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体会范文

2023-09-20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村精英;乡村治理;“后乡村精英”时代;人口流动

一、“后乡村精英”时代与乡村治理现状

乡村精英是指在重大民间活动中充当组织者和指挥者的社区成员,比其他社会成员能更多地调动社会资源、获得更多权威性价值分配的人就可以称为乡村精英[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增强,主要反映在城乡人口流动上,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不仅带来了空巢乡村,而且也导致进行乡村建设的乡村精英随之流失。虽然,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出现过人才回流的现象,但就现状而言,乡村精英大量流失的问题依旧存在。目前,西部贫困山区乡村精英流失的现象更为严重,导致乡村治理面临内生发展乏力、治理主体缺失、村民有限参与和村民共识削弱等问题。这不仅打破了乡村精英循环的模式,而且还破坏了农村社会系统的平衡,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增加了乡村社会治理的难度。在乡村精英大量流失的“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如何治理,已成为摆在国家与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乡村社会治理一般由乡村社会秩序和乡村社会发展两个基本内涵构成,在当前国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要想在这两个方面实现创新,就必须重点关注城乡二元框架下的乡村治理体制,同时应该认识到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异,避免一元化的治理结构。乡村社会治理创新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也不是提供理想化的治理模式,而是在做好顶层设计的同时,为基层社会开放更大的实践空间[2]。当前,中国乡村的治理格局主要受到土地制度、现代化和基层自主性等因素的影响,面临乡村精英外流、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诸多挑战。而在国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从“乡村政治”向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的转换,将会成为未来中国乡村社会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趋势[3]。“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应该抓住国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机遇,给乡村基层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促进乡村社会自主探索治理模式,在实现农民现代化转型的同时,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良性发展。

乡村精英是中国农村巨大的社会资源,历史上,乡村精英在处理乡土社会冲突、维护乡土社会稳定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在当代中国,乡村精英亦在促进乡村社会发展和乡村文化传承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在大量乡村精英流失之后的“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的活力、动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何在?乡村社会治理该走向何方?却是不得不关注和研究的现实问题,因为它不仅事关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转型,还事关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成败,以及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大问题。因此,本文在对既有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反思当前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与未来的研究方向,以期能够对“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社会治理研究有所启发。

二、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內容

(一)“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模式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绅”或“绅士”在乡村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一个处于平民之上、封建官僚之下的社会阶层[4],这一群体往往充当着国家与农民之间的中介,是乡村社会的实际控制者[5],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国家政权的后备军,又是乡村社会中的精英,平衡着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利益[6]。长久以来,在中国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国家治权、乡村精英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四种乡村治理模式,即“专制—自治”“独裁—剥夺”“集权—政治运动”和“乡政—村治”四种模式[7]。然而,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所遭受的外来侵略和压迫,给中国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对中国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乡村社会结构和原有的乡村社会平衡系统被打破,“乡绅”或“士绅”功能得不到发挥,致使整个乡村几乎处于“瘫痪”状态。自辛亥革命以来,无数的仁人志士怀抱着救国图存的伟大理想,积极进行国家治理体系的探索,尤其以民国时期最为鼎盛,主要包括国家政权主导的全国性乡村治理变革、社会力量发动的乡村治理变革和知识精英与地方权力相结合推动的乡村治理变革,以及地方政府推行的区域性乡村治理变革和革命政党主导的乡村治理变革等,这些模式作为近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探索,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而言,无疑是非常重要的[8]。新中国建立以后,以社队为基础的集体组织对乡村进行了间接治理,随后出现的人民公社则表现出一种“全能控制模式”,实质上对乡村进行了直接治理;而改革开放以后,乡村治理体制又逐渐由“政社合一”过渡到“乡村政治”的模式[9]。直到21世纪初国家取消农业税之后,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才促使乡村治理模式逐渐发生转变,依托于村集体组织和乡镇政府的间接治理模式开始走向式微,彰显个人权利的直接治理模式逐渐兴起。

(二)乡村精英在乡村治理中的角色与功能

乡村精英是中国农村巨大的社会资源,他们在农村社会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和号召力,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头人,是政治稳定的中坚力量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10]。农民口中所谓的“能人”,便是这里所讲的乡村精英,这一群体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往往凭借自身拥有的政治资源、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对村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且逐渐内化为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11]。而对于农村精英在乡村治理中充当的角色,学者杜赞奇曾在《文化、权利与国家》一书中提出过“保护型经纪人”和“盈利型经纪人”的概念,认为乡村精英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处于“中间人或经纪人”的位置,有时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维护人民的利益,成为“保护型经纪人”,而有时在帮助国家或保护社区时也借助国家力量以谋取私利,成为“盈利型经纪人”[12-13],扮演着双重角色。事实上,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中确实扮演着重要角色,充当着政府和农民沟通的桥梁与纽带,向上沟通政府,向下反映农民需求,充当上级政府的“代理人”和村庄的“监护人”角色[14-15]。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家不断出台惠农政策的背景下,乡土社会中以争取国家政策资源和项目资金为主要目标的乡土行动者开始崛起,这一群体被称为“政策经营者”或“非体制精英”,通常扮演着传递公共服务和促进乡土社会发展的角色[16]。但这一群体往往需要嵌套在特定的社会生态中,缺乏自主生长的能力与空间,这便决定了其不可能成长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乡土秩序重建的“承担者”。因此,在乡村建设的具体实践过程中,不能忽视乡村治理所依托的村庄基础,应该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动员各种力量和积极因素形成合力,使体制外的精英与体制内的精英形成联动机制,吸纳更多的乡村精英参与村庄建设[17],但不再将乡村精英作为乡村治理的唯一主体,而是倡导村民、村民组织和乡村精英等主体共同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这样才能进一步激发村庄治理的活力与动力。

(三)乡村精英流失对乡村治理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人口流动加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高福利对农村精英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导致大量的农村精英进入城市,由此造成乡村发展的主体缺失和后劲不足,而少数滞留在农村的精英则会选择进入体制内,从而通过精英结盟的方式来维护少数人的团体利益,最终导致乡村权力和资源的高度集中,乡村平衡机制被打破,从而导致农村出现治理危机[18],弱化了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19]。同时,当前的乡村治理逻辑使乡镇政府受到来自上层和下层的双向挤压,使其呈现出了“空壳状态”,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得不到发挥[20]。在社会资源相对匮乏、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的农村地区,乡村精英逐渐远离乡村,无疑会导致“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面临诸多风险与困境,如乡村干部资源匮乏、乡村经济增长乏力等[21]。这些困境不仅阻碍国家政策在乡村的顺利传达,而且还导致乡村文化传承出现断层[22],影响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虽然基层民主提倡赋权于当地居民,增加地方政府的责任,但这种基层民主的分散却更容易导致地方精英捕获地方政治,民主不一定会带来更加公平的公共产品[23]。此外,乡村精英流失还会对乡村社会秩序产生消极影响,导致村庄组织结构涣散,提供公共物品的能力降低,且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流带来乡村空巢社会和留守人口问题,致使乡村社会发展缺乏活力,贫困地区的村民选举热情不高,村民的政治参与度低等,这些不仅影响基层民主建设的进程,还制约着村庄的可持续发展。

(四)“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治理的风险应对

“后乡村精英”时代如何吸引外流的乡村精英回归乡村,继续发挥服务乡村和建设乡村的功能与作用,也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近年来,已有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乡村精英外流的根本原因是农业生产劳动难以实现其劳动价值,进而对乡村社会的认同度降低,乡村治理结构又缺乏足够的精英容纳力[19],致使乡村精英不断外流。而对于如何吸引乡村精英回流,有学者提出只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并做好农民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乡村精英回流,为乡村发展补充需要的人力资源[21]。然而,这可能只是一个治标而不治本的选择,要想摆脱乡村精英外流给乡村带来的消极影响,还需要超越乡村精英治理,不断创新乡村社会治理的体制与机制,探索多元的治理模式,可以尝试村规民约治理、村务契约治理和乡村社区化治理等模式[22]。同时,应该跳出“一元治理”的思维框架,倡导乡村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再将乡村政府、村委会和乡村精英作为唯一的治理主体和权力中心,而应該鼓励村民组织和村民个人作为独立的主体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发挥各自的优势力量,形成一种联动机制,构建乡村社会治理的新格局[24]。从当前中国来看,不可否认的是村民选举在乡村治理中仍扮演着重要角色,因此需要发挥村民选举的制度优势,通过增加公共投资来增强地方治理能力,并且还可以在减少收入不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5]。在传统社会,乡村精英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后乡村精英”时代,由于乡村精英的缺场,乡村社会治理已不可能再调动乡村精英为乡村治理服务了。所以,在未来应该建设一种“有限主导—合作共治”模式,即国家应该给乡村社会更多的自治自由和自治空间,放权于乡村。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发挥群众“自组织”的作用与功能,积极引导村民、村民组织参与村庄治理,形成政府、村民与群众组织合作共治乡村的新局面[7],才能有效应对“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困境。

三、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视角与方法

通过文献梳理,可以将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归纳为三种研究视角,即“国家政权建设视角”“底层群体视角”和“历史变迁视角”。而通过总结现有研究文献发现,现有文献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历史比较分析、典型个案分析和统计调查分析等三种研究方法。

(一)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视角

1.国家政权建设视角。“国家政权建设视角”是乡村精英和乡村治理研究中非常具有代表性,且经常被应用的一种研究视角,其主要特点强调国家权力对乡土社会的整合作用,国家依据政权建设的需要选择与不同的农村精英合作共治乡村社会[26]。在国家政权建设视角下,国家与乡村精英的关系发生持续的变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总是与不同的主体结合,国家与农村精英之间也形成了不同的关系。在清末民国时,国家选择与乡绅、知识分子结合;新中国成立后选择与贫下中农的骨干结合;改革开放后国家选择与农村精英结合;后税费时代国家选择与富人共治乡村[26]。

在现代中国,国家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时经常采用的一条途径便是“政党下乡”,通过吸纳农民中的积极分子加入政党组织,用高度组织化的政党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政党逐渐演化为乡村治理的权利主体,超越传统的乡村精英治理体制[27],形成现代治理体制。另外,有学者认为乡村精英在乡村社会中的存在不仅可以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制度功效,还可以优化国家制度执行的社会环境与执行效果,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乡村精英的力量是不可缺少的[28]。崔春认为应该尊重基层民主发展的现实,通过不断推进基层民主体制改革的方式,不断矫正和去除政治化倾向,为乡村精英向体制内流动创造条件,吸引他们参与乡村治理,使政党的意志真正被底层群众所接受,实现“政党下乡”到“政党在乡”的转变[29]。这个提法实质上进一步强化了国家政权对乡村的下渗,强调国家对乡村的组织与整合。

2.底层群体视角。这一研究视角是从底层群体的角度出发来看乡村社会治理。与国家政权建设视角不同,这一研究视角坚持底层史观的方法对中国乡村社会治理进行重新解读与分析。长久以来,传统的历史叙事方式都是采用宏大的概念体系进行叙事,并认为这些概念能够准确反映历史的演进过程,但也有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如杜赞奇在《从国族中拯救历史》一书中就对以民族国家为主体的、宏大的历史叙事提出过批评,认为乡村视角的历史叙事也是不能忽视的,底层群体视角是他坚持的立场;又如郭于华认为对底层群体进行新的叙述是底层研究的重要任务,普通民众能够自主讲述他们的感受和经历,研究者则需要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并为这些从未被书写过的群体,撰写属于他们的生存与反抗史[30]。虽然,这一研究视角在学界关于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的研究中并不常见,但仍有学者从这个视角对乡村治理进行了研究,如李洁采用底层史观的方法对江淮地区一个村庄的历史进行了叙事,发现集体化时期的村庄行动能力是分散的,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局势的变化,然而在上层精英的叙述中,群众及其需要却被赋予了附加的重要意义[31]。这一研究视角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乡村社会治理研究的视角。

3.历史变迁视角。坚持这一研究视角的学者主要多见于历史学领域,强调乡村治理是随着社会制度和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延续、改造和重构的过程[31]。如杜赞奇在《文化、权利与国家》中提出了“权利的文化网络”“国家经济”等概念,从历史的视角详细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诸如商业团体、婚姻圈、经纪人、庙会组织、宗教等)深入乡村社会的,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社会又是如何做出反应的[12]。张健也从历史的维度对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发展历程和主要模式进行了研究,集中考察了中国传统社会、近代社会、集体化时期和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治理,总结提炼出这四个时期的乡村治理模式。同时,分析了四种模式的乡村治理绩效,认为中国未来的乡村治理走向应该是“有限主导—合作共治”模式[7]。此外,李永刚、马欣荣等也从历史的视角回顾和总结了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结构的变迁,李永刚认为近代以来,传统乡村社会治理的三角稳定结构被打破,乡村社会发生了几次重大转型,而当前中国仍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再次面临转型,新农村建设也在此背景下应时而生[32]。马欣荣则通过考察各个历史时期乡村治理的目标、组织结构和方式,探讨了乡村治理结构转变的内在逻辑[33]。这些学者的研究都是从纵向的历史维度对乡村治理结构与变迁进行了考察,这一视角对“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意义。

(二)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的主要方法

1.比较历史分析。比较历史分析法在学界尚未形成严格的定义,一般可以理解为一种分析历时性的过程,用数量不多的个案进行比较并论证其观点的方法,比较历史分析主要关注历史的发展和演变,具有以因果分析为逻辑,坚持问题取向而不是理论取向的特点[34]。比较历史分析一般假定,“在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中,不同区域的政治发展将遵循共同的规律,而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同一区域,其政治发展水平将处于不同的水平”[35]。例如俞可平和徐秀丽就使用比较历史分析方法,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对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了系统研究,着重考察了在不同历史时期,三个地区的农村治理结构、治理主体、治理过程和治理方式等。在考察近代以来两次乡村治理改革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的基础上,阐述了中国农村治理的意义、困难、特征和发展方向[35-36]。总体而言,这一分析方法在乡村精英和乡村治理研究中使用的还相对较少,但这种分析方法却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因为它可以将纵向和横向比较相结合,超越时空界限,将一般的分析方法与历史方法融为一体,可以扩大研究的视野和研究区域。

2.典型个案分析。个案研究在社会学研究中应用较广,主要通过详细调查一个实例来了解这一类案例所属类型的个体情况。一般都是以村庄为研究单位进行个案研究,个案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此著作开创了人类学研究文明社会的先河,同时也带来了社会人类学研究方法上的革命,个案研究从此成为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方法之一。个案研究的对象通常是家庭、组织、社会群体和小社区,在乡村精英和乡村社会治理研究中,这一方法应用比较多。如郭魏青和黄岩以下塘村为个案,通过对村庄日常生活中的小事件进行观察与分析,提出“乡村政治就是国家政治的一部分,乡村政治既是精英政治,更是生活的政治和实践中的政治”[37]。刘红旭则以定西Z村为个案,对乡村治理中村庄精英的功能和角色进行了分析[38],任映红、张芳山等人分别基于浙南和万载的个案,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变迁和“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模式创新进行了研究[22, 39]。此外,还有学者基于个案分析对“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治理的潜在风险与对策进行了研究[21]。杨懿基于凯里市A村的个案对“权势精英”治理模式下的乡村治理结构进行了剖析[40],而吕方和向德平则基于“河村”的个案调查,探讨了“新乡土精英”崛起对乡村社会治理结构和乡土社会秩序重建的影响[16]。个案研究作为社会学研究的经典方法,自然在乡村治理研究中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文献回顾过程中,发现它也是乡村精英与乡村治理研究中常见的一种研究方法。

3.调查统计分析。调查统计分析是一种定量研究的方法,主要通过量化的手段来测量和分析影响乡村治理的因素,主要的资料来源是问卷调查或文本。值得说明的是这种方法在中、西文献中使用也相对较少,在文献报道中,仅有个别研究中国农村治理的学者使用了此方法。如有学者使用来自1986-2002年的入户问卷调查,对村民选举是否会影响收入水平分布的问题进行了研究[25],以及村民选举对村民委员会的责任、地方财政负擔和国家税收的影响进行了分析[23],通过这些分析探讨了基层民主与乡村治理之间的关系。通过统计调查分析这种定量研究的方法,建构模型来揭示事物之间的关系,这种方法虽然在探讨村庄治理各事物之间的影响因素时具有优势,但在深入事物本质上可能还存在缺陷。而乡村精英和乡村治理研究应该更侧重于深度理解和阐释,强调的是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和政治环境等因素对乡村治理模式和路径的形塑。因此,用简单的模型和数据分析是难以解释其中所蕴含的丰富内容的,但是却可以将这种研究方法视为是其他研究方法之外的一种有效补充。

四、研究价值与未来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乡人口流动的加剧,中国农村社会逐渐出现分化,乡村社会成员出现分层和分派现象,乡村社会治理环境发生重大转变,进而对乡村社会治理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41]。伴随着乡村精英的流失,乡村社会治理所依托的治理主体缺失,这为“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提出了挑战。“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如何治理,不仅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败,更对中国未来乡村社会治理的走向,以及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长远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上文已经提炼和总结了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的三个视角、三种方法,但这只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一个简单总结,其实对“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如何治理的思考和研究则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精英流失使得传统的非精英流向精英的上升路径异化成了农村精英流向城市的路径,长期如此,将会不利于农村社会平衡和社会秩序稳定。因此,“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如何实现治理创新亟需研究。

通过回顾和总结前人在理论、经验与方法上的研究成果,发现有很多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是值得在今后的研究学习中应用的,这将进一步扩展“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治理研究的视野。鉴于此,未来的研究可以借鉴既有的研究视角和分析框架,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展开研究:

1.“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如何实现多元化治理?这一点强调的是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多元化,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治理主体的多元化需要辅之以治理方式的多元化,治理主体的改变必须与治理方式的改变相配套。这就要求改变既有的思维方式,在看到乡村精英流失已成既定事实的前提下,可以主张通过政策引导的方式来吸引乡村精英回流,不再将乡村精英作为治理的主体,而应该倡导多元化治理的策略。但要想达到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困境,还必须从以下两点着手:(1)重新发现和培育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应重新审视乡村社会结构和乡村社会秩序,从强调乡村精英治理转向强调农民、社会组织、农民自组织等多元主体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再将“乡村精英”作为乡村治理的唯一合法主体。(2)超越政府主导的治理方式,转向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治理方式,从管控规制转向法制保障,建立从单一手段转向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治理机制,改变事后治理的被动局面,努力实现在源头治理上的主动作为,强调社会组织和社会制度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强化依法治理的理念,健全基层民主体制和机制,防止“公权力”对“私权利”的侵犯,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2.“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社会如何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后乡村精英”时代的乡村治理应当结合当前国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积极探索农村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模式。社区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国家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最后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国家治理现代化一般包含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前者指的是国家的制度安排,后者指的是制度的执行能力。因此,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也应该从制度安排和执行能力这两个方面努力。(1)要将制度建设贯穿在乡村社会改革的始终,不断完善乡村社会治理的机制体制和法律法规。乡村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必须要有相关的制度保障,既要改革不适应农村社会发展实际的体制,又要及时回应新的问题,不断建构新的体制机制,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法制保障和制度保障。(2)调动各个治理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乡村治理主体的能力建设。探索“留守人口”参与村庄治理的新路径,激发留守人口的“自组织”能力,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不断培育新的农村社会组织、提供良好公共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基层创造更大的自我发展空间,以此激发乡村治理的活力。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主动性和自主性,促使村民从“被动性卷入”的村治局面,走向“主动性参与”的村治局面,最终实现乡村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总之,中国的乡村治理研究在当前学界和未来还将受到学者的关注,19世纪以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迁和乡村社会的巨大转型为中国乡村社会治理研究提供了绝佳的“田野”,而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也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提供了绝佳的“实验室”,尤其是中国农村的巨大变革,为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机遇。笔者希望通过回顾和反思乡村精英与乡村社会治理研究的文献,为中国乡村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思路。

参考文献:

[1]仝志辉. 农民选举参与中的精英动员[J].社会学研究,2002(1):1-9.

[2]陆益龙.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现实基础、主要问题与实现路径[J].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5(5):101-108.

[3]吴家庆, 苏海新. 论我国乡村治理结构的现代化[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25-31.

[4]谢俊贵.中国绅士研究述评[J].史学月刊,2002(7):13-21.

[5]费正清.美国与中国[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33.

[6]杨小辉. 从士绅到知识分子[D]. 上海:上海大学,2007:10.

[7]张健. 中国社会历史变迁中的乡村治理研究[D].杨凌: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1-2.

[8]王兆刚.民国时期乡村治理的变革模式及啟示[J].江西社会科学,2016(1):102-109.

[9]付翠莲. 我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困境与内生权威嵌入的新乡贤治理[J]. 地方治理研究,2016(1):67-73.

[10]吕世辰,胡宇霞.农村精英及其社会影响初探[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23-26.

[11]倪超英,王惠.试论农村精英与农村社会发展——以吉林省为例[J].行政与法,2013(11):49-53.

[12]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的华北农村[M].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13-14.

[13]何增科.农村治理转型与制度创新——河北省武安市“一制三化”经验的调查与思考[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6):74-82.

[14]陈肖生.20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乡村精英与村民自治研究的文献综述[J]. 理论与改革,2008(2):158-160.

[15]张露. 乡村政治中的乡村精英[J].现代经济信息,2015(17):48-51.

[16]吕方, 向德平. “政策经营者”:“支持型政权”与新乡土精英的崛起——基于“河村”案例的研究[J]. 社会建设,2015(3):57-67.

[17]乔运鸿.乡村治理中的村庄精英角色分析[J]. 中国行政管理,2012(10):38-41.

[18]张君. 后精英政治、体制吸纳与农村治理危机[J].农业经济,2014(6):8-10.

[19]张英魁,曲翠洁.当前中国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内在机制分析[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4(3):111-116.

[20]Smith G. The Hollow State: Rural Governance in China[J].China Quality, 2010(203):601-618.

[21]張芳山, 熊节春,康乐荣.“后乡村精英”时代乡村治理的潜在风险与对策研究——以A村为例[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11):101-107.

[22]张芳山.“后精英政治”乡村治理模式的创新研究——基于万载县布成村的调查分析[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6):38-44.

[23]Wang S, Yang Y. Grassroots Democracy and Local Governance: Evidence From Rural China[M]//Jun Y. Procedia Social and Behavioral Sciences,2010:7 164-7 180.

[24]唐绍洪, 刘屹. “多元主体治理”的科学发展路径与我国的乡村治理[J].云南社会科学,2009(6):38-42.

[25]Shen Y, Yao Y. Does Grassroots Democracy Reduce Income Inequality in China?[J].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2008,92(10-11):2 182-2 198.

[26]贺海波. 选择性合作治理:国家与农村精英的关系变迁[J]. 社会主义研究,2014(3):99-106.

[27]徐勇. “政党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的整合[J].学术月刊,2007(8):13-20.

[28]王葳. 基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乡村精英流失与再造研究[D].杭州:浙江财经大学,2015:1.

[29]崔春. “政党在乡”:执政党在中国乡村社会的政治建设转向[J].江汉论坛,2012(5):72-75.

[30]郭于华. 作为历史见证的“受苦人”的讲述[J].社会学研究,2008(1):53-67.

[31]李洁. 农业去集体化过程中的乡村治理——底层政治对一段乡村历史的分层解读[J].社会,2013,33(2):156-184.

[32]李永刚. 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及其内在逻辑[J].公共管理高层论坛,2006(1):220-231.

[33]马欣荣. 中国近现代乡村治理结构研究[D].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2:1-2:.

[34]陈那波. 历史比较分析的复兴[J].公共行政评论,2008(3):55-71.

[35]俞可平, 徐秀丽. 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J].经济体制比较,2004(2):13-26.

[36]俞可平, 徐秀丽. 中国农村治理的历史与现状(续)——以定县、邹平和江宁为例的比较分析[J].经济体制比较,2004(3):22-42.

[37]郭巍青,黄岩.日常生活中的权力和政治——以下塘村修祠为例[J].开放时代,2005(2):74-85.

[38]刘红旭. 功能分析与角色整合:村庄治理中的村庄精英——以甘肃定西市Z村为例[J]. 农村经济,2009(11):118-122.

[39]任映红. 新中国成立以来村落政治精英的产生与乡村治理模式的变迁——以浙南XF村为例[J].江西社会科学,2011(11):204-208.

[40]杨懿. “权势精英”乡村治理结构研究——以凯里市A村为例[J]. 经营管理者,2012(12):95.

[41]卢福营. 遭遇社会分化的乡村治理[J].学习与探索,2007(5):1-7.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2篇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3篇

X县是农业大县、移民大县、全省扶贫工作重点县,也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着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等试验任务。近年来,全县坚持以产权改革为基点,以产权发展为主线,以脱贫攻坚为抓手,探索创新长效机制,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等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产权改革的“一子落”,实现乡村建设棋局的“全盘活”,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制度基础、产业基础、社会基础。但是,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农村传统治理模式已不适应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特别是随着XX个新型农村社区、近XX万群众将住进新楼房,农村居住模式、生产方式、管理模式以及利益诉求等发生变化,迫切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合作治理格局。作为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将这一身系群众利益、事关发展大局的民生实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打好,让现代农村迸发新的活力。围绕这一主题,近期,我深入农村一线,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深入思考。

一、全县基层治理的现状

1.基层党支部在基层合作治理中始终扮演着“核心堡垒”。农村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近年来,XX县在探索基层治理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放在首位,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行动为统领,以“书记项目”为抓手,全面建设过硬党支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XX个后进班子全面转变。同时,选派XX名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支部书记,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选优配强了村级班子,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大部分已经成长为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发展过硬的坚强战斗堡垒。特别随着农村综合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正确处理与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2.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村级经济发展中成为“重要力量”。XX县薄弱村多、村级积累少,经营性资产过百万元的村不足XX%,但荒山、荒坡、荒坑及村庄内闲散荒地等村集体资源丰富。近年来,XX县以土地资源和政策资金为要素,按照“因村制宜、厘清产权、分类推进”的思路,探索“土地资源份额化、扶持资金股份化”改革模式,激活内在资源、内部资产,盘活外部资金,创新了合作经营形式,构建了集体经济新架构,实现了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截至目前,共有XX个村(居)启动实施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完成清产核资XX个、成员界定XX个,XX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立与群众、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利益联接关系,保障了农民的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级管理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同时,村集体所得收益,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改善等民生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3.新型农村社区基层治理模式成为发展的“新鲜课题”。XX县境内山区、老区叠加,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XX县把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工程总投资XX亿元,规划建设XX个新型社区,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万人。目前,XX社区已建设完成、XX个社区XX万人实现回迁。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受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大量的“一区两制”“一区多制”等现象,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刻不容缓。

4.传统基层治理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尽管XX个新型农村社区涉及到XX个行政村,占县村居总数的XX%左右,加之部分村居发展充盈着各种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济体,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有XX%左右的村仍然沿用着传统的治理模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时代发展的要求,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创新社会基层治理迫在眉睫。

二、全县基层治理的问题

1.治理主体较单一。由于村集体资源条件受限、对外招商引资力度不够或无法充分利用村集体资源等原因,目前,全县近XX%的行政村没有发展经济合作组织,基层治理主体仍然以村“两委”为主。近XX个村党支部功能弱化,依然沿袭旧的传统治理模式管理村庄,不能接受新型社会组织进入,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农村内部公共服务跟不上、外面公共服务进不来的困局。

2.多元主体不对等。长期以来,人们惯性认为村“两委”与经济组织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政策执行中必然产生一定矛盾。而受历史原因和现代发展条件的制约,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需在利益整合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却不能够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造成权责不对等,直接影响了村级经济组织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

3.村民自治不完善。在开放性、流动性的农村社会中,大量乡村劳动力选择进入城镇打工,留守在农村的往往是妇女、儿童和老人,村庄空心化现象严重。村民自治既缺少高素质高能力、能够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干部,也缺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无法正常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同时,乡镇对村委会管理服务方式有待转变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权力行政化倾向较为突出,对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不愿支持村民自治,甚至妨碍村民自治,挫伤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4、新型社区有短板。新型农村社区多是“多村合一”,人口量大,组织无序,社区群众自治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还不到位,社会管理职能未有序衔接,许多公共服务职能还没有真正延伸到社区。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培育不足,市场化服务滞后,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生产的需求。

5、产权改革不充足。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大多数村采取定期调整股权模式,没有对股权永久性固化到户,一方面增加了成员对集体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一方面亦让股权的有偿退出、流转继承、抵押担保等权能改革探索难以为继。股改后,如何发挥“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的作用,将经济管理职能从村委会管理服务职能中剥离出来,实现村庄治理“政经分离”;

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

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如何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管;

如何经营集体资产,确保增值,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6、乡村能人存缺口。有的村随着大量农村优质劳动力外出,精英人才远离农村,留守群体日渐老龄化,双重“失血”令农村人才出现断层、“空心化”,一些乡村选不出治村能人,导致“无人能为”;

有的村有农业龙头企业、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退伍士兵和其他一些优秀的本土人才,但是不愿意加入党组织,不愿意参与村集体事务,导致“无人想为”;

有的村集体班子健全,但是带动发展的能力不强,村“两委”班子不善为,不会为,导致“有人无为”的困境。

7、乡村法治待提升。外出务工群体多,群众学法意愿低,造成普法、学法相当难,“讲人情、讲关系”“遇事找熟人”成为习惯;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促发展、强服务、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法治为形、人治为实”现象较为普遍;

农村法制教育的滞后,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十分有限,监督难。

三、创新基层合作治理的对策

1、强化多元共治。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三委三区两覆盖”治理模式,即在组织领导及管理服务机构上,成立社区总支委员会、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和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

在管理服务体制上,构建“三区”管理服务网络,社区、片区、楼区(楼院)为上下级关系;

逐步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楼栋长”组织网络,在党员人数超过XX名的社区成立党总支,不足XX名的社区设立若干个党小组。把党组织拓展延伸到产业协会、村民理事会、群团组织等各个领域、行业中,建立健全党群联动、村民自治的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机制,使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群团组织的纽带作用、社会组织的基础作用交融互动、互为补充,推进协同共治。以打造过硬党支部为抓手,全面选优培强农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境界标准,通过争先创优,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发展村级社会组织。立足村级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成立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类型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引进一批龙业企业或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立“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群众”“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机制,在乡村治理中引入市场、社会、群众力量,共同参与村级治理。大力发展包括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原则,研究制订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研究制订农村新型社区置业经营管理办法,探索农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办法、集体土地建房出租办法、社区居民房屋出租流转办法,加快推进社区资源资本化,创新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积极破解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系列问题,鼓励各村进一步激活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占有权和收益权的权能拓展,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完善村民行使抵押权、担保权的配套机制。

2、强化村民自治。一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教育村民提高民主意识,增强自治能力,引导群众学会使用民主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和村委会成员正确认识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与乡镇行政管理、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教育、引导村民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学会行使民主权利。二是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对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村建道路等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确保决策民主和决策科学。三是提高乡镇思想认识。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意愿,不委派村干部,也不事先划框子、定调子。要尊重村委会自治权利,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严禁把村委会当成乡镇政府的下级机关,不得用行政命令加以干涉村委会自治权利的行使。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帮助、指导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村委会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委会工作制度,培训村委会干部,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帮助村委会协调好与村党支部的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发展培育,加快构建一支坚守“三农”情怀,争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农村大学生、在外老乡等人才回村创业。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从政策支持、公共服务、投资环境等各个方面,为乡村人才引进建立全面的保障体系。

3、强化乡村法治。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的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在XX报、XX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法治论坛”“每周说法”“普法热线”“政法在线”等栏目,宣传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社会民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活动、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开展“法治村居”“法治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路、逐步延伸、滚动发展,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二是依法打击犯罪。针对农村地区当前违法犯罪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点,坚持常态化严打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入室盗窃和电信诈骗犯罪等违法犯罪,出重拳快速打击。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企业(项目)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秩序集中整治。重点抓好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各类重大案(事)件。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一体协同、多元化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网络及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和多调对接,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实效。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发挥好法律服务机构作为中立第三方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依托“天眼工程”,拓展矛调信息网功能,推进县乡村视频调解会议系统建设,加快矛调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政府投资和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将调解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四是规范村规民约。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动员群众积级投入到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来,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表述在村规民约中,成为大家共同认可的约定。同时,组织群众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强化村民“我制定、我执行,我承诺、我执行”的约束意识,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推动民主,实现自治方面的作用,让村规民约真正起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我镇乡村治理的实践与创新,编制完成__镇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的申报创建工作。20__年,在__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并积累经验。20__年,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全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全方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新模式。

(一)选优配强基层队伍,让基层党组织强起来。

1、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村党组织领导的“三会两站一社”组织体系,落实乡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领头雁”工程,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到20__年底,“一肩挑”比例达100%,村党组织负责人依法兼任村级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落实村“两委”调整县级联审、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采取“一村一策”等措施精准整顿。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加强村级党小组建设,激活村党组织“神经末梢”,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组织开展村民议事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每村至少培育2名后备干部。

2、建强农村党员队伍。坚持党员发展“三审三备制”,坚持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纪人、专业大户、回乡创业人员等致富能手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建立党员联系农户制度,每名党员联系1-2户农户,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实施农村党员干部本领提升行动。结合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开展“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和党员户挂牌、承诺践诺、设岗定责等活动,开展党员示范先锋评选和先锋指数测评,推广“四联四帮”经验做法,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示范。

3、培强农村人才力量。建立乡土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传承人”。建立健全人才引入、作用发挥激励机制,拓宽村级人才来源。开展“引智回乡”活动,每村确定3名以上乡贤,引导乡贤回归乡里,兴业发展,参与乡村治理。推进全省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试点工作。加强农村科技、电商等人才培育,大力发展乡村小微企业,激发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力推进产业强村,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富起来。

1、建立乡村产业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城乡统筹联动的产业发展、项目谋划、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工作机制。完善乡村治理与产业协调发展机制。出台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金融、税收等方面激励政策,为中小农户发展提供支持,吸引工商资本“下乡入村”,形成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协调治理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推进产权与治权统一治理。开展全省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工作,推动农村闲置宅基地、闲置住宅依法、有序流转。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做大做强优质粮油种植、苗木花卉等主导产业,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推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建立农业、文旅、美丽乡村建设等融合发展机制,大力发展乡村休闲产业,争创全国休闲农业示范镇,着力推动休闲农业与具有水乡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2、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壮大。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五抓一增强”(抓班子建设、抓产业发展、抓项目建设、抓资金扶持、抓组织推动,增强村党组织领导乡村发展和服务群众功能)和“培强抚优”工程,推进富民强村。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进一步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大力实施“培强扶优”工程,到20__年底力争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村达100%,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村3-4个,新增1个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村,全镇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增幅达10%。深化“5+x”(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产业发展型、服务经济型、投资入股型、自主选择型)发展模式,加强示范村和优秀项目评选,打造2-3个农村龙头企业,培育一批致富带富示范先锋。

3、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全面开展。实施全省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试点工作,建立“组织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村镇”模式,净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发挥党员在宣传群众、信用评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信用村创建质量。加强对信用户的动态管理,开展村民诚信指数评测,建立信用户动态调整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20__年,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在全镇全面推开,为实现强党建、促增收、富村民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让村民通过议事纽带把自身管起来。

1、建立社情民意联络机制。落实社情民意联系点制度,设立村级“民情驿站”,实行一村一联络员,定期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开展“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村民说事”等活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每月集中办理群众意见建议。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网格员等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回访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群众“家庭‘自治’+社会‘共治’”积分管理模式,形成群众广泛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良好局面。

2、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创新民主协商代表选举路径,建立“百姓参政团”。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矛盾纠纷化解两条主线,完善协商议题征集方式,规范民主协商施策形式,以表决协商、恳谈协商、书面协商等形式进行。民主协商事项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接受监督。搭建灵活的民主协商平台,利用村综合服务中心、网格党小组(村民小组)议事室、项目实施场所开展协商,切实提高基层民主协商水平。

(四)推进乡村法治建设,让基层民主法治主旋律响起来。

1、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落实“3+x”会商调度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落实镇领导定期接访制度,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历史信访积案清零,探索开展“最多访一次”试点。完善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设立“法治小院”,落实乡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智慧村庄”,健全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团,有效开展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服务。

2、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一村一顾问”等工程,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夯实平安乡村建设基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教恶势力等形式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教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3、健全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依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实现全镇各村全覆盖。在各村摸排符合申报公职律师条件人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作用,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20__年底实现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以政府购买形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村(居)依法治村(居)法治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切实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五)塑造文明有序乡村,让包容向善的德治体系立起来。

1、建立村民诚信评议机制。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党在农村的思想阵地。选举村民代表成立“道德评判团”,开展村民诚信指数评议。加强群众思想道德与诚信建设,着力提高群众的道德素质。结合“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开展信用户星级评比,在全镇形成人人参与道德诚信建设的良好局面,实现“以德治村”与“依法治村”的有机结合,努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道德诚信环境。

2、推动文明实践全面提升。发挥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平台作用。总结推广七房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典型案例,积极开展身边好人、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等典型事迹评选、宣传,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深入开展“美丽新当涂、文明再升级”行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村级“志愿服务超市”功能,完善志愿活动激励回馈机制。

3、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丰富移风易俗载体,突出遏制高额彩礼、红白喜事办理费用整治等重点,扎实推进移风易俗核心价值融入行动、婚丧礼俗整治行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教育行动、乡风评议推动行动、文明村镇创建行动“五大行动”,严格按照《马鞍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城乡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马鞍山市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手册》以及各村已修订完善的《村规民约》,指导村民遵守婚丧事宜操办流程及标准,用烟、用酒、办事时间、规格、花费等各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让老百姓从改革中真正受益。依靠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让村级财务运行在阳光下亮起来。

1、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微小权力监督机制,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着力铲除农村领域“微腐败”的滋生土壤,严惩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

2、强化民主监督制度运行。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并紧密结合村情实际,依法依规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3、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镇农经部门要切实搞好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职能,通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系统完整、真实有效地提供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从而达到监督与控制并重的目的。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信息共享。

三、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头雁”工程;二是建立网格党小组(村民小组)议事阵地及制度;三是建立党员示范先锋评选和先锋指数测评体系;四是开展村民诚信指数评议工作;五是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培强扶优”工程;六是设立村级“民情驿站”;七是建立“以城促乡”的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八是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室;九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十是加强村级财务运行管理。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动员,大力宣传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立镇、村两级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若干推进工作组,梳理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乡村治理模式调研和准备工作,围绕试点内容,试点村拟定具体试点方案,于20__年4月底前报镇农业农村办。__镇确定__村为试点村,高位推进试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全面开展示范镇和示范村创建,加强试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探索和创新乡村治理新路径、新模式,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加强督查考核,有效推进试点治理工作。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提炼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试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总结做法和经验,编制1-2个典型案例,提炼全镇乡村治理模式,形成总结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镇村两级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全省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镇村乡村治理工作。建立镇领导联系、部门包保、镇干部驻点制度,合力推进乡村治理工作。落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乡村善治”的必然要求,建立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创新举措,共同推进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连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等要素资源,形成多方合力,推进乡村治理高质高效实施。

(三)创新方法,稳步实施。全镇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探索创新,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适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案例。坚守试点示范工作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功。

(四)强化措施,抓好落实。采取调研指导、集中督查、现场观摩、评估总结等方式,加大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跟踪指导力度。坚持日常督查和定期调度、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实行依单履责、对单落责、督促压责,推动工作落实。将推动乡村有效治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情况与奖补资金分配、支持政策等直接挂钩,并纳入干部绩效评价体系,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5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定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以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文福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社会治理水平等,创建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一是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党员群众齐心协力建设美丽乡村。根据文福镇总体规划、各村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发展规划,树立“强化保护、合理开发、科学管理”的理念,着力打造建设美丽乡村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根据8村1居委等不同村的特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遵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全力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同步推进我镇各村基础设施、产业支撑、公共服务、基层治理、环境风貌建设,最终实现我镇全域梯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三是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各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四是农民主体,部门协作。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激发内生动力,鼓励广大农民投身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设中来。

(三)工作目标。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启动我镇示范村的示范创建,重点推进沿国道、沿村道、沿旅游景区、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四沿”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照乡村振兴发展战略,重点对省定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及面上村长隆村进行连片建设,以白湖村“院士之村—羊岃”、鹤湖村“岌湖新村”建设为示范点,将投资1500万元精心打造白湖、长隆“仓海诗廊——百名书法家诗画长廊”等亮点工程,努力将“仓海诗廊”打造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红色革命文化教育、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青少年科学兴趣培育、长寿养生体验”基地,串珠成链,精心打造旅游精品路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逐步建成“山青、水秀、村美、民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辐射带动全镇建设,从而推动实现乡村振兴。

二、基本概况

文福镇是__县的工业重镇,至2019年底,我镇工农业总产值17.89亿元,比增6.4%,其中工业产值12.79亿元,比增6.1%,农业产值2.59亿,比增6.3%,第三产业总产值2.51亿元,比增8.7%。但历年来资源开发较多,扬尘污染较大,环境基础较为薄弱,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愿望十分迫切。为此,文福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村容村貌和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以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小康为目标,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全域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

三、试点任务

文福镇将紧紧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对标《__县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和重大需求,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基层党建建设、经济社会建设、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五个方面开展试点工作,探索“聚核赋能、联动融合、多元共治、共同缔造、数字贯通”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主体责任,建设以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深化实施“三强四带”,增强基层党组织领航能力。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依托镇党校,对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同时,镇党委每年对村“两委”干部集中培训2次,增强村干部引领发展能力。镇党委要督促村党组织要组织做好村级议事、决策、服务和监督等工作,强化各村(社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党员干部参加“认种一棵树、认扫一条路、认管一条圳”活动,发挥“四带”作用,带动群众共同美化维护村庄环境。二是实施“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头人。压实镇党委书记抓“头雁”工程的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在“选、训、激”上下功夫,不断强化党务干部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热情,切实破解“干与不干一个样”问题,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三是强化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治理,培育发展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组织。建立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民理事会参与,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同步发展的村级治理组织体系。坚持在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领导下,在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规范组建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引导群众实现自我管理服务,进一步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

(二)推进治理速度,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通过党建引领下的村民议事协商机制,商定村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落实文福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规划,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促指导抓好任务落实。继续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明晰农村产权关系,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激活农村各类要素,促进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释放产权制度改革红利。密切加强集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使集体成员既看得见集体资产,又摸得着改革红利,“分得一分钱,既是一份钱,也是一份权”。提升基层组织战斗力。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将“散”的农民重新“聚”起来,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同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加快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到2020年年底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三是全力推进长寿产业做特做活。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为目标,规模化种植长寿辣椒、香芋、蜜柚等经济作物,灵活走好“公司+基地+农户”的发展路子。发展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带动长寿食品种植基地和长寿食品加工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基地带动农户+农户拉动创收”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群众勤劳致富。突出发展长寿生态健康旅游,围绕观光体验、特色文化、休闲文化、美丽乡村等旅游业态,拉动乡村休闲旅游和长寿食品生产开发加快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继续以白湖村、鹤湖村两个省定贫困村为主战场,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巩固帮扶成效,继续探索并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加一”精准扶贫战略。扎实推进村道硬化、集中供水、雨污分流、垃圾处理、标准化卫生站、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点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省定相对贫困村鹤湖村、白湖村实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与民生建设,以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为乡村经济发展护航。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百企帮百村”等工作,通过对农村土地、劳动力、资产、自然风光等要素集约利用,全域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吸引外来资本进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持续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鼓励企业科技型创业、创新型发展。通过发挥多个工业性企业的创业优势、丰富的石场资源优势和土壤环境优势,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契机,借助自身资源优势发挥科技创新精神,推动企业良性竞争发展。借助县委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工程、乡村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大力引进培养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文福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报效乡梓,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爱农村、懂农业、支撑引领乡村振兴发展的人才队伍。推广名人效应,开拓人才培养新阵地。利用文福镇“院士之村—羊岃”的规划设计,打造“文化、生态、科技”三合一的品牌效应。利用新农村建设生态长寿之乡吸引海内外人才,鼓励人才落户建设“科技文福”,打造科技文化生态圈,推广“院士之村”。

(三)突出治理广度,实现权力清单和简政放权建设多元共治。

一是梳理村级权力清单,打通权力监督梗阻。按照“以权定责、权责一致、依责监督”的原则,打通村务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面梳理村级权力清单,以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侵犯农民利益的微腐败。明晰村务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名称、具体实施责任主体、权力事项来源依据、权力运行操作流程、运行过程公开公示、违反规定责任追究等六项内容,使干部群众都能“看图说话”“照单办事”。群众办事一次性告知、限期答复、按时办结,使监督内容清晰,主体明确,效率提升。结合监察体制改革,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村党组织提名村监委会、监事会、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制度,实现党组织对村级监督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镇纪委对村务决策、村务管理、村务公开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村务监督上下联动的格局。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新型信息技术手段拓展提升村务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乡村便民服务体系。二是探索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络站,在现有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建立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村级联络站点,形成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基层民主的重要平台,使之成为强化代表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扩展村务监督效能的重要载体,强化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在支持、提升村务监督工作中的功能。三是推动简政放权建设,探索农村民主协商制度化、规范化机制,推动农村治理体系创新。在既有实践基础上,坚持把党的领导、议事制度规范、村民有序参与、信息及时公开、权力监督有效的民主协商流程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乡村有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村级民主协商工作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从议题的确定,到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保证协商结果与党的方针政策相一致。搭建协商平台,以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及村民理事会制度为基础,在各村普遍建立村民议事室,作为民主议事的平台。规范议事范围和参与主体,确保涉及村务、财务的重要事项以及村民关心的重大事务都要经过民主协商来决策,参与者既包括利益相关者,也包括村民代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理事会成员、各村民小组组长、普通村民等,确保参与者的典型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规范议事协商的流程和制度,保障民主协商从议题形成、组织方式、议事过程到议事结果公示和执行全流程有据可用、以规行事、以理服人。加强对村级民主协商的管理监督,实施阳光村务工程,推动协商决议公开,执行全面监督,并对民主协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推进治理高度,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精神文明动力。

一是以三治结合为契机激活乡村内生治理动力,发掘内生治理资源。鼓励以村庄为单位开展自主性的治理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配合文福镇2020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培育和提升农民参与意识和有序参与能力,合力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实现行政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持续组织发动群众整治环境脏乱差,推动基层普遍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评、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一要继续大力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认真做好“绣花”功夫。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进行拆除清理整治,逐步改善村容村貌。继续做好农村拆旧复垦工作,盘活农村闲置土地,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二要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继续稳步推进建成具有客家山水特色旅游景点“仓海诗廊”和“逢甲故居—幸福故里”,完善对白湖至逢甲故居一带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将长隆村、逢甲村分别打造为干净整洁村和美丽宜居村。三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四要让群众自发参与到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行动中来,打造具有文福特色的“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美丽河溪”,在文福镇白湖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广泛开启新一轮的环境整治工作,以激发村民内生动力提升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和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整体提升改善文福人居环境,从而实现文福镇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以三治结合为核心探索村庄有效治理机制,重点补齐德治缺口。开展村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依法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建立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规范运转机制,推动村级组织振兴,扩大村民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基础作用。打造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深化农村普法教育,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及“回头看”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提升农村法治水平。建立由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代表、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村监委会成员以及外出乡贤、政府工作人员(驻村县、镇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开放式村级协商议事会制度,拓展乡村治理中的德治空间。通过加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协商议事会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执行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制度。三是强化传统文化资源的利用能力,推动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化。系统整合、开发文福镇辖区内以民俗文化、乡贤文化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搜集整理治理组织、村规民约、乡村文化活动中蕴含的传统治理智慧。依托既有乡村治理体系,搭建区域融合治理平台,建立镇、村、理事会三级议事会,讨论容易引起群众纠纷、区域矛盾的公共事务,使村庄治理与村庄和谐发展协同推进。组织开展家规祖训、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集中清理、修订工作,支持和保障村规民约在传承优良传统、倡导文明新风、淳化乡风民俗中发挥社会规范作用。

(五)推动数字贯通,坚决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平台建设。

探索推行公共服务“一门式”办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让数据多运行,让百姓少跑腿”,为农村群众提供标准化、便利化和阳光化服务。一是推动镇、村综合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二是优化服务程序,简化办事流程。贴近群众,多从群众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加大力气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简化办事程序、手续。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村级平台协助办理、镇级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简化优化群众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畅通政务服务渠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全县域通办和全流程效能监督。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通过修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计划投入100多万元对文福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提档升级,配套党建宣传、健身器材、篮球场、停车场等,不断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对205国道文福圩镇段继续进行环境美化、道路净化、路灯亮化建设,方便群众出行,优化圩镇环境。筹措资金,规划新建暗石村党群服务中心,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利用已经普及的信息终端,配合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推动管理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借助镇、村两级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天候、零距离地做好服务工作,让群众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在家门口就能把事办成。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召开文福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举行试点工作专题座谈会,确定试点村,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前期调查摸底、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上下联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中来。

(二)组织实施和探索提升阶段(2019年10月至2021年6月)。全面加强村级“两委”班子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各项工作任务。提升乡村治理机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机制的联动融合,完善镇、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续创建“民主法治村”,不断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调整优化村民理事会建设,全面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完善村级权力监督体系,组织村民开展制度机制的运用执行,把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提升乡村治理的信息技术利用能力,打造镇、村政务服务事项的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一平台共享。

(三)总结评估和经验集成阶段(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总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办法,形成典型经验。对资料立卷归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村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类村庄概念建设项目,包括文明村、生态村、卫生村、平安村、民主法治村、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各记其功原则,全部纳入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的总体要求统一实施。采取激励奖补、先建后补,结合“一事一议”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村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台帐,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落实。

乡村治理体会范文第6篇

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 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 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乡村作为中国最广大的基层组织, 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根基, 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基层党组织作为我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 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需发挥引领作用, 要充分团结广大人民群众, 贯彻党的乡村治理法治化理论和路线方针, 形成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的战斗堡垒。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应运而生。

当前, 一方面, 随着社会内外部环境的变迁, 乡村法治化治理逐渐出现治理结构与体系碎片化、治理机制僵化单一、多头治理且治理主体理念不一的问题。另一方面,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功能逐渐弱化, 具体表现为:第一,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服务意识淡薄。部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将自己视为乡村法治化治理的“管理者”, 而不是服务者, 从而将群众视为权力施加的对象, 忽视了基层党组织在法治化治理过程中的服务功能。第二,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采用的内容单调。不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法治化治理过程中唯形式论, 过度强调形式, 例如拉条幅、发放宣传册等, 流于形式, 使得农民群众不能真正理解其中含义, 忽视了基层农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和体验。第三,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采用的方式僵化。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依赖于传统的行政手段, 利用领导地位, 下达行政命令, 这种处理方式过于僵化, 太过强硬。第四,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效果不明显。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采取措施不够及时、有效, 又不注重倾听农民群众的心声, 导致村民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失语”。本课题力图通过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 重点对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中流砥柱作用, 为乡村治理法治化寻求出路。

本文试图解决三个大问题:

首先, 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查、走访基层, 结合党中央关于法治化建设的大纲确定我们要在乡村治理的哪些工作方面实现民主法治化, 即弄清楚是什么的问题。

其次, 通过实地调查与理论相结合的方式, 找寻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即明白为什么。

最后, 重点通过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 探索基层党组织通过提升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中流砥柱、领导核心功能, 做好乡村法治化建设的排头兵、领头雁。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本课题研究的对象是乡村, 也就是乡镇和村庄, 因此说《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指的就是在中国涉及80万个行政村庄六亿多农民的浩大工程。随着社会发展变化, 农村基层的治理已经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城乡距离差距逐渐缩小, 农民生活水平富足,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我国政府从2004年提出“三农问题”以来至今, 各种惠农、利农政策陆续出台, 全国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 “乡村振兴, 治理有效是基础”, “坚持法治为本, 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 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 正成为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乡村作为中国最广大的基层组织, 是我国依法治国的重要根基, 也是依法治国的难点。乡村治理研究是全球化的话题, 尤其是在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农业产值不断萎缩, 一些研究者认为要通过乡村权利的调整来解决乡村治理的问题, 还有鉴于种族、文化的差异通过提出“多元文化特色”与“社会充权”来实现治理稳定性目标的。总体来说, 国际上关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的研究更强调权利的调整与补充。我国乡村治理研究则更深层次地去剖析问题的根源, 一些专家学者认为乡村法治化治理的重要困难是法治环境的营造, 乡村基层干部是治理的主体, 正是由于基层干部缺乏法治化的治理观念, 而且受学历水平和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 没有一套科学、系统、辩证的管理方法, 导致乡村群众对法治化治理缺乏明确的认识。因此很多研究从乡村的基层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角度展开, 通过提高乡村基层干部治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三、课题研究的内容、原则和方法

(一) 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主要探索三个方面的问题:

1.重新认识乡村治理法治化

这是课题研究的前提, 尽管当前国内外关于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的相关论著有很多, 但基本都是一开始就是在寻找问题的根源, 问题是怎么形成的, 我们在中国农村特定国情下、在现阶段条件和农民认知水平下建设什么程度、什么面貌的法治化乡村?很多研究者并没有为我们描绘出这样一个画面。因此, 本课题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调查、走访基层, 结合党中央关于法治化建设的大纲确定我们要在哪些工作方面实现民主法治化。贵州省是我国少数民族较多的省份, 加上复杂的地理地貌, 不同的人文环境和民族文化给乡村治理带来很大挑战。要在整个乡镇、村庄去全面普及法治化理念需要拿出切实的办法。这就需要基层村干部有独特的工作思路和灵活的工作方法。

首先, 地处偏远地区的乡村要实现选举的法治化。你对农民说我们要实现法治化, 在他们心中是没有明确概念的。但你要说公平选举, 大家就明白了。只有大家心目中推选出来的村干部, 村民才会真心地拥戴他, 所有基层工作才能有效地开展。其实村干部选举的法治化就是实现农民作为公民拥有的基本的选举权, 乡村治理法治化首先强调的不是管理者的权力, 而是六亿多农民作为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

其次, 要加强农村基层特别是山区群众受教育的权利。除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还要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开展扫盲工作, 文盲、法盲都可以通过开展教育逐渐解决。可以利用当地资源创造条件开展成人教育培训, 给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这个大树开垦肥沃的土壤。

最后, 要建立起一套切合基层实际的规章制度, 让村民办事有制度可寻、有标准可依, 遇到问题有反映的渠道。法治不是个冷冰冰的概念, 法治体现的是民主与公平。因此乡村治理法治化最终要实现的是广大农民的权益, 让农民生活和谐安康。

2.寻找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

乡村是社会管理的最底层。将所有乡村事物进行依法有序的管理正是当前我国广大基层农村要实现的法治化概念。当前我国乡村法治化呈现出两个矛盾现象:一方面是农民自身的法律意识与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矛盾;另一方面是乡村基层现有的治理模式、治理方法与新阶段农村社会生活内容之间的矛盾。现有的治理方法不能涉及和解决当前形势下很多农村社会生活事物。这两个突出矛盾正是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最大的现状。其根源在于:

(1) “一直以解决农民温饱问题, 生活集体奔小康”的口号方针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农民本身精神文化、教育水平方面的提升, 尤其是现在农村留守人员 (老弱妇幼) , 而恰恰这些人员是乡村事物管理的重要对象。而农村的多数青年, 其文化素质水平也普遍不高, 基本都是初、高中毕业就走向社会打工挣钱。也就是说, 我国刚刚处于解决温饱, 踏上小康生活的物质层面阶段, 农民精神文化水平建设刚开始起步, 这是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最现实的状况。

(2) 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乡村治理靠的是广大村干部, 村干部作为我国最小的行政长官, 一直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因此乡村治理法治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本身的素质和觉悟。特别是对于一些敏感问题, 如村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宅基地审批、公共基础设施招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有些村干部始终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遮遮掩掩、不敢公开透明。这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化建设的目标。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现阶段对农村基层干部法制监管和监察缺乏执行的制度和行动。

(3) 我国乡村基层管理的推进很大程度上依靠村干部个人的力量。主观因素大, 这届村干部重视这方面的工作, 刚出了点儿成绩。换了下一任又去抓另外一方面工作, 这就造成乡村治理出现断层、跳跃和随意性很强、毫无章法的现象。除此之外, 基层干部不善于打造管理团队, 对现有的管理班子也不善于进行教育提升以及定期组织他们学习培训。对新兴事物和国家出台的新政策不能消化吸收, 管理方法、管理水平陈旧滞后, 缺乏新意, 不能与时俱进。

3.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

(1)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政治领导力

政治领导力是衡量政党能力的重要尺度和关键要素, 具体体现为政党的领导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是助推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就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 就是发挥党的政治优势, 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乡村法治化建设中去。首先, 政治领导力决定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方向和原则, 基层党组织发挥坚强的政治领导, 才能保证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的政治方向, 以此与中央的政治方向、立场、原则、道路保持一致, 在乡村法治化治理过程中, 基层党组织要做好方向、原则上的规定与安排。其次, 政治领导力决定了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优势和成效。通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 坚持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点工作民主讨论机制, 民主决策, 有效防止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弱化、虚化现象, 保障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沿着国家设计的轨道行进, 保障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的优势和成效。例如, 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执政领导力, 让村民意识到有问题可以找领导反映, 及时疏解心中的疑问, 从而助推乡村法治化的顺利推进。

(2)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思想引领力

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主要通过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来体现, 这是基层党组织保持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法宝。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 跟随时代变迁, 当前乡村法治化治理进程中内外部等客观环境已发生巨大变化, 问题也较多, 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法治化治理中, 与时俱进, 多思考, 创新领导方式, 提升对法治化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认识、回答、宣传、教育能力, 在新时代背景下,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力。例如, 当前的乡村环境较为开放和自由, 各种思想汇聚, 乡村的村民由于缺乏较好的辨别力, 在泥沙俱下的环境中会有思想上的动摇, 基层党组织要加强法治宣传, 营造法治氛围, 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

(3)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群众组织力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群众组织力指的是基层党组织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因此,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群众组织力,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为党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 有效组织群众、积极依靠群众、动员发动群众积极热情地参与到乡村法治化进程中来。一方面, 在乡村治理法治化推进过程中,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立足乡村群众特点及需要, 凝聚群众合力, 共同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另一方面, 基层党组织要执行党的群众纪律, 将推进乡村治理进程中的正确理论和主张转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确保各项措施和政策的效果。乡村法治化的主体是乡村, 乡村的构成是众多的群众, 因此, 在法治化乡村治理进程中要发挥基层党组的纽带作用, 团结基层群众, 积极参与和遵守法治化治理要求。

(4)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社会号召力

这里的社会号召力指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对乡村中不同群体、力量的影响和政治动员能力, 是基层党组织的性质、宗旨决定的。随着我国社会进步, 乡村法治化治理进程中需协调不同的力量和因素, 调和多方矛盾和诉求, 最广泛、最有效地动员乡村成员, 才能达到资源充分利用, 事半功倍的效果。回望党的历史, 从中国革命时期至今, 我们党干事创业过程中, 始终践行的一条原则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动员社会的积极力量和因素加入到党的事业中去, 这样就能保证最大限度整合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力量和有效资源, 因此可知, 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是干事创业的必然要求, 是进行伟大斗争, 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现实需要。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力量源泉, 在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中, 担当着穿针引线的作用, “上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中要把各个团体的力量团结起来, 拧成一股绳, 万众一心, 推动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

4.了解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困境

党的治理能力和体系还处在不断完善的阶段, 且现在恰逢中国城镇化如火如荼的阶段, 现阶段的基层党组织, 对于法治化治理, 必须要回应自上而下的法治化建设国家要求, 还要兼顾自下而上的乡村社会的大变迁。因此, 在推动乡村法治化治理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境。

首先, 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法治化治理过程中与治理主体的融合性差。当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 “基层党组织+互联网”等模式频出, 但是乡村参差不齐的认知程度和水平, 各主体的参与性较差。例如, 部分群体存在“选择性参与”现象, 即有些村民在心理上、情感上不愿意积极主动参与法治化建设事项中来, 或者有些活动参与, 有些活动不参与, 这就导致基层党组织在推进乡村法治化进程中无法整合所有的主体, 丧失助推法治化进程中的主导型, 使得基层党组织在推动乡村法治化治理过程中与治理主体的融合性差。

其次,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缺乏体系化。具体表现为:一是基层党组织自身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缺乏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 决策存在盲目性和随意性, 无法保障日常乡村治理过程中的规范性。二是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尚缺乏民生民权相关的法律体系, 相关的法律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有待加强。三是良好的法治环境尚未形成, 即基层党组织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还未能带领村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因此, 在助推法治法进程中, 亟需形成法治精神、法治观念, 及完善的法律体系。

最后,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缺乏创新性。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工程, 传统的农村治理体系在治理模式、方式、方法上都不够创新, 重管制轻协调、重堵轻疏, 这也就导致乡村法治化进程中关联性矛盾、聚合性冲突。且目前乡村发展多元化、网络化, 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中应充分考虑乡村目前时代现状, 创新和完善法治化治理的方式的途径。

5.确定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关键举措。

乡村治、天下安、国家稳, 我国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推动作用, 其关键要义在于在乡村法治化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方面创新、完善。

(1) 关于基层党组织乡村法治化治理中的治理理念问题

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法治化进程中亦是应该重视治理理念问题, 要时刻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治理理念, 提升乡村法治化治理的系统化、专业化。

(2) 关于关于基层党组织乡村法治化治理中的治理体系问题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这是乡村治理的体系, 在乡村治理体系中, 法治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基层党组织在助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 要借鉴乡村治理体系设计, 建立完善、多元的法治治理体系, 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和地位。

(3) 关于基层党组织乡村法治化治理中的治理方式及手段问题

创新是基层党组织乡村法治化治理中的治理方式及手段的必由之路, 首先, 要创新完善基层党员与干部群众在法治化建设进程中的沟通联系渠道, 构建完善的群众来访制度、群众反映诉求制度等, 拓宽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疏通创新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源头活水。其次加强乡村法治化治理进程中信息化、网络化运用, 利用新技术、新媒介提升法治化建设效率, 比如通过建立信用平台的方式, 将村民的不利于法治化推进的行为记录报备, 在后期乡村先进人物的评选等活动中参考使用, 这样就能形成一定的约束效应, 促进村民对乡村法治治理的配合。

(二) 课题研究的原则把握

1.问题中心原则

《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要结合问题导向, 项目进行前要通过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 在兼具普遍性和针对性的前提下, 了解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而带着问题去开展研究, 保证研究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确保课题研究的效果及可行性。

2.开放性原则

要敢于把课题研究的目标、实现方法和研究过程等置于一个宽广宽松的社会生活背景中去, 让课题组成员敞开思想, 进行互动交流, 开放合作, 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和解决问题的方案。

3.实践性原则

只有在实践中, 课题实施者的思维才能得到活化, 课题组织者的情绪才能高昂亢奋, 才能积极地从事探究与互动, 使能不知疲倦地持续研究下去, 才能有所收获和提高, 所以乡村治理法治化研究—基层党组织在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研究不能总是禁锢在理论学习中, 要适当创设实践性强的环节和情境, 在实践中找寻问题解决的方法。

(三) 课题研究的方法运用

课题研究初期, 运用文献资料查阅法:这一期间主要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实状况, 明确可以研究的具体内容;课题研究过程, 运用问题分析法:分析了当前乡村治理法治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其具体根源, 为后期研究作铺垫;课题研究后期, 总结法:总结解决乡村治理法治化的途径和方法, 形成相关研究成果。

四、研究的重点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在研究内容的第三个方面——解决乡村法治化治理难的措施和工作路径。这是真正推动乡村治理法治化, 响应国家法治化建设号召的举措。特别是对农民教育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的提升和强化工作是首要实现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绩效考核和提升都是今后在日常村务管理工作中要尤其加强的, 其执行的效果直接影响乡村治理法治化的进程。

综上所述, 我国的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需要发挥自身的核心推动作用, 正视困境, 在治理理念、治理体系、治理方式、治理手段等方面不断创新、完善, 助推我国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

摘要:乡村治理法治化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是提升乡村治理的水平和能力的关键, 本课题立足乡村治理法治化实现途径, 通过问题中心原则, 查摆问题, 并依靠广大乡村的基层党组织, 探究通过提升党组织在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来助推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实现。

关键词:乡村治理法治化,基层党组织,问题中心法

参考文献

[1] 袁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N].人民日报, 2018-02-05 (1) .

[2] 陈文胜.以“三治”完善乡村治理[N].人民日报, 2018-03-02 (5) .

[3]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 2017-10-28.

[4] 李小新.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N].光明日报, 2017-11-27 (2) .

[5] 贺雪峰.论农村基层组织的结构与功能[J].天津行政学院报, 2010 (6) :45-61.

[6] 王华华.大数据时代农村党组织的社会治理能力研究--信息裂变与合作共治[J].理论与改革, 2017 (5) :119-129.

[7] 胡雪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J].党政干部论坛, 2018 (6) :17-18.

上一篇:感动的事范文下一篇:营销公司经理工作计划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