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险范文

2023-09-19

道德风险范文第1篇

【摘 要】:小额信贷是指一定区域内,面向融资弱势群体的小额贷款形式。完善的小额信贷制度应该满足服务目标群体和保持商业可持续两个条件。文章从信息经济学、现代契约理论以及资金供求等方面分析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的效率,并针对我国目前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困境,认为应该从明确定位目标群体、推进利率市场化、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促进模式和组织创新等方面推进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发展,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小额信贷;商业化;农村金融

一、引言

小额信贷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面向低收入人群的小额贷款形式,其目标群体为无法在正规金融获取资金的弱势人群。完善的小额信贷制度应该是商业化可持续的,即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能成功服务目标群体,二是能保持商业可持续。其中商业可持续包括组织上、操作上以及财务上的可持续。成功的小额信贷即使在项目开展后期没有捐赠和补贴的情况下,仍能像初期一样持续地为目标群体提供贷款支持。

我国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引入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作为扶贫的手段。十多年来,我国小额信贷主要形式有非政府组织型小额信贷、政府主导型小额信贷、农信社小额信贷和民间自发型小额信贷,资金来源分别为国际捐助、政府财政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央行再贷款支持、民间资本。

二、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的效率分析

商业化可持续的小额信贷可以独立、长期、持续地服务目标群体。小额信贷和纯粹的扶贫政策应该严格区分。小额信贷既有服务目标群体又有保持财务可持续的双重目标。这两个矛盾的目标如何统一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成功细分目标群体并对其提供服务,以及多方面地提升自负盈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满足这两个目标的小额信贷是商业化可持续的小额信贷,对社会和谐发展以及建设新农村有着重大意义。

1.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

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却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融资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小额信贷业务在一定区域内进行,经营者往往利用资金供求双方紧密的人缘、地缘关系,使得贷款方对借款者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等信息更容易了解,这样就避免或者减少了“逆向选择”的产生。同样,由于小额信贷资金供求双方的关系紧密,贷款方可以用较低的成本了解借款者归还贷款的可能性以及进展,并且可以随时采取相应措施,监督、督促贷款的足额、按时归还。这样,“道德风险”问题也有效地缓解了。总之,商业可持续小额信贷借贷双方可以保持相对频繁的接触,有效地克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各种问题,使得不良贷款率大大降低。

2.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有助于合约的有效执行

融资契约的达成与实施都离不开借贷双方的信任,这种信任又可以分为人际信任与制度信任。不完全契约理论说明制度信任并不是完美的,融资双方也不一定都依赖制度信任。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贷款归还合同的执行更加依赖于人际信任。人们之间接触频繁,人与人之间建立起紧密的感情联系,传统的道德束缚较强等现实决定小额信贷由于天然地贴近农户,贴近中小企业,而使得双方之间的契约充满了人性化的交易特征,充分利用声誉机制。小额信贷常常采取无担保无抵押的措施发放贷款,并且还款率非常高,其可行性是由民间信用、社会督促所决定的。

3.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是增加农村资金供给的有效途径

研究表明,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政府强制性的制度供给与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需求并没有形成均衡,主要表现为对农业金融支持的供给不足。发展中国家存在一定程度的金融抑制,过低的利率使得资金需求超过了资金供给。金融机构不得不进行信贷配给,使资金以很低的利率被配给到政府希望优先发展的部门,使农村地区的中小企业、农户等只能从非正规金融市场筹措资金。非正规金融机构的高额贷款利率增加了农户生活压力。Tsai(2004)认为正规金融机构与补助性的小额信贷项目常常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官方信贷可能无法涉及目标人群,因为它们需要以某种形式予以分配。信贷官员与扶贫官员在下放贷款到农户的过程中常面临地方压力,并且具有将贷款分配偏离国家当局目标的动机。当涉及补助性金融项目时尤为如此,因为补助性小额贷款也被当作是政府权力。因此发展商业化可持续的小额信贷可以有效增加农村资金供给、服务目标客户。

三、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困境

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目标群体的定位不明确

小额信贷的目标群体不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搞一刀切。从本质上来说小额信贷是一种小额贷款形式,既然是贷款,就要求有贷有还,这区别于社会救助性质的补贴式扶贫项目。目标群体定位的不明确还可能造成贫困和低收入人群认为小额信贷是国家的扶贫救济款,缺乏有贷有还的意识,直接影响了小额信贷的还款率。中国地域广大,各地区弱势群体也具有很大差距。东部沿海地区的中低收入农户和中西部地区的中低收入农户肯定是有区别的。同样一个小额信贷项目由于项目所在区域不同、目标群体的实际经济状况不同可能会有不同的模式。四川省稻城县、巴塘县小额信贷的不同结果是典型证明。稻城县小额信贷项目一直坚持以绝对贫困人口为发放对象,结果产生大量呆坏账、影响项目正常运营;巴塘县小额信贷初期也是以绝对贫困人口为目标群体,但是在实施一段时间后调整发放对象,将居住在经济环境较好的村庄中的中低收入人群和居住在县城的小商业主作为目标群体,结果保证了商业可持续。

2. 资金来源的持续性无法保证

小额信贷资金来源单一,一些小额信贷项目的资金是国外机构捐助的,一旦项目到期、国外赞助资金不再,小额信贷项目往往无法持续。项目所服务的农户一方面担心无法持续地通过小额信贷筹集资金,从一开始就降低了农户参与小额借贷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一旦农户认为项目无法持续,可能出现不归还贷款的现象,进一步加剧了小额信贷无法持续经营的困境。非政府组织运行的小额信贷机构也存在资金来源无法保证的困难,小额信贷初始运营资本规模一般不大,加上中国的政策规定小额信贷只贷不存,小额信贷机构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来提供贷款的所需资金。

3. 利率上限的存在

小额信贷利率上限的存在没有考虑小额信贷业务运行的特殊环境。小额信贷业务风险大、成本高,运行环境的特殊要求有比较高的利率做补偿。根据世界银行估计,小额信贷利率一般在年利率25%才可以实现盈亏平衡。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小、频率大,相比商业银行需要更多的管理成本,以保证自身的可持续经营和独立性。小额信贷的客户通常是没有担保或者信用评级的,他们风险很高,因此需要更高的利率来弥补潜在的损失。国家对进行财政补贴的小额信贷通常控制其贷款利率,一旦这些项目或机构缺少国家财政资金补贴,商业可持续目标无法实现、自负盈亏难以保证、发展难以为继。最近几年的国际经验表明,大约40多个发展中国家实施利率上限,这限制了小额信贷市场化的利率,小额信贷不得不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拒绝高风险客户来保持低利率运行。结果是小额信贷原本计划的部分目标群体客户失去获得小额信贷的机会,无法服务目标群体的小额信贷同样是不成功的。

4. 国家法律政策的障碍

我国没有明确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化地位,现有小额信贷机构的性质比较模糊。一些小额信贷机构具备了像正规金融机构运营的能力,但是现行的法律政策阻碍其转化成正规金融机构。主要问题在于小额信贷无法满足最低资本要求等法规限定,性质定位不明确让小额信贷无法多渠道地筹集资金。不能吸收公众存款,是造成其资金来源无法持续的关键原因。

四、推进小额信贷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 明确定位目标群体

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应该区别于纯粹的扶贫项目,因此其目标群体也应该有明显的区别。小额信贷的目标之一是服务贫困人口,对贫困人口进行一定的划分是很必要的,因为这直接涉及能否实现小额信贷的第二个目标,即商业化可持续。对于绝对贫困的农村人口,以及可以预计难以归还贷款的扶贫对象,帮助其脱贫的更可行的办法是在初期向其提供补贴性质的资金,等到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具备一定还款付息能力的时候,再对他们开展小额信贷项目。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的目标群体不是绝对贫困的人口,而是相对还款能力较强的贫困农户和微小企业。因此小额信贷项目在开展前,必须甄别目标群体。

针对不同层次的贫困人群实行不同的“扶贫”手段。对绝对贫困人口,直接对他们提供救济更能解决燃眉之急。对绝对贫困人群的资金支持,则主要需要政策性金融的关注。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重点关注相对贫困人群,关注他们的还款能力。如此,增加了贫困人群资金可得性的同时也使得小额信贷机构从中获益,反过来能更好地开展下一轮的小额信贷业务,加大支持贫困农户和微小企业的力度,最终有利于多层次的“普惠制”农村金融体系的建立。

2. 稳步推进小额信贷利率市场化

现有的小额信贷除了农信社的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2.3倍内浮动,央行特批的6省区试点地区可以在基准利率4倍内浮动,其余的只能按照商业贷款基本利率计算。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小额信贷机构应该制定适当的利率,以保证其短期和长期的持续经营。国内外小额信贷实践的经验表明,获取贷款对于小额信贷的目标客户比费用本身更重要。小额信贷的目标群体是低收入的农户和微小企业主,他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是高度非弹性的。相对大幅度的利率上升将导致相对小幅度的贷款需求减少,因为小额信贷让目标群体可以借助相对正规的途径而不是非正规甚至非法金融市场筹集资金。而低利率对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以及目标群体偏离的影响在上文已提到。

3. 进一步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标准

放宽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后,原本服务农村地区成熟的小额信贷机构可以考虑向村镇银行等信贷机构转化。原有限制小额信贷只贷不存的局面就可以改变,通过村镇银行这种渠道,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可以更加丰富,有利于推动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发展。现在试点的商业化小额信贷公司,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政府不允许其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几个股东的自有资金和特定机构的批发性融资,现在已经出现后续资金缺乏的困境,解决以上问题还有赖于新政策的出台。

4. 促进小额信贷组织创新

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可以有各种途径:在现有的商业银行进行小额信贷业务、将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机构改造成正规金融机构、让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和商业银行建立合作关系、专门成立一家专业小额信贷的正规金融机构。发展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需要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从利率、税收、技术多方面促进组织创新的进行。

中国农村地区区域差别大,小额信贷为了实现有效增加农村金融供给的目标需要不断地进行组织创新。小额信贷试点为建立多种形式小额信贷组织提供实践经验。对于有典型代表的成功模式,在推广过程中应该结合各地实际,瞄准目标客户,更多地学习其组织建设等各项理念,而不是单纯模式的生搬硬套。譬如台州市商业银行和包头市商业银行在国开行的商业化可持续小额信贷项目中,前者更为积极配合地学习国际项目咨询公司(IPC)的技术和组织建设理念,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

道德风险范文第2篇

1 教师“道德风险”的成因

1.1 高校与教师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高校雇佣教师 (教师和学校之间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关系, 这种合同具有行政合同的特征) , 教师去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及科研任务。其中有私人信息的一方 (教师) 是代理人, 而另一方 (学校) 就是委托人。在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两方之间, 代理人的行为或代理人拥有的某些信息或知识不为委托人所能观察到或所知道, 至少, 委托人不能不花成本地观察到代理人的行为或掌握代理人拥有的某些信息。事实上,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偷懒动机。同时, 教师教学中传授的主要是学术知识, 其特点是专业性强, 使用过程中监督成本高或无法监督, 也就是在教师和学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些因素为教师不尽力实现学校教学目标, 甚至损害学校利益, 出现“道德风险”提供了可能。因此从理论上看, 教师教学过程中存在机会主义动机。

1.2 学校制度上的缺陷

1.2.1 激励机制不完善

学校作为高校教师的委托方来, 也很难给出一个确定的标准来检验高校教师的成果。现实中作为社会和高校对于教育产品的通用标准是“使受教育者德智体美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但是仔细考察不难发现, 这一标准只具有指导意义, 却无法作为检验条款来操作。因此, 综合高校教师的职能来看, 高校教师工作成果的判定不确定性非常大。由于教师职业特点的公共性以及工作质量效益的难以计量。使得激励约束机制的设计存在一定的难度, 教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针对性较差。结果是, 要么给所有教师 (某个群体) 同样报酬, 要么按照某一标准给所有教师同样奖励。因而形成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状况。

1.2.2 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

高校教师的“道德风险”程度与监督约束程度相关性极高, 对教师的监督程度越高, 其“道德风险”行为就越少, 他们不负责任和偷懒的可能性就越低。然而由于高校教师实行的是岗位聘任制 (但解聘的概率极低) , 教师没有来自失业的威胁与压力, 使得一些教师不思进取, 得过且过, 混日子。另外, 虽然学校都设置一些相应的监督机构及监督措施, 如教学督导制度、学生评教制度等各种各样的评估措施等, 这些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 但从整体看。一些监督措施终因缺乏制度的保证而使监督有名无实, 没能起到实际作用。

2 政策与建议

分析教师“道德风险”问题, 根源在信息不对称。学校对于“不务正业”的教师, 没有足够的制度约束, 因此, 学校必须致力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创新, 从健全制度方面来防范和矫正师的“道德风险”。

2.1 建立和完善教师综合评价考核制度

教师“道德风险”主要是委托—代理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因此, 完善有效的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考核制度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大事, 其目的就是一方面通过考评制度, 尽可能多地获取教师各方面的信息, 增强学校的信息优势, 保证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结构的相对平衡。另一方面, 通过信息的公开披露, 建立激励机制, 以此来防范和矫正高校教师“道德风险”。

2.2 建立竞争机制, 完善用人制度

竞争才能优胜劣汰, 不能保证对学校教师的激励。完善聘任制度, 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师聘任领域, 让市场达到教师人才的最优配置。引入竞争机制势必会导致一部分教师在竞争中被淘汰, 而淘汰教师的存在又会对被聘教师构成一种潜在威胁, 使被聘教师必须尽力工作, 不敢出现“道德风险”行为。同时学校内部也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 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激励教师的成就动机和创造精神。1.3建立有效的学生评教制度

有效的学生评教制度在规范和矫正教师“道德风险”问题方面具有良好的积极效应。

(1) 信息比较全面。评价结果客观。在教师教学活动过程中, 广大学生是教师教学过程的直接参与者, 而且是全程参与, 所以学生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情况最了解, 掌握的信息也最全面, 这种信息优势是其他方法所不能达到的。因此, 在信息比较完全的前提下, 让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 其结果自然也就比较客观、公正。

(2) 防患于未然。学校通过设立“学生评教”制度, 意味着预先告知了教师一种信息, 即学生评教结果将给教师带来不良后果。那么, 为了回避令人不愉快的处境, 教师必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做出积极的行为, 避免“道德风险”的出现。

(3) 激励作用。信息不仅是一种无形的资源, 而且是一种有效的动力, 教师这一群体很看重自己的名声, “名师追求”是一种超越物质和精神的强大的力量。信息作为一种动力, 来源于信息差。通过学生评教, 积极反馈信息, 能让每位教师了解自身的不足和问题, 并找出差距, 从而产生一种强大的内驱力.不断改进, 追求卓越。

2.4 加强师德教育

制度有助于防范和矫正教师的“道德风险”,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 制度并不是万能的。教师工作对职业道德素养要求较高, 职业道德是保证和促进教学活动达到预期目标的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教师“道德风险”的发生,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师失去了道德的约束, 丢掉了基本的道德诚信, 因而作为教师本身负有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但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道德决策能力。不可能一时形成, 只能靠长期不懈的职业道德教化来培育和提升。因此, 学校不仅要注重教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更要加强师德教育, 提升教师的信念、价值追求、思想境界等内在素养, 使教师形成自觉的敬业理念, 从而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保持持久的内在精神动力。只有这样, 才能从根本上防范高校教师的“道德风险”。

摘要: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对高校教师“道德风险”问题进行分析, 指出高校教师“道德风险”问题的成因是信息不对称, 结论指出, 防范与矫正高校教师;高校教师“道德风险”的关键是建立竞争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 加强评教机制。

关键词:高校教师,不对称信息,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道德风险范文第3篇

【摘 要】本文从我国银行业的道德风险问题现状出发,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防范银行业道德风险问题的一些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道德风险;原因;防范

一、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随着中国向外资银行开放的日程不断接近,银行业的改革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加快。但在近年来的改革进程中也不断披露出与银行业相关的腐败案件。如“蓝田事件”、“周正毅事件”、“刘金宝事件”等,这些事件都发人深省。而对这些事件进行仔细分析不难发现,这些都与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道德风险有一定关系,很多都是道德风险发展到极致所致。从最近几次严重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很多都是当事人利用仅有的资产进行多次抵押,从而获得巨额贷款,甚至有些是利用在某银行存款而获得比存款大得多的贷款额。其实,这些问题都不难防范,只要验证相关法律手续即可避免。因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除了与本身的经营有关(如经营者即使十分卖力,仍然会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而产生不良资产),很大部分是由于道德风险所致。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流砥柱,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总体上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同时也暴露出不少这样的问题。

二、国有商业银行道德风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1.道德风险问题产生的理论根源。根据代理理论可知,道德风险是指经营者违背或不完全遵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产生的风险。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在于委托—代理关系下,由于制度约束不健全以及约束不力,或者由于约束条件的订立与实施费用太高,导致代理人在行为选择上偏离了委托人的目标,从而产生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对道德风险的研究,早在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中就对道德风险有了明确的阐述,他说:“无论如何,由于这些公司的董事们是他人钱财而非自己钱财的管理者,因此很难设想他们会像私人合伙照看自己钱财一样地警觉,所以,在这类公司事务的管理中,疏忽和浪费总是或多或少存在的。”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从国家到银行总行、到各分支机构,形成了多级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呈现一个委托人对众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格局,在这条冗长的委托-代理链条中,信息不对称加剧,管理效力递减,在制度约束软化、激励机制存在缺陷等情况下,作为各级代理人的银行从业人员,可能利用获得的一定控制权及自己的信息优势,摆脱所有者控制,为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导致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而我国目前融资体系的失衡更加剧了这种状况。对于银行来讲,由于委托代理机制带来了道德风险,而这个道德风险又给银行带来巨额的不良资产。道德风险不仅中国银行存在,就是在发达国家银行也同样存在,我们可能至今不会忘记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巴林事件”。所不同的是,中国银行业道德风险问题更为严重。

2.中国现存制度的不足和缺陷。第一,所有者缺位。由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庞大,形成了多层级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国委托代理机制是二级委托代理,而各层级经营管理者具有非完全一致性的利益目标,因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就会形成道德风险。所有者的虚位导致经营者更加有机可乘,因而很难对经营进行有效的監督,制定的一些文件、规则也很难具有可操作性。第二,由于特殊的经营理念。为何任何一次金融腐败事件的发生,都有不止一家银行牵涉进去?如蓝田股份,在事件爆发之前,就有6家银行争相给予贷款。究其原因,可能因为蓝田股份是国有企业,贷款给国有企业,若贷款收不回,经营者的责任可能要小一些;而贷款给私营企业,若贷款收不回,经营者的责任相对要大一些。在大的经济环境下,经营者的这种经营理念,就是由于道德风险所表现出来的逆向选择。第三,内部人控制问题。国有商业银行产权虚置、所有者缺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采用的行长负责制,使分支行主要负责人拥有很大权力,主要有人事权、资源支配权、及借助人事权衍生出的对主要业务(尤其是信贷业务)产生影响的变相权力,上述权力的不正当使用或滥用会导致严重的银行“内部人”控制问题,银行高管案件涉案人员大都为一把手,且常有几名银行内部的同伙,正是分支行“内部人”控制的真实写照(蒋超良,2005)。在“内部人”控制的格局下,严密的规章制度可能会变得名存实亡,完善的内控制度可能会成为一种摆设,加剧公司治理结构的扭曲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所有者利益的行为,导致资源的损失,为道德风险的凸现打开方便之门。第四,激励机制缺陷。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必须给予代理人适当和充分的激励,才能避免具有信息优势的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可以促使经营者与所有者的目标保持基本一致,降低代理人的道德风险。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远没有建立起清晰、合理、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存在激励不足、激励失当等制度性缺陷。对各级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机制普遍存在短期化倾向,这种考核的短期性使现任经营管理者更加注重其任期内经营利益目标的实现,具有较强的不良贷款释放,包括将少量正常贷款归类为不良贷款的动机,把部分仅具有潜在风险因素的正常贷款认定为不良资产,而甩包转移给资产管理公司或者核销部门,进而留存所谓完全优质信贷资产。第五,融资体系不完善。在国有商业银行存在制度软约束与激励机制缺陷的情况下,当企业由于融资渠道狭窄而过多的依赖信贷渠道,银行业由于各种管制和历史原因而存在较大的垄断现象时,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问题将会加重。现实中,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容量较小、门槛高,且主要服务于大型国企的脱困、转制,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又严重滞后,导致企业对银行信贷资金的严重依赖,为了取得信贷资金,个别企业主动采取勾兑、贿赂等手段腐蚀银行从业人员,伴生和放大其道德风险。

三、如何防范国有银行业的道德风险问题

(1)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股改中的潜在道德风险,

严格规范信贷资产质量评估和认定的标准与程序。要切实重视道德风险,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各级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规范和操作程序对信贷资产进行评估清理,不良贷款进行核销和剥离处置,严格处罚违规认定和任意处置不良贷款的行为。要坚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股改中的道德风险。(2)加大银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监督力度。为防范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中发生道德风险,要通过完善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覆盖股改全过程和各环节的内部控制机制,提高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进一步加大银行内部检查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迅速整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政府监管部门要对股改工作的重要环节和过程进行稽核检查,通过内外部监督机制的有效配合来规范商业银行的改制行为。(3)建立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说到底是银行内部考核制度的缺陷问题。所以,要通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考核机制,引入长效考核目标用以代替短期考核、综合经营管理考核取代单一的财务指标考核,不断提高国有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的发生。(4)政府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要切实加强信用观念的培育,坚决杜绝地方政府与企业共谋利用国有银行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的思想,引导企业配合做好银行改制过程中资产的核实和认定。要充分利用信用征信系统,使相关金融机构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共同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不良行为。同时,地方政府和司法机构要共同维护银行的合理债权,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的逃废债务行为,保护国有银行在改制中的合法权益。

参 考 文 献

[1]卫功琦.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道德风险的制度特征[J].江淮论坛.2009(5)

[2]孔艳杰.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全过程控制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10)

[3]谢地.政府规制经济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10)

[4]王一林.转轨时期中国商业银行风险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

道德风险范文第4篇

(一) 道德风险定义

道德风险指在信息不对称下, 市场交易一方参与人不能观察另一方行动或当监督成本太高时, 一方行为变化导致另一方利益受到损害, 分为事前道德风险和事后道德风险。事前道德风险指买了保险的人与不买保险的人相比, 主动采取预防风险措施的概率要小或为预防风险而投入的成本少。事后道德风险指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由于有保险赔偿, 所以被保险人愿意使用更多资源, 比如住院了愿意使用保险范围内更贵的药, 多住几天, 住好的病房等。

(二) 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

1、信息不对称

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 投保人最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并且在患病之后会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 而保险人则无法监督投保人的选择。患者和医生之间, 由于医生具有专业技术和判断, 患者在就医过程中, 只要想治好病, 大部分都会选择完全听医生建议, 患者在医生面前处于劣势地位。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 医疗机构是靠医疗费用赚取收益的, 而患者可以带给他收益, 再加上有保险公司补偿医疗费用, 这就促使医疗机构采取过度医疗以赚取收益。

2、支付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我国医疗保险主要采取的是先看病后报销, 患者看完病后拿着医疗费用清单找医疗保险机构报销即可, 这会导致道德风险产生。后付制度下, 患者和医生是极易勾结的, 双方会基于各自利益考虑, 选择使用更贵的医疗服务, 最终造成医疗资源浪费的成本由保险公司买单。

3、患者的异质性

医生主要职责是挽救每一个患者的生命, 所以治愈率会影响到医生乃至整个医院的名誉。而不同的患者由于生活习惯、遗传基因、性格等因素的影响, 在遭受相同疾病缠绕时表现出的严重程度是不同的, 治愈率也会存在差异。而医生为了保证成功率, 降低职业责任风险, 往往会选择更高成本的治疗方案, 从而产生道德风险。

二、我国防范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现状

(一) 我国目前采取的防范措施

我国医疗保险运行模式中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没有任何合作, 防范道德风险主要是防控患者道德风险, 对医方道德风险防控举措较少。我国保险机构主要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相关条款来控制道德风险。自我保护情况, 即被保险人采取措施影响事故发生概率但很少影响损失程度, 保险公司会在保单中设置免赔额来减少道德风险。减少损失情况, 即被保险人采取措施不影响事故发生概率但影响损失程度, 保险公司会在保单中规定保险责任限额。

(二) 我国目前的防范效果

医院人满为患, 新闻当中也会听到医院和医保户相互勾结骗取医保基金情况。我国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没有构建合作关系, 这就很难从源头控制道德风险。尽管保险合同规定相应条款来控制被保险人道德风险, 但医疗保险受众基数很大, 很难完全控制每一个被保险人医疗的选择。再加上患者与医生信息不对称, 尽管医药费很高, 但为了生存下去, 患者只能被动选择接受, 所以单从患者层面采取防范措施效果不佳。

三、我国防范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若干建议

(一) 加大医疗保险覆盖率

医疗保险覆盖率与道德风险发生率呈正相关, 我国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主要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如果是城镇上班族、租房族, 并且工作单位未给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他们在生活压力下无法负担得起商业医疗保险, 在医疗方面就无法得到充足保障, 这就会诱发道德风险。除此之外, 基本医疗保险为定点医疗, 而我国医疗资源分布并不均匀, 好的设备、医生大都在城镇地区, 而农村地区医疗水平较低, 这对于新农合的保户来说是不公平的, 这就会加大诱发道德风险。所以我国首先应该重视医疗保险覆盖率, 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探索更多样化的保费来源, 让民众支付较低保费得到较高医疗保障。其次, 应该重视医疗资源的分布, 加大医疗投入, 尤其是对落后地区、农村地区的医疗投入, 缩小城乡医疗差距, 促进医疗服务公平。

(二) 保险机构加强和医疗机构的合作

我国可借鉴美国管理式医疗保健模式, 加强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合作, 通过监督医疗行为减少道德风险。两者只有在合作收益大于合作成本时才可能合作。美国模式在我国推广需长时间改革和配套措施, 比如:保险机构要配有专业医疗人员, 对医疗行为进行准确审核和判断;患者自身愿意在患病时先去初级保健机构就医;医生愿意在初级保健机构看诊;医疗行为评判标准建立等。从医疗人员方面, 我国可加强对医疗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提升医疗人员的职业素养;从患者选择方面, 可通过加强中小医院乃至社区的医疗水平来改变患者选择意识;从保险机构角度, 可利用技术, 研究更好地监督渠道, 降低监督成本, 同时尝试招募医疗专业人才, 减少道德风险的产生。

(三) 完善医疗报销制度, 建立医疗报酬体系

医疗报销是为了减少患者的医疗负担, 保证患者花较少的钱把病治好。我国医疗报销制度可以借鉴日本做法, 即患者支付完自付部分后, 剩余部分由医疗机构去找医保机构报销, 医保机构会进行审核之后才会做出报销决定。这会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医疗行为, 减少道德风险。

医疗行为会影响患者医疗体验和医疗保险机构利益。为了更好监督医疗行为, 可以将患者加入监督体系, 患者就医时或就医后, 为医生或者医院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打分, 比如医疗费用、医疗服务水平。除此之外, 也可建立一个专门的医疗行为监督机构, 定期对医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这样, 医生在约束下进行诊断时, 就会做出更加谨慎的选择, 最终会保护患者和保险公司的利益, 减少医方道德风险。

摘要:医疗保险推行过程中产生道德风险, 为减轻政府负担、更大程度激发商业保险参与医疗保障, 就需解决道德风险问题。本文界定相关概念并介绍医疗保险中道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我国当前的防范效果, 最后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我国,医疗保险,道德风险,防范分析

参考文献

[1] 于伟峰, 张策.社会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8 (1) :446-447.

[2] 莫体.浅析社会医疗保险中如何防范道德风险[J].大众科技, 2017 (7) :183-186.

道德风险范文第5篇

一、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风险存在的问题

(一)职业道德观念淡薄

我国事业单位因单位性质较为特殊,工作稳定,竞争力相对较小,导致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缺乏动力,对道德学习没有较高积极性,致使没有对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全面了解。此外,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养缺失,导致会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观念较为淡薄,这对事业单位未来发展会造成较大影响。

(二)会计人员知识匮乏

由于事业单位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单位,在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事宜不够重视,也没有对会计工作全面了解,导致会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因较多会计人员自身会计知识较为匮乏,很难对工作中的一些事物进行有效处理,致使会计工作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高。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在招聘会计人员的过程中,招聘门槛较低,并且招聘过渡形式化,致使较多会计工作人员整体知识水平较低,这在较大程度上容易出现职业道德风险。

(三)会计人员受领导管理

我国政府也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职业道德风险,为此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但是,一些事业单位存在会计人员受领导管理,一些领导过度干涉会计工作内容,导致会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根据领导的思路工作,出现一些假账,甚至一些会计工作违背了会计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很难对事业单位职业道德风险实施把控。

(四)缺乏奖惩制度

首先,我国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奖罚制度,这在较大程度上很难提升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的工作积极性。虽然一些事业单位制定了奖罚制度,但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将该制度有效落实,导致奖罚制度形式化、表面化,不但无法提升会计人员工作主动性,而且极易导致事业单位出现职业道德风险。

二、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风险防范对策

(一)加强会计工作人员思想教育

由于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工作相对较为稳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终身学习意识,致使职业素养相对较低。为此,事业单位应当认识到提升会计工作人员职业素养的重要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事业单位在进行会计人员招聘的过程中,应当对招聘人员道德规范进行严格考核,以此有效避免职业道德风险。其次,财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道德规范制度,并且还应将该制度在会计工作中有效落实,同时还需要定期对会计工作人员进行道德知识培训,以此全面提升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这对提高会计工作人员工作质量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最后,还应树立单位文化,以此使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文化熏陶,从而为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提升会计人员道德水平

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还应当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质量,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础上,需要提升会计人员道德水平,以此提升会计工作的专业程度,这对会计工作质量的提升具有较大促进作用,以此为职业道德风险的降低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会计人员道德水平,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让会计人员明白职业道德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培训的过程中,需要根据会计人员层次将培训内容分为不同层次,以此为会计道德水平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完善会计人员相关知识

由于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较为系统,并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此过程中需要会计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与会计相关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会计工作质量,为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会计工作内容为会计人员制定完善的学习计划,同时还可以让会计人员走出企业,学习其他企业的工作经验,这能够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性。

(四)完善奖罚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质量是否能够有效提升,与奖罚制度是否有效落实有一定的关系,通过奖罚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会计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为工作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领导层首先应当认识到奖罚制度的重要性,并且制定不同层次的奖罚制度,比如最佳员工将、最努力以及进步奖等,不但能够提升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而且可有效降低职业道德风险。

(五)加大内外监控管理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应当根据会计法要求,在强化会计职业道德管理的基础上,对内部会计控制机制进行有效的完善。其次,根据会计岗位流程完善内部会计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对内部不同环节,资金变动以及会计工作进行严格要求,同时将会计人员数据核算以及资金管理归入到法律范围之内,以此有效避免会计人员因利益做出不正确行为。

(六)构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事业单位还应当提升内部控制管理质量,财务部门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其中制度内容需要涉及到易出现财务风险的相关工作,比如采购以及项目建设等。在进行财务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有上级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才能进行处理,并且在此基础上需要做好记录。此外,还应构建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对违反制度的会计工作人员根据严重程度进行针对性处罚。

(七)强化社会监督

由于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较为系统,需要事业单位各个部门引起重视,甚至也是社会的共同职责,这就需要为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风尚,并且在此基础上与内部会计管理规范进行有效的结合,对职业道德规范相违背行为进行惩处。此外,事业单位还应通过媒体进行宣传,以此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意识的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结束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进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不但能够提升事业单位经济效益,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需求。此外,对事业单位职业道德进行有效的建设,还能够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领导层应认识到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以此为会计管理质量的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

摘要: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事业单位得到较快发展,其中会计工作是事业单位发展中较为重要的环节,与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提升有较大关系。为此,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且在日常工作中遵守道德准则,不但是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工作环节,而且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内容。由此可以看出,对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尤为重要,这就需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管理情况加大会计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以此为事业单位未来较好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关键词: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 李思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探析[J].财会学习,2017(10):64-65.

[2] 袁照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风险、成因及防范措施分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5):142-143.

[3] 李香艳.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风险及其防范[J].时代金融,2018(03):34-35.

道德风险范文第6篇

一、模型1:无存款保险制度下,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关系

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 银行与存款人之间是双向约束的关系, 如图1的 (1) 和 (2) 所示。存款人存入银行资金的前提是, 银行要提供银行信用来保证资金的安全。由于信息不对称使存款人处于信息劣势的地位, 当市场传递出来的信息表示银行经营风险过大, 银行信用不足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存款人会使用存款转移的方式直接约束银行的风险行为, 即图1中 (3) 所示的实线。为了防止资金的流失, 银行会自觉谨慎经营, 维持良好的信用, 控制道德风险行为。

二、模型2:国家担保下银行、存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隐性存款保险制度下, 国家提供的信用代替银行信用为银行担保, 这使银行与存款人之间的双向约束关系变为存款人、银行、国家之间的单向约束, 如图2的 (1) 和 (2) 所示。这样问题就出现了。存款人是否决定将资金存入银行取决于国家提供的信用状况, 不再是银行的信用状况了。一般情况下, 国家信用是较具有威信的, 这使存款人觉得没有必要也没有能力监督国家风险行为, 因此, 本该对银行实施的市场约束并没有随着提供信用主体的改变而转移, 反而使存款人原来存在的市场约束缺失或极大萎缩, 即图2中 (3) 所示的虚线。这样的结果是银行无成本的享受国家的担保, 并可以不受存款人的约束开展业务, 在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下, 这自然就加剧了银行的道德风险。

三、模型3: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存款人、存款保险机构之间的关系

在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下, 存款保险机构代替国家提供信用为银行担保, 存款人、银行、国家之间的单向约束关系变为存款人、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单向约束关系了, 如题3中 (1) 和 (2) 所示。代替银行信用的是存款保险机构提供的信用。显然, 存款保险机构的信用没有国家的信用权威, 且存款保险机构破产的概率比国家要高得多, 它所提供的保险额度也有限, 这都使存款人意识到即便将银行风险转移至存款保险机构也不能完全保证存款资金的安全, 因此这激励存款人增加对银行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市场监督, 即图3中 (3) 所示的实线。此外, 对于银行来说, 也不能享受无成本的担保了, 需要按照风险大小承担一定的成本, 这也激励银行代理人努力工作、银行股东减少最大化自身利益的高风险业务, 增加对风险的关注, 自觉提高银行信用。结果, 在存款人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约束下, 银行的道德风险程度减少。

结语

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在缺陷使道德风险问题不可避免, 但是不同的存款保险模式可在不同程度上削减道德风险的产生。为了更高效的实施存款保险制度, 应首先从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方面入手, 合理构建存款保险体系的相关内容。

摘要:存款保险制度在发挥稳定金融市场作用的同时, 同时也存在激励道德风险产生的危害。不同的存款保险模式对于银行道德风险产生的激励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本文通过建立存款保险下银行道德风险产生机制的三个模型, 比较分析隐性与显性存款保险模式对银行道德风险的不同影响。

关键词: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存款保险制度,银行道德风险

参考文献

[1] 周琳.存款保险制度下民营银行道德风险及防范策略的研究[D].河南:河南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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