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

2024-07-13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1》(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成为深化制度建设的标志性事件。《管理标准》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提升学校品质提出了6类管理职责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提供了指南。全面贯彻落实管理标准,对于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品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战略意义。

一、深入学习《管理标准》要立足“三个迫切需要”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正处于重要的发展机遇期。党中央做出“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带领全国人民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提出了把“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作为重要的奋斗目标,把“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作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这些对义务教育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如何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实现从经验式管理到标准化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管理、从传统型管理到现代化管理的转变,推动义务教育从硬件的均衡走向软件的均衡、从资源的均衡走向管理的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而重大的课题。

一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当前我国义务教育总体上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存于我们的管理理念还相对落后、管理体制还不完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学校管理的要求,确定了“完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的具体发展任务。制订管理标准,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相关要求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策略和检验标准,将有效促进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提升教育育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二是实现管理育人、构建文明校园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校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要方面,是育人的重要途径,关系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当前,一些学校在纪律秩序管理、师生关系、同学关系、学生自主发展等软环境指标上存在突出问题,说明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需要指导和改善。制订管理标准,有利于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实施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科学治理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做出了部署,具体任务就是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实现义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当前,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学校在管理上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办学行为不规范,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制订管理标准,基本可以回应解决学校管理“管什么”的问题,为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提供参考和依据,有利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是推进义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举措。

二、贯彻落实《管理标准》要做到“六个紧紧围绕”

管理标准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依法办学、科学治理”32字的基本理念,科学准确提出22项管理任务和92条管理要求,形成完整的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价值取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管理的根本任务,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根本保证,安全和谐、充满活力的校园环境是学校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依法办学和科学治理是学校管理的发展方向。

一要紧紧围绕促进公平,平等对待每位学生这一基本价值取向。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要努力让每个适龄儿童都能享受良好的教育,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都能实现个人的梦想和追求。党的十八大报告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出新的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管理标准把维护教育公平作为第一项管理职责,凸显了公平的重要性。从“维护学生平等入学权利、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三个方面提出12条具体要求,特别是对与教育公平直接相关的招生入学工作,管理标准要求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着力维护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公平是当前国家的教育政策,也是我国教育政策的基本导向。因此学校要在教学管理、课程建设、学生发展、师资培养等方面,渗透公平的教育观,并以此指导各项管理工作。

二要紧紧围绕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一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少年儿童从小就要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入到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是中华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管理标准从“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生活本领”五个方面提出了24条管理要求,占总条目数的1/4以上,在6项管理职责中所占比重最大,充分体现了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要贯彻在学校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三要紧紧围绕师德师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这个关键。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首先体现在师德高尚,其次是业务精湛。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殷切希望,强调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国家繁荣、民族振兴、教育发展,需要我们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需要涌现一大批好教师。他希望全国广大教师要做有理想、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更大贡献。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健全教师管理制度。”管理标准从“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三个方面提出了13条管理要求。为了与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师专业标准》、《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自身专业发展提出要求的角度相区别,管理标准侧重于从学校如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给学校管理者提出要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教育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学校要通过教师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四要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这个核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对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意义重大,必须摆在重要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这么多人,教育上去了,将来人才就会像井喷一样涌现出来。他强调,要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更高素质的人才。要教育引导青年学生既扎实打牢基础知识又及时更新知识,既刻苦钻研理论又积极掌握技能,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教育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包括:“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管理标准对于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问题高度重视,从建设适合学生发腱的课程、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建立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四个方面提出13条管理要求。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将教育教学是否适应学生发展需要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准,强调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机,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从教师专业提升、教学方式变革、课程建设、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评价、资源配备等方面提出要求。这不仅为学校管理指明方向,更直接指出学校管理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核心任务。

五要紧紧围绕安全健康,营造和谐安全环境这个基本前提。《世界人权宣言》指出: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料和协助。学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应帮助儿童获得必要的保护和协助,让儿童在幸福、友爱和谅解的气氛中成长,培养儿童在社会上独立生活的能力。中小学校的安全全和健康工作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学牛的健康和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义务教育法》从学校建设、政府责任、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以及各主体违法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管理标准把“安全和谐,充满活力”作为学校管理基本理念,从“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营造尊重包容的学校文化”四个方面提出了14条要求,要求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重在预防”思想,明确职责、健全制度、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正是为了营造一种育人环境,达到教育的小质,即最充分地发展人的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学校应该从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开展安全健康教育、营造校园文化等方面入手,为师生营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六要紧紧围绕依法办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这一发展方向。教育规划纲要提出,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依法办学,科学治理”是时代对学校管理提出的要求,学校要在传统经验办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现代学校制度。管理标准从“提升依法科学管理能力、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的家庭、学校、社区合作关系”三个方面提出l6条管理要求。强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治理现代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订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建立并完善师牛民主参与的制度机制,实现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民主管理,切实提高学校管理的水平和效益。学校要牢同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三、落实落细《管理标准》要把握“四条要求”

管理标准是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底线性的标准,无沦是公办还是民办,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东部还是西部,全国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应该遵守。

一是任务要求要聚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认真学习管理标准,将管理标准作为校长和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当地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师充分了解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更好地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工作。教育督导部门应按照管理标准修订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开展专项督导评估,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在这一方面,四川蒲江、江苏泰州细化92条要求,制订评分细则,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义务教育学校要将管理标准作为学校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基本依据,对照管理标准,认真梳理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确定管理达成的目标,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项目,按照落细落小落早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攻关,明确达标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和责任人,将92条要求逐一贯彻落实到学校管理实践中。校长和教师要按照管理标准的要求,自觉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努力将标准的各项要求作为工作的行为指南,严格把各项标准要求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实验工作要与义务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相结合,力争在深化课程教材、教学、评价机制和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要关注热点,实验工作要与探索破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相结合,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减负提质工作、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强化安全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破解难点,现阶段一些教育难点问题仍普遍存在,如德育载体少,素质教育深入推进难;一些学校教育理念落后,教师知识更新慢,教学质量提高不快等,都要花大力气破解。

二是禁止性要求绝不能违背。管理标准禁止性要求共5项,分别是第2、3、39、50、60条,从学生入学、分班、师德、施教、考试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入学方面,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是我国目前对适龄义务教育对象分配免费教育资源的基本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在分班方面,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均衡编班能相对公平地化解义务教育阶段择师择班的矛盾,不仅对学生公平、让绝大多数家长满意,同时也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校在分班过程中,要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分配,关键是做到“学生随机编班”和“教师随机确定”。在师德方面,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性差异,平等友好对待每一个学生,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学校要制订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管理办法,将“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厦要内容。要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食措施,为禁止有偿家教提供制度保障。广大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在施教方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教材、教辅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国家课程全面实施。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 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应该承担起课程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在考试方面,减少考试次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学校要针对学科特点合理减少考试次数,同时,教师对考试评价的结果解释应更加人性化,在实施测验或考试前引导学生做好充分准备,减少考试焦虑。将压缩出来的时间用于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而发展。应当说,管理标准的五条禁止性规定是学校管理的底线要求,不能越雷池半步。

三是规定性要求必须做到。《管理标准》规定性要求的内容多、体最大,既有定量指标,如保证学生每天锻炼l小时;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要求等,学校必须落实,不能打折扣降低要求。更多的是许多定性的表述,学校的管理是否达标,需要构建一些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监测和研判,对于这些规定性要求,学校都要加以落实,还要认真总结研究,构建具有本校个性化的指标体系。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学校应该从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的高度,维护每个孩子依法享受教育的权利,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要不折不扣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让每一个孩子都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讲究方法,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要全面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各种原因辍学。在科学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要坚决扭转教育功利主义的倾向,真正着眼于人的成长,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坚持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沦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最终促进学生道德、学业、身体、人文素养、生活技能等多方面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统一,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学校要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经常开展师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师也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建树良好形象。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教师要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帮助学生取得最佳学习效果,并促进学生主动、全面、有差异的发展、教师要掌握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课程资源,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课堂学习,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学校要通过专业化的教师,实施和试验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课程,形成开放、互动、“研训一体”的教学支持系统。在营造和谐安全环境方面,学校要借助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食品饮水安全、设施安全和活动安全。有校车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有计划地开展生命教育、防灾减灾教育、禁毒和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自救自护能力,为师生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方面,要树立现代学校管理思想,把道德教化和法律规范结合起来,使广大师生内心有尺度,行为有准则。要依据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要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科学研究等各方面的制度设计、修订和完善工作。要完善民主监督,扩大有序参与,加强议事协商,切实通过教代会、学生会等组织,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积极推动社区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拓展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与方式,加强与所在社区合作,创造条件开放教育资源和公共设施,参与社区建设,完善与社区、有关企事业组织合作共建的体制、机制。

四是倡导性要求要积极探索。除了禁止性要求和规定性要求外,《管理标准》还提出了一些倡导性要求,学校要积极进行探索。一要积极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校文化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理服人、以文化人;要遵循规律、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们要把这些基本遵循与贯彻习近平同志“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品德作为首要素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学生身心成长发展规律,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内容手段,促进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不断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贯穿融人上下功夫,在落细落小落实上见成效,久久为功,持续用力,把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文化育人、典型引路、制度规范等结合起来,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二要更加关注社会大课堂。社会大课堂资源的开发利用是改变学生学习方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举措。在社会大课堂中,学生能够得到更为多样的实践机会,开展更富探索性质的实践任务,使学生拥有更为广阔的学习时空,从而提高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国家提倡建设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学校应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双休口、假期,适当安排学生参加校内外服务性劳动和公益劳动,并通过综合实践基地建设使综合实践活动成为一门崭新的课程。学校要主动与大学、部队、交警队、派出所、居委会等单位保持联系,建立“协作型”社会实践教育基地,通过聘请社区辅导员,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构建一种新型的、高度整合的家庭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共赢格局。三要更加主动争取社会支持学校改革发展。学校应该积极发挥社区在学校育人中的功能,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可借鉴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先进做法,利用专家资源建成参谋咨询机构,明确其职能和地位,完善决策程序,引导好、保护好专家学者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对涉及面广和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进行科学论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以黑龙江省为实例,客观评价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了目前新机制保障内容、保障水平和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扩大保障内容和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强化经费管理等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6—2007年,国家先后在西部和中部地区农村实行了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政策,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新机制的建立,为巩固和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普九”成果,提供了积极、稳定、长效的制度性保障。实事求是地回顾和评价新机制实施以来的良好成效,找出不足和问题,理清完善新机制的思路和办法,对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结合对黑龙江省实施情况的调查分析,进行了一些浅探。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要求,黑龙江省从2007年3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并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改革相关政策,2009年全面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目标。目前保障的范围已经覆盖县以下(含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包括小学、初中、职业初中、九年制学校、特教学校)和学生。保障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包括:一是免除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6:4承担。二是学校运转暨公用经费,按中央和地方6:4承担,地方承担部分,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地市、县(市、区)及国家、省扶贫工作重点县,由省级财政全部负担;其他地市、县(市、区)由省级财政分担80%,市县分担20%。三是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按1:1比例安排资金,不足部分,市县安排;四是贫困寄宿制生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按5:5比例分担,地方分担部分黑龙江省由省级财政和地市、县(市)财政按照7:3的比例分担。五是向农村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六是教师工资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按现行体制予以保证,及时足额发放。

通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做到: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结束了农村教育农民办的历史,使2001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和免征农业税后逐步建立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终于有了政府财政投入的明确保障和支撑。二是新机制规定的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投入保障责任,解决了多年来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的问题。三是把农村义务教育所必需的基本保障经费,包括用于学校运转所必需的公用经费、硬件建设急需的校舍维修改造经费,用于教职工的工资和用于学生的教科书和贫困寄宿学生资助等都纳入了保障范围。除教师工资以外,每一项都有各级政府具体分担的比例和办法,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长期稳定和增长。仅就公用经费情况看,2008年,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小学为840.23元、初中为1 055.46元,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前的2006年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小学361.7元、初中425.24元相比,生均小学提高478.47元、初中提高630.22元,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1.32倍和1.48倍。四是强化了省级政府统筹责任,促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政府财政承担,提升了政府财政保障的级次,强化了省级统筹权。2009年,黑龙江省共投入免学杂费并补助公用经费资金、免费教科书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8.2亿元,市县仅负担4 380万元,占资金总数的2.4%。同时,2007—2009年,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9亿元,为农村中小学校采购课桌椅,更新改造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和购置图书资料,更新锅炉、修建围墙、平整操场、改造厕所等外部环境,有效地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同时,投入1.8亿元,引导市县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整合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资源配置,这些极大地引导和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五是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水平。改革后,在继续实行教师工资统发制度的同时,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大宗物品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基建项目招投标制度、资金专户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了财政、教育、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切实加强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学校经费管理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基本保证了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六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前,学生须普遍缴纳学杂费(含信息技术和取暖收费等)、教科书费,寄宿学生还须缴纳住宿费。改革后,首先免除了学杂费,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这两项直接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减负:县镇小学生277.5元/年、初中生411.7元/年,农村小学生157.5元/年、初中生281.7元/年。2009年,又免除了寄宿生住宿费,寄宿生每人每年减少住宿费支出250元。同时,贫困寄宿生每年还可以得到生活费补助小学500元、初中750元(目前已分别提高到750元和1 000元)。目前,除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需缴纳伙食费外,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所有收费项目已经全部取消。这不仅极大地减轻了农村负担,而且让广大农村学生直接沐浴了国家公共财政的阳光,有效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权益。七是巩固了“普九”成果,降低了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提高了入学率。2008年底,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辍学率0.22%,比2006年的0.36%下降0.14%;初中辍学率0.78%,比2006年的1.31%下降0.53%。小学净入学率99.39%,比2006年的98.89%提高0.5%、初中入学率99.86%,比2006的98.93%提高0.93%。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府财政保障机制的建立,尤其是分项目、按比例分担责任的合理明确,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逐步建立其他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供了引领、示范和借鉴。

二、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在稳定、长效保障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减轻农民负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取得了很好成效,但就目前看,还存在一些需要在进一步完善机制中解决的问题。

一是从保障的项目内容和各级政府责任分担来看,存在三方面的问题。第一,教师工资虽然纳入保障范围,但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间的分担比例并没有明确。各地工资差异较大。同时县级统发,干好干坏一样,学校难以用经济手段调动教师积极性,绩效考评结果在工资收入上难以体现。第二,学校硬件建设,促进均衡发展所需的经费,如校舍及其附属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目前只有校舍维修改造,纳入了机制保障范围。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初中校舍工程、校安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在校舍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方面都有投入,但都是属于阶段性的项目,缺乏长效性。这些阶段性项目,中央和地方投入责任如何划分,有的明确,有的也不明确,即使明确的比例,有的已超出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第三,取消住宿费后,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各级政府负担比例办法。2009年,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取消了住宿生住宿费,将相应开支纳入公用经费支出,但没有安排相应的资金来源和各级政府的分担比例和办法。

二是从保障标准和水平看,存在着保障水平不高和没有体现地区办学成本差异两个方面的问题。如公用经费,改革伊始,国家是按各省2004年实行“一费制”时出台的公用经费标准平均数给予补助的,2009年国家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统一为小学300元/年,初中500元/年,2010年生均提高100元。2004年实行“一费制”时,黑龙江省财政、物价、教育三部门依据《中小学公用经费实物消耗定额》测算和实地调研并通过广泛听证,确定的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为县镇小学390/年、农村小学305元/年;县镇初中500元/年、农村初中470元/年。与2009年(5年后)国家确定的小学300元/年、初中500元/年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生均标准相比,县镇和农村小学分别高于国家标准90元、5元。考虑到时间跨度和物价上涨因素,再加上取消农村义务教育住宿生的住宿费后相应增加公用经费开支等因素,应当说,目前的标准还是偏低的。同时,国家在确定公用经费标准和对地方的补助中,还没有充分考虑各地办学成本的差异因素。如黑龙江省地处高寒地区,冬季取暖期长达6个月以上,特别是近两年原煤价格连续涨价,已由2006年平均400元/吨左右,涨到800元/顿以上,同时,司炉工(平均每校2人以上)工资支出也由2006年500元/月,涨到1 500元/月以上,致使取暖费支出已经占到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的50%以上。据对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4个市地所属8个县的41所农村中小学抽样调查,41所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64 891平方米,在校生36 701人,2010年公用经费支出2 253.32万元,其中取暖费支出1 143.77万元。每平方米取暖费支出43元,生均公用经费614元,其中生均取暖312元,取暖费支出占公用经费支出总额51%。除去取暖费开支后,学校用于教育教学的公用经费开支十分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而制约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是从经费管理情况看,存在政府管理层面部门职责不明确和学校层面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第一,各级政府财政、教育部门等部门职责权限不明确,运转机制不规范,存在越位和缺位问题。中央下达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有的是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有的是财政部单独下达的。省级部门基本上是上行下效,资金(指标)文件到县级后,有的县级财政与教育部门共同协商,按照规范的预算、支付和采购等制度去管理,有的财政部门不与县级教育部门协商,直接对学校行使经费管理权,预算、支付、采购等都直接对学校,导致了县级财政部门教育财务管理越位和县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缺位的现象,致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事权与财权脱节,影响了有限资金的整体效益。第二,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不高。一方面表现在,学校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非财会专业毕业或兼职作财务工作,业务水平不高,又没有很好地进行培训提高,致使财务管理水平不高,有的甚至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另一方面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改革框架内的管理办法多是约束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投入到位和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的,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方面的一些规定,还不够健全、规范和精细,上级工作指导也不够及时、到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扩大新机制保障内容范围,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资金分担比例和办法,落实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责任。一要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加强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均衡发展的要求,把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均衡发展的发展性经费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畴。目前,国家正在实施的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初中校舍改造、校园安全技防等工程项目,应当说对改善农村学校硬件条件、促进均衡发展,都有极大的推进作用。但这些工程,内容比较分散,又有交叉重复,而且都是阶段性的,资金分担责任也不尽明确合理,不利于发挥整体长效作用。应整合起来,按照保障机制的办法,统一起来,设定为农村学校标准化暨均衡发展资金,纳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并按照保障机制中已明确的校舍维修改造长效资金中央、省和市县分担比例和办法,确定资金分担比例和办法,由县级政府按照“以县为主”的体制,统筹安排用于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均衡发展。二是明确取消住宿费取消后,各级政府财政应承担的资金比例和办法。建议按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分担比例和办法,明确各级政府财政分担比例和办法。三是对教师工资,应结合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充分考虑各级政府财力情况,分不同地区合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分担比例和办法。同时,完善工资统发制度,给学校一定自主权,建立奖励制度,以教师工作量和所取得的业绩为奖励依据,进行奖励,调动教师积极性。

2.考虑地区办学成本差异,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在保证目前保障水平的基础上,根据目前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现状和建设成本、教师工资水平、学校运转所需公用经费、保证学生最低营养生活费需求等情况,认真测算纳入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经费地区差异,提高各项经费保障标准和水平。二是建立经费保障与价格上涨指数联动机制,保证纳入机制保障的各项经费年度增长幅度明显高于物价上涨指数,做到“三个增长”,为实现《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提供殷实保障。

3.规范政府部门管理行为,切实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理财水平。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权限,建立规范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避免“越位”和“缺位”现象。中央和省级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资金,应由财政和教育部门联合下达,避免市县教育部门因不知情或财政、教育部门沟通不畅出现“被缺位”问题。市县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明确财政、教育部门教育财务管理职能和权限,充分发挥市县财政、教育两个部门的积极性,建立规范有效的部门协调机制,按照规范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专户管理、国库支付等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防止“越位”和“缺位”行为。目前应当重点规范和加强“两上两下”预算管理制度,这是做好其他财务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避免越位、缺位、扯皮现象的有效措施。二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学校财会管理水平。解决目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低、理财水平不高的可行办法,是要切实加强学校财会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为此,应以市县为主,建立学校财会人员暑期培训制度,每一位财会人员每两年至少培训要接受一次市县以上培训,培训时间不应少于1个月。同时,要以市县为单位,组织业务骨干或聘请专家,到学校实地开展财会业务指导工作,并形成制度。三要进一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国家应根据目前财政体制改革和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情况,及时出台和完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经费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评价办法等各项财会管理制度或相关指导意见。地方应根据国家的制度规范,结合实际,制定精细化、可操作的相关管理制度,以规范化、精细化的财会管理制度,提升学校财会管理水平。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班级管理是教育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班级管理得好,就能更好地实现学校教育目标,而班主任是班级的主要管理者,在班级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是联系各科教师,学校、家庭、社会的纽带,这就要求班主任要适应新时代的教育教学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好管理者的作用,为学生创造和谐的班级氛围。因此,本文对提高教育管理中班级管理的有效策略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班级管理;班主任

班级是学校的基层单位,一个班级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校风校貌,还关系到能否充分调动班级学生的思想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挖掘内在潜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使他们成长为适应时代要求的各类人才。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依靠作为班级领导者和组织者的班主任,做出长期的努力和实践,通过切实有效的班级管理,才能为社会孕育出合格人才。

一、诚实守信,以心换心

在师生交往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教师会最先得到学生的尊重。虽然诚信看不见,摸不着,但相处久了,自然会在学生心中形成标准,留下印象。平日里,有的教师在与学生谈话时,总喜欢居高临下面对学生,觉得这样自己就显得高高在上,有威信,殊不知这样的态度最易让学生反感,他们会从心底产生抵触情绪,觉得教师不尊重他们,没有把他们的想法、行为当作一回事,久而久之,会慢慢疏远教师,走向极端。近年来,学生自杀事件在各地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家庭教育的缺失带来的恶果,另一方面就是因为班主任工作不到位所致。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有太多的困惑和不解,加之繁重的学习压力,很容易走向极端,甚至干一些成年人无法预料的事情。所以,在班级管理中,只有热情诚恳,处处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把学生当作朋友,才能赢得学生的信任,使得他们喜欢和教师相处。

二、尊重学生人格,要有宽容之心

爱默生说过:“教育成功的秘密在于尊重学生。”可见,对学生的最高奖励莫过于对他们的尊重、肯定和信任。初中时期也是最易发生情感波动的时期,很多学生易产生叛逆心理,而且自尊心很强,此时教师如果不能妥善地处理师生关系,不尊重学生就很容易使学生受到心理上的伤害,很可能导致其失去自信心、自尊心。所以,班主任在管理班级的时候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和自尊心,要以宽容的心去对待每一个学生。宽容是化解矛盾的一副良药,作为一名班主任要更好地以博大的胸怀对待学生,把尊重、信任、理解留给学生,让学生消除顾虑,解除因犯错误、挨批评而形成的心理压力,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如有的学生犯错后往往情绪激动,甚至认为错不在自己,这个时候如果教师急于批评,态度强硬,就会使事情更加严重,不如等学生冷静后再进行疏导教育,这个时候学生就比较能听进去了,也避免了当众指责带给学生难堪,损伤学生的自尊心,从而使师生产生隔阂。这样效果会更好,也能使学生切实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主动改正。

三、公平公正,不偏不袒

对待学生,必须平等而又民主地对待学生,班主任对全班同学都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不能有优差之别、贫富之别、亲疏之别;更不能歧视任何一个学生,哪怕是有的学生有生理或心理的残疾。面对千差万别的学生,应该看到每个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全面地、辨证地认识学生,不宜过早地给学生下结论。平等地对待学生就是要为学生提供公平的竞争,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尊重每个学生的进步。对于学生而言,他们都希望得到教师的关注,尤其是一些后进生,一般来说,后进生有较重的自卑心理,他们总觉得自己不如别人,但同时又有较强的自尊心,对老师的当面批评或指责,会产生逆反心理和厌烦情绪。所以,当老师初次与差生谈心时,一定要放下架子,否则,会使师生关系陷入僵局。因此,对差生教育时,必须坚持平等原则,使他们时时感到老师可亲、老师可敬。从而缩短师生心理差距,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在教学时班主任要尽量给所有的学生同样的学习机会,让他们感觉到教师是公平的。在课堂提问时,也尽量多提问后进生,并鼓励他们的每一次进步。遇到班级搞活动,更是少不了他们出主意。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每一个学生都觉得自己是班级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人人都有主人翁的姿态。

四、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定期家访

建立家校互相访问制度,班主任与家长应经常保持电话或信件联系,随时反映学生动态,共同教育学生成人成才。举行家长会,主要是向家长汇报学校或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计划,向家长提出教育上的要求,听取家长意见,表扬优秀学生,请家长介绍教育子女的经验,双方互相交换教育意见,等等。还可以设立家长开放日: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到两次家长开放日,家长开放日,家长可以到校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以及教师的教学状况,学校的管理状况。另外,家庭访问是最直观、最有效的联系方法,它不会过时,永远不能为电话联系所取代。因此,如果条件允许,班主任应该家访,深入各个家庭去了解学生的信息,以便更好地配合家长去促进学生的成才。教师与学生家长谈话,应包括学生的各方面,诸如平时生活、兴趣爱好、个性特点、心理情况等,这样才能使双方更准确地了解孩子,增强有的放矢的教育效能。在日常学习中,不要把访问的面局限于那些表现差的学生,否则会在学生和家长中造成一种错觉:班主任来访问了,出问题了。家访的谈话要以肯定成绩为主,在这前提下指出不足之处。在家访过程中,班主任还要虚心听取家长对学校班级的意见,以便随时改进工作。

总之,班级的管理需要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共同努力,班主任要做好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努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世纪人才,树立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与学生共同建立这一个全新的家。

参考文献:

[1] 张云生.论班主任工作的管理艺术[J].职业与教育,2009(1).

[2] 陈宏宝.浅谈如何做好高中班主任工作[J].中学课程辅导,2011(13).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一、引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教育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从国家和整个社会来看,要实现“人才强国”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教育必须得到大力发展。从个人来看,教育是形成人力资本的重要途径,个人对教育的投资所能够获取的最直接收益就是自身收入的增加。依劳动力市场划分理论的观点,雇员受教育程度严重制约着劳动力市场的划分。教育水平高的人,往往占有工资高、待遇好、就业稳定性强、工作条件优越、晋升机会多的职业岗位,处于好的劳动力市场当中;而教育水平低的人,则常常处于差的劳动力市场之中。但随着受教育时间的延长,工作年限会缩短,直接成本和机会成本都会增加。接受教育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资,既有着一般投资都具备的收益性和风险性,也有着一般物质投资或货币投资所不具备特点,即人的客观智力因素和主观能动性对投资收益所起的作用。因此,个人应根据自己的天赋和所处的环境理性地决定教育投资。

作者:甘伦知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心理联络员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一支十分重要的工作队伍。本文试从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联络员在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系统、心理健康普及性教育、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上,探索其发挥作用的有效模式。

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班级心理委员 大学生心理素质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教育实践的需要,高校越来越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把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涵。心理健康教育就是要通过诸多教育手段使学生形成和提高心理技能,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健全和完善人格。既要通过心理健康教育消除大学生在心理方面的障碍。

一、 生活园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社会与学校培养的人才提出全面发展早日成才的要求。目前,大多数学生的心理是健康的,他们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努力向上,积极进取,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适应能力,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大学生的心理状态不良,主要有焦虑症、恐怖症、疑病症、强迫症、神经症、抑郁症和情感危机等6种心理障碍。[1]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的形成期,生理也正迅速变化,处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他们对某些变化感到迷惑不解,难以适应。社会责任的压力、竞争的压力,社会生活节奏不断加快所带来的压力都会致学生的焦虑、不安和心理压力过于沉重,而出现心理上的失调,出现心理障碍。另一方面,校园文化中的消极因素也影响到学生的心理成长。如:学习生活的紧张;是课余生活的单调化;双休日生活的乏味;人际关系的复杂化,也会严重的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此外,学校教育重智育,轻德育、体育和劳动,偏重于智力因素而忽视非智力因素以及被人误解、失恋等都是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因素。当然,学生的个体内部心理因素的影响也是一个方面,它包括心理素质脆弱、个性特征的影响,心理发展中的矛盾影响,人生观的不成熟、不稳定等等。

现在学校德育工作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因为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实践中,往往没有充分遵循和应用心理科学来对照、分析教育对象,没有依据青少年学生年龄阶段及其心理学特征来设计教学内容、形式和方法,因此,德育工作往往脱离青少年学生的实际,效果不是很理想。只有充分认识到努力加强和提高学校的健康教育,并把德育作为不可缺少的内容来抓,才会促进德育工作开展,使思想教育工作卓有成效。

二、 大学生的心理毛病

1、爱贪小便宜

贪小便宜的危害:(1)贪小便宜的人表面看多占了一些东西,但却失去了一个可贵的品质——诚实。贪小便宜的人为了得到一点儿便宜有时要弄虚作假、欺骗别人,这是不诚实的表现。(2)贪了小便宜,也会给别人留下一个爱占小便宜的坏印象,而被人看不起。(3)如果养成爱占小便宜的习惯,在小便宜面前禁不起诱惑,也容易从贪小便宜发展为占大便宜,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在大学生中这样的事例还是很多的。

2、不讲卫生

不讲卫生容易生病,影响人际关系,影响个人和他人情绪,污染宿舍环境。

3、爱慕虚荣

虚荣心产生的原因:(1)不能正确对待自己与别人的优劣条件对比差的人容易产生虚荣心,伴有强烈自尊心的人也容易产生虚荣心。如某学生家庭经济条件特差,每当同学们出去购物和上饭店吃饭时。他就感觉自己特别痛苦。于是他就编造自己父母是个体大老板的谎言,无限度地向父母要钱,当父母无法满足他的要求时,在强烈的虚荣心作用下,有一天他走上了盗窃和抢劫的犯罪道路。(2)过分重视舆论效应的人容易产生虚荣心理。舆论有时能够影响一个人的心理,这是因为舆论即能表扬人也能贬低人。有些人对周围的舆论作用看得很重,希望能够得到舆论的肯定,结果为了获得这种短期效应就不惜弄虚作假或投机取巧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2]

三、 开展生活园区心理健康教育

1、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宿舍”系列活动

邀请心理咨询中心的朋辈辅导员为同学们全面、系统地介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安排,并让同学们在活动中放飞烦恼,重新体验童真、童趣,体验轻松和快乐;在生活中做身心健康的有志青年,在学业上做积极进取、勇于追求的大学生。

2、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可以给每个班级和每间宿舍分别增设一名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联络员,为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作用,确保他们具有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邀请校内外心理学专家对全校所有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联络员进行系統培训和团体辅导。开辟宿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属宣传区域

在宿舍楼公告栏定期张贴系列心理宣传漫画、图片、文字等等。每个宿舍的门后面张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贴纸。

四、 丰富生活园区文化生活,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

1、组建大学生心理协会,提高自我心理健康教育

为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特点和优势,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建立心理教育网站,设有心理教育快讯、心理知识、心理小测验、咨询信箱、心理咨询预约频道等栏目。同时,心理咨询中心要积极组建大学生心理协会,要充分依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由心理协会来负责心理教育网站的日常维护与运作。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2、发挥心理咨询中心的作用

心理咨询中心要认真指导心理协会组织开展学生活动,要以学生课余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办讲座、讨论交流和文体活动等形式对每一届心理协会的干部进行培训和吸收新成员,鼓励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护航员加入心理协会,以进一步提高心协干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

参考文献:

[1]马建青《心理卫生与心理咨询论丛》2004年7月

[2]唐宏《大学生心理》 《高职高教研究》2011年5月

作者简介:段青(1983.12-),女,汉族,河北保定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学生管理等方向的研究;贾秀敏(1976.2-),女,汉族,河北张家口人,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教师,主要从事高校党建、学生管理方向的研究。

义务教育投资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近年来,随着教材市场的开放,各类教材更是“削尖脑袋往里钻”,极力争夺着教材用书这块“御用领地”。然而,在我国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以及法律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选择和使用中,来自市场竞争机制以及著作权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愈发凸显。

“一纲多本”引发行业变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教材编写一直实行集中统一体制,即由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教委(如今的教育部)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的人民教育出版社(以下简称人教社)组织编写、出版教材,由教育部审定教材,然后供全国中小学使用。这种编审合一的编写体制,前后持续三十几年。三十几年里,人教社先后编写、出版了7套中小学教材。

1985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我国中小学教科书编审出版制度有了重大变化,实行了审查审定制,教材的编写,采取“一纲多本”的原则和方法,这是对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改革措施。《条例》规定,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负责教材审定工作,该委员会是审定全国中小学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常设机构。1986年,在国家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同一年,国家教委决定改革中小学教材编审合一的编写体制,把教材编写与审定分开,并开始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教材多样化。从此,我国中小学教科书的编写体制走向审定制。随着教科书 “审定制”的施行,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省市开始组织本省市中小学教材的编写,“一纲多本”的格局开始显现。

2001年6月,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颁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正式拉开序幕。

从这一年起,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开始在全国38个实验区试行。此次课程教材改格,从制订“新课标”计划起,教育部就引入了竞争机制。促使从事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建设和出版的单位数量急剧增加。2001年秋季新教材实验之初,就有13家出版社获得申报、立项、批准,出版了几十种新教材,以后逐年不断有新的出版社、新的品种立项研发、审查通过。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80余家出版社出版近千种教材。各个出版社在教材市场的竞争可见一斑。

义务教育教材的改革与发展经过了几十年,特别是近20年国家经济飞速发展,教育理念和教育市场逐渐实现了多元化市场竞争格局:教材投教材编审体制“统编”教材到“课程教材改革”,再到“新课程标准实验教材”;教材出版社从行政事业单位转化为法律意义上的企业,成为必须面对竞争的市场主体;教材投资主体由国家单一投资到企业(出版社)自主投资的多元主体;市场从国家垄断到竞争市场,教材的创作、研发由出版社委托完成或组织完成。

时代的发展把出版社推向了市场,激烈的竞争使各个出版社面临空前的生存压力。而市场经济中,出版企业赢得竞争的不二选择就是著作权。近年来,包括教材出版社在内的整个出版行业都把著作权的获取,保护,许可转让等知识产权事务视为构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出版社特别是教材出版社发起的或涉及其中的版权纠纷层出不穷,而由于中小学教材具有社会属性,很多有关教材的版权纠纷甚至已经成为社会层面广泛关注的热点。

教材能否享有著作权

回顾历史,有关教材是否还应属于公有领域,是否具有独创性,进而判断教材能否享有著作权的争论时有发生。

针对教材是否还会因其公共性质而不享有著作权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所长钟启泉教授道出了当下学界的主要观点,他表示:“由于教材出版利润的垄断性和国家性投资均已淡出,新教材的权属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即新教材已退出公有领域,演变为由主体单位所有,而不再像20年前单属于国家。市场投资主体的转变确定了收益的归属,也使得新教材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成为可能。”

人教社版权部张晓霞主任坚定地支持钟启泉教授的观点,她表示,“教材单一化之时,人教社教材毫无争议地被纳入公有领域,各出版社与之配套编写的教辅图书也因此未曾涉及过侵权问题。新课标教材改革后,各教材出版社自主投资完成教材的创作、研发,通过参与出版招标获得市场许可。”

针对教材是否会因为缺乏独创性而不享有著作权的争议主要源于历史局限性,有关行政单位、社会人士或部分专家在不同历史阶段对教材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认知上有所差异。

而张晓霞主任在谈到教材独创性问题时表示:“中小学教材是根据一定学科的任务,编选和组织具有一定范围和深度的知识和技能的体系。教材作为课堂教学的核心材料,其选编有严格的原则性。首先,要以一定的教育目的为宗旨,其次,以一定的教育理论特别是课程理论为指导,编写中还要注重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结合,正确处理材料和观点的关系,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合理确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教科书的编写必须投入选编者独创性的智力劳动,因此,教材是一种重要的作品形式。”

教育部于2001年6月7日颁发的《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中小学教材送审的条件,其中关于送审报告的表述有:送审报告应当包括教材编写指导思想、原则、教材体系结构,教材特色和使用范围。

“尽管《办法》中并没有强调或关注教材是否为作品,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考察,教材送审报告的内容恰如其分地体现了中小学教材必须具有独创性的要求,各版本教材不同的体系结构和特色就是其独创性的最好印证。中小学教材作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毫无疑问的。”张晓霞主任认为。

综合上述观点,张晓霞主任总结道:“新课程标准的中小学教材完全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构成要件,具有著作权。从新课程标准的中小学教材本身的属性看,它涉及文学、艺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诸多方面,有的新教材是原创作品,有的是汇编作品,有的是演绎作品,有的是文字作品,有的是艺术作品,还有的是图册。既然是确定无疑的作品,则享有著作权。”

教材著作权权属如何划分

在明确教材能享有著作权之后,则需要进一步明确教材著作权的权属如何划分。与一般出版物相比,教材具有自身的特点,如政府参与较多,作者的独创性较低,教材的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都由国家承担,作者多是基于委托或职务而进行创作等等。这就导致作者、出版社、教育行政单位在著作权归属方面产生复杂局面。

张晓霞主任表示,“教材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定具备相当的公益性,在《义务教育法》中第38条至41条中的相关规定中均有体现。另外,全国很多省市自治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进行政府采购,免费提供给学生使用,这也是公益性的体现。但目前教材的编写、出版还是出版社自己全资投入的,国家没有财政拨款。所以说,教材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具备一定的公益性,但教材出版是在国家行政行为严格指导下的商业行为。”

关于教材的著作权究竟应该归出版社还是归编写者所有这一问题,张晓霞主任认为,“如果该作品系自然人个人独立创作,则著作权归创作者个人所有;如果该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依法享有该教材作品的著作权。”

在介绍人教版教材权属如何约定时,张晓霞主任表示,“人教版教材属于典型的法人作品,由人教社主持,代表人教社的意志创作,并由人教社承担责任。人教社与其员工通过聘任合同确认教材的著作权属于人教社,与外聘编者、插图作者等通过委托编写或委托创作合同确认其所参与的教材的著作权属于人教社。从而,人教社在法律上享有人教版教材的著作权。”

在我国现阶段,由于教材作品的编写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且由于教材内容具有外在制约性以及规范性的特点,教材作品尤其是中小学教材的编写如果没有一个机构统筹协调,审查把关,单靠个人的力量,很难编写出高质量的教材。因此,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特别在基础教育教材中,教材作品依法被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归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在教材作品被视为法人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时,其中具体承担编写任务的自然人即编写执笔人虽然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但仍然可以基于自己的创造性劳务,在法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

当然,上述观点只是针对教材著作权归于出版社还是编写者进行的讨论。同时,也有人认为教材应区分它究竟是合作作品、职务作品、汇编作品还是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参与创作的作品等,并按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分别确定其著作权归属。

教材版权纠纷引发行业危机

教材实现多元化竞争后,与之配套或辅助教学的各种教辅图书市场也异常活跃,随之而来的教材与教辅图书的著作权侵权法律纠纷也在明显增多。同时,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非法网络销售教学辅导视频、音频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网络亦成为侵权纠纷的多发地带。

不可否认,我国实施“一纲多本”教材政策之后出现了如下一些乱象:教材克隆现象严重、教材评价制度缺失、教材市场机制混乱等。然而,造成上述乱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教材克隆现象严重和教材评价制度缺失问题的出现,显示出我国的教材开发专业队伍及其专业素养准备不足。即便如今是倡导“一纲多本”政策,编写出来的教材依然是多有雷同、少有特色。这不过是形式上的“一纲多本”,实质上仍然是“一纲一本”。

而教材市场机制混乱的问题,牵涉到教材编辑出版“准入制度”的强化,以及教材市场机制与体制的整顿。关键的是,如何健全教材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制度,如何以法律规范出版社的宣传、促销行为等等,警惕市场经济条件下教材生产的“虚假的繁荣”与“真实的衰败”。

教材与教辅的版权博弈

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转制带来的生存压力,教材出版机构已经不满足于教材日渐微弱的利润,而把眼光盯到了教辅图书这块“大蛋糕”上。因此,未获得教材出版社授权而出版同步教辅的机构则成为了教材出版社的“眼中钉”。从配套教辅图书那收取版权许可费用或是直接编辑出版同步教辅产品,已是很多传统教材出版社用以增加收入的主要方法,教材与教辅的版权博弈就此开始。而博弈集中现在教材出版社与教辅出版方之间频发的侵权与维权诉讼。对此现象,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认为:“著作权法本质上是一部财产法。著作权制度的重要价值在于使用和交换,而不在于侵权和维权。如果一个市场主要靠侵权和维权来挣钱的话,那么这个市场一定是有问题的,这个制度一定是被曲解的。”

吴伟光认为,著作权保护的是作品,自己创造的东西就是作品,有独创性、有思想表达的就是作品。教辅是典型的文字作品,如果是自己创造的,本身可以有著作权。但自己的创造也会用到别人的东西,就像教辅一定会用到教材的内容。用别人的东西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合理使用,属于正当不违法,我国的《著作权法》里规定了12项合理使用内容,譬如正当引用、正当介绍等,这些不需要取得许可或授权。第二种是不合法使用,需要取得别人的授权。但有些情况下,即使作品中有侵权情况的出现,例如教辅有一章或几章的内容用了别人的东西,没有支付使用费,构成了侵权,只需要对侵权的内容进行解决,并不影响整个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性。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研究员黄贤涛,北京律师杨安进、李伟民均认为,利益的博弈没有问题,但要在法律的框架中进行,不要成为不正当竞争的手段,更不要把整个行业带入不正当竞争的泥潭。

教材付酬将“有章可循”

教材可以享有著作权,但权利的行使不得侵犯其收录的作品内容的著作权。每当出现有关文章作者与教材出版社之间发生的著作权侵权及作者追讨报酬的案子,都会成为社会热点,这也成为亟待解决的行业问题。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在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教材适用“法定许可”,可先适用后付酬,但其付酬标准却迟迟没有出台,因此也引发广大著作权人的不满。

实际上,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后,国家版权局在2002年曾起草“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当时制定的稿费标准是每千字100元。但因部分出版社以“教材应该有公益性质”为由联合抵制,这一标准最终“胎死腹中”。

2013年年初,国家版权局起草了《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据悉,目前最后稿已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务会上通过,并将在近期会向社会公布。据悉,《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中将对作者的权益实施具体的保护,并详细规定包括教科书的范围、作品指哪些作品、作品的字数标准不同稿酬如何定等,也包括图片作品和音乐作品的付酬标准。而根据本次起草的规定,“找不到作者”这样的说法将再也不能成立。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评价说,“此次《教科书使用作品支付报酬办法》要落到实处,最重要的是要确保作者的知情权,如果连自己的作品选进了教材都不知道,那就更别说去向出版社主张自己的获酬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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