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范文

2023-09-22

合同管理范文第1篇

摘 要: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风险规避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在分析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途径进行如下论述。

关键词:合同管理;企业发展;重要性;途径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经济活动往来的重要依据和行事规范,是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一个重要载体。重视和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进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以合同这种形式载体承载的交易活动,为合理分配偶然性风险和相互交换信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结算、清理等一系列行为中,进行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的总称。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曾说过:“在商业时代,财富大部分由合同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具有自治性、综合性、全程性的特征。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能促进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减少合同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利于对外构建良好的采购、销售和协作网络,提升企业的效益;能促进企业内部人、财、物各要素根据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组合并发挥最佳效用,增强自身防范和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利于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建议,乐于互助协作,勇于开拓创新的氛围,使企业以优质的产品、服务,优良的信用,优秀的品格,值得信赖的形象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可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合同的质量,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必要前提。它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把合同管理中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按照规定的章程和制度形式传达下来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制度的约束,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再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范畴。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的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实现企业合同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管理。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同时,还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员工作为合同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的高低,则影响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关系到企业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对外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其次,企业还需要强化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的意识,要求他们熟悉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掌握签订、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并把它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只有详细明了以法律为依据来制定的合同内容和流程,严格做到依法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

现代企业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这就迫使企业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变化,在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实现与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交换、运输、销售等经济往来和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条件设立法律部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律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企业的损失,并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约纠纷问题

企业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从真正履行以来就属于一种以法律手段为约束力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由于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是双方的沟通理解等方面原因,导致在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因纠纷问题引起一些违约索赔时,要先及时对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再来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发现情节严重时,一定要予以反击,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能夠补救的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谈判等处理方式,以免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状况来决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可以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总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并重视规范履约索赔,实现合同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彭燕.浅议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现代商业.2011(12)

[2]陈云泉,王丽.浅析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05)

[3]张红梅.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15)

合同管理范文第2篇

[摘要] 在贯彻执行上级合同管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注重把握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该文就这几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多经企业 经营活动 法律事务

近几年来,福建铁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福铁投总)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较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审批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实时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在各项经营活动中,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都能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无发生一例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问题也得到妥善处理,多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1 健全组织机构,重视合同管理

福铁投总始终重视抓好合同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合同工作当作对外经济协作活动的必备纽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要求各控股企业及投总本部各部门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保证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投总本部设有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各控股企业均设有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福铁投总在总结以往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合同管理例会制度,专题讨论合同的疑难问题及需要上报路局法律室审查的重要合同初审工作,大大加强了合同审查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2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保证

根据南昌铁路局及局多经处有关合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福铁投总本部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实际,福铁投总对合同管理组织、合同签订、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结算、合同报表、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一步加以细化、明确。同时,强调了签订合同应遵循“谨慎原则”,严格履行“论证、会签、审查、批准、盖章”五道程序,对履行期限超过二年的各类合同审批程序也作了相应规定。以上这些规定,为多经企业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对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3 严抓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操作

福铁投总严格执行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及合同中涉及的会签部门都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3.1 合同签订

订立合同前,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对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程度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签订重要合同,主办部门预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书面材料,召集合同管理、主办、财务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形成统一意见。对于重大的事项,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可行性论证。合同条款尽量由我方起草,争取主动;重大合同事前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正式签订前,按规定报请路局法律室审查。

3.2 合同审查

严把合同审查关,对选定的项目及合作对象,合同主办部门事前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合同条款中所涉及的货、款交付时机、数额等关键内容,我方尽可能争取主动,由对方先履行债务(义务)。正式签订合同前,执行会签制度,并按规定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

3.3 合同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财务部门坚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合同主办部门在合同履行期内同合作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与对方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那里,侧面了解其经营动态,发现对方轻微违约或部分不履行时,特别是货、款交付时机、数额与合同约定不吻合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变更合同时,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当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交易价格时,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后方可发货。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办理结算手续,保证资金流转过程与合同约定的渠道、时机相吻合。

3.4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我们对合同档案实行严格管理,要求主办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将签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交合同管理部门,按编号整理归档,实行专人管理,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季度(或半年度)的合同统计表。合同专用章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原则上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对确需由合同主办人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的,须办理领取登记手续,注明使用范围、时限、承办人、批准人等事项。

4 把握关键环节,促进公司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合同管理措施上有所创新,善于从复杂的合同关系与交易链中把握问题的关键,做到“纲举目张”,确保合同全面得到履行,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4.1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对商贸合同履行期限以一年为限,单笔商贸控制在1~2个月以内全部完成。公司硬性规定,年底所有商贸资金必须回笼,这样有利于检验对方的现金流状况,确保资金安全。货款年底没有回笼的,次年全力追回货款,不再与其再做商贸业务。这样规定后,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在对方有偿还能力时予以了结。到了年底,在确认资金及收益全部回笼后,第二年再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我们还要求对方提供保证我方资金回笼安全的《承诺函》,以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还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超过1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分管的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研究处理;超过2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超过3个月货款未清的,由总经理牵头,组织法律顾问研究,依法追回货款。切忌为顾及合作方的面子久拖不决,要抢在合作方有资金、有资产时抓紧了断。

4.2 认真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发展包袱

在2000年以前,原福州铁路分局多经企业累计问题资产数额较大,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探讨,采取了现金清偿、股权转让、以物抵债、坏账列销、法律诉讼等的处理方式,先后处理了某铁道大厦乱投资、乱借款、乱担保的问题;积极参与某房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参与处理某水泥厂担保责任的问题,以较小的代价避免了重大损失;处理三家大酒店长年拖欠租金问题,通过采取协商及法律诉讼等手段收回历年所欠租金;与某集团发生的商贸纠纷,历经多年多次法院审理,最终我方胜诉,减少了近千万元的资金流失;采取专司清欠、追究责任等,收回其他欠款3000余万元。在这些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签订相关的合同,通过认真履行合同,取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

5 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

5.1 坚持抓好制度落实

5.1.1合同主办人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前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工作、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交易方式、合同生效条件等基础性工作,对合同能否得到全面履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合同主办人是合同最主要、最直接的承担者,落实主办人责任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5.1.2合同会签制度。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合同都包括技术(业务)、财务、法律三个方面的内容,任一方面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通过执行集体联签制度,可以有效弥补这个缺陷;同时,对加强廉政建设也起到促进作用。

5.1.3合同履行跟踪制度。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但单凭法律约束力,仍不足以促使合同的全面履行,任一方的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不可抗力)都可能造成合同被中止履行。合同订立后,合同主办人应当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时跟踪。

5.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组织机构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的作用。制度建设首先是指, 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5.3 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与服务企业的关系

合同管理是手段,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资金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法律保障,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经营。如果片面地强调防范风险,把合同管理蜕变为经营的障碍,显然是本末倒置;反过来,如果为促进经营、鼓励交易,而无节制地放松合同管理的要求,给资金安全埋下隐患,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两者之间既有矛盾,又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合同管理必须为经营服务,同时,经营又必须要以资金安全,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前提。

5.4 合同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鉴于不同的合同其潜在的风险程度不同,应当采取有差别的审查程序和防范力度,以最大可能地提高交易效率,促进经营开发。例如:运输代理合同,我方除了提供一定的劳务外,无需资金投入,并且掌握运力的主动权,承担的风险较小,可以采用格式合同文本,不必重复审查,对对方的资信调查可适当降低要求;对南昌铁路局管内的各企业之间的常规性关联交易合同也可简化审查手续。而对重大合同,如涉外合同(含港、澳、台)、对外长期投资(含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等,在合同纠纷案例中一直处于“领头羊”位置,风险度极高,务必谨慎对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在于事前把关,履行过程中实时跟踪、及时规避。当产生纠纷、双方无法自我调和时,上法院“打官司”,无异于生病后,到医院“看医生”,应当视为不幸之事、无奈之举。因此,风险防范不要过多地依赖于法律诉讼,更别指望通过“打赢官司”能给企业带来额外经济效益。由于经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正式订立合同前,有必要对合同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合理评估,分析风险与效益的临界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企业应当以积极、稳健的姿态参与市场交易,减少低级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最大可能地促进交易量的增长,才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

合同管理范文第3篇

摘 要:文章针对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高校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包办大学的局面终于打破,改变以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建立了以“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对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在新的体制下,各高校自主办学权利加大,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也进一步加深,与此同时,与高校有关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高校合同纠纷的发生,除了一些客观的原因外,还有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因此,高校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高校合同管理是对以高校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行为的审查、监督、控制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往往离开合同法律,以一种“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目的草率签订合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如某高校在签订一份“关于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工程对外承包合同”时,双方约定:校方提供场地和出让热水收费权为前提,由承包商负责全部热水系统的投资和日常维护,确保热水供应,享有10年的热水收费权,10年后该热水系统归学校所有,日常所耗用的水电费上缴学校。由于校方经办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自认为承包商会自觉缴纳水电费,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如何缴纳水电费等相关条款,结果承包商以各种理由拖欠水电费,使学校利益受损。

2.合同管理混乱,无专门管理机构。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同时,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管理部门管理、房屋租赁和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由校产管理处管理、对外协作办学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等。这种多头管理、多头对外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合同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单位领导和财务等相关部门不能全面了解对外签订合同及合同标的金额,给单位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等隐患。

3.合同主体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是我国合同的主体,都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然而,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或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而且因学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在合同主体上加以规范和重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就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基本条款完备。基本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严谨、合同条款表述是否清晰、措词有无含糊、前后有无矛盾等。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好话,还要讲丑话;不仅要讲正面的,还要讲反面的。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印章使用不规范。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代表学校行使对外签约具有法律依据的职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践中,许多高校没有对合同专用章加以重视,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经办部门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这样滥用印章,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如某高校个别部门领导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用印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或注册提供便利,结果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

二、加强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加强对高校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对于新时期高校合同的管理,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高校合同管理行为。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统一来规范高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高校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合同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合同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二是明确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高校合同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明确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确保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三是重视合同资料的管理。应用计算机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对每份审查的合同及时登记,同时记录审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等。建立合同资料归档制度,每年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其次,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再次,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一般技巧,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运行。高校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得好坏,一是看有制度,二是有制度看是否坚决按制度执行。合同利益是高校整体的,具体落实一般是某个部门或某个责任人的,合同行为是否到位不仅要靠自觉性,更要有外在的监督机制。因此,在合同行为实践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的合同管理约束机制,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检查合同管理法规与有关法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通过检查监督可以发现问题,分析寻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确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保证全面正确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

4.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要将高校合同管理好,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是必要的。合同质量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审查、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谁转款、谁负责的层层把关负责制,要求参与签订合同的人员要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守纪律,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予以奖励;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纠纷的应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经济损失重大者可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

5.设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高校建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是学校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它不仅可以为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合同文本的条款认真推敲和对合同从形式、资金、法律、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公正,减少合同纠纷。还可以承担对学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职能,从而提高其业务素质,强化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全过程管理监督。

总之,新时期随着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入,高校要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观念,加强合同管理,以适应市场和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设立法律咨询机构,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则是高校完善合同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徐元亮.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J].江苏水利,2004(7)

2.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7)

3.李守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4)

4.赵明珠.加强法律意识教育,规范高校技术合同.[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4)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责编:若佳)

合同管理范文第4篇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技术,重点分析了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合同编制、审核、签订、履约以及监管等各环节的管理内容。其不仅可以最大程度的解决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且有助于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和质量,推动合同的高效、高质履约,并在实践中不断推进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环节和内容的完善。

【关键词】地铁;项目;合同管理

1.合同规划及编制

据有关现状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当中,都会采用信息化的手段来实现对于项目合同全过程的管理和管理流程的优化。这种信息化的管理方式可以最大程度的推进对地铁项目开展连续性的合同管理,从而借助其管理方式的现代化来提高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技术在地铁相关项目合同管理的应用,主要是通过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全过程研究来加强对于合同约定内容的管理和落实。具体的,在招投标环节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明确地铁项目合同内容中有关合同价款及价格形式、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质量及验收要求、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实质性约定内容来确定合同模板。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置专用合同条款,从而实现合同编制的全面性。并最终确保完成编制的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约定的一致性,以便于合同的后期履约以及监管,并减少相应的法律风险。

2.合同审查

在地铁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的审查环节将直接决定合同质量并影响履约的效果。由此,为提高地铁项目合同的履约效果,必须要推动严格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是指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中,需要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结合合同商务条款、技术条款及法律条款的相应要求,达到全面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完成合同签订。而且,还应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加强对于合同签约方资质条件、财务状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可能会影响到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从源头入手,并结合实际的合同预算数额等,实现地铁项目实施的经济价值。

以笔者所在的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为例,合同审查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约定为依据,对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查三个方面,一是商务部分,由招标采购事业部(招投标及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签订的合同的主要原则、合同结构、重要商务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文件结构的完整性、条款之间的一致性。由财务部对费用组成、税金、支付方式进行审核。二是技术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对合同技术部分进行审核。三是法律部分,由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通过各部门、多维度的对合同條款的实时审查,以降低合同签订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3.合同履约监管

在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当中,合同的履约是决定合同履约质量的重要因素,并且也是推进双方高效合作的重要基础。完善合同履约管理是指在地铁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并确保其项目建设效果的质量性和效率性。与此同时,完善合同履约管理还需要借助不同阶段的合同监管来完善差异背景下合同履约条件的规划。

南京地铁运营公司下属各分公司及部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在合同期限内,全面跟踪了解合同签约方的资信、履约能力、经营范围等情况,以确保合同范围内的所有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正常地履约。运营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负责合同履约的监管,按季度开展合同履约信息管理台账的统计工作,对合同涉及的重要事项的履约状态及时掌握,对相关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统一归纳、整理、分析。同时安排专人,对经营收入类合同的收款期限进行跟踪,并提醒相关部门按时完成结算工作,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的管理。

4.合同的变更管理

现行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得企业生存的空间严重挤压,促使投标竞争日趋激烈。有的企业为了能够在投标中胜出,压低己方成本低价中标,试图采取中标后进行合同变更的手段获取利润,为合同正常履约埋下了许多法律风险并易引起纠纷。对此,招标单位一方面完善招标评标相关管理办法,根据项目情况适度调整评标方法,避免仅仅依据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人。仅仅在一些难度较小、操作简单的项目招标中,采用最低投标价评标。另一方面,则应加强对合同变更的管控。

南京地铁运营公司招标采购事业部负责对合同变更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各实施单位,负责合同变更申请的提请和审批流程,并承办管辖范围内合同变更协议的拟定和会签。合同变更采取的是分级变更,分为两个等级。合同变更累计金额为原合同金额10%以上的,或者合同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一级变更。一级变更需要合同实施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合同变更材料,经运营公司招委会批准,并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完成会签后方可实施。合同变更累计金额为原合同金额10%以下的,且合同变更累计金额10万元以下的,或不发生合同金额变化的属于二级变更,二级变更需要合同实施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合同变更材料,经运营公司招委会预备会批准,并在合同管理系统中完成会签后方可实施。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的变更,以降低合同履约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5.合同资料管理及归档

为避免项目合同资料管理时出现文件混乱、缺损及遗失的现象,对合同履约及结算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应做好合同资料的管理及归档工作。实现合同资料归档日常化,做到“一个项目一清”,及时对合同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启动资料、开评标过程性文件及合同资料等)进行登记、整理、分类及归档,并每年度与档案管理部门办理移交工作。

南京地铁招标采购事业部是合同资料收集归纳的牵头部门,总经理办公室是综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实现各种门类、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现阶段的合同资料整理工作,作为运营公司档案管理的一部分,由总经理办公室编制预算,根据南京市档案局进馆要求及档案整理相关标准,以招标或谈判的方式,选聘资质条件符合的单位来完成,以达到档案整理规范的目标。

6.总结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探索分析,完成了从合同的编制、审查、签订、履约到归档等五个方面对项目合同的全过程分析,并有效地规避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对地铁项目合同管理的探索,仍然需要以不同的建设项目为依托,推进综合化、实践化的地铁项目合同管理完善。

【参考文献】

[1]韩强.浅析地铁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8,(13):3461.

[2]朱莉.地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7,(20):3151-3151.

合同管理范文第5篇

【摘 要】当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实际的发展中面临着多种挑战,要想有效的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强化工程造价控制。而在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够提高工程质量,还能够有效的实现工程造价的目标。本文就对当前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实际应用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实际应用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一)能够为款项支付提供保障

在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首先投资人需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向施工方进行汇款,为了进一步提高支付款项的合理性,在汇款之前应该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实际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并做好相关的材料验收工作。在支付账款的过程中,投资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的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汇款时间,提前支付或者是拖延支付,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成本资金浪费的现象。

(二)为工程索赔提供保障

在工程项目的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施工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所以工程项目的进度很难得到有效的保障,这样一来就会发生因为违约而进行索赔的现象。为了能够在保证工程双方权益的背景下,减少索赔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应该首先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然后结合实际的合同内容,对责任方进行确定,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减少双方的矛盾。

二、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管理的实际应用

(一)合同签订管理

在签署相关的合同之前,首先双方负责人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实际要求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然后再仔细分析合同的内容,并对合同中各项条款进行有效的明确,如此一来才能够有效的减少日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矛盾。与此同时,还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建筑材料价格,并对材料价格的变化范围进行确定,这样一来就能够有效的避免因为材料价格变动导致实际工程款项的结算与预期计划不同而产生的经济纠纷。

除此之外,为了进一步保证签订合同的合理性,还应该安排专门的财务工作人员对合同进行分析,发现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进行解决,有效的提高签订合同的合理性。除此之外,合同中的每一项内容都需要进行仔细的注解,对于合同中没有进行仔细注解的内容要及时的进行修改和补充。与此同时,相关的工作人员还需要仔细的分析合同内容中相关的赔偿事项以及竣工规定等,对合同中存在的遗漏事项及时的进行补充。

(二)合同执行管理

当前工程造价控制中,合同执行管理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第一,合同文件管理。在合同管理工作中附加内容、工地会议等工作也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相关的工作人员也需要加强对此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这样一来才能够有效的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和工程造价控制的效果。第二,对合同履行义务进行管理。在实际的建设工程中,为了提高相关工程的质量,必须要在严格遵守相关的合同内容的背景下进行各项施工活动,并在此过程中做好监管工作,对于实际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的进行解决和处理,从而有效的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收益,并最大限度的减少索赔矛盾的发生。第三,对索赔进行有效的处理。一般情况下,索赔方需要提供可靠的证据,然后结合实际的合同内容,维护自身的权利,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相关的赔偿费用。在工程建设中,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要有可靠的数据资料做保障,这样一来才能够有效的保證索赔工作的合理性,并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第四,强化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在实际的施工建设过程中,通过进行施工签证处理工作能够有效的对履行效率进行提高,并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变更问题的发生率。但是如果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施工签证存在问题,就会对款项核算的准确性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并且还有可能会降低造价管理工作的效果。所以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对签证权限和签证的手续进行严格的规定。

(三)工程索赔处理

在当前工程项目实际的建设过程中一般会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一般来说,随着建筑施工项目难度的增加,单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并不会随之发生改变,如果综合单位发生变化,那么承包单位就无法有效的申请索赔。但是在实际的项目建设中,发包单位则可以进行索赔,但是这样一来就会大大增加承包商和发包商之间的矛盾,如果不能及时的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还有可能会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此种模式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如果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施工难度随着工程量的增加在不断的增加,那么承包商可以对其进行索赔;第二,如果在竞标的过程中,承包商没有选择平衡报价,在后期的建筑施工中如果因为工程变更问题的存在而导致实际的造价和预期的造价有着较大的偏差,那么承包人也可以进行索赔。所以在此种情况下,相关的管理人员应该加强对文件中工程量的审核力度,最大限度的降低工程变更现象的发生率,并进一步提高施工图纸的合理性,从而有效的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管控力度。

总结:

从文中分析可以了解到,强化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提高工程造价水平。所以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要提高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并对合同的各项内容进行有效的落实,严格规范工程建设,从而有效的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增加企业的经济收益,为企业日后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彬.工程造价控制中工程审计的应用分析[J]. 价值工程. 2019(36)

[2]关亮,王一君.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研究[J]. 山西建筑. 2019(22)

[3]项家伟.现场监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影响研究[J]. 住宅与房地产. 2019(34)

[4]余波.工程项目全过程应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之实践[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9(21)

[5]黄海琴.谈市政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 地产. 2019(24)

作者简介:

牟倲平(2001.12.08—),男,汉族,吉林省长春人,吉林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19级在读本科生,学士学位,专业:工程管理,研究方向:工程管理。

(作者单位:吉林建筑大学)

合同管理范文第6篇

关键词:项目合同管理;风险纠纷;风险防控

工程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相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指导、组织和协调工程合同关系,从而维护工程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合同的顺利实施。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因素

1.质量和验收条款

第一,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的时候,合同文本一般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合同文本,根据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验收的主体应该为当地的政府质管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等。第二,货物的采购。采购货物的时候,应该按照国家质量标准进行,比如,钢管、钢材以及水泥等,如果有特殊要求的,应该让生产技术部门编写技术条件书,详细规定该设备的规格、参数和验收标准等。第三,服务项目。对于服务项目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一般都是按照日常工作经验以及同行的经验制定的标准为准,比如,聘请安保服务和法律顾问等。[1]

2.定金和付款条款

在编制合同文件的时候,必须约定好付款的具体时间地点,如果没有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当对方交货进度违约时,就可能会拿采购方没按时付款为由推脱责任。另外,要区别开定金和订金。定金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是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而对于订金,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看做预付款,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

3.合同变更

合同双方需要变更合同,一定要做好协商工作,需要补充签订相关的合同,才算有效。比如,要变更收款单位的名称,必须经过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之后方可生效。

二、规范项目合同管理以及防控合同法律风险措施

1.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合同订立前,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能力。对于合同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分为以下几个情况:第一,签约对方是法人主体,应该要审查其开户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等证件;第二,签约对方是自然人,应该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第三,签约对方为代理人,应该要求其出示授权委托书,并且是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了公司公章委托书。在审查之后,需要将这些资料作为合同归档资料进行妥善保存,不仅方便查找对方当事人的资料,也有助于合同的履行。对于对方当事人履行能力的审查,应该通过財务审计、市场调研以及实地考察等方法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以及商业信誉。[2]比如,审核对方当事人的企业规模、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事项。

2.合同签订时法律风险防范

(1)建立合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的主要目的就是各评审单位或者部门从不同角度审核合同,集合大众智慧,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评审单位或者部门一般包括经营部、法律事务部、成本管理部、财务部、管理层、物资设备部等。评审制度按照各部门的职责明确评审的重点,比如,财务部主要审查财务风险、付款结算条款以及资金保证能力等;法律事务部门主要审核合同的完整性、严密性、合法性、争议解决方案等;成本管理部门重点进行预算分析;物资设备部门重点审查合同中的采购条款、供应商资格等;经营部需要综合评价合同的风险。最后,法律合规部需要复核修改之后的合同,保证评审质量。

(2)保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明确性。根据我国《合同法》,明确签订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比如,合同中的标的、质量、数量、履行期限、价款等。如果合同内容中这些条款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容易导致争议,发生合同纠纷,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明确性。

(3)签订担保条款或者担保合同。在合同中,签订担保合同主要是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合同没有担保,如果当事人违约,其只要承担《合同法》以及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而如果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被担保的合同义务人违约,不仅要承担以上责任,还必须承担担保责任,这样就加重了违约成本,因而有效防止违约情况的发生。合同担保主要有五种方式,包括质押、抵押、保证、定金以及留置。企业可以结合业务实际,确定恰当的担保方式。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加入有效的担保条款,有利于提高合同履约率,同时有效防控合同风险[3]。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第一,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第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变更合同条款,以便更符合己方利益;第三,如果预见到己方有违约的可能,可以及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加入免责有利于己方的条款;第四,如果预见对方有违约的可能,可以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对合同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面履行要求,这样不仅尽到了提醒义务,也为纠纷时提供了书面证据,有利于分清责任。

(2)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比如,合同的法定解除权、不安抗辩权、履行抗辩权以及先履行抗辩权,来维护己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合同法》对这些权利的规定,可以让当事人在法律的合理范围内,对抗对方的请求权,这样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合同条款时,不构成违约,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结束语

在新时代背景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也更加复杂多变,增加了法律风险,而对于施工企业来说,由于行业性质和特点,面对的合同风险也许会更多,因而,在合同签订前、签订过程中以及履行过程中,都需要根据法律法规,采取一些列措施加强项目合同管理,进一步防控合同法律风险,降低风险纠纷发生概率,减少经济损失,从而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峰.推行合同项目化管理夯实法律风险防范基石[J].现代国企研究,2017(08):156.

[2]胡樱.浅谈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防控化解法律风险[J/OL].中国商论,2017(08):159-160.

[3]廖敏.论合同管理信息化实现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控大飞跃[J].经营管理者,2015(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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