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相关制度范文

2024-07-24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1篇

一、儿科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主持儿科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并定期向分管儿科工作的院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二、每天上班后,工作前15分钟召开晨会,主要进行交接班工作,听取晚夜班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相关工作,每周二上午晨会时传达院会精神。

三、全科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科室建有相应考勤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考勤,按办公室制定的考勤表逐月上报,请假按医院的相关制度办理。

五、儿科设抢救室一间,所有物品、器械、药品皆应贴好标签,定人、定量、定点存放,定时清点和定期检查,对用后的物品及时清理消毒,消耗品及时补充。

六、全面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并作为质控内容进行重点控制。

七、科室将选择适当在院或已出院的或死亡的病例举行临床病例讨论,对疑难病例要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意见,对全部死亡病例皆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召开,就其死亡原因,诊断正确与否,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应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进行认真讨论。

八、非办公时间和节假日均设有医师值班,值班医师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做好床前交接班。仍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汇报请示上级医师协助或指导处理。

九、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组织,抢救中遇困难应及时请示,迅速解决,并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做好抢救记录。对新入院和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及时向院部汇报。

十、对差错事故及缺陷建立登记制度,及时报医务科并积极采取相应处理措施,迅速整改。

十一、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两小时内开出,做到层次分明,内容清楚,不得涂改,护士要按时查对医嘱,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

十二、病历书写要求使用钢笔,文句通畅、完整、准确简练、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缺项和漏项,各级医生对下级医生书写的病历要及时补充修改,清晰签名。

十三、对医疗缺陷进行登记、报告及处理,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补救,同时上报院相关部门,事后及时讨论总结,吸取教训。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2篇

由于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业务培训不到位、设备物资管理不善、职业道德教育不够、管理监督不严等因素而影响护理安全组织的管理,这不仅是发生医疗纠纷和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对病人安全最大的威胁。

2 护理安全管理措施

新生儿病房的工作性质要求在新生儿病房工作的护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慎独精神,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严格按照特级护理的要求,严密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并善于从细微的异常的临床表现中,分析出可能的病情进展,做到准确及时地为医生提供患儿病情的信息,保证医疗安全。

2.1 合理安排人力资源,保证护理工作质量

新生儿病房的工作紧张,繁重。医院管理者要重视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按卫生部要求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护士长对本科护士的年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综合素质要充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合理调配,工作中根据护理工作量实行弹性排班。医院还应体现“以人为本”,为护士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为护士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使护理人员以最佳状态投入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2 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科学、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基础。新生儿科要建立科室安全管理小组,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建立科室各项安全管理评估标准,建立和完善新生儿科家属探视制度,制定新生儿科各项操作规程,统一护士思想,认真学习标准并落到实处。加强护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其应对能力,强调严格的纪律是执行工作的保证及先决条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创造和谐的工作氛围,减轻护士的心理压力。护理管理者应利用各种形式对护士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只有知法、懂法,护士才能在工作中依法、用法,工作中遵循慎独原则,自觉避开安全隐患,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2]。

2.3 重视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护士专业知识素养

护士的能力素质往往与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联系,护士的业务素质越高,越能看到问题的本质,看到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全局。新生儿病房护士必须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护士长应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抢救技术、护理操作、病情观察要点等内容进行规范化的培训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指出,不放过一个细节。同时,鼓励年轻护士在护理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及难点、疑点时,学会观察、思考、分析、判断,不断提高观察能力和判断能力;提醒护士在工作中如何主动、细致地规避各种护理风险。护理管理者还应为护士提供各种继续教育的机会,如参加专科新业务、新技术的业务学习,学历提高等,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拓宽知识面,除本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以外还需涉及心理学社会学人文科学等学科的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及沟通协调能力,为患儿提供多角度、高层次的服务。

2.4 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保证护理质量

新生儿病房的护士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慎独精神,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用审慎、慎独精神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增强责任感。只有将护士职业道德贯穿于护理工作整个过程的护士,才能保证护理工作的质量,取得患儿家属的信任和认可,保证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5 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

对于医疗设备,要充分了解其性能,掌握操作方法,每台抢救设施设备均建立档案,并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落实相关责任;新仪器使用前要组织全科护理人员学习,了解其性能,掌握使用方法,各种设备使用前要确保完好状态,使用后要整理和检查,并设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定期检修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使危险因素降低。在使用这些设施设备时,护士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多巡视,密切观察患儿的生命体征。

2.6 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制定新生儿病房消毒隔离制度、探视制度、保洁措施、医疗废物处理及新生儿院感控制评分标准等系列规章制度。设施和布局合理,床间距达标(>90 cm)。根据新生儿病房的特点对患儿实行保护性隔离,严格病区的探视制度及外来人员入室制度,避免病区内人员过多,增加感染机会。认真执行各项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灭菌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重视医护人员手的清洁和消毒,护士长要组织训练全科医护人员认真学习“洗手六步法”,并进行考核,做到人人过关,严格执行“一接触一洗手”;要求空气采用循环风消毒机进行消毒换气,控制室内温度22 ℃~24 ℃,湿度55%~65%;要求每月对病室空气、医护人员的手、奶头、奶具等做细菌培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断传播途径,保证医疗护理安全。

2.7 建立良好护患沟通

护理人员要充分理解家属焦虑、紧张的情绪,并进行心理疏导,利用入院时(发放爱心卡)、探视日(热情接待,详细解答)、出院时(发放出院指导手册)等一切和家属接触的机会以及电话沟通方法,与家属进行有效的沟通,减轻家属的焦虑心情和不信任感,化解不必要的医患矛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增加患儿家属对医护人员的信任。

2.8 注重关键环节的管理

加强对关键人物(新入科护士、工作粗疏易出现问题的护士)、关键时间(节假日、夜间等)、关键病人(急、危重病人、疗效不佳的病人、有纠纷苗头的病人)的管理。每月组织安全管理大查房和缺陷分析,围绕病人和医护人员两方面分析不安全因素。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找出护理安全隐患,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解决,将护理过程各环节中可能发生的不安全事件降到最低限度。

2.9 提高护理文件书写质量和健康教育质量,提高护士自我保护意识

护理文件在记录的内容、要求和管理上要适应举证责任倒置的形势,体现护士的证据意识。为保证护理记录的法律效应,护士长要经常对护士强调护理文件书写的重要性,加强护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3篇

2、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2次,早查房要求对所管病儿分组进行系统查房,重点对新入院、诊断不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儿进行检查及讨论;听取下级医师和护士的反映,检查病历书写情况并纠正错误记录;决定出、转院问题。晚查房一般在下午4时进行,重点检查危重患儿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对晚夜间的治疗抢救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3、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查房重点在于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治疗,危重患儿的抢救、诊治计划、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4、医师、护士交接班必须做到床头口头及书面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患儿目前病情及处理抢救情况,下一步处理原则及所需的特殊处理或抢救措施。

5、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有责任向患儿家长解答病情,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对患儿采取的抢救治疗措施进行解释,对一些特殊治疗及抢救措施应先征得家长同意。

6、住院医师收治的危重患儿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完善各项必要的辅助检查。

新生儿室护理工作制度

1.病区内清洁、整齐、安静、安全,做到“四轻”(走路、讲话、关门、操作)。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工作人员进新生儿室前应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2.本室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进入。非新生儿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新生儿室谢绝参观。严禁家属到室内探视新生儿。

3.新生儿室内各台急救仪器、监护设备都必须有操作规程,工作人员按规程操作使用。操作前应掌握仪器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操作中应仔细观察设备运行状况,如遇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灭菌,放回原处。

4.建立贵重仪器使用登记本,如有故障及时报告科主任及护士长,并通知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在登记本上作好情况登记。

5.观察病情要细致、准确。熟练进行各项监测,及时报告各项监测结果,当班医务人员对监测结果及时分析、判断、处理,准确、客观的填写各种医疗、护理表格,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并配合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6.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消毒技术规范。

7.严格交接班。病情交待清楚、监护及抢救记录完整;药品及物品及时补充、终末处理规范。

8.做好患儿的喂养和护理工作。

9.经常与患儿监护人沟通,进行特殊诊疗活动时,如非紧急情况下应征得患儿监护人同意。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4篇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2、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临时医嘱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同时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3、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在紧急抢救或手术中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4、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认真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6、 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7、 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执行医嘱流程 :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5篇

相关科室护士送手术室病人到手术室时,巡回护士持手术通知单查对患者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手术同意书、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二、入手术室查对:

两名护士查对患者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手术同意书、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手术间等

三、手术间查对:

巡回护士与麻醉医师查对患者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手术同意书、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手术间、麻醉方式、手术体位、术中用药的药名及剂量、用药途径、主刀医生

四、手术包查对:

手术包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打包人、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种类及数量

五、术中查对:

执行术中医嘱查对,术中输血时两人查对,手术前、中、后手术用物,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两人查对记录

六、手术取下标本及送检查对:

1、医生取下标本后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医生核对标本内容,并立即贴上标签

2、医生填写病理检验单,巡回护士和送检本人查对标本标签内容与送检单是否一致(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标本名称)

七、术毕查对:

儿科相关制度范文第6篇

一、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监测资料,加强死因监测档案的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监测档案包括死亡报告卡片、登记册、报表等监测的原始资料和计算机数据库。

三、死因监测资料设专人负责监测档案的管理,科室人员负责自身工作范围内业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注意防火、防虫、防潮、防鼠,保证档案的绝对安全。对有损坏的资料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注意死亡个案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绝密档案专柜保管。计算机录入需保密的资料要加密保存。

六、借阅、抄录、复印、备份监测资料必须出具有关单位证明,并由疾控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发生失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和管理人员责任。

七、死因监测工作的原始记录要长期保存,录入计算机的数据使用有效的方式备份保存,应有两套备份。

死因监测工作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死因监测工作人员死因监测方面的业务素质,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采取逐级培训的形式,县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培训,乡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对本单位内部及辖区村级医疗单位进行培训。

三、对新从事死因监测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等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每年举办一起死因监测工作培训班,对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和厂矿医院的死因监测管理人员、临床医生和防疫医生有针对性地业务知识培训。

五、各乡镇卫生院以举办学习班或以会代训的方式,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进行有关的业务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每年至少对辖区从事监测的工作人员培训1次。

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科,派专业人员参加各乡镇的业务培训,对基层医生进行技术指导。

死因监测例会制度

一、为及时收集死因监测资料,了解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和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28日召开乡级以上医疗机构防疫例会,安排布臵监测工作,讨论死因监测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三、各医院每月召开一次死因监测工作讨论会,提高死亡报告的填报质量。

四、各乡镇农村卫生工作站,每月组织辖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防疫人员召开一次防疫例会,收集、填写和审查上报的出生、死亡等监测资料,讨论死因监测相关事宜。

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人员,轮流参加各乡镇的防疫例会,了解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协调处理各方面关系。

六、例会应有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死因监测工作考核评比通报制度

一、为了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我县死因监测系统工作开展情况,依照国家死因监测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从事死因监测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采取平时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平时考核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施,每季度检查辖区监测单位的二分之一,全年至少对辖区监测单位督导、检查2次;考核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采取百分制。

四、死因监测工作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资料管理、例会和培训记录、与相关机构协调工作完成情况。

五、检查、督导和考核应有详细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检查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和反馈,定期进行通报。

六、每次考核结果均计入单位年终考评成绩。对死因监测工作开展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前三名给予物资奖励;对工作落后的单位通报批评,后三名单位主管领导做出书面检查,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死亡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死亡报告和死因统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死因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死因信息责任报告人。

2、凡在医院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不明原因肺炎或死因不明者必须将死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医学死亡证明书》上的调查记录栏内。

3、在家中或其他场所死亡者,由所在地的村医根据死者生前的病史、体征或医学诊断,对其死因进行推断,填写《医学死亡证明书》报至乡镇卫生院。

4、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5、对院内死亡病例网络直报人员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工作(县级医疗机构要确定根本死因并进行死因编码)。

6、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因监测人员应在30天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网络进行报告。

7、医院死因监测人员要做好原始死亡医学证明书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8、医院要定期检查各科室死亡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充分发挥网络直报的优势,提高死亡登记信息报告质量,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全国死因登记信息网络直报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病例网络直报制度如下:

1、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的责任单位,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医院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

3、医院死因网络直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络直报。对院内死亡病例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对村级上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在30天内完成审核和网络直报。

4、在进行网络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或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医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开“调查记录”栏,填写病人生前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等。

5、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

死亡信息核实补充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管理,提高死亡报告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要求,制定死亡贪睡核实补充制度。

二、县疾控机构要及时审核辖区内医院上报的《死亡报告卡》,对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无法编码的《死亡卡》的死亡病例要通知报告单位进行核实调查。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负责死亡报告的医生,对上级认为死因填报不清、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无诊疗记录或病史不详的个案等需要核实的个案,需查阅原始资料,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四、县疾控中心每季度到县公安、殡葬管理部门、妇幼管理部门、劳动局社保中心等单位查抄死亡信息,反馈给辖区卫生院,由卫生院进行数据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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