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构成范文

2023-09-23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1篇

关键词:商业贿赂;商业贿赂犯罪;治理对策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其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以及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导致商业贿赂行为泛滥。在中国现行经济运行当中,商业贿赂犯罪严重破坏经济秩序,腐蚀干部队伍,侵蚀党的肌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社会公害。有效遏止和制裁商业贿赂犯罪,保障中国经济健康发展,尤为重要和迫切。

1 中国商业贿赂犯罪产生原因及其危害

1.1 产生原因

(1)从事商业贿赂主观上是为了达到自己获得更多利益的目的。由于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导致一些参与竞争的经济主体渴望通过别种手段来为自己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从而谋得更多的利益,这种想法使得一些经营者铤而走险,视法律与市场规则于不顾,进行商业贿赂行为。

(2)由于当今市场货物的极大丰富,导致供货商竞争激烈,供求失衡。许多供货商不择手段,想尽一切办法希望可以得到更多的货物或者服务销售机会。这个将长期存在的供求关系矛盾,直接导致商业贿赂行为的屡禁不止。

(3)社会腐败风气悄然蔓延,有的行业、部门以及少数不廉洁者利用职权来满足私念,使得商业贿赂现象适时而生。社会风气的好坏是商业贿赂猖獗与否的客观环境,蔓延的腐败现象是其滋生的土壤。

(4)现阶段,由于两种经济体制的交叉,一些从事公益行为的单位和具有特定职能的部门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打着公平合理的旗帜,大肆收受回扣,从中牟利。这个现象成为商业贿赂的新特点,同时逐渐被公众所察觉,引起社会极大不满。

(5)商业贿赂中有一大部分人存在法律观念淡薄的现象,对行贿行为和受贿行为的认识存在偏差:他们认为行贿无罪而受贿有罪,或者为了单位的利益而行贿无罪,这些都是错误的思想。

1.2 社会危害

(1)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经济中的正常交易次序和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使诚信的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最终导致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由于商业贿赂是在秘密的情况下进行,行贿者和受贿者不会依法纳税,造成国家和私人财产被大量的侵吞。

(3)商业贿赂犯罪直接影响了中国的经济环境,导致影响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阻碍中国对外资的引进。

(4)商业贿赂犯罪成为产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近几年来,商业贿赂犯罪已经成为经济领域中导致中国市场腐败的重要因素,阻碍了国家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制度,破坏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健康经济秩序。

2 商业贿赂犯罪的治理对策

2.1 中国商业贿赂犯罪治理对策的探讨

经过近些年来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认识和研究,许多学者对商业贿赂的治理都提出了有效而切实可行的办法。有的学者认为要加快对商业贿赂的立法进程,建议立法机关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尽快出台专门的《反商业贿赂法》,明确规范商业贿赂犯罪的范围,提高对商业贿赂犯罪的量刑处罚,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行为,净化商业市场发展环境;有的学者认为要尽快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诚信管理法律制度,构建社会信用体系,防止商业贿赂中做假账行为的发生,促进市场经济主体的自律机制完善;有的学者认为应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促廉政,各行各业要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也有学者认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其他人起到震慑作用,预防的同时严惩商业贿赂犯罪行为。

笔者认为,分析商业贿赂犯罪者的心理不难发现,犯罪主体往往本身素质或者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渴望以权谋私,达到一己私利,或者因为一些制度体制的不完善,这种非法行为本身不易被人察觉而产生了投机心理。由此,可以从“不想”、“不敢”、“不值”、“不能”4个方面遏止商业贿赂犯罪行为,遏制贿赂源头:

(1)大力开展正面教育,提高人员的素质,提升他们的道德水平和修养。通过思想教育,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使得商业贿赂这种本身非法的恶劣行为受到一致的唾弃和鄙视。通过对执政党、政府、公务员、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进行廉政教育,加强对他们的约束,提高他们的廉洁性,使他们本身不想不愿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和党政纪律的活动,自觉的抵制商业贿赂行为。

(2)加大对商业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惩罚措施。商业贿赂犯罪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贿赂行为本身具有很大的隐蔽性,从而使犯罪主体心存侥幸。因此,要畅通举报渠道,加强执法机关侦察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最大限度的降低商业贿赂犯罪行为逃避打击的可能性。此外,中国现行刑法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处罚较轻,其规定也比较笼统和简单,相关司法解释并不能详尽囊括大多数商业贿赂行为。同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商业贿赂行为的方式也变得更多样起来,法律本身的滞后性更使得法律不能更好的发挥它应有的效能。为此,通过加大刑法中对商业贿赂罪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打击力度,从而起到一定的社会震慑作用,是遏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方法之一。

(3)健全市场综合管理惩戒机制,加大商业贿赂中行贿犯罪的风险和成本。由于在现阶段中国商业贿赂违法成本低,导致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利益甘愿冒着风险贿赂他人。因此,通过市场管理的惩戒机制,大大提高行贿行为的违法成本,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治本之策。据了解,中国有相当多的省在建筑市场准入方面规定,凡在项目承包、材料采购投招标过程中因行贿受到查处的承包商、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今后不得再次进入该省市场。通过违法记录、信用记录等多方面形成市场综合管理惩戒机制,使经济法人在经济活动中不值得为了一单交易而去冒行贿犯罪的风险。

(4)通过在立法上、制度建设上的完善,加强监督,使得商业贿赂受贿者不能收受贿赂。这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最高境界,也是最难达到的目标。治理商业贿赂必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但不论如何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为坚强的后盾保障。一方面,治理商业贿赂的方式方法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作为指导;另一方面,必须将治理商业贿赂与国家强制力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更好的运用国家权力惩罚商业贿赂行为者,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更好地对权力进行监督,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加强政务透明度;加强财务、政务公开;加强各类财务报表、帐薄、票据的管理。规范和减少商业活动中的现金交易,对于重大事项要集体研究,充分发挥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通过对这种制度的建立,受贿者必定没有受贿的机会,不能受贿,从而有效的遏制了商业贿赂违法活动的产生。同时,通过对商业贿赂行贿者心理的考察也不难发现,行贿者往往是处于一种迫于无奈的心理进行行贿,在无法公平进行正常商业活动的的背景下,行贿者渴望通过行贿争取到更多获得利益的机会。为此,一方面,通过对受贿源头的控制,有效避免了受贿,行贿也就自然而然无处可行;另一方面,更应该通过社会制度、法律、监督体系等相关体制的完善,使得行贿成为不可能产生或者存在的行为,因为真正的公平直接导致行贿没有必要。较为成功的案例是在今年广州政府公开医药采购活动中,各供货商采用竞价的方式,将出价最低者定为供货企业。这样的政府医药采购方式,不仅避免了医药采购这个商业贿赂最严重领域中商业贿赂的发生,同时更好的维护了国家和公民的利益,起到两全其美的作用,值得充分推广并为广大行业所学习与实践。

3 刑法修正案(六)中对于商业贿赂罪的修改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6月29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六)》中,扩大了商业贿赂罪的原有主体,将《刑法》第163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扩大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公司、企业以外的单位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权钱交易”、危害社会利益的行为纳入了《刑法》调整的范围。

首先,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贿赂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解决了先前由于主体不适格而无法追究该种行为刑事责任的局面。中国《刑法》中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外的主体实施的贿赂行为是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例如,先前在商业贿赂活动最为猖獗的医药领域,对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回扣的行为以犯罪处罚没有明确、充分的根据,而《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163条和第164条的修改,对医生利用处方权收回扣的行为以犯罪处罚则有了明确、充分的根据。另外,司法实践中也经常遭遇在商业领域内,商业主体常常通过实施商业贿赂来谋取商业利益,这样不仅排挤了其他竞争的平等主体,同时还会影响由公平竞争所带来的经济发展的优势,最终导致经济的不健康发展。《刑法修正案(六)》的出台正是弥补了对医药、零售业、房地产行业、旅游行业、银行业、建筑行业等行业中商业贿赂行为无法管辖这一缺陷,有利于更好更全面的打击犯罪。可以说,修正案中扩大商业贿赂犯罪主体范围对于现阶段中国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肯定和帮助作用是巨大的。同时,中国政府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第5条第1款明确规定,各缔约国均应当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定和执行或者坚持有效而协调的反腐败政策,从而使公约规定的控制贿赂犯罪的法律措施在国内法律秩序中得以适用。中国必须通过适当扩大贿赂犯罪主体的范围来遵守公认的国际法规则以及善意履行条约义务。

4 结论

(1)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而综合的工程。商业贿赂犯罪是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体制不完善、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原因所导致的一种社会现象,对它的治理也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过程。这就要求全国从上到下、各行各业形成统一认识,综合治理,以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2)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对症下药。要针对产生商业贿赂犯罪的背景、原因等准确分析、合理定位、全面认识,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种法律法规等社会制度,从根源上消除滋生商业贿赂产生的土壤。

(3)治理商业贿赂犯罪并不是孤立的工作,它是与中国该阶段政治体制、经济制度、社会现状、人民素质等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治理商业贿赂犯罪要将其放到整个社会环境和背景中去,与其他因素综合考量,真正消除商业贿赂犯罪这个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李卫红,王国宏.《论商业贿赂》

[2]刘晓彬.介绍贿赂罪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2004。

[3]赫长虹.论我国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认定[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6

[4]吴喆。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的规制[D]苏州大学,2006。

[5]罗彩荣.论商业贿赂行为及其法律防范[D]华中师范大学, 2003。

[6]程宝库.《商业贿赂社会会危害及其治理对策》.法律出版社,2006

[7]王继军.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若干法律问题[J]法学研究,1998,(05)

作者简介:王若轩,女,1985年出生,山西太原人,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郭文清,男,1984年出生,山西太原人,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

Commerce Bribery to Commit a Crime and Governs Summary Theory

Wang Ruoxuan,Guo Wenqing

Key words: Commercial bribe;Commercial bribe crime;Government countermeasure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2篇

工作总结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区委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以来,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新乡市2016年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的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在办公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了保证和支持,在我区形成了“区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今年4月份,我们根据市制贿办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2016年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医药

购销、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仍为我区制贿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严查案件、探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我区今年制贿的主要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从而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

二、 以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向深入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区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使专项工作不断深入细化。区委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3月11日,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与区纠风办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账目凭证的方法对我区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费制”收费情况、在教辅读物征订的过程中是

否存在商业贿赂现象、政府拨付的教育经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通过检查,除个别学校班级没有及时给学生开票据外,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创新办案机制,健全案件查处制度,严查商业贿赂案件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区结合实际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机制,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办结率的提高: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即实行联合办案制,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办案优势。二是全面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积极试行案件工作责任制,每起商业贿赂案件明确一人主办,一人协办,谁主办谁负责。同时,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考评,根据办案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工作量,对办案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三是在加大查案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抓好办案的后续工作,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综合效益: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

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剖析,建议和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明确纪律要求,用纪律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四、积极探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

区治贿办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我区今年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首先我区建立由区治贿办牵头,财政、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区治理商业贿赂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以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四大领域为重点,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政府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促进工作落实。

其次,积极推行市场诚信准入、评级制度。**区交通局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建设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区属新华医院,积极推行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信息和监督信息三部分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档案。二是签与相关企业订了《新华医院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督促和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自律,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运行体制。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把是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登记评价的重要指标,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黑名单”,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就截止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3篇

领域商业贿赂治理

去年,全市卫生系统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力与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规范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探索完善相关制度与办法,初步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较好地预防了各种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产生。

一、以提高人员素质为目标,构建防控商业贿赂思想道德机制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教育是基础,而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起决定因素的是人员素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结合“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从自身意识上、行为上对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产生抵制和“反腐蚀”的作用。

1、建立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职业道德培训制度。各医疗机构将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和职业道德内容列入新参加工作人员上岗前培训计划内容,主题突出,专题明确,从不同层次、不同侧面进行比较系统培训,增强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

2、建 立典型引路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利用近年来发生在卫生系统的商业贿赂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将受贿、索贿案情进行通报,通过院刊、院网组织开展反腐治贿案例大讨论,以案说法,以案释疑,以案促廉,做到警钟长鸣。通过观摩警示片、参观监狱、写学习心得等形式,触动其心灵,树立正确价值观。积极开展“维护医学圣洁,弘扬廉洁医风” 廉政文化建设主题活动,使医务工作人员思想上产生触动。

二、以重点管理为目标,构建防控商业贿赂管理机制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制度是保障。各地各单位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活动,从规范内部入手,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做到以制度管理人、以制度管事,用制度防范商业贿赂的发生。针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建立健全临床用药公示通报制度、单品种用药监控制度。出台《关于公布贫困人员孕期保健和平产限额收费服务单位的通知》,去年全市有44家医疗保健机构从6月1日起向社会承诺服务。县级医院平产服务收费限额在1000元内,中心卫生院平产服务收费限额在800元内,分别比原先下降了2/3和1/2。

2、实行了综合性医院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去年,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台州市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之间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暂行规定》,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3、建立健全医疗服务 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完善落实各项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切实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建立医患双向承诺制度和大额医疗费用开支征求患者意见制度。

4、规范执行行政事业财物会计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监管,凡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优惠等,都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账外账和“小金库”,杜绝科室收入与个人奖金直接挂钩等行为。

5、推行职业道德积分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收受“红包”、馈赠、回扣、提成以及乱收费、私设“小金库”、药品招标等方面列入职业道德积分管理。

三、以预防为目标,构建防控商业贿赂预防机制

1、完善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市级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级医院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等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和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流程等。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的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坚决打压和消除滋生药品器械回扣的空间,努力遏止医疗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

2、实行医药购销活动警示制度。对医药销售状况有嫌疑的药品予以警示、对进购状况有嫌疑的药品予以警示、对“大处方”予以警示。实行医药代表登记制度,与医药代表签定反商业 贿赂承诺书。

3、建立医生用药评价制和超常规预警机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推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对药品、医用器材采购、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管理。推行大处方医生诫勉谈话和大用量药品淘汰制度。如台州医院的药库每月均将上月的药品出库量在前20位的药品进行汇总,并送交监察审计科,由监察审计科进行统计分析,对用药量异常或可疑的药品通过专用药品监控软件进行核实和分析。在每个季末,监察审计科会同药事委员会和质控部对该季度中使用监控药品量排在前3位医生的住院病历、处方进行抽查,并进行书面警示或戒勉谈话。对在检查中发现有不合理用药、或连续用药量排在前列的人员,对照《职业道德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使用量持续偏高或者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采取停药或更换厂家的处理,XX停药9个品种,5种药品厂家予以更换,有效的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实现了医院药品收入比例降到了40%以下。

4、建立重要岗位人员准入与轮岗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医院对每一位中层干部、科主任及重点科室、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实行领导告诫谈话签字制度,并实行签名承诺。对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

四、以落实制度为目标,构建防控商业贿赂监督机制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监督是关键。各地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的监管,形成防控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

1、建 立廉洁自律承诺和反腐纠风责任分工制度。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分工及评价标准,将治贿工作中防范的重点如防范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为承诺和参加学术会议廉洁自律承诺等内容一一列入承诺书中。

2、畅通举报商业贿赂渠道。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职工群众举报。组织专门力量收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线索,加大查处力度。

3、突出重点,建立落实行风督查通报制度。以各医院采购中心、总务基建、药品耗材使用量大以及重点财物管理方面等部门为重点,每季进行一次针对性的行风工作督查,了解防范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有无违规的情况等,在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漏洞及时进行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和通报,使防范商业贿赂的工作落于实处。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4篇

【发布文号】建稽办函[2006]04号 【发布日期】2006-04-06 【生效日期】2006-04-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确定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批联系点的函

(建稽办函[2006]0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根据《建设部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关于建立联系点制度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江苏省、浙江省建设厅,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水务集团、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一批联系点。我们将适时通过对联系点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指导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希望各联系点按照中央和建设部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工作经验,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面上工作开展。

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二○○六年四月六日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5篇

工作总结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区委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出的重大决策。今年以来,我区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依据《新乡市2016年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相关精神的要求,把治理商业贿赂

专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自查自纠与检查监督并重,坚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相促进,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积极协调,真抓实干,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区委、区政府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非常重视,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先后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并在办公经费、工作条件等方面给予了保证和支持,在我区形成了“区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今年4月份,我们根据市制贿办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区2016年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工程建设,医药

购销、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仍为我区制贿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严查案件、探索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我区今年制贿的主要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早见效,从而进一步健全了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机制。

二、 以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为突破口,进一步讲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推向深入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区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春季教育收费检查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使专项工作不断深入细化。区委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3月11日,区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与区纠风办组成专项检查组,通过问卷调查、查阅账目凭证的方法对我区春季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费制”收费情况、在教辅读物征订的过程中是

否存在商业贿赂现象、政府拨付的教育经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现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通过检查,除个别学校班级没有及时给学生开票据外,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创新办案机制,健全案件查处制度,严查商业贿赂案件

在今年的工作中,我区结合实际完善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机制,促进了案件质量和办结率的提高:一是整合办案力量。即实行联合办案制,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办案优势。二是全面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积极试行案件工作责任制,每起商业贿赂案件明确一人主办,一人协办,谁主办谁负责。同时,切实加强对办案工作考评,根据办案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工作量,对办案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三是在加大查案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抓好办案的后续工作,充分发挥办案工作的综合效益: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

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剖析,建议和督促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案件中暴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明确纪律要求,用纪律促进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四、积极探索、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

区治贿办将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我区今年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首先我区建立由区治贿办牵头,财政、建设、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区治理商业贿赂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以工程建设,医药购销、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四大领域为重点,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政府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促进工作落实。

其次,积极推行市场诚信准入、评级制度。**区交通局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建设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模式,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区属新华医院,积极推行信用评级制度,一是建立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管理信息和监督信息三部分为主要内容的诚信档案。二是签与相关企业订了《新华医院医疗器械、药品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督促和支持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自律,建立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运行体制。三是实行黑名单制度,把是是否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作为企业信用登记评价的重要指标,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黑名单”,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依据。就截止

商业贿赂构成范文第6篇

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1、在省内较早的开展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招标制度较健全,程序较规,招标范围较广,评标制度健全。2010年进行了一次性材料、检验试剂、门诊病历、医用胶片、医用耗材、介入材料等16项招标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50多万元。其中检验试剂招标1066万元,节约资金132万元;软袋大输液招标1600万元,节约资金320万元;介入材料、医用耗材招标6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50万元,医用胶片招标500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一次性卫生材料招标312万元,节约资金57.5万元;门诊病历招标35万元,节约资金10万元等招标项目。

开展了双评标方式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采购。2005年医院开展了骨科植入材料的招标采购,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采取了双评标的方式(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招标采购,先由临床使用科室主任和使用医生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技术标进行评定,在技术标入围3家的基础上,进行商务标评标工作,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通过双评标工作,既满足了临床医疗使用的技术需求,本次骨科一次性植入材料招标降低了年采购成本300多万元。

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扎实全面,重点突出,实行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工作记录详实,做到了层层发动,

层层落实。自查自纠中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办公用品及医疗器械等共价值160,349元。

2010年医院与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供应商签定了《廉洁商务承诺书》。

3、2004年重申了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如违反规定,一经差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奖金6——12个月、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评职称或延聘、解聘待职,直至解聘等处理。2006年1——11月,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6人次,9900元。

4、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医院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临床用药实时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实施办法》,每月对临床用药按类别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和院内公示,对不正当行为及时告诫,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代表不得擅自进入医疗区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生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完善了监督制度和管理措施。

5、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工程联系单制度。一是项目实施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和工期增建,必须做到及时签证,签证应与事实相符,并按照协议或者合同严格把资金关、质量关、工期关。二是根据责任权限办理签证,联系单上经手人、审核人、批准人签证齐全。涉及重大变更或者变更增加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由基建科长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后,须由院长签证;超过30万元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三是基建人员必须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依法,按规定办理签证工

作。四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招投标工作、认真做好工程预算工作,以减少各种漏洞。

6、推行大型医疗设备招投标前产品性能信息介绍答疑会制度。通过公开的产品性能信息介绍答疑会,一是我们可以深入了解投标产品的性能和各款不同型号设备的主要区别,为采购高、精、尖大型设备提供甄别依据,而且也能了解最新的科研和临床动态;二是提高了信息的公开度,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或信息把握不充分的问题。三是让招标人员对标底物有全面的认识和把握,便于今后招标时能根据投标价格做出正确的选择。四是创造了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有利于降低采购价格,为提高医院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率打下基础,避免暗箱操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疗物资采购品种繁多,数量较少,政府采购目前还不能完全满足医疗卫生机构的物资采购需求,针对这种情况,各部门要做好年和季度采购计划,减少临时应急采购,以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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