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论文范文

2023-09-16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1篇

我国商业银行代理运作保险业务的起始时间相对较晚,且尽管与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比总体规模较小,但却在过去若干年间获取了一系列备受关注的发展成就。伴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领域的持续发展,有数量众多的基于业务实践流程的问题逐渐暴露,并且日渐清晰。最近几年以来,为支持和促进我国各级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的市场实践过程中展示出更加充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国人大、国务院和银保监会接连制定和施行了一系列指向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制度,以及政策方针,在有效解决处置我国商业银行在代理运作保险业务过程中遭遇的各类实际问题条件下,确保了我国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相关工作长期处在优质且良好的运作发展状态。

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面对的监管环境

遵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制定发布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运作代理保险业务,必须严格遵循我国现行《保险法》、《商业银行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自觉以现行法律条文为基础,针对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个环节展开规范和约束。

商业银行在与保险公司开展代理保险业务合作过程中,应当始终坚持和执行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以及保护消费者基本利益的指导原则,协同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优质持续发展。

基于现有的金融保险业营销业务实践环境,商业银行应当积极调动和发挥自身在市场销售渠道方面的优势,保险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在长期性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以及金融业务运作风险保障层面的核心技术优势,致力于在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运作过程中,大力推动销售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以及风险保障型保险产品,在持续调整优化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组成结构条件下,致力于为广大客户创造和提供具备全面性的金融保险服务。

商业银行在具体经营运作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以及诚实信用的基本指导原则,注重控制和维护在基本业务运作流程方面的规范性,保护广大客户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在选择其合作的保险公司过程中,应当对其偿付能力、经营风险管控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展开系统评估。保险公司在选择其合作开展保险代理业务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量其实际具备的资本充足率、风险管控能力,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性等因素。

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路径

(一)持续扩大业务发展的整体规模

在监管环境持续变化,以及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实践背景之下,商业银行应当结合时代社会发展背景,全面充分整合运用自身具备的优势销售渠道,逐步强化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力度,扩展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对象覆盖面,支持广大客户能够实现对代理保险产品的充分了解,调动其购买愿望。

商业银行在开展代理保险产品宣传工作过程中,不仅要使用印制发放纸质宣传材料和悬挂张贴宣传海报等一般方式,还要广泛性整合运用电视媒体、广播媒体,以及互联网媒体等形式多样的公共媒体信息渠道,支持社会公众能够基于多个渠道实现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全面有效了解。

在节假日,以及某些特殊日子,商业银行可以深入城市居民小区,以及农村集市等特殊场所,专题开展针对代理保险产品的宣传工作,逐步挖掘扩展潜在客户,加大代理保险业务的整体运作规模。

(二)持续挖掘创新代理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

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过程中,需要运用不同类型的市场营销手段。保险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效果与实际运用的销售渠道之间具备密切相关性。来源于不同销售渠道的保险产品购买客户在基本群体特征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且不同销售渠道的运营成本也存在显著差异。

商业银行应当结合代理保险产品的基本特点,以及潜在客户群体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和建构基本的市场销售渠道。举例论之,对于储蓄替代类保险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在常规业务办理窗口或者是柜台完成销售业务环节,而对于部分较为复杂的金融保障类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应当借由设置和运作专门性理财中心职能部门的方式,完成其销售业务环节。

在实际开展新型保险产品的市场销售工作过程中,商业银行应当积极强化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在确保商业银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且满意的保险金融产品条件下,有效扩展保险公司的客户覆盖面,实现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在经营收益方面的互利双赢。

(三)建立和完善代理保险业务运作平台

商业银行要积极建设并且逐步完善具备分层分区特点的客户服务体系,借由持续改善提升自身在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水平,持续扩充和提升自身的销售渠道优势,借由建构运作以“物理销售网点+自助应用设备+客户经理”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营销业务实践模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各类客户保险业务办理需求的充分满足,在有效拓宽市场营销活动基本渠道条件下,获取到最佳经营收益。

商业银行在參与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以自身拥有的良好品牌知名度和庞大客户群为基础,借由对互联网信息宣传媒介,以及其他信息宣传渠道的运用,促进商业银行客户群体,以及更为广泛的社会公众,能够逐步实现对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相关信息的有效了解和吸纳,继而在有效挖掘和扩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产品的潜在购买客户条件下,支持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能够在具体化的市场运作过程中,顺利获取和实现最优化的经济收益。

(四)改善提升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营销层次

商业银行可以结合节假日,以及周年庆典等契机,借由举办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强化提升与广大客户之间的交流互动水平,在为长期支持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忠实客户提供适当形式的回馈条件下,结合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针对性提供代理保险业务的营销信息,继而逐步发展商业银行保险代理业务。商业银行在具体运作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应当时刻保持与广大客户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及时解答客户围绕保险业务提出的各类问题,在提供优质良好的售后支持服务条件下,确保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良好发展。

三、结语

商业银行代理运作保险业务,不仅能利用自身拥有的庞大客户群资源帮助保险公司有效拓展业务渠道,还能支持自身在日常业务运作过程中显著增加经济收益获取数量。在新监管环境背景下,商业银行合理制定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路径,能支持我国现代金融保险事业长期处于优质稳定的运作发展状态。(作者单位: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我国自1982年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曾一度达到88.8%,但在1999年却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随后占比基本上维持在20%左右,相对于一些西方国家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状况,我国的发展是相当的不充分。本文从介绍我国团体保险的发展现状出发,分析了我国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促进我国团体保险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团体保险;员工福利计划;税收优惠

文献标识码:A

20世纪初期,美国工业及社会发展促进了雇主们逐渐了解到其对员工的法律责任,同时雇主也对员工由于工作能力丧失所招致的收入损失逐渐重视,这种对员工福利的认识孕育了团体人身保险有利的发展因素。第一张团体寿险保单于1911年,由纽约公平寿险社(Equitable Life Assurance Society)签发。这一新的承保方式一出现就引起了人寿保险业界的广泛注意,各保险公司群起仿效,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

一、我国团体保险发展的现状

20世纪50年代初期,为了配合劳动保险的实施,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对尚未实施劳动保险或已实施了劳动保险但希望多增加一些福利的单位职工,开办了多种以职工为对象的团体人身保险,作为国家实施劳动保险的辅助或补充。1958年以后,由于错误的指导思想影响,国内保险业务出现停顿,团体保险也停止了销售。自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恢复开办人身保险业务以来,团体保险业务从1982年到90年代初期经历从无到有的市场恢复期,各家保险公司积极探索商业团体人身保险为职工福利配套。[1]但是,目前我国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缴费十分困难;同时许多经济效益好的企业更注重短期效益,不愿意为员工投保。所以尽管团体人身保险在我国以往的业务中占有很大份额,近年形势却不容乐观。从图1可以看出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占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比重从1996年的88.8%下降到2002年的20.5%,2003年为16.88%,2004年达到20.51%。2005年前8个月,份额虽提高到22.9%,但是其中包括中意人寿的200亿大单,到2005年末份额回落到20.44%。在寿险业保持平稳增长的大格局下,团体保险保费收入在行业中占比却维持在20%左右的水平,其低成本和低风险的业务优势远远没有得到充分挖掘。与个人寿险相比,团体保险业务处于相对萎缩的状态,曾在保险市场上一枝独秀的团险渐渐“失宠”。

二、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在西方国家,团体保险被称为员工福利计划,由雇主与雇员共同参加,为雇员提供社会保障以外的补充性福利计划。由于团体保险根源于员工福利,并且随着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而得到长足的发展。例如,根据美国商务部的调查,员工福利支出占到一般企业支出总额的39.2%,在总的员工福利支出中,具体项目的支出如下:医疗及健康保险占26.4%;失业及失能保险占22.7%;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占15.3%;一般寿险占1.3%。显然,保险保障占据着雇员福利计划绝大部分份额。那么我国能否也能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取得团体保险的充分发展,从而提高全民保障水平。

(一)发展空间分析

我国企业对员工的保险福利还是远远不够的,中宏人寿保险公司于2005年委托“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进行了2005年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该调查显示:2/3被访中国企业从未投保团体保险,特别是中小企业员工的保险福利体系是非常薄弱的环节之一。由于2/3的被访者不了解团险和个险的区别,无法用购买团险增加福利的方式来形成企业人才激励机制。在已投保团险的企业为员工所购买的保障产品中有89%为意外伤害险、意外住院占61%、重大疾病占56%,多数企业为员工只投保意外伤害、意外住院和重大疾病等保费较低廉的保障型险种,67%的企业人均年保费低于1000元。调查还显示,在还未投保团险的企业中,对保险公司年金类团险产品有需求的达到75%,中小企业需求最大。[2]以上调查数据显示,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的员工福利计划还没有形成,这将为基于雇员福利计划的团险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二)潜在需求分析

在我国,虽然员工福利计划尚不普及,也不规范,但许多企业已经初步具有员工福利计划的理念,并重视为员工提供工资之外的福利。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企业结构的转换和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进入我国,员工福利计划将被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这将极大的促进我国团体保险的介入和团体保险社会管理功能的发挥。

首先,国企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增加雇员福利需求。以前,国家员工的一切福利,都由国家“统筹包办”,各企业员工福利基本上都相同,企业没有自主权去设计其自身的员工福利计划。但是国企改革,使得企业要参与市场化的竞争,这样企业就不能再背负沉重的福利开支,迫使其将员工福利转嫁给第三方。由企业转嫁来的除基本的社保以外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员工福利计划的发展提供潜在的动因。

其次,外资企业的员工福利思想的传递带动员工福利的需求。在西方国家,员工都有着良好的员工福利套餐,外资企业来到我国,对员工福利计划自然也就有了习惯性的需求。可以预见,随着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的成立,并且外资企业员工福利思想将传递到国内其他企业,员工福利需求将会不断增长。

最后,其他企业组织,例如乡镇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雇员福利需求。改革开放以后,乡镇企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吸纳了相当一部分的就业人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上升,这部分庞大的雇员队伍将不断地拓展员工福利计划的市场需求。此外,在美国,政府部门的员工福利计划也是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也将向市场转嫁其员工的福利保障。

从归属形式上说,员工福利计划属于团体保险的范畴,是团体保险的一种演进形式。我国的团体保险是将企业年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分散式销售,而员工福利计划则力图从整体福利的角度为员工提供一揽子保险。它借助于保险的技术机制,通过雇主和员工单方面或共同缴费的方式,为其职工建立起与企业效益、业绩相关的保险费和保险待遇机制,对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经济保障,弥补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随着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人们观念的进步,企业的员工福利将不会停留在发放奖金等短期效应上,对疾病、工伤、养老等保障需求会越来越迫切,一个整体的员工福利计划将更具有吸引力。[3]保险公司应抓住这次改革的机会,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因此,我国商业保险公司有必要转变团体保险发展思路,走基于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保险发展道路,这样可以达到员工、企业、保险公司、社会多方受益的效果。

三、我国商业团体保险介入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政策建议

团体保险通过介入员工福利计划,成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领域的一种“中间业务”,可以提高全体人民的整体福利水平,减缓人口老龄化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4]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倡导大力发展团体保险,为团体保险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使得团体保险的潜在需求得以充分的释放。以下是笔者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提出的一些建议。

(一)提升企业对团体保险的认识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诸如退休金计划、团体人寿保险、医疗费用保险是一个很普通的现象,通过员工福利计划,可以充分激活企业内在的人才潜力,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保险业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召开由企业和新闻媒体参加的产品报告会(说明会)、印刷宣传资料、利用电视、报刊杂志广告等渠道,提高企业对团体人身保险作用的认识。使企业认识到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充分解决员工的医疗、养老、工伤及死亡抚恤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员工利益、夯实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二)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定位

保险公司应当意识到员工福利计划的开展将会带来团体人身保险广阔的发展空间,将以前零散的团体人身保险业务发展思路转变到对企业全方位的员工福利团险保障计划的设计上来。在业务发展方面给予团体保险以科学的界定——管理员工福利,现代企业将员工福利视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根据企业保险保障的具体需求,为其员工量身设计综合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同时满足寿险、养老和健康以及失业保障的需要,使团体保险成为企业员工福利管理的有效工具。在将管理员工福利作为团体保险业务发展的主要方向的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团体保险开展其他的一些业务,例如,保险公司作为DB计划(Defined Benefie,确定受益型计划)(注:DB计划是事先确定职工退休后可享受的退休金,再根据基金的运营状况、职工年龄、服务年限等因素,逐年计算雇主的缴费额。)的唯一供应商,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在该领域具有绝对优势,应发挥其在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出保险建议,为企业提供保险计划组合,包括受托、账户管理、投资管理、精算等一揽子服务,降低企业成本,成为企业的金融顾问。

(三)给予团体保险税收优惠政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税收优惠政策对团体保险的影响最为明显。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鼓励雇主为雇员提供团体保险,从一定程度上说,税收优惠政策是团体寿险发展繁荣与否的“推动器”。我国对某些保险公司的团体养老产品、年金保险产品规定可以免征营业税;为了发展企业年金,国务院在2000年颁布了《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方案规定试点地区(需经国务院批准)的企业可将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按工资总额的4%在税前列支,但是具体对企业、个人没有太多明确的税收优惠规定。[5]因此,我国在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构建上还需要下功夫。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对成熟的经验,但应结合我国自身的情况因地制宜的对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团险产品分别制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从企业和员工两方面分阶段逐渐的给予不同税收优惠。逐渐放开,最终达到:团体寿险方面,雇员可以不必为雇主所交付的保费缴纳所得税;团体年金方面,借鉴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实行EET税制 ;团体医疗费用保险计划方面,雇主为雇员缴付的健康保险费可作为税前业务费用列支,雇主为雇员缴付的保费也不看作其应纳税收入,当雇员收到医疗费用保险金时,保险金额不作为其应税收入。

(四)保险公司应加强自身经营管理

基于员工福利计划的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与保险公司团体险的经营管理理念、信息技术水平、业务管理水平、产品体系和销售渠道等方面有很大的关系。[6]保险公司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自身经营管理:首先,由于综合福利保障计划是针对不同企业的需求而量身订制的、含有多种不同类型产品的保障计划,而且企业往往需要对不同层级的雇员提供不同内容和不同档次的保障。团体人身险经营必须以“客户为中心”,主动的去分析企业的需要,为其设计具体的保障计划。其次,员工福利计划给予企业的是全方位的保障,那么团险销售应当是以团队的形式出现,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拥有其独特的知识技能,他们在相互协调下顺利开展业务。因此,在团险销售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建设和维护一支技能高、服务意识强的销售和服务专业团队。[7]再次,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设计和运作是技术性非常高的工作,需要以充分的调查数据为基础,通过严密的精算测算,分析客户福利状况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为使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有效持续的发展,团险客户信息系统的建设将非常重要。最后,保险公司应从系统设计、单证流转、资金管理、成本控制、风险控制等方面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团险不规范行为。

参考文献:

[1] 韦生琼.人身保险[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2] 陈肖飞.2005年中国企业员工福利保障现状调查报告[J].中国保险,2006,(2).

[3] 伍少奇.我国团体保险寻求突破[J].中国保险,2005,(4).

[4] 刘冬姣.论我国团体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J].保险研究,2004,(8).

[5] 蒋正忠,王建翔.从供需分析看团体保险市场发展[J].保险研究,2005,(1).

[6] 韩雪.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我国团体人身保险的发展[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3).

[7] 万晴瑶.以客户为中心,团体员工福利保障计划的经营策略[J].上海保险,2004,(8).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猛,给我国的经济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但由于对洗钱风险认识不足、业务人员反洗钱技能不高、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银保客户缴费方式登记混乱、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等原因,使得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较高的洗钱风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予以高度重视。

关键词:银行代理保险;洗钱;风险;对策

随着世界经济越来越倾向于自由化、一体化发展,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也不断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猛,规模不断扩大,并成为保险公司最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但目前大多数的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产生了一些问题,如对洗钱风险认识不足,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隐含的洗钱风险不容忽视。

一、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基本情况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是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由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提供业务凭证、宣传资料和人员培训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指导客户签约购买指定保险产品、收取保险费并向客户出具保险单,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代收保险费的划转、代理费用结算及保险凭证交接等工作。这种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强强联手的营销模式,一方面,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可以通过银行柜面或理财中心简单而便捷的购买保险产品。另一方面,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的优质客户资源和信誉,以及密集的网点,可以降低成本并提高销售,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向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的理财产品,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和满意度,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获得更多的收益。随着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业务合作的加深,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其产品、服务也日趋整合化、多元化[1]。

二、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反洗钱工作现状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金融机构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金融产品时,应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在识别客户身份方面的职责,相互间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应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根据这一规定,目前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的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中基本上都含有反洗钱条款,客户身份初次识别工作也基本上通过银行来开展。对于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一般情况下,客户通过商业银行代理购买保险产品时,向银行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资料,缴纳的保险费由银行通过个人账户代为扣收,相关缴费记录由银行保存。而客户通过银行购买保险产品的投保单等交易资料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资料,则由银行定期移交保险公司留存。各家保险公司规定的资料移交时间各不相同,如有的保险公司要求银行出单后3个工作日内须移交相关资料,而有的保险公司则要求邮政储蓄银行渠道一个月内交还资料,其他银行由业务员办理交接手续费时随时收回。部分保险公司收回资料后,会借助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客户提供的职业等身份信息进行核查,但大部分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内容仅限于核对客户的姓名、联系方式和投保险种等,对客户的其他身份信息并不进行核查。保险公司对收回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扫描存入本公司的影像系统,目前各保险公司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年限一般会长于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保存的年限。大部分保险公司依靠总公司开发的反洗钱系统对银保业务进行监测,系统提取可疑交易后进行分析判断,并向总公司报告,少数保险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要求银行代销人员协助配合保险公司发现、分析、报告可疑交易报告。

三、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业务人员反洗钱意识淡薄

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淡薄,一方面,大多数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认为利用保险进行洗钱的可能性很小。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普遍认为银保客户也是银行的客户,银行已经对其进行过了解,可以充分信赖银行。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多数保险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去了解客户,即使发现客户行为有异常,也不会从洗钱的角度进行分析,更不会上报。

(二)保险公司对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反洗钱知识技能培训不足

2010年,银监会取消了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银行的“驻点销售”,银行若代销银保产品需要依靠自己的员工,按照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委托代理协议的规定,保险公司对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负有培训义务。但实际工作中,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对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都是侧重于保险产品知识的培训、销售技能的培训、业务品质的培训和保全知识的培训等,很少开展反洗钱相关培训,尽管商业银行对其柜员也会开展反洗钱培训,但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在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等方面有明显的不同,银行代销保险业务人员接受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缺少对保险业洗钱风险防范的知识等,致使银行柜面工作人员对保险业务中的洗钱风险防范不到位[2]。

(三)银保业务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

银保业务中以兼具保障和投资功能的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尤为热销,缴费以趸交、大额较多,相比其他保险产品存在的洗钱风险相对较高,但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均没有建立针对银保业务的反洗钱内控制度,特别是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有关反洗钱职责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没有明确银保双方在履行反洗钱相关义务方面的具体职责,如有的只规定“双方根据《反洗钱法》等法律要求,相互提供必要的协助,采取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共同推进反洗钱方面的合作”,而没有明确划分双方在反洗钱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实际工作中,大部分银行业也没有尽职去审核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及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不能保证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客户身份识别流于形式

一是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未能充分识别客户身份。银行柜员在代理保险业务时,往往为了追求业绩而忽视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如出于避免刺激客户的心理而主动放弃询问并登记客户真实的身份信息,导致登记的客户身份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主要表现在未按规定登记客户的职业信息等,或者在未登记客户工作单位的情况下,仅登记客户的职业为经理、一般内勤、职员等,或者不顾客户的真实职业而指导客户均登记为个体经营、职员、公务员等。二是保险公司对银保客户的持续识别流于形式。保险公司在接收银行移交的投保单等资料后,没有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于客户基本信息不完整的,或者同一客户在不同投保单上登记的职业、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不一致,未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未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致使客户身份识别流于形式。

(五)银保客户缴费方式登记比较混乱

目前,客户的缴费记录由银行单方面保存,保险公司无法掌握客户保费的资金来源情况,如果客户通过银行柜面取现后再直接转存保险公司账户,银行柜面人员站在银行的角度往往会指导客户在投保单上勾选现金方式,并直接将该信息录入与保险公司对接的系统中,导致保险公司系统中记录的客户缴费方式为现金。而对于超过20万元的大额保单,保险公司系统又会将其提取出来作为大额交易上报,但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第九条规定客户与保险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关于反洗钱工作有关问题意见的函》(局函[2008]287号)中规定,客户采取将现金交付银行柜面或利用银行卡、存折、支票等支付结算工具,将保费缴入保险公司银行账户的,应视为款项划转情形,而非现金交易。因此,导致保险公司误报大额交易。

(六)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执行不到位

多数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认为银保业务客户的缴费都是从银行直接转账的,一方面由于银保产品销售模式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在承保环节无法对客户的职业背景和经济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调查。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对银行有依赖性,认为银行应该对这些客户的经济状况比较了解,再加上目前技术支持不到位,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不能共享。因此保险公司在分析银保业务的可疑交易时,不能结合客户的经济状况和购买能力,多数仅笼统的分析了客户的交易目的,如为了投资而投保、资金周转困难而退保等,可疑交易分析流于形式。

四、对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整合反洗钱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高效、完善的洗钱风险预防体系

金融机构一直处在反洗钱工作的前沿阵地,其在反洗钱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言而喻,但同时,金融机构也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首要目标的企业,反洗钱监管部门在加强监管力度的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不断优化法律环境,有效整合反洗钱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高效、完善的洗钱风险预防体系,在提高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1.完善保险代理规章制度。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时,金融机构可信赖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客户身份识别结果,不再重复进行已完成的客户身份识别程序,但仍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一)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二)金融机构能够有效获得并保存客户身份资料信息”,保险公司希望商业银行代理机构可以代其履行客户身份识别的义务,至少完成初次识别工作,但银行认为代销的产品属于保险公司,且保险公司仍承担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责任,在代理保险业务时,往往为了追求业绩而忽视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要求,保险公司在代销过程中属于被动方,在确保“销售金融产品的金融机构采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符合反洗钱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时缺乏可以控制局面的有效手段,而保险公司对银保客户进行全面识别势必大大提高成本,此外,在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完整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的有效性等方面的问题,都需要保险公司在提高自身防范洗钱风险能力的同时,和商业银行通力合作,在这些过程中单靠保险公司一方努力难以取得成效,因此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保监会、银监会等出台保险代理业务反洗钱工作操作指引,切实细化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在形成代理关系时的操作程序,明确双方在反洗钱工作中的相关责任。

2.整合反洗钱资源,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我国现有的可用于客户身份识别的社会信息资源,经常使用到的有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用于核查营业执照的工商网、用于核查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等,还有各地的企业黄页网站、企业名录网站等也可查询到客户的登记注册情况、地址、联系方式、企业概况等,为方便金融机构高效快速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建议反洗钱监管部门进行协调,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客户分散在工商、公安、金融机构等的客户信息,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使各大信息系统互相连通,实时更新,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二)保险公司:提高反洗钱意识,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增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目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银保业务中存在的反洗钱问题,保险公司需要结合自身状况,在协调好风险防控和经营发展两项目标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反洗钱意识,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强化反洗钱工作,有效管控洗钱风险。

1.保险公司要加强对本公司银保业务工作人员和银行代销人员有关反洗钱法规制度的培训,不断提高反洗钱工作意识及技能,确保客户尽职调查和可疑交易分析工作等各项反洗钱工作取得实效。

2.保险公司要完善银保业务工作中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一方面,在与银行签订的代理协议中明确各方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具体环节和内容,细化代理业务资料的交接流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要针对银保业务的特点,按照法规要求认真做好银保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充分发挥一线工作人员的主动性,采取多种手段对银保客户的资金来源、经济状况等进行了解,加强对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留存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好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工作,增强自身洗钱风险防范能力。

(三)商业银行:加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配合,形成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合力,有效遏制洗钱犯罪(下转第66页)

(上接第58页)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已不可逆转,在银保业务这种联合销售的模式下,银行也是客户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而银行系统洗钱风险程度的大小从宏观上直接决定着整个金融体系洗钱风险,为了有效控制洗钱风险,商业银行应加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配合,共享一些信息要素,在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尽职调查的同时,也应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可疑交易的分析识别,建立相同客户可疑信息交换制度,形成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合力,从而达到有效遏制洗钱犯罪的目的[3]。■

(责任编辑:张恩娟)

参考文献:

[1]代蓉.银行代理业务存在问题的反洗钱工作建议[J].时代金融,2011(2).

[2]曹芳.我国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现状及国际经验借鉴[J].西部金融,2011(8).

[3]赵多帅.浅析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教文汇,2012(10).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成熟,企业治理日趋完善,内部审计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实施内部审计。2018年3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1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本文主要结合新规定对目前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进行分析,旨在通过本文的研究为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经营风险

一、审计内外部环境分析

随着外部监管环境、公司发展及内部管理需求的变化,审计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从外部监管情况来看,在保险业務监管方面,“从严监管”将成为未来很长一段时期保险监管工作的关键词,审计工作要紧盯监管重点,在风险预警、风险防范上发挥作用。在审计工作监管方面,行业监管部门始终坚持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公司治理监管并重的原则。在公司治理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始终将内部审计监管作为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内部审计监管,充分发挥保险公司内部审计的作用,弓!导和监督保险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督促保险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此外,审计署2018年出台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职责,“应审尽审”的内容进一步增加,审计责任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部门、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监管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这就要求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增强审计独立性;加强审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审计力量;提高审计覆盖面,做到“应审尽审”;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强化审计整改与问责,确保审计效果。从行业竞争情况来看,随着监管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方式、手段将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审计工作要深入分析公司经营环境,及时监控分支机构在应对市场竞争中所采取的手段,充分评估经营风险,发挥辅助决策作用。从公司发展情况来看,新产品、新渠道、新销售模式都将不断涌现,经营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快速发展都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要加强审计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以满足工作需求;另一方面,要创新审计方式和方法,深入总结审计实践经验,不断探索符合公司发展实际的审计方式和方法。在审计方法上,要加强审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数据的集中和关联分析力度,提高审计的准度和精度。不断加大审计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对各分支机构和业务板块的审计覆盖面,不留死角。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

(一)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防范经营风险

1.围绕履职尽责,做好经责高管审计

根据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所属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离任、提任审计。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和高管人员审计力度,强化任中审计。对高管人员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控,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分支机构要加大任中审计频次。积极探索完善经责高管审计评价体系,做到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增强审计评价的科学性。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审慎定性、客观评价。

2.围绕重点工作,做好专项审计

关注外部监管重点,围绕公司年度重点工作,紧扣公司经营热点、难点和重大风险,科学规划审计项目,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与咨询服务职能。持续组织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政令畅通。加大对公司经营风险隐患的揭示力度,维护公司经营安全。

(二)强化整改跟踪,加强成果运用

一是加大整改跟踪力度,确保整改成效。落实审计整改台账登记制度,以审计整改评估工作为抓手,强化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与督导,增强审计整改效果。通过现场审计、非现场审计等方式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二是定期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工作辅助决策作用。按季度对审计发现向题进行归纳分析,科学评定问题的风险等级,查找公司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为公司决策和改善经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审计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印发风险警示函或管理建议书,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与咨询服务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前期审计发现问题分析研究工作,放大审计成果,提升审计价值。定期向条线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门通报审计发现情况,发挥监督合力。

参考文献:

[1]王玲.我国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一基于新内部审计准则的新思考[J].交通财会,2014(5):61-65.

[2]樊子寅.关于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配合的思考[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7):110-111.

作者简介:

杨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山东济南。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国际保理业务是卖方与保理商的一种契约,主要是为赊销(OA)项下而设计的产品。它解决了非信用证项下出口的难题,是一项风险相对可控的业务,与众多的国际结算方式相比,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关键词:国际保理;赊销;比较优势

文献标识码:A

随着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很大改变,买方市场已经形成,特别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赊销盛行。国际保理业务使出口商在避免信用风险的同时提供更灵活的付款方式,价廉高效,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迅速。

1 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信用证结算方式逐步下滑,而以商业信用为基础的非信用证结算方式正在逐步取代信用证成为主流的结算方式。保理业务正是伴随着非信用证结算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目前,在国际贸易中,L/C(信用证)在欧美发达国家的使用比率已经由20世纪70年代的85%下降到不足20%,其中北美和欧盟分别只有11%和9%,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其使用比例也在逐步的下降之中。在欧盟内部,80%的进出口业务都是采用非信用证方式,并采取保理方式收款。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贸易中75%-80%均采用赊销方式。而在赊销贸易下,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和融资需求正是保理业务发展的基础。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理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统计,截至2008年末,全球保理业务量达1.325万亿欧元,其中,中国业务量为550亿欧元。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量在亚洲排名第二,仅次于日本,但与全球保理业务量相比,份额仅为4.2%(见下表),这与我国作为进出口贸易大国的地位不相称。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2009年全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2.2万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2万亿美元,进口为1万亿美元。我国对外贸易结算中,信用证结算比例已下降到20%以下,而赊销比例上升到70%以上,这为我国保理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今后我国保理业务的发展前景无限广阔。

2002-2008年主要贸易国家(前10位)国际保理营业额比较单位:百万欧元

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8占比

英国156,706160,770184,520237,205248,769286,496188,00014.2%

法国67,39873,20081,60089,020100,009121,660135,00010.2%

意大利134,804132,510121,000111,175120,435122,800128,2009.7%

日本50,38060,55072,53577,22074,53077,721106,5008%

德国30,15635,08245,00055,11072,00089,000106,0008%

美国91,14380,69681,86094,16096,00097,000100,0007.5%

西班牙31,56737,48645,37655,51566,77283,699100,0007.5%

中国2,0772,6404,3155,83014,30032,97655,0004.2%

台湾7,91916,00023,00036,00040,00042,50048,7503.7%

澳大利亚9,52713,71618,18123,13027,57333,08032,5462.5%

全球724,196760,391860,2151,016,5461,134,2381,301,5901,325,111

数据来源:FCI网站http://www.factors-chain.Com,由作者翻译整理。

随着全球金融海啸的蔓延和影响深化,一方面,收款期的拖延趋势加剧了企业资金链压力,盘活应收账款的“造血”需求越加迫切。另一方面,全球普遍面临企业经营困难将加大收款风险,如何评判、管理买方信用,如何盯住每一单应收账款,如何及时有效地催收欠款与规避收款风险,这些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即便配备专门人才,单靠企业自身在短期内也很难做好,这为专业保理商创造了巨大的业务机会。

2 国际保理业务的比较优势

国际保理(International Factoring),国际保付代理的简称,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出口方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进口方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和进口保理商共同提供的一项集资信调查、应收帐款催收与管理、信用风险承担和贸易融资等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1 国际保理与福费廷相比的优势

保理和福费廷这两种融资结算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出口企业解决了资金上的融通问题。但是由于它们各自的特点不同,这两种融资方式有着贸易领域和融资期限的互补性,风险承担方式也各不相同。国际保理在以下方面存在比较优势:

业务主要功能方面。国际保理业务发展至今,已成为一项国际贸易结算和融资一揽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包括: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及评估,对信贷额度内的应收账款承担100%的信用风险责任,代收账款及应收账款管理并定期向卖方报告账务,资金融通等。福费廷业务中出口商将远期汇票或本票让售给债权买方,后者凭进口方银行保证进行票据贴现,业务比较单一、其主要功能是出口融资,是中长期出口信贷的一种形式。

费用计收方面。国际保理业务中收取的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项:融资利息、附加费用(主要包括三项:服务佣金、资信调查评估费、银行转账费用),通常按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的保理协议确定的费率收取费用。福费廷业务的费用包括以下几项:选择费、承诺费、贴现利息、其他费用(包括债权买方的预期利润、其他手续费等),一般由福费廷融资者在分析进出口商交易的具体风险及有关期限后确定各项费用,加总并计算得出一个固定贴现率而报出实盘。国际保理项下的费率一般占货物发票金额的1%左右,福费廷业务的费率一般要高于国际保理费率。

业务手续方面。国际保理业务不须进口商所在地的银行对汇票的支付进行保证或开立保函;而“福费廷”业务则必须履行该项手续。采用国际保理业务,出口商不须事先与进口商协商,而采用“福费廷”业务,则双方必须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2.2 国际保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相比的优势

坏账担保服务方面。坏账担保服务是出口企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出口保理业务的坏账担保服务可向出口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并于形成呆账坏账即期偿付,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文件和证明。而信用风险通常仅赔付呆账坏账金额的70-90%,并于形成呆账坏账4至6个月后才赔付。而且索赔手续繁琐,出口商除按期向信用保险机构提供销售统计报表、逾期应收账款清单等,还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证明以对形成的呆账坏账提出索赔。

获取融资及管理费用方面。出口保理业务有效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问题,而出口信用保险却不能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出口保险公司一般要求出口商将全部金额都要投保(即无论哪种付款方式都要投保),在国际上,最高保险费可达全部出口金额的4%,国际保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用相对于信用保险费仍然比较低。正是由于在较低的费用下提供了包括信用保险在内的全面服务,保理业务在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取得优于信用保险的地位。

保险业务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体育旅游是新兴的旅游产品,衍生许多新的消费需求;世界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在不断探求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结合而产生的市场需求空間,寻求经济增长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和体育产业是同时开发的,但因为行业从属不同,相互交融与渗透不多,造成体育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利用。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需求,体育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体育资源,依靠旅游业众多的分支机构,力争将体育旅游市场做大。

[关键词]中国;体育旅游;经济效应

[作者简介]熊建萍,江西财经大学体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体育经济。(江西 南昌 330013)

近些年随着人们生产方式的变化,悄然兴起了一种户外休闲活动——体育旅游。体育旅游既是参与感受体育活动与大自然情趣的一种新旅游形式,也是旅游产业与体育产业交叉渗透而产生的一个新领域。我国具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各种丰富多彩的民间体育活动,已经成为吸引体育旅游游客的重要因素,同时,也带来了一种新的经济效应。

一、体育旅游的内涵

1.体育旅游的概念。广义上讲,体育旅游是旅游者在旅游中所从事的各种身体娱乐、身体锻炼、体育竞赛、体育康复及体育文体交流活动与旅游地、体育旅游企业及社会之间关系的总和。狭义上讲,体育旅游可以理解为是为了满足和适应旅游者的各种体育需求,借助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并充分发挥其各种功能,使旅游者的身心得到和谐健康,从而达到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目的的一种活动。

2.体育旅游特征。具有娱乐性、健身性、挑战性和多样性等的体育活动与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相结合,构成一种特殊的旅游方式——体育旅游。体育旅游活动不仅可能愉悦身心,还可以促进参与者身心健康、缓解和消除身心疲劳、增强体质,防范“文明病”等功能。体育旅游有很强的专门性,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专项旅游,游客对体育旅游的选择个性化倾向明显。体育旅游之所以区别于日常体育活动,就在于其异地性。因此,体育旅游的客体虽以体育活动为主,但也叠加了异地与体育活动相关的旅游景观与活动,从而使旅游资源具有复合性。体育活动具有强烈的人文性,各地不同的人文环境,体育旅游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与常规旅游不同的体育旅游无论在心态上还是行动上都具有主动性、参与性和多样性等特点,更能符合与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同时,新鲜、新奇的体育旅游将传统旅游的被动和受约束降至最低点,提供更多的个性服务,更加符合旅游消费个性化的需求。

二、我国体育旅游的现状

1.我国具有丰富的体育旅游资源。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的国家,涵盖了多种地质地貌而且名山大川众多,河流湖泊、海滨胜地各具特色,且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地域特点和文化魅力。如在东北各省有天然滑雪场旅游;在大连、秦皇岛、青岛、厦门、三亚等有可以游泳、潜水、日光浴等体育旅游场所;在内陆众多的江河、湖泊和水库有可开展漂流、划船等体育娱乐活动;我国的许多名山大川也有可以登山、攀岩等活动的有利条件。如西藏就有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在内的5座8000米以上的高峰,70余座7000米以上的山峰等,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登山产业的山峰资源。而新疆、内蒙古的那达慕大会,荆州端午龙舟节,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新疆少数民族的赛马、摔跤等,都是各具特色的体育旅游资源,这些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发展体育旅游奠定了基础。

2.我国的体育旅游项目具有丰富的特色。近年来我国在体育旅游方面,除登山、滑雪、海滨游泳等传统的项目外,还增设了一些新的具有体育特色的项目,如漂流、攀崖、滑草、温泉浴及驾车旅游等项目。上海的一级方程式赛车赛道,甘肃省的丝绸之路汽车拉力赛刺激本省和西北地区旅游的升温;无锡市在太湖旅游风景区兴建山地自行车赛场,增加新旅游项目并形成特色以保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武汉市正在开发畅游长江的体育旅游活动,并准备将这一传统项目打造成为品牌等。北京的十渡、雁栖湖;广州白云山极限运动中心、深圳的欢乐谷、水上世界等,这些主题公园拥有大量的体育娱乐设施。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形成的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是我国最宝贵的人文资源之一,是民族文化与体育旅游相结合,在体育旅游中注入中国特色民族文化的因素,是我国体育旅游走向世界的重要保障。我国体育旅游项目有些还具有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据有关资料,我国以特有的民族体育项目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有25项,占总数64项的1/3强。

3.我国发展体育旅游的优势。我国经济每年以9%以上增长速度飞速发展,在沿海地区,GDP已经超过人均3000美元。随着现在社会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崇尚有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生活方式,各种健身休闲日益风靡。我国是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国内旅游客源多,规模大,接待能力也强。我国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历史,拥有丰富的民间体育文化积淀和众多的与体育有关的历史名胜遗迹,有56个民族,其中有许多具有少数民族独特魅力的民俗体育活动。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吸引了世界的目光,来中国旅游的国际游人也越来越多。据估计到2011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客源地,而国外则具有比国内较高比例的体育旅游者。

三、我国体育旅游的经济效应

1.可以增添大众旅游资源。大众旅游业多以观光旅游产品为主,以度假、会议、生态等旅游为辅。这些旅游产品共同的缺陷是参与性、趣味性和娱乐性不强,对旅游者缺乏深层次的吸引力,难以满足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求新求异、挑战自我、超越极限、追求快感等更高层次的心理追求。体育旅游是大众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大众旅游业内容的充实和缺陷的弥补。具有新奇刺激、富有参与性、挑战性和娱乐性,这正符合当代旅游者的心理和生理需要。因此说,体育旅游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大众旅游产品的不足之处,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至今,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身活动的要求趋向多元化。体育旅游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健身体闲方式,因其兼有娱乐、刺激等独特的魅力,受到了越来越多的人们的欢迎。欣慰的是,滑雪、漂流、攀岩、登山、沙漠探险、徒步游、自行车游、自驾车游、高尔夫旅游、武术健身游、海滨健身游等体育旅游项目在我国逐渐兴起。据有关统计,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的营业性漂流场所已达150多家。

2.可以刺激住宿、餐饮等消费。民族体育旅游业除了提供民族体育旅游服务外,与大众旅游服务一样,离不开行、游、住、食、购、娱六要素。民族体育旅游业的开发和兴旺,不仅可以刺激直接为民族体育旅游服务的旅行社、交通通讯、旅馆餐饮业的超常发展,还可间接拉动为民族体育旅游服务

的商品销售和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兴旺发达。从1979年至1992年,在旅游业发展的带动下,大量星级宾馆、饭店的兴建,使许多海外健身配套设施进入大陆。体育旅游服务市场是以旅游资源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条件,规划和组织体育旅游活动,为旅游者提供吃、住、行、游、购、娱各方面提供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其中,旅游饭店是旅游业中的重要支柱产业,旅游饭店的规模大小、数量多寡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发展和接待能力的重要标志。目前,全国已有直接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几万家,直接从业人数超过300万,间接从业人数上千万。仅2005年国庆期间,在全国接待的1.01亿人次旅游者中,过夜旅游者(仅限于住在宾馆饭店和旅馆招待所)为2655万人次,一日游游客为7431万人次。国庆期间,31个城市监测的138家商业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352亿元;监测的131家餐饮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2.01亿元。

3.可以为传媒介带来商机。体育旅游产品大多是无形的、不可转移的,是不可陈列、展览的,也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只能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的宣传,间接地进行介绍和描绘来吸引人们参与。因此,体育旅游的宣传对其产品的推介销售尤为重要。据世界旅游组织的有关资料显示,加拿大旅行社的广告宣传费用占总预算的79%之多;泰国旅游局把总预算的60%用作宣传促销;据说美国每花1美元的宣传费用,即可吸引1名游客;墨西哥花1美元的宣传费用,可换N40美元的收益。另据香港旅游协会统计,每花1港元宣传费,可获123美元的直接或间接旅游收入。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对旅游景点近几年宣传、广告和大型促销活动费用高达数千万元(含“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永顺县的“猛洞河漂流”和“吉首市德夯苗族风情园”等旅游景点的各种宣传和广告费用)。多年的苦心经营和全方位宣传,终于迎来了湘西旅游的春天,并结出了丰硕的果实。据当地报纸报道,2004年《疯狂的五一黄金周》期间“28列旅游专列、6万多辆旅游专车进入湘西,游客近50万人,旅游收入达4780余万元”。西部地区民族体育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很大,但知名度很低,许多极其丰富的民族体育旅游资源尚处于“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未能被世人所了解,没有发挥出应有的吸引作用。只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全方位宣传,才能使体育旅游广为人知,才能激发国内外客人旅游的热情。体育旅游的开发和繁荣,必将为国内外广告业和新闻媒介带来新的商机。

四、对我国体育旅游发展的展望

1.挖掘体育旅游资源市场。体育旅游是新兴的旅游产品,衍生许多新的消费需求,世界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在不断探求体育产业与旅游业结合而产生的市场需求空间,寻求经济增长点。如我国香港康体局和旅游协会为开拓体育产业及体育旅游市场,联手通过驻外旅游办事处,有针对性地积极推销体育产品。他们向日本人集中推销高尔夫球,向东南亚国家推销赛马,向欧美和澳大利亚推销网球、板球和羽毛球,从而吸引了一大批体育爱好者前往香港进行体育旅游,既盘活了体育产业市场,也提高了旅游收入。就国际市场而言,我国的武术、乒乓球及羽毛球对体育爱好者就具有一定吸引力,组织修学团会有一定的市场。而在国内市场,像异地观战近年有了一定的开展,但发展空间还很大,体育产业的经营者应重视重要赛事的营销,最大限度地挖掘体育比赛资源,丰富体育产业内涵,达到体育与旅游双赢的目的。

2.加强体育产业与旅游业合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和体育产业是同时开发的,但因为行业从属不同,相互交融与渗透不多,造成体育资源得不到有效合理利用。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需求,体育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主动出击,充分利用体育资源,依靠旅游业众多的分支机构,力争将体育旅游市场做大。比如,近几届的奥运会及世界杯足球赛的主办国均保证一定数量的门票给外国的旅游者,委托旅游机构为国外观众的票务代理,这为异地观战者提供了充分保证。这样既为主办国保证了运动会的票房收入,也提高了旅游收入。又比如日本著名的“日本旅行社”,从1993年开始内设专门负责海外体育观战旅游的营业部,该旅行社组织的团队频繁出现在世界体育热点赛事当中,体育观战旅游收入的份额逐年上升。我国虽然也建立了体育旅游总公司,但由于分支机构不多,其业务量及影响力均不尽人意,而普通的旅行社的从业人员意识到体育旅游市场潜在商机,但苦于缺乏“体育”背景,对体育认知有限、运作方面又欠经验积累,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旅游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无论是体育产业还是旅游业的从业者,应协同配合,共同建立和完善体育旅游中介,为实现产业经济的相互驱动创造条件。比如,制订规划一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将体育旅游纳入城市整个旅游计划之中,建立统一的旅游市场体系;二要打破管理部门的条块分割,加速其相互交融与渗透,共同发展体育旅游业。面对巨大的体育旅游市场,当务之急是体育、旅游两个部门携手起来,体育旅游产业决策者及从业人员,应摒弃门户之见,主动出击,依靠旅游部门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将体育旅游做强、做大。另外,旅游部门也应主动配合,成立专门的旅行社,通过这些专业旅行社来收集和发布各种体育活动信息,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体育活动,联系旅游交通和饭店事宜,向体育旅游者提供完备周到的服务。最终形成体育业和旅游业的双赢局面。

3.加大体育旅游宣传力度。目前,我国体育旅游市场由于一些潜在的旅游者对各种体育旅游产品还不甚了解,对于参与旅游采取的是观望的态度。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运用各种市场策略进行宣传,使体育旅游路人皆知。首先,体育旅游经营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人们对体育健身的意识,加强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让体育健身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从而使体育旅游深入平常百姓的日常生活。其次,利用大众媒介和广告等方式宣传这种新兴的旅游形式,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体育旅游的特点,并加快相关产业的发展。如2000年,乔伊斯国际饭店借助火爆的体育旅游成功地开发了美国旅游住宿市场。乔伊斯国际饭店通过创建体育旅游网使体育赛事与旅游更好地结合起来,体育旅游网不仅提供了各大赛事的详细资料,而且方便人们查询赛事地的餐馆、住宿、交通、附近的旅游景点等旅游的相关信息。体育旅游网开通一年间,乔伊斯集团的纯收入达500万美元。我国可以创建专门的体育旅游网站,加大体育旅游产业信息化,对食、宿、行、娱、购、健进行组合服务、包装,形成全球化、立体化的体育旅游服务网络;可以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团到其他国家、地区举办各种形式的旅游说明会和推介会;可以邀请国内外旅行商和新闻媒体到我国来考察、采访旅游线路,提高我国体育旅游线路的知名度,全面发挥体育旅游资源的吸引力作用。

4.建立完善的体育旅游安全体系。体育旅游具有一些带有一定的刺激性和挑战性的项目,旅游者通过挑战和超越自我而获得满足和愉悦的心情,这就是体育旅游的魅力。但是,有些項目,如攀岩、蹦极、探险等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组织体育旅游活动时,安全方面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组织者必须在确保旅游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体育旅游。对于一些风险大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一定要进行行政干预方式监督安全问题。此外,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将旅游组织及旅游者面临的体育财产风险、体育人身风险和体育责任风险等交由社会保险机构负责。这样,既可以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又可以大力发展体育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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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立.试论我国体育旅游的发展状况及前景[J].贵州体育科技,2006,(6).

[责任编辑:陈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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