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

2024-04-14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各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多项联动机制,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使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随着我省经济体制的深刻改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凸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些矛盾纠纷主要是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人民内部矛盾,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实践证明,调解工作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有效的途径。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客观需要,是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调解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功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有利于减少群众过高诉求,节约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成本。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健全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协调、夯实基础,着力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七次党代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京到省上访事件的产生,努力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提高;实现民转刑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优势,建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调解意识,把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体现在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不以公共权力压制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坚持依法调解与以情以理调解相结合的原则。调解矛盾纠纷,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调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当事人形成正确、理性的解决纠纷观念,用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自觉消除隔阂、达成和解。

——坚持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积极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解决利益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有效调解化除矛盾纠纷。

三、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措施

(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1.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接待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向其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人民法院认为宜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或介绍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依职权直接委托调解。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未果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纠纷,也应当及时将案件转移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诉前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并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支付令条件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在调解组织的参与下共同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时根据案情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对于民事或经济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庭审前或审理中,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调解,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调解组织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依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并且对主要事实没有异议,被害人愿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结案,并将调解结果送达被委托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或者起诉后从轻、减轻判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宽处理并适用速裁程序。如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依照刑事诉讼程序依法处理。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人民法院要积极审查做出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做出司法确认的调解协书,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需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联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3.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进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家事纠纷、商事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专职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具有专业身份的人民调解员可介入特殊、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应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建立定员、定点、定期联系制度,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扎根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提高诉讼调解效率。根据需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可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到人民法院或法庭立案调解室参与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受阻,需要人民调解组织协助的,人民调解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

(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的,公安机关接警后经审查认为属于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或介绍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与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将纠纷移交乡镇(街道)司法所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对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可委托人民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可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认为可以调解处理,且当事人双方表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委托调解书,委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将调解情况反馈被委托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履行完毕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公安派出所与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各留档一份。根据需要,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可在派出所内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介入公安机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可参照此项执行。

3.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切实使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三)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衔接联动

1.引导分流。对信访人反映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向信访人释明人民调解的优势,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2.对接移送。信访部门认为可以移送调解的,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出具移送函,与信访事项相关材料一并移送信访事项纠纷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移送的信访事项审查后决定受理的,反馈信访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法定的处理途径,并将相关材料退回信访人,也可将相关材料退回信访部门。

3.依法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引导信访事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4.结果反馈。调解结束后,人民调解组织应及时将调处结果反馈信访部门,并由信访部门作信访结案处理。已作结案处理的,信访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信访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移交有关调解组织导入调解案件反悔处理程序处理。

四、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纳入党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实际,适时召开,研究有关“三调联动”工作重大事项,梳理“三调联动”工作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二)排查预警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及时收集线索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的上访苗头隐患,要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信访等矛盾纠纷,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互相通报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调解或审理终结后,要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通报调解该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调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五、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三调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三调联动”化解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和《意见》精神,制定“三调联动”具体实施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督办、协调作用,有效整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访等部门力量,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调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协同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

(二)落实“三调联动”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三调联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因调解工作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三调联动”经费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三调联动”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各部门财政预算,认真落实解决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康有序运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总结“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三调联动”工作中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对调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关于“三调联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简称“三调联动”)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大调解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乡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同志临时兼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一)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二)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一般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一)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二)抓好各村、各单位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

(三)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四)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派出所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派出所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在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出所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

3.对于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发挥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共同调处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使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早化解、防激化。

(二)乡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流程

1.受理纠纷。案件受理来源:接待来信来电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中掌握到的、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移交的、各级负责同志和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

2.合理分流。涉及土地、宅基地等权属、由国土、民政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工商户之间的纠纷,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由司法所为主,派出所、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国家建设的因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由大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

3.确定调解方案。一般案件由大调解中心值班人员报请大调解中心,提出拟办意见后,由主任直接组织或安排调解人员调处。重大案件由大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报请乡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调处方案。

4.限期调处。按照确定的调解方案调处矛盾纠纷,小矛盾纠纷当日接案当日调处完毕,一般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于调解三次以上仍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

(三)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由大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按照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流程办理,如果条件允许,可在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员担任工件人员,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

乡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

(二)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以乡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为主,会同司法、信访、派出所等部门,每季度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上报。

2.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今年,市社会建设办公室、市社会建设研究会积极响应基层在社会建设方面的创新做法,在各区县选择了若干社会建设项目,通过市区联动合作,推动这些项目更好更快发展。同时,为加强对市区联动项目的指导,提升联动项目运行水平,市社建办、市社会建设研究会为每个项目配备了指导专家。

6月6日,“2013年社会建设市区联动项目专家指导对接会”召开,来自市社科院、市法治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科研结构和高校的8位专家教授与市社建办签约,与项目主办单位对接,联动项目专家指导工作正式启动。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各地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了“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交调对接”等多项联动机制,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使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随着我省经济体制的深刻改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各种矛盾纠纷凸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些矛盾纠纷主要是因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人民内部矛盾,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实践证明,调解工作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最有效的途径。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客观需要,是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调解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功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有利于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有利于减少群众过高诉求,节约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成本。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健全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协调、夯实基础,着力建立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七次党代会以及中央和省委历次会议精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领导有力、各负其责、工作协调、运转高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集体赴京到省上访事件的产生,努力实现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率提高;实现民转刑案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优势,建立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既有分工又有配合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调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调解意识,把调解优先原则更好地体现在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方面要引导当事人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不以公共权力压制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诉讼权利,不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和调解结果。

——坚持依法调解与以情以理调解相结合的原则。调解矛盾纠纷,必须在国家法律框架内,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调解。同时在调解过程中,要教育引导当事人形成正确、理性的解决纠纷观念,用社会主义道德观、价值观和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身的行为,自觉消除隔阂、达成和解。

——坚持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积极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在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解决利益诉求,实现案结事了,有效调解化除矛盾纠纷。

三、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措施

(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1.诉前告知人民调解。人民法院在接待当事人申请立案时,向其宣传人民调解的优势、特点。对未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且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人民法院认为宜由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告知或介绍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依职权直接委托调解。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调解未果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纠纷,也应当及时将案件转移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诉前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并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支付令条件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2.诉中委托人民调解。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也可在调解组织的参与下共同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调解时根据案情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对于民事或经济案件,人民法院在立案后庭审前或审理中,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将案件委托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及时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调解,调解期限不计入审限。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由调解组织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依此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对于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悔罪,并且对主要事实没有异议,被害人愿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达成刑事和解的,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前提下,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调解结案,并将调解结果送达被委托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经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予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或者起诉后从轻、减轻判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宽处理并适用速裁程序。如双方未达成协议,则依照刑事诉讼程序依法处理。诉中委托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人民法院要积极审查做出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审查并做出司法确认的调解协书,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具有给付内容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需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可联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调解工作。

3.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推进医疗纠纷、旅游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物业纠纷、家事纠纷、商事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专职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具有专业身份的人民调解员可介入特殊、疑难、复杂案件的调解。基层人民法院应发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作用,建立定员、定点、定期联系制度,对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扎根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积极协助人民法院提高诉讼调解效率。根据需要,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可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到人民法院或法庭立案调解室参与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受阻,需要人民调解组织协助的,人民调解组织应积极支持配合。

(二)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联动

1.公安机关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纠纷的,公安机关接警后经审查认为属于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或介绍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公安机关认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公安机关接警后应与当事人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或人民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将纠纷移交乡镇(街道)司法所或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2.对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可委托人民调解。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情节较轻的治安案件,可能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认为可以调解处理,且当事人双方表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委托调解书,委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有关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将调解情况反馈被委托的司法所和公安派出所。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有关人民调解组织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履行完毕的人民调解协议书由公安派出所与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各留档一份。根据需要,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可在派出所内共同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联合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介入公安机关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可参照此项执行。

3.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由司法所牵头,组织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切实使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

(三)人民调解与信访调解衔接联动

1.引导分流。对信访人反映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向信访人释明人民调解的优势,引导信访人选择人民调解化解纠纷。

2.对接移送。信访部门认为可以移送调解的,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出具移送函,与信访事项相关材料一并移送信访事项纠纷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对移送的信访事项审查后决定受理的,反馈信访部门;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法定的处理途径,并将相关材料退回信访人,也可将相关材料退回信访部门。

3.依法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引导信访事项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

4.结果反馈。调解结束后,人民调解组织应及时将调处结果反馈信访部门,并由信访部门作信访结案处理。已作结案处理的,信访人就同一事项再次信访的,信访事项由信访部门移交有关调解组织导入调解案件反悔处理程序处理。

四、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三调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纳入党委政法委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实际,适时召开,研究有关“三调联动”工作重大事项,梳理“三调联动”工作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分析矛盾纠纷特点走势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应对措施。

(二)排查预警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开展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及时收集线索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排查出的上访苗头隐患,要分类梳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信访等矛盾纠纷,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及时互相通报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及调解工作情况。对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调解或审理终结后,要将生效的法律文书通报调解该纠纷的人民调解组织,并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对调解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五、加强“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对“三调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法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信访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三调联动”化解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和《意见》精神,制定“三调联动”具体实施意见。各地要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的领导、督办、协调作用,有效整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信访等部门力量,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调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协同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

(二)落实“三调联动”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将“三调联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积极推动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因调解工作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因排查调解不力而导致矛盾激化,诱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三调联动”经费保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和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司发〔2018〕2号)精神,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将“三调联动”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各部门财政预算,认真落实解决基层调解组织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确保“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健康有序运行。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积极总结“三调联动”工作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三调联动”工作中先进典型和经验成果,对调解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关于“三调联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简称“三调联动”)职能,充分发挥三大调解手段在建设“平安”、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大调解中心牵头协调,司法行政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新格局,坚持依法调解与以德调解、引导调解与当事人自愿调解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机制,强化调解职能,提高调解公信度和权威性,使人民群众将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为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

乡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同志临时兼任,成员由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目标要求

(一)民转刑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信访事件呈下降趋势。

(二)民调成功率、民事诉讼调解率、行政信访案件调解率提高。

(三)一般纠纷不出社,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职责

(一)落实上级“三调联动”工作规划。

(二)抓好各村、各单位单位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设,抓好力量配备。

(三)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月)排查制度,认真做好来信来电接待工作。

(四)及时向乡党委、政府和上级调解领导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五、工作流程

(一)乡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1.派出所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当事人寻求派出所帮助解决纠纷,接警人员经审查认为不够治安处罚或不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应主动告知或建议当事人由其所在地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对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民事损害赔偿事项,也可以告知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当事人接受建议的,派出所接警人员应与所在村(居)调解委员会取得联系,出具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将纠纷交由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2.在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派出所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后,将经审查不够治安处罚的民间纠纷,或治安纠纷中的民事纠纷事项出具矛盾纠纷移交人民调解书,移交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处理。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室依照人民调解有关法律、法规主持调解,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确认盖章后生效。

3.对于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实行派出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调解。发挥派出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和乡村人民调解组织深入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共同调处复杂、疑难社会矛盾纠纷,切实使辖区的社会矛盾纠纷早化解、防激化。

(二)乡人民调解与其他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流程

1.受理纠纷。案件受理来源:接待来信来电案件、矛盾纠纷排查中掌握到的、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移交的、各级负责同志和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

2.合理分流。涉及土地、宅基地等权属、由国土、民政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工商户之间的纠纷,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婚姻、家庭、邻里等纠纷,由司法所为主,派出所、民政、妇联等部门共同负责;涉及国家建设的因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的矛盾纠纷,由教育部门负责。其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由大调解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处。

3.确定调解方案。一般案件由大调解中心值班人员报请大调解中心,提出拟办意见后,由主任直接组织或安排调解人员调处。重大案件由大调解中心办公室主任报请乡党政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调处方案。

4.限期调处。按照确定的调解方案调处矛盾纠纷,小矛盾纠纷当日接案当日调处完毕,一般矛盾纠纷3-5天调处结案,大的矛盾纠纷5-7天调处结案,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对于调解三次以上仍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

(三)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流程

由大调解中心和人民法庭按照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流程办理,如果条件允许,可在人民法庭设立诉前调解窗口,由人民调解员担任工件人员,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调解工作领导

乡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加强领导和协调,把调解工作作为和谐司法、和谐施政的重要措施,贯穿工作的各个环节。要帮助调解工作顺利开展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工作力量和工作经费的保障。

(二)建立联动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以乡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为主,会同司法、信访、派出所等部门,每季度一次自下而上地全面排查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发现苗头,采取化解措施,并以报表形式上报。

2.建立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和司法调解机关要及时互相通报所发现、受理的矛盾纠纷情况及调处工作情况。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民意可疏不可堵,自古皆然。西周末年,厉王止谤,致使百姓道路以目,最终导致国人暴动,命丧黄泉,为后人留下“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经典事例。 任何时代,任何社会,英明的执政者都会充分听取和尊重群众的呼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体制下,民意和民生更是我们党和政府关心和关注的重中之重。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程度的提升,人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欲望在增强,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成为党和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据之一,群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也成为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

怎样顺应时代潮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我县创造性开展的三级联动大接访活动,也许是最生动、最有效的答案,也是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一群众路线最好的诠释和践行。

今年5月份以来,每月10号我县四套班子以及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村的领导放下手中工作,集中坐下来接待群众来访,切切实实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今天已经是第8个接访日,风雨无阻,从未间断。三级联动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县主要领导已接待来访群众400多批次,很多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重难点问题都得到了很好地化解。昔日熙熙攘攘的信访局大院,如今已是门可罗雀,甚至出现“一访难求”的局面。

三级联动大接访密切了干群关系。大接访活动开展初期,不少群众怀揣着疑虑和欣喜走进接访室,能跟县委书记、县长面对面交流问题,表达诉求,很多人有点不敢相信,表达意见时也不免说一半留一半。经过一月月的坚持,大家不仅打消了疑虑,也一传

十、十传百把县领导亲民、爱民的作风传播开去。如今的群众几乎都能畅所欲言,大胆、大方地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有些人还超出自身问题之外,对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提出很多合理化的建议。

我今天来只是想表达一下谢意,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这么快就解决了——像杨同朝这样的群众不在少数。和以往不同的是,很多人再次来到信访局并不是重复上访,而只是表达谢意。

没有特别想要反映的问题没关系,谈谈你对我县当前工作的看法也可以——县委书记徐德经常把“看热闹”的群众请上来,和他们拉家常,了解群众内心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参考。信访室里不再是以前的争吵与怨艾,时常传出欢声笑语。

三级联动大接访不仅是县委县政府关注民生,解决民忧的一个抓手,也逐渐成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走进群众、沟通民意、宣传政策的桥梁与纽带,它不仅拉近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搜集了第一手同时也是最真实可靠的资料。

三级联动大接访转变了机关作风。大接访活动要求全县各级政府把民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县乡村三级联动,层层把关,各级干部都要成为信访重大案件的督察员、调解员和预报员,在全县领导干部中开启了人人关注民生、时时想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良好局面,有效治疗了麻木不仁症这一机关“顽疾”。

大接访活动让各级干部提高了为民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口号标语中解脱出来,真正融入领导者的思想中和血液里,表现在工作中。对群众意见的采纳和诉求的思考,成为领导干部决策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不仅转变了“拍脑门”决策的工作方法,提高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也使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的鱼水深情逐渐浓厚起来。 不管是处级干部、科级干部亦或是村支书、村长,面对来访群众都要低下头来听意见,放下架子与老百姓平等对话,对群众的质疑和提问,都要耐心解释,悉心调解。这不仅逐步转变了长期以来,不少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唯我独尊、颐指气使的官僚主义作风,也让那些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老爷们”开始静下心来,认真梳理和学习自己的工作职责、业务知识,以免在群众面前无言以对。

总之,大接访活动,改变了不少领导干部的工作方法,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三级联动大接访提高了信访工作水平。信访局对每一位上访人都建立信访档案,把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以及解决方法、负责人都详细记录清楚,并由专人跟踪解决。确保做到接待一例解决一例,绝不拖拉了事、推诿扯皮,不做表面文章、不留后患。

接待一个,抓住一类。信访局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反映的典型事例和有代表性的问题,主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举一反

三、触类旁通,绝不就问题解决问题。信访局定期向县委乡政府提交信访建议案,由县政府牵头对面上的问题整体把握,统筹处理,力争从源头上予以解决,同时,对牵涉面比较广的问题,又逐个分解到位,县乡村层层联动,各个击破。

大接访活动开展以来,信访局按照县主要领导指示,总结经验、创新举措,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全县信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半年来,全县没有一例越级上访案件发生,重复上访、大规模上访案件数量显著减少。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涉税信息联动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五指山市涉税信息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五指山市涉税信息联动机制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的依法治税环境,促进我市税收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能作用,全面、及时、有效地汇集分散于各部门各单位大量有价值的涉税信息,堵塞税收漏洞,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4]10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府[199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涉税信息联动工作组织网络

为了加强对涉税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工作的领导,成立涉税信息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会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王永平(市地税局局长)

成员:贾建胜(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克茂(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李智成(市住建局副局长)

陈太平(市房产局副局长)

王焕琼(市交通局副局长)

钟国斌(市国税局副局长)

董文魁(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明军(市地税局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文通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涉税信息联动等日常工作、做好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

落实以及涉税信息的收集交流、报送、反馈等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多方联动的信息传递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交流工作,负责信息交流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准确、及时、完整报送相关涉税信息资料。

(一)市发改局:负责提供社会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备案的有关涉税信息资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提供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的办理情况;采矿权审批情况;执行“先税后证”事项的涉税信息资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给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基本建设规划、工程项目报建、施工项目、投资计划、施工许可、工程结算、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名称等涉税信息资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办理上述审批手续的有关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当年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施工单位名单和办理营运车辆证(报停)等资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将办理上述手续的有关资料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地税部门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办理情况;各税种的征收情况;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等涉税信息。

(六)市工商局:工商部门应在每季度终了10日内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工商登记情况,主要是各类企业或个体户等经济实体开业、停业、歇业、变更、注消、吊销登记以及年检等信息资料。

(七)市房产局:负责提供房屋产权权属变更、房产登记办理情况;房产预售许可证办理情况;执行“先税后证”事项等涉税信息资料、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其他协税护税单位:法院在依法强制处置、拍卖或分割资产前应将有关涉税信息资料告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税务部门需要其他部门或单位提供涉税信息资料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三、报送方式和联席会议制度

(一)报送方式。

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文件各报送一份。

(二)联席会议制度。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并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上季度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交流报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讨论下季度报送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 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制定相应的信息报送制度。

(二)本单位报送的涉税信息资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要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没有落实专人负责,提供涉税信息内容严重失实、时间滞后的,领导小组将对成员单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市政府将不定期召开总结会议,对报送工作进行通报和总结。

三医联动实施方案范文第6篇

目 录

第一章

述 ............................................................................................................................... 2

一、演练指导思想和目的 ....................................................................................................... 2

二、组织机构 ........................................................................................................................... 3

三、演练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 4 第二章

事故想定 ......................................................................................................................... 6

一、事故想定 ........................................................................................................................... 6

二、事故等级 ........................................................................................................................... 7

三、事故场景 ........................................................................................................................... 7 第三章

应急演练现场标识 ........................................................................................................... 7

一、事故现场 ........................................................................................................................... 7

二、现场观摩台 ....................................................................................................................... 7

三、应急物资装备供应站 ....................................................................................................... 8

四、参演人员聚集点 ............................................................................................................... 8 第四章 演练场景 ............................................................................................................................. 8

一、延安石油化工厂演练现场场景 ....................................................................................... 8

二、管输公司吴延输油末站演练场景 ................................................................................. 13

三、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汽车装油台演练场景 ................................................................. 15 第五章 演练总结 ........................................................................................................................... 21 第六章 附 件 ................................................................................................................................. 22 附件1:交口区域2009年消防联动演练炼化公司响应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2:延安炼油厂汽车装油台事故应急演练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3:延安石油化工厂聚丙装臵D-302丙烯泄漏演练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4:管输公司吴延输油末站消防演习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5:交口河区域平面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延长石油集团交口区域2009年 事故应急消防联动演练方案

第一章

为切实做好集团公司交口区域的安全生产,检验特殊情况下消防联动应急能力,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指导思想和目的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处臵能力为重点,最大程度地杜绝和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演练目的:检验交口区域应急抢险队伍处臵多点、多面火灾事故的能力,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实战技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水平。

(三)编制依据:本方案依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陕西省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消防总队处臵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延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延安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洛川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黄陵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炼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延安石油化工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输公司吴延末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编制。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应急联动演练指挥部: 总 指 挥:郭志勇 执行总指挥:马永乐

副 指 挥:段子明 柳荣彰 乌忠理 薛 锋 成

员:王继宏 张文清 王小斌 方维军

相关单位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治安保卫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1)治安保卫组:由延安市公安局交口分局负责,确定戒严范围,具体负责现场交通管制,警戒保卫,疏散无关人员及装油车辆。

(2)抢险救援组:由延炼消防大队、延安炼油厂成品 3 车间、石化厂储运车间和管输公司吴延末站负责,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和泄漏部位的堵漏、事故控制及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医疗救护组:由延炼职工医院负责,具体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组成。具体负责观摩领导的食宿安排和车辆保障,同时还要作好演练的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演练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一)演练时间

演练活动开始于2009年9月11日。

(二)演练地点及概况

本次演练分三个地点相继进行,三个演练地点分别为:延安石油化工厂储运车间石脑油罐区、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惠家河汽车装油台、管输公司吴延末站储罐区。

三个演练点均为各自单位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延安石化厂储运车间罐区为重大危险源,其火灾危险类别为甲类,石脑油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高浓度吸入会出现中毒性脑病,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等;严重中毒者会出现中毒性脑病、皮肤损害;发生泄漏后扩散速度快,易形成大面积火灾、爆炸事故。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汽车装油台,是延炼所产成品油外销窗口,承担着汽油、柴油的公路外运任务,年装油量达200万 4 吨以上,是延长石油的销售中枢。管输公司吴延末站总库容达30万立方,介质均为轻质原油,由于地理位臵特殊,对防火防爆有着特别严格的要求。

(三)观摩演练的领导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卢礼栓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部长郝爱武 集团公司保卫部部长雷建华 永坪炼油厂×××××× 榆林炼油厂×××××× 西安精细化工厂××××××

(四)参加演练主要领导 炼化公司总经理郭志勇 炼化公司副总经理罗万明 炼化公司副总经理马永乐

炼化公司安全环保质监部经理段子明 延安炼油厂厂长柳荣彰 延安石油化工厂厂长乌忠理 管输公司管道运输四处处长×××

(五)评估小组

演练评估组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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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故想定

一、事故想定

2009年9月11日9时**分,延安石化厂石脑油罐T-4101泄漏,在处理泄漏点过程中,由于金属撞击产生火花,引燃泄漏的石脑油,石化厂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消防队协助下,通过喷淋降温、紧急堵漏等措施,有效防止了事故进一步扩大。

2009年9月11日9时**分,在延安石化厂发生泄漏事故后×分钟,延炼消防大队又接到管输公司吴延末站火警电话。该站一储罐进口阀门破裂,原油大量泄漏,操作工在处理泄漏点过程中,泄漏的轻质原油突然着火。正在延安石化厂执行救援任务的消防大队队长立即命令消防队副队长×××带领消防车灭火。与此同时,炼化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也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大火被扑灭。

2009年9月11日9时**分,在延安石化厂泄漏事故处理接近尾声时,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汽车装油台17鹤位一辆正在装油的油罐车卸油阀门破裂,大量汽油泄漏,驾驶员慌乱中发动车辆引发着火。成品车间立即启动车间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向消防大队报警,并组织人员疏导其他装油车辆,开启自动喷淋装臵、利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消防队到达

# 6 现场成功将火扑灭。

二、事故等级

根据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三起事故均为一般事故。

三、事故场景

演练设臵事故报警、事故单位自救、消防队现场灭火救援等场景。

第三章

应急演练现场标识

一、事故现场

各个事故点,均设臵一面红旗(或警示牌),现场指挥部、应急物资供应点等有明显标志,使观摩人员对事故具体位臵一目了然

二、现场观摩台

演练主现场为延炼汽车装油台,延安石化厂储运车间石脑油罐区和管输公司吴延末站为演练分现场。

演练主现场设臵观摩台,并进行简单布臵。背景设臵“延长石油集团交口区域2009年事故应急消防联动演练”横幅, 7

观摩台设臵有线麦克风两部,演练人员使用无线麦克风。安排两名熟悉整个应急演练程序的解说员对演练过程进行简单讲解,使观摩人员清楚演练程序。

三、应急物资装备供应站

应急物资装备供应站设在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北门内风向标处,并设臵“应急物资供应站”字样标识。

四、参演人员聚集点

参演人员集中在厂大门口、车间磅房室等位臵(具体要与实际情况接近),在现场演练总指挥安排下,根据场景的先后顺序出场。

第四章 演练场景

一、延安石油化工厂演练现场场景

【场景一】内操室

内操发现石脑油罐(T-4101)处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立即汇报班长。

内操:“班长,T-4101处可燃气体报警”。

班长:“密切注意情况变化,我安排人员进行检查”。 班长:“外操①,T-4101处可燃气体报警,你立即到41单 8 元罐区检查”。

【场景二】外操室

外操①拿对讲机,立即跑步前往41单元罐区进行检查,发现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迅速将情况汇报班长。

外操①:“班长,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注:罐底为双阀,管壁阀门外侧法兰泄漏),泄漏量较大,油气味很浓,人员已无法靠近,随时有着火的危险”。

班长:“立即通知消防队现场监护,同时做好救援准备,我马上到现场”。

外操:“明白”。 【场景三】罐区

外操①在做应急准备过程中,由于使用了非防爆扳手,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火花,导致泄漏点着火,班长立即向值班干部汇报。

班长:“我是×××,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着火,请指示”。

车间值班干部:“立即启动车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救援,并向生产调度汇报,我马上到达现场”。 【场景四】外操室

班长根据值班干部的安排,再次向消防队报火警,同时向生产调度汇报情况,并安排内操工注意监控41单元其它油罐,立即对T-4101油罐喷淋降温。

班长:“消防队,我是石化厂储运车间×××,我厂41单元汽油罐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着火,请求消防车现场救援”。

班长:“生产调度,我是储运车间运行×班班长×××,41单元汽油罐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着火”。 班长:“内操,注意监控41单元其它油罐,立即启动 9

T-4101油罐的喷淋系统。

消防队、生产调度及内操工根据应急预案和领导安排分头工作。

【场景五】调度中心

生产调度及时通知有关厂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并向炼化公司调度中心汇报。

生产调度:“王厂长,我是调度,41单元发生火灾,请马上到现场指挥救援”。

王厂长:“我马上到,请立即向乌厂长汇报”。 生产调度:“明白”。

随后,生产调度向乌厂长汇报情况,并通知有关科室负责人到现场。

生产调度:“炼化公司,我是延安石化厂生产调度×××,我厂41单元石脑油罐T-4101入口阀法兰处泄漏着火,厂里正在按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炼化公司调度中心:“调动一切力量控制事态扩大,我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

厂调度:“明白”。 【场景六】外操室

班长指挥有关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班长:“外操①,立即在

41、42单元路口设立警戒线,拉警戒带阻止一切非工作人员和车辆进入罐区,引导消防车到达事故现场”。

班长:“外操②③④,立即穿防护服、戴好空呼,待消防车灭火后,进入罐区强行关闭T-4101罐壁阀门”。

班长:“外操⑤,带好对讲机对现场救援工作进行监护, 10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外操⑥,立即检查罐区外雨水井阀门是否关严,防止石脑油从雨水渠进入罐区外雨水系统。注意安全,都明白了没有?”

所有外操:“明白”。 班长:“马上行动”。 【场景七】事故现场

储运车间、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厂领导先后到达事发现场,商议处理方法,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王厂长:

1、安全环保监察科组织车间安全员落实事故现场防范措施,对41单元罐区周围进行监管;

2、保卫科进行现场保卫警戒,阻止一切非抢险人员进入;

3、生产科组织好全厂其他装臵的生产工作。 【场景八】事故现场

消防车在操作人员的引导下赶到事发现场后,立即组织消防车辆接通水源,分别对罐体、周围设施及泄漏部位喷淋降温灭火。

【场景九】事故现场

炼化公司马永乐副总经理及段子明、焦平、许缄涛、郭浪等部门负责人一行抵达现场,在听取了石化厂有关领导情况汇报后,马总对抢险工作提出要求:“同意石化厂的处臵方案,但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

【场景十】事故现场

经过消防队奋力扑救,大火熄灭,操作工在消防车的掩护下,进入罐区关闭T-4101罐壁阀,泄漏停止。

11 操作工:“窦主任,泄漏点处理完毕”。

现场指挥(窦主任):“继续严密监视现场情况”。 现场指挥(窦主任):“总指挥,现场事故已处理完毕”。 【场景十一】事故现场

乌厂长根据现场情况,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乌厂长:

1、机动科、技术科指导车间仔细检查泄漏部位,作好现场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2、保卫科解除现场警戒;

3、储运车间组织人员立即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

4、生产科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作好储运罐区向重整装臵的原料油供应工作;

5、要求储运车间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罐区管理,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安全环保监察科牵头,生产调度科、技术科、机动科、党群工作科、纪律监察科参加,对这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场景十二】事故现场

马总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出指示。

马总:“延安石化厂认真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行一次彻底检查,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同时对这次应急过程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总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为以后的事故应急积累经验;最后要求石化厂对本起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并将结果报炼化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马总接电话(安排人到时候打电话)后,现场讲话。 马总:“延炼汽车装油台也发生泄漏,这里留两辆消防车现场监护,其余消防车马上前往延炼汽车装油台增援”。

12 参加完石化厂应急救援的公司领导及消防官兵,又火速赶往延炼汽车装油台参加救援。

二、管输公司吴延输油末站演练场景

【场景一】罐区

当班操作工曹晶在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6#罐阀门漏油,迅速汇报班长。

曹晶:“张班长(张延锋),我是曹晶,6#罐阀门漏油,请速来现场”;

一分钟后,班长张延锋来到现场察看情况,并对曹晶安排工作。

张延锋:“将情况报告方站长和站控室”。 曹晶:“明白”。

曹晶将情况汇报给方维军站长。 【场景二】罐区

方站长接到情况报告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在察看了现场情况后,安排人员进行紧急处理。

方站长:

1、站控室立即通知所有义务消防队员赶到事故地点集合;

2、电器岗位车茂林,马上切断6#罐区搅拌器和电动阀的电源;

3、安全员井山虎,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测量事故现场周围可燃气体浓度;

4、张延锋、曹晶关6#罐进油阀,刘治军、王琦开5#罐 13 进油阀门,切换流程。

相关人员根据站长安排分头行动,张延锋、曹晶、刘治军、王琦等人迅速进入罐区切换流程,并拉四具35KG灭火器至现场周围。

防火墙外×××检查水封井阀门是否关闭,防止原油外泄,造成污染。

【场景三】泄漏阀门抢修

方站长组织人力抢修泄漏的阀门,抢修过程中,泄漏部位突然着火。

方站长:“张延锋,你们赶快离开现场,用灭火器灭火。站控立即向延炼消防大队报火警”;

着火后,温度升高,泄漏的原油迅速气化,6罐附近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开始报警,火势进一步扩大。

站控:“方站长,6罐附近的可燃气体报警仪开始报警,怎么办?”;

方站长:“消防岗改通

6、5喷淋流程,樊静、段雯雯立即启动2消防水泵,对

6、5罐喷淋降温。罐区内人员迅速撤出罐区,启动消防水炮灭火”。

【场景四】站控室

站控根据方站长要求,迅速拨通0911-3811119火警电话报警,并联系延炼职工医院(电话:0911-3811120)派救护车赶往吴延输油末站准备救援。同时将情况汇报管输公司四处调度中心,请求援助。

【场景五】罐区防火堤外

义务消防队员王琳庆开启6罐喷淋电动阀,李静怡打开5罐喷淋阀门,对罐体进行喷淋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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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组张延锋、曹晶、王彦兵迅速赶到防火墙外,操作×号消防水炮灭火,刘治军、张鑫、景万林操作×号消防水炮。

【场景六】3罐区

一名操作工在3罐区西侧被困,请求救援。

方站长:救护组注意,一名作业人员在3罐区被困速派人救护。

救护组组长王佳,带领李文远、彭全龙背空气呼吸器救被困人员。

【场景七】罐区外

延炼消防大队救援车辆赶到事故现场,副队长×××听取方站长情况介绍后,指挥消防队员投入灭火战斗。

【场景八】罐区外

经过延炼消防队和吴延输油末站义务消防队员奋力扑救,火势被扑灭,经检查没有余火,扑救工作顺利结束。

现场指挥发布指令:请各小组清点人数,检查设备受损情况。

三、延安炼油厂成品车间汽车装油台演练场景

【场景一】巡检操作工在巡回检查中发现了泄漏点 成品车间1名巡检操作工身着工衣,头戴安全帽,携带防爆对讲机、手持防爆板手和巡检牌在装车台进行巡回检查。

解说员: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成品车间汽车装油台巡检工进入装油台进行巡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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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工巡检到17装油台时发现正在装油的陕DXXX车后卸油口有汽油泄漏,巡检工迅速将情况汇报班长。

巡检工:“班长,班长,17鹤位装油车辆卸油口漏油,而且量较大”,咋办?”;

班长:“通知17鹤位停止装油,组织人员马上用沙土围挡泄漏汽油,注意安全”;

巡检工:“明白”;

巡检工现场用沙土对泄漏汽油进行围挡。 班长立即向车间主任汇报情况

班长:“尚主任,我是汽车油台×××,17鹤位装油车后阀门破裂,汽油大量泄漏”;

尚光荣:“立即停止所有车辆装油,疏散院内车辆,注意人员安全,并向生产调度汇报,我马上到现场”;

班长:“是”;

班长:“×××(操作工),通知所有装油工马上升起装油鹤管,关闭装油二次阀门,停止所有车辆装油,疏散院内其他车辆,用沙土围挡泄漏汽油,注意安全”;

操作工:“明白”;

班长:“生产调度,我是成品车间汽车油台×××,汽装台17鹤位装油车后阀门破裂,汽油大量泄漏,速派消防车现场监护”;

生产调度:“观察漏点变化,我马上通知消防车来现场”; 消防队在接到通知后正在迅速赶往事发现场。 操作人员按照班长要求,升起鹤管,关闭装油二次阀门。 解说员:现在我们看到的是车间操作工接到班长命令后正在升起鹤管,并紧张有序地关闭各处阀门。消防车也及时 16

#####赶到,对泄漏现场进行监护。”

【场景二】泄漏现场

监护消防车到达现场,与此同时,车间领导、技术员也赶到现场,商量处理方法。

解说员:现在看到的是消防队监护车正在实施监护工作。

消防队员到达指定位臵后,迅速喷水雾,稀释油气。 尚光荣:“×××,立即穿戴好空呼,用××堵塞泄漏点”;

×××:“明白”。

解说员: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成品车间装油工正在对泄漏部位进行塞堵。

两名身穿工作服,佩戴防毒面具的工作人员,用木塞封堵泄漏罐口,一分钟后,两人因泄漏较大,撤离现场,第一次堵漏失败。

堵漏人员:“尚主任,泄漏太大,堵塞不住”; 尚光荣:“明白”;

尚光荣:“×××,迅速组织人员对各雨水井进行封堵,以防汽油沿雨水井流入河道”;

×××:“明白”。

×××带领人员装运沙土,设立围堰,封堵下水井。 【场景三】泄漏车辆尾部

车间领导正在和技术人员商量进一步处理措施时,油罐车司机慌乱中发动引擎,引起火灾,泄漏车辆尾部着火。现场监护的两辆消防车迅速投入灭火战斗,并用对讲机向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汇报,请求支援。见此情景,主任尚光荣立即 17 向生产调度汇报情况。

尚光荣:“生产调度,我是成品车间尚光荣,泄漏点突然着火,请指示”。

调度:“请组织人员灭火,注意人员安全,防止烧伤中毒”。

解说员:厂生产调度中心接到成品车间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相关厂领导、科室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机动、保卫、职工医院)马上赶到现场;根据厂级预案要求,迅速向炼化公司生产调度中心汇报。

尚光荣:“赶快拉灭火器灭火”;

操作工将8公斤和35公斤干粉灭火器拉到泄漏现场上风位臵,迅速打开灭火器开关灭火。

因火势较大,救火人员难以近距离灭火,一名操作工受伤,现场气氛更加紧张。

尚光荣:“现场灭火人员后退3米,进行外围掩护,立即将受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当班班长:“明白。”

(动作:两名操作工将受伤职工用担架送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护车到来。)

尚主任:“×××,注意监控218单元油罐,对油罐喷淋降温”。

班长:“明白”。

解说员: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成品车间操作人员开启喷淋系统对218单元油罐进行喷淋降温。

【场景四】厂大门口

有关领导正在乘坐生产应急车辆迅速赶往事故发生地。

18 解说员:延安炼油厂轿车队的生产应急车辆正在迅速集结,赶往现场。

【场景五】消防车、救护车鸣笛到达事故现场 解说员:延安炼油厂消防大队始建于1987年6月,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现有十五辆消防执勤车,148名指战员。大队下设办公室、防火股、战训股、后勤股以及四个消防中队和四个消防泡沫站。建队以来,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始终以“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为己任,严格管理,强化训练,圆满完成了防火、灭火和社会救援等各项工作任务,为延安炼油厂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06年在陕西省危险化学品气体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表现突出,受到了省、市领导的高度赞赏。

消防车呼啸而至,在距泄漏点一定距离处停车,消防队根据作战方案做好抢险准备,保卫科干警到现场进行警戒。职工医院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治。

【场景六】厂领导赶到事故现场

张文清、张浩文副厂长及柳荣彰厂长等领导先后来到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

解说员:首先到达现场的是延安炼油厂主管安全工作的张文清副厂长,接下来到达现场的是主管生产工作的张浩文副厂长,以及保卫科科长范建富。柳荣彰厂长也赶到事故现场,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并担任总指挥,任命张文清副厂长为现场执行总指挥。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负责人相继向现场指挥部集合,张文清副厂长下达抢险命令。

张文清:消防队立即进行现场灭火救援;职工医院赶快 19 抢救受伤人员;保卫科实施现场警戒,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管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泄漏区域;安全科加强现场和河道的检查,以防泄漏汽油沿雨水系统流入河道;生产科、机动科、技术科指导车间做好救援工作。

解说员:消防队、安全环保监察科、机动科、保卫科等科室正在按照指挥部安排,迅速开展工作。

【场景七】炼化公司马总一行来到事故现场

马总一行抵达现场,在了解事故情况、与有关人员协商后下令:

1、由延炼公安分局负责对210国道进行交通管制,疏散事故现场周边群众。

2、消防队集中力量灭火,同时对附近储罐进行降温掩护,保护周边设施安全。

3、延炼组织人力,在河道设臵围油栏、吸油毡,防止造成污染。

4、由延炼负责,按既定方案对事故车辆进行处臵。 【场景八】消防队实施现场灭火作业。

解说员:在消防人员的努力下,泄漏部位明火已经被扑灭。

消防队:“报告执行总指挥,现场大火已经被扑灭。” 张文清:“好,停止喷水”。 【场景九】车间实施堵漏作业

堵漏时机已到,张文清副厂长下令开始堵漏。 张文清:“车间立即实施堵漏”。 尚光荣:明白。

现场有2名堵漏工身着防护服、手持堵漏工具走向泄漏 20 点,开始堵漏。

解说员:现场正在进行快速堵漏。作业人员将用特制的工具对泄漏点实施封堵。

堵漏人员汇报堵漏成功。

尚光荣:“报告张厂长,堵漏成功”。

张文清:“报告总指挥,现场明火已经扑灭,泄漏阀门堵漏成功”。

柳厂长:“仔细检查后,将泄漏车辆拖离现场”。 张文清:“明白”。

安全科:“张厂长,经检测现场雨水系统未发现泄漏汽油,也未对河水造成污染”。

张文清:“明白,报告总指挥,现场大火已经扑灭,堵漏成功,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请指示”。

【场景十】总指挥对后续工作进行安排 柳厂长:

1、保卫科解除警戒;

2、对泄漏现场汽油进行清理;

3、生产科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装油台进行检查,尽快恢复装车;

4、由安全环保监察科牵头对这次泄漏事故进行调查。

第五章 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所有参加演练和观摩的领导员工在主席台前集合,听取集团公司领导对演练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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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持人:马永乐

二、议程:

1、首先请演练评估组组长××对本次消防联动演练进行评价。

2、集团公司卢礼栓副总经理讲话。

3、炼化公司郭志勇总经理讲话。

三、主持人宣布演练结束

第六章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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