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

2023-09-18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1篇

劳务使用方: 重庆 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提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争创文明工地,各班组必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管理,文明施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书,提高工人的自防、自治、自卫能力,实现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足够管理专职安全员。

2、负责对乙方工人的入场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考试。

3、负责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不同工种、机电设备使用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

4、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人员冒险作业,负责承担因违章指挥的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5、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完毕,同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其工人进行入场教育和安全知识考试。

2、严禁使用跨省、市的零散人员,并按规定向甲方及时报送施工人

员花名册;负责向甲方提供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的健康劳动者,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凭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负责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

4、施工前,乙方应对其工人进行每日至少一次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受教育者必须签名,以备查验。

5、乙方应保证其工人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6、负责承担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劳务公司与本公司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及每个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控制目标:

1、 每日进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由各班组执行)。

2、 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由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大会(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

3、 保持施工期间安全事故为零的记录。

4、 不得违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 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聚众赌博、滋寻闹事、打架斗殴现象。

6、 无各种治安案件发生。

三、违约责任:

1、 凡遇合作方罚款,甲方将按合作方罚款额的双倍给予罚款。

2、 在施工中的罚款概由乙方及责任者全部承担。

3、 凡在施工区域外发生的治安案件责任及费用,概由乙方及责任者承担,甲方不付任何责任。

4、 凡违反有关规定的,按《奖惩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时有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书作为内部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考核单位: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 考核人:

被考核单位: 被考核人:

年 月 日

班组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保护工人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国家(个人)财产不遭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部与 班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目标

1.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对本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必须合格,带领组员争创文明工地作贡献。

2.杜绝生产安全事故、设备、火灾、爆炸事故。 3.不发生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考核内容

1.带领队(组)成员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要组织队(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己要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并经常检查队(组)成员对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3.队(组)成员入场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接受公司,项目部的安全教育,调换工人工作岗位,要进行新工种,新操作规程的教育。

4.每天上班前,要开展10-15分钟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填入《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本》。

5.进入施工现场要督促本队(组)成员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悬空作业督促栓好安全带,作业时间和出入现场要督促带好《工作卡》。

6.要教育本队(组)成员爱护现场的机、电设备和各项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准移动和拆除,非特殊工种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每天上班前要检查施工作业场所和用品用具,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工长或项目经理报告,隐患排除后,方可恢复作业。队组成员50人以上的要配备专职安全员,不足50人的配备兼职安全员。安全员要接受

项目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8.督促队(组)成员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作业场所要保持道路畅通、材料堆码成堆成块,工完场清。宿舍无烟头、纸屑,生活用品用具做到“五线”、“一方”。

9.关心集体荣誉,搞好队组之间的团结协作,关心他人的安全、健康、督促执行安全纪律,敢于抵制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三、安全奖惩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

(一)在施工作业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向项目报告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队(组)成员积极抢险,减轻了职工伤害程度和财产的损失。

(三)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有创造发明,改善了工人劳动强度,促进了生产发展。

2.违反考核内容规定的,一次性罚款100-1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未实现安全考核目标,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和生产性一般事故。 (2)不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违反有关规定、标准,违章指挥,不听有关人员劝阻,影响安全达标的。

项目部 班组

项目经理 班组长

年 月 日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单位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

乙方分包工程项目名称及内容:

乙方分管安全领导: 现场安全员:

为了加强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合同法》等的规定,结合已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约定,现经甲、乙双方协议,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

一、 安全生产指标

1、施工作业的安全生产,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执行,分包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共同争创市、区“文明建筑工地”。

2、施工作业中,甲、乙双方要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3‰;杜绝重大设备、交通、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和一千元以上的生产性责任事故。

二、安全生产责任

(一)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资质、施工手续、人员技术素质和体质状况,以及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含特殊工种)、普工上岗证等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全面的审查。

2、甲方要求乙方应按照上级规定安全人员的比例设置。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人员的领导,负责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乙方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3、甲方负责对乙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法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资料。在施工作业前,甲方对安全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纪律和工作要求。

4、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搭设架料、设备安全装置、用电保护器等。甲方对乙方损坏的安全用品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提出赔偿的金额。

5、甲方要求乙方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遵守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做到工完场地清,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甲方向乙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复查。对乙方既不配合,又不整改,经多次提出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取消施工资格,终止《分包合同》。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的,乙方要向甲方报告查实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按已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安全条款的相关约定执行,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要主动接受甲方对施工资格审核,乙方必须是当地行政主管

部门核准的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向甲方提供企业施工手续和人员技术素质和体质状况,以及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含特殊工种)、普工的施工作业上岗证。手续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不许入场。

乙方凡是有下列人员的不得进入甲方的施工现场: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严重贫血、近视眼、四肢伤残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

乙方向甲方报告施工人数:(附工人入场登记表)。

3、乙方应按照上级规定的比例,设置安全人员。施工作业队在50人以上的,要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不满50人的配备一名兼职安全员。选择具有责任心强,敢于管理,秉公执纪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安全人员业务上接受甲方的领导和指导,参与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

4、乙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要组织进场的全体人员,接受甲方的三级安全教育,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法规、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施工作业前,乙方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5、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要保管和爱护甲方的安全用品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搭设基础的围栏和盖板、“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栏杆以及其他安全装置和设施不得拆除和损坏。损坏甲方的安全用品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要照价赔偿

6、乙方要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遵守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栓挂安全带,设备安全装置齐全,保持施工现场卫生、整洁,做到工完场地清。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乙方每周要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自检自纠,专兼职安全人员要进行日巡检,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对甲方提出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乙方要认真配合和积极整改,并按期保质完成。对事故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经警告不整改的,按甲方的规定接受处罚。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行生效。

甲方(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公章)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项目部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部责任人: 日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 项目部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考核目标

1. 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

2.杜绝重伤、死亡事故。减少轻伤事故,年负伤频率不超过3‰。 3. 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

4、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杜绝和减少职业病、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确保本建设工程项目达到JGJ59-2011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的要求,争创市级文明工地。

二、考核内容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规程和上级的指示,制定贯彻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与公司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施工员和分包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制定项目部的考核办法,将责任目标分解到人,定期按责任书进行考核。

3.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加强对职能部门和职工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建立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督促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要求安全员按安全管理的要求做好“十三本台帐”;

5.不违章指挥,自觉地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6.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经费,确保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

7.对施工现场搭设的各类架子、防护设施、机电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等都要组织验收,合格签证后方能使用;

8、组织有关人员每月研究一次安全生产,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9、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前向参加作业的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中严格督促执行;

10、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围墙、大门、进出道路、临时设施等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按照公司统一视觉识别规范布置“六牌二图”,企业简介等标识、标语、标牌,提升企业形象。

三、考核办法

严格按照《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检查考核办法》渝恒发[2009]字第29 号文件进行考核。

考核单位:重庆恒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工人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财产不受损失,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 作业队(组)与 工 签定本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书。

一、 责任目标

1. 争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带头人,为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作贡献。 2. 不发生工伤事故、设备和火灾事故。 3. 不发生生产性一般责任事故。 二.考核内容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项目部的各项安全、卫生制度。

2. 认真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自我保护的安全知识、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拼体力、拼设备,冒险蛮干,违章作业。

3. 新进场时,要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安全入场教育,调换工种,要接受新工种、新操作规程的教育。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作业时间和进出现场要配带好《工作卡》。

5. 高空作业不准向场面抛物,屋面周边不准放活动物体。

6. 爱护现场的机电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未经主管工长同意不准移动和拆除,非特殊工种不准特殊工种作业。

7. 上班前要检查施工作业场所和胳用具,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向工长报告,隐患排除后,方可上班作业。 8. 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吸倒床烟,不乱扔烟头纸屑,宿舍做到3“五线”、“一方”

9. 搞好班组和个人之间的团结协作,关心他人的安全、健康,督促执行安全纪律,敢于抵制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三.奖惩规定

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次性奖励300-1000元:

(一) 在作业中,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处理,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

(二) 积极参加抢险、减轻了职工伤害程度和国家、个人财产的损失。

(三) 为了安全生产提合理化建议,有创造发明,改善了劳动条件,促进了生产发展。

2. 对违反考核九条规定的一次性罚款20-100元,违章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作业队(组) 工。

队(组长) 工人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2篇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xxxx 乙方:x

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完善我工地安全目标管理,切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提高责任心,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我公司(项目部)特与你单位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操作前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二、 严格执行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 电焊机、电焊机的外壳必须符合要求;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专职电工进行。

四、 防雨、防潮要做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严禁用钢丝绳或电机设备代替零线。

五、 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设备收入库中。

六、 认真按照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作业中用水、电、火的运用必须同甲方和工程开发单位提前协商,确定使用程序及范围。

七、 施工作业过程和外出工地中因工作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同时乙方还要承担地方政府对甲方的事故罚款费用及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 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成品保护;严禁破坏、乱搭、乱拆等现象。如有损坏,将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恢费用。

九、 严禁抛掷、在架体上嬉戏、打闹,材料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十、 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佩戴,坚持安全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作业中安全隐患与不安全因素。

本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单位代理人:

负责人:

日期: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3篇

乙方: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定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二水平次煤棚、精煤仓工程

2、工程范围:按图纸内容施工

3、工程地点:嘉祥县梁宝寺镇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施工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均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保证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不懂机电、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要要求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条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与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做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

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4篇

乙方: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定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二水平次煤棚、精煤仓工程

2、工程范围:按图纸内容施工

3、工程地点:嘉祥县梁宝寺镇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对施工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施工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乙方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产生一切后果均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保证进入施工现场带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易透鞋及赤膊上班;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不懂机电、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要要求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条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而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与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十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做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

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山东鲁泰建筑工程集团责任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5篇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责任书。

1、 班组作业工人在工程施工期间要积极参加公司,项目部,班组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学习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纪律,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2、 执行项目部制定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班组长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全监督管理。

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且要系好安全帽的下颌带,不准打赤胞、不准光脚、穿拖鞋、穿高跟鞋。非本工种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禁止乘吊篮上下,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扔投任何物体;宿舍内严禁烧饭、烤火取暖、乱拉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在生活费中扣除。

4、 非本工种职工禁止乱摸,乱动各类施工机械、电器设备。

5、 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闹和酒后登高作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当地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与本项目部无关。

6、 未经安全培训,禁止进入现场操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7、 建筑物内外禁止大小便,保持清洁卫生;

8、 严禁偷窃工地上一切材料,如发现偷窃,项目部有权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

9、 遵守现场消防保卫制度,有易燃物旁动用明火施工前,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得到批准后方可操作。

10、 对施工现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项目部提出,采取措施处理。

11、 施工现场发现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强行蛮干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可向项目部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章操作,禁止违规和违反本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进入工地作业,违者按公司《安全违规奖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每人/次罚款 200 元由班组长代扣代交)因违规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经济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部、工人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施工班组长: 作业人员: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建筑施工安全责任范文第6篇

1、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人员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100%,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

1、项目经理对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

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第七条:工地被评为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对总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员等进行必要的奖励。

第八条:受奖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及各管理人员,公司年终按经济挂钩比例予以奖励。 第九条:经济奖励制度。

1、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样板工地,奖项目经理2000元,生产副经理1500元,安全员1000元。

2、在本年内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奖项目经理2000元,生产副经理1500元,专职安全员1000员。

3、在本内创市级样板工地,奖项目经理1000元,生产副经理800元,专职安全员500元。 第十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1、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第十一条: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施工生产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及存在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设计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存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消除又连续施工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5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各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洒后上班、乘吊篮上下等违纪者,罚款5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100元;一次发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5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50元,工地负责人100元。

3、高空作业,没有安全技术交底,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设备员等有关人员处以每人100-200元罚款。

4、对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6、对于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罚工地负责人500元罚款。

7、达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新工人不经三级教育进入现场施工的,罚项目经理和班组长各100元。

10、在检查和平时抽查中,对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管理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50-200元。

11、违反上述各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工地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10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罚当月工资10-30%,免发当月奖金,罚项目经理300元,安全员100元。

2、工地发生重伤事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3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发当月工资的20-30%,并免发1-3个月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扣罚事故责任人本人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1-6个月职务津贴和奖金。

4、工地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谎报及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1-10%罚款(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本单位有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火灾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项按50元处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3)违反消防规定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1)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5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作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合并处罚。

第十二条: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违章操作,经检查人员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工地发生的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的。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第十四条: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单后,在月底开资时由财务负责人将所罚款额扣留,通知安全员领取交公司安全处,逾期不交者每拖延一天,加罚应罚款数额的2%。

第十五条:对各单位的安全罚款由工资总额中支付,不得列入成本,个人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上一篇:又是一年风起时范文下一篇:胸有成竹的故事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