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

2024-07-04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1篇

政策调整:省内签约市属单位的毕业生直接到单位所在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中直、省直、出省就业的依然由毕业院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将相关手续提交到用人单位,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办理。例如:某毕业生为石家庄生源,离校后与唐山一市属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凭借就业报到证和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即可直接办理就业手续。

2. 调整改派手续的办理:

签订中直、省直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原就业盖章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报到证上下两联提交到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由院校集中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单位签订市属单位的进行省内地市之间调整的备齐相应材料后直接到新单位所在地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例如某毕业生原单位为石家庄四药集团,需要调整到保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该毕业生需携带四药集团及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调整的证明材料、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同意接收的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3. 升学毕业生的相关手续办理: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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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手续? [ 标签:出口 退税,退税,手续 ] 怎样办理出口退税的相关手续?需哪个部门审批?需哪些单据? 闻名 回答:1 人气:1 解决时间:2008-10-19 15:16 精华知识

第一步,准备以下文件:

1)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批文》和《资格证书》;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征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

4)退税部门核发的《退税登记证》;

5)退税部门核发的《办税员证》。

第二步,企业将以上文件的复印件,连同办理稽核申请报告报省外经贸厅计财处办理退税稽核备案手续。

出口退税稽核资料

1、办理出口退税的条件:

A、必须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有实际出口业绩;

B、必须属于增值税、消费税产品征税范围的产品且按规定缴纳了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

2、退税凭证

2、退税凭证

A、出口货物报关但(出口退税联);

B、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C、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D、外汇核销单;

E、出口发票。

以上单证(正本)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预审通过后按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退税进货明细表》、《退税申报明细表》、《出口退税稽核单》,办理退税稽核手续。

一、办理出口退税认定程序:

1、领表《出口退税认定表》

2、按要求填写资料;

3、将填好的资料送到税务机关的认定窗口。

二、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所需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备案登记表》及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

5、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

6、纳税人信用等级证;如是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一、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 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3篇

一、迁安市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手续

1、参保职工、城镇居民因病在我市11家定点医院住院,凭有效的医疗保险IC 卡、职工医疗保险证、身份证,24 小时内(节假日顺延)在医院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必到社保中心开具住院通知单。

2、女职工生育需提供 (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医保证、卡,结婚证、准生证、夫妻双 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院当日 24小时内到社保中心开具住院通知单,凭住院通知单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直接结算。

3、企业男职工配偶因生育住院需提供 (诊断证明,单位证明,医保证、卡,结婚证、准生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4 小时内到社保中心备案,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4、意外伤害(医保证、卡,诊断证明、单位证明),24小时内到社保办理备案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5、因病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但不能确诊和诊治的疾病,需要到市外医院治疗的,必须办理转诊手续,实行逐级转诊制度,转诊当日持市内二级甲等医院转院证明到社保中心医审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无转院手续,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未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且需直接转院的,凭我市内二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门诊病历, 转诊当日到社保中心医审科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出院后持相关手续交单位主管社保人员,集中到社保中心审批、报销。

无转院手续,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转院手续适用于所有医保报销。

二、迁安市医疗保险报销提供资料(需加医院相关科室印章)

1、 住院病历复印件(提供病历复印件内容)①住院病历首页; ②住院记录; ③手术患者提供手术记录; ④会诊记录单;⑤各种检查报告单(化验、X线、核磁共振、CT扫描等); ⑥出院记录; ⑦长期医嘱单; ⑧临时医嘱单

2、 汇总用药诊疗明细表

3、 住院收据(住院期间门诊收据)

4、 诊断证明(或出院证)

5、 转院证明

6、 本人医疗保险IC卡、医疗保险证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4篇

一、借贷双方签定借款合同(主合同);

1、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2、 借款人出据有关合法证件;(包括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民政局开出的未婚证明或无再婚证明)

3、 经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如代理人办理的,必须要委托书,而且需要委托方和代理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要签名并按指模);

二、签定房地局的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三、填写“长沙市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一份(双方签字并按指模);

五、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三楼排队拿号,然后按号到指定窗口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六、从拿到受理回执起,整个操作到结束需要8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部分:与抵押贷款人签定有关合法的合同文件

一、办理委托公证书;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5篇

情况说明:此流程适于跨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

1. 去原公司拿回自己的户口页(公司集体户口的户口卡),并去管理原公司员工户口的派出所打印户口主页(派出所会打印,很简单)。 2. 交给现公司人力,办理准迁证。 3. 拿着准迁证和原公司的户口页(原工作地派出所回收)去原工作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办理出口相关手续范文第6篇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附件、附图;

3、规划部分核发的(建设工程放线、验线结果通知单);

4、规划条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建设工程竣工图(每个单体平面、立面、剖面蓝图、总平面图)、市政(雨污分流排水、供电、燃气、网络、通讯、市政道路)竣工图(纸质、word、CAD),且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齐全(关键点位应标注规划测量坐标点);

6、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7、房产测绘报告;

8、测绘成果电子图光盘一张;

9、消防验收意见;

10、建设局档案室出具的建设工程档案归档预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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