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

2024-01-29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1篇

经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批准(录用)的人员及随招调人员同时批准迁入的随迁人员,提供入户材料真实有效。

二、核准入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招(调)通知(书);

2、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村户口的深圳市“农转非”人员入户信息卡;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办理入户手续告知书(见附件1);

4、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的户籍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已婚、再婚人员的结婚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离异、再婚人员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6、已孕已育或收养子女人员拟入户地计生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户口簿不能直接表明父母子女关系的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申请人收养子女的,额外提供收养登记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8、选择入户地的材料:(选择顺序:A配偶家庭户;B房产立户(本人房产优先),挂靠亲友家庭户、单位集体户;C配偶单位集体户;D代理机构集体户)

①配偶家庭户:配偶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配偶属挂靠人员的,额外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点击下载)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户主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②房产立户: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在亲友合法房产立户的,额外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点击下载)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夫妻双方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市、区房屋登记中心出具,下同)(本人有房产的,应在本人房产立户)

③亲友家庭户:户主户口簿、身份证、《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或附该声明的《公证书》,户主房产证,夫妻双方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④单位集体户: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夫妻双方无房产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用人单位无法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和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有效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并交验原件(单位委托代理的,提供加盖代理机构或用人单位印章的有效人事代理协议复印件不验原件,指标卡未体现用人单位的,需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申请名单或社保单)、本人和配偶无房产的房屋产权查询信息单、用人单位无法开立集体户的书面说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一般当场签发准迁证,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迁移证明;

3、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明、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1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申领二代身份证)。其中,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的,须户主(业主)同时到场确认。

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2011年11月印制

附件:

 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doc 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doc 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公安分局/派出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详址为 ,本人是该户户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现如实申报,申请本 人的 (亲友关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户口迁入我户。我将自觉履行户主的法律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户内成员办理户证业务时配合公安机关工作,并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好户内成员,不自行解除挂靠,在办理市内移居时挂靠人员无符合房产立户和夫妻并户条件的,同意一并迁移。

附:随该人迁入的家庭成员共 人:

姓名 身份证号 ,系上述迁入人的□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姓名 身份证号 ,系上述迁入人的□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姓名 身份证号 ,系上述迁入人的□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姓名 身份证号 ,系上述迁入人的□父□母□夫□妻□子□女□其他。

户主签名: 申请人签名:

经办户籍民警签名:

年 月 日

(招调入户人员办理挂靠,本声明须归入申请人户籍档案保管。不能提供现场声明的,可提供附本声明的有效《公证书》代替。) 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公安分局/派出所: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 本人姓名 ,身份证号 , 自有住宅类房产证号 ,房产地址为 ,门楼牌地址 。

本人同意姓名 ,身份证号 在本人房产立户,如因该房产入户问题产生纠纷自行协调解决,并保证配合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工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人户口需迁入该房产,按照产权份额更改户主,产权份额较大的业主为户主,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做变更。

(共有产权人须同时声明) 声明人签名:

经办民警见证签名:

年 月 日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2篇

2.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6K纸张)、蓝底两寸照片两张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考籍证,交到人文院自考办办理毕业申请,并填写毕业申请表、本科直报审批表(独立本科段考生必须填写)。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须填写课程免考单并附所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或相关证书原件。助学点的考生申请毕业请与助学点老师联系。

3.对于系统中没有合格成绩的课程,须提供相关课程的合格试卷、单科合格证或相关转籍证明。

4. 考生在籍期间出现姓名或身份证更改的情况,必须提供相关户籍证明(带个人图像信息)。凡参加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已经申办毕业手续者,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5.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报手续的,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次毕业手续办理。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3篇

(一)申领贷款卡的企业(单位)、个人,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二)不同类型借款人携带下列证件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1、企业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限于法人企业授权的非法人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⑸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⑹领卡时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⑼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⑾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⑿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⒀企业法人章程;

⒁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⑸领卡时上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机关筹建办公楼、医疗卫生部门购买设备等融资需要;敬老院等由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性社区类组织;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村级经济组

织等机构请比照事业单位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4、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条件的证券公司;经核准有担保业务的金融类企业法人授权的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请比照企业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5、个人办卡指南

⑴凡个人作为担保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时须办理贷款卡。

⑵申办者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携带以下证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①《贷款卡申请书》;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贷款意向书。

中国人民银行对上述资料审验无误后,从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贷款卡。贷款卡由领卡单位、个人自行保管。

编辑本段与金融机构发生哪些业务

必须凭贷款卡办理

1、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展期,以及办理信贷登记范围内的其他信贷业务,如承兑汇票的签发、信用证的开立、银行保函的开立及解除和授信额度的增减、期限变动等,均须由借款人持贷款卡到金融机构办理。如涉及担保业务的,还应同时将提供担保的企业贷款卡一并送贷款金融机构。

2、办理业务前,金融机构必须凭贷款卡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借款人资信情况查询;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登记。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4篇

2、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是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是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签章)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4、具有评估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5、双方当事人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1) 设备发票(企业对应名称)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5篇

1、劳动合同书;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丽水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电话:2141049

办理信用卡须知范文第6篇

一、出国成绩单办理流程:

(一) 已毕业离校学生出国成绩单办理流程:

(二)、在校学生出国成绩单办理流程:

二、出国成绩单办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上午8:10——10:50,下午13:30——15:30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71—86878530

(注:因办理出国成绩需要到财务处缴费,故在上述时间内来办理可以顺利缴费。)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 应保证填写的课程信息真实准确。所修课程不得随意删减。

2. 课程性质为课外的课程不写入成绩单。

3. 课程应填写在相应的学年和学期,补考通过的成绩一律按60分填写(五级制的填及格)。

4. 如果需要英文版的成绩单,请根据模板中的“中英文课程名称对照参考表”、“课程库中英文对照”对应翻译相应的课程名,表中确实没有的课程名,在校学生可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中查询。如确实查不到,应仔细斟酌翻译,力求准确。

5.学院和专业英文名称在“全校中英文专业及学院名称对照表”中查询,如表中没有,请仔细斟酌翻译,力求准确。

6. 为了便于审核,提高审核效率,请各位同学按送到办公室的纸质成绩单或档案成绩表中的课程顺序填写,不要打乱课程顺序。

7. 为了节约老师进行格式调整的时间,以便于您能尽早拿到出国成绩单,请将模板格式调整好后再发过来。

8. 毕业生需要办理学历学位证明的,请先下载适合自己的模板,根据自己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相关内容仔细填写。审核时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没有原件的不能办理。

9. 学校档案馆咨询电话为:0571—86915146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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