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

2023-09-20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1篇

摘 要:对法律经济学的产生背景和发展历程分析后,进行了相对传统法律研究的优势分析。针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目前的应用情况,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投机行为以及博弈情况,基于此对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律经济;研究

一、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及发展

法律经济学的出现和发展是法学研究的一块新领域,它是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具备了两个学科的特质和特点,并进行了相互的融合,为法学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方法论工具。其具体内涵是利用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来分析评估法律内容,对其制定、发展、实施、完善、效用提供指导意见。

传统的法学主要聚焦在概念研究,往往过多地关注词义和概念的辨析,缺少量化和具体的案例分析,许多的研究只是处于理论层面,其合理性及对现实的指导作用相对有限,这样的研究方法与作为强调应用与实践的法律不太适宜。法律经济学开辟了法学分析的一条新路径,区别于其他法学方法论,法律经济学的独特之处在于所利用的经济学理论通常包含了机会成本、最大化原则、激励分析等原则,对个人的意志和行为的深层次原因进行了充分考虑。

(1)法律经济学应用非常经验化的经济学知识解释法律,让我们得感受到量化的、相对具体的正义和公正;

(2)与经济学结合后,其表述可以采用实用的、大多数行业人能够理解、世俗性的语言,相对生动易懂;

(3)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可以很方便地应用到具体法律实践中去,在西方发达国家,法律经济分析已被广泛地应用于财产法、侵权法、垄断法、宪法、刑法等领域,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法律经济分析对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双方协商达成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关系是社会发展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是最现实、最普世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合理性不仅关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其对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如果劳动关系不符合经济原理和社会规则,必然会催生出大量的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力市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特别是针对我国目前如此庞大的劳动力市场和人口,其重要意义更是不言而喻,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视目前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并且对其进行理性地经济分析,以指导劳动关系维护和发展。然而,我国目前的劳动合同法律实践现状是:

(1)劳动合同虽然已经应用在各个行业,但还没有真正成为劳动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保障,社会大众对待合同的态度比较轻率,还存在很多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订立率低。据相关统计数据,我国劳动领域的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仅为57.1%,还有很大的缺口。

(2)劳动合同法律已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其执行实施效果还不够理想,有法不依现象比较严重。据有关统计数据,劳动纠纷案件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长。

究其原因,大众对劳动合同的轻视会导致我国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和劳动纠纷频发,而劳动法律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问题使得实施中违规、违法现象更加严重,这是这些问题出现的内在原因。其中法律制度的问题往往难以分析挖掘,而通过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可以针对性地解决一部分问题,因为法律经济学强调的是从实证分析入手,可以得出现行的法律制度在经济学中是如何体现的,是否能够满足经济效率的要求。同时,通过规范的法律经济分析可以为我们完善法律制度提供建议,进而为我们立法和执法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三、劳动合同的法律经济分析

在对劳动合同进行法律经济分析之前,我们首先提炼了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法的法律和经济理论基础,并以此为关注点来进行分析。其一,劳动合同最大的特点是它的长期性、不完全性和最大诚信性。其中,长期性和最大诚信性决定了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劳动合同的这些特性是进行经济分析的理论基础。其二,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使用了大众认可的社会规则,以效用最大化的经济学原则并加以实现。其中,合同履行及实现的效用最大化、劳动合同缔结成本最小化这两个主题应成为劳动合同法的首要关注点。具体分析如下:

(1)有限理性导致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劳动合同是不完全关系合同,无法将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特征完全囊括,使得劳动合同没有也不可能穷举出所有的权利义务。通过对其进行经济学分析,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是由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导致的。

签订合同的目的可以理解为,预测劳动关系双方在各种可能情况下的行为,对各种情形进行约定,并解决激励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和有限理性,没有人和方法可以穷举預测所有的因素和情况,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合同只是约定了部分可以预想的因素,并解决了部分的激励问题,当然劳动合同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和困难。劳动合同只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开始,而不是劳动关系的全部,也没有对劳动关系的全部内容以及全部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劳动合同的不完全性将导致不完全市场、不完全的竞争,其主要表现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劳动合同法的目标就是使得进行合同谈判的双方的信息交换和谈判成本最小化,但是劳动关系的长期性导致劳动关系不断的推进过程中的变化几乎是无法避免,劳动合同具有不完全性确定的。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一味地关注合同考虑的全面、条款的完备,则会造成谈判耗时长、谈判成本高的问题,并且容易出现很难达成一致的情况。

(2)信息不对称可能导致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出现投机行为。信息不对称往往伴随着投机行为的发生。由于参与经济活动的人对自己的了解程度远远超过他人,每个人获取的信息也相对独有,一旦独占性信息能够带来一定的收益,基于自己福利最大化的原理,就会产生投机行为。信息不对称的后果是投机激励和投机行为,而预防投机行为也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价值所在。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动合同以外在力量强制执行的效力来约束行为者投机行为,这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合同要求。同时,因为在长期的合作过程中,劳动关系双方有充足的时间和经历来评估对方信息的真实性,并以此来完善合同内容,缔结长期性劳动合同的经济学意义正在于此。

(3)劳动合同的经济学博弈分析。博弈论是研究相互行为和预测的科学,非常适合劳动合同的研究,将博弈论引入劳动合同分析是新的趋势。将博弈的相互性和策略行为引进经济分析方法,可以分析多方主体之间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选择的影响。它既研究实证问题又研究规范问题,是数学博弈理论在法律经济分析中的综合运用。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使用的一方处于优势地位,劳动者则在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难以保持绝对的意志自由。所以现实的情况是,劳动关系本来是关系双方相互博弈的过程,但却可能变成劳动力使用方利用垄断地位独自决定结果。

从博弈的角度看,劳动合同法充当了博弈过程中第三方的角色,用法律的强制性改变合同关系双方的行为选择进而影响博弈的结果。因此,从立法价值的角度讲,法律应为弱势一方提供保护,以增强其博弈中的地位;从法律实施效果的角度看,最大化社会效用和产生博弈双方一致预测的结果才是满足效率标准的真正的社会行为规则。

四、基于经济分析的劳动合同法建议

劳动合同法的目标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稳定劳动关系,同时预防和解决劳动纠纷。本文基于经济分析对劳动合同法提出总体的建议:目前劳动合同法的价值取向从是法律逻辑分析的角度作出的考虑,提出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先,给予劳动关系双方以平等保护。然而,从经济学效率、博弈分析的观点看,劳动合同法的宗旨应当确保实现效率,使劳动合同法向着更为科学的方向发展。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使用者处于明显优势地位,有更多的能力和实力以最小的成本承担偶然性风险;并且选择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可以使企业和其他劳动力使用者采取更为积极的措施预防风险的出现和消除偶然事件的后果。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不仅仅需要关注社会的绝对公平公正,同时应该挖掘其深层次的效率问题,实现两者的有效统一。对我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经济分析的方法应该是一种综合的、动态的法律经济分析方法。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分析,對其不完全性、投机行为、博弈情况的经济学原理进行了阐述,同时针对劳动合同法目前立法依据对效率以及弱势方的保护考虑不足,提出了基于经济分析的建议。

参考文献:

[1]李明泽.司法的理念与劳权本位思想的融合[J].经济与法,2013 (12):59.

[2]波斯纳著,蒋兆康译.法律的经济分析[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

卢丹丹(1987~ ),女,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2篇

2、浅析现代电子商务发展进程中合同法演变与完善

3、法律不单是财富精英的“私产”

4、2008年将有多项劳动保障法规出台

5、关于我国《合同法》损害赔偿规则的思考

6、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制度的移植与改造

7、《劳动合同法》与人力资源管理的冲突与融合

8、《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9、《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范研究

10、贵港:积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显成效

11、论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界限

12、政府调控与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制

13、华为“辞职门”的多维角度解读

14、民商合一背景下的民商法课程改革探索

15、后《劳动合同法》时代企业成本调查

16、《劳动合同法》:HR管理转型的拐点

17、法人越权代表行为适用范围探析

18、《劳动合同法》论战引发的思考

19、《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记

20、《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企业劳动者影响的对比分析

21、债法总则在中国民法典中的存废问题

22、浅析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23、论在落后地区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措施保障

24、论西方人文精神与中国法治建设

25、《劳动合同法》应与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同步

26、浅论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27、论《劳动合同法》立法之辩

28、基于民法与合同法法律关系的研究与探讨

29、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若干问题研究

30、常凯:《劳动合同法》促使企业管理方式转型

31、中国劳动合同法实施争议研究

32、《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和对策建议

33、《劳动合同法》争议再起

34、《劳动合同法》的制度创新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35、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选择

36、大学生劳动法律意识和人文精神文化底蕴的现状调查分析

37、劳动合同法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落实情况及其影响分析

39、应用技术大学背景下合同法学课程改革与实践

40、侵权责任法与合同法的界分探讨

41、论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42、基于劳动合同法下中小企业的应对策略

43、对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性质的探讨

44、医疗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法》管理工作探析

45、《劳动合同法》实施问题及对策探讨

46、合同法在当代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探析

47、浅谈《劳动合同法》入编高职经济法课程的必要性

48、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和建议

49、新时期对合同法研究的思考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3篇

摘要:建筑合同管理为建筑工程各个项目的安全与顺利实施,进行提供了各方面详尽的解释与完备的法律保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合同管理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必须提高对全面的合同以及全程连续的管理程序的重视。本文通过对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分析,从实际案例出发,结合建筑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提出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建议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工程;施工项目;案例分析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对我国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我们进一步了解和关注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关于建筑合同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工程合同总体策划、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的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建设工程常用合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

一、建筑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根据不同的施工项目,专用条款部分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专用项目有着它本工程特有的特点,其必须由双方协商,最后确定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特殊条款。建筑合同的专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筑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其二是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建筑合同管理并符合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这样才能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的发展,进一步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潮流; 二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工作的核心,通过加强建筑合同管理师的专业训练,从而进一步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发展需要,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实施;三是建筑合同管理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双方行为,进一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这个行业的正常运转状态;四是建筑合同管理对于迎接国际竞争是必须和十分必要的部分,只要这样才能进一步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赢得广阔的空间。

二、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一、該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二、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针对问题一,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针对问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但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工程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要求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要点分析:合同属有效经该济合同,同时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对于建筑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针对建筑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关建议。比如要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要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监理单位职责,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等等。

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能否正确履行,不仅关系着企业今天的盈亏和兴衰,而且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提高对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韩晓娜. 我国建筑节能公共政策环境分析及对策研究[D].天津理工大学,2008.

[2]陶喜燕. 东北村级公共服务活动中心建筑设计研究[D].哈尔滨工业大学,2008.

[3]支新付. 试论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重要性及应用[J]. 科技风,2012,17:243.

[4]王银玲. 浅谈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J]. 商业文化(下半月),2012,02:101.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4篇

摘 要: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在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和风险规避中发挥着越来越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在分析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的基础上,主要针对强化企业合同管理的途径进行如下论述。

关键词:合同管理;企业发展;重要性;途径

合同作为现代企业经济活动往来的重要依据和行事规范,是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一个重要载体。重视和加强合同管理,是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保证企业获得最大的利润,进而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自身以合同这种形式载体承载的交易活动,为合理分配偶然性风险和相互交换信息,在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结算、清理等一系列行为中,进行计划、决策、组织、实施、监督、控制的总称。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曾说过:“在商业时代,财富大部分由合同构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所以通过签订合同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不可避免的行为。因此,合同管理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是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存在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具有自治性、综合性、全程性的特征。对企业而言,合同管理能促进企业各部门、各环节互相衔接,减少合同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利于对外构建良好的采购、销售和协作网络,提升企业的效益;能促进企业内部人、财、物各要素根据市场信息,不断优化组合并发挥最佳效用,增强自身防范和抵御合同风险的能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利于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能促进企业内部形成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建议,乐于互助协作,勇于开拓创新的氛围,使企业以优质的产品、服务,优良的信用,优秀的品格,值得信赖的形象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声誉。可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下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强化企业合同管理,推动企业发展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是确保企业合同的质量,实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的必要前提。它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把合同管理中有效的方案和措施,按照规定的章程和制度形式传达下来的,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必须要有制度的约束,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地方政府有关经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再结合自身的实际发展情况,来制定一系列的合同管理制度,使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范畴。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的公证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及统计报表制度、合同归档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实现企业合同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管理。

(二)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企业在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的同时,还需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员工作为合同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其专业素质的高低,则影响着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水平,关系到企业能够获取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和对外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其次,企业还需要强化员工的法律知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的意识,要求他们熟悉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使之掌握签订、履行合同的基本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并把它有效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只有详细明了以法律为依据来制定的合同内容和流程,严格做到依法履行合法有效的合同管理,才能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

现代企业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原则,这就迫使企业更多地考虑市场的变化,在以订立合同的形式来实现与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生产、交换、运输、销售等经济往来和协作的基础上,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企业可根据自身的规模和条件设立法律部门或者聘请法律顾问,此部门或者此岗位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包括对标准化合同文本的订立,合同条款的检查,违约责任的合理设定,其他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等。法律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从合同的项目论证开始,监督、检查并指导当事人资信调查,合同谈判、文本起草、修改、签约、履行或变更解除、纠纷处理等合同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严格管理和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预防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的发生,减少合同纠纷中企业的损失,并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措施,以更好地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中的违约纠纷问题

企业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从真正履行以来就属于一种以法律手段为约束力的合作关系,但实际上,由于一些客观情况的变化或者是双方的沟通理解等方面原因,导致在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纠纷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因纠纷问题引起一些违约索赔时,要先及时对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再来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如发现情节严重时,一定要予以反击,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寻求法律的保护,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对能夠补救的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谈判等处理方式,以免影响双方的进一步合作;企业可以根据具体的状况来决定合同的履行情况,也可以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总结:

总之,合同管理是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依据。只有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培训教育,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严格审查和控制合同的风险点,并重视规范履约索赔,实现合同标准化、专业化管理,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彭燕.浅议现代企业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现代商业.2011(12)

[2]陈云泉,王丽.浅析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及防范措施[J].沿海企业与科技.2011(05)

[3]张红梅.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改进对策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1(15)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5篇

[摘要] 在贯彻执行上级合同管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过程中,合同管理工作应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并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注重把握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环节,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该文就这几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 多经企业 经营活动 法律事务

近几年来,福建铁路投资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福铁投总)的合同管理工作能够较好地执行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审批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实时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在各项经营活动中,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都能按合同约定正常履行,无发生一例合同纠纷案件,同时,历史遗留的法律纠纷问题也得到妥善处理,多经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有力地保障了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1 健全组织机构,重视合同管理

福铁投总始终重视抓好合同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工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合同工作当作对外经济协作活动的必备纽带,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一环。要求各控股企业及投总本部各部门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合同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员,保证合同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投总本部设有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各控股企业均设有兼职的合同管理人员。福铁投总在总结以往合同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建立合同管理例会制度,专题讨论合同的疑难问题及需要上报路局法律室审查的重要合同初审工作,大大加强了合同审查的力度。由于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条件。

2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保证

根据南昌铁路局及局多经处有关合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福铁投总本部及所属控股企业的实际,福铁投总对合同管理组织、合同签订、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结算、合同报表、合同检查与考核等内容进一步加以细化、明确。同时,强调了签订合同应遵循“谨慎原则”,严格履行“论证、会签、审查、批准、盖章”五道程序,对履行期限超过二年的各类合同审批程序也作了相应规定。以上这些规定,为多经企业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对防范经营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提供了制度保证。

3 严抓制度落实,确保规范操作

福铁投总严格执行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管理,合同管理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及合同中涉及的会签部门都能较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3.1 合同签订

订立合同前,合同主办部门(经办人)负责对对方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资信程度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核实。签订重要合同,主办部门预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书面材料,召集合同管理、主办、财务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研究分析,形成统一意见。对于重大的事项,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可行性论证。合同条款尽量由我方起草,争取主动;重大合同事前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正式签订前,按规定报请路局法律室审查。

3.2 合同审查

严把合同审查关,对选定的项目及合作对象,合同主办部门事前进行充分调查论证,并写出书面调研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合同条款中所涉及的货、款交付时机、数额等关键内容,我方尽可能争取主动,由对方先履行债务(义务)。正式签订合同前,执行会签制度,并按规定上报合同主管部门审查。

3.3 合同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财务部门坚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履行动态。合同主办部门在合同履行期内同合作方保持密切联系,并从与对方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那里,侧面了解其经营动态,发现对方轻微违约或部分不履行时,特别是货、款交付时机、数额与合同约定不吻合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变更合同时,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该合同的补充协议。当市场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交易价格时,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后方可发货。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条款办理结算手续,保证资金流转过程与合同约定的渠道、时机相吻合。

3.4 合同档案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我们对合同档案实行严格管理,要求主办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将签订的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交合同管理部门,按编号整理归档,实行专人管理,注意保护商业机密,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季度(或半年度)的合同统计表。合同专用章实行使用登记制度,原则上由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对确需由合同主办人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的,须办理领取登记手续,注明使用范围、时限、承办人、批准人等事项。

4 把握关键环节,促进公司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我们在合同管理措施上有所创新,善于从复杂的合同关系与交易链中把握问题的关键,做到“纲举目张”,确保合同全面得到履行,更好地为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服务。

4.1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对商贸合同履行期限以一年为限,单笔商贸控制在1~2个月以内全部完成。公司硬性规定,年底所有商贸资金必须回笼,这样有利于检验对方的现金流状况,确保资金安全。货款年底没有回笼的,次年全力追回货款,不再与其再做商贸业务。这样规定后,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在对方有偿还能力时予以了结。到了年底,在确认资金及收益全部回笼后,第二年再重新签订合同。在合同签订时,我们还要求对方提供保证我方资金回笼安全的《承诺函》,以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还规定,根据合同约定超过1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分管的副总经理报告,并立即研究处理;超过2个月货款未清的,必须向总经理报告,由总经理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超过3个月货款未清的,由总经理牵头,组织法律顾问研究,依法追回货款。切忌为顾及合作方的面子久拖不决,要抢在合作方有资金、有资产时抓紧了断。

4.2 认真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发展包袱

在2000年以前,原福州铁路分局多经企业累计问题资产数额较大,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探讨,采取了现金清偿、股权转让、以物抵债、坏账列销、法律诉讼等的处理方式,先后处理了某铁道大厦乱投资、乱借款、乱担保的问题;积极参与某房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认真参与处理某水泥厂担保责任的问题,以较小的代价避免了重大损失;处理三家大酒店长年拖欠租金问题,通过采取协商及法律诉讼等手段收回历年所欠租金;与某集团发生的商贸纠纷,历经多年多次法院审理,最终我方胜诉,减少了近千万元的资金流失;采取专司清欠、追究责任等,收回其他欠款3000余万元。在这些工作过程中,我们通过签订相关的合同,通过认真履行合同,取得了直接的经济效益。

5 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的思考

5.1 坚持抓好制度落实

5.1.1合同主办人责任制度。合同签订前所涉及的项目可行性论证、对方资信调查工作、起草合同文本、确定交易方式、合同生效条件等基础性工作,对合同能否得到全面履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合同主办人是合同最主要、最直接的承担者,落实主办人责任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须的。

5.1.2合同会签制度。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合同都包括技术(业务)、财务、法律三个方面的内容,任一方面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通过执行集体联签制度,可以有效弥补这个缺陷;同时,对加强廉政建设也起到促进作用。

5.1.3合同履行跟踪制度。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但单凭法律约束力,仍不足以促使合同的全面履行,任一方的主观因素或客观因素(不可抗力)都可能造成合同被中止履行。合同订立后,合同主办人应当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下,对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时跟踪。

5.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组织机构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的作用。制度建设首先是指, 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开放改革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5.3 正确处理合同管理与服务企业的关系

合同管理是手段,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防范经营风险,为企业资金安全、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供法律保障,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经营。如果片面地强调防范风险,把合同管理蜕变为经营的障碍,显然是本末倒置;反过来,如果为促进经营、鼓励交易,而无节制地放松合同管理的要求,给资金安全埋下隐患,其后果是十分可怕的。两者之间既有矛盾,又是辩证的统一,相辅相成,合同管理必须为经营服务,同时,经营又必须要以资金安全,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前提。

5.4 合同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鉴于不同的合同其潜在的风险程度不同,应当采取有差别的审查程序和防范力度,以最大可能地提高交易效率,促进经营开发。例如:运输代理合同,我方除了提供一定的劳务外,无需资金投入,并且掌握运力的主动权,承担的风险较小,可以采用格式合同文本,不必重复审查,对对方的资信调查可适当降低要求;对南昌铁路局管内的各企业之间的常规性关联交易合同也可简化审查手续。而对重大合同,如涉外合同(含港、澳、台)、对外长期投资(含股权转让)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买卖合同、建设施工合同等,在合同纠纷案例中一直处于“领头羊”位置,风险度极高,务必谨慎对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在于事前把关,履行过程中实时跟踪、及时规避。当产生纠纷、双方无法自我调和时,上法院“打官司”,无异于生病后,到医院“看医生”,应当视为不幸之事、无奈之举。因此,风险防范不要过多地依赖于法律诉讼,更别指望通过“打赢官司”能给企业带来额外经济效益。由于经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在正式订立合同前,有必要对合同潜在的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合理评估,分析风险与效益的临界点,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企业应当以积极、稳健的姿态参与市场交易,减少低级失误,提高合同履约率,最大可能地促进交易量的增长,才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终极目标。

合同管理发展前景范文第6篇

摘 要:文章针对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暴露出来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应对策略。目的是有针对性地加强高校的合同管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高校 合同管理 问题 对策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契约经济、合同经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家包办大学的局面终于打破,改变以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建立了以“国家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学校对社会自主办学”的新体制。在新的体制下,各高校自主办学权利加大,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融合也进一步加深,与此同时,与高校有关的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高校合同纠纷的发生,除了一些客观的原因外,还有学校管理方面的原因。因此,高校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高校合同管理,维护高校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一、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高校合同管理是对以高校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等行为的审查、监督、控制的总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迅速发展,一些高校管理人员由于受计划经济观念的影响,对市场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等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往往离开合同法律,以一种“应付审计、走过场”的目的草率签订合同,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给学校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如某高校在签订一份“关于学生宿舍热水供应系统工程对外承包合同”时,双方约定:校方提供场地和出让热水收费权为前提,由承包商负责全部热水系统的投资和日常维护,确保热水供应,享有10年的热水收费权,10年后该热水系统归学校所有,日常所耗用的水电费上缴学校。由于校方经办人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自认为承包商会自觉缴纳水电费,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如何缴纳水电费等相关条款,结果承包商以各种理由拖欠水电费,使学校利益受损。

2.合同管理混乱,无专门管理机构。一些高校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没有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造成合同管理十分混乱。同时,对合同管理全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督,致使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管理。如: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由基建管理部门管理、房屋租赁和维修合同由后勤部门管理、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合同由校产管理处管理、对外协作办学由各二级学院管理等等。这种多头管理、多头对外的管理体制,使一些合同不能及时归档和保存,单位领导和财务等相关部门不能全面了解对外签订合同及合同标的金额,给单位带来潜在的经济风险和法律纠纷等隐患。

3.合同主体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是我国合同的主体,都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法人必须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然而,高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未经授权擅自对外签订合同是现实中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或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而且因学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往往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校必须在合同主体上加以规范和重视,避免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

4.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合同内容不严谨,条款不完备,就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在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做到基本条款完备。基本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严谨、合同条款表述是否清晰、措词有无含糊、前后有无矛盾等。签订合同时不仅要讲好话,还要讲丑话;不仅要讲正面的,还要讲反面的。只有这样,一旦发生合同违约时,才能确保高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5.印章使用不规范。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就是用于签订合同的印章,代表学校行使对外签约具有法律依据的职能,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实践中,许多高校没有对合同专用章加以重视,常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甚至用经办部门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这样滥用印章,容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学校利益受损。如某高校个别部门领导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用印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担保或注册提供便利,结果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

二、加强新时期高校合同管理的对策

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全方位的管理。加强对高校合同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预防合同纠纷、规避财务风险、保障高校的合法权益。对于新时期高校合同的管理,笔者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高校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高校合同管理行为。依据《合同法》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校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制定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以制度的统一来规范高校的合同运作和经营行为。高校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合同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如:合同审批管理制度、合同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等。二是明确和完善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置一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或部门,负责高校合同的管理、检查、指导和监督等工作。明确合同管理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限,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办事程序和办事规则,确保高校合同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三是重视合同资料的管理。应用计算机建立合同登记台账,对每份审查的合同及时登记,同时记录审查过程中提出的修改意见等。建立合同资料归档制度,每年对当年形成的合同文本及附件、合同台账、合同纠纷处理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为以后查阅使用提供方便。

2.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因此,必须重视合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各级管理人员转变不合时宜的思维和模糊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其次,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单位的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再次,是根据本单位与市场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专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一般技巧,提高对合同管理的认识,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3.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运行。高校合同管理制度管理得好坏,一是看有制度,二是有制度看是否坚决按制度执行。合同利益是高校整体的,具体落实一般是某个部门或某个责任人的,合同行为是否到位不仅要靠自觉性,更要有外在的监督机制。因此,在合同行为实践过程中,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齐抓共管的合同管理约束机制,以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在日常合同管理中,要检查合同管理法规与有关法律贯彻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通过检查监督可以发现问题,分析寻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确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保证全面正确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约率,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

4.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要将高校合同管理好,建立惩罚与奖励机制是必要的。合同质量管理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审查、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谁转款、谁负责的层层把关负责制,要求参与签订合同的人员要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守纪律,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合同管理人员应予以奖励;对那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导致合同纠纷的应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情节严重或经济损失重大者可直接追究其法律责任。

5.设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高校建立法律咨询机构或聘请法律顾问是学校管理法治化的必然趋势。它不仅可以为合同的签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合同文本的条款认真推敲和对合同从形式、资金、法律、专业技术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准确、公正,减少合同纠纷。还可以承担对学校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的职能,从而提高其业务素质,强化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全过程管理监督。

总之,新时期随着高校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入,高校要改变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观念,加强合同管理,以适应市场和提高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设立法律咨询机构,加强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则是高校完善合同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徐元亮.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J].江苏水利,2004(7)

2.宋少君.企业合同管理常见问题与对策.[J].化工之友,2007(7)

3.李守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的策略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7(4)

4.赵明珠.加强法律意识教育,规范高校技术合同.[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4)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 广西桂林 541004)

(责编: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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