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

2023-09-16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推动农村绿色经济发展,在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创造开展多元化的农村发展模式提供机遇。商河县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县,对如何进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也为我国进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模式。

关键词:农村;生态文明;商河县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也为创造开展多元化的农村发展模式提供机遇。近年来,商河县秉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的改革发展思路,不断推进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改革探索,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推广意义。

一、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与城市相比有很大差距,难度也有所加大。长期以来,农民粗放的生产模式造成的生态破坏日趋严重,农民生活过程中积累的垃圾疏于管理,“垃圾围村”、“脏乱差”的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及镇村企业的不合理发展加剧了农村的生态破坏。总结起来,目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农民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破坏不容忽视

一是土地退化:我国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方式(与自然因素共同作用)所造成的土地资源退化面积高达80.88亿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56.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27亿亩(180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土地面积5.01亿亩(33.4万平方公里),土壤盐碱化面积14.87亿亩,草场退化面积30亿亩,土壤污染面积4亿亩。这些退化过程所涉及的耕地10多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一半。考虑到重复计算,如以10%扣除后,则我国土地资源退化面积为73亿亩,占全国土地总面积50.7%。近二、三十年来,由于人口大量增加和粗放的增长方式,使我国土地资源的退化状况愈趋严重。

二是水生态失衡:早在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4年年会上,中外专家就重点讨论了农业水源污染的问题,并指出了我国农业生产中对农药化肥的滥用(尤其是氮肥的滥用)已经严重危害到了人体健康和环境质量,其非点源污染已经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环境发展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125页]。加拿大教授斯谬尔指出,中国的耕地面积占世界耕地面积的比例不到10%,而氮肥使用量却占了世界的近30%。[章海荣:《生态伦理与生态美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5页]我国农田所施用的氮肥有一半在被农作物吸收之前就以气体的形态挥发到大气中或从排水系统流失到水体环境中,造成巨大危害,首先是对于饮用水的危害如河水、井水等,农药和化肥的残留渗透到饮用水源中并且不断累积的状况已经对我国13个省份数百万的居民的健康构成了威胁;其次是对江河湖泊富营养化的威胁,据统计我国近一半以上的湖泊正处于富营养化的状态,赤潮、水藻疯长、水生物因缺氧等原因大量死亡等都已经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二)农民生活过程中造成的“脏乱差”现象普遍存在

受经济条件和传统习惯影响,农村大多数垃圾没有固定的存放点和处理厂,随意堆放在道路两旁、田边地头、水塘沟渠等,经过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散发出恶臭气味。农村垃圾污染环境的主要方式有:固态物质污染,即自然堆放的农村垃圾腐败形成渗滤液;液态污染,即堆放的农村垃圾在雨季被冲刷到水体,造成水体污染;气态污染,即垃圾腐败产生恶臭污染以及其他病原微生物如大肠杆菌、链球菌等细菌和病毒,影响身体健康。近年来,全国多地惊现“癌症村”,据资料显示,有197个癌症村记录了村名或得已确认,癌症的形成原因多样,因环境污染而开成的“癌症村”正在中国大陆逐年增多。

(三)城乡二元结构对农村生态的影响不容忽视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过多地关注城市的发展以及城市生态文明的建设,而忽视了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将城市中无法处理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转移到郊区,采取直接堆放或就地掩埋的形式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处理垃圾,只是转移了地点,堆放在农村的大量垃圾必然会对当地的空气、土壤、水源和农民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二是一些污染型的企业向农村转移。由于城市对企业的环保准入口槛较高、城市地皮价格较高、劳动力资源不足,至于很多企业将目光投向环保准入口槛较低、地皮价格较低和劳动力资源充足的农村。污染型企业在农村投资建厂,虽然给农村带来了一定的经济利益,但是其排放的各种污染物给农村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可逆转的危害。三是在城市发展中淘汰下來的商品销售到农村。由于一些电器巧产品的能耗较大或者其使用过程中会对环境造成污染,无法进入环保标准严格的城市市场,于是这些物品被销售到环保标准较松的农村,这种转嫁型的污染对农村的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危害。

二、商河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及成效

商河县地处山东省西北部,是一个农业大县,近年来,商河县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秉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理念,走“工业化、城市化同步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互动发展”的路子,努力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和社会协调发展,开创了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社会安定和谐、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崭新局面。2016年,商河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在寻求绿色發展的道路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特别是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改革探索,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优化农村环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农村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身心健康,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优化农村环境,加大环境治理力度,重点在于解决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脏乱差”问题。农村环保工作是商河县加强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商河县不断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狠抓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农村环境得到切实改善。一是加大整治力度:环保部门经过专题考察,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以城带乡”、“人工湿地”和“一体化简易污水处理站”三种方式处理乡镇生活污水。2011年,投资700万元在10个乡镇驻地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加快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商河县于2010年11月份率先在济南市开展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二是创新管理模式:采取县乡村三级筹资、行政管理以乡镇为主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业务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建立了县乡两级管理机构,每个乡镇(街道)建设1处垃圾中转站,配备1辆垃圾转运车。乡镇(街道)驻地按城区标准配置垃圾桶,每5000平方米设1名保洁员。行政村每15户设1个垃圾桶,每100户设1名保洁员。每10个村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三是建立健全保洁制度:1546名行政村专职保沽人员按照规定要求定岗保洁。截至目前,累计投资1000多万元,建立了12处乡镇(街道)环卫所,12个乡镇(街道)垃圾转运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全县963个行政村(居)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范围。

(二)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长期以来,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对农药、化肥的过度依赖,使得农业生产进入一种恶性循环:化肥越施越多,而粮食却越产越少;为了增加更多粮食产量,只有不停地施加更多的化肥!对农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导致土地退化、耕地污染、水生态失衡、农产品农药检测超标等后果,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健康。面对这一问题,商河县立足本县实际,借助独特的温泉优势,在积极打造温泉生态旅游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农业。先后高标准建设了济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畜牧科技示范园、乡村绿洲等农业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其引领农业发展的作用,积极发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大力打造“绿色食品”、“无公害蔬菜”、“健康肉食”等生态品牌。目前,全县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40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79家,建成国家级蔬菜标准园3个,“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27个,被评为国家级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三)加大环保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开展农村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是解决我国农村环境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只有通过宣传教育,让农民树立强烈的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才会更加顺利,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果才能更加长久。商河县在环保宣传及农民环保意识的提升方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一是环保宣传进农户:把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扩展到农村,结合农村生态村建设,利用标语、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廣播等形式,结合当前生态村建设,在农村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比如与齐鲁网齐鲁拍客团商河站及捷安特车友俱乐部共同开展了“创建国际级生态县,倡导绿色出行”环保宣传骑行活动。沿途环保志愿者们向群众散发环保宣传资料、秸秆禁烧明白纸,同时进行义务捡拾白色垃圾,以绿色出行宣传环保,以实际行动积极倡导绿色低碳新生活,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环保宣传进学校:志愿者走进各乡镇中小学,采取举办讲座、展板宣传、赠送创建宣传材料等形式,组织好环保知识进学校的宣讲活动;开展废品手工艺品制作课,在寓教于乐中传播“低碳生活”中资源回收再利用的理念。

三、解决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路径选择

(一)抓好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

农村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机构、体制以及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有关,因此抓好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要从源头上阻断乡镇企业带来的污染,一方面,要求企业在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上进行创新,淘汰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陈旧设备,使用低耗能、低污染的新型设备;加大对畜牧养殖企业的监管,要求其使用排污设施并且环保要求要达标。另一方面,对农村的工业企业进行合理布局,减少由于企业分散造成的耕地资源大量被占用、污染物覆盖面积广的问题;二是要从源头上阻断农民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一方面,通过加强生态伦理教育和环保知识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由于自身在生产生活中的行为所带来的污染既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同时也对人们的健康带来了威胁,从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低成本、可持续的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机制,逐步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实现无害化和减量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变废为宝,改善村容村貌;三是要从源头上阻断城乡二元结构格局带来的转嫁型污染,就要严把“入口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的项目转向农村,推广使用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此外还要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加大对村庄内外、公路两旁、河道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使村庄内外的环境有一个较大改观;同时抓好环卫一体化的长效管理。

(二)发展生态高效现代农业

目前我国广大农村的农业生产主要还是落后的小农经济模式,高投入、高消费及低产出、低质量和低效益的粗放落后的生产方式严重破坏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因此,发展现代农业是建设好新农村生态文明的关键,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就是改变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过程,科技进步孕育着突破,当前,只有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才能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现阶段,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坚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稳定推进农业科技机制体制创新,完善农业产业技术体制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不断强化技术集成配套。加快农业机械化,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强目前急需的农机研发、制造,坚持农机农艺结合,实施保护性耕种,构建现代农机服务体系,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建立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加快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强化农机服务机制创新。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大力推广节水、节电、节能、节药等农业技术。继续扩大实施农村沼气工程,抓好沼气体系建设,促进农业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推广节约型实用技术,实现农村清洁工程建设。

(三)加快城乡统筹进度

一是制定城乡统一的企业准入制度。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的最大障碍是污染问题,而污染的罪魁祸首则是一些环保标准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同时当地政府为了获得高额的税收而在政府审核时干预性地放松了环评准入标准,加之农村地区的劳动力较为丰富、工资报酬比較低。因此,要想真正将环保标不达标的企业驱离农村,确保农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立与城市同样严格的企业准入机制,二是积极建立农村的环卫标准。不可否认的是城市的环境卫生治理效果要比农村的环境卫生治理效果好很多,原因就在于城市的环卫标准较高、环卫队伍和机制比较健全,而农村则缺乏必要的环卫标准,在环卫资金投入和队伍建设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甚至有些农民在思想上就没有主动保护环境的意识。因此,既要从政府层面出发制定严格的农村环卫标准,并严格按照环卫标准的要求执行,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农民增强主动环保的意识;三是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迅速,城市群不断扩张,城市人口不断膨胀。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比较大的压力。要减缓城市不断扩张的速度,保护好耕地红线,保护好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很大比例的城市人口是由农村人口转移过去的,由农民向市民转变在推进城市文明的同时也给农村生态文明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大量的农田被荒废,城市企业排放的污水污染了农村的河流小溪,大量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出现带来了较多的社会问题。因此,只有缩小城乡发展的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才能真正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文章初步介绍、分析了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及其表现和危害,用旅游伦理的眼光来看待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并着重指出旅游生态伦理观念的树立是内化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一个有效途径。

【关键词】外部性;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旅游生态伦理

【中圖分类号】 F592

一、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所谓外部性,按照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思的解释是“当某个人的行动所引起的个人成本不等于社会成本,个人收益不等于社会收益时,就存在外部性。”[1]从旅游业的角度来考虑,也就是说某种旅游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并不一定在其自身的成本或收益上表现出来,但却会给其他个体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好处或坏处。当旅游活动的结果能给他人或社会带来好处时,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经济性(如改善旅游区的交通,受益者不仅仅是旅游业,也是整个旅游地区);反之,则被称为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如旅游业造成的旅游资源损坏)。

二、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表现及危害

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包括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和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旅游生产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供给者(开发建设者和旅游经营者)在开发旅游产品过程中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生产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由于我国旅游资源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中出现了诸多问题,旅游地的资源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如旅游地的水体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旅游开发过程中的滥砍滥伐行为导致山区森林植被破坏;城市景点和市郊景点空气污染严重;旅游地垃圾污染已成为各风景旅游区的极大公害;它直接影响旅游地的旅游质量,影响旅游地的声誉,对旅游地环境造成极大危害。(2)在旅游资源开发中,由于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经营者盲目建设,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为了旅游而搞旅游,不注意综合治理,无视文物古迹的历史价值和旅游价值,造成了景观污染和文物古迹的破坏等。

旅游消费的外部不经济性是指旅游者在从事旅游活动时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又可称为旅游消费的外部费用。具体表现及危害是:(1)旅游者在旅游景区、景点游览过程中产生损坏景区环境和景观质量的行为,如在游览过程中随意丢弃各种废弃物、乱攀乱爬、乱涂乱刻乱画、随意采摘等。这类不文明行为会导致旅游景区(点)环境污染,景观质量下降并最终造成旅游景区整体吸引力下降,旅游价值降低。(2)当旅游地接待的旅游流量长期达到或超过其合理容量值(即旅游饱和或旅游超载)时,其最直接和直观的后果就是旅游污染(如我国著名旅游风景区黄山、桂林等地,每逢旅游旺季,因旅游饱和与旅游超载所导致的水体污染现象就会趋于严重)或拥挤(旅游地到处充斥着游人,旅游者会感觉拥挤不堪,不能获得应有的旅游气氛,旅游的体验质量大打折扣).所以说,长期的旅游饱和与超载,将对旅游业造成致命的消极影响,因此西方有人称之为“旅游摧毁旅游”。[2]

三、用旅游伦理的眼光来看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

旅游业发展到21世纪,“面临着一个严峻的抉择:是立即采取行动保证旅游业的可持续未来,还是坐等观望,任环境和经济的衰退毁灭其赖以生存的资源。”[3]为了使旅游对环境和文化传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同时使旅游目的地居民的利益最大化,1999年世界旅游组织制定了《全球旅游伦理规范》[4]。进入21世纪,旅游伦理的研究又伴随着生态旅游、旅游可持续发展等旅游新思维的推进得到了进一步的关注。旅游伦理研究是21世纪旅游学和伦理学共同面临的一个前沿课题,正日益成为各国政府、旅游组织和学术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同时也是我国政府、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

爱尔维修曾说过:“利益支配着我们对各种行为所下的判断,使我们根据这些行为对于公众有利、有害或无所谓,把他们看成是道德的、罪恶的或可以容许的;这个利益也同样支配着我们对于各种观念所下的判断。”[5]我们知道,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同样,旅游利益和旅游道德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为旅游伦理的基本问题。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这既是18、19世纪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派反复论证的一个命题,也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一个基本结论。在旅游利益结构中,共同利益和个别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更多的表现为矛盾运动,特别是在旅游日益普及化、大众化的今天所表现出来的经济利益冲突以及环境利益冲突和社会文化利益冲突,充分反映出了旅游利益矛盾运动的客观性。解决这一系列旅游利益冲突,单凭政治、经济乃至法律手段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发挥旅游伦理的调节功能,尤其需要旅游伦理正确的价值导向。旅游伦理意识要求旅游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若要充分发挥旅游的积极作用,实现旅游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旅游的外部不经济性予以改善和克服。但在实际旅游经济活动中,受经济利益最大化、个人效用最大化等价值目标的影响,旅游生产者和消费者极力追求自身的最大满足,而不管自己的利己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外部影响。因此,对所有与旅游有关的人员,即旅游业、公共部门、旅游地居民和旅游者进行相关行为准则教育,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伦理观念,特别是树立旅游生态伦理观念,是内化旅游业外部不经济性的一个重要而有效的途经。

旅游生态伦理就是指人类通过旅游行为,把伦理目光投向大自然,建立人与自然之间完整、美丽、亲善、和谐的伦理关系。它倡导人类──旅游主体与旅游媒体(包括旅游开发、经营者)不再破坏旅游客体和旅游客体赖以存在的自由整体环境,进而保护这个生态共同体。

孔子赞扬“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孟子说“仁民而爱物”,把“爱物”看成是“仁民”仁义之行和美德.在那个时代美与善几乎是同义的,古代哲人更是赋予自然事物—山川﹑溪谷﹑草木﹑禽兽以伦理美的色彩,并将爱护大自然﹑爱山爱水视作是“成教化”、“助人伦”的道德修养过程。[6]今天,如果旅游者能以这种生态伦理的眼光去旅游;去感知旅游中的“美”与“善”;去领悟人与自然的亲密﹑和谐,就自然会兴起一种崇高的情怀:关心他人,怜悯万物,爱护生命,感谢大自然。忘情于山水之中,旅游者得到了心灵的净化,道德的升华,自然之美与人伦之善才能真正达到和谐与统一。

《可持续旅游发展宪章》中还指出:“可持续旅游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成为一体,自然、文化和人类生存环境之间的平衡关系使许多旅游目的地各具特色,旅游发展不能破坏这种脆弱的平衡关系。”因此,旅游业的发展必须考虑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道德规范,使自然和文化资源得到保护,也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扼制旅游业的外部不经济性。

参考文献

[1]贞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

[2]谢彦君.基础旅游学[M].中国旅游出版社,1999.

[3]WTO,WTTC,Earth Council,1997,张广瑞译.关于旅游业的21世纪日程—实现与环境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J]. 旅游学刊, 1998,(5).

[4]张广瑞译.全球旅游伦理规范[J].旅游学刊,2000,(3).

[5]爱尔维修.18世纪法国哲学[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3.

[6]刘光明.经济活动伦理研究[J]. 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1996,(1).

作者简介:查军(1971-),男,江苏南京人,江苏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经济伦理。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价值理性”时代的到来,自然环境的价值得到重视,环境问题也逐渐由边缘走向中心,外部环境问题的紧迫性以及企业的生态本质性,决定了建立生态伦理视角下企业环境业绩评价的必然性。文章在回顾国内外关于环境业绩评价研究现状的基础上,从生态伦理视角研究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维度及各维度下评价指标初步构建思路。

关键词:生态伦理 企业环境绩效评价 评价维度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各种环境问题不断涌现,使得我们必须考虑企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如何衡量该影响及如何判断企业环境责任承担。生态环境必然成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已成为共识。人不仅是自然的人、生物的人,更是社会的人、伦理的人,企业亦如此,企业不仅是经济的主体、社会的主体,更是伦理的主体,相应,企业角色也必然会由“经济人”、“社会人”向“经济道德人”进行转变。

“经济道德人”的企业新角色要求其必须重视生产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回归生态本质,这必然会对企业绩效评价提出新要求。回顾企业业绩评价的演进历程,从最初的将本求利到财务评价模式,到以EVA为基础的价值评价模式,再到以平衡计分卡为基础的战略评价模式,经历了单一财务指标、以股东利益为主的财务指标、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重的演变过程,企业绩效评价正向着兼顾企业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各方利益的方向发展,但上述评价模式尚未将生态因素纳入评价范畴,近年来,学界以及政界逐步将评价维度进行扩展,但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二、国内外环境绩效评价的研究现状

1.国外关于环境绩效评价的研究。20世纪90年代,国外各组织便开始了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较为系统的研究,并相继提出了各评价标准,主要有加拿大特许会计协会(CICA)、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可持续发展企业委员会(WBCSD)、GRI以及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等,其中CICA在《环境绩效报告》中分行业列示了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的指标;GRI从原料、能源、水、生物多样性、废气污水和废物、产品和服务、法律遵从成本、运输、环保投资等9大方面列示了环境绩效评价的17个核心指标和13个附加指标;ISAR提出对每单位净增加值的能源需求量、水资源耗用量、臭氧损耗量、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对全球变暖的影响5种环境变量进行计量、确认和披露,评价其生态影响;ISO将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分为组织周边的环境状态指标和组织内部的绩效评价指标两个部分,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环境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范围;WBCSD提出的企业生态效益指标框架分为产品或服务的价值、创造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三大类。

2.国内关于环境绩效评价的研究。随着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等理念的提出,我国学者也基于不同角度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维度进行了研究。

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进行的研究,温素彬(2005,2007)提出了企业三重绩效评价模型,在企业绩效评价体系中加入了“生态绩效”的维度;张亚连(2007)从企业产品对环境的“无害性”、企业生产工艺的“清洁化”、企业排放的“低三碳”化、企业支柱的“高科技化”、企业发展的“可持续化”五个维度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评价。从低碳经济角度进行的研究,王士伟(2010)从生产工艺清洁化、产品无害化、支柱产品新型化、“三废”排放最低化、企业发展可持续化五个维度对企业环境绩效做出评价;秦娟(2011)提出从财务活动层面,经营效益层面两个维度构建企业环境业绩评价体系。从循环经济角度进行的研究,刘建胜(2011)提出资源利用、循环特征、生态效率三个维度下建立企业环境业绩评价体系。赵茜(2012)等在平衡计分卡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加入了内部环境管理维度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进行评价。

从国内外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国外各组织对环境绩效评价标准的研究,仅仅为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提供参考标准和指标选择范围,尚缺乏理论深度的研究。国内从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低碳经济以及循环经济的视角对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维度进行研究,大都从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尚未从深层次的价值观角度进行分析。实际上,伦理学作为哲学的重要分支,是其他学科的基础,近年来,生态伦理学正逐步成为哲学中的“显学”,本文拟从生态伦理视角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进行完善研究。

三、生态伦理视角下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维度

1.生态伦理内涵及对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的影响。生态伦理将传统伦理观念下的人际伦理拓展到人(此处的“人”是泛指个体)与生态环境的伦理关系,具体来讲是指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的伦理信念、道德态度和行为规范的观念体系,是一种尊重自然的价值和权利的伦理价值系统。它以道德为手段去协调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其实践内容主要包括保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合理使用自然资源以及人类保护生态的道德责任等。企业作为道德的主体的,企业的生态伦理理念建设是推动生态伦理观念发展的主要力量。

从国际上看,全球生态观念的转变影响着生态伦理与企业伦理的关系。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浅绿色”生态观念下的生态伦理与企业伦理联系较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发展仍处于分裂状态;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企业管理伦理运动与生态伦理运动相结合,并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标;20世纪90年代以后“深绿色”生态观念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类的发展相结合,生态伦理也与企业管理伦理相交融,作为企业管理伦理最新的发展逻辑。

纵观历史,我国古代大量的哲学思想中就蕴含着生态思想以及生态智慧,从儒家孔子的“天人合一”、“仁爱万物”,孟子的“性善论”、“天时、地利、人和”再到道家老子的“道法自然”,庄子的“知足知业,可以长久”,这些思想无不强调着人仅仅是自然环境的一部分并不是自然的主宰者。毋庸置疑,企业作为由人组成的组织,必然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具有生态本质性。

纵观企业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企业具有“外部不经济性”的传统,该传统使得企业自始至终没有将环境责任作为其应承担责任的一部分,企业在产生初期或许并没有预料到其发展会对生态环境带来怎样的影响,伴随着企业的成长、发展,几乎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察觉到企业行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而且几乎所有影响都是负面的,正如理查德·T.德·乔治在《经济伦理学》中指出的“世界各国都已认识到自然界所能提供的资源量并非无限,在全球工业化进程中,人类已经付出了巨大代价。整个生态系统处于一种如此精致平衡之中,我们对其造成的每一次改变都会引起诸多连锁反应,而其中一些有害的结果并非出于我们的本意。”哈丁“公地的悲剧”就是这一传统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仍然对其生态影响置之不理是不理性的也是不被允许的。其次,生态伦理的发展影响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的内容,生态伦理要求企业将生态环境作为利益相关者,承担生态责任。因此,企业应该完善环境业绩评价内容,把涉及生态伦理的相关指标纳入其中,以突出企业对生态责任的承担。

2.生态伦理视角下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维度分析。生态伦理理念是处理人与生态关系的伦理原则、规范、实践的总和,是企业伦理管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以企业生态责任为核心,坚持生态效益、生态友好两大基本原则,以清洁生产、绿色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具体的伦理价值规范。其中,生态效益原则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仅要关注其经济效益更要关注其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企业要力求使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大化。生态效益原则要求企业合理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肩负生态使命。生态友好原则是从观念层面对企业的要求,企业应从企业文化入手以生态友好为基本原则使生态伦理观念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中。

生态伦理视角下企业的环境绩效评价以生态效益、生态友好两大原则为依据,以生态伦理体系的四项规范为评价维度。如图1所示:

(1)清洁生产。清洁生产是指在满足人们的需求的同时又能够合理有效的使用资源、能源并保护生态环境的生产技术和措施,其包括清洁的生产和产品两大方面,从实质上讲,其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供、产、销整个过程。

清洁生产的目标是使得资源的使用效率最大化、污染的产生最小化,这就要求企业最大限度地保证原料的无害性;生产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生产后产品使用过程和回收处理过程的低污染甚至无污染。即保证企业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都能够充分考虑到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该维度下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以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为基础,以定量指标为主,从原料的采购、投入、使用效率、耗费程度、生产产品所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最终的废品率等角度进行该维度下指标的设计。

(2)绿色管理。绿色管理主要是对企业观念层面的要求,绿色管理就是企业在政府政策以及群众舆论下能否自觉主动地将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观念融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的决策之中,从企业文化的层次来植入生态伦理观。该维度下考虑主要从企业产品的设计理念、生产技术、营销观念、环保监督机构的建立、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企业环境报告的发布等方面进行定性指标的设计。

(3)节约资源。自然资源的“公共物品”属性往往使得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不注重对资源的节约,但是,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使得我们必须考虑如何使得资源的使用和配置达到最优,合理地开发和使用自然资源更是可持续发展的首要条件。通过节约资源,既可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又可以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可以体现公司的绿色管理,保障清洁生产的实现,因此,节约资源应该贯穿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该维度下应该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指标的设计。定性方面主要考虑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司的经营理念、公司生产所用原材料的可再生性、有害性等;定量方面主要考虑公司资源能量的耗用率、公司资源的周转循环率、公司产品的残次品率、使用寿命及回收率等。

(4)保护环境。企业的环保投入是保护环境的主要体现,其要求企业主动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在追求企业生产经营利益之外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进行投资,主动尽到企业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基于该规范的要求,该维度下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指标设计:企业营销方式的环保程度、环保教育、培训费用投入力度、环保型设备投资占比、环保活动费用比、企业的环境成本、环境负债比例等。

以上四个方面的指标设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绿色管理是企业文化制度层面的体现,清洁生产、节约资源以及保护环境是企业技术层面和制度层面的双重体现。

总之,企业的生态本质性决定了企业必须树立生态伦理观念,对其生态影响进行量化,承担生态责任。企业承担生态责任是由外部生态环境恶化问题的紧迫性以及企业内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追求共同决定的,因此,建立生态伦理视角下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是企业的必然选择。

【本文为青岛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QDSKL13012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龚天平,窦有菊.与生态伦理交融:当代企业伦理发展的新逻辑[J].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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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苗泽华,孙曾辉.我国古代生态伦理思想及其启示[J].商业文化,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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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秦娟.低碳经济下企业环境业绩评价研究.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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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美]芭芭拉·沃德等.《国外公害丛书》编委会译.只有一个地球—对一颗小小行星的关怀和维护.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

(作者单位: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 山东青岛 266071)

(责编:贾伟)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生态社会主义和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是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来源。根据科学发展观的伦理要求,以人为本伦理观、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生态经济伦理观以及和谐伦理观这四条伦理原则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

关键词:生态社会主义;“天人合一”文化;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伦理内涵体系

传统意义上狭义的“生态”概念,是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自然环境。而从人与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的整体关系角度看,广义上的“生态”指的是人、一切生物系统共同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包括了自然环境、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文化环境、制度环境等。“文明”是指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一系列综合进步因素的总和,因而“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

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理论来源

在诸多关于生态文明的理论来源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生态社会主义(也称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女性主义和深层生态学等。

生态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武器,解释和批判西方现代化过程中的环境危机,在生态观上对马克思主义起着补充作用。具体来讲,它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本质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基本矛盾出发,深刻揭示资本主义制度鼓励人对人、国对国、人类对自然环境资源的侵犯和掠夺,从而引发经济与生态的双重危机。

“生态危机本质上表征的实际上是人们在生态资源占有、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的矛盾和危机,只有通过合理调整人们在生态资源分配和使用上的利益关系,生态危机才有可能得到根本解决。”[2]生态社会主义认为,化解危机的唯一出路在于进行社会主义的生态文明重建,只有共产主义社会——包括列宁后来所指称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才是能够彻底实现“人与人的和解”和“人与自然的和解”,实现人、自然与社会和谐统一的生态文明社会。马克思曾作过解释和总结:“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

生态女性主义认为,生态失衡、精神迷失等现代性负面问题来源于现代社会男权主义的过度膨胀和不平等的父权统治逻辑架构。基于对女性和其他受支配的自然环境的关爱与认可,生态女性主义伦理观重视女性精神和女性价值,要求重新建立男女平等、人与自然平等的新型关系,进而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处。

深层生态学理论“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和生物的绝对平等性,否认人的特殊价值,认为人类只是所有物种中的一种,既不更好也不更坏,众多物种在整个生态系统中都有自己的位置,人类世界与非人类世界没有任何区别和分界线,坚持宇宙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依据这种观点,西方生态中心主义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鼓吹“主客对立”、经济零增长的稳态经济发展模式,试图剥夺发展中国家发展进步的权利。

由上可知,生态社会主义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义,是我国当前认识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理论依据。

二、科学发展观要求下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它要求通过更好更快地发展去实现人与自然以及经济社会的和谐与平衡,也就是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所建设的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追求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相统一的现代经济文明观,它不只是一种经济发展观,也是一种价值伦理观。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有着内在的伦理涵义。

(一)以人为本伦理观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出发点与归宿。以人为本规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人本精神,落到实处就是要求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和社会关系中尊重民智、服务民生、实现人民幸福。

为了解决生态危机和经济危机,西方生态中心主义提出了“主客对立”、经济零增长的稳态经济发展模式。这实在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我们认为,发展中的问题必须通过更加科学的发展来解决。一方面,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因而“建设生态文明,绝不是人类消极地向自然回归,而是人类积极地与大自然实现和谐。人类既不能简单地去‘主宰’或‘统治’自然,也不能在自然面前消极地无所作为”[5]。中国传统文化中长期存在“制天”的思想。荀子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聘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生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制天命而用之”的基本意思是在掌握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加以利用,它和《易传》提出的“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基本上是同一意义。“制天说”绝对不是要求人们盲目地征服和改造自然,而是强调“制天”的前提是“顺天”。这是与西方近代的“征服自然”的思想所根本不同的。

另一方面,发展经济是实现人类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而并非人类发展的目的本身。人类发展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联合国在1990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明确告诉我们:“在人类发展的视角下,发展被定义为扩展人的选择范围的过程;其关注的焦点是人的生活质量,人所享有的实质的自由和机会,人实际能做些什么和能成为什么;经济发展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其本身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6]这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以人为本伦理观和民生伦理观作了深刻的注解,强化了以人为本伦理观的现实意义。

(二)可持续发展伦理观

《易传》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易”是自然创化的本质,是自然的事实。而自然的创化是自然生生之德的实现,是自然的价值。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其中可持续是指发展进程要有“持久性和连续性”。这就要求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可持续发展伦理观包括两方面的伦理要求。从纵向看,它遵循“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要考虑下一代以及子孙后代的需要,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为代价”的人类代际平等原则[7]。从横向看,它遵循“‘人——自然’共同体的协同进化与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伦理关系扩大到自然,赋予自然应有的道德地位”的人与自然平等原则[7]8,实现人、自然生态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人类的永续生存、发展和繁衍创造出良好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财富基础。

(三)生态经济伦理观

怎样追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状态,是我们在高歌猛进的经济活动中被迫进行反思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生态与经济的双重危机背景下,社会精神生态的异化问题尤其突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消除人的现代性精神危机问题。

随着现代性危机尤其是生态危机日益加重,生态伦理学、经济伦理学和生态经济学之间逐步进行着交叉渗透、补充论证和有机融合,具体讲就是发生了“生态伦理学向经济领域延伸的趋势、经济伦理学向环境领域拓展的趋势以及生态经济学向道德领域渗透的趋势”[8]。为“生态经济伦理”概念的形成及其理论研究的兴起奠定了基础。“我们所说的‘生态经济伦理’主要是指人们在发展生态经济过程中自觉协调和平衡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三重价值追求的努力中所体现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的总称,或者主要是指生态经济发展所要求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道德关系和道德实践的总称。”[8]7

生态经济伦理观认为,经济发展(经济合理性)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生态合理性)之间的关系是协调统一的,致力于消解生态危机、资源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的精神危机。它主张统筹兼顾生态伦理(即环境伦理)、资源伦理、经济伦理、消费伦理、财富伦理等诸多方面的价值追求,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最佳的生态效益的统一。自然资源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社会价值等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随着人类发展水平的提高,人类对自然资源服务价值的需求会越来越高,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人文价值将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遵循生态经济伦理规律,能够实现人的发展、经济社会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三者之间的合理、动态、健康、开放的平衡关系。

(四)和谐伦理观

中国传统文化主张天人调谐,不仅对于解决当今世界和中国由于工业化和无限制地征服自然而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于当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人民由于异化和无限制地膨胀欲望而带来的道德污染、心态失衡等问题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天人调谐思想是思辨、实践与审美的高度集成。中国文化与人生智慧向来主张亲近自然,重视自然,人在倘佯山水、寄情自然之际,可以参禅悟道,领会宇宙、社会、人生的奥秘,是人类应该努力争取的未来。

在科学发展观看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关涉和谐伦理观的社会范畴,从人——自然生态——经济社会三个层面构成和谐的“人——自然生态——经济社会”系统,追求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资源的和谐,实现人、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生生不息的天地间、万物中,人应当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将仁爱之心推广天下,泽及草木禽兽有生之物,达到天地万物人我一体的境界,天、地、人合德并进,圆融无间。这就是天人调谐的最高境界。

马克思主义真正把握了“和谐”理念。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和谐是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具体、动态、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是具有差异性的不同事物的统一共存即“和而不同”。“和谐”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属性,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保证。

和谐伦理观是对人、自然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所必须遵循的价值观与方法论。其中,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包含了人的精神空间(知情意结构)、人自身与自心、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其目的和归宿在于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尤其是实现人的内在精神空间的完满、和谐与自由,从而优化人的竞争合作观和成功成才观,进而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9]。人是不能脱离生态系统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就是要求遵循整体的生态系统思维,呵护共同的绿色家园。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资源的和谐,要求解决诸如自然环境恶化问题、生态气候失衡问题和资源能源安全问题等。

“极端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未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和生物圈的短视的、狭隘的思维,是一种不可扩展的、片面的、自私的精神品质的反映。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和谐伦理观主张在追求合理高效的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反对不合理的人类欲望膨胀,要求抛弃人类中心主义(利用和征服自然)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忽视人的积极价值)两种极端思维,坚持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破解环境恶化、资源枯竭、人的精神异化等难题。

三、生态文明伦理内涵体系的内在关系

根据科学发展观的伦理要求,以人为本伦理观、可持续发展伦理观、生态经济伦理观以及和谐伦理观这四条伦理原则,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

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中,四条伦理原则的相互关系、所处地位是什么呢?以人为本伦理观居于核心位置,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本质要求和最终目的,是原则问题和方向问题,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属性。可持续发展伦理观与和谐伦理观都是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生态经济伦理观是特色,是实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的基本途径、根本方法和主要手段。它们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辩证统一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伦理内涵体系的本质中。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改革是促进发展、推动进步的活力,但也会引起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因而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既紧迫又重要。这就决定了我们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和谐的人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只有把握机遇,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刻变革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人们的思想观念,才能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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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振建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赫尔巴特;伦理学;思想体系

作者简介:易红郡,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 长沙 410081)

缪学超,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南 长沙 410081)

赫尔巴特伦理学是在批判康德伦理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康德试图从纯粹实践理性出发确立他所追寻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法则,并由此界定“善”与“恶”这两个基本的伦理学概念,以及道德动机、道德义务、道德情感等。他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指出,全部道德概念都导源于理性,它们绝不是从偶然的经验知识中抽象出来的,而是建立在纯粹实践理性基础之上。纯粹实践理性是指一种独立于任何经验的、先天的能给意志颁布道德规律的能力,它等同于“纯粹意志”。纯粹实践理性作为纯粹意志不仅是自由的,而且是善良的意志。{1}人因有意志自由而能制定道德法则,并按道德法则行事;善良意志是一种内在的善,品质和行为需要善良意志的指导才是道德的。

赫尔巴特反对康德先验的意志自由观,认为它在理论上是错误和荒谬的,其中裹挟着常见且强加于道德意识的欺诈。他指出:“即使有先验的自由,我们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我们在选择善与恶的时候意识到的自由是与那种先验的自由的哲学神话毫无联系的。”{2}赫尔巴特在《一般实践哲学》(1808)和《普通教育学》(1806)中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其伦理学思想,建构了一种较为严密和完整的伦理学体系,这一体系由善与意志、伦理品评、道德性格、五道念、训育等构成。赫尔巴特的伦理学也称为实践哲学。他说:“真正的实践哲学力图摆脱自我,研究外在自然。而唯心主义则力求实现更高的飞越,即将外在自然看做人的产品,看做是依赖于人的存在。假如我们真能达到这一步,我们就至少可以不再考虑对外在自然还有什么义务;我们将获得最高的独立性。”{3}

一、善与意志:伦理学的前提

什么是善?谁是善良者?谁是更善良者?谁是更邪恶者?人们通常把赞成或谴责这种表述称为实践判断,并期待实践哲学对这类判断加以纠正。那么实践哲学如何以其权威性有效地作出判断呢?赫尔巴特认为,实践哲学不是所有问题的判断者,对于上述问题它根本不作判断,而是教人学会判断。“因为任何判断都取决于它的对象,所以,哲学是通过它正确地表述对象,即通过完全理解对象来教人正确判断的。”{4}这就是实践哲学的全部秘密。它致力于把所谓“真正的善”或“至善”展现在人们面前,激励他们为获得善或至善而奋斗。它是一种有效的动力,一种通过展示对象而获得的柔和的力量。它不是静止地进行判断,而是为了完成一项具有价值的事业。“如果哲学所追求的东西是一种善,是人们在一定程度上渴望和追求的善,那么,这种善的优越性的最终基础,正好存在于这种渴望和追求本身。”{5}在他看来,善是可能存在的,对善的评估也是可能的,而善正是通过对善的评估才被称为善,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一切意志、愿望、追求和占有等。在这种不带意志的评估中,可能会出现某种渴望、意志、决断和行为。实践哲学的批判应该直接指向意志而不是其他事情。“因此,某种意志,不管它追求的对象是什么,就其本身而言,就必须是善,而另一种意义就必须是恶。”{6}善是一切追求的正确的关系点,它是精神认识王国中的太阳。一切实践学说都追求善,并把善作为意志的取向。

什么是意志?赫尔巴特认为,严格意义上的意志是指能用来刻画作为理性动物的人的主要表征。意志与情绪和愿望的表征不同,后者并不稳定,而意志却是前后一致和坚定的。“实践哲学应该提供给读者的无非是对某些意志的某些描绘,以便激起旁观者对某些意志发自内心的赞成,对另一些意志发自内心的反对。”{7}它不会采取一种家长式的高傲姿态,对各种意愿的价值武断地作出决定,否则人们会完全无视这种狂妄,一如既往地进行通常的判断。道德只是意志的一种属性和决定。德行并不是意志的优越性,因而伦理学不是纯粹强调表达意志的优越性的判断,它只有通过对优秀思想行为的内在模仿才能把握。赫氏批判了“善恶论”、“道德学说”和“义务论”。善恶论与道德学说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唤起希望,通过占有它所主张的善去获得美好的情感;后者则是把这种自我满足的美好情感作为德行和智慧置于中心地位。为了避免善恶论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学说的草率规定,义务论试图对意志进行制约,对意志的约束就是让它承担义务。但它们只认同意志,并试图以某种方式把意志当作自身的调节器。赫尔巴特指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它们细致地观察意志的诸种对象,把这些对象置于与意志相一致的情感中,挖掘意志的来源,研究意志的最初表现和最终表现。但是,这一切都只是徒劳。意志永远只是意志,但不是意志要获得的内在价值。”{8}

赫尔巴特认为我们要唤醒的是另一种意志,即对意志的判断。意志的图像受制于理解者不带意志的判断,意愿者的行为服从于他所处的环境,随着他对环境得出的图像也就产生了自我判断。判断并非意志,而且不能发号施令,但当判断受到指责时,可以不断地被人们所认知,直到判断改变意志并由新的意志作出决断为止。这种决断就是命令,改变了的意志表现为服从,两者的结合就是自我立法。善举、德行、义务以及更高意志的概念都以自我立法为依据。

二、伦理品评:伦理学的宗旨

赫尔巴特指出,实践哲学既不是从心理学角度,也不是用先验的方法去观察和解释伦理品评,而是使它本身具有某些既定的行为,使意志和意志状况服从于它的观察。他首先明确了伦理品评和渴望的差异,认为渴望是探求未来的东西,而伦理品评是肯定现在的东西。只有渴望才能真正地得到满足,渴望的满足产生于对渴望之物的获得。人们获得的东西无非是最普通意义上想象的东西。例如,当有人渴望拜见名人和欣赏名曲的时候,他至少是在幻想中想到了名人和名曲,但只有真正见到和听到才能结束想象。可见在渴望得到满足之前渴望之物是已知的,它存在于意识之中,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表象的内在能动性使之处于意识的中心,渴望之物的表象的这种能动性本身就是渴望。“哪里有这种表象的能动性,哪里的想象之物就是渴望之物。凡不应当是渴望之物的东西,就不要用这种冲动,不要如此急迫地加以想象。”{9}能使渴望得到满足的东西,既是容易理解的东西,也是表现奇特的东西,它不接受任何馈赠的伦理品评,却把某种东西馈赠给人们。

品评的任务是表述符合人意和违背人意的事。伦理品评有它自己所判断的东西,它保留表示赞同或反对的图像,它所作出的裁决是一种持续的声音,即使在图像被取走后也不会消失。伦理品评判断的对象必须服从于条件的规定,伦理品评判断中的想象之物必须完整地、不受阻挠地被加以想象,它区别于反抗阻挠的渴望之物。同时伦理品评判断中的想象之物只能作为认识对象,纯理论地被加以想象,它必须撇开这种判断不加赞成和反对,这样它就有别于在情感中才能被理解的事情。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品评与美学判断就具有了一致性。首先,伦理品评判断中想像之物的内容无关紧要,但形式要服从于美学判断;其次,如同美学判断以一种思想同时对声音、颜色和思维方式等加以想象,伦理品评也是对情感表露的共同判断,是对多种因素构成的诸种美学的完美想象之反映;再次,美学判断获得统一的理论规则——美学能够帮助人们理解可能具有的、全部的、简单的人与人之关系,构成伦理品评学说的基本点。正如赫尔巴特所说:“伦理判断要考虑的问题,恰恰是人际关系的基本要素;如果这些基本要素是概念,那么为了对这些要素作出判断,这些要素就只能通过它们的内涵来设想,而这种内涵可以通过它的原本特征加以明确的设想。”{10}

伦理品评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品评,它与诗歌品评、音乐品评和雕塑品评区别不大。但伦理品评与伦理欲望、艺术品评与艺术欲望之间的对立有区别。从属美学批判的各种要素,在艺术中只是我们关注的对象,我们对其感兴趣也许达到偏爱的程度,但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用其他更合适的对象取代它们。在伦理判断中,伦理品评作为我们自己的诉求又反过来针对我们,如果我们接受伦理品评,当我们失去外在物时不仅必须忍受,而且内在的积极性必须中断,情绪也必须改变。赫尔巴特指出:“当伦理品评不是谴责欲求之物,而是指责欲望本身时,人的情感就会出现分裂;当分裂的情感把伦理学同工艺学分开,从而使伦理学本身成为一种义务、德行、善行学说时,同伦理的美(这种美不带有情感分裂的成分)相抵触,就是最坏的行为。”{11}

总之,赫尔巴特认为,伦理判断涉及人与人的关系,个人的要求和意愿本身并不重要,它只有同他人的要求和意愿发生关系时才具有伦理意义。伦理判断本身不可能具有普遍性,它只表现为一种单个的判断,它也不可能从许多判断中使用抽象方法得出某种具有美学价值的高级判断。单个的人际关系要素不会产生伦理品评,也不会产生服从。伦理品评是什么?赫尔巴特认为它无非是对各种关系进行评判的普通称谓。

三、道德性格:伦理学的诉求

赫尔巴特认为,性格寓于意志之中,意志的一致性和坚定性称为性格。性格是意志的形态,只有在对决意要什么与不要什么的比较中才能理解它。性格分为客观和主观两部分,客观部分是指人已经具有的意志,主观部分是指人产生的新的意志。正如人们抱怨“人常常有两个灵魂”,性格中的主客观部分结合就会加强性格,不一致则会损害性格并使它分裂。赫尔巴特认为,教育不应回避对性格客观部分的教诲,客观部分的陶冶与提高可为教育性格的主观部分奠定基础。恒常的志向,无论是决意实现某种意图,还是决意摒弃某种意图,乃是性格客观部分的基本要素。但这种要素是多方面的,而且不是一切志向都坚定和强烈,其程度取决于选择。凡能进行适当选择的人,就会觉得每件事都有一种有限的价值。除非具有最高价值的事物,才能使他努力地追求。人的倾向具有稳固的结构,这种结构中不同的数量关系使得个人的性格有所不同。由于一个人只能在理解其环境的同时理解自己,理解其对象的同时理解自己的倾向,性格中客观部分与主观部分的冲突就不可避免。理解自己实则加强自己,即更充分地认识性格中的坚强部分,从而产生舒适感以使自己成为内心反省的主宰。此时,性格中客观部分最明显的特征便升华为主观部分的原则。但由于理解过程需考虑情况变化,同时性格的客观部分也不完全包括在原则中,性格有时就在内心冲突中被理解。教育不能消除这种性格冲突,但可以采取预防措施加以缓解。对性格客观部分的教育比较困难,因为个体早已形成的反常性格往往会隐藏起来,并有时会迸发出来或产生不可思议的后果。“因此,假如道德教诲想对人发生作用的话,除非注意性格的主观部分,并在客观基础上进行尝试,看看它能有多大作用。”{12}只有客观部分解决好了,才能指望通过道德教化的力量完成对道德性格的修正和完善。

道德只有在个人意志中才有它的地位,道德教育决不是发展某种外在的行为模式,而是在个体心灵中培养明智及其相应的意志。也就是说,应该使个体养成一种道德意志或道德性格。赫尔巴特说:“我观察人生,发现许多人,他们把道德看成是一种约束,很少有人把它看成是生活本身的原则。大多数人具有一种与善无关的性格,只有符合他意向的生活计划;他们只是偶然行善,而如果较好的行为可以使他们达到同一目标的话,他们便乐意避免做坏事。”{13}他认为通过克服性格主观部分与客观部分的不一致,寻求道德的积极部分(表现为意志的坚强)与消极部分(表现为意志的服从)的融合,达到“内心自由”的境界,便是道德的性格。我们从性格上认识一个人就应当从道德性格上去认识他。道德性格的形成包括道德判断、道德热情、道德决定和道德自律四个阶段。道德性格的表现形式是控制欲望,即把那些低级欲的官能在道德决定中加以抑制或调整。“低级欲的官能是以欲望和憎恶的感情为基础的。一个性格完整的人忍受一部分欲望和憎恶,而摈弃其余部分。”{14}一个人的道德性格取决于他对主观欲望的控制和对道德标准的服从。

影响道德性格形成的因素包括行动、思想范围、素质、生活方式等。在性格形成的自然过程中,“行动是性格的原则”。行动从欲望中产生意志,意志是性格的基础,意志的方式决定了各不相同的道德性格。“因此,性格将成为什么样的问题,只要说明意志是如何作出决定的,就得到了回答。”{15}思想范围实际上就是知识和认识的范围,它包含由兴趣逐步上升为欲望,然后又依靠行动上升为意志的积累过程。人的整个内心活动在思想范围中都有它的基点。思想对于道德性格容易变化的部分非常重要,假如错误意见对于性格的客观部分有害,那么一切偏见对于性格的主观部分更为不利。至于素质问题,与其说有什么倾向和敏捷性,不如说在于因人而异的特性,即个人心灵状况的差别。各种素质的基础是身体健康,关心健康是培养性格的一个重要部分。散漫的生活方式对性格有害,因而赫氏主张建立日常生活的严格规范。

总之,在性格的客观部分,只要一个人力所能及地行动,或者直接得到保障,或者间接得到关于其能力的想象,那么就会明显地产生果敢的意志;在性格的主观部分,如果一个人具有行动准则,那么他就会按照自身意见和经验作出行动的决定。“只有通过这种行动,人才能产生有力的道德意志,使人具有内心的自由。”{16}

四、“五道念”:伦理学的核心

赫尔巴特提出了五种道德观念,即内心自由、完美性、友善、法、公正,学者们通常称之为“五道念”。“五道念”不仅是赫氏伦理学的核心,也是其道德教育的理论依据。“内心自由”是指一个人的欲望和倾向要摆脱外在影响的束缚,服从意志的判断。内心自由有益于情感,它能使人心情舒畅而无需经过冷静的美学判断,它所表达的就是愉快。他说:“让我们摆脱这个庸俗的尘世,返回内心深处的故乡,拥有真正的自我,并且只奉献于这种自我和生活于其中吧!这是一种何等自由、何等纯洁以及沐浴在自由海洋中的何等愉快啊!”{17}“完美性”是指一个人调节自己的各种意志,作出正确判断的一种尺度。意志本身具有深度、广度和强度三个维度,意志的完美性是指在这三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完美性与人的关系最为密切,人按照他自己的尺度是完美的,但与在任何一方面超过他的人相比,他就会表现出自己的不完美,因此完美性是按照人与人的对比关系而定。“友善”是指“绝对的善”,它要求个人意志与他人意志和谐一致,当两者发生冲突时个人意志应服从他人意志。“很清楚,善举就是具有异己的意志,献身于异己的意志,使异己的意志与自己的意志和谐相处。”{18}赫尔巴特认为友善是最理想的观念,它表达的是众人的心愿,这种心愿不带任何偏见。“法”实际上是指守法,它要求当两种或数种意志发生冲突时,必须根据人们自愿达成的协议(或法律)解决争端。正是各种意志毫无目的的邂逅,导致了法律关系形成的可能性。“法是众多意志的和谐,它是预防争斗的规则。”{19}“公正”是指给善与恶的行为以应有的报偿,如果一个行动能够带来幸福它就是善行,以痛苦为目的和结果的行动就是恶行。没有得到报答的善行,或者没有得到报复的恶行,必定是无足轻重的行为。“在一系列美学的意志关系中,人自身的简单关系,本质上属于公正的观念;公正的观念完全能让其他观念的优异的特征不受侵犯……”{20}

以上五种道德观念是一个不可偏废、相互联系的整体,其中任何一种就其本身而言都是不完美的,也不可能处理好意志间的各种关系,只有五种道德齐全才构成“善”。“五道念”并非天生形成,而是需要后天培养和自我“意志”的约束。其中“内心自由”和“完美性”是针对个人道德修养而言;“友善”、“法”和“公正”是指个人与他人或社会发生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赫尔巴特认为只有体现五种道德观念的性格才是道德的性格。

在“五道念”基础上,赫尔巴特提出了教育目的论。他认为教育目的是多方面的,因为人的追求是多方面,所以教育者关心的也应当是多方面。他把教育目的归纳为两种:可能目的和必要目的。“可能目的”(也称“意向目的”)是指与儿童未来职业有关的目的,是教育者当前必须关心的,因此教育目的是发展多方面兴趣,使人的各种能力得到和谐发展。“必要目的”(也称“道德目的”)是指教育要达到的最高目的。1804年赫氏在《论世界的美的启示为教育的主要工作》一文中指出:“教育的唯一工作与全部工作可以总结在这一概念之中——道德。道德普遍地被认为是人类的最高目的,因此也是教育的最高目的。任何人否认这一点,他对于道德是什么,肯定地不可能有真正的认识。”{21}1806年他在《普通教育学》中把培养“性格的道德力量”看作教育必要的目的。1835年他在《教育学讲授纲要》中再次强调德行是整个教育目的的代名词。在赫尔巴特看来,教育的终极目标就是要培养内心自由、完美性、友善、法和公正五种道德观念,由观念形成意志,使意志陶冶性格。“所以,使绝对明确、绝对纯洁的正义与善的观念成为意志的真正对象,以使性格内在的、真正的成分——个性的核心——按照这些观念来决定性格本身,放弃其他所有的意向,这就是德育的目标,而不是其他。”{22}

五、训育:道德性格的养成

在道德教育范畴中,赫尔巴特提出了“训育”概念。他说:“为了使性格向道德的方向发展,必须使个性好象浸入一种流体成分中那样,按照环境状况使它受阻挡,或者有助于它流动,但在多数情况下使它几乎感觉不到成分的存在。这种成分就是训育。”{23}训育是对青少年心灵产生直接影响,它与教学相同都是有目的地进行培养。训育是为了唤醒和控制欲望,控制欲望的过程既是内心自由形成的过程,也是道德观念萌发的过程。从本质上说,训育就是一种心灵陶冶,它建立在五种道德观念基础上,通过激励心灵的力量形成儿童的道德性格。赫氏认为训育对道德性格的培养具有双重作用:首先,训育能帮助教学,使教学成为可能,并影响儿童今后性格的形成;其次,训育能直接使儿童形成初步的道德性格。训育可以激发情感(如乐趣或反感)或抑制情感(如容忍或漠视)。“训育应当起维持、决定和调节作用;应当在整体上考虑使心灵能够平静与清晰;应当部分地通过赞许与责备使心灵受到触动;应当及时地提醒它和纠正它的错误。”{24}训育与管理不同,管理在于对某些恶行的预防,训育则是为了形成美德(即道德性格的力量)。管理是外在和强制的;而训育具有陶冶性,要使受训者心悦诚服。“训育不应以诡诈的方法来影响儿童的心灵,不应违背其目的地让儿童去接受。这就是说,无论如何不应使学生在内心与它产生对立,好像两股力量按对角线方向使劲。……相反,训育只有像内心经验一样使受训的人心悦诚服,才能有它的作用。”{25}

训育的措施有陶冶、教师人格的影响、赞许和责备。管理通过压制、强迫和惩罚等方法使学生服从外来约束,它是一种急促而强烈的力量。“训育的调子完全不同,不是短促而尖锐的,而是延续的、不断的、慢慢地深入人心的和渐渐停止的。因为训育要使人感觉到是一种陶冶。”{26}通过教师人格感化学生是训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很明显,训育艺术原不过是人们交际艺术的一种变种,因此,社交中的随机应变艺术将是教育者的一种出色才能。这种变种的实质在这里取决于教育者保持对儿童的优势,使儿童感到一种教育的力量,甚至在对他们压制的时候,这种力量还存在。”{27}对于儿童的行为教师还应给予必要的赞许或责备,“通过应得的赞许给儿童以快乐,这是训育的出色的艺术。……同样也有一种不愉快的艺术,即给儿童的心灵造成一定的创伤。我们不可蔑视这种艺术。当儿童不听简单的训话时,它常常是不可缺少的。但是,教育者必须自始至终用温和的感情来控制它,同时使人原谅它,使它得到宽容;而且只是为了克服学生的傲慢顽固时才应用它”{28}。只有当这种审慎的态度与某种创造力相结合时,教育者才可能获得他所需要的力量。训育的范围对于儿童来说没有任何限制,因此其影响也具有无可比拟的价值。

赫尔巴特认为,训育可以对严格的管理和紧张的教学起缓解作用,可以同管理与教学结合起来,使之更容易进行。“训育要求彬彬有礼的行为,它促进快乐和谐的自然气氛。这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与那些从管理与教学出发的活动统一起来。”{29}他把训育分为维持的训育、起决定作用的训育、调节的训育、抑制的训育、道德的训育和提醒的训育六种。{30}如果学生已经获得了对道德观念和原则的信赖,那么就必须撤销训育,因为不必要的道德评判和令人害怕的道德观察只能伤害学生的心灵和引起他们的顾虑。一旦学生采取自我教育的方式,他们就不愿意受到干扰了。

六、结束语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赫尔巴特的伦理学思想体系具有如下几方面特征:

首先,赫尔巴特的伦理学思想源于康德,并带有德国古典哲学的思辨性和神秘性。赫氏和康德都主张理论哲学应与实践哲学分开,所不同的是康德主张先验自由论,认为人性在于理性,理性在于自由意志,而人的自由意志就是要实践道德法则,这是无条件的绝对命令。{31}因此他把绝对命令作为伦理规范的最高原则。赫氏试图以“道德观念”取代康德的“绝对命令”,主张用道德观念规范人的行为,并将观念与判断结合起来,使个体摆脱一切外在影响的干扰而受制于内在的判断。他指出:“诚然,用一种绝对命令来对伦理学作科学的解释乃是一种错误。”{32}在康德看来,道德行为产生于义务而不是欲望;而赫氏认为道德行为的决心(即意志)产生于欲望。康德把德性看作道德的最高目标,德性是实践道德法则中的道德表现,道德法则作为实践的法则具有普遍约束力;赫氏认为道德行为习惯于无拘无束地以婢女身份伺候各种欲望,欲望可以产生相应的意志。他把康德抽象的道德法则从理性王国解放出来并回归世俗生活,还原为具体的感性活动,这样的道德才是可行的。

其次,赫尔巴特把伦理学看作美学的一部分,其特点在于把伦理品评解释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审美判断。伦理品评对各种意志状况采取一种赞许或否定的态度,道德观念只是对意志的基本状况作出审美判断而已。{33}他说:“只要我们认识到简单的美的关系,我们就有关于它们的简单判断。这些判断以完全独立的权威方式位于艺术之首。……于是找到美的必要性是原始的、实践的。有道德的个人,为了服从这种必要性,控制他的欲望。欲望在美的关系中是一个联结点。只要有同样的欲望在他身上,存在于所判断的关系之中,个人在静观时便会把眼光转向于自己的内心深处。”{34}道德判断赞赏那种对整个义务采取一丝不苟和忠实服从的态度,它以正确认识意志的价值为前提,而这种认识只能存在于对意志的审美判断之中。但审美判断和道德判断是可以伪装的,有些人能背诵最美的准则与原则,并披上虔诚的外衣,而如果我们揭露了这种伪君子并抵制他,他就会重新换个模样继续伪装。因此,意志必须通过管理与训育以及整个教学被引导到这样的方向:即意志应当尽可能自动地与审美判断相融合。

最后,赫尔巴特的伦理学不仅从个人方面立论,而且涉及社会伦理。他认为五种道德观念规范着社会和个人的道德行为,它们是维护社会秩序永恒不变的真理。“赫尔巴特反对德性的基本问题可以通过康德的绝对命令来解决的观点,取而代之的是他发展了一种存在于一切道德习俗和道德推理后面的‘实践观念’的理论。”{35}他还从这五种道德观念推演出五种社会学观念,即理想社会、文化系统、行政、社会法制和奖惩。“五道念”实际上是对人的价值观的总期望,它反映了赫氏希望建立一个以道德和理性为主导的美好社会。赫尔巴特在政治上是保守的,主张维护当时的封建社会秩序。“赫尔巴特的国家观与社会观具有温和的自由主义色彩,介于自然法学派与历史法学派中间,是两者的妥协。”{36}赫氏寄希望于通过对国民的道德教育维护现存秩序,他说:“责任感、注意各种原因、承认必然性、正义、善、美与效益,除此以外治国艺术再也找不到其他支柱了。完满的安定是根本不存在的。对付巨大祸害的最大可能的保障就在于对整个民族进行道德教育”。{37}比较理想的是使个人与国家都受共同的规范即五种道德观念约束,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德行,如节制、节约、勤奋、灵活、平易近人和公民观念等,可以同五种道德观念结合起来。他认为这五种道德观念特别适合于解决由社会各阶级之间产生的冲突。在赫氏看来,许多尖锐的社会政治问题成了温和抽象的道德观念问题。这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伦理学是关于道德的科学,今天我们正面临着现代性的道德迷茫和德性匮乏,现代人精神家园的失去,自我的分裂和生存的疏离,德性品质的异变和道德秩序的解体等,都昭示着人类道德价值观念的颠覆。在此背景下,探寻赫尔巴特回归世俗生活的伦理学思想,评估其作为审美判断的伦理品评价值,体会其伦理学思想中社会伦理的意蕴,有助于重建现时代的道德理想。因此,汲取赫尔巴特伦理学思想中的精华,破解当今社会道德失范之难题,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 释:

{1}唐凯麟、舒远招等:《西方伦理学流派概论》,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2-56页。

{2}{3}{4}{5}{6}{7}{8}{9}{10}{11}{17}{18}{19}{20}郭官义:《赫尔巴特文集》(哲学卷一),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20页,第52页,第86页,第87页,第87页,第87-88页,第90页,第95页,第104页,第102页,第110页,第118页,第125页,第128页。

{12}{13}{14}{15}{16}{22}{23}{24}{25}{26}{27}{28}{29}{32}{37}(德)赫尔巴特:《普通教育学·教育学讲授纲要》,李其龙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31页,第42页,第141页,第142页,第152页,第43页,第51页,第300页,第165页,第165页,第166页,第167页,第289页,第137页,第418页。

{21}{34}张焕庭:《西方资产阶级教育论著选》,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260页,第262页。

{30}田汉族等:《人类创造认识论与教育创造人才论探究》,《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年第1期。

{31}李红惠:《实践哲学视域中教育哲学的困境与出路》,《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2年第4期。

{33}(摩洛哥)扎古尔·摩西:《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第二卷),梅祖培、龙治芳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5年,第184页。

{35}(英)乔伊·帕尔默:《教育究竟是什么?100位思想家论教育》,任钟印、诸惠芳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9页。

{36}赵祥麟:《外国教育家评传》(第2卷),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7页。

生态伦理思想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经济伦理内生于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思想之中,是调节和规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探讨的主题包括可持续性与环境公正、可持续性与代际分配公正及可持续性与代内公正。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力图解决的矛盾包括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或物质)中心主义的矛盾、个体主义与社群主义的矛盾及当代人与后代人福利目标之间的矛盾。围绕可持续性问题的研究,当代西方经济学家们被划分为两个广泛的阵营:新古典主义和生态主义,前者以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为代表,后者以生态经济学为代表,对这两种思想流派的研究能够更好地揭示当代西方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面临并力图克服的矛盾和冲突。

关键词: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新古典主义;生态主义

“可持续性”本质上就是一个伦理议题。经济伦理内生于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思想之中,是调节和规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将调节当代人之间经济关系的道德规范和价值判断拓展到了人与自然、当代人与后代的相互关系中,体现了一种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甚至是生态(或自然)中心主义的伦理哲学观。这一思想对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伦理价值观而言,既是一个严峻的挑战,也是一个必须面对的全新的课题。

一、伦理学与经济学的内在联系

尽管西方主流经济学一直以来受到“休谟命题”的影响,强调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应该排除价值判断,主张经济学应该专注于实证研究,摆脱规范研究,实现“价值中立”。经济学中著名的“斯密问题”最初被认为是Adam Smith经济观与伦理观之间的矛盾,即经济上的利己主义与道德伦理上的利他主义的矛盾。但后来的研究发现,Adam Smith在伦理上的利他主义与经济上的利己主义并无本质上的对立。它们之间的联系可以解读为:人从利己的动机出发,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之下,实现了利他的目的,即利己是动机,利他则只是利己动机导致的一种结果。“斯密问题”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经济学与伦理学,或经济利益与伦理目标之间的内在关联。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Armatya Sen更是指出,经济学有两个起源——一个是工程学,主要解决经济分析的逻辑问题,而另一个就是伦理学,解决的是经济学的最后归宿和人类福利问题。陈岱孙先生对经济学与伦理的关系阐述了类似的观点:“经济现象和自然现象是有区别的。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科学,不能脱离人,不能脱离社会,因而也不能脱离社会价值判断,不能避开社会伦理道德问题,不能成为自然科学中的物理、化学、天文学那样的科学。”

事实上,崇尚实证研究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是建

立在边沁和穆勒的效用主义或功利主义哲学思想基础之上的。尤其是“边际革命”以来,边际效用价值论成为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基础理论。虽然西方主流经济学家们大多推崇经济学研究的数理化,贬抑伦理化,但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地位表明了经济学仍然是建立在明确的主观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的。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这种名义上的“价值中立”、实际上的“效用主义”,体现了以人为中心,以个人效用或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功利主义”伦理价值取向。这一伦理价值观同样也内生于新古典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和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思想之中。

综上所述,人类的利益目标与伦理道德目标本质上是能够和谐统一的。“经济与伦理以及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已经表明经济学与伦理学可以联手形成合力共同研究社会经济生活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思想的演变

“可持续性”一词源于生态学,原指生态系统能自我维持的一切生态过程、功能、生物多样性和未来的活力。

早在200年前,包括Malthus、Ricardo、Mill和Marx在内的西方经济学家们就已经认识到资源与环境对经济增长的限制,但是直到20世纪60年代,环境保护这个概念才进入人们的视野。而直到20世纪70年代,新古典经济学才开始关注社会与环境对经济增长的限制问题,才使得西方主流经济学开始承认这一真实世界经济的基本特征。然而,可持续发展问题成为一个国际共同关注的议题却是在1987年。Brundtland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给“可持续发展”做出了一个简单的描述性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求能力的发展。”

尽管Brundtland的定义因为其模糊性而备受诟病,但它明确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可以相容的基本观点,强调了伦理在处理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中的重要性,成为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分水岭。Bruntdland定义提出之后,西方经济学家们对可持续性,尤其是对可持续发展,提出了很多不同的定义。虽然他们定义的角度不同,措辞不同,但是都重申了Brundtland定义中的可持续性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伦理主张——伦理是内生于可持续性经济思想之中的,包含了社会、经济和环境公正三个维度。其中,环境公正是指人类管理和保护自然环境的道德责任,是处理人与环境之间关系的伦理原则;经济公正,即代内公正,是处理当代人之间经济关系的伦理原则;社会公正,即代际公正,是指当代人与后代人资源配置的公正问题,体现了当代人对后代人的伦理责任。

三、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探讨的主题

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和矛盾中,当代西方经济学家们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价值判断标准。其中,新古典经济学的“人类中心主义”和“功利主义”伦理价值观基本上继承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效用主义传统价值标准,形成了一种被称为“弱可持续性(包括极弱可持续性)”的经济学研究范式。另外一种伦理思想完全或部分脱离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伦理价值观,选择了“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或“生态中心主义”和“社群主义”的可持续性价值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所谓的“强可持续性”的生态经济学研究范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可持续性经济发展思想是在对强可持续性和弱可持续性的长期争论中逐渐发展而来的。这一争论实际上依旧是围绕经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展开的,涉及资源在竞争性用途中的配置问题以及成本与收益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如何分配的问题。生态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同样关注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和分配公正问题。但是,前者更加注重经济规模的研究。此处的“规模”是指与整个生态系统限制相对应的经济物质规模。将规模问题纳入研究范畴可以说是生态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思想的最大区别。

1.可持续性与环境公正

西方经济学家们将自然具备的两种基本经济功能,即“源功能”和“洗涤槽”(或“自净”功能)统称为“自然资本”。自然资本是能够在现在或未来提供有用的产品或服务流的自然资源及环境资产的存量。自然资本与人力资本和生产资本

新古典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将资本的概念拓展到自然领域实际上是将自然“工具化”了,它延续了李嘉图的“资源相对稀缺”假设:自然与环境服务相对于经济增长而言是稀缺的;自然与环境服务只有是“相对稀缺”,并能够为个人产生效用才具有经济价值;自然服务的价值的高低取决于个人偏好;维护自然服务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经济人福利;资源与环境保护如果不能产生经济福利就是一种经济资源的浪费,是资源的无效率配置。

相比较而言,生态经济学对“规模”问题的关注则凸显了对自然生态内在价值的尊重。而这正是生态经济学环境伦理的重要内容。生态经济学是在Malthus的“资源绝对稀缺”的观点上发展起来的,它强调某些生态过程的不可逆性,封闭生态系统中生物物理限制的客观存在及其对经济增长的约束作用。这一观点秉承了生态学的“生态中心”或“生物中心”强可持续性伦理取向,将几乎所有的生态资源看作是同等重要的,无论它们是否具有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相对稀缺性”。环境和资源保护的目的不仅仅是出于经济人福利的改善,还因为它们是整体生态系统的一部分,有其内在的价值和自身的生存权利。这种资源绝对稀缺性思想、自然服务内在价值论和最优规模主张,共同构成了生态经济学强可持续性经济发展理论研究范式的基本前提。

2.可持续性与代际分配公正

Solow明确指出,可持续性关系分配公正问题,即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福利分享问题。分配公正是新古典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共同关注的问题。其中,代际分配公正是其核心内容。新古典经济学家将代际分配公正看作是各种资本的当前消费和未来消费之间的权衡问题。换言之,可持续性要求在不牺牲当代人消费的前提下,为后代人维持能产生不低于当代人消费水平的资本存量。如果用新古典经济增长理论来解读,代际公正是对经济增长的一种限制。而生态经济学的代际公正思想依然源于对“规模”问题的关注,也可以解读为最优规模目标下的代际分配公正。无论怎样解读,代际分配公正关系到资本存量如何构成以及如何在代与代之间公平分配的问题。在这两个问题上,弱可持续性与强可持续性思想之间的差异皆源于对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相互关系的不同认知。

弱可持续性的拥护者认为,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具有广泛的可替代性。Solow的主张颇具代表性。他认为,维持后代人获得福利的能力就是在人口和技术零增长的假设前提下,维持资本存量(笔者注: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之和)不变,即人均消费不变。“可持续性并不要求保留任何特定的物种或自然资源,当代人有责任保留的是一种为后代人创造福利的一般能力。”

强可持续性思想则主张,各类资本都是必要的基本生产要素,彼此之间是互补关系,不能完全替代(或具有低替代性)。自然环境中的每一子系统、每一物种和每一资本的物理存量与构成都应维持在必要的水平,总资本构成中的各类资本的存量必须分别维持在相应的合理底限之上,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强可持续性“应该通过保留人力资本、技术能力、自然资源和环境质量来实现”

除此之外,还存在两种较为极端的伦理主张——主张“丰饶主义”的极弱可持续性和主张“深度生态主义”的极强可持续性原则。前者是站在马尔萨斯资源绝对稀缺论的对立方,支持自然工具论的伦理价值主张,赞同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的完全可替代性,更加关注当代人的福利,反对对人口和经济增长采取任何限制。后者则是纯粹的“生物中心”论者,赞同自然的内在价值和权利,认为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仅仅是互补关系,主张对资源开发和利用进行严格管制和对整体经济规模的限制。这是两种较为极端的思想主张,此处不再赘述。

3.可持续性与代内公正

代内公正是指当代人之间的分配公正问题。如果说代际公正涉及资本的跨时间配置问题,那么代内公正则涉及资本的空间配置问题。代内公正与代际公正关系密切,是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思想的第三个伦理维度。正如Daly和Cobb指出的,如果人们感觉为他们的后代负有责任的话,那么他们至少同样应该感到为自己的同代人负有责任。因此,代际公正有助于代内公正的实现,代内公正则是代际公正实现的前提条件。

尽管分配公正问题包含代际公正和代内公正两个维度,但是代内公正问题并没有像代际公正问题那样得到相应的重视。新古典经济学更多地关注资源配置效率问题和代际分配问题,却没有正确地解决代内分配公正问题。传统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很少涉及代内分配的问题。生态经济学虽然明确指向了分配公正问题,但实际上是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本跨时间配置的方法路径研究代际分配问题,从而含蓄地避开了代内分配公正问题。因此,生态经济学始终未能建立一个代际公正与代内公正之间连贯的分析框架。

Solow赞成Daly的观点,但他同时指出,代际公正和代内公正问题似乎是“某种悖论”

四、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力图解决的矛盾

新古典经济学与生态经济学伦理价值观的矛盾,本质上是西方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个体主义和功利主义哲学思想与生态经济学的生态(或物质)中心主义、社群主义伦理思想之间的矛盾。其中,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主义代表了经济学家们对社会—环境—经济交互系统相互关系的主观认识,是新古典和生态经济学环境伦理思想的集中体现,也是二者实现效率目标和分配公正目标的伦理依据。

1.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或物质)中心主义的矛盾

从新古典经济学相对稀缺假设以及自然资本的定义可以看出,人是主体,自然被看作是人类要征服和利用的对象,即客体。自然只是一种实现人类价值创造或效用满足的工具,其价值大小取决于主体的偏好。这一思想代表了极弱可持续性的极端思想,与西方经济学功利主义传统价值判断标准相吻合,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狭隘伦理取向。

生态经济学吸收了经济学、伦理学、生态学和热力学等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思想,将人类社会看作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是共生演化关系。生态经济学既承认自然的经济价值,同时也承认自然作为生命维持系统的固有价值和存在的权力,体现了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而关键自然资本以及自然资本与人造资本有限替代的主张则是在人类中心主义和开明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之间的一种折中。此外,极强可持续性的思想主张则处于另一个极端——生态(或物质)中心主义,强调人对生态系统的依附地位,主张人类必须在自然承载力的范围内发展经济,这就必然要人类对自我经济活动的整体规模和速度进行严格约束。极强和极弱可持续性思想过于极端,遭到了来自各界的猛烈批判,因此,可持续性经济思想必然在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或物质)中心主义之间进行折中。

2.个体主义与社群主义的矛盾

传统经济学认为,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是由于环境公共品的负外部性和公共资源的开放性导致的。在这种情形下,环境收益由个人或企业获得,而环境成本和污染治理成本则由社会共同承担。个人行为与环境公共品或公共资源的关系问题正是新古典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研究的一个共同问题。不过,两者分别采取的是“个体主义”和“社群行动”两种不同的分析方法。

从方法论上来看,作为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支学科,环境与资源经济学采取的是传统的“个体主义”分析方法。Hadin的“公地悲剧”和Coase定理为环境经济学提供了通过公共资源的产权私有化代替社会化治理的理论依据。而Pigou的负外部性理论则成为环境公共品外部社会边际成本转化为个人或厂商私人边际成本的理论依据。

西方微观经济学理论源于“经济人假设”,它也是其功利主义伦理思想的来源。在产权明确、信息完全的市场中,个人偏好决定了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具有稳定有序偏好的个人对效用最大化的追求就是那个引导资源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的无形之手。但是,经济人对一般商品和服务的偏好往往是短期的。而自然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通常具有长期性,而且多半不存在既有市场和能够反映其对个人效用影响水平的完全信息。为此,新古典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家们主张由人们对自然产品或服务市场的主观支付意愿来决定它们的市场价格。但是,由于相关市场信息的不完备以及搭便车的心理,这种定价往往低估了自然资本的实际价值。因此,即使在由完全理性和具备完全信息的经济人构成的完全竞争的市场当中,自然资本的实际价值仍然会被低估,环境恶化也将因此难以避免。

生态经济学则认为,当代、后代与其他物种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社会关系,而非个体关系。“个体主义”方法论不适用于可持续性问题的分析。人类虽然是单独的个体,但是这种个体性却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Costanza等人明确提出了“社群人”概念。他们认为,社会关系一旦发生改变必然导致个体本质上的改变。换句话说,“我们不是由我们个人对不同物品的支付意愿联系在一起的,而是由我们对穷人、后代人和其他物种的托管关系联系在一起的”

生态经济学家认为,可持续性的代际公正,代内公正以及环境公正思想都是对人类复杂的社会关系的伦理判断,而非个人支付意愿的简单计算。他们再次强调了“规模”的必要性,认为传统资源配置的个人决策和市场价格机制只能在预先确定的生态经济规模或边界之内发挥作用。而“规模不是取决于价格,而是取决于能反映生态极限的社会决策。在社会决策的制约下,市场中的个体之间的交易才能实现稀缺权利的有效配置”

3.当代人与后代人福利目标之间的矛盾

第一,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仍然受到福利经济学最优资源配置效率,即帕累托最优标准的限制。帕累托最优要求一个人的福利改善不会造成另一个人的福利恶化。这就意味着当代人的福利改善不能以牺牲或损坏后代人福利水平为代价。但现实情况是,可持续性或可持续性发展处处要求将当代人与后人利益进行权衡。当代人之所以会考虑后代人利益往往是因为他们预期能够从后代人那里获得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代际分配被看作是一种代际帕累托最优配置标准。由于自然和后代人在当代没有合适的利益代言人,在当代人与自然和后代人之间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以当代人的利益最大化为优先考量。这也证明了Amartya Sen的观点——“帕累托最优标准是评价社会成就的一种极端有限的方法”

第二,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的合理性也受到质疑。Beckman指出,强可持续性在道德上难以接受,在现实中无法实行。而弱可持续性则是一种多余的概念,它对福利经济学的新古典理论没有任何改进。在弱可持续性的分析框架中,自然世界毫无独特性,它们和其他任何商品或经济投入具有同样的经济价值,其资源配置方式也和所有外部性都内在化了的完全竞争市场毫无区别。虽然强可持续性是否如Beckman所言“在道德上难以接受,在现实中无法实现”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弱可持续性对于福利最大化目标而言是多余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却是符合实际的。在弱可持续性情境中,我们完全可以想象一种情况:后代人福利水平恶化,但总福利水平却能保持不变。这使我们不得不进一步对建立在效用理论基础上的西方主流经济思想产生怀疑。

第三,为保障代际分配公正对自然资本的未来价值进行贴现是常见的方法,也是可持续性经济学研究中的众多棘手问题之一。新古典经济学和生态经济学对此意见不一。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自然资本的未来价值可以基于市场利率进行贴现。但是,这种方法仅适用于某一时间点的个体经济决策。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这种方法不能完全适用于后代人的决策。Georgescu-Roegen认为,由于后代人不能对可耗竭资源竞价,后者也就不存在真实的市场价格。因此,“贴现率的选择既是一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伦理问题”

总之,无论是新古典主义的弱可持续性思想还是生态主义的强可持续性思想,抑或是处于两个极端的极弱或极强可持续性主张,都是在对人类、自然、社会及后代人的伦理关系和道德义务的思考过程中形成的,并正在成为当代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尽管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面临着诸多矛盾并在努力克服这些矛盾,但它依然是西方可持续性思想的重要基础。因为无论如何,人类共同的使命——使我们与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朝着人类—环境—经济和谐共生和可持续性的道路上前进,决定着可持续性经济发展伦理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释

①陈岱孙:《西方经济学与我国的现代化》,《世界经济》1983年第9期。

②孙春晨:《论经济和伦理的相关性》,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08年12月18日,http://theory.people.com.cn/GB/40764/127623/141212/141213/8542995.html.

③Regional Ecosystem Office (U.S) REO Information Center Definitions. Northwest Forest Plan (NWFP) definition of sustainability.

④Agyeman, J., R.D. Bullard and B.Evans. 2002. “Exploring the nexus: bringing together sustainability, environmental justice and equity.” Space & Polity, 6(1):77.

⑤WCED.1987. Our Common Future, 8.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⑥UN General Assembly. 2005. “2005 World Summit Outcome”,12. http:∥www.who.int/hiv /universalaccess2010/worldsummit.pdf.

⑦人力资本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能和体力(健康状况)等质量因素之和。生产资本则符合传统经济学的资本概念,指的是人类通过劳动创造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商品与服务。

⑧Solow, Robert M..1992. “Sustainability: An Economist’s Perspective.” In: Robert N. Stavins(Eds.), Economics of the Environment:Selected Readings-5th ed., 507. New York:W.W. Norton & Company, Inc.

⑨资源租金(resource rent)被看作是生产者剩余,是自然资源的市场价格与其开发成本之间的差额。

⑩Brekke, K. A. 1997. Economic Growth and the Environment: On the Measurement of Income and Welfare, 91. Cheltenham: Edward Elga.

B11 参见Daly, H.E..1992. “Allocation, distribution, and scale: towards an economics that is efficient, just, and Sustainable.” Ecological Economics, 6(3): 188.

B12Solow, Robert M..1992. “Sustainability: An Economist’s Perspective.” In: Robert N. Stavins(Eds.), Economics of the Environment:Selected Readings-5th ed., 511. New York:W.W. Norton & Company, Inc.

B13B14B16Costanza, R., John Cumberl and Herman Daly, Robert Goodland and Richard Norgaard. 1997. An Introduction to Ecological Economics, 82. St. Lucie Press and 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Ecological Economics.

B15Nortan, Bryan. 2008. “The Ignorance Argument: What Must We Know to be Fair to the Future.” In: Bromley, Daniel W. Paavola, Jouni(Eds.), Economics, Ethics, and Environmental Policy: Contested Choices, 44. Oxford: Blackwell.

B17Sen, A. 1987. On Ethics and Economics, 35. Oxford:Basil Blackwell.

B18Gowdy, John H. And Peg R. Olsen.1994. “Further Problems with Neoclassical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Environmental Ethics, 16 (2):165-166.

责任编辑:思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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