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范文

2024-07-11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1篇

政治理论2007

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2007——2008 党的建设理论2006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2007——2008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2008 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200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07——2008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2007——2008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2006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006——2008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2007——2008 西方哲学2007——2008 中西哲学史2006

政治经济学原理2007

政治经济学2008

政治学2007——2008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2篇

第一条 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干部任用管理,加强干部梯队建设以保证公司战略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目的

1、 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开发内部管理人才;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管理者团队建设;

2、 增强管理者对本职工作的认知与能力以及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

3、 作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与晋升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 适用范围

1、 凡本公司管理岗位的晋升与职位任命、考评等,均须依本方案办理。

2、 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 原则

1、 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 民主集中原则

4、 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

3、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未受过处分;

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所有备档人员皆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的相关课程;

9、在本岗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需有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行政经理下一级负责人的经验; 第六条 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 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 视公司情况由综合办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综合办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

2、 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 (1)领导小组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2)机关、基层各部门相关人员;

3、 综合办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4、 综合办组织不定期的管理人员培训并实施考核,将结果记入档案。

5、 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综合办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 由综合办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主要包括:( 1)与相关领导进行考察谈话,收集意见,( 2)与候选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3)对候选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及民意调查 (4)对考察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7、 综合办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 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公司发文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 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并报董事会备案。

10、 任命文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查询。 第七条 操作流程:

1、 在公司内选拔由相应人员提名

2、 根据提名建立档案;

3、 对被提名者优先培训,培养;

4、 当职务空缺或新职务产生时选择并确定人选;

5、 岗位试用期前由综合办通过组织民主评议、访谈、重点观察等方式进行考核(2-3个月);

6、 岗位试用期内由综合办组织培训、锻炼、培养(2-3个月)并实施考核;

7、 在岗位试用期内,公司制度与企业文化掌握作为重点考核内容;未通过考核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解聘,并另拟人选。

8、 正式聘用后纳入公司考核体系考核(从初选到正式聘用最长6个月)。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拔任用为候选人员

1、 组织原则不强,道德水准低下的

2、 个人利益看的过重的

3、作风武断,群众基础不好的

4、 工作业绩平庸的 第九条 管理人员解聘辞职制度

1. 解聘辞职形式:

(1)自愿辞职: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本人可提出辞职,写出书面申请,任免部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2)引咎辞职: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责令辞职:任免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2. 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对管理人员解聘:

(1) 任期届满,公司不在继续聘用;

(2) 调离到其它岗位工作;

(3) 岗位绩效未达到考评合格要求;

(4) 因离职辞去公司职务,经劝阻无效;

(5) 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有渎职行为发生;

(6) 产生重大经济问题;

(7) 有违法乱纪行为。

3. 解聘流程:

(1)解职属(1)—(3)条情形时,当事人任期结束,综合办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进入综合办人力资源体系重新规划(参见本条第一部分)

(2)解职属4条时,当事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主管领导或由综合办代表公司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工作,经协商无效,由综合办报总经理批示。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发解聘通知,解除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其余事务依据当事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处理。

(3)经反应发现公司管理人员有5—7中所规定之行为,由综合办协同督察部查实后,报总经理审批解除当事人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视其情节按照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办理。

(4)当有以上第7条情形发生时即时暂停当事人职务及公司工作,暂停当事人享有的公司所有待遇及福利,各部门协助政府机关作好相关调查工作。经核实后另行处理。

(5)不在规定情形内(如:退休、事故等)的干部解职,由综合办视情况办理。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3篇

一、草食畜牧业发展行动进展情况

(一)基础母牛补助建设进展情况(扶贫办实施) 基础母牛引进项目完成投资110万元,引进发放能繁母牛367头,其中曼日玛乡强茂村发放70头,投资21万元;采日玛乡秀昌村发放70头,投资21万元;阿万仓乡贡赛村发放70头,投资21万元,河曲马场赛祥村发放90头,投资27万元;齐哈玛乡哇尔义村发放67头,投资20万元。

(二)贷款贴息补助进展情况(扶贫办实施) 贫困户到户贷款贴息资金40万元,摸底工作基本完成,近期将分配下达贷款贴息资金。

(三)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全面完成

根据省州安排,10月中旬要全面良种公畜配送,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省上确定今年我县补贴数量为藏羊(欧拉羊)300只,其中,从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引进150只,从河曲马场引进150只。补贴对象为藏羊繁育产业带内能繁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重点对藏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及6个“一特四化”现代畜牧业示范点的养殖户进行扶持。根据“一特四化”藏羊繁育产业带的欧拉乡、欧拉秀玛乡和尼玛镇的养殖规模,分别补贴种公羊110只、60只和130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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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上确定今年我县补贴数量为牦牛300只,其中,从阿孜畜牧园区引进牦牛种公畜引进150头,从河曲马场引进150头。补贴对象为牦牛繁育产业带内能繁母牦牛20头以上的养殖户,重点对牦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及6个“一特四化”现代畜牧业示范点的养殖户进行扶持。对“一特四化”牦牛繁育产业带的齐哈玛乡补贴51头、木西合乡补贴38头、阿万仓乡补贴61头、曼日玛乡补贴72头、采日玛乡补贴43头、河曲马场补贴35头。

各乡(镇、场)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在本乡(镇、场)村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养殖户的监督。

(四)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编报了玛曲县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牛羊产业大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新建养殖小区3个。补贴购买优良牦牛720头;新建饲草棚1350平方米,新建防疫注射栏3座。开展种羊场扩繁建设和牦牛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总投资412万元,其中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50万元,实施单位自筹24万元,牧民群众自筹38万元。在西科河欧拉羊种公畜养殖场、阿孜畜牧科技示范园区、木西合乡、齐哈玛乡和采日玛乡实施。由于项目今年10月份才批复,正在组织开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加强执法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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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认真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对《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共开展宣传活动2次,散发宣传材料15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4辆次,抽调宣传人员14人次。二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今年5月份与州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举办了“2011全县动物检疫出证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的内容为《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填写规范》和11个《检疫规程》等,共培训了包括七乡一镇畜牧兽医站在内的全县动物检疫人员19人,进一步提高我县检疫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扎实开展了行风建设活动。以萨合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定点屠宰场和产地检疫报检点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广泛开展了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公正执法、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行风建设活动,认真落实了执法监督程序和各项监督措施,及时办结了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事项。四是认真、及时上报了动物卫生监督各项业务信息。每期报送的信息数据都经主管领导认真审核,保证了各项数据的客观、真实、准确。五是加强了动物卫生证章和免疫标识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动物卫生证、章逐级申领发放制度,并实行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做到了领取有签名,回收、销毁有记录,同时安排专人对免疫标识进行签收发放,并在本辖区内全面启用了新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全省统一的各种动物卫生监督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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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档案。

(二)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力度

一是认真指导乡站开展产地检疫工作。我县有乡(镇)级检疫报检点9个,村级检疫报检点36个,各乡(镇)站统一配有检疫专用章,为全面实施产地动物申报检疫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强化了对活畜市场的检疫监管力度。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查证验物,对物证不符、无检疫证明的活畜进行补检,补检合格者方可入市交易,坚决杜绝了检疫不合格动物入市。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定期对场地、设施等进行消毒,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确保了活畜宰前健康。全年活畜市场共监督检查牛 2.21万 头,羊1.3万只;检疫出证率100%。消毒场地累计4600平方米,消毒车辆708辆次。三是强化了对畜产品屠宰加工、销售环节的检疫监督力度。牢牢抓住屠宰检疫关,辖区内6家定点屠宰厂都派驻有检疫人员,从牛羊的收购、生产加工过程、产品的储藏、外运都进行严格的全程检疫监督。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疫。对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准予出厂,对不合格产品一律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方面,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查证验物,对物证不符、无检疫证明、无盖检疫验讫印章的畜产品进行补检,并对当事人首次违章的进行教育对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截止目前,屠宰检疫胴体牛62786头、胴体羊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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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检疫出证率达100%;畜产品市场监督检查胴体牛7015头,胴体羊12600只,检疫出证率达100%。四是加强了萨合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监督执法力度。由于萨合公路检查站是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我县的门户,对控制疫情的传入和输出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把加强对检查站的工作我们一直放在极为重要的位臵来抓,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专人负责、专人值班。对进出县境的每头牲畜都严格检查、查物验证,坚决杜绝了病畜及不合格畜产品流通上市,防止了疫情的传入和传出。全年公路检查站共监督检查牛4.5万头、羊2.6万只、犬45条,检疫出证率为100%,消毒车辆2410辆次。

(三)强化了兽药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了对兽药经营场所的监管。为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省州兽药监管文件精神,我们严格依照省兽药监察所2011年公布的《假劣兽药名录》和《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名录》逐一对照,对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店铺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监管,严格检查,杜绝假劣兽药流通。为防止兽药经营者进销假劣兽药和禁用兽药产品,执法人员要求兽药经营者加强对《兽药管理条例》的学习,同时向各兽药店铺发放了《假劣兽药名录》和《兽药非法生产企业名录》。要求管理相对人在进药时必须参照两个名录一一核对,坚决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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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销假劣兽药和禁用兽药。截至目前,共开展兽药市场监督检查11次,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禁用兽药和假劣兽药的非法行为,查获并没收非法销售人用药土霉素1瓶(1000片装、片剂)。二是加强了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通过不定期下基层走村串户、明察暗访的形式对辖区内七乡一镇的兽药使用环节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共组织抽查活动6次,抽查牧户217户,未发现使用假劣兽药和禁用兽药的行为。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牧民群众对假劣兽药的鉴别能力相对较弱等情况,向受调查的牧民群众宣讲了鉴别假劣兽药和正确合理使用兽药的基本知识。三是稳步推进兽药GSP工作。今年县所组织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个体户参加了全州兽药GSP培训会。并鼓励达到条件的兽药经营企业积极进行兽药GSP申报。截止目前,我县已有1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了州级兽药GSP验收,另有2家兽药经营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当中。

(三)加强违法案件的查处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次),执法车21辆(次),立案查处3起,端掉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屠宰加工窝点3处,当场处罚1起(其中未经检疫案1起),没收销毁被狼严重咬伤羊胴体2只,查获死因不明牛9头,牛骨架7付,牛内脏4付,牛皮2张,牛头47个,牛蹄16个,马尸体1匹。冷冻牛肉96件×25kg,贮藏规格为8吨的冷藏室一间。通过近一年的整顿查处,有效规范了我县牲畜屠宰加工和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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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销售秩序,为广大人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

在年初召开的全县牧村工作会议上,对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抓好全县的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县上成立了玛曲县牧村草场流转监督管理中心和玛曲县草场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牧村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玛曲县草场经营权流转实施方案》,各乡镇(场、基地)也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并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同时县上制定了《玛曲县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范本下发给各乡镇(场、基地),要求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县牧村草场流转监督管理中心经常督查,各乡镇(场)流转工作开展情况,并专文下发了《关于尽快上报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畜牧兽医局领导业多次到各乡镇(场、基地)督查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目前各乡镇(场、基地)正在按县上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开展相关工作。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林改程序。在此次集体林地改革中,我县33.5039万亩集体林地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紧扣“十五个环节”程序要求,认真开展了组建机构、精心谋划、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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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等环节的工作。对改革的内容、方法和结果实行了“四公开”。在选举村民小组林改理事会、制定承包方案等重大事项上,认真执行“两个三分之二的要求”。对林改的调查现状、承包方案、确权结果进行了张榜公示,保障了牧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了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群众满意。

林改乡镇勘界确权到户率为100%。其中采日玛乡将11460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4个村26个村民小组的528户2970人;欧拉乡将37667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3个村7个村民小组的192户1058人;木西合乡将93551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2个村8个村民小组的355户1719人;欧拉秀玛乡将131884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3个村15个村民小组的495户2565人;齐哈玛乡将15777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4个村10个村民小组的54户323人;阿万仓将乡30484亩集体林地承包给了3个村9个村民小组和一座寺院64户290人;尼玛镇将14216亩集体林的承包给了4个村9个村民小组的168户1005人。

加强林改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各乡(镇、站)专设了林改办公室,指定了林改档案管理人员,按照《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到了“专人负责、集中保管、规范运作”的要求,对林改工作产生的上级文件、自产文件和村组文件及林改基础资料进行了分类管理,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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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林改档案资料的客观、准确、系统完整。

五、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是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批复迟,今年难以完成任务;二是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有相当一部分牧民群众对规范草场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重要性不了解,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三是林改工作各乡镇对林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同,林改工作人员水平差异大,导致林改工作进度不平衡,质量不一;同时由于缺乏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对工作进度和质量均造成较大影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4篇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科学院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甘科协发〔2010〕24号

关于举办甘肃省2010年“陇东革命老区绿色能源

化工基地开发与建设”学术年会的通知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科协;省直有关厅(局、室);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1 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定于2010年4月下旬和8月上旬在兰州和庆阳市举办(具体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庆阳发展潜力巨大,一定要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通过开发资源,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温总理讲话精神和省委确定的把建设陇东能源化工基地作为甘肃经济发展“东翼”的精神,加快庆阳革命老区新型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全省专家、学者和科技工作者为党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建言献策的参谋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兰州市和庆阳市分段举办以“陇东革命老区绿色能源化工基地开发与建设”为主题的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

二、年会的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由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政策研究室、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科学院、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由庆阳市科协承办,陇东学院、长庆采

2 油二厂、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华能甘肃公司庆阳煤炭筹建处、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庆阳市科技局、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庆阳市环境保护局等协办。

三、年会组织形式

1、内容:年会以开题会、主旨报告、专业分会、大型科普展览、专家会诊建议为主要内容。开题会在兰州举行,主旨报告、专业分会、科普展览等在庆阳市举行。

2、论文:开题会后,专家、学者可围绕开题内容及庆阳人文、地理、资源,发展战略等问题开展调研、撰写专题论文。

3、奖励:本届年会论文将评出

一、

二、三等奖及入围奖若干篇。其中

一、

二、三等奖论文收录编辑论文集。并分别奖励5000、3000、1000元不等。入围奖奖励300元。入选论文作者特邀参加在庆阳举行的学术年会。

4、本届年会将整理与会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建议,形成专家建议书,上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单位。

四、年会组织方式

1、各有关省级学会、市州科协、省直有关厅(局、室)、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组团单位,组织科技人员和专家学者参加年会。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领军人物相关专家特邀参加年会。

2、请组团单位将此通知转至相关单位和科技人员。也可登录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了解详情。

附件: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实施方案

兰州联系人:甘肃省科协学会部 苏怡红 丛素君

联系电话:0931—8826737 传 真:0931—8881617 电子邮箱:xhb@gspst.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86号兰州饭店迎宾楼601室

邮政编码:730000 庆阳联系人:庆阳市科协 张 耕 刘书虎

联系电话:0934—8224108 传 真:0934—8212500 电子邮箱:qykxxhb@126.com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10号 邮政编码:745000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政策研究室

4 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科学院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庆阳市委 庆阳市人民政府

2010年4月9日

主题词:学术年会 通知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0年4月9日印

5 附件

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实施方案

一、 年会主题

陇东革命老区绿色能源化工基地开发与建设

二、年会联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政策研

究室、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科学技术厅、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省科学院、甘肃省社会科学院、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庆阳市科协

协办单位:陇东学院、长庆采油二厂、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华能甘肃公司庆阳煤炭筹建处、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庆阳市科技局、庆阳市国土资源局、庆阳市环境保护局

三、年会机构

(一)大会顾问

6 刘伟平 中共甘肃省委副书记

励小捷 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侯长安 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郝 远 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二)大会学术委员会顾问

李吉均 中国科学院院士 汤中立 中国工程院院士 任继周 中国工程院院士 程国栋 中国科学院院士 学术委员会委员 (若干名,待确定)

(三)大会主席和执行主席 大会主席

李 膺 甘肃省科协主席 执行主席

管钰年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普生 中共甘肃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张永年 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马保平 甘肃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正厅) 陈春明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于光明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旭东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

7 张力学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张政民 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李伯海 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纪检书记 窦新生 甘肃省科学院院长 范 鹏 甘肃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史振业 甘肃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张智全 中共庆阳市委书记 周 强 庆阳市人民政府市长

(四)大会组织委员会

主 任:史振业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靳来福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董建镇 中共庆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 毛曼君 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仲德 文友值 甘永忠 田茂林 祁文明 宋学武 苏怡红 杨永宁 张先成 张 绪 郭成钰 胡国洲 徐生儒 高国维 索南巴扎 潘发艺

秘 书 长:徐生儒 庆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席

郭成钰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部长

副秘书长:贾 平 庆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苏怡红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学会部副部长

四、会议流程及内容

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以大会开题报告、特邀主旨报告、专题交流、科普展览为主要内容。

(一)开题会

由庆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围绕“能源化工与庆阳发展”等方面(人文、地理、资源,发展战略、存在问题及相关政策)作开题报告,并向专家及社会发布主题信息。

(二)主题会

年会开幕式后,由特邀院士或国家部委专家作主旨报告;再由获论文一等奖的作者作主题报告。

(三)专题会(二个分会场)

参会在甘院士、政府部门、科学、教育、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优秀论文作者作专题报告。

(四)学术展览

主题、专题会期间举办与主题相关的大型科普展览

五、会议规模、时间和地点

(一)开题会

会议规模:200—350人左右 会议时间:2010年4月 会议地点:兰州市

(二)主题会、专题会、学术展览 会议规模:200—300人左右

9 会议时间:2010年8月 会议地点:庆阳市

六、专家建议

本届年会将整理与会专家和科技工作者建议,形成专家建议书,上报省委、省政府和有关单位。

七、专题考察

专家在庆阳市调研考察

八、年会工作进展安排

2009年底,确定甘肃省2010年学术年会主题及举办方。 2010年3月至4月,准备开题会,确定邀请中科院、科学院院士及相关界别的专家、领导参会。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5篇

意 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我省2011年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011年,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换届工作,对于加强我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加快实现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加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长远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上来,坚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我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教育警示在先,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到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

1、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委要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近期,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央两个《通知》、视频会议以及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确保班子每位成员熟知牢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的专项学习,要求熟记内容条款,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要把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印发市县乡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换届纪律要求作为主体班次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学员深入学习。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发放本级本单位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会议代表认真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的不正之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以及 “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公之于众,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请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访谈、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向社会公布,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适时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特别是换届可能涉及到的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确保知晓“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4、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为了督促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换届纪律,本次换届中将实施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度,分别由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其知晓换届组织人事纪律,自觉遵守换届纪律,率先执行换届纪律,带头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防范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1、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前,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准备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换届纪律、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进行检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各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省委巡视组要加强对各市进行专项巡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2、搞好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换届风气测评表,由上级督导组负责回收统计。

3、畅通监督渠道。换届前,各市要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健全信访、“12380”举报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换届期间,要建立举报换届问题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畅。

4、加强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换届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对市县党委书记离任进行检查;同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搞好“一报告两评议”,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形成对用人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

1、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2、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不力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成立省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省纪委书记和省委组织部部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日常事务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力量,配好配强工作人员。

2、要切实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抓书记、全程抓,对于换届风气不正,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3、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换届结束后,换届纪律知晓率、遵守换届纪律承诺情况、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区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市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4、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要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要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甘肃省委范文第6篇

意 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以及《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确保我省2011年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中央要求,保证换届风清气正

2011年,我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将陆续展开,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省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搞好换届工作,对于加强我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我省“十二五”规划、加快实现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清醒的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在换届中,能否形成一个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直接关系到换届的成败,关系到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也关系到党风政风民风。各级党委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加强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长远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部署上来,坚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始终保持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战斗,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确保我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二、坚持教育警示在先,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做到学习宣传教育全覆盖

1、认真组织学习。各级党委要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近期,安排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中央两个《通知》、视频会议以及中央领导讲话精神,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干扰换届。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换届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用中央的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确保班子每位成员熟知牢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对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的专项学习,要求熟记内容条款,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要把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印发市县乡党委和各级领导干部,作为反面教材,进行警示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换届纪律要求作为主体班次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学员深入学习。

2、加大宣传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将《通知》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发放本级本单位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和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会议代表认真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坚决抵制各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的不正之风。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把中央和省委的精神,以及 “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工作纪律要求公之于众,提高换届纪律知晓率;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约请党委书记、组织部长访谈、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严肃换届纪律规定及有关措施向社会公布,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3、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要适时与本级党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特别是换届可能涉及到的干部,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确保知晓“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具体内容并提出明确要求,提醒督促他们切实负起匡正换届风气的责任,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4、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为了督促全省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换届纪律,本次换届中将实施遵守换届纪律承诺制度,分别由市县乡党委书记代表本级党委,对严格执行换届纪律向上级党委作出书面承诺;各级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好本级党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书面承诺,确保其知晓换届组织人事纪律,自觉遵守换届纪律,率先执行换届纪律,带头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广泛接受监督,有效防范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全程监督,确保换届纪律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1、开展换届工作督查。换届前,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准备情况,特别是学习贯彻换届纪律、实行换届纪律双承诺制进行检查。换届期间,各级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方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各市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省委组织部将会同省纪委派驻督导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促指导。省委巡视组要加强对各市进行专项巡视,把换届风气作为一项重点内容。

2、搞好换届关键环节监督。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一是了解掌握“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情况;二是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组织部门要会同纪检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给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会议通知时,要一并发送换届风气测评表,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换届风气测评表,由上级督导组负责回收统计。

3、畅通监督渠道。换届前,各市要开通举报网站,进一步健全信访、“12380”举报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换届期间,要建立举报换届问题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问题渠道通畅。

4、加强对市县党委书记的离任检查。换届期间,要严格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坚持对市县党委书记离任进行检查;同时,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结合领导班子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认真搞好“一报告两评议”,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形成对用人不正之风的强大震慑

1、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反映的违纪问题,要迅速受理、深入调查,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对查实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查处的违纪案件,要及时通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2、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凡是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各级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做到一件不漏。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要在15天内报送查核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要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的、查处不力的,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1、成立省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的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省纪委书记和省委组织部部长分别担任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日常事务由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负责。各市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干部监督工作力量,配好配强工作人员。

2、要切实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严肃换届纪律,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抓书记、全程抓,对于换届风气不正,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党委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密配合,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3、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换届结束后,换届纪律知晓率、遵守换届纪律承诺情况、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将作为评价各地区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省委组织部将把“换届风气”列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内容,作为考核各市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

4、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问题属实的要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要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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