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协议范文

2024-07-24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企业方与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职工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条 本合同对企业与职工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甲方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政府公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及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等因素,综合考虑本地区,本行业相关经济因素,经双方平等协商,制定甲方工资分配和支付方案如下:

一、工资分配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资分配方式:

1、技能工资分配办法:

(1)适用岗位: (2)结算周期: (年、月、周、日、小时)

2、基本工资分配办法:

(1)适用岗位: (2)结算周期:

3、岗位工资分配办法:

(1)适用岗位: (2)结算周期:

4、计件工资分配办法:

(1)适用岗位: (2)计件定额: (3)计件单价: (计件单价也可根据加工定单另行单独协商)

5、定额工资和超定额工资分配办法:

(1)适用岗位: (2)定额工资: (3)超定额工资:

三、 本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管理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操作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辅助岗位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条 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每月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域、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 _ ___ %。如遇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则相应进行调整。

第五条 甲、乙双方根据政府公布的本工资指导线、上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在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情况下,本行业2018职工平均工资增幅为_____以上。为加强职工的稳定性,设立员工工龄工资。(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____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____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____元,上不封顶。)

第六条 甲方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拖欠职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职工工资性收入。

第七条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第八条 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职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等期间,甲方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九条 职工病假应发放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条 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占用工作时间的,甲方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第十一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第十二条 甲方应建立职工考勤制度,书面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乙方应将工资支付给职工本人,并同时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终止、监督检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其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均

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十五条 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应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经审查同意或送达十五日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应当自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甲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全体职工报告或公布一次。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协商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查,一份报上级工会备案。各确认企业执副本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企业方首席代表 职工方首席代表 (签字): (签字):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2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1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

2 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另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的关键环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对于顺利分配关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工资分配问题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和党的十八大均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解决工资分配领域中的不公和无序现象,除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外,关键环节就是在企业层面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协商机制。只有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分配,提升劳动者一时增加职工工资,才能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才能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因此,从这个层面上讲,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

3 要求。

工资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2、签订合同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3、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4、合同的内容具有可调性,集体合同规定后非经协商或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调整,而劳动合同如所订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低于集体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调整,标准是不低于集体合同;

5、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因此,劳动合同是个体合同,而集体合同是集合合同,集体合同可以包含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不能够涵盖集体合同。所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既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又是相互具有关联性的合同。

4 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有哪些?

工资集体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调整办法;最低工资、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工资待遇、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标准;合同的期限及变更、解除的程序,合同的终止条件及违约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下面我们简单说说这些内容:

(一)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制度是确定和支付职工劳动报酬的原则、形式、办法和规定的总称。应从企业的生产、工作特点出发,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适合本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我国现行工资分配制度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1.等级工资制

2、结构工资制

3、岗位技能工资制

4、岗位薪点制

5、绩效工资制

6、提成工资制

(二)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分配形式,也叫工资形式,是对职工市级劳动付出量和相应劳动报酬所得量进行具体的计算与支付的方法。从对劳动量的计量方法上区分工资分配形式,可划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两种基本形式。

(三)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标准)及调整幅度。 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即职工在某一年平均工资的高低程度。工资水平的确定和定期调整,是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也是职工群众非常关心的重要问题。工

5 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当把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作为主要诉求。

(四)工资支付办法。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主要包括: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对象、支付时间等内容。工会要与企业就工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支付项目以及拖欠支付时给予补偿的标准内容进行协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五)奖金、津贴、补贴。奖金、津贴、补贴是职工劳动收入的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奖金、津贴、补贴的发放条件、标准等,应当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六)加班加点工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6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七)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违约责任是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当事人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违约责任是保障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切实履行的重要措施,是工资专项合同的重要条款。

(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有效存续期间。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根据《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因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此外,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还应包括变更和解除的程序、终止条件及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包括,如受到处分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工工伤期间的工资待遇等。

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是什么?

简单来说有以下五个步骤:

1、广泛听取和征求职工意见;

2、企业方与职工方各自选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

3、协商一致后的工资专项合同(草案)交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在7日内将工资专项合同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登记,同时报市总工会备案;

5、在5日内将生效的工资专项合同向全体职工公开。

工资集体协商的注意事项

1、双方协商代表的人数必须对等。工会方代表职工,和行政方进行谈判,从往年所交的合同来看,有的单位是一组谈判人员,自己和自己谈判,这是不对的。

2、时间问题。合同中的时间务必按协商先后顺序填写,即:要约书-→答复书-→代表名单-→职代会决议-→签订合同文本-→劳动部门、总工会备案。

3、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00元/月,工资标准不能低于1100元/月,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适当提高。

4、工资协议草案必须要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否则不合法。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域实际,经华池县锦贸公司(甲方)和华池县锦贸商业街工会联合会(乙方)双方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覆盖范围

本合同覆盖华池县锦贸商业街5户非公企业(锦贸公司、银丰医药公司、晓云医药有限公司、康洁餐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华裕旅行社)和29户个体工商户,涉及职工106人。

二、工资分配

1、2011年度工资调整幅度

各企业参照本县发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结合自身的销售额、利润等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比例。各企业除经营者外,职工平均工资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幅不低于10%。

2、工资分配制度

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基本工资为主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实行计件(销售提成)工资分配形式或者计时工资分配形式,并根据效益情况,合理确定奖金等浮动工资分配水平。

3、工资结构

本区域各企业、各个体户工资结构实行效益工资,即基本工

1 资+提成工资。具体为:

(1)华池县锦贸公司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1200元/月)。 (2)华池县银丰医药公司、华池县晓云医药有限公司的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700元)+销售提成工资(1元/100元)。

(3)华池县康洁餐具消毒有限责任公司的洗碗工每天工作8小时基本工资(700元)+加班5元/小时,送碗工基本工资(700元)+ 提成工资(送0.5元/箱)。

(4)华池县华裕旅行社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700)+业务提成(带团利润的5%)

(5)个体工商户

①双虎家私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700元)+销售提成工资(5元/1000元)。

②校园星门市、freestyle潮公社、贵夫人门市、全民时代门市、啄木鸟门市、金香玉服装门市、波司登服装门市、龙之本色服装门市、相衣阁服装门市、童童层服装门市、永霞窗帘共11户门店的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700元)+销售提成工资(1元/100元)。

③感觉门市、青丝发艺、新潇洒理发店三户企业的员工工资为基本工资(700元)+提成工资(发艺师5元/100元,勤杂工1元/100元)。

④名烟名酒门市、综合门市、四季鲜果店、益民大药房、红十字门诊、麻将馆、多彩网吧、彩票门市、东关街移动代收点、e家时代门市、宏达通讯门市、华通印刷厂11户门店的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850元/月)。

2 ⑤齐力贷款公司的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850元)+提成工资(10元/10000元)。

⑥锦贸公司招待所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800元/月)。

4、工资支付

各企业(门店)实行月工资发放制度。以人民币(现金)发放,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工资。

三、合同的生效及履行

1、本合同经华池县锦贸商业街工会联合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正式签字后,经企业法定代表人认可,签订履约合同书,然后送人社部门审查。

2、本合同签订后,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企业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原因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本合同未规定的事项,以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或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的履行、终止、监督检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其法律责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草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认可后生效。送达15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6、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乙方应当将本合同履行情况每年至少向全体职工报 3 告或公布一次。

7本合同有效期为2011年7月27日至2012年7月26日,在合同终止前30日,双方均可提出次年的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8、本合同一式九份,双方首席代表各执一份,各企业存档一份,送人社部门一份,上级工会一份。

行政方(盖章) 职工方(盖章)

首席代表(签字): 首席代表(签字):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4篇

项目《 合同》补充协议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如下双方在 共同签订: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关于(填写项目地址)• 项目《 合同》(合同编号: ,下称“原合同”)内容的变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合称为“本合同”):

1、原合同暂定总价款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其中: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增值税税额为(税率 %):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甲方已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税率为 %,乙方向甲方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除已付款外的剩余合同价款金额中的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现增值税税率调整为 %,调整后剩余甲方未支付合同价款(含税)调整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即本合同价款核减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本补充协议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备注:本合同价款=原合同价款+本补充协议价款。

2、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已标价合同清单详见附表(如有)。

3、本补充协议内容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执行,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内容依照原合同执行。

4、本协议甲乙双方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5篇

1、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执行国家交通部、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2)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都应遵守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除除法律规定的上平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3)开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教育,视党和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4)发现对方在对付农民工工资中有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上级有关部门或本项目检查室举报的权利和义务,建议给予查处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雇佣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实施全程监督;

(2)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查看乙方兑付农民工工资账目或报表:

(3)甲方对群众举报和反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行支付前置,有效期限为60日(只从上一期计量支付实际支付到款日至下一个计量支付区间)。即凡在规定时间乙方不能提供足够证据或资料说明理由的,将由甲方直接乙方所欠款项支付给民工队伍或民工本人,由此引起纠纷和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

(4)对群众诉诸法律的行为,甲方将以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履行法院裁定的有关事项;

(5)甲方有义务对参与施工的群众进行维护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教育;

(6)甲方有义务对不守信誉,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出善意忠告,必要时计入不诚信档案,向国家、省交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期或在一个计量支付周期内,必须向甲方提供对付农民工工资清单,清单上必须加盖公章,有施工队委托代理人签字,保证工资单的真实性。

(2)乙方接受甲方对施工情况进行考评时,应主动提供兑付农民工工资的相关资料或账务记录;

(3)乙方对甲方反馈给的群众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在7日内做出说明或回复,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其后果自行承担;

(4)对群众诉诸法律的行为应积极应诉,不得故意为难或搪塞推

脱,自觉履行法院合法及合理的裁定;

(5)乙方有义务支持甲方对参加与施工的群众进行维护合法权益的宣传和教育,不得故意刁难;

(6)乙方对甲方给予不守信的通报,有权提出异议或进行行政复议,但期间不妨碍通报的执行。

4、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另行约定。

5、扣款标准:在每月工程结算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当期结算金额的2%进行扣除。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行为,本工程完工后甲方返还农民工工作保证金。

6、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反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进行末次工程结算一年后止。

7、本协议一式六份,由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一份,附在劳务施工合同之中。

甲方:驻马店市公路工程开发公司郑卢乙方:

高速洛宁至卢氏段土建NO.2同项目部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工资专项协议范文第6篇

经济类型:

企业法定代表人:

甲方(企业方):乙方(职工方): 首席代表:首席代表: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企

业特点和实际,经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按劳分配,按月发放。

第二条 落实工资指导线,职工增资方案:按效益增长确

定增资方案。

第三条工资支付办法:通过银行以工资卡形式发放。

第四条企业与职工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关于工资报酬的内容,不得与本协议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政策未予明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前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本协议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确立,并按规定报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双方须全面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协商双方建立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工资集体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本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企业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双方可按规定程序协商修改、变更或解除协议。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权更改本协议内容。

第九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依法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处理。

第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并于期满前60日内进行下一轮工资集体协商。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份,同时报送当地总工会一份,企业和企业工会各保留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签字:职工首席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企业工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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