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

2023-09-18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1篇

2、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进展情况,每月组织召

开一次专题研讨会,不定期召开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民主生活会。

3、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总结,把经验和不足详细地总结,安排好下步工作重点。

4、广泛征求职工群众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加深职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理解。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学习制度

1、充分利用好每周三的政治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活动的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

2、做好授课人安排,做好学习笔记,记录要详细、工整,做好学懂、学透。

3、不准随意不参加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有事请假、事后补课。

4、认真开好“三会”定期召开研讨会、每月一次总结会、下步工作安排会。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党员个人学习制度

1、按时参加矿、支部委员会组织的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2、每月利用班后业余时间进行二次学习。

3、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

4、每月向组织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工作,做到学懂、学透。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检查制度

1、每周二检查一次各段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开展情况,以周二汇报的形式把一周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2、做好检查资料存档工作,及时解决和落实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段队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严抓不懈,杜绝形式主义。

4、要落到实处真正为企业和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分析评价制度

1、定期召开党员、积极分子参加的工作分析会,征求意见,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支部会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分析工作开展情况。

3、做好备案、整理、统计工作,拿出综合意见和具体措施。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2篇

一、健全企业管理机构,完善管理体系

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的制度不仅可以夯实教育基础,堵塞监督的漏洞,更重要的是可以严密惩防体系,筑牢拒腐防线。国有企业构建惩防体系,必须立足于建立健全包括科学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制度、权力运行的防范制度、权力运行的监控制度等为一体的制度体系。

(一)建立科学完善的运行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的能力

在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对国有控股企业的政治领导,立足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决策和激励约束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这是巩固、发展和完善公有经济的必然要求。为继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我们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

(二)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经营质量。首先,理顺企业领导人员的组织管理关系。通过制定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党管干部原则与《公司法》相一致、管人与管事相结合、干部分级管理三条原则,着力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其次完善企业领导体制架构。积极推行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一人兼,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如TCL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由一人担任,强化了企业党建和经济工作第一责任人的

作用,确保了企业党建和经济工作互相促进、协调推进。党委其他委员都是集团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的成员。集团各总支、支部书记也大都由各事业本部、事业部、企业的正副总裁(总经理)担任。这种交叉任职强化了党组织的保障监督职能,有效地消除了思想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企业最高层到企业各级分支机构畅通无阻,并与企业经营管理融于一体。最后,实行“授权经营”措施。授权经营责任书规定,国有资产授权给企业董事会管理,被授权者要保证资产年增值10%,达到或超过这一指标,被授权者可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奖励,反之则受到处罚。为体现奖罚对等、风险与利益共担的原则,责任人需向政府交纳授权经营保证金。

二、大力构建和谐国企,强化企业法制法规

要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依靠制度防止和减少检察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一要把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高检院《实施办法》,作为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融入到检察工作、检察改革、队伍建设之中,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之中。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切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每个领导,使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纳入检察工作总体布局,与各项检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三要以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为重点,针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业务工作运行、执法质量保障、业务考评等规范,健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执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规范之中。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增强抓好制度落实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提高对制度的执行能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确保各项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四要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此外,我们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企业经营管理为中心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着重解决企业中的现实问题。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国企各级党委及其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多做正确引导、化解矛盾、温暖人心、维护稳定的工作。特别是在企业变革过程中出现阵痛所带来的人心浮躁、冲动,防止矛盾的激化;要求充分利用党组织活动和群众活动,在活动中加强党组织、党员与群众的交流和沟通,听取群众的倾诉、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群众存在的实际问题;把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同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矛盾日趋尖锐。为及时化解矛盾,国企各级党委积极推行把信访工作重心下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工作方法,同时转变观念,改进作风,建立和完

善 “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自上而下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从机制上保证重心能够下移。

第二,健全规章制度,实施全方位监督。党的十七大要求“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要靠制衡机制,当前最重要的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分权制约的格局。领导班子要带头廉政,严格遵守纪律,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人事任命、经营投资等事项的决定,都通过班子扩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凡涉及职工利益的福利、工资、奖励等政策,都交给职代会讨论通过执行,充分发挥职工的参政议政作用。要全面发挥稽核监督、财务监控、审计监督、考核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专门监督部门的监督与员工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保证企业管理者正确行使职权。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国有企业外派董事会,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推行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解决董事会与经理层高度重叠、职责不清、相互错位、相互越位的问题。对国有独资公司由国资委统一建立监事会,将现有的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监事会改为具有高度独立性的外派监事会,对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派监事工作全面到位,提高监管时效性和有效性。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出资人委派产权代表相结合,对国资委出资企业的领导职务管理权限进行调整,切实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国企领导人要切实担负起保证企业稳定的责任,尤其面对国际金融危机,更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第三,制订和审批企业改制方案的时候,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从根本上减低产生不稳定因素的可能性。要求各企业在制订改制方案的时候,都要相应成立由企业领导、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且在改制方案的草拟到最终定稿的整个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消除职工上访隐患。

第四,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分配办法。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定要时刻注重国家、投资者、管理层以及普通员工的利益平衡,合理把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追求和谐发展,减少负面影响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三、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惩治防体系建设

充分认识国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着国家对腐败惩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对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无论是作为管理者还是企业员工,大家逐步认识到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企业实现可持

续发展。

(一)通过全面收集和分析风险信息,最大限度查找腐败风险,提高企业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方面进行系统治理,以建设性思路、建设性举措、建设性方法完善体制机制制度,这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腐败风险收集应具有全面性、系统性、超前性,覆盖企业多层面、多领域、多环节,考虑企业当前存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避免腐败风险问题遗漏,为全面风险识别奠定基础。系统、全面地收集有关腐败风险信息,包括企业信访举报中反映的情况,效能监察、巡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认真分析研究腐败风险与其他各类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为后续的系统治理提供重要依据。风险信息收集过程是提高企业全体人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的过程,通过思想引导、行为规范和营造氛围,进一步形成企业领导人员廉洁经营、全体职工共担风险的企业风气和企业文化,夯实体系建设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通过定期开展风险识别,认真分析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存在的腐败风险,明确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既全面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又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大治理力度,这是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方面。充分有效地利用风险信息收集和分析成果,定期开展腐败风险识别,特别在企业各层面、各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范围内,重点围绕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财务管理、营销采购、工程招投标、重要项目管理、劳务管理、用人管理以及境外资产项目监管等,查找辨识可能发生的各类腐败问题,这就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和企业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体系建设根植于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之中,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风险识别进一步明确了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任务落实到生产经营和管理部门,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通过科学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腐败风险等级,提出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重点任务,把体系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做到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的有机统一,这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方法。依据风险评估标准,分析确定腐败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影响程度的大小,确定风险级别和治理规划,进而明确相应管理层次和工作力度,既有战略性思考,又提出具体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体系建设。通过风险评估,把对重大腐败风险的治理作为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更加有效地规避风险、治理腐败。

(四)通过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基本任务,健全防治腐败风险有

效机制,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这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任务。在腐败风险收集、识别、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腐败风险应对措施。根据廉洁教育方面提供的信息,明确教育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要方式、重要阵地,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制度建立和执行方面提供的信息,找出制度漏洞,增强制度刚性,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力。根据监督方面提供的信息,查找监督薄弱环节,健全监察体制机制,加强监督机构建设,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根据惩治方面提供的信息,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健全查办案件协调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查处,防止大要案件发生,发挥惩治的治本功能。进而做到,通过加强教育形成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和执行制度形成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通过监督和查处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真正构建成覆盖企业各个层级、各个方面的惩防体系。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3篇

摘要: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信用风险防控的法律分析,主要指对证券本金及投资收益到期按时、足额支付可靠性的判断,在遵循防控基本的风险水平基础上扩大企业资产证券化规模。建立有效的信用评级体系,可以扩展基础资产的规模和类型,完善各方利益主体的法律权责体系,实现企业资产证券化的长足发展。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法律;信用评级;风险防控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现状及信用风险分析

企业资产证券化是以企业未来现金收入为支撑发行证券的行为,作为架构性融资的资产证券化制度,其主要的特质在于原始权益人与特殊目的载体间的风险区隔,即创始机构通过风险隔离方式将资产信用风险转移给特殊目的载体,同时使特殊目的载体获得对该资产的权利。

信用风险发生的原因,可以从经济运行大环境和企业经营小环境两方面探讨:首先,社会经济呈现良好态势时,较强的盈利能力可以降低总体违约风险,而某一项产业的规模和效益发生下滑时,该产业的预期前景和盈利能力都会受到影响,行业经济震动带来的违约可能性大大提高;其次,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种种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债的特殊事件,是构成信用风险发生的另一大原因。

基于以上对于信用风险成因的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债务人发生信用风险的相关分析也可以遵循以下思路:第一,原始权益人和基础资产的宏观行业特征、产业前景及盈利能力的分析;第二,原始权益人的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履约能力分析。信用风险的判断及资产证券化主体的权责体系构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基础资产,一方面是对原始权益人持续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产品或服务的性质、原始权益人的债务人的信用水平、现金流支付机制及以上流程的法律结构搭建等方面的分析;另外一方面当然就是固有的资产证券化破产隔离技术的应用及管理人的管理职责对基础资产盈利能力的保障作用分析;第二,信用评级,也就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由权威机构给出某款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情况评定,从而给投资者以信用风险的预期。

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资产可以产生稳定的、可预期的现金流。由于企业未来现金收入主要依赖于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与行为,与企业信用和资产信用均密切相关,特别是资产信用。资产证券化产品是以资产的信用替代了企业的信用。自2005年8月中金公司发行第一笔基于CDMA 网络租赁费收益权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起,目前通过专项计划发起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已经达到了12笔。产品范围包括了高速公路收费权、能源收益权、设备租赁资产、BT 项目、网络租赁权、大型企业的应收账款收益权、销售费用收益权等。

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没有信用评级,没有信用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基本的价值衡量标准,因此资产证券化制度创新的关键一环就是创建良好的信用环境,包括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和政府信用环境。从资产证券化的法学本质上看,其离不开相关的法律制度,以法律制度作为理论基石,将原本存在于特定主体之间缺乏流动性的债权资产,转化成资本市场上具有良好流通性的证券。通过法律制度,实现法律意义上的“真实出售”,完善破产隔离制度,探索信用评级体系,利用现有法律法规发掘合规的信用增级技术,建立健全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发行人、管理人、托管人、原始权益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是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必经之路。

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意味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由试点业务开始转为常规业务,同时也对以往一直存在着的可能使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放大并传递的诸多操作环节进行了法律结构上的固化。

二、基础资产角度的信用风险防控

随着《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颁布实施,信用风险防控的法律制度逐渐健全起来,理解、运用好相关规则,将为企业扩大资产证券化的施用范围、拓宽企业资产融资路径提供更有利的法律规则支撑。

(一)适合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型及其与信用风险的关系

应该说,《规定》在对发行人和专项计划的法律约束方面已初见效果,“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等资产证券化的关键性要素都在该规定中得到制度化的固定。而在基础资产现金流对信用风险的影响方面,则需要进一步的探讨。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对中国适合证券化的企业未来现金收入资产进行了梳理和分类(见表1)。这也印证了前文述及的基础资产的一般特征,即旺盛的市场需求和稳定的现金流能力。

(二)进一步扩大基础资产范围——从信用风险防控角度看

《规定》在第八条第二款明确了“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是企业可以进行证券化操作的基础资产,而从表1可以看出,我国企业目前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还很有限,绝大部分都是《规定》中的“企业应收款”和“基础设施收益权”。而这些仅有的项目来源又往往都是国有独资大企业或出于垄断行业地位的企业。

据了解,监管部门已基本达成共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基础资产,初步目标锁定在五类资产池,分别为:水电气资产,路桥收费和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市政工程及BT项目资产,商业物业的租赁资产,企业大型设备租赁、金融资产租赁资产等。除了上述五大类资产,还可以尝试对房地产、版税、专利许可收费权等资产进行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与进一步扩大基础资产范围、推动资产证券化朝纵深发展是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之一。

若要在我国进一步推广和发展企业资产证券化,帮助企业搭建兼具流动性和低成本的融资平台,就必须探索企业未来现金收入的信用风险分析机制,借助法律规则的规范性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对企业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分析、管理人职责与信息披露的法律约束。

(三)从《规定》看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防控

1.关于基础资产的界定

首先,在基本属性方面,基础资产在《规定》中是指符合法律法规,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的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其次,明确了目前证监会允许的基础资产的范围,即企业应收款、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财产权利,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同时《规定》还保留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这为进一步扩大基础资产的范围、探索新的融资渠道提供了法律支持。最后,《规定》要求按照保护基础资产安全的要求,履行批准、转让登记等手续,这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宏观监管、信息披露,以及实现“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提供了制度支持。

2.原始权益人

《规定》中有关原始权益人对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防控设定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原始权益人不得侵占、损害专项计划资产,应当履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或者约定移交基础资产的职责;第二,保证基础资产合法、真实、有效;第三,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财务和法律风险,无重大违约记录等。《规定》对于原始权益人进行了多角度的风险把控。特别是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原始权益人的条件中,将“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明确下来,并在第二款规定:上述特定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应当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合理的支持,为基础资产产生预期现金流提供必要的保障。应该说,《规定》的这一条表述直接的迎合了资产证券化中基础资产的稳定现金流能力的基本要求,从制度上为信用风险的防控进行了法律铺垫。

3.管理人职责

第一,《规定》第二十条“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中第一项规定:对相关交易主体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一方面要求管理人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人,从投资人权益保护的角度,对基础资产的未来现金流能力、基本信用水平、债务人履约能力、政策环境等各种事关基础资产信用风险的方方面面的问题进行尽职调查,保障投资者正当合理的知情权,维护公平安全的交易环境;另一方面作为《规定》的职责规定,在赋予管理人调查职权的同时也使其在出现风险的时候向投资者承担责任。《规定》在第四十二条明确了这种责任的承担。

第二,《规定》完善了管理人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在第三十七条特别提到了在年度资产管理报告中应当包括“基础资产运行情况”。此外,《规定》在第三十九条还将“基础资产的运行情况或产生现金流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列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的应当向投资者披露的情况。这就为管理人持续性的资产关注职权和义务提供了法律支持。

三、构建有益的信用评级制度

(一)信用评级制度的必要性和目前相关制度发展现状

资产证券化安全价值的重要体现是靠信用等级实现的。信用评级制度是信用等级产生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因素。投资者根据证券被赋予的信用等级而作出投资决定,不但可以免除了发起人推介费用,而且在证券的评级级别情况下,可以以较其他的融资方式更低的利率发行证券,可以大大减少发起人的融资成本。信用是渗透于资产证券化全过程的,没有信用评级,增级资产证券化就失去了大部分的光辉。

我国信用评级系统中还有许多问题,主要有评估系统分散、评估机构多元、市场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有说服力的评估机构、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数量不足等问题。首先,目前我国信用评级准入门槛低,在市场竞争机制影响下,信用评级别收费形式把评级机构和受评对象的利益结合一起,无法客观反应资产盈利能力。其次,一些评级机构所采取方法比较片面,如忽视风险因素,将净值增长率作为判断基金绩效的唯一标准,没有考虑风险性和流动性因素;有些方法是搬用外国的数理分析,没有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再次,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与西方国家相比尚不健全,与全球投资绩效标准有一定的差距,导致最后评级出现难以避免的误差。

(二)企业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的法律分析

《规定》在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由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以下简称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初始评级和跟踪评级。此外,规定在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中规定,当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发生不利调整时,管理人应当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进行披露。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我国的企业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制度的重要作用和基础规则。资产证券化揉合了债权、担保、证券等诸多法律制度的“优秀基因”,从合规性角度审查评级要素,总结了应该遵循的思路,见表2。

前文对企业基础资产的持续盈利能力进行过法律视角分析,这其中,资产法律归属、权属的完善性调查是企业信用评级的考量指标。此外,信用评级分析还应进行追溯考察,即对基础资产对应经营性资产的安全性进行法律分析,评估基础资产债务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审查合同项目,分析违约概率,对违约责任的规定进行利弊分析和漏洞填补,保证原始权益人资金安全性。基础资产现金获取能力与基础资产有关的合同履行密切相关。

在信用评级过程中,交易结构的法律风险分析也非常重要。这一环节是上一环节法律调查的延续,它对基础资产转让、买卖过程中的法律权利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保证“真实出售”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宫少林.企业资产证券化前沿[M].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2]黄荷懿.我国资产证券化“真实出售”之探析与完善刍议[J].法学杂志,2010(10).

[3]秦亚东,杨健.论我国资产证券化的法律风险[J].当代法学, 2009(02).

[4]甘勇.美国资产证券化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评论 2005(03).

[5]高永深.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关系构建的目标与原则分析[J]. 河北法学,2008(06).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范廉政风险,防止干部职工犯错误、失职、渎职或发生不廉洁等问题,实现最大限度保护干部的目的,根据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三方面,制定招商局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条

在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相结合、与落实惩防体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职能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管理相结合。

一是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要清楚明了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范和服务承诺制、一岗双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首问首办工作制等规定。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理想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对干部职工进行形式各样的培训,如:岗位廉政教育、专题交流研讨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

四是严格考核,建立考核档案,包括考核评价、考核、平时考核等。

1 五是做好民主测评,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和接受监督,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等。

六是发挥效能监察考核评价体系的监督作用,严格行政过错及廉政责任追究。

第三条 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我局主要职能和关键环节分为招商项目服务和单位内部“人、财、物”等公共管理,根据这些职能、关键环节,制定岗位职责风险防控措施。

(一)招商项目服务类风险点

招商项目服务风险是指我局工作人员在为客商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廉洁自律规定,侵犯了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引起服务对象的检举、投诉等后果。

1、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要熟悉业务,利用业务学习和各类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防止不实事求是、办事不力、刁难客商等引起客商的申诉、投诉以及不廉洁的行为发生。

2、遵守服务承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服务对象所托事情。

4、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私设限制条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

5、加强作风建设和软硬件设施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二)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

行政事务管理类风险点是指在内部人事、财务、资产管理(人、财、物)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其它廉洁自律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

1、人事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先等方面的规定,制定人事工作流程,在各个环节上体现相互提醒、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纠正的运行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弄虚作假,深入基层调查,不偏听偏信,不泄露相关信息,不私下许诺,防止失察失误或用人不当等不公平的现象出现。

(2)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严格自律,恪守原则,坚决拒收不该接受的礼品馈赠及宴请,一切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徇私、不徇情。

(3)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录用、考核、退休等各种手续。

(4)增强工作责任心,按照工资调整政策进行调整工作,做到不遗漏。

(5)在干部违纪案件查处中,坚持原则,防止出现错案。

(6)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凡是达不到培训要求的重新培训,并将培训工作与干部考核、使用挂钩。

2、财务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预算,确保全局工作正常运行;严格执行财经预算,不挪用、误用财政资金。

(2)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必须经集体讨论,确保资金使用合理、正确。

(3)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办理财务收支业务,按照程序审核账目,做到账目清,财务明。

(4)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会计与出纳分离制度、章与证分离制度、经办与复核分离制度。

(5)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收据及其他票据安全完整。

3、资产管理风险防控措施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采购物品,防止不廉洁行为发生。

(2)分配资产时,深入调查研究,按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不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而违反规定分配,最大限度地发挥资产的使用价值。

(3)固定资产管理要到位,录入要及时,注意防止国有资产丢失。

(4)处置资产要合规,记好各类台账,完备交接手续,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第四条

思想道德风险防控措施

4 思想道德风险点是根据干部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等六个方面的一些表现汇总出来,主要防控措施有以下六点:

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廉政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强化督促检查。

三、党员干部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得借婚丧嫁娶敛财。

五、正确行使手中权利,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弘扬正气,屏弃歪风邪气。

六、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严惩违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制度机制风险防控措施

制度机制风险是在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的实践中查找

5 出来的,防控制度机制风险,要建立综合监控机制、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落实现有各项规章制度。

一、要定期梳理、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年一次),使之符合工作所需,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均有规章制度为依据,做到按章办事。

二、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到各部门的考核中。

三、对不严格按章办事的人员及相关领导进行告诫,必要时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5篇

(一) 原材料的购买及使用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水泥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 原材料购买及使用方面的税务风险可以总结为以下的两点:第一点是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材料选用和购买方面。水泥生产过程中原材料主要是石灰石、粉末、硅铝质原料、铁质原料、石膏和混合材等。原材料的购买环节存在的主要税务风险是废渣来源、采购及发票问题, 一定要按照标准进行采购, 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第二点就是在实际生产中, 原材料使用方面。生产水泥使用废渣量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税务风险主要发生在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进厂的废渣要满足生产退税产品的需要, 生产使用废渣量要达到规定的标准。一旦在这方面出现一点失误, 就会造成废渣的掺杂量不满足相应的标准, 导致无法享受相应的政策。

(二) 生产环节设备维修方面的税务风险

在当前情形下, 水泥生产企业主要存在的风险是, 在生产设备的维修中, 部分设施维修基本采取以新换旧的方式, 损坏的零件基本上是维修后再使用, 部分的企业会出售, 这部分应该作为企业收入的一部分进行纳税申报。但部分企业对此没有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造成了税款的漏交。

(三) 在产品实际销售中存在的税务风险

水泥产品的最终销售对象基本上都是建筑单位、开发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个人和代理商等。在销售过程中, 销售收款, 收入的确认时间要按月在税法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收入并进行申报纳税, 对于不开具发票的收入, 也要按月进行纳税申报, 以货抵债, 分解为销售商品和购买两个业务进行账务处理。销售环节存在的税务风险主要是, 预收货款销售收入确认不及时, 对方不要发票漏报部分销售收入少交税款等。

二、水泥生产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实际原因

(一) 水泥生产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外部因素

1、世界经济一体化造成的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变革

目前我国正处于一个全新的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之中, 也正是因为如此, 国际贸易也到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最近几年来中美之间贸易摩擦频发, 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 导致我国税收政策也在随着时局变化而改变, 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水泥生产企业在实际生产中涉及的涉税事项越加复杂, 也增加了税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难度。

2、税收法律体系仍然需要优化

在我国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入实施的影响下, 我国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但却存在着市场经济体制完善与之脱节的情况, 税收方面的相关法律体系仍存在漏洞。此外, 国家对于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整, 在法律体系的学习以及自身税务管理方面的调整带来一定的困难, 加大了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

3、简政放权, 精简了办事链条, 更要关注企业的税务风险

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化, 好多政策从以前的核准制、备案制, 变成了企业自己觉得符合相关税法就使用。比如: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 以前是工信委牵头, 税务, 质检参与取样抽检现场查验, 从县上市上到省一级税务部门层层把关, 经过专家评审, 合适后才可以退税。简政放权后, 改成备案制, 即便有一定好处, 企业因为自身专业性质所限, 难免存在漏洞, 同时使得面对税务风险的概率上升。

(二) 水泥生产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内部因素

1、企业缺乏系统的纳税意识

部分水泥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对于国家的政策变化反应缓慢, 税收没有系统规划, 没有将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 在税收缴纳环节出现多交或者是少交, 存在较大的税务风险。

2、企业中的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缺乏税法专业性的知识和技能

税法专业知识以及技能的缺乏, 是指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缺乏本行业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 不能正确运用税法知识规避税务风险。为了减少税务风险, 财务人员要系统的学习涉及到本行业的税种, 涉税范围, 交税依据等, 还要学习和掌握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 了解相关法规的变化, 当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真正掌握税收法律法规, 并带动相关人员学税法, 从采购、发票取得、销售等, 在水泥生产每一个环节关注税务风险, 并将税收优惠政策真正落实的企业, 才能减少企业税务风险的发生。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建立健全税务管理体系是水泥生产企业能够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的重要保障之一。但现在水泥生产企业的普遍情形就是内部税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甚至于缺失, 对风险规避缺乏对策, 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制约。

4、缺乏系统的税收筹划

当前水泥生产企业缺乏系统的税务筹划或是没有做税收筹划。水泥行业涉及的税种多, 需要对当前的市场环境进行调研, 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入研究, 哪些是适合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 条件是否符合, 享受后的收益的测算等;对每一个税种要进行系统的测算, 比如: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怎么交税更合理;印花税的测算, 税法怎么规定等。一个系统的税收筹划, 使企业在税法范围内, 做到该交的税应交尽交, 也不能多交, 又做到合理避税, 减少了税务风险。

三、水泥生产企业防控税务风险的实际举措

(一) 企业内部需要树立起全面完整的纳税意识

想要将水泥生产企业面对税务风险的概率降到最低, 企业内部要树立全面的纳税意识。企业的领导要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 支持企业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学习、遵守、正确运用税法, 杜绝不规范行为, 做好税收筹划, 防范税收风险。

(二) 全面提升企业内部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领导重视税收政策的变化, 更要关注管理人员知识更新及工作中的运用。财务和业务人员紧跟政策的变化, 及时学习与企业相关的税法知识, 并及时用到工作中。比如:2019年4月1日开始税率的调整, 实名制车票可以抵扣等;企业财务账务的处理一定要与税收政策相吻合, 才可以规避风险。企业中用到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额、残疾人工资加价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调整到75%, 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调整到8%等等, 企业涉及的税法知识很多, 要想减少税务风险, 就要做好过程控制, 在每一个环节都有注意存在的税收风险因素;在处理每一笔业务时, 将税收知识的学习贯彻到日常工作中, 就会大大降低税务风险。只有将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与企业的日常业务账务相结合, 才能保证工作的合理有序开展。

(三) 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体制

在一个完善的内部税务管理系统中必须具备风险评估、控制机制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企业需要邀请这方面的专家以及企业内部的高管, 在企业实际经营和发展战略的基础上, 对这三个方面进行细致的安排, 制定出从事前、事中到事后处理各个环节详细的应对方案, 来达到有效规避税务风险的目的。

(四) 立足于实际情况做好税收筹划工作

水泥生产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制定之时, 需要在保障合法的基础上, 对当前企业所处市场环境进行调研, 确保数据准确的前提下, 制定出合理的税务筹划, 在税务筹划的指引下开展各项工作, 保障企业经营的安全以及合法。

四、总结

我国的税务体系在市场经济体制历经发展终于日趋完善以及相关法律规范体系完善的加持下也正在想着周密化以及体系化方向发展, 但也同样带来全新的税务风险。本文先从水泥生产企业的税务风险种类剖析出发, 并对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从内外两个环境进行分析, 并在文后提出了一些税务风险防控的实际举措。希望能够对水泥企业在防控税务风险方面有一定的帮助。

摘要: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历经几十年的深入发展已经逐渐趋向于完善, 加之我国各方面相关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之中, 也就导致我国税务体系越发复杂, 企业税务风险发生的概率提升。水泥生产企业想要在当前的市场环境得以生存以及进一步发展, 就需要对自身要面对的税务风险进行深入分析以及相对应的管理, 从而依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税务规划, 规避税务风险, 保障企业长远发展。

关键词:水泥生产企业,税务风险,种类,原因,防控策略

参考文献

[1] 李惠秀.试论水泥生产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19 (02) :68-69.

[2] 李晴.纳税评估导向下企业财务报表解读与风险管理[D].河南工业大学, 2018.

企业风险防控制度范文第6篇

一、企业财务核算的意义

首先, 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企业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基本上都是为了达成此目的而开展的, 其中起到决定性影响的要数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唯有加强财务核算, 不断提高企业资金的利用率, 竭力避免资金浪费现象的发生, 才能节约企业的运营成本, 扩大企业的收益。其次, 财务核算能够清晰的指出企业资金的流动情况, 是企业控制成本、增加利润的有力途径, 有助于管理者准确把握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 制定科学可行的发展战略规划, 促使企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得以顺利的实现。最后, 财务核算对于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意义重大, 可以让企业违法乱纪行为暴露在阳光下, 严厉打击相关组织和个人, 同时还能唤醒领导干部的危机意识, 使之严格约束自己, 不做危害企业利益的事情, 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那么企业就会更容易赢得客户的信赖, 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 企业利益将得到根本的保证。

二、企业财务核算中的常见风险

(一) 主体界限不清

在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中经常会出现财务核算主体不明确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混杂在一起, 企业管理者往往会将企业资产当作个人财产, 难免会存在公私不分、任人唯亲的情况, 负责财务核算的人员专业素质较低, 对于财务核算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管理者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这些都无法体现出财务核算的作用, 之于企业管理改革毫无助益, 企业的发展也会受到一定的阻碍。

(二) 监察力度不足

这一问题表现在多个层面:其一, 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没有详细研读合同条款, 不能及时发现那些与企业利益不符的条款细则, 在合同实施阶段就会发现企业的收益大大减少, 与预期设想存在着极大的差距。其二, 企业对生产经营成本的监督力度稍有不足, 实际发生的成本远远超过了预算, 生产管理活动开展中企业资金周转相对困难, 企业决策将会受到掣肘。其三, 企业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缺乏健全性, 难以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利用率, 资金流失现象较为严重, 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备受质疑。

(三) 投资风险较大

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通常会投资一些项目, 而有些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量庞大, 企业获得的收益却非常少, 同时项目风险也比较高, 若企业不能对项目风险加以防控, 遭受的损失就会不可估量, 还有可能会影响到企业在市场中所占份额。部分企业管理者对企业未来的发展缺乏系统全面的考量, 目光过于短浅, 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不够科学完善, 选择的投资项目规模过大, 给企业资金造成了沉重的负担;还有些企业在投资之前没有对项目进行准确的评估, 忽略了对合作者信誉的考察, 这些都会引起企业投资风险的加大。

三、企业财务核算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 对核算主体的界限予以划分

要想保证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首要任务就是对核算主体的界限予以明确的划分, 要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分隔开来, 要让管理者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企业中的位置, 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并不是同一个概念, 这样在开展财务核算工作时才会对企业财产进行全面的分析, 管理者在进行管理决策时才能始终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 所做决策也会更具有科学性。

(二) 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缺失必定会严重影响企业的运作, 滋生一些谋求自己利益, 损害企业形象的人。为了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需要企业从自身实际运作状况出发, 针对企业财务管理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 找到解决方案;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消除一些职责不清的现象。企业还应仔细核查财务核算的资料, 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防止因信息缘故导致的财务核算工作失误。

(三)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只有对财务核算风险予以明确, 才能让风险防控工作更加有的放矢, 这就要求企业制定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 切实提高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企业应着眼于以下几点工作:从整体角度评估企业风险, 各个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 履行好各自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责;积极找寻盈利空间大、风险低的项目, 还要审核合作者的资质, 以降低项目风险, 增加企业的投资收益。

(四)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

如果企业对内部员工管理不慎, 就会出现工作内容混乱以及员工责任感不足的现象, 所以, 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极为必要的。不但要加大对财务管理的监察力度, 更要确保财务核算任务的顺利进行。在财务核算工作开展期间必须有专业核算人士以及相应的财务核算依据, 还要安排监督人员, 确保其有序展开。

四、结语

企业财务核算工作面临着诸多的风险, 使得企业运营遭遇着巨大的危机, 对此, 企业应加强财务核算风险的研究和分析, 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 致力于将各类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 助力企业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摘要: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务核算的意义不可小觑, 一旦财务核算出现了问题, 将会直接削弱财务管理的实效性, 危害企业的经济利益, 因此加强对财务核算风险研究及控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对企业财务核算的重要意义和常见风险加以探析, 并提出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 希望能够推动财务核算的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其对企业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 从而为企业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关键词:企业,财务核算,风险,防控措施

参考文献

[1] 赵中为.试论企业财务核算中的问题与建议[J].时代金融, 2016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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