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

2023-09-16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经济权利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沿海少数民族自治区,世居民族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另有满、蒙古、朝鲜、白、藏、黎、土家等40多个其他民族成分。少数民族人口1711.05万(自治区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其中壮族人口1444.85万,分别占自治区总人口的37.18%和31.39%。广西具有经济发展要求迫切、经济发展潜力显著、经济发展压力较大等特点。近年广西民族地区加快以市场为导向的各项改革,不断发展民族经济,贫困人口下降,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由于地理、人文、历史等多种因素制约,广西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产力水平依然较低,在全国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的情况下,广西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差距有拉大趋势。广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稳步发展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分析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现状,探究完善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及实现路径,以地方民族经济立法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基本含义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是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法律制度的总称,是我国经济立法在民族地区的特殊表现,即它是带着“民族”印记的经济立法。因此,根据我国经济法的定义,可以将少数民族经济法定义为由国家机关制定和批准、规范和调整加速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权益,调整少数民族经济关系的特殊法律规范的总称。①对少数民族经济法概念的理解,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立法主体是有权的国家机关。少数民族经济法是调整民族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其立法主体及其立法权限应有国家法律的明确规定。在现有立法体制下,其有权立法主体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中央立法主体,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二是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主体,主要是指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少数民族经济法的制定必须遵循法定程序。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和民族立法的特点,少数民族经济立法应该遵循一般立法程序和特殊立法程序。一般立法程序包括立法准备阶段、立法确立阶段和立法完善阶段;特殊程序是指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少数民族经济法必须报请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譬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9条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第三,少数民族经济法调整对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关系。民族经济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即横向的非营利性经济关系、横向的营利性经济关系和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民法和商法分别调整横向的非营利性经济关系与横向的营利性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②少数民族经济法调整纵向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即国家在管理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的监督、管理、奖励、限制等关系。

第四,少数民族经济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权益,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稳定、协调和发展。从主体论考察,民族经济权益是一种客观存在,是民族生存发展所不可或缺的各种经济资源、经济条件和经济机会的总和,这不仅是少数民族基本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少数民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重要标志。从这个角度来说,少数民族经济法是维护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权益的制度保证,也是当前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途径。少数民族经济法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协调民族经济权益分配的法律机制,通过确认、调整、保护民族经济权益关系,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必要性

(一)保障广西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1.广西是少数民族自治区,有着及其丰富的自然资源,但由于自身相对落后的经济技术条件,大部分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开发,对经济发达地区有着巨大吸引力。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广西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但任由市场自由配置,可能造成自然资源掠夺性开发的严重后果。同时,迫切希望脱贫致富,在面临严重经济发展压力时,有可能低价出让各种自然资源,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导致资源得不到最佳配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发挥“看得见的手”的调控作用以规避单纯市场竞争的缺陷。

2.广西市场秩序欠完善。一些市场主体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不择手段,妨碍其它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机会,甚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有效合理配置,调整民族地区产业结构,构建民族地区正常市场竞争秩序,必须加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创制规范民族地区资源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利谐秩序创建的地方性民族经济法规和政府规章,为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适宜的法制环境。

(二)推进广西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民族经济法制是民族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的民族法制离不开民族经济法制的支撑。“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在民族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族地区的法制建没取得了不可低估的成就,但各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还相对淡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环境在民族地区还远未形成”。③依法治国原则具体贯彻到民族经济立法领域,就是要逐步改变用政策处理民族经济关系和经济问题的习惯做法,将民族经济关系和经济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保障少数民族地区应该享受到的权利能够在实际中享受到,不被某些部门、地区政策所代替或修正。民族经济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中占有最为重要的地位,加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不仅有助于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提高少数民族生活水平,而且有助于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群众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的提高,增强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认知力,使他们产生更深层次的法律需要和更为广泛的民族立法呼唤。目前广西民族经济立法还存在种种不足,民族经济立法在整个广西地方立法中所占比重偏低,这不仅不利于广西的经济发展,也不利于民族法制体系的健全。因此,完善民族经济立法是推进广西民族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三、完善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路径

《宪法》序言指出:“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宪法》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④《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5-35条,从不同的角度和方面规定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自主权。譬如,《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地方经济发展的特点,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经济结构,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第29-3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的基本建设项目。”“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⑤

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加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的民族社会,立法必须先行。

(一)充分运用经济自治权,提高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质量

我国《宪法》第118条规定:“民族自治自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自主地安排和管理地方性的经济建设事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民族区域自治法用了大量的条文将宪法的这一规定具体化,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订经济建设方针、政策和计划的自主权,合理调整生产关系和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自治权,保护和开发利用本地方的自然资源的自主权,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自主权,管理隶属于本地方的企业,事业的自主权,开展对外经济贸易的自主权等等。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提供了界定和实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的基础,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和划分。中央有义务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各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主管理本地区经济发展事务的权利,积极行使自治权,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的全面发展。在这里,关键问题是民族自治地方如何运用这些经济自治权利,这就要求建立健全一些有利于促民族自治地方经济自治权实现的制度,也要求广西的自治机关在经济立法过程中,认识到经济自治权的重要性,并在法规条款中很好的体现出来,使经济自治权真正落到实处。

(二)立足广西实际,突出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特色

广西的民族经济立法机构必须遵循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立法权限,立足本民族与本区地实际,将民族特色与地方特色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制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地方性经济法规。

广西虽有地处偏僻,交通不够发达便利等劣势,但也有多方面的经济发展优势,尤其是资源优势。例如,旅游资源种类齐全、品位很高,广西居住着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和仡佬等12个少数民族,还有从外地迁入的少数民族13个,族源历史悠久,壮族、苗族、瑶族等10个少数民族仍然保留着本民族语言,其文化艺术、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具有浓厚民族特色。

广西林业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矿产资源丰富,种类繁多,储量较大,是我国10个重点有色金属产区之一。有色金属矿产凸显表现为,目前境内已经发现了锰、铝、锡、铁、砷、膨润土、钒、钨、铟、铅、锌、锑、银等145种矿种,现已探明97种矿藏储量。部分矿藏储量更是位居全国,甚至世界前列,所以广西亦称“有色金属之乡”。资源优势及其他方面的经济发展优势是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凭借,也应该是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所在。广西民族经济立法,必须立足于广西实际,挖掘潜藏的各种优势,突出广西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

具体而言,与广西的优势开发相适应的民族经济立法应包括如下方面:一是发挥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当前已经制定的广西旅游经济法规有2008年颁布施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今后可以在已有立法经验基础上制定少数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保护与管理条例,对广西的旅游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开发、利用与管理。

二是发挥广西林业和植物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广西目前己发现野生植物8354种,居全国第3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有122种,占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种数的31.6%,居全国第2位。金花茶、银杉、桫椤、擎天树为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中草药物种4623种,居全国第2位。全自治区森林面积98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1.33 %,居全国第6位。⑥丰富的林业和植物资源对于广西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过去广西也制定了不少林业条例或林业管理条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但注重的是政府管理权力的设定,而对于林业和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定得不够具体详细,资源优势没有凸现出来。发挥民族地区的林业和植物资源优势,必须制定相应的森林资源开发条例、药材资源开发条例等,实行林业与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并举。

三是发挥广西矿业资源优势的民族经济立法。广西矿业资源丰富,故应结合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条例。值得注意的是,突出广西民族经济特色的民族经济立法并不仅限于发挥广西资源优势的经济立法。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特色首先来自于民族地区的客观实际,任何脱离民族地区客观实际的立法都不可能突出其民族与地区特色,而立足于民族地区客观实际、切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济立法,不论其是发挥各方面优势的地方经济立法,还是弥补民族地区各方面劣势的地方经济立法,都有可能是突出地方

民族经济立法特色的立法。因此,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特色的突出不仅需要加强发挥全区各方面优势的经济立法,也需要加强弥补广西各方面劣势的经济立法,共同推进广西少数民族经济立法的发展以广西民族经济的发展壮大,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共同富裕。

(三)健全立法听证制度,提高广西经济立法质量

立法质量的提高要着眼于确立制度。听证制度是现代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程序,将听证制度引入立法程序,可以拓宽立法吸取意见的渠道,从而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围绕广西全区的工作大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特别是要适应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突出经济立法这个重点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

[注释]

①宋才发:《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及其研究》,《民族研究》,2005年第5期。

②王允武主编:《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页。

③陈绍凡:《我国民族经济立法刍议》,《广西民族研究》,1997,(3)。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上卷),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3、4页。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2页。

⑥数据来源于《中国林情手册》,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出版。

[参考文献]

[1]宋才发.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及其研究[J].民族研究,2005,(5).

[2]王允武.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研究[J].四川出版集团.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

[3]陈绍凡.我国民族经济立法刍议[J].广西民族研究,1997,(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上卷)[Z].法律出版社,1996.

[5]中国林情手册[Z].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

[作者简介]黄晖,广西财经学院法学院教师,讲师。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财经学院2011年度校级课题立项项目(项目编号:2011C06)。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2篇

“中国边疆学”与“边疆学”本质上并非完全一回事,笔者直接从一般意义上的边疆学入手,所论跳过中国特殊边疆历史的纠结,以当代的“民族国家(nationstate)”作为思考问题的逻辑起点,对当前涉及经济领域中的边疆学学科问题做一个初步的分析。

我们已经看到,广泛的研讨中出现了两个学科的名称,即“边疆经济学”和“经济边疆学”。我们认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前者是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边疆问题,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后者是从边疆学的视角研究经济问题,属于边疆学的范畴。

我国相关学者在对构建边疆学的设想中,常常将这两个学科混淆起来。例如,2001年,马大正教授在构建“中国边疆学”的设想中,将其划分为“基础研究领域”和“应用研究领域”,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分别从边疆经济、边疆人口、边疆政治、边疆社会、边疆立法、边疆民族、边疆文化、边疆地理、边疆国际关系、边疆军事以及自然和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进行研究,差异仅在于“应用研究领域”主要是“在基础研究的基础上对当今及未来中国边疆的发展与稳定的战略性、预测性的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研究”。[1]再如,2014年周伟洲教授发表文章分析了“边疆”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社会与民族属性、文化属性等,主张分别构建“边疆政治学”“边疆经济学”“边疆人类学”“边疆民族学”“边疆社会学”“边疆文化学”作为分支学科。[2]刘啸廷也是主张将“边疆经济学”“边疆政治学”等作为“边疆学”的分支。[3]

这种认识也反映在近年来部分高校设立边疆学的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上。例如,四川大学2015年自主设立的“边疆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了“边疆政治学”“边疆经济学”“边疆社会学”“边疆史地”。

认识上的偏差部分导致边疆学学科发展上出现曲折。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尽管20世纪90年代中期学术界已经提出了构建边疆学或者中国边疆学,但至今人们仍然感到进展不大,坊间出版的几本关于边疆学的著作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边疆学的基本问题,也没有满足人们对边疆学的知识渴求。

导致认识上的偏差的主要原因是,当人们从经济学的视角理解边疆问题,现有的区域经济学并没有将边疆经济问题纳入到研究视野,而对边疆经济问题的研究主要被囊括到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研究范畴,一旦进入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视野,边疆问题立即消失。可以这样讲,在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视野中,“边疆的消失”效应明显存在,因为在不少人看来,边疆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是等同的,以至于不少场合直接使用“边疆民族地区”。另外一个原因是从事区域经济学研究的专业学者,有的没有意识到边疆问题,有的没有边疆研究的经历和感受,难以在他的研究视野中将边疆纳入进去。即使纳入了,也因为主题限制,而明显走出边疆经济学研究架构。例如,云南大学梁双陆教授,虽然设定研究边疆经济学的任务,但他又以国际区域一体化这个主题去冲淡边疆经济学主要范畴的讨论。在笔者看来,梁双陆教授仅仅讨论了边疆经济学中的一个层面,即在国家干预边疆地区经济发展的前提下,边界被迫部分开放时,边疆地区发展的前景、基本方法以及相应的实践过程。

同时,在经济边疆学这一端来看,则是以下原因阻止了该学科的进步。

一是边疆学或者中国边疆学本身进步不大。在中国倡导构建边疆学的学者,从一开始就将中国的边疆问题扯进来,而中国的边疆问题又与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以及相应的中国疆域的形成演化等问题密切联系在一起,当这些功底十分深厚的学者将这些说清楚,或者力图说清楚的时候,构建中国边疆学或者边疆学的任务就旁落了。没有边疆学对研究经济问题的宏观指导,经济边疆学无法萌发,甚至经济边疆学的概念都没有办法形成。

二是西方边疆学研究没有为我们提供借鉴。20世纪60年代,特纳的边疆理论一传入中国,立即遭到厉以宁等人的批驳,并将其标上资本主义扩张殖民的理论基础。[4]同时,中国国内学术界片面强调中国边疆形成与西方有不同的道路,费孝通教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观点一出,对强化中国(中华民族)国家形成,增强民族凝聚力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客观上形成了对边疆学基本理论的研究,特别是在学科构建上,边疆学天然遇到处理基本理论范畴与解释中国现实政治命题的矛盾。走不出这一矛盾,边疆学的构建就成为空话。

三是国内学术界对西方边疆问题研究的交流与合作比较缺乏。美国研究边疆问题有较为悠久的历史,也有丰富的成果。1976年,美国成立“边疆学会”(AssociationforBorderlandsStudies),并办有“边疆学杂志”(JournalofBorderlandsStudies),组织了大量的学术会议。至少在笔者接触的边疆问题研究文献中,既没有介绍这个协会,也没有引用过这个杂志上的文献,还没有学者参加这个协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国外不少大学建立了相关的学术机构,但没有多少中国学者申请去这些机构从事有关边疆学的研究。出生于江苏、安徽、山东、河南交接地带的学者郭荣星[5]最早注意到边疆问题研究。他曾在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以及中国区域科学协会短暂任职,并长期在欧洲游学任职。他写成的有关边疆问题的专著对国内学术界影响有限,近年来才被国内学术界关注。

中国学术界对边疆问题的研究以及对边疆学学科的构建现状如此,认识上的偏差无疑给边疆经济学与经济边疆学学科体系的构建产生不小的影响。将边疆经济学与经济边疆学区分考虑,就赋予了经济问题更多的政治与社会属性,就与单纯的经济问题区别开来。不过,边疆经济学与经济边疆学应该有共同研究领域,尽管两者从不同的视角看待问题。

边疆经济地带的特征及其形成。在地域空间上,与内地相比,经济活动的分布特征及其形成的原因,需要从经济学和边疆学的视角给出理论上的解释。从边疆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首先要回答的是在国家经济版图上边疆地带的经济特征及其形成机理,分辨出与内地在经济上的差异,进而给出相应的对策。从经济边疆学的角度来看,国家的经济边疆首先是有形的经济边疆,其次才是无形的经济边疆,有形的经济边疆就是边疆经济带问题。这一问题,可以利用区位论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加以解决。

边疆的地缘经济特征及其形成。这实际上是前一问题的延伸。边疆经济学和经济边疆学需要对地缘经济给出理论上的解释。从边疆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边疆经济带是二维边疆或者多维边疆组成的经济带,自然涉及不同地缘政治经济关系,边疆经济学需要对这些地缘经济特征及其形成机理进行研究。从经济边疆学的角度,国家的边疆战略实际上就是该国地缘政治战略应用的结果,经济边疆、利益边疆以及其他形态的边疆,均与地缘政治、经济高度相关,经济边疆学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这一问题,可以结合地缘经济学加以解决。

边疆经济冲突特征及其形成。边疆之间面临着合作竞争,合作是利益上的共赢,竞争围绕利益展开。特别是跨境资源利用以及利用资源中的冲突、跨境环境及其冲突、跨境经济竞争等是边疆经济学需要解决的问题,而各国解决这些问题通常是从经济边疆学的视角进行。这些问题,可以结合冲突经济学加以解决。

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对边疆经济学与经济边疆学交叉的共同领域进行深入的探讨,形成理论上的共识,为边疆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

注释

[1]马达正:《关于构筑中国边疆学的断想》,《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1期。

[2]周伟洲:《关于构建中国边疆学的几点思考》,《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4年第1期。

[3]刘啸廷:《现代边疆与边疆学初论》,《哈尔滨师专学报》1999年第1期。

[4]这个学派主要宣传三个理论,即颂扬美国“民主”精神的“美国制度渊源论”、吹嘘美国社会经济发展例外性的“安全活塞论”,以及歪曲美国历史上地区之间关系的“区域论”。其中,对美国社会经济史影响最大的是“安全活塞”理论。这种“理论”说什么长期存在于美国历史上的“边疆”,曾经是调节美国社会经济发展并使美国社会保持协调的“安全活塞”,它“滋育了乐观主义和理想主义,帮助了民主的传播,经常培育着拓荒者的自信心和个人主义,促进了民族主义,提供了经济机会,它对于东部许多人似乎是一条出路,它发展了发明才能和活动力———而它的核心就是自由土地”。参见厉以宁:《美国边疆学派“安全活塞”理论批评》,《北京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1964年第3期。

[5]RongxingGuo.BorderRegionalEconomics,PhsicalVerlag,1996.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在介绍经济民族主义起源与思想本质的基础上,阐述了金融危机下经济民族主义的三种主要手段:保护贸易、保护资金、保护就业。在对经济民族主义展开理性分析的同时,结合金融危机下国际经济民族主义现状提出了我国的应对建议。

[关键词]金融危机;经济民族主义;贸易保护;就业保护;投资保护

一、经济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思想本质

经济民族主义最早起源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拉美国家在20世纪50年代~60年代倡导的以经济独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主义,是指那些尚未取得“现代化”或发达地位的国家,为控制本国自然资源和经济命运而变得越来越警觉,并认识到这种必要性。这一现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经济民族主义。从宏观上讲,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仍是世界各国公民各种资源和财富分配的基本单位,所以,即便是西方发达国家,经济方面的民族主义也仍然十分强烈。当然与政治民族主义不同,经济民族主义一般不会引发暴力和战争,而多数以贸易战或经济摩擦之类的形式出现。由此可见,经济民族主义其实质就是一种价值观念和价值追求[1],其外在表现就是将本国经济利益视为追求的首要目标,并最终提高本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地位。

二、金融危机下经济民族主义的回归与实施手段

自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以来,随着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的传递,部分国家在应对经济危机时滋生了经济民族主义,尤其是从2009年年初美国众议院的“只买美国货”到参议院的“只雇美国人”,更预示着贸易保护主义正在美国卷土重来,并有蔓延的发展态势[2]。在美国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下,其他国家也快速仿效。如地处英国林肯郡的林赛炼油厂因本地员工抗议外籍员工夺去他们的“饭碗”而在2009年年初举行了罢工,罢工得到了20多个炼油企业英国雇员的响应,经过艰难谈判,林赛炼油厂不得不答应将一半职位留给英国人,罢工才最终得以平息[3]。又如马来西亚和海湾地区一些国家,当地政府为缓解国内失业压力而出台规定:鼓励企业雇用本国公民,甚至禁止一些行业雇用外来员工[4]。

对上述种种情况,一些专家、学者和分析师无不表示担心和忧虑。经济形势恶化为部分国家经济民族主义提供了肥沃土壤,并可能演变成全球化的政治危机。

当然,在目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民族主义更多表现为后一种形式,其实施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1.保护贸易

保护贸易是经济民族主义的最主要形式。尤其在当前经济危机下,部分国家为快速摆脱经济危机的困境,实施了更加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如,一些国家的政府直接介入普通民众和民间组织的贸易争端中,甚至将贸易保护主义诉求上升到国家政策和立法的高度。同时,主要发达国家之间以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开始升级。如2009年2月份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首次公布了对华贸易政策报告[5],加大了对中国贸易政策的干预;欧盟频频启动反倾销程序,对来自中国、越南的皮鞋和我国的彩电征收反倾销税;美国、欧盟在贸易政策问题上甚至出现联手的动向,如共同将中国的整车零配件进口征税问题诉诸世贸组织;在瑞典,政府则出台计划救援绅宝和沃尔沃汽车厂及其供应商,尽管这两个汽车品牌已经分别为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和福特汽车公司收购。瑞典政府的救援计划规定,这笔总计35亿美元的贷款和信贷担保只能用于瑞典产品[6]。

2.保护资金

资金保护主要是通过政府直接干预银行业务来实现的,这也是金融危机以来最厉害的经济保护手段。如法国和英国政治家们将纳税人的钱投向出现问题的银行,并要求银行更多地对国内发放贷款,为此,银行大量减少了国际贷款,冻结了大部分资金的境外转移[7]。同时,监管层面也开始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来考虑问题。如瑞士在政策上向国内贷款倾斜,并对国外贷款全额计入银行资本折算[7];德国经济和技术部长米夏埃尔•格洛斯在实施经济救助计划时明确要求接受政府180亿欧元(约合230亿美元)现金援助的德国商业银行,能够支持德国企业,优先考虑它们的贷款需要[8]。

3.保护就业

促进就业是一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也是经济危机下各国实施经济救助计划的重要原因。事实上,无论是保护贸易还是保护投资,其根本目标都是为了将工作机会留给本国公民,实现本国公民的充分就业。部分国家在对外国投资并购等方面开始采取了各种限制措施。如在西班牙,房地产业泡沫在经济危机爆发后破灭,当地政府急于遣返外籍建筑工人。提出,只要同意3年内不返回西班牙务工,一名合法移民能够一次性领取其应得的所有失业补贴[9]。美国国会正酝酿修正《埃克森—弗罗里奥法》,对外国国有企业收购美国重要资产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并延长审查期;美国还先后否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并购优尼科、阿联酋公司并购美国港口案;在阻挠中国联想电脑并购美国IBM公司未果后,美国政府又对联想电脑实施了歧视政策,规定其只能用于非保密系统[10]。法国则打出“经济爱国主义”旗帜,大力保护和扶植本国重点企业,强令国内燃气公司与苏伊士公司合并,以阻挠意大利国家电力公司的收购;法国还阻止美国百事可乐公司对达能食品公司的并购[11]。卢森堡曾一度试图联手法国、西班牙抵制印度背景的米塔尔钢铁公司对阿赛洛钢铁公司的并购等等[12]。

三、金融危机下经济民族主义的理性思考

从上述经济民族主义的产生背景、实施手段,不难发现经济民族主义的一些手段虽然能够从一定程度上保护本国经济,提高本国的国际经济地位,但经济民族主义还有很多不完善、值得进一步冷静思考的地方。

1.经济民族主义的论据不充分

目前,支持经济民族主义的理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商业上的合理性;政治上的合理性;作为当前的权宜之计。事实上,支持经济民族主义的上述三个论据都是站不住脚的[13]。其原因如下:(1)关于第一点,一些蒙受损失的银行对国内市场存在的风险和规模收益了如指掌,退回国内市场会让他们感觉更加安全。在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看来,经济民族主义表现最为强烈的是金融业。这是一种没有采取贸易或者关税壁垒的微妙的保护主义形式。金融保护主义使得银行退守于国家边界内,也就是说银行注重于国内贷款,而减少国外贷款。(2)关于第二点,对于那些想要将纳税人的钱投入到国内市场的政治家是合理的——只要投入得不是非常多。然而,这样做的成本却非常的高。(3)关于第三点,这是一种危险的自满情绪。美国国会中“只买美国货”计划的支持者认为,这种做法有利于保护国内就业。正如一些经济分析师所说的那样,这一理由可以解释为此举可让美国向其他国家“出口失业”。先前案例表明,这种做法如“经济毒品”,终将伤害美国自身。事实上,当民族主义大行其道的时候,商业上的逻辑也无法停止他们的脚步。

2.贸易保护主义源自私利

在现实中,“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是许多国家对外关系的根本规则,每当危机降临,这些国家往往倾向于固守本国的利益。因此,经济民族主义在世界上一直就很有市场。 如今,经济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潮正在迅速蔓延。美国制造业联盟的执行主任斯考特•保罗表示,国会的“只买美国货”条款有着广泛的支持基础,美国民众的态度也非常明确,最近的民意测验显示,84%的民众赞成这一规定[6]。在法国上周进行的一次民调中显示,70%的人赞成政府在危机中采取某些特殊的措施,而支持在这个月就实施这些措施的人数,更是高达61%。而在德国,一项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有78%的中小企业希望政府采取一些“保护主义的防护措施”,以便使它们能够远离全球衰退[14]。

3.贸易保护主义终将伤害自身

首先,从经济民族主义产生的负面影响来看,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加剧了国际贸易摩擦,加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外部压力,而且加大了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阻力。其次,历史经验也表明:贸易保护终将伤害自身。如1929年纽约股市崩盘触发经济危机,美国国会将其归罪于国际贸易,于次年通过了臭名昭著的《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根据这项法案,进口商品的平均税率从40%升至48%,3,200种外国商品(占总数的60%)的关税上涨。此举立即引发了全球贸易大战,国际贸易因此几近停顿。贸易战的后果十分严重。据统计,1929年至1934年,全球贸易总量缩水达60%以上[6]。很多经济史学家认为,世界经济之所以陷入大萧条长达10年之久,与美国在危机之初挑起的贸易战有直接关系。此后国际社会又耗费数十年,才逐步拆除这一时期高筑的各种贸易壁垒。

四、金融危机下中国应对国际经济民族主义的主要策略

在经济危机进程中,经济民族主义的抬头和蔓延,反映了民族国家在多极格局中的现实主义价值取向。在纷繁复杂的当代民族主义浪潮中,经济民族主义将是主流和常态。我国作为一个正在发展的对外直接投资大国,贸易伙伴的保护主义思潮对我国的海外企业发展将带来一定的损害。为此,中国应该谨慎对待和高度防范,同时也应及时调整自身的投资和贸易政策以应对这种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

首先,中国可以发表类似《白皮书》的文件形式,把中国经贸往来以及中国既要本身发展、又注重贸易双赢的政策和盘托出,广为宣传,也可以发动三亿中国网民辩论国际经贸合作的利弊,造成强大舆论,以期从源头上遏制国际经济民族主义的继续蔓延。

其次,在批评经济民族主义的同时,中国也应该检讨自己的经贸政策,并作出相应调整,毕竟我国的海外投资也是打着这样的旗号去开展业务,其带来的结果必然是与东道国社会矛盾激化,最终可能难乎为继。为此,更好的办法是承认东道国理性经济民族主义的正义性,将平等互利、增进东道国福利、实现东道国经济民族主义目的作为诉求,这样比某些国家的那种盛气凌人的批判更能赢得东道国社会的认同。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我国在外资政策和海外投资政策主张上的统一,对我国更有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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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张松涛.关于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若干问题[J].国际贸 易,2007,(2):4-9.

[12]于培伟,欧阳日辉.进一步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看法和思考[J]. 今日浙江,2006,(19):46-47.

[13]张健.当前欧盟经济民族主义辨析[J].现代国际关系, 2006,(8):14-20.

[14]焦建.贸易保护主义:损人不利己的生意[EB/0L].经济观 察网,2009-02-10.

Regression and Speculation of Economic Nationalism Under the Financial Crisis

WangFeipeng1,2

(1.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 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Yantai 264005,China;

2.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Beijing 100026,China)

Key words:financial crisis; economic nationalism; trade protection; employment protection; investment protection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文化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力量,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应重视文化的作用,充分认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对文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尊重知识、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创新等一系列文化观念,更好地发挥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关键词] 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文化观念

[基金项目] 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少数民族地区传统文化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研究”(批准号:2006C02);楚雄师范 学院引进人才项目“民族地区县域文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批准号:06-YJRC04)

[作者简介] 许华荣,楚雄师范学院经济信息管理系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云南 楚雄 675000)

经济、政治、文化是支撑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文化与经济、政治相互交融,已成为影响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民族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落后,人们往往以单纯追求经济增长为目标并以之作为衡量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标准。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这种发展模式和评价标准导致在人与人的关系上道德、观念、习俗等文化价值失衡,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资源、植物、气候等生态环境被破坏,从而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这一对构成人类社会发展决定因素的生产方式产生问题。因此,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除了应重视资本、技术、劳动等的作用外,也应重视文化的作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握好民族地区传统民族文化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充分认识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对文化的深刻内涵和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更好地发挥文化对经济社会的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步伐,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的必然要求

“经济文化化”一般指在经济发展和运行中赋予更多的文化理念和内涵。即在经济运行过程中不断增强文化内涵,不断发挥文化要素的作用,不断提高文化资源在各种资源中所占的比重,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过程中更多地体现文化的内容,在经济产品中不断丰富文化的含量。可以说经济文化化涉及经济发展和运行的方方面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始终。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经济文化化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1.经济文化化是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民族地区也不例外。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初期,人们主要解决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经济发展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要目标,以吃饱、穿暖等生存资料数量扩张为主。而随着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主要目标已经由解决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为主,转向了全面解决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随着民族地区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在基本的物质层次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将更多地关注文化上的、精神上的、心理上的需要,人们的生活消费结构也将随之出现新的变化,用于物质生活开支所占的比重将减少,而文化消费开支所占的比重将增加,文化需求将进入旺盛期。这种社会消费需求的新变化,一方面要求生产出更多的文化精神产品来满足人们文化上、精神上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求经济活动及物质产品中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

2.经济文化化是民族文化产品属性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1)民族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为经济与文化的结合创造了条件。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产品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为满足一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的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耗费了人类的抽象劳动,使民族文化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并且能通过流通过程实现它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因此,民族文化产品是整个社会产品的有机构成内容,具有经济属性,这为经济与文化的有机结合提供了条件。

(2)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文化与经济融合提供了舞台。第一,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价值规律、市场机制等市场经济要素作用日益发挥,文化在保持意识形态属性的同时,其产业属性越来越明显,使文化产业的社会化大生产成为现实。第二,市场经济是交换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交换效率越来越高,传播能力越来越强,覆盖面越来越广,文化的表现力、感召力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和提高,文化产业已成为民族地区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并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第三,在市场经济发展中,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也是一种资本,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除了有赖于传统的有形资本外,更重要的还需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文化这种无形资本,其作用甚至比原材料、能源等有形资本的作用更大,文化资本理论最终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品及其产业化提供了理论基础。

3.经济文化化是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一样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知识经济的经济发展阶段。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起核心作用的生产力要素不同,农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自然力,工业经济阶段是资本,知识经济阶段是知识。文化与知识是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知识是通过实践获得的关于事物事实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的关于真理和原理认识的总和。而文化是在知识的基础上升华而成的智慧、人文素养、精神气度等表现形式,是要深入到认知者的本体中去成为生命体中灵魂的东西。知识是文化的基础和前提,文化是知识的凝练和升华,文化具有超越具体职业、学科又能影响到一切职业的特点,无知识的文化,如同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文化的知识如同无舵之舟、无衔之马。因此,知识经济是与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内涵截然不同的新型经济,有着鲜明的文化特征,代表了一个全新的文明发展阶段,知识经济的兴起表明以文化知识内容为主导的经济形态成为了经济发展的主流,人类社会发展正步入一个文化经济的时代,文化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正是知识经济的兴起催生和加速了文化与经济的融合。

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内涵

英籍奥地利经济学家冯•哈耶克(Friedrch Von Hayek)认为,文化是一种由习得的行为规则构成的传统,这种规则可能起始于人类所拥有的不同环境情势下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的能力。因此,从经济发展与运行的角度看,文化包含传统性和观念性两个特性,传统性表现在文化是人们在经济运行中所习得与遵从的,它来源于特定地域与特定人群的经济活动。观念性表现在文化是人们在经济运行中所习得与遵从的特定价值观体系,它构成了人们的主观模型,人们无论是进行生产、交换,还是分配、消费活动,总是需要这一特定的价值观体系来帮助判断决策。

从文化的传统性与观念性来看,在经济活动中,文化是通过对人们产生影响的文化观念来赋予不同区域人群以不同特性,进而通过这些不同特性经济主体的不同行为来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具体来说,文化是通过对经济主体行为的导向、约束、激励来发挥其对经济的影响作用。

1.导向作用。文化观念为经济行为主体提供明确的价值参照体系,告诉人们应该做什么,把人们导向有价值的经济活动。因此,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经济行为主体会出现不同的经济活动取向。

2.约束作用。特定的文化观念构成经济行为主体潜在的行为规范,告诉人们不应该做什么,使不同文化背景下的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活动维持不同的秩序风格。

3.激励作用。文化观念往往构成经济行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内在动力,为他们提供克服困难、解决疑难、忍受劳苦的心理暗示与信念支撑。

因此,文化对民族地区经济的影响是通过经济主体内在的价值理性认同过程和外在行为习惯重复过程来实现的,是自觉自愿的无形过程,体现了文化传统性与观念性的典型特征,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文化来源于经济活动传统,并最终以观念的形式影响经济发展与运行的深刻内涵,从而认识到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关键在于更新民族地区经济行为主体的文化观念,用先进文化观念武装经济行为主体的头脑,并指导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

三、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方向性问题

一般理解,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文化主要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一切有利于人本身的健康发展的活动过程及其成果,既包含意识形态成分,也包含非意识形态的成分。狭义上的文化则是特指上层建筑中的思想、道德以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包括世界观、历史观、伦理观、价值观、审美观、荣辱观,等等。从广义看,文化是人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形成的前提是人类活动,而人类活动受特定地域限制,且在当今世界,人类是归属于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的形成具有“国界性”。从狭义看,文化是上层建筑,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文化的形成和内容更是受制于其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是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从而使受制于经济基础的文化具有鲜明的“国界性”和政治性。

不论从广义还是狭义理解,文化都是在特定地域形成、为特定人群服务并受经济基础所制约,文化是民族和国家的灵魂,是国家、民族的认同感与凝聚力的不竭源泉,具有鲜明的“国界性”。因此,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我们不能一概地认为文化无国界,更不能把西方不适于我国的文化用来武装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经济行为,而应牢记文化作为价值体系总是以国家、民族为本位的,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文化就是灵魂,就是导向,就是旗帜。所以,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必须是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服从和服务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弘扬民族精神,凝聚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力量,促进生产力发展和人民利益实现的积极健康向上的文化。

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中的文化观

文化主要是以观念的形式影响经济行为主体并最终影响到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关键在于树立经济行为主体先进的文化观念,用先进文化观念武装经济行为主体的头脑,并指导经济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主要应树立与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先进文化观念。

1.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文化观。科学技术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提高生产力来实现的,也就是邓小平同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经典论断。社会生产力是由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三要素构成的系统,生产力的三要素中都凝聚着科学技术的因素,科学技术通过向生产力系统中的各个要素的渗透而改变这些要素的质和量,从而在总体上提高生产力水平。劳动者通过学习科学技术,可以丰富生产经验,提高劳动技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资料总是凝聚着一定的科学成果,是科学的物化,而且生产资料的变革总是同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的;新的生产对象的发现和开拓,劳动对象的日益增强和劳动领域的拓展,也要依赖科学技术的发展。因此,科学技术已越来越成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和标志,科学技术一旦与生产力的三要素结合起来,就可以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这种渗透和融合日益强烈,对生产力的发展也必将起到第一位的推动作用。

民族地区要使经济持续发展,就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重视科学技术的作用,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关注科技事业的发展,改变过去经济发展中科学技术含量少、产品品种单一、生产技术落后、生产方式粗放、服务档次低下的总体状况。在农业生产上变“靠天吃饭、广种薄收”甚至刀耕火种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在工业、服务业上变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为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以科学技术促进整体经济的良性发展。

2.尊重知识的文化观。知识是文化的基础,文化是知识的升华。要树立先进的文化观念,首先就是要有知识,要有尊重知识的观念。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影响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土地、材料、能源和资本,而现代知识经济理论已把知识列为核心生产要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知识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并将知识经济的内涵概括为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在不同的经济形态,发挥核心作用的生产要素是不同的,农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土地,工业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资本,而知识经济阶段的核心生产力要素是知识。在知识经济中,一方面知识因素更高程度地溶入经济活动,与生产力要素中的劳动者、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紧密结合,并最终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另一方面,在以提高竞争力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中,劳动者的知识取向不断增强,区域经济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富含知识的人才的竞争。

民族地区正在经历知识经济的洗礼,经济增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依赖于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民族地区必须树立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认识到知识是经济发展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资源,以知识中的高科技为重要依托的高技术产业将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产品和服务中的知识含量将大大增加,经济发展的后续力量将取决于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在内的知识创新体系的支撑作用,无论对个人、企业还是地区来说,知识有着决定性的重要意义。

3.以人为本的文化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根本、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全面发展来分析和检验一切工作的实质。相应的,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就是以人的生存、发展和幸福为出发点与归宿点来检验经济发展实效的发展观。经济发展与以人为本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经济社会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和保障,而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人越全面发展,人的整体素质会越高,也就会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社会物质文化,最终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就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当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普遍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增长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的现象,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就业形势严峻,看病难、上学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由于违反法规政策而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追求个人“政绩”而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忽视发展实效的短期行为屡禁不止;为获得经济效益而不顾生产安全,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等等。如此一系列现象都是在经济建设中没有以人为本的表现。因此,在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文化观念,认识到经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发展经济并非单纯追求经济增长,而是要始终着眼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个根本目的,经济发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经济发展了,人的中心地位才能最终落实;只有人的全面发展,才会充分挖掘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人们在享受经济发展成果之时主动地为社会创造和贡献更多的物质文化财富,最终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4.全面发展的文化观。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全面,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社会建设提供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民族地区在经济建设中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观念,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应关注社会发展、政治发展和文化发展。在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进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5.协调发展的文化观。从区域经济学的角度看,和谐社会是指区域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区域差距适度,区际关系良好,区域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社会。民族地区在过去的经济发展中走的是纯粹以物质财富增长为动力的传统发展模式,这种以经济增长为最终目标的发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协调,从而造成水土流失、土壤沙化、泥石流、酸雨等自然灾害频繁出现,城乡差别、区域差别、贫富差距扩大,经济高增长、社会低发展,社会经济秩序失范,效率与公平矛盾等社会发展问题不断出现,这些不协调的因素都会影响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族地区的发展目标,构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在民族地区树立协调发展的文化观,努力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相协调,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的要求指导当地经济建设,也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在人与自然的协调上加强对资源、自然的保护和循环利用,“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在促进经济系统发展的同时,找到一条经济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选择一条生态与经济“双赢”的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在人与社会的协调上,要认识到只有经济发展而没有社会发展就不叫全面发展,只有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没有人的发展也不叫全面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关注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形成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在人与人的协调上,要在经济发展中建立和形成个体间相互尊重、诚信友爱、融洽相处,社会各阶层间公平正义、平等团结,党群干群间血肉联系的良好人际关系。

6.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一般理解,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现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的能力。可持续发展包含了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两方面。经济可持续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外延及在经济方面的具体化,其出发点在于经济本身发展的可持续性,是指在一定的资源环境基础上当代人的经济福利不断改善的同时,能保证后代人所得到的经济福利不小于当代人所享受的经济福利。经济可持续发展不仅要考虑到资源和环境的有限性,同时也要考虑到代内和代际间的公平与平衡,不仅要涉及到经济本身的发展问题,也要涉及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变革问题。

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化过程中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观念,就是要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本身发展的同时,变革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发展环保产业,推广环保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节能降耗能力,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多种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7.创新的文化观。创新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极其重要。早在20世纪初期,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洛伊斯•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就针对传统经济学“生产要素决定经济发展”的理论提出了以“创新”为核心内容的经济发展理论。他认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现象是创新,经济发展主要在于用不同的方式去使用现有的资源,利用这些资源去做新的事情,而不问这些资源的增加与否。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家,具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性要素。

民族地区要想使经济发展永葆生机和活力,就必须树立创新的文化观念,认识到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源泉就是创新,努力进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充分调动作为经济细胞控制者的企业家的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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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约瑟夫•熊彼特,著.何畏,等译.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责任编辑:陈 瑾]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目前我国民族地区大开发工作正积极有序地稳步推进,尤其是在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然而,在政策立法、政府职能、区域经济合作、国企改革和民营经济等方面,则推进比较缓慢,至今尚存在不少问题。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党的“十七大”规划的新形势下,国家民族地区大开发战略要适当进行调整,加快政策立法,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增强民族地区内生能力。

关键词:民族地区大开发;区域经济合作;内生增长

1 民族地区大开发面临的挑战

1.1 政策方面的不足

1.1.1 原则性过多,缺乏应有的约束力

在已经出台的民族地区大开发政策中,许多应该用数值指标做出的规定更多的是用文字表述,使之具有很大的操作弹性,缺乏政策应用的约束力。一些较为模糊的用语,作为总的政策框架,表明一种政策倾向是可以的,但负责实施政策的有关部门应该有一种量化的实施细则,做到心中有数。但实际上,在一些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原则性的表述仍然过多。

1.1.2 优惠政策的效应降低

民族地区要形成对各种资本的吸引力,就需要构建“政策洼地”。诚然,在六年来国家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向民族地区倾斜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对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国家当年给予东部地区的很多优惠政策还在继续发挥作用,使得民族地区的“政策洼地”就很难形成。

1.2 市场经济大环境的转变

1.2.1 市场机制作用的逐步强化

首先是经济体制的新变化。中国经济体制经历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性改革。东南沿海是中国体制改革创新试点地区,经济体制均超前于全国阶段性改革的推进速度。因此体制性障碍约束均要小于其它地区。但到了民族地区大开发战略实施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已经进入了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最大的功效就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市场是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经济市场化的特征是要向能够产生更高报酬率的地区和部门流动,提高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律。

1.2.2 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实践证明,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单纯走原有的高能源消耗、生态环境破坏的模式,是难以保持经济高速稳定和持续发展的。粗放式的扩大再生产向集约化、高效化、节约化的循环经济转变是大势所趋,这也是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民族地区经济增长也必须走集约化、技术型、高附加植的增长方式,不能仅靠掠夺式的开发资源,一哄而上的项目来获得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民族地区经济平均水平落后的情况下,将分散的民族地区各区域的资源、资产和技术进行有效的联合和合理的区域分工,通过借助整体的力量才能适应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2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新构思

2.1 加快民族地区大开发相关政策立法

(1)国家应当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各个主体的行为。

以往我国区域经济政策多变或失效的原因很多,但其中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是政策立法工作落后。不论是党中央的原则性政策,还是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具体政策,多数是以文件、规定、条例、意见等形式发布实施的,只有极少数部分要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所以,这样出台的区域经济政策的法律含义和强制的约束力就很低,作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来说,既可执行,也可不执行,甚至变相执行。可见,政策的立法问题不解决,对民族地区大开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2)建立关于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根本法和特定法律。

可以考虑先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开发促进法》、《民族地区投资法》、《民族地区生态保护法》” 等民族地区开发的根本法和关于环境保护、土地使用的法律入手为当务之急。用这些基本的法律形式把国家实施民族地区大开发战略的总体方法、实施手段、各有关的责任主体、义务和利益等重要问题给予明确的界定,使这些政策措施更加规范并具有法律保障,有效地提高政策措施的实效性和操作性。

2.2 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干预的有效性

2.2.1 改善西部经济发展的硬环境

在政府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对民族地区硬环境的建设,改善民族地区的投资环境。如增加对民族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公路、地铁和其他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电网、气网、水网、信息网建设;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坡改梯地、生态综合治理、长江、黄河防护林、主要江湖流水污染整治与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建设;运用高新技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技术进步;水资源开发;培育旅游优势产业;建立生态经济示范区;国家中草药地区基地建设;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和发展科教产业等项目。

2.2.2 注重软环境体系建设

第一,构筑良好的政策环境。政策是政府干预經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和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形式。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的政策是政策效力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民族地区政策环境的构建上政府应注意实现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化,以及政策在不同时间的连续性和不同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的协调性,充分发挥政策的极力约束效应。

第二,实现制度改革和创新。树立市场经济观念,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制定者和仲裁者以及社会大众的服务者。以制度创新规范社会各个角色的行为,保证市场竞争的效率与公平,为社会提供基本的公共物品及信息服务,同时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的经济环境。

2.3 构筑民族地区经济圈,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协同发展

(1)区域经济联合即区域经济圈是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选择。以资源共享、利益共赢为特点的区域性协作发展是21世纪新潮流,如果说20世纪是以国家和区域的细小化、独立化为主导追求独立运行目标的话,那么,21世纪则是在此基础上,通过区域协作追求更大规模效益目标的新阶段。在世界范围内,欧共体基础上形成的欧盟,在顺利的实现了历史性的东扩后,又在统一宪法上有了新的突破;亚洲的东盟组织、亚太经合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亚欧会议以及各种国际性的论坛诸如博鳌论坛等,已成为影响当今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重要形式而被广泛的推崇。因此,适应区域经济圈全球化协作新潮流,构建民族地区经济圈是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适应全球发展的必然选择。

(2)区域经济圈已成为我国目前和未来经济发展的主导模式。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十年的走向来看,以区域中心城市作为核心的都市经济圈正在加速形成并高速向前推进,这是我国完成农业化向工业化转变和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规律,事实上,我国区域发展战略也是这样向前推进的。20世纪80年代启动沿海区域发展战略、2000年启动的西部大开发战略、2003年启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就是例证。展望未来,伴随这一发展过程,将会产生和形成以城市化为中心的资源、资金、人才和市场集聚带。

(3)构筑民族地区经济圈, 带动整个民族地区经济的跨越发展。民族地区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条件较差,工业发展滞后,对外经济联系与合作较少,民族地区各省自身独立的工业体系及经济循环系统还相当脆弱,这一直是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若能通过民族地区地区内部的合作与联合形成三大西部经济圈,则可以将现有的资源进行新的优化整合和高效配置,并发挥整体优势,这样,才能提升整个民族地区产业在全国和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城镇化战略的实现。

2.4 增强西部地区内生发展的能力

(1)加快民族地区国企改革和发展。深化国企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取得的成果是显著的,但伴随着改革进程的逐步深化,涌现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收购(MBO)、独立董事不独立等都是国企改革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即便碰到了问题,中央和西部地区就更应该加快改革的步伐,学习借鉴国外如新加坡(淡马锡公司)国企管理的成功模式,突破旧有屏障,实现民族地区国有企业产权与经营权、权利与权益、责任与义务相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与企业的积极性。

(2)推进民族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大开发以来,国债资金在民族地区开发中发挥了主导作用,随着财政政策由“积极”转为“稳健”,长期建设国债将不可避免地逐渐淡出。因此,采取大力推进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战略策略,提高西部存量资源的利用律和经营效率,也是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增长实力的必然之路。从东部经济发展的历史看,国有经济占有的工业化资源越低,经济发展越快。而民族地区城市现有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及净值所占比重普遍在80%以上,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民族地区发展与改革面临的重要问题是如何实现资源要素的优化重组,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盘活存量。而民营资本具有在民族地区开发进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关键性的作用的潜力。

3 结论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涌现出来的问题也是急需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这样一个长期的开发战略当中,如何摆正政府的角色,如何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增长能力,如何让民族地区大开发的参与者得到利益的保障以及激励他们继续进行投资建设,如何让民族地区人民从大开发得到真正的更多的实惠都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此,进行民族地区大开发,更应回归到法律立法、政府体制等根本方面进行改革,使民族地区大开发更能得到法律和政策的保障,提升民族地区大开发的质量。

参考文献

[1]武康平,费淳璐.现有政策评价民族地区经济增长的方式与途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李含琳,范鹏.论民族地区大开发中国家政策与地方政策的协调[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0.

[3]崔满红.中国欠发达地区政府职能转型的基本思路[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民族经济学论文范文第6篇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做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鲜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是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的实现。为此,民族地区必须深入贯彻中央的战略部署,加快促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下面,就以青海省为例,就民族地区文化体制改革谈几点认识。

一、民族地区及文化体制改革现状

我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山区和牧区,多居大江大河的上游,地区辽阔,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这里人烟稀疏、地理条件恶劣、经济落后、文化产业滞后。主要包括青海、新疆、内蒙、宁夏、西藏、云南、贵州、广西等省区。独特的地域特色、丰厚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地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资源禀赋,也是民族地区在全国文化产业版图中实现差异化竞争的重要基础。青海省发展文化产业正式起步于2003年,起步虽晚,但民族文化底蕴深厚,拥有“花儿”演唱、藏戏、昆仑玉、热贡艺术、藏族织毯、民族服饰、工艺美术、传统手工艺等特色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近十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发展青海民族地域特色文化产业的新方法、新模式,因地制宜,大胆实践,狠抓民族文化品牌的塑造、文化旅游精品剧目的生产、农牧民文化技能技艺培训和文化“走出去”工程,初步形成了工艺美术、文化旅游重点推进,艺术品业、文艺演出、文化娱乐等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目前青海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8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34个、示范户9个,青海省三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4人,二级以上民间工艺师87人。2007年省政府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来,先后投入扶持资金近5000万元,对青海文化产业大厦改造、《秘境青海》、《雪白的鸽子》文化旅游剧目创作演出以及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等特色文化产业项目进行了重点扶持,对全省热贡艺术、堆绣、石雕、剪纸、石艺等示范性强、市场潜力大的文化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给予资金扶持,从源头上有力地支持了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加快了该省文化产业多业态、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步伐。

二、民族地区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

现阶段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体现了以下几个特殊性:一是文化产业发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但整体规模偏小,GDP贡献率整体偏低。青海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仅为1.1%。二是市场机制初步形成,但总体上文化产业市场化程度还不高,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三是文化资源有所开发,但深度开发仍然不够,有广泛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不多,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还没有发挥出来。四是文化市场有所发展,但整体上仍然发育不足,表现在书报刊、电子音像、演出娱乐、在影视剧等文化产品市场方面,不仅规模小,而且比较分散。随着改革的推进和越来越多的文化市场主体的涌现,文化市场建设滞后的问题开始凸显出来。

与文化产业发达地区相比,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整体上处于起步、培育和探索的初级阶段。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的实际出发,正视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才能科学把握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合理地找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殊路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做强做大,推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尽快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三、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的体制障碍

民族地区相对滞后的文化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束缚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障碍,这已是显而易见的事实,特别是文化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了很大的压抑,文化人才大量流失,文化原创能力降低,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受到削弱。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制约着文化发展的障碍随处可见。概括说来,制约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各种弊端和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缓慢 受经济总量偏小的影响,民族地区目前的人均收入刚超过1000美元,处于全国的中下等水平。广大的群众还未实现小康的生活水平,他们的收入主要用在了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上,因此很少有钱来进行文化产品的消费。物质条件的落后决定了精神消费的水平,这是制约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和阻力。

(二)文化管理体制滞后 政府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实行国家统包统管为主的文化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抑制了文化事业单位和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致使文化事业发展缺乏活力。在管理上,政府没有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企业做区分,文化事业单位没有转为企业,而是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模式和机制办事,政企不分,缺乏效率,只讲投入,不讲效益,造成文化资源的浪费。政府对文化事业实行统包统筹,集政、事、企为一体,造成政事、政企不分、管办不分,使得一些文化主管部门成为旧体制的既得利益者。这些文化单位的领导者既是政府的公务员,享受公务员的待遇,又具有国有事业性质,享受着事业单位的各种优惠政策,同时还是企业的主管,享受着企业的工资、奖金、福利,这些既得利益使得他们缺乏改革的动力。

(三)文化市场发育滞后 在观念上,人们还没有把文化生产力看作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营性的文化产业认识模糊,特别是对文化市场存在顾虑。群众对盈利性的文化产品不愿去消费,造成文化市场不能充分发展。加上文化商品的内容老化,流通渠道不畅,限制了文化市场的发展和壮大。政府领导在机制上缺乏市场意识,没有建立起包括资金、设备、技术、人才等资源方面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在实践中没有充分开发把经济效益当作文化产业的重要目标,结果造成了文化市场发育的不健全,文化产业不能满足社会需求。

(四)缺乏完善的文化管理法规 目前我们还未从立法上落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造成文化管理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十分突出。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行政审批和行政命令的手段来管理文化工作,文化管理部门权力过度集中,缺乏法制意识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些重大的产业及活动可能因为领导一时的失误而造成重大的浪费和损失。政府换届或新的领导上来很可能会改变文化政策而影响了文化建设的连贯性。

(五)文化投入不足,文化设施落后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比较困难,文化产业的经济效益欠佳,加上政府缺乏前瞻性的文化体制改革,未形成健全的文化企业。加上投融资渠道单一,主要由政府投资,民间和社会资本被排斥在外,限制了文化企业的繁荣发展。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偏小,特别是对于社会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单位的财政支持不足,结果使得公益性的文化设施长年陈旧,在全省范围内缺少一些标志性和综合性的文化公共设施和娱乐场所。

(六)文化人才流失严重 民族地区过去在文化评比活动中多次获得大奖,但有不少是聘用了省外的文艺人才和专家。由于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整体落后的影响,文化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偏低,加上整个文化体制改革尚未实行,文化事业单位的分配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当,使一些优秀的文艺人才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与此同时,他们也逐步被内陆、沿海先进省市所吸引和挖掘,结果造成了民族地区文艺人才不同程度的流失,给文化事业的发展带来循环性的困难。

四、进一步优化民族地区文化体制改革

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要求,紧紧围绕培育市场主体、整合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完善市场体系。

(一)在培育市场主体上求突破 培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是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在城区,要积极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形成更多有活力、有实力的文化企业,成为推动各门类产业发展、活跃文化市场的生力军。同时要通过降低进入文化产业的门槛,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灵活的形式进入文化产业,形成各类文化企业多方投入、共同发展的生动局面。在农村牧区,扶持和引导各民族的民间文化传人创立文化产业示范户,以他们独有的技艺绝活开发特色文化产品,成为民间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头人;引导和支持文化底蕴深厚的村寨、乡镇作为各类文化产品生产的“专业村镇”走向市场,带动当地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

(二)在推进产业集聚上求突破 推进文化资源有效整合,使分散的资源集约化,是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途径。整合文化资源,一是以资产或产权为纽带,打破条块分割、行政壁垒和行业垄断,运用市场机制推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重组,形成拥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使之成为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战略投资者。这几年,青海省积极整合文化资源,按照“一企一制、成熟一个、改制一个”的原则,对经营性文化单位进行了公司制改造,着力在新闻出版、演艺等行业培育一批大型产业集团。青海省文化艺术服务公司改为公司制民营企业;青海工艺美术厂、青海人民剧院、青海省文化厅招待所改为国有控股、职工参股的有限公司;青海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省文物商店改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省民族歌舞剧团、省杂技团合并,组建了青海省民族歌舞剧院;青海省京剧团、省话剧团、省平弦实验剧团合并,组建了青海省戏剧艺术剧院。在调整布局结构的同时,不断完善演艺院团内部运行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行了全员聘任制,拉开了分配档次,促进了艺术生产,增加了演出收入。与改革前相比,青海省民族歌舞剧院、青海省戏剧艺术剧院演出收入增长了45%。随着改革的深入,还会继续进行资源整合,推动形成更多有实力、有影响力的大型或较大型文化企业,带动青海文化产业的发展。二是根据区域文化资源的禀赋特点和产业链相关效应,以中心城市为重点,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集约化程度较高、产业链较长的文化产业集聚区。三是着力打造混生性文化产业项目,尤其要把文化旅游与民族演艺结合起来,集合市场、资本、技术及人力资源等生产要素,打造有市场前景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不断形成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三)在打造文化品牌上求突破 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文化品牌建设,是提升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打造民族文化品牌,首先要梳理本地文化资源,花大力气摸清文化家底,为打造文化产业项目和民族文化品牌创造条件。其次要加强对文化品牌的策划。要把目标瞄准市场,不断寻找资源与市场的“结合点”。三是加大对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和品牌建设的投入,重点扶持那些民族个性鲜明、地域特色突出、社会需求广阔、能形成较长产业链的文化品牌,使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近年来,青海依托高原文化资源,打造了环湖赛、河湟民俗文化节、黄河文化节、郁金香文化节、热贡文化和唐卡艺术节等一系列知名节庆品牌,建设了藏文化、黄河奇石、昆仑玉、排灯、皮影等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推出了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京剧《天马歌》、藏戏《纳桑贡玛的悲歌》、民族歌舞《高天厚土》、秦腔《湟水情》及《六月六》《彩虹飞落的地方》《姜国王子》《青海·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等各类文艺佳作,扩大了青海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在培育文化市场上求突破 由于受人口居住分散、消费水平低等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引导和培育文化市场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一是积极引导文化消费。深入研究本地区文化消费的特点,找出制约文化消费的主要因素,通过多种方式拓展群众文化消费的途径,引导文化消费朝正确的轨道发展。二是积极打造文化市场平台,既要大力发展书报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工艺产品、推动市场上规模上档次;又要大力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力等文化要素市场,有效解决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三是大力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为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活跃文化市场。四是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培育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文化投资者到民族地区创业。

(五)在优化发展环境上求突破 推进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必须加快形成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和保障机制。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主要管理直属单位向社会管理转变,切实履行好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切实把各项政策用好、用足、用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发展投入的同时,抓紧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要加快文化产业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组织文化产业项目推介会,发布相关信息,为文化产业融资提供必要条件和优质服务。要加快文化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建立与文化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为文化产业人才创业提供必要的条件。

(作者单位:青海省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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