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

2023-12-23

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1篇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乡镇组织和政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藏机编发 [2012]23号)以及《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拉萨市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拉机编发[2012]3号)精神,为全面做好我乡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规范机构设置,科学确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应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结合乡内实际情况,确定工作重点。

(二)机构设置和机构编制体制管理

1、领导机构设党委、人大、政府、纪检委。

2、乡内设机构共设10个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武部、财务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综合维稳办公室、村镇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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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及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三老)工作;负责人事、保密、文书档案和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做好人大、人民武装等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统计。 (2)、人武部:负责乡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预备役人员登记统计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3)、财务办公室:负责乡财政收支预算、预算资金管理、各类项目的兑现;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乡财务支出管理,组织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工作。

(4)、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乡招商引资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传递及对接;负责项目的策划、包装、备案及立项;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检查、调度、考核;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治谈、签约、投资咨询及管理;负责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认定、分析及资料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接待工作。

(5)、综合维稳办公室: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等;组织、协调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中央、

省、市、县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掌握全乡政治稳定情况。对全县不稳定因素组织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重点问题,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处置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在敏感期、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制定重大事件处置预案、维稳工作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6)、村镇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全乡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安居工程、小城镇社区建设、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等;贯彻土地、环保和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利用、交通、安监和环境保护工作,搞好环境卫生、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督。

(7)、农业综合服务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指导、培训和服务;搞好农业经济统计、管理、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农业项目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和安全工作。 (8)、民政妇联综合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党对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做好农村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工作;广泛地开展拥军优属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做好老龄和残联工作。组织村妇女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妇女学技术、学经营管理、学法律、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9)、信访办公室: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提供带普遍性和倾向性

的信访信息。协助督办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督机关和有关领导同志要求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记录、整理、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10)、科教文卫综合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好全街道的科技教育、社会文化、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和体育事业。加强教育工作的督导,抓好中小学和学前教育工作,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现象。

二、人员编制

现人员编制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7人,领导职数8人其中正科3人,副科5人,政法专项编制4人,公益性岗位3人。因乡工作需要,需增加行政编制2人,领导职数1人。

三、附则

(一)本方案由达孜县塔杰乡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达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2篇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那么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基层一级政权,但其履行职责状况直接关系到中国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对整个国家和社会有重大影响。

一、目前我省乡镇行政机构所存在的弊端

从实践中来看,当前的乡镇行政机构的确比以前的体制要优越的多,这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发展都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政治体系等方方面面都有了一些与以前不同的方面,这样已有的乡镇行政机构的一些弊端就不断暴露出来,一些问题需要迫切解决。

1、乡镇数量偏多,分布过于分散。以我省为例:河南省现有9400多万人口,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大,人口多,截止2010年底,全省辖17个省辖市,1个省直管市,21个县级市,48个市辖区,88个县,1892个乡镇,47556个村委会。在过去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通讯不发达的情况下多设置乡镇是必要的。而随着经济技术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这种布点分散机构的设置完全是一种巨大的浪费。因为尽管乡镇的规模很小,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将不可避免造成乡镇组织的机构臃肿,行政管理成本过高的问题,而且会使优秀人才资源无法集中利用。这一切都使国家背负起沉重的包袱,大大地降低了政府行政职能的效率。

2、乡镇机构设置政、企、事不分,职能错位,领导职数过多。据统计,每个乡镇的在职人员都达到三十至五十人。乡级领导职数平均二十位。乡镇政府吃“皇粮”人员过多,不仅造成财政和农民负担加重,而且会造成指挥员多,战斗员少的不良后果,这将严重削弱乡镇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而且乡镇机构的领导职位政、企、事不分,职责不清,干部管理混乱,影响乡镇机构集体服务效率和职能。

3、临时机构设置过于繁多,缺乏效率和合理性。上级主管部门每抓一件事,往往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且不考虑实际情况,设置专门机构和专人来负责。乡镇为了在上级主管部门面前好好表现,就会不切实际去设置一些臃肿机构,既增加了乡镇机构的财政负担,又冲淡和削弱了原有机构的职能,导致机构管理的交叉重复,浪费大量人财物。

二、机构改革要求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乡镇政府转变职能,首先,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角色定位,改变过去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乡镇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指挥一切、照顾一切的家长形象,以及没有政府行为约束的概念。把工作重点放在宏观调控和依法行政方面,在市场主体中起到“调控管理者”的作用,不断提高宏观经济调控和依法行政能力。其次,乡镇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于搞好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强化为农村、农民和农业服务的功能上,发展公共福利事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运行机制。第三,乡镇政府要把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作为转变职能的核心,要把不该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从而使政府职能该弱化的弱化,该强化的强化,该转移的转移。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社会管理的水平。第四,乡镇政府要由一靠红头文件、二靠政策倾斜、三靠政府保护的行政支配型行为模式,转变为靠市场、靠规则、靠信息、靠创新、靠信用的市场导向型行为模式,树立开放意识、竞争意识、高效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通过提供体制改革、法律、筹融资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市场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和人才信息等服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乡镇政府职能的定位

乡镇政府是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其职能涉及到对乡镇政治经济和社会事物进行管理的全部活动,包括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财政、民主建设、社会治安等方方面面,这些同时构成了乡镇政府的职能范围。具体地说:

1、政治职能

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生产的安定,保护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巩固、支持、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执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积极支持代表的活动并保证他们能履行职能;加强乡镇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真正成为基层群众管理自己事物的机构,成为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2、经济职能

乡镇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是统筹和规划乡镇经济发展的布局;宣传并实施国家的经济政策,包括产业政策、技术政策、金融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等;提供信息指导,通过各方面的渠道为乡镇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及时、有效的经济信息;还肩负着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等功能。

3、文化职能

主要是抓好九年义务教育,宣传和大力提高乡镇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大力发展体育、卫生、广播和影视事业,把乡镇的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实处,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此外乡镇政府还担负着优抚工作、救灾工作、社会福利和人口控制等其他职能。这种多职能为一体的特性决定了必须有与其相应的行政机构体系。

四、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

对于河南这个拥有9400多万人口(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66%以上的农业大省,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快乡镇政府改革。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要基于河南省情,走符合本省实际的改革道路。在改革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新界定乡镇政府的地位和作用,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

1、乡镇政府职能逐步从“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

由于受长期封建专制和人治传统思想的影响,“政府至上”、“政府高明”的观念根深蒂固,使乡镇政府在决策上带有很浓的个人主义色彩。如在城镇规划中,有些乡镇政府领导往往随自己的意图而人为地改变规划或制定规划。有的甚至出现城镇规划随企业厂长(经理)走的奇怪现象,他们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任由厂长(经理)的喜好而随意改变规划,究其原因:这些所谓的“领导规划”、“老板规划”的背后是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的因素。而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必须是负责任、讲法治的政府,应该变“政府至上”为公民至上,法律至上,即要通过责任和法治政府新理念的确立,使“治国者先受治于法”,从而真正做到行政行为的实质合法、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

2、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在计划经济模式下政府是“领导型”和“统治型”的管理模式,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却要求政府是“服务型”的管理模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通过向企业提供宽松的外部环境,鼓励企业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职能转变的主要内容是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乡镇政府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基础教育和扩大就业等方面上来。

3、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转变。

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下,乡镇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大多是属于直接管理,在乡镇政府经营机制转换前,政府以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直接介入对企业的管理,导致政企不分,使企业活力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逐步从“直接型”向“间接型”管理方式转变,政府通过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对那些可以由市场、企业和民间办好的事情,政府部门则坚决“退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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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3篇

[关键词] 乡镇 政府 群众 农村 债务

一、乡镇机构改革难点及原因分析 (一)城乡差异拉大,农民群众不满意

乡镇政府作为中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承担着中国农村大量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安、催粮派款等都是乡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长期如此,行政干预是政府工作的主要方式,一个俨俨实实的计划经济的执行者和各项政策的实施者。 改革后,由于职能转变,出现一些新问题在所难免。

1、职责难履行。乡镇事权、责任无限大,人权、财权不断弱化,与乡镇承担的职责相比,乡镇履行职责的权力极其有限,处于一种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

2、事务难应付。由于上下机构改革不协调,“上面千根线,下面一针穿”,减人难减事的矛盾十分突出。

3、干部难适应。税改后,乡镇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部分乡镇干部在思想上、能力上、工作方法上表现出明显的不适应,感到工作无所适从。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有愿望没能力,有想法没办法,心有余而力不足。城乡差异较大,造成农民群众心理上的不平衡,突出表现在:一是收入差距大。近几年,虽然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干部职工的工资也在不断上调,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干部职工平均年收入远远高于大部分农民。部分农民对此感到不平衡,不理解。二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差异大。城区的基础设施往往都是县里统筹考虑,财政出钱建设,而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却往往要农民群众自己筹集相当一部分资金来解决。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区面貌可谓年年有变化,但乡村基础设施却几年难有一个大的变化,长年下来造成农民群众心理不平衡。 (二)遗留问题消化难,干部心理不平衡我国历次的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成效离人们的预期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尚有不少差距,许多时候还未能跳出“精简——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量的社会事务都由政府直接承担,由于人少事多,公共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到位,乡镇机构聘请大量临时人员来从事公共管理。一些基层单位的领导趁机安排自己的“关系”,并予以转正,成为国家工作人员。乡镇机构中还有个别合同制工人,国家安排的复退转军人,这都决定了乡镇组成人员的复杂性。对乡镇机构改革来说,这就是难点。

二是遗留问题处理难。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前,乡镇的“七站八所”由县主管局管理,乡镇政府主要是事权。县管时期,人员进编,都由主管局决定。在这种人事管理体制下,必然会出现超编进人和违规进人现象。

三是各项待遇落实难。干部职工的待遇难得到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拖欠现象严重,职工对自己年老后的生活充满担忧。

四是清退人员补偿难。改革是阵痛,但也必须付出成本,清退职工必然涉及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清退职工必须对职工进行经济补偿,但在实际工作中,改革的成本没有着落,无法落实。这样直接形成单位想清退退不了,职工想走人人走不了的现象。

(三)干部作风不踏实,伤害群众的感情。部分干部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一是不善于做耐心细致的工作,过去少数干部存在的“动不动,三分钟”等粗蛮作风,较长一段时间伤害过群众的感情。二是处事不公,很多农民有怨气,“一碗水端平”是农民群众的共同心声,绝大部分农民不埋怨政策的严厉,而是对有些事情不能“一碗水端平”恨之入骨,处事不公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四)基层组织不强。农民群众不信任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人,农村税费改革的影响,乡级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作用反而在弱化。在“有钱办事”方面,上级转移支付仅够维持乡镇正常开支,乡镇政府在筹钱为群众办公益事业方面能力十分有限,对不少弱势群众“上学难、就医难”爱莫能助。久而久之,群众对基层组织的依靠和信任度大打折扣。

二.乡镇机构改革后存在的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到数百万乡镇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倍受关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如何改,改到什么程度,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从2004年,开始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以来,既有成功经验,也有不足之处。新一轮乡镇机构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

(一)部分干部思想包袱较重,工作主动性差。乡镇机构改革后,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方式方法也有了很大的改进,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税改后,乡镇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新形势,部分乡镇干部在思想上、能力上、工作方法上的表现明显不适应,工作无所适从。

(二)群众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乡镇机构改革,不仅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而且将农村改革引向了深入。由于它涉及农村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对农村的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也引起了广大乡村干部和农民的心态变化。农村一家一户的自主经营模式,使得农村成员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对于乡镇政权组织的依赖性相对减弱。

(三)乡镇责任分解难以落实

乡镇事权、责任无限大,人权、财权不断弱化,与乡镇承担的职责相比,乡镇履行职责的权力有限,处于一种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乡镇机构改革主要是对众多的乡镇一级机构,并不牵扯到县一级单位。乡镇改革后,一些职能弱化的部门和单位被撤或并,新单位与县一级及更高层级的管理机构并没有对口,人员比原来减少,事却没减轻。许多原来部门的业务一下集中到新单位,每个主管部门都认为自己的事重要,这让乡镇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各种检查接连不断,减人减事的初衷并没能达到。乡镇是国家最基层一级政权,是农村改革发展的“桥头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长期以来,大包大揽式的乡镇管理职能,不可避免地存在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不该管的也管了,该管的也没管好”。有的乡镇党委书记不无感慨地说,现在乡镇是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乡镇职能定位不清晰,造成乡镇履职的不到位。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职能首次清晰表述: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乡镇在机构改革后,能否切实履行好这四项职能,我们将拭目以待。现在乡镇很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债务问题。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债务不断增加,已经威胁到乡镇机构的正常运转。做事要钱,不做事也要钱,钱从哪里来,对紧张的乡镇政府来说简直就是一筹莫展,借债保运转是以农业为主的乡镇保运转的唯一途径。多年来,债务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直接债务。为了完成责任书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这些年来乡镇政府借债搞一些重点工作,如小康住宅建设、温棚建设、养殖小区建设等工程。二是政府职能延伸形成的债务。主要有“普九”债务、教育比例划债、防汛购物用工债务、重大事故赔付、农业结构调整付出的成本、修路等。三是政府接管债务。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关闭后,乡镇政府将其所有资产,往来进行了接管,成立了债管中心,所有债务由政府来偿还,这都增加了债务总额。多年来,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及特产税的征缴任务是决定乡镇干部升迁和政绩考核的主要依据,有些乡镇在未能及时完税的情况下,采取借本付息的方式举债上缴完成任务,年复一年,本息如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三、乡镇机构改革的对策

(一)认真落实“三农”工作各项惠农政策。又好又快加强农村经济发展发展是稳定的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各项惠农政策,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效益农业和现代农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切实搞好乡村组织规划,积极筹措资金,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为农民群众着想,多办实事好事。让农民年年有看得见的变化,不断地让农民充分享受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惠,不再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 “买单”,让农民感觉到农村更是安心生产生活之地。要加快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懂技术、有专长的新型农民,努力提高农民素质,加快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步伐,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坚决执行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大力开辟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等事业,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安置机制,为农村社会稳定打好坚实基础。 (二)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新定位乡镇职能。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首先要将乡镇的职能重新定位,并以明确《行政许可法》为依据,改变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现状。一是科学定位,解决“路往哪里走”的问题,找准乡镇职能重新定位的出发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职能应转到抓好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在工作重点上,要致力于落实政策、组织协调、科技示范、行政执政、市场服务和管理社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要理顺乡镇管理体制,建立起权责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的乡镇工作体制。要理顺管理秩序,建立起上下配套、运转协调的乡镇工作运行体系。 二是要转变观念,解决乡镇“事该怎么干”的问题,找准乡镇职能转变的中心点。学会依靠市场配置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积极为农民把产品转为商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进入市场。要树立民本观念,由行政推动型向优质服务型转变,走示范引导的路子。加强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法律服务,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要树立开放的观念,由具体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变,走社会化的路子。要树立民主法制观念,变人治为依法行政、民主管理,走民主化、法制化的路子。三是加强培训,解决乡镇“队伍怎么带”的问题,找准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乡镇干部要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熟悉政策、精通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政策化解矛盾,用政策指导实践。要由权力型向能力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的工作能力。要学会用说服、教育和示范引导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要由指挥型向示范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要由随意型向规范型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乡镇干部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由干预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麻烦事耐心解决,难事想办法解决,小事不马虎,难事不推诿,急事不拖拉,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完善责任考核体系,将维稳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

一是“一把手”责任机制。把农村维稳工作做为“一把手”工程来实施,层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党政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深入抓、具体负责,班子成员一起抓、共同负责。二是沟通协作机制。要加强上下级之间,乡村和站所之间的经常性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挖掘发现问题,研究措施,总结推广典型,切实做到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工作水平。三是人财物保障机制。着力加强群防群治建设,确保基层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树立“稳定出效益”的理念,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纳人新农村建设总体安排,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四是督导考核机制。建立责任考核体系,将维稳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基层党政领导的任免、奖惩和工资待遇挂钩。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部门坚决实行一票否决、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实行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要理顺乡镇工作职能,把握乡镇工作重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职能应转到抓好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在工作重点上,要致力于落实政策、组织协调、科技示范、行政执政、市场服务和管理社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要理顺乡镇管理体制,建立起权责对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的乡镇工作体制。要理顺管理秩序,建立起上下配套、运转协调的乡镇工作运行体系。

我们要转变观念,解决乡镇“事该怎么干”的问题,找准乡镇职能转变的中心点:

1、要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由抓大农业向抓大市场转变,走市场化的路子。学会依靠市场配置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积极为农民把产品转为商品牵线搭桥、创造条件,引导农民进入市场。

2、要树立民本观念,由行政推动型向优质服务型转变,走示范引导的路子。加强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法律服务,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要树立开放的观念,由具体管理向间接调控转变,走社会化的路子。

4、要树立民主法制观念,变人治为依法行政、民主管理,走民主化、法制化的路子。

我们要加强培训,解决乡镇“队伍怎么带”的问题,找准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路子:

1、要由经验型向学习型转变,不断提高落实政策的能力。乡镇干部要注重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熟悉政策、精通政策、用好政策、用活政策,用政策化解矛盾,用政策指导实践。

2、要由权力型向能力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的工作能力。要学会用说服、教育和示范引导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

3、要由指挥型向示范型转变,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发展的能力。

4、要由随意型向规范型向规范型转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乡镇干部要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5、要由干预型向服务型转变,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麻烦事耐心解决,难事想办法解决,小事不马虎,难事不推诿,急事不拖拉,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机构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对广大农民来说是一件喜事,但对广大的基层干部来说,是压力,同时也是动力。在改革后,新的机构承担了原来绝大部分事情,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改革后人员减少,事没减,乡镇财政依然紧张,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我们要转变职能,必须先理顺上下关系,减少不必要的事情,使干部能从繁重的琐事中解脱出,从“收款催粮”的主力军转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上来。要理顺上下关系,就必须实行县乡同步改革。

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4篇

莲山 课件 w w

w.5 Y k J.COm 9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2005 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4 号)、《中共GG省委办公厅、GG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的试行意见》(G委办〔2005〕31 号)和《中共GG省委办公厅、GG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补充意见》(G委办发电〔2006〕17 号)精神,结合BC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做法和全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创新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调整乡镇布局,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取向、开拓创新的原则。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遵循市场规律,推进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要求,合理确定乡镇区划布局和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优化人员结构,提高行政效率,减轻财政负担。

3、坚持稳妥有序、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既积极推进改革,又充分考虑乡镇现状,正确审视各方面的承受力,积极化解各类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逐步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规范乡镇事权,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实现乡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乡镇机构改革的重点

(一)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1、切实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把乡镇政府工作重点从直接抓具体事务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政策宣传、示范引导、提供服务、营造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上来。按照《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农业税及其附加免征后的实际,确定乡镇政府主要职能为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即:宣传、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制定乡镇经济发展规划,营造发展环境,推广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乡村规划、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科技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m338.com网。

2、依法界定县、乡事权和职能。进一步明确县(市、区)政府和乡镇政府的事权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特别是直接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要转变职能、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坚决取消各种脱离实际的“升级达标”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把乡镇政府的工作重心引导到为农民办实事、抓服务上来。

(二)调整乡镇布局

1、适度调整乡镇布局。按照省上要求,平原和丘陵地区县(市、区)政府驻地镇和国家级、省级重点镇的管辖人口一般要达到5 万人左右;人口密度500 人左右/平方公里、经济较发达、交通较便利的平原和丘陵地区乡镇的管辖人口一般要达到3 万人左右;人口密度200 人左右/平方公里、经济欠发达、交通较差的盆周地区(含深丘地区)乡镇的管辖人口一般要达到1 万人左右。我市除阆中市已完成乡镇布局调整工作外,其余县(区)都要参照上述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对乡镇行政区划进行适度调整。对人口少、面积小、基础设施差、边界相邻、场镇共享、经济实力弱及长期无人流、物流、信息流和集贸市场的乡镇,原则上予以撤并;三区所属的与城区连片的乡镇,可撤销乡镇,改设为街道办事处。

2、理顺管理体制。县乡之间设置的办事处和片区工委、管委会、督导室等中间层次的机构一律撤销,已经撤销的,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高办事效率。今后一律不得在县与乡镇,乡镇与村之间设置中间机构。

3、适度调整村(社区)建制。各县(市、区)可根据群众意愿,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村(社区)、组的优化整合。

(三)重新确定乡镇机构和编制

1、综合设置行政机构。

乡镇内设机构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后的乡镇政府职能,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乡镇综合办事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 个: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管辖人口1 万人左右的乡镇设置综合办事机构2 个: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可增设一个社区管理办公室。乡镇人大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党政办或配备专兼职人员承担。乡镇设立人民武装部。乡镇一律不设行政执法机构。

2、重新核定乡镇行政编制。

以县(市、区)为单位,在省上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确定乡镇行政编制。原则上每个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基数核定为12 名,在此基础上,管辖人口4 万人以内的部分每2000人增核编制1 名,4 万人至7 万人之间的部分每3000 人增核编制1 名,7 万人至11 万人之间的部分每4000 人增核编制1 名,11 万人以上的部分每5000 人增核编制1 名,最多不超过50 名。街道办事处的行政编制在省上核定的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内,按人口规模相近乡镇的行政编制标准从严核定。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在2001 年省委、省政府核定的总量基础上只减不增。乡镇机关要严格按照核定的行政编制定岗定员,建立机构编制管理证(卡)制度,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乡镇机关工勤人员按不超过行政编制10%核定人员控制数,人员实行聘用制,参照《GG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

3、重新核定领导职数。

严格按规定配备乡镇领导干部,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相对稳定。乡镇领导职数不能超过7 名,其中正职2 名,副职3 至5 名;1 万人以下的乡镇核定领导职数5 名,其中正职2 名,副职3 名。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乡镇领导班子可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其中党委书记可兼任人大主席,人武部部长可兼任副乡镇长,原则上政府班子党员副职可任党委委员。乡镇党委除兼任政府正职的副书记外,只设1 名专职副书记,不设专职副乡级党委委员。

(四)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

乡镇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统一由县级主管部门行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要合理划分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事业,实行分类管理。要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探索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实现形式,确保公益性事业投入不减少,其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要促进经营性服务的自我发展能力,实行市场化运作。

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主要包括:农牧业生产中关键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森林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牧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检疫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险金的发放、管理;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发展农村广播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

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可在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为改革探索经验。暂不进行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县(市、区),其撤销乡镇的事业单位先整体并入合并后的乡镇。各地要在2003 年市编委审批的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核定的编制的基础上,严格控制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超编人员要逐步分流,确保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乡镇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机构。

(五)搞好人员分流。

乡镇机关公务员通过提前退休、离职退养和调剂交流、下派到村任职等多种途径予以分流。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条件、经本人申请、组织批准提前退休的乡镇公务员,按国家规定的工资项目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计发退休费。乡镇机关公务员辞去公职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 年基本工资的生活补助。工作年限满25 年或男满50 周岁、女满45 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 年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后可实行离职退养,不占行政编制,离职退养期间的待遇按本人基本工资70%至95%的标准发放。离职退养期间计算连续工龄,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按规定调整档案工资。

乡镇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分流,参照《GG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意见》、《GG省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指导意见》(G委办〔2002〕30 号)执行。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步骤。

按照确保稳定、顺利交接、平稳过渡、促进发展的要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1、调查研究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乡镇的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摸清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为制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做好准备。

2、制定方案阶段。各县(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群众意见、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等因素,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方案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3、方案报批阶段。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各县(区)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审议后报省政府审批。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含每个乡镇核定的编制数、领导职数等),经县(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

4、组织实施阶段。各县(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和乡镇行政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定、编制重新核定、人员公示落实到岗,在7 月底前完成,为乡镇换届做好准备。

(二)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涉及到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情况复杂,改革性强,市上成立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

2、分工负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的监督检查;党委组织部门要做好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和安置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掌握改革进度,及时总结经验,认真做好乡镇机构设置和编制的重新核定工作;人事部门要做好国家公务员竞争上岗、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民政部门要做好乡镇布局调整工作和村组合并的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落实公益性事业经费和人员分流经费,切实做好乡镇的清产核资、债权债务划转、化解及财务衔接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不流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研究制定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审计部门要做好乡镇资产、债权债务和离任乡镇主要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各涉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和配合乡镇机构改革。

3、严明纪律。各县(区)乡镇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把住人员“进口”。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重新核定后,5 年内不得突破。要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内容,严禁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任何部门以批项目、批资金、评先进等办法干预乡镇机构改革;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和调动干部;要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转移资金、私分钱物、挥霍浪费和侵吞公有资产;要加强监督,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

4、确保稳定。乡镇机构改革工作涉及各方面利益,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特别是区划调整工作决心要大、方案要细、步子要稳,要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被撤并乡镇人民政府的债权债务要相应明确转移到新设立的乡镇政府。要尊重群众的意愿,妥善解决好各类矛盾,坚决防止避免出现影响稳定的事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文 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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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5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北京 100010)

[摘要]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与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并已成为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以及目前正在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对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具有重要影响。要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快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服务供给机制改革,用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加强农村公共财政支出框架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农村的公共投资;根据农村公共产品需求优先序,实行“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合理安排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投资。

[关键词]农村公共服务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郭建军(1963-),内蒙古商都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综合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为农村经济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特别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社会资源和财政资源要素配置主要向工业和城市倾斜,城乡和地区经济差距拉大,城乡二元结构明显,农村公共物品资源的匮乏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滞后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因此,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的公共服务资源和职能向农村转移,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化解“三农”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和问题

“十五”时期以来,尽管国家不断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由于历史欠账太多,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仍然没有大的改观。特别是与城市基础设施日新月异的变化相比,差距越来越大。

第一,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严重滞后。2003年全国耕地总面积19.5亿亩,其中灌溉面积只有8.38亿亩,仅占43%。在灌溉面积中,普遍存在灌溉设施标准低、配套差、灌溉方式落后等问题,其中机电灌溉面积不足30%。二是耕地数量逐年减少,质量下降,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现象严重。全国高产稳产田只占耕地总面积的35%,受干旱、陡坡、瘠薄、洪涝、盐碱等各种因素制约的中低产田占65%。全国水土流失面积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7%。近50多年来,全国因水土流失毁掉的耕地达4000多万亩,平均每年近百万亩。多年来草地资源受到严重破坏,退化、沙化和碱化的草原面积达到1.35亿公顷,约占草地面积的1/3。三是农业科技支撑不足,科技装备能力差。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只有40%多,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70%~80%的平均水平。目前全国农业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为50.7%、31.2%和22.7%,其中两大主要粮食品种水稻和玉米的机收水平,分别仅为10%和5%。由于推广体制不顺、经费不足和队伍不稳,农业科技成果到户困难。四是动植物防疫体系不健全。目前,基层防疫力量相当薄弱,部分基础设施落后,分站(所)房屋破旧、没备简陋,相当部分乡镇兽医站缺乏必要的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防疫工作仍停留在感官检验的水平上,无法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第二,农民生活条件落后。一是农村饮水问题。据有关部门资料,全国仅有14%的村庄有自来水厂或供水设施、以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饮水安全指标衡量,全国还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其中80%分布在中西部地区。饮用水质不达标人口2.2亿,其中氟砷含量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50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近4000万人,因污染和自然原因饮用微生物含量严重超标的有1.3亿人。同时还有9000多万人经常受季节性干旱影响,供水困难。二是农民行路难的问题仍未得到完全解决。据有关资料,全国104.3万公里的沙石路面、土路面及无路面土路中,农村占88.5%。在全国3.7万个农村乡镇机构、65万个行政村中,有近100个乡镇、近4万个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农村公路中沙石路占70%,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此外,目前广大农村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电力设施还比较落后,全国仍有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相当一部分农村仍未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第三,农村社会事业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社会事业成为一条“短腿”。一是农村中小学设施设备条件差。目前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3670万平方米,危房率达6.6%,占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的81%。二是农村卫生基础设施落后。2002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床位数分别为4.5万个、69.9万个和67万张,比1995年减少6805个、10.5万个和6.2万张。农村每千人拥何的病床数0.79张,仅为城市的32.9%。据调查,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危房率为33%,80%的卫生院需要装备或更新X光等常规设备。三是农村公共文化设施不足。截至2004年7月,在全国农村38240个乡镇中,有23678个乡镇文化站需要新建和改建,2.3万多个乡镇没有文化站或设施简陋、面积狭小。许多县图书馆、文化馆和乡镇文化站面积狭小、年久失修、设施陈旧落后、活动器材和设备奇缺。

二、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原因

我国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结构失衡、效率低下的局面有着深层次的历史原因和体制背景,而农村投资决策体制改革滞后,缺乏必要的法律法规手段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是主要原因。

1.长期以来,我国税收与国民收入再分配在城乡之间存在着悬殊的差距,造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不足。2000~2004年期问,各级财政用于支持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累计达到16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了1171亿元,占73%。财政部统计显示,“十五”期间中央财政的支农资金年均增长17%。但从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看则不令人乐观。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呈下降状态,据统计资料,“六五”时期为8.69%,“七五”时期为9.38%,“八五”为9.75%,“九五”为9.29%,而2001~2004年为8%左右。尽管对“三农”财政支持力度不小,但历史上欠账太多,这几年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还账的性质,政府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观。

按照《农业法》规定,财政每年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其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和有效的执行手段,许多地方都做不到切实贯彻和执行。一些欠发达地区为了在地方人大会议上通过财政预算方案,而虚列农业支出,造成地方财政支农支出预算中存在很大偏差和水分。审计署2004年对50个县

财政支农资金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有40个县共虚增支农投入5.35亿元,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额的10.8‰例如,根据我们对湖北某县的调查,县财政支援农业生产支出数字除了每年近20%的上级拨款外,剩余的80%是虚数。政府财政用于农业的公共投资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低,致使大量农用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农村公共用品供给严重不足。农业基建投资和财政支农资金的不足,造成了农村基础设施落后。

2.“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缺乏有效表达农民的实际需求。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决策程序是“自上而下”的上级政府主导型,这种决策程序极易导致制度外农村公共品供给,容易加重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后,虽然按照规定农民可以对一些村级公共品实行“一事一议”,但这只是针对一些临时的或受益面较小的公共品适用,在大量的农村公共品供给中(如义务教育、卫生防疫、道路修建、行政管理等),农民很难有机会直接表达自己的需求,“自上而下”的公共品供给决策机制基本没有变化。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经济情况和农民生活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各地区公共物品的需求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而目前主管农业、农村项目的部门和基层的信息“不完全对称”,一方面公共服务供给脱离农民的实际需要,造成农民不太需要的非生产性公共服务供给膨胀,而农民急需的生产性和涉及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却严重短缺。另一方面,由于上级部门权力过大,缺乏对农村农业投资项目立项实施的严格审查和监督,造成基层干部工作重点就是“跑部争项目”,不仅易产生腐败“寻租”行为,而且,也造成许多投资项目“重立项,轻管理”,效益不高,浪费严重。

3.事权划分不清,部分供给主体错位。分税制改革仅仅停留在税收和财政层面上,没有适时进行相应的政治分权改革(即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以至最终形成财力日益向上集中,事权却逐级下移的局面。乡镇政府通过“乡统筹、村提留”筹资方式提供农村公共服务,最终演化为“三乱”。旨在治理“三乱”的农村税费改革,无疑取得巨大成果。但是,也应当客观地看到,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前,乡镇制度外财政在乡村公共服务提供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农村税费改革后,在没有足够的高端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下,乡镇政府实际上处在进退维谷的境地,面临着双重挑战:如果不能满足乡村人民基本的公共需求,生产和供给最起码的乡村公共服务,乡镇政府的存在价值就被置疑;另一方面,如果为了生产和供给基本的乡村公共服务而加重农民负担超出了农民接受的界限,乡镇政府的合法性同样会大打折扣。对于那些以农业税为主体财源的农业乡镇来说,税费改革终结自筹制度也就终结了乡级财政的独立地位。

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服务的提供,跨区域性的公共服务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提供或几个区域联合提供。而现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上划分不尽合理,乡镇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着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比如农村义务教育,在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的今天,主要由乡镇财政供给的农村义务教育的效益越来越多地外溢到其他地市、省份,却未得到相应的横向或纵向转移支付予以补偿,从而造成越是经济欠发达财力匮乏的乡镇,承担教育成本的压力越大,教育效益外溢越大,因而难以摆脱贫困的恶性循环。

4.供给渠道单一,无法满足农民对公共服务供给多样性的要求。现行体制下,私人投资由于受政府政策和产权界定的影响,难以大规模进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政府仍是单一的供给主体。政府机构的“经济人”特性决定了由其主导的公共服务供给并不总是最有效率的。长期以来,我国乡镇财政资源使用效率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质疑,其中最主要问题是乡镇财政支持的公共物品供给普遍透明度低,公共资源的使用缺少必要的监督,乡镇机构臃肿,腐败现象严重,公共物品供给成本明显偏高。税费改革后,尽管进行了乡镇合并和机构精简、人员调整,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乡镇政权机构偏多、效率不高的问题并没有多大改观。同时由于受资金的限制,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有限,质量不高,难以满足农民对公共服务多样性、高质量的要求,既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农民对政府的不满和抵触。

5.村民自治的影响。村委会要供给公共服务,必须筹集资金,但村委会不是一级政府,它不能有独立的公共财政权,筹集资金的主要途径只能有二,一是直接向农民摊派,二是要求村办企业提供。而广大农村地区,村办企业很少,集体经济几乎是个空壳,因此,村委会提供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必然是直接向农民摊派。这一摊派又因农村税费改革而终结。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并设置上限。设置上限是为了防止农村“三乱”的再度发生,但这一政策也给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划了红线。村民自治对农村公共服务及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产生了积极影响,村民通过投票可以表决需要什么样的农村公共服务与公共服务,这一转变就要求政府“自上而下”强制安排的农村公共服务需要准确地反映农民的真实需求。

三、强化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投入的对策建议

鉴于当前农村的基本情况,突破农村公共物品资源瓶颈的应对措施主要有:

1.用法律法规保障农村公共服务的实现。国家在今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使政府的公共服务惠及农村,对于促进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近些年来,全国上下虽然对“三农”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但“三农”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为了突破农村公共物品资源供给瓶颈,建议国家制定《农业投入法》,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规范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建设的投入,对于在农村中实施的公共服务的项目、内容、进程、目标及其资金保障等予以明确的规定,加强监督,以实现公共服务的阳光普照农村。国家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物品建设的投入,调整财政和国债投入结构,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数量和比重,使农村能够获得更多财政支持,集中用于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中小型农田水利、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医疗卫生、通电通讯、市场信息体系和乡村基础教育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建设,让农民享受基本国民待遇。

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投资的力度,明确各级政府事权范围,根据其拥有的财权合理分配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责任。按照受益原则划清各级政府提供农村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范围。一般来说,受益范围遍及全国的公共服务,由中央政府提供;受益范围主要是地方的公共服务,则由相应层次的地方政府提供;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服务则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个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分担,比如基础教育、交通、大型水利设施等。积极进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界定乡镇政府的职能和事权范围,开展乡镇机构综合改革

的试点工作。乡镇机构改革要至少满足三个基本原则:第一,不降低社区公共服务水平,而且能够按照国民经济和农民生产生活的正常增长需求,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第二,提高乡镇机制的行政运转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第三,进一步理顺乡镇政权与村委会的关系,使村民自治这一组织形式在提供村级公共服务中发挥核心作用.这是确保前两个原则实现的基本条件。

3.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使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充分体现民愿,在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提供最急需解决的公共服务项目。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需要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投资决策程序。实现农村公共服务投资决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转变,从制度上确立由农民、农村的内部需求决定公共服务投资的范围和投资方向,即建立一个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使一个村或一个乡镇范围内多数人的需求得以实现,建立由内部需求决定公共服务供给的机制。首先,要建立农村公共服务的需求表达机制,使多数人的需求意愿得以体现。这就需要在近年来实施的以村民自治为主的基层民主建设的基础上,扩大农民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参与决策权。除了通过村民投票的表决机制外,也可探索能够反映民意的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决策。其次,要改革县乡政府的绩效考评机制,避免单纯反映经济增长而不能够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的考虑指标占主要权重,将农民公平获得基本的公共服务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再次,要建立农村公共服务项目的科学决策机制,对于拟建公共服务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加强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避免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只有少数富人阶级受益的公共项目的上马而浪费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

4.改革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多主体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采取多元化供给方式。当前中国的衣村公共服务需求规模较大,如果仅依靠政府财政投资来提供是无法满足的,所以改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资金筹集制度,积极利用市场力量、农村社区力量和非政府组织来共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意义深远。对于全国性的公共服务供给,中央政府本着公平的原则,按贫困程度通过转移支付的形式,对包括卫生防疫、基础教育等农村公共服务实行无偿提供;对于具有大的正外部性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应建立协调机制,由上级和当地政府协调分担其提供成本;对于具有一定商业基础的部分准公共产品,可采用政府与市场混合提供的方式,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引进,谁收费”的原则,并通过优惠政策,积极引进民间资金和外资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

5.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般性转移支付不指定特定用途,地方政府有权利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安排支出用途。增加中央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相当于给了地方更多的财权,使其能够根据当地公共服务需要安排财政支出。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都是由上级政府指定用途,地方政府没有财政自主支配权,信息不对称会使公共服务的效率受到影响。我国当前的专项转移支出规模较大,支出项目繁杂而分散,没有规则,管理混乱,缺乏严格的预算约束,使用效益难以评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申请上存在“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象,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管理,使用后缺乏规范的绩效考核机制。同时,大量的专项项目的下达,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跑项目”利益集团,在利益的驱动下,专项项目应起的作用已经大打折扣。

6.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由于县乡财政经费经常不足,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现象屡见不鲜,除了以法律条文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财权和事权外,还应加强对公共服务供给的监督机制,公共服务供给由“第三方”来实施,政府和农民充当监督的角色。要提高政策实施的质量,并采取具体措施如实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定期向群众公布收支情况,增加公共资源使用的透明度;积极发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强化社会审计监督作用,及时查处各项违规、违纪行为,将公共资源的使用置于严格的社会监督之下。

责任编辑:垠 喜

乡镇机构改革重点范文第6篇

——绥阳县乡镇机构改革综述

一、基本情况

绥阳县地处黔北腹地,距遵义市区35公里,自然条件优越,文化底蕴深厚,享有“中国诗乡”、“中国辣椒之乡”、“全国文化先进县”的美誉。

全县幅员面积2566平方公里,辖12镇3个乡,总人口53万人。县内北部多为山地,南部以平坝山陵为主,平均海拔 米,年将雨量 m³,年平均气温 °,森林覆盖率 %。肥沃的土地加上适宜的气候和充沛的雨量,使境内山清水秀,物产丰富。是全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畜牧养殖基地,主要经济作物有辣椒、烤烟、油菜籽和蔬菜。县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双河洞国家地质公园、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晶温泉等众多集洞林山水为一体的自然风光。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抢抓西部大开发机遇,紧紧围绕“绿色产品基地、旅游休闲新区、发展新型工业、跻身经济强县”的目标定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苦干,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2010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4亿元,是“十一五”期末的1.91倍,年均增长13.8%,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完成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30.2亿元和1.65亿元,分别是“十五”期末的2.9倍和2.5倍,年均增长22.99%和20.47%。农民人均收入 元,是“十一五”期的 倍,年均增长 %。

二、改革背景

2006年以前,尤其是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初期,乡镇承担了极其繁重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在没有上级财力的强力支持下,乡镇运转举步维艰,在此情况下,乡镇工作的重心主要摆在:围绕税源抓经济,围绕税费抓征收,围绕计生抓罚款、结扎和引产。工作方法是强迫种植,强制增收,强行罚款,强行结扎。“几强”的背后是乡镇人员的大量增加。老百姓不堪重负,恶性事件频频发生,党群干群关系极度恶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受到严重挑战。在此情况下,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多予少取”的政策措施,免除了农业税费。至此,农民和乡镇干部背负的沉重负担得到了彻底释放。

税费改革后,正当全县上下苦苦探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乡镇“干什么,怎么干”的关键时节,我县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10个首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县,为此,我县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在中央精神的 ,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于2006年启动实施了乡镇机构改革,在取得初步成就的基础上,又于2010年进一步深化完善,目前,已基本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三、主要做法

(一)准确定位乡镇职能,创新运行机制,改善服务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

科学定位职能。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顺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民的期盼,我县把乡镇政府职

2 能定位在四个方面: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二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为农民营造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三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四是推进基层民主,构建农村和谐。这一职能定位,充分体现民生民权至上,为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政府必须从“管理型”向“服务性”转变,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创新政府运行机制,改善服务方式。各镇(乡)均设立了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各村(居)设立了党务政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站,集中开设服务窗口,采取“一站式”,“代办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方式。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深受群众好评。

(二)优化机构设置,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党政办事机构综合设置5大办。即:党政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计生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党建群团办。县城所在地的洋川镇和5万人以上的旺草镇增设一个办事机构。事业机构统一设置为“一所四站四中心”,即:财政所、人口和计划生产技术服务站、水利站、林业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以上机构设立充分体现精干高效原则和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服务这一特点。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行政和事业编制实行总量控制,

3 不得突破。乡(镇)内事业编制在总量内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内部做调整,乡镇领导职数不得超过9名,实行党政交叉任职。行政事业人员全面实行竞争上岗,下大力气分流超编人员和清退临时人员,共清理临时人员160人。分流行政事业人员141人,其中:办理退休78人,自动放弃15人,调离乡镇47人。至目前,我县乡镇事业编制882名。实有人员871人,空编11名。行政编制544名,实有行政人员449人,空编95名。实现了中央提出的“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较好的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从根本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

(三)理顺县乡职责关系,创新乡镇站所管理体制,增强乡镇政府履职能力

责任如“西瓜”,权力似“芝麻”,这是对乡镇责权的深动描述。解决好乡镇责权问题十分复杂,需要不断的探索实践。在本次改革中,我们一方面把乡镇的职责明晰细化,把乡镇无承担的农村公共服务划归县级政府承担。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把部分乡镇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所必经的行政管理权限通过授权方式赋予乡镇,如安全生产。另一方面,重点是创新乡镇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乡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能力。其主要做法:

一是把直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公管性事业和农民的公共服务类型的机构明确由乡镇直接管理。使乡镇直接管理的机构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9个。具体是林业站、水利站、安监站、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

4 会保障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二是凡是上级政府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均实行双重领导,双重管理的体制,并明确乡镇履行日常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的职责权限,上级业务部门履行业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的职责权限。对单位领导的任免和干部职工调动必须经乡镇党委政府签字同意。这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

三是凡设在乡镇的机构,其运转经费和人员工资由县财政统一预算,由乡镇监督管理。乡镇各单位要使用经费,必须细化支出方案,并向镇乡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乡(镇)长审批后实施。

四、取得的成就

我县本轮乡镇机构改革历经5年,效果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201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 亿元和 元,同2006年相比增长 %和 %。在经济快发发展的背后,是乡镇政府的大力推动和引导。一是加强规划和示范引导,各镇乡根据辖区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按照一乡一村,一村一品的思路规划产业布局,大力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如北部乡镇的优势烤烟,坝区乡镇的优势大米、蔬菜和生猪养殖业,郑场镇的辣椒,小关乡的金银花等。二是帮助指导农民组建各种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蒲场镇就组建了蔬菜、生猪养殖和营

5 销、农机服务等8个协会。这些协会把农民组织起来,提升了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增强了农民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加大对农民的技能培训,拓宽农民的就业渠道。全县共培训输出农村剩余劳动力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0亿元。

(二)农村生产生后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极大改善,实现了乡乡通油路,村村通公路,通过“一事一议”奖补政策的实施和“四在农家”活动的开展,90%以上的村民和70%以上的院落通了公路,甚至相当部分是水利路。农田水利基础实施大为改善,保灌田达70%以上,人畜饮水全部解决,户户通电通自来水。

二是农村沼气建设 口,农村危房改造 户,县有黔北民居风格的农家住房散落在青山绿水之间,与田园风光交相辉映,十分美丽。

(三)农村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到应有保障,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7%,农村困难群众等到救助,电视广播村村通全覆盖。

(四)农村社会管理得到加强。各镇乡都建立了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基本实现了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镇的目标。农村群体性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大幅下降。最容易引起矛盾纠纷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优质服务和依法行政等人性化的管理,使计划生育步入良性发展轨迹。

(五)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乡镇科学执政,依法

6 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和水平逐年提高,党务政务公开越来越规范化、制度化,村民自治制度日趋完善。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正在形成,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已经具有坚实基础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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