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险论文范文

2023-09-16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体育旅游是新兴的旅游产品,衍生许多新的消费需求;世界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不断探求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结合而产生的市场需求空間,寻求经济增长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和体育产业是同时开发的,但因为行业从属不同,相互交融与渗透不多,造成体育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利用。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需求,体育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体育资源,依靠旅游业众多的分支机构,力争将体育旅游市场做大。

[关键词]中国;体育旅游;经济效应

[作者简介]熊建萍,江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体育经济。(江西 南昌 330013)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产方式的变化,悄然兴起了一种户外休闲活动——体育旅游。体育旅游既是参与感受体育活动与大自然情趣的一种新旅游形式,也是旅游产业与体育产业交叉渗透而产生的一个新领域。我国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各种丰富多彩的民间体育活动,已经成为吸引体育旅游游客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带来了一种新的经济效应。

一、体育旅游的内涵

1.体育旅游的概念。广义上讲,体育旅游是旅游者在旅游中所从事的各种身体娱乐、身体锻炼、体育竞赛、体育康复及体育文体交流活动与旅游地、体育旅游企业及社会之间关系的总和。狭义上讲,体育旅游可以理解为是为了满足和适应旅游者的各种体育需求,借助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并充分发挥其各种功能,使旅游者的身心得到和谐健康,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目的的一种活动。

2.体育旅游特征。具有娱乐性、健身性、挑战性和多样性等的体育活动与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结合,构成一种特殊的旅游方式——体育旅游。体育旅游活动不仅可能愉悦身心,还可以促进参与者身心健康、缓解和消除身心疲劳、增强体质,防范“文明病”等功能。体育旅游有很强的专门性,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专项旅游,游客对体育旅游的选择个性化倾向明显。体育旅游之所以区别于日常体育活动,就在于其异地性。因此,体育旅游的客体虽以体育活动为主,但也叠加了异地与体育活动相关的旅游景观与活动,从而使旅游资源具有复合性。体育活动具有强烈的人文性,各地不同的人文环境,体育旅游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与常规旅游不同的体育旅游无论在心态上还是行动上都具有主动性、参与性和多样性等特点,更能符合与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同时,新鲜、新奇的体育旅游将传统旅游的被动和受约束降至最低点,提供更多的个性服务,更加符合旅游消费个性化的需求。

二、我国体育旅游的现状

1.我国具有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涵盖了多种地质地貌而且名山大川众多,河流湖泊、海滨胜地各具特色,且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地域特点和文化魅力。如在东北各省有天然滑雪场旅游;在大连、秦皇岛、青岛、厦门、三亚等有可以游泳、潜水、日光浴等体育旅游场所;在内陆众多的江河、湖泊和水库有可开展漂流、划船等体育娱乐活动;我国的许多名山大川也有可以登山、攀岩等活动的有利条件。如西藏就有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在内的5座8000米以上的高峰,70余座7000米以上的山峰等,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登山产业的山峰资源。而新疆、内蒙古的那达慕大会,荆州端午龙舟节,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新疆少数民族的赛马、摔跤等,都是各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资源,这些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发展体育旅游奠定了基础。

2.我国的体育旅游项目具有丰富的特色。近年来我国在体育旅游方面,除登山、滑雪、海滨游泳等传统的项目外,还增设了一些新的具有体育特色的项目,如漂流、攀崖、滑草、温泉浴及驾车旅游等项目。上海的一级方程式赛车赛道,甘肃省的丝绸之路汽车拉力赛刺激本省和西北地区旅游的升温;无锡市在太湖旅游风景区兴建山地自行车赛场,增加新旅游项目并形成特色以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武汉市正在开发畅游长江的体育旅游活动,并准备将这一传统项目打造成为品牌等。北京的十渡、雁栖湖;广州白云山极限运动中心、深圳的欢乐谷、水上世界等,这些主题公园拥有大量的体育娱乐设施。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形成的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是我国最宝贵的人文资源之一,是民族文化与体育旅游相结合,在体育旅游中注入中国特色民族文化的因素,是我国体育旅游走向世界的重要保障。我国体育旅游项目有些还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据有关资料,我国以特有的民族体育项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有25项,占总数64项的1/3强。

3.我国发展体育旅游的优势。我国经济每年以9%以上增长速度飞速发展,在沿海地区,GDP已经超过人均3000美元。随着现在社会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崇尚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生活方式,各种健身休闲日益风靡。我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国内旅游客源多,规模大,接待能力也强。我国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历史,拥有丰富的民间体育文化积淀和众多的与体育有关的历史名胜遗迹,有56个民族,其中有许多具有少数民族独特魅力的民俗体育活动。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吸引了世界的目光,来中国旅游的国际游人也越来越多。据估计到2011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而国外则具有比国内较高比例的体育旅游者。

三、我国体育旅游的经济效应

1.可以增添大众旅游资源。大众旅游业多以观光旅游产品为主,以度假、会议、生态等旅游为辅。这些旅游产品共同的缺陷是参与性、趣味性和娱乐性不强,对旅游者缺乏深层次的吸引力,难以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求新求异、挑战自我、超越极限、追求快感等更高层次的心理追求。体育旅游是大众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众旅游业内容的充实和缺陷的弥补。具有新奇刺激、富有参与性、挑战性和娱乐性,这正符合当代旅游者的心理和生理需要。因此说,体育旅游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大众旅游产品的不足之处,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至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身活动的要求趋向多元化。体育旅游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健身体闲方式,因其兼有娱乐、刺激等独特的魅力,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欢迎。欣慰的是,滑雪、漂流、攀岩、登山、沙漠探险、徒步游、自行车游、自驾车游、高尔夫旅游、武术健身游、海滨健身游等体育旅游项目在我国逐渐兴起。据有关统计,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营业性漂流场所已达150多家。

2.可以刺激住宿、餐饮等消费。民族体育旅游业除了提供民族体育旅游服务外,与大众旅游服务一样,离不开行、游、住、食、购、娱六要素。民族体育旅游业的开发和兴旺,不仅可以刺激直接为民族体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交通通讯、旅馆餐饮业的超常发展,还可间接拉动为民族体育旅游服务

的商品销售和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兴旺发达。从1979年至1992年,在旅游业发展的带动下,大量星级宾馆、饭店的兴建,使许多海外健身配套设施进入大陆。体育旅游服务市场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规划和组织体育旅游活动,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各方面提供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其中,旅游饭店是旅游业中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饭店的规模大小、数量多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和接待能力的重要标志。目前,全国已有直接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几万家,直接从业人数超过300万,间接从业人数上千万。仅2005年国庆期间,在全国接待的1.01亿人次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在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为2655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7431万人次。国庆期间,31个城市监测的138家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52亿元;监测的131家餐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

3.可以为传媒介带来商机。体育旅游产品大多是无形的、不可转移的,是不可陈列、展览的,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的宣传,间接地进行介绍和描绘来吸引人们参与。因此,体育旅游的宣传对其产品的推介销售尤为重要。据世界旅游组织的有关资料显示,加拿大旅行社的广告宣传费用占总预算的79%之多;泰国旅游局把总预算的60%用作宣传促销;据说美国每花1美元的宣传费用,即可吸引1名游客;墨西哥花1美元的宣传费用,可换N40美元的收益。另据香港旅游协会统计,每花1港元宣传费,可获123美元的直接或间接旅游收入。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对旅游景点近几年宣传、广告和大型促销活动费用高达数千万元(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永顺县的“猛洞河漂流”和“吉首市德夯苗族风情园”等旅游景点的各种宣传和广告费用)。多年的苦心经营和全方位宣传,终于迎来了湘西旅游的春天,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据当地报纸报道,2004年《疯狂的五一黄金周》期间“28列旅游专列、6万多辆旅游专车进入湘西,游客近50万人,旅游收入达4780余万元”。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很大,但知名度很低,许多极其丰富的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尚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未能被世人所了解,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吸引作用。只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方位宣传,才能使体育旅游广为人知,才能激发国内外客人旅游的热情。体育旅游的开发和繁荣,必将为国内外广告业和新闻媒介带来新的商机。

四、对我国体育旅游发展的展望

1.挖掘体育旅游资源市场。体育旅游是新兴的旅游产品,衍生许多新的消费需求,世界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在不断探求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结合而产生的市场需求空间,寻求经济增长点。如我国香港康体局和旅游协会为开拓体育产业及体育旅游市场,联手通过驻外旅游办事处,有针对性地积极推销体育产品。他们向日本人集中推销高尔夫球,向东南亚国家推销赛马,向欧美和澳大利亚推销网球、板球和羽毛球,从而吸引了一大批体育爱好者前往香港进行体育旅游,既盘活了体育产业市场,也提高了旅游收入。就国际市场而言,我国的武术、乒乓球及羽毛球对体育爱好者就具有一定吸引力,组织修学团会有一定的市场。而在国内市场,像异地观战近年有了一定的开展,但发展空间还很大,体育产业的经营者应重视重要赛事的营销,最大限度地挖掘体育比赛资源,丰富体育产业内涵,达到体育与旅游双赢的目的。

2.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合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和体育产业是同时开发的,但因为行业从属不同,相互交融与渗透不多,造成体育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利用。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需求,体育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体育资源,依靠旅游业众多的分支机构,力争将体育旅游市场做大。比如,近几届的奥运会及世界杯足球赛的主办国均保证一定数量的门票给外国的旅游者,委托旅游机构为国外观众的票务代理,这为异地观战者提供了充分保证。这样既为主办国保证了运动会的票房收入,也提高了旅游收入。又比如日本著名的“日本旅行社”,从1993年开始内设专门负责海外体育观战旅游的营业部,该旅行社组织的团队频繁出现在世界体育热点赛事当中,体育观战旅游收入的份额逐年上升。我国虽然也建立了体育旅游总公司,但由于分支机构不多,其业务量及影响力均不尽人意,而普通的旅行社的从业人员意识到体育旅游市场潜在商机,但苦于缺乏“体育”背景,对体育认知有限、运作方面又欠经验积累,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无论是体育产业还是旅游业的从业者,应协同配合,共同建立和完善体育旅游中介,为实现产业经济的相互驱动创造条件。比如,制订规划一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将体育旅游纳入城市整个旅游计划之中,建立统一的旅游市场体系;二要打破管理部门的条块分割,加速其相互交融与渗透,共同发展体育旅游业。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当务之急是体育、旅游两个部门携手起来,体育旅游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摒弃门户之见,主动出击,依靠旅游部门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将体育旅游做强、做大。另外,旅游部门也应主动配合,成立专门的旅行社,通过这些专业旅行社来收集和发布各种体育活动信息,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联系旅游交通和饭店事宜,向体育旅游者提供完备周到的服务。最终形成体育业和旅游业的双赢局面。

3.加大体育旅游宣传力度。目前,我国体育旅游市场由于一些潜在的旅游者对各种体育旅游产品还不甚了解,对于参与旅游采取的是观望的态度。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运用各种市场策略进行宣传,使体育旅游路人皆知。首先,体育旅游经营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人们对体育健身的意识,加强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让体育健身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从而使体育旅游深入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其次,利用大众媒介和广告等方式宣传这种新兴的旅游形式,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体育旅游的特点,并加快相关产业的发展。如2000年,乔伊斯国际饭店借助火爆的体育旅游成功地开发了美国旅游住宿市场。乔伊斯国际饭店通过创建体育旅游网使体育赛事与旅游更好地结合起来,体育旅游网不仅提供了各大赛事的详细资料,而且方便人们查询赛事地的餐馆、住宿、交通、附近的旅游景点等旅游的相关信息。体育旅游网开通一年间,乔伊斯集团的纯收入达500万美元。我国可以创建专门的体育旅游网站,加大体育旅游产业信息化,对食、宿、行、娱、购、健进行组合服务、包装,形成全球化、立体化的体育旅游服务网络;可以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团到其他国家、地区举办各种形式的旅游说明会和推介会;可以邀请国内外旅行商和新闻媒体到我国来考察、采访旅游线路,提高我国体育旅游线路的知名度,全面发挥体育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作用。

4.建立完善的体育旅游安全体系。体育旅游具有一些带有一定的刺激性和挑战性的项目,旅游者通过挑战和超越自我而获得满足和愉悦的心情,这就是体育旅游的魅力。但是,有些項目,如攀岩、蹦极、探险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组织体育旅游活动时,安全方面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组织者必须在确保旅游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体育旅游。对于一些风险大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一定要进行行政干预方式监督安全问题。此外,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将旅游组织及旅游者面临的体育财产风险、体育人身风险和体育责任风险等交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这样,既可以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又可以大力发展体育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1]旅游经济发展战略课题组.中国旅游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纲要[J].中国旅游年鉴,1999.

[2]陈宝珠.我国体育旅游开发与对策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1).

[3]王桂忠.关于我国体育旅游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J].体育科研,2002,(2).

[4]程立.试论我国体育旅游的发展状况及前景[J].贵州体育科技,2006,(6).

[责任编辑:陈齐芳]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2篇

覆盖6亿网民,汇聚全网万亿网页,每天响应60亿次搜索请求、150亿次定位请求,记录了整个中国互联网的历史、现在与未来……

—如果将数据资源比作矿藏,那么百度所拥有的无疑是一座巨大的富矿。

这座富矿究竟价值几何?百度又将如何挖掘它的潜能?

2015年9月8日,在2015百度世界大会上,百度旗帜鲜明地给出了答案,那就是用大数据来“连接3600行”。

在8月19日国务院通过《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之后,这场大会更像一场誓师,百度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李彦宏和他的同伴们终于由此开启挖掘大数据宝藏的大幕了。

大数据的宝藏,百度将要怎样挖掘?

百度高级副总裁王劲在会上发布了百度“大数据+”开放平台:“百度通过大数据连接3600行,打通线上和线下,把线上和线下的数据融合起来,产生核聚变,迸发出新的能量,让大数据成为3600行的商业新能源。”

这新能源的富矿存量有多大?

资源:海量存储 数据富矿

如果将单一信息比作一滴水,那么百度所拥有的无疑就是汪洋大海:百度的服务覆盖6亿网民,汇聚全网万亿网页,每天响应60亿次搜索请求、150亿次定位请求,记录了整个中国互联网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除了搜索数据、定位数据之外,百度还拥有丰富的社区数据,如百度贴吧的数据等。

过去,百度索引的是网页,而现在百度要索引真实世界。它正在将线上和线下的数据打通、融合,将百度数据和传统行业的数据深度结合。目前,百度和保险、零售等行业已经在大数据合作方面进行尝试,随着百度大数据与行业深度合作的扩展与加强,可以预想,百度拥有的数据矿产将进一步丰富与完善。

然而,如此海量的数据,仅是存储和处理就绝非易事。百度会不会被淹没在这数据的海洋里?

硬件:底层支撑 储备过硬

存储、计算如此海量的数据,离不开硬件基础—数据中心。此前,作为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服务提供商,百度的数据中心规模已达数十万台服务器。而近日百度更是启用了华南超级核心及华南IDC(互联网数据中心)集群,使百度的数据中心规模和网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百度已在全国多个地区建成超级核心及IDC集群。超级核心指的是骨干网络节点,所有IDC都需通过该节点进行互联。此次华南超级核心及IDC集群的启用,对于占全国近1/3用户的华南十省地区,可以实现网络提速30%以上。

除了拥有规模庞大的数据中心和计算网络外,百度公司还一直投入大量的资源研究数据中心的节能技术及清洁能源发电技术,引领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技术的革新潮流。

2013年1月,中国第一代整机柜服务器天蝎(北极)1.0版本率先在百度南京机房上线,开创了定制服务器新时代,在中国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如今,百度已大规模上线天蝎(北极)2.0,自主整机柜服务器已投入使用数十万台。

整机柜服务器采用共享架构设计,可以让百度取得非常好的收益:整机柜服务采用集中供电,比传统分散电源的能效提升20%,而电源模块成本只有原来的50%;采用集中散热,比传统分散散热模式的能效提升60%,风扇成本节省20%;方便集中管理,以机架为基本管理单元,提高管理效率,整机能耗降低15%。

此外,百度还是全球第一家大规模商用ARM服务器的企业,仅此一项,使能效降低30%。百度在语音、图像识别等领域创新性地应用了GPU服务器,能耗降低超过10倍。百度还成为全球首家把FPGA规模部署到数据中心的互联网公司,应用FPGA后,能耗降低38倍……

技术:出神入化 谁与争锋

王劲说:“我们在技术上巨大的投入,希望有一天不仅助力百度发展,还能够帮助中国整体经济转型。希望百度技术的开放与应用,能够给中国的发展带来丰厚的回报。”

百度在技术上投入了什么,又换来了什么?它真有传说中那么出神入化?

在云计算技术方面,百度拥有全球最大的Hadoop集群。Hadoop是能够对大量数据进行分布式处理的软件框架,以一种可靠、高效、可伸缩的方式进行数据处理。目前百度拥有业界最大Hadoop单集群—1.3万台,日处理作业量达百万量级。

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方面,百度搭建了超大规模深度神经网络,可支持千亿样本和千亿特征训练。

基于大数据及超大规模神经网络,百度在机器感知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其统一视觉和语言深度学习模型已经能像小孩子学习一样自然,能够进行简单的看图说话、问答,理解动态视频;在世界最权威的人脸识别评测 (LFW,Labeled Faces in the Wild,无约束人脸识别) 中,人类的错误率为0.8%,百度人脸识别的错误率仅为0.23%;对于搜索这样的短文本(中文)语音输入,人类的单字错误率为8%,而机器可以达到6%。

基于机器感知及自然语言理解方面的技术突破,百度打造了先进的读图问答技术。这一技术会聆听、识别并理解人类的语言,同时识别、认知图片内容,自行判断并且组织语言给出答案,体现了目前全球最领先的人工智能水平。

如今,百度已经将这些先进的技术和能力通过百度开放云、API Store (apistore.baidu.com)对外开放共享,助力行业转型升级。

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技术,究竟能够做些什么?

市场:探明前路 前景广阔

可能在开始,百度也未必清楚地知道大数据的价值到底能够挖掘到多深入,于是它将探寻的灵敏触角伸了出去,得到了市场的热情回应。来看看大数据平台与市场结合后的斐然成果:

大数据+零售:迎接个性化精准营销时代的到来

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整个大数据的生态开始往线下转移,这是大数据+非常具有潜力、值得挖掘的一块宝藏。特别是在国家大力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情势之下,它将为中小微新兴创业者提供有益参考,带来事半功倍的效益。

大数据可以刻画群体画像,帮助创业者进行营销,提供精准、定向的个性化推送;通过分析客流数据、消费水平、需求缺口、竞争对手、交通状况等,给出商业选址建议……

随着大数据生态的铺展,一些敏锐的商场开始抓住这一契机,从只关注最简单的整体的客流,到开始注意自己数据的建设。

而通过与百度大数据的合作,北京朝阳大悦城无论对自身还是对消费者的认知都有了质的提升:在充分保障用户隐私和安全的前提下,把百度海量的线上数据和大悦城线下多年积累的数据结合在一起,通过挖掘、分析这些数据,百度和大悦城制订了一些更有针对性、更精准的推广计划。这种个性化的推广计划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大悦城的销售量。据统计,通过这一方式,大悦城会员销售额提高了12%,未购买品牌推荐转化率提升了5倍;非活跃会员到场消费率提高53%。

从关注整体客流到关注客流的留存、停留的时间、浏览路径……再到开始关注细分人群、消费者的生命周期及偏好,最后通过O2O的生态和大数据生态,针对行为习惯不同的消费群体实施定制化的营销,大数据正在改变着零售行业。可以说百度的海量数据,有效地支持了商业运营和商业决策,同时,对于消费群体的分类、判断和认知,有助于实现个性化的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大大提升盈利水平。

大数据+保险:低赔付人群定位准确性超过85%

百度大数据与保险行业的融合,可以挖掘出客户购险意图,做到精准营销;同时可以预测客户的赔付率,进行个性化定价。通过与大数据的结合,使保险公司在保险价值发现、客户挖掘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保险业降低一个百分点的赔付率,都意味着比竞争对手有了更大的竞争优势。

百度在这一领域小试牛刀,展现出大数据在这一领域的巨大潜能。

利用保险公司多年积累下来的线下数据,百度和保险公司圈定了一大批低赔付人群样本。百度将这些人群的线上线下数据融合,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把这些人的特征挖掘出来。然后,在6亿网民中,通过海量计算,将具有相同特征的人找出来。这样就找到了更多的低赔付人群,准确性超过85%。同时,通过大数据合作,实现精准营销,广告点击率提升361%、购买转化率提升200%。

大数据+金融:开启点“数”成金的互联网金融时代

把线上的海量数据和线下的金融数据结合到一起的时候,这些数据产生了点“数”成金的效果。

这些数据的融合,对基金选股、风险控制、信用评估产生了极大帮助。它们有效地提升了投资者决策判断的参照系。传统金融做决策的时候,一般用几十个、几百个维度进行决策,当应用互联网大数据后,可以用几万个维度进行决策,并可以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反应,大大提升金融决策的有效性。

百度大数据和国金证券的合作在这方面提供了有益借鉴。他们把线上和线下的数据结合在一起,通过对这些海量数据进行复杂的计算,挑选出了20多个有效的因子,并用这些因子建立数学模型,助力选股和买卖决策。

基于上述大数据的合作,使投资者的绝对收益提升了5%到8%;信息比IR提升了0.6到0.9;最大回撤降低了3%到5%。

有了大数据的强大支持,我们在炒股上、在基金的选择上,能够有更大的收益,能够更好地控制风险,降低波动。

据王劲透露,下一阶段,百度大数据将和国金证券进行一个新的尝试,共同建立一个新的量化基金。希望通过这种创新和尝试,帮助互联网金融找到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

大数据+旅游:智能化的旅游服务

在查找旅游信息时,搜索引擎是主要渠道。游客从搜索引擎获取信息占所有信息获取渠道的78.5%。

大数据与旅游相结合,基于海量搜索数据,以及LBS定位数据、SNS数据等,能够实现景区客流量预测,为游客出行、景区管理与服务提供参考;还可以让景区更深入地洞悉旅客,便于景区做更智能的服务和营销。此外,还可以提供酒店订单预测、热门线路预测等服务。

百度大数据与武夷山景区的合作堪称这一类型的典范: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了解到,到达该景区的旅客对鼓浪屿、黄山、乌镇、西湖等景区的关注度也很高。因此景区可以联合沿线景区,推出精品旅游路线,进行营销合作,充分发挥景区联动效应。

正像王劲所说:“过去,我们做决策凭的是个人的经验和能力;今天有了大数据,我们能够有的放矢地做出一个决定,让大数据引领我们去做新的决策。”

“索引真实世界,让大数据改变我们的生活。百度不仅仅用大数据来帮助百度自己发展,我们还希望把百度大数据开放给大家,希望用大数据+平台连接3600行,助力3600行获得新的竞争优势。”

业态:培育生态 改变生活

百度建立大数据平台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释放大数据的海量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建设大数据生态。

在谋划大数据之初,或许他们已经前瞻性地将百度大数据打造成与各大产业相融合的模块雏形:百度大数据+平台有七大模块,分别是产业洞察、客流分析、营销决策、舆情监控、推荐引擎、店铺分析、数据加油站,并已提供针对保险、旅游、零售等六大行业的解决方案。

可以说,未来通过大数据平台打造的百度生态圈,将可以用到百度大脑、百度大数据、百度云等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而大数据不仅仅能够帮助商业,还能改变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前段时间,百度研究院和百度公益共同携手打造了一款产品“百度小明”。百度小明依托“百度大脑”的图像识别、语音识别以及深度学习等相关核心技术,成为盲人的日常生活助理,帮助盲人“洞见”真实世界。

而对于更多的正常人,百度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开发了丰富多样的产品,帮助人们更深入于智能生活当中,让我们对于所处的信息社会不再有如“盲人摸象”。例如百度打造的小度机器人,能够像真人一样面对面和用户对话,回答用户的问题。它可以利用人脸检测和跟踪技术,根据用户的位置移动而转动视线。不仅如此,小度机器人还具备了认识用户的能力,可以判断出面前用户的身份是注册用户中的哪一个人,根据用户的不同年龄、身份、性别做出个性化的回答和服务。

王劲说:“前段时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应用到行业中。我们希望百度能够参与其中,帮助中国更好地实现大数据战略。”

我们正处在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尾声与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前奏共同奏响的巨大时代声浪之中,不管是从国家还是社会发展层面,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寻更深层次发展的契机。大数据无疑提供了无数发展可能性中的一种,我们期待着它在与国家战略融合的同时,“产生核聚变,迸发出新的能量”,更深远地影响到未来生活。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在不同的物权关系中,拥有保险利益的主体是不同的。财产的所有权人与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实际占有人拥有保险利益;用益物权人根据约定可以对其使用的他人财产拥有保险利益;当财产上被设定担保物权时,财产的保险利益是双重的;恶意占有人对其占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关键词:保险利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时,一般必须对保险标的拥有合法的保险利益;否则,即使保险公司接受了投保人的投保申请,与投保人签订了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仍然無效。因此,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必备的一个条件。一般来说,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决定了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在发生保险事故以后,其是否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我国《保险法》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有不同的规定。在财产保险中,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是其可以得到保险赔偿的必备条件。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利,我国法律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四种类型。在上述物权关系中,物权人在何种情况下对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从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可以请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在保险实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保险法》仅在第31条规定了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形,对财产保险具有保险利益的情形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在物权关系中,应当如何认定保险利益是否存在,在我国《保险法》中缺乏相关规定。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这种情况不利于保险实务中人们准确判断保险利益是否存在、保险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从而不利于妥善处理有关财产保险的赔偿问题。下面本文对在财产保险中物权当事人保险利益应当如何认定,做一探讨。

1 所有权人的保险利益

一般来说,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所有权人自己承担,因此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在具体分析所有权人的保险利益之前,首先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财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财产所有权人的确定,与财产的类型有关。

财产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在所有权的取得方面有不同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一般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因此财产所有权的设立也分为上述两种情形:动产的交付和不动产的登记。财产的所有权发生变更以后,该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新的所有权人承担,因此保险利益也同时发生转移,由原来的财产所有人转归新的财产所有权人。但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财产的实际占有人和财产的权利人不一致的情况,即当事人没有实际交付动产,或者没有将不动产依法办理登记。我国物权法对此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28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动产转让合同时,可以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在这种情况下,动产的权利人和实际占有人不是同一人。在不动产转让过程中,也会出现类似情况,即不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但因为房屋限售或者其他原因,当事人没有依法办理过户登记,从而出现法定权利人和实际占有人不一致的情况。在上述财产的法定权利人和实际占有人不相同的情况下,确定该财产保险利益的归属,对于保险实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如前所述,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的归属取决于该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如何承担。如果风险责任由财产的法定权利人承担,则法定权利人具有保险利益;如果由财产的实际只有人承担,则实际占有人具有保险利益。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财产的风险转移时间,与财产的交付行为有关,即从财产交付时起,该财产的风险转移,并且没有区分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由此可知,在我国,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财产的实际占有人承担,与财产的法定权利人无关。既然如此,财产的保险利益就应当根据财产的实际占有关系确定,即占有财产的人对其占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可以针对该财产投保相应的财产保险;而财产的法定权利人,因为并不承担相应的风险,因此对该财产没有合法的保险利益,其不得对该财产投保。

2 用益物权人的保险利益

用益物权是指为了实现对财产的使用、收益而设立在他人的财产上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323条的规定,用益物权既可以在不动产上设立,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在不动产上设立的用益物权,主要是涉及土地使用的各种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另外还有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居住权。土地基本上不会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房屋发生风险的情形也很少。因此本文所说的用益物权的保险利益,主要针对动产而言。

在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以后,所有权人必须将该动产移交给对方占有、使用,也就是说,在设立用益物权以后,实际占有财产的人与该财产的所有权人不是同一人,就会出现保险利益归属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对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是否有约定,来确定保险利益的归属。如果双方约定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则其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双方约定风险由用益物权人承担,则用益物权人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风险的承担没有约定,则根据一般规则,由财产的实际占有人承担风险责任,即由用益物权人承担风险,因此其也具有保险利益。

3 担保物权人的保险利益

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在这三种担保物权中,作为担保物的财产,其占有人是不同的。在抵押权中抵押物仍然有提供财产的人即抵押人占有,抵押财产发生毁损灭失时,风险应当由抵押人承担,因此抵押人对抵押财产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如果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毁损灭失,则当债务人到期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时,债权人将无法通过处置抵押财产而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这说明当抵押财产毁损灭失对债权人也会造成损失,因此债权人对抵押财产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可以对该抵押财产投保相应的财产保险。也就是说,在财产设定抵押的情况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都具有保险利益,他们可以分别就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投保。当然有一点需要明确:如果是抵押人为抵押财产投保,可以就该财产的全部价值投保;而如果是抵押权人投保,则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抵押担保的数额,超过部分,抵押权人是没有保险利益的。

在质押担保和留置担保中,用于担保的财产,方便由质押权人和留置权人占有。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质押关系和留置关系中,如果因为质押权人、留置权人的原因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知,在质押和留置期间,质押权人和留置权人有可能承担质押财产和留置财产的风险,因此其对质押和留置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当然,如果质押财产和留置财产不是因为质押权人和留置权人的原因发生毁损灭失的,其风险仍然由该财产的所有权人承担,因此质押财产和留置财产的所有权人也对相关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综合上面的分析可以发行,当财产上被设定担保物权时,该财产的保险利益是双重的,即财产的所有权人和相应的担保物权人对该财产都具有保险利益,他们可以分别为该财产投保。

4 占有人的保险利益

这里所说的占有是物权法中的概念,是指个人、单位对财产的实际控制、支配。我国物权法规定的占有,属与无权占有,即财产的占有人占有财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占有人是否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将无权占有分为善意的无权占有和恶意的无权占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459条、461条的规定,如果在占有期间被占有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恶意总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没有规定善意占有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恶意占有人需要承担被占有财产的风险责任,当发生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时,恶意占有人将会受到损失,据此可以确定,恶意占有人对其占有的他人财产,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但是,根据保险利益合法性的要求,只有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各种财产权利,才能具有保险利益。按照这种观点,恶意占有人不能对其占有的财产具有合法的保险利益。

如何處理这种冲突呢?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恶意占有人对其占有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原因有两个:第一,恶意占有人将其占有的他人财产投保、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只要其没有隐瞒该财产价值、安全性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是财产的合法权利人还是非法占有人,并不会增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第二,从保护财产合法权利人的角度,也应当认定占有人具有保险利益。因为占有人占有的财产,从根本上来说,应当返还给该财产的权利人;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最终也应当属于合法权利人。因此,认定占有人具有保险利益,实际上是保护合法权利人的利益。如果认定占有人没有保险利益、从而导致保险合同无效,则会使合法的财产权利人的利益受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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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结合国外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就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加强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扩大受保运动员的覆盖;提高运动员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完善退役运动员转业培训制度;实行教体结合的运动员培养机制。

关键词:运动员;就业;失业保险

一、我国退役运动员就业状况

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退役运动员都属政策性安置,这几乎是运动员退役后再就业的唯一渠道。在政策性安置时期,绝大多数退役运动员都能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再就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政策性安置的力度已经大不如前,安置的退役运动员数量大大减少。全国各地基本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安置。不过这种安置只限于在世界大赛摘金夺银的小部分运动员,绝大多数默默无闻的运动员无法从这个就业渠道再就业。这种情况下,很多运动员退役后走进高校求学深造。2002年国家体委办公厅下发《关于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退役运动员可通过单位推荐、自荐等多种形式联系高等学校,进入高等学校继续深造。为进一步拓宽退役运动员的再就业之路,国家体育总局于2004年宣布退役优秀运动员将获得免试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因此,到高校求学深造成为许多优秀运动员退役后的首选。

然而对大多数成绩不突出的运动员而言,其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甚至一些冠军运动员的就业问题也得不到解决。例如前体操冠军张尚武在北京地铁站卖艺乞讨。我国运动员平均每年的淘汰率约为15%,若恰逢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年,淘汰率甚至超过40%,每年约有2700名运动员面临退役。 截至2009年7月,全国累计停训待安置运动员4343人,而其中45%的退役运动员不能就业安置,对于这些运动员来说,都免不了“退役即失业”的残酷现实。

二、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的现状

国家一直十分关注退役运动员失业的问题,建国后先后制定一系列保障退役运动员就业的政策。

1999年,国务院颁布《失业保险条例》,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之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为解决退役运动员后顾之忧,调动广大运动员投身体育事业的积极性,国务院于2002年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退役运动员的就业安置工作,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安置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2007年,国家体育总局与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下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将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体系,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从试训开始纳入社会基本保障体系。2011年我国第一部明确规定公民社会保障权的综合性法律《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该法就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进行规定,结合我国之前的相关法规,使我国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在一定层面上比较完整了。但就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运动员失业保险仍存在诸多问题。

(二)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存在的问题

1.运动员失业保险立法滞后

通过以上阐述,可发现我国现有的专门就运动员失业保险做出规定的法律规范主要集中于规章层面,层次较低,而法律层次低会使法律规范缺乏权威性。更令人遗憾的是,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运动员失业问题没有明确规定,缺乏专门涉及运动员失业保险问题的条文。《社会保险法》已颁布施行,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了专门规定,但在此基础上仍缺乏与运动员失业保险接轨的具体的较高层次的法律规定。运动员失业保险立法滞后会导致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范,实际操作运行没有具体法律依据。

2.运动员失业保险保障不到位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运动员失业的法规,但大多是针对优秀运动员的,对广大基层运动员则缺乏保障。2007年的《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虽然规定将运动员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管理体系,实行聘用制。但相关数据表明,全国在训运动员33 294名,正式在编仅17 444名,近半数没有编制。这些没有编制的运动员退役后境况更糟糕,就算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一些退役就业保障办法,他们也无法享受到。 即便运动员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期限也难以满足退役运动员在失业期间的再就业培训和正常生活需要。

3.失业保险保障资金供给不足

我国失业保险费用主要由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其中,单位按照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保险费;个人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由此可见,运动员失业保险保障资金的来源渠道是较窄的。而每年都会有众多运动员退役,最终将导致运动员在失业保险时不能获得足够的失业保险金。我国现行的体制模式没能利用体育产业的优势获得体育资金来应用到运动员失业保险中,这也是现行体制模式的缺陷。

4.运动员自身参加失业保险的意识不强

我国试图通过举国体制造就体育强国的地位,这使得多数运动员只顾专业训练而脱离家庭、教育和社会关系,他们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较为陌生,有运动员还停留在把所有一切寄托于政府的思想层面上,缺乏对未来的长远规划,自身忧患和保险意识薄弱,参加失业保险的积极性不高,甚至在自身权益被侵犯时(如单位不给自己缴纳失业保险),也不知或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国外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

(一)美国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实施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美国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是存在于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它于1935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而美国职业运动员作为以体育谋生的劳动者,属于《社会保障法》规定的社会保障对象,与其他社会劳动者一样都享受失业保险。该法案是美国各州立法的基础。根据该法案,向雇主征税是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各州所筹集的失业金必须存入设立于联邦财政部的联邦基金,并向政府公债或社会公债投资,所得的收益用于失业补助。保障失业者合法权益,鼓励就业是该法案体现的目标。之后,美国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颁布了诸多有影响力的人力政策法案,例如1962年的《人力发展和训练法》,1973年的《就业和人力培训综合法》。当然,美国在之后也会根据社会变化发展情况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完善。美国经过长期努力,使得失业保险制度得以完善,这对于包括运动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来说具有积极影响和意义。

(二)德国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

德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的标志是1927年《失业介绍法和失业保险法》的颁布。20世纪50年代后,联邦德国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得以迅速发展。60年代末,德国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1969年将《失业保险法》改为《就业促进法》,由对失业者消极救济转向再就业提供积极支持。1974年又颁布《失业救济条例》统一了各种失业保险的规定,使该制度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障。1994年实施《就业支持法》,准许建立私营职业介绍所,以便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就业指导服务,它与其他立法相结合,在德国逐渐建立起促进就业型失业保险制度。

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德国失业保险的主要特点。原则上,任何每周被雇佣工作18小时以上的人员都须参加失业保险。根据德国法律,除雇员和雇主缴纳失业保险费外,联邦政府还给予财政补贴,不仅如此,联邦政府还负责失业救济费用和给失业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此可见,德国奥运代表团基本都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另外,德国最大私人赞助商DSH还为90%代表团成员提供援助。

四、完善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一)加强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建设

我国已出台《失业保险条例》和包含失业保险内容的《社会保险法》,但与运动员失业保险相关的高层次法律并未与这些法律良好对接。因此,首先应通过相应立法实现运动员失业保险与我国失业保险的接轨,以促进运动员失业保险法律体系的完善,以便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各地也应依据这些法律,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出台操作性强的与地方社会保障体系适应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只有通过较高层次的立法和操作性强的地方立法才能完善整个运动员失业保险法律体系。

(二)建立多元化的运动员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渠道,扩大受保运动员的覆盖面

在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中,经济因素的作用非常明显。我国运动员失业保险费主要有单位和个人缴纳,筹资渠道少,运动员所享受到的失业保险金不能满足其就业培训和正常生活需求。对此,国家应加大对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的补贴,可以学习德国的做法,在给予财政补贴的同时,为失业者缴纳失业保险费,免除退役运动员的后顾之忧。另外,还可企业对比赛的赞助费用、电视广告费、广播费和比赛门票费用中拨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失业保险金,既能提高运动员失业期间的保障水平,又可将盈余资金为更多运动员投保,扩大受保运动员的覆盖面。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运动员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和积极性

尽管我国的体育事业已取得一定成就,但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却没能与体育事业的发展同步。受制于计划经济运动员退役安置政策的影响,很多运动员没有意识到参失业保险的重要性。对此,国家应对运动员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就有关失业保险的法律、政策进行宣传,使其认识到参加失业保险的意义,提高参与失业保险的意识。更重要的是,对运动员所在单位进行监督,监察其为运动员缴纳失业保险费,使运动员的权益得到真正保障。

(四)完善退役运动员转业培训制度

运动员失业保险是对因退役而暂时无法找到工作而失去生活来源的运动员提供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广义层面上,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不仅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还包括专业培训等手段为失业运动员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等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对退役运动员进行教育培训和技能培训,从文化和技能两方面着手,增强其在社会上的竞争力,使其早日再次就业。这就实现了运动员失业保险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五)实行教体结合的运动员培养机制,加强运动员的文化教育,提高运动员自身的文化素质

举国体制虽使我国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但也导致很多运动员的失业保险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要从根本上解决失业保险问题,应逐渐改变现行的运动员培养机制,逐步实行教体结合的培养体制,既发展运动员的运动才能,又对其进行文化教育,让其在一个正常社会教育环境中发展自己的体育特长,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避免退役后即失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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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丁建定.德国失业保障与就业促进政策[J].中国社会保障,2003,(5).

(责任编辑:许广东)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作为预付制与后付制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具有能够综合二者优势,抑制各自弊端的作用。但在其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支付方式结构设计尚不合理的风险,以及医疗服务机构与参保患者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为规避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运行风险,应完善支付方式的结构设计,合理制定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引入多方谈判机制,加大政府财政补贴,以及加强对其运行的考核和监督。

[关键词]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风险规避

一、引言

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机构在参保者获得医疗服务之后,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对医疗资源消耗进行补偿的方法和标准。它一方面体现了医疗保险对参保者医疗费用分担的功能,另一方面作为同时涉及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参保者三方经济利益的关键环节,对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约束医患双方道德风险以及保障参保者权益也具有重要作用。由于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保险运行中各个主体的行为具有不同的激励或负面作用,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作为综合预付制与后付制各自优势,抑制其各自弊端的新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日渐成为我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方向。但是从国内外研究以及各地改革实践来看,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运行亦存在一定的风险,发现并规避其运行风险应作为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发展完善的重中之重。

二、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存在风险

在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运行过程中,首先对其运行效果构成风险的便是支付方式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受制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构建科学合理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具有较大的难度。而如果把支付方式的机构设计看作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运行的内部风险,则源于人们机会主义倾向,以及医疗保险第三方支付的委托代理关系而产生的道德风险便构成了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运行的外部风险。由于在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运行过程中,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参保患者分别作为医疗服务的保、供、需三方,三者之间存在着两两委托代理关系。在委托方与代理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一方会利用另一方不能察觉的信息,最大限度地谋求自身的经济效益,而致使另一方利益受损,这便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具体变现为医疗服务机构(供方)道德风险、参保患者(需方)道德风险以及“医患同盟”三种情况。

1、支付方式结构设计尚不合理。每一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都各有其利弊,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构建的目的便是将多种支付方式相结合,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抵减单一医疗支付方式的负面性,并寻求医疗服务供需双方需求的平衡点,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有效配置。但是,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复杂多样,医疗科学对支付方式设计的专业性要求高以及医保基金的合理预算划拨难度大等情况,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结构设计尚不能达到完美无缺和极尽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便不能充分发挥其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配置医疗资源、协调供需双方利益等作用。

2、医疗服务机构(供方)存在道德风险。医疗服务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其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机构和患者所支付的医疗费用。而医疗服务作为专业性要求高的特殊行业,患者通常对自身的疾病情况以及所需的医疗服务程度缺乏了解,客观上医疗服务机构与患者之间形成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当医疗服务机构出于“经济人”假设谋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便会运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产生在后付制的付费方式下诱导患者过度消费,或是在预付制的付费方式下推诿重病患者、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等道德风险。

3、参保患者(需方)存在道德风险。参保患者在缴纳一定数额的医疗保险费后,其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参保患者个人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远远低于所获得医疗服务的实际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参保患者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一方面为获得更多的医疗服务,可能产生谎报病情和小病大养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也可能产生冒用医保卡骗保、诈保,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浪费和流失的风险。

4、“医患同盟”。“医患同盟”是指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患者为谋求各自经济利益,二者协同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进行利益共享的过程。“医患同盟”属于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患者合作带来的道德风险。通常情况下,医疗服务机构与参保患者在某些方面达成共识,例如在按人头付费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下,定点医疗服务机构为获得更多的签约人头,得到更多的医疗保险预付基金,在承诺给予参保患者一定的经济利益或满足其部分不合理要求的情况下,联合参保患者谎报签约信息,以及开出“人情方”和“营养方”等,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三、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风险规避

针对上述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对其加以规避可以从规避内部风险,即完善支付方式结构设计,以及规避外部风险,即抑制医疗服务机构和参保患者道德风险的两个角度出发,具体可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完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结构设计。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构建首先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特点,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分别制定不同的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其次测算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下所产生医疗费用占医疗费用总额的比例,合理制定本年度医疗费用预算,并按相应比例确定本年度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医疗费用预算情况。此外,为促进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合理运行,规避运行风险,还应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采取超支不补,结余留存的方式。

2、合理制定医疗保险个人负担比例。根据不同疾病类型以及不同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制定相适应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例如,对一般的药品、诊疗或疾病采取适当提高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自付率的方式,让参保患者承担更多的医疗费用以便抑制其过度医疗消费,避免参保患者道德风险的产生,减轻医疗保险基金压力。有实践表明,在我国镇江等地区的医改中,18%至20%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对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有明显抑制作用,而低于10%的自付率则无法抑制其增长态势。

3、引入多方谈判机制。为有效地规避医疗服务机构与参保患者道德风险的产生,医疗保险机构应该积极探索与医疗服务机构、参保者以及药品供应商等的多方谈判机制。一方面在政府主导下,坚持以提高患者利益为导向,由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参保者代表共同谈判决定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支付方式,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总额预算等内容。另一方面建立双向定价机制,由医疗服务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具体医疗服务价格,并向医疗保险机构报价,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医疗服务价格。

4、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机构财政补贴。对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运行管理,政府存在着严重的职能缺失。财政投入的不足,导致很多公立医院的运营开支得不到满足。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医疗服务机构为获得更多经济收益而诱导患者需求,推高医疗费用,形成扭曲的激励机制。加大政府对医疗服务机构的财政补贴,变换对医疗服务成本的补偿方式,能够有效地规避医疗服务机构的道德风险,对维护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具有重要作用。

5、加强对医疗保险支付方式运行的考核和监督。规避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运行风险,不仅需要从制度设计方面加以完善,还需要辅以行之有效的考核和监督措施。一方面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复合式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考核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设计及运行是否高效可行;另一方面应将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引入专家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对医疗保险机构、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参保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规避各种道德风险的产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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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毛瑛,陈钢.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经济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08,(4):100-104.

[3]赵奕钧.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的选择分析与建议[J].中国药业,2011,(22):11-12.

[4]廖进球,聂思痕.基于“医患同盟”预期的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方式改革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15,(1):59-67.

旅游保险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近年来学者对保险业这一内蒙古金融重要元素整体研究较少,了解内蒙古保险行业发展现状,预测内蒙古保险业未来状态,对内蒙古金融业乃至经济增长有其重要意义。利用内蒙古保监会和中国统计局官方网站搜集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相关数据,运用统计描述方法分析内蒙古保险业整体现况、分类险种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状况以及与全国保险业数据进行对比,并且使用灰色预测模型2016-2019年内蒙古保险业数据并对模型方法进行对比,发现并得出:内蒙古保险业一直处于增长状态,但保险结构有待改善;经过预测内蒙古2018年原保险保费收入突破500亿大关、2019年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突破200亿。

【关键词】内蒙古;保险业;灰色预测

1.引言

1.1 背景

保险业是内蒙古金融行业的支柱产业,自上世纪80年代保险业务恢复以来,内蒙古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从1980年原保费收入98万发展到2015年395.48亿元,年平均增长26%,保险公司数量也有大量的增加,而且保险险种也由原来简单的几种发展成为更加细分、更加明确事故、更加人性的多险种、多模式、多样式的业务方式。

2010年之前,国内还有很多学者在整体上研究内蒙古保险行业的状态,但是之后大多数的学者在具体分类方面研究内蒙古保险业,出现比较多的成果。为了更好地、整体的把控内蒙古保险行业的发展,本文在中国统计局官方网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网站下载2006-2015年全年相关数据,运用统计描述法掌握发展现状,利用灰色预测模型预测内蒙古保险行业未来的收入与支出。

1.2 模型与方法

1.2.1 灰色预测模型。

灰色预测模型是基于灰色模型理论建立的一种方法。1982年,中国学者邓聚龙教授创立的灰色系统理论,是一种研究少数据、贫信息不确定性问题的新方法。灰色系统理论以“部分信息已知,部分信息未知”的“小样本”、“贫信息”不确定性系统为研究对象,主要通过对“部分”已知信息的生成、开发,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实现对系统运行行为、演化规律的正确描述和有效监控。社会、经济、农业、工业、生态、生物等许多系统,是按照研究对象所属的领域和范围命名的,而灰色系统确是按颜色命名的。

GM(1,1) 预测模型是最常用的一种灰色动态预测模型,其建模原理是:设有一组所需要预测的指标的原始序列X(0)=(X(0)1、X(0)2、···、X(0)n), 对原始数列进行一次累加生成处理,得新数列X(1)=(X(1)1、X(1)2、···、X(1)n)。

设X(1)满足一阶微分方程

其中,a、u 为辨识参数,a为发展系数,u为灰色作用量。辨别参数通过最小二乘法拟合得到

其中,数据矩阵:

由此得到预测模型:

2.内蒙古保险业现状分析

2.1 内蒙古保险总收入与总支出

2007年采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统计,因此,本文描述与分析时不引用2006年数据。

通过保险业总收入与总支出状况折线图(图2.1),不难发现,原保费收入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由2007年97.75增加到2015年的395.4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16.8%,2011年保费收入出现增长的最低点(7%),这可能是由于80后成为社会发展的主力,经濟形势出现严峻态势,而且房价在2010年前后迅速上涨,且青年需要置办房产等家庭固定投资,造成了保费收入2010年之后短期的低增长状态;原保险赔付支出在2007年到2015年期间逐年增加,从32.22增长到124.54亿元,但增长率由下降的趋势。经过计算发现,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赔付支出费用占总保费收入33%左右。

2.2 内蒙古保险业结构分析

2.2.1 内蒙古保险业总结构。

2015年内蒙古保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于人身保险,占保费总收入的62.25%,而保费赔付支出主要存在于财产保险,其占总保费赔付支出的60.67%。这种状况是由于所有人对人身保障存在较大的重视,而对财产保险的重视程度相对较轻,特别是普通民众的态度更加淡薄;人身伤害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概率相对较低,因此保费支出是较小的一部分,相对而言,财产损失是在现实生活常见的损失灾害,比如火灾、失窃、损害等等都造成财产的损失,因此财产赔付占比较高。由此可见,整体的内蒙古保险行业结构需要不断完善。

2.2.2 内蒙古财产保险结构。

由于相关网站和数据年鉴中都没公布细分险种后的保险水平,因此本文研究财产险和人身险时使用2015年内蒙古统计年鉴数据进行分析。在2014年内蒙古财产保险金额占比最大两个险种分别是机动车辆险(占37.17%)和企业财产险(35.19%),两个险种之和占财产保险的70%以上;保证保险和家庭财产险是2014年财产保险中占比最小的两个险种,由于家庭数量庞大、信用等保证需求随着时间增加越来越多,这表明该两种险种在内蒙古地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财产保险结构需要不断完善。

2.2.3 内蒙古人身保险结构。

人寿保险依然是2014年内蒙古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占比为85.27%,健康保险占比排名第二(12.35%),意外伤害保险占比最低(2.38%)。表明大众依然对人寿保险认可度非常强,但是对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认可度或者关注度非常小,这是内蒙古人身保险之后发展中增长最重要的两个环节。

3.内蒙古保险业实证分析

3.1 内蒙古保险灰色预测

本文利用灰色模型预测软件GM,用2007-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和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数据对内蒙古保险业总体预测。

将原始数据进行GM(1,1)建模,获得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赔付的预测时间响应序列分别为:

其中, 表示保费收入的预测值, 表示保费赔付支出的预测值。

利用时间响应序列公式,获得2007-2015年内蒙古保险业灰色预测模拟值结果如表2和表3。

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赔付支出的相对平均误差分别是4.573%和3.258%,模拟值与实际值误差相对较小。保费收入和保费支出赔付预测模型精度:

该模型的精度较高,可进行预报和预测。又根据灰色预测模型原理可知:a被称为发展系数,反映了灰色系统发展态势的大小。当-a<0.3时,所建立的灰色模型可以用于长期预测;当0.3<-a<0.5时,所建立的模型适于中短期预测;当0.5<-a<1时,模型不能进行直接预测,需要改进模型后在进行预测,比如DGM模型;当-a>1时,模型不能进行任何预测。本文在建立灰色预测模型后获得保费收入模型发展系数-a=0.13,保费赔付支出发展系数-a=0.14,都小于0.3,因此模型可以进行长期预测,由于本文涉及灰色预测与指数平滑法对比,且指数平滑法适于短期预测,因此本文预测2016-2019年保险情况,结果如表4(2016-2019年内蒙古保险业预测值)。

4 .结论

4.1 内蒙古保险业未来趋势

经上述论述,内蒙古保险业一直处于持续增长趋势下,但保费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年份,保费赔付支出增长率相对较低,保费赔付支出较高的年份保费收入增长相对较低,保费收入基本上是保费赔付支出的3倍,并且可以发现2018年内蒙古保费收入将突破500亿大关,保费赔付支出也将在2019年突破200亿大关。

4.2 内蒙古保险业建议

促使保险市场更加规范,险种随需求增加日益增多。

第一,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内蒙古各保险公司都在不断吸收和学习国外先进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而且内蒙古保监会需要不斷加强保险市场监管力度,保证群众和企业保险权益。

第二,保险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结构优化和经营渠道结构的完善。在产品结构方面,保险公司致力于开发价值含量高,适应市场不同类型需求的保险产品,使险种多元化,满足客户需求。在经营渠道结构方面,保险公司大力发展保险兼业代理,充分利用相关行业促进保险产品的销售。

第三,保险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所提高,更加体现保险作为一种服务业的“人文关怀”。

参考文献:

[1] 李宝仁. 经济预测:理论、方法及应用[M] 第一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5.04,p43-45.

[2] 王维国. 预测与决策[M] 第一版.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2.

[3] 葛宇. 内蒙古自治区保险市场发展分析[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2,01:11-12.

[4] 时乐乐,赵军. 基于GM(1,1)模型的新疆保险业“十二五”发展预测[J]. 经济数学,2012,01:106-110.

[5] 汝永才. 青海财产保险业形势分析与预测[J]. 青海金融,2002,03:39-42.

[6] 王海霞,范淑芳. 内蒙古保险市场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10,06:10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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