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报警范文

2024-07-08

应急报警范文第1篇

机房消防安全工作极为重要,一旦发生火灾,将直接影响大厦内设备正常运行,并对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为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一、电气火灾的主要因素

1.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地电阻过大等引发火灾。

2.由于机房内设备长时间不间断运行或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3.静电产生火灾。

4.雷电等强电入侵引发火灾。

二、处置程序

1.发现火情后,迅速切断电源,利用就近灭火器进行灭火,并按照特级事故通报机制进行通报,向领导汇报火灾具体情况。

2.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灭火,并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

3.如火情较为严重,应立即与大厦消防中控取得联系,并与之协商处理办法

措施,必要时需要专业消防灭火的,迅速请示领导拨打119。

三、注意事项

1.一旦机房发生火灾,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保证人员安全;其次保证关键设备安全;再保证一般设备安全;救火过程中应边救火,边报警。

2.火灾发生时,第一发现人查明起火原因,如因电源引起,应首先切断电源。

四、预防措施

1.对机房内电气设备定期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2.每天定时对机房重要电气设备和电子设备的温度进行了监控,能够及时地发现并消除隐患。

应急报警范文第2篇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

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不考虑护理人员的因素,可以要求赔偿护理费。理由:护理费不以住院为前提,而以伤者需要护理为前提,是否需要护理及需护理多长期限,应由医院出具证明。

2、如你父亲护理,而你父亲又是退休人员,则护理费就不一定能赔偿。理由: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以补偿为原则,而不以惩罚为原则,也就是说,赔偿的数额应与伤者的损失相当。赔偿护理费的原因是伤者需要护理,而护理人员为护理必然存在误工,所以,我国的护理费计算方式与误工费相同,实际上就是计算护理人员的误工费。既然你母亲由你父亲护理,而你父亲又不存在误工,那么也就是说本案中并没有计算护理费的基础,当然,如果你父亲在外还兼职,兼职单位开出误工证明的仍可计算护理费。如果你母亲是请护工进行护理的,则可以凭请护工支付报酬的凭据主张护理费。而本案中,对方可以你父亲没有误工为由进行抗辩。

3、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是伤者因伤不能工作而导致的损失,而这里的工作并不限于是原工作还是兼职工作。你母亲退休后兼职,但因伤不能进行兼职的工作,必然存在兼职的误工损失。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如下:由医院开出病休证明,误工期限即病休期限,误工损失金额可由兼职单位开出相关的证明,当然,必然是合理的。

应急报警范文第3篇

摘 要:针对汽车的防盗问题,提出了基于GPS接收模块和GSM网络的防盗报警系统设计方案。该方法利用STC15L2K60S2作为控制器,采用震动传感器接收汽车防盗信号,利用GPS接收器所接收的坐标信号,通过GSM网络向车主发送短信息报警。车主接收到汽车防盗报警信号后,可发送短信来远程切断汽车的供油回路。模拟实验证明,该系统具有预期的防盗报警性能。

关键词:汽车防盗报警,GPS; GSM;振动传感器

0引言

当今社会汽车的数量日益增多,方便了人们的出行,但是汽车被盗却成为一个较为显著的问题,虽然大多数汽车都有防盗装置,但是都存在一些缺陷[1]。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大量防盗报警装置只能实现短距离的防盗报警无法实现远程报警,更不能通过手机网络实现对报警装置的直接控制。而现在市场上比较少见的智能防盗报警系统,虽然能实现远程电话或短信报警功能,但无法实现实时车辆定位功能。因此,目前市场上存在的防盗报警装置都存在或者或那的缺陷,根据调查发现用户更需要实时定位车辆把握汽车的现实状况[2,3]。

本文在目前市场存在远程报警功能的基础上,通过更深一步研究远程定位系统,利用单片机控制器控制移动通信GSM模块内部AT指令数据传输和GPS定位信号数据,经过CPU的高速处理,将用户需求的指令通过GSM模块读取车辆的经纬度以及海拔以SIM卡的短信形式发送至用户预留手机上,并结合现场实时报警系统。实现了用户无论何时在何地,都能知道车辆的运行状况和车辆的位置具体信息等。

1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基本结构

如图1所示,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包括电源供电模块、传感器震动检测模块、MCU主控模块、电磁阀及控制模块、GSM模块和GPS模块等模块组成,在MCU的控制下,实时汽车被盗的智能检测和报警信息的发送。

图1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基本结构

2 防盗报警系统的硬件设计

2.1 GSM模块设计

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s)是欧洲电信标准组织ETSI制订的一个数字移动通信标准,采用时分多址技术,作为第二代移动电话通讯标准,有着广泛的应用。本系统的GSM模块采用龙尚的A8500,有超高的接收灵敏度。GSM无线模块可支持GPRS、短信、语音等功能。GSM模块的硬件设计如图2所示,A8500单元通过AOUT和AIN两个引脚实现与主控芯片的连接。

2.2 GPS 模块设计

GPS模块选用NEO 6,是瑞士UBLOX公司第6代产品,小体积性能高。模块上电时,就能自动捕获GPS卫星信号,接收并解调出GPS数据并通过串口输出,输出的数据格式是NMEA0183。主控板上的P3.6 和 P3.7接收GPS模块的数据,再通过单片机的另一个串口P3.1 和 P3.0输出来,利用USB数据线转换后实时送到PC端,用超级终端打印在PC上,给用户查看GPS数据。图3是GPS模块模块电路图。

2.3硬件设计总图

系统软件设计的整体思路是当上电时进入自身参数设定,包括对定时器工作方式及初值的设置、串口通信方式的设置等,启动单片机中断系统并检测中断。当检测到外部中断时,执行完外部中断程序,系统接收传感器信号,通过检测警情采集模块信号,判断是否报警。根据传感器传来的置零信号,单片机发送不同的AT指令给用户发信息,用户根据相应的操作提示实现相关控制。

图2 GSM模块原理图

图3 GPS 模块原理图

图4 系统硬件原理图

3系统调试

按上述原理电路,连接好系统的硬件装置,编写软件程序代码。连接好电路,利用程序下载软件,把编译文件生成的HEX文件下载到单片机中,进行系统的整体调试阶段,系统整体硬件电路连接好后再确定SIM卡安装成功后,系统模拟调试图如图5所示。通过给震动传感器一个模拟敲车的震动信号,则系统自动向预设的车主手机发送报警短信。

4 结论

利用单片机作为主控器,结合震动传感器、GPS接收器及GSM模块等构建的汽车防盗报警系统,本文完成了系统的原理设计,并通过模拟实验进行了验证,实验结果表明,该系统能够实现汽车的防盗报警功能。■

参考文献

[1] 卜令奇.基于GSM的汽车防盗报警系统研究.[J]科技信息,2013,(22),231

[2] 黄晓研. 汽车远程控制防盗报警系统设计[D]. 武汉理工大学,2007

[3] 孙凯.基于GSM模块的贵重物品远程防盗报警系统[D].哈爾滨理工大学,2010

应急报警范文第4篇

(法发〔200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建设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我们制定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

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试行)

为建立运行高效、管理到位、数据权威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促使债务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的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组建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承担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运行维护、综合运用等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本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的采集、使用和管理。

第二条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数据库对内用于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管理,对外用于人民法院与其他

第三条 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利用本系统加强对本辖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统一管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国家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并以适当方式供社会查询。

定期对本系统执行案件信息的采集、使用与管理等情况进行考评,全面利用本系统加强对本院执行工作的考核、执行案件的监督管理与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四条 未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系统的执行案件综合信息数据提供其它单位或个人复制、使用。未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高级人民法院不得擅自将本系统中本辖区的执行案件综合信息数据提供其它单位或个人复制、使用。

第五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成立执行案件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院及辖区法院在本系统运行中遇到的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的问题。工作机构承担人员培训、数据采集、日常管理与使用等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定期对本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为本系统足额配备运行快捷的计算机设

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本系统在案件信息采集、使用和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备,并为人员培训和设备配置提供专项的资金保障。

和操作规程,并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备案。

第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一般由执行局(庭)领导担任。系统管理员由本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后,应在5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备案。

第九条 系统管理员的权限由本系统自动设定。其他使用人员的操作权限经本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由系统管理员操作分配。本系统使用人员只能在其权限内进行操作,不得越权使用,不得泄露密码。

第十条 系统管理员应当在本院执行案件有关信息录入后5日内对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进行

第十一条 执行案件流程信息一般由案件承办人员自行录入。录入的案件信息确有错误的,应报经有关核查。

领导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修改,系统建立修改日志对修改情况予以记载。系统管理员不得录入执行案件信息。

第十二条 执行法院应当将所有负责执行的案件录入本系统。

执行法院应当在执行程序中的有关法律文书形成或其他执行行为完成后5日内录入本系统。录入人员应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要与案卷记载情况保持一致,不得录入虚假信息。

第十三条 执行法院有下列情形的,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批评:

(一)未将执行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录入本系统的;

(二)擅自将本系统综合信息数据提供其它单位或个人复制、使用的;

(三)本院用户密码泄露的;

(四)泄露本系统案件综合信息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的,通过适当方式予以批评;后果严重的,将予以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一)未按要求将执行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录入本系统的;

(二)擅自将本系统数据提供其它单位或个人复制、使用的;

(三)盗用、泄露本系统密码的;

(四)泄露本系统案件信息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各高级人民法院应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辖区法院运

应急报警范文第5篇

摘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消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消防形势日益严峻。在这样的背景下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研究,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水平就成为了人们的必然要求,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是提高自动报警系统的水平的前提,本文主要来探讨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以及它的联动应用。

关键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原理;联动应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随着建筑技术的发展,它在智能化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智能建筑的首要目标是要实现建筑物的安全。随着人们对建筑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亟待提高。近些年来,我国的防火形势日益严峻。这种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人们消防观念的薄弱;二是消防水平低下,尤其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不能满足复杂的形势。因而加强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研究就成为了必然选择。

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研究,就必须要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以及它的联动应用,这是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的前提。笔者将先介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概念,而后再来详细论述它的联动应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是用来预防火灾发生并在火灾发生后及时报警的一套完整的系统,它主要是将在燃烧过程中的烟雾、热量以及光等物理量通过各种形式的探测器转化成电信号,发送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器再及时报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很早就产生的事物,迄今为止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多线制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二个阶段是总线制的开关量式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三个阶段是以模拟量传播为特征的智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第四个阶段主要是以数字式为特征的报警系统。在我国占据主导地位,应用非常普遍的是以模拟传输为特征的智能火灾报警系统。数字式的报警系统可靠性高、精确度高,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要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火灾探测器,二是火灾报警装置。此外还有一些具有辅助功能的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器可以在火灾发生初期就把各种物理量转化为电信号,从而实现报警。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多种分类,根据报警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类: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以及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三种系统在我国应用非常广泛,三种系统呈现出不同特点,它们各自也有着自己的优缺点。我们在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时候要结合现场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三种系统的各自优缺点,来进行调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非常简单,笔者在这里先简单介绍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作过程中,报警控制器不断向探测器发出巡检信号。火灾探测器将检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等重要指标实时传输给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对反馈信息进行判别。如果发生火灾,则报警控制器發出报警,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位置。报警之后,系统自动启动相对应的控制模块,启动灭火设备进行灭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性能与探测器、报警器有很重要的关联。下面不妨来详细论述这两种设备。

2.1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最为重要的设备,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主要的检测元件。衡量火灾探测器性能有三个重要指标:一是灵敏度,灵敏度主要指的是对火灾的反应度。二是可靠性,可靠性主要指的是探测器的误差率。三是稳定性,稳定性主要指的是火灾探测器的平稳运行的能力。我们在选择火灾探测器的时候就是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来进行选择。这三个指标中灵敏度与可靠性非常重要。灵敏性是判断火灾发生的关键指标、可靠性主要是指误判率。一个性能非常好的探测器必然是一个灵敏度高同时误判率有非常低的。这是判断火灾探测器性能的重要指标,也是我们在提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水平的重要措施。

火灾探测器的分类有许多,根据探测物质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式、感光式、感温式、复合式以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以上几种探测器的灵敏度和可靠性各有不同,它们的性能各有不同。几种探测器的应用要根据实地环境来确定,在对火灾探测过程中,常常会发现单纯地测量一种物理量指标存在很大误差,因而人们在不断实践中探索出了复合型探测器,这种探测器的性能更高。更精确。

火灾探测器的主要工作原理是将随时采集到的数据,准确无误地送到火灾报警器中,火灾报警器通过对各种参数的分析运算,最终自动去除环境背景的干扰。相对于模拟量的火灾探测器,分布式探测器本身带有微处理器。微处理器可以把现场现场环境的数据直接变为模拟信号或者是数字信号。转化完成后再进行统计评估,不同的信息可以转化为相对应的动作指标。通过微处理器的处理可以把复杂的处理过程以及算法更加精确。分布智能式探测器的性能更高。

2.2火灾报警控制器

报警控制器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来实现报警的主要设备,报警控制器根据应用区域的不同可以分为多种形式,我们常常用到的是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报警控制器的主要功能是处理火灾信号并及时报警。

3 消防控制系统的联动应用

火灾自动控制系统的联动应用范围非常广,在消防系统中主要运用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自动灭火控制、防火门控制、排烟控制、火灾联动系统的应用有效地提高了灭火能力。下面笔者就来分别论述这几个方面的应用。

3.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分为两大类,一是干式灭火系统,二是湿式灭火系统。这两大类的区分是按照管道内是否有水来进行分类的。干式灭火系统平常管道内不充水。当火灾发生后,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后,控制主机开始下达指令,系统马上开始往管道内充水。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内平常都储存着水。火灾发生后,室内温度在达到一定程度后,闭式喷头会自动喷水。从而最终实现灭火的功能。

3.2防火门以及防火卷帘的控制

常用的防火门一般是常闭式的防火门。这种防火闷得控制方法主要是机械方法,主要是通过机械设备实现对常闭式防火门的控制。常开式防火门平常处于开启状态,当火灾发生后可以通过手动或者自动方式将门关闭。常开式之所以能保持常开状态主要是通过永久磁铁的吸引力来实现的,当火灾发生后,控制器发出指令性信号,让电磁线圈通电产生的吸引力消失,最终把常开式防火门关上。

4 消防电梯的控制

消防电梯是火灾发生后及时逃生的主要工具,实现对消防电梯的有效控制是人们能够顺利逃生的重要保证。我们在消防联动系统中对于消防电梯的控制必须要保持高度重视,针对消防电梯的控制主要是通过消防控制室内的电梯显示盘来实现。火灾发生后,消防控制人员要强制电梯降到底层,让居民先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面对着复杂的消防形势,加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研究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探讨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作原理。消防联动系统性能的提高能够有助于消防灭火。针对各个系统的控制,我们必须要把持高度重视。

应急报警范文第6篇

【摘要】 安防领域顺应网络发展趋势,利用互联网实现电子围栏产品的网络化,必将成为周界安全防护系统的新潮流。本系统基于Android平台,建立一个电子围栏系统。该系统可以实时将电子围栏的当前状态通过网络发送到Android终端,让电子围栏管理者或用户通过了解电子围栏的状态,来了解当前需要保护的对象的状态。

【关键词】 Android平台 电子围栏 远程控制

一、电子围栏系统组成

电子围栏行业的市场前景广阔,不仅住宅小区和场馆安装了电子围栏系统,诸如智能建筑、金融、工厂、政府机构、道路交通、学校、机场、海关、石化等多种场所都安装了电子围栏系统。

但是个人居所会存在没有人在家的情况,此时若报警器在家里,即便是报警也是无济于事的。因此,人们对能够将警报信息传输到移动终端的技术设备的需求越来越强烈[1]。

二、电子围栏系统组成

电子围栏是目前最先进的周界防盗报警系统,主要由前端围栏、电子围栏主机和控制中心三大部分组成[2]。通常,前端围栏和电子围栏主机均安装在室外。

三、电子围栏系统方案设计

3.1 系统框架

本系统通过单片机模拟电子围栏主机,中心控制计算机由服务器组成,系统框图如下:

系统流程为如果电子围栏正常工作,单片机不发出信号,如果电子围栏被破坏,那么单片机发出信号。服务器每隔一定时间扫描一次串口,如果有信号则处理,没有信号则继续扫描。Android终端每隔3秒向服务器请求一次数据,并做相应的动作。

3.2 中间转发端的选择

中间转发端可以采用的三种方式分别是:GSM通信[3]、GPRS[4]和服务器。

本项目选择服务器作为中间转发端。服务器指一个管理资源并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计算机软件,并且多种多样。有一类入门级服务器,这类服务器主要采用Windows或者 NetWare网络操作系统,可以充分中小型网络用户的文件共享、数据处理、Internet接入及简单数据库应用的需求。

3.3 电子围栏系统的选择

电子围栏种类繁多,不可能找各种各样的电子围栏来分别来完成本课题的功能。在查找很多资料的情况下,根据各种电子围栏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结果,将电子围栏系统进行抽象。

我们可以将电子围栏抽象成为一个信号发生器,可以用单片机完成信号的发出工作。如果电子围栏正常工作,单片机不发出信号,如果电子围栏被破坏,那么单片机发出信号。

3.4 Android终端的选择

Android终端在本课题中只起到一个平台作用,而且并不需要区分硬件平台,手机和平板电脑等都是可以的,因此就是用Android[5]终端这个名称。

四、基于Android的电子围栏系统的具体实现与成果

4.1 单片机部分功能的实现

单片机部分只有一个功能,即通过串口发送一个脉冲信号。监听单片机上的矩阵键盘上的某一个键,如果这个键被按下,则向串口发送数据,如果这个键没有被按下,则不发送数据。发送数据表示电子围栏状态异常。

4.2 服务器功能的实现

服务器主要功能是处理接收到的串口数据,并将相应的处理数据发送给Android终端APP。服务器每隔3秒就扫描一次串口,如果检测到数据,那么将标记改成true,Servlet每隔3秒时间会自动刷新JSP并读取该标记变量,如果标记变成了true,那么当Android终端请求数据时,将“电子围栏被破坏”发给它,如果标记是false,不作处理。

4.3 Android终端APP的实现

Android平台APP的功能主要是: Android终端APP每隔3秒会向服务器请求一次数据,如果数据包含字符串“被破坏”,那么Android终端启动报警,告诉用户,电子围栏有异常状况。

4.4 成果展示

完整系统的对接和测试后,下面是设计的界面和成果。

图3是电子围栏正常工作时,Android终端APP上显示电子围栏正常工作。图4是电子围栏异常时显示的信息,同时会出现音频信号提醒用户电子围栏出现问题。图5是对电子围栏系统进行复位操作时显示的“复位成功”,之后会跳转到正常工作的界面。

五、总结

本文针对电子围栏系统的现状,提出了基于Android平台的电子围栏系统。本系统设计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系统经过测试,可以稳定运行,实现了基本功能。本文中的设计并没有设定在手机上,而是所有的Android终端在联网的状态下都可以使用,这使该平台有很好的移植性。

参 考 文 献

[1] 唐新叶.浅谈电子围栏在住宅小区中的应用与市场发展[J].中国住宅设施,2012(2):16-18.

[2] 张建国,曹银杰.智能化电子围栏系统的设计研究[J].科技信息,2009(35):21-404.

[3] 袁小玲.基于GSM短消息的公交查询系统的研究与设计:硕士学位论文[D].四川:四川大学.2006:9-1.

[4] http://baike.baidu.com/view/1307.htm.

[5] 面向英特尔架构的 Android虚拟设备模拟[EB/OL]. http://software.intel.com/zh-cn/articles/android-virtual-device-emulation-for-ia/,2011-10-15.

上一篇:原创文化范文下一篇:应聘礼仪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