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

2023-09-16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1篇

科技新闻传播者是指科技文献作者、编者和科技情报人员。专业知识、外文水平和编写能力是他们的业务素养。在提高业务素养的基础上,练就过硬的基本功,是他们担当科技新闻传播重任的有力保证。表现在自我修养完善方面的基本功称为输入功,如阅读功、捕捉功;表现在将资料经研究、加工、整理编撰成作品提供给读者方面的基本功称为输出功,如综合功、通俗功、取舍功。

输入功

阅读功。科技传播离不开各种文献资料,因此科技传播者必须博览群书。然而,如何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去阅读无限的文献资料呢?这就需要掌握阅读功。首先,科技新闻传播者应该有自己最佳的阅读渠道。一般可根据自己熟悉的专业精心挑选确定十几种书报刊,作为经常阅读的资料从中吸取情报信息。其中既应有专业的,也应有综合的;既应有情报类的,也应有学术类和科普类的。这对启发思路、提高修养、更新知识是有好处的。在具体选择书报刊时,应尽可能选择核心报刊和权威性论著。

其次,科技新闻传播者必须掌握一定的文献检索知识和方法,并以图书馆为文献基地。有的科技传播者虽然专业知识和外文水平都不错,但面对成千上万册书刊资料,就如坠五里雾中,不知所措,吃尽大海捞针之苦也找不到所需书刊资料,这是缺乏图书资料分类知识和文献检索知识的缘故。如果有了这些知识,就会变“大海捞针”为“探囊取物”,就会针对选题在很短的时间内查找到有关的书刊资料,及时了解有关的知识信息。

捕捉功。进行科技新闻的传播仅靠文献资料是不够的,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活情报”。所谓“活情报”是指从各种专业会议、现场会、讲座、学术报告、展览、参观学习、鉴定会等科技活动中直接耳闻目睹的情报信息。“活情报”具有直接、直观、快速、客观的特点,对于提高科技新闻传播质量很有益处。但是,随着互联网、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抓“活情报”是比较困难的。这就要求科技新闻传播者有较硬的捕捉功,能够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各种渠道寻找情报线索,并抓住情报信息,获得第一手材料。

科技新闻传播者的捕捉功过硬与否,主要看四点:强、勤、钻、联。“强”是指意识强,时时、处处、事事留心,对于书报刊和社会实践活动中出现的新课题、新动向、新要求、新思潮、新成就、新经验、新数据都要及时搜集,做一位捕捉信息的有心人;“勤”是指脑勤、眼勤、耳勤、腿勤、手勤,即多思、多看、多听、多跑、多记、多写;“钻”是指对信息线索深入挖掘,抓住不放,顺藤摸瓜,穷追到底,充分开发信息资源;“联”是加强“公关”意识,同各方面的人,如信息人员、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等广交朋友,以人为师,虚心请教,搜索信息。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人际交往能力,即参加社会群体活动,与周围人相互交往并保持关系协调的能力。这种能力包括人际感受能力、人际记忆能力、人际理解能力、人际换位能力、人际表达能力。

输出功

综合功。科技新闻传播者的综合功是指通过一定的分析判断,把某些零散杂乱的情报资料按照某规则,系统归纳成序的功夫。科技新闻传播文献的编写速度和质量与科技传播者的综合功密切相联。常用的“织网法”就是把知识编织成一张网络,反映出知识间的联系,从而便于消化吸收其中的知识营养并加强记忆。科技传播文献,特别是综述类文献也可通过织网法,把各种零散杂乱的情报信息编织成网络,以便传播到读者。

科技新闻传播者综合功的培养与提高,是平时积累的结果。平时注意把那些独立的、零散杂乱的情报信息作为“信息单元”,按照一定的主题,积攒起来。到使用时,根据需要可按不同的构思,予以不同的组合成为一篇科技传播文献。这样不同的信息单元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传播给读者。

通俗功。科技新闻传播的对象,除专业科技人员外,还有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及大众。因此,科技新闻传播者应具备能够将一个深奥道理予以通俗表达的功夫。科技新闻传播文献的编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尽量做到“内行有看头,外行能看懂”。要将一篇学科专业论文改写成一篇科普文章,并非易事,通俗功涉及学科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通过阅读科普文章、编撰科普文章可以迅速提高这种能力。

取舍功。面对丰富的科技信息素材,取什么、舍什么?这就需要有善于取舍材料的基本功。只有取舍得当,才能够编撰出客观、朴实、简练的科技新闻传播文献,才容易被当时、当地、当事者接受而发挥其传播作用。

材料的取舍应掌握以下几点:1.取经过考证的新颖、翔实的材料,舍没有把握的材料;2.取能够支持论点的材料,舍与论点关系不大的材料;3.取紧扣主题的材料,舍游离于主题之外的材料;4.取与当时当地情况结合更紧密、更具体的材料,舍不符合当地实际的材料。

科技新闻传播者输入功、输出功的培养与提高是以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编撰能力为基础的,而这些能力的综合运用及其效力的发挥还依赖于个人主观能动性激发的灵感;依赖于实事求是、严谨务实的态度。总之,科技新闻传播者需要多方面的素养和基本功。每个新闻传播者都应自觉接受多方面的培养和锻炼,以达到广、快、精、准地传播信息的目的。

(作者单位: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

编校:董方晓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2篇

12月17日,以“大数据应用与创新”为主题的“2017年中国科技传播论坛”在京举办。

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王春法,中国记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季星星,中国工程院院士杜祥琬,中国科普研究所所长王康友,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局长周德进等嘉宾出席。活动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主辦,中国科普研究所协办,新华网、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委会承办。论坛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理事长宋南平主持。

王春法在致辞中表示,中国科技新闻学会有效凝聚了全国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量,充分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新时代,科技新闻传播者肩负着重要使命,王春法指出,科技传播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为中心的宣传导向;坚持勇于创新,主动识变、应变、求变,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科技新闻传播方式的转型升级;提升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积极发挥民间科技交流渠道作用,密切与世界科技记者联盟的联系;加强理论研究;加强交流合作和品牌建设,提升学会竞争力和影响力。

作为本次论坛的重要环节,2017年“新华杯”科技传播奖同期颁出,该奖项自2015年设立,迄今已成功举办两届,旨在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不断创作出优质的科技新闻作品,不断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今年,中央电视台《我爱发明》栏目等4个团队获优秀团体奖,新华社国际部记者黄堃等6人获优秀个人奖。黄堃作为获奖代表在颁奖仪式上表达了十年来从事科技新闻传播工作的感想。他说:“中国科研实力的提升以及中国科技新闻行业的发展为科技新闻从业者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我会将这个荣誉作为未来继续努力的新起点。”

颁奖结束后,中国科学院院士郭华东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戴琼海分别作了题为《数字丝路:大数据驱动‘一带一路’可持续发展》《人工智能发展的前沿探索》的主旨报告。

中国科协调宣部王挺副部长,腾讯网龙兵华副总编辑,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副理事长徐九武、周建强、郝建新、刘志军及常务理事、理事,科研院校等单位的领导,媒体记者等220余人参会。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创办,到繁荣发展的今天,节目形态逐渐成熟,成为广大电视观众非常喜爱的节目类型之一,也获得了很高的收视率。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历程,对其进行现状分析,展示出它在发展过程中取得的很多成绩,同时也发现它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也为了适应电视观众不断变化的口味,电视法制节目应当不断探索新的发展趋势:培养创新意识,打造自身品牌;提高节目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准确定位,提高节目质量;坚持人文精神,加强人文关怀;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增强节目的互动性。相信经过不断探索、学习和改进,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必将迎来更将辉煌的未来,也将会成为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前进的力量。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 普法 收视率 发展

电视法制节目采用专一的、深度的报道手法,通过多种多样的报道形式,兼有新闻节目的时效性,也有专题节目的深度性。从我国创办电视法制节目开始,此类型的电视节目形态日趋成熟,成为电视观众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类型之一,受众在了解法制案件的同时,也获取了法律知识,得到了普法教育。

1 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历程

1.1 初期开创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人们法制意识逐步增强,整个社会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度以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量都在不断提升。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1985年6月,中宣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即俗称的“一五普法”,明确要求“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都要有专人负责,办好法制宣传栏目”。同年,一档名为《法律与道德》的电视法制节目在上海电视台开播,这是我国电视历史上第一个法制节目,它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开始。“它在形式上不拘一格,有案例报道、人物专访等,主要用生活中生动的实例进行法律教育,对难以用实例反应的法律知识,则采用小品形式,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揭开了中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序幕。”[1]随后,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纷纷开始创办自己的法制节目,《规矩与方圆》、《观察与思考》等一批优秀的电视法制节目走进了观众的视野。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全国已经有几十家电视台创办了自己的法制节目。

1.2 发展繁荣阶段

南京电视台的《法庭传真》节目开播标志着庭审节目这种电视法制节目新类型的诞生,它以直播案件审理过程的方式,将法庭开庭现场搬上电视屏幕,是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一次重大突破,具有开创意义。

1996年中央电视台开办了《社会经纬》节目,在当时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中成为一面旗帜,树立了一个标杆。

随着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和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节目的开播,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走向了繁荣。这两档节目播出频率高,制作手法专业、成熟,“通过嘉宾讨论,法律专家分析,解释法律条文中的相关规定,解答观众对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疑惑”[2],在业界和电视观众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取得了很高的收视率,打造出了自身品牌,成为深受广大观众喜爱的电视法制节目。

在这两档节目的带动下,全国各电视台掀起了创办法制节目的高潮。上海电视台的《案件聚焦》,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河北电视台的《反腐警示》,四川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等等。自此,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进入了蓬勃发展的繁荣时期。

2 电视法制节目现状分析

2.1 电视法制节目的分类

(1)举案说法类。

该类节目每一期都选取一个案例,通过与邀请嘉宾或法律专家一起讨论、分析案例的形式,解释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受众以易学互动的平台。“新闻性、法律性相辅相成,节目深入浅出,积极展开互动,让大众在喜闻乐见的形式中了解法律”[3]。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是举案说法类法制节目的典型代表。

(2)纪实性公安类。

这类节目也以讲故事的形式出现,但案情陈述部分重在纪实,画面语言讲究真实性和客观性,多采用隐拍、偷拍、抓拍、跟拍等形式,部分纪实性公安类的法制节目几乎可以做到与正在发生的案件同步进行。以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为例,在播出警方解救著名演员吴若甫被绑架的一期节目中,以现场目击的方式进行了报道。从警方得到线索,到记者跟随警方办案人员到达绑架现场,再到最后激烈的解救过程都一一展现在了观众眼前,这种纪实的手法大大增强了节目的紧张感和可看性,也给了观众参与到案件中来的感觉。

(3)庭审直播类。

这类节目把庭审现场直接搬到荧屏上,通过电视直播法律案件的审理现场,展现法律程序,在直播的过程中也插入一些主持人解说或者专家评论等环节。上海电视台的《庭审纪实》、南京电视台的《法庭传真》可以作为此类节目的代表。

(4)法律援助类。

以百姓身边的纠纷为话题,通过随行律师的法律援助,生动地讲解法律知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和矛盾。央视《生活》栏目中的“法律帮助热线”可称此类节目的代表。

(5)益智互动类。

以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制内容,在轻松的氛围中吸引观众,引导观众参与和思考。以本片《法制档案—— 小岛上的午夜惊魂》(以下简称《午夜惊魂》)为例,案件情节曲折,通过两个主持人对话交流的形式讲述案件过程,设置悬念、层层递进,将案件的真实故事用艺术的手法讲述给观众,让观众根据所讲述的案情进行推理,并根据主持人的讲述打破重重悬念,在节目的最后揭示案件的谜底。

2.2 当代电视法制节目做出的成绩

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从创办之初,到现在繁荣发展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节目。“目前法制节目已无可非议的跻身于中国电视台的主流地位。以法律为准绳,用镜头记录着中国法制生活的精彩瞬间,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视角来审视社会生活,审视情与理、情与法、是与非,把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展示出来,并寻求法律解决途径和过程,同时给予道德层面的深刻评判,为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4]他们以普法为宗旨,成为观众们喜闻乐见的一种节目类型。

(1)节目形式多样,打造出众多节目品牌。

在我国电视开创法制节目至今的二十多年中,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电视台出现了很多备受观众关注的法制节目。从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的《法制进行时》,到上海电视台的《案件聚焦》,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各家电视台的法制节目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他们有的讲述大案要案,有的直击犯罪抓捕现场,有的依据案情模拟犯罪现场,有的进入法庭播报审理现场情况,有的邀请法律专家以演播室采访形式为观众讲述法律知识,节目形式多种多样,通过电视传播让观众了解了更多的法律案件,满足了受众的收视需求。

(2)起到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社会影响力逐渐加大。

随着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必然承载了我国的法制宣传和舆论监督的职责。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5]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把握了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通过在节目中宣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电视观众认识事实真相,分清善恶美丑,能够起到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正气的作用。同时通过宣扬法律武器可以和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起到监督有关政府机关部门,抵制腐败现象作用。

(3)以普法为宗旨,推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

普法应该是电视法制节目的主要目的和宗旨,“实行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法制的健全”[6]。借助电视来普法,通过传播媒体的力量让老百姓更多、更快的了解法律知识,增加法律常识,是一种老少皆宜的法制宣传的最佳手段。

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与中国当今法治社会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前者可谓是后者的组成部分之一,“电视法制节目是电视媒体直接参与法制建设进程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对法制建设本身产生了重要作用”[7]。电视法制节目记录了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也通过传媒的力量对法制建设进行监督,并且用传播手段向观众解读法制建设的情形,培养老百姓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懂得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这就有力的推动了我国法制化社会建设的脚步。

2.3 当代电视法制节目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发展速度迅猛,发展势头良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由于报道题材受限等因素的制约,电视法制节目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1)选材有局限性,节目来源不足导致内容单一。

当今各电视台播出的法制节目中,大部分案件都属于刑事案件或者民事纠纷,涉及到婚姻法、合同法等其他一些法律的案件在各台的节目中少有播出,“大案报不了,小案如鸡肋。那些具有爆炸性的执行(执刑)现场、紧张刺激的侦破现场,不是拍不到就是被政法部门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政法的选题挖掘,力百倍而功甚微”,这就体现出了各电视台制作节目时由于选取题材的局限性,导致了播出内容显得比较单一。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节目来源不足导致的,以《午夜惊魂》所属的《法制档案》为例,制作大案、要案可以提高节目的收视率和社会影响力,但是这类案件的数量是有限的,并且很多这样的案件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无法配合,不方便提供案件涉及到的相关线索;或者由于案件性质等客观因素,不允许将该案情对外传播。这些原因都造成了一些重要案件因为得不到相关素材无法做成节目,而不能在电视上播出。

(2)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不够强。

各电视台的从业人员在校学习期间大多就读的是传媒类专业,传媒类的课程中几乎没有涉及到法律方面专业知识的内容,这就给编导们完成节目稿件或者采访报道的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由于对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就不能特别专业的从法律角度去分析问题,由此可能会使节目的可看性降低。而一些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来到电视行业工作,因为不是传媒类专业出身,缺少媒介素养,对于电视节目制作流程等知识匮乏,不懂得如何去制作电视节目,空有一些法律知识,在工作中却不能得心应手。因此,当今的电视法制节目中既懂得做电视又拥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素养强的从业人员少之又少,这也是节目存在的问题之一。只有具备较高综合职业素养的从业人员,才能使得电视法制节目的内容更加精彩。

(3)报道的深度有欠缺,人文关怀不足。

现在很多法制节目对案件的报道仅仅停留在交代案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注重事实阐述而较少有针对关于该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的评论。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具有一定的深度性,不能只停留在就事论事的表面上,向观众讲述案情的最终目的是达到普法这一宗旨。要通过对事实的描述,挖掘出案件发生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背景,分析犯罪嫌疑人做出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要多角度、多层次、多方面的对案例进行深度的剖析,理性的对案件进行思考。

从人文的角度来看,“电视法制节目往往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就电视法制节目的追求和性质来说,它需要人文精神的烛照,但由于担心这样一来会妨害法律的客观公正性,因而往往是将人文精神排斥于电视法制节目之外”[8]。在节目的深度挖掘中,不能将法律和人性隔绝开来,如果只把目光放在法律上,把法律作为整个案件的核心,就显得节目制作理念狭隘了许多,会使节目制作水准降低不少;如果加入对人的心理分析,让法律和人性相互支撑,就会使节目内容饱满许多,使节目的深度和广度并存。

(4)强调法律的惩戒功能而忽视保护功能。

目前我们从很多法制节目上得来的信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分子最终由于自己的罪行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强调的是法律惩戒的功能。其实在我们生活中,法律还有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的重要作用。现实的状况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民维权意识相对薄弱,个人权利意识淡薄。电视法制节目作为国家重要的普法形式,有义务也有必要在这方面加大力度,提高公众的维权意识,促进公民的参与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作用。

(5)造成负面影响,给别有用心者提供机会。

如今,电视频道多,电视节目的形式也多种多样,收视率就成为了衡量一个电视节目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怎样才能将法制节目做的精彩、好看,成为了摆在法制节目工作者面前的一道课题。制作法制节目要注重挑选适合电视播出的、有法律意义和教育意义的案件作为选题,不能单独为了追求收视率、为满足观众们的猎奇心理而选择一些较为庸俗的没有意义的案件,最终使得节目水准降低,给节目带来了负面影响,这就要求编导们在选择题材时注意好对导向的把关。

另外,法制节目工作者在制作节目时,将一些案件的特殊细节过多的表现给了观众。例如把有些暴力、残忍的凶杀案件的画面不加修饰的播放出来,给观众带来心理和视觉上的刺激感。有一个真实的例子,警方破获利用银行自动取款机套取他人钱财的案件,询问作案方法时犯罪嫌疑人说是从某个法制节目中学会的,也就是那个节目在展现犯罪分子作案方法的细节上过于充分细致,导致电视机前别有用心的观众学会了作案手法,反而造成了负面影响。

(6)法制节目同质化越来越严重。

随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繁荣发展,目前为止全国各电视台开办的法制节目超过了200个,如此多的法制节目,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节目同质化的现象。很多法制节目由于选题范围狭窄,各电视台只能主要选取一些刑事、民事案件来做,做来做去题材和内容就变得越来越相似。另一方面,电视节目在制作上有跟风现象,各个电视台相互学习、模仿彼此节目制作形式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个电视台做了这个题材或者形式赢得了高收视率,其他电视台就争相效仿,“从选题到叙事,从创作到制作,甚至是片头、片尾的音乐,主持人的语气语调和服装造型,整体的节奏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雷同化和同质化的倾向”[8]。各电视台之间的互相学习本来应该是一件好事情,做到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可以不断提高节目制作水准,完善节目内容的不足之处,但如果只是一味的相互模仿,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创新,做不出节目的自身特色,只能使各电视台之间的节目从内容到形式都越来越同质化,最终可能会导致此类节目越来越没有吸引力,使观众视觉疲劳,从而节目的收视率也会越来越低。

3 关于本片《法制档案——小岛上的午夜惊魂》的思考

《法制档案》是江苏城市频道重点推出的又一档法制类节目。这个栏目有别于其它的法制类节目的主要特点就是讲故事,在节目中,既有惊心动魄的破案现场,激烈争辩的庭审直播,又有帮助弱势群体的法援直通车,以及悬疑不断的谜案侦探组,可以说融合了故事的多种元素和形态,比较受老百姓欢迎。但纵观这期《午夜惊魂》,还有以下缺陷。

3.1 素材偏少

从整个这期节目来看,展现在节目中的案件相关素材少之又少,整个案情基本都是通过两位主持人讲述出来的。节目组收集到的视频和图片素材都是公安机关在结案之后提供的,只能以此为基础进行后期的编辑,但是如果能够自始至终有媒体介入进行记录和采访,就会在节目中出现更多关于本案的细节和亮点,会使节目更加精彩。

3.2 节奏控制有待加强

节目采用悬念大师美国导演希区柯克的创作手法,根据案情设置了层层悬念,再通过主持人讲述、案件素材展示、现场模拟、音响音效渲染等方式引导观众,一步步解开悬念,最后将案件的真相揭示出来。这种方式吊足了观众胃口,使观众在看电视节目时如同看侦探小说一般。

虽然使用了悬念设置手法使这期节目增色不少,但在节目的整体节奏掌控上还需加强。节目在搜索犯罪嫌疑人的阶段投入了大量笔墨,从遇害饭店老板娘的社会背景开始分析,到警方对云南务工人员的怀疑,再到由饭店店员丢失手机找到线索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各个环节都交代的相当细致,可是却在节目最后对犯罪嫌疑人的讲述呈现得轻描淡写。没有仔细剖析其犯罪的心理历程,只是通过他儿子之口对他过去的经历做了简单的描述,在这其中如果能加入对其妻子的采访,就可以对他的犯罪心理做出更加深入的探析,使节目的结构更为完整,节奏更为合理。

3.3 主持人素养需提高

从节目整体来看,主持人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两位主持人借助演播室内的场景设计,向观众讲述了案件的来龙去脉,这样主持形式,两个人相辅相成,使观众看着不觉得枯燥。但是仍可以看出主持人在法律方面的专业素养还较欠缺,在讲到犯罪嫌疑人之前因为偷盗被判刑时,女主持人称犯罪嫌疑人为惯犯,可是从法律角度上讲此时用有前科对其进行定义更加恰当。这就是之前提到的节目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还有待加强,应当更多学习法律常识,尽量避免节目中出现瑕疵。

4 关于电视法制节目未来的展望

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节目从无到有,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取得了不小的成绩,成为广大电视观众喜爱的节目类型之一,但在发展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在广播电视产业蓬勃发展的今天,为了适应新的形式和变化,也为了适应电视观众们不断变化的口味,电视法制节目应当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4.1 培养创新意识,打造自身品牌

创新是电视节目永恒的发展目标,只有不断开创新的内容、新的形势,才能满足观众的需求。要创新,首先就要避免节目的同质化现象,体现自身特色。在选题上可以拓宽领域,不仅局限于观众喜闻乐见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还应该关注百姓不熟悉的行政法、国际法以及百姓身边的民事法规。在横向方面,在关注公、检、法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国家的其他行政部门,人大、政府机关等都可以纳入报道的范围,内容可以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个层面,空间上可以兼顾国内外;在纵向方面,在关注刚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大案要案等社会热点时,也可以进行历史的延伸,关注国内外历史上发生的疑案或名案等。在表现形式上应该更加多样化,比如,在灯光照明、音响音效、主持人的主持风格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打造具有自身风格的亮点,同时借鉴外国同类型的电视法制节目的长处。为了提高节目的可看性,可以适当的给节目加以娱乐化因素,让节目使用的语法语态更加通俗更加贴近百姓。例如,凤凰卫视的《文涛拍案》,节目秉承了寓教于乐的思想,主持人窦文涛采用的是说书的主持风格,讲述各类案件,剖析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这种独特的节目风格令人称赞,并且值得借鉴学习。

4.2 提高节目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电视法制节目要提高收视率,要得到观众们持久的喜爱,就要不断培养提高节目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要组织一支长期的、稳定的节目制作团队,经常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大家做好知识储备工作,有利于制作出质量好、水准高的节目。通过一些法律专家的帮助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可以使节目的编导们的视野更加开阔,从而可以更多的挖掘出案件发生所处的社会环境和背景,剖析犯罪嫌疑人做出犯罪行为的心理动机,从而对案件进行深度的剖析。

4.3 定位准确,保证节目质量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法制节目,都要把坚持普法作为节目最根本的目的和宗旨,与此同时,还要考虑观众们的关注和喜好,不能有太多的说教,平衡好二者的关系,给节目以准确的定位,做出观众喜爱的好节目。将自身的节目做好定位,就需要在当今众多电视法制节目中不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对于好的节目,要多多学习和借鉴,取他人之长处,补己之短处。在学习的同时更重要、更难得的是让自身特别鲜明,贴近百姓的视角,以别具一格的手法做出优秀的、观众喜爱的高质量节目。“节目是电视媒体理念与实力的物化,也是媒体竞争力的直接体现,离开优质的电视节目追求传播的到达率无异于缘木求鱼。”[9]做优质的法制节目首先要选取好的题材和内容,选材主题要鲜明,事件要典型,准确把握法律的内涵,还要避免向猎奇猎艳低俗化方向发展,切忌单纯为了收视率、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去选择一些暴力、血腥或者色情的案件进行报道,这样会降低节目的品位,使节目庸俗化,也违背了法制节目创办的初衷。

4.4 坚持人文精神,加强人文关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以此为指导思想,在制作电视法制节目的时候要做到坚持人文精神,加强人文关怀。“人文精神在电视法制节目中的存在,就要求节目制作者必须时时处处将人的价值、人的尊严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重视人性的表达,传达人的呼声,而不能就事论事,就案说案”。[10]坚持人文关怀,在制作节目时首先要做到从人的角度出发,分析观众关注哪些、喜爱哪些,选择他们有兴趣的、具有人文价值的题材;其次要尊重被采访者,记者与被采访人是一种平等的交流关系,尤其是涉及到犯罪分子的,一样要坚持人格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对犯罪分子、事件的责任人、受害人,还是他们的家属,都要表示应有的同情和慰问,让节目充满人性的光芒。

4.5 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增强节目的互动性

电视法制节目要吸引观众注意,提高收视率,在节目中让观众参与进来,增强节目的互动性也是十分有必要的。现在国内的很多法制节目都有与观众互动的环节,比如邀请专业的法律工作者在节目中与观众进行对话,为观众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大家解答日常生活中看到的、遇到的以及自己解决不了的法律问题。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观众对节目的关注度,并且贴近民众,使大家的参与感增强,从而促使了节目的健康发展。例如美国的Court TV,他的频道定位理念之一就是“带动观众‘解决谜题悬案’,参与‘侦破过程’”[11],他们开办了新闻类、专题类等很多个电视法制节目,受到本土观众的极大好评,收视率不停攀升。

在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的二十多年中,法制节目经过多方面的不断探索和学习,创办了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节目,一步步走向繁荣,在当今的电视媒体的传播中占有很大的收视份额,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虽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随着节目工作者的职业素养不断加强,节目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必将会迎来更加辉煌的未来,它也必定会为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更大的辅助作用,推动见证中国社会法治体制的健全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史可扬.电视栏目和频道辨析[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2.

[2] 满方,杨海燕.中国经典电视节目评析[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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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史可扬.电视栏目和频道辨析[M].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2.

[12] 王彩平,池建新,李洁.频道先锋:电视频道运营攻略[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12.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4篇

(徐枫宦茂盛)通过元数据的描述,能够使信息资源的使用者了解数据的内容、特征、作用、获取方式等信息。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在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的过程中,元数据主要是对信息资源从外部特征进行而非从内部结构进行描述。通俗地讲,元数据就是信息资源的标签或卡片,通过元数据的描述,可以使信息资源的使用者能够了解数据的内容、特征、作用、获取方式等信息,能够对信息资源是否满足特定的应用需求做出适当的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获取该信息资源。

元数据是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立的基础,构建一个信息资源目录体系首要和基础性的工作就是建立描述各个信息资源的元数据库,元数据库中存储的是描述各种来源、各种类型的信息资源的描述信息。无论用户以何种方式查询信息资源目录,包括以分类目录的形式进行查询、或者以多关键词的形式进行查询,其本质都是对后台元数据库的检索,只是从表现层提供了不同形式的人机查询接口。根据所描述的信息资源对象的不同,可以建立不同的元数据库,分别对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描述。

元数据的组成

为能够对信息资源进行准确和高效的描述,元数据本身具有自身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元数据本身是层次化、树状结构的。处于树状结构最底端的叶子节点称之为元数据元素,包含了元数据元素的节点称之为元数据实体,当然元数据实体也可以只包含元数据实体。根据实际需求,元数据实体或者元数据元素可以多次出现。例如,信息资源可以有不同的分类,可以按照信息资源的来源进行分类,也可以按照信息资源的不同应用主题进行分类,因此,“信息资源分类”元数据实体就可以出现多次。

元数据一般分三个方面对信息资源进行描述。

一是对信息资源基本内容的描述。包括信息资源的标题、摘要、关键词等基本信息。标题是信息资源的名称,通过标题使用者能够初步掌握信息资源的基本范围。其次,使用者可以通过摘要,了解信息资源的主要内容、用途等各种信息。一般情况下,用户主要通过摘要作为信息资源适用性评价的主要依据。所以,在信息资源元数据的著录过程中,摘要的填写一般都由专业人员完成,只有专业人员才能够对信息资源的内容有准确的把握和深入的理解,能够提供有关信息资源内容的更加权威的解释。根据信息资源对象的不同,描述信息资源基本内容的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还可以进行有选择的增加。例如,描述空间信息资源时,可以增加空间参照系、图示表达等元数据实体,描述科学数据资源时需要增加数据质量等元数据实体。

二是对信息资源的获取方式进行描述。包括信息资源的分发者信息、信息资源的在线获取地址信息等。通过提供分发者联系信息,使用者可以直接联系信息资源的分发部门,这对于不能直接在网络上进行数据交换的信息资源获取非常有效。其次,使用者还可以通过信息资源的在线地址来下载、查询、浏览信息资源。使用者甚至可以提供专门的电子订单处理系统,并将入口信息加入到元数据内容中,方便使用者进行在线的信息资源订购。

三是对元数据自身的维护信息进行描述。包括元数据的标识、元数据的维护方、元数据的更新日期、更新频率等。该类信息主要服务于对元数据内容的自身管理,提高元数据的管理和维护效率。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使用者也可以通过元数据的更新日期、更新频率等信息判断元数据与信息资源的一致性程度,进而间接判断信息资源的适用性。

国内对元数据标准的研究

在信息化时代,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需求是普遍存在的。不同的领域,无论这个领域的范围是一个部门,或者是由若干不同的业务部门组成的整体,在建立元数据过程中,从实施的角度,必须确定相应的元数据内容规范。由于共享的程度不同、信息资源内容的不同等因素,各领域制定的元数据标准也有很大的不同。迄今为止,国内外已有若干元数据标准的研究项目和成果。

在国内,许多领域都已开展了元数据标准化工作,其中处于较为领先地位的是地理空间信息领域。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就开展了一系列地理空间信息相关的政策、标准和实验系统的研究工作。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电子政务等一批关键信息化项目的启动,地理元数据标准化工作已逐步实现从研究试验向实际应用的转变。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信息共享和交换,科技部“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中国可持续发展信息共享示范”(97-925)制定了《中国可持续发展信息元数据》。目前,该标准已经应用于中国可持续发展网运行系统中。

科技部“九五”97-759科技攻关项目“国土资源环境和区域经济信息系统及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技术研究”,经过研究分析美国FGDC元数据标准、ISO元数据标准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别是NREDIS重点数据库群的具体情况,制定出了《NREDIS空间元数据内容标准》。该标准所定义的描述元素覆盖了空间数据集的各个方面,专门针对空间数据集的归档、编目和发布,适合于空间元数据技术平台对规范空间元数据内容的实际需要。

国家地理空间信息协调委员会组织国家信息中心等单位在《NREDIS空间元数据内容标准》基础上,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元数据标准(ISO19115)及美国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元数据标准(FGDC),起草了《国家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元数据内容标准》。该标准已经应用于国家空间信息交换中心示范网络系统,该系统是一个包括是一个分布式的网络地理空间信息交换系统,所发布的元数据内容涉及基础测绘、林业、矿产、土地、地质、海洋、遥感、海南省、地区经济等多个方面。

国土资源部与科技司安排了国土资源部“九五”科技项目“GIS支持下的国土资源信息研究——国土资源信息元数据研究项目”。该项目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牵头,组织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等单位参加,经过详细的调研,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元数据标准(ISO19115),制定了《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该标准的制定符合中国国土资源管理和信息服务实际需要。

国家地质调查局参考FGDC元数据标准、加拿大地质调查元数据标准、《NREDIS空间元数据内容标准》等多个元数据标准,起草了《地质调查元数据内容与格式标准》,该标准适合对各类地质调查数据化信息资源进行简要描述、数据集与资料编目及信息交换。

为了加强气象资料共享,进一步促进气象资料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国家气象局在气象信息共享标准化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气象数据元数据标准就是气象数据共享工作中的重点工作内容之一。国家气象局WDC-D暨“中国地球科学数据中心完善与服务-气象学科部分” 项目参照国际气象组织的统一元数据标准制定了《气象元数据格式标准》,该标准已实际应用与国家气象局的元数据建库和元数据发布服务系统的建设中。

为促进中国的科学数据共享,科技部非常重视科学数据共享的元数据标准化工作。根据科学数据共享标准化工作的规划,科学数据共享工程开展了元数据相关标准(包括元数据标准化基本原则和方法、元数据内容)的研究。

国外元数据的标准化

各国政府都开始把利用信息技术改进传统管理方式看做是新世纪政府变革的重大机遇和挑战。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化基础比较好,再加上其政治体制的特点,因此美、欧等国和地区的电子政务起步较早、发展较快。其中较为成熟的是美国政府资源索引服务和英国电子政务元数据标准。

美国政府资源索引服务(GILS,Government Information Locater Service) 是一个辨识描述政府信息资源,提供获得该资源方式的系统。GILS代表“系统”、“元数据”及“服务”等概念。它依据Z39.50建立系统规格书,并设计专属政府信息的元数据栏位,建立一套指引记录(类似编目款目),可在网络环境中检索并取用,且记录中可能包含超链接,指向实际文件,提供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的服务。依照GILS发展指引服务的国家较多,包括美国、加拿大、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相继采用它作为政府相关资讯的元数据格式。这不仅提高了政府资讯传播的效率,人民对于政府也增强了了解,而且对于未来各国政府政务信息的交换与共享也提供了方便。

英国电子政务元数据标准(E-GMS ,e-Government Metadata Standard)标准制定了元素、元素精炼、编码规则,以供政府人员为他们的信息资源创建元数据或设计检索系统时使用。E-GMS的第一个版本是由简单的都柏林核心(DC)元素构成。E-GMS在修订时已近可能吸纳DC的元素、元素精炼和编码规则。它定义了政府公共部门电子政务元数据的结构和规则,政府部门在创建其信息资源的元数据或设计信息系统的检索系统时都要遵循该标准。E-GMS用于实现数据的互操作,便于公众找到所需要的政府信息和服务,而无须了解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和职能配置。

元数据的互操作与交换

按照不同元数据标准而采集和建立的元数据库,在更大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遇到了元数据内容的互操作问题。互操作的本质问题实际是语义问题,不同领域的元数据标准的制定都带有本领域对特定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表现在元数据标准上的是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的“同名异意”以及“异名同意”问题。要解决元数据标准互操作问题,首先,需要明确各标准中元数据实体以及元数据元素的含义; 其次,根据确定的含义建立不同元数据标准的元数据实体和元数据元素映射关系; 最后,在信息系统实现层面,由软件实现对不同元数据标准的翻译,对于某些需要整合已有不同标准元数据库到统一元数据库的情形,可以由软件系统进行统一的数据转换处理。

元数据库建立后,不可避免要产生元数据导入、导出、元数据交换等需求,在该项活动中,首先需要确定是元数据的格式和编码。不同的系统可能产生不同的元数据记录的转换格式。目前,采用XML作为元数据转换格式逐渐成为异构元数据库(系统)间元数据交换的主要形式。

背景资料

为什么要提出信息资源目录?

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历经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目前,正加速向信息化社会发展。信息化社会是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所必经的一个崭新阶段。在此阶段,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核心,全面整合人类的各项生活和生产活动,推进人类文明向前迈出一大步。

信息资源是信息化社会的基础和核心,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无形资产。信息资源的内容涉及到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在领域上,信息资源的内容包括了科学、教育、文化、卫生、军事、经济等各个方面; 在层次上,信息资源的内容包括了反映国家和地区整体活动特征的宏观社会经济活动信息,以及表征微观世界的物质组成信息等。从信息资源的表达形式上,包括了文本、数字、图像、音频、视频等。

目前,随着信息采集手段的增强以及信息利用层次的提高,整个社会的信息资源的数量正处于加速度的状态。例如: 围绕人自身的各种活动,需要各种类型的信息进行支撑,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信息、就业信息、医疗信息等,这些散落在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以每个人1MB的数据量进行计算(不计算涉及到个人的多媒体信息),仅中国13亿人口的信息将达到1300TB。再以对人类居住的地球的自然环境特征的了解为例,通过向太空发射卫星,在地面设置各种监测站(点),已经形成了超海量数据的获取能力。在太空,各种类型的卫星,包括气象卫星、军事卫星等已经形成了PB级信息,并且随着新的卫星的发展和卫星影像分辨率的提高,积累的数据量将形成滚雪球的效应。在地面,人类设置了监测水文、地震等各种类型的,数以万计的不同类型的监测点,近乎实时的进行各种信息的采集。

不断增长的信息资源数量向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利用提出了新的课题。人类社会区别与其他动物的显著特点是社会化的分工合作,通过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同时社会化分工也需要各层次、各行业、各部门进行紧密沟通和协作。社会化分工越细、层次越多,用于沟通和连接的信息量越大,信息沟通的频率也将加快。尤其在信息化社会,当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整个人类的经济社会活动时,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越来越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信息资源的跨行业、跨部门的共享以及信息资源的有序交换,可以增强社会生活各环节之间的联系。同时,由于信息资源的可重复可拷贝特性,当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和交换后,信息资源的价值将出现倍增效应。因此,信息资源的共享和交换必将极大地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信息资源的存在问题是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信息资源的存在问题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有没有能够满足具体某项人类活动所需要的信息资源,即需要找到和发现满足特定需求的信息; 二是这样的信息资源存在于何地、如何获得。信息资源目录的建立主要是为了解决信息资源的存在问题。信息资源目录是以元数据内容采集、检索、展现技术为基础,结合信息资源的分类技术,向使用者提供信息资源发现和定位服务的基础设施。

在查找信息资源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信息资源的内容、提供方式等特征进行描述,这种对信息资源的描述信息就是元数据。不同类型的信息资源其元数据描述方式也不尽相同,例如空间数据的元数据和人口数据的元数据差别将非常大。在元数据采集工作完成后,从技术角度,对元数据进行检索,尤其是兼容不同标准的元数据内容的检索成为信息资源目录检索技术需要解决的难点。目前在这方面,标准的信息资源目录检索技术主要通过映射和数字对象标识技术解决这一问题。信息资源目录的展现和信息资源的分类联系相对紧密,一般按照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资源使用的不同维度,在表现层(例如浏览器)提供符合用户习惯的信息资源查找方式,方便用户进行信息资源的发现和定位。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全国地方志系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探索地方志网络化、数字化建设,并开始尝试以知识图谱为基础的信息化传播途径。贵州省响应国家方志信息化建设的号召,也开始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建立了“方志云”“数字方志馆”等,将大量关于贵州各地州少数民族方志信息的内容融入其中并以知识图谱的方式实现共享传播,这是以知识图谱为基础的知识共享形式的方志信息化传播尝试,也是全国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传播的建设方向。基于知识图谱的贵州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的研究,可以看到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的传播优势、不足和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 知识共享;信息化传播;贵州少数民族方志

基金项目:本文系贵阳市科技局贵阳学院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编号:GYU-KY-〔2021〕)阶段性成果之一。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这些现代信息技术的革新和使用,数字化记录传播手段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面对信息革命浪潮,全国地方志系统也顺势而为,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广东、山东等地开始探索地方志网络化、数字化建设。进入20世纪以来,全国地方志系统网络化、数字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不断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进一步完善地情资源数据库,将海量数字资源上传到地情网站,供社会各界查阅使用,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12月31日,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建成地情资料数据库达到32个①。数字化是信息化的基础,是信息存储传播的基础,将数字信息转化为知识,实现共享是方志信息化的发展方向。

一、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建设现状

少数民族方志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的方志以及非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方志,随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志书、年鉴、地情资料等地方志成果数字化速度加快,大批志鉴成果在网上公布,少数民族方志也在向信息化迈进,但是从对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西、广东、四川、贵州、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情资源数据库、地情网站的研究中可以看到,在全国地方志信息化传播研究方面,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建设非常薄弱,根据调查发现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方志信息化水平远低于国家平均水平,甚至还有建设水平为0的情况②。

(一)少数民族纸本方志修订需进一步完善

纸本方志是方志信息化的基础,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纸本方志界定主要以由官方专门修订的地方纸本的纪、图、表、志、传为基础,其中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内容都是少数民族纸本方志收集的内容。在较早重视地方志修订、整理的少数民族地区纸本方志资源较丰富,但是和全国整体比较来看,还是有数量和质量上的欠缺。这就造成了以纸本方志为基础的方志信息化的不足。

此外,对于方志资料的内容界定,应该有更宽泛的认识,不该仅仅局限于志、鉴,还应该包括各种权威的地情资料。因为地情资料和方志本身就没有明显界限,所以从纸本方志的搜集整理来看,应该要更宽泛,只有与少数民族有关的地情资料、调研报告以及各种数据都要囊括其中,这样才能够为数字方志馆的建设提供更完备的检索服务和共享服务。

(二)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程度较低

目前全国方志信息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对方志信息的数字化处理已经基本完成,但是少数民族方志的信息化程度还仅仅是将方志纸本信息收集并整理为电子文本形式,在新媒体传播日新月异的今天,信息化内涵越来越丰富,不能仅仅实现文本电子化就认为实现了信息化,但是基于知识共享的少数民族信息化传播模型的建构还不足,因此信息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建设更应该倾向于现代的文献记载方式的收集,比如说以短视频、vlog、动画、三D图像为内容的信息也要包含其中,而不是仅仅限于对于文字和图片的数字化转换。

二、贵州基于知识共享的少数民族信息化传播体系的构建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18个,具有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和相关历史文献,地方志是记录地方历史、人文的重要资料,有着存史、資政、育人的重要作用,少数民族地方志就是记录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献,对这些文献的信息化传播有保护、保存、弘扬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积极作用。贵州编修地方志,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优良的传统。数百年来,从贵州建省开始,官方权威的历史文献记录了贵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进程,真实反映贵州人民在政治、军事、文化、科技、宗教等社会活动中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成果,贵州少数民族的各种历史记录也融入其中,因此贵州地方志是贵州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③

随着互联网发展,数字技术的普及,数据收集、整理便捷,使得过去的方志记录从纸本发展到电子文本、数字化存储。这些技术上的变化给方志信息的传播共享带来了便利,让人们利用方志信息更加便捷,这也对方志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贵州经济发展、交通便利、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化传播,人们迫切需要了解更多的少数民族信息,方志是最权威的人文、历史记录,因此如果方志信息化实现以知识图谱模式进行存储、分享、传播,那么不仅仅提高了方志的利用率,还能使少数民族文化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因此贵州省近年来也开始着手基于知识共享的少数民族信息化传播体系的构建。

(一)贵州省少数民族纸本方志进一步完善

贵州省对于少数民族纸本方志的整理工作开始较早,贵州整理纸本历史资料起步较早,自1939年,上海大夏大学迁移到贵州,由大夏大学社会研究部开展对贵州少数民族的调查,完成了调查报告,资料汇编20多种。新中国成立以后,由大夏大学教授吴泽霖牵头,带领贵州、湖南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完成了“清水江流域部分地区苗族的婚姻”等相关的调查报告。

在1958年到1963年,贵州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又编写了少数民族简史、简志。1960年,贵州民族研究所成立以后,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调查资料丛书》一共185万字。1981年4月,正式成立贵州省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辑委员会,具体负责编写出版有关少数民族历史的文献17部。

此外,坚持继续民族调查研究,以贵州省民族研究所和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为主,组织民族科研人员分期分批对贵州境内的月亮山、雷公山、武陵山、云雾山、乌蒙山、大小麻山,舞阳河、北盘江、南盘江、都柳江、清水江、乌江,“六山六水”地区聚居的民族村寨,分别逐点进行多学科的综合调查,出版了《贵州民族调查》(内部)12集。编写《贵州省志·民族志》,收集整理内部出版《贵州省民族志资料》10册。④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了《苗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三册、布依族、侗族社会调查资料、黔西北苗族彝族社会历史综合调查资料各一册。

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地方志的修订还在继续,各民族志还在不断完善。例如《遵义地区志·民族志》《铜仁地区志·民族志》《贵阳地区志·民族志》这些纸本方志的完善是实现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传播的基础,也是贵州方志云服务平台建立的基础。

(二)贵州省方志云成为少数民族方志传播平台

2020年12月,贵州省方志云作为全国首个省级方志云,面向互联网用户提供方志信息知识共享服务,设置了8个子系统,其中贵州省方志云综合服务平台及黔方志云微信小程序对社会公众开放并提供服务,下设7个栏目:数字方志馆、志慧地图、黔专题、志专题、方志动态、历史上的今天、黔志讲堂等。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对海量地方志数据的深度检索,通过知识图谱、智能推荐等先进的功能,提升搜索广度与深度;黔方志云微信小程序充分发挥移动端的便捷,让用户可以随时随地查阅地方志书。贵州省方志云其余子系统主要服务于地方志业务工作,实现志书的线上编修、志书数据加工和管理等功能。贵州省方志云综合服务平台体现了贵州少数民族特色,尤其是在志慧地图的地州版块,相关信息呈现的有少数民族文化内涵的文字图片视频。

贵州省方志云综合服务平台是一个典型的利用知识图谱模式的信息共享的传播平台,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以下问题:

1.受眾非线性浏览、检索困难

知识共享的信息数字化传播模式应该是在一个便捷的搜索引擎上,可以根据需要搜索的词条,在平台上快速找到相关的信息,目前使用来看贵州的方志云平台还没有完全做到这种便捷性,很多资料都还是线性呈现(基于印刷传播的内容)整本志书、文章、文字片段,也就是说只是将纸本方志数字化,没有进行知识图谱模式的信息抓取、归类等工作,不能让读者实现非线性浏览。例如在数字方志馆里检索关键词很难对应相关内容,以及相关内容的延伸部分。这不利于方志的新媒体传播,也降低了传播的效果和效率。

2.版块设计全面,但内容填充不足

贵州数字方志云平台在版块设计上非常细致,其中也涵盖了586本志书、29本年鉴、22份期刊、72份地情资料。并且添加了多媒体内容,从不同信息获取角度设置了很多版块,特别是以地图呈现的贵州各个地方版块,每一个版块又有更详细的二级版块介绍,非常直观且有趣,但是如果进入平台的二级版块,很多内容空白,这就像给游客打开一扇大门,房间里却什么也没有,难免让人失望。而根据贵州纸质方志修订的情况来看,这里面不应该是没有信息,而是没有进行数字化填充。例如在志慧地图里点进黔东南地图显示人物、风俗、文化都没有内容填充,让平台使用的意义没有得到体现。

3.信息资源的形式比较单一,以文字信息为主

方志自古以来都是以文字记录为主,文字是方志传播的主要载体,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媒介技术的日新月异,以影像为载体的信息传播越来越常见,而且更加易于被接受,传播效果也更好,但是在方志云平台上多媒体资料较少,仅仅是在数字方志馆的多媒体馆有呈现,内容是关于地方文化、民俗、民间艺术的短视频,这些内容虽然也兼顾了视觉审美和文化传承,但从总量上来看,还是达不到知识图谱的检索、共享的程度。

根据调研,贵州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像资源现在越来越多,也开始成为传承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影像信息的知识图谱模式的整合也是目前正在研究和开展的工作,因此信息资源的形式还是要突破文字为主才行,以图、影像、声音来共同构建一个更全方位的少数民族信息传播平台。

三、基于知识共享的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传播反思

贵州方志云的建设虽然已经起步,但是还是面临很多需要补充完善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对少数民族方志的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从传播的角度对相对权威的少数民族方志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加工。这个工作实际上也是全国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传播存在的共同问题,现归纳总结如下:

(一)知识共享的平台建构应该覆盖少数民族地区及非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方志资源内容

就目前全国方志信息化建设的进度来看,各个地方都在建立知识共享的信息传播平台,并将数字化、云处理等手段,运用到方志信息化传播中来,但就传播内容来看,少数民族地区、非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方志资源内容整理利用还比较欠缺,专门的少数民族志资源整理还在进行中。

从《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明细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数据上可以看出:一些少数民族省份的地市级、县区级地情网的建设、数字方志馆的数据库建设还存在缺口,很多乡镇级、村级就完全为零了;现在方志传播最便利的新媒体建设也还在探索当中,尤其是地市级和县区级,数量还很少。因此实现知识共享视域下的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传播还需要对过去的少数民族地区和非少数民族地区的纸本方志进行整理开发利用,以充实知识共享的平台建构。

(二)知识共享的平台建构应该覆盖少数民族方志全媒体多类型的应用

新媒体传播日益发展的今天,应该跳出方志的纸本的纪、图、表、志、传的文字传播的局限性,应该结合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风俗有全媒体多类型的记录,这就能提高知识共享平台的传播效果,让更多的人从方志信息中获得知识共享。

(三)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以少数民族方志信息为主要内容的数字化传播平台

全国方志信息化传播已经初具规模,但是专门的少数民族方志信息数字化传播平台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要加快少数民族方志的信息化传播,建立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或地方性的数字化平台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四、结语

知识共享是信息化时代传播的目标,它能促进个人、组织、国家、社会的文化发展,知识共享的前提是能将各种信息数字化通过知识图谱模型的构建,实现每一个人都能以最快的速度、最便捷的方式获得最新、最权威的信息,从而形成知识。基于知识图谱的数字方志馆的建立,实现了泛在感知、高速互联、高效计算、规模存储和智能共享。

对于地方志的信息化数字化不是单一的,从存储角度去研究,而是更多的要利用互联网进行网站群覆盖,实现方志的数字化共享以及有效利用。目前地方志信息化还在探索中,推进全国地方志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⑤。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曾经说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設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⑥新一轮修志即将开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也开始着眼于“方志知识共享体系建立”“方志的信息化”“方志的传播体系构建和发展”“少数民族方志信息化”等内容。需要建立一套“地方—中央”两级模式的少数民族信息化传播管理创新体系。

注释:

①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表(2020年度)http://difangzhi.cn/zxfw/tjsj/202106/t20210601_5337492.shtml。

②全国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统计表(2020年度)http://difangzhi.cn/zxfw/tjsj/202106/t20210601_5337492.shtml。

③黄黎:《让沉睡的档案启迪后人——论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贵州档案》2003年第6期。

④余宏模:《贵州民族研究与民族田野调查——纪念贵州省“六山六水”民族综合考察20周年》,《贵州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第37-42页。

⑤《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国办发〔2015〕64号。

⑥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3日至5日赴贵州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时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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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铭.全媒体传播背景下的地方志数据库建设路径探索[J].史志学刊,2019,(04):64-69.

作者简介:

王蕾,第一作者,汉族,重庆人,贵阳学院文化传媒学院,硕士,教授,研究方向:新闻学与传播学。

王万鹏,贵阳学院文化传媒学院,硕士,高级实验师,研究方向:新闻学与传播学。

科技信息传播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微博危机信息的传播与社会网络有着密切关系。分析了基于社会网络的微博危机信息传播机制、传播路径、关键环节等,提出了针对微博危机信息传播干预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社会网络 微博 危机 信息一、概述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媒体的发展,微博越来越成为方便快捷的信息传播手段。微博可以通过互相关注和建立微博群,构成复杂的社会网络。可以说,微博关系的背后就是社会网络,是人与人的直接信息传播。在信息化社会,微博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与传统媒体有了本质区别。另外,由于社会网络特征,传播主体对于所传播微博信息内容的信任程度,根据社会联系的密切程度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人们更倾向于相信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

当前,微博在危机事件中的作用成为了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有学者认为微博在突发事件中扮演着工具的角色,它可以在危机事件中用作感知和沟通交流的一个有效选择。还有人认为可以利用微博这一社会化媒体来处理突发危机事件,重点分析人在微博中的信息释放行为,即研究微博中人们是如何传播信息的。

危机是指危及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以此延伸,公共危机事件是指一种危及全体社会公众的整体生活和共同利益的突发性和灾难性事件。公共危机以主体为限又可以大致分为:政府危机、企业危机、社会危机三大类。危机信息则指与公共危机事件相关的所有信息,涵盖危机事件的整个生命周期。微博信息传播具有以下特点:

(1)受众广泛

博微的注册使用门槛低,是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据《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2012)》蓝皮书报道,我国微博用户数量由2010年底的6311万猛增至2012年6月的2.74亿。随着微博用户群体的迅速扩大,微博信息传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

(2)传播迅速

除互联网外,与移动设备相结合是其一大特征。评论与转发机制使用户只按动一个按钮就可以实现信息传播。微博这种信息传播方式,对于与公众息息相关的事件来说,既具有传播的动机,又具有无限的可能。

(3)直观简洁

微博的文字简短,一般只有140字,但微博可以同时传播多媒体信息,如图片、视频等。对于相关危机事件,微博不仅可以传播观点,更为关键的是,它可以多种角度传播现场的事实。

(4)焦点集中

微博可以在短时间内达到贴流高峰,形成舆论优势,主导舆论方向。可以说,微博信息传播具有爆炸性的特点。基于社会网络的微博危机信息传播则具有以下特征:

(1)传播具有定向性

与微博的随意转发不同,用户使用微博传播危机信息时,具有明显的定向性和选择性。一般来说,传播者会先进行信息过滤,将危机信息首先向利益相关的人群传播。再就是,危机信息传播时,传播者会首先将危机信息传播给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之后才会有一般的信息扩散过程。正是由于以上两点,危机信息传播扩散的速度要比一般信息快得多。

(2)与传统媒体和官方媒体的相互印证

采用微博传播危机信息时,会有一个明显的信息再确认过程。传播者会通过传统媒体和与危机事件相关的官方媒体印证消息的真实性和危害程度,再结合自己的判断转发。

(3)具有明显的场效应

由于危机信息与接受者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受关注程度较高。信息接受者会主动寻找其他信息源增加辅证,而在这个过程中,会受到其他求证者的影响。当人群中的危机信息传播者与接受者达到一定比例时,人们就会倾向于相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忽略判断的过程。场效应将会导致盲从,导致公共危机事件的扩大化。

二、微博危机信息传播机制

1.传播机制

(1)社会网络形成

微博之间是通过互相关注和加入微博群来形成社会网络的。与现实人际关系不同之处在于,一个人可以拥有多个微博账号,可以进行自我信息转发。

微博账号之间形成的社会网络可以是单向的,也可以是双向的。对于舆论领袖来说,关注它的账号数量远大于它所关注的账号数量。换句话说,社会网络是有向的,不对等的。

另外,微博社会网络是动态的,通过关注与取消关注,社会网络在随时发生变化。

(2)多级转发机制

微博信息转发操作非常容易,除单纯转发外,还有一些微博平台提供评论并转发。也许原始信息并不值得关注,但在评论并转发的过程中,信息的内容在不断进行补充,引起用户兴趣的原始信息和评论将被继续传播。

微博信息的转发没有次数限制,由于互粉机制的存在,原则上每一次传播都会影响更多的用户。但这个过程不是无限制增长的,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转发概率,由于关注程度和个人习惯问题,信息被转发有一个概率,并不是所有看过信息的人都会评论并转发;第二个原因是危机事件本身,它是危机信息的源头,当危机事件明确化或结束,绝大部分人都会停止评论和转发。

(3)舆论领袖

在多级转发过程中,舆论领袖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舆论领袖拥有数量众多的粉丝,甚至达到百万级。舆论领袖的一次转发,将会导致信息雪崩,危机信息的影响范围急剧扩大。幸运的是,舆论领袖一般都会进行自主信息过滤,不会盲目进行转发。

(4)场效应

由于人的社会性和心理因素,为了减少信息判断的成本,人们总是倾向于建立社会网络。一方面,社会网络是关系网络;另一方面,是信任网络。由于信任关系的存在,人们对于自己信任的信息源,总是无条件的相信,进行评论或转发,而不去求证或思考。当多条来自信任信息源的消息到来时,人们倾向于相信信息是真实的。当人群中相信该消息人数达到一定比例,就会产生场效应,即绝大部分接触到消息的人都会认为消息是真实的,这也就是“三人成虎”的现象。但事实上,消息并不一定是真实的,正如“买盐风波”所证实的一样。因此,必须控制危机信息传播的数量和比例,破坏场效应产生的条件。

2.传播路径

一般来讲,基于社会网络的微博危机信息传播遵循以下路径:危机暴发——小范围传播——大范围传播——传统媒体介入——危机干预-危机化解。

(1)危机暴发

当危机事件发生时,受害者或现场的群众很可能会发一条微博,并附上必要的照片或视频。这是微博危机信息传播的源头。

(2)小范围传播

由于微博的特点,只有关注博主的听众才可以接受到这条信息。如果这条危机信息能够引起听众的关注,他们可能会进行转发,并附上自己的评论。危机信息的危害程度和相关程度,往往是转发的依据。

(3)大范围传播

舆论领袖是微博信息传播中的重要一环,他们往往拥有数量众多的听众。很多微博信息由于没有得到舆论领袖的关注,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自动消亡。但危机信息一旦引起舆论领袖的关注,很可能会引起转发狂潮。此时,影响面迅速扩大,众多的微博用户将卷入该话题。

一方面,危机信息的传播范围迅速扩大;另一方面,讨论的深度进一步加深。会有资深博主对危机事件进行分析整理,并不断补充新的证据,使危机事件向全面深化发展。

(4)传统媒体介入

传统媒体有可能会被微博上的话题所吸引,并通过文章、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播发与危机事件相关的信息。此时危机事件演变社会公共危机事件,得到普遍关注,引发信任危机。

(5)危机干预

微博的危机信息此时也引起了政府或危机事件主体的关注,他们将会利用官博和传统媒体做出必要的说明,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出相应的回应,力图解决事件。

(6)危机化解

在经过若干回合的质疑与回应后,公众所关心的信息得到满足,危机事件逐渐平息。

相应的,对危机信息传播的每一步都可以进行信息控制。在危机暴发阶段,可以通过控制信息源,让原始信息经过处理程序后再通过官博发布,不让公众直接接触负面信息。在危机信息小范围传播阶段,可以通过与博主的沟通,控制危机信息的传播范围,不让危机信息传播进入大范围传播阶段。如果已经进入大范围传播阶段,则需要危机事件主体积极与微博平台、舆论领袖进行沟通,控制负面信息的发布和影响范围。当传统媒体介入后,危机事件主体需要与媒体进行沟通,及时披露危机事件状态信息,利用官博进行舆论引导。当危机事件主体做出干预措施后,要利用官博及时发布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做到信息公开。在危机化解阶段,要利用官博和其他媒体重新树立自身形象,取得公众信任。

3.关键环节

在微博信息传播过程中,有三个环节非常重要。如果危机信息在任何一个环节失控,后果都会非常严重。

(1)舆论领袖

因为微博信息传播的基本方式为转发/评价,通过转发可以非常简单实现信息的复制与传播,通过评价可以轻松的加上个人观点。由于舆论领袖拥有众多的关注者,舆论领袖的转发将引起海量转发,信息受众会呈几个数量级增长。因此,舆论领袖在危机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起着放大器的作用。

(2)传统媒体介入

尽管微博的用户数量巨大,但用户群体还是非常有限。一方面,很多人在多个微博平台拥有多个账户,另一方面,有一些人如年龄偏大的,文化素质偏低的,很少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的群体,很少会使用并关注微博。传统媒体的介入则使危机信息的传播没有死角,呈全面化特征。可以说,传统媒体在危机信息的传播过程中,起着次级放大作用。另外,传统媒体掌握着话语权,是舆论形成的关键。

(3)危机干预

如果危机事件主体不关注微博上传播的相关危机信息,那么就会陷入被动局面。最严重的后果,就是舆论的一边倒,形象和公信力受到极大伤害,危机事件主体有可能遭受巨大的损失。

如果采用了有效的干预措施,则微博危机信息传播将会迅速有序化,一方面,挽回形象;另一方面,快速平息危机事件。

三、对策与建议

基于微博危机信息传播的特点,危机事件主体可以有效利用微博工具来应对危机事件。在应对危机事件时,需以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1.值守机制

危机事件主体需要成立组织机构,并建立日常值守机制。通过官博不断向社会公众发布本机构的相关信息,逐步树立本机构的公众形象。当危机事件发生时,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官博的消息来验证信息的真伪,减少负面评论与转发的概率。

2.预警机制

采用人工或技术手段,对各大平台微博信息内容进行监测。当发现与本机构有关的危机信息时,要及时预警。在危机信息传播过程中,可以对涉及本次危机事件的舆论领袖进行信息监控,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3.分析机制

根据监测阶段得到的数据,对危机信息和危机事件进行研判,分析事件的原因、事件的影响、危机信息传播的过程、本机构的责任、本机构可能的对策、事件的结果等。

4.应对机制

根据分析阶段得到的结果,明确本机构的责任,制定危机事件的干预方案。可以通过解决事件本身来防止负面信息的传播,可以采取必要手段来阻止负面信息传播,如通过官博发布正面信息进行引导,通过与微博平台、舆论领袖进行沟通,控制负面信息量和传播渠道,也可以与公众进行对话等。

对危机事件进行干预时,一个好的做法就是事先制定各类型危机事件的预案,一旦危机事件发生,则根据预案展开相应干预步骤。

5.善后机制

要有意识的利用危机信息传播的社会网络,将事件的解决过程和结果发布出去,重新树立本机构的公关形象。

参考文献:

[1]Mia Moody.Jon and Kate Plus 8:A case study of social media and image repair tactics [J].Public Relations Review,2011.

[2]Qiang Yan,Lanli Yi,Lianren Wu.Human dynamic model co-driven by interest and social identity in the MicroBlog community [J].Physica A,2011.

[3]张任明.迅速开放传播通道——公共危机事件中的政府传播对策[J].公关世界,2003,(10).

[4]中国成微博用户世界第一大国[EB/OL]. 2012-11-21.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编号:10LZUJBWZY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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