联动机制

(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将辖区各学校纳入属地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建立校长负责、镇(乡)街道综治办、派出所联动的校园安全保障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建立联络机制。辖区派出所兼职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与辖区学校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负责人为安全联络员,明确双方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加强沟通并填表存档。

(三)实行定期与不定期走访工作机制。所、校双方安全联络员应适时互通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管理情况和可能发生危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先期信息,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及其周边治安动态,研究并适时开展治安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强化治安管理。

二、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职责

(一)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学校应当遵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设立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

2、学校应当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学校应当坚持每天开展五分钟安全教育,并在开学初、放假前等重要时机,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做到学生“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及时将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告知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清楚知晓。

3、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有条件的要聘请专职保安人员,做好校园门卫安全工作。学校保卫人员及担任门卫工作的保安员应当做到:按照岗位责任制度,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对来访人员进行盘问、检查、登记身份材料,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核对、检查,凭出门条放行。有条件的学校要设定专用停车区域,禁止无关人员和机动车进入学生活动区域。严禁将非教学用危险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学校。白天应及时清理学校门口的摊贩,驱赶违规停放车辆。课间必须安排人员进行巡校、巡课,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告学校领导。夜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按规定的时间及巡逻次数巡视校园和重点防范的部位,及时报告各种隐患。

4、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5、学校要建立“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制度和定人帮护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

(二)辖区派出所对校园安全工作履行的职责

1、指导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校园内部治安保卫重要部位,严格校园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学校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协助指导学校安装监控系统,完善安防设施建设,提高学校自防能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指导学校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及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并要求学校门卫应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2、建立到校工作制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工作二次,强化学校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并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育计划。校园、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至少要上一次法制课,工作情况要存入学校安全教育档案,并录入公安机关派综系统。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如收缴管制刀具等专项治安行动。

3、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对发生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并及时将查办情况通报学校,以利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4、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根据《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做好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对寄宿制的学校,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对学校求助、报警,在接警后应立即赶到现场,维护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三、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管理

(一)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应熟悉辖区涉校及周边治安情况,在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周边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学校周边200米以内的“两室”、“三厅”、“两吧”等经营场点,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清查整顿校园内及校园外50米以内的非法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和出租房屋,查处不法活动。涉校及校园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益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及时立案,专人负责,及时查处。未破涉校涉生的刑事案件分级挂牌督办,刑事案件在逃人员上网追捕,案件发、破案情况档案齐全。

(二)辖区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周边网吧管理,全面掌握校园周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办和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查处违反实名登记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规违法经营现象。特别要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严格实施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求学校积极提供校园周边黑网吧的相关信息,举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使公安机关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活动。

(三)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辖区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情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校园门前重点路段设立警示牌提示标志;完善城镇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周边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和交通安全措施。上、放学时地处交通复杂路段学校,有民警维护校园门口道路交通秩序。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合学校建立校车和接送车管理机制,加强管理。严禁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每月在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上查询辖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及时通报给辖区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

(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必须定期分析、排查,掌握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因素,根据需要及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记录在册。对寄宿制的学校,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建立监督执法档案。适时督促、指导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教育,使师生掌握基本消防常识。对辖区学校安全防火工作及涉校火灾基本情况应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奖励与责任

(一)建立完善“平安校园”、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相互考核机制。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绩效考核派出所应征求所在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学校创建“平安校园”应征求属地派出所及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意见。

(二)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市)区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奖励。

(三)对相关学校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公安部《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由辖区派出所发出整改通知,并将整改内容及时通报属地教育部门。

(四)对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或发生重大案件事故的严肃倒查追责;对直接责任人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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