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清查范文

2023-09-18

财产清查范文第1篇

(1)编制甲公司2011年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12年确认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12年年末计提(或冲销)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2013年收回已转销的坏账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3年年末计提(或冲销)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均为正常的商品交易,销售价格均为公允价值,且不含增值税;除特别说明外,采用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2012年5月31日,“应收账款”账户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全部为向戊公司赊销商品应收的货款,“坏账准备”账户贷方余额为5万元;“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账户无余额。

甲公司2012年6月至12月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6月1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增值税为170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12年12月1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2)6月10日,向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为2012年10月1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3)6月25日,收到应收戊公司账款400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4)6月30日,甲公司对各项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应收乙公司账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5%。假定6月份除上述业务外,甲公司没有发生其他有关应收款项的业务。

(5)7月1日,向丁公司赊销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为85万元;收到丁公司开具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2年11月30日。该商品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财产清查范文第2篇

情 况 汇 报

(单位)

各位领导:

今年4月份,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清查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超生问题的通知》(县委办发〔2007〕27号),接文后,在县计生部门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清理清查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清理清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职工21人,其中党员18人,女职工2人。在这21人中,有5人属于1982年3月16日以前生育孩子的;有9人属于计划内生育二胎对象,女方都落实了结扎绝育手术;有6人属于计划内一孩生育对象,女方都落实了上环节育措施;有1人未婚。(其他情况详见附表)

二、主要做法

根据《通知》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我局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了清理清查工作,主要做法有: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超生清查处理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xxxx为组成人员,并由xxx兼职计生专干。清查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局内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种信息,收集计生相关材料,办理日常业务。

2、召开会议,宣传动员。清查处理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具体部署,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全体职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传达部署要求,宣传政策措施,要求全体职工收看会宁新闻,务必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清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全局有了人人重视、人人过关的思想准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3、主动申报,全面清理。清查处理小组又召开了全体职工会议,安排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是:本人关于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说明;户口本、结婚证、准生证、绝育节育手术证明、最近一次的环孕情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关于违法违纪超生问题的承诺书。所有证件经过审查后,全部登记造册,对全体职工的计划生育情况逐一清理,建档立卡。

4、配合协作,抓好排摸。清查处理小组根据本人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证件,对基本信息逐一核查。(1)审定证件是否真实准确,对证件的来源一一核对,特别是准生证、绝

育节育证明、环孕情检查证明,对照是否有存根,内容是否一致。(2)核对本人结婚证,确定是否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有无私早婚现象。(3)核对户口本,确定是否有瞒报、虚报孩次的情况。(4)核对准生证,确定生育间隔年限,是否是属于计划内生育,生育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5)核对绝育节育措施证明,确定落实措施情况。(6)核对环孕情检查证明,确定是否有漏检、脱环等情况。清查处理小组对核对情况梳理汇总,又与职工配偶所在单位、乡镇(社区)协同,对照双方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了入户、入校实地调查,确定是否有扎后生、瞒报孩次情况。同时,局内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对一孩重点管理对象,逐一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内容主要从政策界限、环孕情检查等方面入手,使其从思想上更加充分地意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严肃性。

5、接受监督,转入正常。我局对清理清查情况在统办大楼一楼大厅进行了为期七天的公示,设立了监督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待来电来访,充分接受局内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最后,清查处理小组查漏补缺,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计生档案,并向会师镇上报了清理清查结果。至此,清理清查工作转入正常化。

三、清理清查结果

1、我局党员干部职工提供的各种证件都真实、准确、有效。

2、无一人出现私早婚、超生违育、虚报生育孩次的情况。二孩生育符合政策要求,绝育手术落实及时有效,没有出现扎后生。一孩对象节育措施真实到位,环孕情检查及时,无漏检、脱环现象。

3、清理清查结果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举报,局内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均无异议。

4、各种计生档案完备,卡表册齐全,业务运转正常,计生工作水平有一定的提高。

5、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形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清理清查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党员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我们会不断寻找差距、克服困难、弥补不足、靠实责任,让计划生育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当然,今年我局的工作繁重,又对计划生育业务不十分精通,难免有不足不到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请指正。

财产清查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农村集体“三资”是广大农民群众长期辛勤劳动积累的成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基础。当前村级财务管理还是侧重于资金管理,疏于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到位,家底不清,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现象仍然存在,不仅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而且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资”清理、加强“三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公开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三资”清理过程中,要自始自终坚持这项原则,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履行民主程序,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二)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三资”清理就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以维护农民利益、集体利益为出发点。

(三)产权不得平调的原则。“三资”清理中,要保持“三资”所有权不变,原属村民小组的仍然是村民小组的,村里只负责组织清理登记,不能改变其权属。原属村里的仍然是村里的。

三、“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这次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工作目标是:

(一)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二)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

(三)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

(四)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

四、“三资”清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

五、“三资”清理工作的操作程序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

(一)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每个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计、村务监督小组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的清理,要以村报账员账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

(二)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县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

(三)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

(四)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及时上报。

(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六)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上报。

六、“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步骤

这次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6年5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发动(6月份)

成立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三资”清理监管代理工作方案,召开“三资”清理工作会议;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栏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政策,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积极性,为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清理(7-12月份)

对本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自查登记,填写统一印制的“三资”情况登记表,由村民主理财小组核实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再汇总上报。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村自查上报“三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做到账账、账表、账款、账实、账证“五相符”。要对资产、资源的发包、租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修订完善合同。将本村(组)经检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异议的,重新履行登记核实程序。公示无异议的,分别设置资金、资产和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二份,上报镇政府一份、村存档一份。

七、切实加强对“三资”清理工作领导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下。我村分别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两委及各村民组代表为成员的“三资”清理小组和核实小组。

(二)明晰思路,建章立制。开展“三资”清理,要本着“重点突出,全面推行;把握政策,宽严相济;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核清 “三资”底数,纠正“三资”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针对发现的漏洞和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对策,逐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三)坚持标准,严格考核。严格执行“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开展“三资”清理工作,是推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强化监督,严明纪律。对工作不认真、不积极、敷衍塞责的行为,要及时提出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对失职渎职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顾全大局、服务中心,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确保三资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财产清查范文第4篇

(备注:本模板仅作为参考,实际清查报告不局限于本模板。)

××单位为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保证各项财产的完整性和财务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根据《关于做好2011财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及资产清查制度的要求,××单位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目前资产清查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年××月××日

(二)资产清查工作人员:

××单位物资管理负责人:××,盘点人员:××,监盘人员:××。

(三)资产清查项目:××车间仓库及在产品。

二、资产清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本次清查盘点物资共分为**部分(详见附表),其中**仓库位于**。涉及物资账面金额426931.11元。盘点结果显示,实际库存金额481526.71元,盘盈**元,盘亏**元,报废**元,盘点范围内账 1

面库存金额与实际盘点金额相差**元。

盘点中**账物达到一致,无盈亏;**物资出现盘盈/亏**元;**物资出现报废物资**元。 …………

三、资产清查暴露出的在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单位将认真总结剖析,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工作: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财产清查范文第5篇

第三,加大投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工作任务下达后,我院积极联系档案的印刷,共计购买1500余份档案袋,80000

余人次的个人家庭健康周期健康体检表格,专门成立了档案室,准备了电脑桌、椅、档案柜等专用物品。培训人员80余人。购买专用的体检设备,如磅秤、听诊器、血压计等。在人员经费、用车、用餐方面,医院优先保障、共投入约8万余元,保证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财产清查范文第6篇

摘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是我国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社会事务的正常运转,特别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方式、使用效率成为关注的热点。本文以北京市朝阳区资产清查的审计结果为例,通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具体事例,从微观的层面,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资产管理 产权登记

我国著名经济学家文宗瑜认为,相较于世界主要经济体,我国国民经济呈现出国有资产数额最大和国有资产比重最大的“两大”特征,因此对我国国有资产进行有效管理和使用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国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本文以北京市朝阳区部分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审计结果为例,着重从国有资产核算与管理的角度分析了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使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与要求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制企业,其在资产管理方面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事业单位的一切资产均为国有资产,而非其单位私有,因而其资产需要妥善保管,不可随意处置;二是事业单位购进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属于政府采购行为,需严格执行公共采购管理制度。

关于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很多相关规定。1995年原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详细地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产权登记、使用条例、资产处置等问题做出了规定。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规定:“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四条规定:“事业单位拟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同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事项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根据财政部出台的相应规定,北京市财政局于2007年颁布并实施《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并在第二章第十二条中明确指出:“自行建造及在原有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确认结果计入或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随后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于2011年4月先后颁布了《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从资产配置、购买、使用及处置的整个过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期,笔者有幸参与了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区事业单位进行的资产清查工作,对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审计,发现了一些共性的问题。

(一)不良资产数额较大

不良资产,是指不能给单位带来预期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甚至无法实现其账面价值的各种财产、债权、其他权力。根据此次资产清产汇总统计结果,朝阳区事业单位存在不良资产的账面价值数额较大,清查出的不良资产占资产总额基准数的比例达1.54%。其中不良的固定资产占总不良资产的比例高达51.2%。朝阳区事业单位不良固定资产主要集中在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和家具用具方面。形成的主要原因是大量购进,长期闲置积压,由于技术进步形成不良资产和资产已无使用价值,长期不清理、账实不符形成不良资产。

(二)产权手续有待健全

在本次资产清查审计中,笔者发现很多单位房屋类固定资产在产权手续上存在问题。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账面价值占总的房屋类国定资产的比例高达35.56%,导致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还存在一大部分与多家公司合作建成的联建房屋均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面进行核算,也未建立资产备查账进行管理,从而形成账外资产。经询问财务等相关工作人员,结合查看历史合同、向关联方函证等诸多方法,核实主要原因是由于历史原因,当时对资产的管理不够重视,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有关部门与产权相关的手续,导致后期补办时有关手续提交不上去,至今一直未能取得产权手续;关于联建资产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是由事业单位出租土地,合作方投资建设,建成后合作方享有房屋使用权,产权归属事业单位,但由于这种联建房屋的支出费用均为合作方支付,事业单位无法取得入账价值,所以一直未进行账务处理,从而形成账外资产。

另外,在清查审计中还发现某些事业单位为了盘活部分閑置的房产,经区国资委批复同意,将其转让于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但截至2012年8月31日止,转让出去的房产仍在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账户上反映,原因是上述转让的房产无法获得任何的资产产权转移手续,相关作价也没有从购入单位收回,造成资产权属不清晰,不能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的转让结果,如果管理疏忽会导致大额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资产出租出借未按规定执行

对于资产的出租、出借等管理问题,《北京市朝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益管理暂行办法》中明文规定:“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担保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报财务部门备案。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必须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合同法规定合同最长有效期为20年。国有资产出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三年,出租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在资产清查审计中我们发现,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在资产的出租、出借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出借固定资产未签订合同。事业单位将资产在系统内互借并免费使用是值得提倡的,但双方在此过程均未签署任何出借协议,导致资产管理特别混乱,不符合上述规定。

二是存在房屋及土地等出租期过长的现象。部分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出租合同基本是长期合同,租期从3年至50年不等,甚至无期限。

三是对于出租后房产的使用不进行监督。部分事业单位和承租方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等,如果转租或者分租,出房租收回房屋。”但我们通过出租协议查看出租房产时,发现房产存在转租情况,而且时间较长,原来的承租方从中还赚取了差价。

三、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具体对策

通过研究,结合北京市朝阳区当前的实际情况,笔者提出具体对策。

(一)进一步创新资产管理模式

针对北京市朝阳区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出现的不良资产问题,建议采用国外的先进做法,通过过程化、作业化方法管理固定资产。过程化、作业化资产管理方法的关键是将固定资产划分到各个作业中心,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操作和管理流程,完善档案保管体系,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将各个管理过程记录下来,形成资产电子档案,留下可便捷追索的线索。

资产管理员或专管员在管理资产时,要按照资产的类别、品种、规格、型号、存放地点或使用人设置明细分类账户和实物卡,在进行价值形态管理的同时,做好实物形态的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最大效益。

对于资产的购置、维护保养、大修、報废、处置、内部转移等,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办理的同时,在固定资产金额账、实物账、固定资产卡片上进行及时、系统、全面的反映。

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应每半年对账一次,盘点一次,以便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对于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严肃财政纪律,同时编制有关资产盘盈盘亏表,按管理权限报经朝阳区财政部门批准后,调整资产账目。

同时要加强对资产购置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资产管理中的浪费和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资产预算管理机制,通过对朝阳区事业单位资产存量分析,提出资产购置、配备、处置方案,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未列入采购预算的不得采购,保证资产购置科学、配备合理、使用高效。

(二)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及变更制度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资产组织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凭证和确认占有、使用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权的法律行为。财政部令第36 号规定:“事业单位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或者经同级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并由财政部门或者授权部门核发《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规范此项工作,对于明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具体的做法如下:一是要尽快制定产权登记及变更办法和操作规程,使产权登记及变更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完整无损,促进其运营效益不断提高。二是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单位财务隶属关系组织实施。按财务隶属关系不便组织实施的,可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实施。三是要明确产权登记及变更的主要内容、登记及变更形式和程序,并组织年度检查。产权登记及变更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负责人及成立时间;单位性质、主管部门;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主要实物资产额及其使用状况、对外投资情况变更等事项及变更原因。

(三)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虽然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先后颁布了资产管理的诸多规定,但在这次清查审计中发现,很多事业单位都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加之制度中的指导原则、意见对资产在使用、出租出借的过程中还是缺乏详细的规范,没有真正形成对事业单位有效的资产使用监督,从而导致资产在出租出借的过程中控制失效。笔者认为,第一,北京市朝阳区每一个事业单位都应当根据区财政局对资产管理的规定,制订适合于本单位的具体办法,专门设立资产管理部门及其相应岗位,并且岗位设置应当做到职务不相容,使各个岗位相互牵制。并且由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完整的资产管理档案,从资产购入并计入在账开始,直至最后报废都应详细的记录在册。第二,要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资产的管理不仅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其使用部门更是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资产属于哪个部门使用,哪个部门就要对其一切承担责任。如发生盘亏、毁损、不符合规章制度的出租、出借或改为经营性用途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到个人,并且给予严厉的惩罚。第三,对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要健全其账务账目,并使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制度化,要使原始凭证、实物、卡片账、明细账、总账、报表相统一,并且规范单位资产的购建、使用、损毁、报废、调拨等行为。第四,任何与资产管理有关的人员调动时,要将资产管理的职责转交给岗位替换人,不能因为人事调动而使资产管理的链条产生断裂。

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社会事务的正常运转;资产管理的正常运行,又关系到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良好的管理,是保证事业单位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也是保证社会事务正常运转和促进我国经济良好发展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林翰文,林火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思考[J].求实,2010,(5).

2.张惠琼,从财务管理视角思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改革[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1,(1).

作者简介:

李俊林,男,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2012-2013年度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审计,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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