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

2024-07-12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1篇

发布时间:2012-7-2 11:14:52 阅读次数:15789 关于做好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

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房地产估价师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也可报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该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2012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2篇

发布时间:2012-7-2 11:14:52 阅读次数:15789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

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房地产估价师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也可报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该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2012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3篇

发布时间:2012-7-2 11:14:52 阅读次数:15789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

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房地产估价师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也可报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该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2012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4篇

发布时间:2012-7-2 11:14:52 阅读次数:15789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

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房地产估价师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也可报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该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2012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5篇

发布时间:2012-7-2 11:14:52 阅读次数:15789 关于做好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2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

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房地产估价师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者,也可报考。

(二)房地产经纪人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免试该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所有应试科目。 2012年报考房地产经纪人的考生,暂不要求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续考考生请认真填写档案管理号。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

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4625435)、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8890469)或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部(4633247)办理报考手续。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2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2年10月13日-10月14日

房地产估价师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4:00-16:30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房地产经纪人

10月13日

09:00-11:30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房地产经纪概论

10月14日

09:00-11:30房地产经纪实务

14:00-16:30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四、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房产经纪人试题范文第6篇

房产经纪人客源开发技巧

1.客户开发的策略 ①了解客户;

②随时寻找客户的信息;

③致力于潜在客户变成现实客户;

④吸引最有价值客户直接回应。 2.客户开发渠道 ①上门客:

房产中介公司的门店上门客户。

②网络客:

来源于互联网的客户,互联网客户可以称为网络客,网络客户又可以分为:

a)通过用网络平台的方式来发布自己的房源信息,如搜房网,58 同城,赶集网等,可以根据自己所在的地区进行选择合适自己的网络 平台。

b)通过加小区的业主群来获得客源,有部分客户需要买房子,会 先去通过小区的业主了解小区各方面的信息;另外,也有些小区业主 会需要换大房子,或者小区业主的朋友需要买房租房。

c)通过小区的业主论坛来获得客源,有些客户需要买房租房会直 接在小区的业主论坛上面发布自己需要买房或租房的信息。

③广告贴纸

我们可以自己制作个word文档,上面自己写上业主急售+自己手

买房、租房,微信搜索“滴滴好房”

机号码,然后打印成纸张出来,可以在小区的毛坯房去贴纸条,这也 是寻找客源的一种方法。 ④老客户介绍

我们要记住,在你手上已经买过或者租过房子的客户,你切记,不要忘记经常联系,老客户是你很大的一笔财富,如果不经常联系, 那就是你的损失,因此你的客户维护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这种客户最实在,有些已经租过房子的客户,过了一两年自己也 会打算买房子,如果你经常保持跟他联系,那么他有这个需求,他就 一定会找你买房子,另外,也有些已经租了房子的或者买了房子的客 户,也会带自己的亲戚朋友来租房买房。

⑤身边的朋友圈

要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和优势,你要让你的亲戚、朋友、 同学都知道你现在在做房地产,朋友的朋友,亲戚的亲戚,都有可能 成为自己的客户,而且,相对于是陌生人来说,亲朋好友的引荐更容 易交易。

⑥不停派发个人名片

乔吉拉德就有个这样的习惯,在与客户见面时,总是会递交自己 的名片给对方,第二次见面,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发自己的名片给顾客, 因为当你第一次发名片的时候,客户会很不在意,名片有可能会丢失, 如果见一面就发一次,那么效果就显而易见了,当客户有那么多张你 的名片,当他有需求时,难道还不会选择找你买房吗? ⑦通过小区保安、清洁人员、装修公司、搬家公司等的介绍

买房、租房,微信搜索“滴滴好房”

平时可以多跟这些人员保持联系,有些来小区闲逛的客户,会跟小区的保安、清洁工等了解小区的信息,可以跟小区的保安、清洁工、 装修公司等的员工达成协议,如果成交,提供客源可以分到20%的提 成。在寻找客源时要懂得利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和优势,懂得把这些优 势转化成自己的财富,要及时并且坚持性的去做这些事情。

⑧请自己的新客户帮忙介绍

房地产经纪人不要忘记时时宣传自己、推销自己,可以通过热情 周到的服务,真诚的态度,时时为客户着想,赢得新客户的信任,然 后让他们帮助推荐新的客户;

⑨同行介绍

任何一个业务人员,都会有相应的客户资源,如果一个人脉关系 很好的业务人员,那么他就可以利用同行或同事之间有效的资源,获 取相应的备选客户资料,并通过同行的介绍,亦能快速的进行客户的 开发,提高客户开发的速度及成功率。

⑩影响力中心法

此法也可叫做人物带动法,任何一个小集体都有一个核心人物, 他(她)可以影响这个范围内的许多人;房地产经纪人要想让他们成 为自己的客户,必须将其核心人物作为攻坚的主要对象,使其理解房 产经纪行业,了解现今房地产业的市场行情,让其体会到专业服务, 使其从排斥、理解到接纳; 3.客户关系经营

①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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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让客户对自己产生好感;

③培养终身客户;

④建立客户档案;

⑤了解客户的需求状况;

⑥给客户合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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