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

2023-12-08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当前社会的经济发展存在不协调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社会的需要,总结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与我国国情相结合,谈谈未来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 发展趋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如今,水利工程施工市场逐渐呈现出投资主题多元化、市场交易及技术工艺复杂化等特点[1]。旧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进行改革。

1 国内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虽然各个国家的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制不同,但还是有很多共同的经验特征值得我国借鉴,重要的是将这些经验特征与我国的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制相结合再加以完善。

1.1 国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基于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所有国家都强调政府、社会、业主、及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政府监督管理已成为国际惯例。根据政府是否参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大致可分为三种模式,即政府不直接参与微观层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模式、政府直接参与微观层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模式以及政府委托机构进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模式。代表国家分别有美国、德国和法国。

美国的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主要表现在: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参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除美国以外,新加坡也采用这种政府直接参与微观层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模式,每一大型工程都配有专门的监督员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督负责,从而促使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德国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以间接管理为主,直接管理为辅。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是制定法律法规和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还通过专业机构对施工工程进行间接管理,并委托这些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而这些监督机构代表的是政府而非业主,这样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有利于加强政府对工作质量的宏观控制。

法国政府部门不直接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而是主要运用市场、法律、经济手段,促进建筑企业提高工程质量。法国对建筑工程质量有一套完整的技术立法,在完整的法规的基础上,以强制性保险为手段来保证工程质量。

总结国外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虽然许多发达国家对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不同,但质量监督体系是有一些共同的特点的:成熟完善的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还有严格规范的专业组织和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机制;高效的政府服务功能等等。

1.2 国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现状

和国外相比较,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评阶段,这一阶段处于计划经济时期、特点为高度的政企合一体制;第二个阶段是政府管理阶段,从这一阶段开始工程质量纳入国家监控轨道;第三阶段是市场监管,这一阶段以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标志,政府的角色由责任主体转变为了监督主体。

与国外相比,目前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很多问题: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难以对质量责任主体的行为形成有效的约束,质量责任主体的违规行为也得不到可执行、有效的的惩罚。且政府的监督工作偏重于单一的实物质量监督,已经难以使监督工作做到全面,准确。

我国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主要是施工阶段,而对其它阶段监督力度不够,比如勘察阶段,这样不利于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监督控制。另外政府的质量监督方式过于具体,这使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力量很有限,影响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现有素质不能保证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我国一些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素质不高、设备滞后的问题普遍存在,这些都会影响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直接削弱政府监督的权威性。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方面同样存在着法规体系不完善、信用体系不健全,存在市场危机等问题。目前我国对工程保险、担保、信用等方面的法规体系还尚未完整,对于担保项目和强制性保险的规定尚不全面。

就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国许多学者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刘为民提出我国应从现行的建设管理体制上采取措施进行改革,建立健全三个层次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谢均明从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三个阶段分析,分别概述了不同阶段的管理方法。明锲分析了我国当前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就如何完善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王勇就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

2 国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趋势

针对我国当前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努力从现存的建设管理体制上采取措施进行改革。分析我国未来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趋势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革和完善。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督体系。重点抓好结构质量的监督,工程的结构质量关系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质量监督的基本立足点。监督工作应注重对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的监督。同时,质量监督应尊重建设各方面的主体地位,保障建设主体地位及保障建设主体,合法行使自身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不断发展的要求,针对工程监督机构角色和职责的变化,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新的理念和思路,积极探索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新模式。首先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保证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其次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的信用体系。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成熟经验,有效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担保和保险制度。同时制订健全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法规,推进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加强工程监督的软实力。随着建设行政工作法制化的推进,质量监督人员应用法律和法规来处理水利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到依法监督,依法行政,要保证监督的公平、公正,做到公正廉明,不以权谋私,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

3 结语

我国基本建设的飞速发展,为我国建设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保证水利工程质量又是我国政府建设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水利工程质量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和利益,如何提高工程质量是我们国家必须重视的问题。总而言之,我国现阶段建设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基本适合当前的状况,但仍带有强化政府监督作用的特征,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待解决。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也将不断完善发展,越来越适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促进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 尹学军.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2006(9).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研究,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本文笔者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进行了分析探讨,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前言: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因此,为了满足现阶段人们对于居住品质的要求,工程施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进行施工,并进行有效的自检。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力度,及时发现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提高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要的分析,并且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措施,减少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职能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程序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政府职能,需要对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和参建各方主体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通过使用质量监督措施,提升行政执法力度,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监督程序,按照程序进行工作,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质量监督不仅只是对建筑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与控制,还需要使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有效的实现质量监督的最终目标。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不断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质量监督流程,对监督方法进行创新与改革,质量监督人员、施工企业及建设企业需要相互合作、相互协调,避免出现越权监督及阻碍生产的行为,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上按时完工。

2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不够完善

在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工程质量监督立法还存在一定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比较差,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但是,执行性却非常差,甚至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无法有效执行,因此,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2.2执法存在一定问题

现阶段,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存在较多的问题及不足,没有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及配套设施,建筑市场比较混乱,经常出现很多违法乱纪的现象,无法对其进行很好的管理。并且,部分区域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执法不到位或者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的,因此,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势在必行。

2.3建筑质量管理责权不明确

目前,部分建筑管理部门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权责不够明确及细化。进行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是事业单位,但是由于经费原因,无法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又因为权责不够明确,很多监督人员对存在的问题无法进行管理。而且,很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够配合,无法落实及执行,不能很好的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4监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由于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任务比较繁多,需要对涉及到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对质量监督工作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其不仅具有丰富的设计及施工经验,还应该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无法满足要求,配备比较随意,严重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2.5 忽略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近年来,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这使某些单位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放松了警惕。建筑工程作为一项事故多发工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还会给相关单位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但由于部分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导致安全施工规范制度不能得到落实,一些存在的施工安全隐患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和处理。除此之外,施工单位对参建工作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也浮于表面,没有能够实现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作用。

2.6 现场管理工作不够全面

现代建筑工程向着综合化、高层化和智能化发展着,建筑工程的这一发展趋势,使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难度逐渐加大。现代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其管理的工作内容和项目数量很多,施工场地也往往不够集中。但由于管理单位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导致现场管理工作难以做到全面。这使得部分施工项目的施工秩序和技术应用不能得到应有的管控,导致部分施工人员在建设中违规操作,最终引发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

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地控制及发展

3.1完善立法和执法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高效性及科学性,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或者存在缺陷的部分应该及时的予以修改,保证其符合实际施工标准,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并且不断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法可依的状况,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法律条款,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加强对建筑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切实提高监督人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监管手段的能力,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规范建筑市场。

3.2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

建设加强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需要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因此,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了保证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应该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各个部门的义务及责任;第二,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体系,同时,省级部门应该对该地区市、县级地区进行不断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市、县级的质量监督部门应该对建筑工程具体的工作进行落实,执行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进行;第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应该进行年检,并且进行考评,有效的促进其健康发展。

3.3充分發挥社会监督功能社会监督

对建筑工程质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构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过程中,社会舆论及社会监督占主导地位。现阶段,社会经济不仅仅需要依赖法律法规,还需要一些社会力量才能健康稳定的发展。所以,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打造高质量的工程,建立完善的监督体制,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4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现阶段,建筑行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质量也有所提升,但是,依旧存在很多缺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仅影响施工企业的信誉,还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完善立法和执法、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功能,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靳丽.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门窗,2015,11(9).

[2]张友帅,陈刚,郝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4,32(16).

[3]段建艾.新形势下工程质量监督的发展机遇和应对策略[J].工程质量,2011,(6).

[4]潘明洵.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探讨[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1,(2).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3篇

1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质量监测在执法方面存在一些缺陷。

在对建筑质量监管的在对建筑质量监管的立法中, 我国的法律制度已经相对完善较为健全, 只是在一些细节方面有一些漏洞在对建筑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部分建筑商的处罚上有时候很难进行操控, 况且, 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迅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也是打下坚实基础的重要时期, 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相应的体系制度、建筑市场混乱不堪、质量监管责任的主体有时会具有违规操作, 具有执法权力的人这种知法犯法的现象, 大多数都是见多了, 整改的时候通常也是喊口号没有落实到实处。特别是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进行开展, 许多地区甚至都还没有进行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管, 特别是在农村, 房屋的建筑质量逐渐脱离了监督管理区没有在监督管理的视线之下。总而言之, 由于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 对于建筑质量并没有高效的监督, 虽然有相应的法律但是面对违法违规的行为时仍旧很很难受到相对应的责罚。

1.2 建筑质量监督的立法方面同样存在一些缺陷。

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立法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这些问题统一表现出的是:在中国建筑质量法律体系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起不到, 应有的约束和规范能力。伴随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和进行以后, 对我国的建筑工程的质量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建筑法》在原则问题上对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建筑施工许可进行约束和管辖, 建筑工程的质量得到优化。但是该法律没有对建筑质量监督有明文规定, 没有在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责任和义务。

因此, 对于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仅仅在行政法则中也就是次要的第二层法律中制定了明文的规章制度, 并且只有更低级层次的地方法或者是地方文件毕竟某些部门规章是才会有所使用。在内容上, 《建筑法》于1997年发行, 在法律中许多的条款已经与现在的市场经济不太适合, 当前的行政管理和市场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下的市场环境, 许多条款也与国际惯例中不相吻合, 质量监督管理的问题没有的到根本性的进展。此外,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国家目前的技术为标准、以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地域性的规章制度为依据。然而, 在现实生活中到工程质量监管发现问题并对责任人进行责罚时, 没有相应的处罚制度。我国目前数一兆的建筑质量监管管理办法本身就是需要进行完善和修改, 许多条款和规定在表达上不够足够的, 详细准确。还有一部分属于政策性强, 但是操作性能差的条目。一部分条款出现前后叙述矛盾, 在执行中或者执行者造成困扰。

1.3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 主要责任不明确。

建筑行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对自己所拥有的权力和责任不明确不清晰同样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普遍存在的问题, 这些部门存在很多, 相互交叉, 并且模糊的地方。我国建筑质量监督部门你事业编制为主要骨干, 受到对有关部门的体制进行改革的干扰, 大量的消减了建设质量监督的费用, 让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管理的经费失去支撑, 对建筑质量监督机构维护正常的运行和开支造成了阻碍。况且, 有许多部门都是重复组建, 很多监管部门存在你可以监管我, 我也可以反过来监管你的问题, 当经费不足所造成的后果时都在互相推卸责任, 甚至有些单位和部门在进行介绍的同时, 还要对质量进行管控同时还要对市场进行监管监督, 这就形成了建筑质量责任无法落到实处, 影响建筑物质量监管工作的开展。

1.4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方面的问题。

在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管和审查时, 让建筑监制管理机构信息化大众化, 为执法者在对建筑质量进行监督时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创造一种环境。将建筑质量监督的信息进行共享化、透明化, 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 让建筑质量监督, 经得起社会的审查, 加强监督的透明化。将我国的国情与法律相结合, 大多数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主体中并么有成立或并没有完善的建筑质量量监督信息系统体制。

1.5 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

对于参与建筑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要对参与建设的公司或单位这是严格的监督和审查, 参与建设的单位或部门应当具有很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水平, 这对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方面应当有多年的经验, 与一般的建筑人员相比, 要有更加完善的专业知识。但是到目前为止, 很多地方的建筑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并没有达到这个硬性要求。甚至有些地方只是随便安插些人进入质量监督部门, 没有对进入人员的经验知识和素养进行考核。

2 建筑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1 重视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和执法制度。

第一点要加快促进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在立法上的完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出现的漏洞进行填补, 在进行建筑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时要高效率的完成, 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确保房屋建筑过程中是科学的, 高效的。这也是建筑质量进度安全和健康进行的基础。所以, 建筑主管部门, 首先要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度, 提升建筑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的层次, 对以前的法律法规进行整改, 修改不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规定, 不断的对建筑质量监督管理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依照法律法规, 要对房屋建筑工程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第二点, 以法律法规等强制性的硬性标准为依据, 采取政府所认可的, 第三方强制的监督为主的方式:将地基的基础、工程的主体结构、在工程实施中对于环境的保护和有关的工程建设作为主要内容, 确保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和进行。

第三点, 对于地方法律要进行补充。在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整体体系的完善和优化的同时, 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的调查主动参与到法律的修改, 以此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序运行, 提供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

摘要: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工程监督这是十分重要的, 在工程施工中, 要公正不能主观臆断的对工程进行监督这样做有利于提升工程的质量, 加快健全工程管理系统体系, 为工程管理的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监管以及对问题的防范措施和应采取的对策这些深入的探讨, 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本文的笔者以多年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 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和审计对策进行了探讨和综合分析, 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和使用价值。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本文简要阐述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提出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性的途径。

关键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管理

质量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生态效益的关键管理要素。建设工程项目由于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质量问题一旦发生,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更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因此,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意义重大。本文基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践,就其管理的有效性进行一些探讨,以期能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意义

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投资大、周期长、涉及面广等特点,由于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利益存在多样性,对工程质量的目标追求具有差异性,使得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为了确保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工程项目中不被侵害,必须要实施工程项目的政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项目政府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最高层次,具有公正性、权威性以及强制性,是以保障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为基本出发点,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执法监督。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增长迅猛,同时也使得工程质量问题突显。要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最基本的要求,单纯依靠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自我管理以及自律是难以达到良好的成果输出的,诸多事实已经证明,缺乏有效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其质量往往难以满足要求,只有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尤其是充分发政府的强制性执法监督作用,才能有效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滞后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应用

建设工程是资金密集型的领域,同时也是技术密集型的产业,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十发快速,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于其质量的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形成了挑战。从技术的角度来说,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实效,设计、施工企业相较于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机构,更具有知情优势,也就是所谓的信息不对称,这就造成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滞后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发展应用。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是以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的标准作为依据进行的一种执法性监督管理,在没有国家强制标准可以依据的情况下,对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将大打折扣。

2.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难以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形成合力

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是一个涉及多方主体的系统性工程,政府监督管理虽然是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层次的质量监管,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形成有其内在的规律和特征,是项目参与多主主体综合作用的结果,任何一方均对项目的整体质量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工作实践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没有与企业自身的质量管理形成合力,基本还是属于各自为战。从本质上来说,质量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的核心管理内容,是企业内在的需求;而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则是外在的质量要求。通过外在的政府质量监督管理促进企业的自我管理水平提升,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在质量形成过程中满足要求的重要方面,但事实上,政府质量监督管理多数时候是一种事后管理,只有在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之后才能发挥作用,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对于企业的质量行为促进作用并不是很明显。

2.3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素质、职业修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建设工程项目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执法监督管理,这对从业人员的职业修养、道德品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从本质上来说,企业与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一种博弈行为,这种博弈行为是基于二者在建设工程项目对于质量目标的追求存在不同。企业需要平衡质量、进度以及成本等工程要素之间的关系,质量目标并不是其唯一目标;而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严格依据质量标准来进行监督检查的,目标单一而明确。在工程实践中,一些企业为了通过监督检查而采用不正当手段的行为,这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职业修养与道德品质提出了挑战。

3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性的途径

3.1加強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研究

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当前时代可谓是日新月异,在建设工程领域,新技术、新材料依托科技的飞速发展,在工程项目上的应用日益增长,尤其是一些新型的环保型、节能型技术、材料的应用,由于缺乏相关国家标准,对其质量的监督管理存在一定难度。新技术、新材料应用要形成统一的标准,必然要有一定的空窗期,这是无法改变的,但也并不意味着只能等而没有作为,加强对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研究,无疑是政府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职责中的应有之义,只有如此,才能工作实践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有效性。

3.2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应与企业的质量管理形成合力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着力改变传统的工作思路与方法,要以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为基本工作方向,而不是将已经形成的质量结果作为监督管理的唯一着眼点。从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过程来说,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并不参与到实质的工程质量形成过程中,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主体来开展质量管理活动,最终质量的形成是由这些主体的质量行为来决定的。也就是说,从本质上来说,要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确保工程质量,关键还是要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主体的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其质量行为。只有从源头上加强质量管理,才能切实提高企业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3加强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确保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到实处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人员职业道德培训,着力提升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职业修养与责任意识,应让所有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都充分认识到,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涉及到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要加强责任意识,在工作实践中严于律己,杜绝人情关系对工作的不利影响,从而确保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于威.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6(30):22-23.

[2]张霞.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几点思考[J].价值工程,2013,32(34):77-78.

[3]郭汉丁,张印贤,郭汉刚,崔子丰.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研究综述[J].建筑经济,2008(04):46-49.

(丰县建设工程检测中心)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文章首先简要阐述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措施进行论述。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提升有所帮助。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是重中之重,其与成本、进度、安全等要素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一旦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不但会影响到施工进度,而且还可能导致成本增大,安全性也无法得到保证。为此,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質量的监督管理,并将质量监督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当中,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借此,本文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展开探讨。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增长,推动了建筑业的发展,各类建筑工程随之不断增多,由此给施工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同时也加剧了行业内的竞争。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涉及内容多等特点,因此必须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为了有效防止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监督工作,并将质量监督贯穿于建筑工程全过程当中,这样不但能够使工程资源得到有效的节约,而且还能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建筑工程的质量优劣既关系到经济效益,还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鉴于此,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以此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这对于推动我国建筑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有效措施

2.1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2.1.1在建筑工程正式开工以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应当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将相关人员的配置情况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经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承揽施工和监理任务。此外,施工项目经理应当依据国家现行的GB/T50326-2006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和质量保证制度。

2.1.2工程开工时,应当按照建筑结构的特点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永久性沉降观测点,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根据规定要求做好观测记录,工程即将竣工前,必须进行一次沉降观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继续进行观测,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后的第一年,观测应每隔2-3月进行一次,以后可每间隔4-6月进行一次,直至建筑沉降变形稳定为止。

2.1.3高层建筑施工应当从最底层开始,逐层向上投测轴线,特别是要做好建筑结构四个角轴线的投测。在进行竖向投测前,应对控制桩进行校准,当建筑高度≤50m时,可采取外控法进行测量,当高度>50m时,则应采用内控法进行测量。

2.2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

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与工程质量的关系最为密切,所以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规定要求,可在建筑施工阶段实行通知监督验收制度,并采取施工作业面质量抽查与关键部位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结构质量进行重点检查,对涉及结构稳定性的材料和构配件的实体检测报告进行抽查。

2.2.1应对监督抽测的范围及数量进行确定,具体内容如下:抽测建筑地下室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不少于一层),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原材料及构配件的抽测数量。

2.2.2对进场的原材料应当实行逐级检查验收制度,并经检查验收或是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更不得在施工中使用;材料进场时,应当三证俱全,并对钢筋、水泥、防水材料、门窗等影响建筑结构安全的材料进行复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2.2.3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地基的承载力进行检测;桩基础除了要进行单桩承载力检测外,还应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2.2.4施工单位应当对夜间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并对施工工序进行合理安排,吊装作业不得在夜间进行,若是需要在夜间进行混凝土浇筑时,监理人员应当采取旁站式监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2.5当施工图的内容出现冲突时,应当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内容进行明确,如果存在争议,则应报请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处理。

2.2.6由于夏季温度较高,为保证施工质量,应对如下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施工混凝土不得掺加早强剂,现浇混凝土构件完工后,要进行覆盖及浇水养护,养护时间最低不少于7天,剪力墙的外表面上应当涂刷养护液。现浇楼板完工之后的3日内,不得在其上堆放重物,也不可进行砌体施工,以免集中加荷破坏混凝土的早期强度;在冬季施工时,必须有相应的防冻保护措施,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

2.3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

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中,应当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以及评定结果等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况,责令整改。

2.3.1施工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内部质量验收,如实填写竣工报告,对与工程质量控制有关的资料进行整理;监理单位则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依据工程监理资料,编制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对于施工资料或是监理资料不完整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

2.3.2民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未经检测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2.3.3建设单位应当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监督申请,如果没有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参与监督的工程验收均视为无效验收。当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结论:

综上所述,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了要控制好材料、设备的质量外,还应当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通过对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而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处理,这样不仅可使工程质量获得提升,而且还能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我国建筑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红兵,黄正东.浅析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及如何有效进行质量监管对策[J].福建建材,2014(9):49-51.

[2]李莉.施工中如何实现房屋建筑质量管理[J].企业导报,2013(11):83-85.

[3]韩忠.浅谈施工现场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4):7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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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覃宇,周晖.建筑施工项目质量控制有效措施的研究.中国房地产业,2015,(9).

公路工程监督工程质量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作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分析了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提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在我国房地产事业持续火爆发展的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同题已经渐渐的显露出来,比如像房屋的施工质量存在问题,经常出现墙面开裂、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等。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地方政策的扶持,各地兴起了“建房热”,大批的房屋座建筑拔地面起,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来保证房屋建筑的施工质量?这就要求强化房屋建筑质量监督工作。

1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现状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建立二十年多来,各级监督机构和广大质量监督人员忠实履行监督职能,为促进我园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遏制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随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许多弊端开始逐渐显露,目前我国的建议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状况可以用“总体受控、问题频现、基本稳定、形势严峻”几个词来描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1建筑企业诚信机制滞后。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都应该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大部分国外经济发达国家的建筑业信用体系已非常发达,而我国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建设工程参与主体各方的诚信机制还未健全,信用危机矛盾突出,再加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矛盾加剧。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开始制定施工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并得初步成果,社会反响较好,但由于还不适

合全国施行,无法形成有足够影响力的机制运作

1.2 工程咨询服务业管理有待加强。总体来说,我国现有的第二方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普遍只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这些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中由于其自身素质不高。自律性不强,加上行业过度竞争,市场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建设不够健全,政府管理不到位等种种原因,导致国内现有的工程咨询服务业末能发挥其应有作用,未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1.3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不适应,在过去几年中,我国以惊人的速度进行城市扩张与基础建设,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迟缓之间的不适应带来的矛盾越来越剧烈。设计施工一体化。超大的建筑工程集团的出现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形式的不适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宏观监督和微观监督与受委托执法带来了工程质量监督地位的不适应。

1.4 政府监管力量相对萎缩。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各地监督人员的数量一直保持在编委批准的“常数”内,而且在取消监督费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入减少,带来了人员流失、高索质人才难以引进的局面。监督人员减少与承担监督任务的剧增存在巨大的落差,给监督工作带来更大的负担。

2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措施

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执行已有30多年的历程,但是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始终仍处于一个探索和发展的过程。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质量监督体制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参与建造的人员要切实提高质量意识,特别是监管人员,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各负其责,各尽所能。本着为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态度监督好每一个建筑产品。同样。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必须与时俱进,及时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的监督管理模式,朝着依法监督。科学管理、保证质量的方向不断努力。

2.1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和监督工作水平

作为政府委派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其职业道德是从事好监督工作的首要条件。作为监督人员要能正确处理与建设各方主体的关系,以其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不参与有损质量监督公正性和客观性的业务行为,不以权谋私,以维护政府监督的形象、同时,监警人员还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和较高的品务素质,不但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座量标准,还要不

断学习,以了解不断史新的技术和规范要求院督人民除了要熟炼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

监督人员除了熟练掌握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熟练掌握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之外,还应不断学习检测手段和方法,监督与管理抽样检查方法,丁解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知识。

建立和健全对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绩双考核、考评制度,不断完善考核,考评的指标体系,把监督员监督工作能力和监督绩效同其工资、奖励待遇结合起来,以考促管。建立良好有效的用人机制,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相结合,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构人事管理激励机制。

2.2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借鉴法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经验,其建筑业管理体制和机制是建立在严格、健全的法制基础上的。因此,应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探索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

2.2.1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2.2.2针对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地方建筑工程的法规、制度。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重点在于明确监督机构的地位、性质,职责和义务等:要制定明确各方主体质量责任,落实市场主体质量责任的有关规定;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罚则的内容,结合个地方现状制定合法、

可操作性强的处罚实施细则;要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建议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部门规章的契机,进一步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

2.3规范建筑市场

要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企业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把建设工程的质量责任还给企业。新出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把检测机构也纳人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可以认为检测机构作为新的责任主体的身份已经确认。《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结合这有关规定及本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拟定各责任主体在工程中的质量责任,为监督人员加强建设工程现场质量管理提供详细依据。

2.4加强检测手段,为质量监督作技术支撑

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工程规模复杂程度不断提高,需要运用现代化的检测技术对工程质量进行科学的分析,判断。质量监督管理也应由原先落后的“眼看、手模、锤敲”发展为通过新进的设备仪器进行准确、数字化的现场检测。在工程实体监督、使用功能系统模拟试运行测试中,通过现场实测,以具体的数据为依据,改变原来仅靠观感判断工程质量的传统模式。

3结束语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想得到加强,就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根据新时期提出的要求建立新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规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质量意识,这样才能量提高建筑单位生产出来的产品质量,才能获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最终也才能让用户用得放心,企业才能获得更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成灿。强化建筑工程施T阶段的质量监控山建筑经2012.(09)

[2]沙作刚,浅议建工程质量及其管理山铁道工程学报,2010.(04)

[3]李军姣,关艳艳浅谈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监督的强化质量监督报,20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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