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

2023-09-20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1篇

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马马崖水电站环境保护监理项目部

二○一一年六月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卫生与卫生防疫监理细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一、总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马马崖水电站业主和各承包商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噪声、扬尘等环境卫生项目和卫生防疫工作。

环境卫生保护和卫生防疫工作是各单位应尽的义务和不可推卸的责任,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推卸责任。

二、卫生责任区划分

各承包商在施工区内的卫生责任区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经业主、环保监理、承包单位三方实地调查划定。

对两家以上承包商共同使用的施工场地,由业主组织、环保监理和承包商参加的专门协调会议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

对业主使用的区域和确无承包商负责的区域,划定为业主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

三、卫生措施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各有关单位应组织全体员工召开关于爱护环境卫生的专门会议,并结合环境保护监理的要求对员工提出相应要求。

加强施工区道路管理,落实道路管理单位,成立养护、维修、清扫专业队伍。

施工区内严禁乱丢、乱堆垃圾,所有生活垃圾必须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箱内,由责任方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零星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业主或环保监理指定的垃圾处理(填埋)场消纳。

施工区内严禁在江边搭建临时性厕所。

在左、右岸施工营地区下风向分别布置1个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施工区的生活区下水管道清污分流,并集中收集下水管道的生活污水进行相应处理。

各承包商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粉尘必须达到施工区环保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废气排放、粉尘浓度控制的要求,同时为施工人员配以必要的劳保用品,减轻或消除废气和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各承包商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应尽量避免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在夜间作业,同时为操作人员配

以必要的劳保用品,减轻或消除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影响。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的司机加强环境卫生的教育和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理,要求司机每天工作后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清洁,减轻或消除对路面的污染;同时,在经过生活营地与办公区时减速慢行,并尽量避免使用汽车喇叭。

各单位在装运水泥、石灰、垃圾等一切易扬尘的车辆时必须覆盖封闭,防止运输扬尘污染。

运送渣土的车辆须将渣土运至工程监理指定的渣场,严禁随意丢弃。同时,应避免运输过程中渣土洒落。

对施工区所有交通道路和车辆停放场,要求经常洒水消尘,高温扬尘天气或阴雨天视具体情况调整洒水量与频率。

严禁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确实需要焚烧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在环保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

对重点区域、重要日期,环保监理将以监理通知的方式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卫生清扫。 第二十条 各承包商应每天做好环境卫生记录,定期将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环保监理项目部。

四、卫生巡视检查

第二十一条 环保监理定期对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要求责任方进行处理。

五、卫生防疫

第二十二条 施工区人口密集,加之施工区的环境和施工条件的制约,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单位职工的身体健康,加强卫生防疫工作。

第二十三条 环保监理项目部向业主反映,加强施工区与地方卫生防疫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地区流行性疾病的动态信息,发布流行性疾病通报,为各单位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提供信息。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应在工区内设立卫生诊所,解决职工一般就医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 各有关单位每年应结合生产任务情况,定期在春秋两季对生活区内的鼠、蚊、蝇进行统一消杀灭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有关单位对施工区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接触粉尘、高噪声的施工人员和其他从事对人体伤害较大工种的施工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并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后形成报告,报环保监理项目部备案。如体检中发现异常病情或流行性病情,应立即上报环保监理项目部。

第二十七条 根据体检和对施工人群传染病监测情况,各有关单位应该在疾病流行季节对施工人员进行预防接种。同时,各单位应加强施工区卫生宣传与管理工作,提高施工区人群卫生知识水平和健康保护意识。

六、处理措施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检查中出现的环境卫生问题,环保监理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治。对屡禁不止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直至符合要求。

第二十九条 责任单位在收到环保监理通知后,经核实无误时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第三十条 责任单位对环保监理通知存在异议时,应提请监理人员一同勘查现场解决异议,一经解决,责任单位应立即处理。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区内可能出现的流行疾病,环保监理项目部将配合地方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预防和治理。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监理细则

一、总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环保设施的设计文件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生活饮用水处理水厂、人工砂石料系统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机修及汽车停放保养场地的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洒水车。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保设施的义务,以保障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设施运行

环保设施运行单位应定期对该设施进行检查、检修,以保障环保设施按设计要求运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停止或影响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生产废水(含油生产废水除外)经沉淀池沉淀,泥浆进入干化场地处理为干化固体物质后,运至指定的堆渣场堆放,严禁在其他区域随意堆弃,同时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洒落,严禁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入江排放。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环保监理项目部定期对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不良情况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生活饮用水涉及人员的生命安全,运行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药处理、水质检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与要求执行,对用氯量、余氯量以及加氯系统运行情况做出记录。业主或监理单位将通过水质监测措施对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因机修及汽车停放保养场地分散布置于各施工营地,故需设置集水沟对含油废水进行收集,然后经过沉砂滤油池集中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分离出的废油污回收后做它用,污物运至环保监理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化粪池的责任单位负责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理。

洒水车要求每日对施工区内所有交通道路和车辆停放场进行洒水作业;高温扬尘天气或阴雨天视具体情况调整洒水量与频率,以保证道路不扬尘为原则。遇特殊情况时,环保监理将以监理通知的方式确定具体的洒水作业时间与次数。

各环保设施运行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设施的运行管理,并认真做好设施运行情况记录。 第十一条 环保监理通过巡视对各项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将以监理指令的方式责成运行单位限时改正。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环境监测监理工作程序

一、总

环境监测监理工作程序适用于马马崖水电站工程区地表水水质、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噪声、空气等的监测项目。

本工作程序主要用于指导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协助业主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项目,并对监测成果进行必要的分析,为制定环保措施提供基础资料。

二、工作程序

根据环境保护设计中的环境监测设计规划,结合工程建设的现状,经与业主协商后,确定环境监测的项目、内容和监测频次。

拟定监测任务书,报送业主批准。

协助业主组织开展监测项目的招标工作,参加选定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的有关会议。

环保监理以监理通知的方式通知监测单位开展监测工作。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监测单位在开展监测工作时,由环保监理工程师指定具体的监测位置与工作时间,并对监测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监测单位提交的监测报告需报送环保监理项目部审核。

环保监理根据监测报告对施工区的环境质量进行分析,分析成果在监理月报中体现,同时依据分析结果用于指导施工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对下期监测工作进行指导。

环保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监测成果进行整理归档。

三、质量控制

环保监理工程师应对监测单位的人员、仪器设备、药剂进行抽查,监测人员须有上岗证书,监测仪器设备和药剂应为检测合格产品。

监测的具体时间与地点,由环保监理工程师指定,未经环保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得擅自改动。

在监测过程中,环保监理工程师检查监测的项目是否齐全,连续监测的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通过对监测成果的对比分析,检查监测成果的合理性。

通过控制资金拨付的方式来要求监测单位提高监测质量。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环保保护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一、总

本细则依据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环保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编制。

本细则适用于渣场、料场、施工营地、施工道路、临时场地、水域等范围内的环保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建设。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保设施的义务,以保障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开工前质量和进度控制

环保监理应在项目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使承建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承建单位进场后,环保监理将配合业主、设计单位对施工区附近的测量控制点向承建单位移交。

承建单位在施工放线前3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与施工条件,完成施工放线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环保监理核准。报送的措施计划内容包括: 第七条 1.平面与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

图;

2.计算放线数据;

3.放线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线程序、技术措施和要求; 5.数据记录与资料整理;

6.测量专业人员、测量设备配置;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承建单位应在计划开工日前至少28天,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环保工程施工计划,报环保监理项目部批准,并填写“施工进度报告表”和“进场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单”。报送的环保工程施工计划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图;

3.施工程序与作业方法;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设备、辅助设备与配置计划; 6.现场生产性试验计划; 7.劳动力与材料供应计划; 8.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

9.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与质量控制措施;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10.后期运行管理计划。

如环保工程施工详图设计工作由承建单位自行完成,那么承建单位在计划开工日前28天,除应报送第七条所规定的技术文件外,还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交环保监理项目部审批,并填写“施工图纸审签单”。

上报上述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环保监理项目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一份,其他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修改后重新报送”4种。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的签署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环保监理项目部报送“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单”和“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环保监理项目部将在接到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环保监理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的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但责任。若承建单位未能在限期内收到环保监理的审阅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一)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承建单位应按照批准后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施工,同时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做好施工过程中资料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并定期向环保监理报送。

必须调整、修订施工作业程序、方法和进度计划,属于对施工措施计划的实质性变更,均应事先报经环保监理项目部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施工过程中,环保监理项目部将对环保工程的施工进行巡视或旁站监理,并对施工的质量、进度和计量进行控制。

(二)原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控制程序

重要原材料和构配件的采购计划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若有变更应预先通知环保监理,并有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文件。

工程用材料和构配件应从具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每批产品均须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检验证书。各种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应通知环保监理参加验收,进场设备的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环保监理,所有原材料和构配件只有经环保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第十七条 对重要的原材料(如钢筋、水泥、外加剂、防水材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料、苗木、肥料、药品等)还应按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进行批样抽检试验,抽检组数应符合规定要求,对必须见证取样的项目,应提前通知环保监理工程师参加见证取样。

承建单位应做好进场材料和构配件的贮存保管工作,以保证材料和构配件不变质、不受污染或损坏、不死亡(苗木)。原材料和构配件的运输、保管、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对有储存时限要求的材料(如水泥、苗木、肥料、药品等)应定期复检,并将结果上报环保监理。

各种原材料在使用前14天或更早时间,应向环保监理报送该材料使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

1.原材料和构配件生产或加工厂家名称和地点; 2.原材料和构配件用于工程的部位及拟使用的

数量、日期;

3.原材料和构配件生产厂家的质量自检资料、

合格证、准用证,承包商的复检资料(包括与技术规范、标准要求的参数对比值)。

经环保监理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申请报告及样品审查批复后才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在合同中规定需要先上报审批(包括规格、数量、价格)后再采购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上报,批准后再采购。

第二十二条 凡使用未经环保监理事先批准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完成的工程量,环保监理不予验收计量,必要时要求承建单位将完成的工程拆除,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自理。

第二十三条 已被环保监理批准使用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生产工艺、配比、品种、规格、有效期、使用功能等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承建单位应重新办理审批,原批准作废。

第二十四条 环保监理对原材料和构配件的批准应视为对申请报告及试验样品的批准,工程进行中若发现与被批准材料不符时,则该批准将被自然取消,承建单位应负责将该批材料运出现场。

(三)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第二十五条 上道工序结束后和后续工序开始前,承建单位必须按规定“三检”层次办理请验手续。未经验收批准,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部位的现场作业。

第二十六条 承建单位要实行内部“三检”制,即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和项目部质检部门终检。承建单位“三检”合格后再报环保监理验收,“三检”不合格,环保监理不予验收。

第二十七条 环保监理验收不合格,现场下道施工工序不得继续进行。一次验收不合格要返工,纠偏后重验,二次验收不合格,承建单位的项目经理要查明原因,追究“三检”的失职责任,重新组织“三检”,必要时要写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八条 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违反监理验收程序的人和事,要提出批评或通报,严重的要建议有关方面给予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环保监理不定时地进行抽查、抽检,对放样、隐蔽工程、苗木种植基底及种植等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加强监控力度,必要时要跟踪监控,为此,承建单位应事先通知环保监理参加。如发现违章操作,不遵从设计、施工规程、规范,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质检员工作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等行为时,环保监理将下达指令,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发现“不合格”的工艺、操作或成品、半成品,环保监理要下达纠偏令或临时停工令,承建单位要报告产生“不合格”的原因、结果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纠正“不合格”的方案或措施。经环保监理审查同意后,按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返工或返修,环保监理要监督返工或返修过程,确保返工或返修后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十一条 严重的“不合格”造成质量事故,承建单位要主动报告环保监理,不得隐瞒不报,更不准私自处理。对严重“不合格”或连续产生严重“不合格”的承建单位,要停工整顿,追查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重新进行质量体系评审,必要时环保监理将根据施工合同,建议业主追究其相应的经济和合同责任。

(四)施工进度控制程序

第三十二条 承建单位应按环保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和审查批准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月进度计划上报环保监理,并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为了统一报表日期,特作如下规定:每个报表月度的计算日期一律从本月的1日开始计算至本月的30日止。

第三十三条 环保监理定期召开有承建单位、业主(必要时邀请设计等有关单位)参加的工地例会,讨论本阶段施工进度、质量情况。例会上环保监理要检查本月计划执行情况,承建单位要简要汇报本月的进度、质量和本期环保监理发出的指令、文件、纪要执行情况,下月的计划安排,提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须协调的事宜。 第三十四条 如果本月进度计划没有完成,特别是关键路线上的直线工期计划没有完成时,承建单位要做出合理解释,检查、分析原因。环保监理要依据施工合同,检查承建单位的管理、施工技术措施、资源配备等情况,下达赶工令,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 对非关键路线上的进度计划,承建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计划的口头或书面报告,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结合施工实际情况修改下月进度计划,并提交会议讨论。进度计划修改后要在月例会纪要中予以明确,做出书面记录,以此作为下次月例会进度计划检查的依据。

(五)工程计量控制程序

第三十六条 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第三十七条 承建单位每月22~25日上报完成工程量,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工程量统计报审表”,报环保监理。环保监理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和设计文件审查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签署“工程量计量凭证”后报工程监理处计量。 第三十八条 工程分部或分项完成后,承建单位及时申报完成部位的工程量,填写“工程量确认单”,提请环保监理确认。

第三十九条 当某项有效工程量与图纸不符,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发生变化,要求环保监理现场确认工程数量时,应先由承建单位提交计算过程和结果,上报环保监理审查。必要时环保监理还需请业主和设计代表共同到现场确认,最后以核实批准的工程量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四十条 工程计量的原则是:

1.未经环保监理质量签认合格的不予以审核和

计量;

2.违反环保监理工作程序或违约的不予以审核

和计量;

3.工程报验资料不全,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不

予以审核和计量。

第四十一条 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承建单位、环保监理和业主三方协商的方法确定。

(六)设计变更及技术方案洽商确立程序

第四十二条 环保监理和承建单位要正确体现设计意图。当施工中出现与合同、设计文件、规程、规范或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情况时,承建单位要向环保监理口头或书面提出报告,经环保监理(或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后给予答复,并按环保监理通知的最后决定实施。

第四十三条 工程变更有以下形式:

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以变更通知和图

纸方式发出;

2.环保监理(业主)提出的工程变更,以环保

监理指令或有关文件方式发出; 3.承建单位提出的变更;

4.设计图纸交底的变更,以交底纪要方式发出。

第四十四条 若系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应先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在取得业主同意后,由环保监理通知承建单位实施;若系承建单位提出变更,应先由承建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并与设计代表磋商后提出申请,经环保监理会同设计、业主研究同意后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由环保监理正式通知承建单位实施。

第四十五条 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一般应在“设计变更”中予以明确,未明确的一般只看作技术洽商,不涉及费用问题。

第四十六条 凡在设计文件、规程、规范中未明确的施工技术方案、问题和施工工艺,施工有困难时,可由承建单位先提出方案和建议,由环保监理会同设计、业主研究讨论后,由环保监理书面通知承建单位执行。

第四十七条 环保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技术方案变更申请的批复,不能免除设计、承建单位的责任。

(七)工程联系

第四十八条 当环保工程与工程监理有联系时,将邀请工程监理参与有关环保监理会议。

后期管理

(一)维修

第四十九条 环保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在责任期内,承包商有责任对所完建项目的维修。

(二)管护

第五十条 为管护环保设施,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管理。同时,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有关管护机构的设置情况应书面报告环保监理工程师。

第五十一条 对于种植的苗木应定期浇水、病虫害防治、修剪、补植、施肥等。要求每天早、晚各浇水1次;每年修剪树枝2~3次;不定期进行病虫害防治;对死亡的苗木及时补植。 第五十二条 对受损环保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环保监理通过现场核实后,通知有关单位修复。修复后,应经环保监理验收确认。

(三)工程量计量及运行费用支付

第五十三条 根据施工区环保设计报告,渣场、挡护和排水工程等所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由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确定,环保相关工程部分已在主体工程中设计、施工,其管护费用,由主体工程支付;环保工程的植物措施属新增工程量,其管护费用为专项费用,其管护工程量的计量,按人工日计量。

第五十四条 费用支付办法见第“(五)”款。 马马崖水电站施工区 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一条各工区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需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

各工区承包人必须对工程施工区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

环保监理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环保监理协助业主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环保监理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2篇

一. 工程概况...................................... 2 二. 专项工程特点.........................................3 三. 监理依据..............................................3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3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4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4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发展科技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基地北起州海路,南接英伦路,西临杨高路,东靠加枫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

“新发展科技楼”位于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55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7层(局部8层)、地下1层的建筑,上部8层办公楼组成,地下一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744.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27.88平方米,地上12917平方米,建筑高度37.45米,基础采用柱下多桩承台加防水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570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75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公司 上海浦高桩基础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二 专项工程特点: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4.5m*4.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5.5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4.65m)。

2. 基础配筋Φ20@13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 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6年4月,制造许可证: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

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H=40.00m,塔身宽度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埋深D=-5.500m,基础最小厚度h=1.30m,基础最小宽度Bc=4.50m。 三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1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新发展科技楼监理项目部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3篇

第二条、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三条 通风工程组在砌做通风设施时,必须严格按通风设施细则的规格质量施工,不得出现密闭漏风,测风站设置位置不当及规格不合要求等,否则,每有一处不合格,处罚组长100元,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连续二次不合格,加倍处罚。

第四条 每日工作必须有量的考核,所布置工作量必须当天完成,否则,处罚带班长50元,各责任人每人20元,特殊情况,必须说明理由,酌情处理。

第五条 每处设施完工后,必须把工作现场一切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组长20元,大工10元。

第六条 通风防尘组必须按循环路线清洗所管辖范围内的巷道积尘以及防尘管道、喷雾装置的维修管理,如发现不按规定洗清或根本未清洗而汇报假情况,每次给予组长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开风门工,必须保护好风门,保证巷道风门不同时打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八条 对于风门的人为破坏,开风门工必须弄清责任人,汇报通风队,否则,视风门损坏程度,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九条 备用物料的下放与堆积,必须选择合适位置,堆放整齐,否则,处罚带班长20元,各责任人每人10元。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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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年 月

1. 概述

1.1 编制目的;

依据本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创优规划”中要求的“工程零缺陷移交、确保达标投产、确保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创优目标,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实际,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对工程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实现目标的相应管理措施、技术控制措施,并对主要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及预期成品效果作了说明,以落实施工创优责任、理顺管理流程、规范工艺质量标准、指导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开展创优活动。

1.2 编制依据;

⑴ 本工程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创优规划”

⑵《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1版)》 (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 号)

⑶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11版)》(国 家电网基建[2011]148 号)

(4) 《110 ~ 500kV 架 空 电 力 线 路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 》(GB50233-2005) (5)《110kV~500kV 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DL/T5168-2002)

(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²2-2004)

(7)《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2003 版) (8)《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 SDJ226-87 (9)《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J 63-89) (10)《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92) (11)《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03)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JGJ46-2005) (15)《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 (16)《关于强化输变电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数码照片采集与管理的工作要求》(国家电网基建〔2010〕322号) (17)《 超 高 压 架 空 输 电 线 路 张 力 架 线 施 工 工 艺 导 则 》(SDJJS2-87)

1.3 工程概况及施工主要特点

110kV西平铁路供电线路工程彬县西牵工程单回架空新建线路全长43km。铁塔共计111基,本工程全线导线采用LGJ—300/40型钢芯铝绞线,两根地线采用GJ—80型镀锌钢绞线,另一根采用OPGW—24B1—93光缆。施工作业多为山区,施工条件较为复杂。

⑴ 基础施工:本标段为山地和高山,基础材料运输难度较大。该段主要的基础型式为掏挖式和台阶式,地脚螺栓空间位置、高低腿基础几何尺寸的控制,施工用水的运输和选择,是基础施工阶段的重点。

⑵ 混凝土施工:根据业主要求及工期安排,本施工标段基础施工,应保证混凝土规定养护时间,确保施工质量。

⑶ 组塔施工:本施工标段铁塔主要由ZMC-猫头塔、SZC-鼓型塔、J-转角塔、JC-耐张转角塔、SJC-同塔双回耐张转角塔、SJD-同塔双回终端塔、SJG-同塔双回耐张转角钢管杆组成。其中SJG-同塔双回耐张转角钢管杆采用大型吊车整体组立外,其余如ZMC-猫头塔、SJD-同塔双回终端塔等全部采用无拉线小抱杆分解组塔的方式进行组塔施工。

2. 施工创优目标; 2.1 施工质量目标

⑴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分部工程优良率 100%。 ⑵ 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

⑶ 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的要求(优良级)。 ⑷ 实现工程“零缺陷”移交。

⑸ 确保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2.2 施工安全目标

⑴ 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安全事故。 ⑵ 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⑶ 不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电网非正常停电事故。 ⑷ 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⑸ 不发生垮塌事故。 ⑹ 不发生火灾事故。 2.3 文明施工和环保

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及建设管理单位的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实现“六化”标准,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要求。

2.4 工期和投资目标

依据合同工期要求,合理组织施工,严格关键工序控制,确保工程如期竣工,具备移交条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编制工程用款计划;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及时提出合理的变更申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2.5 工程档案管理目标

所有施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质量关键控制环节的数码照片等工程档案与施工进度同步形成,归档及时,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满足合同及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3. 施工创优管理措施 3.1 制度保证措施

为实现本工程创优目标,针对工程特点及管理要求,编制以下质量保证制度并在工程施工全过程认真落实,以保证各种质量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⑴ 施工质量工作责任和奖惩制度; ⑵ 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制度; ⑶ 原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开箱、交接,及跟踪管理制度; ⑷ 施工质量检查、检验、不合格品纠正制度; ⑸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⑹ 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⑺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⑻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⑼ 档案管理制度。 3.2 组织保证措施;

为了完善工程创优组织保证体系,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及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计划,人力资源准备,以及编制创优管理框图

3.2.1 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 ⑴ 本项目部成立创优领导小组 组 长:熊智锋

副组长:张显峰、仙峰、

组 员:艾春光、袁三海、王占青、程斌龙、⑵ 创优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召开创优专题会议,明确各部门及岗位人员创优工作职责,布置施工创优相关工作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创优专题检查不少于2次,及时纠正工作偏差,不断完善创优措施;及时协调影响工程创优的主要问题

⑶ 优化项目部人员配置,确保知识结构、工作经验、相关资格等满足工程创优要求。特种作业人员、质量检查控制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确保其技能满足工程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3.2.2 组织机构

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及创优组织机构框图(略)。 3.3 技术保证措施

⑴ 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掌握现场地质情况以及地理环境,编制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环境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施工作业指导文件。重要施工技术方案应经施工技术人员论证,内部履行审批手续后,报本工程监理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⑵ 分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须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针对本工程特点,就相关作业文件和工作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⑶ 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组织本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管理部门,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查时应特别注意工序接口、及与现场实际情况的核对。施工中发现地质条件等与设计不符的情况,及时书面向监理反映。

⑷收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信息,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严密的技术经济分析和必要的试验、试点,积极在本 工程应用成熟的“四新技术”,以优化施工工艺,提高工效,在技术方面为工程创优提供保证。如根据本线路穿越大面积苹果园,拟采用飞艇展放导引绳,采用绕牵法施工,减少对树木的破坏,保护环境。

3.4 物资保证措施 3.4.1 机具设备的管理 ⑴ 所有施工检测工具(经纬仪、游标卡尺、扭力搬手、磅称、卷尺等)在进入本工地前,均应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并在有效期范围内使用,其精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⑵ 主要机具设备(牵张机、汽车吊、卷扬机、电焊机、液压机等)进入工地前,项目总工应组织技术、设备、安全部对其进行检查验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试验,确保性能良好,标识清晰,完好率 100%。

⑶ 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鉴定,并附相关证明文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⑷ 应建立管理台帐,实施动态管理 3.4.2 材料管理

⑴ 原材料(钢筋、砂石、水泥、水等)在开工前,由质量部采样(采样时按要求通知监理到场见证)并且送到相应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 施工过程中,根据原材料用量,严格按照规定做相应批次的试验。

⑶ 甲供材料严格履行交接验收关,并按合同及有关要求接收并妥善保管:

① 按合同规定进行到货检验;依据合同进行妥善保管。 ② 在使用前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反映。

⑷ 所有材料必须做好使用跟踪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3.5 过程控制措施

⑴ 开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技能等相关培训,以增加创优意识,了解工程创优目标,掌握工作要点,每个施工人员都应做到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要求;

⑵ 认真推行首基试点工作制度(本工程确定角钢插入式基础支模、挡土墙砌筑、铁塔组立、导线压接等工序进行首基试点,参加首基试点的人员有项目总工、各施工队长或技术员、作业组长、质检员等,邀请监理及建设单位代表参加,明确试点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试点施工结束后,项目部及时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完善施工措施,以统一施工工艺标准和技术要求,推行规范作业)。

⑶ 开工前,及时向监理部报验评项目划分表,批准后实施。 ⑷ 完善并严格执行施工质量三级控制制度, 加强过程控制,注重隐蔽工程监控、签证。加强施工过程的全过程监控,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⑸ 定期对照工程创优要求对施工管理及实物质量进行检查、分析(关键环节必查),发现不足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纠正,做到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

⑹ 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记录等资料的归口管理工作,设专人负责,其他部门配合并对本部门形成的相关资料负责,确保施工记录等资料与施工进度同步形成、真实可信,及时整理工程档案,保证档案符合要求。

3.6 工程进度管理 根据工程工期计划、工程量以及工序流程编制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进度网络图,依据进度计划合理投入和配置施工技术力量、设备物资等资源,以及现场协调等工作;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工程协调会(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决定临时召开),对照计划进度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总体进度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认真分析, 找出原因并加以解决。本工程所在地雨季集中,受天气影响较大,要合理组织施工,以减少影响。必要时,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以下措施抓工程进度:

⑴ 认真策划,及时安排工程转序;

⑵ 适当加大施工力量和施工机具等施工资源的投入; ⑶ 采取适宜的技术措施提高工效;

⑷ 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如及时进行内部质量验收等工作,保证工序的衔接。

3.7 开展质量攻关活动

为推动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充分发挥职工智慧,围绕工程创优目标,针对本工程施工中的技术难点(如高边坡基础开挖、大体积混凝土浇筑等),选择课题组织 QC小组攻关,以解决技术难题,努力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3.8 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

组织进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题培训,增进对条文内容的理解,提高员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工程开工之前,针对工程的特点,编制本工程的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并对施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现象。

3.9 信息管理 3.9.1 档案资料管理

(1)工程竣工资料应经完整、系统的整理后按要求归档。 (2) 所有施工记录、质保资料等工程资料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组卷。资料要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并符合合同及国家电网公司档案管理要求。

(3) 加强技术文档资料管理,建立原始记录收集制度,保证原始记录的置信度。随时掌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动态,交流经验。

3.9.2 影像资料管理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基建安全〔2007〕25号)的要求,制定工程建设过程数码照片采集管理细则,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安全质量过程控制。

3.10 创优自查及整改

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应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创优自查,创优自查分实物质量和资料管理两部分,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到闭环管理。自查主要内容:

⑴ 对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2005版)考核评定标准,进行自查。发现不足,及时安排完善,并完成创优自查报告; ⑵ 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及闭环情况; ⑶ 达标验收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及闭环情况; ⑷ 工程资料移交,竣工验收签证; ⑸ 编写工程创优总结。

工程创优总结编写要求:工程简要概况、创优目标、质量控制、工程亮点、技术创新、质量评定、创优自查、存在的不足及整改,今后工程完善措施。

4. 施工工艺及技术控制措施

提要:根据优质工程评审标准、当前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施工工艺先进水平、规程规范等要求,对影响线路质量的关键作业或工序提出可操作性的工艺要求。

示例:

4.1 施工工艺控制要求

为确保工程达标投产,实现创优目标,从以下施工项目进行策划和实施,使之成为本工程的施工亮点。

⑴ 基础混凝土表面平整、棱角分明。

⑵ 保护帽平整,棱角分明,一次成型,无抹面。

⑶ 铁塔螺栓与构件面垂直,接触紧密,紧固率大于98%,螺栓穿向符合规定。

⑷ 防卸装置安装规范,脚钉安装美观,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无滑牙、无棱角磨损。

⑸ 塔材部件弯曲度不超过长度的 2‰,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1/800,杜绝强行组装。

⑹ 架线后,直线塔结构倾斜允许偏差小于2‰,转角塔、终端塔塔顶不偏向受力侧。

⑺ 引流线安装后呈近似悬链状自然下垂,光缆引下线整齐顺直美观。

⑻ 接地装置连接可靠、接触良好、引下线顺直、平服于基础保护帽。

⑼ 回填土防沉层方正,高度满足规范要求,场地平整,无积水。 ⑽ 施工全过程加强成品保护,避免后期修补. 4.2 主要工序控制措施 4.2.1 基础工程

⑴ 模板平整光滑,并有足够的强度。 ⑵ 支模正直,接缝紧密,支撑牢固。

⑶ 混凝土搅拌均匀,坑深超过2米的采用溜槽下料,以防离析,振捣及时、密实。

⑷ 浇筑一次成型,禁止二次抹面。 ⑸ 基础台阶上散落的石子清除、抹平。 ⑹ 立柱顶面用振捣出的原浆收光 3-4 次。

⑺ 严格控制拆模时间,拆模经监理检查符合后及时回填养护,养护符合规范要求。

4.2.2 杆塔工程

⑴ 拉盘埋深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拉线棒与拉线方向一致。 ⑵ 楔形线夹尾线露出长度一致,同组楔形线夹尾端的方向统一,拉线张力均匀一致。

⑶ 装卸塔材时防止塔材弯曲、变形、磨损。 ⑷ 组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严禁强行组装。 ⑸ 钢丝绳与塔材接触处应用软物包裹。

⑹ 螺栓规格与设计图纸一致,穿向按规范规定施工。 ⑺螺栓应交叉紧固,其扭力矩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⑻ 防卸装置安装符合说明书,工艺统一。 ⑼ 脚钉弯头沿主材准线向上,成直线。 4.2.3 架线工程

⑴ 架线前,杆塔螺栓紧固率大于 98%。

⑵ 采用张力放线技术,严防导线磨损,导线走板过滑车时设专人监护,缓速通过。

⑶ 弧垂观测档选择符合,根据地形情况适当增加观测档。 ⑷ 同相分裂导线在同时收紧到弧垂接近标准值时,先调整好一根导线的弧垂,然后再逐根调整并找平。紧线弧垂达到要求时,各杆塔上及时画印,并立即进行地面临锚和过轮临锚,过轮临锚应与地面临锚同时受力。并及时安装附件。

⑸ 弧垂观测时的实测温度应在观测档内实测。

⑹ 跳线使用未经受过力的原状导线制作。在耐张串防晕金具安装完毕后进行安装。测量跳线弧垂及与杆塔各构件间最小距离。

⑺ 跳线引流板面平整光洁,用汽油洗净后涂上导电脂,逐个紧固连接螺栓。引流板朝向满足使导线的盘曲方向与安装后的跳线弯曲方向一致。跳线间隔棒(结构面)垂直于跳线束。

⑻ 架线后,杆塔螺栓及时组织复紧。 4.2.4 接地工程

⑴ 接地引下线方位与铁塔接地孔位置相对应。 露出地表部位平直美观。

⑵ 采用专用工具制做接地引下线,防止破坏镀锌层。 ⑶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紧密, 并平服于基础及保护帽。 ⑷ 当接地引下线直接从架空地线引下时,顺直紧靠塔身。 4.2.5 防护工程

⑴ 保护帽模板平整光滑,并有足够的强度。

⑵ 支模正直, 模板与立柱边沿等距离, 接缝紧密, 支撑牢固。 ⑶ 混凝土搅拌均匀,下料无离析,振捣密实。

⑷ 浇筑一次成型, 禁止二次抹面。 基础顶面适时用原浆收光。 ⑸ 拆模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并及时进行养护。 ⑹ 保护帽顶面做散水坡度。

⑺ 挡土墙、 护坡、 排水沟等基础防护工程与杆塔基础同步完成。

⑻ 回填时清除坑内冰雪、 积水、 杂物等, 现浇基础对称回填。 拉线基础回填拉棒的方向、 角度正确, 各部连接环与拉棒挺直。

5. 主要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控制措施及成品效果要求(示例) 提要: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当前施工工艺的先进水平, 对本工程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技术管理措施及预期成品效果等以下图表形式列出,直观指导现场开展施工作业。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铺设垫层垫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保证基础底模与泥水隔离基坑四 周 排水顺畅, 清干基坑淤泥,铺石灌浆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钢筋绑扎 钢筋骨架的制作、安装应符合规程规范和施工图要求, 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定, 主筋焊接接头应错开位置, 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规定。按照施工图 纸检查钢筋规格、 数量, 布置位置符合图纸, 绑扎尺寸误差符合规范要求,同截面焊接面积必须小于50% 基础支模 保证基础成型后,棱角分明, 表面平整、光滑模板质地坚硬, 表面光洁, 支模正直, 支撑牢固, 使用 夹具, 防止漏浆、涨模

基础立柱 混凝土表面平整、光滑,棱角分明浇筑时振捣密实,基础顶面用 原浆收光, 拆模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并及时养护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接 地 引 下线接地体的规格、 埋深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接地线与保护帽服帖,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接触良好、制做美观接地线规格按照设计采购, 其焊接、埋设按照规范进行作业, 接地引下线制做应用 专用 工具, 根据现场尺寸弯折, 保证顺直,且与保护帽服帖

基础回填 回填土防沉层整齐、 规范, 坑口回填土的上表面不低于原始地面按照规范要求进

行回填, 回填前打干积水, 防沉层方正

铁塔组立 铁塔阻立过程中,保证不磨损塔材镀锌层吊 点选择应在主材节点处, 并适当增添补强木, 吊装时应用 吊 装带与塔材连接, 吊片重量不能大于抱杆技术设计值, 钢丝绳与塔材接触处应包裹软物。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杆塔工程 螺栓的穿向符合规定。 部件弯曲度不 超 过 长 度 的2‰, 相邻节点间主 材 弯 曲 ≤1 ∕800, 塔材表面麻面面积不超过钢材表面总面积(内外侧) 的10%, 表面无锈点。

立塔前分检塔材,杆塔组立过程中,按照设计图 纸使用螺栓及垫片, 不得强行组装, 施工工艺按照规范要求施工, 螺栓紧固率大于 98% 高塔(跨越塔)塔身中心垂直倾斜不得大于全塔高度的1/1500。 高塔扭转角不得大于±1°。其它见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和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立塔前分检塔材,杆塔组立过程中,按照设计图 纸使用螺栓及垫片, 不得强行组装, 施工工艺按照规范要求施工, 螺栓紧固率大于98%, 每段组立后应检查, 合格方可组立下段

架线 架线后, 直线杆塔结构倾斜允许偏差: 2‰( 高塔为1‰); 转角、 终端塔塔顶不应偏向受力侧架线前, 杆塔螺栓紧固率大于 98%。架线后, 杆塔螺栓必须复紧一遍。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架线牵张场布置布置合理, 简洁明朗 主牵引机、 主张力机宜布置在线路中心线上, 其顺线路出 口 方向 与邻塔放线滑车的仰角不宜大于15°,俯角不宜大于5°, 放线区段不宜超过20个放线滑轮, 本区段架线长度不宜超过8km。其它见《张力架线工艺导则》 导地线弧垂;

导(地) 线弧垂的允许偏差±2%; 导线相间或二避雷线间, 弧垂允许偏差≤250mm;相分裂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偏差小于50mm 弧垂观测档选择符合规范要求, 并根据地形情况适当增加观测档。 同相分裂导线在同时收紧到弧垂接近标准值时, 先调整好一根导线的弧垂, 然后再逐根调整并找平。 压接工艺 压接后弯曲度不

超过1.5%, 对边距符合要求, 压接人员应在压件上打上操作钢印号压接前清洗压接管, 检查压模是否符合要求; 压接过程中,操作规范,压力 应达到规范要求; 压接后经压接人及质检员 应检查合格后方可放行。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引 流 线 安装工艺引流线呈近似悬链线状自 然下垂,对杆塔电气间隙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光缆引下线整齐美观跳线应使用 未受过力 的原状导线制作; 跳线安装后,应进行调整,测量跳线弧垂及与杆塔各构件间最小距离; 跳线间隔棒(结构面) 应垂直于跳线束。 连 接 管 数量及位置连续两档以上, 每根导(地) 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一个补修管,各类管的安装部位应符合规范规定。 合理布线、 加强导线保护措施减少补修管数量

跨越架搭设跨越架的立杆、 大横杆、小横杆间距、 搭设长度、 剪刀撑、支杆或拉线、 羊角等设置应满足规程规范和技术措施的要求,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并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按照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与被跨越物的距离符合安规要求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附件安装 金具规格、 数量符合设计要求,金具上闭口销齐备, 直径与孔径相互配合, 且弹力适度。 悬垂绝缘子串(片) 型号、 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无破损,清洁无污染。垂直地平面,顺线路方向位移最大150mm, 并小于5o。 检查金具符合图纸要求, 部件齐全, 安装过程中按照规范工艺要求施工

间隔棒安装间隔棒结构面与导线垂直, 间隔棒安装距离偏差第一个≤±1.2%, 中间≤±2.4% 按照设计图 纸测量次档距, 误差符合规范要求 线 路 防 护设施

基础护坡或挡土墙应牢固可靠, 整齐美观。排水沟、 散水坡符合设计要求。线路通道障碍及通信保护处理, 符合设计、合同要求。按照设计图 纸定位, 在坚实的地基上砌筑排水沟、 护坡、挡土墙等。 主要施工工序 施工工艺质量要求

主要技术及管理措施预期成品图片示例

带 电 跨 越电力线保证工期, 提高电网运行效率认真执行严密的 措施, 每日检查工器具工况, 责任明确,监护到位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5篇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方: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例’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及1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

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 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 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 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 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 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 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 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 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 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 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 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 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 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 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 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

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 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 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 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会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 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 否齐全完整;

C脚手基坑架施四周工的方案安全及验防护收力措施案是是否否齐齐全全、完整完;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A模板结构板施工:

设计计算书

的荷载取值是否符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

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

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

否齐全;

D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 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 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 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 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 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 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 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 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 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C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 围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 求;

B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

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 。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 28

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 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 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 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 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 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 {己》;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

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 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 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 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 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 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

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

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

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 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 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塔吊的避雷接地,缆

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 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 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 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

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 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

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 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

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 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 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 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 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 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 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 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 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 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 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 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 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 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解决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 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 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 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 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 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 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 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 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 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

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 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 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 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 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 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 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

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 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 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 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 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 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电力工程监理细则范文第6篇

隧 道 专 项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

批准:

青岛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茶山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 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 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 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 8)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

3 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

4 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

6 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

7 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

8 起危害。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③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变形而带来不安全事故。 ④对钢拱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2、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因隧道的坍塌与落石最易引发事故。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第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本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不得悬空。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安全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特别强调,使操作人员心中十分清楚有数。

9 5)由于洞内场地狭窄,故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卸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以免出现事故。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应堆放砌实在规划地点。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这样,既可保证拱圈部分浇筑质量,又可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所用跳板、抬杆、绳具等必须检查,达到使用可靠,才可使用。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隙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h后方可继续砌筑,以确保安全。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而造成事故。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

10 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对于二次衬砌施工,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点主要有:

①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知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②模板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新式模板台车为全液压及具有纵向移支的功能。 ③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应配戴安全带。 ④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行料斗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⑤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发生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四、特殊地质条件安全要点

1、熔岩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熔岩地段出现涌水时,处理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一般排水、钻孔排水和泄水洞排水。

2)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是:“避、引、堵、越、绕”。避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原则; 引是处理溶洞水的基本方法,具体施工方法有: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堵就是封闭已经停止发育、无水的溶洞;越就是跨越规模较大的有水溶洞;绕就是在施工中,一时处理有难度,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采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过溶洞,然后进行处理的施工方法。

3)当遇见熔岩地质带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施

11 工方法。隧道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段,宜采取超前钻孔探水,弄清含水层长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果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2、断裂带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遇见断裂带地质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为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依据

2)遇见断裂带地质时,要加强初期围岩支护,加大监控量测的频率,尽快施工钢筋砼二衬,是通过断裂带的隧道尽早形成封闭环。

3、根据茶山隧道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茶山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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