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

2024-07-05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1篇

一、探究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一) 有利于我国财政部门开展监督工作

我国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利于财政部门对政府国库资金进行有效地管控, 可以让财政部门在各项资金预算执行之前就对资金进行全面的、详细的审核, 并且可以根据最终的审核结果来进行国库资金的使用、分配等。也可以让财政资金无论是在拨款还是在资金的审核上, 都做到去向明确、使用明确。有利于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实际有效地解决财政国库资金一直以来对地方国库资金使用缺少监管的问题。方便中央财政部门对地方机构的管理。

(二)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国库资金只有在对预算单位审核通过的基础上, 才会发放到预算单位当中。在此期间需要经历很多程序、很多机构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资金的使用时间, 而且还容易产生国库资金流失等问题。而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可以使预算单位在通过预算审核后, 第一时间国库从账户中直接得到中央国库的资金注入。这样便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单位所需的建设资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一方面促进了预算单位的建设发展, 另一方面, 也加强了国库资金的使用效率, 使国库资金的作用发挥到最大。

(三) 有利于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以往我国没有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时, 各种腐败问题频发。这也是我国实行国库集中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背景原因之一。以往国库资金支付给预算单位之后, 中央财政部门对国库资金的使用、管理等都缺少有效地监督。因此在很多单位中出现挪用国库资金或者个人贪污国库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 致使腐败问题频发, 严重的影响了国家的稳定建设, 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 中央财政可以对预算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和有效地监督。而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变以往直接将财政款项打入预算单位账户的方式, 而是通过将专项资金不经过预算单位的方式, 直接支出到商品或者劳务供应商手中, 可以有效地避免预算单位机构中各种腐败问题的产生。

二、探究目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的常态问题

目前,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还存在着配套法律法规不完善、预算单位认识不到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脚步, 不利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开展。

(一) 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中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 随着我国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深入, 以往相关法律法规, 逐渐显现出与目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间不匹配的情况来。在这种情况下, 中国政府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加强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尤其是要做好会计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及预算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法律层面上最大限度的保障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预算单位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变以往分散式的国库支付方式, 变为现在的集中支付方式, 会对预算单位带来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预算单位不能像过去那样, 对财政预算资金进行自主的管理和使用了, 就如同是齐天大圣戴上了紧箍咒, 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为所欲为”了。这必然会引起部分预算机构及机构领导的排除和抵触。所以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背景下之下, 出现了很多预算机构不积极配合改革工作的情况, 使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施起来变得尤为困难, 这完全是因为, 部分预算机构没有对国库集中支付的正确认识导致的。

(三)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覆盖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全面推行和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但是在实际的政策执行过程中, 仍然有部分单位没有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一方面是由于部分单位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存在认识不到位造成的, 另一方面是由于很多单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运用不够规范。从而导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落实不到位, 由此中国政府还需要不断强化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推行与实施力度。

(四)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制的改革, 离不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建立。随着社会信息数据量的不断增加, 以及我国预算单位众多等因素, 对我国财政国库建立起有针对性的集中支付信息管理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也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但事目前, 我国在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建设上还存在诸多问题, 导致没有建立起完备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体系来, 使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大打折扣。

结语

希望通过文章对目前我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存在的常态问题分析, 可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在问题的基础上, 不断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进行完善。

摘要: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对于促进我国的财政改革和经济稳定有着积极的意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起源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我国引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较晚, 无论是在方法还是在实施过程上, 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优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推进改革速度, 有必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改善。由此, 本文将重点对新时期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资本主义国家,财政制度,常态问题,优化

参考文献

[1] 谢晓榆.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研究[D].华侨大学, 2017.

[2] 王年琼.我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 2015.

[3] 秦圣强.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若干思考[J].财会研究, 2016 (18) .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促进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工作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县财政局工作规则》,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全面履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职能,努力促进财政资金科学支付,全面推进财政支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第三条工作准则:以保障财政资金高效、安全支付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监督,强化服务举措,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四条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在局长的领导下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主任、副主任在工作中要相互通气,团结协作。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副主任要及时向主任报告,来不及请示的,事后应及时报告。主任参加局里会议后要及时向副主任通报会议精神。

第六条中心各岗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办理日常业务,落实领导交办的事项。

第七条中心工作人员在各自岗位职责范围内办理具体业务或领导交办的专项任务,应服从领导,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工作。

第八条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中心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即在工作日内,两个相近岗位互为AB岗,A岗责任人出差或其他原因离岗不在时,由B岗责任人自动顶岗,代行处理业务,并切实负起责任,待A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情况。

第九条加强工作协调配合。中心各相关岗位间对应共同完成的工作,应加强沟通协调,要积极主动参予配合。

第三章内部管理

第十条中心按照相互监督、互相制约的内部控制原则分别设立相应工作岗位,将各岗位职责进行明确细化,落实到人。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原则,及时清理完善相关制度,以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管理,促进业务规范,提高工作质量,树立中心形象。

第十二条加强印章管理。中心公章、财务专用章及相关印鉴章分别由专人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全套印章。印章管理遵循“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印章保管人在岗时,不得转由他人保管、使用,印章保管人不在岗时,须对印章进行交接,不得使全套印章同在一人手中管理。使用中心公章,须经中心副主任批准同意。

第十三条中心各部室要妥善保管好重要凭证和资料。资金会计使用的支票、银行汇款凭证及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应由专人购买、领取和保管,并按凭证种类、号码分别进行登记。使用时应办理领用登记手续,作废票据应完整保存,不得擅自销毁。统管会计要及时整理装订会计凭证,不得遗失损毁。系统管理员要定时备份数据库账套数据,并妥善保存,防止系统数据丢失。

第十四条强化内部考核。中心按照“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每位工作人员从工作纪律、文明服务、业务规范、勤政廉政、群众评议、其他事项等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在年终进行总评。通过考核做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行政监督

第十五条中心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上级或同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中心要主动听取预算单位及局内相关股室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支付中心必须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及时予以汇报。

第十七条中心要重视预算单位来信来访工作,对预算单位的来信、来电、来人、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首问负责人要认真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切实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立健全内部监控机制,开展内部互审,加强内部监督。

第五章廉政建设

第一九条中心主任、副主任要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做到勤政廉政,讲究职业道德,不接受统管单位宴请;不参加统管单位安排的公款消费娱乐活动;不收受统管单位礼金礼品;不以职权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一条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提倡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遵守社会道德,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切实筑起思想道德防线。

第二十二条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充分发挥中心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作用。

第六章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程序办理公务,正常工作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如遇特殊情况越级请示的,事后要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

第二十四条领导交办的工作,承办人要抓紧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反馈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工作要提前向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第二十五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重要事项及紧急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主任或副主任请示报告,不得拖延或隐瞒不报。

第二十六条重要事项报告程序。

1、重要事项包括,预算单位特殊事项的支付申请;支付软件、数据库内容的修改;对外报送的材料和发布信息;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其他重要事项。

2、涉及重要事项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副主任汇报,副主任不能办理的再呈报主任审定办理。

第七章作风纪律

第二十七条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坚决执行县财政局和中心的各项工作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中心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之前,不得有任何与县财政局及中心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十八条加强效能建设,严格遵守上下班签到签退、临时离岗登记、请销假、服务承诺制及限时办结制等局机关及中心内部各项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财政系统“五项禁令”,严格遵守财政系统文明办公“五要五不”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第三十条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按时参加局机关及中心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3篇

(一)庆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现状

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始于2008年10月,改革以整体规划为引领,分两步实施。庆云县2010年底完成县直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2014年9月底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十年来,庆云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从2008年55万元,89笔,发展到2018年的445788万元,59246笔。2014年年底,庆云县在全市率先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目前,庆云县已完成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新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变了财政性资金多重账户分散拨付的方式,为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庆云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

1、有利于资金支付控制,提高预算的约束力。

改革后,财政部门控制了资金支付的“龙头”,要求部门严格按预算提请支付,对无预算、超预算以及不按预算规定方式使用资金的情形拒绝支付,增强了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维护了预算的刚性。财政部门对涉及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方面的重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资金发放到个人,减少了资金挤占、挪用、滞拨等问题,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率,对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发挥重要作用。

2、有利于监督,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

改革后,财政资金在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从预算分配到资金支付全过程都清晰可查。财政部门利用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查询预算单位资金收款人、支付多少、何时支付、支付内容、操作人员等相关信息,有效提高财政资金运行透明度。财政部门由原来的事后监督变为了现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为防止腐败提供了制度保障。

3、有利于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改革后,资金不再层层拨付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资金可用额度,预算单位未实际结算前,资金留存在财政国库,由财政集中管理,财政库款规模显著增加,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

4、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账户管理制度。

改革后,财政性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统一管理。县级财政部门为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必须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清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庆云县财政局2016年至2018年三年内清理预算单位违规实有资金账户126个。2019年月,庆云县财政局出台了《庆云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设、变更、撤销事项,明确规定行政事业单位没上级文件一律不得开设专用资金账户。

二、目前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面临的问题及原因解析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预算执行不均衡。

部门预算是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源头,部门预算不细化、不全面制约了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推进。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重点性、透明性、绩效性等原则。庆云县县级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时支出经济科目未编制到末级,编制的内容缺乏完整性、数字缺乏真实性。预算单位项目预算编制缺乏分级管理,项目预算支出内容较少,涉及的层面窄,大部分项目没有二级项目。预算单位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无法实时监控到项目资金真实流动情况。部门预算编制内容不全面导致年终追加预算的问题比较突出。预算单位财务人员支出无计划,财政部门下达指标后,预算单位不是按进度或需求提前做支出计划,而是等到实际支出发生时才提报计划,造成预算执行的不均衡。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理念落后、财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欠缺。庆云县县级91家一级预算单位,2/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理念落后。县级行政事业单位200多名会计从业人员中,半数以上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不具备财务专业知识。二是近几年来,庆云县城建力度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受县级财力限制,年终追加预算情况严重。

(二)代理银行及清算银行资金支付效率低。

一是代理银行方面未单独设立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窗口。县级代理银行窗口容量有限,代理银行只指定专人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但是未提供单独窗口。代理银行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时,需先垫付资金,再清算。因代理银行内部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垫款时间不能超过一天,代理银行只给预算单位半天时间办理国库集中支出业务。这种情形导致预算单位资金支付时效性较低。二是县级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服务意识薄弱。县级人行每天只给代理银行提供一次资金清算的机会。如果当天不能清算的资金,代理银行就要垫付一天。代理银行一般会等垫付资金清算后才给预算单位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配套改革不完善,影响国库改革成效。

一是公务卡制度改革不完善。庆云县县级预算单位在职在编人员7163人,实际办卡量1600张,办卡率22%;二是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事项内容不全面。庆云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自动阻断事项为: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划转资金;预算单位月度提取现金超过5000元;预算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划转资金给个人超过10万元;预算单位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对单位企业划转资金超过20万元。县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事项单一,智能化程度低,未充分运用预算信息数据、支付方式等信息提高智能综合监控分析水平。

(四)预算单位拨款手续烦琐。

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批复后,预算单位按月申请拨款时还需填写纸质拨款凭证报送到业务科室,再传国库科;如果是追加预算还需到预算科办理追加手续,到业务科室,再到国库科。预算单位拨款的流程长,资金支付效率低。

三、解决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预算单位负责人对预算编制、执行、财务核算等方面的重视程度。

一是由县级政府定期组织预算单位负责人学习《预算法》,提高预算单位负责人对预算编制执行的认识。二是财政部门定期组织预算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公务卡改革、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及财务核算等理论及业务知识。使预算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通过培训,增强单位会计主体意识、预算意识。预算单位负责人督促本单位分析经济业务特征以及内部状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单位财务人员严格依照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办理业务,承担本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监督责任。

(二)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水平。

一是由县级金融服务中心出台金融机构考核制度,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对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支业务的服务水平。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举行金融机构业务人员培训班。使金融机构业务人员通过培训提高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银行交流沟通制度。通过交流沟通机制,三方共同分析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国库集中支付中资金运行的顺畅。

(三)加快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辅相成。部门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单位应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合理编制预决算,不断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确保部门预算编制依法、依规进行。

(四)加快推进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一是实施电子支付化能使业务人员从打印凭证、人工核算、手工盖章、取单送单等大量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二是从基础上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电子支付化能实现“环环相扣、互牵互联”的内控机制,任何人都无法单独完成资金支付交易,支付流程中任何操作都运行在系统的有效监督下,最大限度杜绝了资金支付的管理漏洞。三是从整体上提升国库管理水平。通过对现有国库管理方式进行全流程、全方位和重新审视,建立起动态校验、电子验章、自动对账、全程跟踪的新型业务管理方式,可以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动态监控机制、完善信息分析利用等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全面提升财政国库管理水平。

(五)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配套改革。

一是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审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建立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动态监控信息系统。二是完善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制度的实施范围,提高公务卡的使用效率,加强公务卡的管理。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 财政性资金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用款单位或个人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是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建设的重要内容, 是加强财政国库管理的重要手段。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利于资金支付控制, 增强预算约束力;有利于财政资金集中化管理,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有利于提高资金运行透明度, 杜绝财政及预算单位对财政性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等问题。本文就庆云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进一步完善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问题,解析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苏州市国库支付中心课题组.江苏苏州: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J].中国财政, 2019 (07) :66-67.

[2] 王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的思考[J].财政监督, 2018 (14) :71.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4篇

编辑本段运作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编辑本段运作基本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在银行系统必须建立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该系统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资金清算。另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现行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银行结算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保证此项改革的合法实施与规范运作。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1、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

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直接支付的方式为转账支付。

2、直接支付的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

2)、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分为工程采购和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3)、转移支出

4)、其他需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3、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

1)、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局。

2)、财政国库收付局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加盖印章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在支付资金的当日将支付信息反馈给市财政局。

4)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时送达预算单位作为收到和付出相应款项的凭证。

5)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工作;财政国库收付局根据代理银行的回单,记录各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

6)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国库收付局的支付指令,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中的财政授权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2、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1)、未纳入“工资性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2)、未列入或低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商品、服务采购价值的支出。

3)、特别紧急支出。

4)、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3、财政授权支付有两种: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由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或提现。

4、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

1)、市财政局根据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向中国人民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向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代理银行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其所属各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接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1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

3)、预算单位依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并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时送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要填写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4)、代理银行在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和核对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

5)、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填制划款申请,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显然,“清算”是零余额账户的“灵魂”,是理解零余额账户的关

键所在。清算,一般意义上是指在某些银行业务中,银行代垫“头寸”后,真正的收付款人来和银行结清该笔业务的款项。正是“清算”概念在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应用,才产生账户资金余额为零的现象,这也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前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主要区别之一。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5篇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就是要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2、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其特征。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支付方式和范围。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支付方式有两种方式,即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财政直接支付,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用途和用款额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和劳务供应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按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与用款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的账户。

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范围包括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财政性资金。其中,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等;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4、什么是零余额账户?

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时,先由代理银行根据支付令(即拨款凭证,下同),通过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或收款人账户。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与人民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将当天支付的所有资金从人民银行国库划到上述各账户,当天轧账后,各账户的余额均为零。

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财政部门在央行设立的国库单一帐户和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设立的用于工资支付、政府采购、经费支出等集中清算的财政集中支付专户,以及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用于日常支出的零余额帐户。

6、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运作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

7、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行的基本条件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范文第6篇

编辑本段运作程序

预算单位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机构提出申请,经支付机构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位的零余额帐户中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由于银行间的清算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进行的,因而财政支付专户和预算单位的帐户在每天清算结束后都应当是零余额帐户,财政资金的日常结余都保留在国库单一帐户中。编辑本段运作基本条件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功能的实现,在财政系统必须建立连接财政业务部门、央行国库、集中支付机构、预算单位和经办银行的财政支付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向有关各方提供实时的预算指标信息和支付指令信息;在银行系统必须建立连接央行国库、财政集中支付专户经办银行和所有预算单位经办银行的银行间清算系统,该系统在预算单位发生支付时能实时提供央行国库与财政专户及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的资金清算。另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还涉及到现行的预算管理、国库管理、银行结算等方面的有关法规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以保证此项改革的合法实施与规范运作。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1、什么是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开具支付令,

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直接支付的方式为转账支付。

2、直接支付的范围

1)、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

2)、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支出(分为工程采购和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3)、转移支出

4)、其他需要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

3、直接支付的基本程序

1)、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填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报市财政局国库收付局。

2)、财政国库收付局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加盖印章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在支付资金的当日将支付信息反馈给市财政局。

4)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时送达预算单位作为收到和付出相应款项的凭证。

5)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工作;财政国库收付局根据代理银行的回单,记录各用款单位的支出明细账。

6)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国库收付局的支付指令,将当日财政零余额账户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什么是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中的财政授权额度,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给收款人。

2、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1)、未纳入“工资性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2)、未列入或低于《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商品、服务采购价值的支出。

3)、特别紧急支出。

4)、经市财政局批准的其他支出。

3、财政授权支付有两种: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由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的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或提现。

4、授权支付的基本程序:

1)、市财政局根据批准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预算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向中国人民荆州市中心支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向办理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签发下月《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2)、代理银行收到市财政局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所确定的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其所属各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接到《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1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

3)、预算单位依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并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及时送代理银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要填写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

4)、代理银行在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和核对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

5)、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款级)汇总,填制划款申请,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资金清算。

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显然,“清算”是零余额账户的“灵魂”,是理解零余额账户的关

键所在。清算,一般意义上是指在某些银行业务中,银行代垫“头寸”后,真正的收付款人来和银行结清该笔业务的款项。正是“清算”概念在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的应用,才产生账户资金余额为零的现象,这也是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前后财政资金支付方式主要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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