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

2023-09-17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1篇

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

二、 价格

清包工费: ¥ 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

1、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工程竣工,付________ 元

4、保修金 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甲方若无图纸的部分,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应陪同甲方到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帮助甲方核查材料质量,辨别品牌真伪。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4、 如有部分材料甲方委托乙方代买,材料的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须征得甲方认可后购买;乙方应到甲方指定的建材城购买并开正式发票和品质保证书,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检查来货质量,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后及时告知甲方。收货后甲乙双方签字交接。

6、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如有损坏、缺失,乙方按同品牌同质量赔偿。

六、 工期从 XX年___月____ 日起至 XX年___月____ 日止,工期为___ 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协调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50元/天

七、 材料搬运

1、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时,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2、甲方购买的由生产商、供应商、销售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橱柜、空调、热水器等),在需要时乙方应协助搬运至现场。

八、 垃圾清运:乙方应做到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日日清

3、 垃圾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施工人员管理及要求

1、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技术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2、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

3、乙方施工人员应具备在北京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甲方对表现不好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调换,乙方不得拖延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6、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所请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例如空调,热水器,橱柜安装等)做好配套的施工。

7、乙方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如在施工中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受伤或伤及其他人员,医药等费用乙方承担;杜绝火灾,否则乙方负完全责任。

8、乙方施工人员要进行成品保护:所有安装好的成品都要加以保护,如已铺贴好的瓷砖、地砖不得磕碰,地砖要铺保护塑料膜;油漆好的墙面不得靠放物品、避免划碰污染等。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按同品牌同质量赔偿并重新安装。

9、乙方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爱护室内及公共部位原有设施,不得损坏采暖管道,门窗,玻璃纱窗等;不准踏在家具面、门、抽屉和面盆上工作;不要让水泥、沙石、硬纸等建筑材料或垃圾充塞厕口或下水道;施工期间上厕所要到楼下的移动厕所;业主所有的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不在公共部位乱写乱画。如造成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0、如乙方因施工不当造成对甲方或邻居居室结构或设备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12、如乙方违反了小区物业施工管理要求,物业所扣甲方的装修押金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费中扣除。

十、 施工机具

1、 乙方自带所有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其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费及其维修费。

2. 所有易损件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一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

十三、合同附件

1、 施工项目工艺做法及报价。

2、 乙方开出的材料采购清单。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装修要求

a.装修工艺电路安装工艺要求:

1、 电路安装时,必须用有合格证书的产品材料。

2、 三线制安装必须用三种不同色标。原则上,红色、黄色、兰色、为火线色标。兰色、

绿色、白色为零线色标,黑色,黄绿彩线为接地色标。

3、 所有导线安装时,必须用相应的pvc管子穿起来,埋在事先凿好的深宽为4×3cm的槽子里,如遇并排线路槽子凿宽时,不能影响其他工种施工,必要时可和木、瓦工协商解决施工中的难题

4、 所有线路必须按横平竖直的方向分布,严禁蛛网式分布。pvc管一头要穿进总开关箱约3cm左右,然后沿墙壁,顺地面 垂直分布,转弯处用90度弯头或软管联接好,并用管卡固定好。所有导线在pvc管子里不能有接头。

5、 预埋导线的线径大小是按电器的功率来测算的。

6、 所有预埋导线留在接线盒处的长度为20cm,接线盒必须用水泥砂浆封装牢固,并使其保持端正,不得歪斜,其盒口要略低于墙面0.5cm左右。

7、电话线和有线电视线不得和电线同穿在一根pvc管内必须各行其道。

8、防止破坏原有需保留的管线

9、火线进开关,零线进灯头,插座接线应符合"左零右火接地在上"的规定

10、所有墙上废掉的线头等均打好结,用黑胶布包好头,安上螺帽,埋在暗盒里,而不是直接拿水泥敷上

11、 所有导线分布到位确认无误后,可通电试验,方法为:将所有用电接头接上灯头套上15w灯泡,接通电源如全亮说明该户电路安装基本合格,这时可填写工程交接单。请甲方和其它工种负责人签字验收,电气隐蔽工程初步结束。

12、 安装各种灯具和开关面板,需在油漆快要撤场前三天或漆最后一遍油时进场,大型吊灯顶部必须事先用膨胀螺丝固定4×3cm木方,然后将吊灯固定螺丝切在木方上。所有开关的面板安装必须平整端正,不得歪斜。扣板吸顶灯安装时,必须将固定罗丝切在木楞子上,严禁切在扣板上(此木楞可事先请木工安装好)。

水路工艺安装要求:

1、 使用pp-r管,pp-r管的管子联接时必须采用热融法。

2、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将所有的管路连接接头上紧,按照横平竖直分布到位,如遇有地面管路发生交叉时,次路管必须安装过桥在主管道下面,使整体水管分布保持在一个水平线上。

3、 管道分布到位后,必须用管卡在转弯处或有站椿龙头的地方卡紧管子,不使松动。

4、 所有通水的地方必须安装下水管和地漏,并注意水平落差连接到原毛坯房预埋的主下水管时,应保持6小时静止凝固。

5、 水路安装完毕要做灌水打压实验,7-8公斤压力半小时无滴漏。

刷墙工艺要求:

1刷墙以前要做基层处理:刷界面剂封底一遍,披刮腻子4遍并打磨,遇砂灰墙、保温墙及非承重墙须满贴玻璃纤维布,对外墙及内墙保温及质量差的隔墙须满帖石膏板,原墙空鼓须铲除后水泥砂浆找平。

2所有墙面及天花板须刷一遍抗碱底漆,两遍面漆

3注意乳胶漆要求的对水量

4墙面每刷遍漆都需要户主验收一下。要求漆膜均匀无泪痕。

包门套垭口工艺:

1大芯板衬底,木实木门套线。门套线宽不大于55mm,厚不大于10mm。

2. 油漆:聚酯/硝基漆3遍;

3、墙体和门套之间要用绷带或牛皮纸包

4、验收标准

要求横平竖直,2米内±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角1×4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铅

垂贴在门套上检查垂直度门验收标准:

1. 门锁挖孔应用专业工具,上合叶应注意正反,开关自如

2. 注意所有的门要等高等宽。要保证让门扇开启的90度范围内任一位置能停住,不能有自开自关现象。

储物柜工艺要求:

1、 大芯板底架,实木线收口,外部聚酯/硝基漆3遍(含面漆2遍);内部清漆2遍。

2、 验收要求:要求横平竖直,连接可靠,支撑有力,2米内±1mm,每工件外露部分倒角1×4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铺墙砖、地砖工艺要求:

1.对原基层进行处理。

2.水泥+沙子+界面剂粘贴。瓷砖磨边碰角。

3、 铺瓷砖前瓦工应用水平尺拉线,瓷砖要用水适当浸泡。

4、 贴墙砖验收标准:贴装石材及磁砖不平整度要求为±1mm、空鼓率为百分之0.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

5、淋浴屏地台施工时一定要用水平尺找平。

验收标准:

贴装石材及瓷砖不平整度要求为线条平整、划一,空鼓率为百分之0.5,所有阴阳角都要靠角尺,砖缝细小,地砖铺后12小时应逐块敲,如有空鼓处必须返工。

检查各地漏,放水时水是否流向地漏。

做防水工艺要求:

1. 要求对厨房及两个卫生间开槽过的墙面和地面重,沐浴墙做到1.8m

2. 防水验收标准 一定要把准备做防水的基层打扫干净,尽量保持表面的干燥。卫生间的漏水部位主要在上下水管的根部和墙脚,所以这些地方做防水时一定要让它"吃饱"。还要注意,防水需要从墙脚向上做不少于25厘米为好。防水材料干透以后,需要进行24小时的闭水试验。到楼下观察是否还存在漏水现象。

b.装修内容

10、其它说明和要求:

1)、乙方应按北京市地方dbj/t01-27-XX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2)、须隐蔽的管线应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竣工交验前应向甲方提供室内管线的竣工图。

3)、保证体现原先商定好的装潢设计思想,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除上述装潢要求外,如有局部小增加工作,不超过工程的20%,不增加工费。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予以改正。当竣工验收时如发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予以改正,在未达到业主的整改要求前业主有权拒付人工费。

甲 方:乙 方:

签 章:签 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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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2篇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 。

五、工程造价: 万元,其中土建: 万元,安装: 万元。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 月 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 月 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 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 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份。

二、承包方:

l.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及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 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及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

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 %备料款,计人民币 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 %,计人民币 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 %,计人民币 万元;材料设备差价 万元,分 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 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 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用实施,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 日后不进行验收时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附件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 建筑管理部门: 鉴(公)证机关:(盖章) (盖章) (盖章)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建设单位: 工程项目一览表

注:维修和屋外管道、给排水等项目也应按此表逐项填写。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3篇

承包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他。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商定按附件第__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机电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__;(2)________;(3)________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额的)

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表一:

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项目结构层次面积(平方米)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造价其中土建暖卫电气通风

附表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4篇

合同编号:

总承包方: 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位于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西二号路东侧的安顺市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之水电安装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并全权委托乙方对该工程进行专业施工和管理,乙方接受委托。为了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条款,便于现场施工管理,双方在确保本合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要求顺利完成工程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顺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之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安顺市西秀区工业园区西二号路东侧

3、结构:框架、砖混

4、建筑面积:约16557 平方米。

二、工程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机械设备操作用工(持证)、包现场电工(持证)、包治安、包管理、包风险、包验收、包缺陷修复、包设计变更施工、包与其他承包单位的配合、包现场形象、包经营行为、包综合治理并实行独立核算,在上交管理费和代扣税费后,节约自留、超支不补的方式将该工程全过程承包给乙方。

2、乙方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管理和预结算中,代表甲方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约定内容,负责全过程履约,承担各项义务和责任,并承担履约过程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安顺第二看守所施工总承包工程中的室内外给排水强电安装工程及临时用水用电全部工作内容。(注:临时水电工程量以双方现场签证为准)

2、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内图纸所示的所有安装工程和施工现场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采取的准备工作、措施项目及所有有关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四、工程费支付

1、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20 %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管理费不包含税金),乙方提供50%材料发票,50%的劳务发票。

2、工程费支付:整个工程款的支付按业主拨付甲方的进度款扣除管理费后比例拨付给乙方,直至工程验收合格后,余下尾款在一个月内全部拨付给乙方。(详见主合同约定)

五、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按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2、为提高企业信誉,共铸形像品牌,确保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的顺利实施,双方再行确定本工程质量的创建目标为达到现行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确保一次交验合格。若达不到此目标,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按甲方对发包人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甲方发现有质量问题时,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

改,若在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到合格为止;若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使甲方被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警告、扣证等处罚时,乙方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甲方将每次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此《承包合同》。

4、发包人对甲方的施工质量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的约束,乙方须承担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而被甲方及发包人给予的任何处罚。

5、在保修期范围内乙方要随叫随到,认真负责完成保修任务,否则甲方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其发生的费用按两倍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工期要求

1、本工程合同工期按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履行。

2、根据甲方现场整体进度安排,按甲方及发包人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工期进度计划安排,根据甲方的安排,采取24小时作业,随施工需要增加劳动力,确保甲方总工期计划及分段工期计划。

3、乙方应编制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并报送有关单位。为保证计划的实施,乙方应采取必要的保证措施,避免工期延误。

4、乙方按甲方分段的工期计划进行施工,如乙方连续两次没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期进度计划,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5、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好已完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顺延工期,但工期顺延期内不计任何停、窝工的工期索赔(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长。

6、发包人对甲方的施工工期要求和奖罚,同样适用于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工期的约束,乙方须承担由于工期拖延而被甲方及发包人给予的任何处罚。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要求

1、在本工程进行期间,乙方对发生与本工程有关的或本工程引致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损坏负责,必须承担其费用、责任、损失、索赔或诉讼等经济、法律责任,并须确保甲方免负该等责任。

2、本工程禁止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负伤频率≤1.5‰。

3、本工程必须确保安保体系通过外部认证。

4、本工程必须确保CI达标。

5、本工程乙方所负责范围内的全部不记名保险费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负责购买,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由保险公司先按保险条例进行赔偿,不足缺口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负责50%,乙方负责50%;(注: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所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

7、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甲方的大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若在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罚款金额在支付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合格为止。

8、乙方应确保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如乙方过多的考虑费用支出,双方意见不统一时,甲方可以强制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在当月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

9、若因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使甲方被上级部门或当地政府予以警告、扣证等处罚时,乙方须对此负完全责任,并极力予以消除,同时甲方将给予每次10 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此《承包合同》。

10、乙方应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抓好劳务队的管理,确保企业及社会稳定。

八、工程资金管理

1、乙方协助甲方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款项打入甲方帐户,甲方扣除应收的管理费和应缴纳的税金和费用后,其余款项支付给乙方。为了维护甲方的整体利益,确保乙方切实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为了规避风险,乙方当月未完成工程形象进度,或质量不尽人意,甲方有权在工程施工期间增加扣款比例,增加部分作为乙方履行合同内容的履约保证金,其增加比例为 10 %,直至乙方全部达到发包人和甲方的工期、质量要求后返还。

2、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工程款后,乙方应提出资金需用计划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准需用计划逐步付款给乙方,甲方保证不挪用此项资金。

3、乙方向甲方收取工程款时,应同时提供相应金额和适应比例的有效票据。

4、乙方对本工程项目资金(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对乙方挪用本工程款,甲方有权加以制止,若制止无效,甲方对乙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将不受上述“八.1”条款限制。若由于乙方挪用本项目资金致使与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产生经济纠纷或法律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为保证资金的正确流向,甲方可以不定期地对乙方项目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乙方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提供虚假财务帐、表和原始凭证或拒绝接受审计;乙方须于每月1日向甲方提供上月底前本工程进度款帐号的资金流动证明文件,以供甲方作为对乙方在本工程款上的监控之用。该证明文件包括:进帐单影印件、资金流出证明影印件(包括转帐支票、信汇单、现金支票等)以及该类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甲方的监控目的仅只是为了防止乙方将本工程之款项移作他用(与本工程进行之无关用途),而影响工程的正常运作,并不能改变承包合同规定工程款的支付原则。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对本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法作出调整。

6、管理费的收取:按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按比例收取,在工程进度款收至合同额的 80 %时,甲方一次性收取剩余管理费。

7、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派 同志对本《承包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

2、甲方向发包人办理转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决算款、工程尾款,并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3、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有关的图纸 套(含竣工图)。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用电的主电源并根据施工需要在相应地点设置一个固定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固定配电箱以后的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缆电线、照明灯具(含点钨灯、楼梯通道灯)等均由乙方负责。施工用水根据施工需要由甲方在相应楼层固定设置一个水龙头,水龙头之后所用水管等材料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监督乙方地点的施工用水、用电管理。

5、提供工人住宿场所(因业主方不能提供场地,无民工住宿的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在场外解决) 和工人膳食条件(生活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6、全面贯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企业形象,安全帽、三级配电箱由乙方负责计划。

7、指导和监督乙方作好安全帽司标、胸卡、管理制度等CI形象布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为乙方提供技术及管理指导,参与对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定。

9、甲方不定期地对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0、由于经营需要,遇考查需甲方出面协调时,甲方全力配合负责接待等对接工作,若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实不能满足甲方对工期、质量、现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的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予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

12、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和质量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分交由其他承包人完成。对乙方已完工程,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可以按结算约定方法结算给乙方,但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甲方享有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合同约定而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十、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约定之工作,事由业主原因而造成工程款未按时发放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原因而堵工、断电。

2、乙方应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全面贯彻公司的CI战略要求,维护企业形象,若未按此要求进行实施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CI战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的布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直接在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工程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乙方委托 同志全面负责本《承包合同》的实施,如果项目班子成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能力不足或工作态度等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已造成明显的质量问题或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要求撤换,直至乙方重新组建合格的项目班子。

4、乙方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保证项目工程按期竣工。甲方若发现乙方人力不足或严重违反规定时,有权派人帮助抢工,发生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如再不能保证按时完成任务时,甲方有权终止其承包合同,对其影响工期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代表甲方直接对接发包人、监理等单位,但须将技术、验收、经济等资料报送甲方审核、备案、盖章后经甲方统一报送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等。乙方对自身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等负全责,虽经甲方审核,乙方并不能免除由于自身资料缺陷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乙方施工前应先将安装图纸与结构图、建筑图进行套图配合,若有不符或未能配合,应先向甲方反映经大样图送审确认后再施作。若依甲方所发之施工图未经套图即施工致使施工达不到业主之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止,所发生的返工费用及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此要求追加工程款及合同工期。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

8、乙方的施工要保证不影响其下道工序的完成,无论该下道工序是否为乙方之工作,如果发生此等事件,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施工前,提交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材料准用证,并通过甲方、业主、监理、防雷所等检验 合格。

10、接受发包人、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完全负责。

11、接受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管理,并协调和做好相关工作,需上缴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好现场文明施工,确保标准化工地,争创示范工地。教育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13、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每次必须向甲方报送民工工资发放表,杜绝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发生。按甲方的要求建立工人工资卡,按报甲方人员花名册一人一卡。若发生劳资纠纷时,乙方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当接到劳务工反映拖欠工资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如果发生由于乙方原因不支付或少支付工人工资而导致乙方工人投诉到甲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身尽快解决或采取有效措施协助其解决,并且每发生一次投诉,甲方有权给予乙方2000-5000元/人每次的罚款处罚。

14、乙方的劳务发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等合同签订,须以自身公司名义签订,不得以“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遵守建筑管理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若因本工程而被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时,乙方应极力消除此影响,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同时,甲方将视情节轻重予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有权解除本《承包合同》。

16、乙方必须对一线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培训。 十

一、工程交验与保修

1、本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经检查验收工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发包人的要求和甲方对发包人的承诺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罚款、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2、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与争议

1、若乙方在全面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时,所构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①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 ②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 ③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房再仲裁;

④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第十三条第2款第②、③之规定的,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在履行该合同过程中以及甲方代表乙方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时,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皆由乙方承担。

十三、解除、终止合同

1、若由于乙方质量原因导致中途解除合同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款;若由于乙方质量以外的其他违约原因导致中途合同解除的,双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 90 %进行结算支付,另 10 %作为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的损失赔偿,乙方无权要求支付。

2、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对乙方已完工程根据合同决算方法(各项指标及罚款按合同约定执行)进行决算后按照其 90 %的工程款作为最终决算款,其余 10 %作为抵扣本条款的违约金,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2.1乙方将工程再次分包或转包的,甲方将给予总价 2 %的处罚。 2.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自行退场的。 2.3乙方发生民工就劳务报酬上访事件的。

2.4乙方未支付材料款项,供应商就款项问题反映到甲方时,甲方将对乙方处以所欠款项的罚款并要求乙方及时支付所欠款项。

2.5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管理好其各班组工人,若出现堵路、堵桥、上街游行等事件的,乙方承担违约金50万元每发生一次。

2.6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停工并与甲方发生争议的。

2.7工程施工期间如遇业主原因停工或暂缓施工,甲方终止合同或暂缓施工,乙方以此为由要求甲方补偿及与甲方发生法律纠纷的。

3、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并可以任何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工程改招他商承办,或由甲方自办,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赔偿之全责。

3.1乙方管理人员迟迟不能到位。

3.2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开工、复工,或开工、复工后进行迟缓,或工人不足,甲方认为不能按期完工的。

3.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或乙方违背合同,或有偷工减料事实,经甲方书面通知改善,仍然未改善的。

3.4乙方工人技能低劣,工作懈怠或工地负责人不听从甲方工程监理人员指挥的。

4、上述所发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付给乙方工程款时扣除。如乙方工程款不足时,向乙方追讨所差部分。

十四、档案资料管理

水电资质证书的资料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给甲方,以便甲方归档备查。 十

五、保证金

本工程实行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合同签订后的 3 天内,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劳务工资保证金人民币 20 万元,(贰拾万元),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对该笔款项进行支配。待工程完工并确保劳务工资已全部结清后,甲方一次性将余额返还乙方(不计利息)。

十六、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以先施工完成工程项目再协商解决为原则,合理安排生产,妥善处理矛盾。

3、乙方不能按照施工预定进度表进行,经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有必要夜间加班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因夜间加班所需一切设备及增加之开支等,概由乙方负担。甲方设备由甲方 负责协调。

4、乙方保证甲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乙方所属人员若有对甲方人员人身攻击,除应负责完全赔偿责任外,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1附件1:工程廉洁协议。 7.2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7.3附件3: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 7.4附件4:分包入场安全细则。 7.6附件6:消防责任书。 7.7附件7:综合治理责任书。 7.8附件8:不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

7.9甲方与发包人签定的总承包合同、施工图及施工期间的工程例会、甲方指令等另详。

甲 方:贵州天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顺第二看守所项目部 乙 方: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5篇

法定代表人: XXX, 系公司董事长。

承包方(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

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对外签订因工程业务所需的材料购销合同,但要报甲方备案.

第二条

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

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七条

三年的总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

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费于每年的

日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第九条

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每年根据乙方工程实际业务需求量来拨付工程周转资金,该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实际拨付工程周转资金之日起按月利率

%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税由乙方承担。该工程周转资金于承包期届满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还清。

第十一条

合同期内,公公司所在地区的招标投标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费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收取其在合同期间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工程的管理费。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该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内议标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事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三亿元人民币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乙方保证承接工程质量达市标化二个以上。创杯奖励按甲方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分公司的办公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财务规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财产折旧费。如果有损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标证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之日七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保函数额限于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七条 甲方派驻乙方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的培训费用及所有办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协助的,经甲方董事会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甲方予以提供贷款帐户,具体借贷事宜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借款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

万元整人民币,该款于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三日内偿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承包款或管理费和及时偿还工程周转金本息等,应当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来扣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经济指标和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或履约保证金来扣。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违约各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对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

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

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签订时间: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第6篇

法定代表人: XXX,系公司董事长。

承包方(称乙方):

为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扩大企业的工程招投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对分公司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承包经营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乙方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本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经营。甲方可以授权乙方对外签订因工程业务所需的材料购销合同,但要报甲方备案.

第二条乙方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如期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和其他约定的指标;并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按照甲方的经营理念,根据有关财务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按有利于经营的原则自行管理日常财务。对于工程款项一律汇入甲方公司指定帐户后,再由甲方转付给分公司的帐户。

第四条乙方应依据有关政策以及工商、税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和统筹资金。

第五条 乙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主招用、辞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人员或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并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指导,享受财务监督权、审核权、工程质量和安全检查权。乙方应当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尊重甲方派驻职工的权利,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承包基数

第七条三年的总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作为甲方公司的收益。第一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二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第三年的承包费为万元整人民币。承包费于每年的月日前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 三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费,可以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是否续签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每年根据乙方工程实际业务需求量来拨付工程周转资金,该款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自甲方实际拨付工程周转资金之日起按月利率%支付利息。利息按季支付,利息税由乙方承担。该工程周转资金于承包期届满之日前或合同前解除之日还清。

第十一条合同期内,公公司所在地区的招标投标工程由乙方承接,管理费归乙方所有。乙方自行负责所有的管理事务,并承担工程质量、安全等一切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负责收取其在合同期间承接分公司所在地区以外工程的管理费。甲、乙双方按四六分成该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甲方在分公司所在地区内议标工程项目的所有管理事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管理费,乙方应当及时款项支付给甲方,并承担办理外经证的有关税费。

第十四条 合同期间,乙方保证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三亿元人民币以上,即每年平均的承接工程的业务总额在一亿元人民币以上;乙方保证承接工程质量达市标化二个以上。创杯奖励按甲方公司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分公司的办公财产清点登记造册后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当按财务规定按月向甲方上交财产折旧费。如果有损坏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 乙方为了承接工程所需的所有工程招投标证件由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收到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之日七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银行保函。保函数额限于建设银行的授信额度,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

第十七条 甲方派驻乙方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等五大员的培训费用及所有办理工程承接所需要的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乙方为了扩大业务的需要借款,并要求甲方协助的,经甲方董事会同意和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甲方予以提供贷款帐户,具体借贷事宜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该借款仅限于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上,不能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承包经营期满后,甲方该配合乙方完成承包期间所承接的全部工程施工及决算完成,并收回全部工程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有权在合同期满30日前派员对乙方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核结算。合同期届满之日,双方就财务、财产等事项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章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第二十二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安全履约保证金万元整人民币,该款于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三日内偿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违约事由持续三个月的,双方都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交纳承包款或管理费和及时偿还工程周转金本息等,应当按欠交额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或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或履约保证金来扣减。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完成经济指标和各项工程质量指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人民币。甲方有权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额作或履约保证金来扣。

第二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按违约各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对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继续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

第六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对于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各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应向合同签订地所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补充。第三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

签订代表:签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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