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论文范文

2024-01-02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育人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必须牢牢把握“解决学生思想问题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全员参与的服务型、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为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高校学生资助育人现存的突出问题

1.制度育人层面的缺失。在目前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很多高校多依据学生在生源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为了尽快完成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所以在大一新生刚入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班级和学院就必须上报贫困生名单,这就造成了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会产生情况了解不全面,为了评定而评定。还有的班级评定会成了声泪俱下的哭诉会,部分学生形容自己的家事极其夸张,使广大同学感受不到资助制度的“暖心”。

2.获助学生感恩意识淡薄。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这一特殊的学生群体里,家庭经济学生在面对着繁重学业、生活压力和就业竞争压力,在获取国家、社会及他的资助与关心下,应该要有感恩意识。而目前家庭经济困难这一群体的学生感恩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国家、社会对自己帮助缺乏感恩。总认为国家、社会给予的帮助是理所当然,对他人的帮助不思回报,甚至不愿提起,对国家的助学贷款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偿还。二是对教师的教诲缺乏感恩。在自己成长的道路上,师长们对自己的辛勤付出视而不见,对教师缺乏最起码的尊重。三是对父母的养育缺乏感恩的心。有的学生对父母的养育不但不抱感激之情,还对自己的出身环境不满,将自己家庭经济的拮据归由于自己的父母没本事。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攀比心较强,高消费,买名牌衣服、手机、电脑及其他不必要的开支,在大学期间荒废学业,不求上进。以上种种淡薄的感恩意识已经成为各高校德育工作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3.贫困学生诚信缺乏。高校大学贫困生诚信的缺失的主要体现在助学贷款的偿还上,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大概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无论是那种助学贷款都是信用贷款,在校学生无需担保或抵押,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期还款。目前高校有一部分大学生贷款不守信用,缺乏偿还意识,特别是在毕业后,工作流动性比较大,部分学生由于工作岗位调整以后,离开原来的工作城市后,不主动和银行、学校联系,从而使银行损失巨大。为此,高校应以国家助学贷款为载体,培养学生树立诚信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自信自强的品质。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缺乏科学性。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以学生在校期间月平均消费和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来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档次的做法缺乏科学性。由于地理环境差异,区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有差异,所以在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也受到自然地理环境的不同,存在贫困生困难程度的差异。其次,贫困生评定程序缺乏公平性,而且评定操作性不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中家庭情况一般都是靠学生自我陈述,班级学生共同投票,进而导致班级拉票的现象严重;而且,贫困生证明材料由当地民政部门提供,有些民政部门工作的不负责任现象,加之学校每年按照40﹪左右的比例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导致学校无法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第三,学生自身的诚信意识不足,提供虚假评审证明材料。一部分非贫困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情况时弄虚作假,凭借关系,开据虚假贫困生证明,从而达到获取资助的目的。而真正家庭困难的学生,因为无能力开具当地相关的贫困生证明,而丧失了减免学费或获取资助的机会。操作层面的空间为学生不诚信提供了“可乘之机”,而认定了贫困生资格,后续就会有助学金等补助金额,也会使其他同学产生心理的不平衡。

2.资助体系分散。资助工作过于分散,缺乏统一管理。按国家政策规定,各高校应设置独立的学生资助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全校的学生资助工作。但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独立的学生资助部门或者对资助工作仍缺乏有效管理缺乏优化组合,资助政策交叉重叠。目前资助体系中各项资助政策虽然都指向经济困难学生,但彼此之间缺乏有机的联系与统一规划,使其在整个体系中应占的份额、应发挥的作用和应处的位置模糊不清,不同资助政策经常孤立地执行,这使现行政策交叉重叠和学生重复受助现象非常突出,资助不足或遗漏现象同时并存,致使资助的育人整合作用没有发挥到最大。

3.高校对贫困生助困教育针对性不强。高校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工程中更注重以经济资助工作为主,而对贫困生的精神资助的关注比较少。在资助过程中,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大部分按部就班,每年都是按照国家的资助政策和高校的相关评定组织开展年度评定工作,下发通知,由班级所谓的民主评议推荐,报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报送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这一流程把学生资助作为一项普通的学生工作去完成,而对于学生的精神资助关注较少。平时在开展的感恩教育中,因为场地、经费等原因,开展的活动多以大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内容的针对性、新颖性缺乏。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身因素。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除了社会、家庭、高校的原因外,更重要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身的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身主观因素影响和制约着贫困学生的心理发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每年占全校总人数的40﹪左右,有的少数民族高校地区的比例更高,这么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在校生,由于来自贫穷地区,家庭条件不好,他们在普通的同学和老师的眼里存在自卑、自尊心不强的现象,他们不能摆脱目前家庭经济窘迫的现状,不能对自身进行客观的评价,反而把国家或社会资助给予的帮助看为是一种施舍。因此,他们不想与他人沟通,内心通常是敏感、脆弱的,面对巨大的学习、生活以及毕业就业压力时感到无能为力。

三、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思考

1.树立全新理念,提升学生资助育人水平。以“学生学习”为中心内容,以“提升能力、意识、素养”为核心任务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的新思路。学生资助工作突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扶贫与励志相结合,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良好品质以及诚实守信、积极上进的道德情操,寓教于助。提高受助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学生的爱党爱国意识、奋发进取意识、自立自强意识、诚实守信意识、勤俭节约意识、感恩奉献意识,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

2.规范管理,推进学生资助管理育人。各高校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己本校的实际,建立和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以确保困难学生困难程度认定的相对准确性。要于每学年初开展每年一度的认定工作,之后才开展各类资助项目的申请与评审工作。对不同系统在学校不同部门设立的奖、助学金,归口到一个部门(如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或学生工作处)按统一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这样既可避免资助工作的互相扯皮,又可避免学生重复申请和获助以及出现困难程度与资助额度不一致的现象。同时,开发和建立操作性强的学生助学管理系统,此系统应包括网上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各项资助项目的申请、审核、审批、修改、数据统计和查询等功能,并能够根据不同的获助条件对网上申请进行限制,从技术层面上避免学生重复申请和获助,从而使助学工作更加准确、快捷、高效。

针对一年级新生对比其他年级的学生没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受助机会比较低的情况,各高校可在新生中设立新生奖学金,给予高考成绩优秀的新生奖励,奖励金额可与学校的奖学金持平,亦可高于学校的奖学金;在助学金等级设立中,可向新生倾斜,同时在设立社会助学金时,可与捐赠方协商,设立针对一年级新生的助学金,以弥补国家资助政策覆盖面的不足。

3.发挥学生主体意识,增强学生的感恩自强观念。由于我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原属于“发放式”性质,资金少、获资助难度大,因而获助学生基本上是由教师指定的、认为是学业成绩最好或家庭经济最困难的学生,学生基本上是被动地接受资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学生主动申请资助的积极性,容易使学生产生自卑心理以及“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因而在目前资助资金相对充足的情况下,学校要从物质上、思想上和心理上全方位地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教育他们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信念,增强承受挫折的能力、克服困难的勇气,建立对自我潜能的积极肯定认识,从而激发他们的主体性,强化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根据学校的资助政策,结合自己的困难程度、学业成绩和个人特点来自主选择符合自己的帮困助学措施,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促进自身全面健康的发展。

4.多措并举,主题突出,培育学生资助文化。贫困大学生不仅需要经济上的支持,更希望得到精神、心灵上的帮助。高校应以培育资助文化为抓手,以感恩、诚信、励志、社会责任感教育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生活、心理、人际交往等扶助工作,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他助到自助的重要转变。

高校在培育学生资助文化、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的同时,要体现出资助育人文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整合校内资源,实现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在校园文化建设的实施纲要中,要融入大学生资助文化培育内容,比如校内文化宣传部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部门要统筹校内外文化资源,加强对学生资助文化培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通过设立创业型勤工助学实践活动,打造特色助学文化。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活动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可以树立劳动观念,培养职业能力。在开展勤工助学的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本校特色的资助文化特质,增强学生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实现家庭困难学生的自立和自强。三是结合学生自身需求,开展学生资助文化活动。在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活动中,要结合家庭困难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以受助对象为主体、全体师生共同参与的资助文化活动。比如通过举办“校园自强之星”和“勤工助学服务之星”评选以及“助学政策主题征文”等活动,提升在校受助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真正实现大学生资助工作文化育人的功能。

参考文献:

[1]黄少玲.论“助困”与“育人”相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构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8):25-26.

[2]李岩.建立和完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对策探讨[J].理论导刊,2007,(11):48.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立项课题《西部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体系优化与模式构建》的研究成果之一(2012ZZ004)。

作者简介:农庆能(1979-),男,广西百色人,桂林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勤工助学办公室主任,助教,桂林理工大学2011级思想政治教育在读硕士,研究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2篇

一、高校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的必要性

(一) 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 越来越多的学生拥有了上大学的机会, 全国高考每年的招生率也在不断提高, 要想实现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的教育目标, 我国高等教育就必须做出相应的体制改革, 而做好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是进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通过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方法的探索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从而体现精准资助的现实意义。因此, 高等学校对贫困学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是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改革的必然要求。

(二) 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是我国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教育公平主要就是指要把我国的教育资源平均的分配给每个地区各级各类学校, 使不同家庭、不同成长环境的学生都具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很多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的压力下有可能会放弃进入到大学进行学习, 我国高校开展精准资助工作的目的就在于给这些家庭困难的学生创造一个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使这些寒门学子能够平等的享受国家提供的教育资源。所以, 高校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也是我国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

(三) 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是帮助寒门学子发展成才的关键环节

我国社会要想实现进一步发展, 就要重视创新驱动, 而创新的关键就在于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任务, 人才培养必须注重全面性, 尤其是对于高等学校来说, 我国众多的高等院校是各类优秀人才的集中地, 我们要争取不错过每一个培养人才的机会。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来说, 对其实行资助并不仅仅是通过减免学费或者提供助学贷款的方式进行, 还可以通过奖学金激励的办法使寒门学子奋发图强, 更加珍惜学习的机会, 从根本上帮助他们发展成才, 使他们拥有更好的未来, 这也是高校进行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

(四) 对贫困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是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的基础

通过实行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 还可以为我国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从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基础。当前我国高等学校开展精准资助工作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在一些师范类院校通过减免学费的资助方法来吸引更多的学生投身于教师行业, 并使他们在规定的服务年限内更多的深入到基层去锻炼自己, 不仅能够完善我国教师结构, 还能起到传播思想、传授知识的作用, 为我国教育事业作出重大贡献。

二、当前高校对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高校贫困生的资格缺乏严格的认定标准

当前高校在对贫困学生开展资助工作的过程中, 存在着缺乏严格的认定标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很多高校没有制定相应的贫困生资质审核与监督机制, 对于贫困生上交的认定材料无法进行核准, 这就使得高校在开展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中有可能会出现浑水摸鱼、弄虚作假等的行为, 使得真正的贫困学生不能得到相应的资助。另外, 由于每个学校的贫困生名额是有限的, 但是每年上交的贫困生资料远远超出了名额限度, 高校如果缺乏一套完整的贫困生资格认定审核体系, 无法对这些材料一一进行核实, 就会降低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准确性, 学校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协调好相关工作, 还有可能会影响学校的声誉。

(二) 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不够人性化

当前我国高校收集贫困生资料、了解贫困生信息的方法比较单一落后, 主要是通过统一填写调查表或者是提交申请表的方法, 但是一些家庭贫困的学生出于敏感自卑的心理, 可能会向学校隐瞒真实的家庭情况, 这就导致了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大大降低, 要求高校在实行贫困生资助时, 必须要研究更加人性化的方法, 给贫困学生创造更加安全私密的空间。

(三) 缺乏贫困资助的针对性

当前我国高校在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缺乏针对性的问题。高校在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时往往是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经审核后进行统一的经费资助, 但是却忽视了每个贫困生的个体差异。高校缺乏对贫困生实际情况的调查走访, 对于学生家庭贫困的原因也没有深入了解, 如果不能对这些贫困生进行有针对性的资助, 就无法从根本上帮助到高校贫困学生, 从而使得高校的资助工作流于形式, 缺乏实效性。

(四) 缺乏对贫困生思想层面的关注

根据调查研究显示, 很多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在心理方面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高校在对学生进行资助工作时, 如果单纯只是对学生给予经费的援助, 就丧失了高效开展贫困资助工作的内在价值, 高校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最终目的是为这些贫困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 来实现培养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这也就提醒各高校在开展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过程中不仅要关心学生的生活, 更要关注贫困生的思想,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三、高校对贫困学生实行精准资助工作的路径方法

(一) 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

高校在组织实施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的过程中, 首先就要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 同时还必须要成立高校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小组, 对于贫困生的资质进行严格的核查, 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要给予严肃的处理。其次, 高校在开展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时要更加重视对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 主要包括贫困生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 高校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小组人员要以这些材料为依据, 进行逐一的比对审核, 从根本上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 提升对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

高校在开展贫困生精准资助工作时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 尽量避免采用广泛宣传的方法来收集贫困生的信息, 在尊重贫困生人格的基础上可以由辅导员老师进行单独的询问和谈话, 对于贫困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老师或者工作小组人员要给予耐心细致的解答, 使贫困学生能够感受到学校的人文关怀, 同时也能够保证学生的心理健康。

(三) 提高对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精准性

高校必须提高对贫困生资助的精准性, 也就是说高校可以根据贫困生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资助等级, 对于家庭情况一般困难的学生进行一般性的资助, 而对于一些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的学生就要给予他们更大力度的资助, 这样既体现了教育公平, 又能使学校的经费资源得到合理分配。

(四) 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

高校在开展精准自主工作的过程中, 一定要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 着重培养贫困生的综合素质, 使贫困生能够得到更加全面的发展, 从而提升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需要注意的是, 将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并不要求贫困生成绩多么出众, 而是要使他们成长为身心健康的人, 让他们具备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四、结语

新时期要求高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要朝着精准化方向发展, 建立起一套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体系, 不断完善贫困生资格认定标准, 创新贫困资助工作的方式方法, 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 从而提升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摘要: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是当前高校开展学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提升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质量和效率, 不仅是高校教育目标的要求, 更是当前适应我国扶贫工作形势的要求。对高校贫困生进行资助是我国高校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工作, 新时期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必须要注重精准性, 与国家提出的精准扶贫战略相适应, 就目前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实施情况来看, 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 需要各高校进一步优化贫困生精准资助的方法。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精准资助,实践探讨

参考文献

[1] 张振铭.精准扶贫背景下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认定体系构建[J].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2019, 32 (1) :95-98.

[2] 张婧, 赵亚飞.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实践与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18, 31 (20) :41-42.

[3] 蚁秀如.高校贫困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实践与思考[J].智库时代, 2018 (43) :63+67.

[4] 余晓萍, 张建荣.新时代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现代农业研究, 2018 (10) :92-93.

[5] 王俐, 贾曦.新时代高校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实践与探索[J].教育评论, 2018 (5) :63-65.

[6] 邱宇德.浅谈精准扶贫对高校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启示[J].教育现代化, 2017, 4 (37) :112-113.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3篇

一、目前高职院校资助存在的不足

(一) 国家资助程度逐渐增加, 其中的不足与冲突明显

国家对于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强度逐渐提高, 近期具有标志性代表的文件, 比如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业院校与中等专业院校家庭经济有问题的学生自主政策机制的建议, 对于资助工作加以完善, 并且还将高校的资助工作放在了第一位。伴随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不断发展与国家“十三五”计划的推进与执行, 减少贫困人群变成了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 在对贫困生进行贫困程度审核的时候应该以学生能否上得起学作为主要的标准。高职院校秉承着教育公正的理念, 在建设多方式资助机制的时候, 把国家的自主工作摆在了第一位, 国家每一项助学金奖励机制都在慢慢趋于成熟, 多元化的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体系也在不断地完善, 大致上形成了“奖助贷补减免”为一体的资助系统。但是, 随之而来的各式各样的不足与问题也逐渐变得明显, 比如国家奖励助学金在高职院校的运营当中的体系不足, 实践困难的不足, 奖励助学金评定的时候是否公正, 助学贷款的回收保证体系与供求失去平衡的缺陷等等, 这部分问题要求从教育资助的作用、原则与策略等多个层面展开深入的思考与反思。

(二) 资助方式逐渐趋于现代化, 实际育人有待加强

现在, 社会已经步入了“微时代”。大数据时代促使高校资助工作的细致化程度获得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通过系统与平台的合理应用, 能够正确地将受到资助的学生个人简介进行定位, 这种方式上的创新, 是资助工作管理者实施工作改革的基本与前提, 同时还是工作有效开展的保证, 而就受到资助的贫困生来说, 能够完成自己的学业, 受到社会服务的最佳待遇。另外, 大数据时代的方式还展现在运用多媒体、互联网信息技术等形式加强资助育人工作的宣导与推广, 贯彻资助育人的概念与社会文化等层面, 资助方式的现代化能够推动资助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 不过针对其育人的实际效果是不可以过急下结论的。现代化的方式与辅助工具容易让人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同时越细致的工作越可能在细节方面产生失误, 从而干扰最后的成效。实际上, 在真正融入现代化管理工具落实资助工作时, 时常在进行信息录入的时候出现错误, 反倒是让根本工作变得复杂, 而能够做决定的人员在读取数据同时加以分析时, 也更加容易从数据上并不是一线工作的视角上展开相对的判断。所以, 资助工作的实际效果无法完完全全依靠现代化、大数据以及互联网信息化等方式, 还需要结合过去传统的资助方式, 比如家访调研、师生沟通等等, 把育人与资助工作结合在一起。

(三) 贫困生评定原则与过程不合理

全部的高职院校在贫困生的标准方面多多少少都有一定的不足, 标准出现缺陷, 就会导致操作的不规范性变大。其实在所有高职院校开展贫困生资助的时候都缺乏真实的调研过程, 这是无法避免的不足, 由于真正的实际调研是要花费很多的人力与物力包括精力。因此大家对于贫困生的判定普遍是按照学生入学所携带的出生地出具的多个经济状况的证明还有学生自身反馈出来的生活状况作为参照, 依照目前执行的政策, 把贫困生分成不同的层次, 根据层次的高低给予相应的补助措施。

这样的话就产生了一定的不足, 部分家庭实际经济水平很困难的学生, 因为强烈的咨询心, 不想去申请出生地的助学贷款, 更不愿意吐露给老师自身的真实状况。部分家庭没那么困难的学生, 却从居委会或者是乡镇上的政府机关单位开具贫困证明, 从中进行投机取巧的行为, 因为学生不会对全部贫困生的家庭一个一个展开实际调研, 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1]。

二、新形势下高职学生资助方式的创新策略

(一) 保证公开公平公正

高职院校在学生们入校以后, 对于申请贫困家庭的贫困生个人资料应该展开客观的审核, 多去听取学生的反馈, 验证情况是否属实, 力争扩展资助贫困生的名额, 确保教育能够实现真正的公平。评议确定贫困生的资质在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当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是工作开展的核心部分, 其关系着贫困生资助是否公正公平, 现在的高职院校对于贫困生的审核判定变成了一大难题, 无论怎样的方式好像都无法让群众在心里感觉到公正公平。在这当中, 有些院校对于贫困生的判定标准不够合理, 例如贫困生用不起电子产品, 像手机、平板、电脑等等, 这种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贫困生的自主学习性, 还有些院校设定的贫困生判定要求太高, 大多数真正贫困的学生没有获得应有的帮助, 还有些高校将贫困生的判定工作变成了学生之间的比惨大会, 切实损害了贫困生的隐私与自尊, 因此, 对于贫困生的判定是目前高校十分急于解决的问题。想要保证贫困生资助方式公正公平, 院校可以选择在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时候, 在确保贫困生的个人隐私与自尊不受到伤害的前提下, 将资助信息在相应的范畴内进行公布, 接受群众的监督。并且学校应该建设合理的贫困生判定机制, 促使判定步骤更加科学合理, 引起有关工作者对信息化平台创设的关注等。

(二) 改革资助工作形式, 建设正确识别指标机制

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包括对贫困学生生活中的帮助, 心理的关注, 观念上的引导等等, 将正确的资助融入到高职院校, 改革院校对贫困生的自主工作形式, 运用当代网络技术给贫困生建设帮扶电子化档案, 学院资助信息应该和学生出生地政府部门帮扶贫困生信息相互通, 保证“正确”识别、确认校内贫困生。还应该善于挖掘与运用学生帮扶信息体系的软件探究功能, 强化对校内贫困生基本信息的搜集工作, 对于贫困生实际的家庭状况, 基础收入, 所在地域等为关键的资助电子档案展开完善, 包含学生在学校的消费基础变化走势, 继而展开信息分析, 预定各项指标权重, 保证准确, 人性化的帮扶。按照贫困生家庭贫穷因素和本人实质, 设定执行差异化的资助策略, 展现校内学生帮扶管理者、辅导员老师、思政老师等有关人员的共同作用, 让高职贫困生能够实现自己的大学梦, 帮扶他们能够把握知识技能, 朝着扶心和扶智两个方向发展迈进, 转变过去单调, 填鸭式的资助形式, 保证高职院校贫困生的资助获得更好的成效, 给他们的绚丽人生带来公正, 平等的教育机会[2]。

(三) 强化贫困生观念教育

强化贫困生观念教育是目前十分紧迫的任务, 存在的经济差异很可能会造成地位出现差别, 对于有些贫苦生而言, 经济差别是促进奋斗的源头, 很可能是严重的精神负担, 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 所有院校都应该配备多个专业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定时给学生展开全面的辅助教育, 这对于减轻贫困生的心理负担具有良好的疏导功能。对于贫困生而言, 读书学习是整个家庭的期许, 是学生们出人头地的第一选择, 因此好好地读书一定是最关键的, 不过贫困生自卑的内心是不可忽视的, 初始阶段的自卑是不喜欢和同学互动沟通, 变得孤独, 还有一种极端的自卑心理就是故作一副有钱的样子。这种情况的结果就导致其无止境的跟家人或者是朋友借钱花, 在同学伙伴面前显摆自己多有钱, 贫困生十分的敏感, 特别在乎其他人的眼光, 情绪波动大, 如果想要培养贫困生良好的人格, 担任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首先应该认识到贫困生的观念情况, 应该展开贫困生的积极性教育培养, 让贫困生突破自卑、自闭的心理状态, 有助于其慢慢变成有信心, 坚强的社会优质人才[3]。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 高职生的帮扶育人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日常对学生开展的工作, 还是一项有待改革的工作, 实际验证, 过去单一的救急救困已经无法满足帮扶育人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与人民对良好生活追溯的实际环境下, 高职阶段学生的观念教育、心理教育需要和经济上的帮扶有一个互相填补的作用, 同时变成新时代固有的帮扶育人内涵与方式。所以, 一定要根据新时代学生的特征选用具有人文性的育人形式, 综合社会多层面资源对学生展开资助, 有关方式与对策还应该在未来的高职帮扶育人的实际过程当中进一步进行整理归纳。

摘要:现在, 国家针对高职院校的帮扶力度逐渐加大, 不过在帮扶过程中还有一些不足, 针对这一点, 建议综合国家政策与机制, 加强高职院校的主动管理权, 设定更加具体的要求;综合思政教育工作, 注重对学生观念上的引导;综合高职生的特征, 利用当代和传统的有效融合的形式展开资助育人;综合社会多层面的自愿, 拓展资助领域, 一同建设资助育人体系。

关键词:高职,贫困生,资助

参考文献

[1] 袁娅婷.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中学生隐私保护的现状及策略研究——以重庆市为例[J].学周刊, 2018 (33) :189-190.

[2] 张艳杰.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我发展需求调查研究——基于广东部分地区高职生的调查[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 2018 (03) :67-69+84.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4篇

一、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所依据的重要文件

(一)、中央级

1、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2、财政部 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84号)

3、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教【2008】336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

5、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3号)

(二)、省级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

(豫政[2007]57号)

2、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财办教[2007]115号)

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0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贷[2007]742号)

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资助[2007]912号)

5、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教资助[2008]119号)

6、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豫财办教[2009]21号)

7、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专项清查的通知》(豫财教[2009]37号)

8、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教[2010]13号)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

现有的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免学

费补助资金为主,其范围涵盖大部分在校学习的学生。

(一)、学校范围: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学校、技工学校。

基本条件: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2)、实施中等学历教育;(3)、职业学校。

注意事项:技工学校资助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其他中职学校资助工作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基本条件: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2.正式学籍;3.一、二年级;4.在校。

注意事项:在校时间不足两年的受助学生,其享受资助的时间由其在校学习时间决定,如:两年制学生在校学习一年半,定岗实习半年,如享受助学金的话,就发放三个学期的助学金。

(三)、资金用途: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基本要求: A、通过银行储蓄卡发放至学生本人。

B、学校需留存每学期学生银行卡助学金资金到帐明细(纸质)。 C、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从受助学生助学金中扣减在校相关费用;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注意事项: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三、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资助

(一)、学校范围: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中专部/学校、技工学校。

基本条件:学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备案;(2)、实施中等学历教育;(3)、职业学校。

注意事项:技工学校资助工作由劳动部门管理,其他中职学校资助工作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理,学校不得重复申报。

(二)、资助对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

基本条件:受助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全日制;2.正式学籍;3.一、二年级;4.在校。

注意事项:A、、西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和田、克孜勒苏柯尔克孜三地州农村户籍的学生全部享受免学费政策。中部地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照在校生的15%确定。

B、涉农专业按照涉农专业为200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教职成[2000]8号)中的农林类所有专业,以及能源类的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专业和土木水利工程类的农业水利技术专业,共2l类专业。

(三)、资金用途:用于弥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后,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包括

一、二年级免学费补助资金和公办学校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补助资金。

(四)、免学费资金补助方式

(1)、公办学校:第

一、二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免除学费的标准给予补助;第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财政原则上不予补助,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等方式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对涉农专业和经认定顶岗实习有困难的其他专业,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2)、民办学校:对

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五)、分专业免学费补助标准:不得超出我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具体参照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河南省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基本要求:学校必须向同级资助主管部门备案学校收费许可证和涉农专业报批手续复印件。

注意事项:3+2和五年一贯制学生须按照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同类型专业标准制定分专业免学费标准。

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过程及注意事项

自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系统”)开始投入使用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资助工作按照“以全

国系统为主线,强化网外管理”的方针实施,现就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常用具体步骤和容易出现的 问题做以下说明:

(一)、维护全国系统学校级别信息

1、教育局新增或停用学校

基本步骤: A、新增:基本信息管理—组织机构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本级单位—点击“添加学校”—填写学校相关信息。 B、停用:基本信息管理—组织机构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学校—点击“停用”。

基本要求:学校名称必须为全称。学校资助机构代码必须符合全国系统组织机构代码编码要求。

注意事项: A、添加学校和机构可通过基本信息中的用户及权限管理批量添加下级单位和用户。

B、停用学校的前提是该学校下亦无正常在校学生,可通过退学、转学实现。

2、教育局新增/停用用户账户

基本步骤: 新增: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单位—点击“添加用户”—填写用户相关信息。

停用: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用户—点击“冻结”。

基本要求:用户信息务必准确无误,以便于上级查询或者处理查重信息。用户名以及密码下发后,下级单位和学校应迅速修改,不得使用默认密码。

注意事项:学校级别只能有一个帐户,各级教育机构可设臵多用户;

3、教育局增加减少下级机构权限

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用户及权限管理—选中左侧导航栏内选中某个用户—点击“赋予权限”—按实际需要勾选,增加或者减少用户权限。

基本要求:用户权限要与用户其身份相适应。

注意事项:新增学校级别用户自动获得学校级别的最高权限,各级教育机构新增用户仅有基本察看权限。

4、学校基本信息填充、修改

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本校信息维护—填写或变更相关信息。

基本要求: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及时更新。 注意事项:所有必填项信息必须填写,不然将无法进入其他功能模块操作。注意填写内容的格式。

5、学校教学点信息维护

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学校教学点维护—按照实际情况新增/减少或者是修改教学点信息。

基本要求:所填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及时更新。

注意事项:学校上报的受助学生采集表或者新生信息数据模板中教学点项目为必填,本校区教学点不用再全国系统内添加和维护,在受助学生采集表或者新生信息数据模板中教学点项目中填写“校本部”。

6、学校专业信息维护与审核 (1)、专业维护

新增专业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维护—新增—按照实际情况填写专业信息—提交上级审核—上级审核。

变更专业信息基本步骤:基本信息管理—专业维护—变更专业信息—新增—选中需修改专业—修改—提交上级审核—上级审核。

基本要求: A、2010年秋季入学新生使用2010年新专业目录专业,2010年秋季之前的学生使用2000年专业目录专业。2010年秋季新生所有专业必须与2010年9月底前全部新增提交并审核完毕。 B、新增专业或专业信息变更必须在开学头一个月内全部提交审核完毕。

C、学校自定专业名称必须为全称,归类教育部专业目录必须准确合理。

D、专业名称一致,学制或学生类型不同必须区分为不同专业。

注意事项: A、本校专业代码为自定义代码,但须有规律有含义。

B、技工学生类型的专业信息不要在本系统内提交。 C、新增专业可批量导入系统,建议使用批量导入。 (2)、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维护

新增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基本步骤:国家免学费信息管理—分专业免学费标准—新增—选中专业—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上级审核。

变更专业收费标准和免学费标准基本步骤:国家免学费信息管理—分专业免学费标准—变更分专业国家免学费标准—新增—选中需变更专业—修改相关信息—提交—上级审核。

基本要求: A、免学费标准不得超出我省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请严格按照免学费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相关标准。

B、同级资助主管部门审核时必须查看核对具体专业免学费信息,不得一键审核通过,尤其民办学校所提交信息和所有涉农专业。

注意事项: A、查看以及其他操作注意选择专业目录版本。

B、专业免学费标准信息可批量设臵,建议使用批量设臵。 C、只有提交并通过审核的专业才可以制定分专业收费标准和分专业免学费标准。

(二)、采集上报学生信息

受助学生信息采集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按照现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工作方针,受助学生信息只需要采集一次,但须按照不同用途,经不同途径上报两次,分别是用全国系统数据模板格式导入全国系统,用采集表格式汇总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全国系统数据模板

基本步骤:在全国系统学籍综合信息维护模块中,下载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在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中下载全国系统数据模板。将新生信息录入全国系统数据模板中,经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验证通过即可导入全国系统,并提交审核。

基本要求: A、学生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B、填写格式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C、已经提交或通过的学生信息不要再次提交,全国系统仅需提交新增学生信息。

D、学生信息中相关信息必须经张氏插件强规则验证,尤其是身份证信息。如无身份证、身份证号码错误、15位身份证号等情况,请拟受助学生尽快办理二代身份证后,作为遗留问题上报。 E、新增学生信息必须于每月27日前提交审核,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必须每日登陆审核新增学生信息,以确保录入学生信息有效被教育部统计。

注意事项: A、请依据不同的MicroSoft Office版本选择不同版本的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Office 2003以上版本不被学生信息上报数据验证工具支持。

B、不能再使用999开头的学生临时编码。 C、导入新生信息后注意提交审核。

D、月底最后一天提交的学生信息将无法在本月审核。未审核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名单一律不纳入月报表统计范围。

2、采集表

基本步骤:每学期初,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中职资助分站内下载受助学生信息采集表,将该学期所有拟受资助学生信息(包括上学期已经上报过的学生信息)按要求填入学生信息采集表。逐级汇总上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将备案情况反馈给各单位作为拟资助名单使用。

基本要求: A、受助学生信息采集表填报的学生信息应包括该学期各年级需受助学生信息。建议从全国系统中导出并完善,需和各学校全国系统受助学生名单一致。 B、学生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C、填写格式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D、学生信息中相关信息必须经张氏插件强规则验证,尤其是身份证信息。如无身份证、身份证号码错误、15位身份证号等情

况,请拟受助学生尽快办理二代身份证后,作为遗留问题上报。 E、未将采集表上报备案学生不具有享受资助的资格。

注意事项:每学期要求上报采集表时,均会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上发布通知,具体事宜请根据各学期通知执行。 (三)、日常管理

1、资助申请

(1)、国家助学金申请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补助确认和申请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时,涉农专业学生由学校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确定的21类涉农专业直接确认为受助对象。

对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在春季学期结束前,向

一、二年级在校生发送《申请表》。申请免学费学生在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评选和公示

(1)、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公示

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

施细则,受理学生申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评定和公示

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认真进行评议,按规定的名额评审提出免学费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免学费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3、发放

(1)、国家助学金发放

学校要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助学工作,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2)、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

每学年学期开学时,学校对涉农专业学生直接免学费。对持有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审核后可暂缓交纳学费。免学费学生名单确定后,学校要及时办理免学费手续,对已收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要以现金形式如数退还学生本人。

4、全国系统日常维护

全国系统数据是中央财政预算和决算的唯一依据,信息管理已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国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省(区、市)对此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做好信息填报、审核工作以及日常管理工作,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资助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1)、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或异动

◆学生学籍信息变更

如果学生学籍信息审核“已通过”,但是必填字段信息有误,可以使用该功能申请修改必填字段信息。待上级审核通过后,修改的信息才生效。

基本步骤:“学籍信息管理”—“学籍信息变更申请”—添加—检索到需变更学生—点击学生姓名—变更—提交—上级审核。

基本要求: A、学生资助相关信息变更必须告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后方可变更,如年级、入学时间等。

B、修读专业变更中,原则上不接受学生由其他专业向涉农专业变更和由涉农专业向其他专业向变更。

C、各级教育机构审核所辖学校学生信息变更申请频率不应少于一周一次。

注意事项: A、对于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可通过excel表格批量导入。 B、身份证号码变更审核需要隔天。 C、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已可以被批量审核。

◆学籍信息异动(减少)

正常在校学生,不在当前学校就读时,请根据其原因将该生申请转出。转出类型:休学、退学、开除、死亡、转出、其他。

基本步骤:进入“学籍信息管理”——>“学籍信息异动申请(减少)” 添加—检索到需变更学生—选中—提交—填写异动类型和原因—上级审核。

基本要求: A、学生一旦确认流失,学校需及时对学生信息进行异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迟对已流失学生进行学籍异动。

B、填写学生异动类型必须和实际情况一致。尤其是“转出”,必须有明确“转入”的学校才可以有“转出”。

C、学籍异动审核不得迟于每月最后一天。建议一天一审。

注意事项: A、如果离校学生尚不能确认流失,请及时在国家助学金管理界面设臵“是否享受助学金”项目为“否”。

B、已经审核通过的“退学”异动,可通过“复学”再次增加进来。

C、学生信息异动可以批量设臵、提交和审核。

(2)、全国系统照片维护

基本步骤: ◆在线方式采集学生照片(机器上必须安装有摄像头等拍照工具):

第一步、点击学生姓名。 第二步、点击“拍照”按钮。 第三步、在线拍照,确认完成。

◆离线方式采集学生照片:(推荐)

第一步、收集学生照片,以学生身份证号为照片文件名,放在照片文件夹下或者压缩成zip文件。

第二步、下载照片客户端验证工具,对收集的学生照片进行验证。 第三步、将验证通过的zip文件导入系统。

基本要求:

A、按照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学生信息中照片为必填项,可以导入学生信息后进行补充。

B、批量导入照片的分辨率不能大于200*150,而且必须为jpg格式。

注意事项: 我省近期将推出结合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使用的张氏插件版本,可以通过身份证读卡器直接读取照片信息并重命名后存储至指定文件夹。 (3)、查重处理

在学生学籍信息维护界面审核状态为“查重未通过”的学生信息,大部分为系统全国查重未通过的信息,即其他学校存在已通过审核的相同身份证号的学生信息。此部分学生信息无法在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维护界面出现,已不能进入受助学生名单。为保证应助尽助,需要尽快对这部分信息进行处理。

基本步骤:首先确认查重未通过的学生是否在校。学生如已不在校,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如在校,要求学生去注册过的学校要求对重复信息进行异动。对方异动后,再次将学生信息提交审核。

基本要求: A、务必请各学校将学校基本信息内的学籍联系人、资助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填写完整无误,以便于查重处理。

B、查重信息一旦发现应尽快处理,不得晚于查重未通过后3个工作日。

C、各学校管理人员在接到学生或者其他学校相关查重请求后,应及时处理,不得晚于接到要求异动请求后3个工作日。 D、各级资助部门要密切关注查重信息,如有大批量重复信息,应立即责成学校检查处理并向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

注意事项:对查重处理不及时地学校,可电话投诉,通过同级或上级资助部门要求处理。 (4)、全国系统国家助学金信息维护

国家助学金信息维护包括:

◆修改学生的国家助学金信息(包括“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 “是否低保”, “月发放标准”, “银行卡号”)。

◆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界面,查看本月实际应受助名单,并且填写本月实际发放金额。核准无误后,点击“提交查询后的名单”或“提交选择后的名单”,上报给上级进行审核。助学金审核状态为“已通过”的学生才会在锁定的本月实际应受助学生名单中显示。

基本要求: A、及时维护全国系统国家助学金信息维护信息。确保“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 “是否低保”, “月发放标准”, “银行卡号”完整、准确。

B、学校每月都需要查看本月实际应受助名单是否正确,如果有误,请进入学生国家助学金信息维护模块修改学生的“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字段。“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选项,是判断学生是否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唯一标识,用户务必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前,将学生国家助学金的信息准确填写。

C、学校要如实填报“本月实际发放金额”,如未发放应填0,若补发上月发放金额则填写实际发放金额(仅限于填写本学期发放或补发的金额)。可批量进行设臵。用户务必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前,将“本月实际发放金额”准确填写并将实际受助名单提交审核。

D、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务必于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审核下辖学校本

月实际受助名单。否则每月最后一天24:00系统自动锁定本月实际应受助学生名单,此后用户无法修改本月实际名单及金额。

注意事项: A、银行卡信息可通过Excle批量更新。

B、可通过学籍审核状态和国家助学金审核状态筛选实际应受助名单。

C、如果到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助学金尚未全部下发,请依据最终应发名单和金额填写报表,将本学期发放名单和金额补充完毕。

D、每月实际发放金额应为150(市县未配套的为108)的整数倍或者为0。

E、实际发放金额填写可以批量设臵。 F、查询或检索时注意选择专业目录版本。

G、学习形式为“灵活学制”的将无法进入助学金信息维护界面和受助学生名单界面。

(5)、国家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 国家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包括:

◆修改学生的国家免学费信息(包括“是否国家免学费”、 “国家免学费原因”)

◆在国家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界面,查看本月实际应受助名单,核准无误后,点击“提交查询后的名单”或“提交选择后的名单”,上报给上级进行审核。助学金审核状态为“已通过”的学生才会

在锁定的本月实际应受助学生名单中显示。

基本要求: A、必须在确保学校专业以及分专业免学费标准已经提交并审核通过的前提条件下进行国家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

B、及时维护全国系统国家免学费信息维护信息。确保“是否国家免学费”、 “国家免学费原因”完整、准确。

C、学校每月都需要查看本月实际应受助名单是否正确,如果有误,请进入学国家免学费信息维护模块修改学生的“是否国家免学费”、“国家免学费原因”字段。用户务必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前,将国家免学费的信息准确填写。

D、用户务必在当月最后一天之前,将实际受助名单提交审核。 E、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务必于每月最后一天之前审核下辖学校本月实际受助名单。否则每月最后一天24:00系统自动锁定本月实际应受助学生名单,此后用户无法修改本月实际名单及金额。

注意事项: A、学籍状态为“已提交”或者“已通过”,且户籍性质为农村户籍学生都被列入国家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列表中。涉农专业学生学籍状态为“已提交”或者“已通过”也被列入国家免学费学生信息维护列表中并且“是否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免学费原因”已经填充完毕。

B、可通过学习形式,筛选出需要上报审核的国家免学费学生名单。

C、查询或检索时注意选择专业目录版本。

E、学习形式为“灵活学制”的将无法进入助学金信息维护界面和受助学生名单界面。

(6)、全国系统资助信息月报表

◆国家助学金信息统计报表:由系统依据已锁定的当月助学金数据自动生成,可查询各月份月度报表,仅能查看,无法改动。 ◆国家免学费信息统计月报表:由系统依据已锁定的当月免学费数据自动生成,可查询各月份月度报表,仅能查看,无法改动。

注意事项:全国系统月报表一旦生成将不能改动,这就要求各学校必须按月维护本学校资助信息。 (7)、全国系统资金到位信息维护

各级学校和资助主管部门都需要在全国系统内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地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的国家助学金以及免学费资金拨款信息进行维护,包括以下内容:  【查询】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新增】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修改】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 【删除】财政资金到位信息。

基本要求: A、学校或资助主管部门一旦收到上级财政资助资金拨款通知后,立即填写。

B、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及时要对下辖学校和资助机构填写内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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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查,以防止漏填和错填。

注意事项: A、国家助学金财政资金到位信息上级部门无需审核。 B、资金配套比例:

国家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500元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分级负担,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财政负担;省辖市属、县(市、区)属及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省辖市或重点扩权县(市)按3:7比例分担,省辖市以下分担比例由各省辖市根据中央和省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6:4比例分担。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学校现行管理体制和财政隶属关系分级负担,适当降低开封、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六市负担比例,具体分担办法是:省属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全部由省财政负担;开封、南阳、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市市属学校由省、市按2:2比例分担,县(市)属学校由省、市、县按2:1:1比例分担;其他市属学校由省、市按1:3比例分担,县属学校由省、市、县按1:2:1比例分担;省财政直管县由省、县按3:1比例分担。

5、监督检查

为确保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各项资助政策,推进中职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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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和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发放和管理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各地要由财政部门牵头,教育和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情况实行“半年一清查”和“一年一审计”制度。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督查或抽查。要进一步完善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对在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工作中出现的虚报、瞒报受助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收回多领的财政资金外,将根据情节轻重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提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取消该市、县其他职业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和省级重点项目申报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学校采取取消整体资助资格(取消期内学生应享受的中职国家助学金由学校自行承担)、取消申报各类重点建设项目资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限制或停止招生等处罚措施。

通过检查,认真总结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6、资助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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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大力宣传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的重要意义和优越性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校内外张贴或印发有关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资料,组织全体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理解国家资助政策,指导在校学生填报有关申请表和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经济困难家庭相关证明等。

(2)、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结合组织发动中等职业学校生源、新生入学等工作,把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宣传到千家万户。要组织人员到初中学校和乡、村,向初中毕业生、家长宣传发动初中毕业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时,应同时送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资助宣传资料”,并继续通过招生广告或在农村集镇张贴、送发专题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继续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播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

五、资助情况总结和统计

(一)、总结

工作总结是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市、县,各中职学校要在全面了解和掌握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经验与主要成效情况,如实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分为学期总结、年终总结、专项总结,总结应主要反映以下内容:

1、市、县两级中职资助工作管理模 式、运行机制及部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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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分工情况;

2、市、县两级学生资助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情况;

3、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市、县财政分担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

4、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资金发放等方面的工作程序与管理模式;

5、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发放情况;

6、中等职业学校奖学金、学费减免、顶岗实习等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7、资助政策在推动中职教育发展方面的成效以及对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情况和学生、老师、家长、社会对资助政策的反映等情况;

8、中职资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反映的问题;

9、政策性建议。

(二)、全国系统学期报表生成

系统按照学校月报表信息,自动生成春、秋季资助信息统计学期报表,用户可以进行查看,不能改动。

◆2月1日零点系统自动生成学校秋季国家助学金以及免学费信息统计学期报表。

◆8月1日零点系统自动生成学校春季国家助学金以及免学费信息统计学期报表。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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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各级资助主管部门应用全国系统学期报表和省级学期结算报表核对检查,保证尽可能一致,如出现数据不一致现象,需出具书面说明上报至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B、全国系统学期报表数据是教育部财政部核拨助学资金的主要依据。

(三)、国家助学金学期结算制度

国家助学金学期结算主要反映各地、各学校资助人数、资金落实情况、资助金应发放情况、实际发放情况及省下达资金结余等情况,是财政厅、教育厅安排下学期中职资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其内容包括: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报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册。

基本要求: A、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不得拖延。 B、发放花名册学生信息完整准确。

C、发放情况报表中发放金额必须和花名册发放金额合计一致。 D、按要求完整填写填报人、负责人信息。

E、市县级发放情况报表填报信息必须具体至学校。

注意事项: A、国家助学金学期结算必须是完整的一个学期的发放情况,不要将尚未完成的发放数据上报。

B、配套有缺额的市县,如是填写缺额情况将有助于省财政部门掌握情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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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放花名册内的学生均应是已最终确认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

(四)、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学期结算制度

1、国家免学费补助资金学期结算主要反映各地、各学校享受中职免学费人数、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应发放情况、实际发放情况及省下达资金结余等情况,是财政厅、教育厅安排下学期中职免学费经费的重要依据。学生发放数据将作为发放记录,由省资助管理中心输入数据库。其内容包括: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情况报表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发放名册。

基本要求: A、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不得拖延。 B、发放花名册学生信息完整准确。

C、发放情况报表中发放金额必须和花名册发放金额合计一致。 D、按要求完整填写填报人、负责人信息。

E、市县级发放情况报表填报信息必须具体至学校。

注意事项: A、各地、各省属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豫财教„2010‟13号)中规定的学费标准文件制定免学费标准,其中职业高中学生免学费标准不得高于350元/学期,职业中专学生免学费标准不得高于600元/学期。高出《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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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享受人员和学费标准范围的,均视为本地财政自行承担。 B、为便于核对和计算,各单位在填报《2009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发放名册》(附件3)时,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信息和涉农专业免学费学生信息分开填报 C、发放花名册内的学生均应是已最终确认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对象。

特别提醒: ◆电子签章

各省属学校、省辖市、扩权县、财政单列县资助主管部门上报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必须加盖电子签章。各省属学校、省辖市、扩权县、财政单列县资助主管部门的电子签章务必随时处于可用状态。 ◆ 全国系统毕业信息维护。

学校每学期初应将全国系统中已毕业学生设臵毕业。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5篇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当年资助约80万人。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由过去的每年的5%扩大到90%,覆盖全部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

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能有效地帮助一大批具有劳动技能的中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能有力地促进教育结构的优化;能有效地适应社会就业的新需求;能有力地助推当地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落实这项惠民政策,我们对我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从2007年秋季开始,我市全日制中等职业职学校

一、二年级农村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享受国家助学金1500元,市属中职学校由省、市财政承担,县(市、区)属中职学校分别由省、市、县(市、区)财政予以补助,这项工作已得到完全落实。目前,我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39所,在校生61502人(不含技工学校),其中地方教育部门办学18所,在校生38209人;地方其他部门办学12所,在校生20345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9所,在校生2948人。2008年全年,我市共发放中职助学金4148.42万元,对按政策规定应资助的学生27271人

全部进行了资助。

我市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主要抓好“两个建设”,即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推进“四个到位”,即组织管理到位、资金落实到位、管理监督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创新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拓展资助渠道,确保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一、采取得力措施,保证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多次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助学金政策不折不扣、实事求是地执行到位,认真做好中职学校助学工作。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把国家助学金发放这一好事办好,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市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专项经费,确保了配套资金的落实。市教育局及时组织精干人员,负责助学信息的统计、汇总、上传工作和助学金发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们还要求每所中职学校至少确定一位相对固定的具有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各中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有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成员由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财务科、学生科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学生资助工作。

(二)完善机制,全力保障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一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定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需地方分担的资助资金市、县级财政分担比例。市财政每年将中等职业学校资助

资金足额安排预算,同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对中职资助资金的投入,调整预算结构。2007-2008年,市县财政已经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配套资金1200多万元,2009年国家助学金配套资金也足额安排了预算。

二是建立管理机制。首先,制定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一系列配套政策,要求各县(市、区)、各中等职业学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规范资助工作。其次,完善了数据信息统计、汇总、审核、上报制度,实行网络管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体系顺利实施。

三是建立政策宣传机制。中职学生资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惠及大众的民心工程。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细致解释,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部分学校召开专题班会,教育学生以感恩之心,珍惜国家和社会的关怀,用好助学金,自强自立,奋发图强,回报党和政府的厚爱。

(三)搞好培训,扎实完成助学统计工作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职成科分别于2008年9月和2009年3月两次联合组织召开了全市中职学校助学工作培训会议,各中等职业学校教务科长、学籍管理员和助学金统计人员参加会议,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了确保上报的受助学生信息全面、及时、准确,确保国家助学金如期发放给学生,市资助中心和职成科的同志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统计汇总工作,保证助学信息不出差错,按时准确地完成了学生信息的报送工作。

(四)鼓励监督,强化对发放工作的监管

市财政局、教育局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工作,对国家助学金实

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2007年秋,市学生资助中心组织有关人员逐校、逐班对市直17所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信息进行了核对清查,给每一位受助在校生办理了银行储蓄卡,助学金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从制度上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的事情发生。市学生资助中心和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公开电话,对学生及家长反映的问题进行热情解答,对投诉及时处理。确保农村和城镇在校非毕业年级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得到资助,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发放,同时鼓励监督,增加了透明度,也保证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为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及时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进行调度。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考核评估体系,进行了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二、中职资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温暖工程、民心工程,在提高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促进职业教育自身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显现了明显的成效。

(一)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提升了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目前,我市已经初步建立完成了一整套学生资助体系,在这一整套体系的框架内,6多万中职学生茁壮成长,它已经成为促进教育公平的主流,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标志,越来越被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越来越多的学生和家长认为中等职业教育能够体现教育公

平,并认同孩子在职业学校就读。

(二)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使高中阶段教育向着均衡协调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近几年来,财政对职业教育发展更加重视,加大了资金投入,职业教育办学能力不断提高。随着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不断深化,职业学校对社会的吸引力越来越强。2008年,全市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174301人,其中职业学校在校生71006人(其中技工学校9504人),占高中段(含技工学校)在校生比例为40.74%,比2007年提高了7.3%。

(三)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扩大了中职学生资助惠民政策的知晓率。政府助学覆盖面的不断扩大,使城乡广大低收入群体沐浴着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宣传力度的不断增强,使每个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其家长都能知晓助学政策的相关信息,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深入开展。

(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有利于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有利于贫困学生家庭脱贫致富。在中职学校接受教育的学生中,多数家庭经济比较困难,他们如果得不到资助就有可能放弃学业,过早地走向社会,要么低水平就业,要么成为无业游民,势必造成就业和招工的两难局面。帮助他们进入并完成职业教育,既可以培育大批高素质,技能型劳动者,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又可以实现零距离就业,促进贫困学生家庭脱贫致富。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及机构方面:市、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还不健全,我市市级及各县(市、区)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但都没有建立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紧缺。经过市教育局领导积极争取,我市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但是人员编制较少,并且要求从市教育局内部调剂,而市教育局本身就严重缺编,专职工作人员只有三名(借调一名),有的县(市、区)的学生资助中心没有明确的工作人员。随着国家资助政策覆盖面越来越大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工作的开展,资助中心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人员紧缺,将直接影响大量工作又好又快的开展。

(二)学生资助信息系统不完善。现有的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数据维护权限太小,数据一经上报,无法立即更改。二是系统容量不够,特别是临近上报最后期限,系统反应非常慢,甚至可能无法登录。三是系统显示慢。四是系统本身要求填报的报表过多,加大了工作量。五是信息审核程序繁琐。

(三)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在中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界定、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形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

(四)对中职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还不够全面。目前我市的中职资助工作主要侧重于对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对国家中职学生资助体系中的学生顶岗实习乃至中职助学贷款工作重视程度和开展力度都不够。

学生资助论文范文第6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县“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的通知》(桂教资助〔2017〕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让全校师生深入了解各项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推动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隆或镇中心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为指导,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今年的中心工作,以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宣传力度,以学生诚信、感恩教育为中心,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努力成才,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一、活动主题

“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

二、活动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5 月 31 日。

三、活动范围 隆或镇中心校全体学生

四、活动步骤及要求

(一)宣传活动准备阶段

1、学校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成立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左正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开展好资助政策的宣传活动。

2、活动期间通过学校宣传栏和黑板报等宣传媒体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资助政策和活动主题,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宣传活动开展阶段

1、校长利用校园广播、集会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家长宣传资助政策。

2、各班通过主题班会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教育活动。

3、各班通过校园网络收看国家资助政策相关的视频。

4、组织学生参加“学生资助政策知识”手抄报比赛。

(三)宣传活动总结阶段

学校要对本次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要详细制定解决方案及措施,并将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逐步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学生资助工作不断完善,争取再上新的台阶。

隆或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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