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

2023-09-21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1篇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

XXX会计师事务所作为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服务者,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计划》,制定了XXX新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方案,以组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

一、审计的目的

加强工程项目财务核算,规范工程结(决)算管理,降低工程造价。确定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

二、审计范围

从项目立项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和财务竣工决算审计。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 项目初审

1、就审计目的、审计内容和审计要求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

2、向委托方提交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3、了解基本情况:工程概况、项目审批情况、施工进展情况、招投标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工程分包情况、甲供材情况、监理制执行情况、工程组织管理情况、财务核算情况、工程结算情况等;

4、工程立项及前期费用审核:开工前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报建及开工等各项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法;

5、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的审核;

6、项目组织管理的审核;

7、财务核算的审核;

8、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提出管理建议;并向集团公司提交初审报告。

9、与被审计单位协商,根据单项工程的结算进度,分阶段安排工程结算审计。 第二阶段 建设期间审计

1、按单项工程完工进度和结算进度,按约定进行阶段性的工程结算审核。审核前向被审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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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所需要的资料清单,作好审核准备。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

3、初步审核后出具审核表,有委托方负责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审核工程师与施工单位针对初审意见中的分歧问题交换意见。期间审计人员与建设单位密切配合,及时沟通。

4、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工程审核定案表上三方(审计、建设、施工单位)签章确认,根据业务需要出具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5、按双方商定时间安排,进行咨询性财务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提供咨询意见,为顺利进行工程决算创造条件。

6、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理建议。

第三阶段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

1、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工程结算全部完成后,在过程审计基础上,开始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工作程序与建设期内基本一致,最终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2、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被审计单位开始编制财务竣工决算报表,在此之前,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指导。

3、被审计单位编制完成财务竣工决算报表,根据审计要求准备齐全审计资料后,开始进入财务竣工决算审计程序。

4、财务竣工结算审计具体实施: (1) 被审计单位提供审计资料。

(2) 审查工程项目立项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审查工程项目有无控制制度,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有效地执行。 (4) 审查工程有无概、预算,工程成本的支出是否控制在此范围内。 (5) 审查工程建设过程中,反映资金运作的财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6) 对工程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经济合同进行核查。

(7) 对该项目发生的资金来源、工程成本支出进行审查、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合规,有无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和损失浪费等问题。

(8) 对该项目的所有经济合同、施工洽商、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甲供材料、咨询费、信息费、服务费、垫付款等情况进行审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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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审核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提供经济合同的总价、已付款、未付款明细表。

(10) 索取所有施工单位的名称、施工合同及支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结算单”,核实涉及该项目的各种往来款的确认情况的合法性。

(11) 对甲方供材料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核实与确认。 (12) 对偿还垫付款、替对方垫付款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核实。 (13) 审核固定资产明细,产权的真实合法性。 (14) 审核所有调账的原因及真实、合法性。 (15) 审核有无账外资产。

(16) 审核管理费用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7) 审核借款利息发生的依据的真实、合法性。

(18) 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及说明书是否真实、全面、合法;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投资等问题;转移投资、应核销投资、支出等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问题;基建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及使用是否真实、合法。

(19) 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完成后,出具竣工决算审核报告征求意见稿,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出具审核意见;对审核调整事项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审核情况出具审核报告及附该项目有关情况明细表;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定稿,一周内出具审核报告。 (20)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出具管理建议书。

四、审计工作重点

与合同的订立、执行及变更相关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工程结算和财务竣工决算。主要包括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项目决策控制、概预算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和监督检查等方面。

五、审计策略及人员组成

根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按结算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结算审计,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具体划分财务审计的阶段。

按专业特点分工程和财务两个审计小组,工程组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阶段性的结算审计工作,财务组由注册会计师、会计师等人员组成,主要进行工程财务核算方面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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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两个组同时要对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核,编制或取得流程图,工程组要对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进行审核,财务组对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进行审核。

各审计小组在现场需根据审计方案拟订具体的现场工作计划,对 计划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汇总、分类、分析,根据问题的性质进行归纳总结后与被审计单位进行有效沟通。提出解决方案,与被审计单位共同讨论确定后,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实施。在下阶段审计中对前次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的落实进行复查。

由于过程跟踪审计具有持续时间长、具体问题多的特点,在进行沟通过程中应以书面文字沟通为主要沟通方式,电子邮件等为辅助方式。对问题和方案的确定应由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签章确认。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投资计划审核

1、各项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资金不到位的原因是什么。

2、有无挤占,挪用工程项目资金行为。

3.是否有资金计划,计划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按资金计划安排投资支出。

4、对资金成本有无专门的计划管理,是否定期分析资金成本的变动原因和风险,有无控制资金成本的控制制度以及实施情况。

5、统计实际的资金来源渠道、实际到位资金和到位时间,是否与批准的资金内容一致,是否与资金计划一致。投资不足时,从资金成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方面分析对项目的影响。

(二)投资核算审核

1、是否按批准概算设置明细账;

2、结算部门是否按月将结算资料报财务进行核算;

3、财务对结算是否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对概算内项目在对应的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对概算中较概括的支出在财务核算时应据实分明细进行核算。

4、财务是否按月及时地进行工程结算的会计核算。会计摘要是否反映准确完整,如工程内容、结算单位等,以满足决算统计需要。

5、对概算外项目是否单独反映核算。

6、财务对结算进行会计核算前是否完成审核和审批手续,原始凭整是否齐全。

7、决算阶段对待摊投资的结转和分摊政策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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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征地拆迁费用支出是否真实、合法,费用性支出是否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控制,是否按计划进行费用支出控制,“三通一平”费用的支出是否真实、合法;

(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核

1、工程、设备是否经过招投标,有关招投标文件、记录是否完备、合法,有关原始资料是否归档。

2、招标文件是否经过审查;招标监理过程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标底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标段划分是否合理,有无规避招标行为发生。开标、评标工作是否符合招标投标法及地方有关规定等。

3、有无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单项工程。

4、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合同制,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合规。

5、审核所定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的责权利、质量、工期、取费、拨付款办法、奖罚、保修及时效等是否全面、合规、合理;施工合同中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

6、如果有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对分包合同价格的确定是否合理进行审核。

7、审核与设计、监理等单位签定的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收费是否合理。

8、合同管理是否规范,财务是否对合同留有备份,并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经济监督。

9、工程结算中的变更、洽商等影响结算的经济资料是否视同合同管理,是否及时交财务备份。

(四)工程物资的审核

1、所有的材料、设备、低值易耗品等实物资产是否全部、及时地办理出入库手续。

2、是否完整、及时地对实物资产进行了会计核算。

3.为与施工单位更准确地结算,对甲供材和设备是否在工程物资项下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出入库的会计核算方法是否合理、合规,运杂费的分摊是否合理。

5、物资采购计划是否合理,有无超概算采购支出。

6、是否有物资实物盘点计划,是否定期进行物资盘点,盘点范围是否全面,盘点记录是否准确、详细,有无盘点总结。

7、有无对盘盈、盘亏资产的处理意见,处理是否合理、及时,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8、实物资产的财务支出是否与合同一致。

9、出现物资索赔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会计反映是否准确、及时,是否有对工程影响的正确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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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法人是否已经成立并合法。

2、项目法人的内部组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管理需要。

3、部门间信息传递渠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资料传递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分析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和对工程管理的影响。

4、部门及岗位职责是否明确和落实,对差错出现后的处理方式是否合理,评价其对工程管理的影响程度。

5、对工程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及时、准确。对外部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程资料是否及时获取,是否将工程资料电子文件视同文字形式一同留存保管。

(六)建安工程结算造价审核

审核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定额套项及价格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版本是否准确、合规;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1、结算项目是否与图纸相符。

2、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准确界定各施工单位的施工范围和造价,对于审核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向建设方、监理方了解情况的,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

3、工程量计算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审核,主要依据施工图及竣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及送审的工程项目预算书(结算书)对其数量进行计算。审核送审结算书的工程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对必须丈量的工程项目,要进行实地测量计算工程量。设备、材料用量是否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一致。

4、预算定额的审核: 参考地方调价文件,检查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套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是否有高套、错套或重复套用定额的现象。

5、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的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

6、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事项审核:经济签证事项包括设计变更的增减费用,材料代用的增减费用,图纸资料延期交付造成的损失等现场发生的经济签证事项,逐一逐项进行审核。审计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签认手续是否合法、完备;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逻辑,是否存在与中标书项目重复审计的现象;审核洽商变更签定的及时性,所有变更必须在施工前经有关个方审定,任何补报补审的设计变更及洽商均无效;审核洽商变更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标准等问题,任何设计变更应符合施工图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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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量、超标。

7、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价款进行审核。主要分项工程报量、报价是否经过监理审核;是否每月汇集一次设计变更单、洽商单。

8、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时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9、甲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对供应商是否经过比选。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台设备(或者机组)或者单项建设工程中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的采购,对其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程序进行审核。

(七)竣工决算报表的审核

该阶段是项目竣工决算阶段的审核,包括了部分过程审计中的工作内容,是对过程审计的总结和补充。是过程审计的最后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竣工决算报表编制的审核

(1)根据批文、合同、财务资料、设计资料,逐项核对“竣工工程概况表”、 “竣工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填列的内容和数据。

(2)审查竣工决算说明书。考核编制依据,审查其内容和引用数据的准确情况。

2、项目建设及预算(概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1)核实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 (2)查明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3)审核实际投资完成额。

(4)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概算调整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核定概算总投资。

(5)核实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超概算的原因,查明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概算外投资情况。

3、建设成本的审计

(1)按一定比例和审计要求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抽查重点是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 (2)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 (3)审查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 (4)审查其他投资的列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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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付使用资产的审计

(1)审查交付的固定资产。其中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按单位工程和台(件)逐项核实;需要安装设备抽查台(件)不少于50%,其他固定资产可视项目具体情况自定比例进行抽查。 要注意房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有无超概算批准数(包括整个工程和单项工程)。

(2)审查工器具、备品备件、办公及生活家具的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材等问题。

(3)审查交付的无形资产,注意应包括用出让方式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的土地。 (4)审查交付的递延资产。

5、尾工工程的审计

根据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和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投资,查明是否留足投资和有无新增工程内容问题。

6、结余资金的审计

(1)核实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查明有无小金库。

(2)审查库存材料盘亏,重点审查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库存物资等问题。如有库存器材积压情况,要查明原因。

(3)审核库存材料单价,查明有无故意提高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等问题。

(4)审查往来账款,核实债权债务。重点审查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基建收入的审计

(1)查清基建收入来源,分析有无不属于基建收入的经营收入列入基建收入,反之亦然,核实基建收入数额。

(2)审查基建收入是否依法纳税,税后收入入账是否合理。

8、其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的审计内容 (1)是否实施了项目法人责任制。 (2)是否实施了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投标。

(3)是否委托合格的勘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建设工程。 (4)不超概算的单项工程间投资调剂有无原审批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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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七、被审单位主要提供的资料

(一)财务部分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3、建设项目概(预)算、修改概(预)算及批复资料;

4、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含借款)文件;

5、建设项目各种内部控制制度;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7、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及报表;

8、建设项目会计账簿、凭证;

9、建设项目银行存款对账单;

10、建设项目现金盘点表;

11、建设项目物资盘点表;

12、建设单位月(季)度拨款计划

13、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大项采购审批单

14、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资料

15、其他有关资料 (二)工程部分

1、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2、房屋拆迁许可证;

3、规划管理部门审定设计方案的批复;

4、建设工程总概算书和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书;

5、有关招标、投标文、评标件及中标通知书;

6、工程承包、设备采购、工程监理等合同或协议;

7、工程施工图纸(全套)标准图集(施工图与竣工图);

8、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图纸会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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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方案;

10、隐蔽工程记录、吊装工程记录;

11、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

12、有关调整预算定额的文件;

13、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

14、地质勘探报告及总平面布置图;

15、工程预(结)算书(加盖送审、编制单位公章、预算员专用章);

16、工程量计算表;

17、主要材料分析表;

18、需找补材料差价的证明材料;

19、建设单位采购(含设备及材料)合同及甲供明细表; 20、工程项目施工竣工结算;

21、勘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3、监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等级、取费证书;

24、工程项目批准建设、日常监理及质量验收文件;

25、其他有关资料。

八、审计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根据审计工作程序及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审计工作进度。总体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XXXX年X月X日之前,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需求、将审计要求和工作内容与被审计单位进行确认性沟通、签订业务约定书、商定现场的人员安排和工作时间、初步制订现场工作计划、收集初始阶段所需的审计资料、对内控制度进行初步评价、进行项目初审、初步提出工程管理与财务核算的意见和建议。第二阶段:根据约定的时间和工程进度,对已完成的单项工程结算进行造价审核,财务审核按项目具体情况安排进度。提出阶段性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投产后,进行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在财务决算审核前对被审计单位的决算编制提供指导。第三阶段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收尾阶段,对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该阶段解决落实。最终的意见和评价应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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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审计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管理建议,并向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指导。

九、审计依据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建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协字[1999]103号);

2、《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4、《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5、《建筑法》等基建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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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2篇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前,组成审计组,明确审计项目负责人和审计组成员。

三、审计组首次进点,应召开审计进点会。

四、审计组进点,审计组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实施各阶段现场跟踪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各阶段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

五、审计组现场审计期间,应核查上次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本次审计报告中详细说明。

六、审计部根据审计报告向项目建设单位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七、全部审计工作完结后,应报送《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格式见附件)。审计部下达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同时,审计组须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汇总表和《竣工 结算审核报告》及时报送备案。

八、审计部就的审计成果(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统计报表等)、执业纪律、被审计单位评价、委托单位评价等记录进行归档,作为审计项目招投标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部分 审计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内容:前期阶段审计

一、审查基本建设项目核准和开工程序

1、项目是否未批先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建设规划及用地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文件等是否齐全。

2、项目主体工程是否擅自开工建设。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内外部条件,是否履行开工报批手续,

3、电源、铁路、公路或码头、燃气、中水等工程的建设条件是否同步投运。

二、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

1、设备是否经过国家环保部门验收,经处理违规直接排放是否达标。

三、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 工程设计是否符合× 公司工程设计要求。主要包括:

1、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其执行是否有效。

2、设计是否全过程招标或分阶段招标;初设文件初稿是否召开初设审查会议进行初设审查,上级公司是否进行初设批复。

3、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是否与核准的文件相符,有无超规模、超标准和高估冒算的问题(原则上不能超过估算),是否经上级公司批复后实施。

4、工程建设设计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是否擅自变更设计。引起工程投资增加的设计变更、非生产性设施需要扩大规模或提高标准的设计变更是否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1)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付投资增减预算表)。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对已聘请审计监理的项目,所有的审计变更须由审计监理予以审核并提出意见。 (2)项目超过规定金额设计变更费用是否经上级公司审批。

四、审查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福利设施情况

1、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是否依法取得土地证。

2、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审批的规模征用土地,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征地范围,一期建设征用二期用地情况。

3、是否存在未经集团公司批准擅自购建或超规模、超标准购建办公楼、职工生活基地、培训中心等非生产建筑物现象。

五、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方面;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物资(燃料)采购、保管、使用方面;合同与招投标管理方面;综合计划管理方面(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2、内控制度的控制环节、控制措施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否促进了基本建设的顺利进行。

六、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是否符合“ 既满足工程需要,又节约资金成本” 的原则;基建项目财务部门是否对贷款实行全过程管理,建立、登记贷款及担保合同台账、银行承兑汇票台账等;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拆借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和资金流失、损失浪费等情况。

七、审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管理情况。

1、前期费列支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前期费是指在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至项目核准批复之日与前期有直接关系的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等相关工作环节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勘察费、设计费和前期管理费等。前期管理费包含项目单位(筹建处)前期人员的工资及工资外人工成本费用、会议费、咨询费、审查(评估)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及其它日常管理费。重点审查前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

(1)前期费列支人工费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2)是否存在违规购置车辆现象。

(3)项目核准后,初步设计收口前,项目公司是否将前期费报请上级公司或受委托的二级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经审核并经认定后计列入工程概算。

2、前期费是否实行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将其他阶段或项目的管理费用支出移至前期费中。

第二部分: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

八、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 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是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 公司规定,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建立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工作。 (1)是否根据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并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2)是否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履行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3)是否组织工程招标和评标,并按规定履行招标结果上报审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4)是否按照审批意见和确定的招标结果进行合同谈判和签约。

(5)是否落实专人负责技术规范书、招标文件的审定。 (6)在本身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下,是否按上级公司的管理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专业经验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事宜。

2、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1)招标方式。国家有规定要求公开招标的,应严格按规定执行。

(2)是否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中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3) 对于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邀请的投标单位应为 3 家及以上;施工多个标段同时招标时,每单个标段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 3 家,总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发标数的 2倍、且最少不得少于 5家。

(4)审查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标段划分过细、增加工程成本和管理成本的问题。

(5)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确定的资格预审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预审,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复核。

3、审查招投标文件是否合规

(1)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招标项目的实际状况和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

(2)招标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已确定的设计原则、选型和技术参数。

(3)施工招标是否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准确描述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和办法。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前是否组织了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4)审查投标保证金(保函)的额度和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法人代表签章是否齐全,有无存在将废标作为有效标的问题; (6)审查标底文件(如有)的合理性,标底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4、审查投标、开标、定标是否合规

(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是否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不得向外分包。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是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3)主体工程不得选择未通过 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 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承包商。

(4)是否能保证有效竞争和现场管理。火电工程有两台机组时可以选择 2 至 3 家主体施工单位,主辅工程施工单位不宜超过 5家。

(5)对于已经在上级公司 PMIS 上公布的不遵守合同、信誉差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公司系统工程投标。

(6)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是否进行全过程监督。 (7)否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参与项目评标的专家应当由招标人从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 (8)评标是否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管理要求,采用“ 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及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按规定编制并提交完整的书面评标报告,提出投标人综合排序意见。评标报告(含综合汇总表)应经评委全体成员和监督人员签字。

(9) 定标与合同签订是否合规。建设单位是否根据最终领导小组意见履行上报审批程序确定最终的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是否及时向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个工作日内,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签订书面合同,同时签订保廉合同。中标人不得随意向他人转包工程,如中标人拟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或特殊工作分包给资质合格的分包单位,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九、审查合同管理情况 是否严格执行《×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合同的履行、变更、索赔、解除、终止和解决争议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

1、是否存在无合同付款现象。

2、合同当事人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是否严格按批复的招标结果签定合同。合同中涉及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内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谈判中如发生招投标过程中未出现且无法预见的新情况,使招投标的前提条件发生变化,拟签订合同的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发生改变,建设单位必须将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原因上报原审批单位批复后方可签订合同。

4、合同条款是否合规、严谨、公允。包括:合同条款是否全面、合理,有无遗漏关键性内容,有无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对等,有无明确的协作条款和违约责任;合同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合同是否有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质量保证期是否符合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是否有履约保函;质保金的比例是否满足规定。

5、是否全面、真实地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有无随意调整合同范围、合同价格、降低技术标准及修改商务条款的现象。 施工合同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切实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反合同关键条款,增加合同金额、超付、超前支付或拖期支付进度款现象;供货合同是否严格按照设备合同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运输方式和交货进度执行;设计合同是否按合同及时全面提供设计文件、概预算文件;监理合同是否按合同全面履行,相关工程资料是否及时全面提供归档;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合同变更。合同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对成本、工期及其他合同条款的影响是否合理;合同变更后的文件处理工作,有无影响合同继续生效的漏洞。

7、终止合同查。审查终止合同的报收和验收情况、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索赔与反索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8、合同资料的归档和保管,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分析、跟踪监督以及合同变更、索赔等一系列资料的收集和保管是否完整。

十、审查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1、审查施工许可证、建设及临时占用许可证的办理是否及时。

2、审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3、审查工程、设备、材料进度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超付工程款。

4、审查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

十一、审查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审查有无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审查是否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所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审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处理是否适当。

4、审查评定的优良品,合格品是否符合施工验收规范,有无不实情况。

5、审查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及再分包的行为。 十

二、审查工程监理情况 是否按照建立合同约定,对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监督和管理,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监理。

1、 监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2、 对预先设计的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是否到位。

3、 施工过程中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是否进行现场 旁站监督

4、 对工程进度款、现场签证等是否监理到位。 十

三、审查现场签证情况

1、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甲方现场签证,是否有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并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

2、现场签证是否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履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工程、造价等有关部门会签程序。

3、现场签证是否实行分级授权管理,现场签证人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的程序是否合规。

4、现场签证的内容、范围是否明确、清楚,签证数量是否准确。由于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措施不合理以及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等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造成额外费用不应进行签证。

5、发生的签证是否有相应的补充图纸(如需要),工程量核定、估算费用等结论报告书作签证附件。

6、隐蔽工程中发生的现场签证,施工单位是否提前通知监理、法人单位进行签证,是否存在事后签证现象。 十

四、审查设备、物资管理情况

1、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和各项财产物资是否做好入库、出库登记;是否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稽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做到账实、账表、账账相符。

2、财务部门是否建立台账,对施工现场备品备件进行价值管理,定期与物资部门进行核对并参与实物盘点工作。

3、支付预付设备款、材料款、进度款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

4、是否严格执行甲供材扣回及核销的相关规定,对甲供材严格审核相关领用手续,并单独建立台账,登记领用单位、使用项目、实际采购价格、合同价格、领用数量等信息,防止重复计算用量及套取材料价差。

5、 基建项目委托承包商代保管工程物资,是否与承包商签订代保管协议或在合同中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财务部门是否参加每月的定期清查工作。 十

五、审查概算执行情况

1、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执行概算实施办法》编制执行概算。

2、是否存在执行概算外项目和单项超概算情况,有无超出执行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非生产性设施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等问题。

3、基本预备费的列支项目是否符合规定,动用超过 30%以上基本预备费部分和风险储备金是否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使用。

4、是否按照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发放工程奖励 (赶工奖、节点奖、节油奖、催运费等),有无向参建单位及个人支付工程奖励的情况;有无向本单位参加人员发放工程奖励的情况。

5、是否存在超概算超标准购置车辆情况,购置车辆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批程序。

6、是否存在未经批准对外捐赠、援助情况。 十

六、 审查工程结算情况

1、工程结算情况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单项工程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合规、完整,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竣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记录,工程进度表、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等是否真实、合理。

3、单项工程结算计价依据、工程类别是否合理;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是否准确,分项工程预算定额选取是否合规,选用是否恰当;工程取费是否执行相应计算基数和费率标准,利润和税金的计算基数、利润率、税率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洽商单的内容、变更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设计变更处理办法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设计变更增减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施工单位材料结算是否按实际价格计算,是否经建设单位认质认价,建设单位是否参与材料质量和价格的比选,价格和确认手续是否合理合规。

4、单项工程是否存在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单项工程结算是否多计重计,增大工程造价,是否随意变更工程内容,提高工程造价;审查设计(勘查)、监理、招标代理等专项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有无未按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有无多结算合同价款的情况;审查与单项工程结算相关的其它情况。

5、承包商是否按合同约定内容编制完成相应的竣工结算文件并提交项目法人。

6、竣工结算文件中是否包含承包人申请结算的全部费用及相关依据。承包商送审结算文件一定要真实齐全,不得在送审后临时补签补送,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工程竣工结算。

7、 竣工结算文件是否包含封面、说明、合同范围内单项工程结算表、合同范围外(小型变更、现场签证、临时委托)工程结算表及汇总表、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结算表、材料量、价差工程结算表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8、 项目法人收到承包商递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是否自行组织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审核(如没有能力自行审核,应委托集团公司技经中心组织审核)。设计、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应派专人参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9、对于主体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条件,如重大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另委项目以及材 料量、价差等(具体调整条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项目法人在竣工结算总报告中处理方式是否合规,是否报集团公司批准。对于经集团公司批复的重大结算原则与合同条款不一致的,要进行造价对比分析。

(1)对于重大工程量差调整:应对施工图工程量进行核定,并与招标工程量进行对比分析,依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条件,确定合同调整价款。

(2)对于一般设计变更(单项变更 50 万元以下)、现场签证等按集团公司的规定认真审核。

(3)对于重大的材料量、价差调整:应根据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工料分析,并出具单独的分析报告,为集团公司工程量对标积累资料。

(4)对于单项 50 万元以上的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审核是否履行申报程序、是否取得有关部门批复及与原批准概算是否重复计列等问题。

10、工程结算超批准执行概算建安工程费用和相应基本预备费的,是否报集团公司审批。

11、基建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预付工程款是否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

(2)工程进度款和结算价款支付须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规 定的程序办理。财务部门是否对照资金预算及工程合同,在结算报表或结算单审核无误后办理支付手续,累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是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控制。 (3)项目单位供材料(甲供材)款、已付进度款、建设单位替施工单位垫付水电费等在结算中是否一并计算。 (4)工程价款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留足质保金。

(5) 工程物资(含设备)价款结算,是否依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执行。大型专用设备,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分次付款;设备付款是否留足质保金,待设备质保期满后,凭验收合格文件按规定程序支付。

十七、审查关联交易情况

1、审查新建项目公司是否设立三产公司(含职工或家属持股公司);

2、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承发包、物资供应、后勤服务等关联交易行为是否严格执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联交易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是否真实,价格确定是否符合市场原则。项目单位与下属公司签订施工、设备保管、房屋租赁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合同时,达到国家法定招标条件的是否进行招标,是否偏离市场合理价格。

第三部分:项目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十八、审查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1、会计处理原则、科目设置、基建工程资金核算、基本建设工程核算是否符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建业务专项会计核算办法》规定。

2、基建工程成本管理是否以概算项目所列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对象,兼顾编制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目录的需要,正确归集成本支出。

3、建设项目成本的归集与分配是否恰当、准确,是否与批准的概算相符;有无混淆不同项目成本界限、混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界限的问题。

4、工程款的支付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比例及进度进行付款,付款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监理单位的月报表等。

5、征地费用列支标准是否合规,对应发票是否齐全、合规。

6、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账务核算,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截留罚款收入、资产处置等收入的问题。

7、建设单位管理费是否超概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列支,有无将应在生产经营中列支的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8、基本建设期间所支付的所有工资、奖金、单项奖励及津贴补助等工资性支出是否全部纳入工资总额统一管理。有无违反集团公司人工成本管理相关规定,擅自超计划计提或发放工资、奖金、补贴,以及违规列支各项奖励。

9、是否存在有虚列工程投资的问题,工程支出入账依据是否充分。

10、建设项目成本中所附的发票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代参建单位开具发票的情况。

11、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后,按暂估价结转固定资产,暂估的依据是否充足,是否有相关的合同、协议或结算书等的支持。

12、各项建设收入的形成、分配和处理是否真实、合规,有无隐瞒或转移收入。

13、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是否合规、合理。

14、风险储备金或预备费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未经集团公司审批,擅自超限额动用风险储备金(设计变更)现象。使用基本预备费或风险储备金额度超过 40%(水电项目 30%)以上所有设计变更必须取得集团公司的批复。

15、是否存在未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擅自对外捐赠现象。

十九、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1、审查竣工决算编制工作情况,重点审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竣工决算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竣工决算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制及报送是否符合,报表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列,依据是否充分、真实、 合规。

2、审查工程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实际工程项目投资完成额。核查工程项目建设费用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

3、审查工程项目建设支出情况,重点审计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4、审查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递延资产情况。重点审计资产总额及归属是否真实、完整,资产交接手续是否完备,资产归属或管理责任是否划清,资产验收交接是否真实、合规,有无形成账外资产及国有资产流失。

5、审查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是否真实、完整,处置是否合规,有无隐瞒、转移、挪用节余资金和节余物资。

6、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情况。竣工决算原则上不留尾工,特殊情况下确需预留的,重点审计预留的尾工工程是否合理,是否经过审批等问题,严禁利用工程尾工项目“ 搭车” 搞其它未经批准的项目。

7、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1)“ 基建项目概况表”、“ 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 基建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编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

十、审查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从决策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是否规范、完整、及时归档。 第四部分:项目完工审计评价等阶段。

二十一、 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对照项目可研指标,分析差异,对投产建设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及工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附件一:阶段性审计报告

附件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附件一: 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 (格式文本) 全过程跟踪审计阶段审计报告 (格式文本)

一、 标题;

二、 主送单位; 工程建设情况(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资金来源、使用情况、投资完成情况、 概算执行情况、项目“ 五制” 执行情况等)。

三、 本次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时间、审核依据、实施的主要审核程序、审核范围);

四、 审核结论和评价;

五、 存在问题和具体改进建议;

六、 上次审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七、 报告日期签名、盖章。

八、 附件:

1、审计工作底稿

2、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3、合同执行情况统计表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计工作底稿 被审计单位: 编 号: 审计项目: 审计日期: 问题摘要: 问题摘要: 审计依据: 审计意见: 审计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被审计单位意见: 签字: 审计人员: 审计项目组长: 28 内控制度情况调查表 公司名称: 序号 主要管理 制度名称 文号

一、制度评价情况

二、企业执行情况 及执行程度 健全性 合法性 有效性 29 招标与合同情况统计表 序号 合同 编号 合同 名称 招标方式 中标 单位 中标单位报价合 同日期 合同 金额 送审 金额 审定 金额 进度 付款 备 注 注:按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咨询类合、其他类合同等分别填列,要包括所有合同。

30 附件二: 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格式文本) 全过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 (格式文本)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根据《关于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通知》(中国华电审#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程序(核准)、建设规模、筹建、开工、投产日期,投资方股权比例等基本情况。

2、项目“ 五制”(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监理制、合同制、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审计确认: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 万元、设备购置费 万元、其他 万元。该项目形成可交付使用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长期待摊费用#万元。

三、投资完成情况(概算执行情况)

1、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实际投资完成情况: 该项目执行概算总金额为#万元(无执行概算按批准概算),截至#年#月#日止,实际完成投资总额#万元,较执行 31 概算(批准概算)节约#万元,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批准概算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执行概算 实际完成投资额 较概算 降低额 较概算 降低率

一、建安工程

二、设备购置

三、其他费用

四、基本预备费

五、建设期贷款利息

六、风险储备金

七、铺底流动资金 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 具体情况如下:

1、建安工程超执行概算#万元, 超概率#%,超概主要原因是;

2、设备购置。。。。。。。。。。。。。。

3、其他费用。。。。。。。。。。。。。。

4、。。。。。。。。。。。。。。。。。。。。。。。 备注: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要特别说明。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工程项目合计投资为#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支出#万元,其他费用等支出#万元,建安装工程支出#万元,其中送审建 32 安工程金额#万元,最终审定金额#万元,审减金额#万元,占送审计金额的#%。

五、未完工程情况(如有) 预留尾工项目#项#万元。预留尾工工程的投资是否真实、合理,是否属项目需要的投资,有无概算外新增工程内容(概算外项目预留#项,#万元,是否经审批)等问题。 概算外预留项目说明如下:

六、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以及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情况。 竣工决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 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内容及长期待摊费用一次性摊销是否真实、合规和合法。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情况。

七、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1、 ####问题,根据###规定,已进行调整。

2、 ####问题,根据###规定,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八、审计建议

附送:

一、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3篇

一、成立项目组成员及确定项目审核目标…………………………… 1

1、确定审计目标………………………………………………… 1

2、审计原则……………………………………………………… 1

二、审计内容与重点…………………………………………………… 2

1、审计的范围与内容…………………………………………… 2

2、审计内容的重点………………………………………………… 2

三、审计程序与方法…………………………………………………… 6

1、审计依据………………………………………………………… 6

2、审计服务工作程序 …………………………………………… 6

3、结算审核方法…………………………………………………… 8

4、结算审核中的复核方法………………………………………… 10

5、结算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要掌握的要领…………………… 13

四、审计组织与分工…………………………………………………… 15

1、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部组织结构图及人员职责……………… 15

2、全过程审计人员职责与分工…………………………………… 15

五、 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8

1、施工阶段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8

2、竣工阶段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9

六、 审计工作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20

1、审计进度的保证措施…………………………………………… 20

2、审计质量的保证措施…………………………………………… 20

七、服务承诺、廉政制度……………………………………………… 23

一、成立项目组成员及确定项目审核目标

1、确定审计目标

(1)合规性: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规范建设行为,在工程造 价的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业主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 免出现重大的违规事件和现象。 能经的起上级国家机关的审计、 监督和考核, 充分保障基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并充分维护国家和贵阳市南明区审计局 正当的业主权益。 (2)经济性:通过对建设项目审核,规范工程建设成本控制工作,节约 基建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对重大异常现象及时提出,避免项目总体和各主 要分项重大异常超概,确保建筑安装投资、设备投资等成本列支的合理性。 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国有建设资金的使 用效益。

2、审计原则

项目组成员分别对合同、计量计价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 有关经济类资料进行研判后,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开会确定初步审 计原则后,与委托方人员沟通形成审计原则并下发执行。实施期间如有特殊 情况一事一议。

二、审计内容与重点

1、审计的内容

(1)、直接接受并执行委托方及业主有关项目的指令; (2)、指定项目经理、对委托方及业主关于服务的书面询问给予书面 答复; (3)、根据委托方及业主要求,提供有关的投资预算分析报告供委托 方及业主审核; (4)、编制项目方案及概算、施工预算、竣工决算; (5)、主持由委托方及业主发标的材料、设备、工程及其他服务的招 投标工作,编制商务标书、组织招标答疑文件、编制施工合同文件、审核投 标资料、编制投标综合报告、参加合同的商务谈判; (6)、协助委托方及业主进行合同管理,负责合同的解释,每月提供 计划与实际付款说明; (7)、协助审核、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最迟完成时间不超过进度 款支付申请提交日后的 7日历天; (8)、对承包商的施工报价和材料报价进行审核确认; (9)、审核承包商的工期延长申请及工程变更款的申请,最迟完成时 间不超过申请提交日后的 7日历天,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10)、对工程造价控制情况定期出具工作简报或审计报告。

2、审计内容的重点

(1)、对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的重点控制

1)、审查工程量清单,审核标底。根据施工图纸复核工程量,审核定 额套用、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的合理性、合规性。

2)、审核招标文件。审核招标文件,重点审核招标方式、投标报价编 制依据、评标方法等。 3)、审核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条款是结算审核的重要依 据,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条件相符,是否合理、合规、 有效,着重审核合同价格的组成、承包形式、结算方式、调价范围、甲供材 料扣还方式、让利幅度等。

4)、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关资料, 公正、合理地确定工程进度款 (2)、对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的重点控制 1)、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将不可避免的使工程造 价和工期发生变化, 因此我们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检查变更的理由、 依据、 单价、数量、金额及对工期的影响,确保变更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投资目标和 工期目标。

2)、审查工程变更的内容是否未包含在原预算和标价中。

3)、对工程变更方案进行优化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尽可能减少对 工程总体目标的影响,并根据变更方案做出变更预算,供业主决策。

4)、审查在工程变更及隐蔽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否按既定的方案和措 施执行,并对现场数据进行详细测量和记录。

5)、核定变更费用。

(3)、对材料价格、合同管理的重点控制

1) 、 材料是工程造价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往往要占到工程造价的 60-70%, 审查时要询价比质,大宗材料是否组织了供应商进行招标,从价格、质量、 服务、环保等多方面进行比较,对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替代要及时做出价格比 对。

2)、严格审核合同条款,特别是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相关条款,重点审 查调整结算价款的一些条款,对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因素、施工现场条件 等因素及执行的相关定额和文件做出明确的规定, 确保在结算口径上不留争 议。

3)、掌握工程施工过程造价情况,主要包括:审核工程用款计划及工 程造价控制图表,对工程预付款进行审核;根据监理或业主提供的设计变更 及现场签证单,对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实和图纸计算核实,依据合同、招标投 文件、相关定额规定等有关资料,进行重点审核; 4)、审核甲供或甲控乙供材料(或设备)规格、品牌及价格的确定与 控制,对特种材料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进行审核。 (4)、竣工阶段的重点控制

1)、核准工程量。

工程量是编制竣工结算最基本的内容,也是整个工程取费和计税的基 础, 工程量不准, 就会导致整个工程造价不实, 审核人员要把一个项目繁多, 内容复杂的工程结算在审核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实地勘察,摸清施工情况, 熟悉施工图纸和变更签证及合同等有关材料,对工程结算进行逐项审查验 证。审查的重点放在容易重复计算或隐蔽工程部分。在审查过程中,既要认 真查看施工记录、验收记录、变更签证手续 , 又要按设计要求仔细复查计算 工程量, 必要时, 还应开挖勘查, 要抱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把工程量核清。 2)、审查定额套用。

在实施审查签证应按照定额及投标文件等有关资料进行复核, 在审查定 额套用时,要审查定额套用的合理性、合法性。看定额文件颁布的时间,适 用范围,定额的名称、含义,定额在不情况下使用时换算以及定额说明中的 注意事项,以达到准确无误地使用定额、核实工程造价。

3)、把住材料价差调整关。

根据国家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定额消耗标准,对施工单位竣工结 算中的材料价差进行审核。对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材料,应 进行市场了解,并将了解情况与承、发包双方对接,由于建筑材料的市场价 与定额取定价的价差,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如果不严格审核材料价差,工 程成本就很容易被增大。

4)、查对各种数据、票据和变更签证,核实工程造价。

施工企业一般都存在多报造价的问题, 有时也有错 (低) 套、 漏算现象, 但对于查出来的高套、多算、重复算的数据一般都不会轻易认帐,只有在证 据充分确凿的情况下,才会改变态度。所以,核定工程总造价既要靠对每一 个环节的扎实工作,又要按照定额政策据理力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工程总 造价, 以提高审查质量, 有效的发挥审核人员对竣工结算的审查、 监督作用。 5)、审核工程造价中的取费。

审核时, 施工企业首先提供有关部门核发的工程类别和施工资质等级证 书,对于招投标工程,要对应投标文件确定的费率计取。

三、审计程序与方法

1、审计依据

(1)《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操作规程》 (试行 ) (2)《泰州市级财政投资评审暂行办法》

(3) 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竣工图纸 (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5) 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 、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 、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 、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苏建价 [2014]299号)等。

(6) 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 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 场信息 (7) 其他法律法规

(8) 委托单位对于该项目审计的要求

2、审计服务工作程序

审计咨询服务工作程序,如下图所示: (1)审前调查

首先,本司选派注册造价工程师,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审前调查,向 主管部门了解初步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建设规模、建设进度等。初步了解 项目单位的内部管理情况,确定具体的审核工作量。

(2)审计实施

深入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招标情况、合同 管理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工程结算审核

1)提供结算编制要求,规范结算报送 作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审计组将规范施工单位的送审结算书格 式,要求按国家及泰州市建设、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编制结算 文件要求。

2)公正合理,严格工程结算审核

3)实施结算审核,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根据对工程结算的审计结果,得出准确的审计结论。重点审计工程造价 的确定是否合理、客观,是否严格执行合同和相关规定,对于不合理得造价 严格核减, 就核减项与施工方明确并签认。 及时就施工方确认和不确认事项, 向建设方提出意见及建议。就审计结论向建设单位征求意见,出具项目审计 报告。

3、结算审核方法

工程结算的审核方法常用的有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和经验审查法, 具体可根据时间和委托方的要求而定。

全面审核法是按照施工图要求,结合清单定额分项工程的细目,逐项审 核,其优点是全面、细致、质量高、差错比较少,但费时、工作量太大;重 点审核法是抓住工程预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 一般选择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 的项目、补充单价、记取的各项费用作为重点;经验法是根据以往的实践经 验审查容易出现差错的那部分工程项目。当时间紧、规模大、预(结)算编 制质量较好时,一般可采用经验法与重点结合的审核方法;若预结(算)编 制质量较差,则宜采用全面审核法。

以上方法往往还结合对比审核法、统筹法等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核质 量。结算审核具体方法如下: 3.1 看图法

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项目基建工

程结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 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有的建筑识图知识,不仅要看建筑施工 图。而且要看结构施工图和竣工图;不仅要看水电平面图,而且要看水电系 统图;不仅要将每一张图纸看懂吃透,而且要将所有的图纸综合分析。只有 在认真看懂吃透图纸的基础上,才能发现问题、揭露问题。看图法是基建工 程结算审计最基本、最普遍、最常用的方法,它贯穿基建工程结算审计的始 终。

3.2 观察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 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 的一种方法。

3.3 询问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当事 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 ,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 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获得的审计线索有 可能引出有力的审计证据,揭露事实的真相。所以询问法也是基建工程决算 审计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3.4 调查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 以查证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 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如对水电主材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对基 建工程量进行调查走访等。 调查法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 方法。

3.5 取样抽查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建筑现 场,对有疑点的隐蔽工程进行挖开取样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方法。取样

法比较直接,容易验证出问题的真假,但工作量大,需组织有关个方到项目 实地。所以一般实行抽样定点的方式。

3.6 分析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各种系统方法, 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 离和分类, 然后综合分析, 发现疑点, 揭露问题的方法。 分析法的目的在于: (1)通过分析查找可疑事项,为审计工作寻找线索,进而查出各种错 误和弊端; (2)通过分析来验证各种资料(如施工合同、施工图纸、隐蔽工程签 证等资料)所反映的基建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进而核实实际工程量与审定 工程造价。

3.7测量法

即审计人员深入建筑现场,对照施工图纸,实地测量有关工程量(如门 窗洞口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宽高等) ,计量有关器材物质数量(如配电箱数 量、灯具数量、水暖器材的数量等) ,确定核实基建工程结算工程量与造价 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3.8 核对法

指在基建工程结算审计中用一种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记录或资料进行 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验证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 合理性的一种审计, 利用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隐蔽工程签证单与施工单位所 提供的施工日志相核对。

4、结算审核中的复核方法

工程造价审计对控制工程造价、节约建设资金、抑制基建领域腐败具有 重要意义。复核是审计的主要方法之一,是由审计人员对工程造价文件(工 程预算、结算、决算)的主要内容及计算情况进展检查核对,以发现可能出 现的查错,提高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4.1五步复核的运用 第一步,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基本方法,对工程造价审计来说,就 是对工程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及工程造价文件 中的重要比率进行分析,确定是否存在可能影响管线造价准确性的异常情 况,以确定重点审计领域。分析性复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审批人、审批时间、审批文件)是否符 合规定。 (2)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及大自然公司内部规定。 (3)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的签证是否符合规定。

(4)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单位、编制人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是否已签 章。 (5)工程结算、决算是否与预算存在重大差异。 (6)单位造价与同类工程平均单价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7)主要材料、设备用量与定额含量或设计含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第二步,工程量复核。计算工程量耗用时间长、工作量大,是确定工程 造价的重要环节。对工程量的复核,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内容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相符。 (2)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清单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3)工程量单位是否与清单定额单位一致。

(4)工程量计算公式是否清晰明了,是否注明了工程部位 (层次、轴线、 标高 ) 。 (5)工程量计算精确度是否符合规定。

(6)工程量计算顺序是否按施工顺序或清单定额上的顺序。

第三步,清单定额选套复核。套项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另一重要环节,主 要应对下列几项进行复核: (1)分步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材料耗用与所选清单定额子目一致的, 复核其单价、人工、 。材料用量是否正确。

(2)不能完全套用清单定额子目的,清单定额调整换算是否符合规定。

(3)项目工程内容与清单定额规定工程内容完全不一致的,补充清单定 额编制是否合理。 (4)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是否按合同约定或市场价格。 (5)材料采购发票、构配件购销合同是否真实。

第四步,工程取费复核。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取费标准都有所不同, 对项目费率的复核主要是检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取费确定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

(2)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是否符合规定, 没有发生的费用项目是否己剔除。 (3)取费基数是否正确。

(4)各项费率是否符合规定或协议。 (5)计价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6)甲方供材料、设备是否在税后扣除。 第五步,机械准确性复核。机械准确性是指工程造价文件中有关数字、 计算、加总及逻辑关系的正确性,其主要复核内容如下: (1)各分步分项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

(2)各分步分项工程量与相应单价乘积计算是否正确。 (3)各分步分项直接费、人工费竖向加总是否正确。

(4)计算程序中直接费、人工费是否与各分步分项工程直接费、人工费 合计数一致。 (5)计算程序中各费用项目计算是否正确。 (6)工程总造价计算是否正确。 4.2五步复核之间的关系

五步复核之间除存在着一定先后次序外,还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分析性 复核是为后四项复核确定审计重点,以提高审计效率;工程量、套项、取费

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三要素, 对三者的复核是为了确定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是 否符合定额的有关规定; 而机械准确性复核主要是确定工程造价文件中的数 据是否准确。

造价文件经过上述五步复核后, 既符合有关规定, 数据计算又准确无误, 则达到了真实性、公允性要求,可以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5、结算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要掌握的要领

5.1以建设项目施工图为主,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所以,审核工程 数量是审核工程结算至关重要的内容。审核时,要注意下面几个方面:一是审核工程量计算是否按照施工图和清单定额规定计算, 应注意计量 单位是否与清单定额相一致,当审核竣工结算肘,还应按照竣工图进行工程 量计算。

二是审查工程结算所报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否相符。审查 时,要注意施工企业有没有为增加结算费用,故意加大工程量,夸大工程施 工难度的情形。

三是要审查有无假报结算的情形。特别对于多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要审 查有无几个施工企业同报一个工程项目进行结算的情况; 是要审查有否重复 计算工程情况,要防止施工企业将同一工程分别多次混入其他工程进行结 算,或将已结算过的工程,放在其他结算书中重复计算。尤其是一个厂区的 总体排水工程,往往随着建筑群体工程分期施工而分为几个阶段完成,应防 止施工企业把第一期已算过的项目混入第二期重复结算。

5.2注重实际,审核单价

建筑安装工程的直接费是由 “量” 和 “价” 两个因素相乘求得的, “量” 即工程量, “价”即按照施工单位投标的每一个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 单价。工程量审定后,必须按照规定,正确地套用单价。

审核时,要注意审查工程项目内容是否与实际内容相符;有无低单价套 用高价额定子目,有无一般建筑材料套用高级建筑材料,有否将定额中己包 含的工作内容另列项目多估算等情形。如果因设计上的特殊要求,缺少定额 依据的项目,应该编制补充单价表。若需要换算的项目,必须附有单价明细 分析表。应该审核材料的市场价差,目前建安工程施工多采取包工包料的方 法,绝大部分材料由施工单位购买。而三材和其它特贵材料的市场价又随市 场行情波动产生价差。

审核材料市场价差有三种方法:一是按甲乙双方合同中订明的差价补 差;二是按各地市发布的市场信息价合情合理核定;三是按施工单位揭底材 料质保书及发票,按加权平均价计算。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核人员要 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及其变动趋向,做到心中有数,审核时才能对各种价格的 合理性做出初步判断,有怀疑时再作进一步调查。

审核材料的预算价格应注意, 目前大部分材料是由供应商直接送达工地 的,其价格己包括到达工地的所有费用,只需加采购保管费就组成材料预算 价格了。

5.3依据标准审核各项费用的取费情况

审核时,应当注意按照不同类别套用相应的费率,以及其基数是否符合 规定。对面议单价、市场单价等要注意,这些费用一般不能取费,容易混淆 错算。税金按国家、省税务部门有关规定及施工地点不同而取定税率。 5.4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进行审核工程结算,经过审核后,发现有 多估、高套定额时,应根据审核结果予以核减;对于低估、漏列的部份,也 应当实事求是地予以增加。

招投标工程应以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以及中标价的预算书作为结算审核 的依据。凡以招投标形式包干造价的工程,工程量应按核对过的工程量清单 为准,当有设计变更或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过甲方签证认可才能增减 工程量。其单价必须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规定执行。

四、审计组织与分工

1、全 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部组织结构图及人员职责 1.1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确定造价管理咨询项目部人员的人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负责造价管理咨询 项目部的内部管理和外部协调工作。

(3)审阅重要的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技术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 技术问题。

(4)负责造价管理咨询项目部内各层次、各专业人员之间的技术协调、 组织管理、质量管理等工作,研究解决各种存在的问题。

(5)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人员之间的技术分歧意见,对形 成的咨询成果质量负责。 (6)根据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方案,动态掌握项目造价变化 情况,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工作原则,确定阶段控制目标、风险 预测办法、偏差分析和纠偏措施。

(7)组织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成果文件。 1.2专业造价工程师的职责 (1)负责本专业项目的造价管理咨询业务,指导和协调造价员的工作。 (2)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造价人员拟定项目全过程造 价管理咨询定务实施细则, 核查资料使用、 咨询原则、 计价依据、 计算公式、 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3)掌握本专业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 存在的问题。 (4)组织编制本专业的初步成果文件及其说明和目录。 1.3造价员职责

(1)依据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行业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 的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2)根据专业造价工程师的分工要求,履行本职工作,选用正确的业 务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 真实可靠。

全过程跟踪审计流程

五、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一、施工阶段跟踪审计进度安排

1、如我公司有幸中标,将于收到中标通知收后立即提供项目组人员安 排、工作计划,并于合同生效后 7日内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 施方案》 。

2、在施工阶段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方式。安排 1-2名审计人员常驻 施工现场,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和工程例会,参与项目管理,掌握 工程的进展情况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日志,收集整理工程相关资料 , 及时处理 工程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

3、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时限承诺如下: (1)审核招标文件,计算并核对图纸工程量,对招标清单工程量与初 步核对工程量有较大差距的部分做重点分析;审核投标文件,对施工单位投 标报价中的问题或策略做重点分析,出具造价控制书面建议文件; (约定时 间) (2)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隐蔽工程抽查,在隐蔽工程完工封闭前参加 隐蔽工程验收; (及时进行) (3)参加工程例会和图纸会审; (及时进行) (4)对需要核价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文件 的有关条款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 (2个工作日内) (5)审核合同条款,对“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的严谨性、对合同条 款与招、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做重点分析,出具初审意见; (2个工作日内) (6)跟踪设计修改和现场签证,掌握施工图纸变更情况,涉及隐蔽工 程的变更和签证及时进行现场计量,并对其费用进行核定; (2个工作日内) (7)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报告; (2个工作日内) (8)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委托人若需要,我公司相关人员于 2小时内 赶到现场,以满足咨询服务工作的需要。

(9)整理工程审计档案,交付甲方。 (审计结束后一周之内)

4、针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我公司承诺做到一单一审,根据托人要 求及时提交审核意见(视工作量而定) ,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公司将每周出具跟踪审计工作简报,每月份 出具跟踪审计工作月报,及时汇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推进工程进展。 二.竣工结算的审核期限:

1、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 500万元以下,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 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 20天。

六、审计工作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根据招标文件,我公司对泰州市边防检查站 2017跟踪审计服务项 目招标活动进行投标,为了在中标后认真做好项目审计工作,确保按时、按 质完成审计任务,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并结合我所进度及质量控制制度,我 公司就审计服务进度及质量保证措施作以下承诺: (一)审计进度保证措施

1、审计工作前期与招标方进行充分的沟通、讨论,了解时审计项目的 工作量大小,时间要求,质量要求及其他特殊性要求。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 行人员配臵,配备充足的资深注册造价师及熟练的专业人员,并取得招标方 的认可,从人员上保证审计工作的按时完成。

2、针对性的编制审计项目工作时间计划,并取得招标方的认可。落实 审计前期,审计实施阶段的时间安排,各级复核人员要督促工作人员遵守时 间安排,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要保证与招标方的时时 联系,随时接受有关通知和变更要求,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听取解决方案; 工作进展过程中, 每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向招标方汇报, 听取指导意见。

3、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后期沟通。由于工程造价金额巨大,牵涉施工 方、建设方、投资方等多方利益,各方对工程量的认定,定额子目的选取, 取费标准的确定等等难免存在分歧, 审计工作要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后期沟 通,取得各方一致意见,保证审计工作安时完成。

4、保证留有一定的时间用于结论审查。结论审查是中介机构进行质量 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口, 审计结论的正确性牵涉到各方经济利益及中介机构的 声誉,要对造价指标等进行仔细比对,保证审计工作的最终顺利完成。 (二) 、审计质量的保证措施

1、对所有参加工程造价咨询的人员进行思想素质教育和执业首先准则 的教育,自觉遵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 道德行为准则》 ;

2、明确咨询业务操作人员的职责。严格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 指导规程》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价协(2002)第 016号)进行执 业;

3、对所有的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有校核的咨询内容需符合规 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且要有一定的深度,校核人员在校核记录单上列 出需调整的问题,交咨询成果编审人员修改;

4、对所有的咨询成果必须与工程实际情况核对(即现场勘察) ,确保审 核的内容符合实际;

5、及时地了解材料的变更和使用情况,确保工程造价准确性;

6、仔细分析和辨析设计变更、工程技术签证单,分析其重复性和合同 内容是否包含;

7、对一些措施费用,需仔细分析其经济性是否和工程实际相符合,单 价是否确当;

8、对照供货清册,是否存在设备配套供应的材料。材料的规格、品种 是否与图纸相符合;

9、将根据业主委托审核项目的特点,采用全面审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的方法。全面审核,即对每份结算按其所列子目都必须认真核实,准确核定 工程量。突出重点,即对所占工程造价权重比较大的项目以及容易出现差错 的项目进行重点计算, 同时在审核人员之间相互复核和在专业及项目负责人 审核后方可确定其工程量。在确定工程量的基础上再选择其合适的定额子 目,从而确定其相应的价格;

10、在竣工结算审核中,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审核人员和专业造价 工程师认真分析其特点,合理地套用相应定额子目,如无定额子目套用应通 过测算合议,合理确定其定额水平;

11、在工程竣工结算价确定后,甲供设备、材料数量和价格的核对也应 高度重视,一是供应量,即标书及变更签证累计的设备、主材数量和价格, 另一是实供量, 即由材料部门所反映的施工单位实际所领用的设备及主材数 量和价格,二者相抵,多退少补。

12、为了考核审核人员对项目审核情况,充分听取委托人的意见,来改 善审核工作,请委托人填写造价咨询项目征询意见回访记录表。

13、审计日记

审计日记是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 , 它能有助于降低审计风 险 , 分清审计责任及控制审计项目进度 , 因此 , 我公司要求本公司的所有审计 人员能按项目规范认真、负责、真实、完整地记载审计日记。

日记记录内容包括:工程审计进点、现场勘探、决算核对的内容及审计 定案等事项。 对审计日记的承诺我公司有几下几点: “一简”就是语言要简单明了,把握住重点。 “二细”就是内容要细,思考过程要详细。

“三规范”就是审计日记的格式要规范、内容的撰写要规范,收集的信 息要规范 近年来,我公司积极宣传审计日记的重要性,不断强化我们审计 人员编写审计日记意识,明确审计职责,提高编写审计日记自觉性,并不定 期的开展审计日记质量评比活动来对我公司工作人员的审计日记进行不定 期检查,确保审计人员编写日记的真实性。

14、审计档案

我公司承诺我们的档案管理按照业主的相关规定, 凡有我公司制作的审 计档案一般具备以下三个特征:及时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七、服务承诺、廉政制度

一、服务承诺 为满足本项目建设要求,圆满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遵纪守法、热情服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性文件精神,遵守项目建设方的管理 规定, 接受项目建设方的监督, 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该项目由总工亲自挂帅, 并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组建项目小组,确保该项目能按时优质的开工建 设,并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意愿。 严格遵循“依法审核、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纪守法、严 把质量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一切吃请和收受财物的行为,将服务全 过程每个环节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审计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2、重视业主、诚信服务

把业主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在法律、法规容许的前提下,全力满足业 主的要求,坚持诚信、诚实、诚心、诚恳地为业主做好全方位地服务。 在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将建立与业主的联系机制,确保做到审 计资料经业主审核后签发。 我司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对我们日常 工作的监督、检查。

3、及时响应、高效服务

如果我公司有幸中标,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与业主沟通, 3日内向委 托人提交详细《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把委托人的合法需求作为本公司 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情况下克服困难,做到即时服务,随叫随到。在跟踪审 计过程中,接委托人指令后 2小时内赶到现场,完全响应业主提出的各项合 理要求。

4.竭尽全力、优质服务

竭公司全力,调动项目组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消化理解业

主对本重点工程的各项需求,业主想到的,坚决实施业主要求,全面实现。 业主没有考虑到的,我们及时完善并提供合理的建议。

利用我公司现有的信息库、资料库和社会资源,为业主提供各项优质服 务,保质,保量,按时、圆满的完成咨询服务工作。

5、技术支持、专业服务

充分发挥本公司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的优势,在价格信息。质量标准、 技术规范等方面提供有效地信息和数据供业主择优, 突出专业咨询公司的特 长,展现本公司的服务特点,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精,使本公 司的服务在委托人的指导下得到进一步地提升和优化。

二、廉政制度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咨询服务工作优质、 高效、健康、有序地进行,特订立廉政工作制度。

1、廉政制度

⑴、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委托人的监督管理。

⑵、不得接受施工方或相关方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得在投标 人或相关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方或相关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类似好处费。 ⑷、不得要求施工方或相关方为己谋取私利。

⑸、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施工方或相关方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 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等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⑹、不得以洽谈工作、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要求施工方或相关方邀请外 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⑺、不做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事宜。

2、具体措施: ⑴、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理以及 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⑵、加强教育防范,有针对性地选择正、反面学习题材、开设党课、组织 专题报告会、影视、网络教育等,开展教育活动,要求大家引以为戒,洁身 自好,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⑶、对项目组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实行廉政监 督,建立和健全廉政制度,认真查处本方的违法违纪行为。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4篇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跟踪服务方案

X X X X

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办法》规定及委托方要求,并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二、跟踪控制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中国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

6、财政部(1999)103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基本建设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暂行办法》、财政部与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7、中价协(2002)第015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 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8、国家及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审计范围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咨询依据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可划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交易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我所本次任务是对XXXXXX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调整。

四、人员配置

本工程设置项目总负责一名,土建工程师2名,安装工程师2名。

五、跟踪审计具体工作内容

1、工程计量支付

1.1 按委托方的要求,按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及方法参与工程计量,负责按时审查并确认进度款的支付额度,向建设单位提交进度款支付建议,并建立相应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台帐。

1.2 按《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的有关规定和表式审核的工程计量支付的全部内容,审核内容包括:

1.本周期已完成工程的价款; 2.累积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3.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4.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5.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6.本付款周期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1.3 在审核与确定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应注意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做好工程款、计日工、变更和索赔款项的同期支付。

1.4 在审核与确定本期应支付的进度款金额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计算和确定应支付金额。

2、 工程变更

2.1 根据承发包合同条款的约定,及时完成对工程变更费用的审查及处理。 2.2 审查工程变更费用的有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2.3 对工程变更的估价的处理遵循以下为原则: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工程索赔

3.1 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处理工程索赔,注意索赔理由的正当性、证据的有效性及时效性。

3.2 在收到索赔申请报告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承发包合同约定予以审核,或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3 与各方积极配合,采用合理的索赔计算方法,对于工程索赔加强主动控制,避免索赔费用的扩大。

3.4 工程索赔的程序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中2.5.3的条文规定执行。

3.5 工程索赔价款的计算应按遵循下列方法处理: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价格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价格,参照类似的价格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六、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1、合同条款的审查

1.1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该合同的法定权力和行为能力,是否接受委托以及委托代理的事项、权限等。

1.2合同的内容及所确定的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无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1.3审查合同价款与招投标确定的工作内容和价款是否一致,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和程序是否完整,工程变更条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程序是否合理,确定材料价格的条款内容是否表述清楚,定价原则是否合理。

1.4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条款是否完整,付款办法及支付时间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的付款提出改进意见。

1.5审查索赔条款内容是否完整,索赔时间及程序是否与有关规定相符。 1.6工程结算方式是否与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方式是否一致。

1.7审查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一致,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合同管理

2.1合同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合同价款变更,由施工单位报审,经监理单位及甲方现场代表初审、审计项目组审核、工程管理部门召集会议协商后确认。

3、隐蔽工程的跟踪与验收 3.1主要隐蔽工程跟踪

主要跟踪看施工现场设施的项目工作内容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要求一致。 3.2主要隐蔽工程验收

土方工程验收,主要核查土方量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要求一致,发现文物、古墓和各种引起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

路基验收,主要核查路基成形后的几何尺寸、土质类别是否与施工图纸、规范要求一致,以及排水类型(结构排水、地表排水、雨季排水)。

基础结构验收,主要核查路基处理、道路结构、回填土的实际尺寸运距。

路面验收,主要核查路面材料的厚度以及附属物使用材料,依据设计图、变更图及变更洽商进行逐项逐层核对。

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核查设计变更、实际工期、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资料。隐蔽工程跟踪审核要做好记录。

3.3审计工程师采用多种手段对隐蔽工程及其他工程实际施工进行跟踪,包括使用卷尺进行测量,使用数码相机对现场情况直观记录,对有关土石及材料取样,必要时使用仪器对相关部位进行复核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部位由审计部门陪同共同做好隐蔽情况记录。

3.4审计项目组工程师必须建立项目跟踪审计日志,对施工中的实际情况如实记录,由学校审计室定期检查项目组工程师的跟踪日记,并对审计项目组工程师的工作进行评议。

4、材料与设备的选购与定价

材料价款一般占到工程造价的70%左右,材料价格的控制是工程造价控制的重点,其控制的内容和重点如下:

4.1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考品牌的材料,根据到场材料情况及时作好记录,对与招标文件中参考品牌档次相符的材料予以确定,对档次不符的材料,按合同有关条款调整。

4.2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估材料、设备,将按招标的方式确定,在甲方的监督下,由材料供应商与乙方签订材料、设备供销合同(乙方必须迅速与供应商签订供销合同,并迅速组织材料进场。乙方未签合同所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3业主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对乙供的材料作出市场调查,了解市场上同厂家、同品质的材料价格,并认真去作好询价及报价记录,留下相关厂家的联系方式。

5、工程变更的审核

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一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变更都要认真审查变更原因,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及重点如下:

在施工过程中,对出现的工程变更,及时做好文字记录,收集相关变更资料,作为造价控制的依据。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严格审查,防止施工单位利用变更增加工程造价,减少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区分施工方提出的变更是技术变更,还是经济变更,对其提出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变更予以确认。

对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进行调查、分析,如果属于设计粗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建议向设计单位提出索赔。

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并对不同变更方案进行测算、比选,将比选结果提供给业主作决策参考。

对已确认的工程变更,凡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则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可根据所掌握的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和调整的具体金额。重大工程变更涉及工程价款变更报告和确认的时限由发包人(含审计项目组)与承包人双方协商确定。

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一方,应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协商意见,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后,对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也未提出协商意见时,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暂定金额的审核

暂定金额为完成该项工程的全部分包价款(含分包取费)。投标人为配合分包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含税金),在投标报价的总包服务费中予以计取并一次包死。施工中在进行暂定金额项目分包招标时,总承包方除了收取为分包方代扣代缴税金外,不得再计取任何费用。

暂定金额部分为据实结算应与原报价原则一致,避免同一工程出现两种不同原则或计价方式。

暂定金额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且应落实招标的组织工作。

7、索赔费用的审核与控制

对地质条件的变化,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设单位未按合同履行等都是引发索赔事件的原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基建部门提醒预防可能发生的索赔事件。

根据索赔的情况,查阅跟踪日记,施工记录,往来文件,会议记录,现场照片等索赔证据。按委托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处理索赔事件。

七、工程资料管理

1、审计证据收集

2、审计证据监定

3、审计证据分析

4、审计证据分析、综合

5、编制工作底稿

八、跟踪审计要求

1、遵循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客观公正、职业谨慎和廉洁奉公的原则

2、审计人员要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并与各参见单位衔接到位,保持沟通和联系

3、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制度,如:例会制、工作汇报制

4、出具审计成果:审计工程进度款的,出具进度款确认书;办理变更签证的,出具变更签证确认单。

九、跟踪审计质量

1、对委托者提供的书面资料(委托者提供的书面资料应加盖公章或有效合法的签名)进行有效性和合理性核对。应保证自身收集的或已有的造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全面、现行、有效。

2、编制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经相关责任人的进行审核、审定二级审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审核、审定人员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章或造价员从业资格章。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5篇

1、项目负责人须严格执行现场作息要求,工作日须驻现场办公。遇特殊情况(工地现场需求、项目进度要求、个人原因等)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请假。周末如有需求需到现场见证、测量等,不得影响施工进度。项目负责人不得委派无签字权的专业审计人员代替自己驻现场。

2、合同内进度款无需跟踪审计人员签字,变更备案部分的进度款,项目负责人需审核材料价格部分,原则上所有材料审核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3、项目负责人或专业组组长必须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含变更图纸)、工程例会、交竣工验收等。

4、项目负责人需配合建设单位对新增材料(设备)进行询价。

5、项目负责人需全面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对所有隐蔽工程记录进行复核、工程量的计量进行复核。

6、项目负责人应对所负责项目的隐蔽工程(主要指图纸之外,结算审计时通过竣工图纸难以计算的部分)进行复测计量,计量工作应与监理单位同时段进行,但应独立完成,计量结果直接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7、负责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审查经监理确认后的竣工图是否准确)。

8、所有工作成果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章。

9、项目现场严格执行日报、周报、月报制度,要求图文并茂。

10、若发现跟踪审计人员违反考勤、廉政、进度、成果深度等要求达三次以上,建设单位有权要求跟踪审计单位更换审计人员。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跟踪审计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审计、秉公办事,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2、对建设项目中各部门报送的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资料的真实、合规、完备进行审计。

3、工程审计人员在进行项目审核时,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及政策,认真审阅资料,实地察看施工现场,做好有关记录,并留存相应的影像资料。

4、在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及审计质量经处领导进行复核后,出具工程项目审计报告。

5、参与大型基建、改扩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审计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内或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审计。

6、按照建设单位决定参与有关新开工的基建项目的跟踪审计。

7、负责及时了解、收集有关工程定额、各种费率的动态及信息,正确理解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8、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掌握和积累第一手资料,为工程预、结算提供技术支持;

9、负责对各项建设工程项目结算进行审计;

10、加强建设项目有关设计、施工等专业规范的学习,熟悉各种施工工艺、施工流程,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11、及时收集基建市场工程造价情况,提供给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为最终结算提供依据;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各阶段需知

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3、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

4、检查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

5、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6、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7、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8、检查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9、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10、检查国家、省、市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各级政府给予该项目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是否贯彻执行;建设单位是否将优惠政策全部用于建设项目上,有无以各种形式转移优惠政策从而加大建设项目成本的情况;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方案范文第6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运行条件

实施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是建设项目审计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建设项目审计的风险从可行性研究一直到竣工结算都可能发生,贯穿于整个周期。因此,要控制审计风险,就应从决策阶段开始,对可行性研究、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等全过程实施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就是指对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竣工决算为止的投资管理活动全过程进行连续、全面、系统地审计。它要求审计人员从一开始就介入建设工作,参与建设管理,发挥监督和评价职能,确保建设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审计工作的延伸和拓展,是现代审计制度的创新,是解决当前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方法。

一、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投资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支。而在投资中,建设项目投资则更是重中之重,建设项目投资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如今我国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多属于传统事后审计,传统事后审计模式的审计重点放在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结算审计,是一种事后的静态审计监督,事前和事中基本没有审计部门介入。从中可以看出,传统审计模式存在着不少缺陷:

(一)审计介入时段滞后

当审计开始时工程已竣工验收,施工过程的许多隐蔽工程更难再现,如钢筋绑扎、暗埋预留、垫层浇捣、结构焊接、和基层装修等。如果后期结算中有争议时,很难在现场观察取证。

(二)审计介入形式被动

审计前,审计人员基本上是局外人,对设计、施工、验收和结算等过程基本不闻不问,不能主动深入到现场,仅仅是在竣工后,接受建设方的委托,才根据合同或协议要求,被动地开始审计工作。

(三)静态审计存在局限

建设工程全寿命过程包含了决策、设计、招投标、施工、工程竣工结算及后评估等阶段。显然,传统审计范围只涵盖了施工和竣工结算两个阶段,若着眼于工程的整个周期,这种审计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全面反映出对其它阶段经济活动的审核监督。即使是在施工、竣工结算这两阶段内,往往只是在事后环节介入,而事前事中工作量基本为零。因此,这种只注意到单一环节和单一阶段,不考虑相关相邻影响因素的传统审计就只是静态的工作方法而不是动态的,这就使整个工程实施过程出现了监督视野的“盲区”。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理论界参考西方国家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提出跟踪审计的概念,并且在实践中逐步得到应用。如以江苏省审计机关为代表的地方审计机关不仅广泛开展跟踪审计,并且制订了一系列的《跟踪审计操作方法》以及操作细则,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一种动态的、主动的、全过程的审计,有效解决了传统事后审计存在的诸多弊端,如审计风险大、审计效用低等问题,它在优化投资决策,提高投资效益,加强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现代审计制度的创新,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是遇到了不少问题,例如有些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有差距;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导致与审计目标相差甚远;在建安工程的发包施工中,还存在着“父子承包”、“同体监理”等不正常现象;有的还通过贿赂拉拢,串标造假,侵吞建设资金,严重地损害国家利益与败坏社会风气。所有这些问题都严重阻碍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健康发展。

为什么会产生这些现象呢,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上面现象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在经济学中有关于“经济理性”和“经济人”的基本假说。该假说认为,经济人是自利的,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经济人是理性的,能根据市场情况、自身处境和自身利益之所在作出判断,从而使追求的利益尽可能最大化。同时在经济学中还有关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每个人掌握私人信息,这些信息不为他人所知,从而占有某方面的信息优势地位。通俗的说,就是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掩盖事实的真相,以致他人作出错误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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