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

2024-08-21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为深入贯彻柳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人口与计生组办发[2010]3号)精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主体地位,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和诚信计生工作的开展,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为重点,促进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的根本转变,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社区为主,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格局,促进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最终实现和谐计生。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工作,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培育和树立一批诚信计生示范户,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新格局。

三、组织机构

成立白沙社区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指导诚信计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对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人员、物资给予保障,解决活动中碰到困难和问题,督查和指导活动开展等等,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卢旺林、钟红 副组长:杨娜

组 员:李静、马春泉、吴佳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诚信计生与“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计划生育“两无一提高”、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村)、争创国家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阳光计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二)完善各项制度:

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结合群众的需求,按照程序组织修改、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村(居)委会和育龄群众《诚信计生承诺协议书》,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群众实行计生的权利义务及其待遇,建立健全计生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三)签订相关协议:

1、三方双向承诺: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和村(社区)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依法兑现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权利,已婚育龄妇女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违反诚信协议。

2、自愿签订协议:已婚育龄妇女在互相信任的前提下,由5—15人自愿组成诚信计生小组,民主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小组成员协商、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运行机制。

3、自觉依法自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诚信计生小组每个成员自觉履行《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及《协议书》中政府、村(社区)承诺的激励措施。

4、违诺责任追究:诚信小组成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违约者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落实补救措施和接受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应当按照《协议书》要求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四)整合部门资源:

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利益导向诚信计生户倾斜,落实对诚信计生户优先、优惠、扶持等激励政策,确保诚信计生户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五)强化阵地建设:

结合今年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目标,加强开展诚信计生活动的场所的建设,如会员之家、人口学校、文化书屋、服务室等等,充分利用资源,一室多用。在现有场地的基础上,实行规章制度公开上墙,以“阳光计生”保障诚信计生的公开公平。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服务事务、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社区计生事务、监督电话公开。特别是要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诚信计生三方承诺内容、诚信(协会)小组网络等上墙,努力使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变成双向监督,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健康发展。

五、工作要求:

积极开展阳光计生、信息计生、服务计生、健康计生、人文计生、自治计生活动,以“六位一体”推进诚信计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抓政务公开,以“阳光计生”保障诚信计生的公开公平。诚信计生以“阳光计生”为前提,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操作”、“阳光维权”,坚持做到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公开、服务事务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村(居)民委员会计生事务公开、监督电话公开,推动诚信计生深入发展和公开透明地运行。

2.抓奖励扶助,以“服务计生”激发诚信计生的活力。要加强利益导向,依法兑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及优先优惠政策,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参加诚信计生。开展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生育”的服务“三生”活动,充分发挥诚信小组长的作用,了解群众的需求,对计划生育家庭户,统筹整合部门资源,农水、林业、扶贫、畜牲水产、科技等部门在技术、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卫生、人劳、教育、民政等部门在新农合、再就业培训、中高考加分、低保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让计划生育家庭真正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

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获得保障。

3.抓优质服务,以“健康计生”满足诚信计生群众的需求。开展诚信计生,要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要依托各家庭健康指导中心的技术力量,提高服务硬实力。为群众开展孕情环情检测、生殖保健服务、乳腺病普查、新婚知识培训、健康母亲活动、健康宝贝活动、男性健康促进活动、更年期保健咨询、艾滋病宣传预防咨询等服务。抓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满足广大妇女生殖健康的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群众对诚信计生的支持度和满意率。

4.抓信息化建设,以“信息计生”提升诚信计生的管理水平。育龄群众信息管理是推行诚信计生的基础性工作。开展诚信计生,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技术手段的支持。要利用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县乡两级信息交换平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应用系统,构建网络服务平台、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收集诚信计生信息。形成集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宣传、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为一体的信息化应用体系,力争做到居住地点、家庭情况、从业、生育、节育、流动、持证、服务需要“八个清楚”。实现诚信计生育龄妇女信息动态化管理,增强诚信计生管理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5、抓人口文化,以“人文计生”推动诚信计生和谐发展。 打造人口文化软实力,激发群众参与诚信计生的热情,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开展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创建活动,树立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村、生育文明诚信示范小组,培养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户,并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形成生育文明诚信示范效应;建立新型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彰显人文计生的魅力。

6、抓协会建设,以“自治计生”构建诚信计生工作网络。对计生协会组织进行换届或整顿,整合社区资源,建立协会(诚信)小组组织网络和协会(诚信)小组成员联系户的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及广大会员的骨干作用,依托协会会员小组成立诚信小组,积极推举协会中心户长担任诚信小组长。要在诚信计生的工作上进一

步完善计生协会工作,建章立制,发展会员,开展活动,完善档案,规范管理。使诚信计生与协会工作有机地形成一个整体,相互促进,健康发展。

六、工作原则: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诚信计生工作纳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计生专干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2、把握原则,维护稳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推进;二是因地制宜,统筹兼顾;三是循序渐进,平稳发展,不赶进度;四是掌握舆论导向,主要宣传政府利益导向和服务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维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诚信计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群众能够充分知晓诚信计生的具体内容。

4、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层级动态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社区两委的作用,形成镇(街道)抓两委、两委抓小组、小组带群众的格局。

5、加强指导,督促检查。

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诚信计生工作开展情况月报制,并将诚信计生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作为年终评先评奖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针对考试中各种新形式、高隐蔽性的作弊手段层出不穷、屡禁不止的现象,经分析,作弊的大部分学生属于学习成绩中下等的潜能生,出现此类问题,大致有如下几方面原因:第一,存在“考前不学,临考突击,突击不成,小抄解围”的思想,潜能生存在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抄技好手段高,成绩就可以不劳而获,诚信缺失。第二,抓到考试违纪学生的处罚力度和最终处理意见在落实程度方面还存在不足。第三,考试内容设计和答题卡多样化程度存在缺陷。作为学生,毕竟在心智、自控力和认识程度上仍然存在短板,仍然需要老师,特别是辅导员老师在日常学生工作管理和考前诚信纪律教育方面加强督导。通过考风考纪教育等措施,强化学生的诚信意识,在制度上予以保证,杜绝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现象,树立正确向上的学习风气,加强学风建设。

因此,针对以上出现的考风考纪问题,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行为。学生是教学的主体,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抓好学生的思想认识。教育方面要找到正确的切入点,教育学生明白诚信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号召同学们诚信考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考试违纪为耻,每班每位学生都积极加入其中,通过集中的学习,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触犯校规校纪的严重性。

二、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学生行为。严肃考风考纪最主要的就是加大对违纪行为处理的执行力,当场违纪,当场处理,当场公示,以避免因人情阻碍增加的后期处理难度。教育学生考试只是一时的测验,诚信是一生的承诺;考试失败还有补考机会,但一旦作弊将失去学位。另外,结合我系对全体任课教师下发的《土木工程系至全体任课教师的一封信》,辅导员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促学工作。依据查课记录,详细记载每名学生的上课出勤情况,同时严格执行学院的“两个三”制度,该取消考试资格的决不姑息。学生平时基础打好了,考试违纪的现象自然也会减少。

三、加强监考人员的公平、公正、公开性,做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因为同一科考试有的考场监考人员紧,有的考场松,显失公平,这也使得松的考场学习好的学生骂监考老师无能、管理严格的考场学习相对后进的学生骂监考教师过分。

四、辅导员明确立场,积极引导学生思想导向。教育学生考风考绩在城建学院主流是好的,将学生的思想向积极的方面加以引导,同时关键在于抓住优秀典型和极特殊后进典型,在行动上奖优罚劣。培养锻炼学生的好坏认知能力,知道何谓好,何谓坏,知道好的肯定会受到表扬,差了也一定会受到批评,使学生们的心理平衡,端正学生的荣辱观。

五、考题内容和形式多样化。出题老师最好采用多解式和开放式的考题,让学生在考试中更注重对概念和知识的理解,结合思考,创新解答考题。例如:尽量少考某某事件发生的年代时间、人物、地点等死板固化性考题,而是多考核借某某事件为例所引发的思考和对现实的意义等开放性、创新性的考题,理工科类试题也同理。同时,借鉴近几年英语

四、六级考试中题目、答案排序多样化的方式,有效避免了前后左右考生相互抄袭的弊病,在考生心理和思想上先期杜绝了抄袭幻想。

六、口头教育与书面教育相结合,在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班团会教育的同时,责成每位学生签订考试不违纪诚信承诺书,以避免考风考纪教育留下死角。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计划生育家庭为中心,积极构建政府诚信、群众互信、个人守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服务意识、制度建设,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宣传倡导、维护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推动群众主动参与和自觉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促进全县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到2012年底,全县基本实现诚信计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理念得到进一步更新,群众婚育观念得到进一步转变,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得到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得到全面实现,国家和省、市、县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适应统筹城乡的新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诚信体系

1、以部门诚信为先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依法行政作为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政策的严肃性与公平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信力。要以深化阳光计生行动为载体,大力推进以人口计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重点的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以群众自治为基础。各地要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村(社区)计生协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健全工作网络,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有钱办事。要切实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扩大基层民主,不断提高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水平,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人口计生工作,在基层形成干部群众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使诚信计生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以诚信组织为依托。各地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了解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在群众自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地理特点,由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也可根据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利用各类专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产业化基地、“三结合”帮扶基地,建立计生诚信组织,推选诚信小组长,协商、签订和落实诚信计生协议。

4、以双向承诺为保证。各镇(街道)要以签订协议、公开承诺等形式,明确镇(街道)和诚信小组成员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镇(街道)应全面兑现各项承诺,对参加诚信小组并守约的群众,要充分尊重和维护其避孕知情选择权、生殖健康权以及获得奖励扶助的权利,全面实行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基本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为自主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育龄夫妇提供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对未参加诚信小组的群众,要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把环情、孕情医学检查等免费服务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委员会与本村(社区)已婚育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通过“双向自愿,双方承诺”,密切党群关系、提升政府的公信度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树立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创新诚信机制

1、诚信评价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诚信计生标准,建立由党政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等多方参与的诚信评价机制,积极推进由政府内部评价为主向公众评价为主转变。要建立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定期开展诚信计生部门、诚信计生家庭评比以及诚信计生信用等级评定。

2、诚信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诚信计生警示制度,对违反诚信协议的部门和群众,进行通报或公示。对诚信度差的人口计生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违法生育对象参加村(居)两委、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及各类评优评先活动,实行资格限制。

3、诚信激励机制。要坚持政策引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各项利益导向政策,不断提高诚信计生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要建立诚信计生奖励制度,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并采取长效措施的群众给予一次性或定期奖励;要协调推动部门资源整合,制定有利于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利益导向政策以及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要着力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诚信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三)营造诚信环境

1、切实消除诚信障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有利于诚信计生工作,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人口计生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改革完善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指导基层清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诚信计生工作的服务管理制度、村规民约条款。

2、积极培育诚信文化。要把诚信计生工作作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新型人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诚信计生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要积极培育诚信计生典型,宣传成功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及进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以局

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展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镇(街道)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及各村(社区)也要成立诚信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诚信计生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动员部署会,讲明意义、提出要求,明确进度。各村(社区)要召开“两委会”、计生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宣传诚信计生的意义,统一干群思想,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稳步实施推进。(此项工作最迟5月底前完成,各镇(街道)成立的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上报到县人口计生局政法科)

(二)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实施。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二是村(社区)委会与已婚育龄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三是在村民充分自愿基础上,组建诚信小组,推选出诚信小组长;四是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村(社区)委会和诚信小组定期对已婚育龄群众和村(社区)委会践诺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双方履行承诺。各级要把诚信计生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特别是与开展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新农村新家庭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创新开展工作,推动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确保2012年12月底,全县全面实现诚信计生。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程,根据国家、省关于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就哈尔滨市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以提高全市公民法律素质和城市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党委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市加快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上,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期的法治实践活动,既有阶段性还要保持连续性。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创建以法治区(县市)为基础,条块并举,

1 点面结合,全方位推进,力争到2011年基本达到依法执政能力更加适应法治城市的要求、依法行政水平更加适应法治政府要求、公正司法水平更加适应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更加适应法治精神的要求、社会管理手段更加适应依法治理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建成一批法治区(县市),使我市率先进入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的行列。通过深入的创建,力争到2016年,基本实现我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物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得到全面的实现和保障,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受到有效的规范和约束。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能力建设。

1、增强各级党委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听证机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决策的公正化、科学化。

2、加强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通过完善立法程序,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障和促进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加强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的领导,完善领导方式,保障和促进这些组织依法履行职责。

4、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扎实推进区(县市)、镇党代会代表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积极作用。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

1、增强立法的科学性。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改善民生为主线,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体制改革中的难点问题,社会稳定中的热点问题,制定并实施好立法计划,增强立法的科学性、计划性和针对性。

2、健全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发布施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完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修改和废止不适应形势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创新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立法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集意见制度,重要的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和有关网站上公布。进一步完善公民旁听法规审议制度、立法听证制度和专家参

3 与立法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分级决策的行政决策体制,建立违法决策、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减少决策失误。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按要求构建多方式、多渠道的政务公开平台,及时便捷地向社会公布政府决策程序、服务方式、办事途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实行综合执法,促进行政执法体制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考核机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

4、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完善有关行政复议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

5、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设定的框架把政府建设成法治政府,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市区各级政府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规范明确,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系

4 基本建立或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裁,政府应对突发性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行政权力与责任一致,行政监督机制运行有效。

(四)坚持公正司法。

1、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2、建立健全科学严密的司法活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对审判、检察机关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办案时限跟踪制、错案责任追究制,规范审判活动和检察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和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重要环节及人财物管理等重点岗位权力行使的巡查监督。

3、增加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积极推广办案全程录音录像等信息化办案监督措施。建立案件评查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若干类型案件,组织抽样评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大力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狱(所)务公开。

4、深化审判、检察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司法人员的选拔、考核、晋升、淘汰制度,提高司法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提高律师队伍素质,规范和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发挥其促进司法公正的作用。

(五)加强经济法治建设。

1、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主线,大力宣传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依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整顿和切实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大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让群众的衣食住行能够放心、省心、舒心。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

3、依法完善各项投资保护措施,提高物权保护水平。积极引导法律工作者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不得向企业乱摊派。

4、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

(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在党的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扩大人民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共同体。

2、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发

6 挥基层人大代表和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保证基层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讼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

3、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扎实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认真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广大群众遵守法律、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2、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坚持并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各级党校、干校和行政院校要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各地、各部门应当对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的情况进行登记,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任职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考试不合格的不能任职。

3、推进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着眼于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加强与公务员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公务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意识,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和水平。公务员每年学法应不少于40小时。

4、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着力培养青少年爱国意识、法治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针对青少年自身特点,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治实践活动,全面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制度,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5、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围绕提高企业经营者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重点加强企业所得税、经济合同、劳动合同、劳动保障、知识产业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每年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应不少于30小时。

6、大力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

7、强势推进“法律六进”工作。以“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优评比活动,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四个一”( 每个乡镇的司法所应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100户村民选一名法律明白人或法律宣传员;每个村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和“法律进社区”“十个一”(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

8 角、公示一部预约法律服务联系电话、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开展给外来暂住流动人口一封信活动、设立每周法律一题、制作一张或一册全年法律进社区时间推进表、建立社区法制学校或开设社区法制课堂,坚持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学生送法进社区”,法律大篷车进乡村,校园法制歌曲学唱等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8、继续开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依法治区(县市)为重点,构筑全方位依法治理的总体框架,制定治理标准。积极开展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把民主法治村、企业、学校、社区创建活动延伸触角、拓展领域、提升效果。针对社会难点、热点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使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9、创新宣传方式,强化普法实效。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法治舆论氛围。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都要开辟法制专栏,努力提高法制类节目的质量,增强观赏性、吸引性和引导性。广泛开展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等形式为代表的各种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繁荣和发展社会法治文化,加强法学研究,做好法学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丰富法制文艺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八)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1、规范法律服务主体。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市场中介作用。基本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并存发展、优势互补的格局。

2、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管理。逐步完善司法行政部门宏观管理、行业管理与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执业环境。积极引导和扶持法律服务机构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方式,形成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法律服务机构。

3、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介入国有企业改组改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农业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投融资体制改革等工作。转变服务方式,由单一的诉讼服务向诉讼、非诉讼综合服务转变,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九)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1、依法严厉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和分裂活动,以及各种邪教组织和各种非法宗教势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集团犯罪、毒品犯罪以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依法严惩贪污受贿、商业诈骗、骗税逃税等各类经济犯罪。同时,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宽条件

10 的应依法从宽处理,并认真做好监所安全和社区矫正工作。

2、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平安哈尔滨”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实现民间调解机制与相关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发挥民间组织、仲裁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的作用,依法调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3、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建立与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公共信息发布制度,依法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反恐防暴和打击邪教等非法组织的工作力度。推进社会治理和城市安全管理法治化进程,提高城市交通、食品、居住、卫生安全保障水准和城市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追究失职和渎职人员的责任。

4、完善信访工作体系。建立职能部门轮值接访制度,实行接访联动。逐步完善依法信访体系,建立党政领导、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信访群众制度,律师参与信访制度、信访信息反馈和督察工作制度,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特别要发挥好市长热线、局长接待日等群众信访途径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十)建立健全法治监督体系。

1、完善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党的监督、依法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形式,实现监督的规范化和制度化。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监督,加大对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2、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法定职能,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的监督力度,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

3、各级政协要认真履行民主协商、民主监督的职能,对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提出批评意见。

4、新闻舆论单位要承担起舆论监督的社会职责,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优势,使社情民意得到充分表达。

四、工作步骤

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任务,在工作中应当做到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按照统一部署、培育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广的工作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创建启动阶段

(一)宣传启动(2009年7月-2009年8月)。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五五”普

12 法规划提出的一项新任务、新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创建活动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宣传,做到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群众参与,为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培育试点(2009年9月-2010年9月)。2009年9月前,市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按照领导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氛围良好、保障措施有力等条件,研究确定2个区、2个县、2到3个市直职能部门为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试点单位,并指导各试点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力求每个试点单位在创建工作中重点突出、形式新颖、成效显著。

(三)总结推广。2010年11月,认真总结全市已开展创建工作的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各试点单位破解创建工作难题、理清创建工作思路、完善创建工作标准的经验和作法,为在更高层次、更高标准上全面深化创建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同时,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总结验收,表彰一批在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推荐到全省和全国。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

(一)全面深化。2010年底前,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委《哈尔滨市创建法治城市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法治哈尔滨、法治区(县市)创建指导标准和考评细则,并在2011年全面深化法治哈尔滨创建活动。

(二)考核评估。要在2012年底前,结合全市创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积累创建工作中的各项数据指标,研究制定《哈尔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试评价活动,通过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的修订。

(三)命名表彰。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哈尔滨市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哈尔滨市法治区(县市)、法治单位申报与评审办法》,本着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考核命名一批的原则,通过申报、考核、评审的程序,对考评达标的报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法治区(县市)、法治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 (县市)创建活动领导职能,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承担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综合、检查职能。同时,为了确保创建工作推进有力、实施到位,下设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维护稳定、法治监督等八个推进组,具体负责相应创建活动日常工作。每年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推进组将本组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市委的决策和部署,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推进组构成如下:

1、依法执政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

2、立法与依法行政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

3、公正司法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人大常委会、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4、经济法治建设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厅、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劳动局、市税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5、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组 组 长:

成 员: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会、市农委

6、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推进组 组 长:齐佳民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教育局

7、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组

15 组 长:

成 员:市综治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全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信访办、市卫生局

8、法治监督组 组 长:

成 员: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新闻媒体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设法治哈尔滨,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创建活动中,各级成员单位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三)健全监督机制。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组织开展工作评议和干部述职评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人民政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

16 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落实法治城市、法治区(县市)的考评、奖惩、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四)完善保障措施。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经费按照年人均不少于0.1元的标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实报实销,并做到逐年增加;要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宣传网络、宣传设备等,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提高农村群众生活质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通过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实施生态保护、恢复和重建工程,改善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目标和标准

(一)创建目标

1、“生态县”创建。2010年全面启动“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2012年完成创建任务,并通过验收。

2、“环境优美乡镇”创建。2010年,完成下梁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营盘镇“市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获得命名。

3、“生态示范村”创建。2010年,完成石瓮镇东甘沟村和两河乡中华村“省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并获得命名;完成下梁镇沙坪村、明星村,营盘镇朱家湾村,蔡玉窑镇银碗村,丰北河乡土桥村,凰镇凤街村,柴庄乡枣树坪村,曹坪镇钟山村,九间房乡中庙村“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并获得命名。

2011年,完成石瓮镇石瓮村,乾佑镇石镇村、马房子村,营盘镇安沟村、营镇村,马家台乡金狮村,红岩寺镇本地湾村、红岩村,蔡玉窑镇下窑村“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并获得命名(详见附表

1、

2、3)。

4、“十二五”期间,在完成18个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基础上创建成“省级生态示范村”(详见附表4)。

(二)创建标准:生态环境创建标准分国家级标准和省级标准(详见附表

7、8),从2010年起,我县将参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标准、制定县级标准,并结合实际,推动生态环境创建工作,同时建立县级生态创建平台,县政府每年验收命名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村,在此基础上,择优筛选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

三、创建方法和步骤

(一)制定规划。凡列入计划创建的乡镇、村要分别编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建设规划,经县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报县政府审批实施。

(二)申报。申请创建国家级、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乡镇村委会,经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申报,再由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申报。申报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经乡镇及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申报。

(三)申请验收。乡镇、村要组织自查,在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标准的前提下,经乡镇及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环保局向市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申请验收材料包括当地的社会、经济、环境现状,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规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对照有关建设指标进行自查后的达标情况。

(四)技术审核。县环保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向市环保局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进行技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听取创建工作技术报告;核查创建工作文件、档案;审核技术数据;现场考察;随机开展民意调查;设立举报电话,接受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提出整改意见。

(五)正式验收。市、县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验收。验收方式:听取创建工作报告;现场考察;检查对技术审核中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形成考核验收意见。

市环保部门组织验收结束后,要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市级环境优美

乡镇、生态村,在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监督。

(六)审议命名。对通过考核验收的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由市环保局呈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命名。

(七)为推进生态创建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对命名的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进行授牌。对各级创建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八)符合创建国家级、省级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条件的,由市环保部门向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逐级呈报考核报告及申报材料,申请考核验收。

(九)跟踪管理。对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和市级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要进行跟踪管理,每年要进行必要的复查和评价,督促不断完善。发现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在经环境保护部和省、市政府同意后,取消其相应称号。

四、创建要求

1、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县2010年和“十二五”期间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成立生态创建工作机构,制定创建生态示范村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规划、实施方案,认真填报申报生态示范村和环境优美乡镇申报表(附表

5、6),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创建工作目标稳步实现。相关创建材料及创建工作总结,于2010年7月底前报送县环保局。

2、各乡镇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择条件好的村庄进行试点,每年10月份将下一年度创建名单报县环保局。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协同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县上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环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各乡镇镇长为成员的生态示范

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2、精心组织。坚持协调发展,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便于操作的的原则,科学划分本地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指导当地的产业发展和生产活动,充分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特色。要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及生态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相互衔接,活动一并开展。规划任务和目标要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便于实施、检查和验收。

3、分类指导。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确保建设成效。加强分类指导,制定创建方案,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4、营造氛围。各部门、乡镇要广泛宣传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等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同时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公示评议等活动,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吸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先进理念,管理经验、科学技术,共同推进创建工作。

诚信创建工作方案范文第6篇

首先是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在第一季节里即成立完善好领导小组班子。具体明确责任到各小组负责人。在各小组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禁毒工作活动。各选出橱柜内一年要展览5次以上宣传画、宣传文章。在

4、5月份和禁毒日期间挂宣传横幅。宣传对还要知道宣传单和下册子送到每家每户。

积极参与上级和兄弟单位的有关禁毒工作活动。回来要及时宣传,传达到群众中去。

要在平时绿化管理时注意发现是否有种植罂粟之类的涉毒物种,一旦发现及时铲除和汇报。特别是

4、5月份更要重点关注。每星期要检查一遍。

为让毒品远离村、远离家庭、远离学校。关注社会、关爱青少年。年内举行一次与实验小学的联合进行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到各村、各组、各家庭。 与公安部要密切配合,对有关涉毒的情况要及时联系。共同为营造无毒村而努力。

总而言之,为创建我们的豹山村为无毒村,需要做的工作很多,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共同关心,共同努力。真正确保做到无吸毒、贩毒、制毒村的目标。

宋兴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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