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供水工程范文

2023-09-18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1篇

关键词: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工程设计

水库对于预防洪水灾害,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随着水库运行时间越来越长,水库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越来越多问题,大大降低了水库的整体耐久性、适用性以及安全性,很难正常发挥水库的使用功能,也会严重威胁到下游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一定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使水库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一、某工程基本情况

一碗水水库是一个集中养殖、灌溉、防洪以及供水等各方面于一体的综合小型水利工程,最开始在1958年修建,当时水库修建规模比较小,建设质量水平不高,后来被洪水冲毁。后来在1978年对该工程进行了重建,在1982年完成重建,并且验收交付应用。水库大坝都是均质土坝,坝顶的长、宽分别为79m、4.6m,坝高为18.2m。水库除险加固后的水库枢纽建筑物包括输水隧洞、河岸溢洪道以及大坝等。自从交付使用后,该水库因为当时经济条件以及技术条件等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工程施工质量并不符合当前的规范要求,导致坝体出现严重的沉降变形,而且防渗性能比较差,坝体和坝基、坝体的接触带很容易出现渗漏,不利于水库的安全运行。

二、水库除险加固设计要点

(一)大坝主要存在的问题

当前水库大坝运行过程中常常会存在诸多问题:(1)坝体填料中有很多风化细砾石,因为坝体建筑质量比较差,压实度没有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坝体防渗性相对较差,因此上下游坝面出现严重沉降变形,坝面也不完成,上游护坡块石出现位移、松动,下游坝脚干砌块石排水体出现位移、松动。因为这些问题使得库水顺着坝基、坝体和坝基、坝体接触带出现渗漏。(2)大坝的安全超高是1783.1m,之前坝顶高程是1782.1m,已经完全损坏了防浪墙,自然也就无法达到相应的安全超高要求。(3)在正常的运用条件下,下游坝坡的抗滑稳定性并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二)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要点

1.大坝除渗设计

结合大坝安全鉴定结论以及相应的勘察资料表明,为了有效弥补坝体内部的填筑质量缺陷,避免坝基、坝体出现渗透破坏,尽可能减少绕坝、坝基、坝体等处的渗漏量,应该选择水泥黏土浆劈裂灌浆来处理坝体,在左坝肩、坝基一直到左岸自然丫口都应该选择水泥浆液帷幕灌浆进行防渗处理。而且应该采用单排帷幕灌浆设计,灌浆底界深入基岩的相对不透水层设计为5m左右,孔深最大为35m。接地式帷幕的坝体选择1:1.8水泥黏土浆进行灌注,基岩总幕线长度为193m,基岩部分采用水泥浆液进行灌注,最终的孔距控制在3m左右。这样有利于减轻坝基的水头压力,避免出现渗透破坏,有效减少坝基、坝体、绕坝的渗漏量。

2.大坝加固设计

因为大坝上游、下游坝面出现严重的沉降变形,坝面不平整,上游护坡块石位移、松动,下游坝坡的抗滑稳定性并不能达到相应的要求,这样坝脚干砌块石排水体也就会出现位移、松动。坝顶也不能达到相应的安全超高要求。经过稳定分析计算后,上下坝坡应该采用原筑坝土料来加固处理坝面。坝高最高为18.2m,坝顶的宽为4.6m,坝体的上游面应该采用M7.5浆砌块石砌筑放浪墙,而且应该进行抹面,坝顶路面应该先铺垫一层碎石,然后再分块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

3.泄洪建筑物设计

原溢洪道泄洪能力比较差,边墙、浆砌石结构段底板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砂浆强度也不高,因此很难达到相应的洪水冲刷要求,气蚀也比较严重,泄洪的过程中洪水顺着左侧墙、底板渗漏。林地陡坡上的土渠泄水段自然泄水会严重冲刷林地。为此按照相应的安全鉴定建议拓宽改造原溢洪道,从而达到洪水要求。溢洪道经过改造后主要设置在大坝右肩处,主要包括消力池、溢流堰、引水渠以及泄水槽等。溢流堰应该采用C20混凝土进行浇筑,而底板、边墙处应该采用M7.5水泥砂浆砌块石进行砌筑,坝面应该采用C20混凝土,边墙、底板混凝土层厚应该分别控制为0.17m、0.21m,而且应该设置一道10m的伸缩缝,止水的话采用橡胶止水带。

4.放水建筑物设计

放水涵洞墙体主要由浆砌料石组成,并没有采取相应的防渗处理措施,而且在洞壁的很多地方会出现渗水、射流等情况,涵洞和土坝之间会出现接触渗漏,尤其是涵洞会出现非常严重的渗漏。水库长期处于放空运行状态下,在启水口附近出现非常严重的人为破坏,这样涵洞内局部会出现严重的淤塞现象。放水闸门也会出现严重变形,关闭的时候并不能完全止水,而启闭设备也会出现严重的锈蚀,很难启动、关闭,难以达到安全运行管理的实际要求。为此,在原取水口可以采用C20混凝土重新进行浇筑,之前的取水口底板高程应该增加到1772.1m左右,从而达到水库淤积的要求。之前的放水涵洞洞壁应该采用充填灌浆进行处理,这样可有效克服涵洞渗漏的问题,通过原放水涵洞进行放水可有效提高工程造价。但是这样的话,原放水涵洞内部会出现严重的淤塞现象,断面尺寸也比较小,这样很难达到相应的设计要求。因此,可以封堵原放水涵洞,可以在之前的涵洞进口处、涵洞的出口分别采用混凝土进行堵塞,只要混凝土堵塞强度达到某值,就可以采用大坝帷幕灌浆来封闭原放水涵洞。

综上所述,为了有效提高水库工程效益,非常有必要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设计。我们应该根据水库实际情况,设计安全可靠、合理、经济的除险加固措施。

参考文献

[1] 肖鹏.浅析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28).

[2] 黄志良.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设计[J].现代农业科技, 2012(05).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2篇

摘要:华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可以提高防洪标准、从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来看,该加固增容工程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关键词:华村水库   加固增容   减损增效   经济评价

一、除险加固工程概况

华村水库位于山东省泗水县境内,在淮河流域泗河的支流黄沟河中游。水库建成40多年,工程老化严重,致使工程调度不灵,发挥效益逐年降低。水库加固增容工程后,总库容提升1030万方,灌溉面积增加2万亩。

二、经济评价

除险加固属于社会公益性质,本文主要进行国民经济评价,国民经济评价的社会折现率取8%,财务基准收益率取4%,项目的正常运行期取40年,建设期3年,则项目的经济计算期为43年。工程概算总投资8266.67万元。

(一)防洪效益

工程的防洪效益即水库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后保护区内可减免的洪灾损失,在保护范围内24个乡镇有耕地20万亩,保护人口25.5万人。本文防洪效益计算,只计算洪灾损失。

1.损失计算原则

(1)计算项目内容,主要计算有无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人员伤亡和因洪灾而造成的国民经济间接损失及中、长期影响等,难以估算的价值及社会效益暂未考虑,直接损失主要计算面上的综合性损失(粮食、集体个人、国家财产损失)、铁路、公路损失和重点工矿企业损失等项。

(2)本次计算,凡积水区淹没一般按重灾绝产考虑其个人和集体的财产损失,在积水区以上的过水区,除洼地和河套地区考虑部分重灾(减产50%-80%),还考虑铁路、公路和工矿企业损失。

2.损失估算

(1)面上的综合损失农作物产量与单价的计算,采用2015--2020年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农作物价格按现行的国家价格计算,鉴于本地区洪水灾害主要发生在7-9月份,故农作物只考虑秋季作物,秋粮以玉米、大豆二种作物为代表,经济作物以花生为代表,作物产量与单价见表1。

特重灾的范围均在积水区,故按绝产考虑,即每亩损失价值382元。重灾:按65%计算,即每亩损失价值为248元/亩。轻灾:按35%计算,即每亩损失价值为134元/亩。

(2)农村财产损失查统计资料,户均年末固定资产原值1540元,在保护范围内共有人口25.5万人耕地20万亩,每一户按4人计,则每亩财产损失为:(1540×25.5)/(20×4)=490.88元/亩。

(3)工矿企业损失根据水库防护范围内工矿企业所在地的高程,可能遭受洪水影响的厂矿,按不同频率确定损失率计算工矿企业损失,具体成果见表2。

(4)交通损失

一是铁路损失。京沪高铁、铁路通过防洪保护区,货运损失按停车时间内实际货运量与每吨货物的平均运价计算,客运损失按停车时间内实际客运量与济南至徐州客票价格计算,成果见表3

由上表可以看出100年一遇铁路客运、货运损失共计11507.1万元,现状一遇考虑铁路水毁1公里计算,修复费1200万,总计损失12707.1万元。加固后损失按无工程的5%计,即:  635.4万元。

二是公路损失。水库防洪保护范围内的公路8条,考虑无工程时100年一遇修复公路590万,加上概算公路客运、货运量损失总计在五千万元以上。而工程完成后,100年一遇水毁修复公路仅150万。

经调查分析和洪水频率计算,水库流域当出现100年一遇的洪水时,防洪区内总计洪灾损失4亿元。根据不同频率洪水条件下的径流情况,通过各频率下的淹没面积和受灾人口,分析各频率下的损失率,求得加固前后各频率洪水时的洪灾损失值,再计算多年平均洪灾损失。经概算,华村水库除险加固前后多年平均减少洪灾损失2300万元。

3.农业灌溉效益。灌溉效益是指工程建成前后,由于灌溉水量増加所增加的农作物的产值,灌溉效益按“分摊系数法”计算。按工程前灌溉面积2.5万亩,工程后农业灌溉4.5万亩,增加2.0万亩。根据当地实际调查,灌与不灌相比,亩均年粮食増产量120kg,综合粮食单价按1.50元/kg,考虑到与水库下游灌溉渠道工程、其它投入等分推,效益分推系数取0.45,农业灌溉效益按粮食作物计算,则灌溉效益为162.0万元。

4.水产养殖效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可增加养殖水面2700亩,根据现状实际情况,单产按85kg/畝,单价14元/kg,效益分摊系数0.4,加固工程后水产养殖效益增加128.5万元。

5、发电效益,工程完工,如果修复水电站,每年平均发电15万千瓦,按每千瓦并网0.35元计,每年可增加清洁能源收入5.25万元。

6.其他效益。工程建设期间水库不能正常蓄水,将影响防洪、农业灌溉等原有效益的发挥,产生一定的负效益。经分析计算,工程施工将影响2.5万亩农田灌溉,每亩减产粮食120kg, 损失202.5万元。

三、国民经济评价指标计算

该水库加固增容工程可以有效抵御旱涝灾害,减少洪灾旱灾损失十几亿元,扩大灌溉面积2万亩,水产养殖和水利发电也可取得显著增效。按《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要求,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分析工程的盈利能力,进行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及经济效益费用比同项评价指标的分析计算(限于篇幅不在罗列计算公式)。根据评价指标,经计算可得出如下结论:经济净现值5122.1>0,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20.3%>8%,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1.72>1.0.由计算的各项指标可以看出,经济内部收益率大于社会折现率,经济净现值大于零,经济效益费用比大于1.0.因此,从国民经济盈利能力分析来看,该加固增容工程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结束语  水库加固增容工程减轻旱涝灾害效益显著,从国民经济评价指标分析,该加固增容工程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参考文献

1.《泗水县水利志》

2.《泗水县2019年统计年鉴》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兰溪桥水库扩建移民安置工作,确保水库扩建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经批准的《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浙江省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结合庆元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工作。 第三条 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移民安置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尊重公序良俗,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前期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妥善安置移民的生产生活,以大农业安置为主,结合其他安置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安置移民,保障移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 实物补偿

第四条 移民实物调查及成果是确定移民安置人口身份,确定并兑现各种安置、补偿、补助、奖励等政策的依据。本工程移民实物调查基准日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占地和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浙政函〔2016〕3号)(以下简称禁建通告)发布之日,即2016年3月3日。

第五条 搬迁单位、村集体和移民户的实物补偿以县人民政府确认的实物调查成果为准;实物如有遗漏或数据不准确需复核的,由专业部门负责复核,实物补偿以复核结果为准。

第六条 实物补偿范围:《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确定建设征地影响范围内的实物。

第七条 补偿补助标准及方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庆元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暂行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14〕83号)规定执行。

(二)房屋及附属物由房产评估机构按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补偿,房屋重置价按庆元县征收办2018年重置价文件执行。

(三)房屋装修经房产评估机构评估后补偿。移民自愿申请不予评估的,按合法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元补偿。2016年3月3日之后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四)文保建筑搬迁安置方案另行制定。

第八条 房屋或者其他资产未经产权登记或者所有权不明确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后再进行补偿。如当事人一直未处理而影响到搬迁安置工作的,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该部分资产补偿款依法予以提存后,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与其他建筑物同期搬迁拆除。被搬迁户在签订移民安置协议时因虚假或隐瞒转让、继承、分割、抵押等事实而产生的纠纷,由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章 搬迁人口确认 第一节 搬迁人口范围与类别

第九条 搬迁人口确认对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的批复》中明确需要搬迁的人口及其他合法房屋产权人。具体范围为:五大堡乡盖竹、八洋、北择、 2

天平马、濛淤、南源和濛洲街道应岭尾村等7个行政村淹没及影响区(以下简称搬迁区)。

第十条 本方案搬迁人口的户籍性质以农业户籍和非农户籍进行认定,具体按《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庆政办发﹝2016﹞96号)文件前的实际户籍状况确定,之后出生的人口户籍由其父母的户籍确定;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正式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以非农户籍认定。

第十一条 搬迁人口确认分农村移民、随迁人口和财产户。

第二节 农村移民确认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农村移民:

(一)户籍、房产均在搬迁范围内的在册农业人口;

(二)原农业户籍在搬迁范围内的临时在外人口,包括:

1、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不满三级的士官(须提供《士兵证》、《士官证》及县人武部出具的有关其现役军人证明);

2、在校大中专学生;

3、正在服刑人员(须提供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

(三)县政府确定截止日(以下简称截止日)前婚嫁嫁入和新生、合法收养的且户口已迁入或户籍已登记的人口,截止日另行公告;

(四)2016年3月3日之前没有女婿户口迁入的纯女儿户,在2016年3月3日之后迁入女婿户口的,可以确认一个女婿为移民;

(五)其他应确认为农村移民的人口。

第十三条 户籍在搬迁范围内的下列人口不确认为农村移民:

(一)户籍虚假登记的人口;

(二)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前已死亡,户籍未注销的人口;

(三)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前转为公职人员的人口;

(四)户籍挂靠人口;

(五)2016年3月3日之后,有儿子户招婿的女婿人口;

(六)2016年3月3日之前已有女婿户口迁入的纯女儿户,2016年3月3日之后迁入户口的女婿人口;

(七)违反禁建通告规定迁入的人口;

(八)其他特殊情况不可列为农村移民的人口。

第十四条 截止日前,农村移民家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仅在搬迁安置时,可增加一个计算安置人口(不重复计算),计算安置人口不享受补助、奖励、生产安置等农村移民待遇。

(一)已依法结婚登记,双方皆为农村移民且均未曾生育子女的;

(二)符合独生子女政策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未分户的;

(三)家庭中有年满22周岁未结过婚的男性农村移民;

(四)纯女儿家庭未有女婿迁入,有女儿年满20周岁且未结过婚的农村移民。

第三节 随迁人口确认

第十五条 随迁人口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包括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房、领取房改补贴等,下同)的非农户籍人口。随迁人口在搬迁安置时计入安置人口,不享受补助、奖励、生产安置等农村移民待遇。

(一)夫妻关系中男方被确认为农村移民,其非农户籍配偶及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非农户籍子女(非公职人员);

(二)夫妻关系中女方被确认为农村移民,符合本方案招婿规定的非农户籍配偶及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非农户籍子女(非公职人员);不符合本方案招婿规定且出生登记在搬迁区的非农户籍配偶及移民安置协议签订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非农户籍子 4

女(非公职人员);

(三)其他特殊情况应确认为随迁人口的。

第四节 财产户确认

第十六条 户籍不在搬迁区,在搬迁区依法拥有房产并经实物调查及复核确认的房产所有权人确定为财产户。

第四章 移民安置

第十七条 移民安置包括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 第十八条 农村移民安置方式

农村移民以有土安置为主,大农业安置(安排生产用地)结合基本生活保障安置、自谋职业安置、自谋出路安置、投亲靠友安置、集中供养安置等方式进行。

(一)有土安置。有土安置是指农村移民由政府统一进行搬迁安置,同时又安排生产用地的安置方式。农村移民的生产用地由政府统筹调剂,相应生产安置费中的征地费用在库区耕地补偿款中抵扣。

(二)基本生活保障安置。是指符合《庆元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庆政发〔2007〕132号)参保条件的农村移民,由政府统一进行搬迁安置,不安排生产用地,参加庆元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规定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安置方式。

(三)自谋职业安置。自谋职业安置是指农村移民由政府统一进行搬迁安置,自主从事第

二、三产业,不要求安排生产用地的安置方式。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农村移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前二年在企业、单位稳定就业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间断的;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具有一定职业技能或已从事第

二、三产业,需提供书面承诺和工商营业执照;

3、家庭主要成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无固 5

定期限合同制职工或类似用工性质的(提供书面承诺和单位证明)。

(四)自谋出路安置。自谋出路安置是指农村移民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不要政府统一安置,自行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的方式,相应原由政府统一搬迁安置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选择自谋出路安置的农村移民户,必须在搬迁区外拥有建筑面积为60㎡以上的自有房屋(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合法凭证),同时具备自谋职业安置的相同条件。

(五)集中供养安置。是指农村移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老人,由当地乡政府养老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安置方式。政府不再统一进行搬迁安置和生产安置。

(六)投亲靠友安置。投亲靠友安置是指农村移民户选择投靠在政府统一划定的移民安置地外的亲友,在亲友所在地解决生产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相应原由政府统一搬迁安置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投亲靠友安置的移民户,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投靠的亲友具有供移民生活居住的条件证明;

2、所投靠的亲友作出接受投靠的书面承诺;

3、接收地村民委员会出具落实生产用地、建房用地或购买闲置房,并享受同等村民待遇的证明。

投亲靠友跨县安置的还须提交接收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移民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农村移民在上述安置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经审核确认,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第十九条 农村移民自迁入安置地之日起,享受安置地村或安置新村村民权利,履行村民义务。

第二十条 财产户不作生产安置,不享受农村移民待遇。 第二十一条 搬迁区内房屋产权人以合法登记(或审批材料)为 6

准。

涉及财产继承的,2016年3月3日前有遗产公证书的以遗产公证书为准,没有遗产公证书的按法定继承,均摊处理;2016年3月3日后的财产继承一律按法定继承,均摊处理。

涉及离婚分户析产的,2016年3月3日前有民政部门或法院备案的析产协议的,以析产协议为准,没有经民政部门或法院备案析产协议的,按原婚姻家庭人数平均析产;2016年3月3日后的离婚分户析产一律按原婚姻家庭人数平均析产。

第二十二条 移民搬迁安置分大坑口、屏都和洋心等三个区块。 大坑口和洋心区块安排公寓套房和排屋。套房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排屋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

屏都区块安排排屋,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

五大堡乡搬迁移民安置在大坑口和屏都区块,濛洲街道应岭尾村移民安置在洋心区块。

第二十三条 五大堡乡搬迁安置在大坑口区块的农村移民,其生产安置地在五大堡乡盖竹村和濛洲街道喜鹊村规划的区块内;搬迁安置在屏都区块的农村移民,其生产安置地在松源街道薰坑和薰山下村规划的区块内。生产安置用地通过统筹调剂方式予以解决,人均生产安置用地面积0.5亩(其中喜鹊香菇产业园人均0.35亩)。

濛洲街道应岭尾村移民不进行生产安置。

第二十四条 移民安置规划中明确不作搬迁安置只作生产安置的人口,按照《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若干意见》(庆政办发〔2014〕164号)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第五章 搬迁安置

第二十五条 搬迁安置方式

(一)排屋安置。是指政府向农村移民户提供联立式排屋用地,由农村移民自主建房的一种安置方式。

(二)公寓安置。是指政府向农村移民户提供套房并结算房款的一种安置方式。

(三)货币补偿。是指政府对被搬迁户的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价值的3倍进行补偿,对被搬迁户的合法土地使用面积按480元/㎡进行补偿,由被搬迁户自行解决住房的一种安置方式。

(四)排屋与公寓组合安置。是指农村移民户根据搬迁的人口对排屋安置和公寓安置自行进行组合的安置方式。其安置要符合相应排屋安置和公寓安置的要求,并按各自安置方式进行结算。

农村移民户以户为单位可以上四种搬迁安置方式中选择一种。 财产户的房屋实行货币补偿。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建筑占地只作货币补偿。

第二十六条 排屋安置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安置标准。按建筑占地面积27㎡/人进行安置,户型分:54㎡、81㎡、108㎡、135㎡等户型。

1人户不单独安排排屋用地,但经申请取得同意后可以与直系亲属并户提供排屋用地。

(二)结算方式。被搬迁住宅房屋补偿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安置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与被搬迁住宅房屋合法土地使用面积之间的差额部分面积皆按480元/㎡给予结算。

第二十七条 公寓安置标准、结算方式及其他相关规定

(一)安置标准。公寓安置根据安置人口按套内建筑面积85㎡/人进行安置。

(二)安置房套型。按套内建筑面积约为70㎡、85㎡、100㎡、115㎡四种户型,具体户型以设计方案为准,结算面积以实测为准。

(三)结算方式。被搬迁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安置房在安置标准之内的按重置价结合相关系数进行结算,超出安置标准的建筑面积(含公摊)按3040元/㎡结合相关系数进行(同心小区综合成本价3040元/㎡)结算;结算土地价款时,安置占地面积视同27㎡/人进行结算,安置占地面积与被搬迁住宅房屋合法土地使用面积之间的差额部分面积皆按480元/㎡给予结算。

(四)在安置标准之内的套房共有(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予以奖励(不计入公寓安置面积),一并予以确权登记。

(五)以套为单位每套供应一间不少于10㎡柴间,单价为1200元/㎡。车位价格另行制定。

(六)套房选择,按最多不超过安置套内建筑面积5㎡(阁楼建筑面积除外)兼顾最少套数的原则确定,最后一套向最接近的套型上靠。

(七)阁楼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建筑面积(含公摊),以3040元/㎡供应给顶楼住户,并予以确权登记。

(八)楼层及朝向等差价系数按照庆元县征收办2018年重置价文件执行。

(九)公寓套房要上市交易的,需确保其家庭合法住房面积能满足庆元县相关最低住房保障标准,方可上市交易。

第二十八条 安置房建设的有关规定:

(一)安置小区由政府实行集中统一规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统一设计、统一景观式样、统一外墙装饰。安置地块的地基平整、道路、供排水、供电、排污等公共配套设施由政府统一建设。

(二)为使安置小区排屋基础建设规范有序,排屋的基础建设(含地梁)由政府统一代建,建设费用由安置户自行承担。

(三)排屋安置建房屋次为三层半,檐口高度不超过14.2米(含低于2.2米的车库层)。套房为多层、高层(高层是指总层数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四)大坑口安置区块及洋心安置区块套房建筑标准:外墙装饰、内墙粉白、地面粗平、水电(计量表)安装到户、外墙窗和进户门齐全、落水管安装到位、公共部位按设计要求实施到位。

第二十九条 选房选地方案另行制定。 第三十条 货币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被搬迁房屋的价值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价值的3倍与合法土地补偿价(合法土地单价按480元/平方米计)之和给予补偿。并另增加房屋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其他款项)20%的奖励。

第六章 补助及奖励

第三十一条 临时安置费、搬迁费、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用

(一)临时安置费

1、过渡方式原则上由被补偿人自行落实临时周转用房,给予被补偿人临时安置费补助。

2、临时安置费按庆元县征收办2018年重置价文件执行。

(二)搬迁费、装修补偿、停业停产损失补偿费、附属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等补偿费按庆元县征收办2018年重置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 农村移民补助奖励

(一)生产恢复补助费

农村移民户生产恢复期间,按农村移民人口4800元/人给予一次性补助。

(二)建房补助费

公寓安置和货币补偿的农村移民户按农村移民人口5000元/人进行补助;排屋安置的农村移民户,按期启动建房的按农村移民人口补助2000元/人,按期完成建房的按农村移民人口补助2000元/人,按期完成外墙粉刷并验收合格的按农村移民人口补助1000元/人。

(三)搬迁安置奖励

1、入户评估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入户评估的,按农村移民人口予以奖励4000元/人;第二批次奖励2000元/人;第三批次奖励1000元/人。逾期不予以奖励。

2、签订协议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按农村移民人口奖励9000元/人;第二批次奖励6000元/人;第三批次奖励3000元/人。逾期不予以奖励。

3、房屋腾空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腾空搬迁及实物处理经验收合格后上交房屋钥匙的,按人口和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奖励3350元/人+50元/㎡;第二批次2350元/人+40元/㎡;第三批次1350元/人+30元/㎡。逾期不予以奖励。

房屋腾空验收合格后,以上入户评估奖励、签订协议奖励、房屋腾空奖励等方可一并予以奖励。

以上三项奖励实行逾期清零规定:即后一项逾期前面的奖励同时清零。

4、搬迁入住奖励:按期办妥搬迁入住手续的按农村移民人口奖励1000元/人。逾期不予以奖励。

第三十三条 财产户奖励

(一)入户评估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入户评估的,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奖励100元/㎡;第二批次奖励50元/㎡;第三批次奖励30元/㎡。逾期不予以奖励。

(二)签订协议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奖励200元/㎡;第二批次奖励150元/㎡;第三批次奖励100元/㎡。逾期不予以奖励。

(三)房屋腾空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第一批次腾空搬迁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房屋钥匙的,按被搬迁房屋建筑面积予以奖励150元/㎡;第二批次奖励60元/㎡;第三批次奖励30元/㎡。逾期不予以奖励。

房屋腾空验收合格后,以上入户评估奖励、签订协议奖励、房屋腾空奖励等方可一并予以奖励。

以上三项奖励实行逾期清零规定:即后一项逾期前面的奖励同时清零。

第三十四条 实物补偿费、建房补助费、入户评估奖励、签订协议奖励、房屋腾空奖励等统一存入移民安置结算专户。

上述补偿、补助奖励资金,排屋安置的按搬迁安置工作进度分期发放;公寓安置的在安置房交房时进行找补结算。

第三十五条 移民入户评估、安置协议签订和房屋腾空各批次时间另行公布。

第三十六条 建立特困户住房补助制度,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第七章 实施管理

第三十七条 加强移民安置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包干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由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牵头,会同五大堡乡人民政府,濛洲街办事处及县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移民动迁安置具体工作。

第三十八条 切实加强建户管理,严禁违法建设行为。根据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和建设工期要求,在设计部门的配合下,编制移民安置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确保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十九条 加强移民安置档案管理,建立移民安置信息库,确保各类移民安置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十条 移民安置资金包括:实物补偿费、预备费、土地调剂费、安置区块基础设施建设费、移民工作实施管理费和移民搬迁补助、文保单位搬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相关费用。

第四十一条 建立完善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制度,移民安置资金必须设立银行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按计划使用,按进度拨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移民资金。

移民安置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纳入移民的资金管理,用于移民安置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本工程移民安置资金实行跟踪审计。

第四十二条 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移民安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县财政、审计、监察、民政等部门应加强对移民安置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十三条 移民安置资金的使用按年度项目计划管理。年度项目计划由庆元县兰溪桥水库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编制。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按照移民安置规划必须搬迁的移民,不得无故拒绝搬迁或者拖延搬迁,否则依法实行强制拆除,其拆除费用及损失由被搬迁户承担。已经安置并得到补偿的,不得返迁或要求再次补偿。对煽动群众无理取闹,破坏移民安置工作,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追究责任。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4篇

云南省自2009年以来,连续3年干旱,使文山州各地的农业及农村经济蒙受了重大损失,特别是文山市秉烈、红甸及砚山、平远一带更为严重,从而也\"旱\"醒了人们对\"水\"的再认识。因此,近年来各级政府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广泛发展组织群众,开展了以旱井、旱窑、旱池、浅层井为重点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文山文砚平应急供水管道路工程,是文山近年来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通过采取行政推动,政策驱动、效益带动等手段和措施,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得以超常规发展。

一、管道工程测量的准备工作。

(1)熟悉设计图纸资料,清楚管线布置、工艺设计和施工安装要求。

(2)熟悉现场情况,了解设计管线走向,以及管线沿途已有平面和高程控制点分布情况。(3)根据管道平面图和已有控制点,并结合实际地形,作好实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并绘制测量图。

二、管道中线定位及高程控制测量。

管道的起点、终点及转折点为管道的主点,其位置在施工图中确定,管线中线定位作法为将主点位置测设到地面上去,并用木桩标定。

(1)管道中线定位

管线走向与抗滑桩、支墩中心线平行。这时管线是在现场直接选定或在大比例尺地形图上设计时,根据地物的关系来确定主点的位置,于此按照设计提供的关系数据,进行管线定位。如现场无适当控制点可资利用,可沿管线近处布设控制导线。管线定位时,最常采用极坐标法与角度交会法。其测角精度一般可采用30′,量距精度为1/5000,并应分别计算测设点的点位误差。管线的起止点、转折点在地面测定以后,进行检查测量,实测各转折点的夹角,其与设计值的比差不得超过±1′。同时应丈量它们之间的距离,实量值与设计值比较,其相对误差不得超过1/2000,超过时必须予以合理调整。

(2)管线施工时的高程控制测量

为了便于管线施工时引测高程及管线纵横断面测量,应沿管线敷设临时水准点。水准点选在旧建筑墙角、台阶和基岩等处。如无适当的地物,应提前埋设临时标桩作为水准点。

临时水准点应根据iii等水准点敷设,其精度不得低于iv等水准。临时水准点间距:自流管道和架空管道200m,其他管线300m。

三、管道运输及堆放

铸铁管在吊装、运输过程应小心轻放,保护成品。球墨铸铁管管道采用加长汽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为了避免管道与管道、管道与车箱碰撞而损坏管道和防腐层,在铸铁管与汽车车箱间用大木方作垫层,铸铁管与管之间用木楞作间隔作用。管道堆放场地应平整、宽敞,重叠堆放时第一排为横向,第二排为纵向排列放齐,且最多不超过五层。

四、铸铁管安装施工

(1)在铸铁管运至施工现场后,待碎石垫层施工完毕后即可进行管道安装。施工安装时采用吊车将铸铁管从堆放场地吊至管沟内。吊装时,钢丝绳与铸铁管接触处用废旧橡胶垫隔(见附图)以保护铸铁管和防腐层。吊装钢绳应拴牢固,起吊和放下时的速度不宜太快,做到小心轻放,避免摔跌、碰撞管道。

(2)管道安装施工前,应用钢丝刷、绵纱布等仔细将承口内腔和插口端外表面的泥沙及其它异物清理干净,不得含有泥沙、油污及其它异物。

(3)管道接口清理干净后,将随管配套的胶圈清理干净并捏

成心脏形或\"8\"字形安放在承口内。见附图:

(4)仔细检查胶圈安放位置是否正确,准确无误后用木锤沿管口内周围轻敲打,使胶圈完全安放在承口凹槽内。见附图:

(5)胶圈安放完毕后用肥皂水作润滑剂,将承口内胶圈和插口端充分湿润,起到润滑作用,管道承插安装时节约劳动力和减轻施工难度。

(6)铸铁管在安装时采用由无缝钢管、钢绳和手板葫芦组成的三角架扒杆作少许起吊,起吊高度以铸铁管底高出碎石土垫层5cm为宜。见附图:

(7)插口与承口管道中心线对准一致,在起吊管末端用撬棍(或千斤顶)将铸铁管向前撬,将插口插入承口,插入深度为插口处的两条标志线将铸铁管插到看不到第一条线,只看到第二条线的位置为止。

(8)铸铁管承插施工完后卸下扒杆及工具,管道承插头处及中部立即回填50cm厚碎石土,轻夯压实,避免铸铁管在施工时发生偏移。

(9)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安装球墨铸铁管。

(10)检查井施工应与铸铁管安装相配合,安装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后立即进行排水管闭水试验。

(11)闭水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碎石土回填作业,回填土时分层回填,为避免过大的夯击力影响管道,第一层虚铺厚度不应小于1米,并采用低能量轻夯,以后每层虚铺厚度不小于500mm,采用低能量轻夯。

五、安全措施

1、在吊車起吊铸铁管时应先试吊,确定机械运转正常后才开始吊装施工。吊车吊装时,派专人指挥。

2、用于安装时起吊的三角架扒杆必须牢固结实,保证要有足够的刚度、强度及稳定性。钢绳、手板葫芦应每吊一次随即检查一遍,确保安全施工。

3、管道在运输、吊装过程中要加强保护,避免碰撞等使管道破损或损坏铸铁管防腐层。

4、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做到一次成优。

六、管道施工竣工图编绘

测绘竣工图,为今后管理和维修使用。

1、地下管线必须在回填土前,测量出起止点、转折点、检查井的坐标和管底标高,即时做好工程隐蔽记录,并根据测量资料编绘竣工平面图和纵断面图。

2、地上管线的起止点和转折点,如按设计坐标施工时,则按设计数据提交。否则应现场实测。架空管道应测量管底标高。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5篇

【摘要】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但由于工程管理相对滞后,使现有工程得不到正常维修养护,效益衰减,有的工程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尽快从管理体制上解决根本问题,巨资小型水利设施将流失,因此,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向措施

Management of small water projects

Wu Dong-mei

(Shanshan County, Xinjiang Turfan water stationTurpanXinjiang838200)

【Key words】Small water conservancy;Project management;System;Orientation measures

1. 水利工程管理現状

1.1水利工程建设情况。

建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水利事业发展,坚持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狠抓防汛抗旱,千方百计扩大农业灌溉面积,使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1.2目前管理形式。

大、中型水库属于国家管理,县水利局设派出机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形式主要分为五类:一是基层水利部门管理,包括小(1)型水库、部分方塘、人畜饮水井、防氟改水井、排水站、部分小灌区工程以及机、泵、管、带等,由乡(镇)水利站统一管理;二是集体管理,主要是小(2)水库、部分塘坝的方塘、部分自流引水、小灌区的小流域工程;三是承包管理,有部分小水库、塘坝养鱼承包,小型灌溉工程农户承包,但基本是效益承包,不负责工程维修;四是无人管理,无人管理的工程比重较大,包括部分小水库、塘坝、方塘、灌溉站、自流引水、潜流及小灌区及小流域工程,大多数机电井和河道防洪工程,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1.3工程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小型水利工程长期以来存在六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产权不明,重建轻管。受计划经济影响,建设单位甚至政府部门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为主,没有注重效益的发挥,多数工程建成后属于国家、集体还是个人,产权不明确,造成只建不用、只用不管、管用脱节,更为严重的是即无人用也无人管。二是管理组织不健全,从上到下没有完善的水利管理组织,缺少政策性的指导和宏观调控,没有统一规章可循。三是工程管护水平差。有的小型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维修无经费,有管理单位的等、靠、要,无管理单位的没人过问;多数工程没有专、兼职管护人员,甚至个别工程没有建完就遭到破坏。四是现有的管理单位自我生存发展能力低,没有很好地利用工程开展多种经营,开拓创新能力不够。五是社会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水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人为破坏严重,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不及时、不得力。

2.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向

2.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1)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关系。在确保充分发挥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引进市场机制,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2)正确处理建设和管理的关系。在加强工程建设投资的同时加大管理的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产权明确,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明确政府和水管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按工程性质、规模和工程建设投资构成划分产权。

(4)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充分发挥工程应有效益,又要确保管理体制本身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2.2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通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符合本地实际情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区域内县、乡(镇)、村、户水利工程管理网络;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和监督机制;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

3.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

3.1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负有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按新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运行的水管单位和个人,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使用和维护,是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的实施者。

3.2划分管理权限,明确管理内容。

3.2.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限划分在管理权限划分的实施过程中,尽量划小管理单位,可以通过承包、租赁、出售、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选择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管理,既要保证国有资产原值,又要保证工程发挥应有效益。乡(镇)水利站管理的水利工程:小(1)型水库、1 0 0 0 亩以上灌区、乡镇供水工程、5 0 0 千瓦以上排灌站、较大治河工程、国家投资的小流域工程、国家发放和自有的水利设备及物资。

村级管理的水利工程:小(2)型水库、位置重要的塘坝、500~1000亩灌区工程、村屯供水工程、500 千瓦以下排灌站、小河道治理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居民组管理的水利工程:塘坝、单处方塘、100~500 亩灌区工程、自然屯供水工程、屯内河道治理工程。个人管理的水利工程:小于100 亩的灌区工程、承包的小流域治理工程,自办自建的水利工程。

3.2.2明确管理内容,制定管理政策按工程性质和用途明确管理内容,能量化的要量化为指标,主要从防洪安全、管护维修(含设备)、正常运行、效益分配等方面着手,根据工程现状和各方面潜在因素,一个承包单元制定一份管理文档,确保工程发挥应有效益。需要制定的具体政策主要包括:

(1)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面向社会化的实施办法。

(2)水利固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办法。

(3)水价制定与水费计收办法。

(4)防洪排涝受益单位或个人交纳受益费用办法。

(5)水利工程养护岁修资金筹集办法。

(6)税收扶持政策等。这些办法需要由政府出面,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

3.3确定切实可行的有效管理模式。

新型的管理模式应是在保证水利国有固定资产不流失和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强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市场竞争机制。

(1)承担防洪、排涝的公益性工程,可实行承包、购买管理权的模式,管理经费由受益单位和受益人按规定交纳,不足部分由水管单位在经营利润中解决。

(2).其它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均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有偿(或抵押)使用等模式。

(3)对于新建工程,可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形式,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管理。

4. 结语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既新颖又严肃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更新观念,勇于探索,统一思想,政策配套。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结合工程实际,实现管理体制的多样化、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市场化,使工程发挥应有效益。

水库供水工程范文第6篇

我国根据兴修目的及其应用条件,水土保持工程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①山坡防护工程;②山沟治理工程;③山洪气压层工程;④小型蓄水用水工程。

山坡防护工程的作用在于用改变小地形的方法防止坡地水土流失,将雨水及融雪水就地拦蓄,使其渗入农地、草地或林地,减少或防止形成面径流,增加农作物、牧草以及林木可利用的土壤水分。同时,将未能就地拦蓄的坡地径流引入小型蓄水工程。在有发生重力侵蚀危险的坡地上,可以修筑排水工程或支撑建筑物防止滑坡作用。

属于山坡防护工程的措施有:梯田、拦水沟埂、水平沟、水平阶、水簸箕、钱鳞坑、山坡截流沟、水窖(旱井)、以及稳定斜坡下部的挡土墙等。

山沟治理工程的在于防止兆头前进、沟床下切、沟岸扩张,减缓沟床纵坡、调节山洪洪峰流量,减少山洪或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含量,使山洪安全排泄,对沟口冲积锥不造成灾害。

属于山沟治理工程的措施有:沟头防护工程、谷坊工程,以拦调节泥沙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拦沙坝,以拦泥淤地,建设基本农田为目的的淤地坝及沟道防道防岸工程等。山洪排导工程的作用在于防止山洪或泥石流危害沟口冲积锥上的房屋、工矿企业、道路及农田等具有重大经济意义及意义的防护对象。属于山洪气压层的有排洪沟、导流堤等。

小型蓄水用水工程的作用在于将坡地径流 及地下潜流拦蓄起来,减少水土流失危害,灌溉农田,提高作物产量。其工程包括小水库、蓄水塘坝、淤滩造田、引洪温地、引水上山等。

第二节坡面治理工程

坡面在山区农业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斜坡又是和径流的策源地,水土保持要坡沟兼治,而坡面治理是基础。坡面治理工程包括斜坡固定工程、山坡截流沟和沟头防护工程等。

二、斜坡固定工程

斜坡固定工程是指为防止斜坡岩土体的运动,保证斜坡稳定而布设的工程措施,包括挡墙、搞滑桩、削坡、反压填土、排水工程、护坡工程、滑动带加固工程和植物固坡措施等。

三、山坡截流沟

山坡截流沟是在斜坡上每隔一定距离坡修筑的具有一定坡度的沟道。

(一)截流沟的作用

山坡截流沟能截短坡长,阻截径流,减免径流冲刷,将分散的坡面径流集中起来,输送到蓄水工程里或直接输送到农田、草地或林地。山坡截流沟等高耕作、梯田、涝池,沟头防护以及引洪温地等措施相配合,对保护其下部的农田,防止沟头前进,防治滑坡,维护村庄和公路、铁路的安全有重要的作用。

梯田的基本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对于改变地形,减沙、改良土壤,增加话题,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等都有很大作用。

第三节床固定沟

为固定沟床,拦蓄泥沙,防止或减轻山洪及泥石流灾害而在山区沟道中修筑的各种工程措施,谷坊、拦沙坝、淤地坝、小型水库、护岸工程等,称为沟道治理工程。沟床固定工程的主要售后服务则在于防止沟道底部下切,固定并抬高侵蚀基准面,减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沟床的固定对于沟坡及山坡的稳定也具有重意义。沟床固定工程包括谷坊、防冲槛、沟床铺砌、种草皮、沟底防冲林带等措施。欧洲荒溪治理中的沟床固定工程称为固床坝、潜堰;日本防沙工程中的沟床固定工程有固底坝、防冲坝等。

谷坊是山区沟道,内为防止沟床冲刷及泥沙灾害而修筑的横向挡拦建筑物,又名冲坝、沙土坝、闸山沟等。谷坊高度一般小于3m,是水土流失地区沟道治理的一种主要工程措施。

(一)谷坊的作用

(1)固定与抬高侵蚀基准面,防止沟床下切;

(2)高沟床,稳定山坡脚,防止沟岸扩张及滑坡;

(3)缓沟道纵坡,减小山洪流速,减轻山洪或泥石流灾害;

(4)沟道逐渐淤平,形成矾阶地,为发展农林业生产创造条件。

谷坊的主要作用是防止沟床下切冲刷。因此,在考虑沟段是否应该修建谷坊时首先应当研究该段沟道是否会发生下切冲刷作用。

拦沙坝(sediment storage dam )是以拦山洪及泥石流(荒溪)中固体物质为主要目的,防治泥沙灾害的挡拦建筑物。它是荒溪治理主要的沟道工程措施,坝高一般为3-15m,在黄土区亦称泥坝。

在水土流失地区沟道内修筑拦沙坝,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1)拦蓄(包括块石)经免除泥沙对下游的危害,便于下游对河道的整治。

(2)提高坝址处的侵蚀基准,减缓了坝上游淤积段河床比降,加宽了河床,并使流速和径流深减小,从而大大减小 了水流的侵蚀能力。

(3)淤积物淤埋上游两岸坡脚,由于坡面比高降低,坡长减小,使坡面冲刷作用和岸坡崩塌减弱,最终趋于稳定,因沟道流水侵蚀作用而引起的沟岸滑坡,其剪出口往往位于坡脚附近。拦沙坝的淤积物掩埋了滑坡体剪出口,对滑坡运动主生阻力,促使滑坡稳定。

(4)沙坝在减少泥沙来源和拦蓄泥沙方面能起重大作用。拦沙坝将泥石流中的固体物质堆积库内,可以使下游免遭泥石流危害。如前苏联阿拉木图麦杰奥地区彩定向大爆破修建了一座高达115m的拦坝,1973年7月15日在小阿拉木图河发生了一场特大泥石流,该坝拦蓄了400万m3的固体物质,使阿拉木图市除了一场泥石流灾祸。

第四节淤地坝工程

淤地坝系指在沟道里为了拦泥、淤地所建的坝,坝内所淤成的土地称为坝地。淤地坝主要目的在于拦泥淤地,一般不长期蓄水,其下游也无灌溉要求。随着坝内淤积面的逐年提高,坝体与坝地能较快地连成一个整体,实际上可看作是一个重力式挡泥(土)墙。一般淤地坝由坝体、溢洪道、放水建筑物三个部分组成,其置形式如图溢洪道是排泄洪水建筑物,当淤地坝洪水位超过设计高度时,就由溢洪道排出,以保证坝体的安全和坝地的正常生产。放水建筑物多彩竖井式和卧管式,沟道常流水,库内清水等通过水设备排泄到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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