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

2024-08-14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1篇

一、主要存在问题

1、政府投入严重不足。因受经费欠缺的限制,很多工作开展得不尽人意,如 文化惠民的“送戏下乡、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等工作,政府未拨出专款,没有列入县财政预算,经费明显不足,这些工作的开展非常艰难。

2、各乡镇领导对文化事业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存在差异,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有的乡镇较大,有的乡镇较小,发展极不平衡。

3、文化活动场所太少,乡镇的文化办公楼大多数被挤占、挪用,文化站形同虚设,全县大多数乡镇和社区没有建文化广场;严重制约了文化工作的开展和普及;大多数村委会没有设立图书室和阅览室,不能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活

动场所。

4、乡镇文化站的功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负责辖区内党委和政府关于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受主管部门的委托,协助管理辖区内的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其具体职能是: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村知识讲座;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收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活动室、俱乐部和文化中心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上述这些职能,各乡镇文化站很难体现出来,基本上只是起到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的作用。

5、乡镇文化站人员没有纳入财政统拨事业编制,工资补贴不是财政全额拨给,因此工作不能专职从事文化工作,而是身兼数职,顾此失彼,很难一心一意为当地的文化事业建设和发展发挥作用。

6、镇、村文艺宣传队演出的文艺节目题材少、体材少、数量少,较难起到活跃、促进农村文化生活的作用。

二、存在问题的制约因素

1、各级政府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投入跟不上文化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使文化发展的步伐滞后。

2、体制改革还不够到位。文化工作者和基层文化站人员的待遇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的要求,导致一些工作想做做不好,要做做不来。

3、有的乡镇领导对文化事业建设重视不够,对文化站的办公、活动场所当作可有可无,使文化站工作开展受限。

4、乡镇文化站人员属乡镇管理,身兼数职,工作不专一,对基层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感到力不从心。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1、我县10个乡镇,每个乡镇文化站只设站长一人,全部是兼职工作,没有专门的经费。乡镇文化工作、文化设施依附于政府而存在,其附属性质决定了唯上级而不唯现实,难以真正服务于社会。而个体文化以其灵活的经营机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加上在农村文化市场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的特定时期,这就为个体文化的快速发展留出了较大的空间,甚至为一些不良文化的滋生提供了温床,这就大大降低了农村文化生活质量。乡镇文化设施“造血功能”本来就不强,政府又缺乏强有力的扶植措施,面对文化阵地的激烈竞争,必然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政府对农村文化工作、文化设施的正面教育引导功能难以得到有效发挥,使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迟缓。

对文化工作应坚持把握公益性质,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切实保证综合文化站的

正常运转经费,是县、乡镇人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县、乡镇政府要加大对文化事业建设的政策扶持和经费投入,抢占文化阵地。要按照国家每年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中拿出1%的政策投入文化建设。

2、要把发展文化事业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内容,从而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文化事业建设的重视程度。在人员配备、资金投入、工作安排等跟上文化事业发展的需求。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保障制度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10个乡镇文化站人员要列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全额拨付工资和享受应有的待遇,使在职人员安心在基层文化站工作,保证乡镇文化站人员能专心从事文化工作。

4、要加大农村文艺队伍的建设和文化设施建设力度。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大多数农民迫切需要丰富多彩的精神食粮,但在计划经济形成的农村文化体系已被破坏的情况下,只有培养农民自己的文艺力量,才能从根本上搞活农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农村文化生活质量。要建好村文化室、图书室、电教室等各类文化特色场所,才能使农民的文化活动有场所、有器材。因此,政府要对农村的文艺队伍培养、演出道具等和文化用品、器材如电脑、图书等提供一定财力和物力支持。

5、县政府要严令各乡镇腾出被挤占、挪用的文化办公楼,保证乡镇文化站有办公、活动场所。各乡镇文化站要充分利用现有文化设施和场所,广泛开展农民喜爱的文化娱乐活动。要通过固定设施和流动设施,采取阵地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让农民群众就近、便捷、定时、定点在文化服务点享受文化服务。要保护好农民的自发热情,通过组建农民艺术协会等形式,使农民自我娱乐、自我欣赏、自我教育,真正融入新农村文化建设大潮,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人。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2篇

1 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理论基础

1.1 国外研究综述

国外研究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料比较丰富,研究时间也比较早,相对比较成熟。公共服务外包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经济出现大浪潮,政府失灵导致整个社会福利制度开始改革,当时的英国政府提出把当时公共服务效率极低的政府供给交给社会组织,将市场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供给中,结合新公共管理运动和新公共服务,促使社会福利向多方面发展,这就是公共服务外包的雏形。国外公共服务外包的发展过程,可以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模式、公共服务外包评估机制以及风险管理研究等方面阐述。

在公共服务购买模式上,美国学者萨瓦斯提出了三种模式,分别是政府委托、政府撤资和政府淡出。在政府委托的模式中包含了合同承包、补助、特许经营等方式,萨瓦斯推崇的是合同承包,他认为合同承包不仅可以把市场化与制度化综合到一起,而且可以很好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从而提高服务效率,节省政府和社会不必要的财务亏损。美国学者登哈特夫妇在其代表作《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认为,公共服务外包可以从公共服务本身理念研究,公共利益是政府和公民共同的追求,无论是公共服务外包,还是新公共管理,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种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对话并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行政,只有这样的公共服务供给才能真正的达到良性满足。英国学者Graeme A.Hodge在21世纪提出,为避免垄断化带来的种种弊端,公共服务外包在购买模式上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而为了防止公有的垄断,英国政府对私有化后的股份公司,持有人股份比例仍然做了严格的限制和明确规定[1]。

1.2 国内研究综述

国内研究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研究并不太多,并且大部分是从通过国内案例综合分析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总体情况,界定范围、目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魏红梅的《广东省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现状及发展研究》和焦述英的《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探讨》都根据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现状,分析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总体情况并提出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践活动起到引导和说明作用。另外国内学者把公共服务外包的研究对象集中在基本概念、财政、风险以及监管机制上。

在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概念界定上,目前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公共服务外包相当于公共服务市场化,即公共服务外包对象可以是企业等以营利为目标的社会力量,或者是公共服务外包的表现形式为公共服务社会化,即外包对象是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是否有必要将这两者严格的区分开来。一种观点是要严格地区分公共服务市场化与社会化,持这种观点的大部分是考虑中国国情后进行针对研究的中国学者,如顾平安认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其实就是政府向社会供给公共服务的一种创新方式,又被称为公共服务合同制管理,即政府由原来的掌舵型(政府直接举办关系到人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转型到服务型(转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政府对承接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严格服务考评后再支付费用购买服务。另一种观点是承认公共服务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一致性,认为公共服务供给商应该多样化。陆春萍的《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进程分析》认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诞生与西方社会的一项政府实行公共管理的措施,指的是政府从社会福利的预算中提出经费通过公开招标购买的形式,向整个社会力量(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社会机构)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政府出资、定向购买、契约管理、评估兑现”的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彭少锋等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传统及新取向》中认为,单纯从理性主义或者结构主义角度使公共服务外包市场化或者社会化是不足以应对现代化和社会转型引致的社会公共服务新需求的,并试图整合传统研究方式,调整创新,向一种多元融合姿态和契约化转向[2]。

2 我国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

2.1 财政方面

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财政方面,蔡欣欣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法律保障》中提到传统预算模式关注的是在财政支出过程中资金投入数目和预算投入的使用有没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而不重视产出效果。她认为编制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预算要着重于长期规划,编制多年滚动预算,不仅要列出当年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预算数据,还应成列出过去几年和未来几年的一系列预算数据,不仅关注的是合法性,更多的是要重视在公共服务外包中财政支出的产出效率,从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到竞争中。丛树海认为,政府的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权力和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取得的用来维持公共活动的供给和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用来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的预算。所以,公共预算就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而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预测。

2.2 风险方面

在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方面,目前我国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局面,对公共服务外包的风险调控也是越发重视。周俊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及其防范》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非一件新鲜事,但是政府提供外包合同、和为公共服务提供一家合格的供应商,常常不是一件易事。他通过案例分析指出,在五种情况下对风险把控上相对困难:第一,社会组织收益比例减小;第二,产出难以衡量;第三,产出衡量所需时间过长;第四,产出不能用数值衡量;第五,竞争很弱[3]。

2.3 监管机制

在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监管机制方面,项显生在《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督机制研究》中提到,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制度模式必须要有自我纠错能力,科学完善的监督制度就是纠错能力之一。他认为建立相应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监督机制是为了偏正和预防购买公共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高购买效率,实现公平公正购买,是非常有必要的[4]。

国外政府在公共服务外包的评估上主要是通过不同的模型评估公共服务外包绩效,桑帕约通过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对欧洲和巴西的主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进行效率分析,他选用的模型是DEA模型;而恩波利在研究城市公交服务满意度时,运用的是结构方程模型。德霍格的研究认为根据现在社会的快速多元化发展,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评估建立指标选取除了政府投入和公民满意度以外,也应跟上社会的变化,建立更有活性的指标体系,包括3E+质量+民主+公平。格莱姆对目前英国公共服务外包评估机制并不满意,他认为当评估造成了英国评估机构膨胀,出现政府财政多余浪费说明英国评估机制没有找到合适的框架,没有实现效率财政和公平的均衡[5]。

3 增强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对策建议

我国学者已对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困境进行了一系列分析,购买困境的产生有政府自身的原因,也有外部制度环境等原因。如何更好地促进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真正实现公共服务购买规模化,学术界已开展了大量的探索。

3.1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充分发挥政府拨款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特别是建立健全保障服务购买预算机制和财政投入审核制度,保障政府财政投入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

蔡欣欣认为,必须界定各级政府职能来限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责任,并要求对财政支出预算编制进行权力控制。可以根据上一年的支出基础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的增长比例基数,前提是要保证遵守财政纪律,另外则是产出效果。要编制多年滚动预算,还要更多的关注和考虑政府公共服务财政支出的配置效率,并以此来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竞争[5]。

钟景秋认为,要建立健全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制度,首先要明确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预算管理的范围,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发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目录》,主要明细划分六大类公共服务,以便明确财政投入的实际操作,另外,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和人民群众公共服务质量的需求提升适时调整《目录》。

3.2 完善公共服务购买程序

确立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购买程序,改变“一团乱”的尴尬局面。

陆春萍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使原来政府包揽的许多社会服务职能回归社会,政府职能开始转化,从全能型政府转向服务、有效型责任政府。所以,政府不仅要完成自身的制度建设,还应鼓励民间组织,主动培养民间组织发展、督促起建立起公共服务购买承接制度,从而进一步完善购买公共服务整体制度。

关于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国家对公共服务制度变迁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由内到外来说是政府主动寻求职能转变的政治诉求到外部逐步形成政府购买的合法性机制。所以,我国公共服务制度化进程是一个适应过程,也是一个不断创造的过程[6]。

3.3 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机制

政府要合理利用其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权力,同时要加强自身财政的监督与管理,规范服务购买程序,加快公共服务外包整体进程。

项显生从政府的角度出发,他认为要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管体系,目前最迫切的方面在于,强化自我监督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的构建。另外,与自我监督相比,外部监督机制更保证起整个服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所以要发挥外部监督机制的作用就必须赋予相应的功能,否则监督效果大打折扣[7]。

李茹则认为从创新性上来说,地方政府可以建立电子化监管。他认为整个政府监管可以看作是一个信息收集、整理转换并反馈的过程。随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日益扩充,传统的监管机制难度逐渐增大。因此,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电子化监管可以为政府提供方便、同时也能降低监管成本[8]。

摘要: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我国当下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基于此,综合各种观点分析了公共服务购买的理论基础和面临的困境,并为改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不足提出建议。

关键词:政府,公共服务,对策

参考文献

[1] 徐家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路径创新:上海的实践[J].中国行政管理,2013(8):28-32,100.

[2] 魏红梅,苏皑.广东省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现状及发展研究[J].广东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3):61-65.

[3] 周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风险及其防范[J].中国行政管理,2010(6):13-18.

[4] 项显生.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监督机制研究[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167-175.

[5] 蔡欣欣,盖彦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的法律保障[J].改革与战略,2014(9):63-66.

[6] 陆春萍.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化进程分析[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10,25(4):102-107.

[7] 王春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综述[J].招标与投标,2014(4):141-146.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3篇

一、我国城市基层治理体制变迁

不管在政治还是经济领域, 治理体制的变迁总会影响治理机制的运行方式和治理手段和工具的选择。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是指基层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等治理主体, 共同参与社区问题治理, 提供社区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需要而形成的一系列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我国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经历了三次制度性的变革, 正如李靖和李春生所言“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出发, 我国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的历史演变经历了单位体制、街道体制以及社区体制三个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由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 我国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政治和经济体制, 在这样的一种社会管理模式下, 在城市基层形成了以国家垄断为基本特征的单位制管理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确立和逐步发展, 传统政府治理模式向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职能转变, 街居制因其能够容纳少量社会参与的特性取代单位制从而成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随着基层民主的进一步发展, 基层公众参与公共事物的意识和热情进一步提升, 社区制成为当前我国基层治理的一种主流模式, 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共同体的建设过程中, 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承担着积极作用。

(一) 单位制

单位制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种社会调控方式和组织方式, 同时也是一种资源分配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 城市被划分为一个个单位, 城市居民隶属于一定的单位, 当时社会形成了一种“国家——单位——居民”的三级管理结构, 在这样的城市管理体制下, 形成了一种条块分割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安排, 以单位为核心的居民社会保障与福利制度开始确立起来。单位集工作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一个人的生老病死和婚丧嫁娶基本上都是发生在单位内部。由于单位制自身存在的结构单一、封闭性等缺陷, 随着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社会流动的频繁, 高度封闭的单位管理体制逐渐走向衰落。

(二) 街道制

街居制的发展历史同样可以追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国家在建立单位制的基层治理体制的基础上, 为了管理城市中没有工作的居民而设置街道办和社区。街道办开始成为国家政权向基层社会的一个重要延伸, 这个时期的街道办是作为单位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辅助制度。改革开放后, 街道制逐渐走向城市基层治理的中心。街道办的职能涵盖了城市基层社会管理, 包括经济发展、治安民政、卫生计生和思政教育等内容, 成为事实上的一级政府。自此我国城市基层治理形成了“区——街道办——社区”的三级治理结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 随着国家和政府机构的改革以及街道自身存在的截流社区资源、削弱社区功能的弊端, 对街道体制的改革成为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 社区制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

(三) 社区制

和街道制一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 作为单位制辅助机构的社区制功能和作用并不明显。随着单位制的瓦解以及以街道制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的确定, 社区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具有完成街道办行政任务;提供社区居民教育、医疗、计生等服务;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等职能。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了《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街道办的存在失去了法律依据, 撤销街道办, 实行区直接管理社区的改革在全国兴起, 先后出现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西城模式”和“铜陵模式”等强化社区功能的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尝试。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 当前我国形成了三种较为典型的社区治理模式, 它们分别是街居模式、居社分离模式和社区自治模式。在街居制的治理模式下, 街道办事处是治理主体, 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也即居民委员会纳入到政府行政管理体制过程中, 居委会行政色彩浓厚。居社分离制是指“在城市基层治理中除了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以外, 设立社区工作站 (或社区服务站) , 承接从居民委员会中剥离出来的行政性管理工作, 具体执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工作”。社区自治是指社区自治组织和各社会团体, 通过多元主体合作, 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保障基层民主。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之下, 各地应根据自身现实需要选择不同的社区治理模式, 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制在扩大基层民主, 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功能, 实现居民自治的功能。

二、社区制治理体制下的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城市基层治理体制的变迁必然带来城市基层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变化。当前我国社区制治理模式下主要存在三种典型的社区治理模式, 分别是街居模式、居社分离模式和社区自治模式。与这三种社区治理模式相对应的社区公共服务主要供给方式分别是政府供给、政社合作供给和社会供给。当然, 三种社区治理模式与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关系并不完全一一对应, 各地政府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积极探索多路径的供给方式。

(一) 政府供给模式

政府供给是街居制下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模式, 也是最为常见的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方式。在街居制的社区治理模式中, 政府是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 社区居民只能被动的接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街居制治理模式下政府供给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在社会保障与社区就业公共服务领域, 政府主要提供社区低保服务、社区救助服务和社会优抚服务等服务;在社区公共卫生与计生服务方面, 政府主要提供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助以及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 政府供给模式体现在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站的建设上面。伴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及信息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 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更加注重居民需求, 这相较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指令型供给方式而言是一种进步。通过行政走访、市民调查和智慧社区等多种途径感知居民需求, 从而提供与社区居民需求相符的公共服务。北京西城区进行的“全响应”性制度设计, 杭州上城区的“创网见台布点”治理模式, 均有利于政府感知民意, 完善既有政策, 提升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程度。

(二) 政社合作供给模式

政社合作供给方式是指政府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购买服务, 以及政府主导下的志愿参与。政社合作式的供给模式是居社分离社区治理模式下公共服务供给的主要模式。政社合作供给的公共服务类型主要集中在社区养老服务、社区康复服务、垃圾处理站以及政府定价且不足以弥补成本的在社区内开展的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及妇幼保健服务。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成立第三方机构, 并由社工承担部分原来由政府工作人员负责的工作, 基层政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购买合同, 律师事务所定期为各个社区举办法律咨询和讲座活动。政企合作模式旨在强调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的协商合作,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双轮驱动作用, 形成政企合作、优势互补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三) 社会供给模式

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 社会供给是最薄弱的供给方式, 这也与当前我国社区自治能力不足有着紧密联系。社会供给模式的特点是社会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提供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投资主体, 热衷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提供。社会供给模式提供的公共服务带有一定的营利性, 例如社区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的养护服务以及社区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等。在社会供给模式中, 政府主要扮演引导者、监督者和协调者的作用, 社会供给模式具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优势。在社会供给模式中较为成熟的典型案例是四川省的“爱有戏”, “爱有戏”这一社区组织主要业务涉及社区公共服务的核心, 包括家庭综合支持、社区发展和公共服务。

三、社区制治理体制下的公共服务供给特点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在社区制的治理体制下发展出多样化的社区治理模式, 但从全国城市社区治理现状来看, 街居模式和居社分离模式仍然是社区治理的主要趋势, 实现真正的社区自治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街居制和居社分离模式的社区自治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呈现出街道职能经济化、社区职能行政化的特点, 势必会影响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上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 街道职能经济化

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的街道, 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区政府的经济职能, 这源于基层政府竞争过程中的GDP锦标赛。在以GDP为指标的基层政府竞争中, 街道承担完成上级政府经济指标、招商引资、扩展新的经济增长点等职能。对街道职能的经济性定位必然影响街道实际功效的发挥。随着基层治理体制的转变, 中国地方政府逐渐反思街道职能, 对街道职能进行重新定位, 积极探索使街道恢复“服务”本位的路径。2017年民政部设立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 试验区将从街道政府职能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 将公共服务作为街道办事处的核心功能。以上海市的社区服务为例, 上海市早在2014年就曾出台《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 启动新一轮街道体制改革, 公共服务是街道办事处的核心职能之一, 而社区服务办公室则是街道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职能部门。

(二) 社区职能行政化

我国推行以居委会为中心的社区管理体制, 提倡社区居民自治, 但在实践中, 这种社区管理体制却表现出较强的行政化特征。从组织性质角度看, 居委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遭遇“身份不明”的问题, 居委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相关法律对居委会的主体责任、法律定位等表述的并不明确, 同时由于社区居委会在人财物以及职责、运作、考核等方面依靠街道, 很难保持行动的独立性。社区党组织必须接受上级党组织即街道党委的领导, 这也加强了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

四、社区制治理体制下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街道职能的经济化和社区职能的行政化倾向很大程度上影响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精细化。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基层政府回应居民公共服务需求的有效性不足;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社会供给模式薄弱;公共服务供给主体间缺乏协商和整体性联动考量等若干问题。

(一) 城市基层政府回应社区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有效性不足

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及公民参与热情的高涨, 政府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更加注重回应公民诉求。虽然基层政府的回应性增强, 但在回应居民公共服务诉求时的有效性欠缺。城市基层政府回应社区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有效性不足的表现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回应性增强, 但回应边界不清晰, 出现政策兜底现象。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充分感知居民需求是好事, 但这是否意味着有求必应, 基层政府提供服务的边界应该在哪里;二是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精细化程度不高。城市社区可以分为老社区和新兴的商品房社区, 这两种社区的居民主体存在差异, 因此他们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内容也会并不一致, 如果基层政府不加考虑社区差异性而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 这必然会影响公共服务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 当前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普遍存在社会供给模式薄弱的现象

在政府供给、政社合作供给和社会供给三种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 社会供给是最薄弱的供给模式, 当前我国社会力量主导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尚处于发展阶段。城市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事实上, 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了街道办事处的一些行政性职能, 居委会自我服务、自我治理的功能并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其他的一些定位清晰、拥有成熟运营模式的基层社会组织并不多, 这就使得基层政府在转移职能和寻求合作伙伴时, 面临无人可寻的困境, 因此即便是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政社合作供给是最常见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三) 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不同供给主体的协作方式缺乏整体性联动思量

当前社区服务属性已经发生变化, “它不再只是社区居民和社区组织松散的志愿性的、互助性的、福利性的行为, 而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居民在社区福利生产过程中的多元合作”。多元主体的网络协同治理是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方向, 但当前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协作方式缺乏整体性的联动思量。以政府主导型的公共服务供给为例, 社区事务处理中心由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卫生局负责业务指导, 民政局和卫生局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 实现不同部门信息共享存在一定困难。除了政府内部各部门之间, 社区服务体系分散化还表现在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以及第三部门在服务供给过程中协作缺乏联动性考量。

五、社区制治理体制下公共服务供给困境的解决措施

(一) 明确社区公共服务应以居民为中心

“社区服务的本质是对社区居民的服务, 居民的需求是社区服务的立基之本”, 这明确指出了社区服务的立足点是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和诉求。基层政府在回应社区居民需求时, 民意分类视角为理解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根据不同的民意分类采用不同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而不是对居民的诉求全权回应, 实现兜底公共服务。

(二) 激发社会供给活力

面对当前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主流模式仍然是行政主导和政社合作的现状, 基层政府需要加激发社会供给活力, 将一些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定位明确、组织良好的社会组织提供。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功能, 加快基层政府体制改革, 实现居民委员会的去行政化仍然是当前基层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三) 强化基层政府的指导、协调工作, 促进社区服务系统性整合

不同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间的分立加大了基层政府对社区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也使得当前一些社区出现服务重叠, 另一些社区出现服务真空的现状, 过度保障与保障不足的情况仍然存在, 这就需要加强基层政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明确社区服务指导和协调工作职能, 积极实现部门间服务信息共享共通, 促进社区服务系统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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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public service) 狭义的公共服务不包括国家所从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一些职能活动, 即凡属政府的行政管理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监管行为, 以及影响宏观经济和社会整体的操作性行为, 都不属于狭义公共服务, 因为, 这些政府行为的共同点, 是它们都不能使公民的某种具体的直接需求得到满足。公民作为人, 有衣食住行、生存、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的需求。这些需求可以称作公民的直接需求。至于宏观经济稳定、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等则是公民活动的间接需求, 不是满足公民特定的直接需求的。

摘要: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进程决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伴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人口逐渐增多, 城市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现行基层治理体制中仍然存在街道职能过度经济化和社区职能严重行政化的现象, 使得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仍然是行政主导型的服务供给模式, 这就出现政府公共服务兜底、公共服务精细化供给不足的现状。在社区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应该以居民需求为中心, 激发社会组织尤其是居民委员会自我服务的活力, 基层政府则应该强化指导、协调工作, 促进社区服务系统性整合。

关键词:基层治理,公共服务,社区建设,居民自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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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凤琴.从权威控制到体制吸纳:中国城市社区公共服务模式转变研究[D].南京大学,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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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4篇

——十七大以来我国公共文化建设成就综述

十七大以来,特别是在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文化部门按照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着力点,以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为抓手,以文化设施为载体,以文化服务为核心,加大建设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科学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态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投入持续加大 六级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随着我国财力的增强,文化建设投入不断增加,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2011年,全国文化事业费为392.62亿元,与2007年的198.96亿元相比,增幅达97.33%。人均文化事业费从2007年的15.06元增加到2011年的29.14元,增幅为93.49%。

在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等一系列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显著改善了基层文化设施的整体面貌。为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空壳”问题,财政部2008年至2011年安排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专项资金15亿元,为中西部22个省(区、市)已建成且达标的17227个乡镇文化站配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和开展文化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器材。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共投入5.8亿元,对全国面积不达标的

1 447个公共图书馆、1147个文化馆进行修缮。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又印发了《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时期,中央将补助70亿元用于地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建设。截止到2011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公共图书馆2952个,文化馆(含群艺馆)3285个,乡镇(街道)文化站40390个,基本实现了“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国家、省、市、县、乡、村六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经基本建立。

推进免费开放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是近年来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2011年,全国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有2115座陆续向社会免费开放。同时,文化部联合财政部推动了全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截至2011年底,全国2952个公共图书馆、3285个文化馆、34139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此外,文化部还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开放工作。

加强规范管理 公共文化机构健康发展

近年来,文化部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立法,起草了《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

2 稿)》,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地方性图书馆立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各地已出台10部地方性图书馆法规。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正式颁布,2012年5月,《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公共文化机构标准规范体系日益完善。

加强公共文化机构行业评估。2011年底开展了全国第三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这次评估与2007第二次评估相比,在评估标准提高的情况下,上等级馆由1099个大幅增长到2028个,达标率由35%提高到62%。同时,在山东、安徽、宁夏、重庆四省(区、市)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试评估工作,探索开展乡镇(街道)文化站评估工作的方式方法。

此外,还创新机制成功举办“2011年中国图书馆年会”,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自2007年以来,国务院已经颁布三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9859部古籍及150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

一是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初步计划用6年时间分3个创建周期创建90个左右示范区,覆盖、带动全国1/3以上的市县,从整体上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工作受到中央肯定,被写入了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2011年,江苏省苏州市等31个城市和47个项目通过创建评审,进入创建名单。

二是结合示范区创建,积极推动理论和制度设计研究工作。2011年3月,成立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积极开展具有基

3 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研究,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着眼全局,整合力量,抓住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建设,分级推进,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并及时深入总结了村级、县级和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验。

推进文化科技融合 实施重大数字文化工程

近年来,文化部和财政部积极适应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联合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重大数字文化工程。共享工程自2002年实施以来,经过10年建设,已初步建成国家、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六级服务网络。

十七届六中全会后,文化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数字文化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公共电子阅览室推广计划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目前,已下发了《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的通知》,2012年将完成全部省级馆和131个市级馆的硬件平台搭建工作,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1.23亿元。全面推进公共电子阅览室试点工作,截至2011年底,9个试点省(市)各级经费投入近2.7亿元,参加试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数量达6200个,资源总量达386GB,服务人次近1700万。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将达2.76亿元。

改革创新文化活动机制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年来,按照“宏观布局、统筹指导、抓住重点、整体推进”的

4 工作思路,以导向性、示范性、带动性、可持续性为原则,以群星奖和“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龙头,引导和带动全国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近年来,文化部通过改革奖项设置、设立“群文之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奖、建立获奖节目巡演机制、评奖监督制度等措施,提高了群星奖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部为推动民间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而打造的又一重要公共文化品牌。2011年,文化部组织开展了新一轮的评审命名工作,全国共有528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被命名为“2011—2013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此外,文化部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点群众文化活动,比如2010年“大地情深”——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小戏小品展演,2011年“七一”期间的全国城乡基层群众庆祝建党90周年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等。中国老年合唱节和中国少年儿童合唱节等常设项目也已成为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群众文化活动。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各地文化部门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采取政府采购、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特殊群体倾斜,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

为保障全国2.42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2011年,文化部联合国务院农民工办、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

5 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农民工文化工作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2011年和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部连续两年在北京组织了慰问农民工晚会。今年5月,文化部在浙江省东阳市组织召开了全国农民工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并对下一阶段农民工文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工作,活动开展3年来,招募2500多名文化志愿者,先后为12个边疆民族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文艺演出300多场,业务培训1400多学时,文化展览400多天,惠及群众达数十万人次。

培训机制日益完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2010年,文化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的意见》,策划实施了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项目。在“十二五”期间,培训将坚持“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对全国现有24.27万县乡专职文化队伍和366.85万左右的业余文化队伍进行系统培训;依托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基地,形成辐射全国、带动周边、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培训基地网络。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5篇

1.您的性别(

)

A.男性

B.女性 2.您的年龄(

)

A.20岁以下

B.20岁~29岁

C.30岁~39岁 D.40岁~49岁

E.50岁~60岁

F.60岁以上 3.您户籍性质是(

)

A.城镇

B.农村

C.外地来诸 4.您的职业(

) A.党政机关人员

B.事业单位人员

C.企业单位人员

D.自由职业者E.离退休人员F.在校学生G.务农 H.其他 5.您的文化程度(

)

A.高中及以下

B.大专

C.本科

D.硕士及以上 6.您的月收入(

)

A.3000元以下

B.3000-4999元

C.5000-7999元D.8000-10000元

E.10000元以上 7.您每月用在文化消费支出的费用是(

)

A.0~99元

B.100~199元

C.200~299元

1 D.300~399元

E.400元及以上

8.您去最近的文化活动场所,需要多长时间(

)

A.5分钟内

B.5-10分钟

C.11-30分钟

D.30分钟以上 9.请问您平时最主要的休闲方式是以下哪几项?(多选题,最

多选3项)(

)

A.在家看电视

B.旅游

C.逛街购物

D.看电影

E.看戏曲等文艺演出

F.阅读书籍

G.上网

H.与朋友、同事聚会聊天喝茶

I.棋牌

J.广场健身

K.其他(请罗列):

10.您了解当地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均实行

免费面向群众开放吗?(

)

A.非常了解

B.知道一些

C.不了解

D.不关心 11.以下场馆,哪些是您经常去的(可多选,最多选3项)

(

)

A.图书馆

B.文化馆

C.博物馆(纪念馆和名人故居)

D. 影剧院

E. 文体广场

F.乡镇(街道)文化站

G. 村(社区)文化室

H. 其他(请罗列):

12.请问您主要通过下列哪些渠道获得文化、文艺信息?(可多

选,最多选3项)(

)

A.报纸

B.电视

C.网络

D.电台

E.手机

F.文化活动 G.社区公告

H.其他(请罗列):

13.请问您在日常生活中亟需哪些文化信息?(可多选,最多

选3项)(

)

A.音乐美术

B.舞台艺术

C.电影

D.电视 E.重大文化活动

F.科普知识

G.旅游节庆

H.地方品牌文化

I.其他(请罗列):

14.您认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开展较好的有哪些(可多选,最多

选3项)(

)

A.文化设施的建设

B.文化活动的举办

C.文化资源和

遗产的保护

D.文化体制的运作和创新

E.文化产品

的生产和创新

F.其他(请罗列):

15.您认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需改进的地方(可多选,最多3项)

(

)

A.应多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B.多设立或改善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C.加大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宣传 D.多组织送文化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E.加强文化团队的建设

F.多发展有本地特色的报刊、广播电视节目、音乐、歌舞、

书画等文化产品

G.加大对文化资源和遗产的保护

H.引进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I.改进各场馆的服务质量

J.其他(请罗列):

16. 您更愿意参加哪些公共文化活动?(可多选,最多3项)

(

)

A.文艺演出

B.广场健身活动

C.话剧、歌舞剧、音乐剧

D.公园、广场文化活动

E.村(社区)举办的文化活动

F.其他(请罗列):

17.您认为在当地公共文化建设中,应该发挥作用的是(可多选) (

)

A.政府(街道、乡镇)

B.居委会(村委会)

C.居民群众

D.民间组织

E.企业等社会力量

18.您希望社区(村)文化活动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可多选,最

多3项)(

) A.露天文体广场

B.图书阅览室

C.棋牌活动室 D.戏剧欣

3 赏 E.讲坛 F.健身 G.文化培训 H.其他(请罗列):

19.您愿意加入到文化志愿者的队伍中并参加活动吗?(

)

A.已经加入

B.愿意加入

C.不愿意加入

D.不清楚 20.您对当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满意度(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清楚

D.不满意(请罗列):

21.您对当地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满意度(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清楚

D.不满意(请罗列):

22.您对接触到的文化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的满意度

(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清楚

D.不满意(请罗列):

23.您希望当地能够提供哪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请填写)

24.您对提升当地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还有哪些建议?(请填写)

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范文第6篇

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是统筹城乡文化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

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尚未建立比较完善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较大。

二是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设施总量不足、质量不高、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基层文化建设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比较严重。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形式、方法与城乡居民的现实需求还不相适应,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尚未形成。

四是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尚不健全,还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等问题,配套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完善。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总结以下措施,供考生参考: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各级文化部门要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运行机制,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继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硬件基础。以重大文化工程为抓手,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县、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二是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强体制机制等软件建设。加快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渠道,抓紧制定支持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办法,确保政府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渐增长,建立分区域的人均基层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三是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促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和契机,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突破体制障碍,加大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文化项目的共建共享力度,加强基层文化资源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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