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

2023-09-21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盈、处理固定资産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産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産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爲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爲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啓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2篇

一、借支范围:出差借款、其他临时借款。

二、借支流程:

1.借款人根据预计出差天数按规定填写《借款单》,证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借款人签字。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支借款项。

三、销账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出差返回后5天内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报账凭据:发票、车票、收据、其他相关票据。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填制凭证财务主管复审财务经理批准办理销账。借款销帐时应以费用报销单为依据,据实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上次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款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四、费用报账范围:差旅费、办公用品、公司车辆油费、过路费、车辆保养费、购买

原材料辅料及固定资产。

五、费用报账凭据:

1.差旅费:差旅费报销单、发票、车票、其他相关票据。

2.办公用品:费用报销单、发票、收据、入库单。

3.油费、过路费及车辆保养费:费用报销单、发票

4.原材料、辅料:费用报销单、采购合同与报价单(初次采购)、发票、其他相关票据

5.固定资产:申购单、采购报价单、采购合同、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机修验收填制)

六、费用报账流程: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3篇

适用于除报销外的一切付款。

二、流程:

应付款项:

(1)经办人需要填制《付款申请书》并签字,将《付款申请书》与相关发票、入库单等原始凭证交给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根据业务状况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还给经办人;

(3)经办人将部门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交给财务经理,财务经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还给经办人;

(4)经办人将财务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书》交给总经理,总经理审核通过并签字后交给经办人;

(5)经办人将总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书》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付款,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并在财务系统中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备注:有着急需要付款的而总经理不在办公室的情况,经办人需要电话给总经理请批,财务人员付款前需要电话给总经理再次确认,事后向总经理补办签字手续)

预付款项:

(1)经办人需要填制《付款申请书》并签字,将《付款申请书》与合同交给部门经理审核; (2)部门经理根据业务状况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还给经办人;

(3)经办人将部门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单》交给财务经理,财务经理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还给经办人;

(4)经办人将财务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书》交给总经理,总经理审核通过并签字后交给经办人;

(5)经办人将总经理审批过的《付款申请书》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付款,在《付款申请书》上签字确认,并在财务系统中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备注:有着急需要付款的而总经理不在办公室的情况,经办人需要电话给总经理请批,财务人员付款前需要电话给总经理再次确认,事后向总经理补办签字手续)

三、报销时间

财务一般安排在每周的周三和周五付款,请经办人提前准备好签字确认的《付款申请书》。

本付款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全体人员共同遵守,如有不懂之处可向财务部咨询。

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部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4篇

(适用于副总、分公司经理、部长)

为了保证记账凭证的及时传递,保证总公司汇总数据及时与准确,保证费用开支、款项支付合理地进行,使分公司经理(以下如非特别说明,均指分公司经理、超市店长及采购部长)对采购付款、费用报销、财务调账等进行有效的监控,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财务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条款,特对分公司经理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及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规范:

一、 哪些记账凭证、原始单据需要分公司经理签字?

(一) 营业外收入:分公司经理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审核,其中涉及到盘盈盘亏的,在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也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二) 支票换现金: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三) 库存成本结转: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四) 内部应收、应付转条:记账凭证上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五) 应付账款:分公司经理须在付款单上签字审核。如有调账或少付款的,须在其它应付单上签字,同时也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字、审核。一进一出的商品须由分公司经理在入库单上签字审核进价、卖价,而后在付款单上签字,审核(超过5天报账的,报财务部批准)。

(六) 预收账款:在还预收账款时,预收条上必须有经手人、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核。当天支票返现金的,须有分公司经理或业务经理在预收条上审核、签字。

(七) 预付账款:分公司经理须在预付条上签字、审核。冲预付账款也要在付款单上签字审核。

(八) 其它应收款:记账凭证下所附借款单上必须有总经理签字和分公司经理签字方可。分公司经理的签字意味着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九) 其它应付款:在其它应付单上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十) 短期借款:必须有总经理签字审核及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核。

(十一) 经营费用:公司经理要逐笔在原始票据上签字,而后在付款凭证上签字审核。(3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特批费用等须有总公司批复)。

(十二) 所有涉及调账的、凭证回冲的、费用回冲的必须有分公司经理签字。

二、 分公司经理签字时需注意些什么?

(一) 分公司经理签字时不应签在凭证、单据的左上角,以免装订时被遮盖;

(二) 分公司经理签字时对相关事项不清楚的,应立即找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

(三) 分公司经理对记账凭证签字的目的是对本分公司财务收支情况有个全面的认识,同时签字代 1

表本人对该财务行为是同意的。因此要特别关注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存在潜在隐患等,必要时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建议。

三、 其它事项:

(一) 会计主管将装订好的记账凭证复核后,应及时交分公司经理签字审核;

(二) 分公司经理签完字以后,会计主管需对经理签字是否有遗漏进行检查,并在记账凭证封底内

右下侧签字;

(三) 分公司经理除了因请假回家、去外地出差或总公司特批等情况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记账

凭证进行签字;

(四) 分公司经理到审计室进行补签字的,需凭出差单或请假条(复印件),方可允许补签;补签字

如有遗漏的,会计主管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5篇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资产质量,提升企业经营质量,根据《集团公司省力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II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1 2 引用标准 .............................................................................................................................................. 1 3 财务稽核工作内容 .............................................................................................................................. 1 4 岗位设置和职责 .................................................................................................................................. 2 5 稽核工作程序 ...................................................................................................................................... 2 6 被稽核单位的责任与权利 .................................................................................................................. 4 7 稽核工作报告 ...................................................................................................................................... 4

III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本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 2 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2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2.3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财务稽核工作内容

3.1 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全公司年稽核计划的拟定和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对公司总部本部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稽核。各分、子公司根据公司总部财务稽核管理办法和实际需要开展本单位财务稽核工作。

3.2 财务稽核工作分为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日常稽核是由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指常规性、定期性的财务稽核;专项稽核指由上级单位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的财务稽核。 3.3 财务稽核的内容包括:

3.3.1国家财经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 3.3.3各单位的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和经营效益; 3.3.4各单位经济活动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3.3.5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核算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 3.3.6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3.7基本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1 3.3.8其他专项财务事项。 4 岗位设置和职责

4.1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设置财务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具有财会、审计等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流程,熟悉并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公正、忠于职守。 4.2财务稽核岗位主要职责:

4.2.1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规章制度; 4.2.2制定财务稽核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2.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 4.2.4负责日常稽核工作文档管理工作;

4.2.5总结分析本单位稽核工作情况,撰写本单位稽核工作报告,根据稽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书,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4.2.6督办内、外检查机关或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5 稽核工作程序

5.1实施稽核必须提前向被稽核单位发出书面稽核通知,明确稽核目的、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和稽核方式。被稽核单位必须按稽核通知的要求准备资料。

5.2开展稽核工作必须2人及以上人参加。

5.3稽核方式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现场稽核指稽核人直接进入被稽核单位开展工作;非现场稽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网上稽核,即通过网络调阅被稽核单位的有关资料;二是由被稽核单位报送

2 有关资料。 5.4稽核实施程序

5.4.1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情况介绍,审阅被稽核单位的自查报告; 5.4.2调阅有关资料,查阅有关凭证、帐表、合同及以往审计报告等; 5.4.3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稽核出来的问题予以定性,撰写稽核报告初稿; 5.4.4与被稽核单位就稽核报告初稿交换意见;

5.4.5稽核人员根据双方沟通意见,修改稽核报告初稿。如果双方对某些问题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在稽核报告中单独反映分歧事项以及意见分歧具体情况,稽核报告经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向公司总部财务主管领导报告;

5.4.6根据公司财务主管领导对稽核报告的批示,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并以“财务稽核意见书”的形式送达被稽核单位,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5.5稽核报告必须在稽核工作完成后的10日内报出。 5.6稽核报告应包括内容: 5.6.1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5.6.2稽核工作内容和稽核依据; 5.6.3稽核发现的问题; 5.6.4整改意见;

5.6.5针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被稽核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方面的建议。

5.7稽核人员对稽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建立稽核档案,做到案

3 结卷成,归档管理。稽核档案按稽核项目和被稽核单位分类归档管理。稽核档案应包括被稽核单位整改情况。稽核档案应在向被稽核单位下发“财务稽核意见书”即日起45日内完成。 6 被稽核单位的责任与权利

6.1被稽核单位应积极配合稽核工作,如实向稽核人员介绍本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供稽核所需有关资料。

6.2被稽核单位必须指定专人配合稽核工作。如实答复、认真解释稽核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6.3被稽核单位若对稽核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有不同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稽核人员或派出稽核人员的财务部门提出意见和依据。

6.4被稽核单位收到“财务稽核意见书”后,应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告派出稽核人员的财务部门;属于同一单位内部的稽核,被稽核部门应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财务部门。 7 稽核工作报告

7.1各单位应于每年以正式文件上报本单位当年稽核工作报告。 7.2本单位本年度稽核工作主要内容;

7.2.1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和改进情况;

7.2.2本年度内、外部检查机关或部门查出的问题及相应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7.2.3稽核人员情况。

7.2.4下年度财务稽核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8 附则

4 8.1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

8.2 本办法与本公司在此之前下发的其他财务管理制度有不符之处,按照本办法执行。

8.3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范文第6篇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企业提高资产质量,提升企业经营质量,根据《集团公司省力公司财务稽核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II

目 录

1 适用范围 .............................................................................................................................................. 1 2 引用标准 .............................................................................................................................................. 1 3 财务稽核工作内容 .............................................................................................................................. 1 4 岗位设置和职责 .................................................................................................................................. 2 5 稽核工作程序 ...................................................................................................................................... 2 6 被稽核单位的责任与权利 .................................................................................................................. 4 7 稽核工作报告 ...................................................................................................................................... 4

III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本部、各分、子公司财务部门。 2 引用标准

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2 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2.3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 财务稽核工作内容

3.1 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全公司年稽核计划的拟定和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对公司总部本部和各分、子公司的财务工作进行稽核。各分、子公司根据公司总部财务稽核管理办法和实际需要开展本单位财务稽核工作。

3.2 财务稽核工作分为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日常稽核是由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指常规性、定期性的财务稽核;专项稽核指由上级单位组织实施的,有针对性的财务稽核。 3.3 财务稽核的内容包括:

3.3.1国家财经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 3.3.3各单位的资产管理、运营情况和经营效益; 3.3.4各单位经济活动基础资料的真实性;

3.3.5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核算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 3.3.6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 3.3.7基本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1 3.3.8其他专项财务事项。 4 岗位设置和职责

4.1公司总部和分、子公司设置财务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并具有财会、审计等方面的综合专业知识,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管理流程,熟悉并能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坚持原则、廉洁公正、忠于职守。 4.2财务稽核岗位主要职责:

4.2.1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规章制度; 4.2.2制定财务稽核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2.3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稽核工作; 4.2.4负责日常稽核工作文档管理工作;

4.2.5总结分析本单位稽核工作情况,撰写本单位稽核工作报告,根据稽核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管理建议书,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4.2.6督办内、外检查机关或部门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5 稽核工作程序

5.1实施稽核必须提前向被稽核单位发出书面稽核通知,明确稽核目的、时间、范围、内容、要求和稽核方式。被稽核单位必须按稽核通知的要求准备资料。

5.2开展稽核工作必须2人及以上人参加。

5.3稽核方式可采用现场和非现场两种方式进行。现场稽核指稽核人直接进入被稽核单位开展工作;非现场稽核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网上稽核,即通过网络调阅被稽核单位的有关资料;二是由被稽核单位报送

2 有关资料。 5.4稽核实施程序

5.4.1听取被稽核单位有关情况介绍,审阅被稽核单位的自查报告; 5.4.2调阅有关资料,查阅有关凭证、帐表、合同及以往审计报告等; 5.4.3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并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对稽核出来的问题予以定性,撰写稽核报告初稿; 5.4.4与被稽核单位就稽核报告初稿交换意见;

5.4.5稽核人员根据双方沟通意见,修改稽核报告初稿。如果双方对某些问题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在稽核报告中单独反映分歧事项以及意见分歧具体情况,稽核报告经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向公司总部财务主管领导报告;

5.4.6根据公司财务主管领导对稽核报告的批示,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并以“财务稽核意见书”的形式送达被稽核单位,同时抄送有关部门。 5.5稽核报告必须在稽核工作完成后的10日内报出。 5.6稽核报告应包括内容: 5.6.1被稽核单位的基本情况; 5.6.2稽核工作内容和稽核依据; 5.6.3稽核发现的问题; 5.6.4整改意见;

5.6.5针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被稽核单位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范经营风险方面的建议。

5.7稽核人员对稽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建立稽核档案,做到案

3 结卷成,归档管理。稽核档案按稽核项目和被稽核单位分类归档管理。稽核档案应包括被稽核单位整改情况。稽核档案应在向被稽核单位下发“财务稽核意见书”即日起45日内完成。 6 被稽核单位的责任与权利

6.1被稽核单位应积极配合稽核工作,如实向稽核人员介绍本单位的有关情况,提供稽核所需有关资料。

6.2被稽核单位必须指定专人配合稽核工作。如实答复、认真解释稽核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6.3被稽核单位若对稽核报告中反映的情况有不同意见,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稽核人员或派出稽核人员的财务部门提出意见和依据。

6.4被稽核单位收到“财务稽核意见书”后,应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告派出稽核人员的财务部门;属于同一单位内部的稽核,被稽核部门应在1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本单位财务部门。 7 稽核工作报告

7.1各单位应于每年以正式文件上报本单位当年稽核工作报告。 7.2本单位本年度稽核工作主要内容;

7.2.1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和改进情况;

7.2.2本年度内、外部检查机关或部门查出的问题及相应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7.2.3稽核人员情况。

7.2.4下年度财务稽核工作的计划和建议。 8 附则

4 8.1 本办法解释权归属公司总部计划财务部。

8.2 本办法与本公司在此之前下发的其他财务管理制度有不符之处,按照本办法执行。

8.3 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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