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

2024-05-26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1篇

一、强化政府主导,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部署

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力度,持续提升管理效能,统筹安排重点工作,坚决落实目标责任,全面部署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先后三次召开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的部内分工方案、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等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重大问题,安排推进201X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将国务院对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明确了部门责任,加大了推进力度。三是,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统筹安排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

按照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初步形成了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企事业单位积极行动,全员广泛参与,全行业共同推进的有效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

二、突出试点先行,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发展

新时期交通运输发展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现代交通运输体系的总目标,明确了深入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步伐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任务。一是,继续指导天津等第一批10个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落实试点实施方案,按计划推进试点项目实施,组织开展经验总结交流,不断积累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实践经验。二是,进一步选定北京、昆明、西安、宁波、广州、沈阳、哈尔滨、淮安、烟台、海口、成都、青岛、株洲、蚌埠、十堰、济源等16个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评审、调整和批复。三是,继续深化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取得了“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统计监测及低碳政策研究”的初步成果,论证确定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低碳交通城市、低碳港口、低碳港口航道建设、低碳公路建设等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三、完善政策措施,持续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进一步调整优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支持领域,创新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模式,不断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领域的政策支持力度。一是,研究确定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优先支持范围和领域,完善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激励机制,研究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调查方案并组织开展了初步调查。二是,组织开展了201X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请和审核工作,部财务司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对两批280个项目给予“以奖代补”,资金额为42965万元,所形成的年节能量为15.8万吨标准煤,替代燃料26.2万吨标准油,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9.9万吨。三是,组织开展了“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技术应用”类项目的第三方审核,认定了23家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四是,评审并批复实施了南昌市“低碳交通城市”区域性项目管理试点和连云港港“低碳港口”主题性项目管理试点。五是,提出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评价指标、交通运输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预测及减排政策等3个方面15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201X年对其中9个项目予以了支持。六是,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发布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暂行办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区域性、主题性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

四、深化千企行动,充分发挥交通企业主体作用

两年来,“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在增强企业节能减排意识,提高企业节能减排水平,发挥先进企业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效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强化,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201X年,专项行动得到继续深化:一是,在营运车辆方面:继续严格实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联合中国海员建设工会全国委员会在全国道路客运行业共同开展了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二是,在营运船舶方面:发布了《关于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的公告》;发布了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量和CO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新建船舶须满足标准要求,并配有能效管理手册;继续推进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内河运输船舶试点;继续推广内河船舶免停靠报港信息服务系统、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应用。三是,在公路方面:进一步推进ETC联网工程,截至201X年底,全国已开通ETC省份达24个,建成ETC专用车道3708条,ETC用户460万;部公路局组织开展高速公路运营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进路面材料再生利用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四是,在港口方面:继续推进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和港口机械节能运行控制技术应用,采用信息化技术优化港口组织调度,开展原油码头油气回收试点等。

五、实施政策引导,牢牢把握重点工作关键环节

继续加强政策引导,突出抓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关键环节,着力推进部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继续严格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截至201X年底,部累计发布21批达标车型,发布达标车型近2万个。201X年全国新进入营运市场的达标车辆共276万辆,节约燃油15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4万吨。二是,继续严格实施客运运力调控政策。对于年平均实载率低于70%的县际以上客运班线,一律不新增运力。对一类客运班线、与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平行的客运班线,原则上不审批新增运力。对与现有班线重复里程在70%以上的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继续严格控制新增班线和运力。开展了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研究,形成了《道路客运实载率调查与测算技术规范》。三是,继续加大公路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推进力度。部道路运输司积极推进运输管理组织化,扩大试点示范。截至201X年底,全国首批实施的26个试点项目、40个甩挂运输场站已经全部动工,通过试点,甩挂运输模式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15%-20%。在首批试点的基础上,201X年我部联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启动了第二批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共确定69个项目纳入试点,遴选、发布第二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试点效益初步显现。四是,继续完善交通运输能耗统计监测工作,推进普通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源利用状况远程监测。优化扩充了能耗监测重点企业范围,逐步将36个中心城市的重点公交企业纳入监测范围。组织开展了普通营运货车及长江流域内河船舶能耗统计监测状况调研,组织开发了普通营运货车和内河船舶能耗远程监测设备。五是,继续推进天然气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组织召开了城际客货运输推广天然气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批复同意在江苏、山东、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天然气汽车应用试点。六是,深入开展绿色汽车维修工程。部道路运输司大力推广江苏等地绿色汽车维修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绿色维修技术体系研究,组织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筹备举办绿色汽车维修工作论坛。七是,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程,推动电话预约服务模式。在北京、重庆等15个城市,开展了第一批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系统试点工程,覆盖出租汽车20.5万辆,占全国16.6%。八是,加大对以天然气为动力的船舶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部海事局积极探索LNG作为动力燃料,启动研究项目,扩大研究范围,核准我国第一艘LNG燃料动力船舶——长航凤凰重庆货运公司所属的”长迅3”船舶进行试点运营。九是,加快水运结构调整,部水运局结合“铁水联运”、“船型标准化”、“水运结构调整”等行业专项行动,开展“北江大宗货物低碳运输”、“优化水运用能结构,建设现代绿色物流链”等试点示范项目。

六、鼓励技术创新,不断提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鼓励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应用,通过典型示范活动,宣传推广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推动交通运输技术性节能减排。一是,发布了“隧道照明综合节能技术应用”等20个交通运输行业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在201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对第五批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进行了授牌。二是,组织开展了“十二五”期第二批全国重点推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产品(技术)的推选工作。三是,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组织推进隧道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示范工程稳步实施。

七、开展科技攻关,继续强化持续发展能力建设

继续加大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研究工作的支持力度,针对制约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了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政策研究和技术研发,不断夯实行业节能减排能力基础。一是,继续推进“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与示范”等部重大科技专项,启动了“公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研究”等部软科学研究项目,有序推进全球环境基金项目“缓解大城市拥堵、减少碳排放项目”。二是,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部科技司组织实施了云南昆龙高速运营节能科技示范工程等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城市智能交通和长三角航道网及京杭运河水系智能航运服务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三是,组织开展了201X年交通运输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目录发布工作,部科技司启动实施了“低碳环保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推广应用”等部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四是,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低碳交通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公路运输温室气体(CO2)排放影响、排放峰值与减排目标、路径研究”等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五是,继续推进节能减排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发布了《码头船舶岸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营运船舶燃料消耗限值及检测方法》等行业标准,开展了《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价规范》、《集装箱堆场装卸设备供电设施技术规范》等规范的编制工作和《天然气汽车替代燃料量评价方法研究》等标准研究项目。

八、组织专题研究,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工作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关研究,深入分析探讨交通运输行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基本路径,积极参与气候变化谈判工作,增加行业话语权,有效维护了行业发展利益和国家气候变化谈判整体利益。一是,参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低碳发展宏观战略研究”,组织有关单位承担“中国交通低碳发展战略研究”分课题,探索研究交通运输低碳发展途径,为国家和行业制定交通运输低碳发展政策提供决策支持。二是,参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的政府评审工作,对第一工作组报告进行研究讨论,提出了部门评审意见。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市场机制等研究,结合最新谈判进展和研究结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谈判对策。四是,组团出席了国际海事组织(IMO)第6

3、64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参与国际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向IMO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共同提交了6份政策和技术提案,五是,组织派员出席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多哈会议、曼谷会议和波恩会议,积极参与和引导谈判进程。六是,派员参加德国交通建设和城市规划部在柏林举行的第二届“中德绿色物流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交通运输低碳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重视宣传交流,广泛传播交通运输低碳理念

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宣传交流活动,广泛传播交通运输低碳发展理念,宣传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为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201X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部机关组织了公共自行车启动仪式、低碳体验日等宣传活动。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也围绕节能宣传周主题,组织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在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交通报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经验和成效。三是,举办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培训班,深入宣传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政策。四是,举办了“201X中国交通发展论坛”低碳交通分论坛和“201X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交通节能分论坛。五是,出版了《201X中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报告》。

十、做好机关节能,切实体现公共机构表率作用

部机关服务中心分解了节能减排指标,注重日常管理,制定和采取了切实有效的节能措施,效果比较明显。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X年部属各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强部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指导和能耗数据统计。按季分月统计公示部机关及部属单位的用电、用水量等能耗数据,201X年前三季度,部机关用油量同比下降8.16%,用电量同比下降3.11%,预计顺利完成国管局制定的201X年节能指标。积极与国管局沟通协调,在部分部属单位继续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2篇

称: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文

号:交政研发〔2014〕242号 发布机构:政策研究室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31日 主题分类:其他

索 引 号:2014-00019 主 题 词:深化;改革;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遵循市场规律,是交通运输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四个交通”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快速发展,城乡交通运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为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交通运输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以更大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提高推进发展的能力,努力开拓中国特色交通运输事业更加广阔的前景。

(2)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提升服务、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交通运输生产力,努力开创“四个交通”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3)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总目标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在交通运输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支撑和保障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更加成熟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制度体系。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市场决定作用。立足于交通运输的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在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推动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推动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

——坚持注重实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的关系,推动交通运输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在改革中要突出问题导向,敢于攻坚克难,加强探索创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对一些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重大改革,坚持加强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兼顾各方利益,广泛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切实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节奏,做到稳中求进。

二、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

(4)深化交通大部门制改革。加强综合交通运输制度建设,推动国家层面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部与部管国家局之间的职责关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完善部管国家局与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统筹地方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管理,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加大综合交通运输改革探索,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综合交通运输改革试验区。

铁路、民航、邮政的其他改革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具体研究部署。

(5)完善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机制。制定出台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建立跨区域的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协调机制。落实国家规划、政策、规定,完善各种运输方式规划编制工作机制,加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发展的统筹规划。完善交通运输规划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各方的作用。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与国土、住建等部门之间多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机制。

(6)完善综合运输服务衔接机制。制定完善多式联运系统、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服务标准,实现各种运输方式标准的有效衔接。成立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推进货运“一单制”、客运“一票制”、信息服务“一站式”,实现综合运输一体化服务。完善国家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运输服务协调机制,提升综合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

(7)完善交通运输市场规则。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分类建立负面清单。探索交通运输领域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全面清理交通运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8)完善交通运输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逐步放开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竞争性环节价格。提高公共交通、农村客运、航道等公益性服务定价透明度,公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港口收费,减少收费项目,对竞争性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加快修订《港口收费规则》。完善各种运输方式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实行不同定价,更好地发挥价格在合理调节出行需求中的作用。

(9)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涵盖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的行业信用体系。针对不同交通运输从业主体,逐步建立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并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动态监管。建立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进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安监等部门信用系统的有效对接和信息共享。

四、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水运、海事等领域简政放权力度,减少交通运输建设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等审批。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机制,确保下放的事项承接到位。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精简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跨区域联合审批制度,推进网上办理和窗口集中办理,实现审批、管理、监督相分离。

(11)加强公共服务职责。清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公布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快实施政社分开,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将适合由行业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委托或移交给社会组织承担。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制定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推动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在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等运营服务领域,进一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12)加强市场监管职责。加强交通运输过程监管和后续管理,强化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强制性标准体系,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应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交通运输监管信息服务平台,推进监管信息的归集和共享。深化交通运输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对从业人员实施分类培养、分级管理。

(13)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高等院校深化改革的要求,探索深化大连海事大学改革的目标和途径。合理划分交通运输系统所属公益性检测机构与经营性检测机构,稳步推进机构整合,探索实现跨区域、跨行业的信息共享和数据互认。推动全国船舶检验深化改革,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船舶检验机构。稳步推进部属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科学界定单位类别,明确功能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完善部属事业单位内部治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模式,加强综合绩效考核。深化部属文化单位改革,增强发展活力。

五、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

(14)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发挥法治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健全交通运输立法项目的征集、论证及立法后评估制度。完善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机制。

(15)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研究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中执法权,明确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为主要的行政执法主体,省级交通运输部门保留必要的执法职责。加强公路“三乱”等重点领域执法整治,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推动将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纳入行政序列。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的移送标准和程序。

(16)健全交通运输依法决策机制。加快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积极推行交通运输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部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深化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

(17)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和事权划分的要求,研究制订公路、水路等领域事权划分方案。根据事权的划分,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支出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调整完善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保障机制。

(18)完善社会资本参与交通建设机制。探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养护和运营。支持各地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建立中央交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运行机制。鼓励各地探索设立交通产业投资基金和发展基金,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推动各地建立支持交通运输发展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和化解交通运输政府性债务风险。

(19)完善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交通运输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或意见。推行部门综合预算管理模式,编制交通运输发展三年滚动预算。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三年滚动预算衔接机制。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取消效果不明显的专项,整合归并功能相近、领域相同专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具有行业特色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

(20)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积极试行公路建设项目自管、代建、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探索项目专业化管理新模式。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完善法人资格管理、目标考核、监督约束等机制。改革工程监理制,明确监理发展定位和职责,引导监理企业转型发展。完善招标投标制,改革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加强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中的应用,加大对围标、串标等行为的重点监管和依法查处。强化合同管理制,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合同履约考核评价制度。

(21)推进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公路的不同功能定位,建立健全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公路养护组织模式。按照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科学划分国道、省道、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的非收费公路养护保障机制,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深化全寿命周期养护成本理念,全面开展预防性养护。积极探索公路养护市场化机制,推进收费公路养护工程、普通国省干线大修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农村公路专业性养护工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区域性公路养护应急保通队伍。

(22)完善公路运行管理机制。加强公路路面技术状况和重大桥隧安全运行监测,完善公路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完善公路应急管理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应急力量配备和协调,强化警地联合应急机制建设。推进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反应与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立健全公路设施损毁、破坏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联合工信、公安等部门完善公路源头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工作机制,重点整治车辆非法改装等行为。探索实行计重前置、非现场执法等公路治超方式。推进跨区域大件运输一站式审批和一证通行。

(23)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多元化的出行需求,按照使用者付费、债务风险可控等原则,完善收费公路发展机制。制定收费公路改革方案,加快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改革收费公路管理模式,对政府投资的收费公路实行收支两条线,通行费收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对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经营性高速公路,实行特许经营。改革收费公路通行费率形成机制,实现通行费率与营运服务水平等挂钩。完善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制度。

八、深化水路管理体制改革

(24)深化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港口管理体制,推动港口资源整合,促进区域港口集约化、一体化发展。完善现代港口服务体系,推动港口与临港物流园区、保税区等融合发展。完善港口岸线管理制度,提高岸线资源使用效率。支持国有港口企业创新建设、经营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引航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引航服务标准和规范,加强引航服务与安全监督管理。

(25)深化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家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职责体系,逐步建立以中央和省两级为主,相对集中的管理模式。加快推进长江航道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事企分开。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推进界河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中央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跨区域内河航道管理机构,完善部属航道管理机构与地方航道管理机构的联动机制。理顺通航建筑物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运转高效的三峡等枢纽通航管理体制。

(26)深化海事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海事、港航等部门水上监督职责,实现统一高效管理。全面推进海事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适应区域一体化发展要求,加强海事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创新,提升海事监管、航海保障和应急处置等能力。推进海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加强现场执法。加快推进内河巡航救助一体化。完善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海事履约机制和海事磋商机制。完善与海警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海上行政执法。

(27)深化搜救打捞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专业救助打捞体系,提升救助打捞能力。完善应急值班待命制度,科学配置救助打捞力量,探索建立海事巡航和专业救助联动合作机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应急联动,完善海上搜救和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的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救助打捞的机制。推进交通运输专业打捞单位市场化改革。加快救捞系统飞行单位机构改革,建立适应公共安全应急需求和符合国家民航规则标准的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28)深化交通公安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深化交通公安的改革。积极推进交通公安正规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交通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水上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水上治安防控体系。深化行业内外合作,完善区域性和行业性相互补充的执法合作机制。

九、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

(29)深化公共交通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模式,完善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机制,科学引导公众出行需求,合理控制私人小汽车的增长和使用,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优选。改革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推动公共交通与城市土地使用一体化规划,探索建立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配置机制,优化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线网布局,引导公共交通企业规模经营、适度竞争。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体系,深化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健全城乡和跨区域公共交通衔接机制,促进城乡和区域公共交通协调发展。

(30)深化道路客运市场化改革。优化道路客运线网布局规划,提高群众换乘的便捷性。改革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配置机制,全面推进实施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在线路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扩大企业在站点变更、班次增减、车辆更新等方面的经营自主权。创新客运组织和管理方式,适应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完善农村客运运营机制,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

(31)完善交通运输促进物流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物流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交通运输在物流业发展中的基础和主体作用。完善交通运输与发展改革、商务、海关、供销等部门综合协调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加快形成跨区域物流大通道,降低物流成本。大力推广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组织方式,支持无车承运人、货运中介等管理方式创新。完善配送车辆进入城区作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城市配送与车辆管理工作协作机制,着力解决物流运输“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物流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加快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各类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2)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市场化改革。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完善运力投放机制,科学调节出租汽车总量,推进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完善出租汽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形成与公共交通合理的比价关系。加强对手机召车等新型服务模式的规范管理,鼓励发展多样化约车服务。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实行公司化、集约化经营和员工制管理,进一步形成畅通有序的行业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

(33)深化汽车维修和驾培市场化改革。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促进维修市场公平竞争。推进汽车维修配件供应渠道开放流通,破除维修配件渠道垄断,探索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质量追溯体系。鼓励汽车维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或重组并购,打造优质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深化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道路从业人员培训市场化改革,推动完善考培分离制度,强化专职驾驶员培训。

十、完善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体制机制

(34)完善智慧交通体制机制。研究制定智慧交通发展框架。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信息化、智能化,促进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等互联互通,实现ETC、公共交通一卡通等全国联网。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安全应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行业重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进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等技术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完善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研发中心。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运行机制。

(35)完善绿色交通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绿色交通发展框架和评价指标体系,引导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绿色交通发展。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绿色交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完善重点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监管和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制度。完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产品(技术)推广机制,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培育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服务机构,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倡导绿色出行。

(36)完善平安交通体制机制。科学界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其他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界限,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规范,探索推行尽职免责的监管制度。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备、挂牌督办等制度。建立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预防控制等制度。完善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巡视制度。

(37)加强交通运输对外合作与开放。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推进陆上和海上战略通道建设,推进区域交通互联互通和国际运输便利化。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深化交通运输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引进来”和“走出去”水平。积极参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创新航运开放等政策。理顺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垂直管理与委托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38)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创新。深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培育和弘扬交通精神,增强交通运输发展内生动力。完善交通运输新闻发言人制度,改进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提升交通运输舆情收集和研判能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注重引导社会舆情。推动交通运输领域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公共关系处理水平。

(39)完善交通运输反腐败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完善惩治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环节发生的腐败问题。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的协调联动。

一、加强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组织领导

(40)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决策部署上,紧跟中央的新论断、新规定、新要求,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部和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改革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改革的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改革任务和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表,建立改革任务台帐,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评估,根据内外部因素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不断推动改革取得实效。

(41)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胆探索,加强重大改革试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交通运输改革不断深化。对一些暂时拿不准或不宜全面推开的改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区和单位开展改革试点,形成经验逐步推广。要在试点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试点工作一批一批压茬进行,梯次推进,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

(42)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破解难题,齐心协力推进改革。要加强对改革的统筹推进,充分调动各方面改革的积极性,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研究破解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3篇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乡政法委书记带队,由农机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员、派出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并配合县联合执法小组一起对全乡道路交通安全进行整治。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拓宽宣传面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只有不断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从最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直以来,我乡十分注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的对干部、职工、群众进行了宣传。为不断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专项整治期间,我乡党委政府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多渠道、多样性的宣传活动。一是召开村小组会议、多次召开群众会议,宣传道路安全法律和法规。把宣传工作做到人民群众中;二是利用道路执法期间、政府开展其他工作等多种渠道向全乡各族群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三是充分抓住赶集天人多便于宣传这一工作契机,交警中队、乡派出所、农机监理、安全生产等多家单位进行联合宣传,重点整治了赶集天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乱停乱放、违法载人载物、二轮摩托车无证驾驶、盲目飙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路面严打力度,隐患防范工作扎实有效

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期间,我乡农机监理、安全生产员、派出所积极开展路面“严打”行动,加强了对公路的监控和上路执法力度,重点整治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载物、二轮摩托车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路、不带安全头盔、营运客车超员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期间,我乡协同县联合执法小组1次,我乡上路执勤执法2次,出动人员15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事故51余起,其中无证驾驶1起,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改装1起,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30起。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能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将查处与教育相结合。

四、认真排查公路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为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我镇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开展了乡村公路安全大检查,分别检查了辖区范围内的重点乡村公路各5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各村能整改的要及时组织群众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以确保群众的出行安全。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4篇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档案工作

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科学发展,使档案工作为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更好的服务,在实现“四个交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经交通运输部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意见》的要求。《意见》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长期以来,在部党组的领导下,交通运输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和要求,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交通运输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主要是:一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单位不够重视档案工作,档案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还不能适应和满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需要,档案工作发展的保障条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档案收集模式、管理手段、服务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创新,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滞后,档案干部队伍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意见》精神,有利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领导,完善体制和机制,促进交通运输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二)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交通运输档案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为目标,围绕服务、保障、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这个中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推动交通运输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三)交通运输档案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意见》精神,在部党组统一领导下,办公厅为交通运输档案管理职能部门,档案馆具体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对直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业务领导;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的科技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部属单位在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综合部门)为本单位档案管理职能部门,依法建立和开展档案工作。形成统一领导,档案部门归口管理,各方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机制,确保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档案工作依法有效开展。

二、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档案体系建设

(四)完善交通运输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要加大档案收集整理力度。把档案工作与交通运输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全面覆盖、全程跟进、全程受控。对本单位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等,档案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确保相关文件材料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

要完善并落实归档制度。建立健全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及时制定或修订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做到应归尽归、应收尽收。凡是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均要向本单位档案机构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要将电子文件纳入档案资源体系,确保档案部门实现对电子文件形成、积累和归档的全程监督、指导,保证电子文件收集齐全、归档及时。

要注重做好专题档案工作。交通运输工作有其自身特点,承担着交通建设、运输保障、应急救援等专项任务。各单位开展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任务的同时,就要部署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归档。

(五)推进交通运输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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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创新服务形式。依法做好档案利用服务,改进查阅方式,简化查阅手续,优化工作流程,最大限度为利用者提供便利。

要加大开发力度。开发档案资源,做好编研工作,加强对档案信息的深度开发,把“死档案”变成“活信息”,通过深层次、高质量的档案信息产品,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政策研究、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和科研教育等提供参考和依据。

要加快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把档案信息化列入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档案部门要大力开展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以数字化档案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对已实现数字化的档案原件妥善保管,一般不再提供利用。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逐步把可公开的各类档案上传网络,开展远程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共享。

(六)落实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要求

要建立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坚持日常抽查和重大节假日全面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严防档案损毁和失泄密事件发生。建立档案安全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和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把档案馆(室)列入重点保护范围,确保档案安全受到危害时得到优先抢救和妥善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要切实改善档案保管安全条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置、改造或新建、扩建档案库房,进一步提高档案库房的安全防灾标准,采用先进的安全保密技术、设备和材料,改善档案保管保密条件。对重要档案实行异地备份,电子档案异质备份,确保重要档案绝对安全。

要保障档案信息安全。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对上网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把涉密档案传输到非涉密网络上。加强对涉密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安全管理,严防档案在传输过程中失泄密。对涉密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提供利用时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加大对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

(七)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把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列入工作考核检查内容,指定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档案部门工作汇报,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于档案工作用房、设施设备、档案保护以及信息化建设等,要在单位建设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保障。

(八)突出重点,形成推进交通运输档案工作的合力。

部机关档案工作要在明确责任、落实制度上下功夫。部机关是全国交通运输工作的领导机关,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上要走在前面,带头做好档案工作。要把文件归档工作列入各司局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考核内容。要把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列入部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以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统筹安排,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把档案库区的安全监控、消防等工作纳入部机关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确保安全。

部属单位档案工作要在规范管理上下功夫。要加强基础建设,按照要求落实好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档案库房、阅览室、档案人员办公室实行三分开,档案安全保管条件要符合相关要求。要加强业务建设,根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的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及工作需要及时制定、完善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把反映本单位重点工作、基本职能的文件材料及时纳入归档范围。做到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案卷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方便。

各省(区、市)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在全程受控上下功夫。要切实改变重建设轻档案的现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领导、强化职能、强化责任,以对交通事业和历史负责的态度,加强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要落实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体领导责任,分管建设的领导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同样负总责。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要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做到文件资料与项目建设同步收集、同步整理、同步归档。要积极推进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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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建精品工程,创一流档案”为目标,全面推进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实现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建设协调发展和全国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均衡发展。

(九)要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配备与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要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关心档案干部,切实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和后顾之忧,引导、保护和发挥好档案干部的积极性;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和培养档案专业人才,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再教育,不断提高档案干部的业务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

(十)加强档案业务专项检查。按照国家档案局的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对本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进行自查,重点对建档工作、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档案服务工作、档案库房建设、档案安全保密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专项检查。要以《意见》为指导,组织力量,对不符合当前形势任务要求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对没有建章立制的要抓紧制定;对不符合档案保管安全条件要求的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尽快解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7月14日

来源: http:///fg/detail5322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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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5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中外运长航、招商局、中交建设集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国办发〔2009〕18号)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一)我部代表国家承担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家央企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职责。

(二)部安全监督司代表交通运输部对五家央企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部相关司局、质监总站、海事局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分工各司其责,对央企的相关生产经营行为进行安全监管。

(三)受部委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直属海事局根据各自的职责和业务分工对所在地的各央企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二、监督管理范围

(一)我部对央企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实施安全监管,具体包括道路和水路运输、港口生产、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等行业的安全监管;对央企从事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由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二)央企设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应依照当地的相关法律,接受所在地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

(三)央企负责履行其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监督管理内容

(一)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部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标准的情况;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和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企业安全应急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企业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安全生产实操能力和安全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情况;

(四)企业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及其整治情况;

(五)企业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调查处理情况;

(六)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相关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活动或事项的报告情况;

(七)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和阶段性或重要时期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八)其他相关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长江航务管理局、部直属海事局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和落实相关监管措施,加强对央企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我部将建立健全央企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体系,对央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二)央企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一步健全企业层级责任制体系,加大责任落实的考核力度,同时要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央企要依法保证和加大安全投入,按规定比例提取足额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加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力度,不断改善和提高运输车船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所有工程项目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四)央企要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实操能力。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人员进行轮训,加强对高危行业、新录用人员、转岗人员的培训教育,重视农民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

(五)央企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统计和信息报告制度,按照部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范文第6篇

北京交通职业教育集团是首个由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职教集团,由政府、企业、职业院校、行业协会、科研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六类成员组成,按照参与深度分为核心层、联合层、合作层。在管理上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理事长(校长)负责制”,管委会是集团的决策与管理机构,管委会成员由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交通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管人事教育工作的领导担任。理事会是集团的执行机构,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对集团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北京交通职教集团与天津、上海的交通职教集团建立了职教集团联盟,围绕物流专业的跨区域、集团化合作开展工作。2012年职教集团联盟开展了高层论坛、教学实际比赛、师生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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